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中国特殊的历史环境下,中外合资银行的出现时间要比华资银行早一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中外合资银行前景还不很明朗,合资兴办银行数量也不多,并且那时合资的银行大都是被动建立的,如华俄道胜银行和北洋保商银行。
中国金融小知识
清末合资银行的代表——华俄道胜银行
1895年俄法合资成立了华俄道胜银行,并强迫清政府在俄法借款中划出500万两银来“入股”。清政府所入华俄道胜银行的“股银”相当于俄法投资总额的70%左右,却连一个董事席位都没有,华俄道胜的实权被俄国人所控制。
华俄道胜银行的总行设在彼得堡,并在中国的上海、汉口、天津、烟台、哈尔滨、大连、北京等地广设分支机构,其范围之广,进展之速,是外国在华银行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它是银行,但又超出了银行。它的一个地方代理处就可以直接向清政府要求设立俄国驻当地的领事官。外文报纸称它为俄国“在中国的中央政府”。
在经历过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这一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外合资银行数量急剧增加。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出于外国侵略势力的需要。一些刚刚成立的中外合资银行希望借助中方的招牌,用更为隐蔽的方法,骗取中国人民的信任,以吸纳资金,牟取暴利,于是,他们把银行纷纷从通商口岸迁至内地。二是从中国方面来说,中国资金的部分所有者也想通过外国金融势力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就这样,双方一拍即合,兴起了一股兴办中外合资银行的热潮。
进入民国后,中外合资银行这种形式开始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不仅筹议者众而且实施者也不少,数量也逐步增多,到20世纪20年代初达到其发展的顶峰。据不完全统计,从1913年中法实业银行设立起,到1922年华威银行设立止,10年间总共有20余家中外合资银行成立,其中在1920年前后设立的合资银行数量最多。
在民国时期设立的中外合资银行中所涉及的国家大致有日本、法国、美国、意大利、挪威、丹麦等。其中中国与日本合办的银行占大多数,规模最大的是中华汇业银行,其余各家银行的规模均比较小,且活动范围大多局限于东北地区。除此之外,中国与法国合办的中法实业银行、中国与美国合办的中华懋业银行、中国与意大利合办的震义银行、中国与挪威、丹麦合办的华威银行等,规模也都比较大。当时就规模而言能与之相提并论的纯粹的华资银行中只有中国、交通两家银行。
中外合资银行在民国时期迅速崛起,绝对不是一种偶然现象,它具有十分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可以说,是当时中国特定的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催生并孕育了中外合资银行的发展高潮。就中国方面而言,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因素所致:
1.国家政体的变革
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的骤然爆发,使气势磅礴的辛亥革命很快在全国范围内蔓延,它一举推翻了近300年的清王朝的统治,中华民国宣告成立。从性质上来看,这次国家政体的变革,与以往历史上任何一次政权的更迭都不相同,它是由封建君主专制向旧民主主义民主共和体制的根本性变迁;从内容上看,尽管长期把持着国家政权的是以袁世凯为核心的北洋军阀,但他们在具体执政方针上仍然体现出某种具有新意与活力的创新,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历史的发展要求。因此,中华民国的建立带来了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不仅促进了社会的进步,而且带来了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在这一时期,仅1912年至1916年间中央政府公布实施的各种发展实业的章程、细则、法规、条例等共计有86项之多,为当时全国经济的起步发展初步奠定了一个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环境。与此同时,在广大民众逐步认同共和体制的过程中,其思想观念和社会价值取向也发生了一些令人惊喜的变化,人们的眼界比以前更开阔了,先进的中国人开始具备全球化意识,对于外国资本进入中国的合理性渐渐有了一定的理解,努力发展国家经济成为社会不同阶层人士的共同愿望。因此,当时,全国各地许多人都开始认识到通过引进外资推动本国工商业和银行业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一批有识之士均提出了关于创办中西合股银行的更为成熟的经济主张,这些因素都直接推动了中外合资银行的创办。
2.民族资本发展“黄金时期”的到来
在民国初年经历了短暂的混乱局面之后,全国经济的发展逐步走入正轨。特别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后,利用帝国主义忙于各自国内战争无暇东顾的有利时机,极大地促进了国内工商业的发展,特别是一战参战国的军事订货,使中国的国内外市场需求骤然扩大,由此形成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期”。
在这种经济急速发展趋势的强劲拉动之下,国内资金需求异常旺盛,而此时资金的供给却非常缺乏。这时在融资方面银行等新式金融机构逐步显现出优势,但此时的华资银行数量很少,并且在华外国银行中又多注重中国的财政事务,因此难以满足经济部门对资金的需求。于是,长时期处于沉寂状态之下的银行业开始受到重视,同时社会各界为开辟一条筹集金融资本的新途径也期望通过引进外资的方式创办中外合资银行,以谋求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这一背景之下,国内银行业以超乎寻常的速度迅速发展起来,其中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中外合资银行的急速发展。
3.日益活跃的中外经济贸易
在民国成立之后,伴随着国内经济的复苏以及对外开放的范围及开放程度均较前有所扩大和提高,而且中外民间经济贸易也变得日益频繁起来。对于大多数热心于与华商合办银行的外国投资者来说,他们为的是谋求发展本国与中国之间的贸易业务。尽管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外贸易曾经一度受到阻碍,但在战争结束之后却是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在华洋行势力随即大为扩张,1913年全国有洋行3805家,到1920年增至7375家,增长了将近1倍。一战对各个主要资本主义列强所造成的影响也各不相同,美国和日本由于卷入战争的程度不深,于是利用一战的有利时机来扩大在中国的影响,从而使它们在整个中外贸易中的地位上升较快,特别是日本一跃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国;而英国、法国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在一战中实力严重受损,其在中外贸易中长期保持的优势地位开始动摇。因此在民国时期较多出现中日、中美合资银行也就不足为奇了。
4.制度优势促发展
中外合资银行在制度方面的优势也促进了它的快速成长。从理论上来说,与本国银行相比,由于外国资本的介入,中外合资银行必定会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较为成熟的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的影响,从而使其内部管理结构更加符合现代公司制度的规范,因而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而且,由于当时中国政府对外国银行采取妥协政策,通过中外合资的方式,可以享受设立手续快捷等种种便利的条件。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外合资银行在这一时期呈现出了一系列不同于其他类型银行的特征:一是由于合资双方的差异明显,导致经营不稳,很容易倒闭;二是这些合资银行大多在华设立总行,说明外国侵略势力的目的是想直接利用我国的资金掠夺我国的资财;三是中外合资共办银行可以汇聚双方的财力,同时借助于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对推动我国金融机构的现代化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总而言之,在整个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外合资银行在国家政体的变革、民族企业“黄金时期”到来、国内经济逐步活跃、中外经济贸易增多等一系列有利因素的推动之下,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成为该时期国内银行业蓬勃发展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农业金融的进展
在这一时期,农业金融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壮大,其明显的标志就是农工银行的设立和北方的农业合作金融的发展。
1.农工银行的设立
1912年3月,南京临时政府拟定《农业银行则例》、《兴农银行则例》和《殖边银行则例》。其中兴农银行“以放款于农业之改良、发达为宗旨”,农业银行则“以放款于农业为宗旨”。
1915年10月,北洋政府财政部拟定《农工银行条例》。规定以一县境为营业区域,一营业区域以设一银行为限。放款用途限于耕作、垦荒、水利、林业;农工生产的运输、囤积;购办或修理农工业用器械、房屋;购办牲畜,修造牧场;购办肥料、种子以及各种农工用品和原料;购办蚕业、渔业种子及各种器具和其他农工各种兴作改良等事物。农业贷款一年以内定期或分期归还的以不易变坏的农产品作抵押,以渔业权作抵押的,另以公债票或不动产为增加抵押;五年以内分期摊还或三年以内定期归还的以不动产作抵押。不动产抵押放款的数额不得超过银行估定的抵押品价格总额的三分之二。
最早的农工银行是在1915年11月开业,由财政部直属,定资本20万元的通县农工银行,在出资方面,先由财政部和京兆财政分厅各自垫付10万元,在商股收足之后再行收回官股,改为商办。放款业务分为分期抵押放款和定期抵押放款两大类,抵押品以债据、田地为主。曾组织农工借款协助会和农工借款联合会,来增强其信用程度。自1915至1927年,共放款90余万元,其中购买牲畜占23.4%,购买肥料占33.6%,其余为种子、农具、水利、林业等费用。
1918年12月,大宛农工银行在北京成立,它是由财政部筹办的以经营存汇兑、放款、押汇、储蓄等业务,以接济农工为首要任务的农业金融机构。1921年财政部和大宛农工银行协商组建中国农工银行。到1926年实收资本额已经超过100万元。从1927年1月1日起,大宛农工银行改名为中国农工银行,并且在其他一些重要的地区设立分行,从而使其成为全国性的农工银行。
2.北方的农业合作金融的发展
北洋政府统治区的农村合作金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主要出于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的提倡和指导,社员的合作意识并不强烈;二是分布集中于河北,其他各省为数甚少;三是信用合作自集资本太少,自助能力极其薄弱。
在经历过辛亥革命之后,全国灾荒比较严重,慈善性的捐助组织在各地纷纷成立,其中包括中外合办的中国华洋义赈救灾会。华洋义赈会的前身是由华北救灾协会、国际对华救灾会组成的北京统一救灾总会。在1920年之后,该会集合太原、上海、天津、济南、开封等地的华洋义赈团体,共同成立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他们在北京设立总会,在各地设立分会。
1925年10月,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成立农利股,其职责是调查并区分合作社的等级、放款及其他有关信用合作社事务。到1927年底,经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承认的信用合作社有129家。
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中心,倡导进行互助合作事业,并逐渐推广其他合作组织,他们从救灾和防灾的角度出发,“唤起人民互助合作之精神,以共同解决急迫之经济问题”。虽然这种办法还不能够使广大被剥削的农民从根本上得到改善,但是作为当时的一种较为先进的改良措施,还是取得一定的积极作用。
总的说来,在这一段时期内,农业金融领域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这对于中国以后的农业的发展以及农村的进步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当然,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这一时期的中国农业金融还只是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第四节 钱庄及票号的兴衰
钱庄依然兴盛
钱庄又称银号,业务范围比票号广泛,是清代重要的金融机构。清初的钱庄最初主要以经营不同货币间的兑换为主,后逐渐发展成以存放款和汇兑为主。其汇兑则先采用同业往来制,即委托异地同业办理汇解业务。后逐渐打破了同行业的界限,乾隆时钱庄已成为独立的行业。
在民国这段时间内,钱庄虽然经历了几次金融风波的冲击,但随着局势的缓和,钱庄获得了恢复和更大的发展。钱庄借助外国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符合商家的交易传统,在当时占据着金融业三分之一的天下,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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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庄业的代表——程家“三联号”
上海自开埠以后,钱庄业便逐渐兴起。太平天国战争初期,安徽籍典当业巨商程卧云到上海开办了程家上海第一家钱庄延泰钱庄。其孙程觐岳于1894年开设福康钱庄,1905年开设顺康钱庄。1906年延泰钱庄改组为豫源钱庄,1909年,再改组为福源钱庄。福康钱庄是上海第一家做外汇业务的钱庄。1923年程觐岳去世后,秦润卿担任福源钱庄的经理兼任福康、顺康钱庄的督理,统一领导三大钱庄的业务经营,在同业中称为程家“三联号”。1925年成为上海资本雄厚的大钱庄,达到全盛期。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一度停业。1933年国民党政府宣布废两改元,1935年实行法币政策,钱庄业失去优势地位,钱庄的收入大幅下降。
1937年抗战爆发后,业务停顿。抗战胜利后重新开展业务,但实力大不如前。1952年12月程家“三联号”全部参加了公私合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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