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中客是无耻的乡愿,是我们这个社会近十年来涌现的丑类。
这不是我第一次看到类似的话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理性、中立、客观在这个社会成了贬义词。我知道许多人有推动社会进步的热忱,并希望自己身边能有更多志同道合者,但只是因为别人立场与你不同就恶言相向、大加讨伐,这不就是在思想上“抓不到壮丁就骂街”吗?回到我前面对“鲁迅胜利法”的批评,这不还是阶级斗争年代追剿“第三种人”的重演吗?
汉语里已经越来越没有好词了。在一个连可怜的植物都不放过的社会,我并不意外。
奥威尔在《一九八四》揭露独裁者的手腕——删除旧词,取而代之的是“新话”(Newspeak),于是民众失去了正常思考与表达的能力。奥威尔忽略了另外一种针对语言的戕害形式,这就是我在今日中国看到的——通过污名化(Stigmatization)消灭异己。而且这种污名化往往是以缩略词的形式完成的。比如把“公共知识分子”变成“公知”,把“理性、中立、客观”变成“理中客”。
这个社会至少有两种显要病征:一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关于这一点我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写过文章,诸位可以参考《人质为什么爱上绑匪?》
此外就是强迫综合征。区别于心理学上的强迫综合征(针对自己的强迫),我这里讲的主要是指针对他人的强迫。
我常遇到两种人,一种骂我不爱国,另一种骂我不爱自由。我想说的是,这两种东西,我其实都爱的。前提是:我只爱我所认同的国,我只爱我所认同的自由。如果你非要我爱你的国,我希望你尊重我的国。如果你非要我爱你的自由,我希望你尊重我的自由。国家和个人有边界,你和我也有边界。
当爱国主义者开始监督他人是否爱国,自由主义者开始监督他人是否爱自由时,他们都走到了自己相信的价值的反面,因为他们都因为鼓吹集体主义而失去了个人主义的立场。不尊重个体对人生意义的抉择,不体谅人世的艰辛而奢谈集体正义,是对正义的亵渎。
有些人喜欢发号施令,看到别人不跟着他走,他就会指斥别人是愚民。他忘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每个人都苦难深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当务之急,每个人都有生死之外的事情,凭什么一定要跟着你的号子走?你又不是人类理想的总司令。更何况,把批评他者的“懦弱”当作自己的勇敢,也不是真勇敢。
基于上述理由,我很少去批评他者的懦弱。人既然有选择的权利,就包括有权懦弱。
最后对比一下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和强迫(他人)综合征:
前者把绑匪当恩人,后者把非自己战壕里的人当敌人。凡不听其灵魂号令的,就是“无耻”的。两种人都是假装爱自由,观念却又都停在法国大革命时代。
或者说前者是吾皇天下第一,后者是老子天下第一。要么心中无己,要么目中无人。其共性乃是皆不知自由为何物。
芸芸众生,各取所需。不要指望别人和你的立场完全一样,也不要指望一个社会非黑即白。人世间的真理不是科学真理,它往往生长于灰色地带。如果你希望你所追求的社会是一个具有丰富性的社会,那就从现在的丰富性开始。
真正的自由社会,是人们既有积极自由(如“说不的自由”),又有消极自由(如“不说的自由”)。而今日社会最糟糕的情形可能是由于上述两种综合征的存在,该争取的积极自由不去争取,该捍卫的消极自由不去捍卫。
与此相反,最好的状态则是,勇敢者推动积极自由,懦弱者捍卫消极自由。二者相加而不是相减。如果我们承认集体并不必然优先于个人,那么也应该承认这里的勇敢与懦弱原本无所谓道德高下,因为它们所指向的都是人的基本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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