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美诗-爱情是场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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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了也想你

    冬天的西里西江,厚厚的积雪掩盖了一切尘埃,放眼处尽是单调的白色。

    我胳膊夹着速写薄站在江边恶狠狠跺脚诅咒:“是哪个混蛋说冬天的西里西最美的?可恶,这么冷居然骗我来写生,肖晓非你这天杀的,让我逮到非活剥了你!”声音近乎歇斯底里。

    天空又开始飘起零零散散的雪花,弥漫了苍穹,雾茫茫一片。

    这里是离祖国几万万公里的异国他乡,没有亲人没有朋友,那个从机场将我接回家便逃之夭夭的肖晓非,潇潇洒洒出席他拯救地球的光荣任务去了,一走就是漫长的半个月,没准已经壮烈在世界哪个角落。

    我幽幽叹口气,认命的往住地方向走,刚到门口便闻到一股似有似无的血腥味,内心蓦的一震,皱着眉掏钥匙开门,那股不容忽视的气味更重,循着腥味走到墙边,大冬天戴着墨镜狼狈挂在树上,正用自己鲜血浇灌花圃的就是你,气息微弱的离阎王爷近在咫尺。

    你一向自信自己的能力,纵横杀手界五年从未失过手,此次终于遭了算计,你的雇主与猎物勾结,共同给你下了个天衣无缝的套,你胸口的枪洞即将流尽你全身的血液……

    我用我们苗疆最古老的医术把你从鬼门关救了回来,顺便趁你昏迷剥光你衣服替你画了十几幅人体,而且通过与肖晓非视频连线,明明白白知道了你的身份,一个有着正义感的杀手,经常替警方暗杀国际毒枭或恐怖分子!

    你苏醒后第一反应便是去摸腰间的配枪,第一句话同样和枪脱不了关系,脸上表情没有半点起伏,声音更是冷漠的让人心悸,仿佛我上辈子借了你的银子忘了还你。

    我纤手轻扬,银针迅速飞出刺中你的穴位,淡淡道:“要不是冲你与我同样是黄皮肤黑眼睛的份上,我宁愿看你流光最后一滴血也不会浪费时间救你,再不学会对救命恩人客气,那么……”

    我的唇边绽出玩味笑意。

    你的眼里闪过一抹讶异,还有一丝警惕。

    我懒洋洋起身收走银针,指向桌面道:“呶,你的枪在那!”

    你偏头望着被我拆成一堆零件的银白色手枪,眸子射出愤怒火苗,然后很冷很慢说道:“你会后悔救我的!”

    “是吗?你要杀我灭口吗?”

    我淡然轻笑,胳膊一伸,十指灵活飞动,拆开的手枪瞬间组好,慢条斯理拉开保险上膛,狠狠顶住你刚缝合的伤口嘲讽道:“别以为就你会用枪,我的速度未必慢过你,更何况要杀你,银针就已足够!”

    你的脸上起了一抹痉挛,有汗从额角渗出,声音嘶哑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收回手枪摆到桌上,眨眨眼睛一本正经道:“画画的,在我们家乡有个绰号叫‘苗疆神医’,银针是我的救人工具,同样也是杀人武器!”

    你被我故作正经的样子逗乐,冷漠俊脸那抹淡笑仿若冬天暖阳,看的我一下子闪了眼神,有股奇异的感觉盘旋心头,久久不散,诡异的极不舒服,忽然有点后悔,是不是真的不该救你?

    我喜欢安静,喜欢自由,讨厌约束,同时也讨厌恋爱……

    你的伤口恢复的比我想象中要快,而我也充分让你见识到了与你相差不远的定点射击术,以及对各类暗杀手段的认知。

    你语气平淡问道:“医生也需要用枪吗?或者你曾做过军医?”

    我浅笑,迅速伸手探向你的腰间,眨眼功夫便抽出你藏在腋下的配枪,飞快顶住你胸口的旧伤,同样平淡回道:“我父亲曾是戎马一生的军官,自幼便教我用枪,何况我还有个与你职业差不多的堂兄!”

    你伸出手覆盖我持枪的手上,巧妙拨转,银光闪亮的枪枝便回到你的掌中。

    我再次闪神,在你云淡风清的笑容里溺毙……

    你的伤终于痊愈,该回组织复命了。

    月色苍茫的阳台,我默默望着你一袭黑衣利落翻过围墙,站直身的瞬间,那股浑然流露出的傲气,将你衬托成一匹独啸旷野的孤狼,然而我不知道的是,现在这匹狼却在某个清冷的丽影里迷失了心的方向。

    云影沉沉。

    星星在天河搁浅,只有银样的月光流泄而下。

    我看到你缓缓仰高视角,让阳台明亮的灯光映着你俊逸的脸庞,微启薄唇无声吐出一句:“等我回来!”

    我的心猛然一颤,同样用唇语回道:“别爱上我,你会死的!”脸上有故意伪装出的凶相。

    你意味深长一笑:“恐怕来不及了。”

    我愣住,你的背影早已消失在茫茫白雪深处……

    此后三个月,始终没有你的消息,仿佛那场相识只是一个短暂的梦,然而房间里那十几幅人体画却又充分说明你曾经出现过。

    打开窗户,西里西江的冰依然没有融化,冷风袭进却吹不散郁结心头的思念,蓦然明白,原来爱神早已一箭射中我的心口,顺利开启了冬眠已久的情腺!

    伸出手指一寸寸抚过你线条刚毅的脸,忍不住喃喃低语:“如果爱神真的降临,我可以相信一见钟情吗?”

    再次见你已是两年后,西里西江同样结着厚厚的冰,为了你离去时那个空口的承诺,我竟然在这个见鬼的地方虚耗了两年光阴,同时也明白一个道理,一直以为自己不会爱人,其实只是未曾遇上能爱的人,那个白雪飘飞的下午,有位不称职的医生爱上了她的病人!

    今夜注定是个寒冷的失眠夜,一样的空余相思。

    我紧握画笔蘸满颜料,一笔笔覆盖重叠。

    这是关于你的最后一幅画了,画布上安静而眠的男子终于不再只是轮廓,睡熟了的你也没有了醒时的冷漠与疏离,单纯的如同不谙世事的孩子,我的心无来由生出一丝疼惜,缘来缘去缘如水,我们,真的还能再聚吗?

    你忽然破窗而入。

    我的画笔正好落下最后一笔,抬眸,刻意掩住久别重逢的激动,强装镇定,却在你久违的一笑下终忍不住泪落衣襟……

    这次的任务比往日更重,你来,只是迫切的想要感受一下奢侈的幸福,燃烧的热吻与纠缠的肢体,透支着看不见的未来!

    天河如路,上游下游皆茫茫,唯有此刻变成永恒。

    既然相爱,何不相守?可惜,你根本没有相守的权利,你的职业注定你永远只能是独啸荒野的孤狼。

    东方泛白,你神情复杂跳下墙头,恋恋不舍离去。

    我突然感觉到了强烈的不安,终于忍不住跳起身跟踪……

    果然,又是一个阴谋!

    这次我恐怕没能力再把你从死神手里抢过来了,你胸前三个洞开的伤口早已超越我能力范围,后面是源源不断的追兵,前面是望不见底的深渊,而我们手中的枪都只剩下了空壳。

    “香血,快走,凭你的能力一定能顺利脱险的。”你的脸色逐渐苍白,声音划向微弱,最终嘎然而止。

    “可是亲爱的,我想跟你死在一起!”

    我的笑凄美而温柔。

    追兵愈逼愈近,一字排开的**足够将我们打成筛子,独自逃命或许可以,带着人只有死路一条。

    我抬起手往后轻扬,无数银芒仿若光雨飞速射出,此起彼伏的惨叫声暂时阻住对方的进逼,低下头,一串泪珠滑过脸庞,红唇微启吻向你紧闭的冰凉,然后带着你跳出悬崖飞翔,飞在无人打扰的天上,风中忽然响起你家乡熟悉的秦腔,你听到了吗?

    把那一个太阳泡在老碗里,热了也想你,凉了也想你;把那一个月亮装在枕头里,醒着也想你,梦里也想你;把我的愣娃埋在黄土里,活着也想你,死了也想你……

    跨越千年的思念

    “在你我相遇的地方,依然人来人往,依然有歌声在游荡,在你我相爱的地方,依然有人在唱,依然年少无知的感伤。”晓五深情款款的弹起吉他,流水的音符和沙哑的嗓音生拉硬拽我的思绪回到二十年前。7300个黑白交替日升日落的二十年,我生命里最好的二十年。日子像伏在绸缎上的水滴,转眼流过了很长,我抽丝剥茧想翻看时光雕刻的过往。

    漫漫二十年的岁月像一颗罂粟花,无数次在白天,夜晚魔咒般使我辗转反侧,神游千里。我仿佛一次次坐上时光的列车,回到1978年。

    她有着花一般的名字——宣谣,容貌亦像花儿,白净秀丽,尤其是那甜美的微笑,洁白整齐的牙齿,弯弯的柳眉,乌黑明亮的大眼似乎可以把人看透,非常敏锐。宣谣喜欢我,少男少女情窦初开,我们总有很多时间相处在一起,她的眼神告诉我,说话的语气似乎也在暗示我。

    宣谣的父母是南下干部,在家他排行老小,和我一样。父母痛爱她,而我却不同,家境贫苦,地位不高。尽管如此两家还是相处得很好,相互帮助。尤其是逢年过节,生活上的一些琐事她的母亲总是有求于我母亲。

    儿时的我特别羡慕她能上幼儿园,我只能一个人在家玩。但她并未嫌弃我,每次从幼儿园回来都会带来食物和玩具与我分享。上学后,我们在同一所学校,经常是同去同回,直到有一天班上同学笑话我,才没和她同行,还故意避开她。

    童年的友情是纯真的,也是最无暇的。每当放暑期,我会带宣谣来到对面医院的“原始森林”,捕捉甲壳虫、蝉之类的小动物,会把最美最响亮的蝉送给她,有时也会采些野果给她吃。尽管她有三个兄长,可那时的我以兄长自居,喜爱她,护着她,依着她,送她最喜欢的小宠物。

    读初中后,宣谣搬了家。以后的日子我无心读书,功课一落千丈。每天傍晚我就会站在家门口路边的香樟树下等候着她。终于有一天,我和她来到了无人的角落,一片寂静,一片漆黑,我俩坐在一起,紧张得无法呼吸。我握着她的小手,满脸发烧,她也差不多,尽管看不见她的表情,但我能觉察到。

    我抚摸着她的秀发,她的脸,双手在颤抖,笨拙的不知说啥好,口渴的要命,我想吻她,可就是不敢做,她却喃喃地说:“你做什么?”但并没有阻止我,我胆怯地松开了手,在黑暗中当看见她深情的目光慢慢地合上时,我抚着她的双肩凝视了许久,终于无力地垂下了头,她等了好久:“我要走了。爸妈该回家啦!”说罢头也不回朝楼梯走去,我呆傻地坐在原处,待了好久才回过神。

    她走了,也许带着怨恨和惋惜,而我产生了极大的痛苦。那年秋天的黄昏,我几乎每晚都会静候在那棵香樟树下,守望着她,真的希望她能再次出现,那时我肯定不会再犹豫……

    初中毕业后我进了一家街道小企业做工。在师傅的言教身传下,我很快就掌握了要领,轻松自如地就可以独挡一面。半年后,师傅走了,我一人负责漏印组的工作。厂里年轻人很多,不过多久就和他们打成一片,经常聚餐、看电影。但我的心依旧孤苦,脑海里一直离不开她的影子,牵挂着她,几次路过她的新居我没有上去敲门。自卑和胆怯始终占据着我,无奈的我只能暗下决心,将来某一天我会的!

    一个偶然的日子,叔叔来到我家,问我今后的打算,想不想当兵?我不加思索地答应了,这也是我儿时的梦想。

    入伍通知书发下来,我怀着喜悦的心情回到了家。好消息也传到了厂里,大家都为我高兴,唯有师傅满脸忧虑,本来就消瘦的脸庞添加了一道难以觉察的伤悲。

    还是深秋,我站在香樟树下独自沉默不语,心想是该去找宣谣的时候了,告诉她我将离开家乡,离开心爱的她奔赴东海前线保家为国,多么光荣的使命。分别已有三年,她的情况一点也不知,她还好吗?还是那样美吗?此时此刻我的心情特别舒畅。正想到此,师傅匆匆赶来。

    她来到我的小屋,我看到师傅严峻而又焦燥的神情问其原因,师傅避而不谈,在我的再三追问下,师傅终于开口:“近一年的观察,我认为你是一个好小伙,本想过段日子再说的,我想把大女儿英许配给你,可你即将离开南昌,一去就是几年,担心从此就没有了机会,所以还是特地来……老大和你年纪相当,人长的不差,你也见过,我平时对你好,就是认定了你,愿不愿意?你表个态吧!”说罢,师傅端起杯子大口的喝水,我看着单薄的她,听着她的话,泪水盈眶而出,没有任何的思考,点头便答应了:“师傅,我听您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即使成不了您的女婿,我也会做您的好儿子!”我忘情地拥抱了师傅,希望用我的许诺和真情给予她最大的欣慰!

    这时我又想起了宣谣。两个同在一个时代,一个城市花季少女,生活和命运竟相去甚远。我感叹,觉得应该用我的热忱去拯救处于贫困之中的英。面对宣谣,只能是永久的放弃,永久的怀念吧!

    当时以为自己早恋,可到部队不久,发现不少战友都在和恋人鸿雁传情。战友们的爱情是如此甜蜜,而我却有点苦恼,人家谈恋爱有滋有味,而我……和她通过几次信,感受就像是报平安的公文,太乏味了,这哪是情书呀!

    大概是远离家乡的原因吧,那年春节前我鼓起勇气给师傅写了封信,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和英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恋爱,我不想再浪费她的时间了!尽管如此,我还是愿意做师傅的好儿子,照料您的下半生。”寄出后我焦急地等待着师傅的回信,半月有余师傅回信说:“女儿痛苦了好久,考虑再三,同意我的请求,缘分不能强求。命里注定,强扭的瓜不甜。”看完师傅充满凄凉的惋惜的信后,我的心情很沉重。

    次年秋天,我收到了妹妹的来信,信中说师傅已经病故。此时脑子像要炸开了一样,双手颤抖着读完来信,不顾一切跑到山上,放声大哭。此时我怨恨自己,斥责自己。惭愧和内疚伴随着我,我真不该辜负了师傅的期望,也许我的举动伤害了她,一个善良的母亲,我陷入了自责,悔恨,又想去弥补过失,但碍于自尊的虚荣终于没有提笔写信给她。

    难以忘怀的刻骨

    经过反反复复的情感折磨,那时的我心身疲惫,再也无心在部队干下去,恰巧也遇上大裁员,我回到了家乡,安排在一个县城的国有企业工作。在家休整的三个月里,我茫然不知所措。只是埋头看书、画画,修身养性。母亲却总是念叨师傅,我装模作样不吭声,不愿多想多问。

    平淡无味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我喜欢音乐,每当下了晚班,我会一个人坐在单身宿舍的阳台上,抱着陪我度过多少孤独日子的吉他,凝视着月光,凝视着夜空,弹拨着我喜欢的乐曲。而心早就飞翔在故乡的天空上,飞到宣谣的身边,她在故乡还好吗?那份思恋,那份牵动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增无减。

    各自的生活轨道好比二条平行线,不断延伸,不再相交。想到此,我心灰意冷,渴望有一天会有奇迹出现。一朵可观而不可采的玫瑰,虚幻中的仙女,天涯咫尺,严重的心理障碍就这样使得我与她擦肩而过,给我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阵痛,难以忘怀的刻骨铭心!

    天涯何处无芳草,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入厂一年后我担任团委委员,车间团支部书记,策划厂里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为此也惹来了不少麻烦事,大家都是忙着为我相亲,但都被我一一谢绝,眼花缭乱之中没有我的知己,更别说心仪之人。

    又是一年的秋天,同事叫我到她家吃饭,吃食堂的我也想改善生活。下班后我二话不说直奔那位女同事的家。我称她梁姐,是个非常热情的女人,隔三差五的约我去她家吃饭,有时我会帮她干活或辅导她孩子们的功课。吃完饭我要走,她却叫住了我,递给我一张照片:“这是我妹妹夏雪,我想介绍你们认识。”我看了看照片,摇摇头:“不想找。”梁姐当时非常不高兴:“这么漂亮的姑娘不要,你要找啥样的?”我推辞说:“我可能会调回家乡工作去的。”说完我赶紧跑。

    以后的几天里,梁姐不停地唠叨,数落我:“你是不是没勇气?男子汉,没出息!”她的话激怒了我,我冲到她的跟前说:“我没胆量?那就试试,我会怕见她?你约好,我随叫随到!”

    当时不知是梁姐的计谋,还是吃人家的嘴软的缘故,我答应了!

    晚上八点,梁姐急促的来到我的工作间,说她妹妹来了,要我赶快去。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我是穿着旧军装海军蓝裤,脚上是一双北京灯芯绒布鞋。

    夏雪拘谨地坐在沙发上,见我们来了很有礼貌的起身,朝我微笑。我赶紧上前道了一声:“你好!”她眉清目秀,肌肤白里透红,一双大眼睛闪着欣喜的神情,长长的睫毛,深红色的秋衫紧贴她的上身,显露出匀称的曲线,下着牛仔裤,脚穿一双丁字黑色高跟鞋,身高适中,苗条,一头大波浪的黑发自然的披在肩上。我十分惊讶她的那双眼睛,好像宣谣!

    我的心为之兴奋,小小县城竟也会有如此漂亮的少女。梁姐很老道,把孩子们赶到里屋,她也借故离开了家。

    我开口就说:“第一我没有许多的钱,第二我没有房子,第三我们家没有背景。”

    夏雪爽快的说:“我只图人好,善良,其他都可以将来创造!”

    我暗喜:“我想我们可以交往一下,不知你意见如何?”她朝我笑笑点点头,面带羞容,看来她对我应该没问题!

    她的家境很好,父母十分勤劳,改革开放初期就盖了楼房。她就住在二楼的一间小屋,尽管面积不大,但布置有序,显得宽敞。约会三次后,她提出见她的父母亲和家人,我还紧张了好几天,庆幸,一次性通过!

    尽管没有过去的冲动,没有强烈的激情,冷静和理智更使我感到舒坦。她外在的美和内在的美是那么的协调,善解人意,勤劳聪慧,富有爱心。但唯一的缺点就是感情脆弱,是一个爱哭的少女。一年后,我择良辰吉日和夏雪结了婚。一年后的炎炎夏日,我们可爱女儿呱呱落地,已为人夫为人父的我,不再是当年的小伙子婚后的第六年的春天,我携妻带女回到了阔别十年的老家工作,回到了母亲身边。我的心豁然开朗,游子十载终于如愿回到了故乡,喜悦之余,我不免伤悲。

    得知宣谣已离异,母女相依度日,我只能长叹一声!那天我喝了许多的酒,她哪知我的心啊,少年时留下的阵痛!我抱着妻子,紧紧地拥抱着,朦胧中仿佛就是她,就是十几年来断断续续思念牵挂的她!

    人生如梦,多么善良美丽的姑娘,如此优越的家庭应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一段美满的婚姻和一个终生爱她、呵护她的伴侣。我百思不得其解,同时,我又假设,幻想,换成是我,她今天不会是这个样子。我会全心全意,用自己的一生最爱呵护她,爱抚她。

    女人的美丽是要用爱来滋润灌溉,男人宽厚的肩膀是女人避风的港湾,失去了这个温馨的港湾,女人的坚强可想而知。男人伟岸的身躯可以让女人躲避岁月的雪雨风霜,男人粗壮的双臂便是托起女人心中美好向往的平台。愚蠢的男人,不可饶恕的男人,我心里骂道。借着酒力,我升腾了一种冲动:我应该去找她!

    酒醒之后,我口干舌燥,心跳加剧,望着熟睡的妻子我的勇气消失的无影无踪,我自问:“凭什么去找她?你是她什么人?分别十多年,她心中有我吗?牵挂我吗?”左顾右盼思索了一夜,又是失眠到日出。心中只有一些的惋惜、一份惆怅、一份失落。

    时光的列车把我载到二十一世纪,我的思念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悠远变得淡漠。安逸的生活,无忧无虑的日子,我感到了一丝的不安和燥动,而这一切都没有在妻子面前表露出来。

    夜深人静之时,我会独自一人坐在书屋,翻开珍藏多年的日记本,写下我此时此刻的感受。在我顺畅时,在我低沉时,尤其是那份刻骨铭心的思念,我会不顾一切地把我的所想记在入我的日记里。

    岁月可以冲淡一切的恩怨,但不能淡化我少年的情思,人到中年的我对过去发生的一景一物,记忆犹为清晰,仿佛就是刚刚发生的事。超强记忆的我难以忘却过去,怀念二十多年前的她。

    思念已成往事不必再提,几年后的秋天,我在一条深长的小巷口遇到了她,现实的她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而她表情却是十分的平静。我们谈到过去,谈着过去的伙伴,言语之中,我觉察她的表情相当庄严,略有悲伤,很少笑,当年的她可不是这样的。

    几天后我约她出来吃饭,庆贺我们二十年后再相会,她欣然答应了。我刻意选了一家临江的客轮餐厅,面对着灯火通明的新城,我们相视而坐。她没有粉饰自己,依然是那样的大方,没有任何的首饰,自然得体,就像一幅清新的水墨画。

    我们谈得很开心,俨然像多年的老朋友。没有客套没有拘束。借着酒力,我询问了她的过去,谈到她的婚姻,她的离异,她回答的很轻松,神情没有多大的改变,平静的像没事一样。

    我鼓起勇气地说出了埋藏了二十多年的话:“如果二十年前我向你表露我的心迹,你会接受我吗?”

    她笑了笑:“事情都过去这么年啦,我也不知道会怎样。”

    尽管答案不像我猜测的那样,但我满足了。我得到了解脱,她回答得如此微妙,我理解她。

    时过境迁,我们都成熟了,不再有儿时的冲动。少年的****,我们理智的对待生活,对待情感,对待人生。这次恍如隔世的相见,究竟有何意义,我不知道,至今还搞不懂,我也不想搞懂。我经历了许多次的生离死别,但大多数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淡漠,只有她,一直令我魂牵梦萦,令我回味无穷,在我的心目中,她永远是那么冰清玉洁,那么光彩夺目,那么激励我积极向上。我祝愿她勇敢地面对人生,面对一切,祝福她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让她甜美的微笑永远常在!

    凄美的爱情更值得人去回味吧!生活中有许多的不如意,关键的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有多少人值的去爱?有多少爱值得等待?谁也说不清,爱和情只有完美的统一结合,才是真正的心灵碰撞,相互聆听到对方的心灵声音,这才是牢固的爱!

    爱一人好难!被一人爱亦难!只有经过了岁月的沧海桑田才明白爱的神奇,爱的神圣,爱的伟大。爱和情不是人的全部,但必不可少。为了爱,我们什么都可以去做,为了得到爱,我们会做得更好!因为爱是永恒的!

    爱情是场劫数

    乐颜在2006年12月31日的00点59分突然醒来,本能的抓过枕边正充电的手机看时间,三条未读短信。第一条,他!那个某位好心阿姨给张罗的尚未见面的相亲对象,一条看似转发的新年祝福短信;第二条,他!曾经沧海的他,另我千转百回而终究放弃爱情信仰的他!简单的四个字,新年快乐;第三个,他!那个只见过数面给我印象不多的他!高大的身架温和明朗的容颜,第一次见到他时,抬头微笑间见他也在笑露着洁白的牙齿,那一刻我有种错觉,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曾经沧海的他的阳光下发光的暖笑。字不多但看得出是他自己一字一言的用心发出,亦是新年美好的祝福。此时已是2007年的凌晨一点,乐颜关了手机拔下电源插头,翻身静静躺在黑暗里却了无睡意。记起昨日逛街时在一条幽静的街拐角被一个卖中国结的婆婆叫住。她说,小姑娘,看你面若桃花明年必有桃花运,买个桃花结助助运吧!回头看见婆婆真诚和蔼的笑容便走到了摊子前。婆婆,这个好象叫中国结吧!我指着其中一个大大的中国结嘀咕道。这些当然是中国结,我指的是这个!婆婆从自己的围裙兜里拿出一个桃红色的中国结放在我手心里。姑娘,它会帮你找到你命中注定的良缘的!呵呵。这个多少钱?三个银圆!啊?银圆?哦,是一元的硬币,现在不叫银圆啦!其实我挺讨厌红色,因为它太过刺眼耀眼。可是,对于手里这个桃红色的东西似乎没怎么厌恶,也不知道为什么会买下它。面对眼前的这个桃红色非但没有讨厌反而有点欣赏,它真如满树桃花般欣欣向荣。

    桃花结。桃花劫。乐颜喃喃的念叨着这三个字,仿佛念着一段虔诚的咒语。女孩到女人的蜕变,因为爱情。女人从此历经劫数,在劫难逃,劫后余生,劫极而终。爱情是场不可避免的劫数。凌晨四点,忽然下起雨来,不绵不休。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乐颜忽然觉得这个夜好漫长,一夜一年。手中的桃花结纠结缠绕,分不情纹理却成形别致。理不清剪还乱,恍惚中乐颜好象看见桃花结慢慢融化在自己的左手里,手心长出纠缠的红丝线,细长绵延。

    结,又是一个结。

    劫数难逃。

    咖啡馆里人影稀疏,屋里正放着陈晓东的《比我幸福》,陈晓东暖暖的声音缓缓的倾泻在屋子的每一个角落,下午庸懒的阳光正好打在乐颜的左半边脸上,被长发遮,看不清表情。对面坐着的翔洱此刻却忽然停下了手里撂动的咖啡勺,直直的盯着乐颜。

    我喜欢你,乐颜!

    此时陈晓东正在那里深情款款的唱: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

    乐颜忽然觉得鼻子一酸,眼睛就模糊了,豆大的泪水掉进手里的咖啡杯内,无声的融化在浑浊的咖啡中。看到乐颜的反应翔洱乱了阵脚,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就那么半弓着弯头看乐颜色。

    乐颜你你……你别哭啊!你怎么了?是不是我吓着你了?我……那个……你……你没事吧!你别哭了好吗?我……这个……翔洱的脸因着急而微微涨红,又搓手又抓后脑的象个犯错的小孩。

    可是,可是我不能喜欢你!乐颜兀的抬起头平静的说。

    什……什么?不能喜欢!为什么?

    因为喜欢谁已经不是由我能决定的了,而且我也没打算再去喜欢谁了。

    乐颜觉得这些话就像哽在喉咙的痰,吐出了如释重负却看着那么丑陋的暴露在空气中那么突兀。翔洱错愕的表情是在自己预料之中的,只是就在转身离开的那一刻翔洱的话却让乐颜的思绪停滞了那么几秒。

    你做什么样的选择或决定是你的事,但喜欢你却是我的事。你有你的选择我有我的坚持,我会一直等着你,等你真的幸福的那天我才安静的离开。

    祥洱你真是个傻孩子,真傻!乐颜在心里想啊,真希望这一刻是某个导演拍的肥皂剧,男主角说错了台词或者上错了剧场,导演喊了停就一切可以重新来过。曾几何时,自己也曾那么偷偷的幻想过那些肥皂剧在自己身上上演,也让自己当回幸福的女主演。只是,未曾想过这样的事真会亲临自己身上而在这样的时候上演,自己这次居然不是一个看客。真是个笑话,老天爷是个爱开玩笑的导演。

    翔洱,对不起!

    乐颜转身回过神继续行走,离开,或者逃亡。就那么几秒的时间却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的空白。人生很多事不是自己所能真的掌控的,很多时候我们都身不由己。还是离开了,没有转身,走的决绝。仿佛一个转身就万劫不复了,仿佛那是一个可以预见的美丽而惨淡的童话。

    脚下枯黄的落叶被踩的瑟瑟作响,此时乐颜正默默的走在史广浚的前面,安静的细数着林荫道两边落下的树叶。史广浚望着乐颜的背影出神,那明明就几步之遥而为什么会有那是永远跨不过去的距离的错觉。这让史广浚心里感到莫名的恐惧,于是加紧了步子走到乐颜的右手边。

    颜颜,回到我身边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我们不要再互相伤害了好不好?

    究竟是谁伤害谁!史广浚你真是个大猪头!晚了知道吗?太晚了!我们的爱就像这满地的落叶已经掉了落了返黄了知道吗?为什么一年前你不说!为什么一年后你伤害了沐妮后又对我说这样的话!为什么……

    可是,你知道我们为什么分手吗?就是因为你啊!你听我解释好不好?

    我不想听也不感兴趣,那通通都是你你们的事与我无关!

    不!你要听!我会跟沐妮在一起完全是你造成的!你的若即若离你的冷淡你的“销声匿迹”使我发狂令我发疯,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我都做了些什么啊我!我居然利用沐妮来刺激你报复你!可是……可是我错了!错的离谱……最后我狠狠的报复了我自己。当我发现沐妮为我付出一切时我却疯狂的在她身上找寻你的影子,看到想到和听到的仿佛都是你的一切。我想我无药可救了我病入膏肓,我做了个多么荒唐的举动。我……

    故事讲完了吗?

    看到史广浚越来越激动的样子,乐颜忽然感到从未有过的害怕,那是一种从心底冰凉至脚跟的恐惧。为什么莲藕断了丝还连着,因为舍不得。为什么飞机走了,天空却还留着它彼时的痕迹,因为舍不得。为什么黑夜走了黎明来了,星星却还停在空中,因为舍不得。我怕我自己会舍不得所以只能对自己残忍。乐颜佯装着平静笑着跟史广浚告别。

    故事讲完了吧,该说的你都说了,我也该走了。再见!

    乐颜急着转身想尽快的离开这个令她手脚冰凉的境地,就那么转身的一刹那,左手却被史广浚一下子拽住了。

    不!颜颜,你别走!听我说完好吗?听我解释啊!

    你已经说的够了,你也不必要解释什么,因为已经不重要了。

    乐颜面无表情的说着话,语气和她的左手一样的冰冷。

    颜颜,你怎么可以这么平静的面对我们的爱?你怎么会这么平静的说着那么违心的话!难道我们三年的爱都是假的毫无分量吗?颜颜,你看着我啊!你为什么不敢看我?那说明你心里还一直装着我的是不是?

    史广浚轻摇着乐颜的双肩,乐颜一直侧着脸没有正视史广浚的眼睛。过肩的长发恰到好处的挡住了乐颜的大部分脸,这让乐颜苦心经营的冷静和坚决掩藏的很好。压抑!一股窒息的压抑袭击着乐颜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她觉得她该马上逃走该结束这一切。在内心底长长的吸足一口气,用尽力气抽回左手。

    不存在了!我们的爱早已不存在了!它就象撕掉的日历毫无意义!随你怎么想,我就是个世俗的女子……

    不……颜颜!这不是你的真心话!你……

    是!这全是实话!再见!

    不!颜颜!你不要离开我……

    史广浚从背后紧紧的抱住乐颜,而且这个怀抱越收越紧。乐颜的泪水终于决了堤,簌簌的掉进史广浚深深的怀抱里。

    回不去了我们回不去了……广浚别让我把对你的最后一点记忆也删除掉好吗?请你放手!

    我不……

    史广浚固执的像个不讲理的孩子,执拗的低着头。而乐颜却越发觉得清冷,簌簌的发抖,没想到第一次被他这么牢牢的抱住却也是最后一次了。

    求你放手!求你了……

    听到这三个字,史广浚的怀抱突然僵硬了,像定格的电影画面忽然就失去了色彩。就在这时乐颜逃离了那个充满占有欲的怀抱,拼命的一直朝前跑。

    我以为我放下了,我以为我可以忽略不计的把你从我的程序里删除干净,我以为我可以风轻云淡波澜不惊的面对你了,原来都是我一相情愿的自欺欺人。可是,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在意志和理智溃败前我只能这样落荒而逃。听见风呼啸的从耳边急速掠过乐颜似乎觉得那些有关史广浚的记忆是否也可以一并掠过了呢。那么长长的一段路,没有方向没有目标,却用尽力量奔跑。跑到筋疲力尽意志瘫软却发现眼前已是一片混沌沉静的大海。

    为什么会来这里?这不是当初你说的那个“沧山洱海”吗!你说沧山洱海代表着矢志不移可是沧山洱海太远就当它是我们的“沧山洱海”吧,让它为我们的爱作证!你还说洱海里住着小美人鱼和她的王子。可是,这里真的住着美人鱼吗?可是,美人鱼真和和王子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吗?

    呜呜咽咽,那是美人鱼的哭声还是王子无奈的叹息?为什么天又下起雨来,为什么我的眼睛又模糊的看不清任何?

    三天后,乐颜听从妈妈的“谆谆教诲”去茶馆相亲。坐在茶馆里,乐颜安静的坐着淡淡的微笑,一如妈妈希望的那样。乐颜想,我就如小说里写的那样穿过疼痛来见你。可是,你真的会是我后辈子不悔的选择吗?或许,我根本没有选择我只是放弃了逃亡了。爱情真的是场劫数,有些人在劫难逃,有些人劫后余生,而我却放弃爱而亡命天涯了。乐颜看着眼前这个平凡木纳的男子温和的笑着,不耀眼不张扬,温良纯厚,或者这样的人就是一辈子的那个人。我终于成了妈妈眼里的乖女儿翔洱眼中的傻女孩史广浚眼里的怪女人。原来人的这一辈子有时候是那么简单的,一个转身的距离就咫尺天涯,一个转身的时间就恍惚一世。在爱情里爱与不爱就隔了那么一个转身的距离,不长不短,就一生。

    错爱

    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这是一个周末的早晨,轻轻推开窗户,肖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花香扑鼻,沁人心肺,好不自在。小鸟在树枝间唱歌跳舞,依恋在树叶上昨夜雨水顺势滴滴而下。回字形的校园里满是花草树木,枝繁叶茂,随风摇曳,生机勃勃,春意盎然。这个周末,身孕不足两月的肖玥破例住校了。

    和肖玥一起住校的还有孙弘和敏敏。她们是一对恋人。孙弘和敏敏给肖玥端来一碗新鲜的排骨汤。敏敏笑盈盈地对肖玥说:“大姐,好好营养,养出个大胖娃娃来,到时我们一定去看宝宝。”孙弘附和着。肖玥望着敏敏,说:“谢谢你们,你们也赶紧革命吧,都生出来以后他们一定是亲兄弟亲姐妹。”孙弘笑着说好。敏敏说过几年再说吧。

    孙弘在这里已经工作了三年多了,自从毕业那天开始。孙弘的家离这里有五十多公里,回趟家得换三四次车,如果顺利的话得花三个小时方可到家。回家对他来说就是件闹心事。住校对他来说是无奈,也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别无选择。

    自打前年年敏敏来到这里工作以后,孙弘的日子便滋润起来了。

    敏敏毕业后服从上级安排,来到这座偏远山村学校——崇村小学。敏敏常常和师范同学说:“咱这里很环保,绿化覆盖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空气质量特级,手机没有信号无辐射。”那时,敏敏要打个电话,还得跑到村里供销社商店去排队。和家人同学书信往来还要看绿衣使者是否勤快,否则信息的滞后性会超级严重。直到后来的农村无线信号改造才给她感受到农村现代化的气息。

    孙弘血气方刚,在师范读书的时候就是篮球好手。幸亏村里还有几个年轻人爱打篮球,时常会跑到学校门口这个篮球场来和他凑热闹,这样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孙弘的孤独。孙弘借以篮球场上的奋力奔跑,发泄自己恨铁不成钢,发泄自己命苦没有跟个好爸爸,发泄自己师范的时候没有把教育局长的侄女小蕾泡到手。蜗居乡下,孙弘时常会哀叹命运为何这样捉弄自己。这样的境遇,与他在师范时勾勒的人生蓝图可是大相径庭。

    同是天涯沦落人,孙弘和敏敏自然有了很多的话题。学校里只有一台电视机,住校的人也少,每晚就这几个人围观着信号并不良好的电视剧。孙弘和敏敏都是靠学校的伙头一日三顿饱。周末的时候,只剩下他们两个在学校,也只好自己动手了,你煮饭来我炒菜,你盛饭来我刷碗,日久生情,形影不离的生活方式搓就了一对鸳鸯。从此,学校里多了很多浪漫的故事。肖玥来到这里,成了他们的知心姐姐,除周末外每天都是住校,和两个小年轻开心相处。

    “你怎么还没有回来呢?”肖玥接了个电话,电话那头问她的是丁强。肖玥心不在焉地敷衍了一句:“你怎么现在才问啊?”冷冷地把电话挂掉了。说来也是,自已有了身孕昨晚没有回家,丈夫现在才问。看来真是日理万机,忙不过来。

    其实,肖玥就是不想回去。住在城里,工作在城里的她来到崇村小学是为了相应上级的号召,前来完成支教任务。说起支教,肖玥就觉得可笑。按照肖玥的理解,支教就是发达地方支援落后地方,先进的教育支援落后的教育,是一种政策性的智力倾斜支持。原以为城里的教学水平比农村高,来了之后才弄明白,为什么农村的孩子那么能读书那么能出成绩。农村的教师朴实勤奋,爱生如子,爱岗敬业,呕心沥血。教师的这一面是她在城里没有见到过的,或许是她没有发现。山里的孩子除了看不到真实的高楼大厦繁华的霓虹灯光热闹的城市丽景意外,其他的都不比城里人差。见识是少了点,智慧却不比人单薄。肖玥的心灵受到很大震撼,灵魂得到涤荡。

    这是她来到这山沟里最意外的收获。对于肖玥,选择支教的初衷在私不在公。中年的恋情给肖玥带来的疲惫感,已经让她失去了激情。所以,选择了这个为期一年的周末夫妻的生活方式。

    肖玥的恋情始于不惑之年,其中的酸楚,不堪回首。生性孤傲的她,曾为自己编织过多少美好的梦想,曾有多少天真无暇的美好向往。残酷的一次又一次的失意,让她错过了如诗如画如歌的美好年华。在最好的青春岁月里,像修女一样,从未点燃过生活的激情。丁强似乎为她的人生添加了致臻完美的一笔,让不惑之年的女孩成为女人。丁强的出现还是让她感受到了恋爱心跳、男女之情的甜蜜与滋润。迟到的女人味依旧芬芳,迟来的爱依然浓郁。韶华已逝,青春还在。

    然而,丁强为肖玥付出过沉重的代价。抛妻弃子妻离子散的个中滋味,他心里最为清楚。

    丁强原来在城里的第十八小学当主任的,由于工作原因,两年前来到肖玥所在的第二十一小学任校长,原任校长徐良由于超龄退休了。丁强英俊潇洒,说话条例清楚,思路清晰,办事干净利落,是个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好领导。上级部门对他很器重,所以跨校调他来这里任学校一把手。丁强也是来到二十一小学后才认识肖玥的,起初对她依然单身而感到很吃惊。碍于面子,也没有过问太多,毕竟这是私事,忌讳关心过度。

    在二十一小学工作期间,丁强每天驾驶摩托车往返于学校和住家,奔忙于两点一线之间,习以为常了。妻子菊兰还在他原来的第十八小学任教,女儿青青在市一中念书。丁强官升一级,青青成绩优异,为妻菊兰春风得意,感觉良好。想当初在父母的坚决反对中下嫁给丁强可是今生最明智的抉择,心里难免觉得美滋滋的。

    让菊兰没有料到的是,这一切仅仅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去哪里啊?怎么不坐车去啊?”丁强在回家路上碰到肖玥,停下摩托车热心的问道:“没事啊,就是出去转转而已。”肖玥回答地很自然。

    “你去哪,我顺路兜你去吧。”丁强身为校长,平易近人,为人谦和,这是众所周知的。肖玥接受好意,就坐上去了。其实,肖玥只是漫无目的的闲逛而已,这样的年头已经不知有多少了。这次很特别,有人主动捎带自己,感觉很不一样。坐在丁强的摩托车上,肖玥突然有种异样的安全感和温暖感。一股徐徐的暖流涌上心头。

    肖玥坐着丁强的摩托车,穿过市区一直没说下车,每当丁强问起哪里下车,她都敷衍说到了就会告诉你。路过宏伟的那座跨江大桥时,望着滔滔的江水,肖玥告诉丁强:“把我在桥那边的河堤上放下就好了。”到了河堤,丁强停下摩托车,肖玥下车了。丁强不知道肖玥来这里干啥,于是随口就问:“大老远来这里干啥啊?”肖深情望着丁强回答:“坐你的摩托车,兜风呢。”丁强突然觉得好尴尬。

    江风吹拂着肖玥的秀发,半掩着长长的脸蛋,但是掩饰不住她的羞涩和特有风情。丁强望着肖玥犹豫了一会,笑道:“哎呀,难得一起出来,我请你去江边吃小吃吧。”肖玥答应了。

    面对面在江边的一个大排档坐下,在别扭中相互沉默着,都不知说什么是好。服务员打破了他们的尴尬:“请问二位来点什么?”拿着菜单在你一言我一语中,不再冷场了。他们都没有想到要吃什么。只是顺着服务员的推荐来了一份韭菜炒河虾、清蒸鲜河鱼、椒盐河蟹以及时令蔬菜一份。简单的小炒,也显得很丰盛。举起青岛啤酒干杯,你一口我一口,你一杯我也一杯。饱餐一顿,平常滴酒不沾的肖玥满脸通红,醉眼迷离,神情摇晃,言语词不达意。

    带着那份醉意,肖玥朦胧感觉到丁强对她的注视。顺着酒意,肖玥毫无忌惮地凝视着丁强,这也是她第一次对男人产生了好感。不知道是否属于酒精所起的催化作用。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丁强的荷尔蒙水平因此的骤升,眼前的肖玥似乎已经不再是校园里的肖玥了。日常工作接触中,丁强心里还暗暗以为肖玥肯定心理或者生理缺陷,要不怎么会落个超级大龄不嫁女。江风吹佛着两岸,丁强审视着肖玥,忽然觉得她是那样的妩媚那样的可爱,心头涌起一股怜香惜玉之惋叹之情。

    “嘀嘀嘀,嘀嘀嘀……”,丁强的手机响了,一看是家里的电话。完了,竟然忘记告诉菊兰今晚不在家吃饭了,便迅速接通电话:“喂,老婆啊老婆……”话还没有说完,肖玥诧异地两眼盯着丁强。原来她还以为丁强是在叫她为老婆,仔细一听才知道,是在接听他老婆的电话。丁强跟老婆借口说是在陪领导喝酒应酬。肖玥,第一次感受到男人对着自己叫老婆是那样的充满暖意,真的希望有人在这时候叫自己一声老婆。

    爱的篇章

    纸包不住火,菊兰不是顺风耳也不是千里眼,身为妻子,察觉到了异常。菊兰开始注意了丈夫的行踪和举手投足。很快,事实验证了妻子的怀疑是正确的。

    摊牌以后,家庭战火纷起。直至有一天,菊兰冲进二十一小校长办公室的时候,正好遇见肖玥在那里说说笑笑。菊兰二话不说,给肖玥扇了两记耳光,然后大声嚷道:“你这个老尼姑,怎么和我抢老公啊,耐不住寂寞不会去找头公牛啊!”这条新闻顿时轰炸着整个校园。

    一切已经无可掩饰,无法抵赖。丁强豁出去了,不再为同时拥有两个女人而躲避而内疚了。直至最后,妻子提出协议离婚,青青归妻子。丁强闪电和肖玥成婚。

    “小广播”余枫又评:“西凤酒装进二锅头瓶子,是西凤酒味道还是二锅头味道?都不是,应该是春酒味道。”街头巷议,风言风语,对于丁强来说不过是过眼烟云,随他去吧。可是,对于性格内向而又偏激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肖玥来说,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于是,肖玥和余枫开始明枪暗箭相互攻击,针尖麦芒互不相让。什么长舌妇什么狐狸精,骂起娘来已经没有斯文贵贱了。作为一校之长,丁强甚是为难,处理事情不免有失偏颇。在不经意间,处理工作关系时会引发诸多麻烦。

    肖玥在工作中争强好胜,在私密生活中尽情享受。初为人妻,沉浸在浓浓的甜蜜之中,开始产生了对丈夫的强烈的占有欲。

    离异后,丁强多多少少还在和前妻联系,时常还打电话询问青青的学习情况。肖玥知道后,表现出了极大的愤怒。恨不得守住丁强,寸步不离自己的视线,总怕他对前妻旧情复发。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肖玥的狭隘心理,促使她实施了盯梢和跟踪措施。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她发现自己的丈夫还在出入于他原来的家门,反复跟踪印证了她的担忧并非多余。

    有个夜晚,和丈夫正在鸳鸯戏水的时候,肖玥突然板起脸来。丁强颇为失落,责问何故。肖玥把话挑明了:“我心肝给你吃了,你把它当狗肺啊?不知好歹的负心郎!”丁强佯装糊涂。“你,频频出入于前妻家门,忙什么了啊?老实说吧!”丁强一听这个,怔了一下,一时无言以对。在妻子的咄咄逼人态势中,丁强只好坦白,只是应前妻要求回去暖暖被窝……这样的坦白,把肖玥气得肺都要炸开了。

    短短的不到一年时间,肖玥经历了热恋的心跳感觉,饱享了男女之愉悦,辟波斩浪成全了夫妻之美,如今又遭到了沉重打击。似乎命运总在那她开玩笑。

    肖玥开始思念留守在矿区母亲。母亲的,多么崇高的称谓,尤其对于肖玥来说。自打父亲早年去世后,就是母女相依为命,独守在矿区的那个院子里。母亲没有再改嫁,一手把自己拉扯长大。母亲常常为自己的聪明漂亮的女儿而感到高兴。聪明好强的肖玥在矿区学校毕业后,就争得母亲的同意,离开矿区奔向城市。当时来到市里通过关系弄到郊区的一所学校当代课教师。开启了她从教生涯的第一步,领受着微薄的薪水认真工作,经常购置书籍充实自己,立志要靠自己的努力转为正式教师。

    经过自己的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国家政策的恩泽下,几年之后便转为了民办教师。前途一片大好,肖玥继续努力,用功读书,等着有一天考取功名成就自己。明眸善睐面若挑花,引来很多同龄异性的眼球,追求者众。肖玥锁定自己的人生目标,把事业放在第一位,将一切求爱者拒之门外。一心教书,一心读书。

    不知道是自己背,还是其他无法知晓的原因,每次转正考试中,肖玥总是差几分。一次次的美好梦想无情地破碎,肖玥更是发誓要考取正式教师。青春以书作伴,从不感觉寂寞,岁月却匆匆流逝。

    终于有一天,一纸文书决定了肖玥的正式教师身份,真是天道酬勤。不知不觉,自己成了大龄青年,母亲急了,催着女儿出嫁。母亲在矿区的院子里,只有那条小花狗作伴,整天在为女儿祈祷。以前觉得自己很忙,无心谈婚论嫁,对那些爱慕者置若罔闻;如今到了年头了,却对一个个托媒而来的对象无一满意。

    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莫名其妙之中,丁强成了自己的丈夫。肖玥越发觉得人生就像一出戏。

    暖被窝事件发生后,如胶似漆的夫妻关系平添了裂痕。也就是在一气之下,肖玥选择报名为期一年的指教工作,来到这所崇村小学。肖玥打算暂时离开给自己温暖给自己痛苦的是非之地——二十一小。希望距离可以产生美,消除隔阂。

    每周日到周四晚上都在崇村小学住校,和小年轻孙弘隔墙而居。对于自己来说,不惑之年而初婚新婚,人为制造了周末夫妻,肖玥有时候感到懊悔。

    而让肖玥难以忍受的是,看到孙弘和敏敏在校园里成双成对打情骂俏,心里酸溜溜的。孙弘和敏敏已经公开同居了,就住在自己隔壁。乡村小学校舍简陋,是瓦房建筑,房间之间的间墙没有到顶的,隔音成了奢望。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肖玥格外注意聆听隔墙的声响。一旦有异样的声响,立刻产生种种猜想,好像隔墙的那对一切都在自己想象中在有序地进行着。

    肖玥现在才知道什么叫独守空房,现在才笑话自己以前是那样的无知。修女般的青春岁月是那样的充满遗憾。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肖玥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对丈夫的渴望似乎到达了痴迷的程度,同时又在惧怕丈夫在前妻家里暖被窝,思想异样复杂。常常失去自我,常常在糊涂中寻求自我解脱。

    有时候在和男老师们混在一起打篮球,踢踢毽子活动中,不经意地发呆,走神。更有甚者,会在篮球场上窥视孙弘的那副结实的肌肉,肆意想入非非。肖玥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在和孙弘敏敏相处的日子里,显得非常融洽。肖玥周末回城前都会关切地问敏敏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捎带的。因为知心,敏敏也没有客气,经常托她帮忙从成里带回卫生巾回来,因为村里小店卖的都是杂牌的。甚至还帮她带过从城里药店买来的套子。女人之间,什么话题都会谈。慢慢地,孙弘也从敏敏口中知道了关于肖玥的很多私密细节,肖玥也从敏敏的讲述中知晓了孙弘“很男人”。

    孙弘知道了肖玥的寂寞,所以常常以施舍温情的眼神看着肖玥;肖玥知道孙弘是匹喂不饱的狼,所以常常会以勾引的眼神回报他。但是碍于敏敏近在咫尺,一切都只停留在秋波上。

    机遇总是赐予有准备的人。终于有一次,敏敏因为哥哥结婚而顺便请假回家了一个星期。学校安排她的课程由孙弘和肖玥共同分担。孙弘和肖玥在相互试探中,心照不宣读出了对方的眼神。这个星期的白天他们忙碌了上课批改作业,晚上却忙于相互之间的渴求。强壮感和新鲜感让相互都感到很满意。

    序幕拉开之后,好戏不会休止。肖玥每周末照例回城,温习着周末夫妻功课,而在崇村小学的夜里总是伺机而动。有时候敏敏去了镇上没有回来,肖孙便会不惜一切努力地开展运动。肖玥没有算过有过多少次往来,大概手指脚趾加起来是不够计数的了。

    而,这一切都在没有任何的防护之中进行的。孙弘没有考虑太多,只是觉得她上了年纪了,不会出现意外的了。而肖玥打得是另一副算盘。觉得自己也该要了,要个自己的孩子,父亲是谁似乎不是很重要了。只要孩子健康点聪明点,从自己肚子里出来的,自己是亲娘是无可否认的了。假如是孙弘的,那一定会比丁强的聪明健康一些,有利革命后代;假如还是丁强的,那也就算和孙弘白玩,互不亏欠反正丁强也不是什么好鸟,你玩我也玩又咋的。再说了,不管是谁的,他们都不会知道,只有自己才知道。何惧之有?

    有了一个多月身孕,自己没有回家,丈夫似乎不是特别关心。不知道他昨晚在那里过夜。冷冷的挂掉电话,不知道是孕期反应使然还是更多其它原因。肖玥不知道为什么。

    看着孙弘和敏敏打情骂俏,摸摸自己的肚子,肖玥陷入沉思。琢磨着宝宝生出来会长得更像谁。巧合的是孙弘和丁强的血型都是A型,肖玥不必为孩子的血型而担忧什么。

    肖玥打算宝宝出生后,给他取的名字一定要带个“弓”,寓意两个人为之弯腰,而且孩子的父亲名字里含有“弓”,至于取“弥”还是“弛”尚未想好。肖玥估摸,不管哪个,一定都会得到丈夫赞同的。

    得知肖玥这个消息怀孕的消息后,余枫暗自感叹:“肖玥在外面怀孕了。”余枫很清楚的记得,前两个月里,丁强一直在身体力行地与她和美相处,把精力都倾注在余枫身上。余枫不知道是出于对肖玥的报复心理,还是出于对丁强的好感,填补了他的这个空缺。

    余枫还记得是两个多月前,丁强找她谈话,大意就是肖玥快要回来了,希望以后不要争锋相对了。于是丁强单独请她吃了顿晚饭。饭后,余枫借着酒意提出要和丁强一度春宵。丁强没有推辞。万事起头难,开了这个口子以后,余枫常常征战于丁强的寓所。在余枫的眼中,丁强变得透明了。

    余枫还没有想好,准备以何种方式收场。

    而占据肖玥心灵的,只有肚子里的宝宝和驻守在矿区的母亲。肖玥殷切地期盼着顺顺利利地自己当上妈妈,母亲当上外婆。

    雨停了,风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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