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床上,史益像一片融入泥土的酥软的树叶,几乎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了。闭着眼睛,他常常会想起小时候家乡磨道里的驴。那头驴被一块黑布蒙上了眼,一圈一圈地拉磨,一圈一圈地画圆。而他和一头驴又有多少区别呢?在这个终日弥漫着尘霾的小城,汽车的四个轮子就是他的脚,沿着无规则的曲线东跑西颠。路很短,却又迢迢无边,人生就像轮胎磨平的棱角,在生命的行程上流逝无痕。
这就是生活吗?有时候史益会问自己。这样自问的时候,史益常常会进入一种梦幻般的境界。在那里,他会和伙计们悠然自得地抿着廉价的茶水,手在棋盘上排兵布阵,每一次落子都仿佛一个决胜千里的将军插入敌营的利剑,运筹帷幄,一击致命。他还会背着手,在一片金黄色的海滩上逍遥地印下一串瘦长的大脚丫子,间或停下来沐着海风,眯眼远眺着浩渺的海面,听烟波中鸥鸟悠长的啼鸣。再不然,就坐在老街北边的山坡上放几只羊,左手拎着鞭杆,右手攥着本地生产的大曲酒,吆喝一声羊咕嘟一口,咕嘟一口再吆喝一声羊,那有多美……然而,这只能是虚妄的想象,出租车上的史益,跑的是实实在在的路,驮的是实实在在的家。上来一个乘客,娘的绝症就有了盼头;跑了一段路,老婆的尿毒症就多了一盒药;送走了一个日头,儿子的学费就多了一份保障。这不争气的熊孩子,偏偏考了个高收费的民办院校,时不时一个电话打过来:“爸,卡里没钱了……”
命。史益想不出这样生活的理由,只能归结于宿命的安排。当你在生活的泥淖里挣扎无望的时候,“命运”是唯一的借口。
其实,史益还是很想让自己快乐起来的,换言之,他虽然对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失望到近乎麻木,但还不至于绝望。开出租车前,他爱喝两口小酒,那是极大的快乐。可干上手握方向盘的营生后,这个快乐的嗜好不得不中止。剩下的,似乎就是和爱唠嗑的客人聊聊天,或者用对讲机和其他司机交流交流路况,偶尔开几句玩笑……然而,史益又经常觉得那玩笑索然无趣,除了让寂寞的舌头活动一下之外,一点意思都没有。
毫无疑问,一个人每天辛劳地生活,并且辛劳得无趣,那该是多么悲哀!
但是,在深秋的一个晚上,史益遇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白皙而敛静的女人,淡妆,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衣,稍显随意的披肩长发上散发出淡淡的香水味。在一盏路灯下,她扬起了修长的手。
“去哪儿?”史益踩下了刹车。
女人并不急于回答,而是拉开车门坐在副驾上,眼睛看着前方:“随便。”
史益感到困惑,这样的乘客,他第一次碰上。
“随便?”
“对,随便。”女人抽出一张百元面钞,轻轻地放在面前的操控台上。
史益犹豫了一下,挂挡,开车。他感到茫然,似乎几十年的人生在这一时刻突然失去了方向。这个神秘的女人究竟是个什么人?她到底要干什么?她的精神会不会有问题?一大堆疑问盘桓在史益的心中,他甚至感到了某种阴谋和危险。
“这么晚了,你这是……”史益试探地问。
女人浅浅地笑了:“我只是想兜兜风。”
“兜风?”
“对,兜风。”
女人告诉他,她是一家大公司的白领,除了睡觉,她每天都待在公司大楼里,像一架机器马不停蹄地高速运转。而这就是她的生活。
“真羡慕你的职业,每天都在兜风。”女人说。
史益自嘲地笑了,笑得有点苦涩。白领,一个炫目的词,此刻却和他如此接近。那一座座平素只可仰视的气派的写字楼,此刻似乎也与一辆出租车有了某种内在的关联。
“累的时候,我就把写字楼想象成一辆车。”女人说,“那是我的车,我开着它不停地兜风。每兜一圈,我离梦想就近了一步。那种感觉很美,就像现在。”
史益感到心被什么撞击了一下,生命中那些灰蒙蒙的日子被撞开了一条口子。路灯的光影在车窗外明明暗暗,穿过心头的裂隙投射进来。此时,他真的有了兜风的感觉。
汽车绕环城大道行驶一圈,又回到女人上车的地方。还没来得及找钱,女人已经下了车,道一声“再见”,飘然而去。
史益目送着女人的背影,心底忽然涌起一种热热的感觉。史益蓦地明白了,生活和人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生活就是生活,而人生恰是给生活的一个注脚,就像他的名字,可以谐音为“失意”,也可以谐音为“诗意”。而后者,才是一个美好的注脚。
从此,史益的脸上总带着微笑。每天出车时,他会爱抚地拍拍那辆不辞辛劳的出租车,说:“伙计,兜风去!”
唐一凡是个怪人。
怪在哪儿呢?不是长相,其实他浓眉大眼,一脸棱角,算得上一位老帅哥;也不是穿衣打扮,朴朴素素,干净整洁,让人挑不出毛病来;更没有抽烟、酗酒、赌博这类恶习。这样的人,怎么会怪呢?
听听老街人怎么说的吧:“这家伙,神神道道的。”
看来,唐一凡的怪不在外面,在心里。
唐一凡爱找人唠嗑。尽管老街人都不怎么喜欢他,可让他逮着了你是躲也躲不掉的。他的话题只有一个:他的曾祖父。
“我爷爷的爸爸,他是个英雄!”唐一凡说。
“知道知道,你曾祖父了不起的。”老街人敷衍着,因为这话他不知说过多少遍了。
唐一凡不管,自顾自往下说:“那年,鬼子打进来了,我跟着全村人逃难。你不知道我逃了多远,好多次我饿昏了,醒来一看,身边又多了几个死人;还有几次,我滚下山崖,掉进河里,阎王爷的手指头都碰到我的脚脖子了,可我硬是憋着最后一口气活过来了……”
唐一凡的表情里,浮动着抹不掉的苦难。
老街人无语了。老街人明白,此时的唐一凡已经不是唐一凡了,而是他的曾祖父。用老街人的话说,这叫“附体”。
“你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唐一凡问。
“你遇到了抗联的人。”
“对,”唐一凡的眼睛炯炯放光,“是大名鼎鼎的东北抗联。打那时起,我就成了一名英勇的抗日战士!”
于是,唐一凡的表情里流淌着英雄气,肢体动作也丰富起来,时而振臂高呼,时而双手叉腰,时而做出举枪瞄准的动作,甚至会在某个时刻来一个虎扑狼跃……
“在最后一次战斗中,我一个人杀死了12个鬼子!”唐一凡说,“嘿,一枪一个,个个脑门开花!后来,子弹打光了,战友们也打散了,我隐蔽进了一个山洞里,整整三天三夜。雪下得那个大啊,一团一团跟棉花球似的。身上的干粮早没了,那就扒开棉袄,吃里面的棉花套子,再捧把雪解渴,能撑多久算多久。我知道鬼子正在搜山,只要老子还有一口气,就继续和他们干!”
“真是好样的!”老街人点着头,似乎被他带入了那个特定的情景之中。
“后来,鬼子终于来了。那时,我已经发起了高烧,嘴唇上尽是血口子。来吧,狗日的,爷爷跟你们拼了!”
说到这里,唐一凡突然虚弱得要命,仿佛身上的力气刹那间被抽光了。老街人知道,就在这一刻,他的曾祖父壮烈倒下,但一个伟大的英雄却矗立在了唐一凡的灵魂里。
九月的一天,老街人照例忙着各自的事,或者在一成不变的节奏里享受着生活的悠闲。可是,唐一凡今天有些不同,因为他的手里举着一面小红旗。老街人有些疑惑:这家伙今天又要演哪一出呢?
唐一凡在老街的一片开阔地站定了,标准的立正姿势,神情肃穆,似乎正在等待着某一时刻的到来。忽然,警报拉响了。老街人这才顿悟:今天是“九一八”。
唐一凡举着小旗,泪流满面,撕心裂肺地高唱起来: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
那里有森林煤矿。
还有那满山遍野的大豆高粱。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
那里有我的同胞。
还有那衰老的爹娘……
不知何时,唐一凡的身后多了一个人,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后来,老街人陆陆续续站成了一支队伍,有老人,有孩子,有妇女,有做生意的小贩,还有经过老街的人。他们跟着唐一凡,一起高唱起来:
九一八,九一八!
从那个悲惨的时候,
脱离了我的家乡。
抛弃那无尽的宝藏,
流浪!流浪!
……
这天,被市嚣淹没的老街,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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