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经纬-中庸至诚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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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典】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

    【译文】真诚到极点,可以预知未来。国家将要兴旺,必然有吉祥的征兆;国家将要衰亡,必然有不祥的反常现象。或者呈现在占卜的蓍草龟甲上,或者表现在人的动作状态上。祸福将要来临时,是福可以预先知道,是祸也可以预先知道。所以极端真诚就像神灵一样微妙。

    【诸儒注疏】“祯祥”者,福之兆。“妖孽”者,祸之萌。“蓍”,所以筮。“龟”,所以卜。“四体”,谓动作威仪之间,如执玉高卑,其容俯仰之类。凡此,皆理之先见者也。然唯诚之至极,而无一毫私伪留于心目之间者,乃能有以察其几焉。“神”,谓鬼神。

    【理学讲评】前知,是预先知未来的事。祯祥,是福之兆,如麒麟、凤凰、景星、庆云,各样的祥瑞都是。妖孽,是祸之萌,如山崩、川竭、地震、星陨,各样的灾异都是。蓍,是蓍草。龟,是灵龟。皆用以占卜者。四体,指动作威仪说。神,是鬼神。子思说:“人之德有不实,则理有不明,虽目前的事,尚不能知,况未来者乎?独有极诚无妄的圣人,天理浑然,无一毫私伪,故其心至虚至灵,于那未来的事,都预先知道,然此岂有术数以推测之哉?盖自有可知之理耳。如国家将要兴隆,必先有祯祥的好事出来,国家将要败亡,必先有妖孽不好的事出来。或着见于蓍龟占卜之间,而有吉有凶,或发动于四体威仪之际,而有得有失。凡此皆祸福将至,理之先见者也。惟至诚圣人,则有以察其几,善,必先知之,不待其福既至而后知也。不善,必先知之,不待其祸既至而后知也。所以至诚之妙,就如鬼神一般。”盖凡幽远之事,耳目心思所不及者,人不能知,除是鬼神知得。今圣人虚灵洞达,能知未来,则与鬼神何异,所以说至诚如神。然天地间只是一个实理,既有是理,便有预先形见之见,圣人只是一个实心,心体既全,自有神明不测之用,岂若后世谶纬术数之学,穿凿附会,以为知者哉!

    右第二十四章。

    【心学讲评】至诚与天通理,又可即其合德于神明者而见之。夫至诚,自诚明者也,其诚,天之诚也;其明,即天之明也。人事之吉凶自天命之,而其司化者为神。唯神司吉凶之权,故人不及知,而神有其一定之理,乃至诚之知之,则神之不爽者,即至诚不昧,至诚盖前知矣。所以然者,盖至诚之道可以前知也。故以数测之而不可,以势度之而不可,以理决之而以理为有其常,则又有其变矣;以理为至变,则又有其常矣。唯至诚之道,其一定者有实也,万变者亦有实也。为善为恶,大则轻重之权衡,为得为失,可挽回不可挽回之机括,皆于一真无妄中有自然之天则。则可以前知,岂有爽乎?

    今夫国家之将兴,固人有所以兴之者,而二曜五纬必示其祯,山川动植必发其祥。国家之将亡,固人有所以亡之者,而草木之反必成乎妖,禽虫之产必成乎孽。至于夫人所为之休咎,则以卜以筮,而吉凶悔吝见乎蓍龟矣;为言为动,而静躁衰王动乎四体矣。凡此者,非人之所能为也,皆天有其实理而着其象者也。乃至诚既有其可以前知之道矣,则于夫人祸福之将至,大而国家之安危,小而一身之利害,于其善而可以得福也,必先知之;盖如是而善,则如是而获福,其相符之条理,唯至诚实体之而悉见之。于其不善而可以得祸也,必先知之,盖如是而不善,则如是而遇祸,其必至之情形,唯至诚实觉其相违而悉辨其不逭,固不待见妖祥、问卜筮、观言动而自知者。故至诚之明,天之明也;唯至诚之诚,天之诚也。一私不留于耳目,则万象自着其隐微。天无私照,神无私佑,至诚亦无是非。至诚如神,其体如,则其用亦如矣。故曰“诚者天之道”也。

    右第二十四章,言天道也。

    【心理穿梭】或问所云“术数推验之烦”,正以破至诚之(不)以祥妖、蓍龟为知。其云“意想测度之私”,正以破至诚之(不)缘四体之动而知。子贡知二君之死亡,而夫子以为“不幸”,以其为测度也。

    小注所载《朱子语录》,是门人记成文字时下语不精通。其云“但人不能见”者,就理之形见而言,已撇开妖祥、蓍龟、四体等项上面说。彼亦皆是此理,而此理则非常人之所见,其所见必由象数也。至其云“蓍龟所告之吉凶,非至诚人不能见”,此又就俗情中借一引证。所谓“至诚人”者,亦就其术中之笃信者言之耳,故加“人”字以别之。人者微词也。云峰不知此意,乃认定在象数上知吉凶,则甚矣其愚也。

    祯祥、妖孽之必有,蓍龟、四体之先见,此是鬼神之诚。鬼神体物而不可遗,无心于知,而昭察兆见者不诬,故人得凭之以前知,斯鬼神之明也。唯“诚则明”,鬼神之诚不可掩者也,是以不待至诚,而人得因以前知。

    天地问只足理与气,气载理而理以秩叙乎气。理无形,气则有象,象则有数。此理或紊,则象不正而数不均,大而显着,细而微动。非至诚之实有其理,则据其显者以为征,迎其微者以为兆,象数之学所自兴也。

    至诚者理诚乎己,则“惠迪吉”,迪乎我而即吉也;“从逆凶”,逆乎我而即凶也。如会做文字人看人试闱文字,当于其心则知其售,不当于其心则知其不售,却与精于卜筮者一例取准。所以《书》云“唯先蔽志,昆命于元龟”,则固已先天而天不违矣。

    鬼神之为妖为祥,在蓍龟而见,在四体而动者,非有意想也,至诚之道也。在天之至诚。人之用此以知鬼神之所知者,则推测之小道也。“至诚如神”,与鬼神同以至诚之道而前知之。而善为术数、精于测度者,则藉鬼神之诚明以知之,是神自效也,非彼之能如神也。如董五经知程子之至,却云“声息甚大”,其所藉者声息也,非声息则彼且惘然矣。

    俗有本命元辰来告之说,亦是藉当体之鬼神。而程子所云“知不如不知之愈”,直以吾身之诚有不足,故藉乎神以为明;而非其明也。藉乎神,则己与神为二。令其知者一,因而知者又一,此二之说也。与神为二,则神固诚而己不诚。己既不诚,乃以笃信夫神之区区者为诚,其亦微矣。

    乃其大端之别,则至诚所知者,国家之兴亡也,善不善之祸福也。若今日晴,明日雨,程先生之来不来,此亦何烦屑屑然而知之哉?圣人所以须前知者,亦只为调燮补救,思患预防,与夫规恢法制,俟后圣而不惑耳;一切尖尖酸酸底人事家计,则直无心情到上面去。

    又如“亡秦者胡”,“点检作天子”,既无可如何区处,亦不劳知得。如夫子说子路不得其死,亦须是警戒他,教涵养其行行之气。不成只似张憬藏一流,判断生死以炫其术?但国家之兴亡,夫人之祸福,徒以一端之理断之,则失者亦众。如孔子言卫灵公之不丧,即非季康子之所知。康子之言,非无理也。

    乃必如孔子,于善恶得失,如冷暖之喻于体,亦如王者之自操赏罚,酌量皆平,则轻重长短缓急宜称,在理上分得分数清切。而气之受成于理,为顺为逆,为舒为促,为有可变救,为无可变救,直似明医人又曾自疗过己身此病来,及看人此病,断不浪忧浪喜,而所以施之药石者,一无妄投,苟尝试焉,而未有不能生之者也。

    其在他人,则或以数测而反知之,以理度而反失之。唯其理之未实而不达乎神之所以诚也。以数测者,非其人之能知也,因其一念之笃信而神凭之也。鬼神之体乎诚而不可掩,其道可以前知也。以理知者,无待于鬼神,而与鬼神同其吉凶也。至诚之能体夫诚,而“诚则明”,其道可以前知也。其道同,故“至诚如神”;神可以知者,无不知矣。云峰无此境界,故信不能及,而谓必由妖祥卜筮,亦其宜矣。

    章句云“无一毫私伪尽己则无私,以实则无伪。留于心目之间”一句,是透彻重围语。私者私意也,伪者袭义也。

    以己之私意论顺逆,顺于己之私者则以为顺,逆于己之私者则以为逆。如子路言“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则亦不知为宰之足以贼子羔也。

    以口耳所得,袭义而取之,则所谓顺者必有其不顺,所谓逆者未必其果逆。如徒闻“丧欲速贫,死欲速朽”,非实得于己而见其必然,则速贫而无以抑事府育,速朽而作不孝之俑矣。

    义理本自广大,容不得私;本自精微,非伪所及。而祸福兴亡,一受成于广大精微之天道,则必其广大无私、精微不伪者,然后可与鬼神合其吉凶而不爽。若此者,岂但如小注所云“能见蓍龟吉凶之至诚人”乎?故章句或问而外,朱门诸子所记师言,过口成酸,读者当知节取。

    中庸诚者自诚【元典】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

    【译文】真诚是自我的完善,道是自我的引导。

    【诸儒注疏】言诚者物之所以自成,而道者人之所当自行也。诚以心言,本也。道以理言,用也。

    【理学讲评】子思说:“真实无妄之谓诚。这诚是人所以自成其身的道理,如实心尽孝,才成个人子,实心尽忠,才成个人臣,所以说是自成也。体此诚而见于人伦日用之间,则谓之道,这道,乃人所当自行的,如事亲之孝,为子的当自尽,事君之忠,为臣的当自尽,所以说是自道也。”

    【元典】

    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

    【译文】真诚是事物的发端和归宿,没有真诚就没有了事物。因此君子以真诚为贵。

    【诸儒注疏】天下之物,皆实理之所为,故必得是理,然后有是物。所得之理既尽,则是物亦尽而无有矣。故人之心一有不实,则虽有所为亦如无有,而君子必以诚为贵也。盖人之心能无不实,乃为有以自成,而道之在我者亦无不行矣。

    【理学讲评】物,是事物。子思说:“何以见得诚为自成,而道当自道?盖天下事物,莫不有终,莫不有始,终不自终,是这实理为之归结,始不自始,是这实理为之发端,彻头彻尾,都是实理之所为,是诚为物之终始,而物所不能外也。人若不诚,则虽有所作为,到底只是虚文,恰似不曾干那一件事的一般,如不诚心以为孝,则非孝,不诚心以为忠,则非忠。所以君子必以诚之以为贵,而择善固执以求到那真实之地也。若然,则能有以自成,而道亦无不行矣。”

    【元典】

    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

    【译文】不过,真诚并不是自我完善就够了,而是还要完善事物。自我完善是仁,完善事物是智。仁和智是出于本性的德工团行,是融合自身与外物的准则,所以任何时候施行都是适宜的。

    【诸儒注疏】诚虽所以成已,然既有以自成,则自然及物,而道亦行于彼矣。仁者体之存,知者用之发,是皆吾性之固有,而无内外之殊。既得于己,则见于事者,以时措之而皆得其宜也。

    【理学讲评】时措,是随时而行无不当理。子思说:“诚固所以自成,然又不止成就自家一身而已,天下的人同有此心,同有此理,既有以自成,则自然有以化导他人,而使之皆有所成就,亦所以成物也。成己,则私意不杂,全体混然,叫做仁。成物,则因物裁处各得其当,叫做知。然是仁、知二者,非从外来,乃原于天命,是性分中固有之德也,亦不是判然为两物的,与生俱生,乃内外合一的道理。君子特患吾心有未诚耳,心既诚,则仁、智兼得,一以贯之,将见见于事者,不论处己处物,以时措之而皆得其当矣。”此可见仁智一道,得则俱得,物我一理,成不独成,岂有能成己而不能成物者乎?所以说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

    右第二十五章。

    【心学讲评】自明诚者,与至诚合其德,则其成德之大用亦无不合焉。所以然者,尽乎诚之体,则自极乎诚之用也。夫自明诚者,必先明乎诚之所以然,与诚之之道所当然,而因以致其择执之功,则请言君子诚之之所由,而后其大用可显矣。

    诚者有是实心则有是实理,有是理则有是物。故近而吾身之形形色色,远而万物之生生化化,万事之原原本本,皆诚以成之者也。唯其诚故能成,及其成而无不成也。乃人所由以诚,则有道焉。诚有此理,则有所以入此理者,则有所以遵此理者,由是而行之则诚,不由而行之则不诚。是人之所当率由者,以践形色,以处万物,以应万事,皆在自道之而已。

    诚为物之所自成,故物莫不有始,而必得是理,乃有是形;物莫不有终,而理止于此,则形器之用亦止于此。是物之固然,皆因诚而立。但人于事物之至,其知之当明,处之宜当者,一不以实心体之,则万象在而非我之可用,万变不恒而非我之能为,无物矣。乃其所以能尽其诚者,道也,道则在乎自道矣。故君子知物之因诚而立,而必由吾自道以诚之,故尽乎诚之之人道,善必择之精,执必守之固,以实体此道,而复其万物皆备之诚体焉。

    夫然,则君子诚之之大用,岂有不尽者乎?夫能率由其道而尽乎诚矣,则诚具于君子之心而为诚者矣。与至诚之德合矣,盖非自成己而已也。在我者既无不诚,而形形色色之大用已践,则以应万事,以治万物,莫不以一真无妄之理与之以各得,而成物之理在是矣。夫其能成己者,乃纯全天理于一心,而私蔽不足以间之,仁也。其能成物者,乃周知天理之咸备,而变化有以宜之,知也。

    夫物我交成,而仁知在己,此其为德,何德也?吾性中固有此仁知之德,而能全乎性,则全乎德也。其行焉而为道,何道也?物我无不同原之道,而能尽其道,则内外合一而交致也。夫德为性之德,则本自然之理以应事,道为合外内之道,则通万事于身心之固然以泛应而不穷。由是而措诸施行,时所当行而行,时所当止而止,时常而贞之以常,时变而尽乎其变,己之所为即协乎物之理,应之于物皆顺乎己之心,而无不宜矣。至于时措皆宜,则诚者之从容中道,亦不过如是而已矣。故曰“诚之者人之道”,而明则诚也。

    右第二十五章,言人道也。

    【心理穿梭】此章本文,良自清顺,而诸儒之言,故为纷纠,徒俾歧路亡羊。总以此等区处,一字不审,则入迷津。如第一句,章句下个“物”字,第二句下个“人”字,止为道理须是如此说,不容于诚则遗夫物而以道委之物。实则两“自”字,却是一般,皆指当人身上说。故或问复取程子“至诚事亲则成人子,至诚事君则成人臣”之说,以为之归。

    由章句言,则该乎物而论其本然。由程子之言,则归乎当人之身而论其能。然两说岂不自相矛盾?须知章句于此下一“物”字,是尽着道体说,教圆满,而所取程子之说,则以距游、杨“无待”之言误以“自”为“自然”之自,而大谬于归其事于人之旨也。故章句又云“诚以心言”。曰“心”,则非在天之成万物者可知矣。

    乃此所云心,又与或问解第二节以实理、实心分者不同。或问所云实心者,人之以实心行道者也。章句所云心者,谓天予人以诚而人得之以为心也。

    此“心”字与“性”字大略相近。然不可言性,而但可言心,则以性为天所命之体,心为天所授之用。仁义礼知,性也,有成体而莫之流行者也。诚,心也,无定体而行其性者也。心统性,故诚贯四德,而四德分一,不足以尽诚。性与生俱,而心由性发。故诚必托乎仁义礼知以着其用,而仁义礼知静处以待诚而行。是以胡、史诸儒竟以诚为性者,不如章句之言心也。

    乃所谓心,则亦自人固有之心备万物于我者而言之。其与或问所云“实心”,固大别也。知此,则程子之以能然言者,一章句之说为本然者也。

    抑所谓以心言、以理言者,为“诚者”“而道”四字释耳,非以释夫“自成”“自道”也。若本文之旨,则“诚”与“道”皆以其固然之体言之,又皆兼人物而言之。“自成”“自道”,则皆当然而务致其功之词,而略物以归之当人之身。若曰:天所命物以诚而我得之以为心者,乃我之所以成其德也;天所命我以性而人率之为道者,乃我之所必自行焉而后得为道也。以诚自成,而后天道之诚不虚;自道夫道,而后率性之道不离。诚丽乎物以见功,物得夫诚以为干。万物皆备之诚心,乃万物大成之终始。诚不至而物不备于我,物不备则无物矣。

    故君子知人心固有其诚,而非自成之,则于物无以为之终始而无物;则吾诚之之功,所以凝其诚而行乎道,其所为“自成”“自道”者,一皆天道之诚、率性之道之所见功。是其以体天而复性者,诚可贵也。而又非恃天之畀我以诚,显我以道,遂可因任而自得之为贵。则所贵者,必在己之“自成”而“自道”也,惟君子之能诚之也。诚之,则有其诚矣。有其诚,则非但“成己”,而亦以成物矣。从此以下,理事双显。

    以此,诚也者,原足以成己,而无不足于成物,则诚之而底于成,其必成物审矣。成己者,仁之体也。成物者,知之用也。天命之性,固有之德也;而能成己焉,则是仁之体立也;能成物焉,则是知之用行也。仁、知咸得,则是复其性之德也。统乎一成,而己、物胥成焉,则同此一道,而外内固合焉,道本无不宜也。性乎诚而仁、知尽焉,准诸道而合外内焉,斯以时措之而宜也。君子诚之之功,其能有诚也如此。

    是其自成者即诚也,人而天者也;自道者即道也,身而性焉。惟天道不息之妙,必因人道而成能,故人事自尽之极,合诸天道而不贰。此由教人道者所以明则诚焉,而成功一也。此章大旨,不过如此。以是考诸儒之失得,庶不差矣。

    此章之大迷,在数字互混上。朱子为分析之以启其迷,乃后来诸儒又执所析以成迷,此训诂之学所以愈繁而愈离也。

    “自成”“自”字,与“己”字不同。己,对物之词,专乎吾身之事而言也。自,则摄物归己之谓也。朱子恐人以“自成”为专成夫己,将有如双峰之误者,故于章句兼物为言。乃迷者执此,而以为物之成也,固有天成之,而不因乎人者矣,遂举“自成”而一属之天理之自然,则又暗中游、杨“无待”之妄而不觉。

    乃本文之旨,则谓天道之诚,此无待。我可以自成其心而始可有夫物也。此有待。故“诚”之为言,兼乎物之理,而“自成”则专乎己之功。诚者,己之所成,物之所成;而成之者,己固自我成之,物亦自我成之也。

    又言“诚”而更言“道”,前云“诚者天之道”,此双峰之所由迷也。不知道者率乎性,诚者成乎心,心性固非有二,而性为体,心为用,心涵性,性丽心,故朱子以心言诚,以理言道,《章句》已云“性即理也”。则道为性所赅存之体,诚为心所流行之用。赅用存故可云费,流行故可云无息。诸儒不察,乃以性言诚,则双峰既不知朱子异中之异,而诸儒抑不知朱子同中之异也。

    又章中四“物”字,前二“物”字兼己与物而言,兼物与事而言,则或下逮于草木禽兽者有之。然君子之诚之也,自以处人接事为本务。如小注所云“视不明、听不聪,则不闻是物、不见是物,而同于无物”,不闻不见者,同于己之无耳无目也;不闻是物、不见是物者,同于己之未视是物、未听是物也。然要必为己所当有事者,而其终始之条理,乃不可略。若飞鸟之啼我侧,流萤之过我前,即不明不聪,而亦何有于大害哉?“诚者物之终始”,不择于我之能有是物与否而皆固然,则可下洎于鸟兽草木而为言;若夫“不诚无物”,固已舍草木鸟兽而专言人事矣。

    顾此“无物”字,则犹兼己而言,而不如下“成物”“物”字之与“己”为对设之词。盖“无物”之物,大要作“事”字解,或问言之极详;特不可以“事”字易之,则如杨氏无君之非不忠,墨氏无父之非不孝也。言筌之易堕,有倚则偏,故北溪引季氏跛倚以祭,虽为切当,而末云“与不祭何异”,语终有疵,不如云“与无鬼神何异”或云“与无祭主何异”之为当也。

    又“物之终始”一“终”字,与下“无物”一“无”字,相去天渊。无者无始也,并无终也。始者固有始也,而终者亦有终也。程子以彻头彻尾言终始,则如有头有尾,共成一鱼,有始有终,共成一物。其可以头为有,尾为无乎?

    小注中“向于有”、“向于无”之云,乃偏自天之所以赋物者而言,而不该乎人之所受于天之诚。须知“诚者天之道”,大段以在人之天为言,而在天之天,则人所无事,而特不可谓其非以诚为道耳。

    乃“向于无”一“无”字,止当“死”字看,与本文“无”字不同。即在天而言,如生一赵姓者为始,赵姓者之死为终,其生之也向于有,其死之也向于无。若夫诚所不至而无此物,则如天下原无此赵姓之人,既已不生,何得有死?况于在人之天而兼乎理与事矣,则始者事之初也,终者事之成也,尤非始有而终无也。若以生死而言,则必全而生之,全而归之,而后为诚之终。若泛然之人,气尽神离而死也,则其不诚固已久矣,而又何得谓之终哉?故曰:“君子曰终,小人曰死。”是知终者成之词,与《大学》“事有终始”之终相近,而不可以澌灭殆尽为言。且死者亦既有死矣,异于无之谓矣。无者非所得有也,非其终之谓也。杨氏无君而可谓君之终,墨氏无父而可谓父之死乎?

    以此知程子彻首彻尾之义为不可易。朱子推广之曰“自始至终,皆实理之所为”,言尤明切。乃又曰“至焉之终始,即其物之终始”,则又以间断处为终,则亦《或问》之疵,不可不拣其毫厘之谬者也。

    又章句释“性之德也”,云“是昏吾性之固有”,以理言而不以功效言。乃上云“仁者体之存”,则必有存其体者矣;“知者用之发”,则必有发其用者矣。则小注所云“尽己而无一毫之私伪”,“因物成就,各得其当”,“克己复礼”,“知周万物”,而或问抑云“子思之言主于行”,固皆就君子之功效而立说。“性之德也”二句,顺顶上文,更无转折,不得以仁知非成己成物者已成之德,则亦不得以“性之德”“合外内之道”为自然之理矣。

    故愚于此,以理事双说,该尽此七句之义,而“性”字之释,则既可号|生道之性一例,亦可以“尧、舜性之也”之性为拟。犹夫“唯天下至诚为能化”,即为“不思不勉”之至诚,亦即“致曲有诚”之至诚也。

    《中庸》每恁浑沦说,极令学者误堕一边。唯朱子为能双取之,方足显君子合圣,圣合天,事必称理,道凝于德之妙。下此如谭、顾诸儒,则株守破裂,文且不达,而于理何当哉?至于史伯璇、许东阳之以自成为自然而成,饶双峰之以合外内而仁知者为诚,云峰之以性之德为未发之中,则如卜人之射覆,恍惚亿测,归于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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