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念睁开双眼,感觉自己的头好晕,一阵一阵的痛,喉咙也干涩,“嗯,我刚醒。”
“怎么嗓子都嘶哑了,是不是感冒了?”林夕摸了摸她的额头,“好像没有发烧,你先起来洗漱,吃个早餐,等下我带你去医院。”
“不去医院,我才不要打针,”司念听到医院头大了,整个人躲被子里,不肯出来。林夕用手拽了拽被子,她把被子包得更紧了,林夕看着她孩子气的举动,拿她没有一点办法,因为父母都是老师的缘故,她被教育得很好,懂事,识大体,有些率真,有些娇憨,此时却开始耍赖了。
“那我们先不去,我先给你量下体温,如果发烧了就必须去。”林夕决定不勉强她。
“真的?”司念从被子里探出了头。
“真的,我去拿体温计。”林夕出去拿了体温计,给她量了一下体温,是正常的,“没有发烧,我等下问下林凯还有什么要注意的,你先起来吃早餐吧。”
“嗯,”司念磨蹭了半天决定还是起来。
林夕坐在她的旁边,用手拨开她额头上遮住眼睛的头发,耐心安抚她,“那我先出去了。”
“嗯,”司念用力点点头,顺便想缓解一下头痛,效果却不尽人意。
当司念洗漱完时,林夕已经在餐桌旁等她了,桌上的早餐色香味俱全,“你做的早餐?”
“嗯,你感冒了,不能吃鸡蛋,吃点小米红枣粥和三明治吧,”林夕把司念眼巴巴望着的那盘鸡蛋煎饼端走了,“我问了,还要忌辛辣,继续吃感冒药。”
司念点点头,恨恨地看了一眼被端走的鸡蛋煎饼,舀了一勺粥放嘴里,软糯可口,赶紧又舀了一勺,刚才的可惜被填补了。两个人一起安安静静地吃完早餐,司念主动去洗碗,被林夕以病人需要休息为由,自己独揽了洗碗工作。
“你感冒了,乖乖呆家里,附近有药店,我去给你买点消炎药,顺便去超市买菜。”
“一个人太无聊了,就忍心让我一个人呆家里,”司念双手捏了捏怀中的抱枕,“带我去好不好?我是病人,你得随时照顾好你的病人。”
“真拿你没办法,今天还在下雨,有点冷,你去穿件外套。”林夕摇摇头,还是不忍心把她一个人放家里,自从她感冒后,似乎更黏自己了。
司念高兴地跳了起来,“我去拿外套,”说完就立马跑进了房间,出来时,边走边穿外套,“我差点忘了,我明天还得上班呢,下个星期,是最后一个星期的实习了。”
“你的感冒还没好,暂时休息吧,就当提前结束实习期了,正好我下周休假一个星期。”林夕打开房门,撑开雨伞,司念连忙钻入雨伞底下。
“翘班可不是好员工。”司念把手放入林夕未撑伞的手中。
“对我来说,你最重要。”林夕这一次并没妥协了。
“霸道,”司念嘟嘴抗议。
“就忍心让我一个人呆家里?嗯?”林夕学她说话。
“这个嘛,你在家乖乖的,我下班回来给你带好吃的哟!”司念哄小孩一样哄他。
“好吧,那就上完最后一周吧,明年就去我们公司吧。”林夕的这个说法似乎很让司念动心,这次实习期的出差两个人就少了很多见面的机会,而且自己的上司还是苏婉清,公司还是她家的。
“这个我考虑一下,我通过你的面试了,可是我得考虑一下你。”
“静候佳音,”这丫头,太好骗了,还是放自己身边放心一点,林夕在心底说。
“那我接下来的日子,有帅哥陪,还有吃有喝的,那我岂不是太堕落了。”
“念念,堕落二字可不能随便用,谁让你是一只小猪呢,我勉为其难地养一辈子好了。”林夕捏了一下她的手心。
“你才猪呢,”司念笑着学着林夕捏了一下他的手心。
“中午想吃什么?”林夕拉开车门,让司念先上车,自己把雨伞放入后备箱,回到驾驶座。
“大鱼大肉,吃香喝辣。”
“你感冒了,忌辛辣,这次还是我来好了,等你感冒好了,再由你决定。”林夕看着身旁想太多了的司念,忍不住提醒她是个病人的身份。
“哎!只能看不能吃。”
“是说我吗?”林夕逗她。
“外面雨太大了,没听见。”司念开始装聋作哑了,林夕哈哈大笑。
从超市回来后,林夕就在厨房叮叮咚咚地开始做午饭了,司念就像一只在花丛中忙碌的小蜜蜂,一会儿洗菜,一会儿给他递调料,林夕好几次都让她去休息,她始终不肯。看着林夕优雅地挥动铲子,是的,优雅,司念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做饭的动作也这么优雅,身着一件简单白色衬衣的他,有条不紊地忙着,仿佛这不是做饭,而是在创作,正在画一幅山水画。
“念念,口水出来了,”林夕炒完一道菜,端着盘子,叫了一下发呆的司念。
“呃,是吗?”司念赶紧擦了擦嘴巴,没有,又被他忽悠了,“还有没有我可以帮忙的?”
“那就帮我切一些肉吧,”林夕回头对司念说。
司念乐滋滋地答应了,拿着刀叮叮咚咚地开始切肉了,具体应该说是剁比较合适。林夕回头一看,忍不住笑了。
“你很有你未来婆婆当年的风范。”
“我妈说我像菜市场的张屠夫,不对,你这哪是夸我。”司念继续剁。
“放那里,还是我来好了。”
“老娘不干了。”司念决定把刀放下。
“这是叶蓁蓁的口头禅吧。”林夕将做好的菜盛了起来。
“想当年,老娘还是条汉子,”司念又丢出一句,林夕手一抖,菜碟差点掉进锅里。
“这又是哪里学的?”
“对面宿舍的。”
“这句不适合你,帮我把菜送过去,我们可以吃饭了,”林夕把手中的菜碟递给司念,自己又收拾了下,两个人正式吃午饭了。
“明天想不想去击剑馆?”林夕问身旁的司念。
“去,去,为什么不去,会击剑的男生好帅,你除了跆拳道,还会击剑?”司念露出了崇拜的眼神。
“嗯,初中时开始接触的,明天顾易和江一帆也去。”看着她露出崇拜的眼神,林夕的虚荣心暂时得到了满足。
“我以前看奥运会时,被我们国家击剑男团的颜值,帅到了,那段时间,我手机屏保都是他们,”司念一高兴,忘记自己旁边坐的人是个谁了。
“哦,那我如何?”林夕放下碗筷,扭头看着她,语气有点酸。
“哪有你帅,在我心里你排第一。”司念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讨好他。
“是吗?”林夕似乎并不卖她的帐。
“这样好了吧。”司念赶紧亲了他一口,安慰这头炸毛了的狮子。
林夕并不打算就此乖乖放手,直接拉她入怀,狠狠地吻她,亲完后,摸了摸她娇艳欲滴的双唇,对她说。“以后不要在你老公面前随便夸别的男人帅了,下次没这么轻易过关了。”
司念心中暗道,怎么感冒把脑子也传染了,忘记这男人是个小心眼了,好汉不吃眼前亏,赶紧点头,“我以后哪敢呀。”
“手机屏保呢?”林夕又问。
“我早换了,喏,你看,”司念拿出手机,递给林夕看,手机里屏保是司念偷拍了一张林夕工作时的侧脸,完美的下颌线,专注的眼神,妥妥的侧颜杀,林夕看了一眼很满意。
“你的呢?我好像一直都没有看过你的手机屏保,”司念突然想起来了,自己似乎从未注意过。
“是我的女神,”林夕很直白地说,“你要不要看看?”
“不想看了,”司念有些吃味了,竟然当着自己的面说这些。
“不看你会后悔了的,”林夕直接把手机放在司念眼前,“漂亮吧,以后还要娶她。”
司念定睛一看,这不是自己吗,好像还是自己那次迷路后,还傻乎乎地在那里抓银杏叶。“我都不知道你给我拍照了,又逗我,我吃饭了,不理你了。”
“呵呵,小傻瓜。”
饭后二人,一人坐沙发上工作,另外一人则躺沙发上,用书遮住脸,假装在看书,实际在睡觉。林夕见她睡了,去房间拿了一条毛毯,帮她盖上,又拿掉她挡住脸的书本,看着她的睡颜,林夕想到了睡莲,笑着摇摇头,用手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真的是一只小猪,”司念迷迷糊糊中嗯了一下,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林夕莞尔一笑。
司念睡了一觉醒来时,已经是快到晚饭时刻了,林夕在厨房忙得叮叮咚咚的,司念伸了个懒腰,决定去看看,被林夕从厨房哄出来了。她百无聊赖之下,打开自己的电脑,无意中点开了第一篇日记,她边看边笑,一年前的两地相隔,如今却开始计划婚礼了。翻到日记的结尾处,她愣住了,林夕居然在最下面回复了自己。司念感觉自己就好像无意中开启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秘密花园,急忙打开其他日记。每打开一篇日记,就有一个惊喜在等着自己,在文字中漫步,在爱情里畅游,每一个文字,都开始有了颜色,有了形状,有了味道,从屏幕中跃出,变成了甜蜜的粉红爱心,将自己团团围住。司念不停地看,生怕遗漏了,直至看到自己车祸前的那一篇,林夕在末尾就回复了一句话,应该说是一句诗,“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看到这句,司念的眼眶红了,泫然泪下,虽然早已没了心结,但是看到这句,内心还是感触颇深,这人,就这样默默地关注自己,别扭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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