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前缘不负卿-第四十章 梦里你我勇敢的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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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浩瀚的夜色里,这是一处特别安静的地方,甚是惬意。

    刚好面向府南河东南两条河的合流之处修建的合江亭。凉风习习,吹干倦意和不堪,感觉人生又是一番新意。

    我依着栏杆望向五光十色的河流,跟他讲:“这个世界变迁得多快呢?只是我们活得时间太少罢了。像这条河,要是在几百年前,一定就是诗里说的那样,百舸争流,画舫如织,门泊东吴万里船那样的繁华吧。”

    “现在却是这样的,它流它的,船一只也不见了,我们就这样望着他,人类一代又一代更替,生生不息。”我痴痴地自言自语,像说梦话。

    “这么多愁善感,你真是心闲,呵呵!”他瞟我一眼。

    我话锋一转,歪过头去问言卿:“那我说点现实的,你为什么去了美国又回来,没有读书了呢?家里人呢?”

    在夜色里提问,似乎是有问必答。

    他告诉我,在美国读高中,周围的留学生活得都很浮夸,没有方向的人生,感觉自己是一个盲人,感觉没什么意思,还发自内心厌恶。

    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做什么,背井离乡没有熟人不说,连饮食也不习惯,索性一毕业就回国了。

    自然把父母都气惨了。但家里唯一的儿子,父母都很忙,除了偶尔召回那么倔强的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沟通,沟通无效,父母也拿他没有办法。

    回来之后都快一个月了,也一直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所以一直就这样无所事事。爸爸有喊他去学着继承父业,可是他不喜欢坐享其成,也不想再碰生意了。

    “那你的爱好是什么?”

    他望着天空,跟我讲:“我一个人的时候喜欢作曲,喜欢唱歌,喜欢把情绪写进旋律里。” 

    “那不错呀!”我认真地跟他说。

    “既然有喜欢的事情,那就要去努力,人生那么短暂,我们需要去追,去找到最真实的自己,你觉得呢?” 

    他在夜色里点上一根烟。

    “言卿,我支持你。” 

    我觉得我说的话也许对他有一点点触动,至少没反抗我。

    我说:“你能为我唱首歌吗?”

    他坐在我的身旁,清清嗓子后,唱起了一首我从没听过的歌。

    我转过头去,望着他的脸,静静聆听。

    那是一首很梦幻的歌,一尘不染,旋律很美。

    他略带磁性的嗓音轻声吟唱,宛如一首脱俗的诗,不俗媚,没有声嘶力竭,却一步一步走进我心里,正适合今夜月色朦胧。

    寥寥星光点缀的夜晚,周围只有风的声音,这个少年如同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带着一身的忧郁和诗意,降临在我身旁。

    我不得不承认他认真的模样自带梦幻一样的光芒,团团罩住了我,让我沉醉其中。

    暮色苍穹下,一道亮光划过。

    等歌声结束,我还在陶醉,就像迷醉在滔滔的锦水里,潺潺而去。

    等唱完,我忍不住伸手过去搂着他的肩,轻声说:“言卿,我为你骄傲!”

    他扭过头来望着我,仿佛很惊讶我说这句话。

    他挨着我很近,几乎鼻子对着鼻子了,可是我不管。

    他勾勾嘴,用手把我凑过去的脸推开。

    而后他告诉我,他的家人都希望他从商或从政,不要他唱歌作曲这些,说是一个戏子能有什么出息。

    我唾弃说道:“这年头还有这么不开明的父母吗?为何不能尊重孩子,让孩子自己选择自己的人生?什么叫戏子,真是过分,艺术是一种美,一种思想,一种普通人羡慕至极的境界。”

    不过,后来我又转念一想,言卿的家里一定也是在考虑,庞大的家业让唯一的独子继承,估计也是没有办法去选择吧。

    “趁年轻,赶紧去体会世间一切,去做你想做的事,不要浪费世间,听见没?言卿?嗯?”我一本正经说道。

    他望着我,坏坏地笑。

    夜已深,我们走下楼去。

    因为下楼受伤的膝盖很不好使,言卿自然蹲在我面前,我也懒得跟他客气,我二话不说把双手搭上去,他稳稳站好,一步一个楼梯走下去。

    到了房间,他直接把我背进了卧室,放在床上。

    我问他:“你睡哪儿?”

    他说:“床那么大,你睡这边,我躺那边怎么样?”

    我想了想:“行,你跟我同床共枕吧,我保证不把你踹下去。”

    他哈哈笑了起来,回柜子里拿了一薄薄的毯子,说:“想得挺美。好好睡觉,你手脚都是伤,我怕你半夜嚎叫做恶梦。”

    说罢,便去了客厅,躺沙发上休息了。

    今日一天太累了,倒下床去,一下就入梦。

    第二天醒来,天刚蒙蒙亮,我从梦里挣扎着摇头坐了起来,回味起昨晚那个很奇怪的穿越的梦。

    在很古老的一个国度,人们都穿着古装,空气都是几百年前的,荒凉的大漠一览无余,古色古香的建筑一字排开……言卿是那个王朝的王子,但因为政治原因,从小被迫藏在民间养大。

    梦里初次见他,只见他穿一身惨绿罗衣,头发以竹簪束起,不停习武读书,为了生计奔波在民间,路过我的身旁也不曾回头。我的眼神一直尾随于他。

    他在人群中是如此鹤立鸡群,每当见到他,我的心便被牵着走。

    而我是那个国家普通人家的一个女子,不知出生何处何时,就如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孤苦伶仃,没有家世没有背景,在街头靠耍刀枪卖艺为生,身为女子却从小有一身好武艺,天不怕地不怕。

    有一天,一群来自异域的野蛮民族突然袭击了我们所在的城市,我身为女子却无比英勇,挽起秀发化装男士兵,拿起刀枪奔赴去了第一线,两军对阵,百万雄狮,金戈铁马,血流成河,可是我一点也不害怕,身先士卒运筹帷幄独当一面,终于率领大军取得辉煌的胜利。

    后来我被朝廷封为将军。满朝文武向我道贺,我并不在乎任何其他,我鼎着无数的光辉只想在人群中找到言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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