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定在赫赫有名的芙赫利德山庄,林家人早就已经前去帮忙打点事项,万寻寻当时心想着,只是随便聚餐一下,为什么需要那么多人去忙前忙后?
等到跟着寻爸寻妈下车到了地方,她才愕然发现山庄门前停了一整排的豪华私家车,款款微笑的服务生绅士地打开车门,俯身示意身后,礼貌地说道:“三位,这边请。”
万寻寻怔怔地挽紧寻妈的手,走进宴会厅时,放眼望去全部都是盛装打扮的上流人士,高贵迷离的吊灯闪烁着璀璨的水晶光,最重要的是,有着香味扑鼻的各式佳肴。
正在和客人们寒暄的金家夫人大老远就看见了万家三位,笑呵呵地同众人说了几句,便放下酒杯急匆匆赶过来抓住寻妈的手,开口就是:“可总算见到你了!哎呀,你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难怪当初会把老万迷的神魂颠倒的。说起来,我家老金也曾费力的追求过你呢!”
寻妈见到老友也十分开心,尤其是这位曾经给予过自己极多帮助的老友,她挽着金夫人笑道:“你才是啊,越来越容光焕发,看来老金一直都待你如瑰宝吧?”
金夫人笑着叹口气:“他啊,也就那副木头样子,哪比得上老万疼人,是吧,老万?”
寻爸哈哈大笑几声,转而向金夫人介绍起万寻寻:“琳妤,这是我女儿寻寻。”接着又对万寻寻示意道,“寻寻,这位是金阿姨。”
万寻寻礼貌地微笑着:“金阿姨,你好。”
“寻寻你也好。”金夫人仔细地打量着万寻寻,眼神中充满感慨,“一转眼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小时候我们家町町还逗你玩儿来着,被你抬手一抓抓出了个印子,现在还在耳垂后面。”
万寻寻也只是跟着傻笑,她根本都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看着爸妈和金阿姨聊得兴起,她便自已一个人在大厅里转。肚子有点饿了,想去找些好吃的。快要走到西餐区时,冤家路窄,她在人群中一眼就扫到了林蕤和林乔聿。
“兄妹”两人正在和几位老辈交谈,皆是笑容温和。林蕤穿着讲究而得体的西装,黑色衬衫打开了几颗扣子,是非常符合年纪的随意。站在他身边的林乔聿穿着金色的短裙小礼服,眼神依旧是自信的熠熠光彩。
万寻寻也条件反射地整理了一下头发,挽到耳后,这样会显得精神些。
不过她可不打算上前去,避开他们两个才是她今晚的主要目的。所以她就随便叉了块牛排端着盘子吃,抬起头还可以看到林乔聿转身去拿了杯红酒,又习惯性的拿了第二杯,自己一杯,另一杯则放在桌子上。
半晌过后,林蕤走到她身边,同样非常惯性地拿起了那杯她留给他的红酒。
万寻寻看在眼里,咬着牛排的速度也不由得慢了下来。总觉得有种食不知味的感觉,从住在林家以来,她对林蕤与林乔聿的默契一直都莫名地嫉羡着。自己的脑袋可能真的不太灵光也不太好使,但她也是有心的,她也会感到快乐与难过,期待与落寞。
只不过,有林乔聿在,林蕤就一直都会是林乔聿的——她是在明白这一点真理后,才决定远离林家的每一个人,不再天真地想要融入他们,因为根本就不可能实现。
正当她在这边感慨万千时,身后突然冒出一个陌生的女声。
“是万寻寻吗?”
万寻寻的嘴巴里还装着牛排,呆头呆脑地转回头,发现是一位娇小而气质的美女,笑容中透露高傲,万寻寻这才知道原来世界上真的存在气场这种东西。
“……你好,我是。”
那美女便友好地伸出手来:“我是金町,听我妈妈说了你们家不少事情,我一直都很想见见你。”
万寻寻一手端着盘子一手握着叉子,根本腾不出手来,所以只好迅速把食物放回到桌子,然后和金町握手。
金町……
一定就是金夫人的女儿吧?不过这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说过,而且还是在这之前很早的时候。万寻寻努力在脑海里搜寻记忆,终于有了些眉目,于是谨慎地问:“你是林颂的女朋友吗?”
当时,林颂为了给她庆生而筹钱,万寻寻清楚地记得他还照下了一张自己的丑照来勒索,好在最后不了了之。
金町挑眉,那表情明显有些讽刺与无奈:“他是这么和你说的?”
难道不是?
万寻寻困惑地眨眨眼,只好摆手说,“我不过是随便猜的啦,因为听他和小白提起过你。要是说错的话,真不好意思啊。”
说到小白,金町顿时来了精神。她顷刻间就像是换了一个人,开始和万寻寻讲起小白的种种可爱事迹。
譬如“小白的性格好,软绵绵的,而且特别特别乖,简直就像是个小天使”、“如果小白是我妹妹该多好,我肯定会天天把她带在身边出门去炫耀”之类的。
这一刻,万寻寻突然同情起林颂来。他所谓的女朋友好像是太喜欢林新白才会和他交往似的,总觉得……林颂有点可怜。
“金町。”
突然插入的声音打断了金町的喋喋不休,万寻寻和她一同回头,看到林蕤走过来时,万寻寻登时有股想要逃跑的冲动。
“什么事?”面对林蕤,金町又恢复了那副高高在上的御姐风范。
林蕤侧侧头,示意她:“小白在那边找你。”
金町三秒钟换脸,一听这话,笑眯眯地朝万寻寻挥挥手:“那我就先过去啦,一会儿再来找你玩。”
万寻寻也呵呵笑着摇了摇爪,心想着终于走了,你不用来找我玩也行。
不过仔细一想,现在不是挥爪的时候吧!转头去看,果不其然,西餐区只剩下她和林焕两个人,好不尴尬!
万寻寻动动脑筋,小声和他说了句:“既然如此,那我也先走一步……”
林蕤没搭理她,也不知道他听没听到,就只是阴着一张脸站在那里盯着牛排,看也不看万寻寻。
好机会!
万寻寻小心翼翼地飘走,一路走到安静无人的走廊里才松口气。自己跑出来这么久,应该去找找爸妈,不然等下又会被数落。
就在走到拐角附近时,万寻寻听到了两声手机简讯的短铃,再往前走走,就看到了林颂,他面前站着的人是金町。
万寻寻知道偷窥与偷听行为都是不好的,可是要想继续前行,只能等他们两个离开。所以她唉声叹气地靠在墙壁后,从她的这个角度望过去,恰好可以看见他们两个的侧面。
在金町身边,林颂平日里那叱咤风雨说一不二的架势全部都如同天边的云朵,被风吹几下就挥散了。见他耷拉着肩,一副严重受挫的模样,万寻寻不禁更是怜悯起他的未来走向。
而金町呢,她就只是支着下巴半垂着眼,爱理不理漫不经心的表情不仅让林颂渗得慌,连同为女性的万寻寻也决定今后要对她退避三舍。
完全没有察觉到万寻寻的存在,林颂羞羞答答地挠着头,像所有电影里为爱疯狂的青涩小男生一般和金町说:“都好长时间没这么近地和你说话了,打你电话你也不接,去班上找你,也拒见,你是不是还在生我气?”
“没生气。”
“还说没生气,你看你现在这张脸,根本就是气到了一定的极致。”林颂连连哄着她,“我到底哪里做得不好,你只有告诉我,我才能改正啊。”
金町沉默了一阵子,然后才冷冰冰地回他一句:“那我就直说吧。因为你总指使小白做这做那的,她又不是你养的狗。”
林颂完全不觉得自己哪里对林新白不够好,只不过偶尔让她帮帮忙去买个饮料点个餐什么的,很普通啊,这完全就是身为妹妹应该做的事情。
于是他嬉皮笑脸地小声辩解了一下:“没有,坚决没有,我没把她当成狗。啊,我懂了,你要是不喜欢她来当电灯泡,我下次肯定不让她跟着。”
金町微微皱起纤细好看的眉,很认真地看着他:“如果小白不是你妹妹,我可能真的不会和你出去约会。”
林颂也无所谓,他深知在金町面前装忧郁、装深沉、装知识分子是没用的,干脆厚脸皮些勇往直前,讨好地凑过去搂了搂她:“别啊,小白要哪天真不做我妹妹了,你也别真的弃我不顾。我们两个是我们两个,干吗总要扯上她,多扫兴。”
金町狐疑地盯着他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林颂不会兜圈子,实话实说道:“小白和我姐的亲爸亲妈打算带她们走,我也是那天偷听到我妈和我爸说的。她要是真走了,那肯定就不能像是从前天天在我家那样,她就要多陪她亲的爸妈了。时间一久,她很有可能就和我不亲,不亲了,自然而然就会忘记我这个哥哥,她那种性格的人最容易喜新厌旧。”
金町在短短的几秒内就被林颂的一番话惹出火气。
但是金町并不生他的气,她清楚,无论再过多少年,他始终都会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心智没办法成熟起来,他或许一辈子都无法结婚更无法安定。假设有天她和他分手,他的生活也不会缺少什么,并且很快就会振作如初,说不定还很可能将她立刻忘在脑后。
所以金町懒得对他说教,她又不是他老妈,只是利落的打掉他放在自己腰侧的手,继而二话不说地朝前走去。
“哎,你去哪?”林颂颠颠儿地跟上去。
“厕所。”金町冷漠地丢给他,“这你也要跟来?”
林颂讪笑着说句“那就不用了”。停住脚,无聊地打了个哈欠,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后,才顺着楼梯上了二楼。
万寻寻也不由得松了口气,那两人总算是走了,听来听去也只是普通的情侣拌嘴,不过那句“小白又不是你养的狗”让万寻寻觉得林颂的做法实在很烂。再怎样追求喜欢的女生,也不能总把林新白当成跑腿的,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她亲生妹妹。
就在万寻寻在这边愤愤不平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的脚步声令她蓦地全身一凛。
根据那走路的步伐与节奏,万寻寻几乎是瞬间就猜出了对方是谁。于是打算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地抬腿就走,谁知对方先下手为强,低着嗓子喊住她:“你站住。”
万寻寻在心里挣扎了片刻,终于还是转过了身去,首先装傻充愣地咧嘴笑笑,无辜的表情倍加真诚:“原来是你啊,有什么事吗?我妈妈在找我,好像很急,要我快点过去。”
林蕤的双手插在裤兜里,悠哉哉地踱步过来,挑了挑眉质疑道:“既然万阿姨急着找你,你怎么还有闲心躲在这里听林颂和金町说悄悄话?”
万寻寻一头汗,还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没想到自己在这边偷听,林蕤竟然也一直在。
“那个啊,那是因为我不好意思打断他们,所以才等在这里……”万寻寻心虚地移开视线。
林蕤默不作声地盯着她看,把她看的头皮发毛的时候,他莫名其妙地嗤笑一声。
万寻寻就更加心慌了,经过这么久的“同居生活”,她深刻清楚林蕤笑的时候准没好事。
可惜,很不幸,接下来的事实证明,万寻寻完全是以的小人之心,去度人家的君子之腹了。
“算了。”他大度地不再为难她,“我也要去找我妈他们,我和你一起去。”
“……嗯。”尽管支吾着应了声,万寻寻却迟疑着没动。她想说的是,可不可以自己找自己的妈,自己去自己的啊?
“愣什么?”
“啊,没什么。”她缓慢地跟上他,小心翼翼地与他保持出一米的安全范围。
期间她还用余光偷偷瞄他,纠结的猜测他怎么不生气呢?
上次她明明狠狠地推了他,还那么大声地大吼“我讨厌你”,他为什么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不会这么年纪轻轻地就患上严重健忘症了吧,那可真是太悲惨了。
不过……由于万寻寻盯着人家的脸看个没完,渐渐地便色心泛滥。他的五官精致得像是天上仙人画出来的,肤色时那种很健康的白净,美人般修长的脖颈,肩很宽,背又直,身材是完美的黄金比,相信他绝对是许多女生心目中的理想男友形象。虽然擅长使坏,可是对他自己的女朋友应该会很温柔……万寻寻默默地想。
“看够了吗?”他突然发问。
万寻寻条件反射地回答:“还没有。”
“外人看要交费。”玩笑过后,林蕤回头扫她一眼,又正经地说,“不过要是私人承包下来,二十四小时免费且不打烊。”
“这么好,那你会承包给我吗?”这话一出口,万寻寻就刷地红了脸。整个人僵硬地停住脚一脸懊悔,恨不得立刻刨出个地洞钻进去不见人,她竟然会不自觉地说出那么羞人的话!
林蕤也停下脚,转过身来一脸认真的扭着眉心,恶魔一般的问:“如果我把自己承包给你,那我有什么好处?”
万寻寻顿时睁大了眼睛,又惊又乱,急得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不停地挥着手解释:“不、不是!我刚刚是顺着你的话随便说的,我不过是又犯了被你牵着走的毛病,你可千万别当真啊!”
谁知不解释到好,一解释完,林蕤的脸黑得不止是一层,而是3+2层。
“晚了,我当真了。”林蕤那阴森的语气简直就和恐怖片里的幽灵一样。
万寻寻再度傻眼,他……他他他没事吧?发烧了?烧的脑神经坏死了?说什么傻话呢?不对劲,太不对劲了!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一步,她根本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可我……”万寻寻犹犹疑疑晕头转向的,语无伦次地絮叨起来,“你你你喜欢的人应该是林乔聿啊,而且她将来是要嫁你为妻的吧?你不可以再把你自己承包给她以外的人,因为你和她早就捆绑销售了,郎情妾意生生死死永远不分离,所以你不能背叛她!就算要背叛,也别找我来当你的挡箭牌,我本来就是个无辜的局外人!”
林蕤对她说的那些根本不屑一顾,倒是有点惊讶一个刚海归回来的,竟然用对了这么多成语,值得夸奖。
“我不记得我有说过我要背叛乔聿。”他一副正义凛然的模样。
万寻寻更加搞不懂了:“那你为什么要说刚刚那些话?难道你喜欢我?”
林蕤下意识地急忙否认“不喜欢”,又忽然沉思起来,缓冲片刻后才又说,“……可能是。”
万寻寻半张着嘴巴,他……这算是在告白吗?
对她?
怎么可能?但是,如果是真的,那么长这么大以来,她还是第一次被男生说喜欢,而且对方还是林蕤。虽然只是含糊不清的“可能是”,即使这样也足够让万寻寻的胸中飞满了小蜜蜂,兴奋得嗡嗡嗡不停。
可、可是……
万寻寻又迅速杞人忧天满腹惆怅起来,担心自己会不会是被他骗了,毕竟他的脑子要比她聪明好多倍。
于是万寻寻不得不慎重地问他:“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为什么会喜欢上我?我记得你明明很讨厌我才对,还一度联合你们家的小孩来孤立我,你现在又突然这样说,我实在是很缺乏真实感……”
如果是万寻寻是第一次被男生告白说喜欢,那么林蕤则是第一次被女生问“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与“为什么会喜欢上我”。
他开始思考起这个问题的两面性,利与弊,直线与曲线,自变量x与常变量y。如此简单的逻辑思考也被他联想到了数学以及物理类公式,最终他决定从长计议,先对比林乔聿与万寻寻的差距值。
不过好像没什么可比较的,林乔聿的完美程度不可能是万寻寻一朝一夕就可以媲美的。最主要的是,林乔聿了解他,了解他的喜好与厌恶,也会在他想要独处时知趣地离开。
但是,偏偏就是太了解了,了解到让他不由自主地感到疲倦。
人类总是这样,轻易就挑剔起最为亲近也最为了解自己的人,也轻易就受到了不同世界中的人的无意吸引。
对于万寻寻,他在最初的确是嫌恶的不行。无知,阿呆,不懂人情世故,如同活在外太空。遗憾的是他在那之后慢慢的放松了戒备,自己在周身画出来的圆圈在不知不觉中便被她踩得没了印记。
想来想去,能说出口的也只有那个原因了。
“大概,”他还是不太确定地回答她,“大概是在你替我系皮带的时候。”
万寻寻默。随即露出鄙视的眼神。
被一个呆头鹅一样的女生这么鄙视地看着,而且还是在他主动表白之后,对于林蕤来说,这样的耻辱与不甘也是第一次,甚至于是尴尬得令他第一次微微泛红了脸。
“你、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我只是不想欺骗你。”所以才说了实话。
万寻寻也吐露实话:“……没,只是感到有点失望。”
本来还很浪漫,可偏偏和系皮带那件事情联系到一起,万寻寻有种在被人耍的感觉。
接下来,两人之间出现了奇异的沉默。
结果到头来,没憋住的人是林蕤。
“你倒是说句话啊。”他目光凶狠地瞪她。
“我……我该说什么?”虽说林蕤很帅很英俊,很优秀很富二代,并且……她对他的美色也十分感兴趣,但她绝对没有半点非分之想。只是他是林乔聿的,她一直将这一点铭记在心。
所以——
“你是打算拒绝我?”林蕤看穿她的心思,声音里夹杂一丝气愤。
“也不完全是啦……”
“那到底是因为什么?”
万寻寻深吸口气:“……反正,你一定不是真的喜欢我……”
林蕤想了想,倒也不否认:“哦,这个确实。”
万寻寻握紧手指,看吧,还真的是这样,她就知道。
“你不是真的喜欢我,我也不会喜欢你。”礼尚往来也好,同情怜悯也好,只要他不是真的喜欢,她就不接受,她才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人。更何况,她也不是没人要的人。
林蕤觉得麻烦地眯了眯眼,女生真无趣,什么喜欢不喜欢的,非要把简单的事情搞得那么复杂,在一起舒服开心不就好了吗?像他和林乔聿,每天的相处都是平平淡淡的,不惊涛也不用骇浪,只要彼此不讨厌,和谁结婚不一样?
同理可证,和谁谈恋爱不一样?何苦制定那么多扫兴的规则,根本就是降低乐趣。
就在林蕤快没耐心的时候,万寻寻却默默地支吾出两个字:“除非……”
“说。”
万寻寻鼓了鼓腮帮子,握紧双拳气沉丹田,勇气十足地对他提了条件:“除非你答应我会真的喜欢上我,还有今后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可以抛弃我,否则我今后都不会理你,只要是你在的地方,我绝对不出现也不和你讲话,我说到做到!”
林蕤瞬间语塞,不如说,他是被万寻寻提出来的几个事项给吓到了。
真的喜欢上她?他是不讨厌她,可谈到真心喜欢,他觉得还差得太远。毕竟真心这种东西,不是可以随便摊在掌心里给人看的,更加不是付出还能够再收回。
再者,就算他们可以谈谈情说说爱了,“抛弃”她一事必然还是要发生的。
他的正房注定是林乔聿。
还有,他也不打算发展婚外情,结婚后就一定要做个好丈夫好父亲。别看他现在只有十八岁,对未来妻子的忠贞绝不容小看。他也知道自己现在的这种想法很人渣,可谁又能保证年轻的时候不犯几次糊涂?
见他犹豫了,万寻寻却不打算退缩了,义愤填膺道:“看来你是不想答应?那就算了!”
“你等等!”
“三秒钟!”
“你行不行,哪有人像你这样不讲理的?”三秒钟根本无法决定有关终身大事的想法!
“是你先向我表白的,既然表白完了就不准反悔,你必须答应!”
这下可好,根本不给他说出“不”的选择了,林蕤做梦都没有想过,自己竟会被一个呆乎乎的小丫头片子给逼到了悬崖绝路。
莫非她早就对他虎视眈眈了?林蕤痛心地意识到,自己很有可能挖了个埋葬自己的陷阱兼坟墓。本想把她先推进去的,结果即将掉进去的人却是他自己。
算了!
林蕤心一横,咬牙切齿地说出来:“我……答应你。”
万寻寻渐渐舒展开紧紧皱起的眉心,然后抿着嘴角,喜滋滋地笑了出来。
林蕤被她笑得胆战心惊的,很想借个机会转身逃跑。明明是他来招惹人家的,现在可好,聪明反被聪明误,他先乱了阵脚,实在是有够狼狈有够丢脸的。
万寻寻才不会让他跑掉,她欣喜若狂地踮起脚跳起来,一下子就抱住他的脖颈挂在了他的身上。
林蕤愣住了,之前还可以对她调戏般的毛手毛脚,现在却不知所措,连双手都停在半空中找不到地方放。
可是,那一刻却深深地烙进了他的心里。因为怀里的万寻寻非常的轻,轻得仿佛可以飘起来。有人说那是因为幸福的滋味从脚底一直窜到了头顶,所以沉浸在幸福中的那个人便抛开了肉体的重量,只留下了灵魂的喜悦。
林蕤的心因此而疼了一下,这促使他轻轻地,慢慢地拥住了她。而令他惊讶的是,在那个时候,他把林乔聿的脸完全忘记了,丝毫都回想不起来,他突然十分厌恶这样的自己,可还是做不到去残忍地推开怀中的人。
就这样再多停留一些时刻,之后会发生什么,没有人能够预料得到。不如就在这一分,这一秒,他做回不需要肩负任何“别人的希冀”的自己,不软弱的自己,不勉强自己的,自己。
有些时候,即便知道了,也装作什么都不知情,或许那样会更快乐,也更幸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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