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万水,念念不忘-由爱生怨,嗔恨痴念肝肠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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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沉静,东一环北侧的合乐小区中格外清净,偶尔会有牵着苏格兰牧羊犬的白领男在绕着花园跑步,美貌优雅的苏格兰牧羊犬总会吸引下班回来的女性频频侧目,同时还会获得白领男的一个散发出强烈雄性荷尔蒙的微笑。

    南栋大楼的二十一层,黎珩房间的门半开着,他正靠在床上敲着笔记本,鼻梁上驾着一副黑框小眼镜,那是他工作时的必需物品。

    玄关处开门的声音传了进来,接着便是窸窸窣窣的脱衣声。黎珩转头去看,林新白恰时过来敲了敲他的门,“在忙啊?”

    “没,工作总结而已。”他抿着嘴角笑得很乖乖男范,天生一张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娃娃脸,在配上眼镜时会显得更加的puppy face。

    的确,黎珩给林新白的感觉就像是一只忠诚的大型犬,可是这只大型犬上知天文下通人情,还十分的治愈系。所以在他将笔记本放到一边,张开双臂朝她示意后,林新白便笑眯眯的跳过去钻进了他怀里。

    她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窝着,摆弄着他的手指说,“明年春天我们就结婚了。到时候把你外公接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吧,他一个人在西塘怪孤单的。”

    黎珩将她往怀里拖了拖,自己坐直身形,和她的手指扣在一起,“我外公个性那么犟,他才不肯会同意来我们这里住。西塘是他的老家,除了那里,他在其他地方都待不长,我高中那时他就总念着要回去西塘,好不容易回去了,更不可能会答应回来,你又不是不知道。”

    林新白想想也是,仰起头来看着他,“那我们什么时候去挑新戒指?”

    上次虽然早早地买好了一对,可林新白在洗手时摘下来放在旁边,一不小心就掉进了水槽里,害得她为此而低落了好一阵子。

    巧的是几周之后,黎珩的那只也被他自己给弄丢了。沈南晞笑话他们两个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天然夫妻档,戒指竟然也可以一起丢,没结婚呢就这么不珍惜彼此的信物。

    那种说法听上去怪不吉利的,于是林新白就总催黎珩去挑对新对戒,不然她心里隐隐的老不踏实。

    “着急嫁给我啦?”黎珩握着她的手凑到唇边吻了吻无名指,笑起来的声音总是温柔至极,“再买一对,我们很可能又会弄丢一对,捡到对戒的大妈大爷们是真开心啊。”

    林新白急忙打断他,“你不要乱说话啦,怎么可能总弄丢?我这次会很小心很小心,你也要很小心很小心,知道吗?”

    黎珩正经的用力点头,“遵命,老婆。”然后他眼珠一转,用双臂将她禁锢起来,嘻嘻笑着凑过去,“那现在我们先放松一下身心,在饭前先小小的恩爱一下好不好?”

    林新白害羞的红着脸,黎珩手指一抬捏上她的下巴,彼此唇瓣相合时,她感觉他嘴唇压下来的时候有点急切,嘴巴里满满的都是他的味道,林新白的脑子里有点混乱,她突然冷不丁的回想起了林颂的脸。

    那晚的事情顿时回闪在眼前,林颂说过的那句话字字句句的回荡在耳畔——

    “你是我的,林新白,你自始至终都是我的。”

    这导致她下意识地向后退,表现得也越发慌乱和不在状态,甚至有些尴尬的别开了脸去。

    黎珩觉得奇怪的放开她,抚着她的脸喘着粗气,“小白,你怎么了?”

    林新白强颜欢笑地摇摇头,抱歉地低着头,不敢去看他的眼睛,“对不起……我好像不太对劲,我想可能是今天工作太多……对不起。”

    “干吗为这种事道歉啊,没事没事,你先回房间去休息怎么样?我做点吃的给你。”黎珩最后吻了一下她的额头,翻身走下床,林新白急忙喊住他。

    “那个,”她想办法组织着语言,心慌意乱的揉着双手,仍旧无法做到和他对视,“我大哥……我是说林蕤,他问你后天晚上有没有时间,他和我姐姐想和咱们两个聚一下。”

    黎珩斟酌了一下,然后很干脆的回答,“可以啊,我没什么意见,不是家庭聚会吧?你养母家那种豪门,我可要事知道地点才好决定穿着合理。”

    林新白摇摇头,“就是普通的小聚,只有我们四个人。”

    “那就好。”黎珩耸耸肩,走出房间又退回来,眯着眼睛不太放心的样子,“最后问一次,你真的没事吧?看着我的眼睛回答。”

    林新白忍不住失笑,勉强抬起头看着他,“我没事啦,真的。”

    这次黎珩满意地离开了,然而林新白却退去了笑容,心情沉重地倒在了床上,望着天花板发起了呆。

    有时她在想,如果和黎珩之间可以更进一步的话,她是不是才能够彻底地将林颂忘得干净?

    可是正人君子如黎珩,除了接吻,他不会轻易随便的越过最后一道防线,她知道他很珍惜自己,所以即便像现在这样住在一起,他也是以礼相待,只有当她成为他妻子的那天,他才会将她占为己有。就连偶尔的亲吻,也都是她主动得多,不然她总会觉得与他之间缺乏情侣的真实感。

    他和林颂,是恰恰相反的两种人。

    明明知道……可林新白痛苦于没办法把林颂从自己的心里赶出去。她很愧疚,对于黎珩,她知道自己亏欠他太多。他甚至——甚至不知道那天晚上发生过什么,她骗了他,竟是为了林颂。

    但是她早就已经不是林颂的谁,她不会再傻到重蹈覆辙,她十分感谢现在的自己能够拥有这样的安稳生活。只不过,落下了心疼的老毛病,以至于她每次想起他的名字,她都感觉自己的心脏又被硬生生的挖去了一块肉。

    连根带皮,痛如锥刺。

    然而,转眼就到了后天晚上。到了市区最大的海鲜居十二楼包厢,一见前来开门迎接的人,林新白傻眼到差点掉了下巴。

    看到林新白与黎珩,林颂则是笑得很贱很客套,连忙侧身让开路,那台词说的就好像请客的人是他一样:“快请进快请进,就等两位了,妹夫你开车来的吧?天冷路滑,可要小心点。”

    面对笑的如此虚情假意的林颂,黎珩显然也很不适应,不过还是揽着林新白对他礼节性地点点头,顺着他的称呼接到,“谢谢三哥关心。”

    谁知三哥一叫出口,林颂就立刻像变戏法似的拉长了脸,不冷不热地哼了句,“别叫我三哥,这两个字不是你想叫就叫的,承受不起。”

    林老三又抽哪门子风!

    眼看事态不妙,万寻寻赶忙起身来把两位请进屋,笑眯眯的夸赞林新白变得更漂亮了,再夸赞黎珩是性感外露的气质帅哥,看上去好嫩,根本不像是二十四岁,穿上高中制服那就是万人迷学长啊,小女生一排排的集体倒追。

    “老公你说是吧?”还兴奋的回过头去询问林蕤的意见。

    对于老婆的花痴,林蕤只淡淡一句,“这位怪阿姨,请不要吓到未来妹夫。”接着向林新白和黎珩点头微笑,“好久不见了,坐。”

    还好还好,气氛因此而得到了小小的缓解,万寻寻不禁松了一口气。

    既然林新白和黎珩到了,人员备齐,大盘大盘的海鲜被waiter端上来。林新白紧张兮兮的悬着一颗心,要说今天到场的的确是林蕤与万寻寻不假,加上她自己和黎珩,是说好小聚人员的内定名单,没什么值得挑剔的。

    可坐在对面的林颂和冷安若是怎么回事?思及此,林新白既怄气又埋怨地看向林蕤,眼神中的潜台词全部都是:我最敬爱的大哥,不带这么玩的好吗!

    咳。看来是暴露了战线,那么林蕤更要避免和林新白有眼神接触。

    所以他就只对未来妹夫嘘寒问暖,黎珩见到高中时期的风云学长自然很开心,丝毫没注意到林新白的如坐针毡。

    吃了一会儿后,冷安若便向林蕤和万寻寻夫妻二人敬酒,说今天哥哥嫂子能邀请她和林颂二人来用餐十分愉快,林蕤表面不动神色的举酒喝过,内心却腹黑的感慨起来。

    唉,冷姑娘,今后能不能嫁入林家的大门,还要看你自己的造化才行。俗话说血浓于水,我帮我兄弟妻妾同堂是不太讲究,所以才把冷姑娘也找来,不偏不向,谁是妻谁是妾,还是交给那位没心肝的地主公来取决吧。

    哪知道林颂好死不死的偏偏对林新白举了举酒杯,嬉皮笑脸的,“小白,前阵子都是我不对,喝了这杯,就当你原谅我了,成不?”

    林新白有点诧异起林颂竟然会认错,可她怕黎珩听见,所以赶忙喝下了那杯酒,匆匆瞥一眼黎珩,他还在同林蕤天南地北的侃,不由得放下了心。

    万寻寻暗暗地跟林新白咬耳朵,故作毫不知情的问,“你和阿颂是怎么了?以前你都是他的小跟屁虫,撵都撵不走。可这些年,你很少出现在有他的场合,他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情惹你这样记仇?”

    林新白沉默了几秒,抬头瞅瞅林颂,看到冷安若正在给他夹这夹那,用筷子的方式有点笨拙,大概从小在国外是吃惯了西餐。

    “没什么事,就是长大了,不愿意总做别人世界里的配角。”林新白不太自然的扯扯嘴角,到底还是道出了耿耿于怀的疑问,“不说那个了,寻寻姐,今天不是说好了只有我们四个人吗?为什么还会……”

    万寻寻知道她想要说什么,于是狡黠的眨了眨眼睛,“小白,你怎么还是这么死心眼呀,明摆着的事情,阿颂当然是想和你和好,我和林蕤这么善良肯定不能见死不救吧。不过要我说嘛,你也别太和他怄气,他是什么性子你最了解不过,退一万步讲,兄妹还是要继续做的吧。”

    林新白觉得万寻寻说的也有道理,林颂什么性子,她真的是最了解。可就是因为太过了解,才会心有不甘。退一万步,她退的,又何止是区区一万步。

    而且,不是她不想继续做兄妹,只可惜——现在做兄妹还真的有些难度。

    一晃到了聚会结束,黎珩显然和林蕤聊得很投机,两个人走在前面仍旧有说有笑。林新白在最后走出电梯,到了外面,发现林颂正停在楼梯下,看样子是在等她。

    “今天晚上没让你不高兴吧?”林颂明知故问的抿着笑笑,仍旧是一副大男孩的顽劣模样。

    这样突然顾虑起他人感受的林颂让林新白很不习惯,但既然他有意朝友好的方向发展,林新白自然也不会太绝情,虽然不指望真的能够重回彼此原本的角色,可至少不必像仇人似的冷漠相对。

    “不会。”她试着回以他恰到好处的微笑,“我很开心。”到最后,气氛已经变得相当和谐。

    林颂露出了欣喜的神色,不像是装出来的,声音听上去还有点轻飘飘,“那就好,你开心了就好。”

    他话里的意味让林新白愣了愣,抬起头来盯着他,迎面一阵夜风吹来,他身上那股淡淡的古龙水清香飘进心间,林新白突然觉得自己变得轻了许多。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看上去都有那么一丝不知所措,尴尬,但却泄露出令人无法插足的默契。

    “阿颂!”直到冷安若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她已将车门打开,正在等林颂过去,“我们该走啦。”

    林颂不太耐烦地应了一声“知道了知道,马上过去”,转头看向林新白的时候耸了耸肩膀,最后说一句,“那,再见?”

    林新白仿佛犹豫似的点点头,抬了下手,“……再见。”

    同黎珩在回家的路上,坐在副驾驶的林新白一直心不在焉的沉默着。黎珩偶尔和她说几不痛不痒的话,她的回答也逃不开敷衍。

    这么多年来,她不见林颂并不是不肯原谅他,而是,怕自己会动摇。

    即便现在来说,对于林颂,她还是有着可怕的期待。她也曾为自己找借口说,喜欢他喜欢了那么多年,追逐他追逐了那么多年,哪怕是明知没有结果也不可能有将来,她还是会无意识地坚持着,不愿放弃那份被她藏在心底的等待。

    那个叫做林新白的十八岁少女,在心中的某个角落里,她一定还在等他回来。

    尽管他从未真正的、完全的属于过她。

    遇见红灯,林新白转过头去望着车窗上映出的自己,不再是从前的青葱岁月,早就已经没有了名为年轻的筹码来继续赌博。

    或许与林颂之间,从始至终都只是一段孽缘。只是在六年之前,相恋的那段时间里,她的确以为自己能爱他一辈子。

    可惜的是一辈子那么久那么漫长,他一定不会同她一起沉溺于平淡时光。他要的是新鲜是刺激,而她也不是没有了他就活不下去,唯独那简单的“再见”二字,想不到从口中说出来竟是会这样难受。

    再见,大概某一天,真的能做到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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