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研究-二“法祖宗”与“不足法”:北宋中后期的朝政风波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一)庆历(1041—1048)初期,宋廷面临空前的内外压力,范仲淹、富弼、欧阳修等人抨击积弊,力倡新政。在日渐高涨的改革呼声中,庆历三年秋,范仲淹进《答手诏条陈十事》,指出“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批评国家“纲纪制度日削月侵”,“不可不更张以救之”。他开宗明义地提出“端本澄源”的原则,即“约前代帝王之道,求今朝祖宗之烈”,“庶几法制有立,纲纪再振”。《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而这一奏章,即成为“庆历新政”的纲领性文件。与此相先后,新政的主持者之一枢密副使富弼上章《乞编类三朝故典》,其中说:    臣历观自古帝王理天下,未有不以法制为首务。法制既立,然后万事有经而治道可必也。宋有天下八十余年,太祖始革五代之弊……太宗克绍前烈,纪纲益明,真宗承两朝太平之基,谨守成宪。近年纪纲甚紊,随事变更,两府执守,便为成例。施于天下,咸以为非,而朝廷安然奉行,不思刬革。《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二《君道门·法祖宗》。这里所说的“法制”,事实上就是指太祖、太宗乃至真宗时的“纪纲”、“成宪”。同一时期,石介等人所上奏疏、所作文章中,也都呼吁“谨守(祖宗)成宪”、“斟酌祖宗垂宪”。《徂徕石先生文集》卷一八《三朝圣政录序》。而锐气正盛的欧阳修,在弹劾王砺的奏章中,举述的主要罪状即是“谤黩先朝圣政”。《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八,庆历四年四月己酉条,中华书局本,第3588—3589页。

    富弼奏疏进上不久,仁宗即命王洙、余靖、孙甫、欧阳修等人正式编修《祖宗故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三,庆历三年九月丙戌条,中华书局本,第3455页。作为“万事有经而治道可必”的保证。次年二月间,仁宗曾令王洙进读《祖宗圣政录》,该书很可能就是已经修成的《祖宗故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六,庆历四年二月丙辰,中华书局本,第3544页。

    庆历三年“盗”起淮南,高邮知军晁仲约度不能御,厚赂使去。事闻,富弼议诛之,范仲淹欲宥之。面对富弼“举法而多方沮之”的责备,范仲淹“密告之曰”:    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轻坏之!且吾与公在此,同僚之间,同心者有几?虽上意亦未知所定也。而轻导人主以诛戮臣下,他日手滑,虽吾辈亦未敢自保也。此事后来令富弼感慨万端,以至于称“范六丈,圣人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五,庆历三年十一月辛巳条,中华书局本,第3499页。看来,对于新政派而言,多层面的祖宗成法具有多重的意义:不仅是新政派复振纲纪的楷模,也是他们主观上保护自己的屏障;同时,又是他们实际上“变通”更革的对象。

    从现象上看,庆历新政的支持、反对双方并未就“祖宗之法”正面展开冲突;新政是由于触犯了部分官僚的既得利益,受到诬谤而失败的。对于范仲淹、富弼、杜衍等人的批评,主要是“更张纲纪,纷扰国经”、“凡所推荐,多挟朋党”、“自居鼎辅,靡协岩瞻”,《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四,庆历五年正月乙酉、丙戌条,中华书局本,第3740—3741页。 等等。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〇,庆历四年六月壬子条中,记载道:    天子以仲淹士望所属,……召还倚以为治。中外想望其功业,而仲淹亦感激眷遇,以天下为己任,遂与富弼日夜谋虑,兴致太平。然规模阔大,论者以为难行。及按察使多所举劾,人心不自安;任子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浸盛,而朋党之论滋不可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〇,庆历四年六月壬子条,中华书局本,第3637页。总结起来,批评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纠集朋党,二是更改纲纪(如考课法、任子法、磨勘法等)。反对派针对新政提出的主张,是“望酌祖宗旧规,别定可行之制”。《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四,庆历五年二月戊子条,中华书局本,第3744页。

    双方为论证自身举措的合法性,皆标榜“祖宗之法”以为旗帜,而他们所理解、所宣称的祖宗之法,关键迥然不同。以“事为之防,曲为之制”为核心的赵宋祖宗之法,戒惕高级官僚中集团势力的形成,要求充分贯彻互相制约、互相维系的原则;而且,北宋建国八十年后的庆历年间,朝廷以“召和气”为念,希望庶政平和而警惕变更的代价。范、韩、富、杜、欧阳等人的相互扶持、和衷共济,他们敢为天下先的任事精神,他们对于政策法规的锐意更革,无不冲击着长期以来固守现状的循默政风,进而触动了朝廷主导意识中已经趋于神圣化、僵滞化的祖宗之法。

    (二)

    神宗熙宁(1068—1077)年间王安石主持推行的新法,由于贯彻其间的“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精神而遭到强烈阻力与严厉批评。朝野辩争的重点,在于是否应该谨守祖宗之成法。“祖宗之法”是传统派论辩中所执持的主要思想武器,而他们所阐释的 “祖宗之法”之内涵,多局限于诸般具体施设、成规定制。

    实际上,“以社稷为忧”的王安石,在力图突破“祖宗成宪”诸多束缚的同时,对于“事为之防”的原则精神,有着一定程度上的认同。早在嘉祐六年(1061),在其奏疏《论舍人院条制》中,他就说过:    自古乱之所生,不必君臣为大恶,但无至诚恻怛求治之心,择利害不审,辨是非不早,以小失为无伤而不改,以小善为无补而不为,以阿谀顺己为悦而其说用,以直谅逆己为讳而其言废,积事之不当而失人心者众矣,乃所以为乱也。《王文公文集》卷三一,上海人民出版社标点本,第366页。但他心目中的防微杜渐,并不限止于关注“小失”、“小善”,其方式亦不满足于微调。在《上田正言书》中,他说:    本朝太祖武靖天下,真宗以文持之。今上接祖宗之成,兵不释翳者盖数十年,近世无有也。所当设张之具,犹若阙然。《王文公文集》卷二,上海人民出版社标点本,第29页。在《上时政书》中,他说:    天下至大器也,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维持,非众建贤才不足以保守。苟无至诚恻怛忧天下之心,则不能询考贤才,讲求法度。贤才不用,法度不修,偷假岁月,则幸或可以无他,旷日持久,则未尝不终于大乱。《王文公文集》卷一,上海人民出版社标点本,第17页。    神宗即位后,思虑“祖宗守天下,能百年无大变,粗致太平,以何道也?”熙宁元年 (1068)四月,针对皇帝的发问,王安石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其中总结道:    赖非夷狄昌炽之时,又无尧汤水旱之变,故天下无事过于百年。虽曰人事,亦天助也。盖累圣相继,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忠恕诚悫,此其所以获天助也。他指出前代帝王(所谓“累圣”)“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忧勤而国不强”,批评    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势,而精神之运有所不加,名实之间有所不察。《临川先生文集》卷四一,四部丛刊本。王安石并非完全站在祖宗法度的对立方面,但他也从不将祖宗法度理想化。他所追求的,不是以恪守成法、因仍自然来维持统治的稳定,而是要通过“择利害”、“辨是非”,通过“询考贤才、讲求法度”的“大有为”措施,来达到治弊防乱的目的。他倡行变法的指导思想,即要根据“所遭之变”及“所遇之势”进行改易更革,以期解决“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临川先生文集》卷三九,四部丛刊本。的严重问题。

    据马永卿《元城语录》,刘安世在讲到熙宁变法的初始原因时,曾经说:    天下之法未有无弊者。祖宗以来,以忠厚仁慈治天下,至于嘉祐末年,天下之事似乎舒缓,委靡不振。当时士大夫亦自厌之,多有文字论列。熙宁变法大约百年之后,理学家朱熹多次向他的学生们批评历代承袭之弊,    因及熙宁变法,曰:“亦是当苟且废弛之余,欲振起之,但变之不得其中尔。”《朱子语类》卷一二八《本朝二·法制》,中华书局本,第3070页。从这里可以看出,即便是在基本否定熙宁新法的政治派别中间,对于一味固守“祖宗之法”造成的“舒缓萎靡”“苟且废弛”,比较清醒的士大夫们也是持批评意见的。

    王安石从未直斥“祖宗之法”,但他确曾表明自己的立场说:    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固当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数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孙当世世守之,则祖宗何故屡自改变?《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王安石事迹(上)》。 他也曾经批评过吴申“谨奉祖宗成宪”的意见:    且如“谨奉成宪”,不知申意欲如何“谨奉”?若事事因循弊法,不敢一有所改,谓之“谨奉成宪”,恐非是。《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三《神宗任用安石》。    以有为的、发展的观点看待祖宗之法,在这一层面上,较之司马光、文彦博等人“祖宗之法不可变”、《宋史》卷三三六《司马光传》,中华书局本,第10764页。“祖宗法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偏而不举之弊尔”、《宋史》卷三一三《文彦博传》,中华书局本,第10261页。“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熙宁四年三月戊子条,中华书局本,第5370页。的主张,王安石的见识显然高出一筹。

    熙宁年间“新法”大规模的迅疾推行,在朝野激起了强劲的政治冲击波。新法直接的目标所指首先是国家的财政经济问题,之所以演化成为集中而突出的政争,关键之一正是因为涉及了对于“祖宗之法”的更革,引发出了由此而来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

    王安石与司马光,无疑都是当时士大夫中一流的精英人物。正如研究者早已注意到的,对于“祖宗之法”认识与态度的不同,决定了二者救弊致治方略的重大分野。今天,当我们重读王安石、司马光等人的争议辩驳时,我们或许不肯再陷入他们固拗执持的立场;而与此同时,我们也观察到,正如司马光熙宁三年在《与王介甫书》中所说,他们一个是“方欲得位以行其道,泽天下之民”,另一个“方欲辞位以行其志,救天下之民”,“光与介甫趣向虽殊,大归则同”。《温公集》卷六〇。在势如冰炭的不同立场、不同治世策略背后,却燃灼着共同的忧国忧民的炽诚精神,这使我们不能不为之感动。

    熙宁年间,随着新法的推行,朝中众多士大夫掀起了一波波要求恪守祖宗法度的声浪。而对于“祖宗法度”的理解与诠释,事实上并不相同。不仅各派主张之间并不相同,同一群体内部也不尽相同;各方也都会以祖宗故事作为进击的利器、防身的盾牌。这种复杂的状况,与“祖宗之法”本身的复杂性质相关。祖宗之法并非确切条文的集合,而是纷纭内容的组合;其主旨无疑是保守祖宗基业,而“保守”的途径,则主要是通过防范弊端。核心目标清楚而具体做法模糊的这样一套“祖宗法”,自然为时人留有足够的诠释空间;而祖宗的“故事”也很容易被不同政治人物引作强化个人立场的工具。

    庆历新政与王安石变法,都是北宋历史上影响深远的改革运动。这两次变革,有着明显的类似之处:所针对的社会问题类似,主持者锐意变革的精神类似,未能真正达致根本目标的结局也算类似。二者亦有明显的不同之处:改革的纲领不同、重点不同,主动汲取的思想资源也不同。但给人印象最深的不同,是对于宋代历史的影响以及后世评价的不同——王安石变法对于宋代历史影响的深度及广度,非庆历新政所能比拟;它像宋代历史网络上的一个纽结,以致其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可以称为“后王安石时代”。参见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自序二,三联书店,2004年,第9页。就其评价而言,庆历新政尽管失败了,却受到后世几乎一致的称扬;而对于王安石变法,则在近代以前,批评意见远远多于赞颂与支持。参见李华瑞:《王安石变法研究史》,人民出版社,2004年。这种类似与不同,给后人留下广阔的思考空间。

    (三)

    北宋的最后四十年,政坛上风云诡谲。从“新法”到“更化”再到“绍述”,历史走过了一段重大的曲折。

    元丰八年(1085)神宗去世,朝政发生了重大的反复。五月,召为执政的司马光在其《请更张新法札子》中,提出以“复祖宗之令典”作为下一步措置的核心。他说:    国家受天明命,太祖、太宗拨乱反正,混一区夏,规模宏远。子孙承之,百有余年,四海治安,风尘无警,自生民以来,罕有其比,其法可谓善矣。……当早发号令,以解生民之急,救国家之危,收万国之欢心,复祖宗之令典。《司马光奏议》卷三二,山西人民出版社点校本,第351—352页。    大行皇帝远去后,被批评为“变乱旧章”的新法派代表人物,也更为主动地引述“祖宗故事”以申明主张。是年十月,太皇太后高氏与执政议选台谏官员,章惇即以范纯仁、范祖禹与执政亲嫌为由,举祖宗旧章反对说:    故事:执政初除,亲戚及所举之人见为台谏官,皆徙他官。今皇帝幼冲,太皇太后同听万机,当动循故事,不可违祖宗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〇,元丰八年十月丁丑条。类似的例证不胜枚举。

    当然,“祖宗之法”绝不止是士大夫用以强化个人论点的单纯工具。关于援引祖宗之法的意义所在,哲宗元祐(1086—1093)后期,范祖禹的一段话很有代表性。他说:    古人有言:创业非难,守成为难。盖危亡必起于治安,祸乱必生于逸豫也。今陛下承六圣之遗烈,守百三十四年之大业,当思天下者,祖宗之天下, 不可一日而怠;人民者,祖宗之人民,不可须臾而忘;百官者,祖宗之百官,不可私非其人;府库者,祖宗之府库,不可用非其道。常自抑畏,儆饬圣心,一言一动如祖宗临之在上,质之在旁,则可以长享天下之奉而不失矣。《历代名臣奏议》卷六九《法祖》,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第955页。像这样语调严肃的劝告,显然是希望年轻的皇帝感到凛然戒惕。而所谓“一言一动如祖宗临之在上,质之在旁,则可以长享天下之奉而不失”之说,正反映出从李沆、王旦到司马光、范祖禹们的苦心所在。

    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仅仅把目光投向宋廷对于“祖宗之法”的态度,似乎可以将宋哲宗亲政后的绍圣、元符时期与徽宗在位的四分之一个世纪联系起来。从表面上看,这两大段时期具有相当明显的继承性。它们从来不曾直接否定“本朝家法”,但都强调对于“先帝”即神宗之政的“绍述”,都将对于“家法”的继承具体解释为对于熙丰“新法”的恪守奉行。

    从赵宋列圣相沿的“祖宗家法”收缩到专一“继述”神宗一朝,所反映的,并不是将抽象原则具体化的努力;恰恰相反,通过强调“神宗皇帝更法立制以垂万世”、《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四《元祐党事本末下》。“神考新一代之典刑以遗我后人”,《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五《徽宗皇帝·下绍述诏》。事实上拉开了与前代习称的“祖宗家法”的距离,或者说是旨在“架空”祖宗之法。这样一种调子,无疑与整个宋朝的主旋律不相和谐。正因为如此,招致了其后无数士大夫的强烈批评,从亡国的道君追溯到“神考”,甚至将北宋靖康之耻的责任,全部归结为自熙宁以来的“变法乱制”。例如,罗从彦当靖康初,“以为本朝之祸起于熙丰不遵祖宗故事”,因采“祖宗故事、四圣所行,可以开今传后者”,作《尊尧录》一书。参见《直斋书录解题》卷五八《尊尧录》,《福建通志》卷七十罗从彦《尊尧录序》。

    熙丰变法以来,数十年间政治风云变幻翻覆。我们有时会发现,看似水火不容的两极之间,往往具有比人们意料中更多的共通之处。无论是王安石或是司马光、二程等人,都不仅仅从理论学术上探讨经学,而是更注重其经世致用的一面;他们都批评“人执私见,家为异说”,《二程遗书》卷二,程颢《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一人一义,十人十义”,《文献通考》卷三一《选举考四》。追求学术统一、认识统一的理想境界;他们都希望“一道德以同俗”,参见《礼记正义》卷十三《王制》;《二程遗书》卷二,程颢:《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临川集》卷七二《答王深甫书》二,卷七五《与丁元珍书》。 在实际诠解“道德”之际,都脱不出“君子”“小人”的判分模式,都具有依事划线的主观倾向。道德理想主义的诉求,本来是人文精神进步的反映;但要求道德学术“同于己”、“定于一”,则是当时士大夫共同认识局限的表现;也正是因此而导致了北宋后期士大夫集团内部深刻的分裂。而当朝廷致力于“人无异论”、“议论专一”时,就无可避免地会导致思想上和现实中的专制倾向。对于11世纪七八十年代道德理想主义以及政统、道统的分析,参见葛兆光:《洛阳与汴梁:文化重心与政治重心的分离》,《历史研究》2000年第5期,第24—37页。

    “更化”期间,所谓“正人端士”立于朝者不少,却未能抓住历史曾经赋予的整奋时机。他们中的许多人虽欲更新政治却又热衷于各立门户,致力于制造清一色的政治局面。其派系、主张尽管可能方向相反,而执持的逻辑有时却是惊人地类似。“君子、小人不参用”的声浪,北宋中期以后日益高涨。这种以政治立场取代理性判断,以立场划限定界、甚至解释一切的思维态势,使不同的派别乃至个人一概搅入政治漩涡之中,终至使“立场”等同于、沦落为“好恶”二字,从而再无真正的独立立场可言。

    即如朋党问题,北宋统治者对于臣僚纠结朋党的戒惕,恰恰促使了朋党之议的勃兴。作为政治利益群体,“朋党”范畴之不确切,使其难于查实而易于被利用;同时容易激发情绪冲动,调动群体间的敌对意识,导致酷烈的派系政争。

    在宋代,处于政治地位流动不居的大环境中,士人们凭借多层面的关系联结为群体、划分为派系,相当自觉地构筑着交错蔓衍的关系网络。无形的社会关系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形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影响着诸多事物的运行进程。宋代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事件中风云人物的纵横捭阖,都潜藏着群体利害关系的作用力。无休止的党争既与这种群体利害密切相关,同时,亦与北宋帝王为使臣下“各不敢为非”而鼓励“异论相搅”的祖宗家法有直接关系。

    北宋后期,从朋党之防到党籍之禁,政争逐步升级,愈演愈烈。当时所谓的“朋党”,经常犬牙交错,并不是畛域严格的团体,而是适应政治斗争需要产生、人为推定的“派别”。这只要看看崇宁以来的“元祐党籍”名单,就完全清楚了。

    长期以来,宋王朝有意识地强调礼义道德规范,而且不惜以功利化的手段予以奖惩、刺激。而在诠释之际,统治集团往往自主观的善恶、义利角度出发,甚至与现实政治直接联系,为“道德”“奸邪”、“君子”“小人”列队划线。高悬的终极目标与应用手段、评价标准之间出现了深刻的矛盾。在这种背景之下,一方面,手段的膨胀,使其极易与目的发生错位,“道德”与“刺激”不期然而然地结缘,甚至成为寻求奖赏的工具,所谓“君子”为追求褒扬升迁而力图彰显其立场与“德行”;另一方面,在政治氛围紧张非常的情势下,即使是正常认识差异、学术文化问题亦可能被人为政治化、道德化。对于“一道德、同风俗”的片面追求,不合理地将道德标准过度拔高、涵盖一切,结果恰会导致道德实践的虚伪,真所谓“尊之适所以卑之”。在当时,士大夫个人的道德失落经常受到鄙夷;而政治斗争中集体性的道德失落,却往往隐蔽在道德标准绝对化的高扬旗帜之下。

    宋徽宗在位期间,尽管一仍前期诸帝说法,自称“永惟继志之重,深念守文之艰”,《宋大诏令集》卷二《改大观元年赦》,中华书局本,第9页。但他与所倚重的蔡京等人恰恰抛弃了祖宗一贯注重的谨慎持重政风。持续数年的大规模政治整肃,已经全无是非可言。它将政治上的对立关系推向极端,使北宋赖以立国之“元气”大伤。无休止的党派纷争,使得士人间正常平和的人际关系骤然紧张,破坏了以往派系间的大致平衡;而这种制衡关系,本是赵宋的祖宗之法所着意维持的。所谓的“新法”继承人,不仅毁掉了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新法,毁掉了不止一代精英人物,也毁掉了赵宋王朝百余年间养育起来的士大夫政治传统,最终毁掉了以温厚宽仁“召和气”自诩的北宋。

    相较而言,熙宁时期,尽管有对于“祖宗之法”的强烈冲击,但基本上是针对政策设施及具体法度,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赵宋家法的性质。而徽宗以后的北宋晚期政治则大不相同:祖宗法度被君相臣僚们玩弄于股掌之上,很大程度上背离了所谓“家法”的基本原则。熙宁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旧有的平衡,而新的平衡关系由于元祐更化的翻覆、由于绍圣至崇观的波折动荡,并未能充分、有效地发展建立起来。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