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体圆呈筒形,牙床愈合成牙板,有背鳍一个,没有腹鳍。“河豚鱼,一名鲑,立春出于江中,盛于二月。无颊无鳞,口目能开及作声,凡腹子、目、精、脊血有毒”(《明嘉靖江阴县志》)。有毒的部分,按传统的说法,为肝、鱼子、眼睛、脊血、肠杂。一旦不慎,食之便有生命危险。
于是,在剖杀、制作时,对于烹饪师来说,就有不少禁忌。中央电视台曾播一档谈烹饪的节目中,由一位扬州名饭馆的老师傅,现场操作并讲解。剖杀河豚后,忌冲洗鱼血不净,反复冲洗后还要挂起来将水气晾干;腹中有鱼子的,一定要剔除干净,不能有丝毫遗留;杀了多少尾河豚,几雌几雄,要清点鱼肝、鱼眼的数目,绝不可以马虎,若数目不符,必须细细检查,并收集在一起;有毒的部分要包裹好,在特定的地方予以深埋。在烹饪中,铺油烧,以酒代水(不另加水),先入鱼白,再入皮,再下骨,再下肉,依次倒入锅中,最重要的一条,必须煮得透熟,不能夹生。鱼熟入盆,不能立即端到酒席上去,烹饪师先舀汤品尝,自感无异常反应,才能由服务员端上桌。
而请人吃河豚的东道主,当这道菜上桌后,首先自尝,数分钟后,一切正常了,客人才可动筷子以品。主人决不说“请吃河豚”这类的话,更不殷勤地给客人敬菜,这叫“请吃河豚不说‘请’,各人凶险自担承”。凡请吃河豚,主人不备酒,以免出了事,分不清是酒的原因还是河豚的问题,这样责任就划分清楚了。客人好酒者,可自带,主人决不干涉。没吃完的河豚,一般不打包带走,统一由饭馆进行处理。
我曾叩访江浙一些地方,因“正是河豚欲上时”(宋·苏东坡《惠崇春江晚景》),主人热情地请吃河豚。在去吃河豚之前,主人很中肯地告知吃河豚的规矩和潜在的危险,声明吃与不吃悉听尊便;还说想喝酒的可自带酒去,等等。到了用餐时,主人及客人都遵嘱操持。至今我还记得当时的感受,既朵颐大快,又胆战心惊;吃完了,平安无事,这才怡然大笑。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