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对这只狼犬的存在,并没有生出多少的恨意,反而有无限的同情,想着一只本应属于山野的动物,因为一个财大气粗的老板,便被自此拘囿于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没有同伴,也无天敌,更没有森冷的苍柏的气息,犹如被软禁的一个皇帝,不缺吃喝,却有无处排解的忧愁。
但是同楼的一些人,尤其是跟狼犬相邻的上下左右几个人家,却是恨透了这只狼狗。他们大约都是早出晚归的上班族,时间便是金钱,夜晚需要绝对安静的环境睡眠,才能让神经衰弱的自己,不至于在重压之下垮掉。但这只狗,偏偏喜欢夜间嚎叫,而且叫声凄厉,似乎有什么不白之冤,听了让人恐惧不安。对于我这类倒头便睡的人,这样昼伏夜出的叫声,并没有妨碍,反而衬得夜色愈加静谧,更宜睡眠。但这群神经紧张的上班族,却在这只狼犬入驻之后,便再也无法安眠。
有些人的指责里明显带着嫉妒,说不过是一只狗,却住着两室一厅的房子,比人的享受级别都高,这世道真他妈不公平。也有的由狗及人,说,听这狗的叫声这么凄惨,它的主人也不会得意太久,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狗招去了魂,家产全部充公。更有人嚷嚷着要写诉状,告到地方法庭去,要求狗的主人给予他们精神赔偿。
这只狗当然不知道周围人对它的这些非议,它照例每日跟着主人或者主人的老婆儿子,在饭后闲闲地溜达。据说它是一种跟藏獒一样的名贵品种,有着野生的粗犷天性,如果放归山林,大抵会成为狼一样的动物之王。
它走路的姿势始终保持着狼的警觉和机敏,所以小区里那些哈巴狗、鹿犬、吉娃娃们,看见它常常觉得害怕,会远远地就躲在主人的后面,不敢靠近。但它并不会如想象的那样,欺负同类中的弱小者。事实上它有狼一样的孤单与高傲,不搭理人,与那些被视为宠物的同类,也保持着距离。
别的狗在散步的时候,会乖乖地跟在主人的后面,听见主人唤它,即刻吧嗒吧嗒地跑上前去,讨好般地舔着主人的裤脚。而它却是始终如一地昂头走在主人的前面,所以看上去倒像是它牵着胖胖的主人散步,那发了福的暴发户,常常就跟不上它的步伐,呵斥着让它停下来,或者慢点走,但它却不听主人的喊叫声,眼睛四处逡巡,好像在寻找可以随时发起攻击的猎物。
它果然寻找到了一个猎物,是公寓楼三层的一个男人,一日不知是出于嫉恨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在它刚刚走出家门的时候,朝它丢了一个石子,它即刻狂奔出来,一口咬在男人的大腿上。男人当即一声惨叫,幸好它的主人在家,及时止住,并将男人送去了医院。
这件事让小区的人们个个惶恐不安,好像它随时会出来袭击路人。那个被咬伤的男人,在出院后写了一纸诉讼,并挨家挨户寻求签名支持,很快小区的人都联合起来,将狗和狗的主人告到了法庭。但是狗的主人显然早有防备,拿出养狗证和给够打过疫苗的证明书,并花钱买通了对方律师。
这场官司就这样无疾而终。小区里的男人女人照例对狗和狗的主人又恨又怕,而狗和它的主人,也照例每日在小区里骄傲散步。似乎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就像那个被咬的男人腿上的伤疤,渐渐看不出痕迹。直到有一天,这只狗的尸体,突然出现在清晨小区门口车来车往的马路上。
狗的主人悲痛欲绝,说无论如何都要将凶手捉拿归案,他花几万块钱买来的这只狗,待它如自己的亲生儿子,让它住两室一厅,每日好肉不断,就这样白白地死了,他怎么也不会心甘。
警察首先将这起事件列为仇杀,因为在狗死的前一天,小区里曾有人听到叫骂声,说迟早要毒死这只狗。但警察在历经许多天的调查之后,却始终无法找出那个放言说要毒死狗的男人,作案的确凿证据。而也就在同时,警察的另一支分队,终于找到了沾染了狗的血迹的汽车。
司机与唯一一个经过现场的路人,所说竟然如出一辙。司机说他正开车经过小区门口,突然就从斜刺里窜出一只狼狗来,这只狗冲着他的车头就撞过去,那样决绝的相撞,让他来不及刹车,而且更多的是内心的恐惧滞怠了他一贯娴熟的动作。他说那只狗眼里的孤寂和苍凉,让他觉得像是一个义无反顾要自杀的绝望的男人,除了它自己,没有人能够阻止它内心要死的欲望。
这起事件,最终被定义为自杀。狗的主人不服,想要上诉,但想来想去,觉得终归是一条狗,有钱还可以再买一条,况且这只狗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忠实于主人,所以还是罢了,全当自己倒霉。
而小区里的人们,却拍手称快,说终于死了,这下夜晚再也听不到让人讨厌的叫声了。但我却在一个寂静的夜晚,突然地很怀念这只自杀的狗,就像怀念一个回归山林的狼。它的叫声,那样苍凉悲壮,除了山野中的同类,没有人能够懂得它死去时,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无助与忧伤。
她怎么也没想到,再遇见他,这个昔日曾经因为过度热情,而被她厌弃的男人,胳膊里温柔挽着的,竟是一个比她还要妖艳明媚的年轻女孩。他眼底的丝丝柔情,犹如一把锋利的刀片,哧一声划开了她对他冷硬如冰的心。
当初是他先开始追求她的。两个人同在一个媒体圈里,只不过她的声名显赫,追求她的男人因此连她自己都数不过来。当然她也懒得去数,一路走来,她美艳的容颜和耀眼的光芒,犹如一盏华丽宫殿里的灯,无数只飞蛾,为了这一点光亮,从窗外一次又一次地碰向那根本无法通向她的玻璃。所以她对这些为自己牺牲生命都心甘情愿的男人们,从未有过珍惜。她弃之如敝履,并将他们当成宴会后的残汤剩水,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将之扫入垃圾桶里去的。这之中的男人,当然也包括他。
那时她不只是不喜欢他,甚至于因为他狂风骤雨似的热烈痴缠的爱与追赶,而一度厌恶于他。他几乎每隔一个小时就要打电话给她,有些絮叨地,问她在做什么,有没有想他,肚子饿了没有。她总是极简单地回复于他,像打发一个要饭的叫花子,语气里带着厌烦。有时候她甚至连看也不看一眼,便删掉他的短信。这时的他就像个困兽一样地,一次又一次地打电话,发短信,如果不是工作繁忙,怕是早已打车从这个城市的最南部,赶到她上班的最北部来疯狂找她,只为证明她还活着,而且好好地活着。
她因此便瞧不起他,觉得他简直是一个囚徒,被爱情捆缚住的囚徒,逃都逃不掉。所以再发短信,她总是出于同情,而额外地多赏赐他几个字。对,就是赏赐。如果他能够感觉到她对他一丁点的好,那也是她可怜他这个被爱缠住的男人,而像一个主人赏赐仆人一样地,施予他的。
她至始至终,都没有爱过他。在他自以为是相爱的那段时间,她还同时和另外的几个男人,保持着暧昧的来往。她甚至在接着他的电话的时候,在网上跟别的男人开热辣的玩笑。他问她在笑什么呢,她随口撒谎:笑你说的话好玩哦。
她用谎言为他勾勒的这一段爱情,维持了只有短短的一年。就是这样的一年,将这个蓬勃向上的男人,变成一个焦灼易怒、神经过敏的爱情狂。这样精神上的折磨,几乎整垮了他。终于有一次,在她关了手机,三天没有搭理他的时候,这个可怜的男人,火山一样爆发,主动跟她提出了分手。
这当然是她求之不得的结果。所以即便是之后她辗转听说他一度精神低迷到患上抑郁症,她的心里,都没有丝毫的同情。尽管在此后的时日里,她再也不曾遇到过像他一样毫不掩藏对爱情痴狂的男人,那些给她说好话请她喝咖啡的男人,大多流星一样一闪而过,不过是沾些她的小便宜,便倏忽不见了踪影。
所以当她与他重新相遇,看到他与身边的娇羞女孩,眼睛里流溢着的同样浓郁的爱恋,她的心里,是有鲜明的失落和嫉妒在的。她也就是在那一刻,才觉出他的好。这样的好,是他身边那个爱他疼他将他当做宝贝的女孩,传递给她的。她想起他为她做过的那些“傻事”:大冬天里因为她关了手机联系不上,而跑到网吧里去看她是否在线;每天无数次地去看她的博客,平均每十分钟瞥一眼她是否在线;把她快递给他的一份文件的信封完好无损地保存着;将她发给他的那些无用的全是废话的短信,收藏到电脑的专门文件夹里。她视若无睹的一切,他都宝贝一样地珍藏着。
因为嫉妒,她动过心思,重新联系他,只是想要证明,她在他的心里,是否还有当初的位置。她甚至还翻找出过去的信件,想要提醒他曾经那样深深地爱过她。可是当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过去,他却只淡淡地回复她一句话:谢谢你记得,只是,我已经寻到了真正爱我的那个女孩。
她的心里,霎时起了风暴,她想不明白,继而恨他,想他原来是和许多无情无义的男人们一样,喜新厌旧,爱过即忘。她甚至想要去找他对峙,问他那些曾经说过的话,是不是都是假的?
就在她愤怒地想要去找他的那个中午,她在一家快餐馆,潦草地吃完一顿午餐,丢下满桌的残汤剩水去付钱,想起忘在桌旁的上衣,转身去寻,却发现一个穿着破烂的乞丐,正坐在她的座位上,狼吞虎咽地吃着她剩下的汤水和饭菜,那样地大快朵颐,犹如享受一份美味佳肴,或者豪华大餐。
她一下子怔住,失去了急吼吼去找他对峙的欲望。也就是那样的一刻,让她忽然明白,昔日被她视为残汤剩水的那个男人,而今已经是另一个女人心中的美味佳肴,所以她无论如何地去争去抢,怕是被爱情滋养着的他,都不会再给她了。
如此,不如止步不前。
志邦是我大学时的同学,这家伙读书的时候想谈恋爱想得几乎抓狂,但无奈个不高,人不帅,体重又像非洲难民,没有一丝的男人味道,所以历经了N次恋爱都是未遂。我们兄弟们皆可怜他,每次开舞会,都会将他带上,希望能有某个小巧玲珑的女孩子,不幸会看上他。可惜志邦连这样的机会都抓不住,常常是他还没有做自我介绍,女孩子便要么皱皱眉头,将视线移到别处去,要么嘻嘻笑着跑开去,当然没忘了小声丢下一句:这么青涩又弱小,不会是缩在青春期里,成熟不起来了吧?
所以志邦的破自行车后面,从来都没有花儿绽放过。就连我们男生,都不屑坐他的车子,怕他那点力气,不小心就让我们这大个子摔个四蹄朝天。志邦本人却从不肯服输,常说,哥们等着瞧吧,我志邦总有一天会飞黄腾达,开个宝马,载个漂亮老婆来气死你们!我们当然都不信,还把他的狂话传给女孩子们听,博得她们千金难买的笑容。
其实四年大学里,志邦也有过那么一点点的绯闻,是和一个叫田妹的女孩。女孩长得算不上漂亮,但配志邦绰绰有余。志邦那一阵子是下了狠心去追的,很有一种舍身就义的大无畏精神。这田妹倒也并不怎么讨厌志邦,有时候为了一点点巧克力的小私利,还会和志邦逗笑几句。这点儿阳光雨露,足以激励志邦无穷的进取心。谁都知道田妹其实根本看不上志邦,只是因为暂时找不到好的男友,又不舍志邦的小恩小惠,所以勉强应付着他。但志邦却是看不破,傻乎乎地跟在田妹的屁股后边,一副随时为她效劳的殷勤模样。直到田妹后来在毕业之前,火速与一个有为青年谈了恋爱,且跟他去了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志邦才很没出息地,大哭一场后,去了南方。
再见到志邦的时候,虽然这厮没有开上宝马,但闪闪发光的奥迪,还是羡煞我们这帮没混出模样来的穷弟兄。我们皆带着自己的妻儿来,唯有志邦,还是孤身寡人。气派的车里,并没有像他当年吹嘘的那样,载一个漂亮的老婆来。志邦本人倒是不再对自身形象问题耿耿于怀,反而拿自己38岁了依然未婚的事实,当笑话讲给我们听,说自己每次要填什么表格,婚姻状况一栏里,总是千篇一律的“未婚”两字,收表格的人每次都会惊讶地抬头看他,问他一句:有没有搞错,38岁的大老爷们了还未婚?!志邦估计等到何时他想结婚了,登记处的人准会对他初婚的履历大跌眼镜。哈哈大笑之后,我们皆兴趣盎然地问他,那这几年,你真的是一个人吗,看你红光满面的,不像没爱情滋润的模样啊。
志邦却是笑而不答,只顾着一杯杯给我们敬酒。众兄弟用眼神一合计,便联合起来狂灌他一通,直到他终于嘴不听使唤,将与田妹又谈上恋爱的事实供认不讳为止。但这样一个消息,并没让我们欣喜,因为志邦是未婚人士,但这田妹,却是背着老公和孩子,和志邦谈起了婚外恋。38岁的志邦,功成名就,而且因为时间的历练,已是有了我们都无法企及的成熟魅力。这样的男人,能吸引到田妹,当然并不稀奇。只是志邦会不会只是因为当年那段没有完美结局的旧情,才接受了已没有多少风情的田妹,却是让我们依然像十几年前一样,为这段爱情担忧。
几个月后,意气风发的志邦突然蔫蔫地来找我喝酒。酒喝到三巡,才将一肚子的苦闷吐出来。他说,田妹没给我说一声,竟然和老公离了婚,他老公也是个成功人士呢,她怎么就舍得离了,而且也不逼我结婚,真是郁闷啊。我惊讶道,估计田妹是真的爱上了你,而不只是你的财产呢,否则,近四十的女人,不会这么绝决地就走离婚这条路的。志邦听了,却更是愁闷。半天之后才憋出一句让我也无言以对的话来:兄弟我怕的就是她真的爱上我啊,我就是一辈子“未婚”,也不会和一朵快枯萎的花,过下半辈子啊。
听说后来志邦终没有和田妹结婚,而田妹,也没有回去复婚。两个人的这段与物质有关又无关的爱情,或许真的是造化弄人,开始与结束,始终只是一个人的相思。而我们最疯狂的那段青春,就这样在繁华与世俗里,一路走远。
曾经与一个人,有过一段算不上爱情的交往,只是互生好感,于是便彼此牵挂,将对方当成自己的蓝颜知己,喜欢将心中小小的心思,倾诉给他。他倒也算是个好的倾听者,在我失恋难过或者烦恼的时候,会适时地将肩膀借过来,让我放心地倚靠,并用哗哗流淌的眼泪,将他新买的衬衫浸湿。
我们当然不是彼此的爱人,知道不可能在一起,做知己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当他一次次去见不同的女孩的时候,我的心底,还是会泛起冰冷微酸的疼痛,好似吃了一枚冰箱里刚刚拿出的青杏,那丝丝缕缕的酸,一直从齿间延伸到肠胃的最深处,并在那里打了个结,成为一个手术也无法祛除的毒瘤。
记得一次我站在地铁里等车,收到他的短信,说,在去见一个朋友介绍相识的女孩的路上,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又失败而归。我的眼泪,突然间就蜂拥而出,犹如地铁停下时,疯狂上下的人群。我就那样站在地铁的门口,蹲下身去,泣不成声。许多人在我的周围,冷漠地拥挤碰撞着,间或,也会给我一个白眼,指责我堵住了门口。可是我却什么都不再顾及,只是那样咬着手指,绝望地哭泣。
我从未将这场哭泣,告诉过他,我将之当成一个珍贝一样的秘密,藏在心底,不给任何人看。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另外一个秘密。我辗转从别人口中得知,他之所以接近于我,做我的蓝颜,愿意听我的絮叨,不过是因为他打听到我的叔叔,是一家单位的重要负责人,而他,恰恰与这个单位有着重要的合作项目,他需要从握有实权的叔叔手中,得到他想要的东西。而我,则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成为一枚于他有用的棋子,放在决定命运走向的关口之上。
我起初并不相信,以为是别人蓄意造谣,或者传播流言。后来有一天,他所负责的项目出了问题,他突然就换掉了手机号码,断掉了与我的一切联系,好像是一夜之间,这个曾经让我为之哭泣失落无助的男人,就从人间蒸发掉了。
他后来果然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甚至连道歉都没有再给过我。我听说他曾经回来过,给一些人重新联络上,可是他唯独没有再想起我,想起那些我倾听他烦恼的傍晚,或者我倚在他的肩头,向他哭诉的温情的往昔。
这个人,自此成为我生命的影像中,被冷漠剪掉的那个镜头。当我在喧嚣的地铁里,为他哭泣的时候,我曾经以为,这是一个会被我刻骨铭心记住的男人,我会想念他,就像想念另一个自己。是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那些眼泪与伤痛,被时间的沙漏检阅而过的时候,竟是微不足道,一文不值。所有绚烂的迷人的思念,剥开伪装的肠衣,原是最不堪一击的朽烂的内核。
那被我用力珍藏的眼泪,不过是人生,给我开过的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它转身忘记,我也不再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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