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水浒:鲁智深·时迁·孙二娘的故事新编-水浒歪传之:孙二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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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留不住

    人间搁不下

    到哪里才能安顿这段刺鼻的缠绵?

    当日,歙州城下,守城方腊军马掩杀过来,宋军大败,急退三十里,菜园子张青身被数创,毙命乱军之中。

    孙二娘见丈夫死了,着令手下军士寻找丈夫尸首,万马踩踏之下哪里还能寻得到,只拣得半领血污的战袍。

    孙二娘寻一僻静之所,以两头大蒜、一碗烧酒为奠,含泪焚化那半领战袍,顷刻间,战袍便灰飞烟灭。

    想到酸辛处,孙二娘放声痛哭,哭声荡起一阵风云,一股辛辣的大蒜之气惯透天地。

    满营将士虽然均是山东汉子,惯食大蒜,这时也无不涕泪哽咽。

    1.两颗牙

    天如此长、地如此久,而所谓缘分

    不过像一只无所事事的蚊子飞过一碗酒

    用它小巧的足尖在酒面上一点

    荡起一圈肉眼看不到的涟漪

    那孙二娘本是上界一头大蒜,而张青则是蟠桃园中一条青虫,只因一段疼痛的宿缘,才有了后来那场辣入心肺的悲欢离合。

    关于那段宿缘,还得从王母娘娘的厨师易大牙说起,说到易大牙,又不得不提著名的姜子牙以及那条白鱼。

    70岁那年,姜子牙终于认命于碌碌无为,于是自暴自弃,整日坐在渭水边,敲直了鱼钩,用装模作样的钓鱼来玩辱自己苟延残喘的余生。

    谁知道他竟因此声名大振,害得其他庸俗的渔夫也纷纷仿效,一时间,无功利垂钓成为最盛行的行为艺术。

    他的这一举动当然赢得了满河鱼虾的拥戴,除了一条白鱼。

    那条白鱼多渴望能被人钓起来,开膛剖腹、油煎火烧,以解失恋之痛,然而它的这一愿望却被姜子牙无情粉碎了。

    煎熬数年,那条可怜的白鱼才终于等来了机会。

    周武王挥军渡河,直逼殷都,机不可失,那条白鱼用尽全力跃入武王舟中,武王大喜,认定是天降吉瑞,立即找人烹鱼祭天。

    当时负责烹鱼的正是易大牙。

    军旅之中,一应调料俱无,只有十数头大蒜及一捆大葱,但这难不倒第一名厨易大牙。

    短短27盏茶的工夫,一道蒜泥葱香酥鱼就摆上了祭台。

    不过,无休无止的失恋让那条白鱼显得如此的恶臭,蒜和葱更助长了它的恐怖气息。

    幸好当时刮来一阵西风,将这熏天的气味吹往京都,殷兵闭眼捂鼻,哪里还能握得住兵器?武王军队不战而胜。

    灭殷之后,分封众神,易大牙烹鱼退敌有功,也获封位,赐爵天厨星,掌勺蟠桃筵。

    上了天界,易大牙才后悔莫及:神仙们的生活太清苦了。

    除了各种各样的没滋没味的丹丸外,他们什么都不吃,千年等一回的蟠桃筵是他们解谗的唯一机会。

    可是,就算在蟠桃筵上,他们也只吃冷鲜,不动灶火,而且吃也是象征性的--只嗅其味,不食其实。

    易大牙枉有诸班绝艺,却无施展之所。

    好在上天的时候,他留了一手,带了一头大蒜、一根大葱,把它们种在蟠桃园东南角的墙根下。

    每到蟠桃筵召开,他都因陋就简,精心置办两道大巧若拙的菜,以飨众神。

    其中一道是蒜泥清雾,另一道是葱花白云。

    一经推出,大受众神欢迎,援引顺风耳的现场报道:"这两味菜肴构成了蟠桃筵上两道亮丽的风景线。"

    蟠桃筵更因此得了一个别名:天际口臭文化节。

    (注:1.易牙,传说中中国厨师的鼻祖;2.史载:武王伐纣,渡河之时,有白鱼入舟。)

    2.千年虫

    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面子

    有面子的地方就有温柔的伤害

    因为平素寡盐少味、众神吃了易大牙的菜,开始都觉得可口无比,但空腹吃生葱蒜本是肠胃的大忌,久而久之,新鲜感淡去,葱蒜对肠胃的刺激却越来越剧烈,以至于大家只要一想到蟠桃,就阵阵作呕。

    因为同列仙班,易大牙又一片诚意,王母娘娘只有委婉地提示他,但这两道菜是易大牙人生的唯一寄托,只要没人说破,他决计领会不到王母娘娘的意思。

    一个千年,又一个千年,他始终如一,永不厌倦地烹制着那两道名菜。

    于是,一位又一位神仙托故缺席,到最后,偌大一个蟠桃筵,竟然连一位来宾都没有了。

    王母娘娘只得率领那班仙娥,捏着鼻子,就着蟠桃,含泪吃掉预备下的所有葱蒜。

    这一吃,足足吃了999年,刚放下碗筷,新一届蟠桃筵马上又要召开了,王母娘娘实在忍受不了,借口回娘家,匆匆逃走了。

    蟠桃筵从此无限期停办,易大牙痴痴等了一个千年、又一个千年。

    他一直悉心地养护着那头蒜和那根葱,希望下一千年能一展身手。

    那头蒜和那根葱,却因此幸得清净、茁壮成长,几个千年下来,它们吸食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闻者惊心。

    眼看就要修成正果、得道成仙,就在这时,发生了一桩公案:

    原来,地上有一棵大白菜,长在深山古寺墙外,因日夜听闻寺内高僧诵佛讲经,竟自觉自悟,修炼成仙、超升天界。

    由于走得太急,未曾洗浴,结果将一些泥土也带上了天,就在这泥土中,藏着一粒虫卵。

    千年之后,虫卵孵化,生出一条小虫,名唤千年虫。

    这千年虫爬入蟠桃园觅食,园中果木均已得道,坚硬如铁,等闲下不得口,千年虫爬呀找呀,来到园子东南角,却发现了那葱与那蒜。

    千年虫祖籍山东,酷爱葱蒜,尤喜蒜的多汁嫩脆,便一头钻进蒜中,再也不出来。

    那头蒜、那根葱连带那条千年虫后来都得道成仙,葱蒜修成女体,千年虫修成男身,只是葱早了三千年。

    虽已成仙,千年虫却难忘蒜仙寄养之恩,内中郁结一段辛辣酷烈之缠绵。

    此事被王母得知,大喜过望,不禁大叫三声"耶!"立即说服二仙下世历劫、解释宿缘。并以"莫须有"之名,将葱仙也遣往凡间。

    那易大牙顾念葱蒜,主动请缨,愿陪三仙历劫,王母当然求之不得,连婉拒之辞都不敢说,只是深情地眨眨眼,便同意了。

    为了保证剧情的长度及可看性,王母娘娘还特地给了千年虫三次重生的机会。

    就这样,一场热泪盈眶而又急迫匆忙的吻别后,四位神仙堕入凡尘。

    3.十字坡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种一颗痴心,结一段传奇

    北宋,神宗,元丰三年

    山东,孟州,十字坡上

    地形险恶,烈日当头,十字中央一棵参天大树。

    一对白发苍苍的盲人夫妻攀着树枝,向上跋涉,就要到达树顶了。

    "妞妞阿妹,你说我们现在走到哪里了?"

    "壮壮阿哥,这里应该是塔克拉马干吧,要不然不会这么干燥酷热。"

    "妞妞阿妹,怎么可能是塔克拉马干?你闻这青草的气息,还有这暖风,沙漠上怎么可能有这等风景?"

    50年前,这对盲夫妻决定旅行结婚,出了门,行了30里,来到这棵树下,结果迷了路,开始向上爬,这一爬就是整整50年。

    "壮壮阿哥,我听到海浪声了!"

    "妞妞阿妹,我也听到了!我们终于到了传说中的天涯海角!"

    "壮壮阿哥,我想哭。"

    "妞妞阿妹,我也是!"

    回想这么多年的艰辛曲折、患难与共,两位老人不禁老泪纵横、激情汹涌,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顺手抓了一团白云铺在身下,就在这天风浩荡、云烟飘渺中融而为一。

    伴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声,他们化做两粒流萤,相依相伴、飞向天边。

    那个婴儿一生下来,就像鼹鼠一样,长着两颗大门牙。

    而且一直笑个不停,那笑声就像星星们在互相挠痒。

    小鸟们被这笑声打动,衔来草泥,搭出一个鸟巢将它护住,并纷纷找食喂他,虽然没有奶水,小虫子和露珠竟然也让他安然长大。

    到他满3岁那天,一对扮相很糟糕的鸟夫妻飞到他身旁,衔来两粒种子,他将种子含在嘴里,却不咽下,开始向树下爬,等他安全落地后,那对鸟夫妻才飞走了。(其实它们是易了容的王母娘娘和太上老君)

    来到树下,婴儿吐出那两粒种子,呵呵笑着埋在土里,然后用小鸡鸡对准,又呵呵笑着浇了一小泡经过29层过滤的纯净童子尿。

    刹那间,两粒种子立刻生根、发芽、长苗、抽穗、开花、结籽。

    婴儿笑得更欢了,无数的鸟儿飞舞在他身边,天地间飘荡着一缕淡淡的葱蒜之香。

    婴儿捋下那些种子,呵呵笑着撒向天空,鸟儿们争抢着用嘴接住。

    婴儿向东边蹒跚走去,鸟儿们飞随其后,将种子撒在婴儿身后,一行葱、一行蒜,丝毫不乱。

    只要种子撒落,只要婴儿呵呵一笑,便会有一阵小雨落向那一小片泥土,葱和蒜就会立刻生出嫩芽。

    就这样,一路行、一路种,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婴儿将地球整整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当年的起点。

    这时,如果嫦娥向地球望来,她会惊异地发现:地球多了一圈绿幽幽的丝线。

    而那个婴儿已经长大成人,当年追随他的鸟儿也早已更换了很多代,新新鸟类崇尚冷酷,不可能还像祖辈那样、继续玩那种农耕时代的游戏。

    所以,他是一个人回到十字坡的。

    刚刚走到那棵大树下,忽然一道闪电击向他,他立刻昏死过去。

    4.男性学

    对男人来说,女人是沙漠那端的一碗水

    沙沉在碗底

    对女人来说,男人是大海中的那只船

    船在漏水

    等那个人醒转过来的时候,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身在何处。

    他站在树下,望着这世界,目光比天空更纯净、比大地更荒凉。

    他伸开双手,手心里各有一粒种子,他呵呵笑了起来,笑声苍老,但笑颜童稚。

    就在这时,从坡下摇摇走上来一位女子。

    从她走路的身形就可以得知她的名字:摇摇。

    孙摇摇个人档案

    性别:女人中的女人

    年龄:保密

    星相:扫帚座

    职业:待字闺中

    爱好:十全十美的男人

    愿望:嫁一个十全十美的男人

    喜欢的颜色:十全十美的男色

    喜欢的味道:十全十美的男人味

    孙摇摇从小就是个好学好思的女孩子,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懈地致力于参透女性世界最永恒的哲学命题:男人。

    什么是男人?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年幼时,她对男人的概念来自于大人们的定义,以及服饰的区别;

    少年时,她无意中见到邻家男孩撒尿,这给了她无比的震撼,对男人的概念从此有了质的飞跃;

    青春期,由于孜孜不倦的求索,她终于从生理上对男人有了透彻的了解;

    也就在这期间,她开始陷入初恋,爱上了村里的张阿歪,只因为张阿歪走路的时候,总有一群鸡鸭跟在后面,衬得他无比出众。可是,有一次,她亲眼目睹了张阿歪被一只母鸡绊哭后的样子,那份痴迷顿时被摔碎了。

    初恋的终结固然带来伤痛,但也让她的思想有了更本质的提升:男人只有和女人相对照,才存在意义。

    她知道仅凭一己之见时远远不够的,为了拓展自己的视野,她开始遍访天下的女人,从137岁的女寿星到2岁半的女童,从她们口中掌握了有史以来最详实的资料。与此同时,她也见识了无数的男人。

    然而,这不但没能给她任何启发,反倒让她愈加迷惑:因为不论在那些女性口中,还是在她自己眼中,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男人。

    原来,所谓"男人",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词语。

    既然"男人"虚幻,那么女人、人、我,乃至天地万物又何尝不是泡影?

    刹那间,孙摇摇万念俱灰,茫然不知何往,她就像一缕游魂般飘荡在空落的世间。

    不知道游荡了多久,她来到十字坡,看到了大树下的那个人。

    那个人看到她,咧嘴一笑,就像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的绽放;

    她也向他木然一笑,就像天地最后一场冬天的一片枯叶。

    5.那一年

    人生的劫

    渡不过去,叫苦难

    渡过去,叫玩笑

    第一次临终时,孙摇摇心灵的小窗终于完全打开了,窗外挂着四月午后胖嘟嘟的太阳。

    她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男人不是用来研究的,而是用来品尝的。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竟会如此幸运,可能是当时老天爷打麻将摸了把好牌,才让她侥幸遇见了天使之舅。

    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他们初逢的情景:

    当时她不但心如死灰,而且,中午一赌气连吃了68个肉包子,因为坡下那家包子店竟然挂着"30个不过坡"的招牌。

    她是一路打着嗝上山的,刚到坡顶,就看见的大树下的天使之舅,他不但全身一丝不挂,那神情也同样的一丝不挂。

    这种肉体和精神同时的一丝不挂,只会在动物以及1周岁以内的人类那里才能见得到。

    但孙摇摇当时并没有太在意,因为这样的人不是天使,就是白痴。

    像十字坡这种连冷僻都冷僻得如此庸俗的地方,是绝不可能出现天使的,所以,孙摇摇认定那个人是个白痴。

    可就在这时,那个白痴向她一笑。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笑容,也无法形容这样的笑容,反正,一棵百年枯树意外萌发的一颗嫩芽是怎么笑的,那个白痴就是怎么笑的。

    当时跳入孙摇摇脑海中的第一个词是:天使之舅。

    因为那种纯净只有天使才能拥有,而那种温煦则只有天使的舅舅才能散发得出来。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还有什么力量能够让孙摇摇扭头走开,那只能是天使的父亲,但据说天使们没有父亲。

    可是,接连问了那个人321个问题之后,孙摇摇又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

    因为那个人除了笑之外,还是笑。

    孙摇摇很庆幸自己当时还抱有1/9丝的希望,没有立即离开。

    她教天使之舅学说话,当天下午,他已经能和她自如交流了;

    她教天使之舅盖房子,第二天夜里,他们就睡在了新家的新床上;

    她教天使之舅男女之事,半个月后,他们的小母猪开始怀孕、小母鸡开始下蛋;

    最让她惊奇的是,天使之舅有两粒种子,他把它们种到后园,眨眼间,种子就发芽长苗,一根是葱,一棵是蒜。

    微风过处,葱叶蒜苗轻轻一摇,便有缕缕葱香蒜意在山间飘送,几十里外,闻者垂涎。

    更奇的是,那葱叶蒜苗剪之立生、源源不绝。

    远近之人闻香而来的不计其数,孙摇摇大喜,本想以此为本,做成大生意,可是,只要有人来讨,天师之舅总是笑呵呵地白送给别人。

    孙摇摇大是恼火,但转念一想,随即自责道:"孙摇摇,你什么时候变成这么庸俗的女人了?"

    于是他们夫妇两个默契合作,一剪一送,真正是夫唱妇随、琴瑟和谐,赢得了无数人的赞扬和称诵,人们送的锦旗多得只好当地毯来铺。

    来十字坡定居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竟成为一个人烟辐辏的市镇。

    然而好景不长,上天只给了孙摇摇1年的幸福时光。

    老天爷打麻将摸了把臭牌,一生气,朝下面淬了一口,唾沫化成一场大雨,孙摇摇被其中一滴雨击中了要害。

    6.双生女

    如果没有生离死别

    又何来地久天长?

    其实,哪怕只有1天的幸福时光,只要有过,孙摇摇也会心满意足地瞑目,更何况,这样的时光她过乐足足有1年?。

    她只是放心不下天使之舅,他守在她的病榻前,还是像初逢时那样笑着。

    她无法想象自己离开后,他会怎样。

    "你知道吗?我要走了。"

    "哦。"他笑着应道。

    "我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也去。"

    "你不能去,只有我一个人去。"

    "那我就等你。"

    "我要去很久很久。"

    "我等你。"

    "我可能回不来了。"

    "我等你。"

    "我真的回不来了。"

    "我等你。"

    "你等不到。"

    "我还是等你。"

    他仍然笑着,孙摇摇知道他真的会一直这样笑着等自己回来。

    就像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等着在第一场春风里绽放,哪怕这场春风一百万年后都不会吹来。

    刹那间,她的心溢满了天长地久的幸福,同时,也被海枯石烂的辛酸刺穿。

    "老天爷,你就不能多给我点时间?至少也应该让我给我的丈夫留个儿女!行不行?行不行呵?"孙摇摇拼尽最后一丝气力仰天大叫。

    与此同时,正好有一个极度老实、每事必问的人正蹲下来,抬头征求老天爷的同意:"老天爷,我开始解了,可能是个大手,行不行呵?"

    老天爷正忙着摸牌,随口应道:"行行行!"

    结果,孙摇摇侥幸逃过了第一次死亡。

    她知道机不可失,急忙怀了身孕,然后急忙生产。

    当一个水葱一样鲜嫩的女婴呱呱而啼的时候,她才放了心。

    天使之舅当然更是欢欣无比,除了连声地说"好!"之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这是你的女儿。"孙摇摇笑着说。

    "女儿?好!"

    "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女儿?"

    "女儿?女儿就是好!"

    "什么好不好,女儿就是你的亲骨肉。"

    "亲骨肉?好!亲骨肉好!"

    "嗨,我看怎么说你也不会明白的,不过,你高兴就好,这样,等我走了,你就不孤单了。"

    "好!"

    "你没名没姓的,就让她跟我的姓吧,我给她起个名儿,就叫孙葱花吧。"

    "好!孙葱花!好!"

    孙摇摇正要下床,没留神,又生下来一个婴儿,摔到了地上,摔得像头蒜一样,幸好还有气、还能啼哭。

    也是个女婴,孙摇摇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孙蒜苗"。

    天使之舅更是惊喜之极,连"好!"都叫不出来了。

    就在这时,老天爷的牌局散了,输了不少,发觉孙摇摇蒙混过关、暂逃死期,一怒之下,把她连人带尸流放到银河系外去了。

    7.父与女

    十字坡上,参天古树下

    蓝天白云,绿草如茵

    一位父亲正和他的两个小女儿在树下嬉戏

    哪怕你从土星眺望,这也绝对是一幅关于天伦之乐的完美画面!

    那父亲正是被亡妻唤做天使之舅的那个人。

    他的两个女儿已经年满5岁了:葱花生得小巧纤秀,蒜苗则敦实粗壮。

    两个小女孩正好相得益彰,不过,丝毫看不到艺术家们常说的那种儿童的可爱。

    人们从来没见葱花笑过,那对黑油油的双眼生得像两个汉字:一个"憎",一个"恶"。

    至于蒜苗,刚好相反,天生神力,能捏石成粉,她正嗨嗨笑着,嘴角一直扯到了耳根。

    "他左手的无名指生得真恶心!"葱花撇嘴说,那根指头在她眼里像是一条蛆。

    "哪是左手?"蒜苗嗨嗨笑着问。

    "这是左手。"天使之舅笑着俯身把左手伸过去,那笑依然如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的绽放。

    "哪是无名指?"蒜苗又问。

    "这是无名指。"天使之舅翘起了无名指。

    "这根?真的很恶心。"

    蒜苗用胖胖的小手握住父亲那根指头,嗨嗨笑着,忽然向上一撇,"咔嚓"一声,那根指头就断了。

    天使之舅痛叫一声,却不夺回手,而且仍然尽力笑着,只是那笑容已如三只熊踩过的一朵花。

    "姐姐,还有哪根指头?"蒜苗回头问道。

    葱花扭过头说:"我饿了,我要吃饭。"

    "好!好!好!"天使之舅顾不得手疼,急忙去做饭。

    等两个女儿吃饭时,他才到后院,挤了一点蒜汁涂在伤处,用一片葱叶包住无名指。

    这种游戏,他们父女三人已经玩了2、3年了。

    幸好他种的那头蒜和那根葱疗伤很有神效,他才勉强将这游戏进行到今天。

    接下来的几年,这种痛并快乐的游戏一如既往地继续着。

    而且,葱花的憎恶越来越剧烈,蒜苗的气力一天大似一天。

    天使之舅全身上下没有一个部位能幸免于10次以下的粉碎性创伤,但他还是笑着,笑着。

    尽管到现在为止,他都没能真正明白"父女"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渐渐地,葱花把憎恶转向了那头神蒜和那根神葱,但无论想什么办法摧残,它们永远都丝毫无损、生机勃勃。

    为了彻底处理掉父亲,葱花指使妹妹把父亲扛到远处扔掉。

    但无论扔得多远,天使之舅都能巡着那葱蒜的气息跋涉回来,即便他的双眼后来被弄瞎。

    最后一次,蒜苗扛着父亲一路向西,来到昆仑山。

    山顶有一片天湖,湖中央一座小岛,岛中心有一口井,井壁光滑如玉、井深探不到底,据说是王母娘娘所掘。

    蒜苗大喜,嗨嗨笑着,把父亲扔进了井里。

    8.大清净

    11、2岁,正是一眨眼

    就能用眼皮把世界夹碎的年纪

    自从把父亲处理掉后,葱花的眼界大开,开始用初入青春期懵懂的冷傲俯视整个世界。

    而蒜苗则被自己体内日益膨胀的热力逼得整日咻咻嘶吼。

    好在这时,所谓的世界,不过是十字坡方圆几里的空间。

    葱花憎恶狗叫,十字坡上百十条家犬,在3天之内全部毙命于蒜苗之手,死状完全相同:颈部粉碎性断折,双眼凝固着绝望而又卑贱的惊诧;

    葱花憎恶鸡鸣,十字坡的清晨从此彻底宁静,带血的鸡翅、鸡腿、鸡头扔得到处都是,就是找不到鸡身,等人们生火做饭、被烟呛到后,才从屋顶的烟囱口里找到了那些鸡身,那一阶段,十字坡家家户户统一吃蒜苗独创的烟熏鸡;

    葱花憎恶人们白天吃饭,从此十字坡的炊烟开始在月光下袅袅升起;

    葱花憎恶人们醒鼻涕,从此十字坡的饭菜里不用再加盐;

    葱花憎恶鼻子竟然也是五官之一,几天后,以十字坡为圆心、100里为半径的圆周上经常能看到没鼻子的逃亡者;

    葱花憎恶一切生命,一场大火后,十字坡一片焦黑,并成为千百年后地理学上的一桩悬案。

    只有那头蒜和那根葱,在这焦黑背景色的衬托下,叶苗显得愈发青嫩油绿。

    四下焦土的烟味再浓烈,也掩不住那缕葱蒜的香气。

    让人不得不相信,它们本是一段生命不死的寓言。

    当云飘过十字坡,也会染上这香气,偶尔,云朵会缓缓向西,一直飘到昆仑山,在山顶的湖面上化成一场小雨。

    雨滴落进那口深井,沾在井底那位双目失明的老人伤痕累累的脸颊上、双唇上。

    这时,老人就会露出那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绽放的笑容。

    每当他露出这笑容,千里之外的葱花和蒜苗就会猛地打一个冷战。

    蒜苗就会咧开嘴嗨嗨笑起来,而葱花则全身痉挛,那不可遏止的憎恶会立刻撕扯她的心,就像我的小学老师终于发现我上课做小动作,猛扑过来,狠狠抽我一教鞭。

    "我要让这世界寸草不生!"葱花恶狠狠地说。

    "嗨嗨!嗨嗨!嗨嗨嗨!"蒜苗崇拜地望着姐姐,手里一根铁棍卷成了麻花、又扯成了拉面。

    姐妹二人离开了十字坡,一路上,见人杀人、逢驴灭驴,仅正欲侵华的日军,就屠杀了30万。

    9.剧恶心

    所谓恶心,是一种面对真相时的装腔作势

    比如鼻涕:存在鼻腔内不是恶心,流出来就叫恶心

    再比如屎:装在肚子里不是恶心,拉出来就叫恶心

    还比如我:不说上面的话还算比较不恶心

    可我不但要说出来,还要写下来

    那就是恶心中的恶心

    其实,张不太白早我1千多年就彻悟了这个恶心原理。

    张不太白出生那年,正是连年旱灾后头一个丰收年。

    怀孕期间,伟大的张妈妈忘情享受着吃的幸福。

    只可惜,那年冬天出奇地冷,为了保证母子安康,张妈妈躺在热炕上,尽一切可能地压缩排泄的次数。

    即便这样,她也没能逃过伤风鼻塞的日夜纠缠,怕震坏胎儿,她又不敢用力醒鼻子,只好任它拥堵在鼻腔中。

    可怜的张不太白困在妈妈的腹中,承受着同龄人所难以想象的重压和缺氧。

    最可怕的是,隔壁传来的恶臭从来就没有休止过。

    除了习惯,作为一个胎儿,他还能怎么样?

    所以,从父精母卵相逢的那一刻起,张不太白就已经注定必须成为隐忍苟活、愤世嫉俗的一代奇婴。

    果然,一降生,那个能征善战的接生婆就活活呛死于他的口臭。

    看到他的长相,听到他的哭声,张爸爸和张妈妈毅然自刺双眼双耳,即便在三伏天,百米之内,都要戴加厚口罩。

    等到他开始蹒跚学步,方圆百里,人烟尽无、虫蛇绝迹。

    曾经有一只勇敢的苍蝇,为了赢得天下第一的称号,振翅闯入这片禁区,如果不是贪功冒进,它将成功地创造97米近距离接触张不太白的存活记录。

    也正由于张不太白的剧烈恶心存在,这片土地上的植物生长得异常繁茂,野豆子一不小心就会结出南瓜来。

    (我曾经暗自设想,只可惜动物无法存活,否则野麦子很有可能一步到位结出肉包子。)

    至于张爸爸和张妈妈,他们之所以没有弃子而逃,完全是因为那份淳朴的善良、以及自觉愧对天下人的深深内疚。

    他们必须得牢牢看好这个儿子,一旦他离家出走,那只能是天下不宁、生灵涂炭。

    此外,他们还有一个小小的私心,那就是希望能亡羊补牢,再生一个健康的孩子,以向天下人谢罪。

    (在这里,我必须补一段前因)

    话说三万年前,太上老君得道之时,所乘青牛牛毛中藏有一只臭虫,竟也借光升天。

    但臭虫根器有限,即便成仙,修满万年,既得重新下世历劫。

    偏偏机缘巧合,将满万年之时,易大牙主厨蟠桃筵,太上老君骑牛赴宴,这臭虫嗅到云中葱香,道行大增,竟躲过一劫。

    然而,所谓福祸相生,那臭虫仙缘已尽,灵性渐竭,轮回之苦虽免,枯萎之灾难逃,只剩一空壳徒留仙境,虽生若死,尚不如凡间一片尘埃。

    臭虫整日哀泣,但求一死,悲念如同游丝,游荡天际,被观世音菩萨感知。

    菩萨为之所动,大发慈悲,趁葱蒜历劫之机,将臭虫也一同遣往凡间。

    10.身太软

    软弱,其实是幸福的象征

    一旦人开始发现自己的软弱

    他也就开始陷入了不幸

    张青就很幸福,甚至可以说是极度幸福,因为他达到了软弱的颠峰。

    这幸福从父精母卵第二次相逢的那一刻就开始了。

    张妈妈知道自己终于再次怀孕后,为避免重蹈覆辙,立即决定远走他乡,趁儿子张不太白酣睡之机,夫妻两个偷偷上路了。

    走了很远很远,他们终于找到一处犹如仙境的所在:

    阳光如同情人的手心、微风就像母亲的笑意、遍地青草纤柔似天使的汗毛、鲜花如情歌一般甜蜜摇曳。

    张妈妈只吃花朵含苞待放时的第一点花蜜;

    只饮清晨花瓣上的第一滴露水;

    只想童年的那些梦幻;

    只讲在初恋中的呓语.

    张青就是在这样的温柔纯净中一天天孕育、成长。

    所以,当他出生的时候,风呆了、云醉了、水痴了、花鸟鱼虫流泪了,就连天地亦为之动容。

    这是个怎样的婴儿呵!

    那对黑眼睛是用一万个黑夜凝结而成;

    那啼声像星星落进花香的清溪中;

    那身体如此柔软,是由诗和奶汁酝酿而成。

    说白了,这是一个极品无骨婴儿。

    能生养出这样一个婴儿,张爸爸和张妈妈当然应该无比欣慰和激动。

    不!恰恰相反。

    这对淳朴善良的夫妇痛苦之极,他们不得不立即离开他,因为--

    哪怕距离这婴儿1里之遥,他们依然不敢呼吸,怕自己的浊臭呛到孩子。

    至于摸一摸孩子、亲一亲孩子,那更是灭绝人性、令人发指的邪念。

    所以,夫妇两人逃走了,逃到千里之外,他们才敢低声抽泣。

    当人先后经历了地狱和天堂之后,无边的空虚便会同时占领他的肉体和精神。

    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时常能看到两个纸人在风中飘荡,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一对夫妻,更没人知道他们空洞的目光究竟是绝望、麻木,抑或大风大浪之后的大平静。

    至于那个无骨婴儿,看官不必担心。

    像他这样的奇异生灵,乃天之所钟、地之所宠、众神之所怜,造化当然会以最温柔的方式让他安然成长。

    十几年时光以一片雪融化的速度飘逝,婴儿已经长成了一个俊美绝伦的少年。

    这个在花鸟鱼虫围拥下长大的少年,心地当然温和单纯得如同夕阳下的一滴幸福的眼泪。

    11.丁点镇

    不知道上帝腕上戴着多少只手表

    一只蚂蚁与恒河一粒沙擦肩而过

    一只蜻蜓和湖面一滴水仓促邂逅

    他都计算得分秒不差

    否则,只要一棵草在风里多颤抖一下

    宇宙可能将是另一个宇宙

    这就是造化--

    有无数种可能

    却只有一种结局

    就像丁点镇:

    如果把大宋江山比作一只手掌、万千的掌纹比作道路,那它就是最细的那根掌纹末端、某个枯死的细胞外壳的一点点凹处。

    连蚂蚁的孙子离家出走都懒得去那里,可就在这样一个地方,孙葱花和张不太白竟然不期而遇。

    如果非要给这次相逢一个解释,那可能是相似的一个字:倦。

    首先是孙葱花,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她憎恶这个世界,憎恶世界上的一切。

    但她只是茫茫尘世中一个并无任何出众之处的少女,而这世界却无边无际、憎不胜憎。

    她憎恶一只臭虫,当然可以一脚碾死它,但那臭虫也有向世界公开展示自己尸首的权力;

    她当然可以再用力,把臭虫的尸体碾进泥土中、毁尸灭迹,但这并不防碍臭虫以自己的鲜血和肉酱滋润那一小抹尘土;

    她可以继续施暴,用更多的泥土完全掩盖恶迹,但无法抹杀臭虫曾经存在的铁的事实。

    再卑贱的生命、再仓促的一瞬,只要曾经存在,它的阴魂将永远地写入天地的史册。

    何况这只臭虫仅仅是亿万臭虫中无名无姓的一只,而臭虫又是亿万生灵中微不足道的一种。

    宇宙永远能用自己的无限,在人心的井口上空,画出一道翅膀的痕迹。

    意志的青蛙只有两种结局:爬得出去,是遗忘,爬不出去,是绝望。

    所以,蚂蚁可以恨另一只蚂蚁,但千万不能恨所有的蚂蚁;人可以憎恶某一种存在,但千万不要憎恶存在本身。

    而孙葱花憎恶的恰恰正是存在本身。

    所以,她只能绝望。

    如果目光是清醒的意识,那么脚步就是沉默但倔强的潜意识。

    所以,孙葱花在不知不觉间来到了丁点镇。

    因为这里很冷清,在这里能看到的人最少。

    现在再来说张不太白。

    十几年间,张不太白和他的恶心自由自在地生长着,像地狱角落里一只全身溃烂的黑苍蝇。

    当人开始孤单地张望地平线、并为之兴奋和怅惘时,他也就进入了青春期。

    正是那地平线诱惑着张不太白,一步一步向它追去。

    地平线当然追不到,却能带来道路以及道路两旁的风光和惊奇。

    张不太白太惊奇了:世界上竟然有那么多能跑能动的活物,尤其是人,更让他惊讶无比。

    自从记事起,张不太白的身边就没有任何一个人, "人"这个概念,对于他说,太遥远、太模糊了。

    也许是本能告诉他:自己和他们一样,也是人。

    从未有过的亲热之感一阵阵从他心底涌起。

    同时,他也无比显豁地意识到了自己和那些人的绝对不同。

    他无法适应那些人的样子:用布遮着身体、用各种东西捆扎着头发、用两根棍子夹着莫名其妙的东西往嘴里送、把自己的身体和各种东西泡在水里残酷搓磨、相互见面时脸上挂着各种丰富之极、训练有素的表情.

    一看到这些,他忍不住就想吐;因为满眼都是人,所以,他只有不停地吐。

    有意思的是:那些人也没办法适应他,一见到他,立刻没命地逃开,而且边逃边吐,很多人甚至吐着吐着就倒地而死。

    好可怜。

    同样从未有过的悲悯从他恶臭淤黑的心底泛起。

    12.洗舌头

    也许一切心灵的轨迹都是个环

    从爱到恨,或者由恨及爱

    没有方向,毫无停滞

    孙葱花第一次发现:世界上竟然还有一样东西她并不憎恶--她的妹妹孙蒜苗。

    但这一发现的诞生和幻灭几乎是在同一时刻发生的,就在这一闪念之后,孙蒜苗变成了她最憎恶的东西。

    直到很久以后,她才明白:这一闪念是张不太白带来的。

    孙蒜苗对此毫无察觉,自从离开十字坡后,她一直处于极度亢奋之中。

    再姐姐的指挥下,无数人死在她的手底、无数生灵被她任意蹂躏、无数房舍被她肆意焚烧。

    然而,这种开心似乎越来越少,到后来别说人烟,就连蚂蚁都渐渐看不到了。

    孙蒜苗的嘴越嘟越高,到丁点镇的时候,她几乎是只气急败坏的猪了。

    放眼望去,这里简直是另一个无生命的星球,唯一的一对土著屎壳郎夫妻也早在一千多年前就搬走了。

    孙蒜苗呼哧呼哧喘着恶气,一对黝黑的胖手空自抓捏着。

    孙葱花却感到了一种很舒服的平静。

    可就在这时,一股恶臭扑鼻而来,而且越来越浓烈。

    孙蒜苗止不住狂呕起来:"姐姐,前面有什么?"

    孙葱花没有理睬,眼中闪耀着惊喜,脚步不由得加快了。

    翻过3座山、趟过5条河,又走了三十里地、来到一处高坡,向下望去:

    一大片污黑的泥沼,泥沼中间一堆烂臭的物事在动,定睛细看才能隐约分辨出那是一个人形。

    那人从自己的嘴里掏出一片软烂的东西,从生理学角度来说,那应该是一片舌头,那人正抓着污泥往舌头上涂抹,手法细致而耐心。

    孙葱花正要冲下坡,却被妹妹一把抓住手腕,随即身子凌空而起,之后,就只能听见耳边忽忽的风声了。

    原来是孙蒜苗拎起她逃走了。

    途中,孙蒜苗就已经连阑尾都已经吐尽了,怎么可能再敢向前一步?

    孙葱花想喊、想挣扎,却连眼皮动眨动不了。

    刚才那一幕像一幅传世名画,印刻在她的心中。

    世界的憎不胜憎本已让她灰心之极,刚才那一幕忽然揭开了一大片新天地:

    那个污泥中的人恶心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能够尽数吸纳她心中所有的憎恶,只要彻底毁灭那个人,她也就能从憎恶的深渊中彻底超脱了。

    可是,妹妹却让她失之交臂。

    不知道逃了有多远,孙蒜苗才终于停了下来。

    苏醒过来后,孙葱花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四周,立刻又闭上了,她从来没见过一个如此令她憎恶的地方:

    风睡在花间、花睡在阳光里、阳光睡在水面上、水光睡在一双清澈的眼中、这双眼生在一位俊美绝伦的少年身上。

    孙蒜苗却痴愣愣望着那少年,傻了:

    "嗨嗨~~嗨嗨~~嗨嗨嗨~~"

    13.eyes on me

    人可以无视日、月、星辰

    却永远无力抵挡来自茫茫人海的那一道注视

    没有见到其他人的那些年,张不太白从来没有感到过孤单;

    见到其他人之后,他脚下的大地有多宽广,他心中的寂寞就有多宽广。

    他与那些人的差异情同水火:他所无法忍受的,其他人甘之如饴;他所衷爱的,其他人避之惟恐不及。

    这让他痛苦不堪,人为什么要这么恶心地活着?这怎么可能?

    他曾发下大誓愿,要救苍生脱离恶心之海的轮回苦渡,然而,那个婴儿的死亡让他彻底断念,从此只求独善其身。

    事情是这样的:他所到之处,所有人必定会四散逃窜,所以,他从来没有机会接近活人。

    可是那天,当他走进一个小村子,却听到了一阵婴儿的啼哭声。

    他惊喜之极,急忙寻过去,只见那婴儿赤身躺在瓦砾之中,白嫩嫩的,让他恶心之极,只有那小鼻子能让他勉强忍受。

    因为那鼻头有些溃烂,但这完全不足以支撑他靠近那婴儿。

    他想:成人难以教化,要实现自己的大愿,就必须从无知无识的婴儿着手。

    巨大的悲悯和热忱终于战胜恶心,他勇敢地走近了那婴儿,可他走得越近,那婴儿哭得就越凶。

    他没有丝毫的育儿经验,心想婴儿可能饿了,于是就去给婴儿找食物。

    凭直觉,他知道婴儿食品应该鲜嫩绵细滑爽,他费尽心机才找到一条还没死透的青虫、一小抹鸟雀新近拉的半稀的粪便、一滩粘在叶子上的还算湿滑的牲畜的鼻涕。

    捣蓉搅拌、调和均匀后,便成了一份精细考究的婴儿晚餐。

    他强忍心头烦恶,走到婴儿近旁,用手指挑了一点食物喂到婴儿嘴里。

    食物刚刚沾唇,那婴儿就不动了,等他完全变硬后,张不太白才明白:婴儿死了。

    这件事给他的打击无疑沉重之极,他没有料到: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婴儿身上,人的成见、迷误和陋习,竟然也会如此根深蒂固、竟然比生命本身更加强大和顽固。

    痛苦了很久,他才渐渐想明白,这一切都出自一个误会:他以为自己和那些人是一样的、是同类。

    他告诉自己:他们有他们的所爱,你有你的所爱,这两种所爱是不一样的,所以,你和他们也是不一样的,谁都不能、也不该强求谁。

    这一发现顿时让他释然,于是,他远离人群,来到丁点镇。

    他很喜欢那一大片污泥,在那里,他独对天地,重新找回了宁静和自在。

    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几乎都已经忘记了自我,和那片辽阔的污泥地融而为一。

    可在这时,那道目光突如其来,在顷刻间击碎了所有宁静。

    那是两个少女中的一个,她们一起出现在不远处的山坡上,那个少女望着他,眼中闪耀着热烈的光芒。

    这种目光他从来没有遭遇过,他感到自己的心如同一滴雨,重重砸落到一块炽热的石头上,冒出一丝热气,之后便空空如也了。

    他怀疑那只不过是一个幻觉,因为那两个少女倏忽之间就消失了。

    可是,她们消失很久之后,他的心却依然空空如也。

    他再也无法安然享受宁静,那片泥沼也变得滚热无比。

    终于,他起身离开了,他决意去寻找那位少女,哪怕她和她的目光真的只是幻影。

    14.爱杀人

    所有的爱,都潜伏着过失杀人的诱因

    孙蒜苗不知道这个原理,却最迅速地证明了它。

    整个案件是在一眨眼间发生的:

    案件发生之前,当事人双方之间相距11.35米,中间有1417.21立方阳光、上百朵野花,以及微风少许。

    另外,有一只七星瓢虫当时正在一片花叶上散步思考、一对蝴蝶情侣在花丛中寻找初逢的旧地,还有一条蚯蚓在泥土中哀叹不见天日的宿命。

    就在瓢虫忽然想起那句名言"瓢虫一思考、青蛙就发笑"、那对蝴蝶一眼发现当时的那朵浅蓝色花朵、蚯蚓长长的叹息正要发出的一瞬间,那位俊美绝伦的少年张青忽然看到了孙蒜苗。

    四目相对。

    让花朵疼痛、阳光发冷、风休克的四目相对。

    刹那间,时光凝固了,凝固为一页冰晶透明的诗笺,上面镌刻着纯真年代的诗句。

    张青笑了,笑容如同春天无风的湖面。

    看到他笑,孙蒜苗一时间欢喜得双手乱抓、鼻孔大张、呼哧呼哧喷着粗气。

    正是这笑容直接导致了案件的发生:

    孙蒜苗终于无法自控,猛冲过去,一把抱住张青。

    抱住不算,还用尽平生气力不停揉搓。

    从出生起,张青接触到的最坚硬的东西是花瓣,他的身体怎么可能经受得起这等碎石成粉的揉搓?

    所以,等孙蒜苗意识到时,她的怀抱已经空了、张青已经被她揉成了粉末。

    余力未消,那些粉末就像雪一样融化在阳光中。

    孙蒜苗大张着嘴,好久才明白发生了什么,双臂犹自呈怀抱状。

    "哇!!!!!!!!!!!!!!!!!!!!!!"

    她嚎啕大哭起来。

    一股浓烈的蒜气冲天而起、天地为之变色。

    "姐姐!"

    她忽然想起来,可是回头去找,孙葱花已经不在了。

    她哭得愈发惊天动地,边哭边去找自己的姐姐。

    这一哭一找就是三个月。

    三个月间,被她边哭边抓捏而死的人、兽不计其数,仅被她哭声震破耳膜的就不下千数。

    哭到全身空空荡荡的时候,她才停住了。

    黄昏里,一阵小风吹来。

    孙蒜苗伸出手去抓那风,她发现根本抓不住。

    一阵懊丧,却让她猛然记起了一件事:"对呀,风是抓不住的,可是他!他是软的!"

    那天,张青消失的时候,有一团风鼓荡在她的手臂间,那风是软的,而且隐隐有一丝温热。

    "他还在!嗨嗨~~他还在!嗨嗨嗨~~~"

    孙蒜苗急忙回头狂奔。

    15.小调戏

    生活仅有的乐趣是:你能尽情虚构未来

    尽管最终其实只有一种结局

    这也是人调戏命运的唯一方法

    尽管它从来都不会生效

    在回丁点镇的路上,孙葱花的心情就像三月天的原野,洒一点小雨,立刻能看到春光无限。

    所以,她边走边笑、边想边吐。

    只要找到那个极度恶心的人,无论用什么方法,只要处理了他,那就万事大吉、天清地静。

    想到动情处,她甚至有点舍不得那个人了。

    试想,一旦那个人没有了,她还能做什么?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她忽然想起远房表姐--洋葱,这给了她一个绝妙的创意,她决定让那个人一直活下去,她要像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流着泪享受他的苦楚。

    haha!henhen!heiheihei.

    然而,距离丁点镇还有近百里地时,她的心开始隐隐不安起来:她没有闻到那股恶臭。

    不安渐渐变成了焦虑,直到走上那个山坡,那股亲切的恶臭才终于扑鼻而来、沁入心脾。

    但是!

    但是,那个人不见了!

    她顾不上剧烈的恶心、冲进污泥滩、手脚并用急急搜寻,但那个人真的不在了。

    天空如失修的破瓦房,塌了下来;

    大地如失神的眼眶,深深陷落;

    孙葱花的心就像挂在稻草人身上的旧裙子,被寒风片片撕碎。

    与此同时,那个人却理所当然地升华了:

    他的恶心急速倍增,几乎遮天蔽日,而且开始闪耀光泽、放射光芒。

    他远远地立于天边,化成一句奇臭无比、却又无可抗拒的召唤。

    如果你想激励一个懦弱的人,那就赞美他;

    如果你想激励一个骄傲的人,那就羞辱他;

    孙葱花当然是后者,命运对她可谓用心良苦。

    所以,才会有这轻轻巧巧、四两拨千斤的沉重羞辱。

    所以,她才会这样义无返顾地踏上漫漫求索之路。

    所以,两年之后,她才会逆着仓皇逃难的人群、踩着密密麻麻苍蝇的死尸、故地重返、深刻体会"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臭气熏天处"的悲喜交集。

    16.第一次

    爱情是一场飞行试验

    很少能验证天的宽广

    却常常证明地的坚硬

    张青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谁,就像溶化在一杯水中的一粒糖找不到自己的存在。

    可是那天,当那两个少女出现在他眼前时,那杯水似乎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让那粒糖重新结晶为一粒糖。

    两个少女中纤瘦的那个先走了,留下了圆墩墩的那个。

    就像太阳照醒了生灵,那个圆墩墩的少女瞪着圆墩墩的眼睛,让张青第一次感受到了目光的照耀。

    在这照耀中,张青第一次看到了自己。

    这一幕,也许就是传说中爱的光合作用。

    继之而来的,便是那惊心动魄的拥抱。

    当那少女扑过来、紧紧抱住张青的时候,星空碎裂的疼痛和太阳燃烧的热情,将他夹在天堂和地狱之间的门缝里。

    他清晰地看到了自己灵魂被挤破、被轧碎、被碾成粉末、被烤化,然后--

    然后,他感到自己在消失--

    然后,天黑了,一切不复存在--

    然后,不知道过了1分钟还是1万年,他又醒了。

    然而,那圆墩墩的少女却不见了。

    像一场醉人的噩梦,但张青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他并不明白这场死而复生有多离奇,因为他的存在本就是造物最离奇的构思。

    但他却因此而第一次惋惜、第一次后怕、第一次怅然若失。

    那个少女圆墩墩地飘忽在他的心头,他的天空从此不再万里无云。

    另一个发现也让他惊讶之极:当他的手碰到自己的身体时,他第一次感知到了自己肌肤的存在:温热、细腻、柔软。

    他试着举手抬足,他又感知到了自己的重量,虽然这重量微不足道。

    而这之前,他的身体比水更轻灵、比云更飘渺。

    他第一次惊慌起来;

    第一次手足无措起来;

    第一次不知道下1秒钟该做什么;

    第一次在水中看到自己、并感到陌生和亲切;

    第一次看到了风吹草动和花的凋谢;

    第一次开始张望;

    第一次开始等待;

    第一次在等待中开始焦虑。

    漫长的等待之后,他终于--

    第一次听到了脚步声;

    第一次为之心跳;

    第一次再次见到一个人、那个圆墩墩的少女;

    第一次如愿以偿,并再次向她露出春天无风的湖面般的笑容。

    17.幸不幸

    饥饿,能把人变成百折不挠的狼

    而爱,能让人变成一心一意的狗

    其实,张不太白要找的不是那个少女,而是她的双眼;

    甚至不是她的双眼,而是她眼中的目光。

    要辨认那目光很容易,除了那少女的目光,从来没有什么目光敢停驻在他身上,哪怕据说长着千万只眼睛的苍蝇。

    要寻找那目光,却如同在阳光下寻找流星的踪迹。

    人在绝望中反而能心生最坚定的信心,张不太白用自己的行动和表情证明了这一观点:

    他不停地走、不停到找,脸上始终含着微笑(虽然这微笑更增加了他的恶心指数)。

    虽然人生都如梦,却有幸与不幸的区别--

    有人不管是真是梦,总是兴致勃勃、乐趣无穷,这是最纯粹的天然的幸福,也叫天趣,容易丢失,却不容易找回,11周岁之前的我曾经大把大把地挥霍过;

    有人一生都活得认真而踏实,这是最大的幸福,可惜我福薄,长大后,一年中只有几天能享受此等幸福;

    有人只是偶尔感叹人生如梦,大部分时间还是循规蹈矩,这是一种平庸,谈不上幸或不幸,尽管我不甘于平庸,但一年至少有200天就这样活着;

    有人不停地在真与梦之间患得患失,这是一种可悲,但也有它的妙用,可以借以保证好心情,譬如我和阿Q:得到时,就洋洋得意地真;得不到时,就骂骂咧咧地梦;

    有人明知人生如梦,却永远被真实所困,这是最大的不幸,我在绝望地暗恋某人时,就是如此的惨不忍睹!

    有人彻悟了人生如梦,因此意懒心灰、愤世嫉俗,这是自以为是的不幸,不值得同情,比如说遭受挫折时的我;

    有人明白了人生如梦,所以活得轻松逍遥,这是让人羡慕的幸福,每次决定辞职的时候,我才能幸灾乐祸地客串一回;

    有人虽然知道人生如梦,却并不不把这当回事,该怎么过,还怎么过,这是一种大智慧的幸福,只有在走过场的时候,我才能如此淡定。

    有人虽然不在意自己幸与不幸,但常常被别人的幸与不幸牵动,忧人之忧、乐人之乐,这是一种大慈悲的幸福,上公车偶尔让座位的时候,我才能小小地体会一点。

    那么,张不太白属于哪一种呢?

    其实,哪一种都不是。

    因为上述类别都与人自身的存在及其智慧相关,而张不太白呢?

    首先,那目光让他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存在;

    其次,我根本没有机会测试他的智商和情商。

    要解释他的幸福,只能套用老子的观点:

    "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他就这样忘我地寻找着、幸福着。

    虽然有时难免痛苦,这痛苦也是幸福的痛苦。

    直到有一天,当他走近一座黑黢黢的山冈,闻到风中传来的一阵辛烈的葱蒜气息。

    这气息让他惊喜无比:那天,当那两个少女出现的时候,他就闻到过这气息。

    他急忙奔上山冈,却只找到一根葱和一棵蒜。

    那葱叶和那蒜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说不出的荡人心魂,而寸草不生的焦黑背景,更是衬得她们无比翠绿和秀雅。

    尤其是那根葱,如同纤细的手指,轻轻撩拨着张不太白的心,一阵阵发晕,一阵阵生痒。

    于是,张不太白就守在那棵葱旁,不再离开。

    不知道是什么让他相信:那少女有一天会来这里。

    18.代言鸟

    人是最伟大的艺术品,肉眼却熟视无睹

    所以寂寞的上帝才赐予人爱情

    因为只有爱情的眼睛

    才看得见对方一个毛孔的宽广、深邃和美丽

    当孙蒜苗赶回那座仙境般的山谷,那少年俊美绝伦的身影果然映入眼帘。

    "嗨嗨,嗨嗨,嗨嗨嗨~~"

    一瞬间,天地万物和她一起傻笑起来,虽然溪水中的鱼们发不了声,却也争着跳出水面,吹出大大小小心形的水泡。

    看到那少年向自己笑,孙蒜苗更是心花怒放,张牙舞爪就向他扑去,可是才奔了没几步,就被一条突然冒出地面的树根绊倒了。

    这条树根刚才受到欢乐气氛的感染,决定立刻追求自己的幸福,招呼都不打,忽然就挺出泥土。

    这一绊,顿时绊醒了孙蒜苗:千万不能又像上一次那样了。

    她站起身,忽然打了个冷战,觉得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了一些,但这种时候哪里还能顾得上这些?

    她强忍欢喜,放慢了脚步,尽量让每一步都沾到地。

    她和少年之间隔着一条小溪,她就停在小溪这边,嗨嗨笑着问:"你叫什么?"

    那少年站在对岸,只是笑,却不回答。

    她又问了一遍,少年仍笑而不答,她很奇怪:"你的耳朵听不到吗?"

    少年仍是笑。

    "我知道了,嗨嗨,你的耳朵这么好看,比饺子都好看,当然不是用来听的,它肯定特别特别好吃,可是你只有两个耳朵,吃掉一个就只剩一个了,你可要当心一点。反正我可舍不得吃。"

    少年仍是笑。

    这时,一只花里胡哨的鸟飞过来,落在少年肩上,竟然开口说起话来:"谁说他的耳朵听不见,蚂蚁说的悄悄话他都听得见。他只是不会说话,你有什么要问的快问吧,我帮他回答。"(一看这鸟的扮相就知道又是王母娘娘变的。)

    "嗨嗨,一只会说话的鸟婶婶。"

    "鸟婶婶?!我有那么老吗?"王母娘娘急忙低头看自己负离子处理过的羽毛。

    "对不起,叫错了,应该是鸟婆婆。"

    "!"王母娘娘倒。

    "我叫孙蒜苗,你叫什么?"

    "张青。"王母娘娘换了个妩媚的猫头鹰的扮相。

    "你的指头上有指甲吗?"

    "有。"

    "十根指头十个指甲?"

    "二十个,含脚趾甲。"

    "你用指甲抠痒吗?"

    "恩。"

    "你身上哪儿最爱痒?我是后背,老是抠不到,不过我有个好办法,每次后背痒,我就拧下一个人的胳膊,拿着它抠背,可舒服了,下次你也试试。"

    "%¥##·"

    "你下身那个小鸠鸠是什么?我怎么没有?"

    "女孩子家,别乱问。"

    "那你用什么尿尿?"

    "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都3万年了。"王母娘娘抬起眼遥望苍穹,长叹一口气。

    (此处省略女性私房话321句)

    "对了,你姐姐呢?"

    "他没有姐姐。"

    "我姐姐也不见了,你姐姐去哪了?"

    "他没有姐姐!"

    "我也不知道姐姐去哪了,你姐姐还回来吗?"

    "他没有姐姐!!!"

    "那天,一回头,姐姐就不见了,你姐姐是怎么走的?"

    "他!没!!有!!!姐!!!!姐!!!!!!!!!!!!!!!!!!!!!!!!!!!"

    19.黑天堂

    感情是一趟长途车

    心却不是司机

    人甚至连是否上车的决定权都没有

    其实要找到张不太白并不太难,他所到之处,报警消息立刻会四散传播。

    走近十字坡,在那熟悉的葱蒜气息外,孙葱花立刻嗅出了那股恶臭,独属于张不太白的恶臭。

    无法想象孙葱花的意志有多坚韧,除了剧烈的心跳,看不出她有任何异样。

    她缓步上山,身形是那样的从容和庄重,像是出席一场盛大的生命之筵。

    故地重返,十字坡已经是另一番景象了:

    焦黑的土地变得软烂、泥泞,整座山冈像是厚厚涂上了一层黑色的油膏。

    无比恶心的张不太白就软瘫在黑腻腻的冈上、那株青嫩油绿的葱边。

    霎时间,孙葱花双眼发热,两行热泪滑落在冰冷的脸颊上。

    就像春水告别冰面、就像流星划伤冬夜、就像一句真相灼痛隐埋多年的秘密,让孙葱花第一次感到了这世界的温度。

    她害怕起来,不敢再向前一步,如同一个终于获释的囚犯面对朝天大路。

    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天堂。

    但是当天堂的大门真的敞开在眼前、当上帝微笑着站在天堂的门口、向你伸出温暖的手掌,慈爱地说:孩子,来吧,交给我,你的一切。

    人就会发现--天堂其实比地狱更加可怕,因为:

    地狱只摧残人的肉体;

    而天堂却要收管人的灵魂。

    所以,人宁愿避开上帝的目光,宁愿悄悄攀在天堂的围墙上静静欣赏。

    所以,孙葱花躲了起来,躲在能望到张不太白、他却看不到自己的地方。

    日复一日的远窥,让孙葱花越来越庆幸于自己的选择:张不太白没有让她失望。

    高手决战,胜负只在毫厘之间,然而,无论孙葱花的目光如何苛刻与挑剔,张不太白的恶心永远层出不穷、应对自如,根本找不到任何稍微不恶心的蛛丝马迹。

    在他的身上,几乎浓缩了天地间一切恶心的精华,达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的境地,堪为一代宗师、必将遗臭万世。

    如果说孙葱花的憎恶是长江大河、滔滔不绝;那么,张不太白的恶心就大海无边、容汇百川。

    每一秒钟,孙葱花都处在棋逢对手的酣畅淋漓之中。

    她把自己不幸生而为人的无限怨愤、对天地万物的刻骨怨毒、对芸芸众生醉生梦死的无穷憎恶,全都熔铸在自己目光之中,乱箭一般射向张不太白。

    这目光如同惊涛拍岸,只能击起更大的波澜,就这样,前浪后浪、推波助澜,演成一出惊天动地的无声大剧。

    如果还有什么美中不足,那就是:这一切都是孙葱花一相情愿,张不太白本人毫无知觉。

    随着时日的推移,这一不足在孙葱花心底渐渐挖出一个遗憾的黑洞。

    她越来越难以克制填满这黑洞的渴望。

    一连串疑问的突然出现,更使她躁动难安:

    他为什么要来十字坡?

    他为什么要守着那棵葱?

    他望着那棵葱的时候,眼屎为什么会沸腾如黑色的岩浆?

    20.初恋锅

    所有词语都是空洞的

    但正因其空洞

    才能容纳世界的无限

    每个人都是从"妈妈"这个词开始自己在人世的旅程,张青却错过了。

    直到十多年后、直到孙蒜苗出现在他眼前,他才开始在舌尖上蹒跚学步。

    "张青"和"孙蒜苗"这两个词是他结束赤脚童年的第一双鞋子。

    所以,从睁开眼看这个世界开始,这个世界就不是孤独的,而是共有的。

    孙蒜苗指着教他说"鼻子",一个圆墩墩的鼻子就从混沌世界中凸出,让他看到生命的气流和一种清亮的液体,在那两个黑洞中暗涌流淌;

    孙蒜苗告诉他"脸",于是一张圆墩墩的脸就摆放茫茫天地间,让他发现了日月照耀、土壤肥沃;

    孙蒜苗告诉他"笑",于是那张圆墩墩的脸演示出地貌的奇妙变迁,让他明白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孙蒜苗告诉他"我",于是一个胖墩墩的少女座落在流水和岁月的对岸,让他目睹了时光流转、温情永固。

    这些词语,就像一寸又一寸土地,铺展出一座广袤的新天地。

    他和孙蒜苗是这天地间仅有的两株植物。

    他们用目光播种、用词语飞翔。

    当然,他们一直都隔溪相望。

    孙蒜苗不过来,也不让他过去。

    孙蒜苗说:怕再一次伤到他。

    孙蒜苗还说:自从第二次见到他后,她的气力好象小一些了,已经捏不碎石头了,等到她的力气再小一些,他们就可以在一起手牵手了。

    张青知道什么叫"手",却不知道什么是"手牵手",但孙蒜苗的笑容告诉他那是一种幸福。

    他们隔溪望着、望着,孙蒜苗眼中不断放射高温目光,以致于眼睫毛和眉毛都被烤焦。

    她不停大叫着"我不能过去!我不能过去!"抱起一块块石头四处乱砸,好在那些石头不算重,一般都比成年牛的体积小。

    这些石块有一些掉进小溪里,渐渐把小溪填满了。溪水漫上岸,绕道而行,最后居然分兵两路,形成一个环流把他们两个围在了中间。

    他们之间没有了任何阻碍。

    孙蒜苗想了个好办法:两个人转身背对对方。

    转过身后,张青有了新发现:人的后背其实藏着眼睛--他没有回头,却能看到孙蒜苗的目光。

    而且他知道,孙蒜苗同样可以看到他的目光。

    除了目光,他们还看见有两只蜗牛相伴而行,慢慢慢慢从他们中间爬过,而且还含情脉脉地挨挨擦擦、用触角做出许多暧昧的手势。

    好不容易,蜗牛走远了,又飞来一对瓢虫,由于贪恋这小岛的风景,他们飞飞停停,流连了很久。

    之后,一对蚜虫、一对甲克虫、一对屎壳郎、一对兔子、一对袋鼠、一对恐龙纷至沓来。

    热情把这小岛烤成了一口初恋的热锅。

    当张青发出青春第一声呻吟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热风扑背而来,随即他被更热的身体从后面抱住了。

    21.温柔鞭

    想要毁灭地球,最简单的办法是:

    用塞子把所有火山口塞住

    孙葱花还没走近十字坡,张不太白就已经知道了,因为:身边那棵葱忽然颤了一颤,葱气陡然浓烈了很多。

    其实,颤抖的何止是那棵葱和张不太白的身与心,就连太平洋底一条迟钝的老鱼都惊慌失措起来,以为上帝要把这个大鱼缸搬走。

    剧震之后,孙葱花出现在蓝天黑泥之间。

    张不太白又看到了世间那唯一的目光。

    他不是用眼睛看到的,他不敢,他是用全身每一个淤塞的毛孔吸收到的。

    然而,一触之下,那目光又遽然躲开了。

    张不太白心中一寒:其实她和世人没什么分别,也不可能有什么分别。

    一声深长浊臭的叹息后,张不太白坦然于生命的悲凉了:至少她看过我,而且不止一次。

    可命运这个顽劣的孩子,他最擅长的游戏是生死轮回的蹦极跳。

    张不太白正要回到太古的漆黑死寂中,温柔的曙光却迎头给他重重一鞭。

    她并没有走,只是躲了起来。

    躲起来的只是她的人,她的目光却像天罗地网,无时无刻无处不在。

    张不太白心里一阵甜蜜的酸心:她舍不得离开,却又不能靠近。

    坐在这目光中,他极度的紧张,他能感同身受孙葱花巨大的痛苦:她和自己不是同类人,她每看自己一眼,就等于狠狠割自己一刀。

    为了减轻她的痛苦,他必须努力让自己变得和其他人一样--

    进食的时候,他不再抓起烂泥直接往嘴里送、开始学着先在泥洼里淘洗,而且尽量减少反刍和呕吐的次数;

    坐着的时候,他不再瘫软在淤泥中,尽量挺直身子、尽量让皮肤表面的黏液流淌得快一些;

    行走的时候,他不再拱动,尽量采用挪动式;

    睡觉的时候,他先掏尽鼻孔和喉咙中的淤积物,好让鼾声尽量通畅和清晰一些。

    这一切努力都让他痛苦无比。

    但只要能减轻孙葱花的痛苦,只要孙葱花不离开,还有什么幸福能够与之相比?

    如果让他在生命和干净之间选择,他当然要选后者。

    有天下起了大雨,他兴奋之极,急忙挺起身体,让大雨冲刷自己。

    可是,当他抬起头想要试着尝一尝完全干净的东西、当雨水落进他的嘴里,他无法遏制地狂呕起来。

    每个生命都有它永远不可能逾越的生存法则,张不太白当然不例外。

    绝望瞬间淹没了他,他在雨中嚎啕痛哭起来:他永远都不可能变成一个干净人,永远。

    从此,他自暴自弃起来,重新恢复了原状。

    他以为孙葱花马上会离开,但她没有,很久都没有。

    他的心猛地又被那温柔的鞭子重重一抽。

    难道?!

    22.全乱了

    爱情是这样一种举重若轻的魔术:

    把生命变成一片羽毛

    把天地万物变成一阵若有若无的风

    张青再一次死去了,仍是死在孙蒜苗火热的怀抱中。

    不过,这一次没有被揉碎、没有消失,只是不动了。

    直到他变硬变冷后,孙蒜苗才敢放下他,大哭起来。

    伴随着她塌天裂地哭声的,当然仍是那冲天的蒜气。

    蒜气荡开漫天云朵,阳光趁虚而入、毫无节制地暴晒大地:草木枯萎、溪水干涸、虫兽干渴而死,那仙境一般的山谷变成了一片沙漠。

    张青的皮肤也一天天干裂变黑,孙蒜苗脱下衣衫遮住他的身体,寸步不离守在旁边。

    眼泪是她唯一的食物和水分,而且其中一大半还要喂给张青,直到最后一滴眼泪也终于喝完后,孙蒜苗不得不走了。

    不知道走了多少天,终于在一块巨石的凹处找到一小洼水。

    她急忙扑过去,正要喝时,却想到了张青,她立刻忘记了了自己干渴,四处找不到盛水的东西,她就满满含了一大口,急急向回赶去。

    一路上,她都鼓着腮帮子,拼命克制,不让自己咽下一滴水。

    即便这样,等她终于回到张青身边、嘴对嘴把水喂给张青时,也只剩最后半滴了。

    这只够一只蚂蚁洗脸的半滴水轻轻落在张青干裂的唇缝间,眨眼就渗尽了。

    然而,片刻之后,张青的嘴唇竟然微微翕动了一下。

    嗨嗨--孙蒜苗笑起来。

    又片刻,张青呻吟了一声。

    孙蒜苗却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身体里好象又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了一些。

    这次她知道了:被抽走的是自己的气力。

    张青睁开了眼睛,梦魇散去,他认出了孙蒜苗,微微一笑。

    那笑容虽然依旧纯真,但已不再是春天无风的湖面,而是烈日下龟裂的湖底。

    这时的他已经变成了一个黢黑平常的少年。

    "你活了!嗨嗨-嗨嗨--"孙蒜苗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笑,那神情仿佛一个露出白砂糖馅的大包子。

    她不能确定自己的气力是不是真的小了,便偷偷捏住自己的脚脖子,居然不痛;加些力,才痛起来;再加力,虽然剧痛无比,但脚骨没有碎。

    "嗨嗨--我的气力真的变小了了!"

    虽说这样,她依然很小心,只敢先伸出一根指头,轻轻触了触张青的手指:"痛吗?"

    张青笑着摇摇头,黢黑皲裂的脸隐隐涨红起来。

    两根指头、三根、四根、五根,然后是双手。

    一点点轻触、轻摩、轻按、轻移、轻贴、最后轻轻握住。

    手和手终于交织贴和在一处--

    指头急切寻找指头、指肚和指肚一见如故、手心与手背切切私语。

    为了目睹这一时刻的到来,太阳不忍西下、星月急于升起。

    于是,那个傍晚出现了奇迹:日月同时挂在天上,星星挤做一团,晚霞醉倒在山沟。

    就连素以铁面著称的老天,也感动得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祝福,结果一阵细雨一阵雪,忽而南风变西风,最后变成旋风加冰雹,把自己转晕之后砸昏了。

    总之,整个世界都乱了,乱得欢喜又甜蜜。

    23.烂月亮

    人心是一口井

    有人汲水

    有人却在打捞月亮

    张不太白正是一轮腐臭的月亮,注定要照亮孙葱花憎恶的心井。

    如果没有遇到他,孙葱花将永远是憎恶着的孙葱花,一直到死;

    即便遇到,如果月辉没有直映井底,将只不过是一段麻木不仁的偶然印象;

    即便月光照到了井底,如果没有机会停留,至多会在漆黑的井底留下一抹同样漆黑的遗憾;

    即便月亮留了下来,如果不是唯一和全部, 也不过是一段写在水面上的草稿;

    即便是唯一和全部,如果孙葱花没有抬头、没有看到天上真实的月亮,井底的明亮也终将被厌倦磨昏;

    即便孙葱花抬头望天,如果能明白月自在天水自凉的遥远,那么她也将回到自己平静的幽深中。

    可惜,这一切假设都不成立。

    孙葱花不但想摘下这轮月亮,埋在自己的井底;

    更想把自己变成另一轮月亮,投入到张不太白的心井中。

    当人不需要火的时候,就连雨滴都有可能在冰面上擦出火花;

    当人真正需要火的时候,全世界必定会一起受潮。

    对孙葱花来说,张不太白本来只是一粒火种,用以引爆她心中憎恶的硫矿,将这个世界一举炸毁,以求那永恒的清净。

    可现在,张不太白仍然是那粒火种,孙葱花自己却变成了一只心事重重的飞蛾。

    一旦飞蛾开始寻找永恒,100%漆黑的夜幕就会罩住世界,火种就会变成唯一的方向。

    当然,飞蛾也有它的尊严,也能赌出如下的誓言:宁愿在黑暗中独飞千年,也不要在火种的肩上闪亮1秒。

    但誓言的坚挺度永远与背叛的诱惑力成正比,誓言可以作废,诱惑却如影随形。

    所以,无数次逃亡失败后孙葱花终于放弃了一切努力。(她最成功的一次逃亡曾经闭眼不看张不太白长达3秒钟。)

    然而,正当她毅然要走出去、走到张不太白的眼前,因此下意识低头看了自己一眼,她立刻被自己的目光急冻住了:

    她低头看到的是另一个人,甚至都不是人--

    那是一堆油腻乌黑的物事,表面全都干裂溃烂、没有一处稍微不恶心。

    也许孙葱花真的注定要和命运玩互相蹂躏的游戏,从来没有生命能够在张不太白附近存活,她却能安然无恙。

    所谓近墨者黑,她距离张不太白这么近、时间又这么久,她的身体怎么可能不入乡随俗?

    而且,她根本不知道这个变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从来没有留意过自己的外观,因为生命本身就是一笔强买强卖的黑市交易。

    而这些日子以来,张不太白占据了她全部的视野,根本没有丝毫余光去扫视张不太白以外的任何存在。

    除了尽力忍住眼泪、尽力降低身体颤抖的剧烈度、尽量减少和命运对视时目光躲闪的次数,孙葱花还能做什么?

    即便这些努力全都圆满完成,又能怎样?

    命运的嘲讽因此就能稍稍不那么刺眼刺心吗?

    24.肉包子

    如果你希望爱情天长地久

    那么,在爱人注视你的时候

    请刺瞎他/她的双眼

    不过,下手请一定要温柔、再温柔

    茫茫沙漠上,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手牵着手,像向日葵金色宽阔的花芯里最早成型的两粒种子,嫩嫩的瓜子壳中还只是甜甜的一点水。

    在手和手的亲昵中,张青终于感到了生命的真实:

    身体原来有一种能感化岩石的温度、皮肤原来有一种能擦亮岁月的粗糙、眼中原来有两汪灌溉幸福的眼泪。

    他们要离开那片沙漠,去一个好地方。

    一路上,孙蒜苗不停地描绘着那个叫十字坡的好地方,张青从她3万多句描绘中得出了一个完整而美好的印象:十字坡黑,很黑,特别黑,特别特别黑。

    其实十字坡好不好、黑不黑,对张青来说并没有什么分别,只要他还和孙蒜苗手牵着手,那么--

    脚下的那块地就是甜的、头顶的那片天就是暖的。

    也许那片沙漠是上天专为他们第一次牵手铺的一挂驼色地毯,节目结束,他就卷起了它。

    所以,只用了短短3年,张青和孙蒜苗就走出了那片无人区。

    这3年中,他们的手1秒钟都没分开,手心间因此生出一枚亮晶晶、桃形的盐。

    刚走出无人区,张青看到了一样东西!

    那样东西太奇怪了:竟然也用两条腿走路、竟然也长着两只眼睛一张嘴,就连鼻孔也竟然不是1个也不是3个、恰好是2个!

    "那是什么!?"他急忙问。

    "当然是人呵。"孙蒜苗老练地解说到:"你不用怕,我两只手一撕,就能把他撕开。"

    "啊--"

    又一个叫"人"的东西过来了,这个更奇怪,竟然被一头驴子驮在背上!

    人,张青算是见过了;驴子,以前在山谷中时有出没;可是,这样的组合搭配却是闻所未闻。

    就这样,张青见到了一个又一个人,而且每一个人都不一样,他不得不一个又一个地猜。

    "这个是人!"

    "对了,嗨嗨."

    "这个也是人!"

    "对了,嗨嗨."

    "这个还是人!"

    "嗨嗨.错,那是头猪。"

    "那这个也是头猪了?"

    "嗨嗨.错,那是个人。"

    看到第1个人,等于饥荒年拣到一个热腾腾的馒头;

    看到第2个,等于拣到了一个肉包子;

    看到第3个人,等于又发现一个更大的肉包子;

    看到第10个,等于找到一笼肉包子;

    看到第100个,等于进了一家新开张免费酬宾的包子店;

    看到第1000个,等于被关进一座擅长用肉包子撑死犯人的监狱;

    看到第10000个时,地上堆满了包子,天上挂满了包子,太阳月亮星星都是包子,天边吹来的风都是肥肉包子冒的热气。

    短短一个月时间,张青看到的人何止上万?

    以至于只要看到两条腿的动物(如鸡鸭)或没毛的动物(如鱼),他都会胃下垂。

    孙蒜苗只好带着他在荒山野岭间夜行昼伏。

    即便这样,他们还是遇到了那个纯洁美丽、脸上长满相思痘的第三者少女。

    25.变变变

    时间和命运都像女人

    你温柔,它未必温柔

    你往东,它却一定往西

    每一秒对张不太白来说,都是最后1秒钟。

    孙葱花就要走了,就要走了,马上就要走了。

    她的目光仿佛一根即将断折的针,插在上帝的心脏上,而那针尖是张不太白唯一的立足之地。

    只要孙葱花收回目光,张不太白便只能跌入地狱喉咙的最深处。

    没有什么计时器能够比张不太白的心更加精密,在每一秒钟里,他都能看到至少999座天堂和1000座地狱。

    然而,在天地这最恢弘的戏台上,谁又能预测造物这位艺术大师下一场戏的神奇灵感?

    哪怕把全世界所有人类和动植物的野心、想象力全都运送到张不太白心中,他也绝对没有勇气主动站到孙葱花的面前,更不用说挽留她,哪怕只是一丁点中的一丁点暗示。

    可是,他竟然真的走了过去。

    他敢走过去,不是因为真的战胜了自己的自卑,而是因为他已经丝毫没有自卑的必要了--

    他变了,变成了另一个人。

    他的改变首先要感谢他自己的自暴自弃。

    自信的极致必然是茫然自失,而彻底的自暴自弃必将带来死尸般的平静。

    自暴自弃让张不太白放弃了进食、放弃了渴望,放弃了纠缠所有生命的本能。

    其次,他要感谢那场旱灾,炎炎烈日逼走了他身体内外的所有水分,而充足的水分是一切恶心事物的基本元素。

    张不太白的身体在烈日下迅速干燥、碎裂、蜕皮,一具完美绝伦的身体从那旧躯壳中脱颖而出。

    其俊美程度,哪怕少年时代的上帝见了,也会自惭形秽。

    第三,张不太白还应该感谢飕飕飕,在这个世界上,能始终如一容忍他剧烈恶心的,除了孙葱花,可能只有飕飕飕了。

    最后,他还应该感谢众多默默关注他命运的读者,正是他们无关痛痒的麻木阅读才激发出这段峰回路转的绝妙情节。

    当然,看到自己的这一变化后,张不太白除了震惊之外,不可能再有任何表达。

    而最初的震惊稍稍平息后,他唯一能想到的当然是孙孙葱花。

    孙葱花就藏在不远处的黑色泥丘后,那是张不太白心中的圣地,是一切幸福、美丽和奇迹的诞生地。

    他不知道自己是该狂奔过去、还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去,或者严格按照朝圣的礼仪庄严行进。

    其实这是一道永远不可能有正确答案的选择题,因为,张不太白已经站到了孙葱花的面前。

    26.粗VS蛮

    大地忽然一颤,隐隐发出一声老人般的笑

    十字坡上,那头蒜在一瞬间枯萎

    孙蒜苗是哭着杀死张青的。

    她没有错,张青也没有错。

    错只错在世界上并非只有他们两个。

    那天正是十六,月光分外清亮,他们手牵着手,行在月光下一条银色的小径上,仿佛爱情童话里一对终成眷属的土拨鼠。

    可就在这时,童话落幕、那个活生生的少女本色上场。

    那是个痴迷爱情诗的黄花村闺,那天夜半三更,她用去三大袋萤火虫,才读完李白的《长干行》,掩卷之余,不由得柔肠百转神思难安,恍恍惚惚行至小溪边。

    圆月清辉下,她一唱三叹反复吟咏着那句"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她多么希望上天能赐给她这样一个少年,于是她默默向明月许愿:"月亮月亮,你要是再不给俺送一个如意少年郎,俺就把俺家阿黄扔上天把你给吃了!听见了没?"

    话音刚落,张青和孙蒜苗就走了过来。

    村闺扭头一看,喜出望外,储蓄了十五年的媚眼泻闸而出,尽数涌进张青的眼中。

    可怜那张青,他只领略过孙蒜苗生猛辣烈的热情,何曾见识过这般高雅书卷的柔情?

    四目相对,两人顿时忘记了世界的存在,更忘记了旁边孙蒜苗粗矮的肉身以及天真烂漫的灵魂。

    孙蒜苗起初还嗨嗨地笑着看,可是越看越觉得不舒服,却不知道不舒服在哪里。

    日上三杆,三个人还站在原地。

    孙蒜苗用手挡住张青的双眼,他却把舌头伸了出去;捂住嘴,他又伸出手;拦住手,他又把脚抬起来,那村闺当然知道机不可失,也抬起脚,两只脚勾缠在一起。

    一怒之下,孙蒜苗抱起张青就走,奔了三里地,一回头,却见那村闺拖在地上,腿脚把张青缠住不放。

    在这种情形下,除了杀,孙蒜苗还能有什么选择?

    于是那村闺含着曾经沧海的笑死了。

    于是,张青哭起来,也要死,孙蒜苗当然不答应,抱着他继续跑。

    后来,张青不哭了,但那神情比死更像死。

    所以,孙蒜苗哭了起来。

    哭着哭着,她想起张青能死而复生,死一次应该能让他忘记那个女孩。

    于是,她捂死了张青,抗着他的尸体上了十字坡。

    果然,半个月后,张青复活了。

    他刚睁眼,跳起来就照孙蒜苗鼻头重重一拳,扯开忽然长满胡茬的嘴大骂道:"兀那悍女子,怎地三番四次害爷爷性命,看爷爷如何轻饶你!"

    冷不防挨了这一拳,孙蒜苗鼻血顿时暴流,自从出娘胎,她何曾吃过这等亏,抡臂就要打,却猛不丁一个冷战,体内气力又被抽去一大半,现在她只比一班壮汉强一些罢了。

    那头神蒜就是在这一刹那枯萎的。

    孙蒜苗正在气恼中,那里顾得上这些,奋力又打。

    两人扭打在一起,拧成一团,从坡上滚到坡下,又从坡下滚到坡上,一日一夜,竟分不出胜负来。

    打到牙根都软了,这才罢手。

    两人都觉得饥火烧心,冈上却无处觅食,正在踌躇,却见冈下遥遥走上来一个人影。

    "烤大腿肉好吃。,哈哈!"张青双眼冒光。

    "没见识,把热热的心拿来抄一水,那才嫩滑爽口,嗨嗨--"孙蒜苗鼻孔翕张。

    "你敢骂我?"

    "怎地?姑奶奶我就是比你傻,你敢把我腿卸下来?"

    "你这天杀的捍女子,你敢比我傻?"

    两人又扭打起来。

    27.南北极

    大地忽然一颤,隐隐传出一声夜雾般的叹息

    十字坡上,那棵葱在一瞬间枯萎

    孙葱花目击了张不太白变化的全过程。

    她越看越惊心、越看越灰心。

    她无数次逼令自己立即走开,但她已是一株长在黑泥丘后的痛苦的植物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张不太白会向自己奔过来。

    逃!快逃!

    多年以后,再回想那一颗,她仍然不知道自己是不能逃、不舍逃,还是不甘心逃,总之,她竟然没有逃开,甚至连目光都没逃开。

    她要看到张不太白看自己的目光。

    于是,她看到了自己想要看到的一切:诚挚、坚定、炽热。

    可就在目光刚刚对视的那一瞬间,两个人同时狂呕起来。

    孙葱花已经不能容忍丝毫的不恶心,而张不太白则已经无法接近任何的不洁。

    他们不但狂呕,还无法自制地向后退避。

    已经退开一丈远了,剧烈的恶心却愈发翻肠绞胃起来。

    他们都明白了:只要还能看见对方,这痛就不会消除。

    他们只能退,再退,继续退,直到终于看不到对方。

    可是那痛却丝毫不减。

    他们再次明白:只要还想着对方,这痛就不会消除。

    既然如此,痛,就痛吧。

    虽然这么久以来,他们真正的对视只有一瞬间,但这一瞬间足抵平庸的千万年。

    这一眼告诉他们:并不只有自己甘心情愿这痛,他们是在一起痛,并且将一起痛到永远。

    这痛继续逼迫着他们一直向后退,他们就一直向后退。

    距离越来越远,思念越来越炽,痛也就越来越烈。

    最后,可能只有嫦娥才能看得到:

    在地球的北极站着一个俊美的少年,在地球的南极站着一位丑陋的少女。

    他们脸上拧着相同的痛,眼却都望着月亮,露出隐藏在疼痛背后的会心的笑。

    最令嫦娥羡艳的是:他们死在同一时刻。

    虽然他们的身体早已僵硬,可那霜冻的嘴角依然含着同样甜蜜的笑意。

    28.灰与石

    原来生命只不过是一滴水

    或者化成汗,闪耀在劳而无功的额头

    或者化成泪,风干在无计可施的脸颊

    水浒将士都以为孙二娘是死在混战之中,其实不是。

    张青死后,孙二娘知道丈夫这次再也不能重演死而复生的奇迹了。

    张青第三次重生时,她就预感到了这个结局,那时张青已经变成了一介粗莽凡夫,身上再找不到丝毫灵异之气,而她自己的天生神力也消耗殆尽。

    但是,她从来没有丝毫挂意,这十多年,他们夫妇一起杀人放火、大碗大块,好不快活逍遥。

    哪怕是神仙眷属,可能也不过如此。

    何况神仙只知恩爱,哪里能如他们夫妇,整日怒骂撕打不休?

    所以,痛哭一场之后,她便平静下来。

    攻打清溪时,她率先抡刀杀入敌阵,直到刀刃摧折,这才住手。

    她用血水抿顺鬓间乱发、整整血污的战袍,而后端坐在乱阵之中,不再理睬身旁的血肉横飞、震天杀声。

    刚坐下,她忽然想起来,嗨嗨一笑,重又站起身,双眼圆睁、叉起双手、劈开双腿。

    这是张青平素最不惯看的姿势,她偏要用这个姿势到阴间与丈夫重会。

    姿势刚摆好,刀枪剑戟便如她所愿的痛快而至。

    只是擤一通鼻涕的时间,孙二娘便化为血泥、四下飞溅出去。

    一股蒜气冲天而起,随着东风直向西飘,飘至昆仑山顶,忽而化成一阵滂沱大雨,泻入湖中小岛的那口井中。

    井底那位双目失明的老人失声痛哭。

    此时,他的身体已经枯瘦无比,大雨灌满那口井,他也随之浮出井外。

    老人踩着湖水,行到对岸,下得山,向东找去。

    老人来到清溪县地界,那片沙场已被荒草掩满。

    他在草丛中拣拾雪白的沙子,将这些沙子堆在一处,一阵细雨,那些白沙簌簌颤动,渐渐融在一起,凝成一头雪白剔透的大蒜。

    不知从何处爬来一条青虫,径直钻进那蒜中,半晌,大蒜裂开,飞出一对乌黑的飞蛾,飞蛾见风便长,须臾,双翅便大如遮天之云。

    双蛾震翅向太阳飞去,姿势不甚雅观,且边飞边用翅膀互相扇打,天地亦为之昏黑。

    即将迫近太阳之时,蛾翅忽地被点燃,顷刻之间,双蛾燃为灰烬,黑沙如雨、纷纷洒落。

    老人悲吟一声,转身向北,一直来到北极,在冰原上找到一块状如三角的黑色石头。

    既而,他又跋涉到南极,那块黑色石头忽然飞出手去,投向一块同样状如三角的黑色石头。

    两块石头贴合为一,再也分不开。

    老人哀怜他们受尽严寒,便携着这石头来到赤道极热处,将石头安放在一片绿草如茵间。

    之后,老人便踏波逐浪、渐行渐远,消失在海天一色处。

    只有风中隐隐传来老人吟哦之声,似悲似喜、不胜苍凉:

    ..天苍苍兮云渺渺.地茫茫兮水汤汤.我谁与歌兮谁予我答..

    29.尾声上:烟花的诞生

    清溪县,除夕。

    一个粗扑的农家后生行在荒野之中。

    他边走边寻,满脸焦虑渐渐变作绝望,最后,他扑到一块秃石上号啕大哭起来。

    他是在为新婚妻子寻找桃花。

    他的妻子因为误食瘟猪肉,已经命在垂危,她一遍遍念着,想在临死前再看一眼灿烂的桃花,可是寒冬腊月,哪里找得到盛开的桃花?

    农家后生捶胸顿足,伤心已极,谁知道他的牙齿不小心磕到石头上,竟溅出几粒火星,那火星落到脚边的土凹中,土凹中积着一撮黑沙,火星一触黑沙,黑沙立即燃着,并飞射出几朵红艳耀眼的火花。

    农家后生大喜过望,立即找来竹筒,四处攒集那种黑沙。

    竹筒装满后,他兴冲冲赶回家:"阿花,桃花!我找到桃花了!"

    她的妻子本已气若游丝,这时立即精神许多:"阿烟,真的?"

    阿烟用被子裹住妻子,把她抱到院中,这时天已经黑了,纷纷扬扬下起大雪来。

    阿烟点燃那竹筒,而后立即将妻子紧抱在怀里:

    一阵呲呲声后,一簇红艳的桃花从竹筒中耀眼飞起,照红了整个院子和年轻夫妻的脸。

    这簇桃花刚刚熄灭,另一簇旋即飞起,更加灿烂耀眼。

    "阿烟,这种桃花真好看,我见都没见过,它叫什么?"

    "就叫它烟花吧。"

    "烟花,多好听的名字--"

    烟花全部燃尽了,阿花也合上了双眼。

    她的眼角的泪滴犹自未干,比烟花更亮、比桃花更甜。

    30.尾声下:磁石的发现

    茫茫大海,赤日炎炎,正是地球上最热的地方。

    一个水手终于爬到了一座小岛上。

    他随渔队出海,遇到海难,被海浪送到了这里。困在小岛上,寂寞几乎要将他逼疯。

    放眼四望,全都是茫茫波涛,他不知道自己的家乡在哪个方向。

    他无比想念自己的妻子,他们历尽万难,才结成夫妻,可是就为了一点点口角,他便愤而离家、随人出海。

    这一走,竟成了永别。

    有一天,他在草地上发现了一快黑色的石头,石头很特异:菱形、乌黑,像是隐含着一个动人的秘密。

    他还发现:不论如何转动,这石头的两端永远会自行回到原来所指的方向,屡试不爽、丝毫不差。

    他想,这可能是上天在给自己指路。

    于是他横下心,扎了一只木筏,带着那块石头,随意选了一个石块所指的方向,顺风而行。

    上苍仁慈,他选择的方向是对的。

    几个月后,他终于回到了陆地、迫不及待向家乡赶去。

    他相信自从自己走后,妻子一定会每天站在村外的山冈上等他。

    果然,当那熟悉的山冈印入眼帘,他立刻发现了冈上一个人影,再近一些,他认出那真的是妻子的身形。

    可是,当他奔上山冈、冲到妻子面前时,他惊呆了:妻子已经化成了一块黑色的石头。

    他扑上去抱住那石人,号啕痛哭起来。

    泪水流到石人身上,石人的身体竟然渐渐变得温热柔软,慢慢将他融了进去。

    等到他与石人完全融为一体,石头重新变硬变冷了。

    若干年后,有个人敲碎了这块石头,他惊异地发现:这些碎块又纷纷吸附在一起。但是无论你用什么办法,都无法让这些碎块从裂缝处粘合。

    后来又有人发现:将这种石头打磨成针,针的两端永远指着南方与北方,比世上所有的爱情更加忠贞。

    2002-3-27

    完稿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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