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声色,不青春-当我还是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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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电台节目或我的书里面,请你不要看我,尽可能地去看自己青春的影子,怀念或者遗憾,兴奋或者知足,我们都不得不承认,即使是那样平淡的日子也变成了人生中戏剧般的一段时光,青春盛宴,人生竟曾有过如此巨大而丰富的能量来供我们享用。可是,后来它们都去了哪里?

    “小天鹅”起飞记

    很多听过我节目的人见到现实生活里“活的”我,差不多都是一样的开场白:麦同学,你每天要打多少鸡血去上节目啊?每天不用睡觉的吗?怎么每次在节目里都那么活泼哦?每每遇到这种状况,我内心的娇羞感就开始作祟,因为,小时候的我可完全不是这样的,是不是也有“男大七十二变”的道理可循?别看我每天在电台音乐节目《边走边唱》里又唱又跳,活力荡漾的不得了,连做现场活动时也那么的“天然HIGH”,其实我小时候是个能够躺着绝不坐着、能够坐着绝不站着、能够站着绝不挪窝儿的不折不扣的贪睡鬼!要是英国的战时首相丘吉尔听到这话,一定高兴得不得了。他就这观点,但人家不贪睡,头上成天是希特勒的飞机,想睡也不成。看吧,我竟然在这么小的时候就找到了“知音”。

    上幼儿园那会儿,我的邻居每天早上都会因为我和我爸的出场而受到惊吓。经常一大早,他们就看到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子神色非常匆忙,一手提着书包、公文包,一只胳膊夹着一个睡眼惺忪的小孩,完全一副拐卖儿童嫌疑人的模样出场。这个风一样的男子是我爸,而那个睡眼惺忪的熊孩子就是……就是为了赶一趟去东城的公交车送我去幼儿园。

    每天早上到了要起床的时候,我都是被爸妈强行从被窝里揪起来,他们用各种理由“骗”我起床。因为365天每天需要不一样的起床理由,我想我爸妈当时在这项工作上面应该创意感十足(偷笑)。然后,他们会用最短的时间忙乱地给我套上衣服,搁现在他们肯定可以获得“全球最快穿衣大赛”第一名。那时候我都是懒得睁眼的,把自己扮演成一个软塌塌的海底软体动物,由内而外地想要继续赖在床上面任人宰割。我们家当时住在西城,要坐一趟公交车跨城区上学真的有点远,所以5点就要起床。现在想起来,小孩子赖床很正常啊,但父母回忆起来就会说我那个时候很挼(ruá,弱的意思,这个字最近很流行哎),天天都是被爸爸夹在胳膊下赶公交车。

    时间长了,售票员阿姨都认识我们父子了,每每我爸把我夹上车之后,售票员除了奇怪之外,应该也会想,这孩子这样也可以睡得如此香甜?后来慢慢大家都习惯了,她也会把我抱到她坐的那个位置上扶好,任由我继续装睡。我的装睡骗过了那位阿姨,得到了不少的“优惠”待遇,至今脑海里还能依稀有一些那位阿姨的印象,戴着耳环,脸特别小,皮肤有点现在美黑过后的光泽(那个时候应该还没有美黑这回事儿吧),有点韩式美女的感觉。有时我懒得装睡就会观察这位漂亮阿姨,她给上车乘客们撕票的动作特别麻利,感觉像是现在宅女们打DOTA(魔兽争霸)的那种熟练系数。当时我觉得这项工作特别好玩,特别期待每每到月末的时候,我就可以获得一份她送给我的特殊礼物:票夹里留下的厚厚一沓票根。现在想想我这个永远都“睡不够”小孩收藏的兴趣点也蛮奇怪的。不过,那的确是一种花钱也买不到的光阴纪念。

    想起在幼儿园里的日子,还真的有点不堪回首。那时候在小小的集体里,我就已经慢慢展露出大大的文艺细胞了。也不知道老师为什么总是特别看好我,常常让我在一些汇报演出里头唱歌、跳舞、朗诵什么的。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有一次市领导突然要看我们班的汇报演出,幼儿园老师被领导们一时的心血来潮搞得措手不及,但又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完成任务,于是紧锣密鼓地给我们编排了一个小天鹅的集体舞表演。可尴尬的,是当时班里男生比女生多好多,就在老师们因为“男天鹅”和“女天鹅”人数不均的问题纠结得抓耳挠腮时,我悄悄跑过去说:老师,你看我们这几个小男生长得这么可爱、皮肤这么Q,我们扮演“女天鹅”不就好啦!当时老师眼睛一亮,激动得泪水都要喷涌而出了,于是她们要求部分长得清秀、比较纤瘦的男生通通换上“女天鹅”的裙子跳舞。其实,开始我还乐在其中,我觉得我在为艺术现身呢,为集体出谋划策。但是,我发现从排练到正式演出,班里其他被选中穿“女天鹅”裙子跳舞的男生好像显得不那么高兴。后来才知道,他们真心觉得尴尬和丢人,可我那个时候完全沉浸其中,还安慰他们说:“不就是表演吗?下次我们扮演别的!没事啦!”我的小伙伴们用更加错愕的表情望着我,好像在说:还有下次啊?

    回忆童年的趣事,我明白了两件事:

    一、我从小就是个善解人意、会安慰人、解放天性的爱演鬼;

    二、那个时候我就在搞COSPLAY(角色扮演)这回事了。

    给我“第一次”的两个女人

    我们中华民族的大成至圣先师孔老夫子讲过“食色者,性也”。既然是天性,那就是很自然的事情。对于前者没有人忌讳,可是对于后者便无论是高官显贵还是下里巴人,都讳莫如深。其实“色”本质上是一种爱美之心,是一种出众、出彩,所以《诗经》上说“关关雎鸠”,所以我说不声色不青春。而我这里所说的给我“第一次”的两个女人,是我少年时代和我第一次做主持人的小搭档和我的妈妈。你,不要想歪了哦!

    小时候一直觉得,如果长大之后我真做了主持人,那我身边一定会有一位超级漂亮、温文尔雅、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女搭档。可是自从我成为一名电台DJ以后好像一直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写文案,一个人当制作人,一个人选歌,一个人录音,一个人编曲,一个人主持。好像这么多年正儿八经的没拥有过几次女搭档,更不用谈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女搭档。

    不过,我上学的时候还是很幸运的,有过很多漂亮的女同学和我搭档,跟我一起扮演“金童玉女”双声主持角色,伴随我慢慢长大。人生中第一位跟我搭档的女生是我在小学一年级的同班同学,她叫张路,印象里她总是忙于给别人解释为什么她的名字是马路的路而不是露水的露。她在学校里算是比较高挑的女生,加上她跟我一样纤瘦身材,原汁原味的娃娃音。哈!现在想想还真有点小学生版林志玲的感觉,索性接下来我就叫她“小林志玲”吧。

    1993年,我所在的城市建市十周年,各行各业都张灯结彩地准备着庆祝活动,其中一项内容是在全市小学范围内挑选一男一女代表所有优秀的、富有朝气的小学生在开幕式上献词。那个时候我也就7岁,虽然喜欢在课堂内外搞怪胡闹,但也让老师看到了我爱唱歌跳舞、特别文艺的一面,而且我也算能说会道的活跃分子,受电视女主播的妈妈影响,普通话还算标准,莫名其妙被挑出来好像也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事似的。当然,这次我不用穿小天鹅裙子男扮女装了(捂嘴窃笑)。特别巧的是,女生选的就是“小林志玲”,那时好像她还比我还高一点,傲慢与气质并存的“小林志玲”,摘掉近视眼镜还挺好看。那时候,我们每天放学都要去办公室排练,翻来覆去地重复演说词,各种歌颂各种赞美什么的。

    除了台词的训练,我们还要排练庆祝日当天的上下台走位和表情等,特别像现在参加电视选秀入选之后的训练。

    终于,期盼已久的正式演出日子到了,我们在上台前互相给对方加油,加油的台词可能是“别紧张”、“你行的”、“你爸妈在下面坐着呢”、“唉,我看见你爸了”之类的。还没回过神来,我们就被推上了台,齐刷刷地敬礼礼毕,开始在众人的瞩目下朗诵献词。我还记得当时我们各捧一个方方正正的红色夹子,走上主席台后要统一动作,马虎不得,小声地默念 “一、二、三”然后“唰”的一声打开(那个时候就训练了我说话想让几个人听见就让几个人听见的本领)。我们的个子很小,那红夹子却特别大,大到几乎要把我们整个头部全挡住,而我俩却依旧像小大人一样,自信满满地念着风光美好、祖国山河之类的华丽辞藻,念完之后又“一、二、三”默念后“唰”的合上,起步向前走敬礼,特别有奥运会开幕式般的仪式感。从那以后,一发不可收拾,学校但凡有什么大的活动、演出,都会让我俩搭档主持。慢慢地,我开始觉得自己好像也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小学生了,逐渐变成了学校里的小小公众人物,不仅老师和同学的话题里会有我,学校教导处的大喇叭里也经常会播放三年二班的麦同学为校争光,我们要向他看齐!

    我的这些成绩其实很多都是受妈妈的影响。在主持方面真正给我启蒙的人,应该就是我的妈妈了。爆料一下,我从小就有一位明星妈妈,她是我们城市里第一代电视新闻女主播。那时跟现在不同,平时大家除了看中央台的新闻联播外,看的最多的就是当地的电视新闻,所以大家对她的样子和声音都非常熟悉。小时候出门,经常有人指着我说这就是那个明星主播谁谁谁的儿子,我和妈妈一起逛街的时候也会经常受到大家的围观和注视。我有时会很享受她的光环罩在自己身上的感觉,有的时候也会因此而烦恼。现在想想,那么小的自己,就有那么多的想法,真的是一个“思想小孩”啊!那时不知哪天迸发出了一个想法,会不会以后某一天也会有人指着我妈妈说:这就是那个著名主播谁谁谁的妈妈呢?(我小时候的想法会不会太大胆?)

    转眼间,我长大了,妈妈也由幕前转向了幕后。有一次她去给广播电视协会的全国栏目大赛当评委,看到全国各地很多参赛的电台主持人在“我最欣赏的电台主持人”栏里填的是我的名字,她告诉我这些的时候就像小时候的我看她一样,为我感到由衷的喜悦和自豪。妈妈很少夸我,给我更多的都是一些细微的建议和鼓励。当我渐渐取得一些成绩的时候,她也照样只是只言片语的鼓励,更多的还是一遍遍地提醒我要按时吃饭、注意身体。就这样,

    我们也在时光的河里慢慢感受着彼此的改变和成长,从那个时候小孩子的我放学回家后在电视里看妈妈,到现在妈妈在收音机里听着,似乎有一些改变,似乎又没有变,温暖而美好地延续着那些生命中最最真实的感动。

    打小我就跟别的小孩思维不太一样,我总是希望与众不同,脑海也总有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冒出来,也一度怀疑过自己会不会真的是外星球来的孩子。

    那个时候,在别人的眼里我们这些小孩子好像天天无忧无虑的,其实他们都不知道,我每天琢磨的事情有好多。比如升到小学高年级的时候,我开始特别在意自己的外形,尤其是发型,开学典礼前一天晚上我就在考虑我要梳一个什么样的发型。在小学三年级的一个夏天,我突然又把自己剃成了光头,不是真的把头发剃光了,是那种很短很短的寸头,就因为暑假的时候看了一部特别火的电视剧《真命小和尚》。我觉得里面演的就是我啊,我就应该是那个小和尚,光头实在太帅了。现在想想,我爸妈和我的同桌当时是顶着多大的压力和我一起度过的那段日子啊!“你儿子没犯什么事儿吧?看他平时挺听话的……”“听说你同桌是个和尚?他怎么没头发?”而且,我当时在书包上也下了一番功夫,非要搞得和别人不一样,人家背双肩的,我就背斜肩的,人家背斜挎的,我就背系腰上的。总之就是要不一样,总是希望自己生活无处不个性。长大后,仔细想来,个性这种东西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关键是你的个性是哪一种。其实每个人都是一种个性的存在,就像树上的叶子一样,没有哪两片叶子是完全相同的,但它们又都是叶子。所以说没有自己个性的人就等于这世界就没有他的存在。不过还有一种也被称为“个性”的,就是大家伙所说的“隔路”——不合群,总和别人唱反调。人一旦形成这种个性,那就快要“自绝于党和人民了”。大家千万不要把我的“个性”理解为这一种。

    小学那会儿,我的兴趣就特别广泛,唱歌、朗诵、主持,样样都来。我又在某一个阳光的暑假加入了军乐团,指挥、吹号、打鼓之类的都想学一学。同时,我那时就开始接触了钢琴、电子琴之类的乐器。当时,特别流行周末特长补习班,就是周末多收你20块钱,开舞蹈、芭蕾之类的周末培训班。老师问我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就选了英语班,不过我上英语班可不是像其他同学那样是为了把英语练得有多棒,我只是单纯地想有个属于自己的英文名字而已。因为当时班上有个女生特别像混血儿,个子高高的,眼睫毛长长的,特别异域风情的感觉。她的英语成绩特别好,字也写得特别工整漂亮,最重要的是她有一个特别长的英语名字,好像是叫Margueritegulilulu什么的。我当时就想,非要把英语名字起那么长吗?她的英语名字那么的长,学习那么的好,我一定要取个比她的还要长的英文名字,如果我想要和她齐头并进的话,至少也要取个和她差不多长的。后来,英语老师给我们分配名字的时候,毫不顾忌我的个人内心感受,瞬间随性地塞给了我一个出奇短的,Tim、Tom之类的。从此之后,我就觉得那位老师特别不负责任,也不知道这名字跟我性格合不合就硬塞给我了,这让我纠结了好久。现在想想,当时真是好傻、好天真啊!我应该不是地球人吧。

    兴趣与爱好,对人的一生也很重要,但兴趣也有成长性。兴趣种子原初不过是一种个人的喜好,但长着长着,有的开出花来,便成为了一种职业;有的结出果来,就是一种成就;有的不开花不结果,就成了一株谷莠子。而今天的我之所以是这个样子,就与我的兴趣有很大的关系。

    108种回家招式

    学生时代的我特别喜欢胡思乱想,总是能想象出很多美好或是刺激的事情充实着无聊普通的生活。在老师眼里,我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幻想症小孩”,总是拥有异想天开的小心思。有时课上走神就不用讲了,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那时候会单手撑着脑袋望着窗外,思考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外星人,放学回家路上小伙伴会不会突然被飞船吸走消失,然后去了别的星球会再告诉我他过得很好之类,总之小小年纪已经有了怪咖编剧的思路就对了。可能也是当时看一些国外的电影或电视剧的缘故,我很喜欢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角色扮演,就是现在的COSPLAY吧,只不过我们没有穿上一些奇怪的动漫里的衣服,最多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开始“入戏”,和小伙伴们做一些奇怪的事情。

    比如,我们小学放学后,完全可以顺着一条马路走,过个路口就到家了,可是我们偏偏要幻想自己是骑士,是被冷落的王子之类的,秉持着无比笃定的探险精神,一定要七拐八拐翻墙越院才过瘾,去探求108种回家的方式。那时候我们都是排队结伴回家,我就会带领小伙伴去一些小商小贩聚集的地方,因为那里会有很多外地人在那做生意,能听到很多方言,环境也比较杂乱,我们就穿行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给自己营造危险氛围,然后和大家说:“好危险,好危险啊!我们要团结,一起勇闯难关!”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简直傻透了。当时我们还爬过不少人家的窗户,越过不少人家的后院。在穿过某个区域时,今天可能会爬上二楼翻院子过去,明天可能走一条窄巷然后挤道铁门过去,总之我们那时候的人生就是寻求“不走寻常路”。这里要注意,哎呦,不是植入广告哦,如有雷同,算我抄你。而且那时我们会有很多的“秘密基地”,在城市绿地的各处花坛里,一些奇奇怪怪的、破破烂烂的宝贝就会被藏匿在那里,比如一些好看的瓶瓶罐罐、食品里的赠卡什么的,一段时间后就消失了,我们还会分析为什么会消失(当然是被保洁阿姨拿走了),经过长时间的争论和考察,当时甚至觉得可能是被外星人收走的。

    或许正是我从小就有很多奇奇怪怪的点子,才慢慢造就了我生活里的一些创意,在节目里的一些所谓的灵感。创意也是需要积淀的,我一直在努力用我的人生中的每分每秒去发现生活和记忆里每一个小小的、可爱的细节和灵感。比如现在的一些音乐人其实都不缺好的硬件,做出的作品却总是慢人一拍或永远跟风;比如有的词人在想如何把词写得更文艺、更押韵的时候,别人已经在写两段式的歌词了;国内舞曲当道,要做电子乐的时候,人家已经在玩新的节奏形态了;所以无论哪行哪业,我们都要勇敢地拥有一些“怪异”的想法,只要先敢想,就不怕没有新的感悟和灵感。

    现在想来,小孩子真是不可以蔑视的。一个人一生所走过的路,似乎都不

    至于怎么创造灵感,就像我们小时候走过的那108条回家的路,总有一条,会让你收获。

    过是孩提时代种种幼稚、天真的所思、所想、所为的一种延伸演绎。人生真有点像一部动漫游戏,每个人都要扮演一个特定的角色,而这个角色似乎就是一种规定性的命运。人生又像是一个编剧,得有创意。创意来自异想天开,没有“异想”,哪有“天开”?世界上只怕想不到,连想都不敢想、不会想,那还会有做到吗?人生又忒像我小时候回家的路。这一条路完全可以是两点一线式的简简单单,也可以走得丰富多彩。有人说平平淡淡才是真,但我却觉得,青春一回,总不该死水一潭、死气沉沉。大诗人屈原讲“青春昭只”,是说春天亮亮堂堂,万物勃发,莺飞草长,处处充满了生机。革命前辈李大钊认为青春是一朵不落的花,就是说青春当如花一样的绚丽出彩。人的青春时节是该有这种勃勃向上的生气,但不要死气。要有一点骑士精神,把一条路闯出108种样式来,让这一生只来一次的青春有声有色才好。

    许多美好的事物都需要经过酝酿,青春也如此。

    现在想来,小孩子真是不可以蔑视的。一个人一生所走过的路,似乎都不过是孩提时代种种幼稚、天真的所思、所想、所为的一种延伸演绎。人生真有点像一部动漫游戏,每个人都要扮演一个特定的角色,而这个角色似乎就是一种规定性的命运。人生又像是一个编剧,得有创意。创意来自异想天开,没有“异想”,哪有“天开”?世界上只怕想不到,连想都不敢想、不会想,那还会有做到吗?人生又忒像我小时候回家的路。这一条路完全可以是两点一线式的简简单单,也可以走得丰富多彩。有人说平平淡淡才是真,但我却觉得,青春一回,总不该死水一潭、死气沉沉。大诗人屈原讲“青春昭只”,是说春天亮亮堂堂,万物勃发,莺飞草长,处处充满了生机。革命前辈李大钊认为青春是一朵不落的花,就是说青春当如花一样的绚丽出彩。人的青春时节是该有这种勃勃向上的生气,但不要死气。要有一点骑士精神,把一条路闯出108种样式来,让这一生只来一次的青春有声有色才好。

    “许多美好的事物都需要经过酝酿,青春也如此。”

    长大,就是一点点改变的累积

    我是个好奇心极强的孩子,小时候特别痴迷买各种各样的袋装零食。别人都以为我只是爱吃零食而已,殊不知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因为小时候卖的那种膨化食品里面总会随机附送一个玩具,在你没有打开零食包装之前,你永远都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样的玩具,甚至不一定是玩具,我就拆出过磁带、橡皮、芭比娃娃、胶卷、发卡等。当然,最后我也不知道我要这些东西究竟有什么用。

    在大人的印象里,我比家族里的兄弟们更爱买零食,这也意味着每个月我的零花钱会比较紧张。那时舅舅会觉得我是一个人精,小姨也经常管我叫“海灯法师”(觉得我神叨),因为在他们眼里,同样额度的零花钱,我总是能够买比兄弟们多得多的东西。我表哥比我大一岁,表弟比我小一岁,他们是运动系男孩,在当时我看他们是属于“野人系”,比较“野蛮”,而只有我是走比较文艺一点的小清新路线。小时候我们一起买东西,比如有件东西一块钱,他们付钱拿了就走头也不回,我却会跟老板讨价还价一番,“这个东西怎么可能一块钱,你隔壁明明卖八毛钱,算了我去隔壁买好了,以后都在隔壁买,整个学期都在隔壁买”,老板经常被我噎得哭笑不得。他肯定会想这个小孩子口才了得,究竟是哪里冒出来的?再者,隔壁店完完全全是个照相馆啊!反正在对付小卖部老板这方面我真的有一套,或许老板那个时候会觉得这个小孩好可爱卖给你算了,有时可能也会觉得这个小孩吵死了,赶紧把东西给你走人免得影响生意。而我那时的精打细算,其实乐趣不在于我要怎么省钱,而是觉得自导自演的这出戏很带劲儿,完全享受其中。当然,再厉害的“影帝”,也有失手的时候。

    我小学时数学成绩很一般,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我就预感将来可能会发明电脑这个东西,根本不需要耗费太多的脑细胞在β上面,这与我的精打细算并不匹配,完全是因为我的数学课是体育老师教的。你信吗?反正我是信了,我那个时候的数学老师个子很高,外形特别像位体育老师。应该是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学生,留了两撮小胡子,一给我们上完课就跑到操场上去打篮球,当时在课堂上我就分析他可能是在体育方面有自己的梦想,郁郁不得志,只能屈身来教数学,搭配上小胡子的面相,对还是小学生的我来说,感觉有点凶凶的威严感。而且那时候他布置的数学作业我也觉得非常不合理,我身子骨那么小,年纪也那么小,课业负担那么大,书包那么沉,而且我是文艺课代表,经常需要排练节目,学校有活动也需要我参加,那时候已经“通告”很满(跟他布置很多的数学作业好像没什么关系)。

    到二三年级的时候,下午放学前经常会有老师突然敲门,“当当当”,然后老师就说麦麦你和某某老师去排练节目吧,我就出了教室。有时,老师会委托我的搭档“小林志玲”来找我,她就会敲门说:“麦麦,今天下午要排练节目,这个事情是某某老师允许的,你现在收拾好书包我们就可以走了。”几乎所有同学就会“哇哦”起哄,因为他们太羡慕那时候的我了,觉得我很轻松地就可以因为“为校争光”这事不需任何理由而“翘课”。身边的同学们越是羡慕嫉妒恨,我越会拿出“小影帝”的表情,大叹一声:“哎,又要排练。”那个时候是会演的,因为要演给正在授课的老师看。如果你表现得很开心,老师一定会觉得你就是借排练的名义不想上课,不爱学习,是坏小孩。所以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还会加上两句台词,“哎,又排练,真是的,课都没法上了”,而且每次的台词还不能重样。老师就会觉得麦麦真是个既爱学习又努力,又会为校争光的好孩子。

    再好的学生也有讨厌家庭作业的时候,而我还经常有排练,所以难免有时会完不成作业,尤其是数学作业!我记得有几次布置的数学作业太多而忘做了,小胡子数学老师就会问:“麦麦怎么没交作业?”我就超自然站起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老师,我忘带了,昨天排练收拾东西特别紧张就忘了带。”老师可能觉得这很正常,孩子这么小就肩负那么多为校争光的重任,还不耽误课业,于是就让我明天带过来,并嘱咐下次别忘了。

    第二次,我又没写完,就跟老师说:“老师,我做得特别认真,全部都写完了,就是忘记带了,我还是像上次一样明天再补交吧。”老师也只能说行吧行吧。我记得当时还有别人没交作业,说的理由老师不信就让他们统统罚站去。老师觉得我排练这么辛苦,做作业还这么认真,是值得大家学习的好孩子,还让大家给我掌声鼓励,我还在座位上装作不好意思地说没关系没关系。其实,当时并没有觉得是在骗老师,而是认为那就是我人生的一种华丽丽的表演的时候。第三次,我这个“小影帝”戏可就演砸了。又是没带作业,老师不忍心罚我,因为我一般事后都补上了,他就叮嘱我说:“你怎么又没带啊,你能不能想着一定带着作业来上课?”我坐的位置特别靠前,正好我的书包就在桌子上,他就边甩着我的书包边说:“你就不能想着把你的作业本装进书包里吗?”没想到“啪”的一声,数学作业本从书包里掉出来了,他就默默地从地上捡起来,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是空的,立马小宇宙爆发火大:“没带是吧,这是什么?”老师从此就知道原来麦麦是个“小影帝”,以后千万不能再信他,没带就一定是没写。就这样,我的数学成绩从那以后提高了很多。

    到了新学期,除了同学们升年级换班,授课老师也有一些改变,来了新的数学老师,是一位我现在完全想不起模样的老师。我的数学成绩也默默地回到了之前的水平,而自己在学校里的“通告”还是那么满,只是不再为自己没做作业找借口,好像长大就是一点点改变的累积。印象里最后一次见到“小胡子”数学老师,他好像如愿以偿地被学校安排去教体育课,常带着一帮小朋友在操场打篮球,背影还挺帅!

    长大,是生命的法则,但也许是一种悲哀、一种失却,就像是一朵花变成了一只果子,再没了那种生动、烂漫;长大更是一种生命的升华,就像蛹化为蝶一样,虽然痛苦地脱去了它就有的外壳,但却从此由地上来到了树梢,得以享受阳光与雨露,可以天天尽情自由地歌唱,也为自己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增添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声音。

    小学就在上头条

    都说走在历史前沿的人一定是最早出现在报纸头条上的那个人。按照这个道理,我小学一年级就很不低调地走在前沿,因为那个时候我就在上头条。“我市实验小学天才小记者全英语采访美国米德兰市市长”,这个报纸的头版头条标题是1993年9月美国米德兰市彭斯市长率友好代表团来我们城市进行友好访问,共庆两市结好十周年的记者见面会报道中出现过的,曾轰动全市和全校,当然也震惊了校长(校长看到这一段会不会拉我去教导处训话)。

    自从我参加了周末英语辅导班,有了自己算不上喜欢的英文名字后,这让小小年纪的我由内而外透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自豪感,虽说又是自己的异想天开,加上当时我还是《山东少年报》的小记者(其实我也是莫名其妙地当上了这家报社的小记者的)。一张小小的记者证又赋予了我冲在“前线”的使命感。美国市长和小朋友来访,我怎么能不热情迎接呢?我记得当时市里安排了很多活动,我们小学是其中一站。陪访的美国老师就带了一群“洋娃娃”来参观,那时候见老外的机会并不多,他们手里还挥舞着各色小礼物,从来没见过的贴纸、BlingBling(闪亮亮)的文具什么的,那对于我们来说就像现在的女孩子看见国外新款名牌包包一样兴奋,都是交换过来要拿回家收藏的宝贝。记者见面会当天,我还特意在头上抹了很多爸爸的法拉油(现在应该脱销许久了),穿了一件很精神的白衬衫,拿着采访机就往前挤,也不知道有没有电、有没有开机,管他呢。其实,学校已经安排我作为代表与来访的学生互动,没有要求我一定要去采访,我都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和灵感就一个劲儿地往前冲。美国城市的市长率团来访在我们那个地方算是大事了,吸引了很多省市主流媒体记者来报道,本来是要拍来访市长的,我正好挤到了第一排,上来就:“How do you do?” 现场两秒钟的定格,之后就是“唰唰唰”的闪光声,全场记者纷纷把镜头对准了我们。这位市长也被我搞得兴奋起来,对我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的话。于是记者们就拍下了我举着话筒采访市长的珍贵画面,第二天我就荣登各大报纸的头条。其实当时我只讲了几句英文而已,他们就把我写成了“疯狂李阳”,说我用全英语与市长直接对话,把我说得跟神童似的。校长第二天看到报纸后,也和众多师生一样大跌眼镜和大跌隐形眼镜,他们知道我是个文艺骨干,但没想到还有这一手,后来还安排我在升旗台前的大操场上拿着大喇叭给全校同学演讲,还好,不是用英语。

    虽然此前每周一我已经在主持全校的升旗仪式了,但这次才真正让我变成了学校里的公众人物,就连吝啬的小卖部老板见我都主动给我打折,这才意识到摊上大事儿了。也许正是因为我小小年纪就接触到了各式各样在公开场合表现的机会,同时也承受了它们带给我的各种反馈,不仅没有改变我的心态,没有让我变紧张,反而让我学会更好地释放自己和发挥自己的特长,这也是作为广播事业工作者的我最最宝贵的经历和积累。

    生命有时就像一盏孔明灯,需要有足够的热力,才能鼓动它不断地升高,而生命的热力不只是热情,有时是需要一种勇气和准备的。

    如果当时的我没有那不羞不惧的勇气,没有对英文名字那份“执着”的爱,就没有了这一次的“上头条”。事实上所有人缺少的都不是机会,而生活是决不会给那些退缩、逃避的人以站在历史与时代前沿的位置。就像是迎春花一样,正因为它们天生的不怕春寒,虽然远非天生丽质但却不羞拘于展示自己的色彩,又在上一年准备好了花蕾,所以才会有“春风第一枝”的光彩与荣耀。其实人生的好多哲理都可以在大自然中寻找到,人类真的应该多向大自然学习才是。(突然被自己严肃的样子吓到!)

    好奇好好奇

    我觉得越是“风光人物”的背后越容易刻着一道孤独,出现一些心酸史和令人汗颜的回忆。好像跟我上面的标题没什么关系是吧?好吧,我想说的是,好奇是要付出代价的。

    有一年春节,我还读小学,我和附近的几个小伙伴一起在门口放鞭炮,不走寻常路的好奇心又开始作祟,玩过普通玩法后就怂恿大家变着法子玩。开始是在树上挂着放,然后在地上摆成S形,之后又摆成一个圆圈,后来又变成三角形,鞭炮挨着递次摆放,一个引燃另一个,玩到最后这些都不能满足我的新奇感,有种没得玩了的失落感。

    就在这时,我突然灵光一闪,要不把鞭炮掰开玩呲花吧?开始是两个,后来又三个四个的,摆好点火地上就会被火药燎出一些奇异的图案,后来觉得都这么玩,还是没有创意,小型的呲花已经满足不了我永无止境的好奇心了,所以,我要做个巨无霸!正好地上有一些雷子燃放过后剩下的空管,我就想如果我把小鞭炮的火药都倒到这个空管里,然后点火扔进去一定会喷出来大的。我就吭哧吭哧拆了很多小鞭炮,把火药一股脑儿倒到空管里,感觉差不多了就跟小伙伴说:“我发明了一种新式的大型彩色焰火,你们放的那都是小的,我把火一扔进去就会喷花,视觉效果会让你们下巴都惊掉的,因为,我的创意,天下无双!(开始各种吹)可是我年龄比你们小,应该你们点。”我喜欢和大孩子玩,他们也不傻,连连摆手说我们不点,要点你自己点。就在我把火柴划燃扔进去的一瞬间,那个雷管“轰”的一声爆了,我整个头发都被冲出来的火花燎白了,前面的头发都竖起来了,你们肯定看过当时特别红的电影《逃学威龙》里张学友的那个扫把头吧,一点也不夸张,一模一样,如果参加《百变大咖秀》,收视率绝对破表。

    当时,我爸妈正在厨房包饺子,听到巨响后还纳闷儿,怎么这么响,谁在外面放了个大鞭炮?真好听!可没想到此人就是他们的儿子。而且我点的时候,小伙伴们已经远远地躲开了,只有我被火药“洗礼”了,而且脸上还负了一点小伤。过了一会儿,小伙伴们围上来,一脸惊惧:“啊呀,你头发怎么白了?哎呀,你的头好像流血了!”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天呐,我不会又闯祸了吧?我刚转过身来的时候,隔壁的一个叔叔出来了,说麦麦你怎么换了一个这样的发型,你的头发怎么是白色的,然后就走了。他可能觉得那时候我就是喜欢和别人不一样,我身上任何事情都是可能发生的。我心想他就这么不管不问走了,是不是也没那么严重,我该怎么办?我得知道自己什么情况啊,直接回家我爸妈看到肯定会给我“竹笋炒肉”鞭打之啊!于是我又怂恿小伙伴陪着我一起去房子后面的湖边,我们去湖面照一照。后来想想,万一那时候再一个不小心跌到湖里岂不又是一桩惨案?而且那时已经傍晚了,黑咕隆咚的什么也看不见,唯独能看见一些轮廓,心想肯定是躲不过去了,还是回去吧。回家后,感觉爸妈脸上现出几条黑线,就各种责备,我就各种委屈装哭,也不是疼哭的,就是觉得自己大过年的闯祸了,然后躺着上药,一声不吭,想让这个气氛默默地赶紧过去,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过完春节面临开学,我开始变得有点小郁闷,头发被火药烧焦了,参差不齐跟狗啃过一样,整天就念叨“开学能长齐吗?用戴假发吗?”可见我是多么臭美、多么在乎自己的发型。结果,命运就是这么折磨我,到开学的时候头发还是没有长好。后来就想到办法,用棒球帽衫和鸭舌帽把自己武装起来,谁知正因为这样同学反而会更加注意我,被摘掉帽子的那一刹那就引来了同学们的哈哈大笑,也成为了那阵子同学们新的笑柄。

    在成长的过程中,还有很多类似有惊无险的趣事,上天可能觉得我是一个善良的小孩,一个有着使命的小孩,只是生性顽皮,冥冥之中都比较眷顾我、保护我。可是后来跟我父母聊起我小时候种种调皮捣蛋的事件,他们的印象里全是我特别乖、特别听话,从不出去闯祸一类的记忆,我都不知道是不是他们晚上睡觉的时候被外星人洗了脑 ,也可能是后期我渐渐懂事让他们淡忘了我小时候的顽皮举动吧。现在我渐渐地知道,那也是亲子之爱使然。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不念旧恶、不记旧仇的,也许首先是父母对儿女的那种大爱吧!

    恒河水与大海都有自洁能力;动物、植物都有一种创伤酸,可以自疗自愈。我觉得人也是有一种自愈能力的,可以消除一些自己不愉快和不愿去回忆的记忆,就算想起来,也会尽量把它美化,就跟现在的美图软件似的,那么强大,这,也算人的一种生存特长吧。

    其实每个人都不是为了沉重才来到这个世界的,所以就是真有什么不堪,也没必要老挂在心里。今日以前,便都是历史,而历史是任何人都背不动的。总纠缠在过去,历史就是一种梦魇,一种负重;把它当成一种经验、教训,历史就是人生的财富。更何况我们总得向前走,而且还要边走边唱。生命、生活、人生本身就是一首唱不完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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