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你懂事明理的亲情故事-怀念篇——亲情不老,恩情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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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妹妹15岁

    ◆文/佚名

    两岁,妹妹生得聪明可爱,讨人喜欢。

    在外地工作的姑姑,寄回一双当时还很少见的皮凉鞋。鞋底有个气垫,穿在脚上一走一响,妹妹又惊又怕,四处寻找这个尖叫的怪物。

    他,9岁,正是上树掏鸟、下河捞鱼的捣蛋年纪,在一旁看着妹妹惊诧的样子,乐得捂着肚子哈哈大笑。

    邻居的女孩子由羡生妒借着鞋子的响吓唬妹妹,吓得妹妹丝毫不敢动弹。他上前去呵斥那女孩子。那女孩子嘴巴很利,三言两语呛得他恼怒,和她厮打起来,然后带着一身抓痕回去。女孩子比他大3岁,高半头。

    5岁,妹妹头上生疮,痛痒难当。父母带着她四处求医也不见效。后来听说,用让一种草药煎水洗就会好。

    他12岁,小学刚毕业,背了背篓拿了铲子,不声不响地就上山挖药去了。暑假里,他挖遍了自家附近所有的山。妹妹的病真就慢慢好了。而这几处山上的草药,竟被他挖得几乎绝迹。至今他回去,亲戚们还拿他开玩笑,埋怨他把家乡的草药都挖绝种了。他只笑笑,想起那时种种的苦,蚊叮虫咬,烈日曝背,皮肤上道道棘痕……但这些,始终埋在他12岁的心里,从来没有说过。

    8岁,妹妹读小学。小学生们中流行一种小滑板,十几块钱的玩意儿,蹬在上面像哪吒蹬着风火轮要去闹东海,简直有一种傲视群雄的气度。

    妹妹也想要,可是爸爸不给买。家里两个孩子上学,钱很紧。

    有一回,他去妹妹的学校给她送东西。正是课间,一大群小孩儿围在一起抢着玩一个滑板,妹妹年纪个头都小,跟着跑了好久也没有抢到,沮丧地退到一边去了。他的心,钝钝地疼了一天。

    不久,学校举行游泳比赛。他报了名,因为听说第三名的奖品是个滑板。他没有告诉妹妹,想等到获奖那天再抱个滑板回去让她大大高兴一番。可是他的成绩太好了,得了第一名。第一名的奖品是一本很厚的英汉大辞典,也很贵。他读中学,正用得着。好多人都羡慕他,妹妹也欢喜得脸都红了。可他一点儿也不高兴,抱住妹妹哭了——因为他得第一名而不是第三名。

    14岁,妹妹患了脊髓炎,休了学,在石膏模子里躺了一年。他大四,保研已成功,临近毕业没什么事情,就回家闲逛。妹妹那时已不用躺在石膏模子里了,不过仍不大能动弹。他就每天喂她吃饭,给她擦脸,梳头发。小时候他就喜欢给妹妹梳头发,编各种花样的辫子,扎上鲜艳的花。为此,伙伴们还笑话过他。

    现在,他在一种完全不同的情境中给妹妹梳头发,常常难过得不能自已。他离家的前一天晚上,妹妹握着他的手一刻也不放松,好几次已是睡眼蒙胧,又惊醒过来。她说:“我都不敢闭眼睛。”他问为什么,她说:“我怕我一睁眼,天就亮了,你就走了。”他心里大痛。妹妹到底还是睡着了,他却流了一夜眼泪。

    15岁,妹妹念高中。妹妹恢复得很好,除了一些再也无法恢复的形体缺陷。妹妹的班主任是他中学时的女同学。她告诉他,妹妹大概是因为有着病痛经历的缘故,所以,比同龄人要坚强,也懂事。

    那一次中学同学聚会,男同学们聊起来有没有和女生打过架。问到他,他说:“打过。”大家哄堂大笑。在大家看来,男孩儿和女孩子打架是很丢脸的。

    他没笑,讲起了那年能发响声的小鞋子。讲着讲着,突然难过起来,眼泪仿佛要滴下来。

    正无法掩饰,那位女同学将他面前的一盘芥末金针菇端到自己面前,说:“真不该点这个,我忘了有些人对芥末过敏,吃了要流眼泪的。”谁也没说话,好像大家都随着她的话下了台阶。这个女同学和他,在上中学时是相互喜欢过的。他们的这一段,谁也不知道,就像谁也不知道在他22岁的心里,为他的妹妹蓄了多少的怜爱与疼痛。

    他挖遍了自家附近所有的山。妹妹的病真就慢慢好了。而这几处山上的草药,竟被他挖得几乎绝迹。至今他回去,亲戚们还拿他开玩笑,埋怨他把家乡的草药都挖绝种了。

    怀念姥姥

    ◆文/佚名

    东北人习惯把外婆叫姥姥,并且认为这样叫更亲切。我也如此认为,“姥姥”两个字还未写出,一种既温润又痛苦的感情就犹如冰山浮向海面一样涌上心头,因为我亲爱的姥姥刚刚辞世。她的离去,使我失去了一个在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

    姥姥是个美丽而命苦的女人,她一直是个平凡的老人,一口浙江话,没有一件高贵些的衣服,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识。之所以断定她是美丽的,是因为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她永远穿干净的淡蓝色布衫,她眼中温润、善良的光芒常让坐在她怀里的我如沐兰香。姥爷曾经是抗美援朝时的军医,姥姥与他同生共养了三女一子。

    在我很小的时候,感情脆弱的二姨因为丈夫有了婚外情,服药自杀了,当时她只有30岁,姥姥因此经受了人生中第一次巨大的打击。二姨去世不久,姥姥唯一的儿子老舅在外村找了一个对象,有时和老舅约会后常常吃住在姥姥家的三间瓦房里。因为特别宠爱儿子,有蚊蝇的傍晚,爱屋及乌的姥姥开始不再给我摇蒲扇了,而是忙着给未来的儿媳妇冲她爱吃的油茶面。后来,老舅结婚了,婚后不久,那女子就提出要姥姥姥爷搬出三间大瓦房(在那时的农村,三间大瓦房是财富的标志)。姥姥跟老舅说:“那我们住哪儿呢?我们也活不了几年了,到时候这房子还不都是你媳妇的?”隔壁偷听的女子不依了,过来撕扯姥姥的蓝布衫,不孝的老舅在撕扯中打了姥姥一巴掌。从此,一向开朗的老舅像变了个人,姥姥的家因为那个女子而变得乌烟瘴气,姥姥总是红肿着眼,于是我也不怎么爱去姥姥家了。那年,我已经10岁了,懵懂的我感觉到姥姥肯定会很伤心,由于在外地上学读书,我没有时间去看姥姥。听说,有一天,姥姥坐在后院的菜园子里号啕大哭,嗓子哭得没了声,眼睛哭出了血,任凭别人怎么拉也拉不起来。姥爷从那天起开始每夜在灯下写上诉状,想告倒那女子。

    回忆的悲伤和愤怒让姥爷在这段时间身体状况极为糟糕,而且那女子还宣称:法院有熟人,到哪儿告都不好使。果然,姥爷花5天5夜写出了血泪斑斑的诉状却依然败诉了。法院宣判当天,姥爷心脏病突发猝死在法庭上。姥姥会怎样呢?我未曾过多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因为我认为,大人们总是有很多悲伤,他们总会比小孩子坚强。

    大学放假的第一个春节,我拿着用家教赚的钱买了糕点去看望姥姥。也许因为长时间的离别,我对姥姥疏远了很多。况且,那时她已经很老了,曾经的风采和体香都已不在,她手上和脸上的皱纹好像一道道沟壑。只有目光还那样充满着爱意。不知道为什么,她看着我的眼睛让我感觉到我是她唯一的依靠,所以我在她的脸颊上亲了一下,姥姥的表情很激动。然后忙着要给我做油茶面。此时。姥姥已患上了轻微的脑血栓,行动多少有些不便,我想去阻止,可是无形的力量让我刚刚抬起的手臂又落了下来。我一想起小时候姥姥给我做的香喷喷的油茶面,泪水就流了下来。

    在接下来的四十多天的假期里,我一直陪在姥姥身边,我想用一个男子汉所固有的坚强和忍耐力来帮姥姥驱走沧桑。在读大学的那段日子里,每逢放假我都要去看望姥姥,她总不会忘了从她的蓝色的柔软手绢里拿出50或100元钱给我。我反复地拒绝,但每次都没起什么效果,姥姥一直坚持地说:“姥姥拿这钱没用,学习累,买点爱吃的东西。”那一段时间,我重新了解了姥姥,我不再认为她丑陋——因为她语气温婉,眼睛里总有害怕得罪谁的可爱神色,异常体贴人,更重要的是,我发现她十分爱我。

    有人说老人有个最明显的特征:想哭的时候笑,想笑的时候哭,想睡的时候睡不着,不应该睡的时候不爱醒。姥姥快80岁时,就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可能是脑血栓后遗症的原因),常常一动感情就会莫名其妙地笑起来,而且一笑就停不住,妈妈常常警告我,不要逗姥姥笑,会很危险。我不信,笑有什么不好。可是有一次,姥姥真的差点笑得背过气去,妈妈吓得哭了,姥姥的笑才停止。

    之所以断定她是美丽的,是因为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她永远穿干净的淡蓝色布衫,她眼中温润、善良的光芒常让坐在她怀里的我如沐兰香。

    大学毕业后,我结婚了,因为妻子的父亲身体不好,我只好陪着她去南方料理家事,每年很少回家。有一天,突然接到电话说姥姥病得很严重,笑声不止,快挺不住了。次日,我和爱人一起赶回家。可我晚了一步,到医院时,姥姥已穿上了寿衣,她的面容十分安详,甚至还带着笑容。我不大相信她已经死了,我用脸贴着她的脸去感受她的体温,可是没有了,连呼吸都没有了。不知为什么,我没有哭,而是十分平静地去办交费和退药手续。

    晚饭时,我和眼睛哭成桃子似的妈妈整理姥姥遗物时,突然发现了姥姥的蓝色手绢包,打开一看,里面竟只有60元钱。我心里一阵刺痛,姥姥啊,你的全部财产只有60元钱,为何每次回家你总要给我钱呢?我愧疚地跪在地上,失声大哭。

    我以为我是坚强的,因为姥姥的死没让我难过多久,就恢复了往日正常的情绪,而且我总认为,姥姥到另一个世界去了,一定会做“神仙”。可是我常常在梦中见到她,梦见她安详地睡着。

    舅舅

    ◆文/佚名

    一

    舅舅是个苦命人。

    9岁那年,外公因一场意外身亡。生前嗜赌又酗酒的外公,两眼一闭,扔下了聋哑的外婆和4个孩子以及一屁股烂债。老天无眼,家徒四壁的土屋里,一家老小挨挨挤挤,在那贫瘠的年代和命运的寒风中无声地颤抖。小舅还在外婆的肚子里,一户有钱的人家就来领养,舅舅一用大扫帚把人家轰了出去。9岁的舅舅小腰一挺:“我的弟弟,我自己能养。”

    舅舅又当长兄又当爹。20世纪60年代的中国农村,实行生产队大锅饭,家家出劳力挣工分领粮食。外婆家非老即小,没劳力,常常吃食不够。只好偷,舅舅白天睡个饱觉,后半夜便裤腰里别了编织袋子,身形敏捷地摸进生产队的菜园。圆月当空,舅舅耐着性子耗过拎着猎枪的看园人粗枝大叶的三通巡查,开始行动。青苞米,胡萝卜,最顶饿最非偷不可的马铃薯,装了满满两口袋。心惊肉跳地潜回家时往往已是凌晨,土炕上一排孩子睡梦正酣,只有不会说话的外婆。目光灼灼地等着舅舅。舅舅从瘦骨嶙峋的肩上卸下救命粮,在外婆说不清是责备还是痛惜的目光中一言不发。

    好歹都把小的糊弄大了,日子渐渐好过些了。妈妈也成为生产队的小工,舅舅身上的担子却并未因此减轻。小舅聪明好学,每天步行12里山路去上学,是学堂里出了名的好学生。舅舅咬着牙维持着小舅的学业,偶尔也会不懂装懂地在下了工回来后,把小舅的功课考校一番,然后黝黑的脸颊上露出少有的开心笑容。

    小舅念完初三,不负众望地走进考场,不慌不怯,显是受了舅舅坚毅性格的熏陶。成绩公布,是镇上的第三名。他欢天喜地地盼着通知,盼来的却是一场空。村长不学无术的外甥领着名额去了城里的信用社报到,小舅含着眼泪把视如珍宝的两纸箱子书本全部烧掉了。

    舅舅面无表情地走上北梁坡,在外公的坟前坐了一个下午。外公生前待他最不好,阴阳两隔,舅舅能跟外公说些什么?苍天无眼,命运多舛。没有人知道。舅舅是怎样默默承受了命运对他又一次冷酷无情的打击和捉弄。

    这一年,舅舅19岁。

    20岁那年,勤劳漂亮的妈妈被一墙之隔的奶奶相中。媒婆颠着小脚找上门,开口便是:“华啊,我给你道喜来了,老岳家看中了你大妹子香儿……”被老岳家相中是何等的荣光,岳家世代书香,家道殷实,岳先生乃是远近闻名的老中医。亲事就此定下。舅舅的婚事也一举两得地得以成全。奶奶当见面礼送过来的两套绸缎被面,转手就成了舅舅求亲张家的彩礼。

    张家的姑娘长得丑,听说心眼儿也比正常人差些。按说舅舅是村里人人夸赞的好小伙,可家太穷,没爹不说还带个哑巴娘,相不来更好的人家。云开雾散的1978年,舅舅终于完成了他人生中第一件也是唯一的一件大事。

    一年后,当了十几年兄父的舅舅做了真正的爸爸。没文化的舅舅自己给儿子起名,依次为:永刚、永强、永全。

    二

    妈妈在午后的暖暖阳光里或晚饭后给我们讲舅舅的故事已成为一种习惯。许多年来,妈妈把自己的回忆不断地补缀修改,舅舅的形象便渐渐眉目清晰,成为某部农村题材电影里的主人公,以及赤脚走在田埂上时被摄像师捕捉了与命运抗衡的倔强背影和坚强灵魂。

    就算是拍电影,导演也该时空切换,让主人公苦尽甘来过一过幸福生活了。

    可我说了,舅舅是个苦命人。

    头生子永刚4岁夭折,剩下的两个儿子和那个呆呆傻傻的舅妈让舅舅操碎了心。

    舅妈平日少言寡语,好人一个,庄稼地里的活计谁家的媳妇也比不过她,后院养着百来只鸭子,舅妈腌的咸鸭蛋,蛋黄金灿灿的冒油儿。可那遗传的说不出名的病说不准什么时候犯,一旦犯了,捧了敌敌畏瓶子就往苞米地里钻。舅舅那时就要唤来乡邻漫山遍野地找,找着了立刻就往医院送,把口吐白沫的傻媳妇一次次救回来。有时是喝了耗子药,有时是吞大把的安眠片。

    二儿子永强17岁时离家出走,两年后回来,带回个低眉顺眼腆着大肚子的小姑娘,要死要活地要结婚。舅舅在后院的空地上盖起三间新瓦房,大张旗鼓地把这不明来路的准儿媳迎进门,方算了事。

    小儿子永全东游西逛,有一天夜里就游进了村东头的小卖店,抓了大把的毛票还没从窗户里钻出来,就被店主堵了个正着,天没亮就被派出所扣上手铐带走了。舅舅东奔西走,最后花了两万元,总算替这不争气的儿子破财免灾了。

    舅舅一生刚强,可他最亲最近的妻儿都在丢他的脸。

    岁月更迭,舅舅终于苍老。苍老的舅舅开始信命:“一定是我前生做了什么孽,老天爷才会报应得这么彻底。”听了这话,我知道,舅舅认命了。

    三

    最近一次见到舅舅是在春节。舅舅领了4岁的小孙子来家里串门。小孩儿像猴子一样的顽皮耍闹,舅舅却宠爱得不行。几年不见,舅舅历尽沧桑,曾经高而直的脊背,越发佝偻了。

    妈妈讲的故事像是远去了几百年。眼前的舅舅却是如此的苍老悲凉。

    舅舅住了没几天,乡下托人捎来口信,说家里出了乱子。永强两口子又吵架了,窗玻璃已砸碎了好几块。院子里囤的苞米堆好像伤热发霉了,只等舅舅回去想办法。小孙子却哭,他还没玩够。妈妈领我大包小包地送舅舅。车站上同样也是双鬓染雪的妈妈给舅舅围围巾,扣扣子。寒风凛冽,爆竹声声。妈妈侧头,叫一声“哥”,已是哽咽。小孙子却脆脆地喊:“爷爷,爷爷!”半个世纪的坎坷人生在两声呼唤里浓缩。新年冷清的车站上,舅舅终于热泪盈眶。

    许多年来,妈妈把自己的回忆不断地补缀修改,舅舅的形象便渐渐眉目清晰,成为某部农村题材电影里的主人公,以及赤脚走在田埂上时被摄像师捕捉了与命运抗衡的倔强背影和坚强灵魂。

    我的哥哥

    ◆文/佚名

    我哥不是我的亲哥,我俩的父亲是战友。我哥姓张,我姓吴。

    我们两家的灭顶之灾发生在我12岁、哥17岁那年。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上午,下过一场雨。张伯一家来我家做客,我硬拉着哥去河里捉蟹。临近中午时,我和哥刚回到院子里,就见房屋顶部不断有响声,靠山的后墙还出现了几道不断扩大的裂缝。我俩忙向屋里大喊:“爹,娘,快出来啊,房屋要塌了!”话音未落,整个房屋“轰”的一声全塌了。出事后,张吴两家就剩我和哥了。下葬了父母,哥把我领到他家,郑重地对我说:“玲儿,我是哥,就由我来支撑这个家,你放心去读书吧!”我真的好想读书,但我坚持让哥读,哥那年正读高二,学习成绩比我好。哥却突然火了:“让你去读,你就去读——是不是成心想气我!”

    从那时起,我在学习上就使上了狠劲,一心想用优异成绩回报哥。在镇中学读完初中,我考进了县城最好的高中。读高二时,不知为什么我的成绩总是下滑,班主任好心批评我几句,我竟因压力过大患上了忧郁症。在这时候,我结识了一名卖化妆品的女青年。有一次,她点燃了两支烟,要我也尝尝。想不到,我尝了第一次,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渐渐地,我觉得当初抽起来让我呕吐不止的烟卷,越来越让我依赖。事实上,我已染上了毒瘾。而到这时,那坏女人开始让我出钱“消费”了。我实在忍不住时,就掏钱向她买,几次后,哥给我的一个月生活费就被我挥霍光了。坏女人见我没钱“消费”,就劝我退学跟她一起去歌厅坐台。我当即回绝了。但可怕的是,我的异常表现已引起了班主任老师的注意,趁她还没找我谈话,我请事假逃出了学校。

    哥是我唯一的亲人,哥的脾气我最清楚了,哥是军人的后代,性情刚烈,疾恶如仇。如今我干出了让人所不齿的事,他一生气还不把我扔到山洞里去!我硬着头皮回到家,想着能瞒一天是一天。然而,毒瘾发作时,那痛苦怪异的表情还是引起了哥的怀疑。

    在哥的再三追问下,我羞愧难地交代了一切。“唉!”哥长叹一声,对着我高高扬起了巴掌。我没躲:“哥,你就狠狠打我吧,是妹妹不争气呀!”哥的巴掌慢慢握成了拳头,终于“啪”的一声砸在了他自己头上。哥没对我说一句指责的话,转身跪在爹娘遗像前失声痛哭:“爹,娘,是我太大意,太粗心,没照顾好玲儿啊!”

    哭过了,哥把我锁在家里,他走了。第二天中午哥回来后,笑着对我说:“玲儿,我已为你请了两个月假,只要你把毒瘾戒了,学校已答应对你的事保密,既往不咎。”

    我决心在这两个月内戒掉毒瘾。虽然中毒不是很深,但戒起来却很难。发作时,生不如死,常常头撞墙,用手拼命撕扯自己的嘴角。

    每逢这时,哥就过来坐在我对面,让我用头撞他的胸口,并把我的手放在他的嘴里。有一次,我把哥的嘴角都撕烂了,血流了哥一身。几乎每天,哥一边做田里的活一边帮我研习功课。在这期间,我所在的学校校长和班主任老师来家看过我。此时我才知道,哥为了给我求得重新做人的机会,曾在校长办公室整整跪了一夜,而哥恰巧是当年校长最宠爱与最惋惜的学生。

    一个多月后,我终于戒掉毒瘾。

    重返校园,我原准备全力投入学习,可没想到,那个专门引诱女学生吸毒卖淫的坏女人,见我一直回避她,就找了几个青年到校骚扰我。那时,我有口难辩,真是死的心都有了。但奇怪的是,不久,一切都风平浪静了。

    原来,哥在我返校后,找了个靠近我们学校的同学家里住下来,一直在背后关照我。在他们扬言要对哥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时,哥说:“你们谁捅死我也难逃法网,来吧,就让我剁去一根手指,只求你们别再骚扰我那没爹没娘的妹妹。”说着就夺刀要往自己的手指上砍。哥的大仁大义和对妹妹的如海深情打动了那些涉世未深的小青年,他们制止了哥,抱愧走了。那个坏女人也因哥的举报被依法逮捕。

    转眼就到了高考。我考上了北京的一所高等院校。拿到录取通知书时,面对每年一万多元的学习费用,我流着泪选择了放弃。哥却一再宽慰我说:“钱的事由哥来解决,你尽管上学就是了。”至此,我才知道,哥和一位父亲在银行工作的同学早就搞好了关系,为的就是给我上学寻找贷款铺路。

    时光匆匆就是3年,我升入大四不久,哥说他过了那年春节就到北京来打工,到那时,他可以随时能看到我了。可过了一月又一月,哥却再也不提打工的事。

    大学毕业后,我想先回家看哥再去应聘工作,哥顿时在电话里训了我一通。他一定要我找到了工作再回家,还给我寄了1000元钱,要我买像样的衣服穿上,以最好的形象去应聘。

    不久,我突然接到了老家邻居打来的电话,说我哥去世了。噩耗传来,我疯了似的往家赶。

    其实,哥早在一年前就诊断出患了胃癌。临终前,他一再对邻居说:“玲儿还没落实工作呢,可不能把我有病的事告诉她呀!”

    娘的梳妆匣子,是那次大难留下的唯一遗物,在哥的灵床前,邻居把它递给了我,里面有哥留给我的遗书。我打开后,看见遗书上写着:“玲儿,你的毕业成绩在全系名列前茅,相信你不久就会找到好工作,哥真高兴啊!你上大学的3万元贷款,哥已经还清了,是用卖房子的钱还的。我得的是绝症,你千万不要太难过。棺材我已事先准备好了,咱有一分力就不必麻烦别人。我很快就会见到爹娘了。我会和他们一起在天堂为你祝福,哥相信你是我出色的妹妹。”

    哥下葬时,我在哥的墓穴前久久徘徊。我家乡有个习俗,这时候应由死者的男性后嗣在墓穴中的冥床上坐一坐,躺一躺,再烧一把麦草火,叫“暖床”,让逝去的亲人死后不再寒冷。可哥没后人,我是哥唯一相依为命的亲人。我叫一声“哥啊,你就把小妹当你的儿子吧”,就跳进了哥那冷清幽暗的墓穴。那时候,生与死的界限竟如此的水乳交融、难辨分明。

    翌日要送哥上路了,我依然以他儿子的身份跪在灵柩前:“哥呀,我亲爹一样的哥呀,如果有来生,我还要做你的妹妹!”我的哭诉声随风飘送着。

    可哥没后人,我是哥唯一相依为命的亲人。我叫一声“哥啊,你就把小妹当你的儿子吧”,就跳进了哥那冷清幽暗的墓穴。那时候,生与死的界限竟如此的水乳交融、难辨分明。

    大哥回家

    ◆文/佚名

    我们家那时很穷,兄妹三人每学期都要拖欠学费。

    我和妹妹在村里上小学,大哥在距家二十多公里的县城上中学。每周六,大哥坐公交车回家,车票是2角钱。全家人一周团圆一次,母亲总是要弄点好吃的,一家人虽然清苦,却过得亲热快乐。星期天是我们最盼望的时候,大哥会带着我和妹妹到村头小溪玩上大半天,疯疯癫癫地乐。所以一到周六的下午,我和妹妹都要站在家门口等大哥回来。

    一次周六吃晚饭时,父亲犹犹豫豫地对大哥说:“大强,学校离家远,往后就不要每个星期回来了,放大假的时候再回来吧。”我们都明白,父亲说这话的意思,是为了节约大哥每周往返的那4角钱车费。

    以后,大哥几周没回家。又一个星期六,我们已吃过晚饭,屋外下着雨刮着风,大哥突然回家了,头发和衣服湿淋淋的。见到大哥,我们又惊又喜。父亲爱怜地看着大哥,脸上却有些不悦。大哥见父亲生气,气喘吁吁地说:“爸,我没坐车,是走路回来的。”父亲紧锁眉头,一言不发地烘着大哥的衣服,湿润的眼睛在火光映照下闪着晶亮的光。母亲赶忙为大哥热了一大碗汤饭和几个蒸红薯,大哥大口大口地吃着,咀嚼得那么香甜,吞咽得那么畅快。

    从此以后,大哥不坐车了,每周都走路回家,一家人星期天又过得团团圆圆。

    又是一个星期六,母亲在晚饭后迟疑了很久,对大哥说:“大强,不是妈不想你回家,你的鞋比以前费多了,你还是一个月回一次家吧。”我们都清楚,买一双胶鞋要花1元多钱,我的鞋是大哥穿后母亲补了的,妹妹还要接着穿。等到过春节,母亲才给我们每个人买一双新鞋。大哥两周没有回家。又到了一个周末,天已经很黑了,屋外下着小雪。我们刚吃完晚饭,大哥突然推门回来了,他赤着脚,脸冻得通红,头上冒着热气,手上紧攥着一双鞋。父母都惊呆了。大哥傻傻地望着母亲说:“我没有穿鞋,是光着脚一路跑回来的。”母亲一下把大哥揽在怀里,紧紧地握住他那双冻红的手,大颗大颗的泪水滚落下来。父亲转过身去,拼命地抽着旱烟,半天没说话。

    后来,大哥成了一名威武的武警警官,我和妹妹也参加了工作,兄妹三个都在城里买了房子安了家。家里的日子富足了,父母仍住在老家。每到周末,我和妹妹都要带着家人回到父母身边,共享天伦之乐。大哥却很少回家,他所在的警营年年被评为标兵单位。大哥回不了家的时候,就叫大嫂带侄儿回家,还给父母买好吃的。大嫂总说,这些东西是大哥亲自买的。父母知道大哥很忙,没时间回家,总要说起他在冰天雪地里光着脚大老远跑回家的事。提起那段经历,父亲声音涩涩的,母亲泪花闪闪的。

    今年夏天,大哥率领官兵参加抗洪抢险时被垮塌的房屋砸成重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大哥苏醒过来。嘴唇嚅动着想说什么。战友们握住他的手,俯身听到大哥用微弱的声音说:“别送我去医院,我要回家,看我爸妈……”

    大哥再回家时,是部队用专车送他回来的。他被簇拥在洁白、芬芳的花瓣里,身躯化为一片热血似的鲜红,音容化为一曲爱民的乐章。

    大哥回家了,他将永远守候着他的亲人,永远……大哥再回家时,是部队用专车送他回来的。他被簇拥在洁白、芬芳的花瓣里,身躯化为一片热血似的鲜红,音容化为一曲爱民的乐章。

    哥哥,你是一株月光下的向日葵

    ◆文/佚名

    一

    童年对我而言是一幅静物写生,蔚蓝的天际,袅袅炊烟,绿色的田野,一种最简单的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单纯快乐。

    七岁以前,妈妈这个称呼只是一种模糊的象征。每年春节时寄来的新衣服、色彩艳丽的糖果和一些不知名的儿童食品,那些只是我儿时的一种单纯的盼望。外婆才是我记忆初期最真实深刻的人,所以当我七岁那年离开外婆时,我的快乐也被随之剥夺。

    来到新家的第一晚,我开始在床上回想一天里看到的新鲜事物。高耸的楼群,车水马龙的街道,广场上造型诡异的雕塑,这对一个生活在农村里的孩子来说充满莫名的新奇。可当我转身准备睡觉时,脑子竟想起外婆的童谣。我抓紧棉被,抓到手心出汗,最后汗水蔓延到眼睛,我躲在被窝里小声抽泣。

    “小野,你怎么了?”哥哥轻轻掀开我的被子问道。

    “我想外婆了。”我哽咽着说。

    哥哥拿起他的枕头挤进我的被窝,轻轻地拍我:“傻瓜,以后有时间阿姨会带你去看你外婆的。别乱想了,今天晚上哥哥陪你睡。”

    那一晚我没有做梦,睡得很香。

    二

    哥哥是继父与前妻的孩子,大我5岁。他叫我妈妈“阿姨”,我叫他爸爸“叔叔”,很奇怪的一家人。妈妈和叔叔每天都有忙不完的工作,大多数时间都是哥哥陪着我。

    每天早上我都坐哥哥的单车去上学,中午他来找我吃饭,下午放学接我一起回家。我并没有很快适应这样的生活,我始终都想着我的外婆。我再也看不到大片大片的田野,城市里零星的草坪不能满足我对绿色的怀念。

    哥哥会不厌其烦地问我喜欢吃什么东西,喜欢玩什么游戏,我的回答总是让他挠头。因为我每次的回答都是:“随便,什么都可以。”

    一个周末,我问哥哥,附近有没有田野和小河。哥哥想了半天对我说:“有啊,你收拾收拾,我带你去。”于是我兴奋地穿好了衣服和鞋子,在门口等着哥哥。哥哥从冰箱里拿出一些饮料和食品,写了一张便条就匆匆带我出门了。我坐在哥哥的单车上,心情愉悦。“你要带我去哪里?”我问他。“我记得几年前,爸爸带我去过城郊的苗圃,那里有很多树苗,还有小河,我想你会喜欢那里。”

    一到苗圃我就像脱缰的野马快乐地奔腾欢跃。低矮稀松的小树,大片大片的花地,狭窄清澈的小河。那个苗圃让我想起了跟外婆生活的村子,我开始喋喋不休地跟哥哥说在农村生活的种种趣事。我们玩到很晚才回家,叔叔看见我们鞋上和裤管上的泥土,就质问哥哥:“霍因葵,你带着弟弟去哪了?这么晚才回来,还弄得这么脏?”我赶紧解释道:“因为我想外婆了,所以哥哥带我去苗圃,你不要怪他。”叔叔笑着对我说:“叔叔不是反对你们去,可是你们两个骑车走这么远的路很危险,以后有时间,叔叔会带你们去。”我和哥哥低头傻笑。

    晚上,哥哥对我说:“以后想去苗圃,就跟我说,我带你去。”我说:“叔叔不是说带我们去吗?”他失望地摇头:“我老爸已经好几年没带我出去玩了。”

    三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哥哥已经升到初中,但他依旧每天送我去上学,接我放学。在哥哥面前我开始放肆起来。每周我都缠着哥哥带我去苗圃,我用妈妈平时给的零用钱买了渔竿。每个周六一大旱,我就把哥哥从被窝里拉出来,要他骑车带我去苗圃钓鱼。仿佛只有在那个苗圃里,我才能找到真正的快乐。

    哥哥不太喜欢钓鱼,我钓鱼时,他就在旁边坐着听音乐,可以听一整天。我有时会觉得自己很过分。“你是不是很无聊?咱们回去吧!”我摘掉他的耳机。“嘘,别把小鱼吓跑了。”他竖起食指放在嘴边。说完,他戴上耳机,翻出背包里的卡通书和零食,自娱自乐。

    那天我钓完鱼之后跟哥哥在小河边玩耍起来,一不小心掉进河里了,我虽然在农村长大,却从来没有学过游泳。我在小河里扑腾着,哥哥连忙跳下来救我。有惊无险,我只是喝了几口黄泥汤。可是我却第一次感觉到了死亡的恐怖。那天晚上我第一次看见叔叔发火,哥哥也因此挨了一个嘴巴。我不敢相信和蔼可亲的叔叔会动手打哥哥。

    当天晚上我挤进哥哥的被窝给他赔礼道歉,他竟然翻下床,爬上我的床:“白痴,你这么大了,还要别人陪才能睡。以后就是男子汉了。”哥哥“呵呵”地笑着。听着他的声音,我睡得很香,好像是初来的第一晚。

    四

    我开始用钢笔写字的时候,外婆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们一家人回到农村打点外婆的丧事。那一天我发狂似的大哭,这个给我最初记忆的人就这样离开了我。那年我才九岁,未免有些残酷。

    我再次陷入一种空前的孤独,即使在哥哥面前我也很少有笑容。其实我明白,生命总是存在一些无法避免的残缺,除了默默相对,我们无法用肉体与之抗衡。

    在一个失眠的夜里我悄悄问哥哥:“我不是你的亲弟弟,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敲敲我的头说:“笨蛋,不是亲弟弟,也是弟弟啊!”他总是一副随意的样子。“就这么简单啊?”我还有些怀疑。大约沉默了几分钟,哥哥好像在自言自语地说:“我9岁那年,妈妈死于难产,我还没来得及见她最后一面,就离我而去了。爸爸和阿姨刚结婚的那时候,我也讨厌过阿姨,我不喜欢一个陌生人跟我分享我唯一的亲人。可是阿姨对我很好,后来有一天爸爸对我说,阿姨要给我带来一个弟弟,他让我好好照顾这个弟弟。因为我失还去了一个弟弟,老天又给我派来一个弟弟。所以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加倍照顾弟弟,我要把两份爱都给这个弟弟。”我听见哥哥的声音有些颤抖,我好像模糊地感觉到,我的身上还藏着另外一个灵魂。

    同样是9岁,我9岁那年失去了最爱的外婆,而哥哥9岁那年失去了最爱的妈妈和弟弟。

    五

    我们这个重组的家庭甚至比一些原装的家庭更温馨。但平静的生活总会不经意间横生枝节。一个我从未见过面的男子要带我离开这个家,他说他是我爸爸。妈妈跟我的亲生爸爸每次见面都吵得不可开交,最后终于闹到法庭。爸爸动用了人际关系,我被判给了他。

    我再次看到妈妈伤心的表情,第一次是外婆去世,第二次是这场官司的败诉。我也看到哥哥失望的表情,老天无疑再次抢走了他的弟弟。在这个家的最后一晚,我跟哥哥收拾好了衣服和食物,哥哥从叔叔的外衣里偷出了一些钱,我们在月光下失踪。我们来到了那个苗圃,在地里种了向日葵,一棵棵骄傲挺拔。

    到了深夜,叔叔开车带着妈妈和爸爸找到了我们,妈妈憔悴得像一片失去水分的叶子。爸爸劝我,哄我,要带我回家。我哭喊着:“我不回去,你现在才想起来接我回家,以前你去哪了?如果你要我回去,我就跳河。”爸爸似乎被我吓到了,失望地离开。我和哥哥跑到妈妈身边,哥哥小声对妈妈说:“妈妈,我帮你把弟弟抢回来了。”其实刚才那些台词都是哥哥帮我设计的。妈妈笑中带泪地抱住我们。我走到叔叔跟前对他说:“爸爸,你以后要带我来这里钓鱼啊。”他惊讶地瞪大了眼睛,随后又咧开嘴笑着不停地点头。

    我们这一家人,就是那天开始算是正式成立了。

    六

    这就是我7岁以后的童年,有些阴暗,有些波澜,却很温暖。我和哥哥都由于亲人的离去而过早成熟,虽然生活存在残缺,可我们依然觉得幸福。哥哥是一株向日葵,即使他在月光下静静绽放,我也能够感受到他的光辉。

    我和哥哥都由于亲人的离去而过早成熟,虽然生活存在残缺,可我们依然觉得幸福。哥哥是一株向日葵,即使他在月光下静静绽放,我也能够感受到他的光辉。

    大哥那个人

    ◆文/佚名

    大哥其实是我的大姐夫,他是孤儿,靠好心人的资助读完了大学,毕业时又靠我爸爸的关系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虽然做了我家的上门女婿,但妈妈一直不喜欢他,看不起他。

    大哥却一直觉得自己很幸福,说起大姐给他织的毛衣,谈起爸爸让他陪着下棋,都是乐滋滋的样子。

    大哥在家里始终任劳任怨,对谁都是那种憨憨的微笑。我读高中时,大哥每天很早起来,生炉子,淘米,准备全家人的早餐。后来我上了大学,有一次在电话里撒娇,说是很想念家里的韭菜饺子,馋死了。其他人都不理会我,只有大哥问:“真想吃啊?”我说:“是啊,是啊。”两天后,大哥竟用保温瓶带着煮好的饺子,坐了三个多小时的车赶到我们学校。我感动得差点儿掉下泪来。

    我结婚后,每次回娘家,都是大哥系着围裙忙里忙外,其他人则坐在客厅里嗑瓜子、看电视。一个夜晚,外面电闪雷鸣,狂风骤雨,女儿忽然发起了高烧,不巧老公出差了,我赶紧给妈妈打电话,让家里来人陪我去医院。大哥不一会儿就来了。半夜三更的也没车,大哥将我五岁的女儿裹在雨衣里抱着,急匆匆地往医院跑。

    第二天清晨,女儿高烧已退,睡得很安稳。我从病房出来,看到大哥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头歪向一边睡着了,身上还是湿漉漉的。隔了几天,女儿痊愈后我带着她回娘家。天气燥热,她闹着要吃西瓜。正好大哥在家,便出去买。可半个小时过去了,大哥还没回来。我们正着急时,邻居上门说,大哥在小区外面和一个卖西瓜的人吵架。我和大姐赶去,看到大哥被人打了,腿一瘸一拐的,地上尽是半白半红的瓜瓤。大姐气呼呼地骂大哥:“不就是西瓜没熟透吗,也没必要较真啊。”大哥说:“孩子病刚好,怕吃坏了肚子。”我听了,眼泪悄悄地落下来。

    妈妈不幸患脑血栓瘫痪在床。不巧的是,这一年我老公调往省城工作,我和女儿也跟着去了省城。从电话里得知,伺候在母亲身边的不是大姐,而是大哥。我心里深怀愧疚,与感激“五一”期间,我回了娘家,大姐不在,大哥正在给妈妈喂饭。我站在大哥身旁,看着他轻轻地吹散汤匙中的热气,将鸡蛋羹喂进妈妈嘴里。妈妈早已不能说话,她看着我,眼里滚动着泪珠。我知道,她一定是后悔自己从前对大哥的态度了。站在院子里,我望着消瘦的大哥,问他:“这十几年,妈妈一直对你不好,你现在还对她这样好啊?”大哥说:“其实,我觉得这个家挺好,有爸爸妈妈,有妻子,还有妹妹。我从小父母早逝,你们都是我的亲人。”亲人?这些年来,我家又有谁把他当亲人了?妈妈的白眼,姐姐的专横,爸爸的旁若无人,他就像我家的仆人一般,没有任何地位,可他却过得那样知足。

    接下来的一年,父亲病逝,大姐下岗,妈妈仍然要由人伺候,家里的事全都压在大哥的肩上。大姐很生气,在电话里将我骂了一顿,让我把妈妈接到省城去。而我这时面临着单位改制,特别忙,老公出差,好几个月后才能回来,上小学的女儿还需要人照顾。还没等我想好解决办法,大姐就找车将妈妈送到我家来了。

    我哭了,自己的亲娘,又能推给谁呢?可是工作怎么办?孩子上学怎么办?整整一夜,我无法入眠。不曾想,大哥第二天一早就来了,他手上有被抓挠的痕迹,不用说,那是大姐的杰作。大哥说:“二妹,你放心吧,你姐不要咱妈,我还要呢。”他走到妈妈的床前,用手捋着妈妈的白发说:“妈,回咱家吧,在这儿你不习惯的。”妈妈望着他,又流泪了。大哥轻声地说:“妈,您别伤心,我是您儿子啊,我会好好伺候您的。”他将妈妈从床上,背到背上,一步一步地走出去。我的眼泪顿时狂流不止。

    老公出差回来后,我们打算把妈妈接过来。电话打回去,没人接,往大哥公司打,人家居然说他下岗了。我们心急如焚地往家里赶。路过妈妈家附近的水果市场时,车慢下来。透过车窗,我看到了那终生难忘的情景:一个瘦弱的中年男子正给一位客人称苹果,鼻梁上架着一副旧眼镜,看秤时眼睛几乎要贴到秤杆上;他的旁边,一个中年妇女正在摆放水果;他们中间,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坐在轮椅上,呆呆地看着路上的行人。

    大哥不同意我们接走妈妈,而我不忍心将妈妈这个累赘再丢给家境不好的大哥。他的孩子面临着中考,光凭一个水果摊,既养老又养小的,怎么行?

    老公递给大哥一支烟,给他点上,大哥狠狠地吸了一口,对我们说:“你们还是回去安心工作吧,妈在我们这儿很好。”大姐低着头不说话。大哥继续说:“人家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而我呢,打心眼里想当这个家的儿子。从小我就想有个妈啊……”他抬手摘下眼镜,使劲儿擦眼泪。

    一个瘦弱的中年男子正给一位客人称苹果,鼻梁上架着一副旧眼镜,看秤时眼睛几乎要贴到秤杆上;他的旁边,一个中年妇女正在摆放水果;他们中间,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坐在轮椅上,呆呆地看着路上的行人。

    第二天,我到眼镜店给大哥配了一副新眼镜。他戴着新眼镜,在水果摊前继续忙碌。我推着妈妈走到水果摊前,对大哥说:“还是我把妈妈接走吧!”大哥停下手里的活儿,脸色变得凝重起来。他蹲在妈妈跟前,将妈妈的手放在自己手上,轻轻地问:“妈,你是想走还是想留下来呢?你要是愿意留下来,就动一下你的手,好不好?”就在这一刹那,妈妈竟然奇迹般地动了一下她的食指,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妈,你的手动了。妈,你愿意留下来?”惊喜之下的大哥,居然像孩子一样,伏在妈妈膝上哭了起来。

    这个伏在老人膝上,哭着叫妈妈的人,他是我的姐夫,而我一直都叫他大哥。

    3分钱的朵拉

    ◆文/佚名

    外公去世后,外婆朵拉从费城来这里和我们同住一周。我对外公外婆的了解不多,特别是外婆。弯腰弓背的外婆有一张遍布皱纹的、像葡萄干的脸。当妈妈要我亲吻她时,我缩在一边,心里还有些怕她。她从早到晚围着一条褪了色的旧围巾,穿着一套不合身的旧衣服,像一个影子似的在家里走来走去。很难相信,我那活泼的、充满吸引力的妈妈会是她的女儿。“妈妈和爸爸上班的时候,你要在家好好照顾外婆,和外婆玩,逗外婆开心。”这是妈妈的命令。时值暑假,想到不能和小伙伴们在一起玩,我心里老大不愉快。但是不就是一周吗?我想我还是能熬过去的。

    第一天早上,外婆把自己重重地扔进藤椅里,百无聊赖地坐在那儿。我自信有了精神准备,我们家每个人都喜欢玩扑克,我说:“咱们来玩扑克牌吧!”她耸了耸肩,把牌推开,用依地语说:“我不玩扑克。”

    “外婆,我的依地语不好,您能用英语跟我说吗?”

    她轻蔑地哼了一声,然后说道:“你应该学会。”

    唉,这会是漫长的一周。

    我不再和她说话,拿起了自己喜爱的喜剧连环画,自顾自看了起来。从眼角望过去,我看见外婆在一张纸片上用希伯来语写着什么,她的鼻尖几乎要碰着铅笔顶端了,我很想知道她背着我在写什么。

    一周就这样过去了。在最后的那天早上,我看见外婆在妈妈的衣橱里翻找。妈妈站在她身后。外婆用依地语说了几句严厉的话,把妈妈最好的衣服拿到了楼下。

    “她说什么?”我想知道。

    “她说我的衣服太多了。”

    我知道妈妈根本没有太多的衣服。爸爸拼命干活,只为我们家挣得仅能果腹的面包。我很高兴,外婆终于要回去了。

    在送外婆回费城的车上,我悄悄地向妈妈告外婆的状,妈妈很快就不耐烦了。“你应该尊重外婆!”她厉声说道。我赶紧闭了嘴。

    到费城后,我宣布说,要找表兄玩,向他展示我用自己的钱买的费城职业垒球队的帽子。

    “不行,你还有事儿,你得帮外婆做生意。”

    什么生意?

    这时,外婆已经拿了妈妈的衣服消失在她的房子里。她再次出现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旧布挎包。妈妈将它递给了我:“贝特,帮外婆背着这个。”

    我和外婆走了三个街区到了格拉德大街,这里是犹太人聚居的社区。沿街都是小商店,用金色的字母装饰着橱窗。打扮得花里胡哨的结实的木制推车上堆满了各色货物,沿着人行道一字儿排开。这里人头涌动,讨价还价之声不绝于耳。

    一个摊主叫住了外婆:“嘿!朵拉!这些天你到哪里去了?我说最近怎么没人来和我过不去了呢?”然后他向街对面的摊主叫道:“嘿!莫易西!3分钱的朵拉又回来了!你得好好看住你的钱包。”

    我把自己的垒球帽拉得低低的,希望没人能猜出朵拉就是我的外婆。她正忙着在一个卖旧衣服的推车上翻找着。她拽出了一件成色还挺新的、比她自己的身材大得多的旧衣服。

    “多少钱?”她用依地语以她惯有的一本正经的口气问道。

    矮胖的摊主摸着自己的胡须,知道自己得准备迎战了。“你想要的话,朵拉,我只卖25分。”外婆瞪了他一眼,伸出了3个指头:“3分钱。”

    “哎,朵拉,我要失去我的房子了,我的孩子得挨饿了。但是我还是给你优惠价吧。”

    他伸出了八个指头。

    外婆面无表情地盯视着他。摊主举起了双手,投降了。“再拿上这个吧。”他生硬地说,举着一件女士连衣裙,“也许这可以使你少到我这里来几次。”

    外婆以胜利者的姿态抽出钱包,拿出3分钱,数了数递到摊主的手上。她示意我打开旧布挎包,把她新买的衣服塞到妈妈的衣服上面,随即头也不回地向莫易西的鞋摊走去。5秒钟以后,她举着一双结实的女鞋,伸出了3个指头。

    莫易西脸上不耐烦的神情变成了愤怒:“这是我最好的一双鞋,最低要价得50分!”

    “胡说!”外婆尖声叫道,她的3个指头在莫易西面前晃动。我几乎想躲起来,但是莫易西突然大笑起来。

    “好,好,朵拉,今儿我没有时间和你讨价还价。这双鞋3分钱卖给你啦!再给3分钱买上这双昂贵的鞋吧。”他把一双漂亮的童鞋递给了外婆。

    外婆就这样继续着3分钱一样东西的疯狂购物,直到最后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我已走得筋疲力尽,旧布挎包越来越重,我只好用两只手吃力地提着它。快点吧,我唯一想做的事只是给表兄展示一下我的新垒球帽。但是我们还有最后的一站。

    我跟着外婆来到了一间小办公室。这里只有一张办公桌和一个叫艾比的工作人员。“朵拉,我们都很想念你。这些天你上哪儿去啦?这小家伙是谁?”

    外婆用依地语回答:“我女儿的孩子。”

    “啊,原来你是朵拉的孙子。”他向着我微笑,“你一定为你的外婆感到骄傲,你知道,她在这一带可有名了。”

    “是的,我知道,”我不耐烦地嘀咕道,“他们叫她‘3分钱的朵拉’。”

    艾比转向外婆:“啊,朵拉,今天你为我们带来了什么?”

    外婆费劲地提起挎包,艾比从办公桌后面跑过来帮忙。外婆从挎包里一件一件地往外拿东西。每拿出一件,便把它整整齐齐叠好。然后,她把在我们家时写好的纸条一一拿出来,在每一堆衣服上都放上一张。

    “她在干什么?”我问艾比。

    “这些纸条上写着需要帮助的人的名字和家庭地址,我们要把这些衣服照地址给他们送去。”“她把所有的衣服都给出去吗?”

    “是的,我们这里是犹太人救济中心。”

    我的脸一下子发起烧来,我感到羞愧难当。难怪格拉德大街上的所有人都和她开玩笑,然后把他们最好的东西给她,而且几乎到了不收钱的地步。原来,“3分钱的朵拉”所做的“生意”是慈善事业,那些摊主都是她的“合伙人”。

    我把自己珍爱的新垒球帽摘下来,把它递给了外婆。她抬起头来,疑问地望着我,用依地语问:“什么?”

    “我想把我的这顶帽子也给你做生意。”

    外婆的眼睛突然一亮,她紧紧地拥抱了我。我也紧紧地拥抱着外婆,用我知道的唯一一句依地语对她说:“我爱你,外婆。”

    弯腰弓背的外婆有一张遍布皱纹的、像葡萄干的脸。当妈妈要我亲吻她时,我缩在一边,心里还有些怕她。

    “我也爱你,贝特。”她在我耳旁悄悄地说。

    妈妈曾经告诉我,外公生前极其慷慨大方,乐善好施,这样做她感到很愉快。在她去世的时候,口袋里只剩下6分钱。我想,外婆将会剩得更少,她会感到更加愉快的。

    忘不了奶奶的谎言

    ◆文/佚名

    3岁那年,我被送到小镇上她的身边。

    她一个人住在小小的老房子里,靠摆小烟摊为生。她最让我好奇的是她那双像粽子一样尖尖的小脚,竟比我的大不了多少。

    她洗脚时,我看到那5个脚趾都朝内蜷成了一个团,看不到脚丫。我歪着头问她:“你的脚怎么和我不同呢?”

    她抚着我的头说:“奶奶小时候喜欢踩蚯蚓,就烂成这样了。”那双脚真丑啊,我可不想成那样。于是我不再踩蚯蚓,不再踏小鸡,走路时仔仔细细。

    刚上幼儿园的我,经常把饭粒撒得满桌都是,有时还趁她不注意偷偷把饭倒进下水道里,然后骗她说我吃完了。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丫丫,你想知道为什么天上会打雷吗?”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她,我最害怕的就是打雷了,我当然想知道。她说:“因为雷公公时刻在天上看着呢,他最恨别人浪费粮食,只要他一发脾气就会打雷下雨,他昨天晚上还在梦里告诉我,如果再看到谁倒饭,就会把雷炸到谁身上。”

    我听得毛骨悚然,小小的心里满是恐惧。为了不被雷炸到,我每天都把饭碗扒得干干净净,掉在桌上的饭粒也被我重新捡到碗里。我慢慢长高长壮实了,也很少生病了。

    小学的时候,我同桌的小燕身上总有怪怪的气味,难闻死了,特别是出汗以后。

    和奶奶讲起,她连忙问我和小燕说了没有。我说还没有。她轻轻吁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然后一脸郑重地告诉我:“丫丫,千万不要当着小燕的面说她身上臭,也不能当着她的面捂鼻子啊,这种气味只要当面说出来或者捂鼻子就会被传染的,那么你也会和她一样臭了。还有,要把小燕当成和其他的同学一样。她的臭就会慢慢消失,你的鼻子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我听她的话,对小燕热情起来。有时我听到同学们说她臭,我就做个“嘘”的手势,然后把她告诉我的话神秘兮兮转述给同学们听。都是些不到10岁的孩子,和我一样被唬住了,从此再没有人嘲笑小燕。

    初二的夏天。我开始懂得爱美了。她给我买了裙子,但没有长丝袜。我知道她穷,有裙子给我穿她就已经很努力了。但那种白地红花的长筒袜,配在裙子下面别提有多好看了,我一连数天的梦里全是它。我很羡慕班上的一个女同学,那个女同学的爸爸是当官的,可以给她买很多漂亮的长筒袜。女同学有些得意洋洋,经常在我们面前炫耀显摆。

    有一天上完体育课,那位女同学满头大汗地回到教室就把袜子脱了,一股汗臭味扑鼻而来。她用两指头拎着袜子,准备放回书包时停下来想了想,然后扬起来大声叫:“哎,谁要这袜子?还是新的呢,我懒得带回去洗了!”“给我吧。”我竟然脱口而出,说完脸就红到了脖子根。

    晚上回家,她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袜子,问我哪儿来的。我实话告诉了她。她摇了摇头说:“傻孩子,别人穿过的衣服袜子是不能要的。知道吗?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气,别人的体气沾在你身上你就会生病,穿得越久病越重。”

    那时我已经12岁,不再那么好骗,于是半信半疑望着她。她继续说:“镇上所有的老人都知道,不信你去问问。”她的表情很严肃很认真,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吧,我可不想冒那个险。我沮丧地扔掉了那双袜子。她却突然弯下身子,从床底下的好几个破瓷碗里搜出几个零币,塞到我手里说:“旧袜子还给人家,明天你去买双新的。”

    我上高中了,父母结束了多年的打工生涯,把我接到了身边。我成绩优异,性格又好,男生女生都喜欢我,我去她那儿,很骄傲地告诉她这些。她先是夸夸我,然后说:“有件事我必须早点告诉你。你现在长大了,要注意不能和男同学有亲密接触,比如搂搂抱抱呀,比如亲嘴呀。”我问她如果那样了会怎么样。她一本正经地说:“那会怀孕的,所有人都会看不起你,那个男生也会不要你的。”

    我心虚地低下了头,她怎么像有千里眼一样呢?情窦初开的我,就在前一晚还和帅气的班长拉过手,心跳得像小兔子似的,那种感觉很新鲜。那个年代,我们没学过很正规的生理知识,于是她的话吓坏了我。我再也不敢理那个班长了,每天都把头埋在深深的书堆里不看他。日子长了,他也不再找我了,我们的一点朦胧情愫淡了下来,精力都重新放到了学习上。

    知道怎么样才能怀孕时,已是大学时的事了。那一刻我忍不住笑起来,她这么浅显的谎言我居然都信了,真够傻的。但笑过之后我顿然觉悟,我庆幸自己被她蒙骗,才在迷茫的青春期里懂得了一个女孩子该有的自尊自爱。

    从念大学到走上工作岗位的期间里,我很少有时间再去看她。父亲说她身体很不好,一直挂念着我。我给她打电话,她的耳朵已经很背了,需要我大声叫喊才听得见。她说不到两句话就开始咳嗽,上气不接下气。问起来,她总说是老毛病了,没事。

    终于有一天,借着出差的机会,我回到那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小镇。她听说我要来,起早把屋子拾掇得干干净净,坐在屋门口等我。我给她带了很多治疗支气管炎和止咳的药,她接了过来,感动得老泪纵横。她抱着那些瓶瓶罐罐说:“我孙女对我可真好,这把老骨头死了也值得了。”

    这句话说完她又开始咳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我扶着她到洗手间吐痰,却赫然看到里面有死死的红色。我大惊,还没开口问,她就一边冲水一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指着茶几上的一盘草莓说:“这人年纪越大越贪吃,刚才咽得急,草莓都呛鼻子里去了,咳出来现在舒服多了。”我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叮嘱她以后慢一些吃。我坐了一会,有朋友打电话约我去喝咖啡,我匆匆向她告辞了。

    只是我永远也没有想到,真的没有想到,她这么老了还能骗倒自以为成熟的我。那是她一生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谎言。她已经到了癌症晚期,一直咳血,所以她才故意摆了一盘红色的草莓。如果我像她爱我一样的爱她,用心去观察,就应该想到她不是贪吃的人,也该想到长年累月的咳嗽怎么会没事呢?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啊,她养育了我13年,我却只陪了她半小时。

    小时候她总是对我说,不要哭,眼泪多的人眼睛会长得像金鱼一样,所以我一直很坚强,遇到挫折从不轻易掉眼泪。可是这一次我无法听她的了,我所有的坚强都在失去她的悲痛中分崩离析。这样一个没有念过一天书的女人,倾尽了一生的爱编织了那么多的谎言,用她独有的方式塑造了我现在的幸福。

    小时候她总是对我说,不要哭,眼泪多的人眼睛会长得像金鱼一样,所以我一直很坚强,遇到挫折从不轻易掉眼泪。可是这一次我无法听她的了,我所有的坚强都在失去她的悲痛中分崩离析。

    13岁的肩膀

    ◆文/佚名

    家里的担子都落在我的肩上

    妈妈走了,家里的担子都落在了我的肩上。我和弟弟首先必须把妹妹照料好,而照料妹妹主要是要管好她的吃和睡。

    首先要解决的是“小不点”的吃饭问题。开始的时候,我抱着“小不点”去找村里的产妇,求别人让“小不点”吃上几口奶,但这样求奶吃也不是长久之计。

    我只好另想他法,从集市上买奶粉。一些有经验的邻居就告诉我一些带孩子的经验,例如给“小不点”喂的奶不能凉也不能烫;半夜孩子哭的时候,多半是饿了,要加喂一次奶。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就很难了。单单为了不烫着“小不点”,我就想了很多的办法。如何才能知道冲的奶温度是否适宜呢?我曾想亲口尝一尝,但又感觉不卫生,最后想出了一个办法:先把调剂好的奶水倒点在自己的手背上,感觉不凉也不烫时,才给“小不点”喂。

    妈妈出走后,家里的生活更加拮据,根本拿不出多少钱来为妹妹买奶粉。但妹妹还小,除了一些稀粥外,还不能吃成年人的饭食。在没钱买奶粉时,我就去树上掏鸟蛋,为妹妹做蛋花汤喝。

    我爬树是很利落的。为了让妹妹能喝到富有营养的鸟蛋汤,我发挥了爬树的特长,爬起树来还特别的勇敢,比我小胳膊还细的树干都敢爬上去。那几年,附近村子只要有鸟窝的树,我几乎都爬过。爬树掏鸟蛋的同时,危险也随之而来。摔下来的次数,我根本无法数得清,有两次从树上摔下来,还差点丢了性命。

    有一次,我看到一棵树上有个斑鸠窝,就想上去看看里面是不是有鸟蛋。当时风很大,树枝在风中用力地扭动身躯,就在我快要够到鸟窝的时候,承载鸟窝的树枝根本无法承担我的重量,再加上有风,树枝一下子断了,我从十多米高的树上掉了下来!在下落的过程中,情急之下我在半空抓到了一根树枝,但那小小的树枝还是无法承担我的重量,最终我还是掉了下来。摔到地上时,我感到眼前金星闪闪,然后就是漆黑一片。也不知道在树下躺了多久,和我一块儿玩的小伙伴也都跑光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多么幸运,那么高的树,我只是摔晕了,却没有受伤。

    事后,小伙伴还跟我开玩笑说当时的我就像一只被人狠狠摔在地上的小青蛙,先鼓起身子,然后又迅速地软了下去。

    如果当初我不去掏那些鸟蛋,妹妹肯定吃不到有营养的东西。看着黑瘦的妹妹,那个时候的我很不甘心。穷人家的孩子为了生存,总能找到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当时去树上掏鸟蛋,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想过一些其他的办法。妹妹再大一点的时候,我就领着她到田地里捉蚂蚱,然后烤了给她吃。

    青蛙、豆虫这些东西妹妹都吃过,吃这些东西就当吃肉了。妹妹也不怕,还很喜欢。我还掏过斑鸠、麻雀,给她烤着吃。至今回想起来,妹妹来到了我们这个贫困的家里,受了很多的苦。由于家境所迫,父亲和妹妹都要靠我来养活,我很想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可是贫穷并没有因为我的努力和他人的同情而稍稍远离我。

    最难办的是妹妹晚上睡觉。妈妈在家的时候,妹妹晚上睡得特别好,从来不吵不闹。妈妈走了以后,她特别爱哭,还经常尿床。家里只有一床被子,尿湿以后,我先用灶灰把尿吸干,然后躺在上面,用体温把湿的地方温干。有时一个晚上,床被尿湿几次,这里还没有干,那里又湿了,反反复复,弄得我精疲力竭。睡不好不说,因为天凉,气温低,又躺在尿湿的地方,我经常会感冒、发烧。尽管每天都满面倦容,但每当我看到妹妹睡得很香的样子,我就会感到特别高兴。

    妈妈走的那个冬天,天好像特别冷,家里房屋前面的水塘结了厚厚的冰。阵阵寒风从没安玻璃的窗口呼呼吹进来,冻得我不停地打战。家里的被子十分有限,再也拿不出一床多余的供我们御寒。为了取暖,我找来一个旧的装化肥的袋子剪开,钉在窗户上挡风。

    尽管这样,风还是从细小的缝隙里钻进来。

    因为家里只有一床被子,又没有烤火的炉子,只能用身体来暖干。我不知道过了多少个这样的日子。

    “小不点”仅有的一条棉裤也不知道在我的被窝里暖了多少次,如果不这样做的话,等到天亮,妹妹就只有穿着潮湿的棉裤受冻了。

    1996年的春节过后,父亲有一段时间没有发病,我只要把他要吃的药安排好,及时提醒他吃就行了。因此,除了照料好妹妹以外,我最重要的事就是与弟弟、父亲一道,管好地里的庄稼。我家原来就有五亩地,主要种麦子、棉花。春耕的时候,我就牵着老黄牛,与父亲、弟弟一起到地里去翻地、施肥。地里离家有四五里地,走过去得花大半个时辰。好在正好是春天,草木渐渐生长起来了,一边走一边浏览沿途景物,四五里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

    夏天收麦子也是一个极其辛苦的活。五亩多麦子得用镰刀一刀刀地割下来,然后,把割下来的麦子一担担地挑到空坪里去,再用石磙把麦粒碾下来。妈妈在家的时候,这些事很少让我插手。而妈妈走了以后,我就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13岁的我个头不高,做起来特别吃力。火辣辣的太阳当空照着,烘烤得大地都裂了缝,气温高达三十多度,晒得人汗水直流,连衣服都贴在了身体上。旁边有一棵大树,实在受不了时,我就到树荫下躲躲。稍稍休息一下,接着再干。

    令我欣慰的是:那年的收成还不错,麦子亩产也可以,垛起的秸秆足有两层楼房高。还了邻居的粮食以后,还剩下一些,一年的粮食是够吃了。

    家里的经济作物只有棉花,也是我们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平时家里的开销,特别是我们三兄妹的学杂费、生活费,都得依靠棉花的收入。棉花的种植需要精心打理,我们对它十分尽心,无论是栽种、施肥,都一点不马虎。白天我和弟弟要上课,我们就晚上“挑灯夜战”,经常到深夜十一二点钟才收工。夜里干活害怕的时候,我们就大声地吼歌给自己壮胆,等到回家的时候,月亮都升得老高了,露水往往打湿我们的衣裳。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和父亲、弟弟的努力,那年的棉花收成也还比较好。收获的时候,远看,映入眼帘的是白色的一片,就好像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雪;近看,朵朵的白色棉花点缀在棉花树的枝丫间。在采摘棉花的时候,我和弟弟都特别高兴,我们不约而同想到的是,又有钱给妹妹买奶粉补充营养、有钱给爸爸抓药、有钱交下学期的学费了。这是自从妈妈离家出走以后,全家最开心的一段日子。我和弟弟都想到,要是妈妈在家,看到这一切,那该多好啊!

    靠自己改变生活

    当常人无法想象的生活困窘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发现,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怎么走,都要靠自己。因此,尽管年纪还小,但是生活的磨难让我明白,要靠努力才能改变我的家。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找到我们乡镇附近的一家冰棍厂,想利用星期天和暑假,在附近的村庄走街串巷,叫卖冰棍赚点钱。

    小学的学业不重,每个星期天,只要天气许可,我都会用自行车推着冰棍,到各个村去卖。刚开始,我的生意并不是很好,但很快我就发现,原因是农村的孩子一般都没有零花钱,更没有多少现钱,而所有卖冰棍的都只收现金,当然包括我在内。虽然每个孩子都想吃冰棍,但没有钱买,冰棍的销量就自然很低。

    有一天,一个小朋友手里拿着一个鸡蛋问我:“我能用我的鸡蛋换你一根冰棍吗?”他的这一句话让我一阵激动!我二话没说给了他两根冰棍!因为他的问话提醒了我。在农村,基本上家家都喂有家禽、有存下来的粮食,如果我的冰棍可以用粮食和鸡蛋来换的话,那基本上所有的小朋友都可以从家里拿点粮食、鸡蛋或鸭蛋来换冰棍吃呀!最让我激动和兴奋的还不只是这个,因为我经常到街上卖鸡蛋。知道鸡蛋的价格。那时候鸡蛋的价格是3毛一个,而冰棍的价格是一毛一个,批发价是5分。小朋友们都认为一个鸡蛋只能换一根冰棍,一般一个鸡蛋我换给他们两根冰棍,他们就非常满意非常开心了。这样算起来换鸡蛋要比收现金利润高多了,只不过我自己多了一道再去乡镇的街上卖鸡蛋的程序罢了!

    虽然通过卖冰棍我家积攒的鸡蛋越来越多,虽然我家里面也喂养了几只鸡,但鸡下的蛋只给爸爸和妹妹吃,我和弟弟除了过生目的时候煮个鸡蛋吃,其余的时间都没有吃过。实际上那个时期我自己的生日往往都是过了以后才想起来。虽然我从来都记自己的生日最清楚——五月二十五的正中午!

    上了中学,我不可能再像小学时那样卖冰棍了,也没有那个时间了。那个时候,由于我们学校地处偏僻,生活用品近处买不到,学校晚上还经常停电,这给师生的生活造成了很大不便。看到这个情况,我就利用课余时间批发一些圆珠笔芯、卫生纸巾什么的到校园里零卖,这样,既缓解了学生的困难,又使我能有一些微薄的收入。有时候,上晚自习的时候停电了,我还到教室里去卖蜡烛。靠这些,我家的日常开支有了着落。

    1996年春节前夕,鹅毛大雪下了几天几夜,房屋、树木、大地都覆盖在厚厚的雪中。我一大早就起床了,踏着咯吱作响的雪去东夏亭镇上赶集卖鸡蛋,想换点钱割一斤肉过年。天冷的时候,集上人就不多。那天实在是太冷了,哪有什么人买鸡蛋呢?站了一上午,鸡蛋一个也没有卖出去。

    我又顶风冒雪走在回家的路上。路上结的全是冰,一不小心,我摔倒了,装鸡蛋的篮子甩出去很远,篮子里的鸡蛋都摔烂了,撒了一地。

    看见鸡蛋碎了,我边哭边捡着还能捡得起来的鸡蛋。没有了鸡蛋,这年可怎么过呢?在一个过路邻居的帮助下,我把摔碎的鸡蛋收拾起一些,拎着篮子回家了。

    我知道,在我的前方,有我的家人和我的未来,虽然路途还很艰难,但我的费任就是拥抱他们,让他们感受到温暖。

    年三十,我们就用那几个从地上捡起来的烂鸡蛋包了饺子,可是吃得都很开心。他们两个还,在一个饺子里包了一枚硬币,结果被我吃到,差点儿把牙给磕掉。

    他们一边开心地笑我一边叫:“哥哥吃到钱饺,将来肯定发大财!”

    这一年过年没有肉,可是当别人问我吃肉了没有的时候,我都是大声地说:“吃啦!”妹妹就会不高兴,回头问我为什么撒谎。弟弟懂事,他知道哥哥的难处,这件事情他从来没有跟外人讲过。在过年这段日子里,每当别人家飘出香味的时候,弟弟都是默默地回到家里,吃我们自己做的面条。从那时开始,弟弟清楚了什么是贫富的差异。妹妹年纪小,对于艰苦的日子,她无从辨别,但也从不哭闹。可我的内心却十分难受,小小的年纪就跟着我们受苦,如果当初被另一个人家收养,可能就会好一些。都怨我这个当哥哥的没有本事!

    肉的香味,让我渴望;幸福的生活,我们一直都向往。

    我知道,在我的前方,有我的家人和我的未来,虽然路途还很艰难,但我的责任就是拥抱他们,让他们感受到温暖!

    有一种情永远留在心里

    ◆文/佚名

    我和弟年纪相差很近。小时候,我们总爱吵架、打架。弟长得很矮小,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比弟高出很多,便总想声色俱厉压制他。弟不服,两人常扭做一团。到底我个子高,力气大,打了弟几拳便跑。

    那时候,我们家还住着一座大宅院。通往阁楼的地方架着一架小木梯。每次打了弟后,我便冲向木梯,迅速爬上小阁楼,再转身将木梯提起来。弟站在下面够不着,干着急。

    “来呀,有本事就上来呀,来打我呀!”

    我得意地冲着弟嬉皮笑脸,还故意将小木梯一晃一晃。

    “跳上来啊,谁叫你这么矮,长大了肯定老婆都娶不到,看你当和尚去……”

    弟气得满脸通红,瞪大两眼气怒地望着我。在他心目中,娶不到老婆是最丢人的,我偏用这一点气他。

    妈总是骂我:“你看你,哪有一点做姐的样子?”

    “我也是人,我为什么要有做姐的样子?”我愤愤不平朝妈大嚷,随即瞪着眼睛看弟。弟也不甘示弱,使劲瞪我,姐弟像两只斗架的公鸡。

    小学3年级时,我和弟分在一个班。有一次,班上一位高个子同学要弟叫他姐夫。矮小的弟冲上去,对着高个子玩命地拳打脚踢。我怕弟吃亏,赶紧去叫老师。

    当老师将骑在弟身上的高个子拉开时,弟狠狠瞪着他咬牙切齿:“就你这狗样,也想配得上我姐!”

    尽管那时还很小,但是弟弟似乎明白了什么是好话什么是坏话,从来都不许别人说有伤害于我的话。

    班主任私下对妈说:“你儿最护他姐。”真的,平时在家,我们打架脸红脖子粗,但到了外面,弟从不允许任何人欺负我。

    木梯上的那一幕依然隔三差五地上演,从来没有变过。不管弟是求、是骂,我都从未将木梯放下过。这样打打闹闹,一晃就是十来年。

    弟考上市立中专,正临近毕业。而我也如愿考上梦想中的省重点学院。走的那天,弟大揽大包帮我提着行李走在前头。我忽然发觉当年那个和我打架的矮小子长大了,不知何时已高出了我许多。那头黄黄的短发已变得浓密而又乌亮。这就是当年那个站在木梯下跳着脚和我骂架的小男孩儿吗?

    车要开了,弟从窗口边递行李边笑着叮嘱:“姐,好好读书,我领了工资资助你。”我的鼻子有点酸,望着弟用力点头。

    弟毕业后,分在机关工作,离家不远。我常笑弟没有出息,既不想考大学,也不知道出去闯闯。要是我毕业了,无论如何都不会回那么偏远的小城。弟只笑笑,从不反驳我。一年里,我们见面的机会很少,说话都没有时间,哪还有时间拌嘴。

    弟带我去外面玩,挤车买票都是弟打冲锋,我只管空着双手跟在后面。

    我真想上大学,可我要供我姐读书,我姐很有才气,将来会有出息的。我也想去深圳闻闻,可我不放心爸妈,父母养大我们不容易。

    远在深圳的舅舅来给爸妈拜年。弟对舅说:“我真想上大学,可我要供我姐读书,我姐很有才气,将来会有出息的。我也想去深圳闯闯,可我不放心爸妈,父母养大我们不容易。”

    我躺在隔壁看书,听到弟的话愣住了,既而泪水顺着脸颊簌簌流下。

    接到弟的汇款单,我跑到足球场大哭了一场,然后拔响弟的电话。

    “姐,天冷了,你自己去买件厚点的衣服穿吧。”

    弟的声音很近,仿佛只隔着一层窗纸,泪再次涌出我的眼眶。

    真希望时光能倒回从前,我一定会放下小木梯……长嫂如母

    ◆文/佚名

    大宝跟小根是同一天出生的,大宝是叔叔,小根是大宝的侄子。大宝娘生下大宝的那年已45岁了,小根娘生小根的那年才25岁。先是婆婆肚子疼,被村里人急忙用拖拉机送到乡卫生院。想不到拖拉机刚回到村里一会儿,儿媳妇又肚子疼了起来,于是村里的拖拉机又连忙将儿媳妇送到了乡卫生院。傍晚时辰,大宝娘生下了大宝,小根娘生下了小根。婆媳俩同一天同时生养孩子,这在全乡还是第一次,让乡里人觉得很有意思,也不可思议,很快就成了乡里的一大新闻。

    大宝娘生下大宝后,由于年老奶水不足,大宝经常饿得哇哇地叫。小根娘正值年轻力壮的年龄,奶水十分充足,于是大宝就经常吃嫂子的奶。大宝从小就“嫌贫爱富”,“有奶便是娘”,自从吃了嫂子的奶后,就再也不肯吃自己娘的奶了。

    大宝不但吃嫂子的奶,还整天要嫂子抱他,晚上还要跟嫂子睡在一起。他从小就把嫂子误当做是自己的娘了。嫂子没有法,大宝是一个遗腹子,从小就没有了爹,只能把自己的儿子小根扔到一边,抱小叔子。这一抱,这一睡,一直到小叔子大宝长到5岁。

    大宝5岁时还未怎么懂事,经常喊嫂子娘,嫂子也不感到害羞,娘就娘吧!长嫂如母,这也是人之常情。直到大宝上小学后才晓得嫂子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娘,但这时大宝的娘已经因生病去世了,大宝也就真正成了一个无爹无娘的孩子。嫂子也就一直把大宝这个小叔子当做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疼爱,一样关心照顾。家里的生活条件十分困难,这也难怪,先是公公生病,花去了不少的钱,却没有把公公从阎王爷那里拉回来。后来是婆婆有病,又花去了很多钱,还是人财两空,还欠下了一屁股的债。俗话说,冷是冷的风,穷是穷的债。这样的家庭不贫穷才真怪呢!不过,嫂子为了大宝的终生前途,只得省吃俭用供大宝上学。想不到祸不单行,接着,大宝的哥哥又不幸因病去世,家庭负担也就更重了。加之大宝和小根两人都在上中学,家里仅靠嫂子一个人干农活,嫂子没日没夜地在家里的责任田里劳动,人瘦得像一条虾。大宝看着,心里感到十分难过,他几次想辍学回家帮嫂子干农活,这样也好减轻家庭负担。可嫂子就是一千个不同意,她还抹着泪对大宝说:“大宝,嫂子虽然无用,不能让你和小根两个人吃饱穿暖,但一定要让你们都能上到学,这样我才能对得起九泉之下的公公婆婆和小根爹呀!只要你们都给我争气,好好学习,将来都能考上大学,我就是苦死累死也心甘情愿。”

    大宝18岁那年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省城的一所重点大学,而小根却因成绩太差而名落孙山。

    大宝考上大学后,因家里实在太穷,根本就拿不出五千多元钱的学杂费,大宝不想上大学了。嫂子说什么也不肯让他失去这次上大学的机会,于是就到村里每家每户门前借。好不容易才借到了五千多元钱,大宝上大学的学杂费终于有了着落。

    大宝临走那天,嫂子含着泪水对他说:“大宝啊!你一个人在外,千万要学会照顾好自己啊!像我们这样生活困难的乡下人,不要图吃得好穿得好,只要吃饱穿暖就行了。你千万别为家里操心,家里就是再穷,我也会想方设法让你吃饱穿暖的。还有,我们家祖祖辈辈都是种田的,没有一个当官的,如今大学毕业生国家不能包分配工作,一切都要靠自己去自谋职业,我家既没有任何后台,也没有钱来请客送礼,一切只有靠你自己去努力了。如果你的学习成绩好,自然就会有用人单位要你的。嫂子是一个粗人,这些道理你应该要比嫂子懂得多,我也就不想跟你多说了。”

    大宝终于跨进了大学的大门。大学4年来,嫂子吃尽了千辛万苦,还饱受了中年失子的痛苦和悲伤。

    原来,为了大宝的学杂费,大宝的侄子小根上山采石,想不到在炸山时被炸死了。

    嫂子听到儿子小根被炸死的消息后真是痛不欲生,可一想到正在上大学的小叔子时,她终于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她还将儿子被炸死的消息一直瞒着大宝,生怕影响大宝的学习。

    光阴荏苒,转眼间5年过去了,大宝大学毕业后在省城找到了一份工作,并结婚生子,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几次要把嫂子接到省城来住,可嫂子就是过不惯城里的生活,每次来省城只住个把月的时间就要回乡下去,她感到还是家乡好,那个小山村好。

    想不到嫂子突然患上胃癌。当大宝把她接到省城医院检查时,却发现已经是胃癌晚期了。

    在嫂子临死的那天,大宝含着泪水对奄奄一息的嫂子说:“嫂!让我给你唱一首歌,好吗?”

    嫂子朝小叔子艰难地笑了笑,低声说:“唱吧!我已经有好些年没听到你唱歌了,你小时候就爱唱歌。”

    “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亲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大宝流着泪水唱着,唱着,发现嫂子含着微笑慢慢地闭上了双眼……嫂子听到儿子小根被炸死的消息后真是痛不欲生,可一想到正在上大学的小叔子时,她终于放弃了自杀的念头。

    琳儿妹妹

    ◆文/佚名

    琳儿是个秀丽、聪慧过人的女孩子,儿时就能背诵李白、杜甫的名篇。我做作业时,琳儿就坐在对面,托着腮目不转睛地看我写字。

    琳儿八岁了,看到小伙伴一个个都背上了花花绿绿的书包,她就晃着父亲的手,撅起小嘴说:“爸爸,我要念书!”父亲和母亲苦笑着对视了一下就沉默了。父亲皱起眉头,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吸着旱烟,也许是呛了一下,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对于体弱多病的父亲来说,他又能做什么呢?

    每天一大早,父亲推上他那辆除了铃不响哪都响的三轮车,去收一些废铜烂铁、废旧书报什么的,然后拿到收购站去换那少得可怜的钱以补贴家用,苦苦支撑起这个五口之家。我渐渐到了上学的年龄,邻家同龄的伙伴都去了学校,而我只能倚着门框,望着他们披着朝露蹦蹦跳跳地去上学,又在斜阳下欢笑打闹着回来。父亲咬了咬牙,毅然决定送我去念书,我立即欢呼雀跃了,可年幼无知的我,又怎知这喜悦背后,父母付出了多少艰辛呢!

    学校知道了我家的情况,决定给我减免部分学费,可倔强的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母亲和一家洗衣店联系,洗一桶衣物一元五角钱,母亲没日没夜地洗个不停,手泡得发白,不知掉了多少层皮,可母亲仍忍着痛洗着。

    如今,琳儿又要上学了。父亲埋头蹲在那里,半天不说一句话。第二天一早,从不喝酒的父亲喝了半斤高粱酒,摇摇晃晃地出了门,直到下午才脸色苍白地回来。他颤颤地从衣衫内的口袋里,摸出一把汗水浸润的票子,拍了拍琳儿的头说:“琳儿,明天和你哥一块念书去!”那天夜里我在父亲衣袋里发现了一张献血单。我哽咽了,用被子蒙住头努力不让自己发出声音。琳儿似乎察觉了什么,一夜辗转反侧,不能安然入睡。

    琳儿很懂事,学习特别用功。尽管回家还要做饭,收拾家务,但每学期她都能和我一样捧回一张鲜红的奖状,竞赛过后的光荣榜上也时常会有她的名字。这些都令父母由衷地感到欣慰,也算是抚平他们那饱经沧桑的心灵了吧!

    琳儿很乖,很听话,也曾不止一次地对我说:“我要上高中、大学,还要出国留学,学好多好多的知识,让爸妈过好日子!”

    我说:“琳儿有出息,一定会的,琳儿能行!”

    琳儿念初三时,我考上了西安的一所重点大学。家里再也无法承受这样的沉重负担,琳儿被迫退学了。我出发那天,琳儿送我到站台,眼里噙着泪,幽幽地望着我:“哥,你放心去吧,不要挂念家里,有我呢!”车缓缓驶出了站台,留下琳儿一个人站在风中,痴望着列车驶去,久久地,直到它消失在视野的尽头。

    过度的操劳使父亲过早地衰老,而且越来越虚弱,母亲的双手也因过度摩擦和碱水腐蚀而满是溃疡的小点,不能再洗衣了,生活重担大部分压在了琳儿稚嫩的肩上。琳儿经人介绍,到八里外的一处私人采石场帮工。琳儿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做好早饭,带上一个瓷盆盛些稀饭,再掺进些咸菜、大葱什么的,当做中午的饭菜。采石场环境恶劣,到处飞扬着石屑、尘土,半天下来,人就像中古时代的石膏像了。除了每天抡着大锤敲石块,有时还要将石料挑下山。一双原本柔嫩光滑的手,如今长满了厚厚的老茧。

    你如何能相信这是一双属于16岁少女的手?琳儿腿上有道伤疤,那是琳儿挑石料时被石料绊了一下,膝盖重重地磕在石头上而留下的,而另一条腿却被一块尖利的石片划开了长长一条口子,鲜红的血汹涌而出,周围的人用毛巾缠了几道才勉强止了血。倔强的琳儿没等伤愈,又回到了采石场。

    再次准时收到琳儿寄来的生活费,我这堂堂七尺男儿不禁汗颜了。这是琳儿的血汗哪!琳儿来信说:“哥哥,你安心读书吧,不用惦记家里,有我呢!我是不能实现儿时的梦想了。哥哥,你在大学一定要努力呀,争取考研究生,家里支持你!”

    我正准备着大三年考时,母亲一病不起,犹如一支燃烧殆尽的蜡烛。弥留之际,母亲用她满是疤痕的手,紧紧握住琳儿满是茧子的手。琳儿俯身坐在母亲身边,将母亲一缕灰白的乱发拨在耳后。母亲干涩灰白的嘴唇颤抖着,却说不出一句话来。但我仍从母亲那双满是期盼的眼神中,明白了什么。

    由于给母亲治病,原本贫困的家里又背上了沉重的债务。父亲身体越来越虚弱,再也无力支持我继续学习了,我只能做退学的最坏打算。就在我背上行囊,即将挥泪告别可爱的校园时,一个矮墩墩的,满脸胡须三十开外的男人闯进了我的家,甩出厚厚一沓票子,显然,他是来求亲的。琳儿呆呆地盯着桌上的票子愣了半天,才用极细微的声音说:“让我想想吧!”当夜,琳儿彻夜未眠,坐在窗前仰望天上一弯弦月,痴痴地,任凭那惨白的月光洒满身上。而父亲只是叹息着,眼里布满血丝。

    不久我便收到了琳儿寄来的足够我念完全部课程的钱和一封厚厚的信,信中尽量委婉地讲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大堆极尽安慰的话。尽管说得非常轻松,但我仍能感受到字里行间流露的哀怨与无奈,再也看不下去了,泪水止不住夺眶而出。

    呼呼的冷风夹着雪屑,荡涤着这个冬季的午后,我从遥远的西安回到家门前,我甩了包冲进家里,一把抓住父亲士枯的手问道:“琳儿呢?”

    父亲略显红肿的眼转向我,没有父子久别重逢的喜悦,却多了一丝暴风雨后的平静,他指了指门外:“走了,刚走!”

    门前满是爆竹黑红的皮和红绿的彩屑,被风吹着在南边的角落堆积,门外灰白的路无声地伸向远方。风中隐隐传来唢呐声和锣鼓的噪音,我看到琳儿正转过插着花饰的头,遥望着我,唇边带着凄婉的微笑,好像在说:“哥哥,我走了,我是不得已的呀,可我别无选择。哥哥,我现在不是很好吗?再见了,亲爱的哥哥。”

    “琳儿。”我早已泪流满面。妹妹走了,去了她不想去的地方,为她的哥哥嫁给不想嫁的人。

    门外,风萧萧,雪也萧萧,天地茫茫苍苍。“我要去找琳儿!”我大喊一声,推开大门,狂奔而去……车缓缓驶出了站台,留下琳儿一个人站在风中,痴望着列车驶去,久久地,直到车消失在视野的尽头。

    姐姐的辫子

    ◆文/佚名

    我4岁时父亲去世,6岁记事,那时候姐姐19岁,她有一对长及腰际、乌黑发亮的辫子。门前有块大石板,每天早晨姐姐都坐在石板上自豪惬意地整理她的长发。那时姐姐已经有了婆家,姐姐和那小伙子的感情很好,他曾悄悄送给姐姐两对红绸带,姐姐则剪下一缕头发,用绸带扎着送给他做定情物。我常摇着姐姐的手问:“姐夫啥时来娶你呀?”每当这时,一片红晕飞过她的脸,像天上的红云彩,美丽又动人。

    在乡间,冬天是姑娘小伙办喜事的时节,待嫁的姐姐满怀羞涩地躲在家里,手拈针线绣枕头、袜底。母亲跑到邻村去喊木匠,滚到山脚下摔死了。待嫁的姐姐一下子成了三个兄弟唯一的主心骨。从此,姐既当爹又当妈,白天到队里挣工分,傍晚在自留地里种粮菜。一天到晚没有空闲,来不及梳辫子,头发乱糟糟的,婆家不愿再把婚事拖下去,托媒人来退亲。那晚上姐姐一剪刀剪了辫子,长长的辫子软软地落在地上。我们呆呆地看着她,姐姐一把搂住我们说:“别哭,姐哪儿也不去,谁也不嫁。姐一辈子养你们,供你们。”从那以后,姐姐辫子再也没有留长过,长一点便剪掉卖到废品收购站,换火柴或是针头线脑。

    冬天,祥和的乡下到处弥漫着喜庆色彩。每当迎亲的唢呐声欢快悠扬地响起来时,人们都会争先恐后地跑出屋看穿红衣红鞋的新娘,只有姐姐坐在窗前,手里拿着那对断辫,一言不发。有一次,我和姐姐去打柴,打完后姐姐坐在无人的山梁上,小声地唱起了一首山歌:姑娘长到十七八,谁不盼着有个郎来抬。姐姐唱了一遍,又唱一遍,唱了几遍,我抬头,见她眼里早已泪花翻滚。姐姐硬是把二哥、三哥供到初中毕业,又帮他们把媳妇娶进了屋。当我考上中专时,姐姐已经28岁了。那年刚刚娶了三嫂,家里一贫如洗,连告贷也无门了。报名前几天,姐姐只好挑了几挑粮食到粮站卖了,好歹才凑齐了学费。

    离家那天,下着雨,我和姐来到乡场上,在一家屋檐下躲雨。姐姐把两双布鞋往我的铺盖卷里塞,边塞边说:“弟弟,拿着,过冬穿。以后你一个人在城里,冷热饱饿也只有自己照顾自己了。穿着这鞋,可别忘姐。好好读书,我们不和别人比吃比穿,要比就比志气。弟弟,你就要走了,姐在山里头不知会多想你呢!”说完,姐姐背过身子,撩起袖子揩泪。

    赶集的人越来越多,姐姐嘱我不要走,她去赶集,说话间挤进人流不见了。

    姐姐回来的时候笑眯眯的,说:“弟弟,姐给你买碗面吃!”“要大家都吃。”我坚持道。姐姐帮我整整衣领说:“弟真心疼姐!”搁下碗筷,我猛然发觉姐居然还戴着斗笠,便帮她摘,姐猝不及防,等她伸手来挡,斗笠已被我摘下。姐姐慌乱拿起往头上戴,一边不自然地掩饰。但我已看清了。她的头发又短又乱,参差不齐。姐姐又把头发卖了!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姐姐指指周围的人,示意我别哭:“头发长,不方便,又要花时间梳啊辫啊,不如剪了好。头发卖了8块钱,你拿着,尽量吃好点,别太苦了自己,你还在长身体,不该节约的就别节约,就是没钱了,也该姐来想办法。”姐姐把钱塞进我裤兜里,然后又帮我扯了扯衣裳下摆。我扑在她肩上,抽泣起来,姐姐啊!

    在我们三弟兄的一致坚持下,姐在29岁时嫁给了一个单身汉,没有唢呐,没有抬嫁妆,到场的只有我们三弟兄。当短发的姐姐穿上嫁衣笑吟吟地从屋里走出来时,我突然想起姐姐在大石板上梳理的长辫子和她在砍柴时唱的歌,双眼潮湿了。

    如今,我们三弟兄都有了幸福的家,姐姐也成了一个标准的农妇。她偶尔背些农村的新米、鸡鸭之类的土特产到我家来。我曾经和她坐在阳台上,深情地回忆从前的岁月,感谢她对我们三弟兄的养育之恩,并长久地为她所失去的青春而惋惜。而姐姐满脸愧疚,一遍遍地检讨:二哥逃学不该打他,三哥春游不该吝啬那一块钱使他没能去成,还有不该在朋友面前骂我,伤了我的自尊……我曾经声情并茂对妻子讲述姐姐辫子的故事,从小生活在城里的妻子却半信半疑地说:“真的吗?”

    前几年,城里的女孩子在厌倦了披肩发、短发后,又追起结辫的时髦。但她们的辫子从形式到内容根本不能和姐姐的辫子相比。姐姐的辫子是首歌,不但记录了中国乡村的一个时代,而且能细细滋润任何一个现代人正在沙漠化的心灵。

    冬天,祥和的乡下到处漫着喜庆色彩。每当迎亲的唢呐声欢快悠扬地响起来时,人们都会争先恐后地跑出屋看穿红衣红鞋的新娘,只有姐姐坐在窗前,手里拿着那对断辫,一言不发。

    深夜,那盏灯

    ◆文/佚名

    那一年的春天,我被一场飞来车祸轧断了双腿,造成粉碎性骨折。医生说,治愈的希望很渺茫。除了整天瞪着天花板过着以泪洗面的日子,我还能做什么呢?

    在小学教音乐课的姐姐给我抱来了高中课本,默默地放在我枕边。我怒气冲冲,一股脑儿地将它们撒了一地。姐姐弯下腰,一本一本拾起来,大滴大滴的泪水从她眼睛里涌出来,我忍不住失声痛哭。

    一天夜里,姐姐突然推门进来,把我扶起,指着对面那栋黑黝黝的楼房,激动地说:“弟弟,瞧见那扇窗子了吗?三楼,从左边数第二个窗户?”她告诉我里面住着一个全身瘫痪的姑娘,和她的盲人母亲相依为命。姑娘白天为一家工厂糊鞋盒,晚上拼命地读书和写作。才17岁,已发表了十几万字的作品。看着那扇窗子的灯光,我脸红了。

    “弟弟,拿出勇气来呀!”

    打那时起,那扇窗口的灯光时时陪伴着我。只要能看到那束柔和的灯光,我就不由自主地拿起枕边的课本。

    在一个大雨滂沱的下午,姐姐为了抢救一名落水儿童,不幸牺牲了!噩耗传来,全家人悲痛欲绝。

    夜幕降临,凉风习习,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泪流满面。突然,一束灯光柔和地射到我脸上,我心里倏地起了个念头:我想见见那姑娘,把姐姐的故事讲给她听,还要……还要感谢她夜晚的灯光,伴我度过了这个难熬的季节。我拄着双拐,跌跌撞撞地爬上了那幢楼,轻轻叩响了门。

    没有回音,我使劲敲了敲它。对面的房门打开了,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太太上下打量着我说:“小伙子,别敲了,那是间空房。”我呆住了。

    “从前我儿子住在这儿,后来他调走了,这间房一直空着。两个月前,一个长辫儿姑娘租下了,可说也奇怪,她并不在这儿住,只是吩咐我晚上把电灯拉亮,第二天早上再把灯关掉……”我突然扔了双拐,跌倒在那扇门前,失声痛哭起来。耳畔似乎又想起姐姐那叮咛的声音:“弟弟,拿出勇气来呀!”

    打那时起,那扇窗口的灯光时时陪伴着我。只要能看到那束柔和的灯光,我就不由自主地拿起枕边的课本。

    奶奶的手

    ◆文/佚名

    父亲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很辛苦地赚钱养家。为了替父亲分担一些任务,奶奶上山挖野菜,整理完再把它们卖掉,以此来贴补家用。这样,奶奶一整天都在山上,挖完野菜回来后,拣菜一直要拣到后半夜。然后,在东方渐渐露出鱼肚白的时候,奶奶就头顶菜筐,穿过山路,去市场卖野菜了。

    “这位大姐,买点儿野菜吧。给你便宜点儿!”

    尽管奶奶很辛苦地叫卖,但比起生意兴隆的日子,生意清淡的日子总是占大多数。

    我很讨厌没有奶奶的房间,因为那会让我倍感孤单;也很讨厌奶奶挖山野菜,因为只要我一做完作业,就必须帮奶奶拣菜。而这个脏活,常常把我的指尖染黑。如果那样,无论用清水怎么洗,那种脏兮兮的黑色总是洗不掉,让我懊恼极了。有一天,发生了一件让我措手不及的事儿。

    “星期六之前,同学们一定要把家长带到学校来,记住了吗?”老师对我们说,“学校要求学生们带家长到学校,主要是为了商量小学升初中的有关事宜。”

    别的同学当然无所谓,而我……能和我一起到学校的,只有奶奶一个人。

    听到老师的话,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唉……”

    寒酸的衣服、微驼的背……最要命的,是奶奶指尖那脏兮兮的黑色!

    不懂事的我,掩饰不住内心的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不管怎么样,我都不愿让老师看到奶奶指尖的颜色。我满脸不高兴地回到家,犹犹豫豫地说道:“嗯。奶奶……老师让家长明天到学校。”

    虽然不得不说出学校的要求,但我心里却暗自嘀咕:唉,万一奶奶真的去了,可怎么办啊?我心底备受煎熬,晚饭也没吃,盖上被子,蒙头大睡。

    第二天下午,有同学告诉我,老师让我去教务室。还没进屋,我忽然愣住了,几乎在一瞬间,我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呀,奶奶!”

    我看见老师紧紧握住奶奶的手,站在那里。

    “智英呀,你一定要努力学习,将来好好孝顺奶奶!”

    听到老师的话,我再也忍不住,顷刻间眼泪夺眶而出!

    老师的眼角发红,就那样握着奶奶的手。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整个手掌肿得很大,红色的伤痕斑斑点点!

    原来,奶奶很清楚孙子为自己的这双手感到羞愧,于是整个早晨,她老人家都在用漂白剂不停地洗手,还用铁屑抹布擦手,想去掉手上的黑色!结果,手背上裂开了大大小小的口子,血从里面流了出来。

    看到那一双手,我才懂得了奶奶那颗坚忍而善良的心!

    原来,奶奶很清楚孙子为自己的这双手感到羞愧,于是整个早晨,她老人家都在用漂白剂不停地洗手,还用铁屑抹布擦手,想去掉手上的黑色!结果,手背上裂开了大大小小的口子,血从里面流了出来。

    一张生命的车票

    ◆文/佚名

    现在,遥想20年前蓝光闪过的夜晚,仍隐隐感到恐怖和悲戚……

    1976年7月28日,是我们刚刚结婚后的第4天。我们本来已经计划好,利用婚假的剩余几天去北戴河、秦皇岛好好玩一玩,两张火车票已经买好,就放在床头柜上。这个建议是我提出来的,就在灾难降临的前一天提出来的。

    我对他说:“我在唐山生活了25年,还没有迈出过唐山市的大门,我想去北戴河,可以吗?”他轻轻地抚摩了我的头,笑吟吟地说:“为什么不可以呢,今后只要我们能挣到钱,我每年都和你到外地玩一次,让你走遍全国。”我满意地笑了,说:“今年我们两个人,以后就是我们3个了。”他听了我的话,眼里闪着希望的光芒。轻轻挽着我的手臂,在屋里转了几圈。

    吃过晚饭,我们在一起准备好了行囊,就甜甜地进入了梦乡。不知睡到什么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俩穿着鲜艳的泳衣,携手奔向蓝蓝的大海,在清凉的海水里上下起伏,随波逐浪。忽然间,一阵大浪向我们压来,并且伴随着震天动地的吼声……当我挣扎着睁开眼时,周围漆黑一片,仿佛整个天空都坍塌下来一般。这时我听到了一个痛苦的呻吟声,是他的,就在我耳边。恐惧一下子袭遍了我的全身。我听到了他扭曲的声音。“我……被……压住……了。”我几乎带着哭腔不知是问他还是问自己:“这是怎么了?房子塌了吗?难道是地震了吗?”我说对了,是地震。一场灾难性的地震发生了。我想坐起来,想弄清怎么了,可我刚刚一抬头就重重地撞在了上面坚硬的水泥板上,差点晕过去。我只好让手在他身上一直摸过去。在水泥板和他身体相交的地方,我摸到了黏黏的、掺杂着碎沙石颗粒的液体。血!从他身体里渗出的浓浓的热血。我哭了,几乎是号啕大哭。我紧张地问:“疼吗?”他说不疼。然后他用另一只没有压伤的手牢牢地抓住了我颤抖的手,关切地询问:“有没有……东西……压在你……身上?”我活动了一下身体,告诉他没有。他说那就不要哭了,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必与天斗与地斗,现在正是天地考验他的时候,他一定能战胜它们!我紧紧地贴在他身边,鼻子酸酸的:“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要说笑话。”我们仰脸躺在床上,用两个人的3只手臂一起推那块水泥板,试图把它推开。然而失败了,水泥板像焊在那里一样,纹丝不动,只有几粒沙尘哗哗落下来。他鼓励我别怕,过一阵会有人来救我们的。我告诉他:“只要在你身边,我什么都不怕。”枕头下的手表“嗒嗒”地敲击着狭小的空间,我用手向另一侧摸去,幻想能摸到一丝光明,摸到一线生的希望。水泥板,还是水泥板;砖块……我几近绝望,生命的支柱一瞬间像房屋一样坍塌了。真的不甘心走向死亡啊,我们刚刚结婚还不足4天呐,蜜月还没有度完,我还没有生过孩子,女人做的事情还没有做完,今后的路还应该很长,对,还有北戴河、秦皇岛,还有那两张车票,就放在床头柜上。车票,使我产生了新的动力和勇气,于是继续摸索。床头柜——车票——我真的触摸到了一张硬纸板,真的是车票!我欣喜万分地把车票攥在手里,激动地摇着他的肩膀:“我找到了车票!”他也很高兴:“两张车票?”我心头一沉,一张,可另一张呢?另一张车票被水泥板牢牢地压住了,只露出极小的一角,我试图把它拉出来,却几次都未如愿。我无言以答,默默地流泪。他好像什么都知道了:“不要紧,我们可以……再买一张……”沉重的水泥板一端压在他身上,一端压在床头柜的车票上。不知什么时候,表的“嗒嗒”声停止了,我们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时间,也不知道外边的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除了一张车票和一个他,我什么都没有,就连一点点的生的希望都在渐渐稀释、融化。肚子“咕咕”地叫个不停,嘴唇像干裂的土地,四肢瘫软无力,眼里闪着眩晕的亮星。

    似乎他已经意识到了我的信念正在一点一点地崩溃,便开始向我讲述外部世界的故事:北戴河的海滨清爽怡人,海是湛蓝的,人是欢乐的;美丽的西双版纳聚居着很多少数民族,每年一度的泼水节异常热闹;橘子洲遍地生长着橘树,秋天的橘子水分充足,甘甜如蜜……他讲述的每一个情景都让我产生许多遐想,仿佛大海就在眼前,泼水节的水就泼在我的身上,橘子就在我的唇上滋润……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我身体内涌动,一个生命的光环在眼前扩散,越来越大,越来越亮。他用生命的余晖,为我点燃一支希望的蜡烛,这支蜡烛一直照耀着我走出地狱之门,重返光明的人间。7月31日清晨(这是后来才知道的),压在我们头顶的水泥板被掀开了,一道阳光瞬间泻在脸上,我仿佛一下子从梦里醒来,竟意外地喊出了声音:我们活了!当我急急地附在他身边时,映入眼帘的一幕突然间让我变傻了:他的右半部身体完全被砸成了肉泥,殷红的血凝固在废墟的石堆里。他只看了我一眼,嘴角渗出一丝浅浅的笑纹,就闭上了双眼。

    他以最顽强的精神、最坚韧的毅力和最深切的爱恋,陪伴和激励我度过了最艰难、最黑暗的3个昼夜,然后,他才安心地走了。我的身体复原不久,也离开了唐山——那座令我悲痛的城市。随身带走的,只有一张车票。20年过去了,20年的岁月里我没有去过北戴河、秦皇岛,甚至没有离开过现在生活的城市。没有他的陪伴,我将不会去任何一个地方。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知道人不可能再有来世,可我又总是在想:如果真的能有来世,该多好,我们将重成为眷属,携手走遍天涯海角。那张车票我至今还完好无损地保存着,我相信,定将有一天,它会带我跳上隆隆作响的列车,驶向他的身边。

    他以最顽强的精神、最坚韧的毅力和最深切的爱恋,陪伴和激励我度过了最艰难、最黑暗的3个昼夜,然后,他才安心地走了。当我的身体复原不久,也离开了唐山——那座令我悲痛的城市。随身带走的,只有一张车票。

    感谢生命

    ◆文/佚名

    盛着热汤的细瓷碗“哐当”一声落地,像电影中的慢镜头回放,子君可以清楚地看到物体在空中划过的那道优美弧线,一点、一点地接近地面。瞬间,瓷器碎裂,飞溅起的汤汁洒在子君光裸的脚面,顿时就红了一片。她如梦初醒似的,蹲下身子,急急地拣起碎片。“啊!”一阵轻微的疼痛,只见一道殷红从细细的划痕渗出。她急忙跑到水龙头下,让清凉的水冲去那一阵阵的灼热,可冲不去心头的悸动。

    “今天是怎么了,这么心不在焉的?小辛上班回来可要饿肚子了。”子君把受伤的指头伸进嘴里吮着,可还是抑制不住心头的那股不安。

    “丁零零……”电话铃声响起时,子君猛地打了一个激灵,“喂——”话筒那头闹哄哄的只有一句话像针一样扎进她的心里:“医院!快!你弟从工地摔下来了!”

    子君只觉得脑袋“轰”的一响,下意识地抓起车钥匙就冲出了家门。

    “吱——”一个紧急刹车,在医院门口,车轮和地面摩擦发出的尖锐声响,就像急救车发出的那叫人揪心的呼啸。

    冲进医院的大门,子君推开层层的人群,看见了小辛蜷缩着身子,好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号叫、翻滚……在医院最初的那几天是怎么熬过来的,子君不愿意去回想。她宁愿把那股噬人的痛苦深深地埋在心灵的底层。但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小辛那绝望的眼神一直在她眼前闪现——“姐,救救我!救救我!”

    看不出瘦削的小辛会有那么大的气力。两三人紧紧地抓着,还是常常被挣脱。布满青紫淤痕的双手一获得自由,鼻腔里的输氧管就被他一把揪掉:“我不要!我好难受啊!”

    “小辛,乖!你忍一忍。”不敢刺激他,子君柔声安慰着,可是哽咽的颤抖嗓音到底还是泄露了她的慌乱和无措,“你……你坚持住啊!我好怕,好怕!我怕我再也见不到你了!”小辛的眼光涣散,痛苦麻痹了他的神经。他只是挣扎着,想挣脱他身上的一切束缚。镇静剂逐渐发挥了作用,小辛的双手已无力挥舞,紧绷的面部肌肉一丝丝地放松了。

    终于,一切都安静了。子君轻轻地用手指细细感受:眉毛、眼睛、鼻子、嘴巴……手掌粗糙,茧子很厚,那已不再是从前哭哭啼啼的小男孩儿的手了。

    “我可怜的弟弟啊!”子君心里一酸,眼泪就爬下了她的脸庞。

    多少年来,子君和弟弟相依为命,年长两岁的子君常常有个错觉,小辛依恋着她就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羊羔依恋着妈妈,虽然她自己也仅仅是个稚嫩的小女孩子。小的时候,两个人偷偷地藏在被窝里玩着剪刀石头布的游戏,乐此不疲。

    “姐,我们永远也不要分开哦!说好了,不许赖噢!”在散发着霉气的被窝里。两只小手紧紧地拉在了一起。

    “你是我的弟弟,我是你的姐姐,我们永远也不分开!”寒冷的冬夜,两个小小的身躯紧紧依偎着,汲取彼此的温暖。墙上父亲的遗像含着一丝微笑,透着一丝苦涩。

    小辛有好几天都不理子君了,任她怎么叫,都是把嘴一嘟,头就转到一旁去。糖哄不行,香蕉骗也没用,最后还是使出了撒手锏(眼泪),才从小辛那河蚌似的嘴里套出了话。

    “你,你不疼我了。你睡觉都不肯跟我一起睡,我一个人怕!”小辛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傻瓜!”子君哭笑不得地揉了揉小辛的头发。哟,好长了,明天要拉他去店里咔嚓了,不过这小家伙什么都乖,就是跟理发有仇似的,怕是不好骗噢。

    “姐姐已经长大啦!再跟你一起睡,大家都会笑我的。”小辛似懂非懂地,但还是不甘不愿地点了点头。他可不要亲爱的姐姐受什么委屈呢!

    天黑了,子君看着小辛的眼皮慢慢地耷拉下来,才轻轻地把小辛交缠的指头掰开,帮他把被子盖好,蹑手蹑脚地回到自己的小床躺下。看着小辛,她会想起早逝的父亲,也会忘却没有父母的伤痛。

    “小辛,如果没有你,我该怎么办啊?”

    时间过得好快!一晃眼,像影子似的跟着她来来去去的小男孩儿已经长得老高老高了。

    “姐,漂亮吧!”小辛神秘兮兮地从胸前的衣袋里掏出一条丝巾,“这可是我挣的第一笔钱买的呢!”

    子君鼻子酸酸地,她宠爱地揉揉小辛那混着水泥、沙尘的乱发。不过现在不踮起脚还真摸不到了。

    “呀,好漂亮!我喜欢!”子君一边雀跃着,一边不忘白了小辛一眼,“没事长那么高干什么呀?欺负我矮吗?哼!”

    病床上,小辛痛苦的呻吟唤回了子君的游魂,她赶紧背转身悄悄地把眼角的泪擦去,再回头时已是一副灿烂的笑:“小辛乖,别怕!我陪着你呢!”看见那张熟悉的笑脸,小辛才模糊地嘟囔了一句,翻转身又睡去了。

    一天、两天、一个月……当医生宣布小辛可以下地活动的那一刻,子君只觉得双腿一软,卸下坚强的伪装,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呜呜地哭了起来。你知道掺着泪水的笑有多美吗?

    子君扶着弟弟走出弥散着消毒水味道的病房,短短的几十米的走道,像是走过一个世纪,走过一个世界。

    轻轻地挣脱子君搀扶的双手,小辛慢慢地挪动虚弱的步子,用手指一根一根地抚摩他看到的每一样事物,冰冷的架子,早开的花儿……迎面推过来一个坐在轮椅里的病友,小辛伸出枯瘦的手摸了他的脸。那么温情脉脉的一个动作,好像面前坐着的是他最心爱的女人。对方笑了,口水顺着嘴角流下,眼神却纯真一如刚出生的婴儿。

    “姐,我以为我再也看不到这些了。现在我还能看,还能听,还能感受,我……我好幸福!”夕阳柔光里的小辛圣洁得像个天使。

    抬头仰望天空,透过那层水雾,阳光呈现七彩。子君轻轻闭上双眼,感谢生命,她想。而在心底,她依稀听见一个声音在说:“不用客气。”

    寒冷的冬夜,两个小小的身躯紧紧依偎着,汲取彼此的温暖。墙上父亲的遗像含着一丝微笑,透着一丝苦涩。

    我和哥哥的命

    ◆文/佚名

    小的时候,我与大我一岁的哥哥一同住在乡下的一个小村子里,就因为哥哥大我一岁,所以哥哥便永远是哥哥。因为是哥哥,自小他就懂得让我这个弟弟,有好多的活儿,他都抢着去干;有好吃的东西,像桃子啦、甘蔗啦……他都留给我吃。

    1970年夏,我们一块儿到村里的小学堂读书。我们都很勤奋,成绩也很好,一直都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尖子生。

    初中毕业后,我和哥哥一同考上了离家四十多里的城里的重点高中。可是,哥哥却坚持要上离家不过十里路的一所普通镇办高中。我问为什么?他说他怕与城里的人相处不惯,他还说:“你性格比我开朗,你去吧!”

    我带着几分惋惜和不解,独自进了县城就读。于是,我们这对形影不离的好哥俩就这样分开了。

    上高中后,每逢星期天或节假日我们兄弟俩相逢,我就向哥哥兴高采烈地报告我的好成绩,那手舞足蹈的样子,明显带着几分骄傲和炫耀。哥哥总是激动地听着,高兴地给我鼓劲说:“继续加油!”

    但是,当我偶尔问起他在校的成绩时,他却摇着头不太在乎地说:“一般。”

    我猜想,哥哥的成绩一定是远远地落在我背后。因为,我发现他每到星期六下午便骑着那辆破自行车赶回家料理家里的责任田,直到星期一的凌晨才返回学校。这能不耽误学习吗?

    1982年夏高考结束后,我兴奋地捧回了大学录取通知书,而哥哥却懊丧地宣布自己名落孙山。多可惜呀!我劝他继续补习,以待来年再考。他却丧失了信心,摇头苦笑着说:“再考三年也考不上,再说家里……算了!”

    望着哥哥痛苦的身影,我忍不住为他悲叹起来:“唉,哥哥的命真不好!”

    我去大学读书的那天,哥哥一直默默地将我送到十几里外的班车站。班车徐徐开动了,哥哥忽然跑上来透过车窗玻璃看着我,似乎要叮嘱我什么,但却没有开口。这时,我看见他终于忍不住哭了。我鼻子一酸,也哭了,一半为我们兄弟分别难过,一半为哥哥伤心。望着哥哥那越来越小、越来越显得孤单的身影,我不禁又可怜起他来:“唉,都怪他命不好,没有考上大学。”

    后来,我从母亲的口中得知,父亲早就有了心脏病,母亲贫血,哥哥为了照顾家,那年才放弃了上重点高中的机会。

    我上大学后不久,父母因病成了半个劳力,只大我一岁的哥哥便长兄如父般地挑起了家庭的担子。他每天起早摸黑地干在田里,拼命地干活赚钱给父母看病、供我念书,此时我才意识到:若是哥哥真的也考上大学,就凭我们这样贫困的家庭条件,那也只能是一个也念不成大学。

    上大学第一次放假回家,看到累得瘦猴一般的哥哥,我很内疚,也很感激。可是,时间一长,我便没有了这种感觉,反而想,这都是命,这只能怪哥哥的命不好。若当初考进大学的不是我,而是哥哥,那么,现在在家受苦供人读书的就是我了。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在省作协工作。又过了几年后,我与大学时的一位漂亮又温柔体贴的女同学结婚了。我们志同道合、恩恩爱爱、相敬如宾。而哥哥早已过了结婚的年龄,至今连一个农村姑娘都没说过,看来,哥哥的命的确不好,如果当初考取大学的人是他,那现在被爱情遗弃的人就是我了!

    去年五月间,我回乡下老家去探亲。为了给一个朋友正读初中的儿子找一本复习资料,我私自打开了我与哥哥小时候合用的,现在放在家里由哥哥保管的旧书箱。书箱里,一摞摞的旧书摆得整整齐齐,箱子的角上,放着一叠哥哥念高中时得的奖状、三好学生证书等物。我好奇地看着。忽然,一张薄纸紧紧地牵住了我的视线,我变得目瞪口呆,脑袋嗡嗡乱叫起来,内疚、惭愧、感激与激动在心中交汇成巨大的洪流,海潮般地冲毁了多年以来一直筑在我心中的自信与自豪的堤坝。我终于忍不住感动地哭了。

    我用颤抖的双手如捧珍宝一般捧着那张压着钢印、盖着鲜红印章的薄纸,虽已收藏多年,但在我看来那印章依然鲜红夺目。

    那是哥哥的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录取他的是一所很有名气的大学。录取时间居然与我大学通知单上的时间是同年同月同日。

    忽然,一张薄纸紧紧地牵住了我的视线,我变得目瞪口呆,脑袋嗡嗡乱叫起来,内疚、惭愧、感激与激动在心中交汇成巨大的洪流,海潮般地冲毁了多年以来一直筑在我心中的自信与自豪的堤坝。

    兄弟

    ◆文/佚名

    他和小虎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上同一个小学、中学,一起逃课去游泳。14岁的时候,他们学武侠小说里的样子,结拜兄弟。小虎问他:“我们现在是兄弟,你会怎么对待我?”他说:“如果有人用刀砍你,我就替你挡着。”小虎说:“你尽拿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誓,谁一辈子老遇到刀砍啊?”他想一想,就说:“如果你死了,我就替你养你爹妈和你弟弟。”小虎于是和他笑着打成一团。

    没想到成了真的。他医学院毕业,当医生的第二年。有天深夜,有人敲门,他打开门,门口站着小虎的弟弟小江,浑身是伤,缠着绷带。小江告诉他,他们全家人,包括小虎在内,在这天早晨去郊游的时候,遇到了车祸,只有小江幸存。从此,他在这世界上没有亲人,也没有人可以投奔,只有来找他。12岁的小江,带着他的游戏机,还有一双破球鞋,来投奔他。他大哭着,留下小江。那一年,他24岁。

    他的女朋友问:“这个孩子什么时候走?”他大怒:“他还能到哪里去?”温室长大的女孩子,没有被人这样吼骂过,转身离开,再也没回来。他没去追她,从此下定决心,如果要结婚,就必须是能接受小江的女子。此后的16年,他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他爹妈接受了这个孩子,但是很多问题,还是要他解决。他真没想到,家里添个半大的上学的孩子,真不是添双碗筷那么简单。他拼命加班,生活还是紧张。有一天,他去学校看小江踢球,这孩子穿着一双绽了口的球鞋,已经破了很久,不敢跟他要新的。他转身去卖血,用那钱买了五双球鞋。那年,他28岁。

    小江高中毕业,死也不肯考大学,怕给他增添负担。他绑着小江,把他送进考场。那一年,他30岁。

    小江快要毕业的时候,他得到一次机会,去美国进修。他放弃了。这一年,他34岁。

    电视台和报社知道了他们家的事,要他上一个“人间真情”之类的节目,他拒绝了:“我把弟弟养大,很正常啊,怎么就要上电视了?”这年,他36岁。

    小江有了女友,带回家给他看,那女孩子明知道他的身世,事后却还问他:“你这个所谓的哥哥怎么还不结婚,是不是有问题?”小江站在街上,悲哀地看看这个纯洁清白的女孩子,转身离开,任她在背后连哭带叫。小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个能够接受哥哥的女子做妻子。这一年,小江25岁。

    终于遇到一个善良的女孩子,是一年后。在28岁那年,小江结婚。这个女孩子和小江本不打算举行婚礼,但是,他不愿意,他拿出他10年来积攒下的所有加班费、手术费,为他们操办了婚事。婚礼上,新娘和小江郑重地叫他“哥哥”。全场安静了整整一分钟。那天晚上,他被闹新房的人灌醉了,新人让他睡在新房里。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这一年,他40岁。

    婚礼上,新娘和小江郑重地叫他“哥哥”。全场安静了整整一分钟。那天晚上,他被闹新房的人灌醉了,新人让他睡在新房里。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这一年,他40岁。

    一匹天下无双的宝马

    ◆文/佚名

    有一天,秦穆公对相马专家伯乐说:“您年岁已经大了。您的亲属中有没有人能接替您来识别千里马呢?”

    伯乐回答:“识别一般的好马,这并不难。只要从体型、外貌、筋肉、骨架这几个方面就可以辨别出来。最难的是识别天下无双的千里马,那要从内在的气质上分辨,而这种气质是若隐若现、若无若有的,一般人观察不到。我那几个儿子都是庸才,他们只能识别一般的好马。我有个朋友叫九方皋,靠挑担卖柴为生。他的相马本领不在我之下,我愿意推荐给君王。”

    秦穆公就把九方皋请来,让他出去寻访天下无双的宝马。

    过了三个月,九方皋回来报告:“您要的宝马已经找到了。”秦穆公问:“是什么颜色的马?公的还是母的?”

    九方皋想了一下回答说:“我印象中是一匹黄色的母马。”

    秦穆公听他回答得不肯定,心中就浮起一团疑云,便派人去把马牵回来。去的人回报说:“是一匹黑色的公马。”

    判断一种东西的价值,不能只看外表,不看实质和功用;否则,就可能被虚假的事物所迷惑。

    秦穆公很不高兴。他把伯乐找来,埋怨他说:“你真糟糕透了!你推荐的那个九方皋连马匹的颜色是黄是黑,马匹的性别是公是母都分不清楚,怎么能称为相马专家呢?”

    伯乐听了却连连赞叹:“了不起啊,真了不起啊!您说的这些情况,正足以证明九方皋的相马技术比我还高明。他观察马,已经能够排除外部特征的干扰,集中精力去深入观察马的气质和神韵了。他取其精而忘其粗,重其内而忘其外。他注意的只是他需要观察的东西,他忽略的正是他不需要观察的东西。这样的相马技术实在是难能可贵啊!”

    马牵来后,经过试骑,果然是一匹天下无双的千里宝马。

    偶然走运的工匠

    ◆文/佚名

    从前有个工匠,以打制金属装饰品为业。这只是一门很普通的手艺活儿,挣的钱不多。工匠常常考虑:怎么样才能凭自己的这点本事赚很多很多的钱,不但可以养活家人,还可以很快发财呢?

    有一次,工匠出门去办点儿事,在郊外碰到一大群人正鸣锣开道、前呼后拥地过来,路上的行人都不准随便走动。原来这会儿正赶上皇帝出巡,工匠便和其他人一起站在路边迎候。

    皇帝出来郊游,正高高兴兴地四顾欣赏风景,忽然觉得头上什么东西不对劲,伸手一摸:糟了,头上戴的平天冠坏了。现在离皇宫这么远,回去也来不及,这岂不是有损皇帝的威仪吗?急中生智,他只得叫贴身的侍臣问一下路上的百姓,有没有会修补平天冠的。听了侍臣的问话,工匠马上从人群里钻出来,恭恭敬敬地说:“小人会修。”这到底是自己的本行,工匠很熟练地三下两下就把平天冠给修好了。皇帝非常高兴,马上叫左右赏赐给了工匠十分丰厚的财物,比他一年赚的钱还多得多。

    在回家的路上,工匠要经过一座山。在山里他遇到了一只大老虎,吓得他转身就想逃。可是他听到老虎的叫声中充满了痛苦,像是在呻吟,就大着胆子仔细去瞧了一瞧。只见老虎眼里都是泪水,躺在地上,伸出爪子给工匠看,原来虎爪上扎了一根大竹刺,鲜血直流。工匠说了句:“这个好办。”就取出随身携带的工具干起来,不一会儿,就把竹刺给拔出来了。老虎用嘴扯了扯工匠的衣角,示意他不要走开,就跑的不见了。不一会儿,老虎回来了,它衔来一头鹿放在工匠面前,好像是要作为给他的酬谢。工匠高兴地收下了。

    回到家里,工匠赶紧叫来妻子说:“我们要发财了,我有两个技术,可以马上致富。”说完他将大门上那块“打制金属装饰品”的牌子取下,换上一块“专修平天冠兼拔虎刺”的牌子挂了上去。

    抓住主要矛盾,轻视表面的东西和细枝末节,才可能深入把握事物的本质特点,做出准确的判断。如果在某些非本质的方面投入精力过多,就可能顾此失彼,得出错误的结论。

    心中只有骆驼

    ◆文/佚名

    有一位父亲带着自己的3个孩子,到森林里去猎杀野骆驼。他们一行人到达了目的地后,看到无数种飞禽走兽。

    这时,父亲问老大:“你看到了什么呢?”老大回答:“我看到了猎枪、野骆驼,还有一望无际的森林。”父亲摇摇头说:“不对。”

    接着,父亲以相同的问题问老二。老二回答:“我看到了爸爸、大哥、弟弟,猎枪、野骆驼,还有一望无际的森林。”父亲又摇摇头说:“不对。”

    父亲又以相同问题问老三。老三回答:“我只看到了野骆驼。”

    父亲高兴地点点头说:“你答对了。”

    一个人若想走上成功之路,首先心中必须要有明确的目标。目标一旦确立后,就不可心有旁骛,要集中全部的精力,朝目标奋勇前进。

    羚羊的思维

    ◆文/佚名

    一次,罗克斯和约翰一起进行了一次凌晨穿越赛伦吉提大平原的飞行。那里景色非常优美,他们能看见大象、狮子和大群羚羊席卷穿过整个平原。

    “羚羊的数量这么大,真是一件好事啊!”他们的非洲导游注意到他们正盯着那一大群羚羊时,沉吟道,“可是,这个物种很快就会灭绝。”

    罗克斯问他为什么这么说,他笑了,然后指着一头停止奔跑的羚羊说:“你将会注意到那头羚羊跑不了多远了。它们停下来不是因为意识到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思考,也不是因为它们累了,是因为它们太愚蠢以至于忘记了当初它们为什么要奔跑。它们发现了天敌,本能地逃开,开始向相反的方向跑。但是它们忘记了是什么促使它们奔跑,甚至有时候是在最不适当的时候停下来。我曾经看见它们就停在天敌旁边,有时甚至向某个天敌走过去,似乎它们已经忘记了这是否就是在几分钟以前让自己惊慌失措的同一种动物。它们就差冲上去说:‘嘿!狮子先生,你饿了吗?’在找午餐吗?如果不是有一大群羚羊的话,我想这整个种群将在几个星期之内被消灭干净。”

    当时,罗克斯在热气球里很容易去嘲笑那些羚羊,而在这次飞行结束以前,他发现自己有了一个很有趣的想法——在现实的商业世界中,他曾经见过同样的问题。

    是不是有许多人有规律的举动让你想起那些羚羊呢?他们有不错的主意,他们为自己设立了一个目标,而且为这个目标努力了一天或者仅仅半天。也许他们只是谨慎地四处溜达了40分钟罢了。40分钟以后,他们发现他们并没有达到目标。然后他们就会对自己说:“嗯,这太难了。这比我想象的难多了。”接着他们就会永远停在那里一动不动。

    生活中,许多人都是“羚羊思维”的牺牲品。问题并不是在他们朝目标努力的过程中犯错,而是他们没有坚持继续向目标努力。

    海獭捕猎

    ◆文/佚名

    与鲸、海豹等身体硕大的海洋哺乳动物相比,海獭算得上是小个子了。海獭属于鼬科动物,成年海獭体长1.5米,体重在40公斤左右。它们生活在阿留申群岛周围的海域中,智能在某些方面超过了类人猿。

    比如在捕食海胆时,它们会从水底捞起一块石头,自己平躺在水面,将石头放在肚皮上,然后用两只前爪抓住海胆用力地往石块上砸,直至将海胆坚硬的壳砸破,这样便可以享受鲜美的海胆肉了。

    其实,令科学家惊叹的还不仅是海獭会用石块当砧板来砸开海胆壳的聪明,而是它们对成功捕食时间的准确把握。在这一点上,不管是草原上的狮子,还是我们至高无上的人类,都无法做到。海獭的潜水时间仅仅只有四分钟,也就是说,在这四分钟里,它必须潜到50米以下的海水里去捕猎,如果超过了4分钟,它就会溺死在水里。所以,时间对于海獭来说就是生命,每一次捕猎,都是以倒计时来计算的,并且必须用上整个生命。它们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捕获到食物,不然,要么会被淹死,要么就会饿死。

    生活中的许多事,要想做好是要讲时限的。有些事既没有时间怨天尤人,也没有机会犹豫不决。而是要立即在有限的时间里明确自己的目标,然后全力以赴,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海獭的食物大部分是海底生长的贝类、鲍鱼、海胆、螃蟹等。由于海獭非常清楚自己捕猎的时间有限,所以每次潜入水中之后,它就目标明确地去寻找自己的猎物,一秒钟时间都不敢耽误。

    它的速度也异常快捷,抓到猎物后,一定要在肺里的氧气用完之前冲出水面。它们长着小小的脑袋,小小的耳朵,滚圆的躯体。它们没有鲨鱼那样坚硬的牙齿,也没有金枪鱼那样锋利的长枪,它们没有任何强过海里其他动物的器官或武器,也并不适合在水里生活,可是,千百年来,它们就是靠着那4分钟的捕猎时间而在海里生存了下来。

    驼背王子

    ◆文/佚名

    有一位王子,长得十分英俊,可惜由于他不注意坐卧的姿态,长大后变成一个驼子。这个生理缺陷让他非常自卑。

    有一天,国王请了全国最好的雕刻家,刻了一座王子的雕像。雕刻出的雕像并不像王子一样,背是直挺的。国王将此雕像竖立在王子的宫殿前。

    从此,每当王子在自己的宫门前看到这座雕像时,心中都会产生有力的震撼。他在心中暗下决心,要把自己的腰变得和雕像一样挺直。

    几个月过去了,百姓都说,王子的背不像以前那么驼了。王子听了这些话时,内心深受鼓舞。

    终于,有一天,奇迹出现了,当王子站立时,背是直挺的,与雕像一样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不可能的。只要能为自己树立一个远大的目标,并时时为之努力,最终,辉煌的成果一定会属于你的。

    下次能赢你

    ◆文/佚名

    本尼特很小的时候,爸爸常常俯下高大的身子,把他拎起来,举向空中。在爸爸强壮有力的手臂里,本尼特感到安全极了。这个世界上,最棒、最了不起的人就是爸爸。

    后来他上学了。他在操场上学会了忍住眼泪,还学会了摔倒抢他足球的同学。

    回到家里,他就在爸爸身上演习白天所学的摔跤功夫。可是,任凭他喘着粗气,使劲拖拉,爸爸坐在安乐椅里看报,纹丝不动,只是偶尔瞟他几眼,故作吃惊地柔声问:“孩子,干啥呀?”本尼特又长了——长高了,瘦瘦的身材倒十分结实。他像一头刚刚长出角的小公牛,跃跃欲试,想与同伴们争斗,试试自己的锋芒。他鼓起手臂上的二头肌,用妈妈的软尺量一量臂围,得意地伸到爸爸面前:“摸摸看,结实不?”爸爸用大拇指按按他隆起的肌肉,稍一使力,他就抽回手臂,大叫:“哎哟!”

    有时,他和爸爸在地板上摔跤。妈妈一边把椅子往后拖,一边叮嘱:“查尔斯,当心呀。不要把他弄伤了!”

    一会儿工夫,爸爸就会把他摔倒,自己坐在椅子里,朝他伸出长长的两条腿。他爬到爸爸身上,拼命擂着两只小拳头,怪爸爸太拿他不当一回事了。

    “哼,爸爸,总有一天……”他这样说。

    进了中学,踢球、跑步,本尼特样样都练。他的变化之快,连他自己也感到吃惊。他现在可以俯视妈妈了。

    他还是经常和爸爸摔跤。但每次都使妈妈担惊受怕,她围着父子俩团团转,干着急,不明白这样争斗有什么必要。不过回回摔跤都是他输——四脚朝天躺在地板上,直喘粗气。爸爸低头瞧着他,咧嘴直笑。“投降吗?”

    “投降。”他点点头,爬起来。

    此后,他有一年多没和爸爸摔跤。可在他心中一直有这样一个目标:要打败爸爸。一天晚上,他突然想起这事,便仔细地瞧了瞧爸爸。真奇怪,他觉得爸爸竟不像以前那样高大,那样双肩宽阔。他现在甚至可以平视爸爸的眼睛了。

    碰到儿子挑战的目光,爸爸眯缝起眼睛,柔声问:“想试试吗?”

    “是的,爸爸,来吧。”

    他们光着膀子,摆好架势,眼睛牢牢盯着对方,伺机动手。他们转了几个圈,同时抓住对方的膀子。然后,用力推拉着,扭着、转着,默默地寻找对方的破绽,以便摔倒对方。室内只有他们的脚在地毯上的摩擦声和他们的喘息声。本尼特不时咧开嘴,显出一副痛苦的样子。妈妈站在一边,双手捂着脸颊,哆嗦着嘴唇,一点也不敢出声。

    本尼特终于把爸爸压在身下。“投降!”他命令道。

    “没那事!”爸爸说着,猛一使劲推开本尼特,争斗又开始了。

    但是,爸爸最终还是筋疲力尽了。他躺在地板上,眼里闪着狼狈的光。儿子那双年轻的手,牢牢地钳住了他,他绝望地挣扎了几下,停止了反抗,胸脯一起一伏,喘着粗气。

    本尼特问:“投降?”

    爸爸皱皱眉,摇了摇头。

    本尼特的膝头仍压在爸爸身上。“投降!”他说着,又加了点劲。

    突然爸爸大笑起来。本尼特感到妈妈的手指头疯狂地拉扯着他的肩膀。“让爸爸起来,快!”

    本尼特俯视着爸爸,问:“投降吗?”

    爸爸止住了笑,湿润着眼,说:“好吧,我输了。”

    本尼特站起身,朝爸爸伸出一只手。但妈妈已抢先双手搂住爸爸的膀子,把他扶了起来,爸爸咧咧嘴,对本尼特一笑。本尼特想笑,可又止住了,问:“爸,没弄伤吧?”

    “没事,孩子。下次——”

    “是的,也许,下次——”

    妈妈什么都没说。她知道不会再有下一次了。儿子长大了。

    雄鹰的翅膀是在无数次冲击太空中练就的,人生亦是如此。只要心中设立“下一次”一定赢的目标,你就能打败所有的对手。

    你自己能走下来

    ◆文/佚名

    周末,汤姆和5个小伙伴玩腻了电子游戏后,合计着玩些新的花样。

    “嘿!”华夫特说,“我们好久没有爬山了。”

    “对,爬山去!”一个伙伴喊道。

    汤姆却显得有点儿犹豫不决,他只有7岁,渴望像伙伴们那样去表现自己的勇敢和朝气。但是,他七年中的大半时间都是在疾病中度过的,而且妈妈不准他玩危险游戏的警告,时时禁锢着他的行动。

    “走啊,”他的好朋友比尔催促他,“别当胆小鬼。”

    “好吧。”汤姆决定跟他们去。

    他们来到目的地。眼前是墙一般耸立的危岩绝壁,这座悬崖高不过60英尺,但是对汤姆来说,无疑是一道万丈高山般的难以逾越。

    伙伴们一个挨一个地向着一条岩壁上突出来的小山道爬去,那条小山道足有通向崖顶的全部路程的三分之二。汤姆战战兢兢、大汗淋漓地跟着伙伴们向上攀登,剧烈跳动的心脏敲击着他瘦得可怜的胸脯。伙伴们已经爬过了那条小山道,开始向崖顶攀登,到了崖顶,就可以沿着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下山回家了。

    “喂,等等我!”汤姆声音嘶哑地喊着,“我不行了……”

    “嘿,离得好远啊!看你就像滑稽画里的小人儿。”一个小伙伴说,其他人笑了起来。

    伙伴们沿着那条曲里拐弯的小道爬上了崖顶。他们一起向汤姆喊:“如果你不想走了,就在那儿待着吧。”一个伙伴嘲笑他说:“全靠你自己了。”

    汤姆从悬崖边向下望去,顿时感到头晕目眩,他担心下不去山了,他想:“我会从山上栽下去摔死的。”

    通向顶峰的路越来越险峻,越来越令人提心吊胆。

    这时,汤姆听到一个人在啜泣,他四下看看,没有别人,原来是他自己在哭!

    时间在一分分地过去,夜幕渐渐降临。此刻,四处一片静寂。饥肠辘辘,恐惧和疲劳使汤姆精疲力竭、寸步难移。

    夜幕降临了。第一颗星星闪现在暗蓝色的天幕上。山下的大地变得模模糊糊一片。

    忽然,汤姆发现一道电筒的光束在跳动。他听到比尔和爸爸的声音了!爸爸用电筒向上照。“孩子,下来吧。”他鼓励汤姆说,“晚饭已经做好了。”

    “下不去,”汤姆抽泣着,“我会掉下去的,会摔死的。”

    “听我说,孩子,”爸爸说,“不要想得太多。你只管小心地迈出小步,你能做到。看着电筒光,能看到下边那块岩石了吗?”

    汤姆慢慢地向下挪动着脚步,“看到了。”他说。

    “好,”爸爸说,“现在把你的左脚踩到那块岩石上,先别担心下一步,相信我。”

    汤姆战战兢兢地伸出左脚,触到了那块岩石。他有了点信心。“不错,”爸爸说,“现在迈开你的右脚,在右下方几英寸,那儿有块站脚的地方。”汤姆再一次按爸爸说的做了。他想自己能平安下山了。

    要想实现自己的目标,必须要学会用自己的双脚一步步去丈量,别人永远无法替你走过你的人生之旅。目标就在正前方,路只在你自己的脚下。

    远方的风景很美

    ◆文/佚名

    丘吉尔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他考试得了第一名,老师送他一本世界地图,他好高兴,跑回家就开始看这本世界地图。很不幸,那天轮到他为家人烧洗澡水。他就一边烧水,一边在灶边看地图,看到一张埃及地图。想到埃及很好,埃及有金字塔,有埃及艳后,有尼罗河,有法老王,有很多神秘的东西,那个地方一定很美,他心想,我长大以后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去埃及。

    他正看得入神的时候,突然他爸爸从浴室冲出来,胖胖的围一条浴巾,用很大的声音跟他说:“你在干什么?”

    他抬头一看,爸爸样子很不高兴,就解释说:“我在看地图。”

    爸爸很生气,说:“火都熄了,看什么地图?”

    我说:“我在看埃及的地图,我想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到那个美丽的地方看看。”

    他父亲就跑过来“啪、啪”给他两个耳光,然后说:“赶快生火!看什么埃及地图?”打完后,踢他屁股一脚,把他踢到火炉旁边去,用很严肃的表情对他讲:“我给你保证!你这辈子不可能到那么遥远的地方!赶快生火。”

    他当时看着爸爸,呆住了,心想:“我爸爸怎么给我这么奇怪的保证,真的吗?这一生真的不可能去埃及吗?”

    二十年后,他第一次出国就去埃及,他的朋友都问:“到埃及干什么?”那时候还没开放观光,出国很难的。他说:“因为我今生所有设立的目标,我都要去实现。所以,我要跑到埃及去旅行。”

    有一天,他坐在金字塔前面的台阶上,买了张明信片写信给他爸爸。他写道:“亲爱的爸爸:我现在在埃及的金字塔前面给你写信,记得小时候,你打我两个耳光,踢我一脚,保证我不能到这么远的地方来,现在我就坐在这里给你写信。”

    没有目标的人生,就像没有舵手的航行。用执著的毅力为远大的目标起航,就一定能到达理想的彼岸。

    成为禅师的法子

    ◆文/佚名

    北野是日本京都永平寺的方丈。他年轻时喜好四方云游。20岁那年在行脚途中,遇到一位嗜烟的行人,两人结伴爬过一条山路后,来到一株树下休息,那位行人递给北野一袋烟,因为当时他非常饥饿,所以也就接受了。

    抽过烟后,北野称赞烟味甚佳,于是,那人便送他一根烟管和一些烟草。

    那人走后,北野想道:“这样令人舒服的东西,也许会侵扰禅定,我应立即停止,以免积恶成习。”于是他抛掉了烟草和烟具。

    三年之后,他开始研究《易经》。时值冬季了,他需要一些寒衣,便写了一封信,托一位旅人带给数百里外的一位老师。但冬季几乎都快过去了,既没有衣服寄来,也没有音信传来。好不容易挨过冷酷严冬的北野,于是利用《易经》之理,占卜此事,卜出来他的信并未送达。不久后,他的老师寄来一封信,信里果然没提到寒衣之事。

    在向自己的目标进军时,要能抵抗住各种纷繁世事的诱惑,抛弃那些会妨碍自己的因素,坚定最初目标不动摇。一旦知道了自己的所为与目标相悖,便要立刻改正,这是达到目标的最佳方法。

    “如果我以《易经》去做如此准确的占卜工作,也许会毁坏了我的禅学课程。”

    北野对这个问题起了警惕之心。于是,他又丢弃了这个不可思议的易经之术。

    到了28岁那年,北野爱上了书法和汉诗,对两者每日钻研,日有进步,居然获得了老师的赞赏。

    但北野想:“如果我不及时停止,我就要成为一位书法家或诗人而非禅师了,此非我愿。”从此,他不再舞文弄墨、习字赋诗,终于成为一代禅门大师。

    成功离你有多远

    ◆文/佚名

    1987年3月30日晚上,洛杉矶音乐中心的钱德勒大厅内灯火辉煌,座无虚席,人们期盼已久的第五十九届奥斯卡金像奖的颁奖仪式正在这里举行。在热情洋溢、激动人心的气氛中,仪式一步步地接近高潮——高潮终于来到了。主持人宣布:玛莉·马特琳在《小上帝的孩子》中有出色的表演,获得最佳女主角奖。全场立刻爆发出经久不息的雷鸣般的掌声。

    手里拿着小金人的玛莉·马特琳激动不已。她似乎有很多很多话要说,可是人们没有看到她的嘴动,她又把手举了起来,可不是那种向人们挥手致意的姿势,眼尖的人已经看出她是在向观众打手语,内行的人已经看明白了她的意思:说心里话,我没有准备发言。此时此刻,我要感谢电影艺术科学院,感谢全体剧组同事……原来,这个奥斯卡金像奖颁奖以来最年轻的最佳女主角奖获得者,竟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女。玛莉·马特琳不仅是一个哑巴,还是一个聋子。

    玛莉·马特琳出生时是一个正常的孩子。但她在出生18个月后,被一次高烧丧失了听力和说话的能力。

    这位聋哑女对生活充满了激情。她从小就喜欢表演。8岁时加入伊利诺伊州的聋哑儿童剧院,九岁时就在《盎斯魔术师》中扮演多萝西。但16岁那年,玛莉被迫离开了儿童剧院。所幸的是,她还能时常被邀请用手语表演一些聋哑角色。正是这些表演,使玛莉认识到了自己生命的价值,克服了失望心理。她利用这些演出机会,不断锻炼自己,提高演技。

    1985年,19岁的玛莉参加了舞台剧《小上帝的孩子》的演出。她饰演的是一个次要角色。可就是这次演出,使玛莉走上了银幕。

    女导演兰达·海恩丝决定将《小上帝的孩子》拍成电影。可是为物色女主角——萨拉的扮演者,导演大费周折。她用了半年时间先后在美国、英国、加拿大和瑞典寻找,但竟然都没找到中意的。于是她又回到了美国,观看舞台剧《小上帝的孩子》的录像。她发现了玛莉高超的演技,决定立即起用玛莉担任影片的女主角,饰演萨拉。玛莉扮演的萨拉,在全片中没有一句台词,全靠极富特色的眼神、表情和动作,揭示主人公矛盾复杂的内心世界——自卑和不屈、喜悦和沮丧、孤独和多情、消沉和奋斗。玛莉十分珍惜这次机会,她勤奋、严谨、认真地对待每一个镜头,用自己的心去拍,因此表演得惟妙惟肖,让人拍案叫绝。

    就这样,玛莉·马特琳成功了。她成为美国电影史上第一个聋哑影后。正如她自己所写道的:“我的成功,对每个人,不管是正常人,还是残疾人,都是一种激励。”

    当一个人用毕生的精力,去深挖生活这眼井时,它一定会喷出甘甜的清泉。成功的大门,永远朝向往远大目标的人敞开着。

    不会再退步了

    ◆文/佚名

    一位烦恼的妇人来找深远禅师,说她正为孩子的功课烦恼。

    深远禅师说:“孩子的功课应该由孩子自己烦恼才对呀!”

    她说:“师父,你不知道,我的孩子考试考第40名,可是他们班上只有40个学生。”

    不料,深远禅师竟开玩笑地说:“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很高兴!”

    “为什么呢?”

    “因为你想想看,从今天开始,你的孩子不会再退步了,他绝对不会落到第41名呀?”禅师说。

    妇人听了展颜而笑。

    深远禅师继续说:“这就好像爬山一样,你的孩子现在是山谷底部的人,唯一的路就是往上走,只要你停止烦恼,鼓励他,陪他一起走,他一定会走出来。”

    过了不久,妇人再次上庙敬香,并向深远禅师道谢,说她的孩子果然成绩不断往上升。

    山谷的最低点正是山的起点,许多走进山谷的人所以走不出来,正是因为他们停住双脚,蹲在山谷里哭泣的缘故。我们处在什么地方,什么高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怎样辨别正确的目标,确定下一步该何处去!

    我还是最棒的

    ◆文/佚名

    丽莎是来自美国阿肯色州的学生,也是她所在镇里唯一来哈佛读书的人。在她准备起程到哈佛大学前,当地的人都为她能到哈佛上学而感到自豪,她自己也庆幸能有这样好的机遇。

    但是,丽莎的兴奋劲还没过,就忽然对自己的感觉越来越糟糕了。她在哈佛过得很辛苦,上课听不懂,说话带土音,大家都知道的许多事自己却一无所知,而她知道的许多事大家却又觉得好笑。她开始后悔自己到哈佛来。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到哈佛来受这份羞辱,同时更加怀念在家乡的日子,在那里,可没有人瞧不起她。

    她身材瘦小,长相平常,多年来唯一的精神补偿就是学习出色。可眼下,面临来自世界各地的“学林高手”,她已再无优势可言。

    有段时间,她去怨恨别人,叹息自己。后来,她实在无法面对这个痛苦的局面。痛定思痛,她想证明自己依然是最棒的。过去的时光告诉她:她已习惯了做鸡群中的仙鹤,不甘心做仙鹤中的小鸡。

    最终,她决定从头来过,重振昔日的辉煌。

    从那天起,她开始学会了打破往日的心理平衡点,她需要在哈佛大学建立新的心理平衡点。

    为实现这个目标,她制定了3个步骤:

    第一个步骤要让自己学会如何宣泄不良情绪,调整自己的心态,使她能够积极地面对新生活。以前,她认定自己是全哈佛最自卑的人,这说明她过于扩大了自己精神痛苦的程度,看不到自己在新环境中生存的价值。所以一方面承认她当前面临的困难是她人生中前所未有的,所以她反映出来的情绪也是很自然的。同时,她告诫自己,对哈佛的不适应,产生种种焦虑与自卑反应,这在哈佛很普遍,并非她一个人。这使她产生了“原来很多人也和我一样”的平常感。

    第二个步骤是竭力把比较的视野从别人身上转向自己。

    她的心理问题是在与同学的比较中形成的,她感到自己处处不如别人,事事都不顺心,因而觉得自己好像是天鹅群中的丑小鸭。她在来哈佛大学前,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但到哈佛后最好的成绩只不过是四分。

    以前,从来都是别人向她请教,但现在,却是她要经常向别人请教。因此,她当初那份引以为自豪的自信已荡然无存。原先,她一直是教师心目中的得意门生,校园里的风云人物,众人羡慕的对象。可如今,她已成为校园里最不起眼的人物。

    这一系列的心理反差,使她产生了自己是哈佛大学多余人的悲叹。她没有意识到,自己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心理反差,是因为在以往与同学的比较中,她获得的尽是自尊与自信;但现在与同学的比较中,她获得的尽是自卑。

    所以,她竭力要求自己:在新的环境里,学会多与自己比,而不与别人比。如果一定与别人比的话,还要透视到别人在学习成绩、意志等方面不如自己的一面。

    接下来的第三步,她又采取了具体行动,理清学习中的具体困难,并制订相应的学习计划加以克服和改进。同时,经常参加一个哈佛本科生组成的学生电话热线,让自己在帮助别的同学的同时,也结交了不少新的知心朋友,更重要的是,她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重新感到自信心在增长,感到哈佛大学需要她,她不再是哈佛大学多余的人了。

    人生不可能随时都是顺境,每个人都会有失落之时。重塑前进的新目标,朝着理想中的目标前进,踩过所有的荆棘,就能踏上人生全新的起跑线。

    一只名贵的金表

    ◆文/佚名

    一个农场主在巡视谷仓时不慎将一只名贵的金表遗失在谷仓里,他遍寻不获,便在农场门口贴了一张告示,要人们帮忙,悬赏一百美元。

    人们面对重赏的诱惑,无不卖力地四处翻找,无奈谷仓内谷粒成山,还有成捆成捆的稻草,要想在其中找寻一只金表如同大海捞针。

    人们忙到太阳下山仍没有找到金表,他们不是抱怨金表太小,就是抱怨谷仓太大、稻草太多,他们一个个放弃了一百美元的诱惑。只有一个穿破衣的小孩儿在众人离开之后仍不死心,努力寻找,他已整整一天没吃饭,希望在天黑之前找到金表,解决一家人的吃饭困难问题。

    天越来越黑,小孩儿在谷仓内坚持寻找,突然他发现一切静下来后有一个奇特的声音“滴答、滴答”不停地响着。小孩儿顿时停止寻找。谷仓内更加安静,滴答声响十分清晰。小孩儿寻声找到了金表,最终得到了一百美元。

    成功的目标人人会设,但必须有如何实现它的方法才行。若是不懂用好的方法去“寻找”,就很难找得到成功的“金表”。

    打蛇打七寸

    ◆文/佚名

    在自然界,不管气候多恶劣,都有生物在顽强地生存着。在撒哈拉沙漠,因为一连几个月不下雨,干燥的沙漠在阳光的炙烤下气温越来越高,就是耐高温的蛇也得小心翼翼,不然就有被烤熟的危险。

    白天,蛇只能躲在沙子里,因为沙子的覆盖能使它避免阳光的直接照射,它还可伺机捕捉猎物。它的猎物都是些耐旱的小动物,有蜥蜴、甲虫,还有一些小飞鸟。如果必须走动时,蛇就将身子弯成“之”字形迅速前进,这样可以避免皮肤长时间与炙热的沙子接触,蛇就是以这种方式顽强地在沙漠里生存下来的。

    可是,令生物学家不解的是,有一种类似于麻雀大小的鸟,它的生命力比某些蛇还要顽强。因为鸟儿要到沙地上找食物,所以也不可避免地成了蛇的猎物。鸟儿不但要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还要对付躲在沙子底下的蛇的袭击,如果它要生存下去,就必须战胜这一切。

    有个人非常幸运地拍到了一组这样的精彩镜头。当鸟儿扑扇着翅膀刚刚停在沙地上准备找食物之时,潜伏在沙子里的蛇猛地张开大口蹿了出来。眼看鸟儿就要成为蛇的果腹之物,可是,顷刻间鸟儿便从劣势转为优势。

    鸟儿在用自己的爪子一下又一下地拍击着蛇的头部,尽管鸟儿的力量有限,它的爪子对蛇的拍击似乎构不成什么威胁,并且蛇依然对鸟儿穷追不舍,但鸟儿并没有停止拍击。鸟儿一边躲闪着蛇的血盆大口,一边用爪子拍击着蛇的头部,其准确程度分毫不差。就在鸟儿拍去了一千多下时,蛇终于无力地瘫软在沙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蛇口脱险的鸟儿停在沙地上从容地吃了一些甲虫类的食物后,才扑扇着翅膀慢慢地飞走了。

    鸟儿和蛇的力量对比是悬殊的,生物学家唯一能得到的答案就是,鸟儿在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后,终于掌握了一套对付蛇的办法,那就是瞄准一个点——蛇的头部,并持之以恒地用爪子拍击,鸟儿以自己坚忍不拔的抵抗方式,在力量对比悬殊的较量中赢得了胜利。

    在现实生活中,成功往往属于那些沿着明确的目标持之以恒、不懈努力的人。蛇的“七寸”是它最致命的地方。若是能认准目标的“七寸”不懈地去击打,自然能击中它的“要害”之处。

    儿时的梦想

    ◆文/佚名

    有个叫罗迪的法国教师,在整理阁楼上的旧物时,发现了一叠练习册,它们是法尔德中学(2)班31个孩子的春季作文,题目叫《未来我是——》。他本以为这些东西在德军空袭伦敦时被炸飞了,没想到它们竟安然地躺在自己家里,并且一躺就是25年。

    罗迪顺便翻了几本,很快被孩子们千奇百怪的自我设计迷住了。比如:有个叫彼特的学生说,未来的他是海军大臣,因为有一次他在海中游泳,喝了三升海水都没被淹死;还有一个说,自己将来必定是法国的总统,因为他能背出25个法国城市的名字,而同班的其他同学最多的只能背出7个;最让人称奇的,是一个叫戴维的盲学生,他认为,将来他必定是英国的一个内阁大臣,因为在英国还没有一个盲人进入过内阁。总之,31个孩子都在作文中描绘了自己的未来。有当驯狗师的;有当领航员的;有做王妃的……五花八门,应有尽有。罗迪读着这些作文,突然有一种冲动——何不把这些本子重新发到同学们手中,让他们看看现在的自己是否实现了25年前的梦想。当地一家报纸得知他这一想法,为他发了一则启事。没几天,书信向罗迪飞来。他们中间有商人、学者及政府官员,更多的是没有身份的人,他们都表示,很想知道儿时的梦想,并且很想得到那本作文簿,布罗迪按地址一一给他们寄去。

    一年后,罗迪身边仅剩下一个作文本没人索要。他想,这个叫戴维的人也许死了。毕竟25年了,25年间是什么事都会发生的。

    就在罗迪准备把这个本子送给一家私人收藏馆时,他收到内阁教育大臣布伦克特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说:“那个叫戴维的就是我,感谢您还为我们保存着儿时的梦想。不过我已经不需要那个本子了,因为从那时起,我的梦想就一直在我的脑子里,我没有一天放弃过;25年过去了,可以说我已经实现了那个梦想。今天,我还想通过这封信告诉我其他的30位同学,只要不让年轻时的梦想随岁月飘逝,成功总有一天会出现在你的面前。”

    布伦克特的这封信后来被发表在《太阳报》上,因为他作为英国第一位盲人大臣,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一个真理:假如谁能把15岁时想当总统的愿望保持二十五年,那么他现在一定已经是总统了。

    “没有伟大的愿望,就没有伟大的天才。”明确的目标和执著的精神几乎可以让你实现任何根植于生活的理想,达成既定的目标!

    猴子的举动

    ◆文/佚名

    据说,梵王在波罗奈治理国家时,菩萨是他的政法顾问。

    有一次,边境发生了一场动乱,当地驻军连忙派人向国王报信,恳求增派部队前往支援。然而,国王这时却自顾自地来到御花园休憩,并准备在花园里扎营。

    在等候营帐安扎的时间里,国王看见侍者正将蒸熟的豌豆倒入木槽里喂马。与此同时,御花园里的猴子开始骚动起来。

    突然,有一只猴子飞快地从树上跳下来,从木槽里捞了一把豌豆,接着立即把豆子全塞进嘴里,随即它又抓了一把,这才满意地回到树上,愉快地吃着手中的豆子。但是,因为吃得太急了,有一颗豆子从它的手中掉了下来,只见这只猴子居然不假思索地扔掉手上所有的豌豆,跳下树,着急地寻找刚刚落下的那颗豌豆。结果,不仅那颗豆子没有找到,连手上原来的豆子也找不回来了。

    国王看到这只猴子可笑的举动,禁不住问菩萨:“您对这只猴子的举动有什么看法?”

    菩萨回答说:

    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事有轻重缓急。若是不能恰当地合理安排和使用时间和精力,就无法合理调配和使用资源,就无法达成既定的目标。“国王啊!只有无知的蠢材才会因小失大啊!”

    国王听见菩萨意有所指地这么说,这才想起刚刚使者来自边境的紧急报告,连忙返回波罗奈城去。

    在边境骚乱的强盗们,听说国王决心亲征把强盗赶尽杀绝后,连忙逃跑了!

    老钟表匠的话

    ◆文/佚名

    从前,德国有一位很有才华的年轻诗人,写了许多吟风咏月、写景抒情的诗篇。可是他却很苦恼。因为,人们都不喜欢读他的诗。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难道是自己的诗写得不好吗?不,这不可能!年轻的诗人向来不怀疑自己在这方面的才能。于是,他去向父亲的朋友——一位老钟表匠请教。

    老钟表匠听后一句话也没说,把他领到一间小屋里,里面陈列着各色各样的名贵钟表。这些钟表,诗人从来没有见过。有的外形像飞禽走兽,有的会发出鸟叫声,有的能奏出美妙的音乐……老人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小盒,把它打开,取出了一只式样特别精美的金壳怀表。这只怀表不仅式样精美,更奇异的是:它能清楚地显示出星象的运行、大海的潮汛,还能准确地标明月份和日期。这简直是一只“魔表”,世上到哪儿去找呀!诗人爱不释手。他很想买下这个“宝贝”,就开口问手表的价钱。老人微笑了一下,只要求用这“宝贝”,换下青年手上的那只普普通通的表。

    诗人对这块表真是珍爱至极,吃饭、走路、睡觉都戴着它。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渐渐对这块表不满意起来。最后,竟跑到老钟表匠那儿要求换回自己原来的那块普通的手表。老钟表匠故作惊奇,问他对这样珍异的怀表还有什么感到不满意。

    青年诗人遗憾地说:“它不会指示时间,可表本来就是用来指示时间的。我带着它不知道时间,要它还有什么用处呢?有谁会来问我大海的潮汛和星象的运行呢?这表对我实在没有什么实际用处。”

    老钟表匠还是微微一笑,把手表往桌上一放,拿起了这位青年诗人的诗集,意味深长地说:“年轻的朋友,让我们努力干好各自的事业吧。你应该记住:怎样给人们带来用处。”诗人这时才恍然大悟,从心底明白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一个人追求的目标越高,他的才力也就发展得越快,对社会就越有益。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会受青睐,立足生活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不过,还要牢记一点:与其追求华而不实的目标,不如踏实地干些实事。

    到底为何而来

    ◆文/佚名

    当鲍勃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老富兰克林。那时他还在十三四岁的阶段,不知道以后到底要做什么。

    鲍勃长着小胡子,穿着脏兮兮的蓝色条绒外套和长裤。曾经还给同班一个叫朱丽亚的女孩子送过两只活的变色龙作为生日礼物。当时,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加入校篮球队,和三英里外的托姆高中篮球队好好干上一场。因为他实在看不顺眼那些歪戴帽子的家伙。

    鲍勃实在太想加入篮球队了,每天有大量的时间花在身体锻炼上,以至于在布朗老师带领大家到郊外捕捉蝴蝶时,他借口对花粉过敏而泡在篮球场上。而且,他还悄悄地把同年级的比利比当做对手。比利他高将近一头,他也非常想加入篮球队。每天鲍勃都会在篮球场上看到比利在起跳、投篮。“比利可能是我加入篮球队最大的障碍!”——这个想法在鲍勃脑袋里越来越大,大到像森林里的蘑菇,真想马上干掉他。

    到了高中毕业的时候,鲍勃才知道当时的想法是多么可笑。那是一种濒临妄想狂的状态,哪怕是一点点小的诱因,都会将自己带进一个思想的笼子无法逃脱。就拿鲍勃和比利来讲,比利从来不知道也永远不会知道鲍勃曾经对他有如此想法;而鲍勃,就为了这个“假想敌”寝食难安。

    于是,鲍勃开始了一段卑鄙小人的日子。窥探比利的一切,想尽办法在各个方面打击他、摧毁他,让他身败名裂、威风扫地而成为大家讨厌的家伙。鲍勃去图书馆找一些很“那个”的书来学习,看看别人是怎么成功耍阴谋诡计的。

    那天,鲍勃走到图书管理员老富兰克林跟前。老富兰克林戴着宽边的牛仔帽俯在柜台上把手里的书放下。他拿起鲍勃的借书单看了看,然后非常好奇地从书堆里抽出一本,仿佛自言自语地说,“喏,我以为这本书已经被我扔了呢,”他指着书背面的借出日期记录,“看看,上一次还是1962年借出的,那时候你还没有出生。而且这个叫拉瑞尔的人好像高中没有毕业就自杀了。”

    说完,他把帽檐向上挑了一下,看着满脸通红、尴尬得要死的鲍勃,“你不应该看这种书,除非你想像他们一样。”说着,老富兰克林把手里的书扔在一个抽屉里,然后又拿出一本《三个火枪手》插在书堆里,“我小时候看这个,你有兴趣也可以看看。至于那个,”他指了指脚下的抽屉,“估计在世界上消失了。”

    当鲍勃把那本《三个火枪手》还回图书馆的时候,他和老富兰克林做了次长谈。

    “那你干掉比利是为了什么?”

    为了获得更美好的生活,谁都要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做一次精准的定位。不然,你的人生之路永远有盲点。

    “我想进篮球队。”

    “那就是说,你不能干掉比利,就不能进篮球队?”

    鲍勃略微思忖了一下,点了点头。因为他的连续追问,鲍勃不得不很认真地考虑这些问题,生怕有些回答不符合自己的本来意愿。

    “如果你干掉比利,那么你能保证干掉托姆高中吗?”

    鲍勃摇了摇头。

    “那比利不是你的敌人,托姆高中才是你真正的敌人;比利只是它的一个标准。你的最终目标是打败托姆高中!”说着,老富兰克林站起来,“你是不是想胜利?那么既然你自己不能确保胜利,那就把比利加上,你们一起胜利;一起加入篮球队,一起干掉托姆高中,这至少比你自己一个人更牢靠一些!”

    鲍勃终于明白了,比利和他并不是狭路相逢,他们的目的是一样的,参加比赛,打败对手!

    璀璨的珍珠

    ◆文/佚名

    弗兰克·贝特格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汤姆的学习成绩挺好,毕业后却屡次碰壁,一直找不到理想的工作。他觉得自己怀才不遇,对社会感到非常失望。他为没有伯乐来赏识他这匹“千里马”而愤慨,甚至因伤心而绝望。怀着极度的痛苦,他来到大海边,打算就此结束自己的生命。

    正当他即将被海水淹没的时候,一位老人救起他。老人问他为什么要走绝路。汤姆说:“我得不到别人和社会的承认,没有人欣赏我,所以觉得人生没有意义。”

    老人从脚下的沙滩上捡起一粒沙子,让年轻人看了看,随手扔在了地上。然后对汤姆说:

    当你的人生目标是想成为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时,你眼下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尽早让自己从普通人群中脱颖而出,让自己的人生闪闪“发光”。“请你把我刚才扔在地上的那粒沙子捡起来。”“这根本不可能!”汤姆低头看了一下说。

    老人没有说话,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随手扔在了沙滩上。然后对汤姆说:“你能把这颗珍珠捡起来吗?”“当然能!”

    “那你就应该明白自己的境遇了吧?你要认识到,现在你自己还不是一颗珍珠,所以你不能苛求别人立即承认你。如果要别人承认,那你就要想办法使自己变成一颗珍珠才行。”汤姆低头沉思,半晌无语。

    想穿一双合脚的鞋

    ◆文/佚名

    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小男生,像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望着儿子不断向上蹿的身材和同样“疯长”的一副大脚板,父母更多的是犯愁——到哪里去给他找一双合脚的鞋呢?

    当时,父母为了能给他买到一双合脚的特大号鞋,几乎转遍了上海的大街小巷,但也常常是失望而归。于是,这位身材高大的少年饱尝了“穿小鞋”的滋味。有一回,父母咬咬牙,花费了近一百美元,托一位远在美国的亲友为他邮购来一双耐克牌球鞋。对于并不宽裕的家境而言,这双价值不菲的耐克鞋简直是奢侈品。因此,他如获至宝,倍加珍惜。后来,这双鞋被穿得又破又烂,他也一直舍不得丢弃。

    后来,他凭着超人的身高优势进入东方男篮俱乐部打球。当时该队获得了耐克公司的赞助,但赞助的对象只限于一线队员。于是,还只是集训选手身份的他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努力训练,一定要打进一线,一定要穿上耐克鞋——只要进了一线,就不愁没这种鞋穿,也就免得让父母再为自己犯难了。他就是当今全球华人引以为荣的篮球明星——姚明。

    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能有今天这样大的成就。当初的想法的确很单纯:没有想到去拿冠军,更不是为了加盟NBA,当初他一切的努力,只是为了能拥有一双合脚的鞋子。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没有目标,就达不到目的;没有追求,就完不成理想。宏大的目标都是站在小目标的肩膀上实现的。

    选择的学问

    ◆文/佚名

    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在逛集市的时候,看见一位老人摆了个捞鱼的摊子,他向有意捞鱼者提供渔网,捞起来的鱼归捞鱼人所有。这个年轻人一时童心大发,蹲下去捞起鱼来,他一连捞碎了三张网,一条小鱼也未捞到。

    见老人眯着眼看自己的蠢样、心中似乎暗自窃笑,他便不耐烦地说:“老板,你这网子做得太薄了,几乎一碰到水就破了,那些鱼又怎么捞得起来呢?”

    老人回答说:“年轻人,看你也是念过书的人,怎么也不懂呢?当你心生意念想捞起你认为最美的鱼时,你打量过你手中所握的渔网是否真有那能耐吗?追求不是件坏事,但是要懂得了解你自己呀!”

    “可是我还是觉得你的网太薄,根本捞不起鱼。”

    “年轻人,你还不懂得捞鱼的哲学吧!这和众人所追求的事业、爱情、金钱都是一样的。当你沉迷于眼前目标之时,你衡量过自己的实力吗?”

    企望遥不可及的事物,不如量力而行。从身边相对容易的事情着手,逐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才是更务实的作风。

    紧盯一处看

    ◆文/佚名

    有一位哲学博士漫步于田野中,发现水田当中新插的秧苗竟排列得如此整齐,犹如用尺量过一样。

    他不禁好奇地问田中工作的老农是如何办到的。

    老农忙于插秧,头也不抬地要他自己取一把秧苗试插一下。

    博士卷起裤管,喜滋滋地插完一排秧苗,结果竟是参差不齐,不忍目睹。他再次请教老农。老农告诉他,在弯腰插秧的同时,眼光要盯住一样东西。

    博士照他说的做了,不料,这次插好的秧苗,竟成了一道弯曲的弧线。老农问他:“你是否盯住了一样东西?”

    “是呀,我盯住了那边吃草的水牛,那可是一个大目标啊!”

    “水牛边走边吃草,而你插的秧苗也跟着移动,你想这个弧形是怎么来的?”

    博士恍然大悟,这次,他选定远处的一棵大树。

    设立漂移不定的目标,只能带给你一段游离起伏的人生经历。

    父亲给女儿的启示

    ◆文/佚名

    一个女儿对父亲抱怨她的生活,抱怨事事都那么艰难,她不知该如何应付生活,想要自暴自弃了。她已厌倦抗争和奋斗,好像一个问题刚解决,新的问题就又出现了。

    她的父亲是位厨师,他把她带进厨房。他先往三只锅里倒人一些水,然后把它们放在旺火上烧。不久锅里的水烧开了。他往第一只锅里放些胡萝卜,第二只锅里放入鸡蛋,最后一只锅里放入碾成粉状的咖啡豆。他将它们浸入开水中煮,一句话也没说。

    女儿咂咂嘴,不耐烦地等待着,纳闷父亲在做什么。大约20分钟后,他把火灭了,把胡萝卜捞出来放入一个碗内,把鸡蛋捞出来放入另一个碗内,然后又把咖啡舀到一个杯子里。做完这些后,他才转过身问女儿:“亲爱的,你看见什么了?”

    “胡萝卜、鸡蛋、咖啡。”她回答。

    他让她靠近些,并让她用手摸摸胡萝卜。她摸了摸,注意到它们变软了。

    父亲又让女儿拿一只鸡蛋并打破它。将壳剥掉后,她看到是只煮熟的鸡蛋。

    最后,父亲让她啜饮咖啡。

    “你有权决定自己对逆境的态度和自己的前途。”在艰难和逆境面前,你可以屈服,也可以使自己变得更坚强——甚至,你可以改变环境!品尝到香浓的咖啡,女儿笑了。她怯声问道:“父亲,这意味着什么?”

    父亲解释说,这三样东西面临同样的逆境——煮沸的开水,但其反应各不相同。

    胡萝卜入锅之前是强壮的,结实的,毫不示弱;但进入开水后,它变软了,变弱了。

    鸡蛋原来是易碎的,它靠薄薄的外壳保护着它呈液体的内脏。但是经开水一煮,它的内脏变硬了。

    而粉状咖啡豆则很独特,进入沸水后,它们改变了水。

    不利是什么

    ◆文/佚名

    雷格是在布鲁克林长大的,那时他胆小,而且说起话来口吃得厉害,他最怕被老师叫起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话。有时,雷格为了避免上课时老师叫到自己就逃学,每逢躲不开的时候,他就背对着全班站着朗读,同学们常常取笑他。

    雷格真正得到解脱是在15岁的时候。那时正赶上家里经济困难,他不得不辍学,在曼哈顿地区帮父亲和叔叔把服装和鞋送到顾客家里去。他们不给雷格工钱,但是干那种跑腿的差事改变了他的生活道路。起初,雷格对歌剧的爱好不断增加——这主要是受妈妈的影响。他妈妈是业余歌手,她的嗓音很优美。听到雷格在家里唱歌,她就带他去拜见一位声乐老师。这位声乐老师的工作室就在大都会歌剧院里。雷格心里充满了对他的敬畏。他们交不起学费,但是老师同意靠奖学金教雷格唱歌。

    雷格利用午餐的时间,手里抱着一大堆鞋盒和衣物去上课,或是干完了活儿去上课。那时雷格已经累得精疲力竭。他和妈妈都没有把上课的事告诉父亲,因为他们知道他是不会理解的。一天,上完课后雷格回家晚了,父亲要他说明为什么这么晚才回家。雷格不能再保密了,他忍不住,就把上声乐课的事告诉了父亲。虽然父亲不知道什么是声乐课,但他没有阻止雷格。这以后不久,一天雷格去第五十七街送货的时候,看见在斯坦韦大厅前围着一群人。原来是艾迪罗恩迪山旅游胜地的斯卡鲁恩庄园要招收一名暑假帮工,这里正在进行面试。

    雷格唱了一首歌压倒了四十多名对手,得到了这份工作。那时候他18岁,因为缺乏实际经验,雷格感到非常紧张。但是在工作中,他什么活儿都得干,所以这种紧张感很快就消失了。女声合唱队唱歌的时候,他给她们伴唱。他同时还为一个名叫斯克尔顿的青年喜剧演员当助手。第一次听到观众的掌声时,雷格就知道自己这条路是走对了。连雷格自己都不敢相信,他一上台演唱,口吃就消失了。每次站到一批新的观众面前,他的自信心就得到进一步加强,胆怯也随之消失。他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是:使人变得软弱的不利条件是有可能克服掉的。

    如果那天雷格没去送货,他就永远不会遇上那次面试,他就不会有那第一次转机。

    充满自信地投身到社会生活中去,在生活中摔摔打打,你才会知道你能遇到的机会是无穷无尽的。

    要学好,要做得对

    ◆文/佚名

    唐纳德认为妈妈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他爸爸因心脏病去世时,他才21个月大,哥哥5岁。她虽无一技之长,又没有受过教育,却毅然负起抚育两个孩子的责任。

    唐纳德9岁时找到了一份在街上卖《杰克逊维尔日报》的工作。他需要那份工作是因为他们需要钱——虽然是那么一点点钱。但是唐纳德害怕,因为他要到闹市区去取报卖报,然后在天黑时坐公共汽车回家。他在第一天下午卖完报回到家时,便对妈妈说:“我决不再去卖报了。”“为什么?”她问道。

    “你不会要我去的,妈妈。那儿的人粗手粗口非常不好。你不会要我在那种鬼地方卖报的。”“我不要你粗手粗口。”她说道,“人家粗手粗口,是人家的事。你卖报,可以不必跟他们学。”她并没吩咐唐纳德该回去卖报,可是第二天下午,他照样去了,因为她自己就会这样做。那天稍晚时候,唐纳德在圣约翰河上吹来的寒风中冻得要死,一位衣着考究的女士递给他一张5美元的钞票,说道:“这足够付你剩下的那些报纸钱了;回家吧,你在这外面会冻死的。”结果,唐纳德做了他确信妈妈也会做的事——谢谢她的好心,然后继续待下去,把报纸全部卖完后才回家。他知道:冬天挨冻是意料中的事,不是罢手的理由。

    人生中难免会有坎坷不平,别总指望有奇迹出现。能救你的只是你的苦干和奋斗出头的决心。在困难面前,要学会自己拯救自己。

    等到唐纳德长大了以后,每次要出门时,她都会告诫他:“要学好,要做得对。”人生可能遇到的事,几乎全用得上这句话。

    最重要的是,她教他一定要苦干。她会说:“要是牛陷在沟里,你非得拉它出来不可。”

    让负面的批评成就你

    ◆文/佚名

    艾列克在大学主修音乐。同学鲍勃对他对音乐全然地投入、每天花那么多时间练琴而感到相当敬佩。毕业后,艾列克顺利申请到了奖学金继续深造。

    不久后,鲍勃顺道去拜访他。艾列克告诉鲍勃他每天仍苦练八到十个小时的琴。鲍勃并不感到意外,他相信艾列克成为钢琴家的梦想最终能够成真。

    一年之后,鲍勃又见到艾列克。不料,艾列克却整个人都变了。

    他申请到最好的音乐学院的奖学金,但只读了八个月就中途辍学了,他之所以作此决定,部分原因就在于:他常常得在不同的听众面前演奏,并接受各类批评。他得到的批评不一而足——有的极中肯,有的却流于恶意攻击。他因此而一蹶不振。

    当鲍勃再看到他时,他已有整整一个月没碰他心爱的钢琴了!他深陷沮丧之中,令他的父母十分担忧。

    不管鲍勃怎么劝,都没法让艾列克释怀。那些无谓的批评像利剑一般刺入他的心中。他在心理上无法对恶评设防,因而丧失了追求梦想的勇气。

    他决定改行去做老师,回大学去拿教育学位,不过,不管朋友和家人怎么劝他,他甚至连“教”音乐也不愿意。

    鲍勃为自己的同学感到遗憾:他是那么有天分,然而却因为一些负面的批评而阻碍了他让技巧更臻完美的机会。

    别人的批评有一些是值得听的。对于改进工作的建设性讨论,是进步的重要动力所在。知道你的错误并改正,才能有所长进,因此,能以鼓励的方式指出你的错处的人,是最好的顾问。但是,在很多时候,坚持自己作决定是非常必要的。如果轻易听从别人的评判,你可能会感到无所适从,最终一事无成。

    别人的批评和评论只代表他们个人的观点,而你过的是自己的生活。要相信:自己就是那一只“母鸡中的战斗机”,去“下自己的蛋,让别的鸡去说吧!”

    心理学家的试验

    ◆文/佚名

    心理学家做过一个试验:组织3组人,让他们分别向10公里以外的3个村子步行。

    第一组的人不知道村庄的名字,也不知道路程有多远,只告诉他们跟着向导走就是。刚走了两三公里就有人叫苦,走了一半时有人几乎愤怒了,他们抱怨为什么要走这么远,何时才能走到。有人甚至坐在路边不愿走了,越往后走,他们的情绪越低落。

    第二组的人知道村庄的名字和路程,但路边没有里程碑,他们只能凭经验估计行程时间和距离。

    当人们的行动有明确的方向,并且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进速度与目标相差的距离时,就能增强必胜的信念,激发克服一切困难的力量。走到一半的时候,大多数人就想知道他们已经走了多远,比较有经验的人说:“大概走了一半的路程。”于是大家又簇拥着向前走,当走到全程的四分之三时,大家情绪低落,觉得疲惫不堪,而路程似乎还很长,当有人说:“快到了!”大家又振作起来加快了步伐。

    第三组的人不仅知道村庄的名字、路程,而且公路上每一公里就有一块里程碑,人们边走边看里程碑,每缩短一公里大家便有一小阵的快乐。行程中他们用歌声和笑声来消除疲劳,情绪一直很高涨,所以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脚比路长

    ◆文/佚名

    古老的阿拉伯国坐落在大漠深处,多年的风沙肆虐,使城堡变得满目疮痍,国王对4个王子说,他打算将国都迁往据说美丽而富饶的卡伦。

    卡伦距这里很远很远,要翻过许多崇山峻岭,要穿过草地、沼泽,还要涉过很多的江河……但究竟有多远,没有人知道。

    于是,国王决定让4个儿子分头前往探路。

    大王子乘车走了七天,翻过三座大山,来到一望无际的草地边。一问当地人,得知过了草地,还要过沼泽,还要过大河、雪山……便掉转马头往回走。二王子策马穿过了一片沼泽后,被一条宽阔的大河挡了回来。

    三王子渡过了两条大河,却被一片辽远的大漠吓得返回。

    一个月后,3个王子陆陆续续回到了国王那里,将各自沿途所见报告给国王,并都再三特别强调,他们在路上问过很多人,都告诉他们去卡伦的路很远很远。又过了五天,小王子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兴奋地报告父亲,到卡伦只需数天的路程。

    国王满意地笑了:“孩子,你说得很对,其实我早就去过卡伦。”

    几个王子不解地望着国王:“那为什么还要派我们去探路?”

    人生中,没有走不完的路,只有迈不出去的脚步。只要有追寻的勇气、执著的精神,“脚”永远比“路”长。

    国王一脸郑重道:“那是因为我只想告诉你们4个字:脚比路长。”

    总有一天你会交上好运

    ◆文/佚名

    每当尼克失意的时候,他母亲就这样说:“最好的总会到来,如果你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你会交上好运。并且你会认识到,要是没有从前的失望,那是不会发生的。”

    事实证明,他母亲是对的。尼克毕业后,决定在电台找份工作,然后,再设法去做一名体育播音员。

    尼克搭便车去了芝加哥,敲开了每一家电台的门——但每次都会碰一鼻子灰。在一个播音室里,一位很和气的女士告诉他,大电台是不会冒险雇佣一名毫无经验的新手的。

    “再去试试,找家小电台,那里可能会有机会。”妈妈鼓励他。

    尼克又搭便车回到了伊利诺伊州的迪克孙。这一次,他仍然没能如愿。尼克失望的心情一看便知。“最好的总会到来。”母亲提醒他说。父亲借车给他,于是尼克驾车行驶了七十英里,来到了特莱城。他试了试爱荷华州达文波特的WOC电台。节目部主任是位很不错的苏格兰人,名叫彼特·麦克阿瑟,他告诉尼克说,他们已经雇佣了一名播音员。

    当尼克离开彼特的办公室时,受挫的郁闷心情一下子发作了。他大声地问自己:“要是不能在电台工作,又怎么能当上一名体育播音员呢?”

    成功者不会放弃,放弃者不会成功。绝大多数成功者,依靠的就是比别人更加努力、更加执著的精神。

    尼克正在那里等电梯,突然听到了麦克阿瑟的叫声:

    “你刚才说体育什么来着?你懂橄榄球吗?”接着,彼特让尼克站在一架麦克风前,叫他凭想象播一场比赛。结果,尼克被录用了。“只要方向对头,成功者,绝不会放弃;放弃者,绝不会成功。”

    一切苦难都不会持久

    ◆文/佚名

    罗伯特的童年是在中西部的一个小农场里度过的。他的父亲本来是一个雇农,后来积攒够了钱才买了一个65公顷的农场。经济大萧条时,罗伯特只有三岁。那年冬天,他们有时连买煤也没钱。那时候罗伯特也要工作,他要爬进猪栏,捡拾猪吃剩下的玉米棒子,用来做燃料。那些日子真苦啊!

    第二年春天,又遇到严重春旱。罗伯特的父亲准备把辛辛苦苦留起来的几斗宝贵玉米用作种子。

    “种了可能枯死,何必还要冒险去种呢?”罗伯特问。

    他父亲却说:“不冒险的人永无前途。”

    于是,他父亲把留起来的最后一些玉米粒和燕麦,全都拿出来种了。可是,四个星期过去了,还不见有雨来临,父亲的脸绷得紧紧的。他和其他农民聚在一起祈祷,请求上帝拯救他们的田地和作物。后来,雷声终于响起。天下雨了!虽然罗伯特雀跃万分,但是他的父母知道雨下得不够大。烈日不久就再次出现,天气又热起来了。

    他父亲掐了一把泥土,只有上面四分之一是湿的,下面全是粉状的干泥。那年夏天,罗伯特看见弗洛德河逐渐干涸,小水坑变成泥坑,平时扭来扭去的鲶鱼都死了。他父亲的收成只有半车玉米,这个收成和他所播的种子数量刚好相等。父亲在晚餐祈祷时说:“慈爱的主,谢谢你,我今年没有损失,你把我的种子都还给我了。”当时并不是所有的农民都像他父亲那么有信心,一家又一家的农场挂起了“出售”的牌子。他父亲当时请求银行给予帮助,银行信任他,而且帮助了他。

    罗伯特还记得童年时穿着补缀的大衣跟父亲去爱阿华银行,他记得那银行的日历上有这样一句格言:“伟人就是具有无比决心的普通人。”他觉得父亲就是这种积极态度的榜样。

    若干年后6月里的一个寂静下午,罗伯特家受到龙卷风的侵袭。他们起初听到一阵可怕的怒吼声;慢慢地,风暴逼近了。忽然天上有一堆黑云凸了出来,像个灰色长漏斗般伸向地面。它在半空中悬吊了一阵子,像一条蛇似的蓄势待攻。父亲对母亲喊道:“是龙卷风,珍妮!我们得赶快离开这里!”转瞬间,他们便已慌慌张张地开车上路。南行3公里之后,他们把车子停好,观看那凶暴的旋风在他们后面肆虐……到他们返回家后,发现一切都没有了,半小时前那里还有九幢刚刷过的房屋,现在一幢也不存在,只留下地基。父亲坐在那里惊愕得双手紧握驾驶盘。这时,罗伯特注意到父亲满头白发,身体由于艰辛劳作而显得瘦弱不堪。突然间,父亲的双手猛拍在驾驶盘上,他哭了:“一切都完了!珍妮!二十六年的心血在几分钟内全完了!”

    但是,他父亲不肯服输。两星期后,他们在附近小镇上找到一幢正在拆卸的房子,他们花了50美元买下其中一截,然后一块块地把它拆下来。就是用这些零碎东西,他们在旧地基上建了一幢很小的新房子。以后几年,又建筑了一幢幢房屋。结果,他父亲在有生之年,看到了他的农场经营得非常成功。

    当你面对艰苦日子的时候,千万不要泄气,不要绝望,要坚持硬挺下去。在困苦好像达到极点的时候,你要提醒自己:苦难不会持久,强者却可长存!

    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难

    ◆文/佚名

    并不是因为事情难,我们不敢做,而是因为我们不敢做事情。

    1965年,一位韩国学生到剑桥大学主修心理学。在喝下午茶的时候,他常到学校的咖啡厅或茶座听一些成功人士聊天。这些成功人士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某些领域的学术权威和一些创造了经济神话的人,这些人幽默风趣,举重若轻,把自己的成功都看得非常自然和顺理成章。时间长了,他发现,在国内时,他被一些成功人士欺骗了。那些人为了让正在创业的人知难而退,普遍把自己的创业艰辛夸大了,也就是说,他们在用自己的成功经历吓唬那些还没有取得成功的人。

    作为心理系的学生,他认为很有必要对韩国成功人士的心态加以研究。

    1970年,他把《成功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难》作为毕业论文,提交给现代经济心理学的创始人威尔·布雷登教授。布雷登教授读后,大为惊喜,他认为这是个新发现,这种现象虽然在东方甚至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但此前还没有一个人大胆地提出来并加以研究。惊喜之余,他写信给他的剑桥校友——当时正坐在韩国政坛第一把交椅上的人——朴正熙。

    事业常成于坚韧,毁于急躁。千万人的失败,在于做事不彻底,往往做到离成功只有一步时,就停步不动了。人世中的许多事,只要坚持去做,大都能做到。他在信中说:“我不敢说这本著作对你有多大的帮助,但敢肯定它比你的任何一个政令都能产生震动。”

    后来这本书果然伴随着韩国的经济起飞了。这本书鼓舞了许多人,因为他们从一个新的角度告诉人们,成功与“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三更灯火五更鸡”、“头悬梁,锥刺股”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你对某一事业感兴趣,长久地坚持下去就会成功,因为上帝赋予你的时间和智慧够你圆满做完一件事情。后来,这位青年也获得了成功,他成了韩国泛业汽车公司的总裁。

    心中有只天堂鸟

    ◆文/佚名

    1858年,瑞典的一个富豪人家生下了一个女儿。然而欢乐并没有延续多久,数年后小女孩子突然患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瘫痪症,丧失了走路的能力。

    隔年夏天,他们全家人都到海边避暑,住在当地一位船长的家。主人出海航行,女主人很热心地讲了许多有关她丈夫和他的船的故事给小女孩子听。而最令小女孩子入迷的,是船长的那只天堂鸟,她真巴不得船长立刻回来,好让她亲睹天堂鸟的模样。小女孩子对未曾见过的天堂鸟已经爱得不得了了。

    船长终于回来了。保姆带着小女孩子上船,她把小女孩子留在甲板上,然后自个去找船长。小女孩子却耐不住性子等待,她要求船上的服务生立刻带她去看天堂鸟。那服务生并不知道女孩子的腿不能走路,而只顾带着她一起去看那只美丽的鸟。

    奇迹发生了。小女孩子因为极度渴望目睹天堂鸟,竟忘我地拉着服务生的手,慢慢地走。从那天起,小女孩子的病便痊愈了。

    那小女孩子就是茜尔玛·拉格萝芙,后来成了瑞典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并于1909年成为第一个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

    相信自己,常常可以创造奇迹。你想创造出生活的奇迹吗?你想成为相信的受益者吗?那就相信自己一回吧!

    花瓶一定能粘好

    ◆文/佚名

    从前,有一个贫穷的工人在帮农场主人工作。搬运东西时,他不小心打破了一个花瓶。农场主人看见后,要求他一定要赔偿,但是三餐都成问题的工人,哪里赔得起这么昂贵的花瓶!苦恼的工人只好到教堂,向神甫请教解决的办法。神父听完工人的问题,他说:“听说有一种能将碎花瓶粘好的技术,不如你去学习这种技术,只要能将这个花瓶修补、复原,事情不就解决了?”

    工人听完后却摇了摇头,说:“哪有这么神奇的技术?要把这个碎花瓶粘得完好如初,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神甫指引他说:“这样吧!教堂后面有一个石壁,上帝就待在那里,只要你对着石壁大声说话,上帝便会答应你的要求,去吧!”

    于是,工人来到石壁前,大声对着石壁说:“上帝,请您帮帮我,只要您愿意帮助我,我相信,我一定能将花瓶粘好!”

    工人的话一说完,上帝便立即回应他:“一定能将花瓶粘好!”

    工人真的听见了上帝的承诺!于是,他充满自信地向神甫辞别,朝着“复原花瓶”的高超技术迈进。

    一年以后,经过认真学习与不懈努力,他终于学会了粘贴碎花瓶的技术。结果他将农场主人的花瓶复原得天衣无缝,令人赞叹!

    这天,当他将花瓶送还给农场主人后,再次来到教堂,准备向上帝道谢,谢谢他给予的协助与祝福。

    神甫将他再次带到教堂后面的石壁前,并笑着对诚恳的工人说:“其实,你不必感谢上帝。”工人不解地看着神甫:“为什么不必感谢?要不是上帝,我根本无法学会修补花瓶的技术啊!”神甫笑着说:“其实,你真正要感谢的人,是你自己啊!因为,这里根本就没有上帝,这个石壁具有回音的功能,当时你听到的‘上帝的声音’,其实就是你自己的声音啊!而你,就是你自己的上帝。”

    你的未来掌握在你的手中,你能够控制自己的命运,只要你充满自信、充满信心地去行动!相信自己,你就能够创造奇迹。因为,你就是你“自己的上帝”。

    过去的失败不算什么

    ◆文/佚名

    美国一个伟大的大学篮球教练,执教一个很烂的、因为刚刚连输了十场比赛而开除了教练的大学球队。这位教练给队员灌输的观念是:“过去不等于未来”,“没有失败,只有暂时停止成功”,“过去的失败不算什么,这次是全新的开始”。

    结果,第十一场比赛打到中场时该队又落后了30分。休息时每个球员都垂头丧气,教练问道:“你们要放弃吗?”球员嘴巴讲不要放弃,可肢体动作表明已经承认失败了。

    于是,教练就开始问问题:“各位,假如今天是篮球之神麦克·乔丹遇到连输十场,在第十一场又落后30分的情况下,乔丹会放弃吗?”球员道:“他不会放弃!”

    教练又问:“假如今天是拳王阿里被打得鼻青脸肿,但在钟声还没有响起、比赛还没有结束的情况下,拳王阿里会不会选择放弃?”

    球员答道:“不会!”

    “假如美国发明大王爱迪生来打篮球,他遇到这种状况,会不会放弃?”

    球员回答:“不会!”

    接着,教练问他们第四个问题:“米勒会不会放弃?”

    在生活中,你失败的主要原因,就是你选择了放弃。只要你不放弃,就有成功的机会。如果你坚韧不拔,勇往直前,迎接挑战,就一定会成功。

    这时全场非常安静,有人举手问:“米勒是什么人物,怎么连听都没听说过?”

    教练带着一个淡淡的微笑道:“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因为米勒以前在比赛的时候选择了放弃,所以你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

    教练的秘密钥匙

    ◆文/佚名

    吃晚饭时,我一直在考虑怎样启齿告诉西蒙他不可能被游泳队录取的事。这时,电话铃响了。我几乎无法听懂对方说的是什么。“塞瑟,对不起。”我说,“您能再重复一下吗?”太太瞥了我一眼。“您的意思是说西蒙已经被录取了?谢谢,教练。”

    “他被录取了?”太太问。

    “塞瑟说,他在西蒙身上看到了一些特殊的东西。”我说,不知道这“特殊的东西”是什么。“看看,你过虑了吧?”太太说。

    突然,我感到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担忧了。我觉得塞瑟根本不清楚儿子的问题有多大。在游泳队,西蒙将怎么继续训练下去呢?我不知道。塞瑟是不是可怜西蒙故意这么做的?我对他们的第一次正式训练忧心忡忡。

    不出我所料,其他孩子都比西蒙有经验,而且进步很快。西蒙却需要额外的辅导,比其他孩子多得多的额外辅导。塞瑟总是及时赶到,向他指点迷津,我也随时在旁边提醒塞瑟的要求。我从西蒙专注的眼神里看到,他对塞瑟充满崇拜。

    我听见塞瑟对西蒙说了几句什么,并且伴随着动作。忽然,西蒙点了点头,沿着水道游开了,他游的是蛙泳!

    训练持续了两个小时,孩子们全都累坏了,西蒙除外,他是最后一个从池里上来的人。

    西蒙的进步显而易见。但是,训练归训练。第一次比赛来到了。我和伊琳紧张地坐在看台上。“开始!”的信号一发出,孩子们就向池子里跳了下去,可是西蒙却用眼角瞟着左右。原来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该起跳!他看见别人跳了,自己才开始,迟了至少一秒钟。

    回家后,我对伊琳说:“你注意到了吗?西蒙落在别人后面,是因为他不懂得什么时候起跳下水!”

    “尽管如此,他还是夺得了第三名。”伊琳说,“还不错吧。”

    “是呀,但是他能做得更好。他需要额外的关注,他和别人不同。”“他像你小时候。”伊琳说,“那时谁关注过你?放宽心一点。有时你的忧虑太多了,布鲁斯。”伊琳说得一针见血。但是,下次训练时,我还是找到塞瑟。“塞瑟,”我紧张地开了口,“不知您注意到没有,西蒙总是先看别人跳了自己才开始跳下水,我们能不能把用于聋人运动员的信号装置用于他?那样可能会好一些。”

    “罗斯曼西先生,”塞瑟说,“西蒙不是小孩儿,他会从错误中学习。我来教他起跳,他能学会的。”

    “塞瑟,您不知道,西蒙他患有学习障碍症。别的孩子一学就会的事,他都感到困难的。”

    “我来教他,他听我的话。”塞瑟说,“您对孩子不会做的事担忧太多。”

    西蒙的下一次比赛在两周以后。我看着他在起点站好,信号一发出,西蒙就一跃身跳下水去。他跳得准确、及时。比赛进行得很激烈,塞瑟站在终点等着孩子们,西蒙距第一名只有一秒之差。

    我终于知道了塞瑟教练的秘密:他对我的儿子充满信心。他相信他能学会,而且能从错误中总结经验,学会尚不知道的事。我呢?塞瑟的话回响在我的脑海:您对孩子不会做的事担忧太多。我对儿子缺乏信心,我只相信孩子不会做的事,而不相信他能学会做。

    信心是人类成功的秘诀。它是没有重量的力量,可以把我们护送到成功的彼岸之上。

    谁都有第一次

    ◆文/佚名

    隆美尔在波茨坦军事学院担任教官时,他教育儿子曼弗雷德道:

    “要勇敢并不难,你只要克服第一次恐惧就行了。”

    接下来父亲便一只胳膊下夹着一个很大的橡皮游泳圈,另一只手抓着儿子的手,把儿子带到游泳池边,让他爬上跳板的顶端后往下跳。这时儿子发现,理论与实际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隆美尔把所有的军校学员都召集起来看着小曼弗雷德。这时儿子抗议说:

    “我不想跳。”

    父亲问:“为什么?”

    儿子朝父亲大声嚷道:

    “因为我珍惜自己的生命。你本来知道我不会游泳。”

    父亲提醒说,自己带着游泳圈呢。

    “如果游泳圈炸了怎么办?”儿子这样问道。

    父亲涨红了脸大声向儿子吼道:

    “万一那样,我会跳下去救你的。”

    儿子指着父亲的靴子说:

    “可你穿着马靴。”

    太过胆小的人,是躲在安全窝里的怯懦企鹅;只有信心十足的人,才能像高傲的海燕那样,在成功的天空里自由飞翔。

    父亲回答说,如果有必要,他会把靴子脱掉的。

    儿子悻悻地说:

    “那你现在就把它脱掉。”

    父亲环视了一下他的学员,冷冷地断然拒绝了。

    于是,儿子决然地从跳台梯子上走了下来。

    过大河

    ◆文/佚名

    一次相聚,有位朋友出了道脑筋急转弯题给大家:对岸鲜花盛开,四季如春,恍如天国,毛毛虫要去对岸生活,可是一条大河阻挡了去路,桥又在很远的地方,那么毛毛虫要怎样渡才能渡过大河呢?

    朋友们当时很纳闷,毛毛虫要怎样过大河呢?无非是长途跋涉,从桥上爬过去。可是朋友们的答案却是千奇百怪:

    一位刚出校门的女孩子说:游过去!(天,是毛毛虫呀,不是人。)化蝶,看似非常美丽的过程中,有着怎样的一种痛苦历程呀!人的一生也莫过于此:从一个小小的卵开始,经历了多次“苦难蜕皮”后,才能在某个风和日丽、花香弥漫的日子,变成美丽的蝴蝶,怒放着美丽的人生。

    做编辑的朋友说:搭船过去!

    一位从商的朋友说:躲在别人身上过去!(哈,天才毛毛虫!)而那位律师朋友想了好久才肯定地说:从地图上爬过去!

    答案还有好多,比如落在树叶上飘过去;花钱让人带过去;等河干后爬过去……是的,只是一道脑筋急转弯而已,所以所有的方法都可以,只要能到彼岸就行。可是,朋友提供的答案是:变成蝴蝶飞过去。

    打弹弓的孩子

    ◆文/佚名

    一个夏季的傍晚,天色很好。

    阿尔文出去散步,在一片空地上,看见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儿和一位妇女。那男孩儿正用一只做得很粗糙的弹弓打一只立在地上、离他有七八米远的玻璃瓶。那男孩儿有时能把弹丸打偏一米,而且忽高忽低。阿尔文便站在他身后不远,看他打那瓶子,因为他还从没有见过弹弓打得这么差的孩子。

    那位妇女坐在草地上,从一堆石子中捡起一颗,轻轻递到孩子手中,安详地微笑着。那孩子便把石子放在皮套里,打出去,然后再接过一颗。

    从那妇女的眼神中可以猜出,她是那孩子的母亲。

    那男孩儿很认真,屏住气,瞄很久,才打出一弹。但阿尔文站在旁边都可以看出,他这一弹一定打不中,可是他还在不停地打。

    阿尔文走上前去,对那母亲说:

    “让我教他怎样打好吗?”

    男孩儿停住了,但还是看着瓶子的方向。

    他母亲对阿尔文笑了一笑:“谢谢,不用!”

    她停了一下,望着那男孩儿,轻轻地说:“他看不见。”

    阿尔文怔住了。半晌,才喃喃地说:“噢……对不起!但为什么?”“别的孩子都这么玩儿。”

    “呃……”阿尔文,“可是他……怎么能打中呢?”

    “我告诉他,总会打中的。”母亲平静地说,“关键是他做了没有。”阿尔文沉默了。

    过了很久,那男孩儿的频率逐渐慢了下来,他已经累了。

    他母亲并没有说什么,还是很安详地捡着石子儿,微笑着,只是递的节奏也慢了下来。

    阿尔文慢慢发现,这孩子打得很有规律。他打一弹,向一边移一点儿;打一弹,再转点儿,然后再慢慢移回来。

    他只知道大致方向啊!

    过了很久,夜色笼罩下来,阿尔文已看不清那瓶子的轮廓了,便转身向回走去。

    走出不远,阿尔文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清脆的瓶子的碎裂声。

    对于真正有恒心的人来说:“人生没有障碍。”在恒心和爱的支持下,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不能逾越的障碍!

    飞翔的风筝

    ◆文/佚名

    在公园的上空,一只色泽鲜艳的风筝,在一阵疾风的吹拂下,猛然飞上天际。它在高高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着。

    它一边飞,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时,它低头一看,发现有两只麻雀在它的下面慢慢地飞着。原来是一只老麻雀在教一只小麻雀练习如何飞翔。风筝看到小麻雀那笨拙的样子,得意地笑了:你看,这么小的翅膀,还能飞多高?你看我的翅膀多大,当然可以飞得高啦!

    小麻雀听了风筝的话,又看到它那高高在上的样子,不免有点惭愧,有点儿不想试飞。老麻雀笑着鼓励小麻雀:它说它的,我们继续飞我们的,看谁能飞得长久!不一会儿,那阵疾风没有了。风筝在空中无力地打了几个旋儿,一个跟头直跌了下来,被人收起后带走了。

    老麻雀见此情景,语重心长地对小麻雀说,孩子,看到了吧!你知道这只风筝为什么飞不长久吗?因为它上来时是靠风力的,没有了风,它的翅膀就一点用也没有了。风既可以把它吹上天,也就能把它吹下去。因为它本身不具备飞翔的能力。

    你的翅膀虽然小些,可是,它的确具备飞翔的本事。只要你坚持自己一定能飞得高的信心,靠自己的能力改变自己的现状,就一定可以飞得更高更远!

    年轻人要想在人生的天空中独立飞翔,就必须要学会依靠自己的力量。别人的力量只是一个可以借助的平台,但绝不可能成为你飞向远方的翅膀。

    女学生的摄影展

    ◆文/佚名

    在美国芝加哥市的西北角,有一个名叫罗爱德的小镇。前不久,该镇的教育机构为镇里一位女学生举办了一次摄影展览,展出的都是她以自己为主人公的生活照片。出人意料的是,从美国各地来了两千八百多位记者,打破了美国个人摄影展览采访记者人数的历史纪录。

    这位女学生叫路易丝,那年17岁。她生活很一般,与众不同的是,就是坚持每天给自己照一张相,从她会照相的那天起,足足照了十多年,照了三千三百多张。她把这项活动称为“每天都是新的”。

    展览馆共有八层展厅,平心而论,这些照片本身都没有什么高超之处,从拍摄技术到画面内容,都很是平凡,甚至有千篇一律之嫌。

    然而,就是这些平凡的照片轰动了整个美国,扬名于世界,因为它体现了路易丝对人生永恒的爱。去年,路易丝因此被评为最优秀的学生。

    执著就是艺术,平凡铸就伟大。人生中的某些苦难有时正是为了考验我们生命的承受力,唯有哪些能够坚持不懈的人,才能得到最大的奖赏。

    出色的时装设计师

    ◆文/佚名

    美国少年斯克劳斯受母亲的影响自小就喜欢时装,他的母亲是个小裁缝。尽管家境贫寒,但阻止不了斯克劳斯要做一名出色的时装设计师的愿望。斯克劳斯常常将母亲裁剪后的布角偷来,东拼西凑地做成各种各样的小人衣服。由于母亲的布角有限,并且那些布角都是要用来做鞋垫的,斯克劳斯总是遭到父亲的责备。斯克劳斯感到自己的创作欲望得不到满足。有一天,斯克劳斯将父亲从自家凉棚上撤下来的废棚布捡来制成了一件衣服,这种粗布在当时是专门用于盖棚之用的。斯克劳斯穿着自己做的衣服走在大街上,很多人都说他是疯子。甚至母亲都觉得斯克劳斯太过分了。

    斯克劳斯的母亲见儿子沉迷于服装设计,便鼓励儿子去向时装大师戴维斯请教,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成为像戴维斯一样成功的时装设计师。那一年斯克劳斯18岁,他带着自己设计的粗布衣来到了戴维斯的时装设计公司。当戴维斯的弟子们看到斯克劳斯设计的衣服时,忍不住哄堂大笑,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粗俗的衣服!可是戴维斯却将斯克劳斯留了下来。

    在戴维斯的鼓励与帮助下,斯克劳斯设计出了大量的粗布衣。可是,没有人对斯克劳斯的衣服感兴趣。斯克劳斯设计的衣服大量积压在仓库里。就连戴维斯都对自己收留斯克劳斯的决定产生了怀疑。但斯克劳斯很固执,他坚信自己的衣服会受到人们的欢迎,于是他试着将那些粗布衣服运往非洲,销给那里的劳工们。由于那种粗布价格低廉、耐磨,居然很受劳工们的欢迎,很快就销售一空。

    斯克劳斯又将那些粗布衣服做成适合旅行者穿的款式,因为它的沧桑感和洒脱,居然又很受旅行爱好者的欢迎。斯克劳斯又设计出了许多种款式,人们惊奇地发现,那种衣服穿在身上不但随意,还有一种很特别的风味,而且不分季节,任何年龄的人都可以穿。一时间,大家都争着穿起了斯克劳斯设计的粗布衣。如今那种衣服已风靡了全球,那就是以斯克劳斯与戴维斯为品牌的牛仔衣。

    世界上没有什么可以取代执著的。才干不行,有才干的人不能获得成功的事司空见惯;天赋不行,没有得到回报的天赋几乎只能成为笑柄;教育不行,世界上到处都是受过教育却被社会抛弃的人。

    “不满”是最珍贵的礼物

    ◆文/佚名

    在西方有一个古老的故事,西方的父母经常把这个故事讲给那些有志的孩子:一个国王添了一个爱漂亮的王子,在孩子洗礼的那一天,有12个仙女受上帝的派遣前来祝贺,每一个仙女都带来了珍贵的礼物。第一个仙女带来的礼物是智慧,国王很高兴地收下了。第二个仙女带来的是珍宝,国王同样高兴地收下了。第三个仙女带来的是力量,第四个仙女带来的是财富,第五个仙女带来的是英俊,第六个仙女带来的是情感,第七个仙女带来的是健康,第八个仙女带来的是朋友,第九个仙女带来的是爱情,第十个仙女带来的是知识,第十一个仙女带来的是关怀,国王都十分高兴地一一收下了。但是到了第十二个仙女的时候,国王愣住了,因为她带来的礼物是不满。国王认为,我的儿子什么都不缺少,要什么有什么,怎么能够让他有不满呢?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第十二个仙女的礼物,国王甚至对这个仙女有些不客气。

    随着岁月的流逝,王子渐渐长大了,继承了王位的他英俊漂亮,性情温和,身体健康。但是,在他的心灵里,却没有那种因为不满而产生追求未来的雄心大志,没有因为不满而产生的要建功立业的抱负。对已经拥有的什么都满意,对自己的国家什么都满意,对于再平庸的大臣,也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从来都不想着改革创新,从来都不想着励精图治。久而久之,因为他每一天都在志得意满的状态中,大臣们也都变得不思进取。他的国家落后了、穷困了,很快沦落为一个落后的国家,不久就被邻国吞并了。

    在他的国家被消灭的时候,老国王还没有死。面对灾难,他幡然醒悟,原因是他把上帝送给儿子的最珍贵的礼物拒绝了,“不满”的礼物对于儿子来说才是最珍贵的。

    鲁迅先生说过:“不满是向上的车轮。”唯有不满,才有追求;唯有不断地追求,才有不断的进步。

    不可能的事

    ◆文/佚名

    世间的事非常奇怪,越是人们认为不可能的,做起来就越顺当。第一位发现这个道理的,据说是哥伦布。

    1485年5月,哥伦布到西班牙去游说:“我从这儿向西也能到达东方,只要你们拿出钱来资助我。”当时,没有一个人阻止他,也没有人刺杀他,因为当时的人认为,从西班牙向西航行,不出五百海里,就会掉进无尽的深渊,到达富庶的东方,是绝对不可能的。

    可是,在他第一次航行成功,第二次又要去的时候,不仅遇到了空前的阻力,而且还有人在大西洋上拦截,并企图暗杀他。至于原因非常明确,因为沿这条航线绝对能够到达富庶的东方,他再去一回,那儿的黄金、玛瑙、翡翠、玉石、皮毛、香料,就会使他富比王侯,不可一世。

    越是人们认为不可能的,做起来越顺当。这一道理,在哥伦布死后就被人遗忘了。哥伦布所发现的那个道理,前不久又被一个人运用。他是法国的一位小男孩儿。这个小男孩儿7岁时,创办了一个专门提供玩具信息的网站。当时,没有一个人把他放在眼里,没有一家同类的公司视之为敌,也没有哪家行业公司会来找他签订行业约束条款。他们认为,那个网站只是一个孩子的游戏,成不了什么气候。

    谁知结果却出人意料,这位小男孩儿不仅把网站做大了,而且在他10岁时,就通过广告收入,成了法国最年轻的百万富翁。

    越是一般人认为不可能的事,越是有可能做到。这话确实很有道理。大家都认为不可能,必然谁也不去关注,谁也不去攻击,谁也不去设防;再者,不可能实现的事,一般都没有竞争对手,第一个去做的人正好可以独自乘虚而入。

    另外,一般人认为不可能的事,肯定是件十分困难,甚至是难以想象的事。因为太难,所以畏难;因为畏难,所以根本不去问津;不但自己不去问津,甚至认为别人也不会问津。

    可以说,世界上真正的大业,都是在别人认为不可能的情况下完成的;在人类一步一步从过去走向未来的过程中,不可能的事,一件还没有。

    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文/佚名

    在巴黎市中心的两条大街的交叉口,有一座名为“巴尔扎克纪念碑”的雕像。这座雕像上的巴尔扎克,昂着头,披散着发,用嘲笑和蔑视的目光注视着眼前的光怪陆离的花花世界。然而巴尔扎克像却没有双手,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座雕像是近代欧洲雕塑大师罗丹的作品。为了创作出这件作品,理解和体会这位《人间喜剧》作者的思想感情,表达出巴尔扎克的内在神韵,罗丹仔细阅读了巴尔扎克的全部重要作品,认真钻研了有关巴尔扎克的评论文章和传记作品。

    不仅如此,罗丹对雕像的创作所持态度极端认真。当时雕像的委托者限定十八个月完成,并给了罗丹一万法郎定金。罗丹为了避免时间仓促而粗制滥造,退回了一万法郎,并要求多给他一些时间。

    在雕像的创作过程中,罗丹还经常征求别人的意见。

    一天深夜,罗丹在他的工作室里刚刚完成巴尔扎克的雕像,独自在那里欣赏。他面前的巴尔扎克身穿一件长袍,双手在胸前叠合,表现出一种一往无前的气势。兴奋的罗丹迫不及待地叫醒一名学生,让他来评价自己的作品。

    这位学生怀着惊喜的心情欣赏着老师的杰作,目光渐渐地集中在雕像的那双手上。“妙极了,老师!”,这位学生叫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双奇妙的手!”听到这样的赞美,罗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匆匆跑出工作室,又叫来另一个学生。“只有上帝才能创造出这样一双手,它们简直和活的一样。”学生用虔诚的口吻说道。罗丹的表情更加不自然了,他又叫来第三个学生。这个学生面对雕像,用同样尊敬的口气说:“老师,单凭您塑造的这双手,就可以使您名垂千古了。”此时的罗丹已经变得异常激动,他不安地在屋内走来走去,反复端详这尊雕像。突然,他抡起锤子,果断地砍掉了那双“举世无双的完美的手”。学生们被老师的举动惊呆了,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罗丹用平静的口气对他们说:“孩子们,这双手太突出了,它们已经有了自己的生命,不属于这座雕像的整体了。”沉思了一下,他又继续说道,“记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没有任何一部分比整体更重要。”

    罗丹就是这样一位为艺术不断追求的人。

    谁想不落伍,谁就得不断进取。把浮躁沉下去,把追求推上来。世间之事,尽在你的执掌之中。

    直面人生

    ◆文/佚名

    上了通往考艾岛机场的公共汽车,本尼特暗暗地笑了笑。汽车到总站的路途很短,往返一圈也就十五公里。

    本尼特把包放到行李架上,找个座位坐下来,冲司机点了点头。司机关了车门,然后慢慢地加大油门。本尼特开玩笑地说:“我敢打赌,每天一成不变地在这同一条路上兜圈子,你肯定烦透了。”

    那位老兄轻轻地转过头来,礼貌地笑了笑,回答道:“我从不重复同一旅程。”

    “我在汽车上总是遇到各种有趣的人,”他补充说,“我喜欢和他们交谈,了解他们从哪里来。他们总是讲些关于自己旅程的有趣的故事。我喜欢这项工作。”噢。

    这位卑微的司机给我们上了怎样的一课!他满脸带着喜悦。他的工作经常是单调无味的,但是他却把它转变成为一项他永远赢的游戏。烦躁不是一种境地,而是一种态度。如果你以一颗关闭的心去面对,那么任何事情都会令你感到厌烦;如果你以一颗进取的心去面对,那么任何事情也都会令你着迷的,这其中的心情是取决于你的。

    当我们看到小孩儿能够一遍遍不厌其烦地看同一部录像时,也许会感到很惊讶。本尼特的孙女看《三个男人与一个婴儿》已经二十一遍了!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也许在看了第二遍或第三遍时就已经厌烦了。但是儿童就有这了不起的本事。他们总能找出离奇之处与吸引人的地方;他们不会因一些旧框架而阻碍自己的新体验;他们总是生活在刺激的当前时刻,而当前时刻则总是清新并充满活力的。伟大的卡比尔曾写道:“不管你身处何处,那都是你生命的转折点。”

    在这位司机的经历中,与重复不变地看录像相同的经历是日复一日地与不同的人交谈,他没有感到厌烦;恰恰相反的是,他每次都可以听出新的东西。在本尼特最喜欢的其中一盘磁带里,一位工厂的工人问亚伯拉罕,总是在重复地回答同一道题是什么感觉。“啊,我们从来没有第二次回答同一道问题呀!”亚伯拉罕回答道。

    使事业成为喜悦,使喜悦成为事业。如果你可以做到在自己的每时每刻,都有一种全力进取的乐观态势去直面人生,那么你将永远会是生活的赢家。

    丘吉尔的第一幅作品

    ◆文/佚名

    有一段时间,在政治上受到打击的丘吉尔整日神情抑郁,全家人看在眼里,急在心上。而丘吉尔一个邻居的妻子刚好是一个画家,家里常常堆满了各种各样的颜料、画笔、画布以及画好的作品。丘吉尔一家常常有机会欣赏那位邻居的杰作。后来在家人的劝慰下,丘吉尔开始跟他的邻居学习油画。

    丘吉尔在政治舞台上是一个敢作敢为的政治家,可是对着那张干净整洁的画布,他半天都不敢下一笔,生怕出一点儿差错。那个女画家见了,索性将所有的颜料全倒到了画布上。丘吉尔一见那画布上已经满是颜料了,于是就拿起他的画笔开始在画布上任意涂抹起来。就这样,丘吉尔画出了他的第一幅作品。虽然并不完美,但那毕竟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了。

    从此,丘吉尔开始放开手脚画画了。经过不断的练习,丘吉尔终于在画技上有了长足的进步。最后丘吉尔不仅给画坛留下了大量思维大胆、风格各异的油画作品,而且还恢复自信,并东山再起,在英国甚至全世界的历史上创造了一番惊人的业绩。

    艺术只有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才能不断进步;人生只有在不断追求的过程中,才能更加完美。

    我能行

    ◆文/佚名

    从前有个年轻人常为失眠而烦恼万分。

    有天晚上,他上床后辗转不眠,因为他债台高筑,早已过了支付期限,按目前的经济状况,他无力还债。

    沉闷了半夜,他忽然向自己提问,“许多人能轻松自如地还债,我不能,这到底是为什么?”这一提问完全改变了他的人生思路,把他引向了有希望的、辉煌的人生。

    后半夜,他开始剖析自己,并得出一个结论:他和所有的人一样在生活着。在漫长的黑夜中,他把自己和境遇好的人作了比较,结果发现,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境况,他所欠缺的,别人也同样欠缺。

    唯独一个例外,就是缺少“我能行!”的信念。

    云层开始染上金黄色的旭光时,人生的金黄色秘诀已经开始渗透在他的心灵里。过去失眠后的那些早晨,起床时他总是懒洋洋的,一副疲惫不堪的模样,这天他一反常态,用孩子般喜悦的心情从床上跃起,与平常判若两人。

    从此,在他的身上发生了奇迹。一年后,他有了可观的收入,并住进了完全按他的喜好设计的新房子里。

    他今非昔比了。

    一个人越有追求,他的才智就发展得越快。大胆地向前追求,你的生活道路也会随之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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