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江的飓风和大潮算得了什么?
杀人如麻、血肉横飞算得了什么?
那轮羞于张贴征婚启事的月亮的贞洁又算得了什么?
八月十五,月圆之夜。
这个胖大凶蛮的花和尚忽然肃穆得像临刑的死囚,他缓步走近僧人们准备好的大木桶。
木桶摆在庭院中央。这是他吩咐的,僧人们当然乐于从命,看不到盗版三级片,能明目张胆地欣赏一下这个梁山泊健美比赛亚军的全裸风采,倒也算得上意外的惊喜。
木桶里水汽蒸腾,像一颗刚刚挖出的巨大的心脏。和尚的脚步很重,每走一步,都会震得木桶一颤,那颤动也像心脏犹未停止的脉动。
和尚来到木桶前,静立片刻。
虽然只是片刻,也让天地为之一冻:风冻在松针上,浪冻在月光的碎片间,钟声冻在聋哑敲钟僧深邃的耳孔里,就连号称六合寺“第一风骚小娘”的奶油小僧的口水也冻结在眼角、形如一滴羞愧的泪(当时他不小心一仰脸)
片刻之后,和尚开始宽衣。
风重新在松针间漫步、浪重新在月光里冲动、钟声重新在夜色里叹息,而“第一风骚小娘”的口水自然也恢复了口水的本来面目。
和尚露出了他宽厚的后背,粗黑的皮肤上布满靛青的纹绣:浪花一样翻滚的云朵,一轮凶蛮的圆月。
啊--!
僧人们一起惊呼。
他们虽然没有尝过女人的滋味,但对男人再熟悉不过了。然而,仅仅和尚的后背,就足以彻底颠覆他们所有的性感体验。这一瞬将会煎熬他们每一个人,直到死的那一天:“我们真的见识过男人吗?我们是男人吗?我们梦寐以求着能够和女人睡1分钟,哪怕是母猪一样的女人,但是,女人真的值得我们这样吗?女人梦寐以求的不正是这样的后背吗?女人没有见到这样的后背,我们却侥幸见到了,我们不是比所有的女人都幸福吗?经过这一瞬间,我们怎么可能再继续自认为是男人?但就算我们真的能变成女人那又如何?怎么可能有第二个男人拥有这样的后背。天啊!”
和尚脱光了所有的衣服,回到了初来人世的样子。胖大魁伟的身形在月光下,是一座等待岁月终止的山。
僧人们开始流泪。
和尚将身子泡入水中。
水里原本是一轮朦胧的月,这时不得不融化成明亮的泪水,沿着桶壁不绝流淌。
僧人们这时已经泣不成声了。
和尚用粗大的掌洗自己粗厚的皮肤。
月光用水的柔情缠绕着和尚的手指,但和尚无动于衷,十根手指像十块水边的鹅卵石,虽然留有日光的余温,但这与月光无关。
于是,月光只能在僧人们的脸颊上潺潺流淌,借以掩饰自己的尴尬和羞恼。
和尚全身上下依然很黑,但这黑已经与尘世无关。
月光在这黑上徘徊着,就像暗恋者在情人走过的地方查找自己的痕迹,越不甘心就越绝望。
和尚们究竟要比月亮直率,这时,泪水渐干,而恼意渐生,虽然他们无法转过脸,但目光已经开始咬啮和尚黑黑的皮肤。
和尚从桶中伸出一只大手掌。
手掌在命令:我的新僧衣。
递上僧衣的是“第一风骚小娘”,他现在比谁都恼恨和尚,因为只有他发现:洗浴时--和尚的脸一直在感受着风的抚摩和尚的眼一直在凝视着潮的舞姿直觉告诉他:这风不是风,而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这潮也不是潮,也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递上僧衣的时候,他一直别过脸不看和尚,但和尚朝他微微一笑,他还是看见了,这笑让他更加恼怒,因为这笑是心想事成者对路人的和蔼一笑。
穿好僧衣,和尚逆着风、背对潮,稳步走进佛堂。
风从他的身旁走远,潮从他的耳边退却。
这时,一切真的与他彻底无关,哪怕是风,哪怕是潮。
天地也对之无可奈何。
僧人们更像一群秋天的苍蝇,挤在长廊上,茫然不知所措。
2.
鲁智深问寺内众僧处讨纸笔,写了一篇颂子,去法堂上捉把禅椅,当中坐了。焚起一炉好香,放了那张纸在禅床上,自叠起两只脚,左脚搭在右脚,自然天性腾空。比及宋公明见报,急引众头领来看时,鲁智深已自坐在禅椅上不动了。
颂曰: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和尚就这样去了。
去了哪里,无人知道。
风和潮也随之退却,回到了自己的来处。
这来处是关西一座小镇。
那应该是40多年前,应该是一个中秋。
当年那场著名的瘟疫让三个女人从三个方向逃到关西这座小镇。
小镇小得几乎是世界上最小的小镇,所以连镇名都没有,人们就叫它小镇。小自有小的好处,连赶尽杀绝的瘟疫都没有发现它。
这么小的小镇当然只有一家客栈,而且那根本算不得客栈,只不过是四间土房带一个小院。客栈老板是一个寡妇,镇上人都叫她老乌鸦,因为她不但黑,而且笑起来嘎嘎嘎的让人想哭。不过她还算是一个有见地的商人,声名震天的苏东坡曾经经过她的门前,忽然尿急,向她借用茅厕,她抓住这个机会,逼苏东坡给自己的客栈取名,苏东坡没办法,看着她纯洁期待着的奸恶目光,随口说就叫“不是黑店”吧。老乌鸦一听大喜,出门在外,求的就是个平安,这个店名直截明了、一针见血,实在太好了!
苏东坡解完手后悄悄说:“我的确叫苏东PO,但我的PO是泼洒的PO,不是山坡的PO。”老乌鸦假装没听见。
于是这家“不是黑店”客栈成为小镇最具标志性的名胜,每年至少能吸引三五个慕名而来的游客。
这年中秋。
三个女人,确切说是三个孕妇,她们几乎是同时站在了“不是黑店”门前。
老乌鸦已经很久没有开张了,一见到她们,得意忘形,嘎嘎嘎地笑了起来。
当时暮色沉沉,远近一派清冷,中秋的寒意在衣袖中隐隐发作。就算是安乐幸福的大男人,遇到此情此景此等煽情的背景音乐,也不免黯然神伤,更何况是只身逃难的孕妇?所以,没等老乌鸦及时觉悟马上收口,三个女人就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了。
老乌鸦狠狠抽了自己三巴掌,柔声粗语地安抚三个孕妇(她本来想柔声细语,但该死的嗓子无论怎么调整呼吸,都挥不去那股碜人的肉麻),三个孕妇见她如此懊悔,也不便再哭了。她们各要了一间房安顿下来。
谁料到,就在当夜,三个孕妇先后临盆,彼此相差不过一柱香的工夫。
老乌鸦兴奋得简直想在院子里、月光下跳一曲霓裳羽衣:“嘎嘎嘎,三个妇人现在想走都走不了了,更何况还能额外收三笔接生费!嘎嘎嘎!”
月光将“不是黑店”照得完全不像黑店了。老乌鸦在三间客房、三个孕妇的叫喊声中往来穿梭,如果单看她的一对三寸黑莲,会让人误以为是哪吒三太子下凡。
“嘎嘎嘎,这个难产!”(1号房外)
“嘎嘎嘎,这个也难产!”(2号房外)
“不会吧,这个还是难产!嘎嘎嘎!”(3号房外)
“三个都难产,三个都得加收难产费!嘎嘎嘎!”(院子中间的井沿上)
…
“喂,小娘子,你言语一声,你没事吧?天啊,你真的死了?”(1号房内)
“小娘子,你千万不能死啊,你。”(2号房内)
“你死!让你死!你死了关老娘鸟事,你以为你睁着白鼓鼓的眼儿瞪老娘,老娘就怕了?你会瞪,老娘就不会瞪?你瞪,你再瞪!”(3号房内)
“老天爷,你让老娘死了算了,老娘我不想活了,实在不想活了,老娘死关你鸟事?你为什么不让老娘死?”(院子中间的井里)
3.
如血的黄昏,小镇,更小的“不是黑店”客栈。
三个贩皮货的客商站在“不是黑店”前:“风兄、颂兄,奇哉怪哉,此家客栈名曰‘不是黑店’,大有意趣,大有意趣。”
“雅兄、颂兄,此家客栈主人必我辈中人,始终不忘‘必也正名’之训,夫子不饮盗泉之水,此客栈正为我辈而设,所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
“风兄、雅兄,以小弟愚见,此家客栈主人非同小可,若非怀才不遇之狂士,必为隐居高蹈之逸人。此店名之文法深合‘大巧若拙、大雅若俗’之旨归。令人击节、令人叹服!”
…
吱--呀--客栈门开了--“嘎嘎嘎”--“哎呦呦,客官一路劳顿,快快请进!”
…
三个贩皮货的客商眼泪汪汪低声言道:“风兄,颂兄,此妇人骨具寒鸦之戾、目含祖母之绿,果然巾帼中狂狷畸零者也。”
“雅兄、颂兄,此妇人兼无盐之容与孟光之德,真天下奇婆,令我辈顿觉枉为须眉。”
“风兄、雅兄,古语有云‘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弟耳闻其笑,心悸悸然有狼嗷之念。”
…
老乌鸦虽然听不懂他们舞文弄墨,但三个人脉脉含情的目光却比A片更暴露,她的双颊顿时飞红(确切说是飞紫),沉埋了五十年的芳心不顾一切地绽放了:“讨厌!干吗这样看着人家--阿达、阿潮、阿风,快来招呼客人!嘎嘎嘎--”一道腥风,她已经躲进厨房里去了。
应声而来的是三个幼童:阿达:男,6岁,身高140公分,体重50公斤,圆头圆眼,目光凶悍;阿潮:女,6岁,身高110公分,体重25公斤,弯眉弯眼,眯眯含笑;阿风:女,6岁,身高70公分,体重15公斤,细眉细眼,涕泪荧荧。
阿潮用小手轻轻拈弄着发辩,笑眯眯问道:“三位大爷,你们一定很累了吧,快进客房休息,姥姥已经开始生火做饭了,酒肉马上送到,你们可能不知道,我们姥姥蒸得一手好包子,远近几十里没有人不夸的,就说这包子馅吧,肥而不腻、油润香甜,说是牛肉吧,牛肉哪有这滑嫩;说是羊肉吧,又没有羊肉的膻气;当然更不是猪肉啦,猪肉可没有这么筋道。看得出来三位大爷见多识广,可是阿潮敢说你们绝对猜不出那是什么肉。对了,阿潮差点忘说了,几天前有位大爷吃了我们姥姥的包子,硬说是人肉馅的,大爷们说好笑不好笑?如果真的是人肉馅,没卖几笼包子,姥姥和我们三个早就变成骨头架了。再说包子能值几个钱?就算一个包子能卖1两银子,阿潮还怕疼呢。还有呢。这位大爷,您想说什么?您想说什么就尽管说吧,阿潮听着呢,阿潮这对小耳朵生来就是听姥姥和三位大爷的吩咐,所以我们姥姥最喜欢阿潮了,其实说起来,这小镇上有谁不喜欢阿潮呢?对了,可能只有一个--镇长的千金陈慧琳,三位大爷可知为什么吗?她一直嫉妒我的眼睛比她的漂亮,她的眼睛其实已经很漂亮了,可惜眼白太多,而看人老是直楞楞的,像是所有人都偷了她的耳坠子了。她的那对明月夜的耳坠子丢了能怪谁呢?谁让那对坠子那么漂亮。三位大爷不信?请看阿潮的小耳朵,上面挂的就是那对坠子,怎么样?很漂亮很漂亮,对吗?陈慧琳的耳朵只是用来听镇长的话,而且有时候连镇长的话都不听,这么漂亮的耳坠子戴在她的耳朵上,多可惜,阿潮的这两只小耳朵就不一样了,如果没有它们,谁来招呼三位大爷呢?咦?三位大爷,你们的脸怎么抽筋了?还流这么多的汗?是不是得了什么病?没关系,我们姥姥还。”
“阿--潮--!”厨房里传来凄厉的鸦叫。
“哎,来啦!”临走前,阿潮向三个贩皮货的客商眯眯一笑说:“三位大爷稍等,我去去就来,陈慧琳的妹妹才可笑呢,等我回来再慢慢讲。”
厨房里。
啪!啪!老乌鸦扇了阿潮两耳光。
“姥姥,给那三位大爷端哪种酒?”阿潮笑眯眯地问。
啪!啪!
“掺水的?”
啪!啪!
“阿潮真是个小笨蛋,当然不掺水啦。”阿潮笑着说,两滴眼泪落到了地上。
“姥姥,这次下不下药?”
啪!啪!
“不下药?”
啪!啪!
“嗨,阿潮真是最笨的小笨蛋,当然还是要下药。”阿潮还是笑着,两行泪在小小的脸蛋上流淌。
“姥姥,包子馅用哪腿肉?”
啪!啪!
“大前天那个老头子的?已经臭了。”
啪!啪!
“前天那个尼姑的?已经有些味道了。”
啪!啪!
“嗨,阿潮真是全天下最笨最笨的小笨蛋,当然是昨天那个婴儿的,又鲜又嫩。”阿潮还是笑着,小脸蛋红肿得几乎看不出笑了。
“姥姥,你今天看起来好漂亮。”
啪!啪!老乌鸦扇完耳光后扭捏地问:“真的?”
“当然,我们姥姥是镇上最漂亮的老太太。”
啪!啪!啪!啪!
“我们姥姥今天看起来特别年轻。”
“真的?!”老乌鸦急忙抿了抿鬓边的17根头发。
“就像是画上的仙女--的奶奶一样。”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4.
厨房后的一间暗室,一盏油灯。
三张长凳上,分别躺着三个贩皮货的客商,睡得好香。
三张长凳边,分别立着三个幼童,手里分别握着一把牛耳尖刀。
“剥!”老乌鸦在门边灯旁命令道。
三个贩皮货的客商变成了三个沉睡的裸男。
阿风全身颤抖,眼里是荧荧的泪光;阿达全身颤抖,眼里是兴奋的光芒;阿潮全身颤抖,眼里是眯眯的笑意。
“解!”老乌鸦向前一步,让背后的灯光把自己剪成一幅50年前可能有过一星半点的美丽、可能让某个雄性乌鸦心动过1分钟的雌性乌鸦孤寂的影。
三个幼童正准备动手,老乌鸦忽然又命令道:“先把他们的眼珠挖出来,谁要给老娘弄破一丁点,老娘今晚就烧他的蹄子下酒!”
不一会儿,三双小手捧着六只眼珠送到老乌鸦的面前,老乌鸦掏出一张油污的手巾,将眼珠小心地包在里面、揣在怀里,幽幽一叹,满怀倦意地说:“好了,小猴儿们,开始解吧。”然后就颓然离开了。
“太好了!阿达、阿风,快来看,这个人的脚上戴着一只大戒指!幸好姥姥没看见。说好了,不许抢,这可是我发现的。”阿潮笑眯眯地,眼睛弯成了初三的月牙。
那枚戒指套得很紧,阿潮费了很大的劲才脱下来,可她的三根小指头并起来才戴得住,她美滋滋地计划道:“现在戴不成,我就好好地藏起来,等我长大了,出嫁的时候再戴。阿潮这么漂亮,要嫁一定要嫁个状元,他骑着大马,穿着大红的状元袍,阿潮坐着花轿,穿着大红的新娘裙,那时的阿潮就更漂亮了。新娘都要戴盖头,你们说阿潮要不要向外偷看呢?状元娶亲,看热闹的人肯定多得不得了,阿潮只看1眼,不,只看2眼,还是3眼吧,就3眼。”
“啊--”忽然一声惨叫,那个“颂兄”猛地坐了起来,肠肚全都堆在腿上,鲜血流了一地。
原来,阿达已经破开了他的肚子。
“大梦谁先觉--哎呀--痛乎哉!”“颂兄”大叫起来:“为甚眼前漆黑如斯?为甚腹中绞痛欲死--娘啊!俺明白了,这是家黑店。大哥、二哥,你们在么?你们已经吃人暗算了?老婆子、三个鬼崽子,你们在哪里?俺们可是名震山东临沂山楂乡梨树村的大蒜三英,英雄生不改名、死不改姓,俺大哥名唤赛煎饼张大嘴,俺二哥叫蒜上飞张二嘴,俺排行老三,人称酱里跳张--啊--”
阿达一刀割断了酱里跳的喉管,意犹未尽,嘶吼着又在酱里跳的身上猛插了几刀。酱里白跳连最后一句话都没机会说出口:“葱花!俺日日夜夜都想你念你”。
“太好了!阿达,阿潮崇拜你,阿潮长大后不嫁文状元,要嫁就嫁阿达一样的武状元!”阿潮拍着小手喝彩:“阿达,这三个人还是都交给你,阿潮不喜欢血,阿潮怕把小手弄脏了,来,阿风,别怕,我们在一旁看阿达。”
阿达鼻孔翕张,眼红外突,粗黑的身子隐隐泛红,犹如刚刚咬住猎物的幼狼。
阿潮牵着阿风的手笑眯眯站到墙边,阿风缩到阿潮的背后嘤嘤哭泣,鼻涕浸透了阿潮的小坎肩。
油灯光坏笑着。
阿达手中的牛耳尖刀在骨骼间忘情奔走。
杀人需要只见虚空的慧眼。
解尸更要物我两忘的根性。
骨有间而刃无间,以无间入有间,恢恢乎其游刃必有余。
尸无知而童无心,以无心遇无知,荡荡然其纵性必无悔。
油灯未昏,而骨和肉已经分门别类、按部就班、停停当当。
血沿着手臂自刀尖滴落,不像泪滴,倒像婴儿在睡梦中流的口水。
阿达咧嘴笑了,那么纯真憨顽,像世界上所有淘气的儿童那样,像男孩们拆散了女孩们的洋娃娃那样,而且成就感更加饱满,因为世界上不会有哪个女孩子能拥有这样的洋娃娃、而且是同时拥有3个,当然更无法想象还能时常更换了。
“阿达,太棒了!阿潮--”阿潮话还没开始讲,就挨了阿达重重一脚。阿风吓得吹出了好大的一朵鼻涕泡,阿达顺便也给了她一拳,径自甩头出去了。
“阿达--真--坏--”阿潮捂着肚子,疼得小脸都抽搐了,可那对弯弯的小眉毛还在眯眯笑着。阿风紧紧抱住她,头埋在阿潮小小的肩上,眼泪和鼻涕止不住倾泻起来。
深夜,院中。
井里传出闷闷的哭号。
一个黑瘦的老女人把她用50年孤凄换来的贞洁倾泻在冰冷的井水中。
然后,她将那六颗已经不能再脉脉含情的眼珠嚼碎吞下了肚子。
5.
“不是黑店”从来没有这么暖和过。
这暖意来自于投宿的那个胖胖的和尚。
斜阳柔柔地照在小院里。
枣树下一张小桌。
那胖和尚就坐在桌旁。
好个胖和尚,胖得那般庄严、圆满、慈祥、可亲。
就算修行再高深的僧人、就算胡子再白再长,站在他面前,都将只是个饿肚子的小沙弥。
这是个关在冰柜里都能让鲜花盛开的人。
没说几句话,阿潮就已经依偎在了和尚的怀里。
从来没有人这么耐心到听她说说不完的话,可是,这时,她却一句话都不想说,闭着眼睛,可爱的小脸蛋在斜阳下幸福地红着。
阿风怯生生地站在一边,羡慕地望着阿潮,时不时偷偷看一眼和尚。和尚微笑着向她招招手,阿风踌躇了好久,才一点点走近和尚。
和尚掏出一方素白的手帕,替阿风揩尽鼻涕,然后伸出手,轻轻抚摩阿风头顶稀疏干枯的头发,阿风一动不动,气都不敢出,生怕一朵鼻涕泡就会惊走这柔柔暖暖的抚摩。
过了一会儿,阿风也依偎在了和尚的怀里。
和尚又向阿达招手。
阿达喘着粗气,圆睁双眼,恶狠狠地瞪着和尚。
和尚眼中满是赞许,甚至可以说是惊喜。
“不吃酒,不吃包子,老娘就让你喝洗脚水泡枣叶的极品茶!”老乌鸦想奸笑几声,可是努力了半天都奸不起来:“蹊跷,老娘见了那个胖和尚,心里不知怎的,只想从良。”
她端着茶,来到枣树下:“活佛,请尝老婆子亲手点的好茶,这茶唤做洗脚。”
啪!老乌鸦扇了自己一个大耳光,嘴里骂蚊子,心里却嘀咕:“真真遇鬼了,怎的只想做个容易掏心的婆子?”
“洗脚水泡枣叶?”和尚微笑着问,那微笑能感动得苍蝇立志做一名环卫工人。
“是呵--不--就是嘛--不--”
啪!啪!啪!啪!
就在这时--
就在这时,和尚轻轻拍了拍两个小女孩,微笑示意她们先在长凳上稍坐一会儿,而后站起身,缓步走到老乌鸦面前,伸出手,轻轻按在老乌鸦额头上。老乌鸦软绵绵瘫倒在地,头顶深陷五道温柔的指印。
无声无息,老乌鸦就这般香销玉殒,一缕戾魂去追寻50年前弃她而去的丈夫。
和尚依然面含微笑,缓步走到井边,汲水,掏出方才那方手帕洗净,拭手,而后再汲水,再洗手帕,拧干,再拭手,最后将手帕叠得方方正正,端放在井沿上。之后,缓步走回到枣树下,坐定,轻轻将阿潮和阿风重新揽在怀中,两只手掌分别轻抚阿潮和阿风的头。
春去秋来,只用了一分钟。
阿潮笑不出来了。
阿风用小手捂住鼻子,生怕鼻泡吹出来沾湿和尚素白的僧袍。
阿达的眼中却露出粗野的惊羡之色。
和尚微笑着问阿达:“愿不愿意跟我走?”
阿达重重点头。
“杀人?”
阿达重重点头。
清晨,古道,白雾。
和尚缓步而行,身后跟着阿达,一个很大的小男孩。
十几步后,紧跟着两个小女孩,一高一矮,小手牵着小手。
和尚停步。
阿达转身向阿风、阿潮挥拳怒吼。
阿潮、阿风不敢向前,但也决不退后。
“活佛,您的手帕!”阿潮笑着叫道。
和尚缓缓回转身,微笑着说:“手帕送给你了,小妹妹,回去,好吗?”
和尚带着阿达走了。
阿潮和阿风留在原地,不敢再向半步。两只小手牵得更紧了。
白雾中,四颗泪珠和一朵鼻泡在晶莹闪动。
6.
一切都被隔壁的麻婆看了个真切。
麻婆有一把订做的高椅,椅高五尺、椅腿如梯,可拾级而上,扶手呈盘状,可置茶盏、瓜子。夏天,椅上还可张挂小帐。
这把椅子耗去了麻婆几乎1/ 3的聪明才智,几经调整改进,才终于有了现在的舒适便宜。
想当初,为了看几眼隔壁的私生活,麻婆要忍受多少煎熬啊!搬砖叠椅、虫叮蚊咬、风霜雪雨、更深露重。真是一言难尽。
最惨的是,每到精彩处,麻婆都会急速达到高潮,尖叫、打口哨、鼓掌、挥臂,甚至热泪盈眶。结果当然只能是无数次地从墙头跌落。自从她给这把椅子加了根安全带后,她才算永远告别了杂技生涯。
辣婆是麻婆生平第一知己,为酬答知己之恩,麻婆也为辣婆订做了一把一模一样的高椅。因为每年夏天,辣婆都要到这儿来渡假。
掌灯时分,这对知己总是准时来到墙边,一起登高共赏、品评唱和,更有麻婆独创的萤光囊闪亮助兴,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如果是春秋冬三季,麻婆就以纪实的笔法,把所看到的经典剧情纳在鞋垫上,定期给辣婆寄去。这样,她们才能保证同步成长。否则,这份纯洁的友谊怎么可能将保持这么多年?
这时已是中秋。
麻婆急忙把隔壁的惊天大新闻纳上鞋垫,绑在那只加急鸽子腹部,连夜寄出去了。
第二天夜半,辣婆提前赶到:“麻妹,怎么了?老鸦婆出车祸了?你画了五辆车从她头顶压过是什么意思?”
麻婆二话不说,急冲冲引着辣婆登上观览椅。
圆月,却被枣树的枝桠刺得如同破筛子。
阿潮、阿风坐在枣树下的小桌旁吃枣。老乌鸦躺在地上。
阿潮笑眯眯说着新娘、阿达、老乌鸦、扣子、耳朵、月亮、陈慧琳和她的妹妹、珍珠、小狗、要饭的、天、漂亮、灶台、当官的、井、伤疤、走。
阿风抽着鼻涕听着。
墙这边,麻、辣二婆开始商议分赃。她们等这一天已经整整6年了。
再伟大的友谊,当它面临利益的时候,都难免被人性的弱点咬伤。尤其是当双方不约而同提出五五分成的时候。
五五分成是多么友善、多么慷慨、多么高尚、多么富于自我牺牲精神的一种让步啊!
但一院房子、一具老女人的死尸、两个女童,怎么样才算是五五?此外,还有“不是黑店”的招牌,谁能估算它的潜在价值?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阿风,快看,墙上有两个妖怪在打架!”
阿风一惊,接连吹了三朵鼻泡。
“阿风,别怕,我逗你玩呢。是麻婆婆和辣婆婆,你又不是第一次见到。”阿潮笑着把阿风拉到怀里,小姐妹头靠头一起看墙头的鬼片。
确切说,这是一出以明月为幕的皮影戏。
片名:魂断蓝墙主演:两个感情受到伤害的婆子道具:口舌、拳头、指甲、脚、牙、头及各种可掷性器物服装:古典式比基尼(注:由于经费紧缺,演员其他服装借用给道具部)
台词:呀、淫妇、娼妇养的、呦、呸、贼婆、鸡婆、天杀五雷劈、?# ¥# ?% -* 动作:传统武术(以小擒拿及暗器为主)
场景:空中片尾曲:《轰!》
鲜血和伤痛能够换来理智和平和,这就是无数场大大小小战争的意义和安慰。
在大毁灭中,人才能发现:真挚的感情是人世间唯一的永恒。
麻、辣二婆终于破镜重圆,达成了理想的协议:阿潮归辣婆所有,阿风及“不是黑店”归麻婆所有。
因麻婆所获略多,老乌鸦的尸首由麻婆全权负责。
7.
时光如同磨刀石。
10年,足以把一块顽石磨成一柄可怕的杀猪刀。
当时徽宗即位,天下承平已久,妖氛渐盛、人心不宁。尘世需要净化、魔障急待清除。
东京大相国寺的全国第十三届代表法会上,万僧云集,如林的经幡飘摇不定,就像难以割舍的俗心。
今日坐坛说法的是一代魔僧春风佛。
天色阴沉,万僧围坛而坐,登高望去只见密密麻麻无数光头,犹如一片千年骷髅场。
春风佛独坐骷髅场中央的一丈高坛之上。
好个得道的胖和尚!胖得那般庄严、圆满、慈祥、可亲!
这是个关在冰柜里都能让鲜花盛开的人。
虽然没有人不在心里敬畏偶像,但当偶像真的出现在眼前时,每个人都会尽力显出不以为然。
虽然大家都一样,但至少要让自己觉得自己和大家不一样--这叫做个性。
能被大相国寺邀请的僧人,哪一个不是有个性的?所以,坐在坛下的这些僧人都显得很自然随意,有个性的人是不会在任何地方压抑自己的个性的。
他们都把身边的其他僧人看作是从乡下来的故旧,随意地扯着一些很亲切的话题,比如说物价、住房贷款、医疗保险、失业、今年的天气、张家的麻子姑娘、李家那只三条腿的可怜的老狗、西瓜的新吃法、一种治关节炎的土方。
但春风佛毕竟是春风佛。
这十多年来,从大昭寺到白马寺、从普沱山到五台山,什么个性他没见识过?
记得3年前,他在四川宝光寺论法时,有个僧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脱掉裤子朝他撒了泡尿,淋得他满头满身都是尿。他先微笑着把最后一段妙义讲完,然后缓步走到那个僧人面前,轻轻说了一句话,半个月后,那个僧人到大内做了一名扫厕太监。
这件事震动了整个佛学界,要知道那个僧人当时名列“四小天王”之一,以“前卫到底”著称,他的佛学前途无论怎么假设都不过分!
春风和尚的那句耳语位列当年疑案排行榜第三名,因为世界上没有第三个人听到它。
为此有很多人不惜舍身自宫,潜入皇宫去追查谜底,却没有一个成功者。
很多年后,有个宫女在御厕的砖缝中发现了一本名为《从和尚到太监》的回忆录,她一边排泄,一边匆匆浏览了一遍,只记得其中有一句很深刻的话:“人生有许多秘密,你到死都无法揭开。比如说37年前春风佛在我耳边说的那句话、比如说第二天我的生殖器神秘失踪、再比如说十几天后我莫名其妙来到皇宫。哎。人生如梦如幻亦如电,空也罢、色也罢,到头来不过都是无聊的谜,解不解得开有何不同?”
宫女在如厕前一直在担心自己会拉肚子,结果真的拉了,但并没有觉得拉肚子有什么不好,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好。因此她被这页深刻的草纸深深打动,欣然选中它,来给这场无聊的拉肚子一个干干净净的了断。走出厕所,宫女不由自主吟了一句诗: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于是春风和尚的那句耳语稳稳占据了疑案排行榜第一名的位置,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听到它。
春风佛徐徐开口宣讲:
宇宙无边,无清净无不清净
世界广大,亦浑浊亦不浑浊
心即佛,心即魔
魔在佛不现,魔去佛自在
以何去魔?以何现佛?
魔不自去无以去,佛不自现无以现
故以魔去魔,以佛现佛
杀人者必自戕,是谓以魔去魔
救生者实自救,是谓以佛现佛
然则救之又救,必至无可救,无可救则魔生
杀之又杀,必至无可杀,无可杀则佛现
是故救生不若杀生
是故求佛不若求魔。
啊!!!!!!!!!!!!!!!!!!!!!!!!!!!?
下面顿时喧腾起来。
8.
也许真的像那位做了太监的和尚所说:不论结局如何,人生都很无聊。
唯一的区别可能仅在于:有的无聊很生动,比如说从和尚转变到太监;有的无聊则真的很无聊,比如说一辈子做和尚或一辈子做太监。
当春风佛讲到“救生不若杀生,求佛不若求魔”时,坛下的所有僧人同时遇到了自己人生的转折点,向前一步,无聊将会变得很生动;留在原地,无聊则只能继续无聊下去。
但正如老乌鸦所说:出门在外,求的就是个平安。人生如逆旅,谁不是这世界的过客?
无聊无疑是平安最称职的保姆,生动则是掉在马路中间的一枚金币。
和尚变太监的故事在场的僧人们没有人不记得,他们的确人人义愤填膺,但都不会傻到用自己无聊的现在换取那惊人的将来。
所以他们虽然恨着、怒着、骂着,却都把音量有效地控制在一鸣惊人之内。(这也同样合乎个性法则,抢眼只是招摇,有节制地坚持才是个性。)
春风佛泰然自若,就像坐在天地最初的春风里。
双眼微闭,继续宣讲。
那声音也像唤醒大地的春风。
个性的境界与耳膜的厚度成正比。
除了叫床声外,坛下的得道高僧们的耳膜基本上都是装甲车外壳的合格材料。
这些大庙的栋梁们,怎么可能还像小草那么傻,给你春风你就梦想绿遍天涯?
当然,每个鸡窝都会有一只仰望长空的痴情鸡。
当坛下的众僧专心致志地讨论青虫和米粒哪个营养价值更高的时候,有一只一直在暗自苦练翅艺的壮年公鸡站了起来,他厉声问道:“请问春风佛,既然救生不若杀生、求佛不若求魔,就让贫僧先杀了你,如何?”
世界上没有一只鸡不渴望振翅长空,所以坛下众僧的光头就像大旋涡里的一万个葫芦,逆时针齐刷刷转向那个勇敢的和尚。
众人皆坐,只有他傲然挺立,自从董存瑞牺牲后,人们再也难得见到如此凛然的气度了。(坛下众僧就更惊异了,他们连董存瑞是谁都不知道)
当然,世界上也几乎没有哪只鸡不知道“飞鸡”是个侮辱鸡格的称谓,所以坛下众僧的眼中充满了热情的期待,虽然跌落尘埃是“飞鸡”们的固定结局,但跌得到底有多重则永远是只有地球才知道的谜。
春风佛面露喜色,拍掌喝彩道:“可喜可贺,魔心已生,离佛不远。”
勇敢和尚一楞:“如此说来,春风佛甘愿成就贫僧成佛之愿?”
(注:这个人物出现得太突然,消失得又太迅速,来不及考察籍贯姓氏生辰星座最喜欢的颜色最爱吃的食物,故而偷懒,就称其为勇敢和尚,应该没人反对吧!)
春风佛微微一笑:“当然,渡人成佛,功德不小,贫僧何乐不为?”
勇敢和尚沉下脸道:“如此说来,贫僧就不客气了。”言罢就要举步上坛。
“且慢。”春风佛又一笑。
“怎么?”勇敢和尚大喜。
“贫僧尚有一言未尽。”
“请讲。”
“杀了贫僧之后,长老更欲杀谁?”
“?。贫僧非魔,杀一既可,何来杀二?”
“善哉!”春风佛面色陡变:“长老欲杀贫僧,已近杀孽,非魔而何?”
“但。贫僧。贫僧尚未杀春风佛,何况。‘救生不若杀生’乃春风佛所言,又何来罪孽之说?”
“一切皆幻,唯念所在。长老虽未杀贫僧,但杀机已起,心魔已生,杀一而不敢杀二,魔存心中,永难见佛!”
“依春风佛所言,贫僧当大开杀戒?”勇敢和尚满头汗珠。
“正是。”
“何时可止?”
“至无可杀。”
“何为无可杀?”
“天上地下,唯我独存。”
“此时既可成佛?”
“否。”
“何时成佛?”
“魔在佛不现。”
“魔何在?”
“长老胸中二两肉内。”
“何以去之?”
“自杀。”
春风佛双目微合,面含悲悯。
勇敢和尚面色惨白,浑身颤抖。
坛下众僧屏息观望。
天地一派肃杀。
良久,春风佛缓缓言道:“此魔已成,不杀何待?”
哐啷啷!一阵铁练抖动。
“哇--呀--呀--”一个少年的嘶吼声。
9.
春风佛的身后一直立着一个少年,一个著名的少年。
从10年前的中秋开始,人们就看到他就和春风佛形影不离。如果没有春风佛,他也许不会如此著名,但绝对是一个刺眼的少年。
16岁的年纪,却生得一副36岁壮汉的身形,圆头圆眼,头顶寸许长的怒发如同乱箭,唇上腮边虽然只是黑草初萌,却已经能完全想见日后的凶莽。单是那对永远充血外突的大眼珠,就足以让人摔下马来。
春风佛之所以又称魔僧,正是因为这少年。人们都说这少年是个魔鬼少年。
当春风佛缓缓言道:“此魔已成,不杀何待?”
话音未落,这少年早已大喝一声,腾身跳下丈许的高坛。那“哐啷啷”的声音来自栓在他手足上的铁练,铁练有手腕粗细。
少年跳下的时候,有个僧人正在和旁边的人切磋孵蛋的经验,少年的大脚正好踩落在他头上,僧人几乎被踩扁,他是个很节约的僧人,剧痛之下仍不忘刚刚入港的话题,大叫道:“小心!我的鸡蛋!”
少年又喝一声,接连踩着其他僧人的头向勇敢和尚腾空扑去。
司马迁曾说过“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但本人认为这个说法应该修正为:人在突发的剧痛中,会不由自主呼喊自己最感亲近的人或事物。刚才那个孵蛋的僧人即为明证,接下来几声呼喊更是有力补充:“二狗子的表姐!”
“回锅肉!”
“5钱7分银子!”
“在前堂扫地!”
“张大户家地窖左手边第三排靠墙的那坛老酒!”
“没有洞的袜子!”
在袜子声中,少年冲到勇敢和尚面前,勇敢和尚茫茫然望着少年。
哐啷啷!少年双手戟张,直插进勇敢和尚左胸!
热辣辣的血狂喷出来!
少年手指一屈,手掌回撤,一颗心完完整整掏了出来!
那心还在扑扑跳动。
这时,勇敢和尚才惨叫一声、仰天栽倒。
随着目光由惊恐回到茫然,他的呼吸才慢慢停止。
众僧清一色,皆大张着嘴,无暇再去考虑自己的个性问题。
不知道时间这出大戏的导演是谁,在这几秒,他用了一个定格的镜头,虽然未见得如何高明,但也充分烘托出了应有的气氛。
不过,再周全的导演也难免出现细节上的漏洞。
在这个静止的大全景中,角落上有个僧人忽然大笑起来。
这笑不是嘲笑、喝彩,更不是什么深含意味的各种笑。很简单,是人们常说的那种捧腹大笑。
这个僧人明显不是一个好的群众演员,因为他的这笑声和剧情完全无关,摆明了是在浪费胶片,而且在客观上羞辱了导演、主演以及所有配角。
他笑的原因是这样的:这个僧人是个业余昆虫爱好者,喜欢观察各种小虫子。进到这里坐定后,他就一直在观察地上的蚂蚁。至于周遭发生的一切,都是蚂蚁拉的屎,看不见也闻不到。后来,他看到一只勤劳的小红蚂蚁驮了半粒草籽急匆匆往家赶,没想到半路上猛地跳出一只大黑蚂蚁,这只大黑蚂蚁明显是个绿林大盗,它逼小红蚂蚁交出粮食,小红蚂蚁哪肯轻易就范?于是,大黑蚂蚁张开血点大嘴向小红蚂蚁咬去。
这个僧人当然具有强烈的蚁道主义精神,他急忙要伸手去打抱不平,却忽然看到大黑蚂蚁捂着嘴逃走了。咦!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小红蚂蚁有什么防身暗器?他低头贴近小红蚂蚁仔细一看,小红蚂蚁的头上卡着一样白色的小玩意,再睁大眼睛细看,结果就发生了刚才的那阵捧腹大笑。
原来,那白色的小玩意是大黑蚂蚁的假牙!
哐啷啷!
少年几步跨到蚂蚁僧的面前。
可怜的蚂蚁僧还在笑着,这种笑不到抽筋怎么可能停得下来?
少年用血红的圆眼盯着蚂蚁僧,盯了大约有1秒钟,之后--他将手中的那颗心塞进身边一个僧人的嘴里,然后--用双手的食指、中指钩进蚂蚁僧大张的嘴--用力一撕!
蚂蚁僧终于停住了笑。
因为他已经没有嘴可笑。
嘴的部位现在是一大片血的沼泽。
(各位看官,本人也很不愿意看到这一幕,但少年真的是用这种手法杀死蚂蚁僧的。多么可爱的一位僧人啊,但愿来生他能投胎做一只远离人类的蚂蚁。)
血腥并没有就此终止。
就在蚂蚁僧笑声停止的那一瞬间,口里被塞进那颗心的僧人,一把甩掉那颗热血淋淋的心,尖叫着跳起来就想逃--少年一把抓住他的后颈--拎起他,运力一甩--僧人斜斜飞向五尺外的一棵大树--头撞在巨干上--折颈而亡。
少年双眼喷火、环视四周,那目光不断放射着两个字:不够!不够!不够!
这时,坛上传来春风佛温和但威严的声音:“阿达,够了,够了。”
阿达想要违扭,但终于还是收回了眼中的火焰,他愤愤扫视了一圈地上的众僧,拖着锁链一步一步回到坛上。
春风佛徐徐开口言道:“此少年乃魔中之魔,杀气如风、怒气如潮,拘之不可,囚之不得。贫僧惟有宣之导之,如开壅泻洪,望其终能归于佛海。”
底下众僧唯唯称善。
10.
尚书阁。
东京汴梁档次最高的妓院。
之所以起这样一个风马牛的名字,是因为它的小姐来源非比寻常。
这里典藏的小姐全部来自钟鸣鼎食之族、王侯将相之家。当然,都是等这些达官贵族落难后,通过非常渠道瞒天过海收集来的。
地方落难知府的千金在这里只能端茶递水,至于一班知县的女儿则只配搬柴烧水。
天下如果有什么地方的美女佳人的数量、质量、密度能和皇宫内院一比,可能只有尚书阁。
尚书阁实行的是会员制,从来不对外公开营业。它的主顾当然非同小可。
尽管如此,今天来的这位客人却也足以让尚书阁女经理戚夫人为之侧目。
这是一位胖和尚,正是那个关在冰柜里都能让鲜花盛开的人。
几天前大相国寺的血腥不但没有任何麻烦,反倒倾动当今天子,钦赐素筵,当廷说法,“以魔驱魔”之义深合圣心,赐封“护国驱魔春风妙悟清净大法师”。
尚书阁并非建于一处,而是由十余座分院组成。这些分院散布于城内城外,皆建为大家宅院模样,其中便有有专为浮屠设的悟色居。
悟色居位于郊外羡红山中,三座大花园呈品字相接,百余间精巧房舍错落其间,放眼园内,皆青竹曲水,一派清幽绝尘。略略点种几株牡丹芍药,或隐或显,颇有暗香夺魄之效。
环园有一条曲折密道,壁上每隔五十步有一假窗,形如佛经,掀开经卷,可见一小孔,透孔望去,或为绣房、或为书房、或为花园,凡园内小姐起居饮食、甚而沐浴净手之所皆一览无余。
园中此类窥视孔有数百个,设计极富巧思,小孔彼端皆密藏于各种物件内,故而园中小姐对此毫无知觉。
其实仅这密道,就足以让尚书阁财源滚滚。但为了保证尚书阁的高尚品位,这密道仅供会员使用,而且,尚书阁在密道使用说明书上向会员庄重承诺:密道每次只限一客独自使用,而且不限时间。
就算再努力十倍,如果没有可怕的背景,戚夫人根本休想达到今天的辉煌。
她是136年前最得宠的西宫娘娘乐妃的姨妈的堂妹的二舅的小学老师隔壁的朱屠夫的孙女的仇家马大胡子的手下二拐子不认识的某个女人在100年后生下的第17个女儿。
近五年来,春风佛是第十七个得她亲自接见的客户。
在去悟色居的路上,戚夫人和春风佛面对面坐在豪华车厢里。
除了礼节性的服务用语,她多余的一句话都不敢说。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即便接见微服来访的赵官家。40多年的社会经验告诉她:不要在这个人面前暴露任何通向自己内心世界的线索。
在进入密道之前,她只是按照惯例简要介绍窥视孔的用法、然后得体地送春风佛独自进入密道。
那个魔少年则留在外面,戚夫人对他既怕又厌,便叫下人小心招呼,但是少年像石头一样立在密道入口处,雷打不动,根本不需别人招呼。她便不再着意,自己走进内院,去密道出口处等候春风佛。
“真是个怪人。”戚夫人边走边想:若说我不懂男人,想必没有第二个女人敢说她懂,但这个男人真的。
(戚夫人经过一丛毛竹时,竹枝上有一只小雀正在解手,鸟屎落下来,正好落在她云髻上金钗的钗头)
来时在车上面对面近1个时辰,他竟未特意看过我一眼!
(一只绿头苍蝇从她背后飞过来,降落在那颗鸟屎上,结果深陷其中,再也飞不走了)
哼,再怎么说,我也是京城“四大美妇”之一。
(绿头苍蝇的新婚妻子见丈夫迟迟不回,认定他在吃独食,急忙追过来,结果也被粘住了)
谁不知道,很多男人到尚书阁来其实是为了一睹我“白玉栏杆菊影醉”的风韵。
(一只失业的老蜘蛛发现了那对苍蝇夫妇,急忙吐出最后一口丝,荡悠悠下来,稳稳落在了这最后的晚餐桌上)
看来金老板没有骗我,昨天买的这根金钗分量的确足。
(其他的老蜘蛛见此情景,纷纷赶来,不过只有7只顺利着陆)
哎呦,金老板没称错吧,这根金钗怎么竟像有3两重?
也不知那和尚选中谁了,我倒是要看看。
戚夫人赶到出口处时,春风佛已经等在那里了,神情中有一两丝落寞。
“呦,怎么这等快?”戚夫人终于没能有效控制住自己。
春风佛微微一笑,并不言语。
戚夫人也迅速恢复了矜持:“我这悟色居中佳丽闺秀可不下百数,大师竟没有一个看在眼的?”
春风佛又微微一笑,仍不做答。
在密道的小孔中看过几个女子后,他就暗生悔意,因此数百个窥视孔他用了不到十分之一,其中只有两个女子让他多看了一眼,其中一个在用大脚拇趾挖鼻屎,另一个边洗澡边苦练九阴白骨爪+ 铁布衫。
戚夫人见和尚连看了几眼自己髻顶微微颤动的金钗,心中一动,莫非。
但和尚随即收眼告辞,戚夫人颇觉失望,但也不露声色,缓步陪送出去。
刚要走到花园仪门,从外面忽然抢进一人,差点将戚夫人撞翻。
11.
那是个十来岁的丫头。
弯眉弯眼,眯眯含笑。
怀里一大捧桂花,花香染得她满脸的笑意愈发醉人。
戚夫人扬手就要打,但春风佛在旁,便忍而未发:“小丫头找死,没头没脑见人就撞!”
“夫人饶命,阿潮真的没见到夫人出来。前院的桂花刚刚开了,姐姐们急着要戴,所以阿潮才这么慌。说起来可真够巧的,今年的桂花不早不晚,刚好今天开了。夫人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今天可是中秋呀。也是阿潮的生日呢。阿潮也想戴两朵桂花,可惜阿潮没有姐姐们那么好看,要是比起夫人来,那更是一丁点都赶不上。对了,夫人,您要不要戴两朵?您要是戴起来,那可真是天下最漂亮的夫人了。咦?夫人,您的发簪好别致,阿潮从来没见过,难怪姐姐们说现在外面很流行生态妆野性美。”
“什么乱七八糟的,好了好了,快走!”戚夫人下意识摸了一下发髻,稀乎乎、软塌塌、毛茸茸的,“什么?!吖----!!!!!!”
一声尖叫--戚夫人转眼间接连换了三个方位:竹颠、墙头、三里外一个农家猪圈的栏杆上。
手里还紧纂着八只老蜘蛛、两具残缺的苍蝇尸体、以及一抹雀儿碧绿的排泄物。
阿潮正要长篇大套地感叹戚夫人的嗓音和脚力,一转头看到春风佛,顿时惊住了,就像一只小老鼠和一只庞然大猫狭路相逢,猫嘴里叼着它踏破铁鞋苦苦寻找的半根香肠。
春风佛微微一笑,笑容还是像四月天、午后的一阵春风。
阿潮见春风佛若有所思,但终于还是没能认出自己,便大着胆子笑眯眯问道:“大师,您是第一次来吗?阿潮怎么从来没见过您?”
春风佛又微微一笑,不做理睬,转身走了。
阿潮悄悄跟在后面,但走到前厅,就被人拦了回来,她是不允许到前厅的。
“阿达,阿达!”她急忙登上左花园的小塔,向大路眺望:“是阿达,是阿达!阿--达!”
夕阳下,两个背影渐行渐远,一个是那和尚,另一个当然应该是阿达。
从有记忆开始,在阿潮眼中,阿达一直像一座小山,10年了,阿潮虽然大了高了,但阿达依然是一座小山。
虽然这座小山现在这么远,远得像一小撮冷漠的沙。
而泪水又将这一小撮沙无情冲散。
地上散落的桂花,在中秋的寒气中任性地香着。
干净如洗的夜空,那轮圆月冷冰冰地似乎在笑。
时光像一把凿子10年,足以把一点平常的记忆凿成刻骨的想念。
10年前,八月十六麻婆和辣婆肩并肩携手入驻“不是黑店”。
该清的清、该扔的扔、该拆的拆、该添置的添置两个人辛劳了整整一天,“不是黑店”才算焕然一新这一整天,阿潮和阿风被呵斥到墙根,眼睁睁地看着阿风没吹一朵鼻泡。
阿潮只说了一句话,一句悄悄话,只有阿风听得到:“阿达回来不会饶了这两个老太婆。”
还好,夜里两个婆子累了,没气力管她们她们还能一起睡在她们自己的炕上两个小女孩抱得紧紧的、安安稳稳睡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阿潮就被辣婆从被子里提了起来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人已经被按在车上了她只见到赤脚追出来的阿风吹的鼻泡那么大从来都没那么大过。
阿潮流着泪喊道:“阿风,别怕,我会回来,阿达也会回来,我们都要回来!如果阿达先回来,你就告诉他,我很快也就回来了。如果我先回来,我们就一起等他。如果我和阿达一起回来,我们三个就一起吃枣,可是如果不是秋天,我们就…”
12.
一只蝴蝶飞到一朵花上。
而很多年前,离这朵花一千里的泥塘里一条蛆在乱拱。
这蝴蝶和那蛆有没有关联?
世界上如果没有这种关联,阿潮怎么会来到河北、来到大名府、来到这家野菊花院?
事情还得从1万多年前说起。
南得不能再南的的南方有一丛长得乱七八糟的草,草旁边有一洼又脏又臭的水(很有可能是某个恐龙的小便),这水里有一块滑不溜湫的石头。
5000年一晃眼就过去了,那丛草早就在食物琏上流浪了几亿公里了、那洼水早就蒸发到火星去了,但那块石还是留在原地纹丝未动。
“多可爱的石头,就像我老婆年轻时的门牙!”第一个见到它的人由衷赞叹着,不假思索就把家建在了这儿。几年后,第二个、第三个人相继来到这里安家落户,用了100年的时间,一个小村庄诞生了。再100年,小村庄变成了小镇子。人们都叫它石子镇。
石子镇后来诞生了一位伟大的女性,因为太伟大,所以人们连她的名字不记得了。至于她究竟伟大了些什么,那是超乎人类想象极限的事情。人们只是隐约记得她好象是第一个成功培育出骡子的人。可惜的是,她的后人很不争气,始终没能培育出另一个杰出的品种。直到3000年后,另一个更伟大的女性的出现,才将杂交推向一个更高的精神境界。
这位女性诞生的时候,正好有一只叫做“鸨”的鸟停在她家的狗窝上,她爸爸灵机一动,给她取了一个美丽的名字--鸨儿。
鸨儿小时候唯一喜欢的游戏就是配对游戏,而且生来就憎恶“门当户对”的观念,所以她喜欢乱配,比如说让鸡和猫做夫妻、让瓢虫和水牛做伴侣,她甚至想让自己身上的一只跳蚤和外星人配对,可惜外星人在她有生之年一直没有出现,不然,她将更加伟大。
有一天,鸨儿玩着玩着,忽然大彻大悟:为什么杂交一定要结果呢?这不是很俗气?一切尽在过程中不是更浪漫更高雅?而且,为什么非要把它局限在动物界?浪漫高雅应该是人类的专利呀!
于是她开始奔走四方、全力推广“临时杂交”这样一个新概念。
有谁不喜欢浪漫?有谁不渴望高雅?一生虽然短暂,但到鸨儿临终的时候,“临时杂交”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一代又一代伟大女性的努力下、在一代又一代火热男性的支持下,“临时杂交”成为了一个最具生命力的产业。
这个行业中曾经涌现过无数杰出的女性。北宋末期的不羞婆婆就是其中之一。
不羞婆婆是当时业界的领袖,大江南北遍布她的产业。每年,她都会举办全国巡回演讲,传授她的成功经验。16年前,她应邀到大名府访问,做了一场题为“从娃娃抓起”的演讲。辣婆当时正是热情的听众之一。
那次演讲给了辣婆无比的震撼,让她大梦初醒,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妓院始终缺乏个性的症结--没有抓好妓女的早期教育。
于是,她开始励精图治、四处搜寻有潜质的婴幼儿。
阿潮便是目标之一。
阿潮无穷无尽的笑和说让她惊喜无比,到哪儿去找这么有天分的好苗子?
就这样,因为1万年前的那块小石头,阿潮命中注定被带进了野菊花院。
13.
关于阿潮的教育,辣婆毫不犹豫引进了不羞婆婆的全套育妓体系。
不羞婆婆一生的思想精华都浓缩在她的空前绝后、震烁千古的巨著《妓经》中。《妓经》共分四卷、总计200万字。它最大的特点是广征博引、深入浅出、体系完备、肉麻无比。
辣婆含着热泪千万遍诵读这部宝卷,除了高屋建瓴的伟大理论指导意义外,《妓经》还有一个妙用:能让肚子里的蛔虫得厌食症。
有朝一日,辣婆也许会忘记自己的姓名,但绝不会淡忘《妓经》中的任何一个字,尤其是那句振聋发聩的开篇导语:“他奶奶的孤拐腿,老娘什么男人的钱袋没掏过?这世上只有没银子的男人,没有不想嫖的男人。”这句话给了全天下同仁以无比的信心,哪怕你已经100岁了,哪怕你已经老得像只千年公猴精一样,只要你还是女人,这就够了。
正是这套书,让辣婆终于走出了人生低谷,肉感十足的朝阳从她心灵茅厕的矮墙上蓬勃升起。
但是,一个天才的诞生之路,必然是由周围无数善良人的痛苦铺成的。
在演讲时,不羞婆婆也曾告戒教众:梅花香自苦寒来,千娇百媚血染成。
这寒,是要妈妈们苦心用尽;这血,是要妈妈们心血枯竭。
辣婆决定用自己满腔的爱,来养育出一朵妓坛奇葩。
阿潮上的第一堂课是“媚眼功”。
辣婆专程从洛阳请来了曾以一双媚眼征服过无数男人的“金眼哑三娘”。
这“金眼哑三娘”虽然已经40开外,但相信90岁以上的男人依然无法抵挡她那双烧卖般的勾魂眼。
要学会用眼睛说话,就必须先学会用眼睛读。
所以,“金眼哑三娘”先设计了一道题:美。
她在自己的眼中塑造出一位古今无双的美女形象:西施的头、昭君的身子、贵妃的手臂、貂禅的双腿。
然后,她将这个美到极致的形象传送到阿潮眼中。
“好漂亮!”阿潮拍手叫道。
“金眼哑三娘”微微点头以示褒奖,既而更加清晰如画地展示出这位美女的细节,她要让阿潮永远记住这个形象,惟有如此,阿潮才会有永恒的自我塑造目标。
“真的好漂亮耶!”阿潮惊叹道:“哪天我要是能真的抓到这样一只虫子就好了。我最喜欢它的腿,就像是两个小葫芦一样,好可爱!”
“金眼哑三娘”一听,立即冲到厨房煮了一只猪头。(每当有不如意,她就用这个爱好来排遣,这个习惯已经保持了整整30年,所以人们又亲昵地称她为“猪头婶婶”)
“金眼哑三娘”认为题目出得艰深了一点,于是想了一个稍稍简单一些的:爱。
她构思的画面是这样的:小河边、柳树下、夕阳里、一对情侣相依相偎。
阿潮有些犯难。
“金眼哑三娘”将镜头推近了一些。
“婶婶,能不能让阿风也到咱们这儿来?”阿潮问道。
“金眼哑三娘”一楞。
“这么大的院子我一个人要扫好久,扫到天黑都扫不完。要阿风来帮我才行,反正刚好有两根扫把。”阿潮哀求道。
“金眼哑三娘”冲到厨房里,又煮了一只猪头。
心情平静下来后,“金眼哑三娘”意识到自己太急切了,阿潮毕竟只是个6岁的小女孩,还不到入学年龄,她现在需要的是学前启蒙教育。于是,她追溯自己的童年记忆,找到了一个最天真活泼的题目:踢毽子。
春日里,一群小孩子,一朵雪白的毽子,一个欢乐的下午…
“嘻嘻嘻…呵呵呵…”阿潮笑得止不住:“这个奶奶…呵呵呵…嘻嘻嘻…”
“金眼哑三娘”一楞。
“我就知道她要摔交,她都那么老了,怎么能抓住那只老母鸡?”
这次,“金眼哑三娘”连煮了8只猪头。
一场猪头的伙食浩劫席卷野菊花院。
野菊花院的全体员工被“猪头恐惧症”折磨了整整半年。
阿潮不负众望,终于从“金眼哑三娘”的眼中正确读懂了三道题目:蟑螂、尿急,另一个当然是--猪头。
“金眼哑三娘”却成功地修正了自己多年的积习:改煮猪尾巴。
14.
人生就是这样,你最终到达的地方,往往并非你最初的目的地。
但这并不是人们常说的“事与愿违”。
这是造化的戏剧天才,它让所有人永远走在奇妙的抛物线上,每走一步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情节,让你错愕、让你茫然、让你如在梦中。
人生在世唯一的魅力也可能就在于此。
就像野菊花院,40年前,它的出发点是妓院,不过起了一个具有山野气息的名字而已;到8年前,辣婆的个人总资产已经已经达到了300两黄金;之后,阿潮来了,野菊花院开始歇业调整经营模式、改造品牌形象;8年后,野菊花院除了固定房产、满院的野菊花、辣婆个人的寿材外,已经没有了一两流动资金,而它也名副其实地变成了一家专营野菊花的花坊。
但是,无论如何,辣婆认为自己是对得起自己的信念和努力的。
尽管自从猪头灾难后,8年来,野菊花院横祸不断:13个教师跳楼自尽(其中有4个未遂,长期在院中养老)、2次火灾、难以记述的自残及械斗事件、野菊花院甚至一度成为老鼠养殖基地…
尽管阿潮到现在为止还不会媚笑、不会弹琴、不会跳舞,甚至不会沏茶。
但是,阿潮的笑声愈发清脆、阿潮的笑脸愈发甜蜜、阿潮的身形愈发轻盈!
见到她的人都会立刻联想到山坡上、微风里、自由自在生长的一朵小野菊。
谁能比她更适合做野菊花院的形象代言人?
不羞婆婆在遗作中不也说:他奶奶的孤拐腿,老娘现在才明白--最标致的妓女是--根本不是妓女的妓女。
人生能有这样的成就,这难道还不够吗?
所以,辣婆在死的时候是瞑目的,是安详的,许多年后,在墓地流浪的老鼠能看到她的骷髅依然含着欣慰的微笑。
至于阿潮,这8年来,她想说就说,想笑就笑,有那么多漂亮的衣服任她穿,满院的鲜花任她采、任她戴。
就算这样的生活再继续8万年,她也依然是那个爱说爱笑的阿潮。
当然,只除了八月十五那一天。
这一天是阿潮的生日,可是惟独这一天,阿潮总是忍不住要发呆,有时候还会流眼泪。
而且,她从来不吃枣。
没有人知道在14年前的八月十五这天,还有两个孩子和阿潮一起出生在同一个地方。
更没有人知道,枣是这三个孩子当年唯一可以尽情吃的东西。
人人都说阿潮的心是透明的,因为他们看不到埋在阿潮心底的两个名字:阿风、阿达。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每个人都有他宿命的水土。
“不是黑店”里那小小的土炕就是阿达、阿潮、阿风宿命的水土。
土房低矮、土炕窄小、除了黄昏的光线和薄薄的脏棉被,这里见不到可以称之为温暖的东西。命运给他们的生命底色是一片昏黑。
这土炕是这三个孤儿的母亲,从出生起,他们三个就并肩躺在这阴郁潮湿冰冷昏黑沉默的母体上,在这方黑土中生长的梦和记忆是没办法区分彼此的。
尽管后来,这三个名字渐渐有了自己的颜色。但只要转回头,它们会立刻重新融合成当初的那一片昏黑。
蓝的天、黄的月、红的枣,阿潮、阿风和阿达--这并不是什么美丽的梦想,而是命定的起点和归宿。
就算天空陷落、月亮粉碎、红枣干枯,从哪里来,你就必须回到哪里去。
灵魂的落叶,必然归记忆的根。
所以,阿潮从没有太为分离伤心,总是要重聚的,这信心根本不需要理由。
所以,即便流泪,也不因为悲伤,只是命运吹来的风有些凉。
15.
长年寂寞却仍能守身如玉的女人,必然是一个拒绝吃西红柿的女人。
戚夫人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自从14岁那年因为一个西红柿而失身给第一个男人后,她再也没有正眼看过第二个男人,更不用说西红柿了。
14岁前的戚夫人,是个爱说爱笑的俏丫头。14岁那年夏天,那场著名的六月雪彻底改变了她的性情和命运。
如果问戚夫人最恨的人是谁,那个让她失身的男人王二狗只能排第二,排在第一位的,说出来你都不会信--是那个名垂千古的冤女窦娥。
如果没有那场该死的大雪,王二狗就不会冻病在她的家门前;再退一步说,如果那场该死的雪早下5分钟、或晚下5分钟,王二狗就可以跌倒在上一家或下一家的门口,那么戚夫人的守宫砂将会比窦娥的眼泪更夺目万分。
不幸的是,戚夫人生在万恶的旧社会,她的悲剧命运只能按照旧时代的爱情悲剧法则来执行:一个怀才不遇、穷困潦倒的书生--只能--昏倒在美丽善良小姐的家门前,美丽善良的小姐--只能--热心搭救,并--只能--出资捐助他进京赶考,结果…
咔!STOP!
戚夫人毕竟是戚夫人,虽然故事的开篇没办法更改,结局至少应该多多少少有一点个人风格,所以接下来的故事是这样的--
14岁的戚夫人站在麦田旁,满含热泪目送王二狗远去的背影,可是该死的王二狗走得太慢,半个多小时了,那背影足足还有180公分。
望得腰酸腿疼眼发胀,戚夫人就顺手捋了一把麦粒塞进嘴里嚼起来,等麦粒中的淀粉完全咽尽、只剩下面筋的时候,她发现竟然能吹出美丽的泡泡!(咦!能不能把这个发明推广起来?)
可惜的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否则泡泡糖就不必从外国引进了,发明时间也至少能推前1000年!
从鸡叫开始,一直到太阳落山,这段送别的戏才算排完。
14岁的戚夫人转身没走两步,却听到耳边传来热切的呼唤“戚戚!戚戚!”
回头一看,是王二狗!他真的像疯狗一样名副其实地直扑过来!
“哇!”14岁的戚夫人坐在地上大哭起来:“我不玩了!我要回家!”
“亲爱的戚戚,你看我带什么回来了?”
“我不看!我要回家!哇--呜--”
就在这时,王二狗从怀里掏出了一件物事,确切说应该是一滩物事:“亲爱的戚戚,路上有个小妹妹正要吃,我一把抢了过来,可是--可是--没舍得吃,所以就赶回来,让你尝一尝。”
爱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即便是一堆屎,如果用爱情的眼睛来看,它也有着无法形容的光泽和芬芳。
更何况王二狗掏出来的并不是一堆屎,而是一只西红柿,不,确切说是一滩西红柿。
14岁的戚夫人又哭了,这次是为伟大的爱情感极而泣。
接下来,当然就是少儿不宜的镜头。(此处省略0。0000001个字节)
之后,王二狗继续起程、赴京赶考。
结果当然是--没考上。
这样,他当然无颜回去见14岁的戚夫人,只能流落京城。
后来,他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遭了火,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后来,又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又遭了匪祸,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后来,又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被大水淹了,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
后来,还是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遭了瘟疫,全家--没--死光,全都瘫痪在床,只剩他一个人发奋图强,没两年,全家--还是--死光。
16.
就在王二狗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走到人生的悬崖边时,戚夫人出现了。
这时的戚夫人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尚书阁的戚夫人了,王二狗当然认不出她。如果没有那对虽然肮脏但依然很性感的大耳朵,戚夫人其实也认不出王二狗。他们相遇的情形是这样的:两年前,大名府翠云楼下。
已经饿了三天的王二狗瞄准了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弯眉弯眼,笑眯眯地,抱着一大捧黄菊花,她本身其实就像是一枝在阳光里轻快行走的野菊花。
世界是如此灰暗,所以这个小姑娘显得格外亮眼。
多年的乞讨经验告诉王二狗:今天的午饭至少是一碗羊杂面,五钱以内的赌本也应该在意料之中。
没等他想好去哪家面店,那朵菊花竟然主动走过来说:“老爷爷,你一定很饿了吧。等我把这菊花卖完,就请你好好吃一顿馒头。整个大名府就数张二娘家的馒头做得最好了,又松软又香甜,我每天都要买两个--哎呀,我不能再和你聊了,张妈妈让我赶早就把菊花送过去,现在太阳都这么高了,张妈妈肯定要说我,张妈妈人可好了,就是喜欢说人,她家的那些姐姐被她说得一个比一瘦,所以大家都把她家叫芦柴院--”
“羊杂面,我,39岁。”自尊要求王二狗耗尽三天前半碗馊饭仅余的一点热量,陈述了自己的保留意见。
“哎呀,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一位很老的爷爷,39岁的爷爷,你喜欢吃羊杂面?其实我也很喜欢,说起羊杂面,桥西头--”
“要饭的,滚远点!”一个婆子刀锋一样的声音割断了他们关于饮食文化的对话。
戚夫人永生难忘翠云楼前的那一幕。
她本来决不会留意任何一个乞丐,但手下人连踢了王二狗几脚,王二狗却坚守岗位纹丝不动。死了?死尸的吸引力让戚夫人不由自主向王二狗望去。
天啊!那只耳朵!
那只肥大舒展、性感绝伦的耳朵!
世界上决不会有第三只这样的耳朵!
戚夫人被彻底摧毁了。
16岁以后,她以为自己就已经把王二狗完全忘记了。她努力、她奋斗、她拒绝一切男人,虽然难免寂寞,但寂寞是她的选择。
于是,她成功了,这成功是理所当然,因为她舍弃了女人最不能舍弃的东西。
但是,她真的成功了吗?她真的舍弃了吗?
眼前这只嫁接在濒死乞丐身上的性感大耳,如一只巨掌,将她20多年的坚持,在瞬间拍成一滩烂西红柿。
往事以光速重演,她,一个等待情郎的女孩子,为什么要只身闯京城?为什么要不厌其烦地打探近几年的考生情况?为什么怀疑每一个中榜的考生的真实姓名?为什么要一心往上流社会攀登?为什么要建立详细的官员档案?为什么那么留意每一个官宦及其子女的耳朵?为什么?为什么?
只因为:她把陈世美的故事当成了命运的法则。
而眼前的这只耳朵轻描淡写地冷笑道:你以为你是谁?秦香莲?哈,哈,哈--秦香莲的悲惨至少是驸马级的,而你呢,这么多年,等来的竟是一个乞丐,连乞丐都能把你像痰一样吐掉,哈,哈,哈--
“我要哭!我要哭!”戚夫人慌乱地在身边寻找一个可以投怀送抱的肩膀。
在每一个悬崖边,一般都会有一根稻草。
阿潮正是那根稻草。
阿潮14岁,戚夫人吃西红柿的时候也是14岁,那时的她比现在的阿潮更美丽更活泼更灵巧更可爱。
“夫人,你好好看好好看,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夫人。”阿潮一脸惊羡。
“是--吗--”戚夫人不能再多说一个字了,她一把搂住阿潮,眼泪像解冻的河流,拦都拦不住。
阿潮也忽然很想哭,很想大声叫一声“妈妈”。
戚夫人浑身柔暖的香气让她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但那声“妈妈”还是留给了梦。
左右的下人们也都跟着哭了起来,其中两个婆子最喜欢看“母女相认”之类的悲情戏,其他人则是为自己到北方牧猪的悲惨命运而泣。
第二天,戚夫人带着阿潮和王二狗回到了京师。
第三天,除了那两个贴身婆子,其他下人出发到北方去牧猪。阿潮则被送到悟色居。
至于王二狗,嗨!一言难尽…
17.
有些问题可能永远都得不出正确答案。
比如说:一群羊能不能斗得过一头狼?
一方洁白的手帕令人赏心悦目,但如果上面站着一陀娇媚的鼻屎,谁能忍受?
释界就是那方手帕,春风佛当然就是那陀鼻屎,只不过不是娇媚型,而是丰满型。
出家人四大皆空,所以一旦有什么问题出现,他们最慷慨激昂。
为了清除这陀鼻屎,他们召开了3次全国性秘密会议。
但是谁的手不是洗得干干净净、等着佛祖召见时的亲密握手?如果双手沾了鼻屎,被佛祖知道,那还了得?
所以三次会议都在不知不觉间变成批判大会,好在每次会议都还能达成共识:第一届--这家伙肌肉轮廓太不明显了,五官更没有棱角,出了写真集绝对没人买,哈哈哈(大会规定:众僧齐声,并做仰脸拍腹状)
第二届--这东西脸上白净得连一根胡子都没有,肯定是个太监,要不然皇帝怎么会那么照他?没错,肯定是!(众僧皱鼻,鼻子扁平者可选择撇嘴)
第三届(这次有了长足进步,不但达成共识,还推出了统一举措)--这畜生走路慢悠悠的,肯定有脚气,以后各寺院大门均要张贴启示:脚气患者与北极熊禁止入内。(附:患有脚气的僧人限期90天治好)
也许到第四届会议,将会探讨出真正具有杀伤力的举措,但可惜的是,可能永远也不会有第四次了。
因为各大寺院的主持再也不敢轻易出寺了。
就像狼永远不必去学羊的语言,春风佛对这类会议也毫不在意。
怀揣圣旨,他有天下寺院住持的任免权。
所以,每召开一届会议,就有几个大寺的住持下岗。
而且,每个下岗的住持永远没有再上岗的希望,除非因为业绩卓著博得佛祖赏识。
因为,人们再也见不到他们的踪影。
因为,除了圣旨,春风佛身边还有一个魔少年。
天下就这样太平了。
这太平告诉我一个真理:每一个羊群都需要一头狼。
所有人都私下猜测:天底下最得意的人,一个是当今天子,另一个是春风佛。
所有人都公开嫉妒:天子有三宫六院,春风佛有悟色居。
人们猜错了,同样,他们也嫉妒错了。
春风佛的确住进了悟色居,悟色居也的确停止了营业,但这又能说明什么?
春风佛要了悟色居中的一个小园子。
除了送饭扫地的一个婆子,谁都不允许进园,包括那个魔少年在内。
于是,这婆子的嘴成了当时第二有价值的媒体。
可惜的是这个婆子又聋又哑。
也许外人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只有戚夫人知道那是真的:春风佛每餐饭食都是固定的:一小碗米粥、两个花卷、一小碟酱菜春风佛每天的起居是固定的:起床、用早餐、打坐、漫步、用午餐、打坐、漫步、用晚餐、漫步、打坐、上床。
仅有的不同是,春风佛那春风般的笑容变成了沉思,一种近乎落寞的沉思。
这落寞让戚夫人柔肠百转,而这沉思又让她只能绝望地旁观。
当然,世界上没有永远如镜的湖面。
当戚夫人的柔情接近纯度100% 的无聊时,窥视孔里发生了一件连观音菩萨都有可能尖叫的事情:那是盛夏炎热的正午,聋哑婆一如既往将饭菜摆放到长几上后,一如既往地转身要走,却不小心打了一个哈欠,一个怪声怪气的哈欠,这哈欠惊动了正在打坐的春风佛。
春风佛睁开眼,望了婆子一眼,重新闭上了眼,不到3秒钟,又睁开眼,又望了婆子一眼,又闭上了眼,不到1秒钟,他第三次睁开眼,第三次望了婆子一眼。
这一瞬间,婆子也正好回头看了春风佛一眼。
四目相对,婆子忽然不自在起来,忽然脸红起来,忽然扭捏起来。
春风佛站起身,缓步走近婆子,婆子脸越来越红,脚却一点都移不开。
忽然!
春风佛一把抓住婆子,撕开婆子的衣裳,把婆子按倒在地…
18.
阿潮终于有了两个好朋友,两个又聋又哑、肢体残缺的好朋友。
这两个朋友被关在悟色居柴房后面的地窖里。
一个是男的,长着一对肥大舒展的耳朵,阿潮记得好象在哪儿见过这样的耳朵;另一个是女的,阿潮见过她,以前是扫地的婆子。
她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被关在这里,他们也说不出来。他们的身上布满了各种伤痕,而且,每隔几天,就会增加几道新伤口。看他们相依为命的样子,不像是互相撕打的。
阿潮经常给他们送吃的送药,他们都很喜欢阿潮,虽然他们一句都听不到,但他们一直很津津有味地听阿潮讲个不停。
自从离开了阿风,阿潮再也没有遇见过这么好的听众。
园子里的苹果熟了,阿潮去给她的两个朋友摘苹果。
墙头枝上有个苹果特别大特别红,阿潮攀上去摘,一扭头,却看见墙内有个胖和尚,正是那个关在冰柜里都能让鲜花盛开的和尚!
春风佛正在凝视栏边一朵小野菊,那神情柔和得能让那朵小花睡着做个飞翔的梦。
阿潮最喜欢的花就是野菊花,她忽然间发现春风佛并没有那么可怕,便欣喜地叫道:“喂!大师!”
春风佛抬起眼,看到和苹果一样动人的阿潮,微微一笑。
“你还记得阿潮吗?”
春风佛笑着点了点头,并不回答。
“阿潮知道,你记得的是上一次在园门的那个阿潮,以前的阿潮上一次你就没认出来。”
春风佛微微一怔。
“告诉你吧,我是以前和阿达在一起的那个小女孩,你记得吗?我、阿达、阿风,还有婆婆,你很坏,把婆婆杀了,后来你就把阿达带走了。阿达呢?他在哪儿?”
春风佛又一怔,但转眼间就明白了,他笑着摇摇头。
“你是没记起来呢?还是说阿达不在这儿?”
“我记得你,阿达不在这里。”
“那他在哪儿?他不是一直都和你在一起吗?上一次,我还看见你们在一起呀。”阿潮焦急起来。
“他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对了,他是不是回去找我们了?可是阿潮在这儿呀!夫人连院门都不让阿潮出,而且,回去的路我也不认识,阿达和阿风现在肯定在一起吃枣,他们好坏--”眼泪在阿潮的眼中打转。
“他会回来的。”春风佛安慰道。
“真的?他真的会回来?你没有骗我?”
春风佛笑着点点头。
“我就知道阿达会回去找我们,他回去见不到阿潮,肯定要到处去找。哎呀,他不知道阿潮在这儿,这可怎么办呢?”阿潮急得直在树枝上跺脚。
“他回来找我。”
“真的?说好了,你不许骗阿潮。”
春风佛笑着点点头。
“好,给你一个苹果吃,可甜了。这个苹果本来可是要给阿潮的好朋友吃的。哈,我就知道阿达会回去找我和阿风,你别看他那么凶,其实他心里对阿潮和阿风可好了,婆婆不给我们吃,半夜里他就偷偷到厨房里偷东西给我们吃,我们吃饱了,他才肯吃;婆婆生气打我们,他就站到前面,替我们挡棍子;他知道阿潮喜欢陈慧琳的耳坠,就弄来给阿潮戴,阿潮到现在都不知道他只怎么弄来的--呵呵呵--你看,我现在还戴着呢,好看吧,它还有一个好听名字,叫明月夜。不过现在只剩一只了,另一只我给阿风了。哎呀,我不能再和你说了,我的好朋友还等着吃苹果呢。明天我再来陪你说话。”
春风佛的微笑有如春风轻拂的湖面,阿潮觉得好舒服。
从那一天开始,她去看那两个聋哑朋友的时候慢慢减少,而站在苹果枝上和春风佛说话的时候则越来越多。
春风佛永远那么耐心,就算阿潮的话比雨滴还多,这面湖水也能尽数包容。
这一切,戚夫人全都看在眼里。
19.
这本来是讲述鲁智深少年时代的故事,但是到现在为止,故事已经进行了一大半,他却没出现过几次。而且,仅有的几次出场,他都是以一个杀人狂魔的形象出现。
也许,是我讲故事的技法太拙劣。但我也有我的苦衷,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真正了解他的,只有一个人--春风佛。
10年前,春风佛第一次见到阿达时,便大为震惊,世上如果真的有他春风佛的天敌的话,那只能是眼前这个年仅6岁的孩子。
尽管那时的春风佛并不为人所知,但他知道自己已经将世界踩在了脚下,因为他厌恶这个世界已经很久。
所谓厌恶,按照程度轻重可分为以下10个级别--第一级:见到某人嘴角粘着一粒大米第二级:和这人寒暄了几句,那米粒抖动几次,都没掉下来第三级:和这人谈了一件事,间接验证了那米粒顽强不屈的个性第四级:和这人长谈了一个下午,有1次,他的手指都摸到了米粒,却好象没感觉出来第五级:和这人从清晨聊到另一个清晨,他不停用手摸那米粒,还以为那是颗青春痘第六级:告诉他那是米粒,他根本不信第七级:推他去照镜子,他看到了,却说没事,继续和你聊第八级:米粒馊了,生了霉第九级:招来苍蝇,生了蛆第十级:这人身上爬满了蛆春风佛的厌恶非同寻常,当然是--哈哈!不是第十级,当然更不在九级以下。
春风佛的厌恶达到了旷古未有的第十二级!
中间登峰造极的第十一级是:这人变成了一头身长180公分、体重300公斤的巨肥蛆至于十二级则是:眼前爬满了这种人蛆没有人能想象春风佛是怎么长大的。
每吃一口饭,他都觉得是在吞咽别人的呕物;每喝一口水,他都像是在吸食牲畜的脓血。即便是他的父母,在他眼里,也不过两架骷髅包裹着一层随时会腐烂的皮肉。
每时每刻,他都在渴望着能够离开这个世界,到一个干净的所在。
但是,甚至连死亡他都无法选择,因为死亡只有更脏,绝不会稍微不脏。
他就像一只被火团包围的虫子,受尽煎熬,却无处可逃。
终于有一天,他忽然明白:何必要逃?
这肮脏的世界昨天肮脏、今天肮脏、明天依然肮脏。
肮脏从来都是肮脏,肮脏永远都将肮脏。
不过肮脏,如此而已。
于是,他安静下来。
于是,他开始微笑。
有时候,他也会杀人,但不是因为厌恶。
活人并不会比死人干净半分,死人也没有比活人安静多少。
他杀人,只不过是因为过去残余的厌恶还在意念之间飘荡,谁无意中触动这厌恶,这厌恶就会自然而然扬起他的手、很无心地杀掉这个人。
所以,他杀人时才会那么轻柔,如春风化雨。
所以,被他杀掉的人永远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杀,因为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原因。
第一次见到阿达,他立刻发现,这个孩子和自己处于同一级别--第十二级。
不同的是:这个孩子不是厌恶,而是愤怒。
20.
听说春风佛要到悟色居来定居,戚夫人欢欣无比,她知道春风佛是为谁而来。
按照春风佛的指示,戚夫人连夜布置好了他要的小园。唯一麻烦的是:春风佛知道尚书阁精于设置窥视孔。想要瞒过他的眼睛,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为此,戚夫人将以前设计窥视孔的匠人全都秘密召集在一处,经过3天3夜的反复磋商,大家得出了一个结论:窥视孔的数量只能限制在0--1个之间。
戚夫人的批复是:数量必须比0多1个,比987654321少987654320个。
接下来是窥视孔的位置,只能在卧室、正室、堂前、园中、厕中五个方位选一个,3天3夜后,大家一致认为:从可窥视时间长度考虑,选卧室无疑最佳。
戚夫人的批复是:夜晚可窥视卧室,白天兼顾正室、堂前、园中三处、厕中需随机。
方案大体确定后,匠人们便开始殚精竭虑、苦思冥想。
苍天不负有心人,第3个3天3夜后,平均年龄不到37岁的这群匠人,用他们满头的白发换来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发明:移动窥视孔!
具体设计如下:一。鉴于戚夫人无处不想窥,而窥视孔只能设置一个,所以,这个窥视孔必须能够在春风佛的小园中自由移动;二。虽然有句话被弱智儿童说过一百万遍,但它依然是永恒的真理:最危险的地方正是最安全的地方。所谓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一切春风佛能看到的地方;三。虽然春风佛不见任何人,但他至少需要一个扫地送饭的人。
所以,这个移动窥视孔就是--扫地送饭的婆子。
戚夫人对这项发明很是满意,立即派人把那帮匠人送到北方去牧猪,然后,她自己又对这项发明进行了更科学的改造,改造依据的原理是“耳闻不如目睹”:春风佛住进小园后,她就派那个聋哑婆子负责扫地送饭;与此同时,她重金请来当时最有名的易容大师“变脸王”,将她化装成那个聋哑婆子;而后,她请来当今第一名伶“赛孟优”教她饰演聋哑婆子;一切就绪后,“变脸王”和“赛孟优”被送往北地牧猪,聋哑婆子扔到地窖里去给王二狗做伴,她自己则随意进出春风佛的小园。
然而,人生不是能够设计的。
戚夫人易容进园,原本出于最纯洁的目的:看。
但第39天的那个盛夏的正午,命运的小手指将她轻轻勾倒在地。
39天来,春风佛从来没有向戚夫人这个婆子望过一眼,但那天正午却竟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事情结束都两天了,戚夫人依然在那个正午的排山倒海中天旋地转。
春风佛不是个男人,而是男人中的魔鬼、男人中的佛,仅仅这一次,就足以填充漫溢戚夫人20多年的寂寞和空虚。
女人的知觉告诉她:这是春风佛的第一次。
天啊,第一次就能这样…
幸福就像可乐,不能喝得太猛太多否则找厕所都来不及戚夫人很清楚这一点。
所以,等晕眩稍稍退却,她立即来到柴房的后面,颤抖着给长木棒多加了几十根尖刺,然后把木棒伸进地窖,欢快地搅打起来。
伴随着地窖里嘶哑的呻吟咒骂,她情不自禁哼起少女时代最喜欢的那支山歌:妹妹是颗花生米身上穿着大红衣哥哥是那花生壳守着妹妹不挪窝…
“咦?!婆婆你怎么出来的?你在干什么?原来你会说话!”偏巧来看望老朋友的阿潮被这一幕惊呆了。
戚夫人正苦于快乐无人分享,见到阿潮,立刻扑上去抱紧她,跳起了藏族锅庄舞。
21.
其实,春风佛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那种事情。
已经过了半生,他从来没有对任何女人产生过那种冲动,更不用说又老又丑的聋哑婆子。这件事只证明了一个问题:他是个男人。
可是证明了又能怎么样?他早就过了需要证明什么的年龄。
所以,他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
就像一小块石头很快沉入水底。
让他奇怪的倒是另一件事:阿潮。
阿潮几乎天天来找他,有时候一天会来好几次。每次她都站在墙外的树枝上跟他讲话。
这个女孩子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她脸上的笑也像遍地的野花一样,谢了一朵,又开一朵。
这个世上没有什么能让春风佛挂怀的人或事,人生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场轻描淡写的远足。
但阿潮真的不一样。
一听到阿潮清亮的声音、一见到阿潮弯月一样的笑脸,春风佛情不自禁也就笑了。
春风佛平时也都在微笑,但那是源于人们身上那一点点可笑,就像你见到一个只洗脸、从不洗脖子的小孩。
但对阿潮的笑不一样。
那笑真的是笑,算不得开怀,但自然、舒服。
风和日丽的晴好天气里,人们通常会这样笑。
但是,阿潮已经连着好多天没来了。
最后来的那一次,阿潮格外开心,她收到了一封鸽信,还把那封信拿给春风佛看。
那是一小方白布,布上画着一轮圆月、一棵枣树,树下站着1个女孩,鼻头上还画有一个大泡。
“是阿风!是阿风的信!她让鸽子把信送到这儿,阿风太聪明了!那只鸽子可真是太乖了,它是怎么找到这儿来的呢?我们分开都已经整整十年啦。她只画了她一个人,难道阿达还没到?阿风好可怜,她一直在等我们。要是阿潮能飞多好,一下子飞到阿风面前吓吓她,呵呵呵呵,可惜阿潮不能飞,阿潮也给阿风写了封信,上面画了一个长翅膀的阿潮,阿潮画的不好,也不知道阿风能不能懂?阿潮多想回去呀…”
那天阿潮讲了很多很多,一直到天黑才回去。
这一去就再也没来。
第一、二、三天,春风佛并没有觉得怎么样,小女孩嘛;第四、五、六天,他开始向墙头张望,而且开始出现错觉;第七、八、九天,他开始心生怨气;十天以后,他开始忘记阿潮,春风佛毕竟是春风佛。
忘记了阿潮,确切说,在忘记阿潮的过程中,春风佛自然而然想起了阿达。他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见到阿达了。
春风佛微微一笑,他知道,就算是两年不见,阿达也会原地不动地等他。
记得7、8年前,春风佛去西藏大昭寺宣讲,那是他最险恶的一次经历。
那时的阿达还不到10岁,根本帮不上任何忙。春风佛就让他等在寺外1里多远的一棵大树下,自己只身进寺。
他在四川的事迹事先已经传到了西藏,从进门开始,整整一天一夜,春风佛连一个字都没有机会讲。那次是一场真正的血战,鲜血一直从寺门流到正殿、从正殿穿过佛院、经楼流到寺后的小园,然后流到侧殿,最后才又流回到寺门外。
人人都说春风佛杀人不见血,但那一次,在他双掌下飞溅出的血足够让他洗一个月的热血澡。从那以后,他才真正没有沾过一滴血。
也有人说:是大昭寺放过了他,其实那一次才是他生平最辉煌最彻底的一次胜利,从那一天开始,他变成了神话,大昭寺没有一个僧人肯相信:春风佛是一个人,一个有血肉之躯和求生本能的人。
让他能够安然离开大昭寺的,并不是他那对魔掌,而是他自始至终的从容。如果他有丝毫贪生的念头,到最后,以他当时的体力,大昭寺的一只蚊子都能叮死他。
出了寺,倚在栏杆上,他立刻睡着了,睡了整整一天一夜。
大昭寺大门紧闭,没有一个人来打扰他。
醒来后,他就独自离开了西藏。
22.
阿达一直在等待。
春风佛进悟色居前,戚夫人安排他住在附近的一个农家,农家的主人被送到北地牧猪。
这户农家四间土房带一个小院,院子中间一棵杏树,树下一套简陋的桌椅。
阿达每天就坐在树下等。
自从跟了春风佛,很多时候,他都在等。
最长最难的一次等待是西藏的那次。
春风佛进了大昭寺,他就在大树下等,一等就是两天两夜。
西藏的风好大好冷,但他一动不动。他觉得春风佛的目光无处不在,春风佛让他别动,他绝不会动。干粮就背在身上,两天两夜,他都没有取出来吃。
过往的人都好奇地看着他,甚至有孩子围过来戏弄他,但他就像是看不见、听不到,也感觉不到一样。
第三天,春风佛的身影终于从大昭寺那边的大路上出现了,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然而,走到大树边时,春风佛竟没有向这边望一眼,他继续缓步向前,目光直视前方,像是要把天边看穿一样。
一直到春风佛的背影消失在东边的路尽头,阿达都没有动。
他又开始等。
不过,这一次,他开始吃东西。
他不知道要等多少天,而身上的干粮却只有那么多,所以,他吃得很少,几乎等于没吃。即便这样,干粮终于还是吃完了。
路人如果主动给他吃的,他也不拒绝;如果没有,他就直直地站着等。
当春风佛回来找他时,他已经失去了知觉,但他的身子还是直立着的。
这么多年,他唯一没能等住的一次是在洛阳白马寺。
那时,他杀人的功力正在突飞猛进,杀人的欲望也正如饥似渴,然而春风佛却不让他进寺。
寺内一浪高过一浪的惨叫声让他兴不可遏,于是他冲了进去,狂杀一通,死尸堆得遍地都是。
春风佛给他戴上了手铐脚镣,他丝毫没有反抗。
从那以后,他的等越来越平静,甚至可以说是永恒。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要跟着春风佛。
他只记得:第一次见到春风佛,春风佛杀老乌鸦时的那份悠然气度,让他景仰无比,那是他永远无法企及的杀人境界。
如果一定要问理由,他只能认为自己生来就应该跟着春风佛。
不过,他从来没有觉得春风佛可亲过,所以,他本能地要和春风佛拉开至少一步之邀的距离;同时,他也从来没有觉得春风佛有什么可怕。
在他和春风佛之间,似乎有一道看不见的鸿沟,他永远跳不过去,春风佛也永远走不过来。
这道鸿沟究竟是什么?
他不知道,也没有想过。
也许春风佛知道。
现在,他又开始等。
树上掉下来一条毛虫,正好掉在他面前的桌子上。
他掏出牛耳尖刀,在毛虫身上划了两刀,毛虫蠕动着、蜷曲着,绿色的黏液从刀口处流了出来,他正要划第三刀,忽然下不了手了。
并不是因为心软,而是厌倦,突如其来的厌倦。
他怔怔地盯着毛虫,脑海里满布各种各样的死尸,流血的死尸、挣扎的死尸、扭动的死尸、抽搐的死尸、僵硬的死尸…
忽然,他一阵恶心,接着便开始呕吐,一直吐到酸水吐尽、跌倒在地上、不停抽搐。
“我--要--”他呻吟道。
从出生以来,除了杀人,他从来没有表达过什么意愿,哪怕是在心里偷偷地对自己说。现在他真的很想表达些什么,但心比夜更加漆黑、更加没有方向。
一阵风吹过,大地好干净。
疼痛渐渐消失,寒意却渐渐升起。
黄昏那么安静,他发现自己竟是那么孤单。
抬起眼,暮色中,他看到了那棵枣树,树叶落尽,树上没有一颗枣。
23.
一共60颗红枣。
阿风将这60颗晒好的红枣包好,取出坛子里的60颗陈枣,将新枣放了进去,盖上坛盖,扎紧,搬到柜子里摆好,然后关上了柜门。
现在的阿风,依然细眉细眼,但是高挑了很多,不过很消瘦、很苍白。
这坛枣已经换了10次了。
10年来,这是她每年秋天必须要做的事情。而且,每一次,她都尽量慢地去做,她总想着说不准他们就回来了,那就不用装进坛子里了。
10年前,阿潮被辣婆带走后,阿风吓得一连几天,鼻泡从没有停过。
麻婆拽着她、穿过已经打通的墙,说了句“以后就好好做我家的媳妇”,便一把把她推进房,“砰”地反锁了门。
房内一片昏暗恶臭,炕上坐着一个赤条条的男人,歪嘴斜眼,肮脏不堪,手里拿着半个馒头,馒头上沾满了污物,见到阿风,他立刻咧着嘴笑了起来。
阿风吓得缩到墙的最角落,这是麻婆的疯癫儿阿黑。很小的时候,阿风就见他经常在小镇上乱跑。每次她都躲得远远的。
好在阿黑并不凶暴,只是喜欢笑喜欢吃一些脏东西。慢慢地,阿风不再那么怕他了。“圆”过房后,麻婆才把阿风放了出来。
“不是黑店”继续营业,现在它真的不是黑店了。它的新任老板娘麻婆雄心勃勃要把这家店搞得红红火火,房间干净敞亮了许多、连被褥也全都是新换的。这可是麻婆计划了很多年的志向。
只可惜没有几个人有福气享受这星级住宿环境,所以,没过半年,喜气洋洋的“不是黑店”重新暗淡下来,甚至比以往更加凄凉,首先,人肉来源就彻底断绝了。
理想受挫,麻婆一病不起。全家的生活重担就压在阿风一个人身上。
麻婆身虽瘫痪,舌头却依然锋利无比,小镇上的人永远都能听到她从病榻上传来的呼喝叫骂声。
对阿风来说,至少现在没有了棍子的抽打,而且,很多的事完全由她做主。所以,她尽心尽力地做一切做得到和做不到的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经验的丰富,这个家越来越像一个家了。
于是,麻婆和阿黑成了小镇上最让人嫉妒的人。但就在这个时候,麻婆终于骂不动了,伴随着最后一声对全世界的咒骂,她踏上了窥探玉皇大帝及王母娘娘隐私的新里程。没过2年,阿黑也到天堂吃鼻涕煎馒头去了。
终于彻彻底底解放了,阿风立即全心投入到她的事业中。这项事业的起步还得感谢麻婆当年的努力。如果没有麻婆当年精心调教的那一群鸽子,阿风绝对想不到也做不成这项事业。
她拆掉了“不是黑店”的招牌,换上了“风信子”的新招牌,不用说你也可能猜到了,阿风的新事业是专门替人投递信件。
当然,刚开始,误投、丢失现象比较频繁,但随着鸽子素质的不断提高、鸽群数量的不断增加,“风信子”的信誉当然越来越高。
在替别人服务的同时,阿风一直在训练自己需要的特种鸽子,这些鸽子专门负责寻找阿潮和阿达。其实阿风自己也知道这是大海捞针的努力,但努力总比不努力好。
寻找阿潮多多少少还有些线索,当年阿潮留给了阿风一只“明月夜”的耳坠,阿风就让这些鸽子记住它,然后去寻找另一只。(后来阿潮能收到那封信,全靠这对耳坠)
要想找阿达,则根本没有任何头绪。阿风只记得阿达临走时,带着一把牛耳尖刀,但这种尖刀天下可能有1百万把。所以,派出去找阿达的鸽子很快都能回来,而且经常带回一些骚扰信件。但这有什么办法呢?还是那句话,努力总比不努力好。
收到阿潮的回信时,阿风咯血已经半年多了。她身体本来就很单弱,这些年的操劳更是釜底抽薪。见到阿潮的回信,一激动,她连咯了两大口血、几乎昏死过去。
今天稍稍好了一些,她赶忙把晒好的红枣收拾起来。放进柜子后,她忽然决定:我不能再等了。
当夜,阿风就收拾好了行李。把家托付给她收养的那对姓鲁的老夫妇。
第二天清晨,雇了一辆车,在鸽子的引领下,阿风向悟色居出发了。
阿潮见到自己肯定会唧唧呱呱说个没完没了,10年了,她存了多少话啊。
一想到这,阿风忍不住就想笑。
10年来,让她想笑的时候太少太少了。
24.
就算还能说话,阿潮再也不愿意说一个字了。
生活在顺延其实只不过是一句谎言,翻手云、覆手雨才是它最本色的表演。
当那个聋哑婆婆拉着阿潮跳锅庄舞的时候,阿潮开心得几乎要飞起来了。这一段日子,她一直特别开心,她从来没有听说过“乐极生悲”这四个字。
但命运不会管你有没有听说过,你没听说过,戚夫人只会更快乐更过瘾。
舞步嘎然而止,聋哑婆婆丑陋的面孔忽然变得狰狞无比,因为这位婆婆猛地醒悟:和春风佛天旋地转的是自己,而不是戚夫人;春风佛温柔相待的是眼前这个16岁的如花少女,也不是戚夫人;春风佛从不正眼相对的,却只有戚夫人。
“小--贱--人!”聋哑婆婆咬牙切齿地盯着阿潮。
“婆婆,你怎么了?”阿潮依然笑眯眯的,这时的她无论看到什么表情,都只能理解为快乐。
“婆婆?哈哈哈?婆婆!”
戚夫人惨笑起来,她转身从地窖里抽出那根布满尖刺的长木棒,没头没脸向阿潮打去!等阿潮想到要逃时,全身上下已经鲜血淋淋。
这时,戚夫人的两个贴身婆子闻声赶来。戚夫人命令道:“给我把这个小贱人捆起来!”
阿潮像傻了一般,任凭两个婆子将自己捆得结结实实、丝毫动弹不得。而后,又任凭两个婆子依照吩咐扳开了自己的嘴。
“再叫你到处发骚狐媚!”戚夫人咬牙切齿地把那根木棒头伸向阿潮的嘴。
阿潮这时才真的恐惧、挣扎起来。
但这时你已经是被三只猛禽困死的小鸡呵!
木棒猛地戳进嘴里、并用力一搅,剧痛之下,阿潮昏死过去。
也就在那一刹那,她知道聋哑婆婆是谁了。
当剧痛将她惊醒、当最初的惊恐退却,阿潮便永远不是原来的那个阿潮了。
她再也说不清一个字,再也绽放不出一丝笑容。
这是一个沉默的、冰冷的、丑陋的少女。
她的身边是两具同样沉默、冰冷、丑陋的死尸。
在这漆黑地窖中,生或死有什么分别?
当地窖口的盖板打开、刺眼的眼光射下来时,阿潮立刻会闭紧双眼,她拒绝一切明亮;上面扔下来的食物,她从来没有碰过;至于从上面伸下来的带刺木棒开始搅打时,她甚至会冷冷地笑起来。
漆黑中,她又回到了她出生的地方。
冷、饿、惊恐、伸手不见五指的无助、无处不在的可怕逼视三个婴儿中只要有一个哭,其他两个立即也哭起来有求必应的哭声是这三个婴儿的奶娘他们就用这哭声把彼此喂养大。
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阿潮被人吊上地窖、抬到一个小园中,放置到一张席子上。等到四下里一片寂静时,她才慢慢睁开了眼。
眼前一片恍惚,隐约有目光在闪动。
还有女孩子哽咽的抽泣。
25.
后悔是春风佛从来没有遇到过的词。
即便知道戚夫人在自己饭里下了药即便戚夫人慈悲地宣布:她已经把这个消息传遍,天下众僧正马不停蹄向悟色居赶来但是,见到阿潮的那一刹那,后悔像一座山一样重重砸下。
也许戚夫人还想最后再证明一下自己的失败,她还是以聋哑婆子的形象出现在春风佛面前,然后,慢慢地卸妆,让春风佛仔细看清楚她究竟是谁。
当聋哑婆子完全恢复到戚夫人时,春风佛忽然笑了起来,而且一笑就止不住了。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这样笑过。
他发现这样笑,其实很不舒服,但就是止不住。
后来戚夫人也跟着笑了起来,而且笑出了眼泪。笑过后,她离开了小园。
第二天,送饭的婆子换了。
第五天,春风佛知道饭里下了药,他的全身没有了一丝一毫的气力。
第六天以后,戚夫人天天都来小园看他,她的表情极度丰富,春风佛发现她的那种可笑几乎算得上是可爱了。
…
魔不自去无以去佛不自现无以现故以魔去魔,以佛现佛…
春风佛忽然想起自己的教义,微微一丝苦笑,他发现:这世上遍地皆魔,而佛只不过是一种传说。
而且这种传说往往悲伤得让你无法解脱。
阿达怎么办呢?那些张扬正道的僧人们是绝对不会放过他的。
春风佛忽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一眼选定阿达,而阿达也毫不迟疑地跟定了自己。
在这遍地皆魔的世上,有几个人敢于承担、甘愿承担生而为魔的凄凉和寂寞?
也许他和阿达生来就是为了成就魔中之魔的传说吧。
想到此,虽然无可奈何,春风佛倒也感到一丝解脱。
阿潮?
春风佛忽然想起了阿潮,很想念阿潮。
他也忽然明白:阿潮正是那佛的传说,那清净自在地某个角落一朵野菊花明亮的传说。
“阿潮在哪里?”春风佛生平唯一一次主动向戚夫人发问。
“阿潮?你想见她?”
看到戚夫人因恶毒和兴奋而扭曲的笑脸,春风佛心一沉,他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
当阿潮躺在自己面前,所有人退出小园后,春风佛积攒了一生的那滴眼泪缓缓流淌下来。
抬起头,他看到无数落叶在秋风里飘呵、飘呵、飘呵、飘呵飘。
几天后,戚夫人带进来了一个女孩,一个可能是世界上最瘦弱最疲倦的女孩。
女孩左耳带着一只耳坠,蓝幽幽,像半弯月牙,也像天边一段安静而寂寞的传说。
“你是阿风?”春风佛慈爱地问。
阿风点了点头。
“这是阿潮。”
阿风猛地咯了一大口血,昏倒在地上。
26.
漫山遍野、密密麻麻无数的僧人,咬牙切齿、攘臂挥拳、兴高采烈的僧人。
来向春风佛辞行的阿达见此情景,心里忽地一悲,他回头向东北方望去。
重重山岭,他看不到那四间土房和那座小院、也看不到那棵大枣树,当然也永远见不到阿风和阿潮了。
心一横,他推开那些僧人,直直走进悟色居的大门,僧人们争先恐后地给他让出一条大道。
“你还是来了。”春风佛微笑着说,这微笑是父亲对远行回来的儿子的微笑。
阿达楞住了,10年来,他一直在等这微笑,但当这微笑真正降临,他没有感到预想的幸福,心里忽然涌起无数委屈,只想哭。
“这是阿潮,这是阿风。”
两只耳坠犹如两弯月牙同时升起在夜空,不可思议,但又确确实实真的发生了。
但是,阿潮已经停止了呼吸,阿风也已气息奄奄。
“阿--潮,阿--风”,阿达粗砺的嗓子艰难地叫出两个人的名字,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叫她们。
“阿--达”,阿风叫得也很艰难,声音更怯更虚弱,但又那么亲,就像一个人生平第一次悄悄念自己的名字。
阿达手足无措,他跪倒在地,一双大手抬起又放下、张开又握起,他想抚摸阿潮和阿风的面庞和头发,却又不敢。他的这双手生来只是用于杀人。
这时一只温热的手轻轻落在他的头顶,然后慢慢抚摸起来,是春风佛的手。
又一只手,一只瘦小的手也伸了过来,是阿风的手。
阿达一头扑到春风佛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这哭声就像是淤塞在山谷中的洪水,起初,艰难地汹涌着、冲撞着,当谷口的山石终于崩塌,这洪水也便喷涌而出。
“别哭,阿达,别哭”,阿风虚弱地安慰着。
人生总需要一次彻底的表达,阿风只有这一次机会,所以,她奢侈地耗费着自己所有的生命积蓄:“阿达别哭,我们不是又在一起了吗?阿潮虽然没见到你,可是我跟她说了,你马上就来,她笑了,她走的时候很安静。笑一下好吗?阿达,你从来没对我们笑过,我和阿潮最想见你笑,以前阿潮还说过,你笑起来一定很难看…以前你也打过我和阿潮,可是我们都知道,你从来没有用过力,最疼我们的只有你…”
“我们回去,一起回去!”阿达痛哭着要站起身。
“阿达,我走不动了,阿潮也走不动了,我们都好累好累。回到哪里呢?阿达,我们没有家,那不是我们的家,枣树也不是我们的枣树,我们能在一起,已经很好了,已经很好了…”
阿风闭上了眼睛,16年来,她从来没有好好睡过一觉,该好好睡一觉了,她消瘦苍白的脸上挂着一丝终于如释重负、幸福的微笑。
正在这时,小园四周的墙轰然倒塌了。
墙外围满了僧人,手持各种器械的僧人。
阿达怒吼一声,跳起来冲了出去。
但是--再怯懦,那些僧人也是无边无际的海再愤怒,阿达也只不过一条凶猛的鱼。
血红的波浪不断翻滚,阿达的怒吼声被接连不断惨叫声、哭喊声淹没。
从生下来,他就一直在杀人。
但他从来没有如此不顾一切地杀人、如此痛快淋漓地杀人。
还是那个原理:有些问题可能永远都得不出正确答案,比如说:一群羊能不能斗得过一头狼?
因为绝没有任何一只羊敢想这个问题。
一只羊向前冲,基本上不会有第二只也跟这冲上去;但是,如果一只羊开始逃窜,绝对不会有另一只羊不跟着逃窜。
当无数僧人中的某一个趁乱杀死了春风佛后,所有的僧人便开始退避。
潮水很快退去,偌大一个悟色居、偌大一座羡红山,只剩下一个少年。
春风佛、阿潮、阿风的尸首已经被践踏得无法辨认。
一把火,阿达烧了整个悟色居、烧了整座羡红山。
27.
[尾声]
天地茫茫,阿达无处可去。
漆黑的记忆将他引到关西那座很小很小的小镇。
阿风收养的那对老夫妇留住了他,让他住在阿风早就安排好的房里。
阿达一睡就是三天三夜。
醒来后,他就和那对老夫妇过起了所有人都过的那种生活,直到两年后老夫妇相继辞世。
那对夫妇姓鲁,阿达就跟了这个姓。
离开的时候,阿达一把火把那座院子烧了。
走了很远,回头望去,只看得见那棵枣树在冲天的浓烟里渐渐变得焦黑。
看起来,就像是一支巨大的香烛,插在大地--这生老病死的祭台上。
又过了两年,阿达找到了戚夫人。
他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吃完了她身上每一片肉。
然后,他继续去杀人。
不过现在他知道什么人该杀了。
40多年以后,阿达杀完了一个人能够杀的所有的人。
他想自己该走了。
当时正是中秋,他出生的日子。
在钱塘江的大风和潮声里,他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然后端坐在大风和潮声里,向这个热闹的人世道别。
临行时,他忽然记起自己还欠阿风和阿潮一个心愿。
于是,他咧嘴一笑。
真的很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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