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作者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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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及第一部分

    注一:

    希罗多德说,在杀掉伪士梅尔迪?[1]之后,波斯的七个解放者聚集在一起,讨论国家即将采取的政府形式。奥塔奈斯强烈建议共和制。这个意见从一个总督口里说出来十分离奇,鉴于总督在一个帝国中可以拥有的权势,而权贵们对于一种迫使他们尊重人民大众的政府的害怕又甚于死亡。正如我们所想,奥塔奈斯的意见并没有被采纳。看到人们开始选举君主,他既不愿意服从别人,也不愿意支配别人,所以自愿将他候选君主的权利让给其他的竞争者。作为补偿,他只要求自己和后代能够保有自由和独立,他的要求得到了满足。即便希罗多德没有告诉我们这一特权的限制,我们也必然想象得到这种限制的存在,否则奥塔奈斯若是不承认任何法律,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那么他在这个国家里岂非权力极大,甚至比国王本身的权力还大?但是,从表面上看,一个人若是在这种情况下能够满足于这样一种特权,那么他也基本上不会去滥用它。事实上,人们也没有看到这种权利曾经在王国里造成丝毫的混乱,智者奥塔奈斯没有那么做,他的后代也没有。

    注二:

    自从写这篇论文的第一步开始,我就满怀信任地将哲学家们尊重的权威之一作为依据,因为这些权威源于一种只有哲学家才能找到并感受得到的可靠而崇高的理性。尽管我们对于自我认识十分感兴趣,但我不知道,是否我们对于自身之外的一切反而更加了解。自然赋予了我们专门用于自我保存的器官,我们却只用它们来接收外部的印象。我们一心只想往外扩展,存在于自身之外,太过于操心增加我们的感官的功能,扩展我们存在的外部范围。我们很少运用这种内心的感觉,它可以使我们回复到我们真正的范围,将我们和一切不属于我们自身的东西隔离开来。然而,假如我们想要认识自己,那么就必须运用这种感觉,只有通过它我们才能做出自我评判。但是如何赋予这种感觉活力以及最大的作用范围呢?如何使这种感觉所在的我们的灵魂,摆脱我们精神上的幻觉?我们失去了运用灵魂的习惯,它在我们身体感觉的喧嚣之中毫无作为。我们的激情之火烧干了它;心灵,精神,意识,一切都致力于反对它。(布封,《自然史》,第四卷,第151页,《论人的本性》)

    注三:

    长期运用双足行走使得人体在构造上产生了变化,我们还观察到,在人类的双臂和四足动物的前蹄之间存在共同之处,根据这些以及从四足动物行走的习惯中归纳出的结论,人们对于何为我们最自然的行走方式产生了疑问。所有的孩子一开始都是四肢着地行走的,他们需要我们的示范和教导才能学会直立。甚至有一些野蛮民族十分忽视孩子,比如霍屯督人,他们任凭孩子长久地用双手爬行,以至于之后很难将孩子纠正过来。安第列斯群岛上的加勒比人的孩子也是如此。有很多用四足爬行的人的例子,我可以举其中的一个例子:1344年在黑森[2]附近找到了一个狼养大的孩子,后来他在亨利亲王的王宫里说,若是完全由他作主,那么他更喜欢回去与狼为伴,而不是与人生活在一起。他完全形成了与那些狼一样的行走习惯,以至于必须给他绑上几块木片以强迫他直立并维持直立时的平衡。1694年在立陶宛森林里找到的一个孩子也是如此,他与一群熊生活在一起。孔狄亚克先生说:这个孩子身上没有任何理性的表现,他用双手和双脚行走,不会任何语言,发出的一些声音与人类的声音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几年前被人带到英格兰王宫的汉诺威小野人历尽艰辛才习惯于用两脚走路。1719年有人在比利牛斯山发现另外两个野人像四足动物那样满山跑。有人可能会反驳说,他们这是丧失了让我们受益匪浅的双手的功能。除了猴子的例子表明手完全可以用作两种用途之外,这仅仅证明了人可以赋予自己的四肢比自然规定的更加便利的用途,而不能证明自然预先决定让人类用它没有教授过的方式行走。

    但是我认为还有很多更好的理由可以支持人类是两足动物的论点。首先,即便有人向我们表明,人一开始在体形上可能与我们看到的不一样,但最终变成了现在的这个样子,这也不足以得出结论说人就是这样演变而来的。因为,在指出了这些变化的可能性之后,还至少要证明它们的真实性,才能让人认可这些变化。此外,即便说人的双臂似乎曾经在必要的时候被当作双腿使用,这也只是有利于这个论点的单一的观察结果,而大量其他的观察结果恰恰说明了相反的论点,主要有:一是人的头颅与身体连接的方式,所有其他动物的视线都是与地面平行的,人类直立行走的时候也是如此,但是假如人类四肢着地行走,那么他的眼睛就直视地面,这种情形十分不利于个人的自我保护;二是人没有尾巴,若是他用双足行走,那么尾巴对他来说毫无用处,但是尾巴对于四足动物来说是有用的,所有的四足动物都有尾巴;三是女性的乳房生长的位置十分适合将孩子抱在怀中的两足动物,但是对于四足动物来说十分不适宜,因而没有哪种四足动物的乳房是长在那个位置的。人类的后躯与前腿相比要高得多,因此若是四肢着地行走,那么就必然要用膝盖爬行,这使人成为一种比例失调的动物,行走起来也十分不便;四是即便人类把手脚都那样平放在地,他的后腿也比其他的动物少一个关节,也就是将股骨和胫骨连接起来的那个关节。若是只用脚尖着地(这无疑是他不得不那么做的),那么就算不考虑组成跗骨的数量繁多的骨头,也会由于跗骨本身太过粗大而无法替代股骨,而跗骨的关节又由于蹠骨与胫骨之间的距离太近,使得人类的小腿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四足动物那样柔韧。有人以孩子为例,但由于在孩子所处的年龄阶段,自然的体力还没有得到开发,四肢还没有长结实,所以完全不能据此得出任何结论。不然,我还可以说,狗并不是注定能行走的动物,因为它们在出生之后的几个星期内都只会爬行。一些个案还不足以颠覆所有人的普遍实践,甚至一些与其他民族没有往来、从而也没有从他们那里模仿到什么的民族亦是如此。一个小孩若是在能够行走之前被弃于森林之中,由某只野兽喂养,那么他会以那只野兽为榜样,练习它的行走方式;习惯可能赋予他并非来自自然的才能;正如一些失去双手的人经过不懈地锻炼,最终能够用他们的脚完成我们用手所做的一切事情那样,这个孩子最终也会将他的手当作脚用。

    注四:

    若是我的读者之中有某个比较蹩脚的自然科学家,就土地自然肥沃的假设提出异议,那么我会用底下一段话来答复他:

    由于植物从空气和水中汲取的养料比从土地中汲取的养料多得多,因此,在腐烂的时候,它们还给土地的也比从土地上汲取的更多;此外,森林通过阻止水汽蒸发留住了雨水。因此在长期保存良好、未经砍伐的树林里,适合植物生长的土层大幅度增厚。但是动物还给土地的比它们从土地中获取得要少,人们大量消耗草木用于生火和其他用途,因此,在有人居住的地方,植被土层必然不断减少,最终变成了阿拉伯·皮特列以及东方其他很多国家的荒凉之地那样的地方。事实上,东方那些国家是最早有人居住的地方,但现在只找得到盐和沙粒了,因为动植物固定的盐分遗留了下来,而所有其他的部分则挥发殆尽。(布封,《自然史》)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补充一些事实证据,比如,最近几个世纪以来发现的所有荒岛上几乎都覆盖了大量各种各样的草木;历史告诉我们,随着地面上居民数量的增多和文明化,必然要砍伐大片的森林。对此,我还要指出以下三点:其一,假如存在某种植物可以补偿动物造成的植物物质的消耗,那么根据布封先生的论证,尤以树木为最。树木的树冠和叶子能够比其他植物聚集并且保留更多的雨水和水汽。其二,土壤的破坏,也就是说,随着土地开发程度的加深,愈加勤劳的居民消耗的各种产品增多,适合植物生长的物质也流失得更快。其三,更重要的一点是,树木的果实为动物提供的食物比其他植物提供的要多,我自己曾做过试验,对两片面积和质量都相同的土地的产品做过比较,其中一片土地上种栗子树,另一片种小麦。

    注五:

    在四足动物之中,肉食动物具有两个最普遍的特征:其一是牙齿的形状,其二是肠子的构造。食草动物的牙齿都是平的,比如马、牛、羊、兔,而食肉动物的牙齿都是尖的,如猫、狗、狼、狐。至于肠子,食果动物具有几种肠子,比如结肠,而食肉动物则没有。由于人类的牙齿和肠子与食果动物的一样,因此,人类似乎应当自然而然地被列入这一类型,不仅解剖学的观察结果证明了这一观点,而且古代的文献对此也十分支持。圣人热罗姆说:“狄塞雅克在他的《希腊古代文物卷》中记载,在农神萨图恩统治期间,土地本身还很肥沃,没有人食肉,人人都靠自然生长的果实和蔬菜生活。”(《驳若维尼安》,第二卷)[3]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忽略了很多本可以利用的论据。因为猎物几乎是食肉动物之间互相争斗的唯一原因,而食果动物之间则长期和平相处。假设人类属于食果动物,那么很明显,他在自然状态中更容易生存,而他脱离自然状态的需求和机会也要少得多。

    注六:

    一切需要思考的知识,一切只能通过思想的连贯才能获得并且逐渐完善的知识,似乎完全超出了野蛮人的能力范围,因为缺乏与同类之间的交往,也就是说,缺乏用于交往的工具以及使这种交往成为必要的需求。野蛮人的知识和技能只限于跳、跑、搏斗、扔石头、爬树。虽然他只做这些事情,但是他做得比我们都好,因为我们没有同他一样的需求。由于这些事情只依赖于身体的锻炼,不可能彼此交流,在个人与个人之间也不可能有什么长进,因此第一个人与他最后一代子孙在这方面的灵巧程度相当。

    旅行家的游记中充斥着关于未开化的蛮族人的体力和精力的事例。这些叙述大肆赞扬他们的灵敏和轻巧,由于这些情况只要用眼睛就可以观察到,因此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们相信目击证人在这方面的证明。我从随手翻到的书籍中随机地选取几个相关的例子。

    考尔邦?[4]说:“霍屯督人比好望角的欧洲人更深谙捕鱼。无论是用渔网、鱼钩还是鱼叉,在海湾还是在江河里,他们都表现得一样灵巧。

    他们徒手抓鱼也同样灵活,游泳的技能无可匹敌。他们游泳的方式有些惊人,但是十分适合他们:直着身子,双臂展开,伸出水面,以至于看起来就像是在陆地上行走。在海水波涛汹涌之时,他们在动荡不安的海面上,可以说是在浪峰上跳舞,如一块软木起起伏伏。”

    该作者又说:“霍屯督人在打猎方面身手敏捷得惊人,他们奔跑时的轻快程度超乎想象。”他很惊讶,他们不常将自己的敏捷用于不良用途,但是这种情况有时也会发生。我们可以根据他举的一个例子来对此进行判断。他说:

    “一个荷兰水手在好望角登陆,他让一个霍屯督人扛着一捆约有二十斤重的烟草跟他进城。当他们两人离开人群有段距离的时候,霍屯督人问水手是否会跑。荷兰人回答道:‘跑?会,跑得很快。’那个非洲人接着说:‘那就来跑跑看。”说完带着烟草就跑得不见人影。水手被这种神奇的速度惊呆了,根本没想到去追他。他再也没见到他的烟草和搬运工。

    “霍屯督人的目光敏锐、下手精准是欧洲人望尘莫及的。在百步之外,他们可以用一块石头击中半个苏硬币大小的目标。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们不像我们那样将目光锁定在目标上,他们不停地做些动作、扭动身体。就好像他们的石头是被一只无形的手送到目标上的。”

    迪戴尔特神甫讲述的关于安第列斯岛上的野蛮人的情况,与我们刚刚读到的好望角的霍屯督人的情况差不多。他尤其赞扬他们用箭射飞鸟和游鱼的精准度,之后他们还会跳入水中将射中的鱼取出来。北美洲的野蛮人在体力和灵敏度方面毫不逊色,下面一个例子可以让人判断南美洲印第安人的体力和灵敏度。

    174 6年,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个印第安人,被判处去加的斯的战船上划船的刑罚。在刑罚实施前,他向总督提议,他要在一次公共节日上冒生命的危险赎回他的自由。他承诺他将独自攻击一头最狂暴的公牛,除了手持一根绳子之外不带任何其他武器,他将击垮它,在人们指定的部位用绳子缚住它,给它上鞍,套笼头,骑上它,还要骑着它与另外两头从牛栏中放出来的最狂暴的公牛搏斗,并且在人们要求的时刻、在没有任何人协助的情况下,将它们先后杀死。总督同意了他的提议。印第安人兑现了诺言,完成了所有承诺的事。关于他是如何行事、搏斗的细节又是如何的,可以参考戈蒂埃先生《博物学评论》十二开本中的第一卷,第262页,这个事例就摘自此处。

    注七:

    布封先生说:“马的寿命正如所有其他动物品种一样,与它的成长期成正比。人的成长期为十四年,因此人的寿命是这个期间的六到七倍,也就是说九十到一百年。马的成长期为四年,它的寿命可以是这个期间的六到七倍,也就是说二十五到三十年。不符合这个规律的例子少之又少,甚至于我们不能将这些例子视作可以从中得出任何结论的例外。由于劣马的生长期比优质马的生长期短,因此它的寿命也比优质马短,自十五岁就老了。

    注八:

    我认为在食肉动物和食果动物之间还有一个差别,这个差别比我在注五中指出的差别更具普遍性,因为这个差别可以延伸到鸟类。这个差别在于幼崽的数量,食草动物每胎的数量都不超过两个,而食肉动物则一般都超过这个数量。在这方面,从乳头的数量上就很容易看出自然的用意:每只雌性食草动物只有两个乳头,比如母马、母牛、母山羊、母鹿、母绵羊等,而其他雌性动物,比如母狗、雌猫、母狼、雌虎等则总是有六到八个乳头。母鸡、母鹅、雌鸭与鹰、鹞、枭一样都是食肉动物,它们产很多卵,孵育大量幼雏。但是在鸽子、斑鸠以及其他完全只吃谷物的鸟类身上则从未发生这种情况,它们每次几乎只生产并且孵育两个卵。之所以有这种差异,原因可能是只靠草类和其他植物生活的动物几乎整天都停留在食料边,不得不花很多的时间在进食上,没有足够的时间给好几只幼崽哺乳,而食肉动物几乎在片刻间就用完了餐,它们可以更容易、更频繁地回到幼崽身边照顾或者去捕猎,补充大量消耗的奶水。在这方面还要进行很多特殊的观察和思考,但不是在这里。在这个部分,我只要提出自然界最普遍的规律就足够了,这种规律为我们将人类从食肉动物的类别中分离出来、列入到食果动物的类别中去提供了新的理由。

    注九:

    有一位著名的作者?[5]曾经对人类生命中经历的幸福和痛苦的数量进行过计算和比较,他发现痛苦远远多于幸福,并且从总体上来考虑,生命对于人类来说是一件十分糟糕的礼物。对于这个结论我丝毫不感到惊讶:他是从文明人的体质中得出他所有的推论的。假如他追溯到自然人,那么我们可以断定他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他会发现,人类的痛苦几乎都只是自己造成的,自然是无罪的。而我们把自己害到如此不幸的地步,也不是轻而易举办到的。当我们一方面重视人类完成的丰功伟绩:深入研究了多少科学,发明了多少技艺,运用了多少力量,填平了深渊,削平了山峰,粉碎了山岩,疏通了河流,开垦了土地,开凿了湖泊,抽干了沼泽,在地面上建起高楼大厦,使海面上遍布船只和水手;另一方面,我们也稍稍思考一下,寻找所有这些为人类的幸福带来的真正的好处。我们不由得震惊地发现这两者之间是多么地不成比例,并且悲叹人类的盲目,这种盲目使得人类为了满足自己可笑的骄傲以及某种虚幻的自我欣赏,狂热地追求他可能遭受的一切苦难,而这些苦难恰恰是仁慈的自然费尽心思让他避开的。

    人是凶恶的,这个结论源自悲哀而源源不断的经验,无需证明。但是人生来是善良的,我认为这一点我已经证明。那么如若不是他体质上发生的变化、他取得的进步以及获得的知识,又是什么使得他堕落到这样的地步呢?不管人们如何尽情地赞美人类社会,都改变不了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人类社会必然促使人与人之间随着彼此利益的交叉而互相怨恨,表面上彼此帮助,实际上尽可能地互相伤害。人们如何看待这样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在其中,每个人的理性都给自己指定一些准则,而这些准则与公共理性向全社会说教的准则截然相反,因为他们每个人都从他人的不幸中谋求自己的利益。或许没有一个富人不被他贪婪的继承人—通常是他自己的孩子—暗暗盼望着死去;没有一艘海船的遇难对于某个大商人来说不是个好消息;没有哪间商号不被某个债务人希冀着发生火灾,连同其中所有的票据一同烧毁;没有哪个民族不对他的邻族遭遇的灾难幸灾乐祸。我们正是这样从同类的受损中获取自己的利益,而一方的不幸几乎总是成就另一方的幸运。但更加危险的是,公共灾难成为很多人的期待和希冀。有的人希望疾病流行,有的人希望大片死亡,有的人希望战争爆发,有的人希望饥荒肆虐,我曾经看到一些可怕的人见到丰年的景象反而痛苦地流泪。致命的伦敦大火灾?[6]夺去了无数不幸的人的生命和财产,却可能也让一万多人发家致富了。我知道蒙田曾指责雅典人得马得斯?[7],因为后者惩罚了一个将棺材高价售出、利用市民的死亡大发横财的工匠。但是蒙田指责他的理由是,应当惩罚所有的人而不只是工匠。很明显,他的理由证明了我的论据。因此,应当透过我们肤浅表面的善意,深入了解内心深处的想法;也应当思考一下,若是所有的人都被迫一边彼此亲近、一边互相损害,若是大家因责任而生来为敌、又因利益而彼此欺骗,那会是怎样一种境况!若是有人回答我说,社会就是这样构成的,每个人都通过为他人提供服务获取利益,那么我会反驳,若是他不通过损害他人来获得更多利益的话,那就太好了。没有哪种合法的盈利能够比得上非法得利的,而损害邻人总是比为他提供服务更加有利可图。因此问题只是在于找到确保自己不受处罚的方法,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强者才用尽权势,而弱者则费尽心机。

    野蛮人用完餐之后,与整个自然和平共处,对所有同类态度友好。即便有时为了食物发生争执,在没有对打败对方的困难与在别处找到食物的困难进行比较之前,也从来不会动手。由于没有自尊情绪的掺入,战斗在对打几拳之后就结束了。胜利者用餐,失败者另觅机会,一切都归于平静。但是到了社会中的人那里事情就不一样了。首先是满足生活必需,其次是获得富余,随后是追求安逸、巨额财富,再然后是拥有臣民、奴隶,没有一刻松懈的时候。更奇怪的是,需求越是非自然、不紧迫,欲望就越是强烈,最糟糕的是,用以满足这些需求使用的暴力也越大,以至于在长期的繁荣之后,在侵吞了大量财富、蹂躏了很多人之后,我们的英雄最终扼杀了一切,直至自己成了宇宙唯一的主人。这就是人类道德的缩影,即便不是人类生活的缩影,至少也是所有文明人内心隐蔽企图的缩影。

    让我们不带偏见地对文明人和野蛮人的状态进行比较,如果可能的话,研究一下,除了他的恶意、需求以及苦难之外,文明人又开启了多少通向痛苦和死亡的新大门啊!假如你考虑一下使我们心力交瘁的精神痛苦,让我们筋疲力尽、备受折磨的强烈欲望,穷人超负荷的繁重工作,富人沉湎于其中的更加危险的奢侈逸乐,这些让有的人死于缺乏必需品,有些人死于享用过度;假如你想一想食物的奇怪混合,有害健康的调料,腐烂的食物,掺假的药品,卖假药的商人的诈骗,医生开处方的错误,配制药剂所用器皿的毒性;假如你注意到大量人群聚集造成的不良空气引起的流行病,我们考究的生活方式、室内室外进进出出、增减衣服太过随意,以及所有因过度耽于声色而转变成习惯的悉心照料引起的疾病,这些照料一旦被忽略或剥夺,就会让我们付出生命或健康的代价;假如你再算上烧毁、破坏了多少整个城市、造成无数居民死亡的火灾和地震,简言之,假如你将所有这些不断聚集在我们头上的危险集中起来,你就会感受到,由于我们藐视自然给予我们的教训,自然让我们付出了多么惨重的代价。

    我不想在这里重复我在别处已经谈过的战争,但是,我希望知情人愿意并且敢于给公众详细讲述一下军需品和医院的承包商在军队中犯下的暴行,这样我们就会看到,他们那不太隐秘的勾当使得最出色的军队瞬间软弱无力,造成的士兵的死亡比敌人的武器杀死的还多。由于饥饿、坏血病、海盗、火灾或是遇险,大海每年吞噬的人数统计也是令人惊讶的。很明显,应当把以下这些都归咎于所有权的建立,从而也归咎于社会:谋杀、毒害、拦路抢劫以及对于这些罪行的惩罚本身。为了防止更大的损害,惩罚是必要的;但是,因为杀害一个人,要两个或更多的人为之付出生命,难道不是在实际上使人类遭受双倍的损失吗?为了阻止人类的生育、欺骗自然,采取了多少可耻的方法?或是通过这些粗暴、堕落的癖好来侮辱自然最可爱的作品,这些癖好是野蛮人和动物都从来不了解的,这些文明国度的嗜好只源于一种堕落的想象,或是通过秘密堕胎—这是荒淫无度、放荡好色的相应后果;或是通过抛弃或杀死大批婴儿—作为他们贫穷的父母或是残忍羞耻的母亲的牺牲品;最后,或是通过对那些不幸的人实施阉割,他们的一部分生命以及整个后代成为无意义的歌唱?[8]的牺牲品;或者,最糟糕的是,成为某些男人剧烈的嫉妒心的牺牲品。在最后一种情况下,鉴于忍受阉割的人遭受的待遇以及他们的用途,这种阉割是对自然的双重侮辱。[9]

    假如我再指出,人类的根源本身已经遭到侵蚀,这种侵蚀一直延伸到所有关系中最神圣的婚姻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们只有在咨询了财产情况之后才敢听从本性,社会的混乱混淆了美德和恶习,禁欲成为一种罪恶的预防措施,拒绝生育成为一种人道主义行为,那么,大家又会怎么想呢?但还是不要撕开掩盖这么多丑恶的面纱了,让我们满足于指出弊病,而让别人来加以矫正吧。

    除了这一切之外,还有大量危害健康的职业,这些职业或是缩短人的寿命,或是破坏他们的体质:比如煤矿业、金属、矿石的冶炼,尤其是铅、铜、汞、钴、砷、雄黄的炼制;还有另外这些危险的职业每天都夺去大量工人的生命,如屋面工、木工、泥瓦工、采石工;我可以说,只要把这些原因综合起来,我们就可以看到人类在社会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数量减少的原因—人口减少是不止一个哲学家所观察到的现象。

    对于贪图个人享受以及他人的尊敬的人来说,奢侈之风难以防止。这种风气很快将社会刚刚产生的恶习推进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们以养活穷人为借口,但这是奢侈不可能做到的,奢侈的结果是使其余的人全都陷入贫困,国家人口迟早减少。

    奢侈这个药方比它声称可以治愈的恶习还要糟糕得多,或者说,它本身就是所有恶习之中最糟糕的恶习,不管是在哪个国家里,也不管国家大小如何。为了养活它所造就的大批仆人和穷人,它让农夫和公民不堪重负,倾家荡产。如同南方炙热的风,让草场绿地遍布害虫,凡其所经之处,有益动物失去食粮,大地一片荒芜与死亡。

    从社会以及社会产生的奢侈之中诞生了自由艺术、机械技术、商业、文学,所有这些令工业繁荣起来的无用的东西,既造就了国家的富裕,也导致了国家的灭亡。灭亡的理由很简单。我们很容易发现,农业本质上应当是所有技艺中最无利可图的,因为农产品是所有人都必须用到的,它的价格应当与最穷苦的人的财力相当。根据这个原理,我们可以推出如下规则:一般情况下,技艺的获利与它的有用性成反比。最必需的技艺最终必然最受忽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应当如何评价工业的真正益处以及工业进步带来的真正后果。

    富裕最终促使最受欣羡的国家加速进入赤贫状态,其显要的原因就在于此。随着工业和艺术的发展和繁荣,受到蔑视的耕种者负担了为维持奢侈所必需的赋税,注定在辛劳和饥饿之中度过一生,因此,他们抛荒弃田,来到城市里谋生,赚取本应当由他们提供的面包。大都市越是让老百姓羡慕得目瞪口呆,荒废的农村、荒芜的田地、大道上充斥着沦为乞丐或强盗的不幸的市民的景象就越让看到的人悲叹不已,这些人注定有一天会在穷困潦倒或车轮酷刑中终结悲惨的一生。国家就是这样一方面日渐富裕,另一方面国力式微、人口减少的;最强大的君主制国家在大兴工程之后一方面变得富裕,另一方面人口萧条,最终成为无法抵抗致命的侵略诱惑的穷苦国家的猎物;而后轮到这些国家富裕起来,衰弱下去,直到它们自己也被其他的国家侵略和毁灭。

    希望有人为我们解释一回,在这么多个世纪中,大量拥入欧洲、亚洲和非洲的大批蛮族是如何而来的?这个惊人的人口数量,应当归结于他们技艺的精湛、法律的贤明、管理的精良吗?希望我们的学者愿意告诉我们,为何这些残暴粗野的人,没有知识,没有约束,没有教育,却不会为了争抢食物或猎物而随时互相残杀、全部死亡,反而数量繁衍到这个程度?希望学者们能够为我们解释,为何这些无耻之徒,竟敢目光放肆地直视我们这些拥有如此严明的军纪、如此完善的法典和贤明的法律的能干的人?最后,为何自从社会在北部地区日益完善以来,自从那里的人们费尽心力地告诉大家彼此之间的义务以及愉快、和平地相处的生活艺术以来,就再也没有看到像以往那样人口的大量繁殖了呢?我很害怕,有人最终竟敢回答我说,人们之所以极其明智地发明所有这些伟大的事物,亦即艺术、科学和法律,是因为担心这个为我们所专用的世界最后小得无法容纳所有的居民,它们就像是一种有益的瘟疫,被用来防止人类的过度繁殖。

    那又如何呢?是否需要毁灭社会,消灭“你的”和“我的”之分,回到森林里与熊生活在一起?这是根据我的反对者的思维方式得出的结论,我既想预防这种结论的产生,也想将得出这种结论的耻辱留给他们。啊,你们听不到上天的声音,认为你们的目的只是平平安安地度过这短暂的一生,你们可以将自己不祥的所得、不安的灵魂、堕落的心灵以及疯狂的欲望全都遗弃在城市之中,既然你们可以自由选择,那么重拾你们古老而原始的天真,到森林里去吧,从而看不到也记不得你们的当代人所犯下的罪行;在为了抛弃你们的恶习而抛弃你们的知识的时候,也根本不用担心人类会因此堕落。至于像我这样已经被欲望永远地破坏了原始的纯朴的人,再也不能以野草和橡栗为食,也不能没有法律和首领;那些自他们的始祖开始就有幸受到超自然的训诫的人;那些在首先赋予人类行为长久以来都不曾获得的道德性的意图中,看到一句箴言?[10]本身不偏不倚,但在其他任何体系中却无法解释的道理的人;简言之,那些相信上帝的声音是呼唤整个人类去追求天使的智慧和幸福的人,所有那些试图通过一边学习认识、一边练习他们不得不实践的美德,让他们无愧于自己可以期待的永恒的报酬的人。身为社会的一员,他们将会尊重社会中的神圣关系;他们会爱他们的同胞,竭尽全力地为他们服务;他们一丝不苟地遵守法律以及尊重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人,他们尤其敬重那些能够预防、治愈以及缓解大量时刻准备着压垮我们的苦难和弊病的善良、贤明的国王;他们向这些可敬的首领无所畏惧、毫不奉承地表明他们的任务的重大性以及职责的艰巨性,从而激发后者的工作热情;但是他们依然鄙视这样一种只能借助于如此多的可敬的人才能得以维持的政体,而这些可敬的人通常是求而不得的,并且尽管他们已经费尽心血,从这个政体中产生的真正的灾难却总是比表面的益处要多。

    注十:

    解的人之中,有的是白皮肤,有的是黑皮肤,有的是红棕色的皮肤;有的人披着长发,有的人只有卷毛绒;有的人几乎浑身都毛茸茸的,有的人甚至连胡须都没有;曾经有或许现在还有一些巨人族,撇开只可能是言过其实的俾格米人的传说不谈,我们知道拉普兰人,尤其是格陵兰人比中等身材的人要矮小许多。甚至有人认为,有些民族如同四足动物一样全都长着尾巴。虽然我们并不盲目相信希罗多德?[11]古罗马,希罗多德被誉为“历史之父”。★★★和克特西亚斯②的叙述,但是我们至少可以从中得出这样一个十分接近真实的观点:在远古时代,不同的民族遵循的生活方式远比现在还要多样,假如我们能够对此作出详细的观察,那么我们还可以在人体的外形和习惯上注意到更加令人震惊的多样性。很容易为所有这些事实提供不容置辩的证据,只有习惯于只观察自己周围的事物的人才会对这些事实感到惊奇,他们不知道多样的气候、空气、食物、生活方式以及一般习惯对人产生的强烈影响,尤其是同样的因素持续作用在世世代代的人身上所产生的惊人的力量。今天,商业、旅游和征服进一步将不同的民族聚集到一起,由于频繁的交往,他们的生活方式不断地接近。我们发现,某些民族之间的差异缩小。比如,每个人都注意得到,罗马人的频繁往来消除了气候在居民的自然体质以及肤色上的影响,尽管由于时间的推移以及法兰克人和诺尔曼人的混合—他们本身的皮肤是白色和金栗色的—本应当使这种影响得以恢复,然而今天的法国人不再具有拉丁历史学家所描述的白色或金栗色的皮肤,以及高大的身材。无数的原因可以使人类产生并且事实上也已经产生多样性,所有关于这方面的观察结果令我怀疑,旅行家视作野兽的类似人类的各种动物是否事实上就是真正的野蛮人。旅行家之所以将它们视作野兽,是因为对其研究甚少,或者是因为只观察到这些动物在外形上的某些差异,也或者仅仅因为它们不会说话。野蛮人的后代自古以来就散居在森林里,没有发展自己任何一种潜能的机会,没有获得任何程度的完善,因此依然处于自然的原始状态。让我们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我意欲表达的观点。

    《旅行纪事》的译者说:

    “我们在刚果王国里发现有许多大型动物,这种动物在东印度被称为奥兰—乌当,是一种介于人类和狒狒之间的动物。巴特尔?[12]说有人在罗安格王国?[13]的麦永巴森林里看到两种怪物,其中体型较大的那种叫做庞戈,另外一种叫做安若柯。第一种与人类十分相似,但是它们比人类粗壮得多,身材十分高大。它们长着一张人类的脸,眼睛深凹。它们的手、颊、耳都不长毛,但是眉毛却十分长。尽管它们身体的其余部位都有毛发覆盖,但却不是十分浓密,毛发是棕褐色的。最后,它们与人类唯一相区别的部分是腿:它们的腿没有腿肚。

    它们直立行走,一边用手揪住脖子上的毛。它们栖息在树林里,睡在树上,并且在树上搭一个类似棚顶的东西来遮雨。它们以野生的水果和核桃为食,从来不吃肉。穿越森林的黑人习惯在夜里生几堆火,早上出发的时候他们注意到,那些庞戈围着火占据了他们原来的位子,直到火熄灭才离去:因为尽管它们身手敏捷,但是见识不够,不知道可以往里边添加木柴以保持火不熄灭。

    “庞戈有时成群结队地行走,杀死穿越森林的黑人。它们甚至猛烈攻击来到它们的居住地吃草的大象,用拳头或是棍棒击打它们,令它们不堪其扰,被迫嘶叫着逃离。人们从来不曾活捉过庞戈,因为它们是如此地强壮,以至于十个人都逮不到它们。但是黑人在杀死了母庞戈之后抓获过不少小庞戈,因为小庞戈紧紧依附在母庞戈身上:每当一只庞戈死去,其余的庞戈用一堆树枝和树叶覆盖它的躯体。波查斯?[14]补充说,在与巴特尔的交谈中,巴特尔曾亲口告诉他,一只庞戈从他身边劫走了一个小黑人,这个小黑人在这群动物中生活了整整一个月,因为小黑人注意到,它们根本不会伤害它们抓到的人,至少当被抓的人不看它们的时候是这样。至于第二种怪物安若柯,巴特尔没有任何描述。

    “达佩尔?[15]确认说,刚果王国里到处都是这种动物,在印度,它们被称为奥兰—乌当,意指树林里的居民,非洲人则将它们称为果亚斯—莫罗斯。他说,这种动物与人类如此之相像,以至于某些旅行家竟然会想到它们可能是由女人和猴子生的:这种异想天开的想法是黑人都不会接受的。有一只奥兰—乌当被人从刚果运到了荷兰,呈献给奥兰治国王腓特烈—亨利。它与三岁的儿童一般高,胖瘦适中,身材厚实,比例匀称,十分灵敏活泼,它的小腿强壮多肉,身体的正面光裸无毛,后背则覆盖着黑色的毛发。它的脸乍一看像人脸,但它的鼻子扁平弯曲,它的耳朵也跟人类的耳朵一样。由于这是一只雌性动物,它的乳房丰满,肚脐凹陷,窄肩,手也分为拇指和几根手指,它的腿肚和脚跟粗壮有肉。它通常用小腿直立行走,能够举起并且负载比较沉重的东西。当它想要喝水时,它会一手拿着水壶的盖子,一手托着水壶的底部。喝完水后还会优雅地擦擦嘴。它躺着睡觉,头靠在一个垫子上,非常灵巧地给自己盖上被子,以至于让人误解为是一个人躺在床上。

    “黑人对这种动物作了离奇的叙述。他们肯定地说它们不仅强暴妇女和女孩,而且还敢于攻击携带武器的男人。简言之,它们看起来很像是古人所说的森林之神。麦罗拉?[16]讲到黑人在打猎的时候偶尔会捕获到一些男女野人之时,说的可能就是这种动物。”

    就在这本《旅行纪事》的第三卷中还谈到了这类人形动物,不过被称为贝果和曼特利尔,但是根据之前的叙述,我们在对于这些所谓的怪物的描述中发现一些与人类惊人地相似的地方,他们与人类之间的一些差异比人与人之间可能的差异还要小。在这些段落中,根本看不到作者拒绝赋予所谈论的动物“野蛮人”这个名称的理由,但是我们也很容易推测,这是由于他们的愚蠢以及不会说话;对于那些知道尽管说话的器官是人类天生就有,但是语言本身却不是天生就会的人来说,这些理由缺乏说服力;因为他们知道,人类的可完善性能够将文明人提升到凌驾于他的原始状态之上多高的程度。包含这些描述的短短几行文字就可以让我们断定,对于这些动物的观察是多么地不足,看待他们时所持的偏见又是多么地深刻。比如,人们称他们为怪物,但是又承认他们会繁殖。巴特尔在某一段叙述里说,庞戈杀死穿越森林的黑人;在另一段叙述中,波查斯补充说庞戈对于抓获的黑人根本不加以伤害,至少当黑人不注视他们的时候是这样。当黑人离开时,庞戈围坐在黑人点燃的火堆旁边,当火堆熄灭时,庞戈自己也离开;这是事实,然后观察者作出如下评注:“因为尽管他们身手敏捷,但是见识不够,不知道可以往里边添加木柴以保持火不熄灭。”我想猜一猜,巴特尔或是他的编纂者波查斯是如何知道,庞戈离开是由于它们愚蠢,而不是出于他们的意愿?在罗安格的气候条件下,火对于动物来说并不是一种十分必要的东西。黑人之所以点起火堆,是为了吓跑猛兽,而不是驱寒。因此,很简单,庞戈在享受了一会儿火或是身体很暖和之后,就厌烦于总是待在同一个地方,于是就离开觅食去了。由于他们不吃肉,所以觅食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此外,我们知道大部分的动物天生懒惰,人类也不例外,他们拒绝为了不是绝对必要的东西耗费任何一点力气。最后,这一点似乎特别奇怪,那就是灵敏和体力都受到赞扬的庞戈,懂得埋葬他们死去的同类以及用树枝搭建屋顶的庞戈,居然不知道在火上添加木柴。我记得曾经看到一只猴子实施过这样的操作,人们却不认为庞戈会做。确实,当时我的思想还没有转到这个方面来,我自己也犯了我所指责的我们的旅行家的错误,我忘了研究一下猴子的意图是否确实是想要维持火的燃烧,还是正如我所想的那样,仅仅是模仿人的动作。不管怎样,猴子不是人的一个变种,这一点已经得到清楚的证明;不仅是因为它不具有说话的能力,更尤其是因为它的确不具备自我完善的能力,而这一种能力是人类专有的特性。由于我们似乎还没有在庞戈和奥兰—乌当的身上费心地做过这样的实验,因此不足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但是,假如奥兰—乌当或者其他的动物属于人类,那么一定会有一种方法使得最粗浅的观察者甚至也可以通过示范讲解来加以确证。但是只有一代人是不足以完成该项实验的,不仅如此,这项实验也可能被视作是不可行的,因为首先必须证明仅仅是一个假设的东西的真实性,然后才能够无可指摘地尝试可以证明事实的实验。

    仓促的判断决不是开明的理性的产物,因此容易失之偏颇。我们的旅行家随随便便地将一些野兽称为庞戈、曼德利尔、奥兰—乌当,而古人将同样的这些动物视作神,称它们为林神、农牧神以及森林之神。或许经过更加严密的研究之后,人们会发现它们是人?[17]。在此之前,我认为在这方面既有理由相信麦罗拉这位学识渊博的修道士、目击证人、一个朴实而又不失风趣的人;也同样有理由相信商人巴特尔,相信达佩尔、波查斯以及其他的编纂者。

    大家想一想,对于我在上文谈到的16 9 4年找到的那个孩子,这样的观察者们会得出什么样的判断呢?这个孩子身上没有任何理性的表现,他用双手和双脚行走,不会任何语言,发出的一些声音与人类的声音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为我提供这个事实的那位哲学家继续说道:“在能够说上几句话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发出的声音依然是粗野的。他刚会说话,人们就询问他最初的情况,但是他什么都不记得,就像我们不记得还在摇篮里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一样。假设这个孩子很不幸地落到了我们的旅行家的手中,我们毫不怀疑,在发现他的不能言语和愚钝蠢笨之后,他们会决定将他送回森林,或者关在一个动物园里。之后,他们会在一些精彩的游记中,头头是道地把他说成是一种与人类十分相像的稀奇古怪的动物。

    三四百年以来,欧洲的居民拥入到世界其他各地,不断地出版新的旅游文集和游记。我相信,我们所了解的人只是欧洲人而已,但是甚至于是在文人界,似乎依然还存在这种可笑的偏见:他们每个人几乎只是研究自己国家的人,却扛着对人类进行研究这个庞大的名义。个人的来来去去徒劳无益,哲学似乎从来都不迁移,因此每个民族的哲学对于另一个民族来说也不太适合。其原因很明显,至少对于偏远地区来说:几乎只有四种人作长途旅行,海员、商人、士兵和传教士。然而,我们几乎不能期待头三种人之中会产生好的观察家,至于为召唤他们的崇高使命而奔忙的第四种人,当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受到等级偏见的支配之时,我们应当相信他们不会自愿地投身于一些似乎属于纯粹兴趣的研究,这些研究会打断他们更加重要的本职工作。此外,要有效地布讲福音,只需要虔诚就行了,其余的由上帝给予;但是要研究人,就需要才能,上帝并不承诺给予任何人这些才能,这些才能也并不总是圣人的分享物。无论我们打开哪一本旅游书籍,都可以找到一些关于风俗习惯的描述,但是,我们十分惊讶地发现,这些作者描述了那么多的事物,都只是在说众人皆知的事,他们即便是在世界的另一端,也只知道发现他们不用走出自己所居住的街道就可以注意到的事情。而那些将各个民族区别开来的真正的特征,让生来用于观看的眼睛一目了然的特征,他们却几乎总是视而不见。由此产生了这句那帮哲学家经常挂在嘴边的漂亮的伦理格言:人到处都一样。既然欲望和恶习到处都一样,那么试图描绘不同的民族各自的特征就很没有用处了:这与有人说他之所以不能区分皮埃尔和雅克,是因为他们都有一个鼻子、一张嘴和一双眼睛的推理几乎一样绝妙。

    难道人们永远看不到那些美好时代的再现了吗?在那些美好的时代里,人民不会想要去探讨哲理,而柏拉图、泰勒斯?[18]以及毕达哥拉斯?[19]那样的人是受强烈的求知欲所支配,从而才仅仅为了学习出门远行。他们来到远方,摆脱民族偏见的桎梏,根据人们的相同之处和差异去学习认识人类,获得普遍知识。这些知识决不专属于某个世纪或某个国家,而是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适用的知识,因此可以说是智者共同的学问。

    人们惊讶于某些好奇者的慷慨大方,他们花费大量金钱,亲自或请人带着一些学者和画家到东方旅游,目的是为了描绘那里的一些破屋,辨识或抄录一些碑文:但是我难以理解,为何在一个人人自诩知识渊博的世纪里,找不到两个紧密合作的人,一个富有金钱,一个富有才能,两个人都热爱荣誉,渴望不朽,他们一个奉献两万埃居的财产,另一个付出生命中十年的时间,去作一次环游世界的著名旅行。这次旅行不是为了始终研究石头和植物,而是为了研究一下人与风俗。在人们花费这么多个世纪致力于测量和端详房屋之后,他们终于想要认识房子里的住户了。

    穿越了欧洲北部和美洲南部的科学院院士们是作为数学家而非哲学家在这些地方游历的。但是,由于他们兼具这两种身份,我们就不能将拉·孔达米纳?[20]和莫柏都依游历并且描述过的地区视作完全陌生的地方了。珠宝商夏尔丹?[21]与柏拉图一样四处游历,已经对波斯作了详尽的叙述;耶稣会会士似乎对中国作了十分仔细的观察。坎普弗尔?[22]在日本的一点见闻让我们对日本有了一个大致的概念。除了这些游记之外,我们根本不了解东印度的民族,经常光顾这个地方的,都是些对淘金感兴趣、对吸收知识不感兴趣的欧洲人。整个非洲及其人口众多的居民都有待研究,他们不仅风俗独特,肤色也与众不同。满世界都是我们只了解其名称的各种各样的民族,我们却妄图对整个人类作出判断!假设有一个孟德斯鸠、一个布封、一个狄德罗、一个杜克洛、一个达朗贝尔、一个孔狄亚克?[23],或是一些具有他们这样的素质的人,他们为了教育他们的同胞而去旅行,尽其所能地观察和描述土耳其、埃及、柏柏里?[24]、摩洛哥王国、几内亚、卡菲尔地区、非洲内陆及其东部海岸、马拉巴尔海岸、莫卧儿、恒河沿岸、暹罗王国、勃固?[25]王国和阿瓦王国、中国、鞑靼,尤其是日本;然后是另一半球上的墨西哥、秘鲁、智利、麦哲伦海峡两岸,还有真假巴塔哥尼亚人,土库曼,可能的话巴拉圭,巴西,最后是加勒比、佛罗里达地区以及所有未开化的地区,这是一切旅行之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也是应当极为细心地去实施的。假设这些新的赫拉克勒斯?[26]从他们这些值得纪念的旅行返回之后,根据他们的所见,自由自在地撰写关于博物、伦理和政治的历史书,那么我们将亲眼看到,一个新的世界从他们的笔下涌现,我们也因此学会认识我们的世界。我认为当这样的观察家断言某种动物是人,另外某种动物是兽的时候,必须要相信他们;但是,假如在这方面相信一些见识粗浅的旅行家的话那就太天真了,对于他们想要解决的关于其他动物的同样的问题,我们偶尔倒也可以试探着询问他们一下。

    注十一:

    我觉得这是件显而易见的事情,我难以想象我们的哲学家强加于自然人的一切欲望从何而来。除了自然本身要求的唯一的生理需求之外,我们所有其他的需要都来自于习惯,在养成习惯之前,它们还不成其为需要;或是来自于我们的欲望,我们不会渴望自己还不了解的事物。从而,野蛮人只渴望他所了解的事物,只了解他有能力拥有的或是容易获得的事物,野蛮人的灵魂最为宁静,思想最为局限。

    注十二:

    我在洛克的《政府论》中发现了一种极为似是而非的反对意见,我实在无法装作不知。这个哲学家说:

    雄性和雌性之间的交往关系的目的不仅仅是生育,还有物种的延续,甚至是在生育之后,这种关系也应当持续下去,至少在孩子需要他们喂食和保护的期间内应当如此,也就是说,直到孩子能够自己满足自己的生活所需。造物主用其无尽的智慧为他亲手创造的作品确立了这样的规则,我们发现,比人类低等的生物也始终严格遵守这一规则。在这些以草类为食的动物之中,雄性和雌性之间交往的时间不比每次交媾行为持续的时间长,因为雌性的乳水足以喂养幼崽直至它们能够吃草。雄性仅限于生殖,在此之后便不管雌性,也不管幼崽,对于它们的生活所需,雄性不做任何贡献。但是对于肉食动物来说,雄性和雌性之间的交往时间要长些,因为母兽只靠自己捕猎是无法同时满足自己所需和喂养幼崽的,捕猎的方式比食草更加艰难,也更加危险,雄性的帮助对于抚养它们共同的子女非常必要—假如我们可以使用“子女”这个词的话。在可以自己去觅得猎物之前,子女只能依靠父母的照顾得以生存。我们在所有的鸟类之中注意到了同样的现象,除了几种家养鸟之外:这些鸟生活的地方始终食物充足,从而雄鸟不必费心喂养小鸟。我们看到,当小鸟在鸟窝里需要食物时,雄鸟和雌鸟就为它们带去食物,直到这些小鸟能够飞翔并且自己觅食为止。

    我认为,人类两性之间必须维持比其他生物更长的交往关系,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即便这不是唯一的原因。女性具有怀孕的能力,通常在前一个孩子还不能离开父母的帮助自力更生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能够再次怀孕,生育新的孩子。因此,父亲必须照顾他生的孩子,并且要照顾很久,因此他必须与跟他一起生养这些孩子的同一个女人继续在婚姻关系中生活,比其他动物停留在这种关系中的时间都要长得多。因为其他动物的幼崽在新的生殖期到来之前就能够独立生存了,雄性和雌性之间的关系自动中断,他们各自获得完全的自由,直到这个通常促使它们必须选择新的伴侣彼此结合的季节到来。在这方面,我们怎么赞美我们智慧的造物主都不为过,他赋予了人类同时满足未来以及当前所需的特有才能,希望并且也使得人类的交往关系比其他动物雄性和雌性之间的交往关系持续时间长,目的是借此进一步激励男人和女人勤恳劳作,促使他们的利益结合得更加紧密,从而可以为他们的孩子提供生活必需品,给他们留下财产:没有什么比不稳定的结合以及轻易而频繁的离异对孩子更有害的了。

    对于真理的热爱,促使我诚恳地阐述洛克提出的这个异议,同时也激励我加上几条评注,即便不能驳倒这个异议,至少也可以弱化它说服力。

    1. 首先我观察到,伦理方面的证据在生理方面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它们更多的是赋予现存的事实合理性,而非证明这些事实真实的存在。然而,洛克先生在我刚刚引用的那段话中所运用的证据就是这种类型。因为无论男女之间结合的持久性对于人类来说有多么有益,也不能因此而得出这是自然的安排的结论,否则,我们也可以说文明社会、艺术、商业以及一切我们认为对人有用的东西也都是自然创设的。

    2. 我不知道洛克先生从哪里发现,肉食动物两性之间的关系比食草动物持续的时间长,并且雄性会帮助雌性喂养幼崽,因为我们不曾看到公犬、公猫、公熊或是公狼比公马、公羊、公牛、公鹿或是其他一切四足动物更识得它们的配偶。相反地,似乎食草类动物的雌性尤其需要雄性的帮助来维持幼崽的生存。因为母兽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来吃草。在此期间,它不得不忽视它的幼崽,而母熊或是母狼则片刻间就吞下了猎物,它们可以在不必挨饿的情况下,有更多的时间喂养它们的幼崽。我在注八中谈到了食肉动物和食果动物在乳房和幼崽的相对数量上的差别,这个观察结果证实了这个推论。假如这一观察结果正确并具有普遍性,那么女人只有两个乳房、几乎每次只生一个孩子的事实,就是又一个质疑“人类天生是食肉动物”的论断的深具说服力的理由。从而,为了得出洛克的结论,似乎必须将他的推理完全颠倒过来。在对于鸟类的关于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的区分中也不存在更多这种抚养幼雏的共同责任的因素。因为谁能相信兀鹰、乌鸦之中雌雄结合的关系持续时间比斑鸠长呢?我们有两种家养的鸟类,鸭和鸽子,它们为我们提供了与这个作者的理论截然相反的案例。鸽子以谷物为食,雄性和雌性一直生活在一起,共同抚育它们的幼雏。众所周知公鸭是一种贪吃的肉食动物,它既不认得它的配偶也识别不出它的幼雏,根本不帮它们觅食。鸡基本上也是肉食动物,在母鸡之中,我们不曾看不到公鸡照顾过小鸡。假如说在其他的种类之中雄性与雌性共同分担喂养孩子的责任,那是因为这些鸟一开始还不会飞,而雌鸟又不能哺乳,因此与四足动物相比,它们更不能脱离父亲的帮助,因为对于四足动物来说,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母兽的乳水足以喂养幼崽。

    3. 洛克先生用来作为其推理的基础的主要事实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因为,要了解是否正如他所声称的那样,在纯自然状态中,女人通常在前一个孩子还不能离开父母的帮助自力更生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能够再次怀孕,生育新的孩子,那么就必须做一些实验,这种试验洛克定然是不曾做过,也没有人能做。夫妻之间持续的同居是一个导致再次怀孕的直接原因,从而很难相信,纯自然状态中偶然的相遇或是单单性欲的冲动能够产生夫妻关系状态中那样频繁的妊娠后果。或许,妊娠速度的缓慢能够让孩子变得更加强壮,此外也能让女人的怀孕能力得到补偿,因为如果女性在年轻的时候不那么频繁怀孕的话,她的生育能力就可以延续到年纪更大的时候。至于孩子,有很多理由可以让人相信,在当今社会之中,孩子的体力和器官比在我讲过的原始状态中要发展得迟缓。从父母的体质中得来的最初的羸弱,因人们费心的包裹造成的四肢的束缚,娇惯的抚养方式,或许还被喂以母乳之外的乳水,这一切阻挠并延缓了他们最初自然的发展。人们强迫他们关注无数的东西,让他们将注意力长久地集中在这些东西上面,却不让他们进行任何身体力量方面的锻炼,这就更加严重地阻碍了他们的生长发育。从而,假如一开始不用各种方式令他们的大脑不堪重负、疲惫不堪,而是按照似乎是自然要求的那样,通过不断的运动锻炼他们的身体,那么可以相信,他们学会走路、活动以及自食其力的时间将大大提前。

    4. 最终,洛克先生至多证明,当女人有孩子的时候,他完全能够在男人身上找到继续与女人生活在一起的原因;但是,他根本没有证明,在分娩之前以及怀孕的九个月中,他也应当与她生活在一起。假如在这九个月内,男人对这个女人漠不关心,甚至都不认识她了,那么为何他要在女人分娩之后帮助她?为何他要帮着抚养孩子,既然他不仅不知道这个孩子是他的,而且他既没有决心要这个孩子,也没预料到他的出生。洛克先生显然是将还存在疑问的事情当作前提了,因为问题不在于知道为何男人在女人分娩之后依然跟她生活在一起,而是为何在怀孕之后他还要跟她生活在一起。一旦欲望得到满足,男人就不再需要这个女人了,女人也不再需要这个男人。男人根本不操心自己行为的后果,或许对此也没有任何概念。男人和女人分道扬镳,似乎在九个月之后,他们都不记得彼此曾经相识一场。这种记忆能够使一个人在繁殖后代的行为上偏爱另一个人,因此,正如我之前在文中证明的那样,它要求人类的智力得到更深层次的发展,或是进一步的败坏,而我们这里谈到的人还处于动物的状态,从而不能假设他的智力已经到达了这样的程度。因而,另一个女人可以与他之前认识的女人一样方便地满足男人新生的欲望,同样地,假设之前那个女人在怀孕期间拥有迫切的性需求那么另一个男人也可以满足她,但是我们对于这个假设抱有合理的怀疑。假设在自然状态中,女人在怀孕之后不再感受到情欲,那么她与男人共处的障碍就变得更大,因为这个时候她既不需要令她受孕的那个男人,也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男人。因此,男人没有理由追求同一个女人,女人也没有理由追求同一个男人。从而洛克的推理遭遇失败,这个哲学家的所有论证都不能避免他犯霍布斯以及其他人犯的错。因为他们要阐明的是自然状态中的一个事实,也就是说,在这种状态中,人们过着孤立的生活,某个人没有任何跟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的理由,更糟糕的是,或许大家也没有任何彼此生活在一起的理由。他们没有考虑到要抛开社会的时代去考虑问题,在社会的时代里,人们总是有理由彼此生活在一起,某个人也总是有理由与某个男人或女人共同生活。

    注十三:

    有关语言创立的利弊应当做一些哲学上的思考,但是我尽力避免自己卷入到这些思考中去。因为人们不容许我攻击那些普遍的错误,而有学问的人又太尊重他们的偏见,从而不能耐心地去容忍我那些所谓的悖论。有些人有时也敢于站在道理的一边反对大多数人的意见,却没有遭到人们的横加指责,那么就把发言权留给他们吧。

    若是消除多样性的语言的灾祸和混乱,若是人们只熟悉一种表达方法,永远用符号、动作和手势来表达自己的意思,那么人类的幸福就毫发无损了。事实上,目前的情况是,我们普遍认为愚蠢的动物,似乎在这方面也远比我们强。因为它们不需借助语言的媒介就可以比任何人,尤其是使用外国语言的人,都更容易也更成功地表达它们的感觉和思想。(伊萨克·沃西乌斯,《诗歌与韵律的特性》,第66页)

    注十四:

    柏拉图指出,离散量及其比例关系的概念在最微不足道的技艺之中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他有理由嘲讽他那个时代的作者们竟然声称帕拉墨得斯?[27]在特洛伊之围时发明了数。这个哲学家又说,就好像阿伽门农?[28]在此之前都不知道自己有几条腿似的。事实上我们发现,社会和技艺能发展到特洛伊之围时期的程度,人们就不可能不会使用数或是计算。但是,在获得其他知识之前识数的必要性并不能使数的发明更加容易想象。一旦认识数的名称,就很容易解释数的意义以及产生这些名称所表达的概念。但是要发明这些名称,就必须在设计这些概念之前可以说是很习惯于哲学思考,锻炼自己根据事物唯一的本质去考虑它们,不依赖任何其他的认识;这就需要进行十分艰难、十分形而上学且相当非自然的抽象,但是没有这种抽象,这些概念就永远不可能从这一种或这一类事物搬到另一种或另一类事物之中,数也不会具有普遍性。一个野蛮人能够分别考虑他的右腿和左腿,或者根据“一对”这个不可分割的概念,将它们视为一体,从来想不到自己有两条腿。向我们描绘某个物体的描述性概念是一回事,确定事物的数字的概念又是另外一回事。野蛮人甚至数不到五,尽管当他将一只手贴合到另一只手上面时,他能注意到两只手的手指恰好是彼此对应的,但他绝不会想到它们的数量也是相等的。他不会数自己的手指的数量,正如他不会数自己的头发的数量一样。若是在让他明白什么是数之后,又有人告诉他,他手指的数目与脚趾的数目相等,他经过一番比较,发现确是如此之时,可能会惊讶不已。

    注十五:

    不应当将自尊和自爱混为一谈,这两种情感在本质上以及产生的后果上都相差甚远。自爱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它促使任何动物都关注自身的存续。在人的身上,自爱受到理性的引导以及怜悯心的调适,从而产生了人道和德性。自尊只是一种相对的、人工的情感,产生于社会之中,它促使每个人重视自己甚于任何其他人,引发人与人之间一切的互相损害,是荣誉心真正的根源。

    理解了这一点之后,我认为,在我们的原始状态之中,在真正的自然状态之中,自尊是不存在的。因为,每一个人都将自己视作是观察自己的唯一的观众,是世界上唯一关注自己的存在,是自己的价值的唯一的评判者。自尊产生于他还不能形成的比较之中,因此这种情感还不可能在他的心灵中萌发。同样地,这个人也不可能有仇恨或复仇的欲望,这种激烈的情感只能产生于对受到的某种侮辱的判断。由于构成侮辱的是蔑视或是损害他人的意图而不是损害,既不懂得相互评价也不懂得相互比较的人在涉及到某种利益时可能会彼此施加很多暴力,但永远不会互相侮辱。简言之,每个人看待他的同类几乎就如同看待另一种动物一样,可以劫掠弱者的猎物,或是将自己的猎物让与强者。他们将这种掠夺行为看作是自然事件,没有任何傲慢或是怨恨的情绪,只有失败时的痛苦和成功时的喜悦。

    第二部分

    注十六:

    这是一件极其引人注目的事情:这么多年以来,欧洲人费尽心思引导世界上各个地方的野蛮人采用他们的生活方式,但是却无一例成功,甚至借助于基督教都没有用。因为我们的传教士有时能将他们变成基督徒,但永远不能将他们变成文明人。他们对于采取我们的风俗,以及以我们的方式生活的不屈不挠的抵制,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战胜的。假如这些可怜的野蛮人正如我们所想的那样不幸,那么是何种难以想象的异常判断使得他们始终拒绝模仿我们使自己文明化或是学着幸福地在我们之中生活?我们在很多地方都看到,有些法国和其他的欧洲人自愿隐遁在那些野蛮民族之中,在那里度过整个一生,无法再抛却一种十分奇怪的生活方式。我们甚至还看到,一些明智的传教士以感动的心情怀念他们在那些备受轻视的民族之中度过的宁静而纯朴的日子。假如人们回答说,他们没有足够的知识对他们以及我们各自的状态作出正确的判断,我反驳说,对于幸福的评判无关乎理性,而是关乎感情。此外,这个答复依然能够更加有力地驳斥我们这些文明人,因为一方面野蛮人的观念使得他们远不能对我们的生活方式抱有感情,另一方面我们的观念更不可能允许我们拥有野蛮人喜好他们的生活方式的心境。事实上,经过几番观察,他们很容易发现,我们所有的努力都只有两个目的,亦即,自身生活的安逸以及他人对自己的尊重。但是,野蛮人独自在树林中度过一生,或是捕鱼,或是吹一支粗糙的笛子,从来不知道吹出个曲调来,也从来不想去吹个什么曲调,我们如何能想象他们从中得到的那种快乐呢?

    人们曾经多次将一些野蛮人带到巴黎、伦敦和其他的城市,急于将我们的奢华、我们的财富以及我们所有最有用、最稀奇的技艺展示给他们看,但是,这一切只引起他们傻傻的赞叹,却没有一点觊觎之情。其中我还记得三十年前有人将某些北美洲人的一个酋长带到英国宫廷的故事。人们将无数的东西摆在他的面前,试图送他一件招他喜欢的礼物,但是好像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我们的武器对他来说笨重而不方便,我们的皮鞋让他脚痛,我们的衣服让他浑身不自在,他拒绝了一切。最终,人们看到他拿起一条毯子,似乎很高兴地将它披在肩上。有人立刻对他说:“至少,你承认这样东西是有用的吧?”他回答说:“是的,我觉得它几乎跟一张兽皮一样有用。”假如他曾披着它们淋过雨的话,他连这句话都不会说。

    或许有人会跟我说,是习惯使得每个人依附于自己的生活方式,阻止野蛮人感受到我们的生活方式的益处。若是从这个观点出发,那么习惯维持野蛮人爱好他们的贫困的力量,比维持欧洲人喜爱他们的享乐的力量还要大,这一点至少应当是十分奇怪的。但是为了对这个异议作出无可辩驳的抗辩,我不会援引所有那些人们徒劳无功地试图将之文明化的年轻野蛮人,也不会谈及那些人们试图在丹麦教育抚养、却全部因忧伤和绝望而死亡的格陵兰人以及冰岛居民,他们或是忧郁而死,或是因试图游泳回到自己的国家而溺死海中;我仅引用一个已经完全得到证实的例子,将它提供给欧洲文明的赞美者去研究。

    “好望角的荷兰传教士竭尽全力却从来未能让任何一个霍屯督人皈依基督教。好望角的总督方·德·斯泰尔曾收养了一个霍屯督人,自幼就用基督教的教义和欧洲习俗的实践来教育他。人们让他穿得很华丽,让他学习多种语言,他取得的进步也相当无愧于人们在他的教育上花费的心血。总督对他的才智期望甚高,派他跟随一个专员去印度,专员让他管理公司的事务,效果很好。专员死后他回到好望角。回去没多久,在一次拜访几个霍屯督的亲戚之时,他决定抛却一身欧洲人的装束,重新披上羊皮。他穿着这身打扮、背着一个包裹回到城堡,包裹里装着他以前的衣服。他把这些衣服呈给总督,对他说了以下这段话:

    “‘先生,请您注意,我要永远放弃这身服装,我也将终身放弃基督教,我决定无论生死,都要坚持我祖先的宗教、习惯和风俗。我求您赐予我的唯一的恩典,是将我佩戴的项圈和弯刀留给我。我保留它们是出于对您的爱。’说完,都没有听取方·德·斯泰尔的回答,他就逃走了,人们再也没有在好望角见过他。”(《旅行纪事》,第五卷,第175页)

    注十七:

    可能有人会反驳我说,在这样的混乱之中,若是对他们的分散没有限制的话,那么人们也不会执拗地彼此残杀,而是会四散开来。但是,首先这些限制至少是地面的限制,假如我们考虑自然状态产生的人口过多,那么我们就会判定这种状态下的地球很快就会人满为患,从而人们不得不聚集在一起。其次,假如灾难突如其来,朝夕之间生变,那么他们就会各自分散。但是他们生来戴着枷锁,尽管感受到它的沉重,也依然习惯于戴着它,只满足于等待摆脱它的机会。最后,他们已经习惯于迫使他们聚集在一起的各种便利,要让他们分散开来再也没有最初人人都自给自足的时候那么容易了。在原始时代,各人做各人的决定,无须等待他人的同意。

    注十八:

    据维某某元帅?[29]讲述,在他经历的一次战争中,一个粮食承包商穷凶极恶的诈骗行为令军队痛苦不堪,怨声载道。元帅严厉地斥责了他,并且威胁他要对他施以绞刑。这个诈骗犯大胆地回答说:“这种威胁我不放在眼里。我很愉快地告诉你,人们绝不会绞死一个拥有十万埃居的人。”元帅天真地接着说道:“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尽管他有无数次该被绞死,但事实上他却没有被绞死。”

    注十九:

    分配的公正即便可能在文明社会中得以实施,也与自然状态中严格的平等相对立。正如国家的所有成员应当依照他们的才能和力量为国家服务,公民也应当根据他们提供的服务得到区别优待。我们应当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伊索克拉特?[30]的一段文字。在这段文字中,伊索克拉特称赞最初的雅典人已经十分懂得辨别这两种平等哪种最有益:一种在于毫无差别地分配给所有的公民同等的利益,另一种则是根据每个人的功绩分配利益。这位演说家继续道,这些精明的政治家废弃了这种不加区分地对待恶人和好人的不公平的平等,坚持严格按照每个人的功绩来实施奖惩。但是,首先,无论社会堕落到哪种程度,都从来不曾有过对恶人和好人不加区分的社会;在道德品行方面,法律无法确定比较严格的标准作为行政官的准则,为了不让公民的境遇和社会地位受到行政官的随意摆布,法律非常英明地禁止行政官对人作出评判,而是只让他对行为作出评判。只有古罗马人那样纯洁的道德品行才经得起监察官的监察,若是我们现在的社会之中有这样的裁判机构的话,那么很快一切就会混乱不堪。应当由公众对恶人和好人的差别作出评论,行政官只是严格的法律上的评判者,而人民才是道德品行的真正的评判者,是这方面正直廉洁、甚至经验丰富的评判者。人民有时会被愚弄,但永远不会被腐蚀。公民的社会地位也不应当根据个人的优劣来决定—这会导致行政官几乎可以任意地适用法律—而是应当根据公民对国家提供的实在的服务来决定,只有据此才可能得出更加准确的评价。

    注 释

    [1]. 波斯国王冈比西斯去世后,祭司高马他(Gaumata)冒名篡位,被人们称为“伪士梅尔迪”。真正的士梅尔迪是波斯国王西鲁斯二世的次子,被其兄冈比西斯处死。

    [2]. 德国的一个州名。

    [3]. 近代许多旅行家的游记为此提供了依据,其中弗朗索瓦·科勒尔指出,被西班牙人迁徙到古巴岛、圣多明各岛和其他地方的巴哈马群岛的居民,大部分人都因食肉而死亡。— 1782年版附注

    [4]. 考尔邦,或称考尔卜,这段引文卢梭摘自《旅游纪事集》第14卷。参见考尔邦著《霍屯督人聚居地游记》(1713)及《好望角风情录》(1741)。

    [5]. 这里指的是数学家莫柏都依(Maupertuis,1698—1795),《论伦理哲学》,第三章。

    [6]. 指1666年发生的伦敦大火灾。

    [7]. 得马得斯(Démades,约公元前380—前318),雅典演说家。

    [8]. 十八世纪意大利基督教等教派的教堂内有一种成年男子组成的童声唱诗班,他们在青春期到来之前被阉割,为了能够永久地保持稚嫩的童声,专门唱宗教诗歌。

    [9]. 但是,父权无数次公然地违背人道主义的情况,不是更加常见、更加危险吗?父亲轻率的强迫手段埋没了多少才干,扭曲了多少天性?多少人,在适合他们的状态中本可以出类拔萃,却在另一种他们根本不感兴趣的状态中悲惨而耻辱地死去?由于社会的等级秩序始终与自然秩序相悖,多少幸福但不门当户对的婚姻遭到破坏和干扰,多少贞洁的妻子遭到玷污!多少其他因利益而形成的奇怪的婚姻关系得不到爱情和情理的认可!甚至,多少品性正直高尚的夫妻由于彼此不相配而互相折磨!多少不幸的年轻人成为父母贪财的牺牲品,在放荡的生活中沉沦,或是在内心厌恶,却又无法解除的仅靠金钱形成的婚姻关系中呻吟、流着泪水悲伤度日!有时,那些在野蛮的暴力迫使他们犯罪或是陷入绝望之前,出于勇气和德性甚至抛弃自己的生命的人又是多么幸福!原谅我,永远不幸的父亲与母亲,我并不愿刺激你们的伤痛,但是,但愿这些伤痛能够成为任何竟敢以自然的名义侵犯它最神圣的权利的人永恒而可怕的儆戒!虽然我只谈及这些我们的文明制度造就的不良婚姻关系,但是是否大家就此认为,由爱情和同情所支配的婚姻就毫无缺陷了呢?—1782年版附注

    [10]. 根据卢梭研究专家斯塔罗宾斯基的注释,卢梭在这里谈到的箴言是《圣经·创世记》中上帝禁止人类食用“分辨善恶之树”的果子的禁令。

    [11]. 希罗多德(Hérodote,约公元前484—前425),古希腊作家,其代表作《历史》是西方文学史上第一部流传下来的散文集。

    [12]. 巴特尔(Andrew Battel),十六世纪英国旅行家。著有《安哥拉游记》,载于《旅行纪事》第八卷。

    [13]. 罗安格(Loango),十五至十九世纪中非的一个王国。

    [14]. 波查斯(Purchass),十六至十七世纪英国编纂家,编纂过巴特尔的游记。

    [15]. 达佩尔(Olfer Dapper),十七世纪荷兰医生、地理学家,编辑过很多描述非洲和亚洲地区见闻的游记。

    [16]. 麦罗拉(Jérome Merolla),十七世纪意大利传教士,代表作:《刚果游记》,载《旅行纪事》第8卷。

    [17]. 它们既不是兽,也不是神,而是人。—1782年版附注

    [18]. 泰勒斯(Thalès,公元前624—前547),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最早的哲学流派伊奥尼亚学派的创始人。

    [19]. 毕达哥拉斯(Pythagore,约公元前580—前500),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和音乐理论家。

    [20]. 拉·孔达米纳(La Contamine,1701—1774), 法国科学家、探险家。

    [21]. 夏尔丹(Jean Chardin,1643—1713), 法国旅行家,作家,著有《夏尔丹骑士先生波斯及东方其他地区游记》。

    [22]. 坎普弗尔(Engelbert Kaempfer,1651—1716), 德国医生,旅行家,在日本居住过两年。

    [23]. 这些都是卢梭那个时代有名的学者。

    [24]. 北非的旧称。

    [25]. 缅甸中南部城市。

    [26]. 古希腊罗马神话中的大力士。

    [27]. 帕拉墨得斯(Palamède),希腊神话中特洛伊战争的英雄。

    [28]. 阿伽门农(Agamemnon),希腊神话中的麦锡尼王,希腊诸王之王。

    [29]. 这里指的是法国陆军元帅路易—赫克托·维拉尔公爵。

    [30]. 伊索克拉特(Isocrate, 公元前436年—前338年), 雅典诡辩学派演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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