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心里,都已经把林乔聿认作儿媳妇认了十几年,这种先入为主的根深蒂固根本难以改变。也是因此,她恨透了那个叫做萧絮的孩子,同时也牵连到了以前经常带萧絮来家中的金町。
不过,那一年所发生的不仅仅是这几个突发事件。灾年真可谓是凶猛异常,先是林蕤自作主张跑去香港,再来便是林颂和金町轰轰烈烈地分了手。
想来这段连金町自己都不看好的姐弟恋终于是画上了句点,出乎意料的是分手后,林颂也丝毫没有挽回的意思,反而如同刑满释放般的通体舒畅,恨不得跑到人民广场上去放声高歌《解脱》。
和金町分手的当天,林颂便抓出林新白大吐苦水,说什么当初都是他有眼无珠,把自己搞得半死半活的非要和金町在一起,结果发现在一起了也没什么意思,人生观和价值观都不合拍,他今后再也不会和女权主义的女生玩了。
林新白咬着吸管喝芒果奶昔,默默地听他说着。心想一定是他这次劈腿被金町抓了个正着,所以才会闹到分手的局面。可是她没戳穿,别看林颂表面上大大咧咧毫无所谓,其实心里都要滴血了。他不过是在虚张声势,她也就不忍心再去捅他一刀。
说到最后,林颂极为感慨地叹了口气,盯着林新白情真意切道:“还是你好,小白,这么多人中,就只有你对我最好,有时连爸妈都比不上你对我细心。”
林新白也没吭声,分开这么久,他也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想起来找她。埋怨一通后,他很快就又会振作起来去寻花问柳。然后将他自己说过些什么,全部都忘个一干二净。林新白了解他,更加知道他一时兴起的话,不能当真。
不过这一次,手机先响起来的人是却是林新白。
她看了眼来电显示,“黎珩”二字伴随着蓝光跳跃不停。
“三哥,我先去接个电话。”说罢她便起身走出冷饮店,推门离开的时候,林颂侧眼瞥到她的眉角染上了好看而明媚的笑,并且在阳光下闪烁着毛茸茸的金边。
有一阵子没见,她个子高了不少,该发育的也都发育了,头发梳成包包头,露出光洁的额头和后颈。听说她就是这样在男生堆里受起了欢迎,有时在学校看到她,身边总会有个男生陪着,她则还是那副腼腆羞涩的模样,丝毫没有察觉自己的受欢迎程度,不过正是异性喜欢的那种反应。
脱离了金町的魔掌,不如说,其实早就已经是貌合神离,所以林颂的个子也高了不少,上次学校体检测量,高了五公分,终于突破了一米七大关,变成了一米七五。
而看林新白,才高二就已经一米六八,他和她站在一起,低头时,已经看不到她的发旋。
他有些“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慨,叹着:小白长大了。
身边不再只有她的三哥,而是有了许多形形色色的胖胖瘦瘦的哥哥。突然意识到这点的林颂心情很沉重,他不是个好人,但他是个好男人,恋爱是对女朋友可谓是无微不至,当然分手后的要另当别论。虽然说他总是疏忽小白,可要是做男朋友的话,他就一定比谁都会宠着她。
等等,林颂懵了,他在想什么呢?最近受刺激大了,对自己妹妹也要下手不成?靠,猪狗不如啊简直!
林颂气得龇牙咧嘴,有种想要把自己按到狠狠揍一顿的冲动。就是在这个时候,打完电话的林新白走了回来,看他一副痛苦不堪的模样,眨巴着大眼睛奇怪地问:“三哥,你怎么了?脸色怪难看的,最近是不是都睡不着啊?别这样,想开点,没有了金町姐,你一定会遇到另一个金町姐的。”
林颂哼了一声:“不就是被女人甩了,至于睡不着吗?我又不是没人要,一排小姑娘等着我点名呢,又不是非她金町不可。”
“……哦,那就好。”不过在以前,他好像的确说过“非金町不可”这种话。如今看来,他早就不记得了。
“谁打的电话?”
“我同学。”
他顺势问:“男的女的?”
“男……”林新白立刻打住,不太高兴的看着他,“我干吗什么都要告诉你啊?”
林颂瞪圆眼,反了,反了!造反了!他问话,她还敢拒绝回答!是哪个臭小子把她给教坏的?此时的林颂就像是发现自家闺女有打算和情郎策划私奔的愤慨,真想再重新教育一番!
只不过还没等他发作,林新白便垂下眼睛,慢慢悠悠地打开了另外的话题:“高二分班后,我就和寻寻姐一班了,我们都选的理科,万阿姨觉得两个人在一个班上还能相互有个照应。”
听见她仍旧称呼自己的亲妈为“万阿姨”,林颂竟有些心里头泛酸。她还在把林家当成自己的家,把他的妈,也当成是她的妈。
“那挺好的啊,”他接下话,“我说怎么总看见你和她在一起,原来在一个班了。”
不过重点是——
“班上叫江海洋的体育委员……他好像一直都喜欢寻寻姐。每天都帮我和寻寻姐抢占食堂的位置,运动会上大家还起哄寻寻姐,让她答应江海洋的一片苦心。”林新白微微叹息,“大哥到底是怎么想的啊?寻寻姐要是真的和别人在一起了,他也无所谓吗?”
林颂尴尬地咳嗽几声,他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尤其是林新白那无辜的大眼睛盯着他的时候,他莫名其妙就心猿意马起来,只是把实话告诉她,“大哥那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谁能明白?而且妈都要被他气死了,和从前经常往咱们家跑的那个萧絮一起考去了香港的大学,我觉得吧,万寻寻还是不要等他的好,他们不是早就分手了吗?大哥提都不提她,那今后肯定也没她什么事了。人家萧絮多漂亮啊,大哥又不是柳下惠,正常,正常,太正常了。”
当天晚上,林新白就将这些话告诉了万寻寻,本以为她会难过好一阵的,可是万寻寻却十分平静,还笑着说:“是啊,太正常了。不过还是要谢谢你啊小白,替我担心,你真是可爱!”
说着还爱不释手的去捏林新白的脸,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让林新白不高兴地扯开她的手,执拗地问:“那你在放暑假的时候,干吗还连续一个星期跑到机场去等他?”
万寻寻不太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嘻嘻地回答:“被你发现了啊?嘿嘿,我那时候还没彻底死心嘛,又不知道他到底哪天会回来,所以才会早晚都去机场等。可是一星期都过去了,也没到他,尽管看到有像他眼睛的人,也有像他背影的人,但都不是他。”
“……寻寻姐,你……”
“哎呀,反正人要死心总需要个过程嘛。我是在那时才发现他就算回来也不会见我的,就只有我一个人傻乎乎的还放不下,说不定……说不定他一开始也不喜欢我,只不过我厚脸皮,他不好意思拒绝我才勉强配合一下。”
“大哥不是那种人。”林新白赶忙握住万寻寻的手,用力摇一摇,“我所知道的大哥是很认真的,但他其实不喜欢二姐,都怪妈一直在逼他,他没办法只好默认,可他真的从来都没有对二姐说过喜欢,这个我最清楚。二姐虽然很喜欢他,不过二姐很坚强,就算没有他也可以活得很好,所以大哥最喜欢的就是寻寻姐,他才不是勉强配合你!”
万寻寻释然地笑了笑,抽出手拍了拍她的头,然后用“今天晚上有西瓜吃”的语气说,“谢谢你啊,小白,可我真的决定不要喜欢他了,你能不能别再让我想起他了?香港可是有很多美女的,电影里不都在演吗?尤其是大学里,他那么优秀,一定不会寂寞啦,你也不用担心他。”
“可是……”林新白还想要再说些什么,可是看到万寻寻那眼神中透露出的“就这样吧”的含义,她也只能点点头,低声说了句:“那好,我知道了。”
万寻寻满意地上扬嘴角,起身回到书桌前准备继续攻陷物理题。
“寻寻姐。”坐在床上的林新白叫她。
“嗯?什么事?”
“我是说江海洋……你会不会答应他啊?我听同桌的人说,他从以前就很喜欢你了,我怕你会因为一时心软就……”
“如果不是我真的很喜欢的人,我再也不会交男朋友了。”万寻寻秉持着绝对伤人伤己的原则,坚定地说,“早恋可不是好事,考上大学之前都安安分分地学习吧。”
林新白安心似的“嗯”了一声,心里天真的想,这样的话,大哥说不定还有机会。
可惜了,林新白太单纯,年少的她还不懂什么叫做命数。
是在很久之后,等到她亲身经历这一切才幡然醒悟,相爱这回事,和谁先遇到谁没关系,和谁先喜欢上谁也没关系。有关系的是,缘分够不够。如若天道酬勤就能够成功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暗自神伤了。
然而,在一个星期之后,林蕤拎着一个皮箱从检票口里走出来,前来接机的曾茹茹兴高采烈地朝他挥手喊着:“儿子!儿子,这边!”
林蕤极为淡定,不紧不慢地走过去后张开双臂,先是和曾茹茹抱一下,又抱抱在一旁装深沉的林国豪。
接着到了林颂,兄弟两人同一时间伸手,又同一时间觉得反胃,于是改成握拳撞肩,林颂龇着小白牙说:“好久不见了啊哥,你瘦了。”
“你高了。”林蕤欣慰地把手掌放在他的头顶。
林颂气急败坏地打开他的手,不满地吼道:“别碰我,不知道我忌讳压顶啊,我还想再长个五公分呢!”
林蕤一脸“难说”的表情,下一秒听到身后有一声喊他的“林蕤”,转过头去,萧絮摘下墨镜走上前来,落落大方地挽上他的手臂,笑容得体地面向曾茹茹和林国豪招呼道:“林阿姨,林叔叔,哦,还有阿颂,谢谢大家能来接我们。”
曾茹茹的脸色就“刷”的黑了下来,活像个百叶窗。
她气不打一处来地狠狠剜了林蕤一眼,眼神示意他“小没良心的,你怎么把这么个狐狸精也带回来了”,然后理都不理萧絮就转过身,同时不忘带走旗下的两名大将,“老公,阿颂,走了!”
谁知萧絮也扯着林蕤一同跟上,笑眯眯地说:“我爸爸妈妈应该也在外面呢,他们两位想请大家吃顿便饭。林阿姨,我听林焕说您最喜欢吃川菜了,我们就去市内最火的那家闽南府好不好?”
谁要吃你家的饭,快省省喂狗吧!
曾茹茹在心里咒骂着,不料林国豪却扭转船舵倒向敌方:“也好,还没见过萧絮你父母,这次顺道表示谢意,你在香港一定没少照顾林蕤。”
你个死老林!别把她当成自家儿媳妇,呸,她也配!和聿聿比起来,她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都有余,根本就是个地地道道的狐狸精!
“闽南府的包厢可不好订,人满为患的,能去那吃倒也不错。”这次换林颂叛变了。
还有你个死兔崽子!胳膊肘往外拐,不知道正!一个闽南府就把你收买了,老娘我养你都快十九年了,你怎么就分不清哪个远哪个近!
“真是太好了,大家喜欢就好。”萧絮的声音娇滴滴的,松开林蕤上前来又极为亲昵地挽住臭着脸的曾茹茹,撒娇般地说,“林阿姨,你也去嘛,我妈妈可想见见你呢,总听我说您年轻美丽,她一直想向你讨教养颜秘方的。”
曾茹茹绝非能被几句拍马屁的好话就能拉拢的人,她皮笑肉不笑,拂开萧絮的手,一字一顿、夹枪带棒地说:“谢谢美意,可惜我身体突然不太舒服,今天吃辣恐怕会雪上加霜。至于养颜秘方嘛,很简单,我有两个听话乖巧又懂事温厚的女儿,从不给我操心也不让我丢脸,大家闺秀穿衣得体,我脸上有光当然就年轻啦。”
扔下这一堆穿心小刀子,曾茹茹便趾高气扬地走出了机场。萧絮尴尬地提了提快要露出事业线的衣领,转向林蕤企图求助。
林蕤却假装什么也没看到似的别开脸,面向林国豪说:“爸,我今天还有点儿事,先走了。萧絮就麻烦你们把她送出机场,她爸妈应该也到了。”
语毕,林蕤朝各位潇洒摆手,不由分说地快步走出去。
萧絮还是不肯放弃,非常执著地黏着林国豪与林颂,硬是要他们和她的家人一起吃饭。林国豪爱妻有加,见曾茹茹气走了,怎么可能还留下?把萧絮丢给林颂,让他好好哄哄,然后便去找曾茹茹。
虽说萧絮是美女不假,但性格可不是林颂喜欢的那型。在她身边有种狼入虎口的不安感,以他目前的功力,他应付不来这种成熟美艳的大姐姐。于是在萧絮的父母出现后,他也立刻跑回自己家的车上金蝉脱身。
闽南府没去上,没有半点失望,林家的车里在各种吐糟萧絮,以曾茹茹为核心,各方都对萧絮进行起人身攻击,最后大家统一决定,如果林蕤鬼迷心窍偷偷摸摸娶了萧絮做老婆,那么林家务必要给林蕤纳小,还要纳个没文化且村野泼妇型的,直到把萧絮轰走为止都不能怠慢。
只不过,事实证明,林家的人集体多虑了。当然,他们也不会想到刚下飞机的林蕤,第一件事就是扬手坐上出租车,这个时间,母校就要下课,他对司机说了地点。二十分钟到达之后,穿着校服的高中生们正熙熙攘攘的从校门口里涌出。
在此之前,他还在纠结着见面的话,他该用怎样的表情、怎样的语气才能显得不那么刻意。然而,就在看到她身边走着的人是那个叫做江海洋的男生时,他突然就熄灭了心中的火苗。
林蕤转回脸,自嘲地嗤笑一声。可是很快的,他这种想法便消失不见。
就算她真的忘了他,那又怎样?
他天生就不是优柔寡断举棋不定的性格,只是当他再次看向车窗之外时,迎面而来的人却让他着实吓了一跳。
林新白扑在车窗上,眼神闪烁着惊喜的光,笑着喊他:“哥!”
林蕤这才认出她来,许久不见,她已经出落的温婉美丽,五官很像是当年的林乔聿,清秀雅致,宛如江南女子。
他顺势推开车门走下来,笑容和悦地搂搂她。林新白也踮起脚和他拥抱,开心地说着:“我不是在做梦吧?好像有一个世纪没见到哥了,刚刚还怕认错人了,可是走进一看,真的是。”
“是我。”林蕤微微笑着。
“哥,我很想你。”
林蕤心里涌过一股暖流,像拍小孩子一样地拍着她单薄的背:“我也想你。”
周围进进出出的人在纷纷侧目,低年级的会知道那个被一位帅哥抱在怀里的漂亮女生是很有可能晋升新一届校花的林新白学姐,而高三年级的很多人都认出那位蜕变的成熟的美男是曾经众多同届生与学妹念念不忘的林蕤学长。
是在这窃窃私语的低呼声中,走在前方的万寻寻和江海洋才困惑地转回头去看。
果然,两个人都愣住了。
不比江海洋那份单纯的吃惊,万寻寻则是连整颗心都塌陷了。
她木然地站在原地,映进眼底的那张脸,让她不由自主地失了神。
察觉到她的视线,林蕤在这时放开了林新白。他也望着她,神情看上去十分镇静。
只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会是她先走过来,一脸重逢老友般的亲切,极其自然地笑着说:“好长时间不见了啊,真意外,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她侧了侧眼,又充满关怀地问了句,“你好吗?”
林蕤惊讶于她的改变,以前的她绝对不是这个样子。至少不会笑的这样稳重,也不会准确的拿捏语气。
十六岁时的她,莽莽撞撞,像只初出丛林的小兽,不懂得人情世故,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只管一味地向前冲,让人手忙脚乱地应接不暇。
而如今的她十八岁,和他当初初见她时的年龄一样。有什么东西在无声的改变着,但是却不知道究竟是哪里在变。
“我很好。”他也说得十分平淡,然后再度打开停在身旁的车门,看也不看万寻寻,好像在对空气说,“上来。”
万寻寻愣了愣,她在最初并不觉得他的那句话是在对自己讲。所以她只当自己听错了,没有立刻行动。然而,当他又催促了一声“上来”后,她才抬起头,停在原地迟疑了半晌,确信这一次绝不是她多心。
只不过,她思虑良久,并没有走进他开的那扇门,而是绕到车子的另一端,坐进了副驾驶。
林蕤觉得有趣,“砰”的一声关上车门,走到驾驶座旁敲开司机的车窗,在司机探出头后对他说,“我来开,你坐到后面,车钱我加倍付给你。”
司机起先还想拒绝,可是看了看不停的向他反射“不行不行”的眼神光线的万寻寻,他便立刻懂了。
哎呦喂,原来是小情侣吵架啊,唉,这年头的孩子真会折腾人,吵架回家吵嘛,跑来出租车上捣什么乱呀。算了,他就看在钱的份上好心帮次忙吧。于是司机起身坐到后面,林蕤对他言谢完,便不疾不徐地在万寻寻身旁落座。
身边充满了林蕤的气息,特有的熟悉的味道。万寻寻的脑子里有些混乱,她知道自己现在的脸一定很红,所以她不敢去看林蕤,只好要开车窗,一路望着窗外的景色。
风很大,呼啸着吹进来,乱了发丝,她也不去整理,就任凭它们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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