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与道家学派-道家学派的历史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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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许多人和学派以道家为宗,抑或多多少少受道家学派的影响。道家哲学对中国政治也提供了活动的空间,使得中国知识分子不会因为有太强的儒家本位的政治理想而执著于官场的追逐与性命的投入,从而能更轻松地发现进退之道,理解出入之间的智慧。道家对中国文化的贡献是与儒家同等重要,只是在政治思想上一为表显,一为裹藏而已。道家虽然是主张隐的,但是在历史上很多时期却显而为用,而对于人生之影响,道家的思想更是不容忽视。

    (一)黄老学派

    1.简介

    黄老学派是在发挥老子思想的基础上,吸收了法家、阴阳家、名家等学派主张而形成的一个学派。

    “黄”是指华夏民族的共同始祖黄帝,“老”即指先秦道家的老子。黄老学派大概兴起于齐国稷下学宫,以老庄虚静恬淡思想为基调,以“道”为核心,吸收法家思想,提出“道生法”的观点;突出刑德观念,主张恩威并施以巩固政权;倡导经纬人事的积极人生态度。

    战国中后期,随着变法图强呼声的日益高涨,一些道家学者一改对政治的冷漠态度,努力寻找一条更为适合现实政治需要的新路。当时,黄帝作为中原各民族之始祖,影响巨大,这些学者便借用黄帝的名声,继承和发挥道家老子的道论与应世、养生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吸取部分阴阳、儒、墨、名、法等家的思想内容,在秦汉之际形成为“内以治身,外以治国”的新的道家学说,称为“黄老之学”。黄老学派提出一套可以在现实社会中操作的政治原则,并对法家产生深远的影响,《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田骈、慎到、环渊、接子等法家人物,“皆学黄老道德之术,因发明序其指意”。

    黄老学派被汉初统治者采用,在西汉盛极一时。汉时言道家,多指黄老之道,如司马谈之《论六家要旨》、刘安之《淮南子》。秦始皇以来,滥耗民力,严刑峻法,以致百姓反叛,国家灭亡。故汉高祖即位以后,奉行黄老的道家思想,推行“清净无为,与民休息”的政策,著名的宰相萧何、曹参也都力行黄老之学以治国家,汉惠帝、吕后、汉文帝、汉景帝这些天子、后妃基本上都是黄老之学的奉行者,直到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汉代黄老之风才转移至民间。

    黄老学派代表人物有宋钘、尹文、申不害等,《史记·乐毅列传赞》中提到的黄老学者有河上丈人、安期生、乐瑕公、乐臣公、善公,汉代的曹参、陈平、司马季主、窦太后、安丘生、王生、黄生等也是黄老思想的信奉者。《汉书·艺文志》里托名为黄帝的书有21部,除《黄帝内经》外,均已亡佚。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写在《老子》乙卷前面的《经法》、《十六经》、《称》、《道原》等四种古代佚书,是黄老学派的重要著作,其中以《经法》一书比较重要。此外,《老子河上公章句》、《管子》一书中的《白心》、《内业》、《心术》等篇、《淮南子》的部分思想内容也体现了这一学派的思想。

    2.思想

    (1)道家为宗,顺应自然

    黄老学派继承了老庄的思想,认为要顺应自然。黄老学派认为,道是宇宙的根源,《道原》中云:“恒无之初,迥同大虚。虚同为一,恒一而止。……天弗能复(覆),地弗能载。小以成小,大以成大。盈四海之内,又包其外。”道即常无,是最高的存在,在万物之中,又在万物之外。《淮南子·诠言》亦云:“夫道者,覆天载地,廓四方,柝八极,高不可际,深不可测,包裹天地,禀授无形;原流泉浡,冲而徐盈;混混滑滑,浊而徐清。故植之而塞于天地,横之而弥于四海;施之无穷,而无所朝夕。”道在空间上充斥着所有领域,包容一切,在时间上无穷无尽。

    《管子·内业》云:“道,理之者也。”“万物以生,万物以成,命之曰道。”道是万物总的法则,道不能脱离万物,是与万物俱生的、永恒的,因此称之为“常道”;理则是指具体事物的法则,理是可以被人了解和效法的,人若掌握了它,则无事而不成,无往而不胜。《淮南子·原道训》说:“得一之道而以少正多。”还说:“道者,一立而万物生矣,是故一之理,施四海;一之解,际天地。”黄老学派把道的思想加以改造,用来达到法治的目的,认为事物发展到了极端就要走向它的反面,“极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李(理)也”(《经法·四度篇》)。事物的发展变化有个自然的“度”,行动符合“度”,就符合于“天道”,这叫做“天当”。每种事物的功能作用都有个客观的极限,这叫做“天极”。“圣人”就必须“能尽天极,能用天当”。如果“过极失当,天将降央(殃)”,即将要受到违反自然规律的惩罚,“不循天常,不节民力,周迁而无功”(《经法·约论篇》)。这就是说,“不节民力”就违反自然规律,因而就不能成功。这为他们所制定的缓和社会矛盾的政策提供了哲学上的理论根据。

    (2)清静无为,因循而治

    黄老学派主张“守道任法”,“守法而无为”,以“法”为“无为”的界限。《经法》与《道原》用道论演绎法制定理论,认为“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道能生成万物,也能生出法。掌握了道的圣人,根据道的原则来立法,因此法一旦形成,任何人包括圣人本人都不能违背,即“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经法·道法篇》)。“名刑已定,物自为正。”只要制定了刑名法律,万物就能各归其位,社会就能安定团结。

    所谓无为,不是漫无边际的放任,而是不超越既定的法律规定,顺应事物的发展。《淮南子·原道训》载:“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所谓无治者,不易自然也;所谓无不治者,因物之相也。”可见,无为也不是毫无作为,而是一种特定的有为。《淮南子·修务训》指出,自然不会自己服务人,必须在其自然性的基础上添加人力,才能使其为人服务,“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工焉,谷五谷得遂长”。因此,无为是因循自然之势而为,“若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权自然之势,而曲故不得容者,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非谓其感而不应,迫而不动者”。

    黄老学派吸收老庄“清静无为”、“无为而治”、“以百姓之心为心”的思想,主张“省苛事,节赋敛,毋夺民时”,强调“节民力以使,则财生,赋敛有度,则民富”。财生民富,人民才会有廉耻之心,做到“号令成俗而刑伐不犯”,而“号令成俗而刑伐不犯,则守固战胜之道也”。统治者治理国家,也要根据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真切了解当时社会和政治的运行法则,制定出相应的政治措施加以施行,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黄老道家把这样的思想和行为称作“无为而无不为”,表现在政策上,主逸臣劳,除削烦苛,务德化民,恢弘礼义,顺乎民欲,应乎时变;强调法治,主张“精公无私而赏罚信”,“罪杀不赦”(《经法·君正篇》),同时要求赏罚得当,反对“妄杀杀贤”,“杀无罪”(《经法·亡论篇》);在选官用人时,选拔宽容大度的人,而不用深文周纳的人;在对外政策上,重视对待敌国人民的政策,讨伐对象必须“当罪当亡”,反对灭亡人家的国家而“利其资财,妻其子女”(《经法·国次篇》)。

    (3)宽简刑政,崇尚节俭

    黄老学派认为“秦以刑罚为巢,故有覆巢破卵之患”,而“为治之本,务在安民”。要安民,便必须依靠法律来“禁暴止邪”,以保护善良。只是法令必须简易,刑罚必须宽平,“设刑者不厌轻,为德者不厌重,行罚者不患薄,布赏者不患厚”。黄老学派认为,“治国之道,上无苛令,官无烦治”,不可像秦朝“置天下于法令刑罚”之中,以致天下仇怨,群起反叛。在他们看来,“刑罚积则民怨背”,“事逾繁而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一切求其符合“合于人情而后为之”。这些思想在文景治世都得以体现。

    黄老学派还主张君主要少私寡欲,谦柔对下,去奢去侈,认为完全靠刑罚不足以移风,杀戮不足以禁奸,还要以“神化”为贵,即以君主的精神风范感化众人。君主若能严于律己,以身成仁,就能起到感化万民的作用。相反,就会影响社会风气。“上多故,则下多诈;上多事,则下多态;上烦扰,则下不定;上多求,则下多争。”因此,“君人之道,处静以修身,俭约以率下。静则下不扰,俭则民不怨”。如此,“清静无为,则天与之时;廉俭守节,则地生之才;处愚称德,则圣人为之谋”(《淮南子·主术训》)。

    3.无为而治与文景治世

    黄老学派的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继秦末大乱之后,西汉前期社会经济极度凋敝,《汉书·食货志》形象地记载说:“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藏,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西汉百废待兴,国家急需恢复生产,增强国力,而黄老之学提倡“无为而治,与民休息”,正好适应了汉初的休养生息的政策的需要。同时,汉初统治者鉴于秦王朝“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以致被迅速推翻的教训,于是对黄老之学加以积极推行,废除秦朝的苛政,施行轻徭薄赋,减免税赋的惠民政策,重农抑商,兴办水利,发展农业生产,收到了很好的治世效果,西汉前期国力为之恢复,后世遂称为“文景之治”。

    汉初从最高统治者皇帝到朝廷中身负要职的重臣,均崇尚黄老。汉高祖刘邦对陆贾《新语》中的黄老之学认真阅读并再三称善,认识到黄老之学在长治久安中的作用,其后继者惠帝、吕后、文帝、景帝也相继推行黄老之学。《史记·吕后本纪》载:“孝惠皇帝、高后之时,君臣惧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户,天下晏然。”由此可见,高后与汉惠帝是奉行无为而治的思想的。汉文帝“本修黄老之言,不甚好儒术,其治尚清静无为”,在文帝带动下,窦太后亦好黄老之学,不悦儒术。她曾批评好儒学而轻道术的袁固生,其崇尚黄老的立场是十分鲜明的。而景帝在位期间,也“因修静默,勉人务农,率下以德”,崇尚清静无为。

    汉初大臣中,有不少人推崇道家,也比较系统地接触过道家学说。史载曹参为齐相时,“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后来他继萧何为汉相,一遵萧何在位时所制定的规章惯例,百姓作歌称赞他“载其清静,民以宁一”(《史记·曹相国世家》)。继曹参、王陵之后的汉相陈平也好黄老,在政治上的谋断与策略,皆与《黄帝四经》所阐述的黄老谋略相符。淮南王刘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编纂成《淮南子》,其中以黄老道家内容居多。其他笃信黄老的如汲黯、郑当时、田叔、张良、张释之、直不疑、司马谈等比比皆是,他们在汉初推动了黄老政治的施行。

    汉文帝、汉景帝身体力行,对黄老无为而治的思想继续积极倡导和施行。

    (1)轻徭薄赋,减轻人民负担

    刘邦登基后,约法省禁,减轻田赋税率,“什五而税一”。文帝时,进一步降低田租的税率,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即租率减为三十税一。文帝十三年,减除了民田之租税。11年后,景帝元年才又恢复三十税一的政策。后来,三十税一遂成定制。文帝时,算赋也由每人每年120钱减至40钱,徭役则减至每3年服役一次。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年),又把秦时17岁傅籍(登记服徭役)的制度改为20岁始傅,而著于汉律的傅籍年龄则为23岁。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田赋税率最低的时期。

    (2)除烦去苛,减轻刑罚

    汉初统治者坚持黄老之学“赏罚信”的思想,主张严格执法,即使皇帝也只有“执道生法”的权力,而不得犯法。但是,基于“安民”、“惠民”的立场,对法家的“重刑轻罪”主张并不首肯。在这种思想影响下,汉初统治者坚持除秦苛法。文帝一登基便废除诽谤、妖言罪,下令制作专门进言献策的“铜制虎符”和批评朝廷的“竹制使符”,发到全国各地的封国和郡守,提倡臣民直接给皇帝或朝廷提建议、意见。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十二月,除“除收孥诸相坐律令”,处治罪人时,不株连部属和家属。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下诏废除黥(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劓(割鼻)、刖(断足)、宫(阉割)等肉刑,改用笞刑代替,景帝又减轻了笞刑。文、景帝时许多官吏断狱从轻,持政务在宽厚,不事苛求,因此狱事简省,人民所受的压迫比秦时有显著的减轻。

    (3)重视农业,鼓励生产,发展经济

    在农业方面,文帝、景帝多次下诏劝课农桑,按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员,经常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在工商业方面,文帝“弛山泽之禁”,即允许私人入山采矿,下泽捕鱼,煮海水为盐,从而促进了农副业生产和与盐铁生产事业的发展。汉景帝时还恢复与匈奴等周边民族的互市,发展边境贸易,在“异物内流,利不外泄”的原则下,取得了巨大的贸易顺差。

    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史载,文帝时每石“粟至十余钱”。文景之时则通过“贵粟”政策,提高粮食价格,提高农民收入,以“损有余补不足”。同时,文景二帝以捐献粮食赐予爵位的方式,诱使富人去购买农民的粮食,对于能捐献粮食并运送到边境粮库的,国家按照捐献数额的不同赐予不同的爵位,还可以赎罪。这样,不仅军饷充裕,农民的收入也有了保障,国家的储备日益充足。

    (4)厉行节约,禁止浪费

    文帝提倡节俭,他在位23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都无增加。他常穿着绨衣,所喜欢的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帷帐不得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作出榜样。他曾欲建造一个露台,召来工匠计算需要百金,便放弃了这一想法:“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景帝下诏不接受地方贡献的锦绣等奢侈物品,并禁止地方官员购买黄金珠玉,否则以盗窃论罪。

    文帝以身作则,勤俭朴素,他在临终前下诏书说:“朕闻盖天下万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者,奚可甚哀?”他很不赞成人死后花钱厚葬,认为这样会弄得倾家荡产,而强调服丧则损害了身体。他诏令全国:诏令到达后,哭吊三日就除去丧服;不要禁止娶妻嫁女、祭祀、饮酒、吃肉;应当办理丧事、服丧哭祭的人,都不要赤脚踏地;服丧的麻带宽度不要超过三寸,送葬时不要陈列车驾和兵器,不要发动男女百姓到宫殿来哭祭;宫中应当哭的人,只要在早晚各哭15声,礼毕即止。因为文帝提倡俭约,所以当时的国家财政开支有所节制和缩减,贵族官僚也不敢滥事搜括,奢侈无度,从而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使当时社会经济获得显著的发展。

    (5)休养生息,避免战事

    文景两朝对周边少数民族也不轻易动兵,尽力维持相安的关系。吕后时,南越王赵佗自立为帝,役属闽越、西瓯、骆,又乘黄屋左纛,与汉王朝分庭抗礼。文帝即位后,派人重修了赵佗先人的墓地,尊宠赵氏昆弟,并派陆贾再度出使南越,赐书赵佗,于是赵佗去除帝号,归复汉朝,像诸侯王一样接受汉朝皇帝的命令。文帝多次派遣使者与匈奴谈判,采取和亲政策,与之“结兄弟之义,以全天下元元之民”,此后匈奴虽背约屡犯边境,但文帝只是诏令边郡严加守备,并不兴兵出击,以免烦苦百姓。

    汉初,由于君臣同心协力推行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的黄老之治,因而产生了显著的效果,“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汉书·食货志》)。黄老之治的历史经验,证实了老子无为而治思想的价值。后来,新王朝建立,差不多都吸收黄老思想,与民休养生息,治理战争创伤,发展社会经济,从而巩固新政权。黄老思想也有其消极的一面,西汉中期以后,社会经济日益发展,诸侯豪强等地方割据势力膨胀,政治生活日趋复杂,道家政治思想便不再能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终于被儒家思想所取代。

    (二)道家与道教

    1.道教简介

    道教是在中国形成并传播的一种多神宗教,在中国古代的影响仅次于佛教。道教历史渊源较早,内容也很庞杂,简而言之,包括先秦时期的古代巫术、鬼神崇拜、道家思想,秦汉时期的黄老之学、神仙方术、谶纬思想,还有部分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等。道教以“道”为最高信仰,认为“道”是化生宇宙万物的本原和主宰,无所不在,无所不包,万物都是从“道”演化而来的。道教奉老子、元始天尊为教主,尊崇《道德经》、《南华经》(《庄子》)、《抱朴子》等众多道家经典,主张清静无为,清心寡欲,追求长生不老,得道成仙;提倡修炼丹药,实施祈祷、礼忏等宗教仪式。

    道教重生恶死,认为人的生命可以自己做主,而不用听命于天,因而主张修道养生。道教成仙或成神的修炼方法有许多,如炼丹、服食、吐纳、胎息、按摩、导引、房中、辟谷、存想、服符和诵经等。归纳起来,可分为服食(仙药,外丹等)、炼气与导引、内丹修炼、法术仪式、功德成神五种,常见的后天神仙多为内丹修炼和功德成神者。在修身方面,道教讲究“人天合一”、“人天相应”、“无为而治”、“不言之教”、“虚心实腹”、“归根复命”、“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等等。

    东汉末年,太平道和五斗米道的出现,标志着道教的形成,而《太平经》、《周易参同契》、《老子想尔注》三书是道教信仰和理论形成的标志。以后,道教历经魏晋南北朝的演变和发展,到隋唐时期受到李唐王朝的推崇和扶持,发展到了鼎盛阶段。金元时期又产生了较大的教派——全真教。此后,各派之间逐渐融合,发展出正一教和全真教两大教派,明清之后,道教逐渐走向了衰落。

    道教派系众多,因分派标准不同而名称各异。按地区分有华山派、武当派、龙门派、崂山派、随山派等;据学理分有积善派、经典派、符录派、丹鼎派(金丹派)、占验派;按道门分有混元派(太上老君)、南无派(谭处瑞)、清静派(孙不二)、全真教(王重阳)、正一教(张宗演)等。历史上还有正一宗(张道陵)、南宗(吕纯阳)、北宗(王重阳)、真大宗(张清志)、太一宗(黄洞一)五大宗之分法和天师道、全真道、灵宝道、清微道四大派的分法。道教各派善于兼收并蓄,汲取别派思想,在理论、教义方面的差别较小,多在修习方式上互有贬斥。道教徒称为“道士”,据《太霄琅书经》记载,“人行大道,号曰道士。……身心顺理,唯道是从,故称道士。”其中女性的道士称为“坤道”,又称女冠,俗称道姑;男性的道士称为“乾道”,也称道人、羽士、羽客、黄冠等,又尊称为道长。

    道教作为我国土生土长的传统宗教,在长期的发展、流传过程中,对中华民族的社会发展、民族心理、民族文化的发展演变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其影响涉及政治、经济、哲学、文学、艺术、音乐、建筑、化学、医学、药物学、养生学、气功学以及民俗、民族关系和农民运动等各个方面,影响延续至今。

    2.道教的流变

    (1)道教的创立

    东汉顺帝时期(126年—144年)为道教的创始阶段,这一时期有张陵的五斗米道和张角的太平道,它们活动于下层民众中,并与农民起义相结合,起到了宣传和组织农民起义的作用。

    东汉顺帝时,张陵闻蜀地多名山,民风淳厚,易于教化,于是携弟子入蜀,居住在鹤鸣山(又名鹄山)修道。他精思炼志数年,自称得太上老君口授,著作道书二十四篇,又吸收巴蜀少数民族原始宗教,创立五斗米道(信道者出米五斗,故称)。五斗米道以符水为人治病,奉《老子》为经典。后世道教徒尊张陵为天师,五斗米道称天师道。张陵去世以后,他的儿子张衡、孙子张鲁继续在川西北和陕南一带传道。张鲁曾率众攻取汉中,实行政教合一,颇得人心,雄踞该地达38年之久,后张鲁被招降,五斗米道遂可合法传播,影响越来越大。

    东汉灵帝时,于吉(一说干吉)、宫崇所传的《太平清领书》(即所谓《太平经》)得到广泛传播。张角自称“大贤良师”,以《太平经》为主要经典,以“中黄太一”为至尊天神,创太平道。太平道以跪拜首和符水咒语为人治病,教徒几十万,遍布青、黎、幽、冀、荆、扬、衮、豫等八州,颇有影响。东汉灵帝中平元年(184年)发动起义。后来,黄巾起义失败,太平道日趋衰微。

    (2)道教的分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炼丹术的盛行和相关理论的深化,道教内部分化,部分向上层发展。

    东晋葛洪总结战国以来神仙方术思想,在《抱朴子·内篇》中建立一套成仙的理论,力主炼服金丹是长生成仙的唯一秘诀,对道教发展有较大影响。以后上清派、灵宝派等相继出现。同时,民间流传通俗道教,有依托帛和的“帛家道”,李阿的“李家道”,孙恩的“紫道”,民间俗信的“清水道”,华存的“茅山道”。

    南北朝时期,道教规模形成。北魏之时,嵩山道士寇谦之自称奉太上老君意旨,清整道教,首次使用“道教”一词统一各道派。在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支持下,他制订礼度乐章,要求徒众遵守纲常名教,整顿统一民间各道派,并代替张陵为天师,号称“北天师道”,后北天师道又分出楼观派、紫阳派、净明派。南朝宋明帝时,庐山道士陆修静祖述三张(张陵、张衡、张鲁),弘衍二葛(葛玄、葛洪),依据宗法思想制度,仿效佛教修持仪式,制订道教斋戒仪范,改革五斗米道,意在王者遵奉,号称“南天师道”,后南天师道又分出上清派、灵宝派、茅山派。南朝梁武帝时陶弘景吸收儒家和佛教两家思想,主张三教合流,充实道教内容,构造道教神仙谱系,叙述道教传授历史,对道教发展影响很大。这一时期,经过南朝陆修静整理“三洞”经书,陶弘景排列道教神系,臧玄静阐述道教“玄学”,道教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宗教仪式,道德戒律、道德教义、经书典籍、修炼方术也日趋完备。道教徒也业已在固定的宫观修行,形成按教阶组织起来的道士集团。

    (3)道教的隆盛

    有唐一代,道教得到了李唐王朝的大力支持,更为繁荣昌盛。唐代统治者自称老子后裔,实行崇道政策。唐高祖李渊在武德八年(625年)规定三教排列次序,以道教最先,儒教次之,佛教最后。唐高宗李治在乾封元年(666年)追尊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仪凤三年(678年),又下诏以老子《道德经》为上经,作为国家科举考试的正式科目,列于孔子《论语》等儒家经典之前,贡举人皆须兼习。唐玄宗李隆基在开元二十五年(737年)令道士女冠隶宗正寺,把道士视为皇室宗亲,诏两京及诸州各置“玄元皇帝庙”一所。天宝元年(742年),李隆基又追尊庄子为南华真人,文子为通玄真人,列子为冲虚真人,庚桑子为洞虚真人,四人著作都列为道教经典。天宝十三年(754年),李隆基亲朝太清宫,上玄元皇帝尊号为“大圣祖高上大道金阙玄元天皇大帝”,颁御注《道德经》。

    及至宋代,宋真宗赵恒称道教财神赵玄朗为其族祖,奉为道教尊神,封为“圣祖上灵高道九天司命保生天尊大帝”,加封老子为“太上老君混元上德皇帝”。宋徽宗赵佶自称“教主道君皇帝”,在太学置《道德经》、《庄子》、《列子》博士,亲自为道教书籍作注,并下令僧尼改为道士,让他们穿道服,加入道学。

    唐宋时期道书正式汇编成《道藏》,研究道经的著名道士和学者辈出。如隋唐王远知、孙思邈、成玄英、王玄览、司马承祯、吴筠、吕洞宾、施肩吾,五代杜光庭、闾丘方远、彭晓、谭峭,北宋陈抟、张紫阳、陈景元等。

    金世宗大定七年(1167年),陕西咸阳人王重阳创立儒、释、道兼容的全真道。金元之际,沧州人刘德仁创立大道教,后称真大道教,卫州人萧抱珍创立太一教,都在黄河以北流行,但历时不久,就湮没无闻。全真道因王重阳之号称为“北七真”的弟子马丹阳、谭处端、刘处玄、丘处机、王处一、郝大通、孙不二得以发扬,特别是丘处机受元太祖铁木真(成吉思汗)器重,盛极一时。南北天师道为与之抗衡,和上清、灵宝、净明道等流派合流,元时尊张天师为正一教主,合并为正一道。道教从此分为正一、全真两大教派。

    (4)道教的衰微

    明代皇帝几乎都表现出对道教的信奉,永乐帝朱棣自诩为真武大帝的化身,而对尊祭真武的张三丰及其武当派大力扶持。嘉靖皇帝自号“玄都境万寿帝君”,躬亲礼斋,授予许多道士“少保”、“礼部尚书”等官衔,参与朝政。明代历世还在京师设置道箓司,在各府设置道正司,在各县设置道会司,将道教事务列入朝廷行政管理的范围。但自明中叶后,道教衰落的势头已较为明显。清代开始,清统治者信奉藏传佛教,并压制主要为汉族人信仰的道教。清高宗乾隆将正一道人官阶由二品降至五品,道教活动受到限制,清宣宗道光年间正式取消道教到朝廷朝觐制度。道教丢失了与朝廷的联系,地位下降,逐渐走向衰落。

    3. 道教的特点

    (1)民族性、本土性

    道教是唯一根植于中国本土、发源于中国古代文化的民族宗教,同中国传统文化血肉相连,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道教的思想渊源“杂而多端”。《老子》一书的神秘思想和黄老之学,古代的鬼神、巫术、仙人、仙药思想,阴阳五行学说,汉代的谶纬之学,都构成了道教的思想渊源,具有强烈的民族性。道教的开创者们竭力从流传于古代中国,尤其是流传于楚文化圈的种种神话中采撷出神鬼精灵,构造出一个长生不死、超越时空的神仙世界,道教诸神如中黄太一、太上老君、元始天尊、玉皇大帝、玄女、西王母、赤松子等,都是在中国“土生土长”的。此外,道教在教旨上以长生成仙为目标,讲求归本返朴、归根复命的养气健身术,从而与世界宗教的风貌大相径庭。

    (2)重生、贵生,追求长生成仙

    道教重“生”,反复演说求生、好生、乐生、重生、贵生、养生、长生之道。如道教早期的经典《太平经》、《老子想尔注》等便强调重生与贵生。《太平经》有言曰:“人最善者,莫若常欲乐生,汲汲若渴,乃后可也。”又《老子想尔注》载:“公乃生,生乃大”,“道大、天大、地大、生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生居其一焉……不如学生”。《妙真经》亦说:“道人谋生,不谋于名。”《坐忘论序》则说:“人之所贵者生也,生之所贵者道也。”

    道教看重个体生命的价值,讲究养生术,相信经过一定的修炼,世间的凡人可以飞升成仙,因此道教千方百计地追求长生。“我命在我,不属天地”,“制命在内,我命由我”,战胜死神、将生命无限延续下去是修道者追求的终极目标,而要实现这种可能的途径就是通过修行来“得道”或“返道”。“天地、人物、仙灵、鬼神,非道无以生,非德无以成,生者不知其始,成者不见其终,探奥索隐,孰窥其宗。”为“仙”是由人转变而成的灵体,即人通过修行而“得道”的一种结果。人成仙后可“失人之本”而“变质同神”,拥有神灵般广大无限的能力。为达到这一目标,历代的道徒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发明了各种功与术。

    (3)好炼丹之术

    炼丹为炼制外丹与内丹的统称,是道教的重要道术之一,实际是一种以中国传统文化“三教合一”为背景的特定的身心修炼方法,是求得长生成仙的重要途径。

    外丹术源于先秦神仙方术,是在丹炉中烧炼矿物以制造“仙丹”。魏晋到隋唐,是外丹术的黄金时期。为投帝王将相企图长生不老的梦想,道士们纷纷安炉立鼎,炼制仙丹。道士炼丹往往要用数十种药物,其中包括水银、丹砂、铅、雄黄、雌黄以及砒石、矾石等。这些物质对治疗溃疡、毒疮等有时有效,少量内服也可以使红血球迅速增长,使皮肤红润,发热御寒,使人认为它能让人青春永驻,返老还童。然而,这些药物大多含有砷的化合物,即砒霜的主要成分,长期服用会引起慢性中毒,有时甚至突然死亡。因此有人总结说:“欲求长生,反致速死。”唐以后,外丹术就逐渐衰落了。外丹术衰落之后,代之而起的是内丹术。内丹家认为,天地是大宇宙,人身是小宇宙,炼内丹就是借用外丹的术语,以人体为丹房,以心肾等器官为鼎炉,以人体的精、气、神为药物,以元神妙用——即意念呼吸为火候,借鉴烧炼外丹的理论、原则、术语等进行自我生命修炼,通过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的过程,就可以逆自然之易,夺造化之功,开发人体潜能,探索人体奥秘,最后返本还源,炼成金丹,达到性命双修,羽化登仙的目的。内丹术内容繁富,宗派杂多,而撮其大端,则主要有以张伯端、白玉蟾为代表的南宗和以王重阳、丘处机为代表的北宗。内丹术博采佛、儒、医诸家之长,不断趋于成熟,盛行于晚唐和宋明,并逐步形成了完备的理论体系和多种多样的修炼途径。

    (4)泛神崇拜

    道教泛神崇拜的特色非常典型,它并不是奉老子为唯一的最高真神,而是建立了一个庞杂的神仙系统。《神仙传》记载上仙、次仙、太上真人、飞天真人、灵仙、真人、灵人、飞仙、仙人等各路神仙,《仙经》则将仙分为天仙、地仙和尸解仙,“上士举形升虚,谓之天仙;中士游于名山,谓之地仙;下士先死后蜕,谓之尸解仙。”道教神仙“仙口”之多,执事之广,分工之细,在世界宗教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大到主宰宇宙的最高天神“三清”(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即老君)、“四御”(昊天金阙至尊玉皇大帝、中天紫微北极太皇大帝、勾陈上宫南极天皇大帝、承天效法后土皇地祗),小到雷公、门神、灶君、三司神、财神、土地神、药王、瘟神、西王母、东王公、玄女,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5)崇尚名山

    道教崇山,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道教典籍中随处可见的洞天福地,无一不是在名山大川之中。青城山、龙虎山、武当山、茅山、三清山、齐云山、仙都山、九宫山、王屋山、崆峒山等,都以道教文化著称。道教崇尚自然,提倡清静无为、遁世隐修,追求玄奇的神仙境界和天人合一的思想,深山正是其理想的世外桃源。葛洪在《抱朴子》中说:“山林之中非有道也,而为道者必入山林,诚欲远彼腥膻,而即此清净也”,又说“合丹当于名山之中,无人之地”,“是以古之道士合作神药,必入名山”。千百年来,无数道家隐士,遁迹于名山大川之中,“得山川之灵气,受日月之精华”,凿洞筑庵,潜心修道。同时,山中有着丰富的矿物质和药用植物,这些丹砂铅汞和灵花仙草,为道士们采药炼丹,制作“不死之药”提供了必要条件,而道家瑰丽的神话传说和仙真遗迹,也为名山平添了奇幻的色彩和迷人的魅力。

    4.道家与道教的区别与联系

    “道家”与“道教”二词,常被不加区别地使用。其实,道家与道教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一个学术流派,以其思想演变与代表人物为研究内容;后者是宗教,有其神仙崇拜与信仰,有教徒与组织,有一系列的宗教仪式与活动。而且道教尊老子为宗又追求长生久视、长生不死,是和老子的哲学思想有相悖之处的,如庄子有时讲生不足喜,死不足悲,强调顺应自然,有时则讲生不如死,死比当帝王还快乐,而生则如多余的肉瘤,对待生死比较淡漠。而道教认为人可以在活着的时候就脱胎换骨,超凡入仙,所以重视个人今生的生命,强调和必死的命运抗争,力求突破生死大限,因而是积极有为的。此外,道家努力突破宗教和有神论的束缚,以天道自然否定鬼神的主宰,而道教则不然,承认而且主张有鬼神和仙人的存在,构筑“神仙乐园”以满足长生不死的愿望;道家尤其是庄子之学,对善恶持一种相对的观点,面对世俗之是非、礼仪也持一种否定的态度,而道教则吸收了儒家的纲常思想,又有严格的教规和戒律,劝人去恶就善。

    然而,从中国思想史的角度来看,二者又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是不能截然分开的。道教与道家纠缠成一团,血脉相通,颇难分开,以致若干国外汉学家认为道教是道家思想的继续和延长。道教脱胎于道家,道家哲学是道教的重要思想渊源与宗教理论的主干。老子其人和《老子》其书在道教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老子后来被道教神化为教主、太上老君、道德天尊(道教最高神“三清”之一的太清道德天尊),甚至在唐代被封为“玄元皇帝”。而《老子》一书文辞深奥,哲理丰富,具有不少神秘的色彩,因而为道教所利用,不断加以附会、演绎和宗教注解。东汉以后,《老子》一书成为了道教的最高神学经典,称为《道德真经》。《庄子》在魏晋时被佛家用来诠释佛典,被认为同释迦牟尼思想同调。到了隋唐,《庄子》被奉为《南华真经》,庄子也被奉为道教祖师。以后,一批道教思想家相继研究《老子》和《庄子》,从不同的思想角度注解和诠疏《老子》《庄子》,丰富了道教思想的内容,极大地提升了道教神学的理论水平,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道教老庄之学。道教欲使人长生不老,变化飞升,其炼养服食的方式于老庄所说的养生意旨也基本相同。虽然老庄没有讲过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之类,但也讲修身养生的功夫。老子讲谷神,讲玄牝,让人营魄抱一,专气致柔而达到婴儿淳朴清明的境界,“致虚极,守静笃”则成为后来道教修炼的入门功夫。至于庄子,其“缘督以为经”、坐忘、心斋、守一、抱神以静等思想都为道教内丹学所继承和发挥。

    道教又以特有的宗教形式,延续着道家的慧命,演绎、实践、发展着道家的思想和精神。葛洪扬道抑儒,力阐道者为本,不仅可以治身,还可以治国,从理论上发展了道家学术;唐代道士成玄英注疏《老子》《庄子》,深雅通达,百代所重;“重玄之道”,也是对道家哲学的创造性发挥;宋代道士陈抟作《无极图》,析解《周易》、《老子》,对天人相通之理有精妙之论,还推动了宋明理学的形成;张伯端《悟真篇》融合儒释道,对老学的虚境之道颇多深刻领悟;王重阳、丘处机力主三教会通,大倡性命双修之旨和清心寡欲,在更高的水平上返回道家,也推动了道家思想的发展。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三)道家与魏晋玄学

    1.简介

    魏晋玄学是魏晋时期以老庄思想为骨架,会通自然与名教,融合道家和儒家而出现的一种哲学、文化思潮,这一思潮对宇宙、对人生和人的思维都进行了纯哲学的思考。“玄”字出自《道德经》第一章,末句形容道是“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言道幽深微妙。

    汉末之时,儒家经学趋于衰落,社会动荡,政治分裂,为思想的自由阐发创造了客观的社会条件。魏晋时代,名士谈玄论道,探求人生意义,一时蔚为风气,道家思想的衍变于是迈入新的阶段。由于当时的思想家把《老子》、《庄子》与《周易》作为谈论和研讨的主要经典,故称为“三玄”,又因为谈论的内容大多涉及远离具体事务的“玄远之学”,所以后世将这一时期的哲学思潮称为“魏晋玄学”。

    《老子》和《庄子》是道家的经典,而《周易》是儒家的经典,由此可见魏晋玄学实际是以道家思想为主,糅合部分儒家思想而形成的新的哲学思潮。事实也是如此,玄学家们一方面提出要“越名教而任自然”,一方面又大谈“圣人明乎天人之理”,以“建天地之位,守尊卑之制”;一方面自称“老子、庄周是吾师”,一方面又鼓吹要“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魏晋玄学主要涉及有与无、生与死、动与静、名教与自然、圣人有情或无情、声有无哀乐、言意之辨、形神之辨等形而上的问题。玄学家多立言玄妙,行事玄远,大多是当时的名士,主要代表人物有何晏、王弼、阮籍、嵇康、向秀、郭象等。王弼以注《老子》出名,向秀、郭象以注《庄子》著称。何晏的《道德论》,阮籍的《通老论》、《达庄论》,嵇康的《养生论》、《声无哀乐论》等,则是专意为文阐论老庄玄理的。

    2.玄学的精神与特色

    (1)清谈与思辨

    清谈是玄学的表现形式。魏晋时期,玄学家们之间盛行清谈之风。清谈亦谓之“清言”,不谈国事、民生之俗事,专谈老庄、周易。清谈被统治阶级和有文化的人视之为高雅之事,风流之举,成为当时的时尚。

    玄学家在一起讨论争辩,各抒歧异,摆观点,援理据,以驳倒他人为能事。清谈之内容往往具有一种真正思辨的、理性的“纯”哲学意味。与喜好连事比类的两汉儒者不同,魏晋玄学家专注于辨析名理,以清新俊逸的论证来反对沉滞繁琐的注释,以怀疑论来否定阴阳灾异之说和迷信,以注重义理分析和抽象思辨抛弃支离破碎章句之学。玄学谈玄析理,解玄析微,挥洒张扬,海阔天空,体现了理性思维的智慧美,抽象美,也体现了人摆脱局促狭隘、向往洒脱广大的超越品性。清谈多标新立异,“见人之所未见,言人之所未言,探求义理之精微而达于妙处”,这促进了理性思辨的空前活跃,从而影响了魏晋时各方面的学人。文学批评著作如刘勰的《文心雕龙》、钟嵘的《诗品》,都具有前代所少见的严密的理论系统性和深刻的美学内涵。

    (2)潇洒与隐逸

    随着人们关注的主题由世俗政治转向生命个体,魏晋玄学培养了一大批潇洒飘逸、放浪形骸和愤世嫉俗、高蹈浪漫的骚人墨客,形成了一种挣脱儒家精神枷锁、要求思想解放和追求个性自由的士风。魏晋玄学所确立的人格理想境界,成为魏晋士人追求的目标,他们的生活自然会浸染上“悟道会神”的浓重玄味,铸就了中国士子玄、远、清、虚的生活情趣。

    在玄学家看来,道之无为,皆因其“法自然”、顺应自然,而自然的境地是一个独立于现实功利之外的逍遥自足的世界。阮籍说:“天地生于自然,万物生于天地,自然者无外,故天地中焉”,“人生天地之中,体自然之形。”(《达庄论》)郭象也说:“万物必以自然为正”,“知天人之所为,皆自然也。”(《庄子论》)正因为如此,魏晋士人多徜徉山水,寄情丘林,临渊而啸,曲肱而歌,“琴诗自乐”,“皆以任放为达”,追求一种“不与时务经怀”的“萧条高寄”的生活。顺情适性的行为方式使得隐逸之风在当时大为盛行。陶渊明的名篇《饮酒》形象地描绘了隐士恬静自适的生活:“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3)山水与玄趣

    山水是玄学家最常接近和赞咏的对象,当玄学家“以玄对山水”,从自然山水中去领悟“道”的具象时,自然便有了无穷的奥妙与玄趣,从而为中国文化艺术拓出了一片博大而崭新的境界。

    自然界本是一个没有任何尘世痕迹的自在之物,它无所谓美,也无所谓丑。然而,魏晋人以虚灵的心境去观赏自然山水,以率性率真的人性来品味无的玄趣,由此生发出一系列的由外知内、以形征神的美学观念,使他们对自然的山水有了完全别样的理解。他们超越形而下的种种束缚,以空灵之心趣审视山水,赋予自在之物的自然以无穷的玄趣,大自然在人们的眼中跃动、鲜活起来,它宁静淡泊、自由逍遥、圆融朴素,玄趣盎然。

    晋宋人所推出的山水画不仅是一种山水礼赞,而且是一种“心取”、“象外”之道的活动,其“畅神”、“悟道”的特质,与“穷奥妙于意表”的写意境界,使得它在风貌上必然地具有一种玄远幽深、意远迹高的哲学气质,“气韵生动”也成为中国绘画乃至艺术作品不可动摇的美学传统。而山水诗更是从玄理的苦思转向自然的景观,以清丽葱郁的词句去传递主体精神对“道”的冥悟。因此,“风韵”、“神姿”、“风尚”、“神气”、“风格”、“风气”乃至“清”、“虚”、“朗”、“达”、“简”、“远”等审美题目流行一时。正是在魏晋六朝,天然去雕饰的自然之美开始成为民族性的审美趋向。

    2.魏晋玄学的发展

    魏晋玄学可分为正始、竹林和元康三个时期。正始时期以何晏、王弼为代表,从研究名理发展到无名;竹林时期以阮籍、嵇康为代表,皆标榜老庄之学,以自然为宗,不愿与司马氏政权合作;元康时期以向秀、郭象、裴 为代表,认为万物皆是自然而生,主张“名教即自然”。

    (1)正始时期

    正始(240年—249年)是三国时期曹魏的君主曹芳的第一个年号。以何晏、王弼开创的正始玄学,提出“贵无论”,以“自然”统御“名教”,主张“名教本于自然”,治理社会要以道家的自然无为为本,以儒家的名教为末。

    何晏(?—249年),字平叔,南阳宛(今河南南阳)人。其主要著作有《论语集解》十卷、《道德论》二卷、集十一卷,集已佚。今存《论语集解》、《无名记》、《无为论》、《景福殿赋》等。他认为,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存者也”,指出“道”或“无”能够创造一切,“无”是最根本的,“有”靠“无”才能存在,“有之为有,恃无以生;事而为事,由无以成。”(《道德论》)何晏还提出“圣人无情”说,认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圣人无累于物,也不复应物,圣人可完全不受外物影响,而是以“无为”为体。

    王弼(226年—249年),字辅嗣,魏山阳(今河南焦作)人,魏晋玄学理论的奠基人。他在仅24年的人生旅程中,为后人留下了《老子注》、《老子指略》、《周易注》、《周易略例》、《论语释疑》等众多著作,对哲学的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王弼认为,天下万物皆“以无为本”,“道者,无之称也”,“道”就是“无”,而“无”是宇宙万物存在的根本,“有”不过是“无”的一种外在体现。他说:“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返于无也。”(《老子注》)道作为万物遵循的法则,是没有实在之体的、无形无象的,“道者,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由也。况之曰道,寂然无体,不可为象。”(《论语释疑》)任何具体物之存在,既以无为用,也以无为体,“天不能为载,地不能为覆,人不能为赡,万物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老子注》)据此,王弼提出“崇本举末”、“守母存子”的观点,认为“守其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而邪不生”。可见,王弼试图依据“以无为本”来处理和解决社会问题。

    (2)竹林时期

    阮籍、嵇康为“竹林七贤”之首领,其学有“竹林玄学”之称。嵇康、阮籍等以道家的无为思想对抗名教,倡导“越名教而任自然”。他们公开说老子、庄周“吾之师也”,“非汤武而薄周礼”,立足于批判现实的黑暗和苦难以及名教和自然的真切悖反,以玄学异端的面貌,对于儒家的礼法名教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

    阮籍(210年—263年),字嗣宗,三国魏陈留尉氏(今属河南)人。著有《大人先生传》、《达庄论》、《通易论》等,并有《咏怀诗》82首传世。

    阮籍站在自然的立场上,对名教进行批判。他在《大人先生传》中云:“昔者天地开辟,万物并生。大者恬其性,细者静其形。……害无所避,利无所争。……盖无君而庶物定,无臣而万事理,保身修性,不违其纪。”在理想的自然状态下,无君无臣,社会依然运行良好。而“今汝造音以乱声,作色以诡形,外易其貌,内隐其情。怀欲以求多,诈伪以要名;君立而虐兴,臣设而贼生。坐制礼法,束缚下民。欺愚诳拙,藏智自神。强者睽视而凌暴,弱者憔悴而事人。假廉而成贪,内险而外仁,罪至不悔过,幸遇则自矜”。以上阮籍历数名教束缚人、残害人之种种恶行,得出“君子之礼法,诚天下残贼、乱危、死亡之术耳”的结论。现实如此险恶,阮籍向往出世,达到“大人先生”的理想境界。这种“大人”,超然世外,上与造物同体,下与万物齐一,“夫大人者,乃与造物同,天地并生,逍遥浮世,与道俱成,变化散聚,不常其形。”

    在行为上,阮籍更为逍遥处世、任性而为、放任自达,表现出如风之飘,似水之流的大化逍遥的风流气象。他“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及嵇喜来吊,籍作白眼,喜不怿而退。喜弟康闻之,乃赉酒挟琴造焉,籍大悦,乃见青眼。”有时为了排遣苦闷,阮籍自乘马车,“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又说他曾看重一家女子的才色,此女却未嫁而死,“籍不识其父兄,径往哭之,尽哀而还”。

    嵇康(223年—263年),字叔夜,三国魏谯郡(今安徽宿州)人,文学家、思想家、音乐家,著有《声无哀乐论》、《与山巨源绝交书》、《琴赋》、《养生论》等。

    嵇康尖锐地指出儒家经典所鼓吹的礼法名教是社会上种种伪善、欺诈的根源,是“大道陵迟”的衰世产物:“及至不存,大道陵迟,乃始作文墨,以传其意,区别群物,使有类族。造立仁义,以婴其心,制为名分,以检其外。劝学讲文,以神其教;故六经纷错,百家繁炽,开荣利之途,故奔骛而不觉。”(《难张辽叔自然好学论》)统治者鼓吹仁义,是为了束缚人们的思想;制定礼法名分,是钳制人们的行为;办学堂讲经书,是为了神化自己的统治,因而名教是违反自然、违反人性的。“六经以抑引为主,人性以从欲为欢,抑引则违其愿,从欲则得自然,然则自然之得,不由抑引之六经;全性之本,不须犯情之礼律。故仁义务于理伪,非养性之要求;廉让生于争夺,非自然之所出也。”(《难张辽叔自然好学论》)人的本性是以不受外在的束缚而自适从欲为欢,而“六经”的本质是抑制束缚人的自然本性,因而是虚伪的。在此基础上,嵇康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希望不为名教所束缚,以求得个体人性的从欲自由和精神解放。

    在生活方式上,嵇康主张“任自然”,讲求养生服食之道,向往出世的生活,不愿做官。大将军司马昭要礼聘他为幕府属官,他便跑到河东郡去躲避征辟。同为竹林七贤的山涛曾推荐他做官,他作《与山巨源绝交书》,说当世是贼臣当道,坚辞为官。嵇康傲岸不群,后来遭谗而罪。他“临刑东市,神气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散》。曲终曰:‘袁孝尼尝请学此散,吾靳固不与,《广陵散》于今绝矣!’”嵇康之安时处顺,超脱不羁,潇洒清畅,可见一斑。

    (3)元康时期

    元康(291年—299年)是西晋晋惠帝司马衷的第三个年号。向秀和郭象修正了何、王、嵇、阮之说,认为“名教即自然”,以《庄子注》为标志。裴 则以《崇有论》从理论上用以有为本批判以无为本,提倡有为,否定无为,推崇名教,排斥自然。

    向秀(约227年—272年),字子期,西晋河内怀(今河南武徙)人。向秀曾注《庄子》,“妙析奇致,大畅玄风”,注未成便过世,另著《思旧赋》、《难嵇叔夜养生论》。郭象(约252年—312 年),字子玄,河南洛阳人。他承向秀余绪,在向秀基础上“又述而广义”注疏《庄子》,成书《庄子注》三十三篇。应该说,《庄子注》体现了二人的思想。

    向秀、郭象主张名教即自然,自然即名教,构成了一套即本即末,本末一体的“独化论”体系。他们认为,无不能生有,有也不能生有,“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而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也不能生我,则我自然矣。自己而然,则谓天然”。万物没有一个统一的根源或共同的根据,万物之间也没有任何的资助或转化关系,“凡得之者,外不资于道,内不由于己,掘然自得而独化也”。向秀、郭象认为,万物的生成变化是自因的,这种“独化”是万物无法避免的宿命:“人之所因者,天也。天之所生者,独化也。人皆以天为父,故昼夜之变,寒暑之节,由不敢恶,随天安之;况乎卓尔独化,至于玄冥之境,又安得而不任之哉?既任之,则死生变化,惟命之从也”。他们还认为事物间存在着普遍的联系,即“彼此相因”,但这“彼此相因”是互相为“缘”,而非互相为“故”,万物相反而不能相无,而是无形的“玄合”,“彼我相与为唇齿,唇齿者未尝相为,而唇亡则齿寒,故彼之自为,济我之功矣,斯相反而不可以相无者也”。

    向秀、郭象认为,名教完全合乎人的自然本性,人的本性的自然发挥也一定符合名教,指出仁义等道德规范就在人的本性之中,即“仁义自是人之情性。”他们认为,物各有性,而“性各有分”,一切贵贱高下等级,都是“天理自然”,“天性所受”,人们如果“各安其天性”,各尽自己的名分和职守,则名教的秩序就自然安定了。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因此名教与自然两者是不矛盾的。

    裴 (267年—300年),字逸民,西晋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著有《崇有论》。

    裴 开宗明义地反对王弼、何晏等人倡导的“贵无论”,认为总括万有的“道”,不是虚无,而是“有”的全体,即万事万物的总称,各种不同事物的品类和形象,是本来就有的。他说:“夫总混群体,宗极之道也;方以族异,庶类之品也。形象著分,有生之体也;化感错综,理迹之原也。夫品而为族,则所禀者偏;偏无自足,故凭乎外资。”

    在裴 看来,绝对的“无”是不可能生出任何东西来的,万物的产生和存在,是自生自长出来的,万有既然是自生的,则其本体就是它自身。他说:“夫至无者,无以能生,故始生者,自生也。自生而必体有,则有遗而生亏矣。生以有为已分,则虚无是有之所谓遗者也。”裴 认为,只有“有”才能育化万物,“无”只是在没有“有”以后的遗者,是“有”的丧失和转化,不能与“有”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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