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无数事实使我们不能不承认制度的改良为政治革新的重要步骤。我们不能使人人向善,但制度的改善却能使人不敢轻易作恶(中国古代法家的基本主张在此)。选举票的改革,从公开的变为秘密的,从记名变为无记名,便可以除去许多关于选举的罪恶。今日中国的选举坏到极处了;将来我们若想改良选政,一定还得从制度上去寻下手的方法。
(《〈政治概论〉序》)
固然“徒法不能以自行”,然而好的、完密的法制实在是好人澄清恶政治的重要武器。固然奸人弄法,也可以在法律的范围之内运用玄虚;然而好制度加上好人的监督与执行,终究可以使奸人无所施其伎俩。
(《〈政治概论〉序》)
选举的改革固然仍须要有守法的公民作继续不断的监督,然而没有这种制度上的改革,就要监督也无从监督起,因为一县选民册的信实,如何敌得住同区各县的浮报呢?
(《〈政治概论〉序》)
民治的制度是训练良好公民的重要工具
民治制度的推行,曾经过两条路子:一条是一个民族自己逐渐演进,如英国之例;一条是采用别国已成之制,如近代许多新起的民治国家。无论在那一条路上,都曾有过很腐败的时代;英国在一八三二年和一八六七年两次选举大改革以前,也曾演出很不像样的政治罪恶。民治制度的最先进的国家也不是生来就有良好公民的;英国今日的民治也是制度慢慢地训练出来的。至于那些采用现成民治制度的国家,他们若等到“人民程度够得上”的时候方才采用民治制度,那么,他们就永远没有民治的希望了。
民治制度所以有被他国采用的可能,全靠制度有教育的功用。其实这个道理很不稀奇。惯用菜油灯盏的中国人,居然会用电灯了;向来不会组织大规模的商业的中国人,居然会组织大银行和大公司了。政治的生活虽然没有电灯电话那样简单,其实也只是有组织的生活的一种。这种组织的生活是学得会的。可是讲到了“学”字,就得有“学”的机会。讲教育的人都知道最好的教育是实地的学习。民治的制度是一种最普遍的教育制度,因为它是全国一致的,是有公民资格的人都可参加的。要使这个大学校办的有效,只有一个条件:就是要上课,就是不准学生逃学。我们往往说,中华民国十二年的经验究竟有了什么成绩可说?这话错了。这个中华民国政治大学虽挂了十二年的招牌,但上课的日子很少,逃学的学生太多。上课的日子少,故谈不到成绩;逃学的学生多,故还算不得正式开学。信心太薄弱的人们呵,你们且等这个学校正式开学上课之后再来批评成绩,还不迟罢。
西洋各国采用民治制度,也有失败的,也有成功的。失败的大原因不是由于上课太少,就是由于逃学太多。凡经过长期民治制度的训练的国家,公民的知识和道德总比别国要高的多。我在一九一二和一九一六两年,曾去参观美国的选举。我到了投票场,讨得了选举票的“样张”,见了上面的许多姓名和种种党徽,我几乎看不懂了。我拿了样票去问在场的选民,请他们教我。我故意拣了几个不像上等人的选民,——嘴里嚼淡巴菰的,或说话还带外国腔调的,——不料他们竟都能很详细地给我解释。那些嚼淡巴菰带外国腔的美国选民,他们何尝读过什么《政治学概论》或什么《公民须知》?他们只不过生在共和制度之下,长在民主的空气里,受了制度的训练,自然得着许多民治国家的公民应有的知识,比我们在大学里读纸上的政治学的人还高明的多!
有人说:“那不过是公民知识的长进,与公民的道德无关;也许那些有公民知识的人未必都是良好的公民罢?”我的答案是:公民知识是公民道德的要素;公民知识的普及是公民道德养成的重要条件。公民的知识不充分,所以容易受少数舞法奸人的愚弄。且不要说什么了解国民天职的好听话头。单说大家都明白了政治制度的作用,都“戳穿了西洋镜”,都晓得利在何处弊在何处了,那时候,作弊自然不容易了,监督的方法自然更完密了。防弊之法加密,作弊之机会减少;公民道德的进步其实不过如此。什么“人心丕变”“民德归厚”,都不过是门面话。要想公民道德的进步,要造成良好的公民,只有两条路:第一要给他一个实习做公民的机会,就是实行民治的制度;第二要减少他为恶的机会,使他不敢轻易犯法。
(《〈政治概论〉序》)
权利的保障全靠个人自己
前几天在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的席上,杨杏佛先生说了一句很沉痛的话:“争民权的保障是十八世纪的事;不幸我们中国人活在二十世纪里还不能不做这种十八世纪的工作。”
先进的民族得着的民权,不是君主钦赐的,也不是法律授予的;是无数的先知先觉奋斗力争来的,是用血写在法律条文上去的,是时时刻刻靠着无数人的监督才保障得住的。没有长期的自觉的奋斗,决不会有法律规定的权利;有了法律授予的权利,若没有养成严重监护自己的权利的习惯,那些权利还不过是法律上的空文。法律只能规定我们的权利,决不能保障我们的权利。权利的保障全靠个人自己养成不肯放弃权利的好习惯。
(《民权的保障》)
“权利”的意义
“权利”一个名词是近三十多年来渐渐通用的一个新名词。当这个名词初输入的时代,梁任公先生等屡作论文,指出中国人向来缺乏权利思想,指出中国人必须提倡这种权利思想。其实“权利”的本义只是一个人所应有,其正确的翻译应该是“义权”,后来才变成法律给予个人所应享有的“权利”。中国古代思想也未尝没有这种“义权”的观念。孟子说的最明白:
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
这正是“权利”的意义。“一介不以与人”是尊重自己所应有;“一介不以取诸人”是尊重他人所应有。推而广之,孟子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也正是个人自尊其所应有,自行其所谓是。孔墨两家都还有这种气概。但柔道之教训,以随顺不争“犯而不校”为处世之道,以“吃亏”为积德之基,风气既成,就无人肯自卫其所应有,亦无人肯与强有力者争持其所谓是。梁先生们所谓中国人无权利思想,只是这种不争不校的风气造成的习惯。在这种习惯支配之下,就有了法律规定的人权民权,人民也不会享用,不会爱护的。
(《民权的保障》)
法律的辩护士
然而普通人的知识和能力究竟有限,我们不能期望人人都懂得自己的权利是些什么,也不能期望人人都能够监护自己的权利。中国人所以不爱护权利,不但是长久受了不争与吃亏的宗教与思想的影响,其中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的法制演进史上缺乏了一个法律辩护士的职业。我们的老祖宗只知道崇拜包龙图式的清官,却不曾提倡一个律师职业出来做人民权利的保护者。除了王安石一流远见的政治家之外,多数儒生都不肯承认法律是应该列为学校科目的。士大夫不学法律,所以法律刑名的专家学识都落在一种受社会轻视的阶级的手里,至高的不过为刑名师爷,下流的便成了讼棍状师。
刑名师爷是帮助官府断案的;人民的辩护还得倚赖自己,状师讼棍都不能出面辩护,至多不过替人民写状子,在黑影子里“把案”而已。我们看《四进士》戏里讼师宋士杰替他的干女儿打官司,状子是按院大人代写的,是宋士杰出庭代诉的,还几乎完全败诉了,我们看这戏的用意,可以想见我们的老祖宗到了近代也未尝不感觉到法律辩护士的需要。但《四进士》的编著者是个无名的天才,他的见解完全不能代表中国的一般社会。普通人民都只知道讼棍是惹不得的,宋士杰是人间少有的,同包龙图一样的不易得。所以他们只希望终身不入公门,不上公堂;上了公堂,他们只准备遭殃,丝毫没有抵挡,没有保障。好胜是天性,而肯吃亏是反人情。中国人的肯吃亏、不好讼,未必是宗教与哲学造成的,绝大的造因是因为几千年来没有保护人民权利的律师阶级。
西洋人的权利思想的发达同他们的宗教信条正相反。基督教的教主也是教人不抵抗强权的:“有人打你的左脸,你把右脸也给他打。”然而基督教的信条终久不能埋没罗马人提倡法律的精神。罗马不但遗留下了《罗马法典》,更重要的是她遗留下的法学与辩护制度。士大夫肯终身研究法律,肯出力替人民打官司;肯承认法律辩护是高尚的职业,而替人伸冤昭枉是光荣的功绩,——有了这种风气和制度,然后人民有权利可说。我们不要忘了:中古欧洲遗留下的最古的大学,第一个(Salerno)是医科大学,第二个(Bologna)就是法科大学,第三个(巴黎)才是神科大学。我们的士大夫是“读书万卷不读律”的,不读律,所以没有辩护士,只能有讼棍:讼棍是不能保障人民权利的。
(《民权的保障》)
民权保障运动的兴起
中国人提倡权利思想的日子太浅,中国有法律教育的日子更浅,中国有律师公开辩护的日子又更浅了,所以什么约法和宪法里规定的人民权利都还是一些空文,军人官吏固然不知道尊重民权,人民自己也不知道怎样享用保护自己的权利。到了权利受损害的时候,人民只知道手忙脚乱的去走门路,托人情,行贿赂;却不肯走那条正当的法律的大路。直到近几年中,政治的冲突到了很紧张的地步,一面是当国的政党用权力制裁全国的舆论,不容许异党异派的存在,一面是不满意于现政权的各种政治势力,从善意的批评家到武装反抗的革命党派。
在这个多方面的政治冲突里,现政权为维护自身的权力计,自然不恤用种种高压方法来制裁反对势力,其间确有许多过当的行为,如秘密军法审判的滥用,如死刑之滥用,如拘捕之众多与监狱生活之黑暗,都足以造成一种恐怖的心理。在这种政治势力的冲突之下,尤其在现政权用全力制裁武装反抗的政治势力的情形之下,一切情面门路友谊种种老法子在这里都行不通了。直到这个时候,才有人渐渐感觉到民权保障的需要。民权保障的运动发生于今日,正是因为今日是中国政治的分野最分明,冲突最利害的时候。我们看上海发起这个运动的宣言特别注重“国内政治犯之释放与非法的拘禁酷刑及杀戮之废除”,就可以明白这个历史背景了。
我是赞成这个民权保障运动的。我承认这是我们中国人从实际生活里感觉到保障权利的需要的起点。从这个幼稚的起点,也许可以渐渐训练我们养成一点爱护自己权利并且尊重别人权利的习惯,渐渐训练我们自己做成一个爱护自己所应有又敢抗争自己所谓是的民族。要做到这种目的,中国的民权保障运动必须要建筑在法律的基础之上,一面要监督政府尊重法律,一面要训练我们自己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自己和别人的法定权利。
(《民权的保障》)
民权的唯一保障是法治
但我们观察今日参加这个民权保障运动的人的言论,不能不感觉他们似乎犯了一个大毛病,就是把民权保障的问题完全看作政治的问题,而不肯看作法律的问题。这是错的。只有站在法律的立场上来谋民权的保障,才可以把政治引上法治的路。只有法治是永久而普遍的民权保障。离开了法律来谈民权的保障,就成了“公有公的道理,婆有婆的道理”,永远成了个缠夹二先生,永远没有出路。前日报载同盟的总会宣言有要求“立即无条件的释放一切政治犯”的话,这正是一个好例子。这不是保障民权,这是对一个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一个政府要存在,自然不能不制裁一切推翻政府或反抗政府的行动。向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岂不是与虎谋皮?谋虎皮的人,应该准备被虎咬,这是作政治运动的人自身应该的责任。
我们以为这条路是错的。我们赞成民权应有保障,但是我们以为民权的唯一保障是法治。我们只可以主张,在现行法律之下,政治犯也应该受正当的法律保障。我们对于这一点,可以提出四个工作的原则:
第一,我们可以要求,无论何种政治犯,必须有充分证据,方可由合法机关出拘捕状拘捕。诬告的人,证实之后,必须反坐。
第二,我们可以要求,无论何种政治犯,拘捕之后,必须依照约法第八条,于二十四小时之内送交正式法庭。
第三,我们可以要求,法庭受理时,凡有证据足以起诉者,应即予起诉,由法庭公开审判;凡无犯罪证据者,应即予开释。
第四,我们可以要求,政治犯由法庭判决之后,应与他种犯人同受在可能范围之内最人道的待遇。
这都是关于政治犯的法律立场。离开了这个立场,我们只可以去革命,但不算是做民权保障运动。
以上所说,不过是举政治犯一个问题做个例,表示我个人对于这个运动的见解。除了政治犯之外,民权保障同盟可以做的事情多着哩。如现行法律的研究,司法行政的调查,一切障碍民权的法令的废止或修改,一切监狱生活的调查与改良,义务的法律辩护的便利,言论出版学术思想以及集会结社的自由的提倡,……这都是我们可以努力的方向。
(《民权的保障》)
宪政与民治
宪法颁布之日只是宪政的起点,岂可算作宪政的告成?宪法是宪政的一种工具,有了这种工具,政府与人民都受宪法的限制,政府依据宪法统治国家,人民依据宪法得着保障。有逾越法定范围的,人民可以起诉,监察院可以纠弹,司法院可以控诉。宪法有疑问,随时应有解释的机关。宪法若不能适应新的情势或新的需要,应有修正的机关与手续。——凡此种种,皆须靠人民与舆论时时留心监督。时时出力护持,如守财虏的保护其财产,如情人的保护其爱情,偶一松懈,便让有力者负之而走了。故宪法可成于一旦,而宪政永永无“告成”之时。
(《〈人权与约法〉的讨论》)
现在我国人民只有暗中的不平,只有匿名的谩骂,却没有负责任的个人或团体正式表示我们人民究竟要什么自由。所以“人民应享的自由究有几何?”这个问题是全靠人民自己解答的。
(《〈人权与约法〉的讨论》)
我们要一个“规定人民的权利义务与政府的统治权”的约法,不只政府的权限要受约法的制裁。党的权限也要受约法的制裁。如果党不受约法的制裁,那就是一国之中仍有特殊阶级超出法律的制裁之外,那还成“法治”吗?其实今日所谓“党治”,说也可怜,那里是“党治”?只是“军人治党”而已。为国民党计,他们也应该觉悟宪法的必要。
(《〈人权与约法〉的讨论》)
民治制度的本身便是一种教育。人民初参政的时期,错误总不能免的,但我们不可因人民程度不够便不许他们参政。人民参政并不须多大的专门知识,他们需要的是参政的经验。民治主义的根本观念是承认普通民众的常识是根本可信任的。“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这便是民权主义的根据。
(《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
立一个根本大法,使政府的各机关不得逾越他们的法定权限,使他们不得侵犯人民的权利,——这才是民主政治的训练。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训练,政府也需要训练。
(《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
人民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公民生活。政府与党部诸公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法治生活。
(《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
论“行易知难”
行易知难的学说是一种很有力的革命哲学。一面要人知道“行易”,可以鼓舞人勇往进取。一面更要人知道“知难”,可以提倡多数人对于先知先觉者的信仰与服从。信仰领袖,服从命令,一致进取,不怕艰难,这便是革命成功的条件。所以中山说这是必要的心理建设。
(《知难,行亦不易》)
行易知难说的根本错误在于把“知”“行”分的太分明。中山的本意只要教人尊重先知先觉,教人服从领袖者,但他的说话很多语病,不知不觉地把“知”“行”分做两件事,分作两种人做的两类的事。这是很不幸的。因为绝大部分的知识是不能同“行”分离的,尤其是社会科学的知识。这绝大部分的知识都是从实际经验(行)上得来:知一点,行一点;行一点,更知一点,——越行越知,越知越行,方才有这点子知识。三家村的豆腐公也不是完全没有知识;他做豆腐的知识比我们大学博士高明的多多。建筑高大洋房的工人也不是完全没有知识;他们的本事也是越知越行,越行越知,所以才有巧工巧匠出来。至于社会科学的知识,更是知行分不开的。五权与九权的宪法,都不是学者的抽象理想,都只是某国某民族的实行的经验的结果。政治学者研究的对象只是历史,制度,事实,——都是“行”的成绩。
(《知难,行亦不易》)
行易知难说是一时救弊之计,目的在于矫正“知之非艰,行之维艰”的旧说,故为“林林总总”之实行家说法,教人知道实行甚易。但老实说来,知固是难,行也不易。这便是行易知难说的第二个根本错误。
(《知难,行亦不易》)
坏政策造孽无穷
治国是一件最复杂最繁难又最重要的技术,知与行都很重要,纸上的空谈算不得知,卤莽糊涂也算不得行。虽有良法美意,而行之不得其法,也会祸民误国。行的不错,而朝令夕更,也不会得到好结果。政治的设施往往关系几千万人或几万万人的利害,兴一利可以造福于一县一省,生一弊可害无数人的生命财产。这是何等繁难的事!古人把“良医”和“良相”相提并论,其实一个庸医害人有限,而一个坏政策可以造孽无穷。医生以人命为重,故应该小心翼翼地开刀开方;政府以人民为重,故应该小心翼翼地治国。古人所以说“知之非艰,行之维艰”,正是为政治说的,不是叫人不行,只是叫人不要把行字看的太容易,叫人不可卤莽糊涂地胡作胡为害人误国。
(《知难,行亦不易》)
政治是无止境的学问
民生国计是最复杂的问题,利弊不是一人一时看得出的,故政治是无止境的学问,处处是行,刻刻是知,越行方才越知,越知方才可以行的越好。“考试”是容易谈的,但实行考试制度是很难的事。“裁兵”是容易谈的,但怎样裁兵是很难的事。现在的人都把这些事看的太容易了,故纨绔子弟可以办交通,顽固书生可以办考试,当火头出身的可以办一省的财政,旧式的官僚可以管一国的卫生。
今日最大的危险是当国的人不明白他们干的事是一件绝大繁难的事。以一班没有现代学术训练的人,统治一个没有现代物质基础的大国家,天下的事有比这个更繁难的吗?要把这件大事办的好,没有别的法子,只有充分请教专家,充分运用科学。然而“行易”之说可以作一班不学无术的军人政客的护身符!此说不修正,专家政治决不会实现。
(《知难,行亦不易》)
民主政治是常识的政治
我有一个很狂妄的僻见:我观察近几十年的世界政治,感觉到民主宪政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宜于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向来崇拜议会式的民主政治的人,说那是人类政治天才的最高发明;向来攻击议会政治的人,又说他是私有资本制度的附属品:这都是不合历史事实的评判。我们看惯了英美国会与地方议会里的人物,都不能不承认那种制度是很幼稚的,那种人才也大都是很平凡的。至于说议会政治是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那更是笑话。照资本主义的自然趋势,资本主义的社会应该有第一流人才集中的政治,应该有效率最高的“智囊团”政治,不应该让第一流的聪明才智都走到科学工业的路上去,而剩下一班庸人去统治国家。柏莱士(Bryce)的“美洲民主国”曾历数美国大总统之中很少第一流英才,但他不曾想到英国的政治领袖也不能比同时别种职业里的人才;即如名震一世的格兰斯顿如何可比他同时的流辈(如赫胥黎等人)?有许多幼稚民族很早就有民主政治,正不足奇怪。
民主政治的好处在于不甚需要出类拔萃的人才;在于可以逐渐推广政权,有伸缩的余地;在于“集思广益”,使许多阿斗把他们的平凡常识凑起来也可以勉强对付;在于给多数平庸的人有个参加政治的机会,可以训练他们爱护自己的权利。总而言之,民主政治是常识的政治,而开明专制是特别英杰的政治。特别英杰不可必得,而常识比较容易训练。在我们这样缺乏人才的国家,最好的政治是一种可以逐渐推广政权的民主宪政。中国的阿斗固然应该受训练,中国的诸葛亮也应该多受一点训练。而我们看看世界的政治制度,只有民主宪政是最幼稚的政治学校,最适宜于收容我们这种幼稚阿斗。我们小心翼翼的经过三五十年的民主宪政的训练之后,将来也许可以有发愤实行一种开明专制的机会。
(《再论建国与专制》)
今日的中国实在没有一种有魔力的“旨趣”可以号召全国人的感情与理智;所以独裁政治的无法成功,只是因为今日大家口头背诵宣传的和强迫小孩子记诵的一些主义都没有成为全国人民的信仰的魔力了。只有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民治思想,在今日还有不少的潜势力。
(《一年来关于民治与独裁的讨论》)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当时往往专指谏诤的自由,我们现在叫做言论自由。
从中国向来知识分子的最开明的传统看,言论的自由,谏诤的自由,是一种“自天”的责任,所以说,“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从国家与政府的立场看,言论的自由可以鼓励人人肯说“忧于未形,恐于未炽”的正论危言,来代替小人们天天歌功颂德、鼓吹升平的滥调。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九百年前范仲淹争自由的名言》)
三个共同的大目标
今年八月一日,我在北平广播一次,题目是“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我说:几百年来世界交通便利的结果,文化渐渐趋向混同一致。在那个自然趋势里,我们可以看出三个共同的大目标:第一是用科学的成果来增进人生的幸福,第二是用社会化的经济制度来提高人类的生活程度,第三是用民主自由的政治制度来造成自由独立的人格。
这本是很平常的看法,可是也引起了一些批评与抗议。多数的抗议都是对于我说的第三点。我在广播里曾说:
“我是学历史的人,从历史上来看世界文化的趋向,那民主自由的趋向是三四百年来的一个最大的目标,一个最明白的方向。最近三十年来反自由,反民主集体专制的潮流,在我个人看来,不过是一个小小波折,一个小小的逆流。我们可以不必因为中间起了这一个三十年的逆流,就怀疑或抹煞那三四百年的民主自由的大潮流,大方向。”
这几句话引起了几位听者的抗议。有一位听者来信说:
“历史的潮流并不是固定在走的那个方向,若说历史只有一个潮流,而且这个潮流一定获胜,那就未免太过于简单,过于乐观了。”
又有人说:
“世界分成两个壁垒,倒未尝不是可以乐观的。假如世界成了清一色的文化,无论怎么说也是不好的。若说这一个是大潮流,那一个小波折,那是看得过于单纯,也有点偏袒了。”
我很欢喜这些批评,因为他们给我一个解释说明的机会。我并不否认我“偏袒”那个自由民主的潮流,这是我的基本立场,我从来不讳饰,更不否认,这个基本立场,也许值得申说一遍。
(《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
我的基本立场
第一,我深信思想信仰的自由与言论出版的自由是社会改革与文化进步的基本条件。自从四百多年前马丁路得发动宗教革新以来,争取各种自由的运动渐渐成功,打开了一个学术革新,思想多元发展,社会革新,政治改造的新鲜世界,如果没有思想信仰言论出版的自由,天文物理化学生物进化的新理论当然都不会见天日,洛克,伏尔泰,卢骚,节浮生,以至马克斯,恩格尔的政治社会新思想也当然都不会流行传播,这是世界近代史的明显事实,用不着我多说。
第二,我深信这几百年中逐渐发展的民主政治制度是最有包含性,可以推行到社会的一切阶层,最可以代表全民利益的,民主政治的意义,千言万语,只是政府统治须得人民的同意。这个同意权,起初只限于贵族绅士与教会领袖,后来推广到纳税的商人,后来经过了长时期的推广,一切成年的男女公民都有选举权了。这样包括全体人民的政治制度,不须采用惨酷的斗争屠杀,可以用和平的方式,做到代表最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政治。因为这种民主政制可以代表全民利益,所以从历史上看来,社会主义的运动只是民主运动的一部分,只是民主运动的一个当然而且必然的趋势。在这六七十年之中,社会化的经济立法逐渐加多,劳工也往往可以用和平方法执掌重要国家的政权,积极推行社会的经济政策。这也都是明显的史实,使我们明了民主政治确是可以扩充到包括全民利益,包括社会化的经济政策的。
第三,我深信这几百年(特别是这一百年)演变出来的民主政治,虽然还不能说是完美无缺陷,确曾养成一种爱自由,容忍异己的文明社会。法国哲人伏尔泰说的最好:“你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赞成。但是我要拼命力争你有说这话的权利。”这是多么有人味的容忍态度!自己要争自由,同时还得承认别人也应该享受同等的自由,这便是容忍。自己不信神,要争取自己不信神的自由,但同时也得承认别人真心信神,当然有他信神的自由。如果一个无神论者一旦当权就要禁止一切人信神,那就同中古宗教残杀“异端”一样的不容忍了。宗教信仰如此,其他政治主张、经济理论、社会思想,也都应该如此,民主政治作用全靠这容忍反对党,尊重反对党的雅量。我们看报纸上记载英国保守党领袖丘吉尔上个月病愈后回到议会时全体一致热烈的欢迎慰问他,我们读那天工党议员同他说笑话的情形,我们不能不感觉这个有人味的文明社会是可爱可羡的。
以上说的三点,是我“偏袒”这个民主自由大潮流的主要理由。
(《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
一个最大的历史潮流
我承认这个潮流是三四百年来的一个最大的历史潮流,一个最明白的文化趋势。学历史的人,当然都知这个争自由,争民主的潮流曾经遭遇到无数次的压迫,无数次的摧残。当他在幼弱的时期,这个自由民主的运动往往禁不起武力与战祸的毁坏。最近几年中的例子,如丹麦,如挪威,如荷兰,如比利时,如法兰西,都是文化最高的民治国家,都禁不起希特拉闪电式的武力的侵略。这种近在眼前的历史事实都应该使我们觉悟这个民主自由的运动,正因为这是一个有人味的爱好和平的文明运动,时时刻刻有被暴力摧毁的危险。所以在这三四百年之中,第一个民主自由运动的中心是在英国,第二个是在北美洲,第三个是在南太平洋的澳洲与纽西兰,这都是海洋保障,不容易受外来武力摧毁的,等到这三四个大中心的民主自由运动的力量培养的雄厚了,他们的力量才成为这个运动的保卫力量,在最近三十多年之中,人类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结果都是这个民主的联合力量的大胜利,于是世界的人才承认爱自由,爱有人味的文明的人民也会变成最有力量的战士。所以我们在这个时候很可以放胆推测,这个民主自由的大运动是站得住的了,将来“一定胜利”的了。
至于那个反自由、反民主、不容忍的专制集团,他自己至今还不敢自信他站得住。关于这一点,证据似乎不少。第一,这个专制集团至今还不敢相信他自家的人民,还得用很冷酷的暴力压制大多数的人民。第二,这个集团至今还不敢和世界上别的国家自由交通,还不敢容许外国人到他国里去自由视察游历,也还不敢容许他自己的人民自由出国或和外国人往来。第三,这个集团拥有全世界最广大的整片疆域和最丰富的原料矿藏,然而他至今还在他的四周围扩充他的“屏藩”,树立他的“卫星”,同时他至今还不放弃世界革命的传统政策,还迷信只有在世界纷乱里才可以得着自己安全的保障。这些都是不自信的表现,都是害怕与气馁的表示。
所以我们很可以宣告这个反自由不容忍的专制运动只是这三十年历史上的一个小小的逆流,一个小小的反动。
(《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
我们必须选定我们的方向
我们中国人在今日必须认清世界文化的大趋势,我们必须选定我们自己应该走的方向。只有自由可以解放我们民族的精神,只有民主政治可以团结全民的力量来解决全民族的困难,只有自由民主可以给我们培养成一个有人味的文明社会。
(《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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