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出你前程-哈佛教你——追因索果的解谜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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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打湿的雨伞

    一件价值连城的玉雕正在博物馆展出,恰好这几天天气晴朗,有很多游客都前去参观。快闭馆时,一个窃贼也混了进去。他背着照相机,拿着一把雨伞,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躲在了大厅的楼梯间里。很快,博物馆便要清场了。

    窃贼见大厅里没有动静了,便蹑手蹑脚的钻了出来,从晴雨伞的伞柄中取出开锁的工具,接着又从照相机套子中取出赝品。此时,外面恰巧下起了大雨,风雨声遮盖了一切声音,小偷便趁机弄开展柜,换下玉雕,然后将一切恢复原状,又躲进了楼梯间。

    第二天一早雨还在下,博物馆里的人比昨天少了一些,窃贼从楼梯间溜了出来,他看到游客们正在欣赏那赝品,不由得暗暗好笑,可是他撑开雨伞准备走出博物馆大门时,却被博物馆当值的警察挡住了,警察问他昨天晚上躲在博物馆里干什么?

    窃贼做贼心虚,解释不清,警察立刻说:“跟我去趟警局吧!”

    ★牛刀小试★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警察是从哪里看出窃贼破绽的?

    其他人进来的雨伞是湿的,而小偷的雨伞是干的,证明他待在这里一夜没出去。

    富翁的面具

    有一位很富有的银行家,一起车祸后严重毁容,他的太太和儿子也都死于那场车祸中。现在他身边的亲人只有他的弟弟和贪图钱财的情人了。他那可怕的容貌令人打战,所以他不得不戴上假面具,但回到家里的时候,他是从来不戴面具。而且,只要没外人在,他会立即把令人生厌的假面具拿下来。

    有一天,这位银行家被人发现死在自己的高级轿车里,是被人从背后拿匕首刺中心脏而死的,死时脸上戴着面具,手依旧握着方向盘。看来是凶手坐在轿车后排座上刺杀了银行家。

    经警方调查,嫌疑犯确定有三个,此外别无他人。其一为他的情人,因为这个女人早想摆脱他那可怕的容貌,只是迫于他的势力和贪图他的钱财才留在他身边;其二为他的弟弟,他的弟弟因赌博欠了很多外债,于是急于继承他的遗产来还赌债和挥霍;其三为他的助理,因为最近这名助理被他发现挪用了巨额公款,银行家正打算向法院起诉,助理对他恨之入骨,为了不被起诉,助理只有杀了银行家。

    ★牛刀小试★

    情人、兄弟还是助手——到底是谁杀了银行家吗,你能够给出答案吗?

    他的助理。银行家回到家里即见到弟弟和情人的时候是不带面具的,只有对外人才戴面具,而他死的时候是戴着面具死的,因此可以断定银行家死前见到的不是弟弟和妻子,那么就可以断定是助手杀死了他。

    寻找赃物

    博物馆失窃了一批价值连城的艺术珍品。探长率领一个小分队,以最快的速度,抓住了几名重要的罪犯,可是却没有找到那些艺术品。

    这时,主犯招认说艺术品被农场主亚瑟用一个大铁箱装起来,然后埋在石磨的下面。警察冲进亚瑟的农场,亚瑟的眼睛闪出一丝惊慌,朝院子里那两个篮球场般大的晒谷场瞟了一眼,很快他镇定了下来,说自己并没有触犯政府法令,对于今天发生的一切,他要请农场主协会的律师提出控告。

    警察们把磨坊里的石磨移开,在下面挖了又阔又深的一个坑,坑底已见到了生土,再挖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探长跳进坑底,他看到坑壁一层层泥土,中间有一段跟别的不同,用手捧了一把,里面还有完全新鲜的小麦梗,好家伙,一定是嗅到了什么风声,把铁箱转移了。

    可是铁箱会转移到什么地方去呢?树底下?麦田里?床底下?没有目标怎么找去?本以为轻而易举的事,现在变成了难题。

    探长脑子飞快地转动着,他一点一点回忆进村后亚瑟的一举一动,突然一拍大腿,招呼警察们说:“这里不用再挖,跟我到院子里去。”

    来到院子里,探长叫警察们去打水,把晒场分成若干块,一块一块地浇上水,水浇到泥土地上,很快水往地里渗。大约是好久没有下雨的缘故吧,浇上一块,干一块,场地上只不过因为吸了水分,颜色变得深一些罢了。

    亚瑟一声不吭瞧着警察们做这种看来毫无意义的事。终于,当水浇到刚才亚瑟站过的那块场地上时,探长突然宣布:“停!”他指着一块颜色更深的泥地,叫警察往下挖,自己却回头朝亚瑟瞧去。他看到,亚瑟脸色惨白,惊恐万分。

    不久,一只铁箱挖出来了,里面正是那批珍贵的艺术品。

    ★牛刀小试★

    探长如何推测出铁箱埋的地点呢?

    探长发现亚瑟转移了赃物时,立即想起亚瑟曾惊慌地朝晒场投去一瞥,可是这么大的晒场,整个都挖掘,实在太难了。用水浇的话,干的泥土地,渗水一定很快。但是,如果下面有只大铁箱,渗水的速度就比其他地方慢,它上边的泥土积了水,颜色肯定与其他地方不同,这就是探长很快找到赃物正确地点的方法。

    月夜杀人案

    1903年,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亚力士警长和一个年轻警官走近一座桥时,突然听到一个女人恐怖的喊叫声:“救命!救命!”亚力士警长李连忙朝桥上冲去,只见一个缠着黑头巾的男人比他们抢先一步迅速跨过栏杆,跳进河里逃走了。桥面上横着一个漂亮的姑娘,胸口上刺着一把匕首,已奄奄一息了。年轻警官忙叫唤:

    “喂,醒一醒,这是谁干的?”

    “约克大街……教会学院……艾……”姑娘说到这里就咽气了。

    五分钟后,他们赶到约克大街的教会学院,发现这个学院里有两个带“艾”字的男人,一个是教导处的艾里克,另一个是保安处的艾尔文。

    艾里克是个剃着和尚头的矮胖子,警察赶到他的住处时,他穿着皱巴巴的睡衣,一边喝着威士忌,一边开玩笑说:“让我给你们上课教育一下,该如何尊师重道吗?嘿嘿……”

    亚力士摇摇头,带着年轻警官来到艾尔文的家里,此时时间又过去了5分钟。只见艾尔文裹着被子正在睡觉,他的头发是少见的红色,发型末梢有点斜,屋子地上的水盆里泡着一堆衣服。年轻警官一看,眼睛瞪圆了,大声喝道:“喂,艾尔文,是你杀了姑娘跳河逃走的吧!”

    艾尔文瞪着吃惊的眼睛,连连摇头。

    “你赖不掉,这盆衣服就是你犯罪的证据!”

    艾尔文急忙辩护说:“别开玩笑,这衣服是我明天准备洗的。”

    年轻警官用眼光盯着他说:“别装傻,这衣服是你跳进河里弄湿的!”

    这时,在一旁的亚力士警长止住了年轻警官,说:“真正的凶手是,不是他,是艾里克!”

    ★牛刀小试★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警长如何断定的呢?

    凶手是跳河逃走的,从头到脚都应该是湿的。警长见到艾尔文的时候,时间才刚刚过去了十分钟,这么短的时间,艾尔文的头发是不可能干掉的。而艾里克是光头,用布一擦就干了,所以他才是凶手。

    猫的证词

    一个冬天的夜晚,干燥的天气已经持续很多天了,可是,这天夜里一点钟开始却下了一场小雪。小雪夹着雨,下了一个小时左右。正巧这段时间里,在奥克兰市近郊发生了一场恶性交通逃逸事件。

    一个醉汉驾着汽车撞了行人后驾车以最高时速逃离现场而去。这个司机半小时后返回到市内家里,将车停进了院子里的车库内。车库只有一层尼龙板顶棚、地面是水泥。他用水管冲洗了湿漉漉的轮胎,也消去了车子出入的痕迹。幸亏车身没留下明显的伤痕,连车灯也没损坏。他把被雨淋的车身用干毛巾擦过,又把一个轮胎的气放掉了。

    可是,在其逃离现场时目击者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码,马上找到了车主。

    在晚上11点,警察胡克找到了肇事者的家,检查存放在车库里的汽车,并询问作案期间不在现场的证明。

    “正如你所见,我的车子昨天轮胎就漏气了,今天一次也没开出去。所以,肇事者一定不是我,目击者一定是记错了车号。”罪犯表白着说。

    车前箱盖上不知什么时候留下几处猫爪印儿,是猫带泥的爪印和卧睡的痕迹。

    “你府上养猫了吗?”

    “没有,这是邻居家的猫,或是野猫吧。经常钻进我家院子里来,在车上跳上跳下的淘气。”

    “的确……如果那样,你所说的这车子昨天就放炮了的说法是不能信服呀。你可以若无其事地说谎,可猫和汽车都是老实的。”

    ★牛刀小试★

    你知道警察胡克抓住了什么证据吗?说说理由。

    看到前箱盖上印着猫走过的泥爪印,刑警便揭穿了那个家伙的谎言。

    寒冷的冬季,猫所以喜欢爬到前箱盖上去,是因为那里暖和。罪犯抛下被撞的行人不管,逃回家中,将车存放在车库内。但是,那之后即使马达停转,但前箱内的热不会马上冷却,对于猫来说是很好的取暖设备。在逃离现场之前,如果猫上过前箱盖的话,因为前些天持续干燥天气,是不会留下猫的泥爪印的,在逃离现场事件前后,下了雨,车库旁的院子地面是湿的,所以,猫才是泥爪子爬上了车厢。

    地铁站的嫌疑犯

    一个冬天的深夜,查克探长和约翰警官正走在从警局回家的路上,边走边聊着当天的一桩案情。突然发现前面有个歹徒正在拦路抢劫,二人便冲上前去想将歹徒抓住。

    歹徒一看见他们,吓得掉头就跑,查克和约翰急忙追赶,歹徒跑了好长一段路,一直跑进了地铁站,查克和约翰也紧跟着追了进去。

    因为天已经很晚了,地铁站的人很少,查克和约翰发现地铁站上只有六个人,而且体形和歹徒都很像。

    其中一个人正在和管理人员争吵,吵得很凶,第二个人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热闹;第三个人正在看一张报纸,报纸把脸遮住了,看不清面目,第四个人正在原地跑步取暖,第五个人一边等地铁,一边不停地看手表,显得很着急,第六个人裹着大衣坐在座位上,冷得直发抖。

    查克观察了一下四周,发现并无藏起一个人的可疑地方,因此断定歹徒就在这六个人当中。但是到底是谁呢?查克更仔细地观察着并思考着,忽然指着其中一个人对约翰警官说:“他就是嫌疑犯!”

    ★牛刀小试★

    你知道查克指的是哪个人吗?为什么?

    查克指的是第四个人。因为嫌疑犯跑了很长一段路,一定气喘吁吁,而这六个人中,只有第四个人在大口大口地喘气,他之所以不断跑步取暖,是因为想掩饰自己已经气喘吁吁并满头大汗。所以这个人就是嫌疑犯。

    匿名电话

    哈莱金侦探一天来到警长莫纳汉的办公室闲聊,突然有人敲门送来一份验尸报告,哈莱金接过来看了一会儿,对警长莫纳汉说:“根据验尸的报告,特里德太太是两天前在她的厨房中被人用水果刀刺死的。这位孤独的老太太多年来一直住在山顶上破落的庄园里,与外界几乎隔绝。警长先生你想这是什么性质的谋杀呢?”

    “哦,真该死!特里德太太,我怎么给忘了,我昨天凌晨4点钟就接到一个匿名电话,报告她被人谋杀了。当时我还以为这又是一个恶作剧,因此天亮了我就给忘了,直至今天还没有着手调查。”警长莫纳汉尴尬地说道,“伙计,陪我去现场看看怎么样?”哈莱金白了一眼莫纳汉道:“好吧伙计,不过你周末的时候不能忘了请我喝两杯。”于是二人驱车前往案发地点。

    警长将哈莱金引到特里德太太庄园的前廊,说道:“由于城里商店不设电话预约送货,而必须写信订货,所以这老太太连电话都很少打。除了一个送奶工和邮差是这里的常客之外,唯一的来客就是每周一次送食品杂货的男孩子。”

    哈莱金紧盯着放在前廊里的两摞报纸和一只空奶瓶,然后坐在一只摇椅上问:“谁最后见到的特里德太太?”

    “也许是卡森太太,”警长说,“据她讲前天早晨她开车经过时还看见老太太在前廊取牛奶呢。”

    “据说特里德太太很有钱,在庄园里她至少藏有5万美元。我想这一定是谋财害命。凶手手段毒辣,但我们现在还找不到线索。”

    “错,警长先生,应该说除了那个匿名电话之外,我们还没有别的线索。”哈莱金更正道,“凶手实在没料到你会拖延这么久才开始侦查现场!他真的是很不走运!”

    ★牛刀小试★

    你知道哈莱金怀疑谁是凶手吗?推测的理由是什么呢?

    送奶工是凶手。送奶工没有再去取走空的奶瓶,也没有送新的牛奶;而邮差不知道特里德太太已死,因此继续送报纸,因此现场才会有两份报纸,却只有一个空奶瓶。打匿名电话的也是送奶工,他以为警察接到报警电话后很快就会开始侦破,因此他就不必去送奶了。哈莱金正是从匿名电话和现场的报纸和奶瓶,判断出谁是真正的凶手的。

    郁金香与珍珠

    中午刚过,私人侦探罗曼德应推理小说作家约瑟夫的邀请,来到约克镇郊外的一所住宅。然而罗曼德看到约瑟夫正在送走一辆警车。罗曼德思忖道:“难道是出了什么事情?”约瑟夫看到罗曼德便迎上来,将他让进客厅后介绍了事情的经过。

    “昨天早晨,我和妻子一道出门去参加一个亲戚的葬礼。今天早上,我自己先回家来看看,一进门就发现屋里乱七八糟的。肯定是家里没人时溜进贼了,从那个窗户进来的。”约瑟夫指着面向院子的窗户。只见那扇窗户的玻璃被割开一个圆圆的洞。“罪犯一定是把手伸进来拨开插销进来的。”

    “那么,什么东西被盗了?”

    “没什么贵重物品,是照相机及妻子的首饰之类。除珍珠项链外都是些仿造品。哈哈哈。”

    “现场勘查中,警察们发现了什么有力的证据没有?”

    “没有,空手而归。罪犯连一个指纹也没留下,一定是个溜门老手干的。要说证据,只有珍珠项链上的珍珠有五六颗丢在院子里了。”

    “是被盗的那个珍珠项链上的珍珠吗?”

    “是的。那条项链的线是本来就断掉的。可能是罪犯盗走时装进衣服口袋里,而口袋有洞漏出来的吧。”

    约瑟夫领着罗曼德来到正值夕阳照晒的院子里。院子的花坛里正开着红、白、黄各种颜色的郁金香。

    “喂!先生,这花中间也落了一颗珍珠。”罗曼德发现一株黄色花的花瓣中间有一颗白色珍珠。

    “是吗,我看看。”约瑟夫也凑过来看那个花朵,“还真是我太太项链上的珍珠呢。”

    “看来这是勘查人员的遗漏啊。你知道这花是什么时候开的吗?”

    “应该是前天。黄色郁金香总是最先开花,我记得很清楚。”约瑟夫答着,并小心翼翼地从花瓣中间轻轻地把珍珠取出。

    这天罗曼德在约瑟夫家留宿,晚上8点左右,二人刚用完晚餐警察就来了电话,说是已经抓到了两名嫌疑犯,目前正在审讯。两个嫌疑犯中一个是叫约翰的青年。昨天中午过后,附近的孩子们看见他从约瑟夫家的院子里偷偷跑出来。另一个是叫弗兰克的男子。他昨天夜里10点钟左右偷偷地去窥视现场,被偶尔路过的巡逻警察发现。

    “这两个人中肯定有一个是罪犯。但作案时间是白天还是夜里,还没有拿到可靠的证据。两个人都有目击时间以外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所以,肯定是他们中的一个那时溜进去作案的。”警察在电话里说。

    罗曼德听了这番话以后,便果断地说:“我知道罪犯是谁了!”

    ★牛刀小试★

    请问,你认为罗曼德所认定的罪犯是哪一个?你的依据是什么?

    约翰。因为,开花不久的郁金香,一到晚上天黑后花瓣就会合上。所以,被盗的珍珠能掉在花瓣里,这就说明作案时间是白天。

    饥饿的旅行家

    戴维和妻子简妮有一座不大的农场,他们没有孩子,生活过得逍遥惬意。戴维夫妻俩除了去城里采购食物或者签订农作物买卖合同外,基本上很少外出,他们喜欢在优美的田园风光中看日出日落。

    有一天,妻子简妮从城里采购完生活用品回到家里时,发现戴维居然死在了火炉旁边,胸口上插了一把匕首。

    简妮伤心得几乎晕了过去,精神恍惚的她想到了报警。探长强尼接到报警后立刻赶到农场,他发现一个烤盆上有些无焰的炭块,上面烤着嫩嫩的牛肉。托盘、刀叉、作料散放在一旁。强尼检查完尸体后,确认戴维大约在一个小时前被人杀害。强尼又看了农场房子周围,发现没有车的痕迹。

    又想到农场地处偏僻,周围居民很少,强尼想凶手必定是步行上路,一定跑不远。便立刻命令警察展开了追捕。结果在离农场10英里的地方找到一个人。警察将此人带到凶案现场。

    强尼看到此人便展开询问,那人说自己是个旅行家,喜欢到处游历,在这个人烟稀少的地方走了半天了,肚子早已饥肠辘辘,正想找地方吃饭呢。此人见到火炉上的烤肉,伸手就拿,张嘴就吃。

    强尼说:“先生,慢慢吃,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来过这里吗?”强尼边问边仔细打量这个风尘仆仆的人。

    “我没有来过这里。我在这里迷路了,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了。哎,警官先生,请等我吃完这块烤肉再跟你详细说行吗?”说着他停顿了一下,从炭火中又取出一块烤肉,放进了嘴里。

    他的这些小动作被强尼看了个一清二楚。强尼眼前一亮,然后拿出手铐来直接铐住了这个饥饿的人,说:“先生,你的演技太差了,还是老实交代你犯罪的经过吧!”

    ★牛刀小试★

    请问,你知道强尼如何看出这个“旅行家”是凶手的吗?

    这个人说没有来过这里,却能够知道炭块已经凉到把手伸进去不会烫的程度,直接从炭火中拿起肉来吃,显然他撒谎了,强尼便据此判断这个人一定是凶手。

    狗儿的冤屈

    一个夏日周末的午后,狄克正在家里看着书喝着咖啡,宠物狗喀秋莎蹲在椅子旁边正打着盹。这平静突然被一阵急促的门铃声打破,他赶紧起身去开门,进来的是隔壁的邻居韦伯太太。韦伯太太可是个远近闻名的刁妇,只见她气势汹汹地向狄克嚷道:“尊敬的狄克先生,亏你平日里表现得像个绅士似的,全都是假装的,太可恶了,自己的狗怎么不管好!你看,你看,它把我的腿给咬了!你今天必须对我进行赔偿!否则咱们没完!”

    狄克莫名其妙,因为他的狗向来都很温顺,从不咬人,而且今天一直都跟他待在一起的。于是,狄克问韦伯太太道:“什么时候咬的?咬在哪里?”

    韦伯太太说:“就在刚才我经过你家门口的时候,她一下子扑过来咬中了我的膝盖。”说着韦伯太太把她干净的裤腿给拉了起来,狄克这才看到韦伯太太的膝盖处有一处被咬伤的伤口。

    当狄克看过韦伯太太的伤口后,十分生气说:“韦伯太太,你真是荒谬,居然撒这样的谎,伤口肯定不是我的狗咬的。”

    韦伯太太还在强辩:“怎么不是,就是你的狗,我看得清清楚楚。你不要抵赖了。快点赔钱。”

    狄克立马提供了证据,使得韦伯太太哑口无言,再不敢耍赖了。

    ★牛刀小试★

    你知道狄克提供了什么证据吗?

    韦伯太太的裤腿是干净完好的。如果真是狄克的狗咬伤了韦伯太太,她的裤子怎么可能是干净完好无缺的呢?

    正当防卫还是蓄意谋杀

    凯文探长接到报案,说有人为了自卫将一名男子枪杀。他马上赶到案发现场——死者的办公室。他一走进办公室,报案的男子罗宾先生就迎上前来说:“除了桌子上的电话我什么都没有碰过。发生这不幸的事之后就立刻报了警。”

    死者的尸体倒在办公桌后面的地毯上,右手旁边有一支法国造的左轮手枪。

    “麻烦你讲一下事情的经过吧。”凯文向罗宾先生说道。

    “死者叫梵尼,是我的一个客户。今天他叫我到这儿来一下,谁知道我来到之后他立即就破口大骂,说我和他的妻子有暧昧关系。我看他是误会了,但是他在气头上已经变得无法自控了。他骂着骂着突然歇斯底里地大叫,‘我要杀了你!’说着他拉开办公桌的抽屉,拿出一支手枪对着我就开枪,幸好没有击中。在这种情况下,我迫不得已只好自卫。”罗宾说:“先生,我这完全是正当防卫啊。”

    凯文仔细的检查现场,发现桌子对面的墙上有一颗法国造手枪的弹头,经验证正是罗宾说的首先射向他的那颗子弹。那支枪上虽留有梵尼的指纹,但是他并没有持枪执照,无法查出枪的来历。而罗宾先生是一名侦探,他的手枪已经注册备案了,并没有什么不妥。

    凯文来到尸体旁边检查桌子,发现桌子的抽屉都关得好好的,于是拉开抽屉查看,也没有发现异常。

    凯文思索片刻,对罗宾说:“先生,恐怕你不能如愿以偿了,这是蓄意谋杀。”

    ★牛刀小试★

    请问,你知道凯文探长为什么这么说吗?

    罗宾声称他除了电话什么都没有碰过,并且说鲁道夫是拉开抽屉拿出手枪来向他射击的,但是凯文查看桌子的时候抽屉都是关着的,即使一个非常稳重细致的人,在气得失去理智时,也不会先关上抽屉再朝着罗宾开枪,显然罗宾先生撒了谎。

    保险柜是空的

    富翁西蒙斯不堪年迈久病的折磨,于四天前服安眠药自杀,在他自杀前,留给艾勒探长和他侄儿约瑟夫两封短信。

    西蒙斯的房间只有一把钥匙,在约瑟夫手中。他留给约瑟夫的信中,要求侄儿必须在他死后等待四天,才能进入他的卧室,打开藏在他肖像后面的保险柜,并说保险柜中放着十万美金,一半赠与母校,一半留给约瑟夫。

    按照死者信上的交代,约瑟夫在四天后邀请艾勒探长一起进入了西蒙斯的房间。艾勒看到壁炉的正上方挂着西蒙斯的肖像,炉台上放着一盆绿色的植物,宽大的叶片个个倾向墙壁,触及肖像。约瑟夫小心翼翼地移开了花盆,然后准备打开保险箱。

    当约瑟夫去开保险箱的时候,艾勒朝着窗户走去,窗户正对着肖像,明媚的阳光穿过窗子直射到肖像上,窗户的里面上了锁。忽然约瑟夫一声惊叫:“是空的!”

    “是空的。”艾勒说,“你叔叔生前把钱寄给了我。他想考验考验你,看你是否有耐心等得了四天,没想到你没经得住考这场考验!”

    ★牛刀小试★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艾勒为什么说约瑟夫没有经受住考验吗?

    因为植物有向光性,如果4天之内不被移动的话,它的叶片应该倾向阳光这一侧,而约瑟夫移动花盆的时候所有的叶片都倾向墙壁,说明花盆被人移动过。窗户里面是上锁的,而只有约瑟夫一个人有大门的钥匙,因此约瑟夫一定是来过了。

    救护车的失误

    晚上8点钟左右,一个男子冲向马路中间拦车,原来是他怀孕的妻子马上就要分娩了,需要立刻去医院。一辆救护车从北向南飞驰而来,男子拦下了这辆救护车,可是司机却说他们要去接另外一名生命垂危的病人,没有时间送他妻子去医院。这位男子气得跟司机大吵起来。

    这时,正巧一辆在追捕三名抢劫银行的歹徒的警车经过,车里的警察见到这里交通堵塞,便下来查看情况。经过警察的劝说,最后,救护车的司机只好让车上的两名医生下车,将哭叫着的孕妇抬上担架。

    当其中一名警察看到孕妇被头朝外,脚朝里的抬上救护车时,立即下令逮捕了救护车上的司机和医生。并从车上的急救箱里搜出了整捆的钞票。原来救护车的司机和医生正是警察正在追捕的那三名银行抢劫犯。

    事后,别的警察问这名聪明的警察:“你怎么知道他们就是那三个抢劫犯呢?”

    ★牛刀小试★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聪明的警察所说的破绽是什么吗?

    医生或者护士将病人抬上救护车的时候,必须是病人的头部先进,然后是身体。而歹徒并没有这样的常识,抬错了方向,露出了破绽,被警察识破了。

    旅馆大盗

    皇家旅馆的大堂经理艾斯维尔刚要下班回家,值班员阿姆斯顿急匆匆来到他的办公室,汇报说:“刚接到警方通知,‘旅馆大盗’已经来到本市,很可能住进了我们的旅馆,让我们提高警惕。”艾斯维尔一惊:“这位大盗有什么特征?”阿姆斯顿说:“据警察掌握的材料是这样的:他身高在1米62到1米68之间;惯用的伎俩是不付账突然失踪,紧跟着旅客报案大量钱财失窃;经常化名和化装。”

    艾斯维尔摇摇头,说:“真够吓人的!那我们如何对付?如果窃贼真的住在我们旅馆里的话,你要多加防范。昨天电影明星为布兰妮包了一个大套间,她戴了那么多钻戒,肯定会是目标。大后天早晨还有三位阿拉伯酋长来住宿,你要派人日夜监视,千万别出差错。”“是的,我已经采取了措施。根据警察提供的报告,我们旅馆有4个单身旅客,身高都在1米62到1米68之间。第一个是从耶路撒冷来的维尔克先生,经营水果生意;第二个是从巴黎来的约瑟夫先生,行踪有些诡秘;第三个是从加州来的企业家罗波斯;第四个是从里斯本来的鲁道夫,身份不明。”“这么说,其中每个人都有可能是旅馆大盗?”“有可能,但您放心,我一定不让窃贼在这儿得手。”阿姆斯顿胸有成竹地答道。

    过了两天,第三天上午,三位阿拉伯酋长住进旅馆。阿姆斯顿在离服务台不远的地方执勤,暗中观察来往旅客。只见维尔克先生从楼上走到大厅口,在沙发上坐下,取出放大镜,照旧读他从耶路撒冷带来的《希伯来日报》。

    十点钟,约瑟夫和鲁道夫相继离开了旅馆。到了十点十分,电影明星布兰妮小姐发现她的手镯、珠宝都不见了。

    阿姆斯顿顿时紧张起来,他一边向警察局报案,一边在思考谁是窃贼。这时,他又把眼光落在维尔克身上。维尔克好像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仍正襟危坐,聚精会神地借助放大镜看他的报纸,从左到右一行一行往下移。突然,阿姆斯顿眼睛一亮,忙把维尔克请到了保卫部门。

    ★牛刀小试★

    你知道阿姆斯顿是怎样看出维尔克是真正的大盗的吗?

    维尔克在看《希伯来日报》,而希伯来文与阿拉伯文一样,是从右向左书写的,而他的放大镜却是从左到右一行一行地往下移,从而露出其伪装的破绽。

    走错房间的人

    旅行家威尔逊在一家旅馆住了下来。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然后他给服务员打了个电话,请他们给他送份华盛顿邮报和一杯咖啡来。

    不一会儿,就有人来敲门。“噢,真快。请等一下。”威尔逊过去开了门。

    “早上好,先生。这是你的早餐。”一位服务员站在门口。

    “可我没要早餐呀。”威尔逊说,“你大概弄错了。我只要了一杯咖啡。这儿是321号房间。”

    “噢,对不起,应该是327号房间才对。打扰了,真对不起。”服务员关上门走了。

    不一会儿,又是敲门声。

    “请进!”威尔逊想:这回该是我的咖啡来了。

    不想一个男人走了进来,看到威尔逊就大声地说:“噢,你在这儿干什么?”

    “什么?”威尔逊惊讶而且有些气愤,“你怎么在我房间里这样说话?你是谁?”

    那个男人也不甘示弱:“你在我房间里干什么?你怎么进来的?”

    “这是我的房间。”威尔逊说道,“321号。”

    “321号?”那男的看了看门牌,“天哪,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弄错了,真抱歉。”

    “没关系。”威尔逊等他出去,关上了门。

    又有人敲门。

    “请进!”

    进来的是个女服务员,说道:“早上好,先生。这是你要的咖啡和报纸。”

    正在这时,只听门外有人在喊:“我的钻石项链丢了!”

    威尔逊顿了一顿,马上冲出门去,大叫:“快,抓住那个人!”

    ★牛刀小试★

    你知道威尔逊说的是要抓谁吗?

    第二个进他房间的男人。因为如果那个男人认为这是他自己的房间,那么进去的时候是不会敲门的。他敲门是为了确认里面有没有人,好进行下一次的盗窃。

    笨贼变身现形记

    暑假的一天,小威尔逊和妈妈一起来到动物园玩,威尔逊很兴奋,拉着妈妈一会到天鹅湖看天鹅玩水,一会到猴山看猴子们在树上翻来倒去,一会又到大象馆看大象们用鼻子喷水,玩得不亦乐乎。

    傍晚动物园要关门了,小威尔逊还是兴致勃勃,妈妈说:“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家吧。”威尔逊说:“妈妈,你看那个小象多可爱啊,我想和他合个影,带到学校给同学们看看。”妈妈拗不过威尔逊,只好答应了。

    妈妈把背包放在身后,蹲下来给威尔逊拍照。“咔嚓”一声,照完了,正要收起相机的时候,一个蒙面人突然从后面蹿出来,抢了妈妈的背包就跑。威尔逊吓得大叫起来:“妈妈,有人抢包,快抓坏人啊。”妈妈和威尔逊一起追出去,但是坏人一眨眼就不见了。

    动物园的警卫人员闻讯赶来,妈妈讲明了情况。警卫通过对讲机通知所有出口处,立刻停止放人出去,然后派了很多的警卫,大家一起分头搜查。

    这时,动物园的游客已经很少了,其余的都是工作人员,他们正在忙碌着。威尔逊拉着妈妈的手,跟在警卫叔叔的后面,一起搜查着罪犯的踪影。

    威尔逊看到有一个清洁工正在熊猫馆里打扫卫生,一个饲养员正端了一盆牛肉,投给犀牛吃,还有一个驯兽员,在训练猴子翻跟头。威尔逊看了后,马上拉住警卫,指着其中一个人说:“先生,那个人就是抢劫犯。”

    警卫立刻把威尔逊指的人抓了起来,一经审问,果然正是抢包的蒙面人。

    ★牛刀小试★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在三个工作人员当中谁是窃贼冒充的吗?为什么?

    饲养员。因为犀牛是食草类动物,真正的饲养员怎么可能用牛肉喂呢?

    胆小的目击者

    威尔逊博士和罗曼德探长沿着一条小路缓缓地行走,这条小路从海尔丁·韦伯油漆过的后门廊到后院的工具屋之间穿过。

    “在这条小路的任何地方都能看到阿姆斯顿·勃朗宁被杀的情景。”

    罗曼德探长说:“海尔丁当时就在这里,他是唯一可能的目击证人,但是他却胆小的说什么都没看见。”

    “那他对此作何解释?”威尔逊博士问道。

    “海尔丁说他一直走到工具房才发现油漆洒了一路。”罗曼德探长回答道。

    于是二人更加仔细的查看油漆滴到地上的痕迹。从门廊到小路的中间,滴在路面上的油漆呈圆点状,每隔两步一滴;而从路中间到工具房,滴下的油漆则呈椭圆状,间隔为每五步一滴。进到工具房里,威尔逊博士发现门背后挂了一把大锁。

    “无疑,海尔丁是怕说出真情后会遭到凶手的报复,他已经看到凶手的残忍手段了。”威尔逊博士说,“他肯定看到了这里发生的一切。”

    ★牛刀小试★

    你知道威尔逊博士根据什么做出这样的论断吗?

    威尔逊根据地上的油漆痕迹做出了这样的论断。工具屋里的挂锁和半路至工具屋的油漆痕迹变成椭圆形,并且间隔拉大,这就是因为看到变故,奔跑时造成的。门后的大锁进说明了,他胆小怕事是真的,所以他才会说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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