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研究-四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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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扼要叙述了蒙元王朝的“家天下”政治的一些具体表现。其主要特征,似乎可以概括为十六个字:皇权独尊,臣僚奴化,宗亲分封,家臣执政。尽管中国历代王朝从广义上讲都是“家天下”政权,但蒙元王朝在这方面无疑属于比较突出和明显的一例,并且其内容带有一些来自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特殊性。这些内容多少不等地对随后的明朝政治产生了影响,成为明朝极端君主专制集权制度的一个重要来源。

    进一步分析,无论臣僚奴化、宗亲分封、家臣执政,都是以皇权独尊为基础,因此同其他朝代一样,皇权(含汗权)仍然是蒙元王朝家天下政治的核心内容。蒙元皇权在中国古代君主集权制度演变过程中的地位和影响,也因而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由于元以前的宋朝以相对开明的“与士大夫治天下”政治形态为人所知,元以后的明朝却以恶性膨胀的君主专制集权制度著名,再加上对上述蒙元王朝皇权独尊状况的了解,很容易就会将明初君主专制的强化完全归咎于元朝(或者再加上金朝)。但实际情况似乎并不如此简单。元史学界近年对元朝皇权的研究,一方面肯定了元朝皇权膨胀这一历史事实,另一方面并未因此而采用宋朝皇权“衰微”甚或“象征化”的说法。王瑞来语,见同氏《论宋代皇权》,载《历史研究》1989年第1期。周良霄将唐宋两朝称为专制主义皇权发展的“成熟”阶段,姚大力则认为唐宋同样存在着“专制君权持续强化”的趋势(见本文第一节)。他们都避免将唐宋时期的皇权及其约束调整机制看做此消彼必长、彼长此必消的机械对立关系,应当说是比较明智的。换句话说,尽管元朝皇权的膨胀明显地影响到了明朝,但它(以及金朝)对于明朝极端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只能承担一部分(或许是大部分、但不是全部)历史责任。

    姚大力业已通过对一些具体制度的考察指出:“唐宋几百年间,君臣之际尊卑名分的差异,持续呈现一种缓慢然而确凿无疑的增强趋势。元王朝在采纳汉制过程中,基本上接受了体现在中原皇帝制度中的这部分政治遗产。”姚大力前引文。这里想稍作补充的是,除去制度方面的内容外,唐宋时期意识形态领域中绝对忠君观念的出现和逐渐深入人心,也是推动后代皇权膨胀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知道,儒家思想中本有忠君观念,但“忠”这一道德范畴在早期儒家学说中并未占据最显著的地位,并且被认为应是有条件的和双向的。在中晚唐到五代的社会大动荡中,军阀叛乱,藩镇割据,朝代更迭,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受到巨大冲击,尤以忠君原则沦落为甚。至宋,士大夫集团致力于重建伦理道德秩序以维护社会稳定,不免矫枉过正,将忠君原则绝对化,提升到所有人必须无条件遵守的人生第一伦理的地位。托名东汉马融所作,至北宋始见于书目著录的伪书《忠经》,首篇即云“天之所覆,地之所载,人之所履,莫大乎忠”。《忠经·天地神明章》。《四库全书总目》断《忠经》为“宋代伪书”,清人丁晏因书中避唐太宗、高宗之讳,疑为唐人作品。按此书即使是唐人所作,其产生影响主要也是在宋朝,且书中思想与宋儒颇多一脉相承之处。参阅余嘉锡:《四库提要辩证》,中华书局,1980年,第579—581页;陈登原:《中国政治思想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474—477页。欧阳修著《新五代史》,感伤其时道德沦丧,大臣事君犹佣者,而无死节之士,发论必用“呜呼”,但是却“不念所事之何君也”。王夫之评论语,见《读通鉴论》卷一〇第三三节。朱熹批评孟子的“臣之视君如寇”理论“说得来怪差”,认为“臣子无说君父不是底道理”。《朱子语类》卷一三《学七·力行》。理学家还直接将忠定义为“天理”,是“三纲之要,五常之本,天理人伦之至,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程颢、程颐:《二程遗书》卷一一《师训》,朱熹:《朱文公文集》卷一三《癸未垂拱奏札二》。这种汉族社会自发成长起来的绝对忠君思想,与蒙元家天下政治所造成的“普天率土,尽是皇帝之怯怜口”观念,同样都是明清极端君主专制制度的思想基础。片面强调任何一方,恐怕都是不确切的。

    (张帆)

    §§元代陆学的北传

    十二世纪晚期,陆九渊在南宋创立陆氏心学,与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主流朱学分庭抗礼,风靡一时,但后来逐渐不敌朱学,走向衰落。在元代,陆学师承若断若续,在思想界仍有一定影响,不过其代表人物均僻处于南方乡野,名声不是很大。参阅陈高华:《元代陆学》,氏著《元史研究论稿》,中华书局,1991年,第346—361页。至于陆学在元代北方的传播情况,学术界没有进行过正面研究。有些思想史著作认为元代前期北方两大理学家许衡、刘因都受到陆学影响,似乎当时陆学在北方的普遍流传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实际上,陆学虽在13世纪传到北方,但时间要比朱学晚得多,传播效果也是很不明显的。以下根据一些零散材料,简单进行归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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