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爱情,错过你-那么爱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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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爱你为什么

    秋天很美,它美的有点浪漫,却又那么凄凉,让人又爱又恨。

    叶子,一个平凡的农村姑娘,为了寻找自己所梦想的爱情而来到深圳这个繁华的大都市。

    尹枫,一个身价过亿,却又身心疲惫的寂寞男人。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却偏偏撞到一块,好像是老天开的一场玩笑。

    尹枫为应酬去了叶子工作的酒店,叶子为他们服务。餐中,叶子看出尹枫讨厌喝洒,悄悄地把他酒杯里的酒换成了水,尹枫很感激,临走时给了五百元小费。叶子看了那些钱,是她两个月的工资,但叶子没收,微笑着将钱推回尹枫手里,转身回去继续工作。尹枫看着她忙碌的背影,笑了。

    此后,只要尹枫一有应酬就会来叶子这里,叶子也继续为他们服务着。慢慢地,叶子的朴素与清纯让尹枫很是欣赏,同样,叶子也被尹枫的成熟稳重所吸引。叶子成了尹枫的情人,尹枫也为叶子买了房子。开始两人的日子也甜甜蜜蜜。可时间长了,成天的提心吊胆与见不得阳光让叶子越来越忧郁,越来越不开心,寂寞。可叶子知道,她爱他,她不想离开他。叶子为他放弃了很多追求者,也赌上了自己的青春和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她相信尹枫会给自己一个温馨快乐的家。

    直到有一天,她的希望,她的梦,她的爱情,一切的一切全都破碎了,碎的一片一片。她跪在地上看着心爱的男人亲密的搂着另一个女人的时候,她的眼里流不出一滴泪。十多年的付出,十多年的等待,只换回了自己心碎的声音。叶子拨通了尹枫的电话,对方传来了熟悉的声音:“枫,我不舒服,可以回来送我去趟医院吗?”“好的,我马上过来。”没一会,车子驶进了叶子的视线范围,叶子回头看了眼这个她曾以为是天堂的家,笑了,笑的那么凄凉。上了车,叶子想起手提包忘带了,让尹枫上去拿下来。去医院的路上,车子经过枫林,火红火红的枫叶随风起舞,叶子打开车窗,枫叶飞进了车里,叶子捡起了一片:“好美的枫叶,真像爱情,虽然枯落了,却依然那么美。”看见尹枫闪躲的眼睛叶子放开了手中的红枫叶。

    因为刹车不灵,车撞到了枫树上,就在车前的挡风玻璃快要刺向尹枫的时候,叶子还是选择了挡在他的前面,鲜红的血边着枫叶飘落在尹枫的身上,在失去叶子的那一刻,尹枫知道他是爱她的,一直都爱着,可惜她听不到……

    尹枫打开叶子的手提包,像枫叶一样火红的信纸躺在那里,上面清秀的写着一行字:“那么爱你为什么,是不是爱的多一些就注定是输家,是不是从你身边消失我才不会爱的那么痛苦。”尹机手颤抖着将信纸收起,泪还是止不住的滑落……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话,有些爱

    有些人一直没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怀念。

    有些事一直没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敢再做了。

    有些话埋藏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的时候,却说不出口了。

    有些爱一直没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

    人生有时候,总是很无助

    一转身可能就是一世。

    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想竟然也搞不清当初是什么原使彼此分开。有一天,你会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风雨同船,天晴便各自分散。也许只是赌气,也许只是因为很小的事。幻想着和好的甜蜜,或重逢时的拥抱,那个时候会不会是边流泪边捶打对方,还傻笑着说不出话。多美的一幅画面。

    没想到的是,一别竟是一辈子。

    各有各的生活,各自爱着别的人。曾经相爱,现在互不相干。

    即使在同一个小小的城市,也不曾再相逢。某一天某一刻,走在同一条街,也看不见对方。先是感叹,后来是无奈。

    也许你很幸福,因为找到另一个适合自己的人。

    也许你不幸福,因为可能你这一生就只有和那个人才真正的心有灵犀。

    很久很久,没有对方的消息,也不再想起这个人,也是不想再想起。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这样的情愫,这样的故事???

    有些人很多机会相见的,却总找借口推脱,想见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有些话有很多机会说的,却想着以后再说,要说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有些事有很多机会做的,却一天一天推迟,想做的时候却发现没机会了。

    有些爱给了你很多机会,却不在意没在乎,想重视的时候已经没机会爱了。

    情人节

    1:我愿意,在这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里默默地等候,等候一只依人的小鸟,等候一片不下雨的云彩,一个永不离去的你……我的情人,祝你快乐!

    2:长相思,望月寒,情人佳节好思念。念着你就会念着你的眼,你的眼胜过你的脸。它会放射出诱人的光环,将我紧紧地套牢在你的身边!

    3:情人节快到了,送你什么好呢?玫瑰?不行,我对你的爱比玫瑰的“红”还要炽热。钻石?不行,我对你的情比钻石的“坚”还要永恒。就送你绿色食品吧!因为爱你就要你健康啰!

    4:本人姓我,名爱你,字想你,大名叫懂你,学名叫疼你,书名叫梦你,笔名叫恋你,外号叫追你,嘿,嘿,看把你得益的,其实我真名叫逗你!!!祝情人节快乐!

    5:你是火车,我是铁路;你是砖瓦,我是泥巴;你是云,我是风;你是巧克力,我是包装纸;你是爱,我是情,有你真精彩。

    6:想送你玫瑰可惜价钱太贵,想给你安慰可我还没学会,想给你下跪可戒指还在保险柜,只能发个短信把你追,希望我们永不吹。节人节不见不散记。

    7:你是毒药,渗入我的血液,穿透我的神经,控制我的大脑,2月14日毒性发作,请别忘了,给我解药!

    8: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不会再错过!真诚之中,与你相识相知;灵犀之间,与你朝夕相伴。

    9:原谅我将你的手机号码告诉了一个陌生人,他叫丘比特,他要帮我告诉你;我心喜欢你,我心在乎你,我心等待你。

    10:对你的思念太重,压断了电话线,烧坏了手机卡,掏尽了钱包袋,吃光了安眠药,哎!可是我还是思念你。

    11:有情之人,天天是节。一句寒暖,一线相喧;一句叮咛,一笺相传;一份相思,一心相盼;一份爱意,一生相恋。情人节快乐!

    12:如果青蛙没有变成王子如果公主没有醒来如果小人鱼没有化作泡沫我还会相信爱情吗?相信因为还有你在我的身边。茫茫人海,凭你的名字导航;凄凄寒夜,握你的名字取暖;漫漫人生,携你的名字同游。

    13:我无法保证、无法向你承诺什么,但我会做到:如果有一天你有饥饿的感觉,那时你定会看到,我已含笑饿死在你的怀抱中。

    14:从心爱你,从感觉爱你,从说话及目光中爱你,从嘴角吻你,从肩膀吻你,从熟睡中记起,抱着你,呵护你。老婆,情人节快乐!

    15:用爱的甘泉,灌溉你的心田,梦中无数次的期盼,终于与你相恋,展开幸福画卷,感受无限浪漫,飘洒祝福的花瓣,牵手走向明天。情人节快乐!

    16:陪伴你,无论沧海桑田;守护你,何惧风雨雷电。我们依偎在爱的港湾,享受这温馨的画面,幸福已不遥远…情人节快乐。

    17:牵住你的手,我拥有了世界。在这颗小小的心中你就是一切。短信传出的是我的心声,它一直在说:“我们的节日到了,我有三个字要告诉你。”那就是:我爱你。

    18:想着你心里好暖,你的笑容在我脑海浮现。爱是一种幸福的语言,它将我的生命描绘得色彩斑斓。有你的日子,我不再孤单,情人节的夜晚,让我们携手相伴!

    追踪烟雾中的女友

    周键虽然年轻,却已经是资深的调香师。他没有女朋友,每个周末都喜欢到浓情酒吧喝一杯。在那儿,他总能遇到一个吸烟的女孩儿。女孩儿长发齐肩,衣着淡雅,素面朝天。在整个酒吧里,恐怕她是女孩儿中唯一不化妆的。坐在吧台前,她面前摆着几支雪茄。纤细的手指夹起粗大的雪茄,颇不协调。可她的姿势优美,会让人忽略她手里拿的是男士雪茄。每支烟,她都吸一口。吸完烟,轻声对一个中年男人说几句什么,然后缓步离开。

    第一次见她吸烟,周键便被吸引住了。她的姿势,就像旧电影中的名媛。可是,她为什么吸的是雪茄而不是摩尔?周键怦然心动之余,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在酒吧遇到她几次后,周键再也按捺不住。见她吸完烟,他拿了杯酒过去,说想请她喝一杯。女孩儿摇头,说来酒吧是想放松一下,她从不饮酒。说完,女孩儿嫣然一笑,转身朝门口走去。周键放下酒杯,也追了出去。

    周键边走边追问女孩儿的电话,女孩儿停住脚说,根本没这个必要,她每个周末都来这儿。周键感到局促,突然急中生智,从口袋里摸出一只小的香水瓶。香水瓶只有指肚大小,极为精致,而液体澄黄透明,颜色怡人。

    “这个,算是见面礼吧。是未开封的样品,这么小的东西不接受就是嫌不好了。”周键说。

    女孩儿迟疑一下,接过香水。周键趁机问她喜欢吸雪茄,可为什么每支烟只吸一口?女孩儿摇摇头,说这是她的秘密。

    看着女孩儿走远,周键回到酒吧,心神不定。他迫切地想打听有关她的一切,他要认识她、了解她、懂得她。可当他问到调酒师时,调酒师只说她是常客,叫吴语迪,其他一概不知。吴语迪,周键牢牢地记住了这个名字。

    忙碌了近一个月,新一款香水诞生了。周键为其命名“烟香”,其中,混合了青草的淡香、玫瑰香、松木香,乍一嗅起来,隐约有一种烟草的味道。这款香水,可以说是周键特意为吴语迪调制的。恐怕只有她这样的女孩儿才会喜欢这款香水。

    取了少许样品,周键带进了酒吧。

    吴语迪依旧坐在吧台前吸雪茄。只吸一口,青烟徐徐从她口中吐出,半晌烟才散尽。周键呆呆地看着,觉得自己几乎魂魄尽失。

    他走上前,把香水送给吴语迪,要她打开试试。吴语迪看着小瓶子,眼前一亮。可是,她只是随手放进了口袋,说要请他喝一杯,她不能白白接受他的香水。

    那天,两人随便聊了很多。周键风趣幽默,讲了公司里几个调香师的故事,逗得吴语迪不住地发笑。半晌,周键看着她,说送她的这款香水是他调制的,她是第一个使用者。

    吴语迪怔了一下,说恐怕她不能使用,她从不用香水。

    “为什么?”周键吃惊地问。难道还有女孩儿不喜欢香水?不过,自他和吴语迪接触的那天起,他的确没有嗅到过她身上有一丝一毫的香水味。

    吴语迪没有回答,只是笑笑。她转着酒杯,却一口都不喝。

    遥远的距离

    老实说,我已经忘记了什么时候喜欢上看张爱玲的作品了,或许就是高中的时候吧。因为那时候喜欢上了红楼梦,因而也对同样以写法着称的张爱玲产生了兴趣。可那时并没有看她的书,因为那时候我毕竟觉得自己还不能以一个好一点的眼光去欣赏她的作品,她的思想,还不能达到理解她的境界。就算现在,我还不能说我是一个真正的张迷,因为我虽然看到她的许多书,但还是谈不上理解。

    看到过一节评价张爱玲的:“张爱玲,现代女作家。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真的是她的那种貌似漫不经心的描写实则是字字都是金言从更大程度上吸引了我。

    我依稀记得看的第一部张爱玲的小说就是《半生缘》,还是因为由于看了她的电视剧。我现在都几乎忘了当时为什么去看一部那样的电视剧了,那时候看的时候还有很多的不懂,只是因为那时张爱玲的作品,那个时候还很难接受哪个结局,很难理解其中个中的滋味。但是那毕竟是我了解张爱玲的第一步。经过我不大明白,可我还是从中看出一些东西的,一些平淡细节下面所隐藏的一些微妙的东西吧。每一次再读的时候都有一些填补同与以前的感觉的,不过是凌乱的,破碎的东西而已。那时候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曼桢与世钧在最后的见面,我只记得曼桢坐在那椅子上,还有她所说的那句话:“世钧,我们回不去了。”就这句话就已经足以让我感慨万千了。有多少的东西是可以重来的呢?

    《半生缘》是张爱玲小说中我看的次数最多的,然后是《倾城之恋》,也看过几次书和一次电视剧。反而评价比较好的《金锁记》反到少看。因为发觉看的时候有些东西太过于沉重了,有时候会压得我们喘不气来的。

    “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真的是很恰当的评价,每读一次,都会领会到更多,也理解的更深。每一次的感觉都有可能不同,这可嫩个与自己的心情有关吧,但与她的写法也是有很大关系的。

    刚开始看的是她的小说多一点的,但后来就变成看她的散文多一点了。张爱玲的散文比她的小说精致多了,往往一篇散文里就有许多机智而又含义深切的话语,可以令人回味无穷。而且她的散文我读起来总觉得比她的小说更加的随意,更加地富有哲理。就像《更衣记》里的那句:“回忆这东西是有香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帐悯,像忘却了的忧愁”或是在《余烬录》里的:“时代的列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是在漫天的或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那一句。都是可以引起许多人的共鸣的,那看似简单明了的句子,却隐藏了多少的东西,有许多都可以深入到你的内心里。有时空闲的时候看一篇,也可以领会到许多,或是那个已经远离我们的那个时代的东西,或是还存在与现在的心情。

    读张爱玲的作品时,我总想象她坐在自己公寓的阳台上,拿着书或杂志张看的样子,那也是一种美丽的享受了吧,在她那个时代里。

    看完了许多张爱玲的作品,可如果有人让我用一句自己的话概括的话,我还是难以描述出来的。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也看了许多关于她的评论,关于她的作品,关于她的生平,以及许多年后许多人对他的悼念。有些讲得实在很好,可是我现在已经忘记了。看了越多的评论,就越让我坚定,非得看她的书不可的,如果不看的话,确实是一大损失的。所以我集齐了她的所以作品,先买着吧,再慢慢地看。有一次,我为了买她那本《红楼梦魇》,找遍了附近的书店,可惜都没有卖,其他的倒多一点。那时候我还除了看张爱玲的,还看红楼的,因此对于一本有两者联系的书,当然是非买不可的了。最后只能到网上去买。还好,网上还有人卖。不过现在看张爱玲的作品都是依靠自己的感觉去理解,其他人的评论就是其他人的,与自己所领会的可能还是有些不同的。

    不过在我身边喜欢张爱玲与红楼梦的人还比较少,有时候真的发觉很难找到一个可以聊这方面的事,就只好一个人,躲在书里慢慢去行走。

    由于喜欢张爱玲,因此也对上海有一股好感,总想去她曾经住过的地方,虽然现在已经物与人都已经不同了。

    关于张爱玲为什么喜欢那小摊上那冒出来的蒸汽,是否真的像她所说的那样,我一直很奇怪。只是每一次坐在露天简陋的小吃摊上等待或者吃东西的时候,总是想起她,想起她的那个距离现在有些遥远的年代。或是有时候一个人走在满是黄葛树的街上,也会让有忽然想起她,那时候的她,走在长长的街道上,是否也会仰起头看看那一片蓝天呢。或许,那就是我除了在书本上看的她的文字外,与她最近的距离了吧?

    爱,那么遗憾

    浪漫天涯,丢了爱情,谁把我拾回家?

    女人过了28岁,大概是不应该奢望爱情的,特别像我一个并不漂亮的三无女人。但是幼稚天真的我仍旧以为只要爱着的就会有结果,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这样的执着换我输的一败涂地。

    2009年5月,怀着对爱情的美好向往,我从济南来到三亚。美丽三亚,浪漫天涯,四季花开,四季果实。我以为这么浪漫的天堂,一定会让我在爱的怀抱盛开。然而现实终归是现实,梦想总是梦想。陈洋说的对,梦是假的,想的都是空的,所以我们只能睁大眼睛看现实。怀揣18岁的梦想在28岁的年头里耷拉着白痴的脑袋满地找爱情。

    王盼是同意我辞掉工作来海南的。可是看见他之后我发现,人其实是可以变的,在很短的时间里变的面目全非。

    为了避免我的到来给他的生活带来压力。我在到海南的第二天就去找工作。单位离他的租住房比较远,而又有宿舍可以住。所以只有周末我才到他那里去。买一些他爱吃的水果,做他爱吃的菜。我总觉得这样的生活我很满足。也许我表面坚强的我内心里太小女人,对生活的要求太低,对未来看的太近,也许我所要求的只不过是两个人的幸福,也或许我太自私,只想到自己的感觉,而忽略了对方的感受。我以为两个人只要快乐就好。或许我看到的只是表面,我追求的只是感官上的快乐。而他需要的大幸福。从始至终我忽略了他的内心。书上说的对,我笑并不代表我开心,我沉默并不代表我赞同。也或许他从始至终都只在同情一个可怜的没有爱情的我。因为从始至终我一直在向他表白我的喜欢,而忽略了他的不喜欢。他之所以接受我,是想给我一段可以回忆的记忆。因为我说过,有回忆总是好的,哪怕是伤,至少有过。

    有时候人就伤在别人的赞扬里,伤在自以为是的聪明里。

    他说他喜欢我的聪明,喜欢我大器。我说大凡可成大器者都会拿得起放得下,而且始终都会知道自己应该站在什么样的位置上。知道如何做才最恰当。比如我。他说他不喜欢笨人,因为和笨人沟通会有障碍,比较伤神。我们躺在床上看电视,他问我老乡请吃饭你去吗,我说不去。我知道如果他想让我去他会说我们一起去,而不是你去吗。我用我的聪明遂了他的心愿,却违背了自己。他的手机屏保一直用的是他前女友的照片。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要求他换掉。不知道是否应该,所以我一直没有开口。我在等他被我的爱感动,把我放在心上。可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笨。有一次我们爬上五楼,他却说钥匙好象放在家里了。我说我可以从一楼爬到五楼的阳台。他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脑袋说你怎么这么笨呢?我们可以上到四楼,然后从四楼的阳台爬到五楼啊。我说对哦。陈洋说的对,恋爱中的女人最傻,智商等于零。我的智商是零吗?

    我想我是忠于我的爱情的。在他说离开的那些日子,我耐心的等待。在他说不确定是否回来日子,我经常到他的楼下向上望。其实我知道他一直在。至于为什么不拆穿他,为什么只站在楼下不上去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在守护什么。爱他,总以为他是有苦衷的。所以我为他设计了千百个借口,千百个难言的苦衷。我不知道的苦衷是另一个人替代了我。那些他说不在的日子我就静静的站在楼下看他。猜他在洗衣服,猜他在洗澡,在搞卫生。想到他这些都要自己做就心疼,但是又不能上去帮他,心里好难过。可是知道他在我就安心。那些发给他的信息都是我为他找的借口。人一旦爱上一个比爱自己还多的人。自己就会变的很低。像张爱玲说的:见了他,她变的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他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可谁知道,我的努力换回谁的“小团圆”。

    我永远没有办法知道他为什么离开我。他不会说,我也不会去问。是不是不了了之都算一种结局。算一种流行。聪明的人都要在这种结局里自己给自己一个或者是百个合理的理由。爱和不爱都是种选择。没有人知道我的幸福在月光下黯淡。我伸出的拥抱的双手在黑暗里划出孤独的弧线。一个人的夜里,流星渲染我的空虚的色彩。没有人知道我光鲜的脸灿烂的笑容后都是伤痛。我用最高傲的嘴脸来掩饰我低贱的自卑。我给别人那么清高的的印象,其实他们不知道,一双温暖的手就可以让我热泪盈眶。他是曾让我感动过的。只那一句路上小心我就很知足。但爱情终究不是我一个人的感动。

    睡不着的夜晚,我徒步几个小时走到他的楼下,只要看到灯亮着或是阳台上有他的衣服,我就知道他在,我就会觉得心里很塌实。我坐在草地上一会儿,静静的守侯着。然后再走上几个小时回去。我能看到的流星比谁都多,我许的愿望只有一个。我想流星许愿一定是骗人的,要不为什么我的愿望从来都不曾实现。我虔诚的心在黑夜里像流星一样陨落。

    我发了那么多信息他始终不说他已经回到三亚。最后一次见面我给他信息: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说一声?我同事看到你了,我的书你给我送回来,还是我过去拿?他来见我。他说书他留下了一本《易经》。我说没事,谢谢你。他笑笑,我也笑笑。他的笑是一贯的。而我的笑那么真诚。我确定我放弃,我离开,我放手。因为我爱着的时候是那么的用心,那么努力。我付出不求回报。我知道这些他都看的见。他看的见我才值得。可是现在爱不在了。爱不在了,请把尊严留住。如果连尊严都失去,那爱一定是错了位。我留住了他的尊严,因为我爱他。我要让自己明确,我爱的男人是个男人。我放他在人之上。我留住了我的尊严,因为我爱我自己。我要让他明白,我虽不在人之上,但我不会在人之下。我有自己的原则。我给他信息:其实我知道你一直在。我留给你的东西希望你保留好。祝你幸福,永远幸福。

    在他知道我知道他在的日子里,我再没有去过他的楼下,因为我再也不会因为他的在和不在而感到塌实和不塌实了。

    那首写给他的歌《爱到最后》谁唱的如此忧伤。

    我以为穿了漂亮的衣服,就会有漂亮的心情。于是,我每天不停的换,却发现笑脸依旧不够灿烂。我以为有着光鲜的脸,就会躲开命运的阴霾,我笑嫣如花,依旧心乱如麻。以为我们会有一个家,怎么你的怀里却是她。我的爱在月光下徘徊,我那么爱,怎么你就看不出来,爱到最后,成了我一个人的悲哀。

    我说誓言就是一场荒唐,你却说这就是所谓的地久天长。我不知道被谁当做谁的玩笑,当成小丑成为别人的笑料。凌晨两点,我还守在你的窗前,房间里灯没有开,电视忽明忽暗,现实里你和谁的电影在我的屏幕上不肯落幕,扰乱我的视线。我的爱在月光下徘徊,我那么爱,怎么你就看不出来,爱到最后,成了我一个人的悲哀。

    我还是会一个人去三亚湾,从日走到夜,从白走到黑,从南走到北。也许有一天,会有一个人将我拾回家。

    “唉”是爱的叹息

    那个黄昏,她提前入了夏,鼻尖上挂满汗珠,额角发际亦是湿漉漉一片。她的脚下,摆着几双鞋子,平跟的,高跟的,局促地挤在一起,像是以此来对抗孤独。身边小贩的吆喝声,浪潮一样拍打过来,而她,仿若一叶孤舟,飘摇,沉浮,觅不到停靠的岸。

    她也该吆喝,可是,喉咙燥热如火炉。之前的勇气、决心,鸟儿出巢一般,自胸腔逃离,呼啦啦地飞走了。只留下困窘的她,低着头,就连两只手,也无处安放了。

    她的窘迫,全被他收入眼底。

    他是来闲逛的。大四这年,不上课,工作有父母铺路,不用他花半点心思,有的是时间逍遥浪费。那个晚上,他先带女朋友吃饭,而后去唱歌,唱完了,又牵着手,溜达到夜市。其实,也不算是夜市,就是一条马路,因为周围有三所大学,整日里熙熙攘攘,小贩们看出商机,便不约而同在路旁摆开阵势,倒也聚起不大不小的规模。所以,这条路上,城管不来,是太平盛世,城管一来,立刻便会陷入兵荒马乱。

    那样的兵荒马乱,他见过。他还捉弄他们,大喊一声,城管来了,看他们惶惶如惊弓之鸟。他家境殷实,自然不能体会小商小贩们的艰辛。那天晚上,他本打算再玩一次恶作剧,但一转头,看见霓虹灯下的她,止住了。

    消瘦,纤细,眉眼低垂,一袭素淡的碎花棉布裙,露出白皙秀美的脚踝,站在吵吵嚷嚷的人群中,楚楚可怜,好似一个误入人间的天使。他看着她,仿佛感觉自己就如中世纪的骑士,出生入死,只为带这个女孩脱离险境。是的,他要带她走。

    他在胡思乱想时,身边的女友,嘟着嘴,很不高兴地,摇了摇他的胳膊。韩剧还没有讲完,缠缠绵绵的情节,恩恩怨怨的男女,继续向他的耳朵里灌输。他忽然觉得无比厌烦,推了女友一把,打断了她的絮叨。女友莫名其妙,含冤带屈,哭哭啼啼地跑了。他站在那里,纹丝不动,只不屑地哼了一声。喜欢他的女孩多着呢,他才懒得在乎。

    但几分钟后,他甩开长腿,大踏步跑起来。因为,城管来了,小贩们闻风而动,抱着自家货物,四散逃离。他的天使,就夹杂在奔跑的人群中。千千万万的人都淡化成背景,唯有她与他在奔跑,一前一后,不离不弃。

    到了学校大门口,她才停下。气喘吁吁,浓密的眼睫毛合拢下来,颤巍巍的,像一群受惊的蝴蝶在拍打翅膀。那些小翅膀,一下一下,扇疼了他的心。他将手里的鞋子物归原主,那是她匆忙中落下的。一向油嘴滑舌的人,此时此刻,竟不知如何开口了。只是看着她,看着她,一直看到眼睛酸涩。

    他谈过好多场恋爱,相处,或者分开,于他来说,都是毫发无伤。但这一次,面对陌生的女孩,他心疼了,心痛了。

    真的爱了,才会感觉疼痛。

    虽然第一次练摊狼狈不堪,但最终,她选择了坚持。自小,她与开鞋店的母亲相依为命,如今母亲病了,店铺关了,她能赖以为生的资本,只剩下那些库存的、样式老的鞋子。

    当然,她可以像个别女生那样,用尽心机,找个家世好的男友,从此衣食无忧。事实上,她天生灵秀,一颦一笑,都透着婉约的古典美。一入大学,就不乏怜香惜玉的男生,争着抢着,要做她的护花使者,她若点头,定然有人为她的荒寒人生,搭建温室,遮风挡雨。可是爱,就一个字,她不肯轻易说,亦不肯随便接纳。

    许多次,他想劝她收手,想告诉她,她的学费,他愿意承担。但每每话到唇边,又兀自咽下。他爱她,便不想唐突,只怕伤着她。

    此后,只要她出现在夜市上,他必然像个保镖,在周围游荡。收摊后,他护送她回校,心意昭然若揭,却还要遮遮掩掩,装模作样地说,他只是路过。一天路过,两天路过,天天都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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