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邪-朱茱与孟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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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知道她在饮鸩止渴。但她没办法,现在只有这鸩能救她了。

    她每分每秒都想和孟渔在一起了。每回临到孟渔要走的时候,她都不舍得,她会想方设法拖延着不让孟渔离开。这让孟渔很感动。他把这个,当作朱茱对他的爱情了。就算一开始,是他爱朱茱,不是朱茱爱他,那现在,朱茱也爱他了,比他爱得还缠绵还热烈。这就够了!他们的爱情虽然没有像张爱玲形容的那样,“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他们的爱情不是这样的,他来早了,或者说她来早了,那又怎样?他们现在一起往下走着,这才重要。但他们果真是爱情吗?朱茱自己也不确定,与其说这个是爱情,不如说是救命稻草。因为孟渔一离开,镜花水月海市蜃楼的幻景就消失了,世界又回到了真实的世界。真实得纤毫毕现,真实得让朱茱受不了。

    她只得牢牢抓住孟渔了,只有和孟渔在一起时,她才能忘记过去和未来,甚至现在。

    她必须努力克制自己,才能忍住不给孟渔打电话。

    她不知道拿自己怎么办。

    孟渔说,我们结婚吧。

    他现在总说这句话。每回朱茱舍不得他离开时,他就说这个。女人是用疯狂证明爱情的,而男人不是,男人要用婚姻证明爱情。一个男人爱上了一个女人之后,才会说,我们结婚吧。

    朱茱不说话。她爱沈一鸣,这个她清楚;可她爱不爱孟渔呢?她还不知道。她虽然紧紧地抱住孟渔,不肯让孟渔走,但她还是不知道自己到底爱不爱孟渔——就算爱,就算她能同时爱两个男人,又如何?她也不能同时和两个男人结婚的。至少中国的《婚姻法》不允许。中国《婚姻法》是要一夫一妻制的,一夫两妻是犯法,一妻两夫也犯法。

    他于是怂恿她离婚。人生很短,一眨眼就过完了。我们这么好,不在一起,这人道吗?

    是的,他们这么好,在某方面,甚至比和沈一鸣在一起还好,她承认。但她不会离婚的,至少不能由她来提离婚,她没有这个资格,也开不了这个口。虽然她也知道这样背着沈一鸣和孟渔好着,其实不道德,但她现在顾不得道德不道德了——打和孟渔那天晚上去了李白湖之后,她就不是一个道德的女人了。一个陷在情欲中不能自拔的女人,不能再要道德这荣誉桂冠,道德这桂冠是属于禁欲的女人的。世界说到底应该是公平的,你不能什么都占了,让别人什么都没有。这不合理。一个人总得拥有些什么,才能在这世上活下去。虽然道德这东西,其实不是女人真想要的,但那也比什么都没有好。朱茱现在没有道德了,只有情欲——不知为什么,她更愿意把她和孟渔的关系,说成情欲而非爱情。好像这样说能弥补到沈一鸣——虽然沈一鸣什么也不知道,不知道她背叛了他,也不知道她用某种方式,某种近乎可笑的方式在忠于他。

    她和孟渔这样下去到底怎么了结,她管不了了,她现在只能过一天算一天。

    孟渔却还在积极计划着离婚的事。朱茱愈消极,他就愈积极。

    我现在不能没有你了,每时每刻都想和你在一起。他说。

    朱茱什么也不说,只是更紧更紧地抱住他。

    有一天,沈一鸣以前的一个学生来找朱茱。

    是个女生,叫汤燕。沈一鸣叫她汤燕子。因为这个,朱茱那时还吃醋了。什么燕子?有那么壮那么肥的燕子吗?汤鸭子还差不多。

    汤燕是北方人,长得高大结实。

    沈一鸣觉得好笑。不过是因为大家都叫她汤燕子,他也就跟着那么叫了。

    可跟着叫也不行,朱茱不让,朱茱这方面特别小气。燕子是昵称,你不能叫别的女人昵称。朱茱很认真地警告沈一鸣。

    沈一鸣于是就叫汤燕了。在沈一鸣看来,汤燕和汤燕子没有区别的,叫什么都一样。姓名嘛,不过是符号,符号而已,和化学元素周期表一样,氢叫H,碳叫C。可如果把碳叫H把氢叫C呢?也不是不可以的,并不会改变或影响它们的性质。

    可朱茱不这么看。氢和碳可以交换称呼,但汤燕和汤燕子不能。叫汤燕和叫汤燕子怎么会一样呢?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差之毫厘,其间的意味却失之千里。

    朱茱是搞文字的,对其中的意味清楚得很。

    汤燕长得挺好看的,粉腮鸦鬓,唇红齿白,有一种青春的葱茏健康之美。但朱茱认为她太健康了,有的部位简直健康过了头,比如屁股,那么大,大成了两个簸箕。一个女孩子,怎么有那么大的屁股,像是生育过了似的。她是不是生过孩子呀?朱茱说。

    沈一鸣的脸沉了下来,他不喜欢朱茱背后说人的坏话,还是以这种粗俗的方式,说一个天真美好的女学生的坏话。

    你怎么知道她天真美好呢?朱茱的脸也沉了下来。

    她是女学生。

    女学生就天真美好?女学生不也有在“暗香浮动”兼职的吗?——“暗香浮动”是他们这个城市名声不好的酒店,和北京的“天上人间”差不多。听说“暗香浮动”里的陪酒小姐,有不少是师大的女生,或者自称是师大的女生。

    朱茱!你太过分了!沈一鸣的嗓门高了起来。这表明沈一鸣是真生气了。沈一鸣对朱茱真生气了的两大标志是:一是直呼朱茱的姓名(他一般叫茱的);二呢,就是嗓门高得和他上课时一样(他平时说话的声音不高,很温柔敦厚的)。

    他们一开始的生气本来是不当真的,带有开玩笑的成分,但说着说着后来就弄假成真了。

    他们结婚十几年了,十几年里他们的婚姻生活基本都是风和日丽的,少有这种乌云密布的日子。但汤燕让他们的婚姻乌云密布过三回。

    还有两回也把朱茱气得够呛。

    一回是论文的事。朱茱是偶然翻的那本杂志,《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掉到沈一鸣的书桌下面去了,朱茱打扫卫生时把它捡了起来,掸干净了灰,在放回去时翻了翻,这是朱茱的习惯,只要是书,不管是什么书,她都习惯翻一翻的。结果,她这一翻就翻出了问题。她看到了汤燕的名字,还有沈一鸣的名字,两个名字排排坐,分果果似的紧靠在一起。

    朱茱看得很不舒服。

    朱茱于是质问沈一鸣怎么回事。以汤燕的水平,不可能在这种杂志上发表论文的。

    沈一鸣若无其事地说,这论文是他指导汤燕完成的。学校不是规定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要在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吗?不然拿不到硕士学位证书,他总不能让他的研究生毕业时拿不到学位证书吧。

    你的学生又不只汤燕一个?不是还有其他学生?

    学生和学生情况不一样。有的学生有能力独立完成论文写作,而有的就没有,汤燕就属于没有的。

    只有汤燕没有?

    也不是。她师兄王群也没有。沈一鸣拿出另一本杂志,上面也有一篇他和王群一起署名的论文。

    朱茱还是很认真地生气了一回。沈一鸣和王群一起署名发表论文可以,但和汤燕一起署名就不可以。

    这可以和不可以的理由,朱茱认为是不言而喻的。但沈一鸣竟然做出一副不喻的样子,也让朱茱恼火得很。

    还有一回是因为学生的毕业酒会。学生的毕业酒会朱茱一般不参加的,和学生吃饭没意思,和沈一鸣的学生一起吃饭就更没意思。理工的学生不知是更朴实更诚恳,还是他们更爱吃荤,每一回都会点上一大桌大鱼大肉,什么盐焗鸡、啤酒鸭、粉蒸肉、红烧肘子,都是实打实的肉。鸭舌之类的,不点,因为肉太少;青菜豆腐也几乎不点,因为他们在食堂吃够了。而且他们特别喜欢敬朱茱的酒,一个接一个很拘谨地敬师母,敬完了一轮,又接着敬下一轮,车轮战一样。朱茱一个晚上被敬下来,累得很。当师母可比当老师辛苦。朱茱对沈一鸣说。沈一鸣知道朱茱不喜欢吃这种饭的,所以从不勉强朱茱参加。每回学生邀请,朱茱就婉辞,或者沈一鸣帮朱茱婉辞。但汤燕那一届的毕业酒会,朱茱去了,是临时起的意。汤燕来沈一鸣办公室送请柬,朱茱正好也在,她推门进来的时候,看见朱茱后脸突然红了,做贼心虚似的。师母如果有时间,也来哟。汤燕走之前,转了脸这么对朱茱说。这“如果”和“也”两个词,让朱茱突然改主意了,朱茱决定这一回不婉辞了。

    那一届沈一鸣要毕业的研究生是三个,加上下两届的,总共有十个学生。十个学生里,只有汤燕一个是女的。所以汤燕的样子,就是月亮的样子。她师兄师弟,就是星星的样子。整个酒会的场面,就是一出群星捧月。朱茱看不惯,可看不惯也得看,还得笑吟吟地看,因为她是师母,以师母的身份是无论如何不好和一个女学生争风的。朱茱只能冷笑着,一边喝酒,一边看着他们捧月。汤燕那个晚上喝得有些多,喝到最后,竟然喝哭了。哭了也就哭了,本来没事,毕业酒会上经常会有人喝哭的。关键到最后分手的时候,她竟然冲上来抱住沈一鸣的脖子,死死不肯放手。

    朱茱一直风度很好地看着,从头看到尾,也没开腔,她等沈一鸣自己解释,但沈一鸣不解释。回家后洗澡,洗完了澡上床,上床后打开他的《西方的没落》,朱茱终于忍不住了,问,怎么回事?沈一鸣也不抬头,反问,什么怎么回事?你知道的,汤鸭子。朱茱没好声气了。她喝醉了。沈一鸣说。继续看他的《西方的没落》,很坦荡的样子。朱茱真是佩服他,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他总是能做出君子坦荡荡的样子。汤鸭子都当了她的面做出这种大不雅的动作了,他难道不应该“小人戚戚”一回吗?但他就是不“戚戚”。朱茱拿他没办法。汤鸭子喜欢他,难道他会不知道?按说不可能,某个男人喜欢上了某个女人,某个女人知道的,这个朱茱有经验;那某个女人喜欢上了某个男人呢,那某个男人肯定也知道。推己及人嘛。

    那么,沈一鸣其实知道汤鸭子喜欢他的,他的坦荡是装出来的。

    这么一逻辑演绎,朱茱就生闷气了,且生了很长时间,他们风和日丽的婚姻生活,因为这个事件乌云密布了不少日子。

    尽管朱茱也知道,这是汤燕在单相思,怪不得沈一鸣的,但朱茱还是责怪沈一鸣。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她老这么说,把沈一鸣气得跳起来。他怎么就成蛋了?还是个有缝的臭蛋?他要朱茱不要这么乱比喻。你一个文学副教授,怎么一点儿也不讲究语言文字美?但朱茱这时候不想讲究语言文字美,她偏要这么比喻。她偏要把沈一鸣比喻成臭蛋,偏要把汤燕比喻成苍蝇,一只嗡嗡嗡乱飞的绿头苍蝇。直到后来他们夫妇和好了,朱茱在很长时间里还是会用苍蝇来嘲笑打趣沈一鸣的。哎,沈老师,你看你看,那儿有一只苍蝇呢!朱茱每回看见苍蝇或者其他飞虫都要这么大呼小叫的。沈一鸣不理她,他后来听见苍蝇两个字就头痛。

    现在这只苍蝇又飞回来了。

    朱茱发现她自己对汤燕的感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她原来是很讨厌汤燕的,很讨厌很讨厌,但这一回,她看到汤燕竟然莫名其妙地有点高兴。

    她以为汤燕来看沈一鸣呢,她可能不知道沈一鸣去美国了,所以顺道或者绕道过来看她的导师和单相思对象。

    却不是。她就是来找朱茱的。下个星期她也要去美国作一个短期访学,三个月,就在沈一鸣的那所学校。她这次到上海开会,会议结束了过来看看师母,也顺便帮沈老师捎瓶豆豉大蒜腌青椒。汤燕说,之前她问过沈老师的,沈老师说他在美国最想念两样东西,第一就是师母做的豆豉大蒜腌青椒,第二是师母。师母呢她没办法用瓶子装了给沈老师带过去,但她可以帮沈老师带瓶师母腌的豆豉青椒过去。沈老师说了,他在美国净日里都吃着清水面条,要是能在面条里加一调羹腌青椒,他就夫复何求了。

    豆豉大蒜腌青椒其实不是朱茱做的,而是朱茱的母亲做的。沈一鸣在家时不怎么爱吃的,嫌咸,又嫌辣,但朱茱爱吃,家里就从没离过。不知道沈一鸣到美国后怎么转了食性,竟然想吃腌青椒了呢?更奇怪的是,汤燕怎么知道?他会和汤燕说起这个?他们难道一直都有联系?怎么没听沈一鸣说起过?汤燕去美国难道是沈一鸣帮着张罗的?不然,她怎么正好去的也是那所学校呢?可沈一鸣以前说过汤燕不是做学问的料,怎么会张罗她去访学呢?说不定汤燕后来有长进了,她研究生毕业后又去北京化工大学读了博,又成了做学问的料。

    要是以前,这么多疑问,朱茱真要追究的。沈一鸣竟然瞒了她,和汤燕还有联系,还和她聊什么腌青椒,腌青椒又不是高分子材料方面的专业问题,而只是日常生活,属于“饮食男女”的范畴。他们不过是师生,又不是男女,有什么必要聊“饮食”呢?如果在孟渔之前,朱茱肯定要这样和沈一鸣计较和纠缠的。但现在,朱茱不计较了,不纠缠了。把冰箱里的那一小坛腌青椒用两个小瓶分装了,又仔细密封好,给了汤燕。

    之后她们还一起吃了饭。汤燕说请师母,但朱茱说,要请也是我请。汤燕不客气,果真让朱茱请了。她们就在秀泊外的“佐佑”简单吃了。沈一鸣在家时,他们周末偶尔懒得做饭,一家会上那儿吃。沈一鸣特别喜欢“佐佑”的蝴蝶鱼,每次必点。蝴蝶鱼片底下有炒米,用滚烫的鱼汤一浇,炒米焦香四溢。沈一鸣说那是一种朴素的香,让他想起小时候——想起沈一鸣,朱茱还是心痛,但不知为什么,和汤燕在一起,朱茱觉得自己的痛减轻了一些。仿佛汤燕是止痛药一样。吃饭的时候,朱茱没话找话,问汤燕的婚事。汤燕好像也三十了,应该结婚了。但汤燕却没有。怎么会?理工的女生,就算长得丑,也抢手得很。朱茱以前和沈一鸣开玩笑说,理工的女生,就如鲁迅笔下那棵系了红头绳的大白菜,在北方时贱得很,可一运到南方,就成宝了,因为物以稀为贵。怎么没结婚呢?朱茱问。汤燕笑而不言。那么,就是曾经沧海了。

    只是,那“沧海”是谁呢?会不会就是沈一鸣?

    汤燕现在看上去,真是比以前漂亮了。以前还有些过于茁壮,现在变苗条了,走起路来,风摆杨柳的,已有文科女生的扭捏做派了。朱茱记得,以前汤燕走路,是标准的理工生的步履,总是急急促促的,上半身往前倾,大屁股在后面撅着,难看得很。但汤燕现在不前倾了,大屁股也不撅了,姿态优雅得很。六月了,南方的天气一点儿也不凉了,她还披着一条喇嘛红棉麻围巾,这喇嘛红围巾一披,她整个人看上去就不一样了,就风情了。

    这还是当了朱茱,她应该是收敛的。如果在沈一鸣面前呢?她会不会更加风情?

    沈一鸣呢,会不会因为她的风情而心猿意马然后方寸大乱然后贞洁不保?

    很奇怪,这么想之后,朱茱竟然没有生气,不但不生气,内心还隐隐有种高兴的情绪滋生出来。

    她突然觉得,她简直在希望他们之间发生点什么。

    这真是龌龊!

    可朱茱现在已经顾不得龌龊不龌龊了,反正她已经龌龊了,所以也想把沈一鸣弄龌龊了。只有那样,她和他才能扯平。沈一鸣现在比她干净,比她贞洁,比她道德,她不要这样。夫妇关系不能这样的,他本来就比她高,现在更高了,这让她不安,特别不安,差不多不安到了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状态。

    可如果汤燕和沈一鸣发生点什么,那就不一样了。他或许就能理解她了。生命有不可理喻的东西,有身不由己的东西。人以为自己很了不起,能左右这个,能左右那个,其实呢,人什么也左右不了,就连自己,也左右不了。人和风中的树叶其实差不多,和水里的浮萍也差不多,软弱得很,无力得很,风把它吹到哪个方向,它就要倒向哪个方向,水把它冲向哪里,它就要漂到哪里。

    朱茱情愿失去沈一鸣的贞洁,也不想失去沈一鸣。人真是一步一步往后退的,退到最后,也不知是什么地方。想起和沈一鸣初恋的时候,真是天真烂漫,以为他这一辈子,会只爱她一个;而她这一辈子,也只爱他一个。其实哪里是。

    爱情原来不是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的,此和彼也可以同时存在。

    朱茱原来读《浮生六记》,真是不理解芸娘的,但现在,朱茱有几分懂了。

    林黛玉如果懂这个,就不至于被宝玉气得吐血死了。

    爱情这东西,说起来也像养树,只要根在一个地方,管它枝丫朝哪个方向旁逸斜出呢?

    朱茱现在,真恨不得沈一鸣朝汤燕那儿逸一点出一点的。只要不是在自己的眼皮底下逸和出,她是可以接受的。

    她知道自己有病,可一个人活到四十岁,还能没有一点病?

    朱茱有一回,在医务所碰到了孟渔的老婆。

    她以前见过他老婆的,在系里,他老婆过来帮孟渔领月饼。中秋了,系里给老师发了两盒乔家栅的月饼,算福利。月饼的种类本来很繁多的,几乎什么都有,随便老师们自己挑。蛋黄莲蓉的,火腿牛肉的,芝麻五仁的,各式各样水果的。但孟渔老婆来得有点晚,只剩下菠萝和草莓的了。她有点犹豫,不知要菠萝的还是草莓的。我们家孟渔爱吃芝麻五仁的,还有没有?她看了一眼朱茱手里的月饼,问办公室小颜。朱茱手上提的正是两盒芝麻五仁的。小颜很为难地说没有了。但孟渔老婆还是不接小颜递过来的月饼,又说一句,我家孟渔就爱吃芝麻五仁的。朱茱无所谓,就把手里的芝麻五仁给了她。

    孟渔老婆走后,朱茱和陈小美笑半天,觉得这个女人真不是盏省油的灯,“我家孟渔爱吃芝麻五仁的”,天哪!这种话,也亏她说得出口!你家孟渔爱吃什么,关别人屁事!

    而且,她拿了月饼后,还没有不好意思,仿佛理所当然似的,矜持地朝朱茱笑笑,就算谢了。

    她是不是比孟渔大?朱茱问陈小美。朱茱虽然头一回见孟渔老婆,可她真是不喜欢她的。

    不会吧?系里好像只有世界文学的陈其昌教授的老婆比陈其昌大,整整大六岁,两人走在一起,不像夫妇,倒像母子。陈师母的头发都花白了,而陈其昌还粉腮鸦鬓的,中文系的老师于是背后叫陈其昌为“陈海棠”,取“一树梨花压海棠”之意。这虽然是戏谑,却也是十分刻毒的戏谑。毕竟这种梨花和海棠的景致,很特别。师大虽然是不乏梨花压海棠的,但别人都是男的当梨花,女的当海棠。只有他们是反着来的。但陈其昌似乎不介意,路上遇见别的老师,人家怕他尴尬,故意装没看见他们。可陈其昌总是热情地招呼,并且主动介绍身边的陈师母,“这是我夫人。”其实他夫人谁都知道。他们在师大,是很著名的夫妇。

    孟渔的老婆如果比孟渔还小的话,那她看上去真是老相。

    或许是因为她的衣裳。她穿一件中袖的绿衬衣,那种鲜艳的翠绿色。中袖的衣裳显老,一种过时的老,如旧时代的姨太太。而红红绿绿的颜色也只有总角之年的小孩儿穿着好看,可以花面相辉映,也可以红花绿叶两相扶;或者是那些鹤发童颜看着就富贵的老太太,大红大绿的衣裳一穿,会显出一种花团锦簇的喜庆吉祥。总之红红绿绿是很趋炎附势的颜色,像大补的药,扶正不扶败的。像孟渔老婆这种肤色偏黑的女人,是没有本钱穿这种鲜艳的翠绿色的。她应该穿浅灰色,浅灰色就老实许多,它虽不能帮衬你多少,但它至少不会落井下石。或者干脆穿明黄色,那种庙堂的颜色,金光闪闪的,有一种菩萨普照天下的大善,什么人穿了,都像沐浴在菩萨的祥和光辉里。

    如果孟渔的老婆是朱茱的女友,她可能会提醒她,就像她提醒陈小美一样。陈小美有段时间总喜欢穿黑皮短裙穿黑丝袜,每回她们有外事活动(所谓外事活动,就是出去和同事或朋友吃吃饭喝喝茶而已),她就这身打扮。这本来不是她的风格,是她从一个初中同学那儿抄袭来的——有一回她去参加初中同学聚会,某个当年貌不惊人的女同学,突然在聚会上艳压群芳了。那女同学当时穿的就是皮短裙和黑丝袜。朱茱有一天实在忍不住,说她那样子像老鸨,或者像上了年纪但迫于生活还在站街的妓女。陈小美恼火得很,很长一段时间不怎么搭理朱茱,但后来就再也不那么穿了。但那种直言不讳的方式也只有对了好友才可以,对别人呢,还是要忌讳的,这个朱茱也知道。

    何况那女人还是孟渔的老婆,虽然那时她和孟渔还什么关系也没有。等到后来,倒是有关系了,可更不能说了。

    那天朱茱到医务所看病。朱茱感冒了,风热性感冒。她自己吃了许多板蓝根冲剂和冰糖炖梨汤,也没见好,喉咙痛得要命,没法上课了。医生给她开了几支柴胡注射液,注射室的护士不在,据说出门办事了,马上回来。她坐在椅子上等着,一边百无聊赖地看墙上的宣传画。是如何防范艾滋病的。朱茱觉得奇怪,校医务所的注射室为什么贴艾滋病的宣传画呢?而且,第一条竟然是坚持洁身自爱,避免婚外性行为。朱茱不自在了,正想出去等。这时孟渔的老婆进来了——朱茱一眼就认出了孟渔的老婆,她又穿一件中袖的绿色裙子,头发盘在头顶上,越发显得老,像广场上那些活蹦乱跳跳扇子舞的老太太。

    朱茱不知道孟渔的老婆是否认得她,想必不认得了。她面无表情地穿上白大褂,然后面无表情地拿过朱茱手上的针剂,开始给朱茱打针。不知是因为朱茱的血管过于纤细,还是孟渔的老婆技术不行,针头在朱茱的手上戳了好几次也没戳对地方。朱茱本来怕痛,给她这么一弄,简直痛得要命。好在后面护士长进来了,护士长一进来,孟渔老婆的针一下子就扎到了正确的位置。

    出门的时候,朱茱和孟渔的老婆对视了一眼,就一眼,朱茱觉得孟渔的老婆是知道她和孟渔的事情的。

    但孟渔不相信。

    他老婆不可能知道他和朱茱的事情,如果知道了,能这么若无其事?

    他本来打算好了找个碴儿提离婚的——他以前也提过一次离婚的,那还是刚结婚不久,他老婆把他从老家带来的腊肉偷偷丢掉了,她说那腊肉又咸又硬,吃了对身体不好。孟渔真是生气了,那腊肉是他姆妈亲手做的,他姆妈都七八十了,一辈子节俭,腊肉是她能送给儿子的最好的东西,每年春节他从老家回城的时候,老人都要他带上两块。他后来其实也不爱吃这种东西了,但他每回都很听话地带上两块,用它当佐料煮面或者炒大蒜炒菜柳细细地吃掉,他知道这样他姆妈就高兴了。他也只能这样孝敬他姆妈。可他老婆竟然把它当垃圾丢了。她总是嫌弃他老家,虽然没有明说过,可态度里就是嫌弃的意思,只要是他老家的东西,或者是老家来的人,她都有那种嫌弃和傲慢的复杂神情。不单他老婆,还有她家里的其他人也是这样。他不知道他们凭什么这样,她家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这个城市的草根,她父亲是个邮差;她母亲以前在粮食局当会计,早下岗了;她弟弟弟媳都是玻璃厂的工人,工资低得只够糊嘴。在拆迁以前,他们一家挤在这座城市最犄角旮旯儿的一条弄堂里,是粮食局的宿舍,又破又旧,她家还住北面的一楼,过着差不多终年不见阳光的日子,和一窝老鼠一样。但他们还是看不起他家,也捎带着看不起他。

    那次离婚后来不了了之了。他们那时还是新婚,彼此还有身体需要,没过几天,两人又好了。她之后再也没丢过他从老家带来的腊肉,也再没轻慢过他老家的人,即使在言语里,也没有轻慢过。每回说到他老家的人事,她要么不开腔,要么就很小心地斟酌着言辞。这至少说明她是很在乎他们的婚姻的。他其实也不是真想离婚,不过是用这种激烈的手段教育她,让她懂得,对他而言,有些东西是不能冒犯的——她也算孺子可教。

    但这一回他是真的,他真的想离婚了。他要和朱茱一起生活。

    他不能师出无名。那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事他也做不出来,他不是那样无理取闹的人。他等着,像姜太公钓渭水一样耐心,他不信他老婆不上钩。

    他好几个月不和老婆过夫妻生活,他总睡书房,说要看书备课。以前他这样,她虽然也不说什么,但她会拉长了脸,会在厨房把杯盘碗盏甚至砧板摔得噼啪响,但现在不了,她什么也不做,依然若无其事地做她的饭菜,依然对他嘘寒问暖。

    他姐夫有胃病,十二指肠溃疡引起的胃出血,在一附医院动了手术,是他老婆找的医生,手术的前前后后也是他老婆一手打理的。出院后,他姐姐姐夫要回老家,他不肯,他坚持让他们留在他家养病。这当然是别有用心,他老婆虽然是护士,整天和病人打交道,但他知道他老婆最讨厌病人的。别说病人,就是他的学生来,那样年轻健康的生命,她也嫌人家,每回都用一次性纸杯给他们倒水,就怕他们也是带菌病原。他讨厌她这样,有时故意用家里的茶杯倒了水给学生。她当时也不说什么,等他们一走,就把杯子放进微波炉里消毒。他有一次很生气地说,你怎么不学妙玉,把杯子扔了?他知道她不舍得扔杯子,她是个过日子很精细的女人。

    他以为他老婆一定不会同意他姐姐姐夫住在他家养病的,他就是要她不同意,这样他就有理由和她闹了,和多年前的腊肉事件一样,因为都是老家的事,他就算突然提出离婚,估计她也不会多想的。说不定她一冲动,就答应他离婚了。她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人,不会委曲求全的。那次他一开口提离婚,她也同意了的。要不是师母出面,说不定那时他们就弄假成真了。丈母娘当时找了他师母,他师母很严肃地批评了他,说婚姻不是儿戏,男女一结合,就是夫妇,要相濡以沫,要白头偕老。

    可没想到,她没有反对他姐姐姐夫住在他们家养病,不但不反对,她比他对他姐姐姐夫还要热情,她又比他更专业,把他姐夫照顾得仔仔细细的。

    他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在一边冷笑着等她原形毕露。他以为她的好不过是做出来的,用不了多久,她会表现出势利厌烦的面目。或者两面三刀,当了他的面,表现很好,而背了他呢,又给脸色。他知道他老婆是很擅长这一套的。可她到底让他落了空,一周过去了,两周过去了,她的态度仍然殷勤有加。他暗暗问过他姐姐——很含蓄地问,他姐姐明白他的意思,说他不在时,她也好。他老婆现在真是转性了,变成了观音菩萨。他姐姐姐夫在他们家住了半个多月,回去的时候,两人都白胖了许多。他们要回去,他老婆还再三挽留,要不是他开口,他姐姐姐夫怕还是回不去——他自己后来都有些受不了,他姐姐姐夫占了书房,他就没法在书房过夜了。

    她甚至还对他说,要不要把他姆妈也接过来住段日子,老人家年纪大了,应该趁早出来看看,不然,怕来不及了。

    他不知道他老婆是怎么回事。他对她这么冷淡,这么过分,外人不知道,她能不清楚?可她呢,倒对他更好了!

    只是,这样一来,他实在没法开口提离婚了。

    好在朱茱也不要他离婚,他们就这么好着,这么好着——好一辈子。

    沈一鸣是三月底从美国回来的。

    倒了几天时差,第二周他到系里作报告。师大在外面访学回来的老师,照例都要作一个学术报告的。之后又和他的研究生碰了碰头。在去开信箱之前,他的心情一直很好,他甚至哼着歌,you are my sunshine, my only sunshine。他只会哼这两句。和师弟Michael学的。Michael有时和他讨论某个问题有进展时,会激动得跳起来,大声对他唱,you are my sunshine, my only sunshine,像帕瓦罗蒂唱歌剧般奔放激情。他也喜欢Michael表达喜悦的那种热情洋溢的夸张方式,但他做不到,他是个东方男人,内敛惯了,内心再幸福,幸福得像花儿一样,也只不过小声哼两句,这还是受Michael影响的结果。

    信箱被塞得满满当当的,他一一整理。多是学术杂志,也有一些函件,没什么重要的,一般是出版社或杂志社的广告信,也有一些会议邀请函。那封信差点就被他忽略了,是师大最普通的牛皮纸信封,上面写了“沈一鸣亲启”,没有落款。他看了看,闻到一股药味,那种类似于药店里的气味,他把它丢到一边,不打算拆了。他以为是某个女生生病时给他写的,他偶尔会收到这种信的。这种信不看最好,生病的人一时软弱,会说出一些日后自己看了也会后悔的话,他不看,就等于人家没说。等到女生病好了,这事就过去了。

    可鬼使神差的,他还是拆了那封信。

    整张白白的A4信笺上,只有一句话:你老婆偷人了!是用彩色打印机打出来的,很惊悚的朱红色,那种杀戮之后的污血颜色。

    那句话的下面,还用墨绿色,画了一只大乌龟。

    沈一鸣蒙了!

    这是怎么回事?他第一反应是给朱茱打电话,但他拨了号之后,一听到朱茱的声音,又慌忙挂了,他开不了口。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的楼,又是怎么回的家。

    直到进家门,女儿告诉他,悉尼歌剧院被恐怖组织炸了,他还在恍惚中。女儿见他这样,以为他是被吓的,扑哧乐了,说,沈教授,你不刚从美国回来嘛,怎么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他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四月一号,西方的愚人节。他欣喜若狂,像溺水的人突然看到了前方漂来块小舢板。会不会是某个人的恶作剧呢?

    但冷静下来之后,他知道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在化工系,有谁会这样恶作剧?他平时为人严肃端谨,和同事的交往,差不多只在学术范畴之内。就算偶尔出了学术范畴,大家也还是君子之交,没有谁会开这种过分的玩笑的。

    而且,他记得那封信是压在三月份的《化工学报》下面的,也就是说,它早就在他的信箱了,不可能是一个四月愚人节的玩笑。

    几天后,他又收到一个快递,是个大纸箱。他打开,里面有顶绿色的帽子,那种苍蝇似的暗绿。

    他再也受不了了。

    还是得问朱茱。他什么也不说,只把那封信扔到朱茱面前,然后直直地盯着朱茱看。

    朱茱的脸唰地白成了一张纸。

    他知道是真的了。

    朱茱搬了出去。

    是在一星期后,这一星期,沈一鸣都没有回家,他住在办公室里。系里的老师们倒也不奇怪,搞化工研究的人,因为做实验的关系,经常晚上不回家的。有的年轻讲师,为了等某个实验结果,几天都不出实验室的,累了就趴在桌子上打会儿盹。老师们甚至都没注意到沈教授没回家呢,大家各忙各的,顾不上关心别人的闲事。

    朱茱租了一间四十几平方米的公寓。在这个城市的西北面,很偏僻的一个地方。离秀泊小区很远,离师大也很远。她有意要贬谪自己了。

    犯了罪的人都是要遭贬谪的,这是天理。可沈一鸣永远不会贬她的,这一点,她清楚,她只好自贬了。

    公寓很简陋。单口的煤气灶锈迹斑驳,灶台边是前任房客扔下的油盐罐,上面积满了灰尘。一个塑料瓶里还装有小半瓶酱油,或者是醋。卫生间是用黑白相间的马赛克碎瓷砖砌的,那白色已经脏得看不出白了,又黄又灰,像龋齿。水池上方的镜子也是灰蒙蒙的,朱茱乍一转脸,看见里面的自己,心一惊,镜子里的女人,看上去竟有些眼生,像另一个人了。

    她用花方巾包了头,在房间里洗洗刷刷了几天,又上植物市场买了些花草回来,一盆绿萝,一盆凤尾蕨,还有一大把水竹。她把水竹插在一个大陶罐里,那个陶罐原来被弃置在北面的小阳台上,想必当初房东是用它腌泡菜用的。这个城市的人,喜欢吃腌酸豆角或芥菜的,一到春夏季,几乎家家都要腌上几大罐的。插了水竹的大陶罐,顿时让房间看上去有了几分葱茏之意。

    买台灯的时候,她突然想起了孟渔。她其实已经好多天没有想孟渔了,是故意不想的。她要让自己相信,她之所以离开家,离开沈一鸣和女儿,和孟渔没有关系的,她不是为了孟渔才这样的。她也怕孟渔知道后,会立刻做出回应——这是肯定的,他一直那么想和她生活在一起,一直求她离婚,而她一直没有松过口。现在她终于和老公分居了,孟渔要是知道了,还不急着回家和他老婆闹离婚?但她不想这样。她不能让沈一鸣受这种羞辱。他们都是一个学校的,她不能在沈一鸣同事的眼皮底下和沈一鸣离了婚,去嫁学校的另一个男人。这太过分了!她不能这样。而且,女儿还在读高二呢,他们这种时候也不会离婚的——就算最后要离,那也应该是女儿高考结束后的事。她和沈一鸣虽然没有谈过这事,但她是知道他的想法的。他们毕竟结婚十几年了,在很多事情上,是十分默契的。

    她甚至都不想见孟渔。孟渔知道沈一鸣从美国回来了,也很谨慎,只打过几个电话过来,她都没接。她还没准备好怎么和孟渔说这事。她一个人窝在台灯下读书,大白天也这样,深色的窗帘一拉,小小的公寓就暗无天日了。她现在习惯这样不分白天黑夜地过日子。

    世界已经天翻地覆了,但不知为什么,她坐在橘黄色的台灯下看书,一点儿也没惊慌。人总是这样,黑暗来临之前,人会惶恐不安,但黑暗真的来临了,也就那样。那盏台灯她最后还是选了朴素的碗形,乳白色,灯光一开,像木枝上绽放的花朵一样。它底座是原木色的,朱茱坐在灯下,甚至能闻到一种新鲜树木的气味。她知道孟渔喜欢下面坠流苏的那种铁艺灯,灯罩是五颜六色的拼贴,像教堂里的彩色玻璃窗。有一种流光溢彩的美。有一次,他们在一部电影里——应该是一部意大利电影——看见这种灯,他很神往地这样对她说过。所以当她走进那家灯具店看到这种风格的灯时,一下子就想起孟渔了。但她没买那盏灯。

    她很少出门,除了上课和买菜。她一个人吃,很简单的,煮碗西红柿鸡蛋面,就算一餐了。有时连面也懒得煮,就吃点水泡饭,就一碟腌酸黄瓜。四月了,白天真是长了起来,她读了不少书,卡佛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奥兹的《爱与黑暗的故事》,朱天心的《初夏荷花时期的爱情》,一本又一本的,她好像回到了当初读研究生的年代,生活虽然十分清苦,但感觉上却不苦,甚至有些丰盈——她自己也觉得自己有些奇怪,这种时候,她竟然不伤心,竟然还看得进去书。

    孟渔的电话之后频繁了起来,一开始他还挑时间打,总是在上午十点钟左右,那种时间沈一鸣一般都在学校的,他知道。到后来,就有些不管不顾了。有时都晚上十一点多了,他竟然还打了过来。他是躲在书房打的,还是借口到外面抽烟?想到他急不可耐的样子,她怀着一种近乎甜蜜的心情,让手机里的那首歌唱了一遍又一遍。“你还要我怎样?你还要我怎样?”

    她也不知要他怎样。但她这种时候的心情,有点像前朝旧臣,就是想以某种不从的姿态,来表白自己。她知道这很可笑,但这种时候,她就是想这样。

    不过她还是接了孟渔的电话。

    和以往一样,他们一见面就十分激烈地做了爱。这一次,孟渔比以往更疯狂,几乎有一种恶狠狠的意味。你不能这样,你不能这样。他一边做,一边责怪朱茱,委屈万分似的。我怎样了?我怎样了?朱茱也委屈呢,真正的委屈。要不是因为他,她能沦落到如今这种境地?那封信肯定是他老婆写的,她告诉过他的,他老婆一定知道了这事,他还不信。可女人的直觉是不会错的,她和他老婆就那么对视一眼,彼此就心知肚明了。但朱茱不怪他老婆,人家也是自卫罢了,虽然自卫的方式有些恶毒,有些不入流,可一个校医务所的护士,一个喜欢穿翠绿色中袖衣裳的女人,你还能指望她用什么入流的方式?说到底,是她自己自作自受,或者说,这是她的劫,她自己也无可奈何呢。孟渔的动作愈来愈粗暴,死命地揉她亲她,恨不得揉碎了她似的。她痛得要命,胸脯上都被弄出瘀痕来了。她知道他是故意的。这样一来,她就不能在沈一鸣面前裸了。他还不知道她已经和沈一鸣分居的事。她没说。你不能他一回来就不要我了,就不要我了,他埋怨,埋怨的声气里,倒是像撒娇。我要你的,要你的。朱茱落花流水,几乎沦陷在这种痛里,一种无比快乐的痛。

    这之后孟渔才问起公寓的事。这是谁的?他点起一根烟,眯了眼打量起公寓来。他还以为这公寓是朱茱借的。沈一鸣回来了,他再也不能去朱茱家了——这一年来,他们都是在朱茱家见面的。他喜欢在朱茱家和朱茱约会,那感觉奇妙得很,好像他们不是情人,而是夫妇,过着日常婚姻生活的夫妇。可那婚姻生活到底是人家沈一鸣的,那个家也是沈一鸣的,沈一鸣回来了,他就得和朱茱躲到这么个狭小破败的公寓里来。过着那么华丽人生的朱茱,怎么还会有住在这种寒碜公寓的女友?

    朱茱于是把什么都告诉孟渔了。这种事之后,朱茱就像喝了酒,又温软,又多话。

    我现在只有你了,只有你了。朱茱一边说,一边搂紧了他。

    孟渔被朱茱箍得有些不舒服。朱茱的胳膊汗腻腻的,像某种热带植物一样,散发出一种强烈的体味,那种过于芬芳接近腐朽的味道,它甚至盖过了烟味。孟渔屏息了几秒钟,然后轻轻地推开朱茱,起身去卫生间冲凉。

    莲蓬头的水有点小,滴滴答答的,且朝里歪斜着,孟渔几乎要把身子贴着墙面,才能淋到水。他仰头,让水从自己的喉结处流下。天花板上有几处黑块,是霉斑。南方潮湿,东西容易腐烂。搁浴巾的架子也生了锈,青铜器一样。朱茱在它上面铺了层灰蓝色的粗布,房间里到处都铺了这种布,饭桌上,书架上,床头柜上。乍一看,近乎古色古香了。但破败还是从角角落落里渗透了出来。孟渔慢慢地用浴巾揩拭净身子,然后回到房间。

    朱茱侧身躺着,一只手撑了脑袋,有些慵懒地看他站在床前穿衣裳。

    衬衣扣子有些多,他低了头,一粒一粒仔细地扣着。

    要走了吗?

    嗯。

    朱茱不说话,看着他。他坐下来,去抚摸朱茱的头发,朱茱的头发还有些黏黏的,刚才出了那么多汗。朱茱真是很容易出汗的。即使大冬天,他们那个时,朱茱的身子也会变得云蒸霞蔚的。他喜欢朱茱湿润的样子,像春天。梨花一枝春带雨。他以前这样说过的。

    她直起腰身,双膝弯曲着,从前面抱住他。他知道她的意思,每回他要走的时候,她都这样。于是他们就来第二次。第一次他总是急,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是裂帛似的高昂。她还是更喜欢第二次,有一种轻捻慢挑一唱三叹的低回的好,这种好,让朱茱如痴如醉欲罢不能。

    但这一次,是真的不行。他起不来,他的身体,在朱茱的磨蹭下,竟然没有任何反应。这在以前,是从没有过的事情,别说朱茱这么磨蹭他,就是朱茱的身影在意念里那么惊鸿一现,几秒钟,他的下身立刻就能金戈铁马。而现在,他那儿软绵绵如刚死的麻雀。他几乎慌了,紧紧地搂住朱茱,甚至拉过朱茱的手,摁住它,想让它活过来。但没用。有一瞬间,它微微地动了动,气若游丝的,他聚精会神铆尽全力把周身的气往丹田运,他练过一段时间《黄庭经》的。可那些气散兵游勇般不听他的指挥,没走上几步呢,就纷纷作鸟兽散。他几乎恼羞成怒了,一而再,再而三地努力,都徒而无功。他又出了一身汗了。

    我过几天再来,好不好?好不好?

    他几乎仓皇而逃。

    周二系里开会,孟渔在楼梯口碰到朱茱。当时朱茱和陈小美在一起。他假装翻看手里的信件,想就那样匆匆走过去。孟老师,看什么那么认真呢?陈小美和他打招呼。他只好站住,停下来和她们寒暄。系里准备搞一次春游,有几个地方供老师们选择,一是去婺源看油菜花,二是去衢州一个叫廿八都的小镇看鹅卵石,听说廿八都所有的小巷都是用青白色的鹅卵石铺成的,一下雨,美艳得如妇人的瞳——这是比较文学教研室老杜的比喻,老杜五十多了,还是很文艺的,蓄长发,一年四季系围巾,说起话来,几乎都用诗歌的语言。老杜还十分抒情地说,廿八都有一种加了艾蒿的糕,油绿,清香,能吃出春天的味道。你想去哪儿?陈小美问孟渔。下午系会时大家要投票,陈小美想游说孟渔也投廿八都一票,她想去廿八都吃艾蒿糕。她说,三月才是去婺源看油菜花的季节,到四月,油菜花都已经谢得差不多了,像五十岁男人的脑袋,有什么看头?现在正是雨季,我们还是去看妇人美艳的瞳吧,怎么样?孟老师。孟渔无所谓,他对系里这一类的活动一向不太积极的,又不是小学生,春游还成群结队的。但女老师们却雀跃得很,一个个十分认真地拉票,之前马莉莉也给他打过电话了,她想去婺源,要孟渔投婺源一票。孟渔觉得好笑,这不过是系主任陈季子笼络老师们的一个小伎俩罢了,看来还真是管用。他看一眼朱茱,朱茱不看他,朱茱说,你们聊,我到办公室有点事。她转身走了。

    那时离开会差不多还有半个多小时,他揣摩朱茱的意思,她是不是要他去她的办公室?所以才有意撇开陈小美的?但他去不了,他要看论文。他有一篇论文已经通过学报终审了,编辑打电话催他,要他抓紧时间最后校对一遍,看看还有没有纰漏。哪怕是一个标点符号的纰漏,都不能放过,不然,就败坏了我们杂志的名声。你懂的,孟教授,杂志的名声和女人的名声一样,都是顶重要的,编辑开玩笑地说。那个编辑和他是大学校友,两人有些私交的,因此和他说话时就有些不正经。但他一个字也看不进去,朱茱落寞的背影一直在眼前晃着。想起一年前系里新年聚餐的那个夜晚,朱茱也是提前离开,离开时她转身看他一眼,那时她的背影真是春意盎然,仿佛一朵含苞待放的花。

    孙东坡房间里嘈杂得很。他们好像也在很热烈地讨论去哪儿春游的事,卞骊的笑声尖得很,绣花针一样,从那个房间里钻了过来。卞骊是中文系新分来的女老师,最近和孙东坡他们走得很近,有事没事总往孙东坡的房间跑。孟渔现在几乎听不到孙东坡老鄢他们谈论朱茱了,他们开始谈论卞骊,话题里总是卞骊长卞骊短的。卞骊其实长得不怎么好看,总是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不论别人说什么,她都十分惊奇地连声问,真的?真的?很天真的样子。孟渔总觉得卞骊的天真,有点儿像《围城》里的孙柔嘉,是装出来的。可孙东坡他们似乎对卞骊那双圆溜溜的眼和一连声的很抑扬起伏的“真的?”很受用,甚至院长也受用呢——有一次,院长在资料室谈他当年在澳大利亚访学的事情,卞骊在一边不断发出“真的?”“真的?”惊叹句,把院长的谈兴调得越发浓了。

    孟渔把论文一丢,他实在看不下去了,他烦得不行。但他也不想去朱茱的房间,想到朱茱一个人坐在房间里等他的样子,他心痛得不行,几乎流下泪来。但他不知为什么,就是不想去朱茱的房间。

    周五下午他接到朱茱的一个电话。这是朱茱第一次给他打电话。和朱茱好这么久,朱茱从来没有主动给他打过电话的。朱茱问他有没有时间,她在美丽生活馆,买了一个印尼藤书报篓,一块羊毛方毯,还有几个靠枕,可以的话,希望他过去接一下,东西有点沉,她拿不了。他的车在4S店,前一天过苏圃路口时和人蹭了一下,是他的责任,别人左拐时明明打了转向灯的,他却没看见,还是往前开。要不是对方刹车快,就撞上了。他最近总是恍惚,上课讲着讲着会停下来,问学生,刚才我讲到哪儿了?学生高兴得很,他们很喜欢老师偶尔出点洋相的,尤其是孟渔这样一向严肃的老师。

    他打车去的美丽生活馆。那块尼泊尔羊毛毯真是很厚重,他一个人也有点拎不起,生活馆的一个伙计帮他抬到西门口。他不知道朱茱为什么要买一块这么大这么好的毛毯,那么寒碜的房间,放进这么一块华丽的地毯,是不是有点过了?但他不想问朱茱,事实上,他们两人几乎没说话,直到公寓,朱茱抱住他后,他也只是一下一下地抚摩朱茱的头发。

    他知道朱茱在等什么,他应该开口的,他求她那么久,终于求来了,他本应该迫不及待的,应该欣喜若狂的。但他反而犹豫和退缩起来,他不知自己到底怎么了。他应该还是爱朱茱的,至少心里还爱着。他从出租车下来的时候,远远地看见朱茱,心还是怦怦跳的。但有的东西,他身体里的某个东西,像得了暴病的生物一样,已经殁了,他没办法,它来时他没办法,它走时他也没办法。身体原来真是很任性的东西。

    他自己也讨厌自己的身体,怎么可以这么势利?怎么可以?难道他的骨子里就是个势利男人,只可以锦上添花,不可以雪中送炭?

    还是全天下的男人都这样,只喜欢鲜花着锦烈火油烹的爱情?

    男人爱的,难不成都是别的男人所爱?别的男人爱了,它就也爱;别的男人不爱了,它就意味索然?

    那么,说到底这是男人与男人的事情,和女人无关的。所谓爱情,不过是男人之间逐鹿沙场的另一种形式?

    他真是烦,烦得不行。

    朱茱把毛毯铺在床前,暗红的毛毯,暗红的靠枕,暗红的印尼藤篓,在那盏坠了流苏的灯下,有点近乎新婚的情调了。怕黑的女人家里灯火依然/怕黑的时候总想见你一面。田震嘶哑的声音在房间里低回,有一种蚀骨的销魂和伤心。朱茱穿了长衬衫,赤脚盘腿坐在毛毯上,长发纷披下来,凄艳得让他生出不忍。但他还是硬起心肠——他现在能硬起的,也只有心肠了。

    今天家里有点事,我明天,不,明天是周末,我要陪女儿去书店,之前答应了她的,星期一怎样?星期一再给你打电话?

    他弯腰穿鞋时这样说。

    朱茱坐在那儿,很安静地看着他,没有起身。

    他星期一是打了电话的,晚上十一点左右,他到外面抽烟,想想还是打了,毕竟他说过要打电话的。其实他一天都在想着这个事情,他觉得白天是不能打的,怕一打,朱茱会要他去她那儿,至少指望他去。而到了晚上这个时候,朱茱不可能再有什么想法了,他们只能在电话里说几句,时间这么晚,别说过去,说长了时间都不合适。朱茱是个有分寸的女人,不提过分的要求的。但电话关机了,这真是出乎他的意料,朱茱就睡了吗?

    后来他还打了几个电话,但电话要么关机,要么占线,从来没打通过。他坚持试了一段时间后,就放弃了。无论如何,他是仁至义尽了。

    朱茱也再没给他打过电话——有时候,电话铃声乍起的时候,他的心还会怦怦跳的,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是希望那是朱茱的电话,还是怕那是朱茱的电话?

    一开始他还有点担心在系里碰到朱茱,他们现在这个样子了,再见面,真是尴尬。可他白担心了,朱茱现在几乎不参加系里的任何活动,有老师上了职称,或拿了国家项目,请客,她从没露过面;甚至系里的例会都不来了——系里本来就不怎么开会了,有时半个月一个月也开不上一次。她原来下课后,偶尔会到资料室坐一坐的,翻一翻架子上的杂志,和其他女同事聊几句天。他去过几次,因为查资料,但从来没有遇到过朱茱,倒是每次都见到卞骊,很热情地和他打招呼。这个圆眼女人,真是很活络的。

    有一天——那已经是几个月后了,他到学校邮局去寄个EMS,结果在门口撞上朱茱了。他一时怔住了,想开口打个招呼,但朱茱面无表情地和他擦肩而过,仿佛不认识他似的。

    他站在邮局门口,怅惘了好半天。

    朱茱现在过得怎么样?有几次他想问一问陈小美的,但话到唇边,他还是没问,他怕陈小美多想。系里倒是没传出什么关于朱茱和老公分居的闲言来,是不是朱茱又回家了?还是一个人住在那租来的破旧公寓里?

    偶尔想起来,孟渔觉得恍若隔世了。

    姚老太太那天端个茶杯站在窗前晒太阳,她年纪大了,在冬天很珍惜阳光的,认为冬天的阳光是比补药还好的东西,所以她总站在窗前进补,一边看窗外来来往往的老师。那天她看见朱茱从教学楼里走出来,突然觉得朱茱老师看上去和以前有点不一样,到底哪里不一样了呢?姚老太太一时也看不出来,歪了头仔细再打量,终于发现了不对头的地方,朱茱老师似乎变矮了,而且瞅着也没有原来那种亭亭玉立的挺拔感觉。她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孙东坡,孙东坡正在她边上看一本杂志,听了姚老太太的话,也站起来探头看窗外的朱茱,觉得朱茱看着果然比以前矮一些。许是因为冬天吧,冬天的人都比春天的人矮,冬天气温低,热胀冷缩,加上北风一吹,人缩了脖子走,看上去自然要矮上几厘米的。孙东坡解释说。

    是吗?姚老太太半信半疑。她好久没有看见沈一鸣接送朱茱了,听系里的某位女老师说——那女老师的老公,是学校组织部的副处长——沈一鸣有可能就要做化工学院的院长呢。

    这让姚老太太颇有些遗憾了,姚老太太清高,一向不太喜欢当官的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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