考古发现之谜总集-神秘远古起源考古大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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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祖鸟——从零起飞

    时值1870年的深秋,天气转凉,大西洋上空不时阴云密布,预示着惊涛骇浪和凄风苦雨的到来。在这种时候横渡大西洋,实非明智之举。此时,在一艘孤零零的船上,几位言谈举止颇为严肃的先生却有些坐立不安,他们偶尔交谈几句,更多的时候蹙眉垂首。但没有人注意他们,这种天气谁的心情都不会好。他们那么急着要去新大陆干什么?自从15世纪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以来,那儿就成了探险家和梦想者的乐园,很多人都想到此发一笔横财。在西部挖掘出黄金之后,淘金者更是蜂拥而至。难道,这几位欧洲人也想赶这股延续已久的潮流,去圆美国梦吗?倘若有人这样问他们,很可能会受到不屑一顾的“礼遇”。因为,他们并非为钱财而来。他们是科学家,为了研究才不辞千辛万苦,到美洲来找寻宝物。但是,不要领会错了,他们的宝物不是黄金白银,也不是土地牲畜,而是就普通人而言毫无价值的化石。这些被人弃如敝屣的石头,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比生命更重要。

    经过一路的颠簸,几位科学家终于踏上了美国的土地,他们重点考察了堪萨斯等地。在西堪萨斯,严冬成了最大障碍,而印第安人的敌视也时刻威胁着他们的安全。可他们仍然顽强地进行着发掘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第一件鸟类化石——黄昏鸟的一段胫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找到的。后来,探险队还在内布拉斯加的地层中发现了大量古鸟化石。他们的心血没有白费。

    这时距发现第一个始祖鸟化石已相隔十年之久。1861年,当矿工在德国巴伐利亚省索伦霍芬附近开采印版石矿时,采到了这块化石,既有骨架,又有清晰的羽毛痕迹。当年9月30日,古生物学家梅以尔把它命名为印版石始祖鸟,认为它是鸟类的祖先。这块化石立刻轰动了世界。之后,科学界对这类化石究竟是龙是鸟的问题发生了争执。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一些勇敢而执着的科学家才不惜代价,漂洋过海到美洲寻找新的证据。这才引出了上面的故事。

    对始祖鸟的认定也是经过了一番周折的。曾经有一段时间,报刊杂志中出现了对这一种类的不同叫法,说明观点还没有统一。在历经是是非非的争议后,大家终于达成了共识,认为印版石始祖鸟这个名称相对还是最确切的。那么,至尊至贵的始祖鸟又是什么样的呢?且让我们来揭开它神秘的面纱。

    始祖鸟是一种原始鸟类。大小跟鸽子差不多,它的身体结构和外貌与现在的鸟类却大相径庭。首先,它有一条由多节尾椎组成的大尾巴,看起来颇有分量;其次,它的嘴里长满了小尖牙,是肉食爬行动物所不可或缺的;再次,尽管它的前肢已变成翅膀,可在末端仍残留着三个指爪,等等。这些都是爬行动物具有的特征,因此有人把它叫做“美丽的爬行动物”。可是,把它归为爬行类又万万不能,因为它又有许多更为进步的地方。

    最为明显的一点是有了羽毛。虽然翼龙也有翅膀,同样能在空中滑翔,但稍有破损便不能再飞行了,就像气球被针尖刺一下就会瘪一样。而始祖鸟的翅膀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羽毛,即便掉一些,或者轻微擦伤,都不会有大碍,飞起来仍然稳稳当当,这是翼龙远远不及的。不仅如此,它的羽毛已具备初级飞羽和次级飞羽,这是鸟类所独有的特征,是展翅飞翔必不可少的条件。从翼龙的皮膜进化到羽毛,是飞行史上的一大创举。始祖鸟的这件“羽衣”,确实是应该载入史册的。

    羽毛的作用还不仅仅如此。有了这件外衣,始祖鸟的体温就能保持稳定,血液也随之成了恒温的。变温的爬行动物一到冬天就寸步难行,只能躲在窝里睡大觉,用睡眠来抑制饥渴,在梦中挨过漫漫严寒,等候春天的来临。在与环境的适应过程中,这显得比较消极。而始祖鸟有了羽毛的庇护,就像掌握了法宝,它不再惧怕严寒的到来。即便是大雪纷飞的日子,同样可以外出觅食,呼吸新鲜空气,欣赏银装素裹的自然景色。以鸟类为代表的温血动物在不同环境下体温都相对稳定,加强了对外界的适应能力,并且成为征服自然的前提。这是冷血的爬行动物所无法比拟的。始祖鸟率先跨入恒温动物的行列,又创下了一个第一。

    始祖鸟已称得上聪明了。它的脑袋足以存放指挥其瘦小躯体的东西,而像山一样的恐龙,脑量并不比始祖鸟大多少。倘若让始祖鸟与雷龙来个智力测验,黑眼珠骨碌碌转的始祖鸟肯定稳操胜券,而一脸憨相的雷龙却不知所措,输得一败涂地。不过,始祖鸟那左顾右盼的脖子并不是它自己的独家发明,在这点上,恐龙可以大大炫耀一番,因为它们才是最初的缔造者。

    虽然始祖鸟的翅膀已具规模,但仍然无法长空搏击,只能在一定的高度上做短距离飞行,仅仅比现在的家禽稍微好些。而且,它的长尾巴也不利于起落和转向,使得始祖鸟的空中姿态不是太好。这也不能过分强求,毕竟它是初露羽翼。当它疲倦的时候,就停在树枝上稍事休息。原来,始祖鸟已长了四个脚趾,而且拇指和其他三趾对生,虽说看起来像瞎子戴眼镜——多余的圈圈,但并非一无是处。因为它的翅膀还很稚嫩,某些时候还不得不借助这三个爪。当始祖鸟正站在树枝上高瞻远瞩时,或许是站累了,或许是因心游万仞而恍然迷糊之故,不幸滑下来,它在降落过程中使劲拍着翅膀以减慢速度,并瞅准近旁的树枝,翅膀上的三个爪/顷势抓住那救命的枝干,让身体悬挂在空中,过了一会儿,惊魂甫定,真是有惊无险。这个场面让其他动物大开眼界。

    诸多迹象表明,始祖鸟是由爬行类向鸟类转化的中间环节,对它的研究,是摸清生物进化过程中一些细节问题的关键。始祖鸟像接力运动员,一手接过前辈的棒,完成自己的使命后,又把它交给后代,使生命不断更新、前进。这其中任何一个种类都不能有所懈怠,否则,时间的长河将无情地冲走一切。人类出现的时间就要大打折扣,那样的话,很可能如今纽约栉比鳞次的摩天大楼都还是原始森林,都市中潮来潮往的人流就要回复成猿猴的集会。这是不可想象的事。所以,我们还得感谢那些在前进的路上不断努力,前仆后继,为进化付出巨大代价的古生物们。

    始祖鸟生活在距今15000万年前的晚侏罗纪,它实在是很老。江山代有才俊出,在祖先的感召下,后起之辈更加茁壮成长,令自然界的“同仁”们刮目相看。白垩纪的鸟比起始祖鸟来更趋于现代化。除了还保留有少量的牙齿外,相貌和形态已十分接近现代的鸟类。翅膀上的“历史遗迹”(残留的爪)已消失了,尾巴也不再拖拖拉拉。更重要的是,通过锻炼,用以飞翔的胸肌发达了,它们可以昂首挺胸地向世界宣称:它们已完全摆脱了爬行动物的影响,展翅向更高目标冲刺。

    遗憾的是,我们将要在下面介绍的,并不是翱翔于蓝天的飞鸟。有人禁不住会问:既然白垩纪鸟的翅膀已发育得很完备了,那么,出现善于飞行的鸟才是顺理成章的事。为什么事与愿违呢?我们研究古代生物最重要的依据是化石,没有化石便不能妄加评论。由于飞鸟是在空中活动,死后落到地面或水里,很容易被细菌腐蚀,被其他动物吞食,所以,飞鸟变成化石的机会微乎其微。始祖鸟化石的发现是空前绝后的,但是,它还称不上真正的飞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不能一睹白垩纪飞鸟的芳容。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飞鸟才是白垩纪鸟类实至名归的代表。话说回来,见识——下白垩纪的其他成员,也算没有枉费心机。

    白垩纪的鸟类在生活上仍一如既往,保持着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习性:傍水而栖,鱼虾为食。时间长了,一些鸟干脆完全以水为伴,变成了水鸟。黄昏鸟便是其中的代表。这是一种体形较大的鸟类,前后身长1~2米,对于飞行来说,有些大厂。实际上,黄昏鸟根本不会飞,甚至连像翼龙那样滑翔都不可能,因为它的翅膀已经退化殆尽。正当鸟类的翅膀方兴为艾之日寸,这种鸟却提前退出天空,不能不说是各有各的选择。黄昏鸟生活在水域,因此生理结构也相应做了调整,它的脚上长了蹼,跟鸭子的一样,这是擅长游泳的证明;它的嘴宽阔扁平。嘴卑的牙齿是对付鱼虾的工具。黄昏鸟整个都很像鸭子。如果有一只黄昏鸟摇摆着肥大的躯体,出现在公园里时,兴许人们会以为是最新研制成功的鸭子的改良品种。不能在天空飞翔,对会飞的鸟来说是很残忍的事,但不会飞的鸟却不以为然。俗话说:马有马路,车有车道。黄昏鸟在水中的绝活也是其他鸟类所自愧不如的。它不仅是游泳好手,更是潜水能将。到几十米甚至上百米的海洋深处去,这是飞鸟做梦都想不到的。而黄昏鸟却习惯于到此一游,体会大海深处的无穷乐趣,这是作为水鸟的它引以为自豪的。虽然它们脱离了鸟类发展的大方向,但是,适应就是生存。水鸟能一直延续至今,谁又能否认它的存在呢。而且,黄昏鸟具有很顽强的生命力,它敢于接受严寒气候的挑战,到北纬69°的地区去生活。1967年,科学家在这一地区的加拿大安德森河找到一只黄昏鸟的化石,这也是颇值得赞赏的。

    新生代是鸟类的黄金时代。就在这一崭新的地质时期,陆地上出现了一种与现代鸵鸟和美洲鸵鸟相似的鸟类。这种鸟就是著名的大型不飞鸟,在美国怀俄明州的地层中曾发现它的化石。这类鸟长得奇形怪状,身高达2米,头的长度也在40厘米以上;嘴巴坚固有力,像把扳手,脖子十分粗壮;它的后肢肌肉强健,长有4个脚趾,跑起来像安装了一台马力十足的发动机。不飞鸟的体格如此魁梧,即使是平常走路,看起来也是昂首阔步。5000万年前的始新世是不飞鸟的天下,从现在的美洲西部到欧洲,四处都是疾来疾往的不飞鸟,像在召开大型的田径运动会。像鸵鸟之类在陆地上奔走的鸟,应该就是怪鸟不飞鸟的后裔。

    地球曾经是鸟类的乐园。有在天上飞的,有在地上跑的,还有在水里游的。据专家估计,从鸟类形成那天起直到现在,地球上曾生存过15万种鸟,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在更新换代的过程中,有些种类被淘汰了,从此消失了踪迹;有的却凭着顽强的生命力,把香火延续下来,使得代代相传,因此才会有今天五彩斑斓的鸟世界。无论如何,这些鸟类都曾为了生存而奋斗过,谱写了一曲又一曲生命的赞歌。

    与此同时,那些研究者们所做出的努力更是令人钦佩。为了采取化石,他们付出的又何止是辛劳。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化子;电仍然是“养在深闺人未识”,可遇而不可求。所以,这些标本都是非常珍贵的。像始祖鸟化石,直到现在仍然只有极少数重见天日,成为无价珍宝,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许多唯利是图的人对此垂涎三尺。原始鸟化石以前只在德国有所发现,然而近几年在我国东北辽西地区也找到了它的踪迹,有“中华龙鸟”、“孔子鸟”、原始祖鸟等种类。这本是——件令人欢欣鼓舞的事,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计入痛心的事实。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竟然置道德、法律于不顾,公然盗窃这些珍贵的化石标本,再转运到国外,使国家蒙受巨大损失,这是不能用金钱来计算的。当我们参观博物馆,看到那些栩栩如生的动物标本,并为之浮想联翩时,不要忘了这些动物曾为生存而走过的艰难历程,也不要忘了科学家为此所做的不朽贡献,更不要忘记这是国家乃至人类的宝贵财富。我们应该把这些化石好好地保护起来,使之成为一部活的自然史,为人类提供更多的知识,而不是奇货可居的收藏品。这样,也是对那些在地下沉睡了上千万年的动物的一种安慰。

    森林里跑出来的马

    曾读过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主人公是一匹名叫“飞飞”的战马。在抗日战争中,它跟随主人转战南北,立下了赫赫功绩,并多次从炮火中救出伤员。后来,它不幸被日本一名高级军官黑森男爵捕获,黑森惊诧于它的骏勇,一心想把它驯服以据为己有,因此恩威并施。飞飞既无惧于皮鞭的威力,又不受“优待”的诱惑,任凭男爵把它奉为上宾也不为所动,最后绝食而死。这对黑森的触动非常大,他意识到:中国的马尚且如此,中国人的民族气节更是伟大,中国人是不可战胜的。于是,他为飞飞垒坟树碑,并带着赎罪的心情回到日本,成为反战人士。

    自古以来,马就是人类的好朋友。它机警灵敏,而且忠诚可靠。它不仅像牛一样拉车耕地,还作为战士浴血疆场。它不像狗那样爱阿谀奉承,只是默默地尽心尽力,因此,人与马结下了很深的友情。除了其秉性可贵之处,马的神骏也是历来为人称道的。有人说马是自然界里姿态最美的动物。据《世说新语》里的记载:魏晋士人支遁林酷爱养马,原因就在于重其“神骏”。马是文人墨客笔下刻画得最多的动物之一,以画马闻名的大师,古往今来,又岂止一两个。而诗歌、小说里的马更是神采飞扬。且看《三国演义》中的描写:“奔腾千里荡尘埃,渡水登山紫雾开。掣断丝缰摇玉辔(pèi)火龙飞下九天来”。可见,马在人心目中的位置是很崇高的。

    那么,马是怎样形成的呢?它的根在哪里?面对这一系列问题,我们只能随着时间追溯过去,从头说起。

    在5000万年前的始新世,有一种可爱的动物生活在欧洲和北美的森林里。它像现代的狐狸那么大,之所以说它小,是因为它的后代身材魁梧,与其相差甚远,这就是马家族中最为古老的一代,名叫“始祖马”。它的头不大,脖子很短,最为特别的是其背部,向上拱起呈弓形,因此任何时候看起来都像弯着腰。尤其是当它低头吃草时,全身的线条差不多就成了一个半圆,这与现代马迥然不同。始祖马的腿细长,但前后脚趾却数目不等,前脚有四趾,后脚有五趾,而真正着地行走的只有三趾,其他脚趾似乎只是摆设而已。这也可能是在动物进化过程中留下的痕迹。由于地上有锋利的石头和针一样的刺,若是赤脚走在上面,极易被戳伤,所以,始祖马的脚也像人一样穿上了鞋,不同之处在于:人总共就穿两只鞋,而始祖马每个脚趾都配备了一只,这就是蹄。有这层保护甲,行动起来就无须担心祸从脚起了。对于现代马来说,长尾巴是奔跑时的平衡器,始祖马的尾巴还不太长,所以,其马尾巴的功能还不太显著。不过,驱赶小虫的任务倒也胜任。从生理方面来讲,每一种动物都有一个比较敏感的地方,像猫的胡须,狗的鼻子,马的感觉器官却在嘴唇上,真没想到。这在始祖马身上已露端倪。通过科学研究,发现它唇上的神经很发达,或许是为了更好地享受食物而设的。说起饮食,如今的马似乎更能容忍一些。虽然有时也能吃上黄豆一类的高级食品,但它们对干草同样抱着很大的兴趣,肠胃也真是好,而始祖马就显得娇气一点。那个时候,由于气候适宜,森林茂密,水草丰美。始祖马置身于此,仿佛是处在美食天堂,自然是择优而食。也因此养成了挑食的习惯:只吃新鲜的水草和嫩树叶。它们的牙齿哪经得起干草的折磨?干草对于始祖马来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噩梦。当然世界上没有任何地方是十全十美的,尽管始祖马不缺吃喝,但是,它们的生活也并非真正的无忧无虑。最可怕的就是那些龇牙咧嘴、随时随地都可能扑上来的肉食动物。其实,它们还是邻居,只是不能够相安无事。老虎的祖先便是始祖马的天敌,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今天,马和虎成了宿仇,不共戴天。始祖马也采取厂相应的措施,自然,马不是虎的对手。但是,常言道:惹不起,躲得起,也就是、—走了之。要想从强悍的敌人眼皮底下溜走,是否跑得快成了关键性问题。幸亏始祖马生得四条好腿,虽不能健步如飞,却已算是善跑之辈了。再加上身体灵巧的优势,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也绝非难事。从求生的本能开始,奔跑渐渐成了马的专长和特征,没有不擅长跑的马。也就是从此刻起,始祖马在进化的路上越跑越快,扬开四蹄,向更新的里程碑奔去。

    下一站就到了1500万年前后的渐新世,马用了如此漫长的时间来改变自己,结果会是什么样子呢?当然,马也还是马,只不过长大了,长高了,因此与始祖马也有区别,被称为渐新马。渐新马长得和狼一般大小,与此同时,它的智力也提高了不少。最为明显的是它的前后脚都只剩下三个脚趾,而且宽大了许多。这样,马能跑得更脚踏实地。另外,可喜之处还在于它的腰杆也渐渐挺直了。诸如此类的变化都说明渐新马的奔跑能力越来越强。这个时期地球的气温降低,气候逐渐变得凉爽、干燥,森林面积缩小,而草原日益扩大。渐新马的活动范围也从森林延伸到草原。过去,始祖马只能在树林中穿行游荡,有时会遇见些障碍,使得脚下磕磕绊绊的。宽阔平坦的草原跑起来令脚下生风,快意无比。看来,这将是马大展身手、任意驰骋的大舞台。渐新马的牙齿也变长了,这对其咀嚼食物大有好处,草原生活磨掉了它们的娇气。缺少嫩叶鲜草的时候,原来难以下咽的硬草吃起来也津津有味,因此才练就了坚固的牙齿。既然不能改造自然,那就学会适应环境,这对动物的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去的一站是中新世,这是马的进在新的环境里,单趾马如鱼得水,结交了很多朋友,有大唇犀、长颈鹿、剑齿虎和乳齿象等。它们之间既有争执的时候,也有和平相处的日子,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和谐的草原图画。而单趾马内部也时常上演一幕幕悲喜剧。马是有智慧的动物,它懂得喜怒哀乐,也知道如何交流感情;它们在自己的世界里,用自己的方式进行。当它们高兴时,会彼此交颈相摩,仰天长啸,再打两个响鼻,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而当它发怒时,会扬起蹄子毫不客气地到处乱踢。倘若遇上不幸,它也会向天长嘶,哀鸣不已。从西伯利亚平原到华北平原,再到东、西欧平原,在这片广袤(mào)的大草原上,单趾马成为一代天骄。

    马越长越大,终于成熟,完成了演化的任务。这就是现代马,又称真马。它们在身体的构造上与单趾马一脉相传,没有什么差别,不过功能更强。但是,真马的外形显得比它的任何一位前辈都英俊。它的身材高大,肩高可达1.5米,不仅如此,真马的脖子上还长着一簇逆生的毛发,那就是马鬃。当真马脚踏白浪或如茵绿草向前飞奔时,鬃毛在风中飘飘扬扬,像招展着的一面旗帜,为其倍添神采。有趣的是,真马形成之日,也正是人类的祖先诞生之时。这似乎预示着人与马的关系将密不可分。人类出现后,世界就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局面。开始,真马不过是人的猎物。据说,原始人通常将马逼到悬崖边以便捕获。许多马因而从悬崖上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所以马最初对人心存戒备。但是随着人类的发展,一部分马渐渐被驯服,成为人的伙伴和得力助手,有的甚至情同父子、手足。另一部分仍然坚持在平原上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它们的生命力很强,直到今天,还在某些不太为人所知的地方繁衍生息。这就是野马,它们中的一些种类是珍稀保护动物。由于人类的介入,这些大自然的骄子正濒临灭绝。因此,我们应该反省一下自己,行动起来,使地球真正成为人与动物和睦相处的大家庭。

    这里还有一段关于马的小插曲:一般来说,马都是生活在草原上的,可是,偏有那么一类马超乎人们想象,它不仅离开了绿草地,而且走向另一个极端:冰原。在前苏联雅库特自治共和国内的冻土中,人们发现过一匹绝无仅有的冰冻的野马。天然的冰库使它免遭细菌侵蚀,保藏完好。这匹马的体形跟真马大致相似,不同的是它的身上披着一件“毛皮大氅(chǎng)”,毛长达0.5米。如果见过西藏的牦牛,就可以想见这位稀客身上的长毛了。由此看来,它的家就在冰天雪地中,它的生活也必定不同于草原上的亲族。在这等恶劣的条件下生活,谈何容易。因此,草原野马得以传宗接代,而冰原野马却“独向黄泉”,再也不见其踪迹。实际上,从始祖马面世之日起到目前为止,已知的马的种类约有300种。这个数字跟其他动物相比相形见绌,但是,由此也可看出,在这上千万年的时间里,马的演变过程并不是很复杂。应该说,马是很中规中矩的,它因循着自然环境的变化,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了过来。这大概也就是马秉性忠厚老实的原因。

    若要给马找个亲戚的话,当首推雷兽。它们的祖先个子较小,称为小古雷兽,它与始祖马长相类似,只是身材高大些,牙齿过于稀疏。它俩在一起相亲相爱。热带丛林因为有了它们而益显得充满亲族情感。后来,为了抵御敌人以获得生存的权力,它们各自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始祖马三十六计走为上,开始跑的历程。而小古雷兽则希望自己长得身强力壮,具备与敌抗争的本领。所以它选择的是迅速长大这条路。而且,头上还生了一根用以搏击的角。这样,雷兽就脱颖而出,成了动物王国的新贵。雷兽家族曾一度达到辉煌的顶峰时期。此期代表即声名显赫的王雷兽。它的体格比起现代的大象,有过之而无不及。体重逾5吨,头上有一支叉形的角,从前面看像一个竖牌。不过,王雷兽的角太钝难以刺杀,所以它全凭力气,用铁板似的角面去冲撞敌人,使之落荒而逃,但王雷兽并不是滥杀无辜者,它也很厚道,若非身临险境,绝不轻易动怒。而那些食肉动物也敬而远之。因此,它的日子倒也过得优哉游哉。可惜好景不长,当环境发生变化时,它无法像始祖马那样通过改变自身条件来适应自然界,草原成了其亡命的地方。随着草原面积的扩大,雷兽家族渐渐衰落,最终退出了进化的舞台,只剩下了传说和化石。

    雷兽化石是美洲印第安人顶礼膜拜的神物。因为它状如马类,土著称之为“雷马”,科学家又叫它“牙齿兽”、“泰坦兽”。这是由于其牙齿呈半月形,而“泰坦”则是希腊传说中一个力大无比的神。印第安人冠以“雷”字,是源于一个动人的故事:草原失火,印第安部落在大火中荡然无存,当地居民饥寒交迫,挣扎在死亡边缘。就在最紧要的关头,天空中电闪雷鸣,风雨大作,随即出现几只神兽,把一群野牛赶到枯焦的原野上。于是,土著们捕牛充饥,获得了一线生机。后来雨过天晴,神兽与其余野牛却没了踪影。印第安人知恩图报,一心想寻找神兽的下落,都无功而返。后来,他们在山崖下发现一些奇异的遗骸,便认为是神兽的灵骨,于是将之供奉起来,视若神明,不敢有丝毫亵渎。由于事发当时,雷电交加,而印第安人以为自然界的风火雷电都是神的化身,因而尊称其为“雷兽”。那些灵骨也就是科学家研究所用的化石。

    在现代的大草原上,除了家养的马和野马之外,还有野驴、斑马等都是马氏大家族的分支。经历了千万年风雨的洗礼,马依然奔跑在原野和大道上,成为人类的良朋益友。唐代大诗人杜甫尤其钟爱马,把它当做自己的写照。他称赞马的忠心耿耿:“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房兵曹胡马》),讴歌马不计名利、默默奉献、一心为国的精神。“雄姿未受付枥恩,猛气犹思战场利。”(《高都护骢马行》),马与人融为一体,从中反映出诗人对马的真挚情感。人与马之间不仅仅是一种相互存在的关系,这里面渗透了感情因素。所以,马甚至成为人的生死之交,被世人传颂,正如老杜诗中说的:“时危安得真致此,与人同生亦同死。”(《题壁上韦偃画马歌》)。今天,当我们看到在赛场上表演盛装舞步的骏马时,无不为其神骏灵秀喝彩。此时,更希望越来越多的人把马当作人类的朋友,并为这种友谊而感动。

    冰藏猛犸象和它的家族

    在其他地方已经是炎热的夏天了,而西伯利亚仿佛还处于姗姗来迟的春季。冰原开始复苏,沉睡已久的河流又唱起了欢乐的歌,它一路上滚滚而去,不时拍拍岸边似乎仍睡眼惺忪的冻土,致以亲切的问候。当1900年的夏季来临时,西伯利亚的别列索夫卡河也是用翻腾的浪花来祝贺一年的新生。就在它向河岸致意时,一具动物遗体从土中暴露出来。这就是著名的猛犸象遗体化石。此标本现在列宁格勒科学博物陈列馆内,供人参观。不过,这在西伯利亚并不是头一遭。1692年,一份关于冰藏猛犸象的记录就曾成为学者热衷一时的话题,有人认为这是最原始的资料,其实不然。

    清朝皇帝康熙博学多闻,曾就《神异经》一书发表过议论,他说:“《神异经》载,冰鼠生北海中,穴冰而居,噬冰而食,岁久大如像,冰破即死。欧罗巴曾见之,谢庄梅前辈戍乌里雅苏台时,亦曾见之。”《神异经》的作者据说是汉武帝时的东方朔,是公元前2世纪中国有名的文学家。经考证,此书确凿的年代是公元6世纪,即南北六朝时期,著者乃假托东方朔之名。书中所说的冰鼠就是猛犸象。因古人不了解,误以为它生活在水中,故有如上所言。而康熙为此作证:俄国公使欧罗巴曾见过冰鼠尸体,朝廷命官也眼见为实。说明《神异经》所载并非妄言。中国另一部著名的典籍《太平御览》对此事的汜载也有案可查:“食草木,肉重千斤,可以作脯……其毛八尺,可以为褥”等等。可见,我国早已有关于猛犸象化石的记录,比国外至少提前了1000年。除此以外,根据文字记载,西伯利亚的居民还有一种职业与猛犸象有关,那就是采掘象牙。我们今天所知的象牙,大都出自非洲和亚洲,因为地球上的大象就聚集在这两个洲的热带草原和亚热带丛林里。那么,西伯利亚的象牙来自何处?当然不可能是树林。但是,就在茫茫冰原下,却埋藏着许多洁白如玉的上等象牙,而且,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本身,因为它的时间之久远,足以让地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就是猛犸象牙。康熙年间,我国就有人专门到西伯利亚去采购这类象牙。当地发现的猛犸象遗体化石非常多,在新西伯利亚群岛上,还有它们的墓地。

    别列索夫卡的猛犸象相当完整,连肉、血液和毛皮都保存了下来,对研究大有帮助。它的样子好像是在闭目养神,让人怀疑随日才会睁开眼睛。它外面披着红褐色的长毛,比较粗且硬,长达0.5米。别以为猛犸象仅此一件外衣,其实贴身那件更保暖。在粗毛下有一层细绒毛,一般长约2.5厘米。这两件厚实的衣服看起来已足以帮助我们对付冬天了。但是,对于这头成年累月生活在西伯利亚冰雪中的动物来说,还嫌单薄了一点。人会通过各种途径来取暖,而动物只能凭自身的优势生存。猛犸象皮下厚达9厘米的脂肪也为它抵挡风寒增加了能量,使象背上隆起两个类似驼峰一样的肿块。象牙粗壮而向上弯曲,好似刀身特大的镰刀,有4~5米长,一只重400千克,长长的象鼻拖在地上。整个看来,其体重可达5吨以上,食量之大可想而知,有12千克之多。在化石的牙缝里还有能辨认出种类来的草,这就是猛犸象大概的情况。可是,不要错误地以为这种动物只生长在冰天雪地的西伯利亚。

    猛犸象生活在距今20万年到1万年前的大陆上。北自极地的冻土,南至草原地带,都有猛犸像巨大的身影。因此,从地域上可以把其分为两大类:西伯利亚猛犸象和欧洲猛犸象。在欧洲旧石器时代的艺术品中,有许多猛犸像雕像和绘画,描绘出一两万年前猛犸象与人类共同生活的情景。一大群原始人围捕一头猛犸象,用自制的石矛、石斧,不断攻击它,使其既无还手之力,又不能逃走,笨重的象只能拖着长鼻子,在猎人的包围圈中仓皇地奔来走去。终于,在双方的对峙中,势单力薄的象倒下了。于是,人们一哄而上,高高兴兴地把战利品弄回去。晚上,围坐在火堆边上,男女老少吃着香喷喷的象肉,脸上跳跃着火光和满足的笑容,白天的激烈场面萦绕在个别人脑子里,久久不能抹去,渐渐地,他便形成了一种审美意识,有了创作的动力。所以,他拿起雕刻器,在洞壁上刻下猛犸象,刻下捕猎的场面。人类最早的艺术就是这样诞生的。

    冰藏的猛犸象是怎样形成的呢?从别列索夫卡发现的化石来看,它的胃里填满了东西,嘴里还含着食物,说明它是突然死去的,并非饿死或病死。在它的胃里还找到了一些夏末秋初生长的植物,证明其死亡时正值夏秋之交。根据观察,这头猛犸象是窒息而死的,而且还折断了一条腿。把这一系列事情连缀起来,当日的情景便再现于眼前。夏日的风融化了冰冻的荒原,上涨的别列索夫卡河水掺杂着淤泥形成一个个陷阱,在等待着自投罗网的猎物。一天,一大群猛犸像走在与河相毗邻的山上。泥泞的山路,使它们每走一步都很困难。由于身躯沉重,脚陷得很深,拔起来相当费力。它们缓慢地前进着,边走边四处张望,寻找食物。突然,悬崖边刚变得松软的十不堪重负,崩塌厂。山石和泥土纷纷坠下,铺天盖地。走在上面的猛犸象应声而落,掉到了山崖下的河滩上,纷至沓来的石头砸伤了它的腿,它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不幸的是越陷越深。最后,它留下一声微弱的哀鸣,便被泥淖(nào)吞噬了。转眼即至的严冬似乎垂怜于这些不幸死去的生灵,像天然的大冰柜将其层层包裹起来,成为保存完好的冰藏猛犸象。然后就是万年的期待,等着人类去挖掘这些古老的遗体化石。从发现化石的地点来看,冰藏猛犸象大都在河或湖边的悬崖附近,说明与列别索夫卡猛犸象相同遭遇的为数不少。其他的死因还有误人冰川缝隙或跌进沼泽地之类。总之,冰原既是它们的家,又是坟墓。

    史载,我国南北朝时,就有人曾吃过猛犸象的“冻肉”。在发现别列索夫卡象的同时,有人传闻,俄罗斯官员曾用其肉大宴宾客。这种万年“冻肉”是否珍馐(xiū)美味呢?据发现者说,猛犸象肉只有探险队的狗感兴趣,它的臭味令人无法忍受。现代科学表明,猛犸象不可能被速冻冷藏。毕竟,大自然的冰柜比不上现代科技。而缓慢冻结的肉,细胞内会出现结晶体,致使细胞爆裂,而水分尽失,这种肉是不能食用的。况且,要使巨大的猛犸象完全冰冻,必须在零下100℃,西伯利亚再冷也不可能有如此低温。所以,从外表看来很完整的猛犸象,实际上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它的内脏已慢慢地腐烂了。倘若真有人吃过的话,大概出于两种原因:一是好奇心作祟,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样斗胆尝试,只不过这次并没有为后人创出美食新路子;二是饥饿难当时采取的下策。即使是今天专吃珍禽异兽的老饕(tāo,意指贪食之人),对如此珍贵的“万年肉”,怕也只能敬而远之吧。

    看着小山似的猛犸象,很难想象得出,它的老祖先只有家猪那么大。这就是象家族的鼻族,叫始祖象,生活在5000万年前,在今天北非的埃及、苏丹、利比亚一带的热带森林和热带草原接壤处。始祖象身体笨拙,这个特点一直遗传到现代的象身上。它经常在密林深处出没,喜欢吃鲜嫩的树叶或幼枝。我们常把象腿喻为四根大柱子,而始祖象的四肢顶多只算短柱子。它宽阔的脚倒是为后代所继承了。但是,伸缩自如的长鼻子和威武的大象牙,在这位元老身上还没有长出来,只是有了一些迹象。始祖象不如子孙长寿,它的牙齿同时长成,同时使用,加速其老化程度,因此,寿命也不会很长。对于以食草为生的动物,失去了牙齿就等于失去了生命。它们跟人不同。

    始祖象经过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演变,才一步步进化成现代大象。在象的演化过程中,有几类是值得一提的。奇特的恐齿象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它的直接祖先和后代都不清楚,是名副其实的“来路不明”。顾名思义,恐齿象身躯很高大,站起来身高达5米。它有一条灵活自如的长鼻子,能把前进路上的障碍物一扫而光,即便是凶恶的鳄鱼和老虎,都不在话下。更为怪异的是它的一对大象牙,不是向上,而是向下并往后弯曲,真是绝无仅有。至于这对象牙有何作用,众说纷纭。有人说是用来挖鲜甜草根的最好工具,又有人想出更为独特的理由:恐齿象喜欢睡在凉快的水塘边上,为了避免落水的现象发生,便用弯曲的象牙勾住树枝,这一下两全其美,是很富有想象力的说明。还有人认为这是用来挖洞的器具,因为恐齿象不喜欢露宿,通常是穴居,与第二种说法背道而驰。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是防卫武器。一般来讲,动物雪亮尖利的獠齿都是用来防身的。不过,恐齿像这两把尖刀的位置长得太怪了一些。因为没有定论,谁都可以根据其形态来想象一番。但是,谁都不能断定孰是孰非。

    除了猛犸象,剑齿象也伴随人类的祖先走过了许多的日子。我国大量的人类化石中总伴随着“大熊猫一剑齿虎动物群”的化石。1973年春天,在甘肃省合水县板桥村的马莲河畔,农民在挖沙时发现了一具非常完整的剑齿象化石,因为此地属于黄河流域,所以叫黄河剑齿象,俗称黄河象。从其身体特征来看,与现代非洲像类似。同时也可推测当时陇东一带的气候与现在的非洲撒哈拉沙漠仿佛,而并非今天的黄土高原。剑齿象化石在我国民间有特殊意义,其臼齿被老百姓称为“青龙齿”,并作为中药来使用。而“龙骨”也是剑齿象一类哺乳动物的化石。《山海经》是最早记载“龙骨”的文献。“龙骨”又被叫作“佛骨”,供奉在寺庙里妥善男信女的朝拜。所谓“佛骨”,指的是释迦牟尼的遗骨。唐朝皇帝定佛教为国教,以迎合民众的心理,并以“佛骨”来取信于民。唐宪宗就曾大张旗鼓地把“佛骨”迎接到宫中奉养。当时任刑部侍郎的大诗人韩愈认为此举劳民伤财,又无重大意义,目的只是蛊惑群众罢了。因此作了一篇《谏迎佛骨表》力陈其事,结果被宪宗贬至潮州。这是文学史上极为有名的一段典故。古脊椎动物学家杨钟健指出:“韩愈阻止的佛骨也无疑是象一类的化石”。现代研究结果表明,这些化石并没有什么医疗作用,只是古人不了解真实情况,误以为是神话中的龙的遗骨,才如此奉若神明。

    就在猛犸象出世的时候,古菱齿象也诞生了。这一种类最直接的祖先可追溯到1500万年前的脊棱象,在江苏省泗洪境内发掘出的淮河象就是其代表。古菱齿象是最早的真象,现代象的第一代。它早期生活在亚洲各地,后因气候变化,便向非洲进发,这才有了非洲象:10000年到8000年前,北方的统治者猛犸象消失,只剩下现代象的一些种类在勉强维持着这个大家族。在象的家族史上,曾经出现过350多个种类,然而,现代却只剩下两种:非洲象(又称菱齿象)和亚洲象(又称印度象)。非洲象“男女平等”,无论雌雄都有象牙,而亚洲象只有雄性才有。非洲象比亚洲象更魁梧,耳朵也大些,不过脑袋却较小。两者的区别还在脚趾上:前脚都是五趾,而亚洲象的后脚是四趾,非洲象只有三趾。

    无疑,大象是很受人喜爱的动物。多数时候,它们看起来很温顺。象鼻是象身上最不可缺少的部分,虽然像的身躯很笨重,但它的长鼻子却异常灵敏。一方面伸缩自如,可以以鼻代手,进行各种活动,既可以把大树连根拔起,也能从地上把绣花针拾起来,事无巨细,皆以鼻代劳。另一方面,象鼻的嗅觉很发达。从几千米之外随风飘来的味道它都能分辨得出,真是了不起。当今法国香水大师的鼻子怕也比不上它。象鼻简直是一件万能工具,不仅是大象探路的拐杖,还是强有力的武器。象鼻子上神经密集,灵敏度很高,如同现代的探测仪。即便是黑夜中,大象也不会担心撞到树上,这就全靠象鼻了。当遇到敌人入侵时,象鼻的摔打威力无比。倘若被卷起来从高空摔出去,很难有生还者。当一群大象在水中嬉戏时,它们互相喷水,形成一幅很精彩的画面。大象可以储存水,以备急用,而它的鼻子一次即可吸进20千克水,真不可思议。大象的喉头有块软骨,保证其吸进大量水而不至于损伤肺部。吸水时,软骨盖住气管,就像大江截留,把所有的水都汇集到一处去,水顺着食管流到胃里,肺部自然安全无恙。而停止吸水后,软骨自动打开,恢复呼吸功能,这是个很巧妙的身体结构。象鼻子的功用还很多,而且妙不可言。现代人把大象驯服,使其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它的长鼻子不仅可做许多人类力所不能的体力活,而且还为人提供娱乐。它的鼻子成了儿童的滑梯,还能将人送到它的背上。

    大象有很高的智力,它甚至能与人交流情感。在抗日战争时期,曾有一支勇猛的大象军为了保卫疆土而抛头颅、洒热血,点都不比人逊色,在西双版纳的丛林里留下了可歌可泣的事迹。战争中只有一头战象幸存下来,事隔多年,当它预感到天年将尽之时,它让饲养员找出当年的鞍,它就带着这副血迹斑斑、残旧不堪的象鞍,朝着密林孤独地走去。原来,它又回到曾经战斗过的地方,在埋葬战友的象冢中,慢慢趴下,安详地闭上双眼。临终时,它可能又回忆起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想起与战友并肩抗敌的日子。这是一篇文章里记载的并非虚构的故事。从此可以一睹大象的情感世界。

    当然,如果人对大象不友善,它也有野性暴露的时候。常有大象伤人的报道见诸报端。因此,如何使之扬长避短,是人与象相处中的一个大问题。由于人对自然的破坏,以及某些唯利是图者的大力捕杀,使大象一度陷入濒临灭绝的境地。所以,世界上一片“救救大象”的呼声。近几年,在公众的保护下,大象脱离困境,却又趋向另一个极端。在非洲的一些主要产象国,大象数量剧增,导致森林和农田都受到严重威胁,这又引起了一系列问题。最近,这几个国家与西方各国达成协议,他们可以有限度有规定地出口象牙,并对大象采取“计划生育”。可见,自然界讲求的是平衡。

    远古时候,我国很多地方都有大象,就在公元前600年,山东、河南一带还有像和犀牛,说明当时的气候是温暖潮湿的。河南省简称“豫”,字面意思即一个人牵着一头象。从历史上的情况来看,这并不是徒有虚名的。可是,如今仅在西双版纳的原始森林里还有野生的印度象,它们与密林、红土与竹楼,构成和谐的画卷。人类是伴随着大象成长的,愿人与像永远是朋友。

    多蝠砚上的秘密

    东岳泰山素以峭拔闻名,但是,谁又能想象得出,这里原来是一片汪洋大海呢?五六亿年前,泰山只是海中的一个岛屿。在它周围广阔的海域里,繁衍着难以计数的海洋生物,有海藻、海百合、珊瑚、水母、笔石、三叶虫和鹦鹉螺等,其中尤以三叶虫的种类和数量最多。如果是推选代表的话,三叶虫首当其冲,因此,这段地质时期被称为三叶虫时代。

    三叶虫化石的分布很广,凡是在当时有海水的地方都会发现它。我国的三叶虫化石很丰富,如云南东部到三峡地区、山东泰山等,都是古生物学者不可多得的天然宝库。据考证,中国人早在1400多年前就已发现了三叶虫化石,而国外最早接触三叶虫是在1698年,当时把它叫做三瘤虫。

    我国古代文人把蝙蝠又叫做蟙(mò),而且曾用“蝙蝠石”制成砚台,称作砚。在清代诗人王士祯韵著作《池北偶谈》中,也有类似记载。读书人张华东在泰山附近拣到一块石头,上有千姿百态、栩栩如生的蝙蝠近百只,后来,他把石头做成砚台,命名为“多蝠砚”。

    直到20世纪,地质学家才彻底弄清了“蝙蝠石”的庐山真面目。原来,所谓“蝙蝠石”,并不是由蝙蝠形成的,而是三叶虫的化石,之所以古人会把它当做蝙蝠,是因为三叶虫身体构造非常特殊。

    三叶虫是一种节肢动物,身体可分为头、胸、尾三部分。头呈马蹄状,上有复眼,下有口;胸部由许多胸节有条不紊地排列组成,还有附肢;尾巴则像一把短剑,尖锐无比。连接三个部分的是关节。古人诗云:横看成岭侧成峰,但把它用在三叶虫身上却很不合适。从纵的方向看,三叶虫由头、胸、尾组成,而横着看,它也可以分为三部分:中间是一条隆起分节的轴,两侧是肋叶。由此可见,三叶虫并非徒有虚名,而是恰如其分。三叶虫身上最奇妙的器官是眼睛。一般动物仅有两只眼睛,即便是《西游记》中的二郎神也不过3只眼,而三叶虫却有100旧多只,数目惊人。其实,说怪也不怪,这些眼睛都非常小,组合在一起复合成了一种很特别的眼睛——复眼,像蜻蜓也有这种复眼。我们两只眼已能看清楚物体,三叶虫的视力可想而知。即使是光线很弱、物体很小,对三叶虫来说,仍然是洞若观火。根据这种复眼的特点和结构,现代仿生学制成电视摄影机,使电视影像清晰度更高。长在三叶虫腹部的板状附肢,也就是它的脚,这些小脚成对地以前后顺序排列,跟螃蟹的螯相似。这几对附肢是维系三叶虫生命的关键,它们是交通工具,帮助三叶虫在海水中游泳,在海底爬行。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呼吸。人有肺,鱼有鳃,三叶虫却是用脚来呼吸。天工造物之神奇可见一斑。三叶虫还是天生的杂技演员,它可以把身体完全卷曲起来,像一个卷筒。三叶虫在生长过程中,还要换几次甲壳,像是换衣服,螃蟹也是这样的。

    三叶虫大小不一,形态各异。普通的长3~10厘米,宽1~3厘米。大型的三叶虫长度超过20厘米,小型的仅0.6厘米。在葡萄牙发现的名为乌拉裂肋虫的三叶虫,长达70厘米,实属罕见。大的种类有德氏三叶虫、蝴蝶三叶虫等,小的像球接子。三叶虫的体形大多是卵形或椭圆形的,但是,它们的“长相”却不尽相同,其中不乏大众化面孔,更有独具特色的形象,可谓异彩纷呈。有的头上像戴着铁皮面罩,有的又在脑袋上装了一根长矛,有的头顶珠冠,有的尾拽短戈,各式各样的装饰品让人目不暇接。

    三叶虫生活在大海里,更确切地说,它的家在海底。三叶虫成群结队地四处活动,或穿行于海百合之间,或出没于淤泥之中,它们捕食时一旦遇到困难或其他危险,便通力合作,团结一致。三叶虫在食物上并不挑剔,它靠捕猎一些小动物为生,甚至沉到海底的动物遗骸也被其视为美食,因此,三叶虫赢得了“海底清道夫”的称号。当然,就像鲜肉比冻肉味道好一样,对三叶虫来说,海底淤泥中肥嫩柔软、又极有营养价值的蠕虫是第一选择。虫如其名,蠕虫全身滑腻腻的,而且不停地在蠕动,正是那层黏液使三叶虫不会轻易得手。而三叶虫也不会就此罢休,经过一番你死我活的较量后,蠕虫最终会败下阵来,成为三叶虫的滋补品。腕足动物海豆芽也是三叶虫不可多得的理想食品,不过,它很难征服,三叶虫常常是吃了闭门羹后,悻悻离开。弱肉强食,同类之间的相互蚕食在三叶虫的世界里也没有幸免。形体健硕的三叶虫有时为了省去捕猎的麻烦,或者是想要耀武扬威,便就地取材,以自己弱小的“兄弟姐妹”为食。俗话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海藻。那些力量薄弱的小东西没有能力吃上肉,则只好以一些微生物为食。而这些孕育微生物的海藻就像吉普赛人的大篷车,成了小三叶虫移动的家。

    有时候,三叶虫也会到浅海游玩。如果是风平浪静,它们可以从容不迫地自由来去。但是,倘若遇上风暴,聚集在一起的三叶虫便会随波逐浪,被摔上海岸。由于三叶虫是节肢动物,关节很脆弱,一旦受到重力撞击,就性命难保。除了自然灾害,三叶虫的天敌也为数不少,其中威胁最大的是鹦鹉螺。

    鹦鹉螺是一种新兴的软体动物,它的特别之处在于身上有一个保护罩,就是这层坚固的外壳使它免受撞击之苦,因而具有与三叶虫抗衡的能力。鹦鹉螺的壳是圆锥直体型的,很长,一般几十厘米,有的则超过一米。壳的质地是碳酸钙,所以非常厚重。如此重压,岂不是给鹦鹉螺增加了一层桎梏?其实不然,这里面有一个小奥秘:鹦鹉螺的肉体和内脏都集中在锥体的开口一端,而其余的壳则分成很多装满气体的小室,因此浮力大增,行动起来就不会感到不适了。

    鹦鹉螺的长相略看还颇有些雅致,触目所及便是在水中漂来荡去的须足,像在春风中拂动的柳叶。这是其头部最为明显的标志,实际上是鹦鹉螺长在口四周的手腕。这些腕很柔软,伸缩性极强。在每一条腕的腹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吸盘,形成一个巨大的“磁场”,在身体周围布下了天罗地网,令靠近它的猎物有去无回。所以,鹦鹉螺凭着这些神奇的手,捕食有如探囊取物,轻而易举。有时根本不用出手,只是守株待兔,也同样能饱餐一顿,可怜的是那些误入歧途的小动物。而伸缩自如的手腕对于捕猎同样很具有威慑力。这两种性能加起来,使鹦鹉螺有恃无恐,不仅是三叶虫,即使是比它更身强力壮的动物,也不会放在眼里。鹦鹉螺的眼睛是凸起的,又圆又大,视力很好。它的嘴长在头部前端,嘴边上有锉子一样的颚,能毫不费力地把一些壳状物咬碎,真是天生的“尖牙利嘴”。

    鹦鹉螺托着重重的壳,究竟是怎样在海中行动的呢?从身体的方向来看,一般动物都是向前行进的,但鹦鹉螺却是朝后退。因为它的动力来自口里的喷水器官。当它喷水时会受到海水的反作用力,从而推动身体行进,不过是倒退着前进罢了。这倒有些像横放的火箭,只是一个喷水,一个喷火。看起来,鹦鹉螺也并不是游泳能手,所以它基本上都是在海底活动。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同样生活在海底,为了寻找活路,鹦鹉螺和三叶虫之间免不了会同室操戈。偏偏鹦鹉螺在食物上要求很高,非肉不吃,为数众多的三叶虫便自然而然地成了对方的猎物,鹦鹉螺是三叶虫的星。今天很常见的乌贼和章鱼与它是同类。在现代的太平洋里,还残存着鹦鹉螺的后裔,而且是独一无二的,不过在外形上已有所改变,壳变成了卷曲形的,更加好看了。

    三叶虫在鹦鹉螺的威胁下,经过漫长的时间,身体的构造及性能已有所改变,不再束手待毙。譬如,它们学会了钻泥的本领,像现在的泥鳅一样,可以钻到泥里躲避敌人的攻击。甚至眼睛也长了柄,当它藏在泥中时,眼睛就像被举在手上,从泥里伸出来,四处望风放哨。尽管如此,三叶虫始终处在被动状态,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渐渐地,它被迫让出生存空间,在海洋里失去踪迹。三叶虫灭亡了,但它的一门亲戚却苟延残喘地活了下来。鲎(hòu)就是这个种类的延续者。目前世界上鲎仅有两个属,其中一属分布在北美东海岸,另一属生活在我国华南、东南沿海一带,叫中国鲎。

    鲎是研究三叶虫最好的活标本,它一般隐居于泥沙之中。鲎还是动物界难得的恩爱夫妻。退潮后的沙滩上,经常会见到它们双双漫步的身影。夕阳之下,这个场景非常让人感动。它们的恩爱还体现在夫妻之间生死不渝的“感情”方面。一旦雌鲎发生意外,雄鲎便终身“不娶”,最终郁郁不乐而死。同样,如果是丈夫先妻子而去,雌鲎也会渐渐衰亡。谁说动物没有感情?有趣的是,在生殖季节,雄性总是伏在雌性背上,并用两条螯足抱着雌鲎,通过这种奇怪的方式使卵受精。然后,雌鲎就爬到沙滩上去产卵,产完卵后,这对夫妻却抛下未出世的孩子,扬长而去,连头也不回,真是够“狠心”的了。所以,鲎宝宝自打一生下来就没了父母,成了孤儿。它们在成长过程中得完全靠自己,否则就会被淘汰。或许,这正是鲎能长期生存的原因。鲎只重夫妻之情,而忽略了亲子之义,有违常理,这也算是一桩咄咄怪事。

    鲎的奇特之处不只这些,更有研究价值的是它的血液。一般动物的血是红色的,而鲎的血却是蓝色的。这种蓝血里面含有多功能的变形细胞,当这些细胞与有毒的细菌接触时,能释放出可凝性的蛋白质,使血液迅速凝固。它在医学上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对许多疑难病症的患者来说,这无疑是一大福音。三叶虫虽然已经绝迹了,但是,鲎却义不容辞地担负起重任,为研究者提供了大量宝贵的资料,使现代人也能一睹三叶虫多姿多彩的生活。除此之外,它对人类医学所做的贡献更是为人称道。

    由于三叶虫的身体是以关节连接起来的,所以它死后关节散落,头、胸、尾都零零散散地分开了,因而化石往往是有头无尾或有尾无头。又因为有些三叶虫尾后长着角,它留下的尾部化石便形如展开的翅膀,而尾轴部分模糊不清,致使古人误认为是蝙蝠的身体,于是才有了“蝙蝠石”的各种记载。虽然古人因科学技术的不发达,不能准确地认识三叶虫,但无论如何,他们的首发之功是不能轻易抹杀的。

    从海洋到陆地的鱼世界

    1938年12月22日,在非洲东部东伦敦海港附近的海面上,正在渔船上作业的渔民捕到一条怪鱼。这位不速之客长约1.5米,重58千克,身体是有些发紫的铅灰色。它身侧长着的部分,与其说是鳍,不如叫脚更合适。这些鳍非常粗壮,形同船桨,怪鱼蹦跳起来时,像是用鳍在撑着地行走,这倒使人想起安徒生童话里用尾巴站立的美人鱼。不仅长相奇特,怪鱼的脾气也大得很。当有人伸手抚摸它时,它猛地跳起,二话不说,张开大嘴就要咬人。单看那白生生的、尖利无比的牙齿,就让人有些胆怯,再加上那副凶神恶煞的模样,足以令人退避三舍。霎时,海港因在鱼的出现而沸腾起来。在兴致勃勃的观众中,有一位拉蒂迈女士独具慧眼,看出这条怪鱼很有研究价值。于是,人们把它送到附近的博物馆去,希望那里的专家能有所发现,结果不获而归。虽然大家都觉得怪鱼身上大有文章可做,却没有丝毫线索。随后,这条鱼又被请到南非格雷厄姆斯敦大学史密斯教授的实验室里,之后再次辗转,远涉重洋,到伦敦的大英博物馆。当然,这时的怪鱼早已不再恶狠狠地了,离水3个小时后它就丧失了性命。而当时又没有防腐的准备,在运输过程中肉体腐烂殆尽,最后只剩下一具骨架。

    经过史密斯及伦敦的专家学者们的观察和鉴定,确认这条鱼是几亿年前古代鱼类的后代,靡足珍贵,同我国的国宝大熊猫一样,是研究古生动物最好的标本。这种鱼被冠以“拉蒂迈”这个名字,是为了表示对第一个重视它的拉蒂迈女士的敬意。因其尾部像矛,又称矛尾鱼,它的祖先是总鳍鱼。就让我们沿着动物进化的过程向上追溯,来揭开怪鱼之谜吧。

    就在三叶虫繁荣昌盛的时候,一类全新的高等动物悄然问世。起初,它们默默无闻,只是躲在海洋的角落里繁衍生息,并且不断在改进自身条件。随着时间的流逝,这股新生力量慢慢崛起,并对三叶虫王国的大厦构成威胁。这就是最早的脊椎动物——无颌类。它属于鱼形动物,却又不是真正的鱼。之所以称为“无颌”,是因为它确实没有上、下颌骨,也因此咬不动硬的食物。但是,它身上却包着一层骨甲,就像“穿”着盔甲、全身披挂整齐的古代兵士,因而又被称为甲胄(zhòu)鱼(甲胄,古代兵士的作战服装,用金属或皮革制成。甲是衣服,胄是帽子)。

    甲胄鱼的种类很多,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头甲鱼便是其中翘楚。它的腹部平坦光滑,背部隆起,身体的横切面像一个不太规则的三角形。扁阔的头好像戴着一顶钢盔,眼睛长在头的背面,像是一直在往上看,很傲气的样子。两眼之间有一个长鼻孔。头甲鱼有张扁圆形的嘴,边上有许多小鳃孔,远远望去,倒像是长了一片麻子。虽说是其貌不扬,但这些“麻子”的作用实在是非同小可。这不仅是头甲鱼的呼吸器官,更是一个过滤器,在它吃食时进行一番去粗存精的筛选,把多余的水及沙石过滤掉,保证进食质量。头甲鱼不能啃骨头,但对付一些不太硬的猎物,却也绰绰有余。这完全是它“嘴唇”上那些小甲片的功劳,我们所熟识的虾也是如此。不过,它身上还没有鳞,只是一些类似鳞的甲。看来,头甲鱼从头到尾,都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真不愧为甲胄类。如果有敌人前来冒犯,头甲鱼自有办法御敌。它的头部镶嵌着两块小甲片,一旦对方欺上身来,这里就会放出电流,让入侵者吃不了,兜着走。头甲鱼的行动有赖于尾鳍,只有尾巴不停地摆动才能使其前进。但它的尾部力量较弱,而其满身的铠甲又如此沉重,使得它在游动的过程中不得不时常停停落落,多数时候倒像是在爬。当它瞄准一条很肥的蠕虫,准备出击时,却因游速太慢,等它赶到蠕虫近旁时,大势已去。有所察觉的蠕虫在泥沙上翻腾起伏,搅起一阵浑水,使头甲鱼如置身于迷魂阵之中,分不清东南西北,纵有放电本领也无济于事,而蠕虫却乘机逃之夭夭。由此可见,这是头甲鱼身体结构的明显缺陷,不改进不足以适应生存需要。

    与之相比,鳍甲鱼则是无颌类较为灵活的一种。而它的外形也更加特别,可以说是极尽奇形怪状之能事。背部线条比较平直,腹部向下突起,弧度很大,与头甲鱼刚好相反。它的甲片只是从嘴部到胸部有,而后半身却代之以细而薄的鳞片。这样,其体重就轻了很多。在它的背上还竖着一根天线似的鳍,当然,上面也有一层甲。鳍甲鱼的嘴尖尖的,倒过来看有些像鸟喙(huì)。它的眼睛长在头的两侧,口在头的腹面。奇怪的是,找不到鼻孔。头甲鱼虽然只有一个鼻孔,但毕竟是有的。仔细观察一下,发现鳍甲鱼经常迫不及待地大口吸水,仿佛口渴难忍。原来,它的鼻孔藏在口腔内,这样隐蔽,让人颇为费解。鳍甲鱼似乎是太不甘心于亲族长相的平淡,处处表现自己的个性,出奇制胜。幸而它不是徒有外表,在游泳、捕猎等方面也独领风骚。它的尾巴更加粗壮有力,因此行动起来不像头甲鱼那样迟缓笨拙。倘若是鳍甲鱼遇上蠕虫,它会毫不理会那“烟幕弹”,穷追不舍。蠕虫钻进泥穴也难不倒它,它的尖嘴像一把电钻,会跟着打洞。最后蠕虫黔驴技穷,只有乖乖就范。在无颌类的家族中,还有扁平的蝙蝠鱼、身上布满与鲨鱼类似细鳞的花鳞鱼等。当三叶虫日薄西山之时,无颌类的蓬勃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在这个庞大的家族中,偶尔有几个叛逆者也是不足为奇的。它们不满祖辈所过得平淡无奇的生活,更不愿受环境限制无所发展,因而急于寻找突破机会,于是,又一类新生物应运而生了。

    随着地质的变化,地球上大陆的面积日趋扩大,而海洋却相应地变“瘦”了。无颌类中一些探险者便接受了这个挑战,不再徜徉于大海,而是顺着入海的河口,逆流向上。它们惊喜地发现,内陆的水域充满了诱惑力,有诸多得天独厚的生存条件。它们欢天喜地,庆幸终于找到了满意的新家。生活在内陆的无颌类经过时间的改造,渐渐与海洋里的亲族产生了距离,并很快壮大起来,不但可与无颌类相匹敌,还大有取而代之的势头,这就是原始的鱼类。鱼类最初是在湖泊和河水中诞生的。但是,当它们长成后,仍然没有忘记故乡大海。于是,有的鱼在适当的时候衣锦还乡。尽管如今已“物是人非事事休”,但它们没过多久就适应了新的环境,而且越来越活跃,俨然已是海洋的主人。所以,不论是湖泊还是海洋,都会有鱼类的一席之地。它们与原住民一起生活,一起竞争,形成一个庞大的水中家族。

    鱼类与无颌类的本质不同在于它们有了颌,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有人甚至把颌的出现比作脊椎动物演化史上的第一次革命。颌的作用何以见得呢?首先,鱼类在进食方面有了长足进步。鱼类不再感受无颌类囫囵吞食、食而不知其味的烦恼。而且,面对垂涎欲滴的美味,也不会有因嚼不动而无可奈何地离开的尴尬。鱼类有力的颌使它们有机会品尝到各种食物,而细嚼慢咽对身体大有裨益。其次,颌无形中增强了鱼类自身的力量,使它们更具有威慑力。当鱼类同无颌类对峙时,上、下颌像剪刀一样一张一合,仿佛自信的战士在摩拳擦掌,随时准备将敌人置于死地。这令对方胆怯,有时还会不战而逃。颌的形成是生物进化的一个质的飞跃。

    除此之外,鱼类的胸、腹部开始出现成对的偶鳍,也就是四肢。无颌类是靠尾鳍行动的,而鱼类有四肢的配合,行动愈发快捷、方便。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优势。另外,无颌类中有的是单鼻孔,有的是双鼻孔,鱼类在此基础上,扬长避短,形成了固定统一的双鼻孔,对呼吸非常有利。这些无疑都是鱼类取得领先地位的条件。

    最古老的鱼类叫盾皮鱼,顾名思义,它们身上也有一层坚硬似盾的甲骨,这说明它还没有完全脱离无颌类。这些披甲戴胄的鱼,同它们的后代比起来,模样显得有些怪异。即便是活化石拉蒂迈鱼,对一墙之隔的曾祖父母也感到非常陌生。但是,一想到它们是鱼类进化史上的急先锋,这些隔膜很快就消失了。别看盾皮鱼类还比较原始,它们中的一些成员也曾经在水中显赫一时,节甲鱼和沟鳞鱼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节甲鱼戴着头盔,而铁甲只穿到上半身,其余的部分却连一片鳞都没有。颇有头重脚轻之嫌。更为奇怪的是,节甲鱼的头和胸之间有一个缝隙很大的关节,控制着头的活动,使得节甲鱼看起来更像现在的电动玩具。当它张大嘴巴时,头就抬起来了,当它的嘴闭拢时,头就低了下去。所以,节甲鱼捕猎时昂首挺胸,威风凛凛;吃食却永远是低着头的,似乎在细细品尝口中的美味,或者像罗丹刻刀下的思想者,低眉垂首,在思索生存的道理。实际上,这是因为它的颌发育得还不够完整,要借助颈部力量才能完成嚼食的功能。节甲鱼的颌骨上有一些尖锐的三角形锯齿,上下相互吻合,恰如一把带齿的剪刀,“喀嚓”之间,骨头就会裂为碎片。这使其他动物闻风丧胆,避而远之。而节甲鱼类的老大哥又唯恐鱼莫属。它是当时的庞然大物,体长达4.5~10米。而其头部更是堪称动物之最,竟有3米长,大嘴一张也有1米见方,真够吓人的!而它的游泳技术也不赖,这又为它增添了几分资本。昂着巨头,张着大嘴的恐鱼,是海洋里当仁不让的霸王,其他任何动物见了它,都只有甘拜下风、俯首称臣。当然,绝大部分甚至要做出“牺牲”,成为恐鱼的腹中之物。幸而,恐鱼在世的时间不长,大概只生存了1000万年就无影无踪了。否则,它将成为鱼类进化过程中的障碍,使其他的鱼类得不到应有的发展。

    沟鳞鱼是盾皮鱼类分布最广、数量最多的种类。同时,它的长相也最为奇特。它身体的前部像龟,不仅有甲壳,而且是腹平背穹,所以,沟鳞鱼看起来像长着鱼尾和鱼鳍的乌龟。不单如此,它还长着螃蟹一样的螯足,这使其成为“三不像”。沟鳞鱼不大,一般就十几厘米长。它还是“乐天知命”者,很快就能适应新环境。在水里可以自得其乐,任意遨游。一旦情况有变,遇上退潮或水干涸之类的危机,它也会处乱不惊,凭借自己独特的肺囊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等待老天降下甘霖或涨潮。因此,当许多鱼类离开水就只能坐以待毙之时,沟鳞鱼仍然有一线生机,命运之神似乎特别垂青于它。

    盾皮鱼类是开国元勋,在它的引导下,新生力量不断涌现,接踵而来。这其中就有现代鲨鱼的祖先软骨鱼类。追根溯源,软骨质在盾皮鱼类身上已有所体现,而当它脱掉那层沉重的铠甲后,变得“身轻如燕”,行动起来非常灵活自如,软骨鱼类就这样诞生了。裂口鲨是家族的最早成员,它与后辈长得很像,习性也差不多。它并不是天生的“冷血杀手”,捕猎只是为了生存。从现代鲨鱼情况来看,它们习惯昼伏夜出。鲨鱼的视力不好而嗅觉异常发达,因此有无光亮都没关系。当陆地上夜幕降临时,一片漆黑的海底世界却好似刚刚拉开帷幕,片刻之间变得热闹非凡,成群结队的鲨鱼游来荡去,寻找最佳猎物。长期以来,科学界流传着鲨鱼不会休息的说法,认为只要它一停止游泳便会有被淹死的危险。可是,最新观测结果表明,鲨鱼同样需要休养。它们通常是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块,静卧海底,以养精蓄锐。自然界没有不休息的动物,就像工厂没有永远不停的机器一样。鲨鱼以其轻巧灵活、机警敏捷成为海中骄子。千百万年来,很少有别的鱼类能代替它的地位。迄今为止,鲨鱼仍是海洋生物学家面临的一大课题,它身上还有许多未解之谜。

    与软骨鱼类为伍的还有棘鱼等,它们同祖辈的盾皮鱼类生活在一起,组成四世、五世(甚至更多)同堂的大家庭。可是,时间如白驹过隙、飞逝而去。斗转星移之间,地球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气候更干燥了,一些浅海地带常常会干涸。适者生存,环境迫使动物不得不做出新的选择。这时,高等鱼类的出现就成了势在必行。

    当生活在水里的盾皮鱼、软骨鱼等因水源日渐枯竭而焦灼不安之时,在水边的淤泥中却居住着一些怡然自得的鱼,它们就是硬骨鱼类。

    这类鱼的骨骼已钙化变硬,不再是“软骨头”了。而原始鱼类身上的甲片,已脱得精光,取而代之的是鳞片。硬骨鱼脱掉沉甸甸的甲衣,换上了一件更为轻巧,而且鳞光闪闪的外套。这副容貌较之鱼以前的模样,更易为人接受,因为这才是我们日常所见的样子。不过,它们与现代鱼确实还有差别。鱼离不开水,这种概念早已在大众的意识中根深蒂固了。然而,硬骨鱼却是离经叛道者。它们打破了鱼类只能生活在水里的限制,既能在水中呼吸,也可以在陆地上吸取氧气。硬骨鱼的这一特性与前面所讲的沟鳞鱼相似,但功能较之更强。

    肺鱼和总鳍鱼是硬骨鱼类的两个分支。肺鱼的后代至今还生活在澳大利亚、南美洲和非洲的一些干旱地区。它们几乎一成不变地继承了祖辈流传下来的生活方式。雨季来到时,它们的生命之春也随着降临。肺鱼在积水中快活地摇头摆尾,尽显鱼的本色,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此时,所有的阴霾都一扫而空,身上经年累月的泥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可以洗掉。当倾盆大雨从天上一泻而下时,肺鱼得到了最大的满足。然而,就像极地的居民在饱览了半年阳光世界后,总要挨上半年的黑暗一样。在沐浴了雨露之后,肺鱼的极乐生活就暂告一个段落。早季对它们来说虽然不是什么灭顶之灾,但总会觉得没意思,倒不如睡觉去。所以,在旱季里,肺鱼就钻到淤泥中休眠,等待明年的雨季,等待生命的又一个春天。

    总鳍鱼类的生活与肺鱼大同小异,有水时用鳃呼吸,无水时用肺呼吸。而它们的后代在进化的路上却分道扬镳,各行其道。如上面所说,肺鱼的后代走的是祖先的老路,在恶劣的环境中苦苦挣扎,苟且偷生。而总鳍鱼类中的一支不向环境低头,积极进取,终于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总鳍鱼类分为空棘鱼类和骨鳞鱼类。空棘鱼虽然也具备了进化的条件,但它最后还是退却了,回到大海深处,过着随遇而安、知足常乐的生活。拉蒂迈鱼就是它的后裔。通过对活的拉蒂迈鱼的观察,发现它的胸鳍能支撑并且作各个方向的转动,有些像现代海洋公园的海狮。骨鳞鱼类是实现从鱼到人的进化这一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骨鳞鱼的口盖上有一对内鼻孔,这是陆生脊椎动物的特征,说明它已经有肺的构造了。而拉蒂迈鱼因长期生活在水里,早已失去了内鼻孔。另一方面,骨鳞鱼的鳍与现代一般鱼类有所不同,其骨骼排列的方式与原始四足动物的四肢相似。所以,有理由断定:陆生、动物的四肢是由鱼鳍演化而来的。解决了呼吸和支撑的问题,千万年来一直只停留。在水里的动物就要出发上岸了。

    岸上的路何其艰难,头顶着烈日,而身下却是发烫的沙石,每走出一步都要付出很大的努力。骨鳞鱼原始的“脚”走起路来,真的是步履维艰。就像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中的小公主,为了救心爱的王子,让巫婆把她的鱼尾变成了脚,但她付出的代价却是异常的痛苦:每走一步就如同被刀割一下。骨鳞鱼费心尽力地连爬带滚,只为了向前挪动一步,再挪动一步。实在累得不行了,停下来歇一歇,回头看看走过的路,弯弯曲曲,有许多跌倒又爬起的痕迹。再往远处,路的尽头是泛着银光的碧蓝的大海。海里是多么清凉多么自在啊。而骨鳞鱼却走上了这条前途未卜的路,沿途的风景陌生而又新奇,骨鳞鱼奋力地前进着,只为了探寻一个新的生存空间。而它走过的这条路,可以说是白骨累累,不知有多少探险者就地一躺便再也没爬起来。负载着先辈的希望,勇敢的骨鳞鱼不屈地与困难作着斗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爬呀爬呀,上岸后的鱼类逐渐适应了陆地生活,它们的身体结构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成为新的物种——最早的两栖动物,也就是鱼石螈(yuán)。这是丹麦古生物学家苏登堡给它取的名字,意思是带有鱼性的两栖动物。鱼石螈的外貌还带有童年的特征,残留着鱼类的痕迹。比如说稀疏的鳞片,厚长的尾鳍等。但是,它的四肢已完全形成,可以真正地走路了。只不过因为双腿的位置稍微偏向身体的两侧,所以走起路来有些像八字脚,摇摇摆摆,不太稳健。而且因腹部贴近地面,呼吸有些不畅通,更影响了速度。当然,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了。由于鱼石螈既能在水中活动,又能在陆上居留,所以它的食物来源也比较广泛。它是杂食动物,荤素都不拒绝。它那锋利的牙齿可以用来对付鱼类,也经常咀嚼些蕨类植物。后来,它甚至尝试着吃些昆虫。慢慢地,鱼石螈的家迁往森林沼泽地带,这对它们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古人说得好: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动物从海洋到陆地,其间经过了无数艰难险阻,不知多少生命成为牺牲品,但是,它们没有半途而废,而是一如既往,最终到达了胜利的彼岸,征服了环境,也征服了自我。相对于仍在海里的亲族来说,它们对动物的进化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鱼类登陆,不能不说是一次伟大的革命。没有这一举动,生命就不会如此绚烂多姿。

    话又说回来,虽然拉蒂迈鱼在进化上不是成功者,但它对古生物学家的研究提供了许多珍贵的资料,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就在发现第一条拉蒂迈鱼之后,为了寻找新的标本,当地政府张贴画像悬赏捉拿。很多年后,才在马达加斯加岛西北的罗摩罗群岛安朱安岛附近,找到了第二条活鱼。后来,在这个海域又捕到了几条拉蒂迈鱼。因此,人们把这儿当做它的故乡。在我国也有一条这样的鱼,是科摩罗在与中国的友好交往中,作为礼物赠送的。可以说,是拉蒂迈鱼帮助我们翻开了生物进化史上新的篇章。

    侏罗纪的霸王

    “地球是按恐龙的比例形成的,地球是恐龙的家。”这是影片《侏罗纪公园》的续集《雷暴斯恐龙》中一个女教授的想法。一提起《侏罗纪公园》,就像按下电视机的开关一样,一个神秘而恐怖的世界就展现在眼前,它的主人是恐龙。我们对恐龙的了解,大多都是从电影电视上得来的。人类社会有好人、坏人的区别,同样,恐龙的世界中,既有凶残无比、嗜血成性的雷暴斯恐龙,也有戴副太阳镜、善良风趣的丹佛恐龙。恐龙首次亮相时,像第一次进城的乡下姑娘,浑身土气,在世人眼里画满了问号。可是,当她的资质显露出来后,立即变成一颗熠熠闪亮的明星。恐龙热一度使某些人发“高烧”,沸沸扬扬地炮制出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事。恐龙究竟是何方神圣呢?    1822年的一天,英国古生物学家和医生基德恩·曼特尔博士的夫人,在苏塞克斯州的采石场找到了几颗奇怪的动物牙齿。经过研究,曼特尔不知其为何物,便向其他专家请教。第一个接触化石的专家是英国学者莱尔勋爵,但他对此也一筹莫展。所以,他们就把标本寄给法国当时的古生物权威居维叶。居维叶认为不过是犀牛或河马的化石罢了,年代并不太老。这一结果并未令曼特尔满意。于是,他带着疑问继续挖掘化石以寻找答案。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在原地又找到了几块骨头。他又把化石寄给英国古生物学家巴克兰,可是,出于对权威的迷信和经验主义,巴克兰毫不思索地同意了居维叶的意见。曼特尔不以为然,他下定决心要自己找出答案,就开始亲自进行研究。通过与其他标本的比较,他得出如下结论:这是一种新的大型爬行动物,它的牙齿与鬣(liè)蜥类似。因此,他给这个动物取名为禽龙,这是恐龙的第一个学名。曼特尔本人也因此声名远扬,整个英伦三岛都知道他是第一个发现恐龙的人。在他的故居门前还挂着一个牌子,上书“发现恐龙的人”。而曼特尔实际上不过是个普通的乡村医生,他的父亲只是个皮鞋匠。后来又陆续发掘到很多这类化石。1842年,英国学者理查德·欧文勋爵把与禽龙一类的、属中生代的陆栖大型爬行动物命名为“恐龙”。这个词希腊文的意思是“恐怖的蜥蝎”。

    恐龙大概出现在22000万年前,它的全盛时期是在地质时代的侏罗纪和白垩(è)纪。那个时候,恐龙家族枝繁叶茂,每一个支系都代表一支生力军。像纷繁复杂的人类社会一样,恐龙世界也分为很多种类。它们之间既有和睦相处、其乐融融的时候,也有刀戈相见、水火不容的情形。如今的地球,被万物之灵的入主宰着,上演了一幕一幕人间的悲喜剧。而上亿年前的这个星球,恐龙才是它的主人和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从其食性的不同,可以把恐龙分列为两大阵营:肉食恐龙和素食恐龙。肉食恐龙强壮有力,凶残无比。当它们饥饿时,对任何动物,包括其亲族朋友,都会反目成仇,兄弟姐妹只是对方的一顿美味佳肴而已。因此,它们彼此之间常常是虎视眈眈的,可是比现在的老虎、狮子不知要凶狠多少倍。实际上,统治者的称号是给这些肉食恐龙的,其他动物不过是它们砧板上的肉罢了。相比之下,素食恐龙温和多了。它们漫步在草地上、树丛中,饿了就近吃些青草和嫩叶,生活显得平静而悠闲,没有腥风血雨,更没有无休止的搏杀和争斗。如果把肉食恐龙的潜在威胁除去,素食恐龙的世界是安宁祥和的,它们仿佛生活在一个桃花源里,与世无争。当然,这些都是发生在恐龙的黄金时代——侏罗纪和白垩纪时的事。在这两大阵营里,还存在许多不同的恐龙种族。肉食恐龙有小鸟龙、跃龙、霸王龙、惧龙等;素食恐龙有鸵鸟龙、梁龙、鸭嘴龙、剑龙、角龙、甲龙等。而这些种族还有更为细致的分类。下面来看看恐龙家族里最具代表性的一些恐龙。

    名副其实的霸王龙    霸王龙是已知的、地面上最为强大的食肉动物,它生活在距今7000万年前的白垩纪。当它用后肢站立起来时,身高5~6米,身长17米左右,重量约7吨。霸王龙的体态并不好看,它有一个无与伦比的大头,长约1.2~1.5米,同其身长似乎不太合比例。这么大的头,必定配有一个大嘴。这个一张开便能吞下篮球的嘴,真称得上是“血盆大口”了。而霸王龙的牙齿更非虚设,简直就是一把一把的利刃。当它吃食物时,两排牙齿便形成了两排小剪刀,“喀嚓、喀嚓”,再硬的骨头都被嚼得粉碎。撕咬起来,单打独斗谁都不是其对手,只有落荒而逃。霸王龙的前肢却异常地退化变小,不能走路,但是,却别看不起这双“小手”。它的手指头上有像钩子一样弯曲的爪,厉害无比,一爪抓下去,连皮带肉,绝不含糊,在搏斗和捕食时都是强有力的武器。霸王龙的后肢极其强壮,跑起来健步如飞。不仅如此,霸王龙的大头可以作为武器把对方撞得晕头转向;它那条粗大结实的尾巴,既可以用来作为奔跑行走时的平衡器,又能起杠杆作用,使其前扑的力量大增。如此看来,霸王龙浑身上下都布满武器,可见其攻击性非比寻常,“霸王”并不是徒有虚名的。霸王龙是至今爬行动物中最残忍暴戾的一种。如果一条其他种类的恐龙不幸遇见它,而又正当其饥火上升时,一场杀身之祸便在所难免了。如果遇上它已饱食一顿,大腹便便之时,可能只是瞪大眼睛,龇牙咧嘴吓唬一下罢了,这时便算是交上好运了。霸王龙在整个大家族里声名狼藉,口碑极差,而它也理所当然地充当起这一霸道而凶残的“屠夫”角色。可以想见,当时的恐龙世界是“谈霸色变”。

    山一样的雷龙    大家都知道,鲸是地球上最大的海洋动物,而陆地上最大的动物,纵观古今,非雷龙莫属。它的身长20~25米,体重达30吨以上。身躯之庞大,令人难以想象。生活在我国四川的马门溪龙,身长22米,高3.5米,体重40~50吨,更是这一种类中的佼佼者。雷龙有一个像蛇一样细长的脖子和一条同样细长的尾巴,它的脑袋又小又短,与其山一样的躯体相比极不协调。有趣的是,这类恐龙似乎有两个脑子。但其脑功能非常简单,只能指挥吃食动作和接受感觉,而后这些信息被传到腰部脊椎骨上的神经处,再由它来指挥后肢动作。由于信息传递的缓慢,雷龙的行动总是慢半拍。因此,雷龙的迟钝笨拙是情理中的事。雷龙的身体像一个横放的大圆桶,圆滚滚的,而四条胭像四根粗短的圆柱。要支撑如此巨大的躯体,这四根“柱子”的承受力可想而知。雷龙有一副坚固的脊梁,却又并非常人想象的那样重,似乎是用特殊材料做成的,而只有轻,雷龙的腿才承受得起;也只有坚固,才能负担起几十吨重的肉体。雷龙骨骼的构成方式很具有技巧性,密的密,疏的疏,以分担不同的压力。无论是与霸王龙相比,还是从其体形来看,雷龙的嘴巴都小得可怜,真可谓“樱桃小嘴”。而其牙齿又很稀疏,按一般哺乳动物新陈代谢的规律来推算,即便是雷龙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停地进食,也无法为它那庞大的身躯“加满油”。雷龙是如何维系生命的呢?正如上面所讲的那样,雷龙动作迟缓笨拙,而它也不喜欢活动,常常一动不动地呆上大半天,真有些“老态龙钟”。雷龙的一生,大部分时间就是处在这样一种朦胧状态下:不用动脑,连身体都不用挪动。活动少,消耗的能量自然也少,这就是雷龙无须太多食物,仍能保持其独一无二的躯体的秘密。

    别看雷龙“体魄”如此强壮,它并不是恃强凌弱之辈,而更像一位慈祥的胖奶奶。雷龙是素食动物,以水草、树叶、树芽之类为食,间或也吃些小虾、小蟹。总之,它绝不是残忍的屠杀者。雷龙家族生活在湖泊和沼泽地带,它们的生活空间离不开水。沼泽不仅提供了大量食物,也成为一个天然的避难所。当那些在陆地上作威作福的肉食恐龙入侵时,雷龙避而远之,往深水中一沉,即使是再凶猛的恐龙,也只有恨恨地望洋兴叹。其实,也没有多少恐龙面对雷龙山一般的体格,敢贸然进犯。

    生活在北美洲的梁龙在雷龙家族中素负盛名,其独特之处在于,它的鼻孔长在头顶上,就像现代的鲸、河马和海豚一样,便于在水中呼吸。当它感觉到危险,就潜入深水,只露出鼻孔在水面上,使敌人束手无策,只有垂涎欲滴的份,而其在水中处之泰然。雷龙家族是恐龙中的“大胖子”,而腕龙则是胖子中的胖子,它是雷龙类中体重最重的,可达70~80吨以上。腕龙又被称作“水生的长颈鹿”。它的脖子又长又粗,鼻孔位置与梁龙相同,而它更喜欢在水里漫游,只需伸出小脑袋,海陆空四面八方的情况便尽收眼底。腕龙的头是一个活动的探测仪。

    满口牙齿的鸭嘴龙    顾名思义,鸭嘴龙的嘴巴像鸭子,扁阔前伸,有角质的喙套,而不是柔软的嘴唇。鸭嘴龙前肢细小,后肢粗壮。它偶尔也用四条腿行走,更多时间是靠两条后腿。想想看,当鸭嘴龙四足并行时,由于前肢过于短小,走起路来必定是弯腰驼背,像个久病未愈的人。它还有一条肥大扁平的尾巴,平时就拖在身后,高兴了摆两下,权当一把大扫帚,将走过的路清扫得干干净净。而这条大尾巴还有一个用处,就是可以撑在地上成为一张椅子。这样,鸭嘴龙只要累了,随时随地都可以停下来休息,真是妙不可言。不仅有“鸭嘴”,这类恐龙还有一双“鸭脚”。鸭嘴龙的脚趾间也有蹼,当它在水里游泳时,蹬动的脚与鸭蹼别无二致。

    鸭嘴龙的牙齿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共有2000多颗,每颗不足1毫米。这么多细小的牙齿,密密麻麻地排列成行,形成两把带齿的锉刀。而且,这些牙齿表面坑洼不平,像磨盘一样,把食物碾磨得非常碎,甚至成为糊状。当它进食时,上下颌像核桃钳子,把食物夹得紧紧的,更利于咀嚼。有意思的是,鸭嘴龙的牙齿还具有一个后备的双层结构。当外层磨损后,里层的牙齿马上就可以替补,充当汽车后备轮胎的作用,但较之更快,中间不用停顿。当鸭嘴龙进食时,它的牙齿一刻不停地在转动。其进食效率之高,实属罕见。而那些退休了的牙齿,渐渐地被新生力量顶出来,最后鸭嘴龙将其一吐了事,新牙就在原来的位置上茁壮成长。这样,新老交替,鸭嘴龙不会为牙疼或其他牙病而烦恼,永远都有一口好牙等着进口的美味。这是大自然给鸭嘴龙的恩赐,同时,也是给人的启迪。现代人根据这些小牙齿碾碎食物的原理,改造了工业生产中机械的一些零部件,使工效提高了几十倍。

    尽管鸭嘴龙有这么一口了不起的牙齿,但只是为研磨树皮、草根或嫩芽而生。像其他素食恐龙一样,当遇到凶猛的肉食恐龙前来侵犯时,鸭嘴龙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逃。它惊慌失措地向深水潜逃,溅起漫天的水花和泥浆,一旦到了安全的地方,它就会静静地平息下来,等待危险过去。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它还可以随便从湖里捞些浮游生物来充饥。湖泊是它们最理想的避难所,既可以躲避灾难,又不会显得枯燥乏味,倒好像是一个乐园。风暴平息之后,鸭嘴龙才慢慢游上岸,去找四散逃离的伙伴。

    鸭嘴龙的个头大小不等,小的身长仅3米,体重5吨;大的身长15米,重25吨。如果让这一大一小并排站立,一个犹如珠穆朗玛峰,一个犹如准喀尔盆地,形成绝妙的对比。

    威武雄壮的剑龙    刚粉墨登场的剑龙,着实让人吃了一惊。远远的,只见一座小山慢慢移过来。更为奇特的是,山上长着三角形的板状物,随着小山的移动,这些板也在跟着晃动,等它走近后,甚至能听见“稀里哗啦”的声音。原来,剑龙的身上长着两排骨板,而且,当它抖动身体时,骨板会发出声响。这些骨板简直就像刀枪剑林,也像是一副盔甲,把剑龙武装起来。而它可能也是从此得名的吧。在这件厚实的甲衣下,是剑龙发福的身躯。它脊背高耸,而腹部也显得特别大。相应的,四条粗短的腿虽然极富力量,却仍然掩饰不住它的步履蹒跚。所以,剑龙走起路来,不仅慢,还晃晃悠悠的。恐龙的脑子都特别小,而剑龙在它的家族中更以脑小闻名,只有一个核桃那么大,正所谓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因此,在剑龙的肩部和腰部各有一个神经球,专门支配腿和尾巴的活动,分工非常明确。但是,即使是这两个神经球也比脑子大。这说明肢体和尾巴的功能,对剑龙而言,要比脑子重要得多。它的口腔很狭小,牙齿扁平而细碎,绝不能用来撕嚼肉食。剑龙以树叶、野草之类植物为食。当它进食时,经常是囫囵下咽,也不知能否尝出个中滋味。看来,剑龙是当不了美食家的。

    剑龙身上那些交错的三角骨板确实令人生畏,尤其当它弄得很响的时候,对敌人是很有危慑力的。然而,这并不是剑龙用以自卫的武器,而是一种装饰物罢了。三角板毕竟不是剑,而且位置也不利于保护身体。真正起作用的是它的尾巴。由于有单独的神经指挥,一旦遇见危险,即便大脑反应不过来,尾巴也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力,来个先斩后奏。剑龙尾巴的功能非同小可,甩动起来凶猛之极,更何况还有秘密武器,这就是长在其尾部末梢的锥形尖刺。这些钢针一样的骨刺使剑龙的尾巴变成了一根狼牙棒。在与敌人交锋的时候,剑龙猛烈地甩尾鞭打对方,使其只有招架之功,无还手之力。但剑龙并不是好斗之辈,它从不挑起是非。脾气温和、性情柔顺,剑龙实在是一位好好先生。当然,它更不会任人宰割。

    除了这几种恐龙以外,还有硬脑壳的肿头龙,会爬树的棱齿龙,卷成球的甲龙,嘴似鹦鹉、带皱折的原角龙,头上长角的健步家三角龙,等等。总之,恐龙家族的成员众多,而且姿态各异。在我们的认识中,恐龙似乎就是庞然大物的代名词。其实不然,自然界是非常奇妙的,总有大小、善恶、强弱的对立统一。恐龙中有大如雷龙者,也有小如卢沟龙之类。发现于我国云南省禄丰三叠纪的卢沟龙,从其体形及行动等方面来看,都与今天的驼鸟相似。就算它站立起来,也不过1.5米高,而它还不是最小的恐龙。国外曾发现一类恐龙化石,只有鸡那般大小,名字叫快足龙或级斗龙。奇怪的是,这些小家伙却都是肉食性的,它们以一些更为弱小的动物或昆虫为食。而它们能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占有一席之地,也正依赖于身体的小巧灵活。这对于大多数体态笨拙的恐龙来说,是梦寐以求的事。

    很多人都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而这正是科学家所需要具备的精神,那么我们也来给恐龙寻亲问祖吧。爬行动物出现以前,生活在地球上的居民是两栖类动物。当它们处于繁衍生息的黄金时代之际,一种活动在树丛、洞隙间的小型两栖动物逐渐演变成了爬行类,这算是地球上最早的爬行动物了,它的名字叫“林蜥”,意为“生活在森林中的爬行动物”。随着环境的巨变,最初的爬行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腰部的结构,具有这些构造的新物种就是恐龙。从诞生之日起,恐龙类便以势不可挡的速度,迅猛发展,直至占领整个地球。如同人类有三亲六戚一样,恐龙也有自己的亲戚。我们一般所讲的恐龙是指生活在陆地上的龙之家族。而在天空翱翔、在水里遨游的各种龙,与恐龙虽非直系,却也沾亲带故,讲恐龙免不了也要提及它们。

    大眼睛的鱼龙

    有一个关于蝙蝠的故事说道,蝙蝠既像鸟,又像兽,使人感到迷惑。而鱼龙的身份也很特殊,它像鱼一样在大海里游弋(yì),体形与鱼类及海豚十分相似,是很优美的流线型。但是,据鱼龙的骨骼化石判断,它属于爬行动物。

    鱼龙的嘴也像海豚一样,长而尖;牙齿非常锐利,数量也不少,甚至可达到200枚,显而易见,是用来吃肉的。鱼龙几乎没有脖子。其腹部以下,形成鱼雷状,从粗变细。陆生动物的四肢和尾巴也变成了鱼类特有的鳍。当鱼龙游泳时,胸鳍和背鳍起平衡的作用,尾鳍是一个速度器。当然,鱼龙的鳍和单纯的鱼鳍在构造方面有所不同。但是,这并不妨碍鱼龙像其他鱼类一样在海里翻腾跳跃。鱼龙的特征还在于“独具慧眼”。它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视力极好,没有近视眼的累赘。这对它的日常生活很重要,依靠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它才能在芸芸众生中取得优势。即使是小鱼小虾也不可能从它的眼皮底下溜走。实际上,鱼龙确实不是和善之辈。它是海洋动物中比较凶暴的一种。鱼龙一般身长2米左右,大的竟有20米长,连以凶残著称的鲨鱼见了,也怕它三分。鱼龙差不多是水中的霸王龙。

    鱼龙的生殖方式是爬行动物中最特别的。一般陆生爬行类动物都是卵生的,可是,对于整天与狂风骇浪打交道的鱼龙来说,找一个风平浪静的环境来产卵、孵卵是不太容易的事。所以,在进化的过程中,鱼龙的祖先放弃了原来的生殖方式,选择了一条更为合适的途径来繁衍后代,这就是合二为一的卵胎生。雌性的卵并不排出体外,直接在体内受精、孵化,等幼仔发育成熟后,才离开母体,单独成活。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里有一具成年鱼龙的化石,体内还有7个幼仔的骨骼。因为幼仔化石上没有牙咬过的痕迹,况且也不像受过胃酸的侵蚀,所以排除了被大鱼龙吞食的可能性。从鱼龙幼仔在母体内的位置来看,像是正要出生的样子。各种证据表明,鱼龙是卵胎生的,这在爬行动物中是独一无二的。

    “假海龟”蛇颈龙

    不言而喻,蛇颈龙长着像蛇一样又细又长的脖子,而它的身子却是龟的模样,宽阔而扁平,以至于有人把它描述为“长着龟身的蛇”。不仅如此,蛇颈龙在水里行动的方式也跟龟一样。它的四肢变成了四支船桨,而且趾间还有蹼,划起水来非常方便。蛇颈龙就是靠划动桨来前进的。它的头小而短,向前突的尖嘴巴里,有许多锋利的牙齿。在它身后,还拖着一条不长不短的尾巴。

    长长的脖子对于蛇颈龙捕猎很有利。俗话说:如鱼得水,水里是鱼类的天下。兰蛇颈龙捕食时,鱼忽左忽右忽上忽下,仿佛是跟它捉迷藏。这种时候,如果换了其他动物,可能只有眼馋的份。而蛇颈龙则不然,这于它不过是小菜一碟。它甩动脑袋,长脖子也跟着一起弯来弯去,不费吹灰之力,任凭鱼游到哪里,它的脖子就伸到哪里,真所谓“颈到擒来”。蛇颈龙像汽车一样能倒车,当前进时出现特殊情况,它不用转身,就可以往身后移动。这是会游泳的鱼类所不能的。

    蛇颈龙经常会受到来自鱼龙或鲨鱼的威胁,遇到这种时候,它便“义无反顾”,掉头往岸边靠拢,爬上岸去,让贪婪的鱼龙们干瞪眼。就像湖泊是雷龙逃避灾难的场所一样,陆地成了蛇颈龙的避难之处。运气好的时候,蛇颈龙还会因祸得福。它上岸时,恰逢几条小龙正在草地上觅食,便猛冲过去,忘了自己刚才的遭遇,反而充当起杀丰。美食一顿以后,它才得意洋洋地回到水里去。可见,蛇颈龙绝非弱小之辈。它们中的“大个子”身长15米,仅头就有3米长。另一方面,这也体现出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为了生存,动物之间互相残杀,没有理性,更不会讲客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像蛇颈龙这种行为,也没有什么好责备的,毕竟它们只是动物,而且是智力低下的原始动物。

    滑翔机翼龙

    翼龙(又叫翼手龙)和恐龙的祖先是相同的,只不过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而且,既然有会游泳的爬行动物,当然也有会飞的爬行动物。

    翼龙的骨头中间是空的,可谓身轻如燕。作为爬行动物,它的脊椎已退化了许多,前肢的手指变化也很大,其中有三个蜕变成钩状的爪,第五个已消失,第四指则加长,成为翅膀的支柱。一张皮膜连接四指、躯干和腿,这就是翼龙的翅膀,形如舞蹈家牵起翩跹的长裙。而那层皮膜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不慎撕破的话,也就等于宣判了翼龙的禁飞令。而它的后肢变得很软弱,基本不能行走,身后还有一条用以维持平衡的小尾巴。当翼龙展翅飞翔的时候,也正是它搜寻猎物的大好机会。翼龙的眼睛十分敏锐,它在空中居高临下,把地上的一切尽收眼底。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它都会很警觉。所以,小动物很少能逃过它的手掌。甚至连湖里的小鱼小虾也难逃厄运。但是,不要误以为翼龙真的就跟鸟类一样。其实,它飞行的时间很短,路程相对也不长。这是因为翼龙翅膀的构造不如鸟类巧妙,还不能胜任高空翱翔。它只是借着上升的气流,在空中滑翔,就像现代的滑翔机一样,而与真正鸟的飞翔有所不同。

    蛇颈龙与翼龙一上一下,似乎是互不侵犯,然而,从发掘出的化石来看,翼龙经常成为蛇颈龙的猎物。这又为何呢?当翼龙发现水中有小鱼小虾时,便俯冲下来,准备捕食,殊不知水中也有猎手在等待着它。就在它接近水面时,突然从水里伸出一个脑袋,还没等翼龙反应过来,就被咬住带入水中,接下来的遭遇可想而知。或许有人会说,翼龙视力那么好,为什么没有注意到敌人的存在呢?上面说过,蛇颈龙的脖子很长,而且非常灵活。它在捕食时,把身子隐蔽在深水中,而它的脖子却在离水面不远的地方伺机待伏。尽管翼龙能发现水面的鱼虾,却很难注意到水面下的小脑袋。而且,翼龙的飞行速度并不是太快,这也给了敌人可乘之机。会飞的假鸟——翼龙,它的命运就是这样。

    海、陆、空,龙之家族的足迹踏遍整个地球。当然,这中间最为繁盛的还数恐龙。但是,随着环境、气候等的变化,恐龙的时代渐渐一去不复返,到白垩纪末期,恐龙已走上了一条不归路。6500万年前,恐龙就已完全退出地球这个繁衍生息了1亿多年的舞台。经历了这么漫长的时间,最后却走向灭亡,其中肯定是有原因的。

    关于恐龙灭亡的缘由有很多说法,譬如:灾变论、弱肉强食论、流行传染病论等等。1979年,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美国科学家路易斯·阿尔瓦雷提出“贝克莱理论”,即在白垩纪末期,一颗小行星猛烈撞击地球,发生大爆炸,使地球上空的大气层中布满尘埃和沙石,因此地面变得黑暗而又死气沉沉,就像地狱一般。植物不能光合作用,花儿不再飘香,大自然停止了呼吸。而生活在地球上的恐龙更是遭到了致命的打击。不仅缺乏食物,在生殖方面也受到严重影响。突然的灾难,使恐龙被惊吓而导致性激素发生变化,因而产下的蛋,蛋壳厚薄不均。壳太厚,会堵塞表面的气孔,使正在发育的胚胎得不到氧气,窒息而死;太薄的壳又容易破碎,恐龙幼仔同样难以成活。这个观点有一定的科学依据,但也还需进一步研究。而恐龙间的弱肉强食及传染病的论点并不是很全面,不能用来证明恐龙灭绝的原因。假设或者片面的研究都很难使人信服,最根本的因素还在于恐龙所生存的环境和气候。

    根据地质科学的研究,可以肯定,在白垩纪末期,地球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平原隆起成为山脉,而大海也逐渐变成陆地。正所谓一度沧海,变为桑田。不仅如此,气候的变化也非常明显。原本炎热的地带,越来越凉爽;而以前较温和的地方则寒冷起来。这种气候变化使恐龙无法适应。它是冷血的变温动物,体温随外界气温的高低变化。当周围的温度下降时,它的体温就跟着变低,而内脏的机能减退,活动起来非常困难。所以,恐龙只适合生活在温度高、较干燥的热带。一旦气候变化,在寒冷的季节,它们就不能活动,也就无法获得赖以维生的食物。当冬天来临时,植物已经枯死,素食恐龙就失去了食物,而以之为食的肉食恐龙的生存也相应出现危机。所以,食物的匮乏是恐龙灭绝的根本原因之一。其二,优胜劣汰的原则。正当恐龙告急之时,一类新生的动物蓬勃发展起来,这就是哺乳类。它们具有比爬行类更进化的身体结构。虽然它们不像恐龙那么庞大,但是,相比较而言,脑子却大得多,因此更加灵活。而且,这类动物属于温血的恒温动物,它们的器官功能不受外界温度的影响,因而活动比较方便,不论是夏日,还是严冬,都能正常生活。这相对于恐龙来说,占有绝对的优势。一个是日暮西山,一个是朝阳喷薄,在这场生存的竞争中,恐龙最终只能退下阵来。到此为止,恐龙时代宣告结束。

    那么,恐龙是否就从此无影无踪、不复存在了呢?自从恐龙引起世人兴趣以后,人们就陷入了寻找活恐龙的幻想之中。因此自15世纪以来,各地先后出现了许多有关的新闻或传说,其中炒得最为沸沸扬扬的当数尼斯湖怪兽。

    尼斯湖位于英国的苏格兰,原本只是个风景秀丽而名不见经传的湖泊,自从1928年有人称在此发现怪兽以后,声名日盛,每年吸引众多好奇的人前往。这些人中,有研究人员、普通游客,也不乏好事者。而有关怪兽的种种说法更是层出不穷,不断有人声称是目击怪兽的见证人,并且描述得绘声绘色,大概都是如此情景:目击者初见怪兽惊慌失措,目瞪口呆,竟然忘了为其留影。而于水中憩息的怪兽也受了惊吓,掀起狂澜,继而消失得无影无踪。直到此时,目击者才想到端起照相机,留下了一张模模糊糊的照片,并以此为证,对尼斯湖怪兽大加品头论足。

    1966年,一个专门著书研究尼斯湖怪兽的人蒂姆·丁斯戴尔把其在实地拍摄到的怪兽底片,送到英国联合空军侦察情报中心,经过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怪兽可能是真的”。由于该中心在此领域的权威性,这一结论立即轰动了世界。这头怪兽到底是什么样子呢?据说这是一个圆脑袋、长尾巴的庞然大物,它用四只脚走路,行动很缓慢,看起来确实有些像恐龙家族的成员。因此有人认为它可能是恐龙的后裔。尼斯湖怪兽的诱惑在世人中间延续了很长时间。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研究手段越来越先进。某一天,当科学家重新拿起尼斯湖怪兽的“形象”仔细端详时,他们得出了一个令人尴尬的结论:这张照片是伪造的。原来,丁斯戴尔出于一些私人恩怨,便炮制了这出恶作剧,以玩弄和嘲笑科学家们。不过,这个玩笑也开得太大了。

    除了尼斯湖怪兽外,在西伯利亚也流传着形似腕龙的巴洛塔湖怪龙的故事,而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居民,则称看见有类似翼龙的怪物在空中飞翔。对于这些传闻,至今也没有更确切的证据来显示它的可信程度。前些年,俄罗斯科学家称他们孵化出一条恐龙幼仔,不幸没多久就死去。从照片来看,有点像一只烧乳鸽。如同前苏联曾报导过的外星婴儿客死俄罗斯大草原的消息,这个报道也让人产生怀疑。究竟是怎么回事,只有问当事者本人。

    这些关于活恐龙的传说为什么都难以令人信服呢?原因在于证据只有报道者的描述和一些模糊不清的照片,没有实物。而且,每次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只见发现的消息,却再也没有下文。事实胜于雄辩,如果哪一天动物园里真的展出活恐龙,才能说明其真的还存在。

    那么,恐龙有可能残存至今吗?回答是可能的。因为地球上仍然有适合它们生活的地方,比如一些处在偏僻地带的温和湖泊。再者,当今地球上还生存着许多被称为“活化石”的古代生物种类,像大熊猫、鳄鱼、古蜥蜴等。或许,在某一个还不为人知的地方真的就生活着苟延残喘的恐龙。当然,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姑且置疑,等待着真相大白的一天。

    不可否认的是,恐龙曾是地球的主宰。而我们在研究恐龙化石的过程中,也获得了很多知识和快乐。恐龙引起人们各种各样的联想,丰富了人类的娱乐生活,这也是不能忘记的。

    (注:如今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恐龙是温血动物,在此暂存——说。)

    我们遥远的祖先

    在动物园里,一位母亲带着小女儿在看猴子。小女孩不时被顽皮的猴子逗得“呵呵”直笑。看着看着,小女孩好像发现了什么,她抬头问妈妈:“人真的是由猴子变的吗?”妈妈点头称是,小女孩“哦”了一声后,若有所思地说:“原来如此,难怪街上的人越来越多,而动物园里的猴子越来越少。”这是一则小幽默,里面传达的一个信息就是:人是由猴子变的。这个说法大众都耳熟能详了,证明科技早已深入民心,那些坚持“上帝造人”的宗教信条已不能再钳制人的思想。人类敢于正面现实,这是认识上的一个进步。那么,回头看看,这个理论是否完全正确呢?从小女孩幼稚的话语中,还道出了一个问题:现在的猴子能变成人吗?人是动物,一种特殊的高级动物,这一点毋庸讳言,单从人与其他几种哺乳动物早期胚胎的比较就可以看出来。作为动物的人,跟其他动物如马、大象、鸟类等一样,鱼、龟、免和人的早期胚胎都很相似,以后纲、目、科、属、种的特种顺序出现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进化过程,生命都是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演化而来的。达尔文曾经说过:“可能世界为人类的发牛做了长久的准备,这是不容置疑的,因为人类起源于一连串的祖先,在这一连串的祖先中,只要失去其中的一环,就没有人类了。”动物的演变过程纷繁复杂,在这儿限于篇幅,不能一一论述,仅就人类的直接祖先来稍做探寻。大多数人都知道,猿猴是人的祖先,却不清楚猿和猴之间的关系。

    猿和猴是不相同的。尽管它们都属于灵长类,但是,在生物学的分类上,猿比猴高级得多。它们在外形上就有明显区别。猴子有尾巴、颊囊和臀疣一臀部上两块裸露的胼胝体,像坐垫,而猿类除了较低级的长臂猿有臀疣外,这些特点都没有。猿的外貌类似于人。在灵长类中,有阔鼻类和狭鼻类之分。猴属于前一类,鼻孔相距甚远。而猿则是后一类,鼻孔靠紧,孔朝下,与人类相似。不仅如此,猿的血型、身体结构等都与人类相同,这证明了他们有密切的亲缘关系。所以,在科学上把原称作“类人猿”。严格地说,人的祖先是猿而不是猴。

    在讲猿以前,先说一下灵长类。在众多的哺乳动物中,有一类很特殊。它们的手、脚上都长着扁形的指甲,而且大拇指能与其他四指做对握动作。它们的上、下颌各有四颗门牙。这就是灵长类动物的共同特征。

    最原始的灵长类,或者说是灵长类的祖先,是一种体形很小的食虫类动物,名叫树(jū)。单看它的长相,很难把它跟猿或者猴联系起来,更何况人。它长得有些像现代的小松鼠,只是没有一条毛茸茸的、漂亮的大尾巴。这可能就是“”字带“鼠”的原因吧。树生活在东南亚的亚热带地区,大部分时间在低矮的树丛中活动,偶尔也会爬到树上去玩耍。它是杂食性动物,常吃些野果和植物种子。除此之外,它的小尖牙还可以捕食昆虫、蜗牛等小动物。之所以说它长得特别,还因为那又细又长的吻部,在灵长类中是绝无仅有的。而且,树的趾还有爪,眼睛长在头的两侧,这说明它确实很落后。

    灵长类的分类很复杂,包括各种猴和猿。猴又有高等和低等的区别。今天动物园里经常见到的猕猴、金丝猴和狒狒等,是高等的猴类,而狐猴、眼镜猴、丛婴猴等非常可爱的小动物则属于低等猴类。猿类有大猿(大猩猩)、黑猿(黑猩猩)、褐猿(猩猩)、长臂猿四种。

    作为哺乳动物中的高级种类,灵长类动物有许多其他动物所不及的地方,也正是这些优势使它们在前进的路上所向披靡,最后才会有人的出现。灵长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树栖生活。动物适应于哪一种生活方式,跟它的身体状况有直接关系。别以为灵长类生活在树上,只是腾挪跳跃那么简单。就在它们站立于树梢远望、在绿荫丛中自由穿梭的时候,灵长类的身体也正在悄悄地发生变化。首先体现在感觉器官上。在远离地面的树上,灵长类的生活空间变成了三维的,除了地面的长度和宽度以外,还受高度的影响。因此,目力所及包括前后、左右、上下不同的方向,视野扩大了,倘若在此情况下,仍保持以前的视力,势必不利于行动。要知道,灵长类的祖先像树,生活在低矮的树丛中,等于藏匿在一个阴暗的缝隙里,敏锐的视力自然无从说起。只是“鼠目寸光”而已。灵长类在树上居高临下,虽说不上“耳闻八方”,但“眼观六路”倒也不是妄想。它们已经能辨别细微的物体,并且能看出世界的五光十色了。还有,灵长类能看到物体的深度,即有了立体视觉。对人来说,这是轻而易举的事。当我们面对一汪清澈透明的水时,不仅能看到漂浮在水面的小生物,还能看出水平滑如丝绸,以及不经意间泛起的细细的水纹。凭着视觉,我们也能看出水的深浅。这一视觉功能不是所有的眼睛都具备的。而灵长类便是执牛耳者(比喻在某方面占领先地位)。同时,由于手指的能力加强,触觉也变得很灵敏,通过触觉同样可以辨认物体,相较之下,嗅觉就逐渐退化了。就大多数哺乳动物而言,嗅觉是很重要的生理特性,灵长类则不然。假设一只动物走在路上,忽然脚下碰到一样东西,它想知道是什么,这种时候,如果撇开视觉不讲,熊会用鼻子使劲嗅,而猴子则会东摸西摸。这就是灵长类的特别之处,树栖生活对听觉的要求也有所减退。在地面活动的动物像马,它们对外界的感觉大部分就靠耳朵,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就警觉地竖起双耳四处探测。其他如兔子、鹿等动物都是这样,危险一来,闻风而逃。而灵长类则是凭高瞻远瞩的本领,洞察周围的一切。

    其次,树栖改变了灵长类的肢体。当许多哺乳动物的锁骨都退化之时,为了适应树上的生活,灵长类仍一如既往地发挥着锁骨的作用。猿和猴的手臂之所以能伸缩自如,前后弯转,全靠锁骨。灵活的前肢对灵长类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那时候,它们走路不是用脚,而是用手,即臂行。它们抓着一根树枝,荡到另一棵树上去,用这种方法来移动。因此,行动的快捷与否,决定于手臂的作用。在臂行的过程中,灵长类的腰椎减少,躯干缩短。这样就更利于行动了。善于抓握的灵长类经常垂直地悬挂在空中,或者安坐树梢。慢慢地,它们的腰板可以稍微挺直了,摆脱了从小到大都要躬腰驼背的形象。还有,它们的尖爪也渐渐被趾甲代替,而甲下受保护的肉垫则是抓握的安全套。当人们看到那些在树丛中穿行如履平地的猴子时,一定惊叹于它们的轻灵,殊不知这正是其安身立命之所在——树林赋予它们的礼物。自然造就了生命,并令它日趋完善。灵长类对树栖的适应,使它在进化的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食物混杂。灵长类的牙齿相对其他动物而言,数目呈减少趋势,但类型完备,功能齐全,这使得它们在选择食物时有很多余地。既可以吃植物果实,也能以昆虫、鸟蛋为食。它们不受寒冬酷暑的限制,每个季节都能找到相应的食物来源。这就避免了食物危机的发生。比如说享有“活化石”美誉的大熊猫,尽管它的祖先是食肉动物,后来却一改旧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而且情有独钟地多以竹子为食。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当大雪封山或竹子开花枯死时,大熊猫就要忍饥挨饿了。就像歌里唱的:“明天的早餐在哪里?”熊猫对竹子是痴心不改,至死不渝,因此拒绝吃其他东西,即使是金颗玉粒也不屑一顾。这使它的生存变得非常艰难。而猴子则不然,花生、糖果、香蕉、虫子等,来者不拒。所以猴族才这么香火旺盛。由此可以看出,杂食对灵长类的生存和发展大有好处。

    智力增高。由于灵长类荤素皆宜,为大脑提供了营养,因此脑量增大,而脑的形态也日趋复杂,使它们变得更聪明。猴子在文学作品中一盲是机智的代表,它非常善于模仿,而又有很强的好奇心。摄像机曾摄下了一只猴子在某户人家中的所作所为。它学着平素主人的模样,竟拿起旱烟筒抽烟。而猩猩的智力更是超群。这些都说明灵长类是无愧于“灵”字的。

    哺育期长。高等灵长类怀孕时间延长,这有利于胎儿更好地吸收营养,使生育质量得到提高。一般哺乳动物都是一胎多仔,而高等灵长类却是一胎一仔。这样,母体就会给予幼仔更为悉心的照顾,使它们生存的机会增大。

    以上看来,灵长类的这些特征都是有利于发展的因素。它们中间一些比较高级的种类抓住机遇,逐渐演化为人科成员,为人类的出现奠定了基础。从现生种类及诸多化石可以断定,猿是人类最直接的祖先。

    100多年前,英国人达尔文出版了一部惊世骇俗的著作《物种起源》,从而掀开了人类新的一页。他在书中发表了他的进化论观点,并提出了“人猿共祖”的理论。人和猿有诸多共同点,证明他们有很密切的血缘关系。因此,我们把猿叫作“类人猿”。反过来,把人算作猿又未尝不可呢。在生物学上,人和猿共同组成了“人猿超科”,又叫“人形超科”。人和猿的相似,表现在很多方面。在身体结构上,像骨骼、肌肉和内脏的排列方式及大脑、胎盘和阑尾等都非常相像。而根据分子人类学的资料,可以证实人于猿的血型相似,这是在猴和其他动物身上所没有的。把现代黑猩猩幼仔与小孩子的表情相比较,会发现他们惊人的相似。实验表明,黑猩猩甚至还可以学说一些简单的词语,即它也能说人话。从“人猿同宗”这层关系来看,人与现代森林里的类人猿还是表亲呢。

    现代类人猿中,究竟哪一种与人的关系最近呢?研究结果表明,长臂猿、褐猿与人的关系较远,而黑猿和大猿更接近。前两类生活在亚洲南部,后两类生活在非洲的某些地区。这与在东非发现最早的人类化石的情况不谋而合,从而再次证明了人与猿之间牢不可破的血缘关系。我们可以通过对现代黑猿和大猿的认识,来了解一下人类远祖的大概生活状况。黑猿体形不大,浑身黑毛,生活在树上,别看它貌不惊人,对住宿还颇有讲究。它不像一般动物,随便找个可以挡风避雨的地方凑合一下就行了。黑猿懂得在树上建造安乐窝,好睡得更舒服、更体面些。它还是一个荡秋千的高手,当然,不纯粹是为了玩,这是它的“行走”方式。有时,它也会下地,直立着走上几步。长长的手臂几乎可以摸到地面。当它需要在地面跑动时,就要手足并用了。黑猿不喜欢离群索居,它们总是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组成一个大家庭。而大猿是名副其实的,身高达1.8米以上,体重200千克左右,比一般人块头大得多。如此庞大的身体,即使有够大的树木来承受它,黑猿也不能在上面自由来去。因此,它差不多已放弃了树上生活,下放到了地面。它也能直立行走,不过姿势难看些。弯着腰,以手指指关节撑地,活像一个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人类的祖先或许就是这个样子。

    那么,现代类人猿能否变成人呢?回答是不能。从猿到人,这个进化过程何其漫长,历经的事情多么复杂,非一时所能。人类是由二三千万年前的古猿进化而成的。但是,并非当时所有的古猿都走上了这条道路。它们中的一支在迫不得已的形势下,改变自己来适应环境。距今2000多万年前,地壳发生变动,出现了喜马拉雅山、天山和阿尔卑斯山等山脉。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地球表面的气候也随之改变。气温逐渐下降,热带、亚热带的森林急剧减少,草原面积扩大。生存环境的变化迫使已习惯于树栖的古猿纷纷做出选择。一部分不愿意放弃树上生活,便跟随森林的踪迹向南迁移,它们成了与树林共存亡的生死同盟,只要有森林,就会生存下去。因此,它们循规蹈矩地沿袭了祖先的生活习性,依然是游荡在树林里,或以半直立的姿态出现在绿荫丛中,这种状态一直维持到今日。现代森林里的类人猿就继承了先辈的衣钵。而那些留在原地的古猿,一些因无法生存而被淘汰,另一些则开始主动地适应环境。没有树林供攀援,便学会直立行走;没有更多的果实填肚子,就拿起石块、树枝来捕猎。渐渐的,它们习惯了地面生活,而带有脂肪的兽肉为大脑补充了营养,这类古猿的智力也得到了发展。它们沿着这条路,不屈不挠地走下去,才到达了人类的发源地,成为我们的祖先。这说明人类的起源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完成的。而人类与现代类人猿虽源出一祖,却各有各的出路。尽管当代科技如此发达,却不可能营造一个几千万年的环境,供现代类人猿来重新演变。所以,它们不会变成人。倘若有一天,世界又发生剧烈变化,人和现代化的城市消失了,地球上再次出现适合猿变成人的环境,现代类人猿经历几千万年后,或许会以另一种形态存在,很可能也会变做人。当然,这只是一个神话而已。现代类人猿是不可能变得和我们一样的。因此,也不用担心我们那些住在原始森林里的表亲,会走出来与现代人一决高下。

    19世纪60年代,英国教会保守势力与进步人士,围绕达尔文的进化论展开了大论战。一位牛津主教曾用恶意的口吻和下流的语言,对达尔文进行攻击,并向生物学家赫胥黎进行挑衅。赫胥黎当场批驳了他的无知,并说:“人是从比铅笔更小的胚胎发育而来的,所以人从低等动物进化而来是可能的。”还说:“一个人没有理由因为有猴子做他的祖先而感到羞耻。”人类有必要认识自己,摸清自己的来龙去脉。作为动物的人,是经过一系列的形式才进化而来的。人属于灵长类的一个分支,否定类人猿,否定猴子,也就等于否定了人类。

    “纯洁的神”——腊玛古猿

    腊玛(又作拉玛)是印度史诗《腊玛延那》(中文又译为《罗摩衍那》)中的一个王子,是印度教的神,是纯洁的象征。1932年,美国耶鲁大学的研究生爱德华·刘易斯带领一个挖掘队,在印度新德里以北约160公里的西瓦立克山区哈里塔尔扬加村,发现了一块带有齿槽的右上颌骨碎片。1934年,刘易斯发表初步报告,将其命名为腊玛占猿。

    也就是在1934年,刘易斯提出腊玛古猿属于人科。因为这个上颌骨有明显的人的特征。但是,这个观点立即遭到当时人类学权威艾勒斯·赫德利卡等人的反对。他们认为它只是一个雌性小猿,然而,艾勒斯本人也承认,腊玛古猿比南方古猿与人类相似的地方更多(当时只有少数研究者认为南方古猿属于人科)。因此,这个标本没有引起人们更多的注意。1937年,刘易斯在他的博士论文中进一步说明,腊玛古猿是南方古猿的祖先,但这篇文章没有发表。又过了二十来年,耶鲁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埃尔温·西蒙斯重新对此进行研究,才再次提出了腊玛古猿属于人科的意见。

    从第一块腊玛古猿化石面世以来,在东非的肯尼亚,欧洲的匈牙利和希腊,亚洲的土耳其、巴基斯坦和中国都陆续有所发现。比如,在中国,从1975年起,在云南省禄丰县石灰坝不断发现大量古猿化石,其中包括在世界上首次发现的腊玛古猿头骨。而比它早十年左右在云南开远小龙潭煤矿发现的一些古猿牙齿化石,也可能是属于腊玛古猿类。与此同时,在世界各地还发现了西瓦猿的古猿化石。随着研究的深入,科学家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他们认为腊玛古猿与西瓦古猿是同类,它们的区别只在于性别,腊玛古猿为雌性,而西瓦古猿为雄性。腊玛古猿和西瓦古猿生活在草地、休地混杂的环境中,它们主要还是以树栖攀缘方式生存。像在印度腊玛古猿被发现的地方,当时处在地势低洼的热带森林区,还有流势平缓的大河蜿蜒流过,由于河流季节性泛滥,使两岸形成了宽阔的草原。腊玛古猿既可以在茂密的森林里采食居住,又能到青草丰盛的草原上游戏。据测定,最早的腊玛古猿化石距今已超过了1400万年。

    关于腊玛古猿是否是人类嫡系祖先的问题,一直有争论。有人认为,腊玛古猿是最早的人科代表。约1500万年前,腊玛古猿由森林古猿中的一支演化而来,然后发展成为20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接着进化为现代人。而森林古猿的其他几种则演变成现代古猿类。从人类进化的条件来看,使用工具和语言等因素是必不可少的。研究者认为腊玛古猿的犬齿较小,意味着它们能使用工具和两足直立行走。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腊玛古猿及西瓦占猿与现代猩猩有很多相似之处,它们更可能是猩猩的早期祖先。另外,至今还未发现腊玛古猿使用工具的痕迹,而且它们是素食动物,素食不利于脑的健全发育。像以植物嫩芽、果实和根茎为食的鲍氏古猿,素食不能为其体质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营养,对其大脑的发育也无济于事。而随着环境变化,森林面积减少,食物来源缺乏,躯体硕大的南猿难以维持生存,最终走向灭亡。

    暂且先把这些争执搁置不论,还是来看一下腊玛古猿化石本身的情况。腊玛古猿的颌骨开始缩短,前窄后宽,牙齿的排列呈拱形,与人类的颌骨和齿列相似,而与现代猿(猩猩)不同。现代猿猴门齿和犬齿增大,吻部相对突出,喉部收缩,牙齿呈“U”字形。另一方面,腊玛古猿牙齿的情况既有与人类相似之处,也有与现代猿相同的地方。从这些比较可以看出,腊玛古猿处于一个转变状态:猿的质素逐渐消失,而人的特征正在形成。

    1983年,肯尼亚国家博物馆的理查德·利基和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沃克,在肯尼亚北部发现了大约1700万年前的一种古猿的卜、下颌骨,其形态与两瓦古猿和猩猩相似。他们认为西瓦古猿更像现代的猩猩和早期人科成员的南方古猿。因此,现生的猩猩是一种活化石,它身上反映着人与猿共同祖先的特征。而西瓦古猿及腊玛古猿可能就是现代猿和人类的共同祖先。

    千万年前,地球气温升高,森林日趋减少,越来越多的是大片空旷的草原。这对于生活在丛林里的各种动物来说,是一场大灾难,尤其是那些以野果、树叶为生的素食动物,离开森林它们便进退维谷,其中就有各种猿。于是,一些种类无法适应环境的改变,被大自然淘汰了。还有一部分尝试着从树上到地上,穿过荒原,寻找另一片森林。它们生存了下来,逐渐演变成现代猿。而已经有了一点智慧的腊玛古猿类,却选择了与前两者不同的道路。为了生存,它们改变了生活习性,除了树叶草根以外,还开始以肉为食。肉食不仅为它们的身体提供了更多的营养,而且对大脑的发育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就这样,腊玛古猿逃过了自然的厄运,并且逐渐走上了从猿到人的金光大道。腊玛,纯洁的神。

    逐渐成长的南方古猿

    古猿是人类的远祖,但它跟现在的人相比,还有很大的不同。真正的人类,也就是我们今天这样的现代类型的人的出现,中间经历了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从原始人到现代人的演变过程大概如下:猿人→能人→直立人→智人(分为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现代人。

    猿人又叫南方古猿,是已肯定的早期的人科成员,其年代距今400万年到100万年。

    在非洲南部阿扎尼亚有一个盛产金刚石的地方,叫金伯利。在金伯利以北有个塔昂采石场。1924年夏天,工人在开采石灰岩时,爆破出一个化石头骨,然后被送到了雷蒙·达特的手中。达特是澳大利亚人,曾在英国伦敦学过医学、解剖学和体质人类学。他当时是南非约翰内斯堡的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医学院的年轻解剖学教授。这个头骨上有个用锋利的东西砸开的洞,引起了达特的兴趣。从化石颌骨上保留的乳齿来看,这是一个幼儿,相当于现代6岁的孩童,人们大都叫它“塔昂幼儿”。次年,达特发表论文,把这个化石辟为一个新属:非洲南方古猿。他认为这是一个新类型,可能代表古猿与人之间的中间环节。他还断定非洲南方古猿实际上是很接近人的一种猿。他说:“它代表了现存类人猿和人之间已经绝灭的猿类。”“它并不代表一个猿型的人……也不是真正的人,它合乎逻辑地应该作为一个人形的猿。”他根据塔昂幼儿头骨上的一些特点,认为南猿具有直立行走的能力。达特的观点发表在《自然》杂志上,就像早期出现的其他新观点一样,此论一出即遭到很多人的非难和嘲笑。英国解剖学界和人类学界的许多权威都对此持反对态度,认为这个化石不过是一种猿类化石罢了。这些人之中有两个还是达特的老师(研究北京人的史密斯和卷人“曙人”丑闻的纪斯)。纪斯以脑量的大小为标准,在人与猿之间划了一条很严格的界线:脑量要达到750毫升以上才算人。当时流行的观点认为,最早期的人类的特征应该是脑大,下颌和牙齿像猿才对。即人脑的发展先于人体的其他部分(此论后来被证明是错误的)。而南方古猿却有一个小脑,且牙齿像人。另外,也因为达特事先没有请教老先生们就贸然发表文章,使那些老学究觉得面上无光,产生了逆反心理。他们赌气倒不要紧,却使得南方古猿的分类一直处于模棱两可的状况。不仅南猿在科学上得不到承认,在社会上,人们也跟着攻击达特和南猿。甚至游乐场的艺人还以南猿为蓝本,编出笑话来取悦听众。伦敦《晨报》上也以南猿为题材,写讽刺小品来挖苦达特。人们用种种手段,极尽能事,来打击达特和南猿。以后的十多年里,人们的注意力被在我国发现的周口店北京人化石所吸引,南方古猿化石便被束之高阁,无人理会。

    古语道:知音难觅,而罗伯特·布鲁姆真可谓达特的知音。在达特最艰难的时候,他却挺身而出,为南猿的地位和达特的名誉努力。1925年,就在达特发表了第一篇文章之后,布鲁姆特意赶到约翰内斯堡去考察塔昂幼儿的头骨。他认为化石形态表明它确实是能直立行走的。但是,他又考虑到这个化石属于幼儿,担心其特征不够完整,不能充分证明南猿的地位。所以,他决心要找到一个南猿的成年个体。1936年8月,年事已高的布鲁姆又到了南非约翰内斯堡以北的斯特克方丹采石场。石灰厂经理勃罗乌说,他以前曾在塔昂工作过,眼见许多与塔昂幼儿类似的化石进了石灰窑。他还告诉布鲁姆,就在斯克特方丹洞穴里也有猿类化石,这引起了布鲁姆极大的兴趣。一个星期后,当他重访旧地时,有了重大发现。勃罗乌带他到一个有化石出现的洞穴,找到许多头骨碎片和几颗牙齿。经过细心修复,布鲁姆终于把这些化石拼了出来。意想不到的是,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南猿成年个体的头骨。而且,这个头骨与塔昂幼儿很相似。因为发现地点属于南非德兰士瓦地区,布鲁姆把它定名为“德兰士瓦南猿”,并建立一个新属:“迩人”属(又译为“更人”),“迩”意即接近。实际上,它是南方古猿属比较早的一种。次年,布鲁姆在一次国际性原始人学术会议上公布了他的研究成果。他说:“我认为南猿很可以充当黑猿、大猿和人类的共同祖先的近属,比林猿(即森林古猿)的进化地位要高些。说它已经沿着向人类一支发展了一段路,也未尝不可。无疑它可以算是目前已经知道的最接近人类祖先的化石猿。”后来,布鲁姆又发现了一种南猿,叫“粗壮傍人”,“傍人”意为人的旁属,这是比以前发现的南猿要大得多的一个种类。这些有力的证据使更多的人不得不接受南猿的存在,布鲁姆不仅为南方古猿正了名,也为达特争了一口气。

    除了上述种类以外,南猿类型的化石在很多地方都有所发现。其中较出名的有:1959年,考古学家玛丽·利基在坦桑尼亚的奥杜韦峡谷发现了一个南方古猿的头盖骨和小腿骨。头骨特别粗壮,牙齿硕大,被叫作“鲍氏东非人”,又称鲍氏南猿。利基命名的原文是“Zinjanthropus”。“anthropus”是人的意思,至于“Zinj”,有人说是东非的古称。有人又说意为“牙齿咬得咯咯响”。意味着他的牙齿非常坚固,甚至可以跟夹核桃用的钳子相媲美,所以东非人又赢得了“核桃钳人”的称号。就凭这一点,人们足以对“东非人”刮目相看。而其姓氏为“鲍”,是由于为这项研究提供经费的英国人叫鲍塞,故称。在挖掘中还发现了石器和被打碎的动物骨骸,但是,经过研究,这不可能是“东非人”所为。1960~1963年间,在此地又挖掘出一些化石,从脑量的计算和对牙齿的观察,证明这是一种比“东非人”更进步的人。其脑量更大,头骨也进化了,牙齿也细小得多。研究者路易斯·利基认为,那些石器和碎骨片是这类人科成员的杰作。说明其已有了制造工具的技能,所以称之为“能人”,“能人”是已知的最早懂得制造工具的人。1976年,玛丽·利基等人在坦桑尼亚的莱托里有了重要的发现。他们在400万年前留下来的火山灰中,发现了人的足迹,有成人和小孩短而宽的脚印,也有像长颈鹿、剑齿虎、犀牛等动物的足印。1974年,在埃塞俄比亚的哈达地点发掘出了一具人的骨架,是一个女性,叫做“露西”。经过对化石的研究,发现“露西”尽管还没脱离树居生活,但是它已能直立行走了。第二年,在哈达地点发现了人类的“第一个家庭”。大约有13个人可能因自然灾害被埋葬在一起,形成一个天然的坟墓。从化石看来,13人中男女老幼都有,想象得出,当初,这些人生活在一起,通过分工合作,有的采集,有的捕猎,然后大家围坐在一个地方共同分享食物。一旦遇到敌人侵袭,他们也是群策群力,一致对外。生活在这个大家庭里其乐融融。不幸的是,突然有一天,灾难降临到了他们的头上。就在他们懵然沉睡的时候,山洪暴发,洪水像野兽一样,不分青红皂白,肆意吞噬着它所走过的任何地方。他们还没来得及撤离,便被洪水无情地冲走。然后,又把他们抛在了所经途中的一个很大的土坑里。也许是天意,他们未曾分离,就像生前相亲相爱一样,他们长眠在一起,生死同穴。这是人类合作行为的最早的证据。人类学家认为哈达和莱托里的化石标本类似,他们与南方古猿有相同的地方,但更为原始,因此将其归人一个新种:南方古猿阿法种。这是南方古猿最早的类型,而莱托里的足印可能就是它们留下的。

    南方古猿的脑子不大,在400~770毫升之间,但是其结构已与人脑相近。他的面部较大,而且向前突出。南方古猿开始两足直立行走,这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是相当重要的。并不是因为直起身子行走,加快了步行速度。相反,对刚学会走路的南方古猿来说,用双臂荡来·晃去的臂行法要快得多。但是,直立使他的双手从支撑作用中解放出来。手不再是行走的工具,而是用来制造和使用工具。这样,劳动才可能实现,而且,南方古猿的成熟期也与人类一样。这说明南方古猿的行为比猿、猴复杂得多,因而需要更长的时间去学习和适应。从这些特点可以看出,把南方古猿放在人的进化系统中是非常合理的。

    南方古猿大概可以分作三个类型。其一就是阿法种南猿,他出现在距今370万年到300万年前;其二是非洲种南猿,最早发现的南方古猿塔昂幼儿就是这个种属的代表,这类南猿身躯比较小,因此又叫“纤细型南猿”,他们生活在距今300万年前;其三便是粗壮型南猿,出现在距今220万年前,个头粗大的南猿又分为南非和东非两种地方种,“东非人”就属于后者。这三种类型也是南猿进化过程中的三个阶段。阿法种南猿是最原始的种类,进而演变为纤细型南猿。接着又产生了分化,一部分南猿形体逐渐长大,成为粗壮型南猿。他们是素食者,后来由于环境发生变化,不能继续维持下去,因此逐步走向灭亡。而另外一些进步的纤细型南猿随外界变化而发展,除了植物以外,他们学会了吃肉食,这样对身体大有好处。渐渐地,这类猿便走上了进化为人的康庄大道。“能人”就是它们的后代。

    南方古猿是人类进化史上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他们开始摆脱动物的一些习性,逐渐朝着人的方向迈进。正因为处在这么一个非常时期,所以,南猿身上还有许多类似猿的地方,这是无可否认的。然而,没有这个过渡,就不可能有现在的人。南猿是最接近古猿的人,因此被叫作“猿人”。

    引人注目的“露西”

    1974年,埃塞俄比亚阿法地区的一个夜晚,干燥的风吹得人疲惫不堪,人体内的水分似乎都被榨干了一样。这样的夜晚在非洲大陆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而此时从一间房子里传出了歌声,录音机正放着风靡世界的甲壳虫乐队的名作:“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这里正在举行一个庆祝会,因为两位科学家当天又有了新的发现。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自然博物馆的约翰森和法国地质学家泰伊伯,在该地区的哈达地点进行发掘时,发现了一具人的骨架,大约还保存着40%的骨骼。从其髋骨的形态来看,是个女性,这是很令人振奋的。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和遐想中时,有人提议该给这位初来乍到的贵客起个名字,就这样,她拥有了那。首歌中的“露西(Lucy)”这个名字:“露西”约20岁,死因不明,身高仅1.2米左右。她的脊椎骨表明她得过关节炎。与现代人相比,其胳臂较长。根据与“露西”一起出土的一些化石来判断,她可能生活在湖边,曾以龟和鳄鱼蛋、螃蟹为食。最初,约翰森认为她属于南方古猿非洲种,后来,经过研究,发现他们之间存在差别,因而重新建立了一个新种:南方古猿阿法种,“露西”便是无可争议的代表,她距今大约300万年。

    虽然她的代表性得到了承认,但是,围绕着她的步态等问题,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一时之间,“露西”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约翰森和伯克利加州大学的怀特等人认为,“露西”已完全能两足直立行走。1983年初,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解剖科学系的斯特恩和萨斯曼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在《美国体质人类学杂志》上发表文章,详细分析了“露西”的手骨直到足骨的形态,得出结论:“露西”虽然在地面上是两足行走的,但她基本上栖于树上,而且,当她在地面行走时,步态笨拙,介于现代人与现代猩猩之间。1983年4月22~23日,在加利福尼亚伯克利的“人类起源研究所”,举行了一次“人类行动的进化”讨论会,约翰森为该所所长。与会双方就“露西”步态等问题发生了激烈的讨论。当时,美国和英国的传媒都对此作了报道,而原定参加会议的法国方面没有到会,据说是不习惯美国科学家的争论方式。

    约翰森的支持者兼其同事拉蒂默撰写了一篇题为《露西的脚》的论文,来阐明他的观点:“露西”的趾骨细长而弯曲,表明她是惯于走路的。而且,这样的趾骨会有助于在高低不平的碎石地面或在泥泞中行走。其他试验证明,“露西”的骨盆和某些生理结构也很像现代人。斯特恩等人则作出了不同的结论。他们认为:首先,“露西”的手指纤细而弯曲,呈钩状,肌肉发达,类似现代的黑猩猩。其次,她的手臂、肩膀,髋骨和股骨的结构,都说明她善于在树上攀爬、悬挂。据此,斯特恩说:“露西”并不能完全像现代人这样两足直立行走,但也不是像大猩猩那样用蜷曲的长手指的指关节拄地行走,而是膝关节和髋关节都稍稍弯曲地行走。尽管如此,在地面活动不是“露西”所擅长的,攀缘才是她求生的本领。她爬树的能力强,树林是她的生活天地,不仅在那里获取食物、休息和睡眠,还可以用来防御天敌。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的琼格斯研究了“露西”的四肢,发现她的上肢比现代人长,而下肢比现代人短,说明她行走时的步子较小,而两足行走时的步态也会与现代人有所不同。芝加哥大学的塔特尔综合了两种观点、认为南方古猿阿法种具有实质上现代人的两足行走的步态,同时保留了适应树居生活的特点。看起来,这个折中的结论更能全面地解释“露西”的步态问题。

    300多万年前,地球处在第三纪末、第四纪初的地质时代。当时,虽然全球的气温已经呈上升趋势,但埃塞俄比亚还比较凉爽湿润,不像现在那么炎热干燥,一片一片的森林覆盖着某些地面,还有星星点点的湖泊。“露西”和她的亲人们就生活在这里。他们与森林里的各种动物,如犀牛、野猪等,一起为生存而与大自然搏斗。“露西”住在一棵参天大树上,周围的树林则是她嬉戏的场所。她利用善于攀树爬藤的本领,在树与树之间翻腾跳跃,时而摘取野果,时而追逐小鸟,好不快活。有时候,她还用长而有力的手指抓住树枝,将身体悬挂在空中,就像现代的杂技演员。倘若有野兽来犯,她会借助树林的天然屏障,运用爬树技巧,纵身跃入浓密的树丛中,淹没在绿色的海洋里,逃之夭夭。而在这之前,全球气候变暖,致使树林慢慢减少,为了寻找新的树林,为了觅食,原始人类不得不尝试着从树上生活转到地面生活,并逐渐学会了站立和行走,使上肢和下肢有了各自分工。“露西”已经学会走路了,虽然走得并不太稳健,身体不很直,向前倾斜着,步子也迈得很小,但是,她毕竟是用双腿在走路,而不是用手。这样,她就可以到树林以外的世界去看一看了。而且,她的手除了抓握树枝外,还可以用在其他地方。或许是吃腻了浆果,想调节一下口味,同时也是身体的需要,“露西”下地,迈着蹒跚的或者说是斯文的步子来到湖边,在草丛里寻找龟和鳄鱼蛋,运气好的话,在水边还可能捉到鱼虾和螃蟹,那时便可以饱餐一顿美味佳肴了。当然,这种时候并不多,只是偶尔为之。因为对“露西”来说,在地上行走确实比攀树困难得多。不管别人说什么,“露西”就是“露西”,一个浑身都是谜的女性。

    200万年前的“能人”

    现在的能人可真不少,有人能复制动物,有人能飞越黄河,有人能三峡走钢丝等,极尽能事。但是,却没有谁因会砸石头被称为能人,女娲补天剩下的五彩石已变成了小说《红楼梦》里的贾宝玉,而世上的宝玉并不多。倘若这石头做得千姿百态,有鬼斧神功之趣,倒还可以算是一件艺术品,作者也可称为艺术家。或者,此石长得奇丑无比,收藏家也因奇货可居而洋洋得意。然而,此处要说的石头外观却非常平凡,除了一些简单的凹痕外,看不出这块石头有什么特别之处。质地很一般,普通得在郊外随手拾起便是。就是这样一块粗糙的石头,却比宝玉更有价值和意义,因为它是人类最初的杰作。它的制作者叫“能人”。这位能人非同寻常,连专家学者都交口称赞,的确是“引无数英雄竞折腰”。那么,他究竟有多大能耐呢?实话说吧,他只会用石头打石头,以此方法来制作工具。这跟现代机械相比无异于有天壤之别。其中奥妙何在?因为他是最早有能力制造工具的人,距今已有200多万年了。

    1960年,在坦桑尼亚的奥杜维峡谷,研究人员发现了一些古人类化石,有小孩的手骨、下颌骨、顶骨及成人的手骨和锁骨等。1963年又在此地有所发现,与人类化石一起出土的还有石器。而早在1931年,路易斯·利基夫妇就于奥杜维发掘出了石器。有理由相信,这些石器是出自与之相伴的人之手。因此,那些人类化石在1964年被命名为“能人”,即有熟练技能的人。

    能人是由南方古猿的进步类型演化而来的。他的脑子相对扩大,而且脑的性状与现代人相似,已具有语言功能。其牙齿虽较大,但比南方古猿小,并且有继续减小的趋势。从能人的特征来看,他既有接近直立人的地方,又有南方古猿的痕迹,所以,他是由猿到人的过渡。而他的身份和地位也因此变得复杂起来。有人将他归为南方古猿,有人又把他并人人属,认为是最早的人属成员。且不管能人的归属问题,先来看看他的贡献吧。

    猿和很多动物都会使用工具。在太平洋的加拉帕戈斯群岛上,有一种机灵的啄木鸟叫达尔文鸳(xué),当它觅食时,经常会碰到树洞太深,嘴、舌无法够到昆虫的情况。这时,它便从仙人掌上折一根刺,或找一根粗细合适的小树棍,用嘴叼着把昆虫往外掏,最后将其捉拿归案。不仅如此,它还会进行修整,把树棍过长的部分或树杈弄掉。如果这棵树棍用起来比较得心应手的话,啄木鸟还会将其藏在树缝里,以待下次取用。而黑猩猩会把两个竹竿接起来,以获取高处的食物。其他像黄蜂、海獭等都会使用工具。因此,有人认为原始人类能使用工具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殊不知他们的工具与动物的大不一样。

    首先,动物的工具有一部分是它本身的器官,像猫用来抓老鼠的利爪。即使它们会利用诸如石块、树枝这类工具,也只是出于本能,从古到今,动物能使用的工具一成不变。而人类则不同,他们不但使用工具,而且会制造工具,在劳动过程中,不断加以改进,还把这些技术交给下一代。古人类制作石器技术随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复杂、精细。其次,动物修理工具是直接用嘴或其他器官来进行的,而原始人制作石器时,是以一块石头敲击另一块石头形成的。人类还会制造生产其他石器的工具。比如:他们用石头砸出有锋利刃口的石斧,再把石斧安装在木棒上,这样用起来就更加方便。动物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达到这一步。恩格斯指出:“没有一只猿手曾经能制造出一把哪怕是最粗笨的石刀。”从此可以看出能人学会使用工具的重大意义。制造工具是区别人和猿的标志。由第一块石器开始,真正的人出现了,人类的历史才揭开序幕。

    原始人常用拳头大的砾(lì)石(即鹅卵石)来制作石器。先选择石头容易敲击的一面或一端,再用另一块石头来打磨,制成砍砸、切割等不同用途的工具,在考古学上叫“砾石工具”。这是人类早期的工具,因为发现于奥杜维峡谷,所以又叫“奥杜维式工具”,是奥杜维文化的主要内容。先民还只会制造石器,而且比较粗糙,因此叫作“旧石器时代”,以别于后期。

    旧石器时代的工具最早发现于17世纪末。1690年,一位名叫康尤斯的英国药剂师,在伦敦附近的沙石中,挖到一些像的骨头,还找到了一块15厘米长的尖头燧石片。他觉得很像是工具或武器,因此留了下来。25年以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的朋友巴格福特看了这件石器,说这是安装在长矛上的枪头,并由此编出一个很动人的故事:公元1世纪,罗马皇帝克洛狄斯率领军队入侵大不列颠,随军还带来了一群象。英勇的大不列颠人奋起还击,用长矛与敌人对抗,大象就是被那件燧石武器刺死的。所以,当时的这类武器叫做“不列颠武器”。其实,这就是世界上首次发现的旧石器时代的工具,只是那时的人们还没有注意它。后来,经过几代科学家不懈地努力,石器才为众人接受。

    能人有了工具,便可以进行有限的捕猎活动了。在奥杜维遗址,有宰杀野兽的痕迹,还有很多羚羊骨骸。另外,还发现了用石块堆成的圆圈,大概是能人搭建窝棚的地基。这类情况,都与直立人相似,说明他们之间一脉相承的密切关系。人类学家克劳福德曾把人工制作的工具称为人类超出身体的四肢。恩格斯说:“一句话,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做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懂得制造工具是人类征服自然的第一步,也是关键性的一步。石器作为人类最早制造的工具,其意义非同一般。而能人确实是当之无愧的“能人”。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类

    我们都知道有“猿人”这个概念,像著名的“北京猿人”。这是由德国人类学家海克尔最早提出来的。他根据进化论的观点,把“猿人”作为古猿与人之间的过渡形态,所以人猿各半。

    过去曾把直立人称为“猿人”,经过对大量人类化石的观察研究,科学家得出的结论是:南方古猿才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阶段,真正处于半人半猿的状态,是名副其实的猿人,而直立人则另外建立了一个新的“直立人阶段”。

    第一个被发现的直立人住在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岛上。说起来还有一段小插曲。1856年,在莱茵河畔发现了尼安德特人的化石。在这之后,关于尼人的争论一直不断,很多人不相信它是人类的祖先。而一些进步的科学家为了证明尼人的身份,更加忘我地投入研究工作。荷兰的青年解剖学家杜步哇就是其中之一。他为了搜集更多的古人类化石,放弃了优裕的生活和美好的前程,不惜代价千里迢迢跑到东属印度(今印度尼西亚),作为一名随军医生在南亚的丛林里忍受着蚊虫和瘴气。就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不改初衷,带着雇佣的50名犯人,坚持沿着爪哇岛的梭罗河寻找化石。1891年,在当地居民的帮助下,杜步哇终于找到了当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人类化石,包括头盖骨、大腿骨和牙齿等。最初,他认为这是一种已绝种的黑猩猩,并取名为“直立人猿”。后来,经过仔细的研究,他提出爪哇化石代表猿和人之间的过渡类型,也就是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所说的人与猿之间的缺环,是人类的祖先。他还沿用了海克尔给这个缺环所取的名字:“不会说话的猿人”中的后两字。由于大腿骨与现代人相似,表明其主人已能直立行走,而头盖骨却仍然保持着猿的特点,所以这个人被叫做“爪哇直立猿人”(1950年改名为“爪哇直立人”)。这是1894年的事了,此年,杜步娃回到欧洲,岂料等待他的不是鲜花,而是流言蜚语。“爪哇人”与“尼人”的遭遇相同。宗教界和一些所谓的“科学家”都不顾事实的存在,故意非难杜步哇。那个与尼人作对的维尔和又出来捣乱,他说爪哇人化石是普通的长臂猿。但是,他的观点遭到很多人的反对。而杜步哇能经受野外的狂风暴雨,但是,众口铄金,周围敌意的目光吞蚀了他的勇气。他禁不起这种人为的打击,退出了这场辩论。一气之下,还把“爪哇人”锁进家乡哈勒姆博物馆的保险柜里。这一锁不要紧,“爪哇人”在“深宫”度过了28个年头。对于几十万年前的他来说,这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而科学工作者被耽误了的时光却是无法弥补的。遗憾的是,杜步哇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的著作中,也违心地承认自己以前的观点是错误的:那些化石只是一种长臂猿,不属于人的进化系统。这个遗憾一直陪伴他进了坟墓,这是很令人悲哀的。而“爪哇人”之所以能重见天日,得益于“北京人”的发现。20世纪20年代,在中国北京的周口店发掘出一批上古时代的人类化石,其形态与爪哇人类似,说明他们同属“直立人阶段”。那些对杜步哇和爪哇人的诬蔑不攻自破,同时更突出了发现爪哇人的重要意义。

    至今,被发现的直立人化石已有相当数量,分布在亚洲、非洲和欧洲的一些地方。除了爪哇人和北京人以外,还有中国的蓝田人和元谋人、阿尔及利亚和摩洛哥的毛里坦人、坦桑尼亚的利基人、德国的海德堡人等,其中,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的材料是最为丰富的。我国直立人化石的分布较广,从云南、安徽一直到陕西、北京,总计有11处。以前认为理查德·利基和沃克1984年在肯尼亚西北部发现的遗骸,是已发现的最早、最完整的直立人化石,其年代距今160万年(以前曾确定元谋人距今170万年,后认为有误),遗骨共七十多件。时隔不久,1986年11月29日,由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等机构组成的长江三峡科学考察队,在重庆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宣布在我国发现了距今180万年前的直立人化石。消息一出,震惊了全世界。这就是“巫山人”。一直以来,学术界都在为人类的起源地打着笔墨官司。有人认为是在亚洲;而更多的观点则趋向于在非洲,他们认为亚洲的直立人是从非洲扩散而来的。然而,1984年,考古学家在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的龙骨坡发现了大量动物化石,于是在1985年便组成科学考察队对此地进行正式发掘。最初发现了一段人类下颌骨和巨猿化石以及有人工痕迹的骨器。到1986年10月,他们又发掘出一颗人类牙齿,经过研究,这是属于更新世早期的人类化石。当然,这个结论不可能立刻被所有人认可。“巫山人”经受了各种考验,最终证明:“亚洲最早的直立人”这个称号,他是当之无愧的。1996年12月25日,“龙骨坡巫山人遗址”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直立人的形态已有了很大的发展。最明显的是他们的下肢与现代人非常接近,说明直立行走的姿态日渐成熟、完善。直立人的身材和脑子增大,尤其是脑的扩大有很大作用,直立人脑的性状表明他已有了语言功能。而智慧对生活的意义非同小可,其他像视觉、牙齿等方面,也都有了进步。这些直接体现在直立人的生活和文化上。

    直立人很会制作和运用石器。他们运用不同的石料,用不同的方法,来加工不同用途的工具。像北京人的石器中,用砂岩打制成的砍砸器,用于砍伐树木;用石英做的刮削器,形状各异,是日常用具;还有用来制作石器的石锤、石钻等。北京人复杂的石器,在世界同时期的遗址中尚属独一无二。不仅如此,石器文化还有了地域差异,一个国家如此,全球也是这样。在我国,北京人遗址的石器与贵州黔西观音洞遗址的石器迥然有异。而在欧洲发现的阿布维利——阿舍利文化和克拉克当文化,又与我国的石器文化不同。总的来说,直立人阶段的工具制作技术相当高明。

    但是,这一阶段文化上的最大成就还不是石器,而是火的使用。神话中的火种是普罗米修斯从奥林匹斯山上盗出来的。实际上,使用火不是神的恩赐,而是人类自己的发明。在北京人遗址就有大量用火遗迹。在猿人洞里发现了木炭、灰烬,被烧裂的土块、石块和骨头等。北京人不仅知道用火,还懂得如何控制和保存火种。夜幕降临后,在洞穴中间生起一堆熊熊燃烧的火,男女老少围火而坐,互相依偎着,用他们特有的方式来交流感情,传递信息,讲述白天的故事。一种温馨和谐的气氛随着光和热,紧紧环绕着这个群体。这是一天中最为惬意的时刻。于是,每个晚上的围火座谈便成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火,为人类提供了温暖,也为他们营造了一个集体。它像一根纽带,把人们联结在一起。有火以后,人类不再茹毛饮血,他们学会把生肉烧烤过后再食用,这对健康大有益处。火的利用使人类逐渐摆脱原始状态,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第一步。从此,他们不再逆来顺受地只一味适应自然,成为它的附庸和奴隶,而是积极主动地开始改变环境,人类从层层限制中解放出来。原始人向大自然借来火种,并最终能驾驭它,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进步。

    直立人的食物有荤有素,植物果实和种子无疑是他们重要的食物来源,而狩猎提供的兽肉可以调节营养结构,使体质增强。北京人遗址就有许多烧过的朴树子,还有胡桃、榛、松等。而洞内的各种动物化石,则是猎食后留下的残余。北京人及非洲的直立人都能捕获大型动物,这显示出集体的力量。

    直立人生活的时期,四季分明,寒暑交替。夏天,住在哪里都可以,但是,当寒冷的冬季来临时,野外就无法生存了。于是,直立人便择穴而居,并且会在露天搭建一些简单的临时住所。从非洲的直立人遗址来看,直立人的居住地通常挨近水源,而且是食物相对较多的地方。为了御寒,人类把树叶、兽皮连缀起来,披挂在身上,这就是服装的雏形。

    最基本的温饱问题解决了,直立人日渐发达的智力开始引导他们寻求一些精神上的享受。石器最初仅仅是作为工具产生的,慢慢地,人们有了审美观念,要求它不但实用,还要好看。因此,有的石器是经过反复打磨、修整后才完工的,它们看起来很精巧细致,成了一件不折不扣的艺术品。此时期,人类的思想已闪现出一些火花,他们开始思考所接触的这个世界,于是就出现了原始的宗教。原始人的精神找到了依托。现代人议论纷纷的“食人风气”大概就源自直立人阶段,而且主要原因就是宗教情绪导致的。

    在直立人的生活中,狩猎是很重要的。这是人类的主要谋生手段,且对人类的大脑、身体及社会行为都有重大影响。

    直立人狩猎的工具通常只有石块和树枝,一个人对付小动物绰绰有余,但是,倘若遇到凶猛的大型动物时,几个手持石块的人便显得势单力薄了。此时,大家齐心协力,群起而攻之,或许能奏效。不过,这种方法有些铤而走险,与老虎、熊这类动物对峙时,即使人多,单凭几块石头是很难达到目的的。说不定反被对方所伤,毕竟那时候还没有武松。因此,原始人一般极少有机会猎到这类动物。直立人猎物中的大家伙,通常是一些善跑而攻击力不强的动物。但是,正因其脚力非凡,虽然不会伤人,捕捉起来也很不容易。他们究竟采取了什么行之有效的办法呢?从现代原始部落的捕猎情况可见其中端倪。

    1935年,两位研究人员报道了他们的调查情况。生活在墨西哥西北部的印第安人,用一种很特别的方式来猎鹿。他们不用枪也不用箭,没有任何武器,只是不停地追赶鹿群,凭着地上的脚印,猎人紧随其后,终于,疲于奔命的鹿群中,有几只倒下,它们的蹄子全磨掉了,再也不能奔跑,只能坐以待毙。此时。印第安人等于探囊取物。就这样,他们既安全又省力地获得了一大堆食物。非洲的土著人也是用类似的方法来追捕猎物。直立人很可能就是采用了这种持续追踪狩猎法。此法又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固定的追猎者。他们一直跟踪动物,中途可以休息、进食,直到对方筋疲力尽倒下,才大获全胜返回。另一种则是车轮战。狩猎者像是参加接力跑,轮番上阵,使猎物没有喘息的机会,最后倒地认输。当然,这是在比较固定的范围内采取的办法。持续追踪法不需要动用武力,因而危险系数较小,且命中率较高,是直立人补充食物的一条捷径。

    当然,这种狩猎方式对狩猎者也有要求。虽然人不可能跑得跟动物一样快,但起码应该具有很强的步行能力。否则,又谈何追踪呢?这对原始人下肢的发展很有益处。另外,在捕猎过程中,猎手还要随机应变,用脑子来判断动物的去向。经常用脑,使其得到锻炼,才导致大脑发达,脑量增加。

    狩猎活动使人类食物的质量提高,更有利于大脑和身体的发展。同时,狩猎使原始人之间有了复杂的社会关系。捕猎时,大家一起有计划地进行合作,这不仅促使集体产生,更使人与人之间形成了一种互相协助的关系。而不同群体的人在合作中加深了彼此的了解,这是社会形成的基础。有了狩猎,男女间的分工渐渐明显。男性进行狩猎活动,而女性则负责采集果实。这对后来两性的社会地位影响很大。

    直立人生活在距今约20万年至200万年以前,地质时代属更新世早期至中期,而考古期则属旧石器时代早期。直立人不单是站起来了,更重要的是,他们学会了用脑,懂得如何去改造大自然,如何达到目的。至此,人类不再是受环境支配的奴隶,而成了自己的主人。

    “北京人”——千呼万唤始出来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但是,就像当年西方的地质学家一口咬定中国没有石油一样,外国的人类学家也曾断言在这块大地上没有远古人类。雅克·德·摩根在《史前人类》一书中称:“中国文明始于公元前七八世纪,我们完全不必理会它的史前史。”此说不仅人为地缩短了中国文明的历史,还表现出对我国史前文化的不屑一顾。然而,事实胜于雄辩,1920年对于中国的科学家来说,是令人振奋的一年。这年,法国神父桑志华到甘肃去作地质考察,在庆阳地区的黄土地里,不期而遇地发现了三件经人工磨制而成的石器。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要知道,这是在中国最早发现的石制品,它已经透露出一线光明。可以想见,远古时候它被一双手反复打磨的情形。然而,这个事实还是没有打动那些顽固的心。1922~1923年,同样是法国神父兼古生物学家的德日进和桑志华,又在宁夏的水沟洞及内蒙古的萨拉乌苏河(蒙语,意为“黄水”),发现了大批脊椎动物化石和旧石器时代的石制品。后来在研究的时候,从羚羊的牙齿和驼鸟蛋片中偶然发现了一颗人牙,属于一个七八岁的儿童。加拿大人类学家步达生称之为“鄂尔多斯人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河套人”,与欧洲莫斯特文化同期。证据确凿,倘若再等闲视之,则显得过于蠢笨。那些颇为自负的西方学者们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而多年后当大庆油田的石油汩汩流出时,“夜郎自大”的西方人也是这种心情。“不信有中国的石器时代,尤不信有中华民族之石器时代”,这句话被尘封了,并渐渐遗忘。即使想起来,也只是使人留下一个微笑而已。中国有句成语叫:“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用在北京人的发掘上最贴切不过了。

    1914年,瑞典地质学家安特生受聘来华担任矿政顾问。此人爱好广泛,尤其擅长化石采集和考古方面的工作。他到北京后,一心牵挂的不是矿产,而是中国的“龙骨”。1918年春,外籍化学家麦格雷戈·吉布为安特生提供了一条信息:在北京市周口店附近的鸡骨山上有动物化石。安特生当即前往考察。

    周口店实际上是西山脚下的一座小村庄,处在山区和平原交界地带。它的西面、北面是连绵不断的群山,而东南面则是宽阔平展的华北大平原。一条小河由北往南,沿村西蜿蜒曲折地流淌着。夏季的暴雨会使河水骤涨,而冬季却只剩下干涸的河床和几个带有河流痕迹的小水潭。周口店附近的山上以出产石灰岩和煤闻名,还有大理石、花岗岩等上等石料。烧石灰和采煤就成了这一带农民的支柱产业,种植倒还在其次。开采石灰岩时,人们经常从岩缝中找到一些“龙骨”,由于药材集市在河北,农民出售不方便,因此大都收藏起来备用。也是由于这个原因,这一带的化石才不至于流失太多。话说回来,安特生在鸡骨山进行小规模发掘,虽有所发现,但收获不太大,他只找到一些小动物骨头(当地人以为是鸡骨,故称“鸡骨山”)。后来,安特生的视线被拉往别处,便把鸡骨山淡忘了。1921年的夏天,奥地利古生物学家师丹斯基博士来华,他和安特生连同美国亚洲考察团的古生物学家葛兰阶,一起到周口店作调查。事前他们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出乎意料的事却发生了。在本地老乡的指引下,三人又到周口店火车站西边的小山上进行挖掘,这次,他们找到了几块白色的石英石碎片。其形态表明它们并非天然。安特生预感到在此地将会大有作为。他说:“我有一种预感,我们祖先的遗骸就躺在这里。”这就是后来蜚声中外的周口店第一地点。

    1928年夏天,师丹斯基在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研究周口店化石时,确定有一颗人牙。在这之前,他已经发现了一颗可疑的牙齿,只不过当时认为是属于类人猿的。他对此做了仔细研究,虽认定是原始人类的牙齿,但还是小心谨慎地称之为“真人?”,打了一个问号,为自己留下余地。这是鉴于以前一些学者的遭遇,不得已而做出的抉择。诸如达特、杜步哇等人,都因提出新观点而受人攻击。这一年的10月17日,瑞典皇太子夫妇访华。皇太子叫古斯塔夫·阿尔道夫,即后来的瑞典国王古斯塔夫六世,他还是国际知名的考古学家。22日下午,中国地质调查所等几个机构在北京协和医学院大礼堂举行欢迎会。会上,梁启超、安特生和桑志华等人都做了考古方面的报告。安特生把在周口店发现人类化石这一消息公之于众,立刻引起大家的兴趣。由于实物不在中国,仅凭几张幻灯片和照片,很难使所有人信服。一时之间,议论纷纷,人们对于这两颗牙齿究竟是属于人类、类人猿还是食肉动物感到迷惑。甚至一些著名学者也表示怀疑。但是,无可否认,这个发现在世界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也使科学家们对周口店的信心更足了。次年4月,在周口店进行了大规模发掘,这次又找到了一颗保存很好的牙齿。步达生认为应该创立一个新的种属,根据北京大学的美籍古生物学家葛利普的提议,定名为“北京猿人”,简称“北京人”。如今,这个名字早已家喻户晓:1929年,中国地质调杏昕建立了一个专门负责发掘研究周口店遗址的机构——新生代研究室。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周口店的工作完全交由中国科技工作者负责。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周口店的北京人才肯一露真颜。同年12月,由留法归来的生物学家裴文中带领的考古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发现了第一个完整的北京人头盖骨。北京人头盖骨使那些反对者也打消了疑虑,科学界普遍接受了北京人。英国著名人类学家史密斯在《寻找人类的祖先》一书中说:这是在古人类学全部历史中最有意义、最动人的发现。

    显而易见,人为的阻挠会妨碍科学的进程。爪哇人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但是,科学的道路总是不平坦的,要经过很多次从否定到肯定的研究才能得出正确答案。对于北京人的文化及地位问题,学术界也进行了一系列是是非非的论争。在发现第一个头盖骨后,步达生肯定了它的价值,却做出北京人不会制造工具和用火的结论。而这两个条件正是判断是否真正具有人类文化的标准。连史密斯也持此论调。裴文中偏偏不信邪,对权威的结论并不是言听计从。他继续在周口店进行发掘。1931年,裴文中在“鸽子堂”(周口店的一个洞穴名称)的土层中找到两千多件石器、几块骨器和一些烧过的骨头。可是,很多人都不理会他。直到被研究旧石器时代文化的专家步日耶确定后,北京人文化才得到众人承认。

    接下来,该为北京人寻找在人类进化过程中的位置了。英国解剖学家纪斯,在北京人牙齿问世时,认为它与直立猿人不相同;有了头盖骨以后,他立即转变了态度。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纪斯就是参与了制造“辟尔唐人”的那个纪斯。有人认为北京人不属于“猿人”阶段,而是早期智人中的尼安德特人类型。还有人认为,在周口店生活着两种同时代的人。一种是具有智慧的人;而另一种“落后”的北京人不过是他们的猎物罢了。这个推断显得更加虚妄,因为在周口店遗址根本就没有第二种人的化石。美籍德国犹太人类学家魏敦瑞,在进行了全面而仔细的研究后,肯定了“北京直立猿人”及其文化的存在。从发现第一颗牙齿起,在科学家多年的努力下,虽然经历了一番不平凡的波折,但是,北京人终于名正言顺地出现在世人面前。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命运多舛(chuǎn,形容命运很坏)的北京人化石从此下落不明。由于发掘周口店遗址的经费是由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提供的,所以当时有过协定:化石由北京协和医学院代为保管,美方研究人员可随时取用,但是不得离开中国本土。战争爆发后,为了保证化石的安全,有关负责人准备将其运往美国,让中国驻美大使馆妥善保存,等战争结束后再运回中国。岂料“黄鹤一去不复返”,究竟花落谁家,是美国?还是日本?不得而知。第一批北京人化石就这样神秘失踪了。

    中国科学家在叹息之余,又在期待着重新找到北京人,当然指的是在周口店。从1937年卢沟桥事变开始,在周口店的发掘工作就已被迫停止。后来,日本军队也到过此地,想把珍贵的化石据为己有,而北京人却深藏不露。在此进行了一轮烧杀掳掠后,这些强盗失望而返。直到解放后,中国科技工作者才恢复对周口店遗址的发掘。人们满怀希望地呼唤着北京人的名字,在时代的召唤下,北京人这才一一走出来。从1949~1960年的11年间,周口店共有代表男女老少40多个猿人的化石、100多种动物化石、一些植物化石和几万件石器出土,还发现大量用火的遗迹:木炭、灰烬、燃烧过的土块、石块、骨头和朴树子等,周口店成了名副其实的“北京猿人之家”。

    从现有资料来看,北京猿人的脑子比南方古猿大得多。北京人的脑量平均为1088毫升,而南方古猿为502毫升。他的肢骨虽还带有原始的痕迹,但已很接近现代人了。北京人与爪哇人一样,能很好地直立行走。而且,研究证明北京人四肢的发展先于脑的扩大。一方面,四肢的分工使猿人产生了劳动,从而推动了脑的进化;另一方面,北京人的石器文化很发达,说明他们还不是最早的人类。对北京人“情有独钟”的史密斯回到英国后,极力宣扬北京人是猿与人之间的缺环,即最原始的人类。而事实表明,南方古猿才是这个缺环,也就是真正的猿人。北京人的学名应该是“北京直立人”。

    在四五十万年前,周口店一带的气候很温暖,自然环境条件优越。周围是青山绿水,有茂密的森林、清澈的河流、湖泊,不远处还有草原。因此,这里俨然是动物的天堂。水里有水獭、河狸、水龟,水边有水牛;树林中生活着众多的猕猴、虎、豹和斑鹿等;草原上有奔跑的马和羚羊。就在周口店附近的山上,洞穴中住着北京人。他们的腰间系着用兽皮或树皮做的围裙,白天在野外辛勤的劳动,晚上则围坐在火塘边,享受天伦之乐。团结友爱是维系北京人这个集体的纽带。

    经过多少挫折,北京人终于真真正正地站起来了,不仅向中国人,也向世界人民诉说着人类祖先的故事,他永远是中国人的骄傲。

    毋庸讳言“食人风”

    熟悉《水浒》的人,肯定还会记得,母夜叉孙二娘和菜园子张青夫妇开的店里,卖的是人肉馒头。而打虎将武松改做行者后,脖子上挂的是以前头陀留下的“一串一百单八颗人顶骨数珠”。虽然《水浒》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是根据一定历史事实经过艺术加工而成的,书中所描述的一些风俗应该是可信的。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记录。达尔文在《一个自然科学家在贝格尔舰上的环球旅行记》中,就写过南美洲火地岛土著吃人的情形。1863年,赫胥黎出版了《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一书,在第一篇的附录里,有对16世纪非洲的食人风气的记载:“在非洲刚果的北部,过去住着一种民族叫安济奎,这民族的人民非常残酷,不论朋友、亲属,都互相要吃的。”还有,“他们的肉店里面充满着人肉,以代替牛肉和羊肉。他们把战争时捉到的敌人拿来充饥,又把卖不出的奴隶养肥了,宰杀果腹。还有为了厌世或追求荣誉(这个民族的人把舍弃生命看作是一件伟大的事,是勇敢精神的表现),或者为了对统治者的爱戴,把自己的身体贡献给他人吃。”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写道:“柏林人的祖先韦累塔比人或维耳茨人,在十世纪还吃他们的父母。”那么,这种食人风气究竟从何而来?遍观历年来挖掘到的人类化石,南方古猿和能人的颅骨虽有破裂处,但研究表明基本上是自然破碎的,没有明显的吃人风气的遗迹。而直立人阶段的北京猿人,被认为是吃人之风的始作俑者。早期智人中的12个昂栋人(因发现于印度尼西亚爪哇梭罗河上游昂栋附近而得名),所有头骨的面部都缺失了,考古学家认为是由于吃人的目的而被杀害的。同期的古人类化石中,在德国发现的埃林斯多夫头骨和在南斯拉夫发现的克拉皮纳头骨,都被确认为是暴力打死后以供食用的。法国的费拉西头骨上的破裂痕迹,也可能是因人取食脑子留下的。晚期智人化石中被认为由于暴力而造成损伤的出自两个地点:我国周口店的北京人和法国的克罗马农人。从这些资料可以看出:食人风气由来已久。北京人可能就是其中一个来源。

    1943年,古人类学的权威,美国人魏敦瑞出版了专著《中国猿人头骨》,认为北京猿人“猎取他们自己的亲族正像他猎取其他动物一样,也用对待动物的方式同样来对待他的受害者。”他的根据是:北京人化石产地出土的头骨多,而躯干骨和四肢骨却很少。按常理来说,人体的躯干骨多于头骨,相应地,化石也该如此。而在同一个遗址发现的脊椎动物化石中,不论是肉食动物,还是草食动物,抑或其他种类,躯干骨和四肢骨都远远多于头骨。从发现的北京人化石来看,有头盖骨14件,面部骨(包括上颌骨、腭骨和颧骨碎片)6件,下颌骨15件,牙齿160颗。但是,头部以外的骨骼却非常之少,仅有上臂骨3件,大腿骨7件,锁骨1件,手腕骨1件,而且大多是残段碎片。这就是50余年来所发现的北京人的全部遗骨,它们散布在约两万多立方米的土堆里。在挖掘过程中,考古学家还注意到一个特殊现象:有人类化石的地方都有石器和脊椎动物化石;相反,有大量脊椎动物化石和石器的地方,却不见人类化石。这一情况虽不能排除一些偶然性和可能性的因素,比如说:自然力的破坏和研究人员的遗漏。但是,这些可能性都比较小,仍然无法证明这一事实。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据魏敦瑞观察,大部分北京人的头盖骨都有伤痕。1929年发现E地的第一块头骨表面有多处伤痕,被认定是打击所致。1936年在L地发现的第一个头盖骨有很深的切痕;第二个中部有一直径约1.5厘米的圆凹痕,在此周围还有三条放射性的裂纹;第三个也有深切痕,而且左边的眉骨上有清楚的疤痕。此外,在J地、D地、H地的残缺头骨上都能看出伤痕。毫无疑问,这些伤痕是那些北京人生前受打击所致,经过测定,长条形的切痕是利刃所致。大而圆的伤痕是被圆石或棍棒打击而留下的。北京人把自己的同类打死,然后再把他们吃掉。除了人肉,他们还敲破头颅和长骨,以取食脑子和骨髓。但是,为什么留下的头骨相对又多些呢?那是因为脑盖可以用来盛水。赫胥黎在《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一书中谈到澳大利亚头骨时说:“大多数具有这些特征的头骨,我是在南澳洲阿德莱得港附近见到的。当地人用这种头骨做盛水器皿。为了达到盛水的目的,面部被敲去……”这种做法,在当代某些地方也还延续着。

    可是,北京人为什么要吃自己的同类呢?难道真像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那样:是由于人的野蛮兽性吗?通过对人类祖先灵长类动物的长期观察,表明它们的群体之间是和平相处的,也没有发生相互捕食的现象。所以,把人吃人的风气看作是人的动物性表现的观点,没有可靠依据。

    有一种说法认为吃人是作为食物来源。既然是来源,应该是长期而稳定的。但是,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的生长周期相对于大部分动植物来讲,要缓慢得多,而且,人的繁殖能力又非常有限,尤其是在环境恶劣的原始社会。如果原始人仅靠吃人来维持生存,那肯定会出现食物来源的危机,人也必定面临绝种的危险。因此,原始人不可能蠢到把吃人当做正常的食物来源。当然,在食物极度缺乏的情况下,有可能发生人吃人的现象。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就有类似的真实事件。但这只是特殊的个例,不具有普遍性和常规性。

    通过观察发现,有吃人风气的现代民族吃的对象大多是老人、俘获的敌人等。达尔文曾记录过这类情形:“在冬天,火地岛人由于饥饿的驱使,就把自己的老年妇女杀死和吃食,反而留下狗到以后再杀。当洛乌先生询问一个男孩,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做的时候,他回答到:‘狗会捕捉海獭,可是老太婆就不会。’”有人据此推测原始人就有这一习惯。从人类发展的过程来看,原始人的体形较小,使用的工具简陋,力量非常薄弱,却要同严峻的自然条件抗争。因此,他们要想生存下去,只能依靠集体力量,团结互助,而不是互以为食。原始人寿命短,能活到四五十岁的人很少,大多数都在年轻时就已死去。俗话说:姜是老的辣,人是老的精。对于原始人来说,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的老人是一笔财富,对群体的生存有很大帮助。这样看来,他们并不会轻易把老年人吃掉。从周口店的北京人化石来看,被吃的对象都不是老人,可见原始人没有吃掉年龄大的人的风气。另一方面,原始社会还没产生阶级,也就避免了集体屠杀的战争行为,但个人之间和小团体之间肯定会发生一些矛盾、冲突,使人受伤甚至死亡。研究表明,除个别情况以外,一般原始人也并不以敌人的尸体为食。

    总观现代各食人民族的习惯,综合原始人的各种研究资料,得出这样的结论:原始人吃人大概出于两种原因,其一,食物极度缺乏,为了生存,原始人不得不以人充饥;其二,是礼俗信仰所致。魏敦瑞认为北京人打开死者颅骨就很可能是一种礼俗。1961年,伯高尼奥参照印度尼西亚西里伯岛南岸的布晋人的习惯,提出北京人的葬仪与之相同的观点。布晋人18世纪时改信伊斯兰教,而在此之前,他们有一种吃人习俗:把死者送到离住处很远的空旷地带,并把他藏在一个通风而又隐蔽的地方,等尸体风干后,就把头取下来搬回家,敲开颅骨吸食脑髓后,将头供奉起来作为家庭的守护神。而人们以为吃过死者脑髓的人,会汲取死者的美德和优点。这种非常朴素而简单的想法,产生在原始社会是可以理解的。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曾经有把死去的亲人吃掉的风俗,认为这样就能把亲人永远留在心里。

    还有一种观点说明吃人风气是人类进化的动力,这种论点非常荒谬。在自然界中有些昆虫的繁衍,是通过雌性吃掉雄性后才得以继续;还有一些昆虫的幼子成年后会吃掉亲生父母。但是,这种情形在动物界,尤其是灵长类动物中从未有过先例,说明这种论点与科学事实完全不符,不足为信。

    关于食人之风起源的时代,以及北京人是否是开此风气的始祖等问题,都还存在争论,但是,远古人类的食人风气肯定是存在的。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艰难困苦。1884年,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像书籍中所描写的纯粹的打猎民族,即专靠打猎为生的民族,是从未有过的;靠猎物来维持生活,是极其靠不住的。由于食物来源经常没有保证,在这个阶段上大概发生了食人之风,这种风气,后来保持颇久。”尽管“吃人”这两个字眼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但是,想想我们的祖先所处的环境,我们应该原谅他们。

    众说纷纭话尼人

    风景秀丽的莱茵河曾哺育了无数名垂青史的艺术家、文学家,它缓缓地流淌着,沉淀了历史的遗迹,把文明的脉络布向远方。它的一条支流从一个幽美的峡谷里蜿蜒而出,仿佛是风琴奏出的悠扬乐曲。附近有个叫杜塞尔多夫的城市,这是大诗人海涅的家乡。17世纪德国著名的风琴演奏家和圣歌作者乔基姆·纽曼(Jochim Neu-mann)也生活在这里。当时,社会上掀起一股崇拜希腊文化的热潮,有人甚至把姓氏希腊化。纽曼受此影响,把自己的姓配上一个同义的希腊文Neander(与“newman”同义)。纽曼生前经常到那个幽谷去游玩,去撷取大自然的声音。他死后,人们为了纪念他,便把这个峡谷称为Neanderthal(“thal”在古德文里意为“幽谷”),中文译为尼安德特河谷:就是这个静谧的河谷,曾因纽曼而名噪一时,但后来的一个发现,却使它永载史册。

    1856年8月,在尼安德特河谷的一个山洞里,工人在清除洞中的土堆时,发现了一个成年男性的头盖骨和一些肢骨化石,考古学家把它称为尼安德特人(简称“尼人”),这是1864年爱尔兰解剖学家金为他起的名字。后来,在欧洲其他地方和非洲、亚洲及近东等地都发现了同一时期的、具有与尼人相似特征的人类化石,一般也称为尼安德特人。实际上,早在1833~1834年间,在比利时列日附近的恩吉洞里已经发现了尼人化石,是一个小孩的骨骼;1848年在直布罗陀也发掘出了这种人类化石,只是那时这些化石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当时,人们正准备在峭壁上筑炮台,不料发掘出一个人头骨。1862年,这个头骨才被送到英国皇家科学院,经过研究,科学家认为是“一个古老的女性”。因为直布罗陀的旧名叫“卡尔菲”,就把这个人称作“卡尔菲人”。迄今为止,世界各地已找到了大量尼人化石,而且许多都是在洞穴堆积中找到的,因为骨骼在洞穴中更易于保存。根据科学的方法测定,尼人生活的时代距今约20万年到4万年。但是,当尼人最初面世时,却遭到了白眼和讥诮,正如研究者普菲费尔所说:“尼安德特人出现于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犹如光着屁股的野蛮人闯进了太太小姐们正在缝纫的闺房。在维多利亚时代人们的眼中,尼人是野蛮人。”1858年,第一个研究尼安德特河谷头盖骨的科学家谢夫豪森著文立说,认为这个头盖骨属于过去不知道的某个“野蛮的原始人种”。而当时德国的一位学术权威(解剖学家、病理学家和人类学家)维尔和竟称他是新近死去的一个“病态的白痴”的遗骸,他幼年患过佝偻病,老年又患了关节炎,且生前曾遭多次头击。另一位德国学者又说,这个尼人可能是一个逃兵。他设想的情景是这样的:1814年,拿破仑在与俄国军队对阵中战败逃亡,而俄军穷追不舍,直到莱茵河畔。过河时,一个俄国的哥萨克骑兵开小差逃走,偷偷溜进尼安德特河谷的一个山洞里避难,直到死去。而且,因为这个士兵患有佝偻病,所以他的肋骨有缺陷。从发现的化石来看,这个尼人的股骨弯曲,眉脊粗壮,因而有人说他是终生骑在马背上才导致股骨弯曲的;他年轻时曾摔碎过左肘部,痊愈后仍然活动困难,长期的病痛使他烦恼不已,经常皱眉使他的眉脊变得很粗。英国的学者赫胥黎看过化石后,虽然觉得像猿,但仍然认为他是一个现代人。关于尼安德特人的争议,在发现化石后的100年间,大体上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他属于一个严重畸形的现代人或是先天性白痴;另一种则把他当做是人与猿之间的中间类型,是没有智慧的野蛮人。英国一学者说:“他可能是那些半疯、半傻、残忍莽撞的野蛮人之一,经常游荡于未开化部落的周围;如果出现于文明社区,或许会把他送进监狱或处以绞刑。”这些争论直到1913年才平息下来。

    1908年,在法国南部长沙贝尔镇附近的一个山洞里,发现了一具很完整的男性老人的骨架(后被称为“长沙贝尔老人”)。经过研究,发现他具有非常明显的尼人特征,科学家们把他选作复原完整骨架的标本,这项任务由法国国立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古生物学权威——马塞林·布勒来完成。1911~1913年,布勒花了两年多时间对骨骼化石进行复原。但是,由于他在修复过程中,忽视了许多尼人原有的特征,因而错误地把他复原成了一个脖子粗短、懒散、愚钝而又残酷的人。他不知道他的颈部是由于年龄和关节炎引起的变形,而把此当作正常形态,只不过是像猿一样不能伸直。还由于布勒对骨骼与肌肉之间的关系的理解不正确,得出了这个尼人的形象是:头部前倾,双肩高耸,膝部弯曲,两腿外展,用脚的外侧缘地行走。不仅外貌如此,布勒还忽略了长沙贝尔老人的脑量,单纯地根据其长而低的头型和前额的倾斜,认为他智力低下,接近猿。布勒甚至推测说,尼人没有后裔。布勒创造的“作品”虽然平息了争论,却长时间地迷惑了世人的眼睛,直到20世纪50年代,各种文献里尼人的形象仍在受其影响。如捷克艺术家伯里安笔下的尼人便呈现出一副蠢汉的模样:头向前、躬腰驼背、双膝弯曲、步履蹒跚。这像是一个明显的进化上的失败者。1981年,美国科学艺术家马德内斯重新复原了尼人形象。新生的尼人腰杆挺直,眼神贯注。这项工作受到了人类学界的普遍好评,认为具有科学上的正确性,纠正了被流行的成见和传统的教条所歪曲的尼人形象。而研究也使长沙贝尔老人回复了原来面目:生前大部分牙齿脱落,身高约5英尺(1.5米多一点),有关节炎,的量1600毫升。那么,尼人究竟是什么样子,有些什么特征呢?总的来说,尼人的头骨较为平滑和圆隆,已经比直立人前进了一步。他的颅骨就其长度和宽度相对来说,较为低而扁平,属扁头型;骨骼粗壮,肌肉也十分强壮;他的枕骨(脑颅骨的后下方)向后突伸,像一个“小圆面包”;颌部(口腔上部和下部的骨头和肌肉)向前倾斜;他还是一个长脸、圆眼眶的人,其鼻梁可能像现在的欧洲人那样高、像非洲人那样宽,鼻孔大而朝向前方;身材矮而粗壮,胸部呈桶形,他的关节大,四肢粗短有曲度,这就是尼人。当然,与现代人比起来,他的长相显得有点粗糙,称不上漂亮英俊。但是,如果把他同猿放在一起,那他确实可以算得上美貌了,况且,他已有好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的岁数了。更让人惊奇的是尼人的智慧。他不仅不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智力低下,而且比现代人也并不逊色。通过对14个成年尼人脑量的测定,发现其脑量从小于1300毫升到大过1700毫升都有,平均大约为1500毫升,而现代人处在900毫升到2300毫升之间。这个事实足以证明,尼人也是很聪明的,他属于早期智人(古人类学上的一个专业名词,目p有智慧的人)的一种。随着社会的发展,语言的产生成为大势所趋。尼人的发音器官,通过劳动已得到进化和改造,在语言的发展过程中获得了现代人的面貌。事实胜于雄辩,大量资料对社会上的某些偏见进行了反驳。无可否认,尼人是现代人的祖先。这一结论彻底否定了上帝造人的神话。19世纪上半叶以前,欧洲一直流行着上帝造人的说法:根据17世纪英国厄谢尔大主教的年历,第一个人是在公元前4004年被创造出来的。牛津大学副校长莱特富特牧师曾宣告,确切时间是在10月23日上午9时。

    作为我们祖先的尼人,在文化上的发展也令人感叹。他们生活在旧石器文化时代,挖掘情况表明,尼人已经非常熟练地掌握了制作和使用工具的方法。从发现的遗物来看,有石器、手斧、齿状器和雕刻器等。在欧洲发现的火石尖状器和月型刮削器,刃口既锋利又平齐,平齐得几乎成一条线,是典型的莫斯特文化(这种石器文化因1863年第一次发现于法国多尔多涅省的莫斯特而得名)。试验证明,用这些石器砍树,效果良好,而石器却没有损伤。不仅如此,尼人在制作上已开始形成小型的、专门的生产规模。除了获取食物和一些生活用品以外,尼人还用骨头及各种石头雕成装饰品来美化生活,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石器手工艺。远古的人类,有许多只懂得择穴而居,尼人不单居住于洞穴,还会自己搭棚架屋。在苏联西莫罗多瓦的莫斯特文化晚期遗址中,就发现了尼人以猛玛象牙和骨头作架,用兽皮搭成的椭圆棚屋,内部直径为5~7米。在当时已经算得上一个庞大的建筑物了。屋内的地面上有15个火塘,用来取暖和烧烤食物。这种情形类似现代某些少数民族的生活场景。在法国南部的拉扎雷特洞穴内也有帐篷,帐门避开洞口,以免寒风雨雪直接人内。这个帐篷距今约12.5万年,它的年龄与它的构造相对比,让人难以想象,在如此遥远的年代,我们的祖先就懂得怎样动手营造一个温暖的家。由此可见,尼人已告别了风餐露宿、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与现代人休戚相关的衣食住行问题,大多也是尼人在生活中非常关注的。他们用兽皮做成衣服,以保暖防寒。如今看来,这种行为还具有文明意识,是人与其他动物不同的表现之一。

    研究表明,尼人是有智慧的人,他们的意识对于人类文明、文化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现代社会的殡葬文化纷繁复杂,而这种行为如何进行,一定意义上代表了文明的程度。然而,出殡送葬并不是现代人的专利,其由来之长远,足以使人肃然起敬。就目前的发现来看,尼人是最早有意识地埋葬死者的人。像长沙贝尔老人,便是被体面地安葬人士,他的周围还放着陪葬的石器。石器作为劳动工具,是尼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把其当做陪葬品也具有一定的含义。在发现尼人化石地点之一的莫斯特遗址,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静卧坑底,他的头枕着右前臂,面向坑的右侧躺卧,肢体弯曲,头下有一堆燧石,砌成枕头状,这些让人想到他正安详地沉浸在睡梦之中。他的手边是一件做工精致的石斧,四周是被烧焦的野牛骨头,这是烤肉留下来的残物。人们把实物同死者一同埋葬,是他们相信人死后会进入另一个世界。原始时代,由于生产力和人们认识自然界的能力低下,不能对死亡作出正确的理解,因而误认为人死后会有灵魂存在,而人死后的世界同现实生活的情形是相同的。所以,他们对待死者像对待常人一样,必须为其准备食物和用具,这一行为跟现代某些地方的习俗何其相似。无论身形外貌如何变化,作为人的一些情感方面的意识,却穿越时空隧道,代代相传了下来。可以想见,当那个男孩不幸早夭时,他的父母悲痛地为其举行葬礼,并预备了精美的石器和可口的食物,希望他们心爱的儿子能在另一个世界里正常地生活。发现于1957年的一个墓穴,又为尼人殡葬文化抹上了一层罗曼蒂克的色彩。当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罗夫·索莱茨基在伊拉克的沙尼达尔洞穴,找到了一具40多岁的男性尼人骨架,距今约6万年。与其他墓地情况有所不同的是:男子身体周围有大量集中在一起的花粉,经测定,至少有8个品种的花,而且这些花较小,色彩鲜艳。一个人懂得欣赏花,说明他也懂得美。让鲜花陪伴死者,寄托了生者纯洁而真挚的感情。现代殡葬文化礼仪中,鲜花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而几万年前的尼人,已开始用花来为死者殉葬,这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行为。这一行为对现代文明的影响,是名副其实的流芳百世。

    尼人的惊世之处,还在于他们有抚老恤残的同情心。同情心是人善良的一个标志,通过对尼人化石的研究,其善良也可见一斑。长沙贝尔老人死时大概有50岁,而当时的人因气候环境恶劣和生产力落后,生命非常短暂,平均寿命仅为30~35岁。所以,长沙贝尔老人已经算是长寿了,当他进入老年,身体状况和劳动能力日趋下降,甚至丧失劳动力时,他之所以能继续存活以尽天年,完全是靠集体中间其他成员的供养。研究说明他生前因老化而牙齿脱落,死时仅剩两颗牙齿。像这种情况,如果没有别人的悉心照料,很难想象他如何度日。比如在进食方面,他嚼不动硬的东西,不能啃骨头,只有让人把肉撕碎,或者嚼碎后,才能够吃下去并消化。尼人尊老的行为,使我们现代人相形见绌。而当今社会,时常会山现歧视残疾人的事件,相比之下,尼人显得高尚多了。葬于沙尼达尔洞穴的那个男子,他生前患有关节炎,行动很不方便,而且还左眼失明,成了残疾。其骨骼表明,这些损伤发生在其死亡很久之前。这种样子,不仅不能为集体出力,还需要别人的照顾。倘若按照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来推论,他是应该被淘汰、被抛弃的。但是,尼人是人,他们已不同于一般动物。他们对个人与社会已形成了一定的价值观念。一个人,如果身强力壮,他就有向集体或社会服务的义务;如果他是老弱病残,集体或社会也应该帮助他。这样一种纯朴的价值观念,对于一个集体来讲,是非常平等而又有凝聚力的。所以,那个残疾人一直活到40多岁,死后,又由同伴垒坟埋葬,还有动物肉做殉葬品。

    尼人的文化还表现在他们对图腾的原始崇拜方面。图腾崇拜广泛存在于现代的少数民族文化中,而我们以前所熟悉的这种文化一般是发生在近几千年的事。其实,早在尼人生活的时代,就已经出现了这类原始宗教活动。在瑞士的德拉岭罗赫,有一个石头围成的地窖,考古学家在里面发现了穴熊的头骨。穴熊是与尼人同时代的一种动物,体形庞大,高可达2.44米,有锋利无比的爪子,非常难以应付。尼人在同穴熊接触的过程中,因不能制服它而转为崇拜它,修建特殊的地窖来供奉。在巴勒斯坦的芒特卡梅尔,一个成年男性的尸骨埋在穴熊颌骨下。想象得出,尼人生前如何怀着既恭敬又惧怕的心情,对穴熊顶礼膜拜,死后还希望能受到穴熊力量的庇护。

    1957年,在尼安德特河谷人类化石被发现100年后,伦敦圣巴陀罗密欧医学院的阿里克·卡夫和约翰·哈普金斯大学的威廉·施特劳斯,重新研究了长沙贝尔老人的骨骼,并得出了尼人也是文明人的结论。他们说:“没有理由假定尼安德特人的姿态与现代人有显著区别……如果他能转世复活,洗个澡,修个面,穿上现代人的服装,坐在纽约地铁的车厢里,不见得会比其他外籍贯乘客引起更多的注意。”今天,如果有机会徜徉在莱茵河上,别忘了十多万年前,在这条河支流的岸边上,曾经生活着一群善良的、爱花的文明人,他们是我们的祖先,名字叫“尼人”。

    (注:最近,德国有科学家经过研究得出结论:尼人不是现代人的祖先。但是,这个观点是否正确,还有待时间和实践的考验。这儿暂时还是继承以前的论点。)

    爱打扮的“山顶洞人”

    《诗经》有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意思是说,漂亮的女孩子是男子最好的配偶。这也就应了那一句老话: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有人又说,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因此把梳妆打扮看成女性的专利。其实,男性比起女性来,一点都不逊色,大有当仁不让之势。据专家观测,男性似乎比女性更爱打扮。说起来,这种现象已经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我们的祖先早就有此喜好。住在北京周口店的山顶洞人就是其中翘楚。

    1933年,在北京郊区周口店的龙骨山,考古工作者在挖掘北京猿人化石时,发现这个遗址的上方还有一个小洞,由于此洞位于山顶,所以把它叫作山顶洞。山顶洞分为洞口、上室、下室和下窨(yìn,意思是地下室)。洞口朝北,高约4米,下宽约5米。上室中的石钟乳和地上的石灰岩有烧炙的痕迹,说明这儿曾有人居住过。下室是个墓地,下窨全部是动物化石。关于这点,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在人类人住以前,一些动物偶然掉进这个天然的陷阱;另一种则相信这是山顶洞人的仓库。他们把没吃完的猎物放在这里储存起来,以备不测。经过测定,这个遗址距今约1万年,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从山顶洞发掘出的人类化石,至少可以认出7~8个不同的个体。根据头骨和牙齿鉴定,大概包括两个成年男人、两个成年女人、一个少年和两个小孩。其中有一个男人超过了60岁,两个女性比较年轻,一个小孩大约5岁,另一个是刚出生或还未出生的婴儿。7个人,有4个发现于下室,其余则在上室。那个男性老人的遗骸保存相对比较完整,发现于1933年11月9日。他的头骨完好,上下牙齿也还保留着,在其头骨左方发现有穿孔的海蚶壳、穿孔的狐犬齿,尸身上有一块赤铁矿石,而其周围地上的土呈红色,可以证明是赤铁矿石染的,由此判断出这里是墓地。因为在欧洲旧石器时代后期的墓葬中,用赤铁矿粉粒来陪葬是非常普遍的,我国后期的墓葬中也有类似情况。这是一种习俗,是原始宗教信仰的反映。

    1939年,魏敦瑞研究山顶洞人的头骨化石后,认为他们具有3个不同种族的性质:男性老人接近日本北海道的阿伊努人(即虾夷人),一个女性似爱斯基摩人,另一个属美拉尼西亚人。后来,人类学家吴新智重新进行了研究,认为这3个头骨都有相同之处,其形态反映出蒙古人种的特征,而与中国人、爱斯基摩人、美洲印第安人特别接近。因此,有足够理由相信山顶洞人就是黄种人的祖先。山顶洞人的体质特征主要有:前额高,胸腔发达,脑量增大,介于1300~1500毫升之间,牙齿细小,下颌突出等,已经与现代人非常相似了。

    山顶洞发现的石器很少,骨器也不是很多,除了1枚骨针和1件磨过的赤鹿角以外,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从发现的实物来看,他们的制作与北京人的器具没有太大的区别,而且工艺显得更原始。对这个现象,考古学家解释说:山顶洞人直接拾拣北京人留下的器物来使用,因为他们的居住地一上一下相连接。而历史学家则另有说法,认为是山顶洞人在与敌人的冲突中失败后,拿走了精致的工具。至于墓地里的器物,是死者的随葬品,虽然珍贵,但是因为有所禁忌,山顶洞人和敌人都没有贸然拿走,所以才能保存至今。至于那件赤鹿角,有专家认为可能是一个因残破而被抛弃的矛头,它最初大概是一件武器,比如说可以用来对付河里的大鱼。在山顶洞人时代,还没有出现渔网和鱼钩之类的渔具,而这个鹿角可以充当一副鱼叉。在所有的器物中,最使人感兴趣的是那枚骨针。用兽骨刮削磨制而成,长8.2厘米,针尖很锐利,针身略弯,针孔是用尖状器挖制成的。这说明山顶洞人已经学会了缝纫,不仅制作衣服,还可以缝补帐篷。意识到穿衣的必要是一个进步,而学会做衣服是一个更大的进步。

    山顶洞的墓地还是我国现阶段发现的最古老的墓葬。人类最初并不懂得把死者埋葬,随着文明的进步,这种礼仪已成了原始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原始人相信人死后还会在另一个世界继续生活,所以把死者生前使用过的工具、食物和装饰品等作为随葬品放在一起。赤铁矿粉也反映了这一习俗。原始人崇拜灵魂。而“红色”是鲜血的象征,它也代表着生命的来源和灵魂的寄生处。把红色的铁矿粉粒撒在死者周围,是希望他能在另一个世界复活。

    除了采集植物果实以外,山顶洞人还学会了打猎和捕鱼,而且成为非常重要的食物来源。出土的化石中有鲩(huàn,草鱼)鱼、鲤鱼的大胸椎和尾椎,装饰品中也有很多是用鱼骨做成的。这标志着捕鱼成了山顶洞人的生产活动之一,这也是人类认识和利用自然能力提高的表现。从脊椎动物化石的种类来看,很多都是属于南方动物群,说明当时周口店一带的气候还比较温暖,因此南方动物向北迁徙。而海蚶、淡水贝壳等海洋生物的出现,可以证明当时的海比现在近得多。而鲩鱼和鲤鱼是淡水鱼,其中鲩鱼的长度达到80厘米,说明周口店附近有相当大的河流或湖泊。1万年前的周口店,依山傍海,还有大片的森林。这为山顶洞人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生活环境。与北京人或者欧洲的尼人相比,山顶洞人的寿命延长了许多。北京人最多活到四五十岁,而山顶洞人已能活到六十多岁了,体现出社会的进步。

    只要一说起原始人,很多人不由自主就会把他们同粗野联系起来。其实不然,他们也很懂得怎样使自己变得漂亮。虽然没有珍珠玛瑙、黄金翡翠和香脂红粉,但是他们自有一套化妆技术和别具一格的饰物。在山顶洞里发现了一批穿孔的兽牙、海蚶壳、小石珠、鱼骨和有刻沟的骨管等。毫无疑问,这些就是山顶洞人的装饰品。其中以穿孔的兽牙为最多,共有120个。而做工最精致、最细小的要数石珠。它们中最大的直径只有6.5厘米,用白色的石灰岩做成。有一椭圆形的小砾石,原料为淡绿色的火成岩,长近4厘米,大部分是天然磨面,有一面是人工磨平的,中间有一个对穿的孔以便把它串起来。其他还有穿了孔的鲩鱼眼上骨和用鸟的腿骨做成的骨管等。除了原材料固有的颜色,有的还被染成了红色。然后用枝条把这些兽牙、贝壳、石珠、骨管串起来,垂挂在胸前,这就是人类最初的项链了。这种项链,即便是现在看来,也同样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它的自然纯朴,正是当代人所极力追求的返璞归真。

    在山顶洞发现的装饰品并不是我国最早的。距今2.8万年的山西省朔县峙峪遗址里,就出土了打磨过的长圆形石墨石坠;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县水洞沟遗址,也发现了穿孔的鸵鸟蛋皮小片。但是,要论品种的丰富和多样性,还要数山顶洞,就连更晚的新石器时代的一些地方也比不上它。国外发现的同期原始人装饰品也很多,但像穿孔的鱼眼上骨,却还未有报导。

    山顶洞人如此酷爱装饰品,其原因何在?仅仅是为了美吗?对装饰品的来源历来说法不一。有人说手镯是从奴隶社会的手铐演变来的;而封建社会的土大夫们要求女子目不斜视,为了防止她们左顾右盼,就在其耳垂上挂了东西以示警戒,这便是有人说的现代妇女所戴的耳环、耳坠的由来。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但是,这些观点都局限在阶级社会里,而装饰品早在原始人类中间就已很盛行了。况且,如果真像那些人听说的,那么手镯戴在手上的感觉可能就不是太好了。

    前面说过,爱美之心人人皆有,即使是原始人也不例外。在原始社会,不同的民族,甚至不同的部落都有不同的审美观点。住所靠山的以山为美,毗邻大海的以海为美,等等。而山顶洞人戴装饰品的目的,除了审美以外,男子还用来显示自己的英雄气概和智慧。在原始社会,劳动是有分工的,男人从事渔猎,而女人从事采集。原始人的劳动工具非常简陋,因此狩猎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要求狩猎者既要威武有力,又要机智勇敢。这也说明一个事实,只有英勇的人能捕获猎物,才能获得比别人更多的生存机会。而且猎物愈多就愈证明他有本事。所以,男人们一旦捕获动物,就把它的牙齿拔下来,穿孔后佩带在身上作为一个标记。从山顶洞人所戴饰物的多少或种类可以看出他打猎的本领的大小。分析山顶洞所挖掘到的装饰品,发现当时的人们喜欢用犬齿来做饰物。原因有两个:其一,在动物的牙齿里面,犬齿的牙根最长,也显得比较美观,而且更容易穿孔。其二,犬齿是全部牙齿里最少的,而食肉类动物的犬齿是最厉害的。取其最厉害也最少的,这正是英雄气概的表现。至于小石珠之类,则是穿孔技术的体现。这中间还有一个很微妙的目的是讨好女性。一方面,原始群体中女性较少,因而有不少男性注定要打光棍。另一方面,山顶洞人还处在母系氏族社会,女性承担着生殖繁衍和养育后代的重任,其地位是至高无上的。而且,从山顶洞人生产力水平来看,他们有了很大发展,在婚配制度上已形成了稳定的对偶制。所以,在两性关系中,女性占有优势。女子不怕无夫,而对男子来说娶妻绝非易事。如果一个男子想要娶妻生子的话,他应该是出类拔萃的才行。男子佩戴装饰品,不但使其显得更加俊美,还能显示其智慧和才能。试想,如果一个山顶洞人脖子上戴有虎牙,也就是说他曾捕获过老虎,难道这还不足以使他成为一个英雄吗?后代的打虎英雄武松也不过如此,却已流芳百世。在原始社会,唯有英勇机智的人才能更加适应发展的需要,才有可能博得女子的青睐,男士何乐而不为呢!在现代某些少数民族的部落里还沿袭着这个习惯。有人问一个澳大利亚土著男子装饰的原因,他直截了当地回答说:“为了讨我们的女人喜欢。”当代不乏热爱装饰品的人们,但是,很多人追求的都是珠光宝气,而且以此作为身份的象征。这与装饰品最初的作用大相径庭。而山顶洞人的装饰品,尽管显得笨拙简陋,但却是他们凭着自己的力量去获得并亲手制作的,是勇敢和智慧的象征。

    爱打扮的山顶洞人是我们黄种人的祖先,他们不仅勤劳勇敢,而且聪明机智。他们用双手来装扮自己,同时也装扮着人类的进化史。

    童年艺术的人类

    当我们漫步艺术长廊,被精美绝伦的妙笔丹青和栩栩如生的雕刻所折服时,有没有想过:这些为人类生活增添光彩的艺术,早期是什么样的?或者,当你徜徉在人类历史漫漫的时间长河中时,是否问过:人类在童年时代是怎样进行艺术创作的?是的,人类曾经处在蒙昧的原始状态,像初生的婴儿。但是,他们并不无知。相反,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日渐聪慧,还在童年时,人类历史上就第一次出现了真正的艺术品。

    1852年的一天,在法国上加龙河上游图克兹附近的奥瑞纳克,一位修路工人刚进行完紧张的作业,坐在路边小憩,待他气定神闲之后,目光便四处逡(qūn)巡,一个野兔窝引起了他的兴趣。如果运气好的话,兴许餐桌上能加一盘美味的兔肉。他走了过去,令人扫兴的是,里面并没有活物。他不甘心地又摸了几把,这下有东西了,当然不是兔子。他掏出来一看,是块骨头,而且像是人的骨头。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继续往下挖,终于,奇迹发生了:一个被石板封住人口的岩洞出现在眼前。难道是类似《天方夜谭》中四十大盗藏宝的地方吗?可是,不用“芝麻开门”的秘诀,这位工人就轻易掀起了一个神秘世界的大门。他在洞中找到十几块人骨,还有动物遗骸、雕刻的骨片、燧石(火石)器和象牙做的工具。但是,当他把这些东西公之于众时,人们除了把那些“可怜”的人的遗骨埋进教会墓地,让他们入土为安外,对此事并不以为然。只是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一晃过了8年,人们已淡忘了这些事,仅在回忆的时候偶尔提起。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住在附近的一个名叫爱德华·拉代的人得知了这个消息,急忙跑到发掘地点进行重新研究。拉代是法国19世纪中叶最著名的考古学家之一,他对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的发现做出过重大贡献,而他曾是一名地方行政官。拉代认为这个遗址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后来在欧洲各地还发现了许多与此类似的遗址,从此揭开了奥瑞纳文化的面纱。

    克罗马农人是奥瑞纳文化的主要缔造者,被称为“旧石器时代的希腊人”,同时也是最早发现的晚期智人化石。1868年,法国政府决定在南部建造一条通往莱塞济耶的铁路,这个工程承包给了一个建筑队。动工之前,承包商必须先清理沿途的一些山坡,以获取修路用的木材和石料。就在克罗马农地区的小山上,工人发现了一个洞穴,里面有燧石器、兽骨和人类遗骨。爱德华·拉代的儿子路易在此进行发掘,发现了5具人体遗骸和一些装饰品。研究表明,这是个墓葬遗址。而人类化石的性状说明他们已很接近现代人了,被叫作“克罗马农人”。这个名字也泛指与此同时、形态相似的原始人。有意思的是,第一个克罗马农人并非在法国,而是在英国发现的。1823年,英国地质学家威廉·巴克兰主教在英国西威尔士的帕维兰洞穴中挖掘出一副人骨架,骨骸上涂着赭红色的石粉。巴克兰主教认为这是罗马入侵时代的一个随军女仆,并称之为“帕维兰红色女人”。当她在牛津博物馆里呆了近一个世纪以后,在1912年,法国考古学家步日耶才为其验明正身,肯定这是个男性,并判断是最早发现的克罗马农人。

    奥瑞纳的文化艺术表现在雕刻和绘画两方面。雕刻是艺术品中数量最多的,从采用的技术来看,又分为两类:一类是用雕刻器在较软的石板、骨头或兽角上,以线条来勾勒刻画。这些线刻作品的图案有野牛、马、猛犸象、狮等动物,也有人物和一些手印及意义特殊的符号。奥瑞纳文化最早的艺术晶,就是发现于西欧的一些刻有简单动物形象的小石头,这也是人类史上最早的艺术品,距今已有3万多年。第二类是立体雕刻和浮雕,是用石灰岩、动物牙齿和骨头等材料做成的。妇女小雕像是此类作品中最为著名的,这些小雕像造型一致,体态丰满。创作者并不着重她们的面目,脸部总是用头发遮盖起来,而身体部分却极尽夸张之能事。这是当时母系社会崇拜女性的一个反映。考古学家把这些小雕像称为“维纳斯”,是爱与美的化身。在法国洛塞勒洞中发现的女神浮雕,左手捂着肚子,右臂举起用兽角做成的盛水杯子。虽然看不清其面目表情,但从其动作能感受她的安详。

    奥瑞纳文化中的绘画也是传世之作。原始的艺术家已学会制作颜料,他们把木炭、各种色彩的矿物质和动物脂肪混合在一起就成功了。然后再用骨管将颜料吹到洞壁上,创作出一幅幅彩画。画家对动物的观察非常细致,有时达到惊人的地步。在西班牙北部的平达尔洞穴,有一幅用赭石彩绘的猛犸象,寥寥几笔,就很准确地勾画出其轮廓,这种本领即使是现代人也非一日之功能达到。更让人咋舌称奇的是它背部隆起的地方,那正是心脏的位置,观众似乎还能感觉到心的跳动,可见画家目光之敏锐。动物画是奥瑞纳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始人在与动物的对峙中,渐渐学会了欣赏它们,而且动物又是他们的食物来源。所以,这种不依不离的关系促使艺术家们进行创作,其中还有宗教活动的倾向。

    奥瑞纳文化的艺术代表着人类艺术史上的第一个完美阶段,而马格德林文化时期的艺术则达到了旧石器时代艺术的高峰。

    1864年,爱德华·拉代在多尔多涅河杜尔塞克市的马格德林找到不少文化遗物,其中一件雕有猛犸象的象牙制品非常具有特色,同时出土的还有人类骨骸,这就是马格德林文化。1895年,E.G.博吐梅鲁在这个洞穴的洞壁上发现了一些绘画。第二年埃米尔·里维埃完整地挖掘了这个遗址,找到了更多的绘画和雕刻品,从而使马格德林文化的艺术品得以重见天日,向现代人展示了艺术家的智慧。此期文化的创造者是尚塞拉德人,曾经掀起轩然大波的阿尔塔米拉洞穴壁画,就是马格德林艺术的代表作之一。

    1875年,德·索吐奥拉侯爵在西班牙桑坦德附近的阿尔塔米拉洞穴进行发掘时,在洞壁上发现了黑色的绘画,他认为这是旧石器时代的作品。1879年,侯爵再次对此洞作实地考察,他的小女儿也随同前来参观。有一天,当她在山洞里闲逛时,不经意走到了一处洞顶很低、成年人无法涉足的地方。小女孩颇有兴趣地四处张望,就在她的目光与那些洞顶上的壁画不期而遇时,从父亲那儿得来的直觉令她意识到此处的不同凡响。她惊叫到:“牛!牛!”就是这声音,惊醒了沉睡的艺术。次年,侯爵在《桑坦德省史前遗物简介》中公布了这一发现,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虽然也有人支持他的观点,但更多的人却把他说成一个欺名盗世的骗子。一个叫爱德华·哈尔莱的工程师在看过阿尔塔米拉壁画以后,严词激烈地批评了一番,并说这些画只是以假乱真的伪作。甚至有人虚构了侯爵从马德里雇画家绘画的故事。1882年,在德国柏林的人类学协会会议上,不同意见的人对画的真伪进行了辩论。在这之后,除了一些史前学家仍坚持以外,公众有的继续保留怀疑态度,有的已将其淡忘了。皮埃特多次著书立说,认为侯爵的结论是正确的。而卡尔达伊拉等人则小心谨慎地怀疑着,不愿就此承认事实真相。在以后的10多年里,欧洲各地发现了大量属于旧石器时代艺术的绘画和雕刻品,人们再回过头来打量阿尔塔米拉洞,才发觉当年有些过激了。1902年,卡尔达伊拉发表了一篇文章,对自己以往的态度进行忏悔,并对那些洞穴里的绘画作了很高的评价。无论如何,阿尔塔米拉的艺术总是在那里闪现着光彩和魅力,它不因人的诋毁而黯然失色,也不会为人吹捧而神乎其神。它就静静地展现在洞穴里,让所有看过的人去揣摩和猜测。

    阿尔塔米拉的壁画可以称作旧石器时代人类的艺术杰作。这些画是动物彩绘图,有成群集队的野牛、赤鹿、马和野猪,数量达150多头。画的风格是写实的,它真实地再现了原始人所接触的动物形象。有一头受伤的野牛,四足卧地,但是,看得出,它浑身充满了力量,在挣扎着想重新站起来。它低着头,双眼却怒视前方,似乎在积蓄力量,准备用双角来抵御对方的攻击。这是原始人在捕猎中目睹的情形,他们把它如实地搬到洞穴中,用灵巧的双手使其呼之欲出。画家不仅是勾勒出动物的形体,还赋予它个性和生命力,这是很不容易的。另外,闽上的这些动物群显示出艺术家对结构处理的高超技巧。要把如此繁多的动物和谐适当地安排在一起,构图非常重要。而阿尔塔米拉洞内的动物形象繁而不杂,多而不乱。1万多年前的画家已能做到这点,实在是令人佩服。

    法国阿里埃日的尼奥岩洞壁画也是马格德林时期绘画的精彩之作。洞内有许多野牛素描,其中有一幅很引人注目。用黑颜色勾出轮廓,并画出了颈项和脊背上的鬣毛及颈下毛,而牛身上还带着四个箭头。有两个是红色的,研究者还看出它们生成了倒刺;另有两个是黑色的,拖着箭杆。学者认为这类画与巫术有关,是为了祈祷狩猎成功而创作的。进行绘画时,艺术家先用雕刻器勾勒出线条,然后在顺线条着色。这样,画出来的动物才会有立体感。20世纪中叶,德·圣一马蒂兰与多罗西·加罗德两位女性在法国西部发现了一幅世界上最古老的人像画,距今1.4万多年。是一位马格德林人头部和肩部的画像。其比例与真人大小一样,用了红黑两色。黑色的头发蓬乱地披散着,胡须很短,鼻尖微微有些上翘,用红色可能是表现人的活力。

    此期的雕像风格不同于绘画。画是写实主义的,相比之下,雕像更富有想象力,更别出心裁。从一只猛犸雕像的造型上,便可以看出这种古朴而又有变化的艺术格调。这些雕刻不仅出现在洞穴的四周,通常也用来做装饰品。比如在工具表面刻一些动物浮雕,使其愈发美观。

    从奥瑞纳文化和马格德林文化的艺术来看,它们都跟洞穴结下了不解之缘。除了一部分立体雕像外,大部分绘画和雕刻都是在洞穴的壁、顶上。这就是旧石器时代艺术的独特之处,被称为“洞穴艺术”,它的起源可能出自两个原因。原始人在劳动中增长了智力,同时也渐渐产生了审美意识。于是,在劳动之余,他们便进行创作,把对自然的观察和美的认识表现出来,既可以使自己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又给别人带来欣赏的快乐,何乐而不为呢?原始人的宗教情绪,也是促使他们创作的动机。就像阿尔塔米拉的壁画一样,许多作品都是出现在洞里比较阴暗、隐蔽而常人不会注意的地方,有的无法站立,甚至连蹲坐都不可能。可以想见,当年艺术家是如何完成这些杰作的。在低矮狭窄的山洞里,坐在地上的一个人手持火把照明,而画家则蹲着进行创作。如果说这还不算太困难的话,画到洞顶时,就没有人不感到辛苦了。在这个手脚无法伸展的空间里,仰着头,举着雕刻器,一划一划地刻。脖子和肩膀的酸疼自不必说,顶上的石屑和粉尘掉在眼里、嘴里,那滋味别提有多难受。倘若不得不仰卧着工作时,那简直跟受刑没两样。原始艺术家们的精神是非常令人钦佩的。这些秘而不宣的绘画、雕刻是为祭祀或其他巫术活动而作的,而这个处所也就成了一块神圣的领地,只有巫师才能进出。洞穴艺术的内涵远非现代人所知的那样简单。很多作品的含义及其真实的创作意图仍然令后人像“雾里看花”一般,捉摸不透。或许,有一天终会真相大白,或许这就像原始人当时所信奉的巫术一样,将永远成为一个谜,在时间的长河里越积越深,让世世代代的人去破译。

    旧石器时代的艺术是人类最早的、真正的艺术,它代表人类文明又迈向了一个新的高度。洞穴艺术足人类艺术史上最为珍贵的一部分,正如古人类学家德·英尔蒂耶所说:“这是艺术的童年,但不足儿童的艺术。”旧石器时代的艺术虽然处在初期,但它的价值和意义却是无法估量的。而原始的人类不仅是懂得制作工具的能工巧匠,也是优秀的艺术家。

    不光明的“曙人”

    1953年11月24日,英国《工人日报》上登载的一条新闻,引起世人关注,而这个日期也随之被历史记录了下来。人们看过以后,从莫名惊诧到愤怒不已,因为他们忽然发现自己被捉弄了。此条新闻的开头是这样写的:“谁制造了‘曙人’的下颌骨和牙齿?——这件事欺骗科学界达四十一年之久!”一个问号,一个叹号,道出了这场闹剧给人们留下的深思。

    “曙”即曙光,“曙人”就是代表人类曙光的人。但是,我们在这儿所要了解的“曙人”却名不副实,而是一个地道的伪君子。

    1891年,爪哇直立猿人面世,不仅引起了学术界的普遍注意,也大大地刺激了世人对化石的兴趣。一时之间,找寻化石蔚然成风。古生物学家是为了研究,收藏家是为了保存。但是,在这批探险者中,鱼目混珠,还掺杂着许多不义之人。贪享钱财倒也罢了,最可恨的是有人竟利用假化石来欺名盗世,查尔斯·道森就是其中之一。

    1911年,英国人道森声称,在萨塞斯克郡的辟尔唐发现了几块古人类头骨的碎片,成为当时的轰动人物。那么,道森又是何许人呢?他是萨郡的律师,还是一个富有的地主。道森对地质学和考古学都抱有极大兴趣,平时热衷于收集化石,是一个化石爱好者。或许是因为太痴迷了,致使他不慎滑了一跤,只是滑得太远了。据说,那些化石是从辟尔唐采石场工人那儿得来的。因为道森对此颇有研究,当即发现了它们的价值所在,并且亲自到现场进行发掘,又很“幸运”地“找到”一块下颌骨。道森为此兴奋万分,他觉得自己为古人类学开创了一个新时代。所以,他非常急于让学术界了解自己的成就。于是,道森写信给大英博物馆自然部主任史密斯·伍德沃德,把这一“划时代”的发现告诉了他。这里还有必要做一下解释:伍德沃德当时在古生物学界颇有名气,而且,他是道森的朋友。伍德沃德信以为真,并表示要对此进行研究。因此,化石被送到他的手里。同时参加鉴定工作的,还有解剖学家纪斯。两位专家异常欣喜,他们似乎看到了事业的巅峰,所以,二人“义无反顾”地往上爬去。化石被命名为“道森曙人”。他们觉得仅有人类化石还稍嫌不够,为了获得更多的“证据”,便两顾辟尔唐采石场进行挖掘。命运好像总是垂青这片土地,赋予它大量的宝藏。这次同样是不虚此行,道森等人居然找到了“石器”,更能证明“曙人”的存在。那些破碎的石块也因此被冠以“曙石器”的美名。这还不算完,有了“石器”,“骨器”也应运而生。那是几块被咬过的动物骨头,有象、河马、犀牛等,若依次类推的话,应叫“曙骨器”,不过,可能是道森等人太忙了,竟把这件事遗忘了,因此少了“曙骨器”这个名称。一切都显得如此合乎情理:既然有古人类化石,又发现了他们使用过的器具,再加上权威人士的鉴定,谁会怀疑呢?此时此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终于,1912年2月18日,伍德沃德在伦敦地质学会上宜称,发现了最原始的人类化石。寻找猿和人之间的缺环,一直以来就是学术界悬而未决的一大难题。这个最早的“曙人”无疑刚好填补了这个空白。伍德沃德称“曙人”是“第一个英国人”。所以,此论一出,在世界上引起很大的反响,许多知名人士不由自主地接受了“曙人”,而道森也跟着一炮走红。当然,伍德沃德和纪斯因为具有“慧眼”,同样功不可没。

    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而只有经得住时间和公众考验的才是真实的,谎言终究会被戳穿。

    就在道森等人得意洋洋、额手称庆时,大事不妙了。“曙人”的身份受到质疑,有很多人纷纷提问。其中一位名叫华特斯顿的青年医生,态度非常坚决。他凭着从事医学研究的经验,从人体解剖的角度来观察,发现“曙人”的头骨和下颌骨并非同一种人所有,而且那个下颌是属于猿类的。动物学家米勒也证实这是黑猩猩的下颌。铁证如山,使得道森有些惊慌失措。当人们要求他说清楚化石的具体来历时,道森无言以答,十分狼狈。相比而言,伍德沃德却显得较为镇静,他不断为道森辩护,固执己见。同时,还继续让道森去辟尔唐地区挖掘化石,因此有更多的“理由”来证实“曙人”的存在。在这场论证中,伍德沃德暂居上风,原因何在?当时,很多人都会被“权威”头上的神圣光彩所迷惑,盲目崇拜他们,以为反对权威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加上伍德沃德的善辩和乔装打扮,使得“道森曙人”硬挤进了古人类史中,在许多书刊上留下了他的“芳名”。

    然而,争论并没有停止,科学的车轮仍在向前转动。在亚洲和非洲,古人类学家发现了大量人类化石,并据此建立了从猿到人的进化系统。但是,无论怎么移动,都没有空间,使“曙人”能插足其中,这就成了咄咄怪事。另外,当年道森等人在最危急的时候,曾经从辟尔唐获得最关键的“证据”,似有神助。可是,极富戏剧色彩的情节出现了:1916年道森去世,从此,在辟尔唐地区再也没找到化石。此后十多年道森的“亲密战友”伍德沃德屡顾辟尔唐,终一无所获。英国有关当局于1950年又在原址进行了大规模的发掘,同样是空手而归。道森的本事真可谓“大”,那些化石他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当伍德沃德面对空空如也的辟尔唐时,不知会作何感想。既然纸已包不住火,为什么不把它撕碎,让公众一睹真相呢?1949年,英国的三位科学家——欧克莱、维纳、克拉克对“道森曙人”的化石材料重新进行研究,用氟定量法来检测头骨及下颌骨等。1953年,他们的工作完成,就在11月22日,也是在伦敦地质学会召开的时候,三人联名公布了研究报告,结果是:头骨是现代人的头型,不过是几千年前的东西。而下颌骨则是一只现生黑猩猩的颌骨,它的年龄约10岁,是道森向一个从亚洲回英国的水兵手里买来的。伪造者还把它的牙齿锉过,使之更像人齿,并用重铬酸钾染色,然后埋人地层,冒充“化石”。更可笑的是,那些所谓的“骨器”,是用来自世界各地的动物化石做成的。大象来自突尼斯,河马从马耳他远道而来,犀牛则生活在东盎格利亚。它们无辜受害,被卷入了一个策划已久的阴谋,使本身所沉淀着的历史光彩,被无耻之徒玷污了。而石器也只是新石器时代的产物,为了使它的年龄显得古老一些,伪造者又给它精心改妆。这些看起来好像是江湖骗子的把戏,却在科学领域里大行其道。这是为什么呢?从华特斯顿等人的行动看来,并不是当时的研究水平太低以致无法辨认真伪,这里面最主要的是人为因素在作怪。首先,道森捏造事实,是为了成名成家,而他的这一“发现”不仅使科学界欣喜万分,也让宗教界为之振奋。从学术角度来看,这似乎解决了一个难题,而宗教人士站在另一侧面也找到了利于说教的捷径。根据道森等人的结论,“曙人”生活在第三纪,是最原始的人类,而其特征已与现代人相似。教会因此否认进化论,并且说这就是上帝造人的有力证据。所以,“曙人”一诞生,就找到强大的靠山,受到教会的庇护。而宗教的力量在当时的社会中仍然是举足轻重的。即使是这个骗局被揭穿之后,教会还不遗余力地袒护道森。在“曙人”当众出丑后,道森的家属一哄而起,叫嚷着要为他辩护,并向法院控告欧克莱等人,说他们损坏了道森这么一个“忠厚”人的名誉,还认为“这是对一个虔诚的教徒的污蔑”等等。伦敦地质学会主席金教授及欧克莱都义正辞严地说明了“曙人”的真实情况。但对于谁是罪魁祸首这一点,他们都没有指名道姓。这是迫于教会的压力,不得不为道森避讳而已。然而,谎言总是欲盖弥彰,这件事历经40年的争论,早已昭然若揭。其次,是伍德沃德和纪斯助长’厂道森的歪风邪气。假定他们开始时是一时麻痹大意,不小心上了当,才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在科学研究的道路上是会有这样的失误的。但是,当异议产生时,他们不仅没有谦虚谨慎对待,认真研究,还知错不改,明知故犯。为了保持自己的名望,他们不断为道森摇旗呐喊,同流合污,这是不能原谅的。再次,当一些清醒的研究者发现疑点后,却受到多方阻挠,其中就有来自崇拜权威者的压力。正是这些人的盲从,使伍德沃德的谬论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学术论坛。他们无形中对这个骗局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道森想流芳百世,结果是遗臭万年。这个结局可能是他始料未及的。若他地下有知,会不会觉得汗颜呢?这些后人不得而知。

    “曙光”,是早晨的第一缕阳光,是美好日子的开始。“道森曙人”却是科学史上的一道阴影,但是,拨开乌云总会见到青天。而“曙人”的警示作用才是最重要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它就像在科学的道路上树的一块告示牌,上书:切勿向前,此路不通。希望弄虚作假者到此便能幡然醒悟,悬崖勒马。倘若能达到这个目的,“曙人”也算是赎罪了。无论如何,“曙”,始终是一个好名字。

    寻找人类的摇篮

    当火星车驶过火星表面,留下串串痕迹时,普通人也愈来愈强烈地感受到科技发展之迅速。虽然我们在地球上的居住面积日渐缩小,但对宇宙的认识却日趋增多。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子孙后代就会出现在另一个星球上,在那儿重新建立人类的家园。当然,这是未来的世界。那么,让我们站立于“现在”这个位置,展望未来,回顾过去。过去的一切虽已成为历史,但它永远伴随着我们,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任何一个国家、民族对自己的过去一无所知,都会受到耻笑。丹麦的考古学家沃尔塞曾说:“一个尊重自己及其民族独立的国家不可能只满足于知道自身目前的情况。”对于人类来说,也是这样。

    不论是什么种族,人类的祖先都是相同的,因此,人的发源地只能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那么,人类的起源地究竟是在何处呢?生命是从海底开始繁衍的,但人类却是出生在陆地上的。所以,首先只能着眼于地球上的七大洲。然后,再循着人类祖先的足迹往回走,去寻找他出生的地方。

    一群群绅士般的企鹅,身着黑白相间的“礼服”,在冰雪中昂首挺胸、幽闲地踱着方步,而在企鹅身后是一片白茫茫的冰原,冰原之后还是冰原,气温低达零下60℃,这就是南极洲。19世纪以前,这块土地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一个谜。直到19世纪20年代,第一批勇敢的探险家到达之后,才渐渐掀开了这位“冰美人”的面纱:冰清玉洁,遗世独立。尽管此处严寒逼人,风大雪大,而且永远只有冬季,但是,绚丽的极光,洁白而一望无垠的冰雪,还有憨态可掬的企鹅和海豹等,却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胜景。为了更全面地了解人类所生活的这个星球,各国科学家纷纷发出向极限挑战的口号。一支支考察队接踵而来,南极洲第一次有了春天。然而,这里还不是人类的家。南极有丰富的煤矿,科学家在煤层中找到了一些蕨类物,在古老的地层里还发现了距今2亿年前的两栖动物遗骸,说明在远古时候,此地的气候温和,并非一片冻土。但是,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动植物化石,更不用说人类了。

    大洋洲原本与欧亚大陆相连,15000万年前它独自离去。这个洲包括现在的澳大利亚本土、新西兰岛和南太平洋的诸多岛屿。如今还生活在那里的动物都是土生土长的原住民,而且都是其他大陆所不曾有的原始类型:鸭嘴兽、针鼹(yǎn)、袋鼠等。不过,这里不像南极洲那样荒无人烟,相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在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州南部等地还发现了人类遗物。但是,经过研究,这些遗物在年代上都很晚,不属于早期人类的范畴。而灵长类动物化石根本未曾露面。由此看来,大洋洲也不像是人类的发祥地。

    美洲(包括南、北美洲和拉丁美洲)以前被称作“新大陆”。1492年哥伦布首次到达西印度群岛时,这块古老的大陆才被重新认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那里并非没有人,美洲最早的居民是印第安人,但他们的根却不在那儿。虽然现在发现了许多印第安遗迹,可是与人类起源的时间比起来,相差甚远,研究表明他们都是外来的移民。美洲人的起源一直是个有很多争论的问题,大多数人倾向于亚洲移民说。直立人时期的亚洲人,为了跟踪追捕野兽,不自觉地就过了白令陆桥,进入北美洲,成为第一批当地居民——印第安人。渐渐地,他们由北向南延伸,因此,就美洲而言,北美的印第安人历史比南美的更为悠久。而他们的祖先,从亚洲带来了文明的种子,以后便在这块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玛雅文化就是其中之一。不仅如此,在阿根廷和哥伦比亚发现的几块距今2800万年到1200万年前的灵长类化石,以及在玻利维亚发现的南美最早的这类化石,都属于阔鼻猴类,和现生猴子相似,与人科的狭鼻猴类无关。这更加有力地证明人类不是在美洲起源的。

    有一段时间,欧洲被认为是人类的老家。“第一个英国人”——“曙人”的出现,曾使这种观点显得坚不可摧。后来阴谋被戳穿,人们慢慢擦亮眼睛,重新来看待事实。的确,在欧洲,尤其是西欧,旧石器时代文化和人类化石遗骸最早都是在欧洲找到的。19世纪30年代发现的阿布维文化地点位于法国北部,它是旧石器时代早期的文化遗址。1823年到1925年间,在西欧出土的旧石器时代的人骨有116块个体之多。在考古学家的地图上,英国、法国、西班牙一带到处都是古人类遗址。旧石器时代,特别是后期,即距今10万年到1万年前的化石材料,在欧洲发现的比其他地方都多。但是,也不难看出,欧洲最古老的人类化石及文化遗物却为数不多。

    虽然旧石器时代文化最初发现于欧洲,但却不等于它就是最早的人类文化,阿布维文化不仅存在于欧洲,也广泛地分布于非洲和亚洲的许多地方。重要的是,非洲的“奥杜维文化”比直立人时期的阿布维文化更早。后来在当时的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和法国等地都找到过很古老的砾石工具,和奥杜维文化相似。但是,有两个原因使其最终被否定:一是它的真实性;二是其分布地点特殊,与非洲、亚洲相距不远。所以,这些人类遗迹有可能是“舶来品”。

    从人类的演变来看,人是由腊玛古猿到南方古猿,然后进一步发展而来的。因此,这两类古猿化石的出生地,是寻找人类发源地的必经之路。最早的化石是在印度发现的,之后在中国、巴基斯坦、土耳其、希腊、匈牙利和肯尼亚等国家陆续抛头露面,南欧又成了欧洲的焦点。尽管如此,欧洲是否是人类的摇篮这一点值得商榷(què)。找到腊玛古猿,还要探清楚它的故乡,然后顺藤摸瓜,去它出生的地方看看,究竟是属于哪里?这里还有两段插曲。在奥地利距今1600万年前的地层中,找到过一种森林古猿化石(南猿是由森林古猿的一支演化而来的),命名为“森林古猿·达尔文种”。有人认为这是人类的祖先,后来经过研究,证明它的牙齿虽有些像人,但基本特性还是猿。19世纪,在意大利托斯卡纳的褐煤层里找到山猿化石,骨架很完整。山猿有些特点比猴更接近人。有人还把它看作是直立的,应该放在人科。可是,通过科学测定,发现它的双臂比腿长,而且牙齿与人类或类人猿毫无相同之处。这种山猿很可能是猿在进化时的一个分支,大概是现生长臂猿的祖先。所有这些,都说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确凿无疑的材料可以支持“欧洲起源说”。早在20世纪初期,有位叫埃塞尔·奥托的考古学家就提出:“在欧洲古老的地层里的化石不是现代人的祖先,而是人类进化的一支,这个事实清楚地表明了现代人的祖先必须到世界上的其他的地方去寻找。”那么,看看非洲又如何?达尔文在他的著作《人类起源和性的选择》一书中,推测人类的祖先最早居住在非洲。虽然只是个设想,但有很多科学家都支持这个观点。尤其是南猿化石的出现,为“非洲起源说”提供了更有力的证据。公布结果表明,在非洲发现的南猿化石占世界总数的绝大部分。直立人化石材料以及化石猿类在此地都有所发现。不仅如此,主张非洲起源的人还认为,非洲有各种各样复杂的地形,像热带丛林、大草原、高山和裂谷等,对灵长类的分化起了促进作用。这些是对“非洲说”有利的因素,不利的地方在哪里呢?有人针对支持者的观点提出了反对意见。首先,按动物迁徙的习惯,现生的非洲黑猿的祖先应该是在其他地区。与之相关的是,人类的祖先也顺理成章地不在非洲。其次,古猿变成人,外因的力量不可低估。环境的剧烈变化使一部分猿灭亡,而另一部分却走上了进化的道路。但是,据地质学家分析,非洲从2400万年前以来,环境并没有太大的变动。尽管地形多样,还不足以刺激古猿演化。再次,非洲以前与欧亚大陆相连,只是延伸出去的一个半岛。而北非的埃及、阿尔及利亚等地出土的古猿化石又多与亚洲类型相似,说明它们之间有密切的联系。那些古猿有可能是从亚洲到非洲的。有些人甚至把起源地点定在南非,因为早期的南猿化石就是在哪里找到的。可是想想看,南非远在天涯海角,不大可能成为人类起源的中心。与其说其他地方的古猿由此迁出,倒不如说南猿从别处迁来的可能性大。

    最后,就只剩下亚洲了。很多人都认为亚洲有可能是人类的摇篮。自从爪哇人和北京人被发现之后,这种意见越来越多。虽然南猿曾一度把人们的眼光吸引到了非洲,但是,“亚洲起源说”仍然有很大影响。人们之所以相信亚洲说,有两个主要原因:一,亚洲地势高,生活艰苦。尤其是喜马拉雅山的崛起,使中亚高原的气候变冷,生存条件恶劣。这些外界的刺激是促进猿转变成人的动力。因此,有人在亚洲说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范围,提出人类在中亚起源的看法。这是最早主张亚洲说的美国古生物学家赖第的观点。北京人的面世使这种说法更加盛行。至于具体的地点,科学家们也各有偏重。有人认为是蒙古和西藏,有人认为是西藏和新疆,还有人说是新疆和蒙古。二,腊玛古猿大量发现于印度的西瓦立克丘陵地带。这种古猿是所有已知猿类化石中的佼佼者。南方古猿是最像猿的人属成员,而腊玛古猿则是最接近人的猿。而且,从古猿化石来看,发现于南亚的褐猿比非洲猿更像人。所以,很多人支持人类的摇篮在南亚的观点。当然,腊玛古猿的化石在其他地区也有所发现。从其分布的地点来看,最西边是肯尼亚的特尔南堡,最东边是我国云南省开远市小龙潭,而中间就是印度的西姆拉。把这三个点连起来,形成一个三角形,而南亚正好是中心。然后再把早期人类化石出现的地点联成一个四边形,中心地带也是南亚,说明人类是在南亚一带起源的。而我国的西南部也位于人类起源地的范围之内。这是我国著名的人类学家贾兰坡提出来的,已为很多人所接受。

    哪里才是人类的摇篮,目前暂时定为南亚。随着科学的日益发展和化石材料的增多,终有一天会完全揭晓。或许就在南亚,或许是在其他地方。无论如何,人类总有一个发源地,不管它在哪里,人类都应引以为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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