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我唱给你听-番外:再见,我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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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那年,我十七岁。

    青春期最叛逆的那段时光里,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一个同我截然相反的、活在我深深的羡慕里的姑娘。

    林安,林安。

    我似是中了蛊,在往后的日子里,这个名字日日在我的脑海中回响,周而复始,从未间断。

    只是尚在年幼的我们羞于说爱,而成年后的我,却不能再说。

    我甚至知道,她也是喜欢我的,至少在很久以前。她同我针锋相对,同我争吵,同我站在敌对面,耍着女生惯有的小心思和小手段。我不是不知道。

    我偷偷地去她所在的高中,甚至连去网吧都别有用心地选在她必经的那条路的一侧,同吴倩楠看似友好的接触,不过是为了旁敲侧击地得知她的现状。

    听说她变了,不爱说话不爱笑了,听说她在班里不再讨喜了不积极了。我想方设法地再次接近她,给她送拐杖,给她电话,甚至冒着雨在她生日那天跑去她们学校,只是想当面同她说一声“生日快乐”,却无论如何都开不了口。

    面对她的提问,只得惴惴的。“祝你生日快乐”这句话在嘴里转了几个圈,却终究还是告诉她,明天是吴倩楠的生日,要她陪我去挑礼物。可是天知道,旁人的生日哪有什么关系,即便是我因着同吴倩楠青梅竹马的情分送她回家,值得我记住生日的那个人,只有林安。

    她看中了哪条手链,在哪里停留的地方最长,会特别中意什么饰品,我都一一记下。可当我再折回来买那条她中意的手链时,却被店员告知,手链被一个男生买走了。我便又央求了那店员好久,她才从别的店里调货过来。

    我想林安那么喜欢的东西,我总得买给她才行,也总得正正经经地给她过个生日。

    只是事后,当我鼓足勇气拿给她的时候,却豁然发现,她的手腕上,戴了一条一模一样的手链。

    她的同桌,是那么细心的人。

    他会注意到她哪里不舒服,也会留意她喜欢什么东西。

    我以为她会一点点变美好,循着记忆里她的模样。我只是没想到,她会随着我的模样,一点点堕落下去。

    “林安,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靠在墙上,在那个狭小逼仄的巷子里,抽着烟,吊儿郎当地问她。她那么厌恶,我以为她不会回答,甚至会骂我神经病。但那人却看着我,眼神坚定地说“是”。

    那么丑陋的我,凭什么值得她喜欢?

    只是除了说出让她难堪的话来,让她厌恶我,一度喜欢耍小聪明的我,在我的女孩面前,居然想不出任何行之有效的措施。看着她神色暗淡地离开,我以为我胜利了,我的目的达到了,可是我却一点也不开心。相反,看着她的背影消失,我居然开始喘不过气来。

    她被那些醉酒的小混混围堵,我几乎是拼上性命去保护她,保护她不受伤害。我的面色仓皇的姑娘,看到她的时候,我仿佛又看到了小小的初夏脸色破败的模样。

    我们原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终归是我,害了林安。

    却不想,林安却同我开了条件:她照顾好初夏,而我,要完成自己的心愿。

    有人说喜欢是乍见之欢。那个时候,我看着面前言之凿凿要同我做交易的我的姑娘,看着她好看的眉眼,心底里是漫无边际的恐慌,更甚至,我连同她并肩站在一起的勇气都没有。我想背水一战,也想绝处逢生,更重要的,是我想看清自己对林安的感情——究竟是乍见之欢,还是久处不厌。

    有什么区别呢?我离开了这么久,久到我几乎都快记不得她的样子了,我居然还是那么喜欢她,成千上万个喜欢汇聚到一起,可不就是爱吗?

    离开前,林安同我要了三个愿望,而我,只许给了她一句话。

    我走了,等我。

    如今再回忆起来,这声“等我”居然变得格外讽刺起来。

    我离开了三年。这么长的日子里,我当过流浪歌手,也在酒吧驻唱。机缘巧合,我认识了影视公司的经纪人,不知道他是看中了我的哪一点,才会签下我。我把这次机遇当作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在这个所谓的影视公司里努力地训练,学表演和声乐,唱了几首不瘟不火的口水歌,直到经纪人卷着我辛辛苦苦挣来的钱逃走,我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这三年的时间里,我学到最多的,便是圆滑。

    我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动不动就生气打架的宋洋了。我抽了更多的烟,喝了更多的酒,同更多以后会对我有所帮助的男人女人接触。我开始有了自己的幕后策划人,也开始有了自己的包装团队,参加选秀也不过是成名路上的一个良好契机。

    是的,我参加了选秀,也开始了作秀。

    预备给林安给初夏的所有美好的幸福未来,我一直以为,我是可以做到的。

    如林安期盼的那般,我真的成了一名歌手,终日站在镁光灯下,接受采访,学习怎样做一名让粉丝喜欢的明星。

    后来我才发现,我哪里是完成了自己的心愿。我做不成歌手,到头来,却只是活在别人嘴里的明星,接受着所有成千上万名陌生人的喜欢和anti。

    可饶是这样,我也迫切地想站在她面前,告诉她我得到的成果,迫切地想牵起她的手,说林安我好想你,说林安虽然晚了一点,可是你还想和我在一起吗?你还愿意接受我吗?

    只是,经纪人总是告诉我,等一等,再等一等。我现在还不是可以公布恋情的时候,更不是可以谈恋爱的时间,纵使我有万千不得已的苦衷,我终归是为了名利没有同林安相认。

    初夏同我联系,说,哥哥为什么不能告诉林安姐你就是西南?为什么啊?她那么想你。

    是啊,她那么想我,我怎么可以不认她呢?我所做的所有的一切,不就是为了将来有一天,能同她并肩站在一起吗?

    初夏根本不会明白,不是我不愿同林安相认,亦不是我真的变了。而是当我不顾一切、戴着墨镜包裹严实躲着狗仔去见她的时候,我才发现,林安的身边早已经有了那个叫舒豪的人。

    他比我优秀,成绩好,家世好,林安的一丝一毫他都格外在意,那个人眼睛里倒映的,是林安所有的美好的样子。林安同那个人在一起时,好像重又变成了先前那个光芒璀璨的样子,是我许久不曾见过的模样。

    我这才发现,原来在这漫长的时光里,我和林安,都在不知不觉中变了模样。

    我是别人嘴里的光芒万丈的西南,却再也做不成她怀念的那个宋洋。

    那日我回去之后无比狼狈,经纪人大发雷霆,甚至甩出合约警告我,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给我的,十年的合约,如同卖身契一般,我没有自由。

    一无所有的我,怎么配站在她面前!

    经纪人利用林安精心策划的所有绯闻,我一一按照他所说的去做。在医院里,我看着林安眼里渐渐暗淡下去的星光;百人视频里,她言辞恳切,说我并非小混混。

    那场演唱会是我送给林安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礼物。如果我说那不是炒作,我的女孩,大约也不会相信吧。

    她不知道,我的那句“对不起”,不过是想告诉她,我再也不能拥有她了。

    我仿佛看到了很久之前,气冲冲地站在我面前伸着手大声嚷嚷着要我交作业的林安,流着泪站在网吧门口劝我回去上学的林安,挂着微笑坐在我面前说要同我做个交易的林安。

    我这才发现,长久以来,我的女孩一直在我身边扮演着超人的角色。她会拯救我,也会挽回我,而我,再也不是旧时模样。

    一望可相见,一步如重城。

    我曾经奢望,并许下了万千美好的我的女孩,终究是被我弄丢了。

    旧时她向我要的三个愿望,我再也不能给她了。

    再见,我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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