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自己的路,让西瓜去说吧-输在起点,赢在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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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生的跑道上,不必过于在意起点的优劣。如果你不幸被上帝放在一个恶劣的起点上,不必灰心失意自暴自弃,只要你勤奋努力,只要你不怕输,只要你能一次次地从泥淖中站起来,它一定会给你不断修正的机会,让你的人生一点点地圆满起来,最终赢在终点。

    【凡生命之苦尽予收容】

    王国军

    我是在街道上遇到他的,他正拿着一个麻布袋,利索地从垃圾箱里寻着他所需要的东西。老实说,他的名字我早从报纸上听说过,出于好奇心的驱使,我决定一路尾随。

    两个小时后,他走进了废品站,从废品站出来,又转身走进了一条小巷子,进了一所民居。

    房子不大,顶多20个平方,里面却摆满了铁床铺,五个孩子正在厨房里紧张地忙碌着,见他回来,大家都兴奋地喊郑爸爸,他微笑着和每个孩子拥抱,然后换了件干净的衣服出来。

    见我进来,他先是惊讶了一下,然后说,你是不是有孤儿要送来?他又自嘲地笑,来我这的陌生人,一般都是来送孩子的。

    我跟着笑,我和他攀谈起来,他说,他准备出去一趟,去接一个好朋友。

    是你女朋友?我问。

    他点点头,其实都谈妥了,她也愿意过来,只是我觉得还是跟她说清楚,我孩子多,我怕她跟着我受委屈。当然我也知道,也许没有女人愿意跟着我受这个罪,但我从来都没后悔过,我从不觉得那些孩子是负担,我应该保护他们。

    说到最后,他突然剧烈咳嗽起来,有孩子马上端来水和药物,他又擦了擦布鞋,然后快步走了。

    看得出,他对这次约会充满了期望,我只好在心底默默祝福他。出来时,远远地,我就听见几个邻居正在小声议论着。一个说,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一大把年纪了,为了这些孩子连自己的幸福都肯放弃。一个说,是啊,这些年,别人介绍的对象起码有十来个了吧,有好几个都愿意过来,可他呢,非得强调,接受他,就得接受那些孩子,你想,哪个女人愿意受这个罪。一说,就把人家吓跑了。哎,也只有他,才会那么执着,那么付出……

    再往前走,我便看见四个孩子,手里提着一袋废品,匆匆走着。我又忍不住回到了他的住处。我说,你们爸爸病得重吗?

    一个孩子低下头说,是的,很重,有时候还吐血。

    我的心一紧,我说,那他为什么不去看医生呢?我看了看房间,里面贴满了明星和各种励志格言,要不是在报纸上看过他的新闻,丝毫想不出,这里竟然是个流浪儿之家。

    孩子们都低着头,沉默良久,一个孩子说,我们也劝过他,但他说,只是小毛病,吃点药就没事了。

    大概多久了,我继续问。

    孩子们平静地说,都两年了。我们都知道他是牵挂我们,怕住院后,就没有人来照顾我们。其实,我们已经长大了,我们已经懂得照顾自己。

    所以,你们每天都捡废品,赚点钱,希望能让他早点去医院。

    孩子们点点头,一个孩子摊开长满厚茧的双手说,其实,这两年来,我们什么都做过,卖过报纸,做过砖工,也进过工厂。我们都知道郑爸爸是个好人,所以,大家都希望他能一生平安。

    我不禁被这些孩子深深动容。临走时,我掏出一些钱放在桌子,任凭好说歹说,孩子们都不肯收,他们说,从小,郑爸爸就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有骨气。

    我只好说,就当是借吧,等你们长大了,还得还。

    孩子们送我出门,一个孩子说,叔叔,你也是个好人,你还会来看我们吗?

    当然要来。我说,下次我给你们带点书来,这样,你们的业余生活就会丰富一点。

    再次见到他,是在三个月后,他的三轮车上载着个孩子。

    真是个苦命的孩子。他说,没了父亲,母亲又离家出走了,一个人孤苦伶仃地在街头流浪,我就把他接回来了,可是我能帮的就这么多,他的人生路还得靠他自己去走。

    我叹了口气。

    男人又说,我也知道这种收养是不合法的,所以每次把孩子带回家后,我都想方设法去寻找他们的亲人,送他们回去,只有无家可归的才留在身边。

    所以,这些年,你宁肯自己单身,为的就是这些孩子吗?

    是的。我答应过自己,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不会让一个流浪的孩子在街头露宿。哪怕,哪怕,我一辈子光棍。

    道别的时候,我忍不住深情地和男人拥抱,为他,也为那些孩子。

    后来,便听到了他病逝的消息。

    他叫郑承镇,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坦社区的居民。23年间他收养了400多名流浪儿童,被人尊称为“流浪儿之父”。

    凡生命之苦尽予收容,这是他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知道,这句话是我所听过的世上最动情的语言。

    【眼泪这么近,背影那么远】

    包利民

    第一次在众多人面前痛哭失声,是在多年以后,我作为一名实习教师在听别的老师讲课的时候。当时那个老教师讲的是朱自清的《背影》,听着听着,我竟失控地哭出声来,惹得全班四十多个学生都惊愕地看着我。

    我想起的是娘,是记事时就知道有着一头白发的娘。娘不是我的亲生母亲,我的父母生了我,却没有养育我。娘是村里出了名的傻女人,那是真正的傻,整天胡言乱语,连生活甚至都无法自理。据说,是她给母亲接的生,她抱着我的那一刻,竟是出奇地平静。她的脸上流露出一种母性的光晕,却是大颗大颗地掉着眼泪。母亲生下我一个多月后,便被公安人员从那个山村带走,从此和父亲开始了漫长的刑期。而我,从此就成了娘的孩子,那一年,娘四十三岁。

    当时村里人都认为娘是养不活我的,那么傻的一个女人,连自己都照顾不了,更别说伺候一个刚满月的孩子了。可是,村里人终于从震惊中明白,有我在身边的日子,娘是正常而清醒的。她能熟练地把小米粥煮得稀烂,慢慢地喂进我的嘴里;她能像所有母亲那样,把最细腻的情怀和爱倾注在我的身上。人们有时会惊叹,说我也许就是上天赐给她的良药。

    娘来到这个村子的时候就是现在的精神状态,从此便在这里停留下来,为人们提供茶余饭后百聊不厌的话题。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竟也顺风顺水地长大起来,而且比别人家的孩子都结实。从记事起,最常见的就是娘的白发和泪眼。听别人说,娘以前从没掉过眼泪,自从有了我,便整天地抹泪。我也是很早就知道娘和别人家孩子的妈妈不一样,她不能和我说话,更多的时候,她都是一个人自言自语,也听不懂说些什么。她没有最慈祥的笑容,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泪水。我甚至感受不到她的关爱,除了一日三餐,别的什么都不管我,任我像放羊一样在野甸子里疯玩儿。正因为如此,我变得越来越不羁和放纵。

    上学以后,我并没有受到什么白眼冷遇。这里的民风淳朴,没人嘲笑我,就连那些最淘气的孩子也会主动来找我玩儿,不在乎我有一个傻傻的娘。事实上,自从有了我之后,除了每日的自说自话和流泪,娘几乎没有不正常的地方了。印象中娘只打过我两次,打得都极狠极重。第一次是我下河游泳,村西有一条清清亮亮的小河,村里的孩子夏天时都去水里扑腾,我当然也去。从不管我的娘突然跳入水里,把我揪了上来,折了一根柳条就没命地抽在我身上,打出了一道道的血痕。我那时一点儿也不记恨她,只是不明白,我爬上高高的树顶去摘野果她不管我,我攀上西山最陡峭的悬崖她不管我,我拿着石头和邻村的小孩打得头破血流她不管我,只在那么浅的河里游泳,她却这样狠打。

    还有一次,那时我已在镇上读初中了。有一天她到学校给我送粮,正遇见我在校门前和一个女生说笑。当时她扔了肩上的粮袋,疯了一般冲过来打我,我的鼻子都给打出了血。我虽然不明所以,可依然不恨她。那时我已能想懂很多事,也从别人口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这样的一个女人,能把我拉扯大,供我上学,所付出的,比别人要多千百倍。我感激我的娘,虽然我涌和她交流,可是我已经能体会到那份爱了。而且,天下的母亲哪有不打孩子的,况且她只打了我两次!

    要说娘有让我反感的地方,就是她的眼泪了。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只要一见到我就哭,这让我从心里不舒服。别人家的孩子一个月回一次家,当妈的都是乐得合不拢嘴,而我的娘,迎接我的永远只有泪眼。有时我问她:“娘,你怎么一见我就哭啊,不如当初你不养我了!”那样的时刻,她依然流泪不止,说不出一句话来。娘对我从没有过亲昵的举动,至少从记事起就不曾有过。她很少抱我,连拉我手的时候都没有。这许多许多,想着想着便也不去想了,娘不是一个正常的人,为什么和她计较这些呢!

    在镇上上学,娘每月给我送一次口粮。她把时间拿捏得极准,总是在周六的下午一点钟准时来到学校门口,而那时我正等在那里。她把肩上的粮袋往地上一放,看上我一眼,转身就走。我常常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发呆,那背影渐行渐远,她间或抬袖抹一下眼睛,轻风吹动她乱蓬蓬的白发。每一次我都看着娘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处,不期然间,那背影竟渐渐走进我的梦里。

    考进县城一中后,娘来的次数便少了,变成了几个月一次。主要是为了给我送钱,娘自己是很难赚到钱的,那些钱,包括我的学费什么的,都是村里人接济的。那些善良的人们,自从我进入那个家门,他们就没有间断过对我们的帮助。高三上学期的一天,刚经历了一次考试,我和一个住校的女同学一边往宿舍走一边讨论着试题。到宿舍门前时,竟发现娘站在那里,风尘朴朴的,三十里的路,她一定又是徒步走来的。她看到我还有我的女同学,愣了一下,猛地冲过来,高高扬起手,停了一会儿,慢慢地落在我的脸上,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那一刻,我的心底涌起一种巨大的感动。她从怀里掏出一卷钱塞进我的口袋里,又看了我一会儿,眼角渗出泪来,然后便转身走了。我转头对那个女同学说:“这是我娘……”

    那竟是我和娘最后一次见面,她在一个月后的一天夜里,静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一年,她六十二岁。我常想起最后一次见到娘时的情形,她用最温暖轻柔的一个抚摸,把她的今生定格在我的生命里。我考上师范的时候,回村里迁户口,乡亲们为我集了不少钱,并在小学校里摆了几桌饭,为我送行。席间,老村长对我讲起了娘的过去,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娘的来路。老村长说,娘原本是邻乡一个村子的村民,丈夫死于煤井中,她拉扯着一个儿子艰难地生活,就像当初养活我一样。她的儿子上了中学后,由于早恋,成绩越来越差,任她怎么管教也无济于事。到得最后,她也就不去管了,可是后来,和儿子谈恋爱的那个女生感情转移,儿子也因此退了学,整日精神恍惚。她本来觉得时间一长就好了,可是终于有一天,这个孩子投进了村南的河里,淹死了。从那以后,她就变得疯疯颠颠,家也不要了,开始了走村串屯乞丐一般的生活。直到到了这个村子,她竟在这里安下身来。

    那一刻,忽然就记起了娘打我的那两次,心中顿时恍然。就觉得曾被娘打过的地方,又开始疼起来,直疼到心里,我的眼泪落下来。以后的生活中,对娘的思念已成了一种习惯,常常于不觉中满眼泪水。我在每一条路上观望,朦胧的目光中再也寻不见那个蹒跚的背影。娘当初的泪水如今都汇集到我的眼中,而那背影已是远到隔世。我最亲的娘,她的眼泪与背影,竟成了我今生今世永远都化不开的心痛。

    【输在起点,赢在终点】

    卫宣利

    有两位朋友,她们出身不同,性格迥异,人生的起点相差悬殊:A是出身书香世家的大家闺秀,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高级医师。她在优越家境的滋养中骄傲地成长,从小就被父母精心调教,琴棋书画无一不精。人漂亮得像个洋娃娃,又聪敏灵慧,从幼儿园开始就是所有人眼中的明星。她的少年时代光芒万丈,从小学到中学一路读下来,她的成绩不断地刷新着全县全市第一名的记录。高考时她以高出分数线23分的成绩,被清华录取。她像一颗璀璨耀眼的明星,前程似锦畅通无阻。

    B家境普通,长得也普通,细眼淡眉,发黄稀疏,像乡野里不起眼的小草。她自幼母亲早亡,父亲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对她疏于照看。为了让她接受良好的教育,父亲举债把她送入那所重点中学,也因此使她得以和A做了同班同学。但是她生性倔强,桀骜不训,读初二时因为看不惯老师偏待优等生和老师大吵一架,此后逃课,早恋,跑网吧玩游戏……她成了老师眼里的问题女孩,高中只读了一年就强烈要求辍学。回家后又无法忍受父亲的责骂而离家出走。

    从此,她就开始了一个人在异乡漂泊的生活。在那段最灰暗不堪的日子里,她曾经住过潮湿阴暗的地下室,因为交不起房租,在凌晨一点被房东赶出来,一个人在寒风凛冽的冬夜流浪街头。写过小说,在久等稿费不至的日子里,她吃了整整两个月的清水挂面,直吃到此后看见挂面就产生心理反应强烈呕吐。在小饭店打过工,每天洗菜刷碗端盘子,一双手被劣质的洗洁精泡得密密麻麻全是炸裂的血口子,如此辛苦,也只为能填饱肚子。后来,她多少攒了一点钱,开始自己摆地摊卖袜子,曾被城管追得满街跑,也曾被不良的供货商欺骗……

    彼时,A在环境优美的大学校园里,安闲舒适地读书,开始浪漫甜蜜的恋爱,毕业后继续考研,不久后又被父母送出国。出国前,她和男友分了手。一年后,在如诗如画的浪漫之都巴黎,她再次邂逅了自己的王子,一个俊朗优雅的翩翩公子。她在最丰美的季节结婚,生子,此后便安心做全职太太相夫教子。她的人生圆满如意,一切都按部就班水到渠成。

    而B,就像上帝故意要造就一个励志姐,所以让她经受了格外多的坎坷和折磨。她开小店,开大店,开连锁店,她的事业磕磕绊绊几经周折,总算一点点的,有了成功的模样。却又在一次金融危机中被骗破产。可她不折不挠,从头再来。在最落魄的时候,她每天夜里都会忽然从梦里惊醒,她害怕自己住的那套60平米的小房子,会因为还不起贷款而被扫地出门。

    她的婚姻也同样一波三折,数次恋爱无果,30岁才结婚,不到两年老公出轨,于是果断离婚。去年,在她的第5家连锁店开业的同时,她第二次迈入婚姻的殿堂。婚礼上她笑靥如花,自得意满。这一年她35岁,她不再是当年那个青涩叛逆一无所有的女孩儿了,她成熟练达从容自信,岁月的风霜却并未在她的脸上留下痕迹,反而愈加光彩照人别有韵味。她身边的男人笑容醇厚,对她呵护有加。

    同是这一年,在广州的订货会上,B意外遇到了回国发展的A。多年未见,憔悴黯然的A令B诧异不已。在咖啡馆里聊起来才知道,A与外籍老公因对方家暴而离异5年,所生一儿一女的抚养权皆被前夫夺走。她走投无路惟有只身回国,现在一家私营企业做管理。繁忙的工作,对孩子的思念,前途渺茫孤苦无依,内忧外患令她身心俱疲,当年的风采早已不复存在。

    一杯咖啡喝到最后,两个女人都感概不已。人生是一条漫长的跑道,她们曾经站在不同的起点,一个花团锦绣,一个荆棘丛生;一个平步青云,一个历经坎坷。然而当她们经过各自人生的历练之后,最终的结局却大相径庭。

    所以,在人生的跑道上,不必过于在意起点的优劣。如果你不幸被上帝放在一个恶劣的起点上,不必灰心失意自暴自弃,只要你勤奋努力,只要你不怕输,只要你能一次次地从泥淖中站起来,它一定会给你不断修正的机会,让你的人生一点点地圆满起来,最终赢在终点。

    【穿囚服的妈妈】

    张军霞

    奥哈拉很不幸,在他9岁那年,父亲因病去世。他只能和母亲安娜相依为命。为了供奥哈拉上学,母亲四处找人打零工,吃尽了苦头,日子仍然过得拮据。奥哈拉不怕吃苦,他怕的是别人异样的目光和嘲笑。

    每当奥哈拉和同学之间有了冲突,他们总会这样骂他:“你真是个烂货,和你的妈妈一样!”每逢这时,奥哈拉总会冲过去,把对方打个落花流水。于是,时常有人跑到家里来告状,每一次,安娜总会对人家点头哈腰道歉,然后流着眼泪问儿子:“为什么要这样?”

    奥哈拉坚信母亲是清白的,他不能告诉她自己打架的原因。每次打完架,他只有发疯般跑到树林里,用力击打树木,直到双手变得鲜血淋淋才肯停下。仇恨的火焰,在他心中熊熊燃烧着,在19岁那年的夏天,终于爆发。

    那天,奥哈拉生日,他约了几个朋友在家里聚餐。就在这时,邻居家的安拉从窗外路过,他一向总喜欢欺负奥哈拉,这次也不例外,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故意吹着口哨,跑到奥哈拉家窗前小便。

    “你这个混蛋!”奥哈拉拿起切蛋糕的刀子,快走冲了过去,对着安拉一阵乱捅,安娜急忙阻拦也无济于事。瞬间,安拉倒在了血泊之中……

    幸运的是,经过医生抢救,安拉脱离了生命危险,奥哈拉最终被判刑入狱,将在铁窗中度过15年的囚犯生涯。本来,暑假之后,奥哈拉就要去上大学了,他希望完成尽快学到本领,早日回报为自己辛苦劳累的妈妈,没想到,因为一时冲动酿成如此大错,绝望透顶的他,开始在狱中绝食,只求速死……

    就在奥哈拉绝食到第三天时,管理员忽然通知他有人探视,他知道一定是母亲来了,也好,就算见最后一面吧,自己这样的儿子,真是为她丢尽了脸。可是,让奥哈拉万万没想到的是,母亲居然和自己一样,穿着一套囚服,身后还站着看押她的人!

    “妈妈,为什么?”不管自己受多少苦,从来都不喜欢流泪的奥哈拉,只问了这一句,就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了。

    “因为你们打架的事情,安拉的母亲找上门来复仇,她手里拿着一把刀,因为恐慌,我把刀夺过来掷出去,却正巧把她刺伤了……所以,现在,我和你一样成了囚犯。儿子,我不想活了!”安娜失声痛哭起来。

    “不,妈妈,您必须活着!”原本无比绝望的奥哈拉,看到母亲脆弱而无助的样子,顿时心如绞痛,他忽然想到,自己必须成为支撑她活下去的力量。

    得知母亲就在距离自己不远的另一个女子监狱服刑,奥哈拉和她约定一起好好服刑,争取早日重新团聚。从此,奥哈拉像变了一个人,他坚持自学大学课程,每周都给母亲写信,汇报自己的情况,并再三鼓励她要有勇气面对一切。

    因为表现积极,奥哈拉在服刑一年之后,就获得了一次减刑一年的机会,监狱方面还特批,允许母亲前来探视一次。奥哈拉发现,仅仅一年的时光,母亲就憔悴了很多,刚满40岁就有了白头发,想到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引起的,他更加愧疚:“妈妈,对不起!我会更加努力的,您也是!”安娜紧紧握着儿子的手,用力地点了点头。

    10年之后,奥哈拉终于刑满释放,他迫不及待地打听女子监狱在哪儿,想要赶快去探望母亲。不料,打听了半天,得到的消息却是,当地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女子监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母亲去了哪里?怀着郁闷的心情,奥哈拉回到自己家的老房子。远远地,他就看到晾衣绳上晒着衣服,厨房里飘出饭菜的香味,客厅里甚至摆着鲜花。

    “亲爱的,欢迎你回家!”奥哈拉正在疑惑,却看到母亲笑吟吟地从厨房里走出来。“您不是在女子监狱吗?”奥哈拉疑惑地问。安娜转身,从衣柜里拿出一套囚服说:“从今天开始,它终于完成任务了。亲爱的,安拉的母亲从来没有找过我,当然,我也不曾刺伤她……”

    原来,得知奥哈拉入狱之后绝食的消息,安娜心急如焚,她知道自己无法说服倔强的儿子,想来想去,只好请求监狱的管理员,让自己也假扮成囚徒……“对了,我穿着囚服的样子,是不是特别难看?”

    奥哈拉紧紧地拥抱着安娜:“不,您是最美丽的妈妈!”

    【你是我的木棉花】

    王国民

    一

    看着小美一针一线的缝补着破损的衣服。子硕忽然感动起来,尽管他的心里并不爱这个女人。但他知道,她却是爱他的。

    那一次,上班途中,他遇到了一辆翻车的旅游大巴,去救人,却不想被反向行驶的小车撞倒了,他住进了医院,她就在医院照顾着,整整半年,不离也不弃。

    朋友们都说,能娶如此娇妻,是他一辈子修来的福气,他也觉得是,所以,他对她出奇的好,房产证上是她的名字,车主是她的名字,所有的存款也都交给她打理。

    当然这种好并不等同于爱,有的只是感激。

    灯光底下,子硕忽然心虚起来,他怕小美那明亮如烛的瞳子能洞穿他内心的秘密。他不敢正视她,只是轻挽她说,夜深了,睡吧。

    关灯,他像鱼一样爬了上去,却在黑夜里轻声梦呓着另一个人的名字——露儿,那是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人,他的初恋,他追了七年的女子,他以为能和她天长地久,却最终还是分道扬镳。

    有的时候,他真的憎恨这现实,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叫他没钱,没办法让她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样想的时候,他整个人就像泄气的皮球,滑了下来。再看小美,正闭目养神着,似乎在享受着爱情的滋润。其实,子硕也知道,他从没对她说过什么甜言蜜语,有的只是一句淡淡的问候。他觉得自己愧对着小美,不爱,却又拖着她一生一世。世界上最无耻的男人莫过于此。

    他轻轻唤她的名字,没反应。对于女人,在她最喜欢的男人面前,总是容易沉醉。子硕默默关注了她半天,认识这么久,他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她,虽说不上花容月貌,就像那半空飘洒的木棉花一样,让人感觉舒适和温暖。

    子硕悄无声息的下床,来到书房,打开电脑,邮箱里静静躺着他写给露儿的一千封情书,这几乎是每一个周末都必须做的事情,每次他都会看得稀里哗啦,为自己,也为这些从来没得到回复的信。

    十年前,为了露儿,他放弃了自己的高薪工作,来到另一座陌生的城市打拼,他以为他的真心,能换来一份天长地久的感情,可露儿最终还是离开了他,只因他的贫穷。

    露儿说,他希望找个条件更好的人,毕竟,婚姻这条路,很现实。

    他不能接受她的不爱,那段时间,他消沉到了极点,人也整整瘦了一圈。他用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每天给她写信,一天三封,可露儿终究是没有回他。

    二

    三个月后,子硕才逐渐恢复元气。辞了职,决定去越南旅行。那是在木棉花开的季节里,子硕在途中遇到了小美,两人便结伴而行,吃饭,购物,散步,便渐渐熟稔起来。回国的时候,子硕突然说,小美,我们闪婚吧。

    足足沉默了半个小时,小美说,你真的决定好了?

    子硕重重地点点头。其实,他只是需要一段婚姻来让自己重新开始。他怕,以后还沉沦在对露儿的思念里而无法自拔。在这之前,也有人给他做过介绍,都是些城市里的独生子女,他从内心里鄙视那些一见面就关心对方工作和房子的物质女人,他需要的只是一个过日子的。

    比如小美。来自农村,却在城市里打拼,上进,性格文雅,举止得体。这些,都是他所需要的。当然,露儿也是,只是这个城市里生活了太久的女人,早已染得一身的铜臭味。

    子硕是一个想到便会做到的人。第二天,他和小美去办了结婚证。婚礼是在一个月后办的,也没请多少人,就双方的家长和朋友。

    小美说,结婚只是一种形式,关键是要好好过日子。这话,他赞成。

    结婚后,子硕搬到了小美所在的城市,进了一家外贸公司,做业务员。凭借他的能力,很快站稳了脚跟。除了出差,子硕每天都会准时回家吃饭,然后就是一起去散步,偶尔逛下街。

    子硕很喜欢这样有规律的生活,他不希望自己的婚姻生活出现什么意外,当然这只是他的想法。不久后,子硕代表他的公司去北京投标,在会场上,他竟然与露儿不期而遇。

    那一直都是他所不愿意见到的,两个人,居然要为了一个标而分个你死我活。

    茶馆,还是露儿先开的口,那次,谢谢你来救我,要不然,我早和我老公命丧黄泉了。她特意用的老公这个词。在子硕听来却是那么刺耳,如果不是那阔佬,他和她应该是一对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了。只是都已经过去了,虽然在结婚后的几年里,子硕经常期待能和露儿有再次邂逅的机会,可是真正一旦遇上了,并不是想象的那般激情。

    露儿说,他老公对她很好,很宠她,也会和她结婚。当然,当然这种等待的时间也许要三年,十年。但人总是因为有希望才能坚持下去啊。看着露儿一脸幸福的样子,子硕不忍心打碎她的梦想。他提包,站起来,说,累了,我先去休息。

    露儿突然拽他的手,子硕,我知道你很好,我也很自私,这次的标,对我和我老公都很重要,我希望你能帮我,我没什么能报答你的,今晚,就让我陪你吧。

    子硕轻轻推开她的手,说,露儿,我不是贪图你的身体才对你好的,那是爱,你懂吗?

    三

    子硕最终还是输掉了那场投标,只因露儿。回来后,子硕被公司上层狠狠批评了一顿。接下来,也许是运气不好,他在工作上接连出了两个错误,和领导的矛盾也越发紧张。子硕想自己单独干了。其实,开公司一直是他的想法。为了不被露儿看不起,也为了这个家,为自己。

    回家一商量,小美举双手赞成。小美就是这样的人,她也不问他为什么要开公司,但只要他喜欢的,她从来都是支持的。难怪算命的说,有她这样的贤内助,将来他的事业一定会大红大紫。

    经过三个月的筹备,子硕的外贸公司正式成立了,凭借以前的人脉关系,子硕很快接到了几个订单。那段时间,子硕天天以公司为家。每天晚上,小美都端着煲好的鸡汤送到公司。

    子硕的公司慢慢正走上正轨,他开始琢磨着进一步壮大公司。机会终于来了,有一家国外公司的产品准备进军国内市场,如果能拿下,那对公司的发展是个绝好的机遇。但一打听,和这家国外公司联系的公司有很多家,最后只好竞标。

    子硕带着他的团队,赶到北京。没想到,再一次遇到了露儿。一年不见,露儿明显比以前发福了,所不同的是,她眼里有着淡淡的忧伤。露儿请他吃饭。和他碰杯,露儿说,听说你成立了家新公司,真值得为你庆贺。可是,子硕,能再帮我一次吗?只要这次中标了,他就答应我,和我结婚,求求你了。

    子硕离开时说,露儿,对于你来说,这次中标没成,你还可以等下次,可是我就不同了,我是小公司,这次投标对我来说,意义非常重大,你明白不?

    但子硕最后还是输掉了那次投标。他放弃了最后一次举手的机会。子硕恨自己,为什么对露儿狠不下心来。

    回到公司,子硕狠狠抽了自己几个耳光,接着又跑到酒吧里大醉了一场。等他醒来时,已经躺在家里的大床上,小美正用温水给他洗脸。小美说,有什么事情想不通,非得那样糟蹋自己啊,不就是个标么?公司垮了还可以再办,可人没了,再怎么着也是白搭啊。

    子硕忽然挣扎着坐起来,小美,老实告诉我,我是不是做生意的那块料?

    小美笑了,做生意都是从这一步开始的。有低潮才会有鼎盛之时啊。说着,从身上摸出本存折,说,我能帮你的就这么多了。

    子硕连忙说,我不能要你的,这可是你的养老本。

    小美抓着他的手说,都一家人,我不帮你,谁还帮你啊。

    不知怎么,子硕突然觉得一阵心酸。

    四

    半年后,子硕的公司开始盈利。为了感谢小美,他决定带她去旅游,去什么地方呢?问小美,小美说,去木棉花开的地方吧。子硕一拍脑袋,忽然记起结婚三年了,他都没送给他什么礼物。

    去广州的时候,正是木棉花绽放的时候,伫立在临空怒放的木棉树下,子硕拿出根项链,坠子是一块火红的木棉花。小美顿时惊叫起来,哇,你在哪里买的,真漂亮。正如子硕所想的那样,小美并不缺首饰,只缺他的心意。

    子硕忽然想要一个孩子了,为他,也为小美。他忽然想起一个朋友说过的话,你爱着的女人跟了别人,找了个不爱的女人,得到的却是一份真正的幸福,小子,你真有福气。他想,朋友是对的,不过,朋友还漏说了一句,那就是,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他感觉自己正是先结婚再谈恋爱的那种。

    没想到小美还是出事了,电话里是医院打过来的。等他赶到医院时,小美躺在病床上,医生正朝外面走。子硕连忙拦住医生,医生,我爱人没什么问题吧?

    医生责备说,还没问题,都动胎气了,要是晚来一步,孩子就保不住了。

    孩子?子硕惊讶极了。医生的口气更加不顺,你这个丈夫怎么当的,都四个月了,你还不知情。子硕的心里像是被掏空了一般,同床共枕三年,他居然不知道妻子怀孕,也许,他也从没好好的关心过她。

    进去紧紧抓着小美的手,子硕的脸上写满了歉意,对不起。

    小美说,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瞒着你的,我怕影响到你,再说,我也怕女孩子你不喜欢。

    子硕笑了,女孩才好呢,像你一样温柔贤惠,要是生个男孩像我一样,又丑又矮,还不知道要操多少心呢。我想好了,给她取个小名吧,就叫棉儿,希望她能像木棉花一样,一辈子都大红大紫。

    两个人都一起笑。末了,小美忽然鼓起嘴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不给我弄东西吃,你想饿死我啊,我饿没关系,可宝宝是无辜的啊。说完,竟佯装生气地转过头去。

    见惯了小美的沉稳镇定,却从没见过的她的撒娇和任性。子硕的心里一下子慌起来,忙说,我马上去给你煲鸡汤。跑到医院外面的饭店里,居然没鸡,他去市场买了只鸡,借小店的厨房,做了起来。

    用保温桶带到医院里,小美喝了两口,子硕说,要是不好,我再去做。

    说话的时候,手机响了。是短信,露儿说,我们分手了,他最终还是选择了他的家庭,我现在就像浮萍一样,无处可归,子硕,你愿意收留我吗?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小美说,如果你想打电话,就打电话吧,我不会介意的。子硕,我知道你之所以选择我,是为了跟过去作一个了结。我虽然替代不了你的过去,但我会照顾你的现在,并且眷顾着你的未来……

    子硕的眼泪忽然流了下来,一直以为自己不会再爱,可是如果不是爱情,心就不会这么在乎。

    他给露儿回信,露儿,我现在有了自己的生活,我很珍惜,我也很满足,谢谢你的信任,不过我想告诉你的是,没有爱情会在原地等你,保重。

    轻轻删了号码,关机。他本来还想告诉小美,其实那次救人,并不是他遇上的,而是露儿打电话给他,才赶去的。当时露儿和他的“老公”就在那辆旅游大巴上。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都过去了,他需要的,就是好好地把握现在。

    两天后,子硕和小美回到了家中,子硕还做了一件事,把邮箱里的那些信,都彻底删除了,他不需要再靠回忆取暖了,正如朋友所说的那样,能娶此娇妻,夫复何求?他们还计划等棉儿出生后,一起去旅行,去哪里呢?当然是去木棉花开的地方,子硕一直觉得他就是一朵木棉花,一辈子,都只朝小美绽放。

    至于,露儿,露儿又是谁呢。

    【一封寄给上帝的信】

    张军霞

    那天,像往常一样,在邮局工作的莱恩科认真整理信件,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他的目光习惯性地掠过那些写着不同字体的信件,忽然发现其中一个淡蓝色的信封上,在收件人的位置写着这样三个字:上帝收。

    莱恩科摇摇头,感觉十分可笑,想要把它丢到一边,又出于好奇撕开了那封信,他想知道是谁对上帝如此虔诚,只见信纸上简短地写着这样几句话:“亲爱的上帝,我想看小丑表演,想知道它为什么会让人发笑。请您尽可能在我生日之前回信,那样,我就可以度过一个美妙的生日了。写信人:七岁的莎丽。”

    “真是天真呀!”不知怎么的,莱恩科忽然想起自己的女儿,在她很小的时候,自己为了全家人的生计,不得不常年外出做工,一年也难得回家几趟。一次,小姑娘写信给他,问能不能寄一张照片回家,因为她害怕忘了爸爸的模样。收到信的那一刻,莱恩科掉下了眼泪,他立刻跑出去买了一个布娃娃,乘坐最早的一班火车赶回到家里。当女儿一夜之间醒来,发现自己收到的“回信”,居然是真实的爸爸时,幸福得呜呜哭泣起来。直到现在,女儿还珍藏着那个布娃娃呢。

    如果有人给这个可爱的莎丽回一封信,那该有多好呀!莱恩特这样想着,忽然产生了冲动,拿起纸笔,迅速地写道:“莎丽,你的愿望会得到实现的,爱你的上帝。”然后,他认真地写下莎丽留下的地址,将它投递了出去。

    晚上回到家,莱恩科无意中和妻子安娜聊起了这件事,并且得意洋洋地告诉,自己是如何冒充上帝的。不料,安娜十分担忧地说:“你做了一件多么糊涂的事情呀!如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在生日那天没能看到小丑的表演,她会有多么失望!更可怕的是,也许从此之后,她会变得没有信仰……”

    “我可没想那么多!”莱恩特使劲挠了挠头发,为自己的冒失而后悔起来。突然,他又呵呵地笑了:“不就是小丑表演吗?穿上滑稽的衣服,做几个滑稽的动作而已,就由我自己来扮演好了。亲爱的,请你当我的助手!”安娜想了想,认真地点了点头。

    很快,莎丽的生日到了,莱恩特按照信封上的地址,找到了她的家。按响门铃儿后,出来开门的是一位神色疲惫的中年女人,她看到小丑装扮的莱恩特,表情十分惊讶。“您好,今天是莎丽的生日吧?我是专门来给她表演的。”

    “妈妈,快把客人请进来,这是上帝送给我的礼物!”屋内传出一个小女孩兴奋的声音。莱恩特和妻子一起走进客厅,看到有位穿着红裙子的小女孩,端端正正坐在沙发上,显然是在期待着什么。

    “亲爱的莎丽,祝你生日快乐!”按照事前的排练,莱恩特开始表演,他一会儿装成小猪,一会儿又变成企鹅,那样子的确滑稽极了,连安娜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等等,事情好像不对劲。莱恩特看到,莎丽还像刚才那样端端正正地坐着,脸上却没有丝毫笑容!

    “我表演得不够好吗?莎丽。”莱恩特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听到了好多声音,真热闹。可是,为什么我的小伙伴们都说小丑表演是可笑的,我却怎么也笑不起来呢?”莎丽皱着眉头回答。

    “没什么,是我表演得不够好。我们再来试试!”说着,莱恩特又要开始,女孩的母亲小声地说:“先生,您别白费劲了。莎丽什么都看不见,她天生就是个瞎子。”

    “啊!”莱恩特和妻子面面相觑,不知所措。停了一会儿,莱恩特忽然兴奋地说:“我有办法啦!”他走到沙发边,牵着莎丽的手,让他摸着自己身上的道具,告诉她自己要扮演小兔子,让她用手感受他动作的变化。“小兔子是这样吃东西的吗?它在跳舞?”莎丽的手紧跟着莱恩特的动作,脸上的表情越来越紧张。终于,她开心地笑起来,大声喊着:“再来扮演一次小猪吧!真好笑!”那天,莱恩特在莎丽的要求下,表演了一遍又一遍,而这个小女孩回报他的,是愉快的笑声。

    最后,莱恩特在品尝了莎丽的生日蛋糕之后,收拾东西要走了。他听到小莎丽兴奋地对母亲说:“没想到写给上帝的信这样灵验,这是我最快乐的生日!”莱恩特揉着酸痛的四肢,欣慰地笑了。

    【心灵的美丽不请自来】

    薛俊美

    生活中很多的事情,常常出乎人的意料。有时候,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如一圈圈的涟漪,带给你心灵之湖的震撼。这些心灵拐弯处的美丽,不亚于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风过无痕,留下的是一百八十度心灵回归的静美。

    有一次,我在车站等车。嘈杂的人群,臭烘烘的味道,让我心烦意乱。到处都是攒动的人头,黑头发,黄头发,灰白头发,走来走去,我干脆扭过头,好让自己烦乱的心静下来。

    邻座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褴褛的衣衫,憔悴的面容,筋节突出皮肤粗糙,一看就是来自乡村。随着眼前不时来回走动的人流,扇过她身上一股浓重的汗酸味道,我从鼻子里哼一声,头尽量靠着椅背,闭上眼睛,眼不见心不烦,假装闻不见好了。

    “姑……娘,姑娘——”

    耳边传过小心翼翼的声音,我假装听不见。

    “姑娘——”这次声音稍微大了,竟然还敢伴随着拽我衣角的动作。

    我猛一睁眼,凶巴巴吼道:“干嘛干嘛,吵死了吵死了!”

    那个上年纪的女人,指指我的背包,拉链赫然敞开了一半,钱夹探头探脑。“我看有个人偷偷拉你背包的拉链,我……”她嗫嚅着搓手,不敢面对我穷凶极恶不耐烦的眼神。

    不等听完她的话,我知道,自己刚才世俗的评判标准吓到了她,我以为她想讨钱或者装可怜什么的,从骨子里的那种鄙视让我在她的面前具有了优越感。可这次,她让我须仰视才行。

    “谢谢……额——”这次,轮到我手足无措,脸成了火烧云。

    那是半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去外地讲公开课回校。放下包,顾不上喝口水,就往教室走去。三天了,也不知班里的学生情况怎样,遵守纪律吗?认真听老师讲课了吗?我不在家,可别捅什么篓子啊!

    我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我刚接手这个出名的脏乱差班还不到一个月呢,就出外讲课,心里惴惴不安着呢!

    刚走上楼梯,迎面碰见政教王主任:“你们班的王鹏……”

    一听王鹏的名字,我头就大了,全校有名的调皮鬼捣蛋大王渣滓生。好啊,又给我闯祸了,王主任接下来的话我根本就没有听见,我勉强一笑,带着莫名怒火冲进教室:“王鹏,我平时是怎么教育你的?我三天不在家,你就敢上房揭瓦,反了你了!我就不信治不服你,明天一早你就滚回家反省去!”

    我气咻咻地走来走去,王鹏竟然没有忏悔的意思,竟然还敢与我的目光对视,我顺手拿起板擦,摔在了地上,板擦断成几截,满地都是。

    喘不过气,我走出教室去走廊吹下风,班长追出来:“老师,王鹏没犯什么错误啊,倒是他捡到一个钱包,政教处的王主任还表扬他了……”

    原来是我的疑神疑鬼,一点儿风吹草动就不分青红皂白大动肝火。这正是不信任学生的表现,也是不自信的表现。我又一次冤枉了学生,带着愧疚的心情,我进了教室。走到王鹏身边,我弯下腰对着他,不好意思地一笑,他也笑:“老师,其实我没你想得那么坏哦!”令人窒息的气氛,终于一扫而空,大家一起笑起来,扫走了我的尴尬。

    我的学生,会慢慢长大。而我,会少一些冲动,多一些宽容吧,至少不要再这么武断、粗暴地伤害他们。

    前几天,儿子放学回家,一进门就兴奋地叽叽喳喳,哇啦哇啦讲些学校的故事。我正因为工作上的事情焦头烂额呢,哪有心思听他这些个无关紧要的事情?

    “赶紧做作业去,妈妈有事呢!”我打断儿子。

    儿子亮津津的眼神有些黯淡,但旋即就恢复了兴高采烈的模样:“老妈,给你棒棒糖吃!”儿子边说,边从口袋掏出棒棒糖。

    软塌塌的糖纸,脏不拉几的小手,我的火苗腾窜上来:“讲不讲卫生啊?脏不脏啊你?吃吃吃,你就知道吃,赶紧给我写作业去,没看见妈妈正忙着嘛!”

    儿子回到书房,喊他吃晚饭喊了几遍,才目无表情走出来,全然没有了刚才的灵活和快乐。我胡乱扒拉几口饭,就继续忙自己的事情了。

    晚上,儿子睡熟了,我去他的房间给关灯,看见书桌上摊着他的日记本:“今天,美术老师说我的画,画得很有创意,全年级展览了,还奖励了我一块棒棒糖,我没舍得吃,带回家想跟妈妈一块分享我的快乐!想不到,没有快乐,只有伤心……”下面的字迹,有些模糊了,很明显是被泪水润渍了,我的心隐隐约约疼起来,儿子花骨朵的心被我的粗暴给伤了。

    以后的日子,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我都学会了用眼睛看,用心灵读,我知道,心灵的拐弯处,有一条小径开满鲜花,时刻散发着怡人的芬芳。

    【1960的白衬衣】

    海清涓

    谨以此文——

    献给天堂的父亲和故乡的母亲

    献给天下所有平凡辛劳的父母

    1960年春天,春光融融,蜂飞蝶舞,父亲16岁多一点。父亲用自己的第一笔收入,添了一件向往已久的白的确良衬衣。穿上合身的白衬衣,父亲发现自己已经长成了一个帅气十足英气逼人的翩翩美少年。

    父亲平时是舍不得穿白衬衣的,只有在出门赶场走亲访友时才把白衬衣穿一下,回到家又马上把白衬衣脱下叠好,小心翼翼放进大木箱子里。

    父亲的白衬衣是村里甚至乡里的骄傲。当时,农村人普遍穷得连饭也吃不起,穿的衣服都是补丁盖补丁。父亲的白衬衣让十里八乡的男女老少为之刮目,有几个姑娘还暗暗地喜欢上了父亲。邻村有两个小伙子借父亲的白衬衣去相亲,结果没有花一分钱就把新媳妇娶回了家。

    1961年夏天,三伏天气,烈日灼人,17岁半的父亲穿着白衬衣去赶太平场,进场口碰到从县城搬迁到乡下的王大爷一家。父亲对同伴说了句,我今天不去赶场了,就急忙跑过去帮王大爷挑沉甸甸的担子。到王大爷家门口的时候,大汗淋漓的父亲不小心把白衬衣的左袖子挂了一条一寸多长的口子。王大爷见父亲难过的样子,就叫大女儿秋芳找出针线给父亲缝补。别看秋芳是个城里长大的漂亮姑娘,女红却好得没话说,两分钟不到,秋芳就把父亲的白衬衣袖子缝好了。如果不用手摸,根本看不出有补过的痕迹,仿佛是布上的条纹那么自然那么恰到好处。

    白衬衣缝过一次后,父亲就再也舍不得借给别的人穿了,就算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向他借他也不肯的。白衬衣上面有秋芳亲手缝的针线和青春气息,父亲不愿意任何人碰一下白衬衣。父亲深深地爱上了王大爷的大女儿秋芳,父亲想找机会向秋芳表白心意,但又怕秋芳拒绝和父母反对。因为秋芳是1942年7月23日出生的,比1943年冬月26日出生的父亲大了一岁多。农村人的思想比较保守,说什么宁可男大十,不可女大一。

    俗话说知子莫如母,精明能干的奶奶从父亲的言行中猜出了父亲的心思,便瞒着父亲请媒婆去向王大爷提亲。王大爷一介文弱书生从城里搬到乡下,无亲无故人生地疏,经常被本地人欺侮,父亲的家族庞大在当地很有威望,父亲家世人品都好,王大爷自然是满心欢喜地答应了这门亲事。秋芳表面上没有说什么,红着脸躲进了里屋,她心里是高兴的。第一眼见到穿白衬衣的父亲,她那颗少女的心就开始摇动了。父亲虽然个子不高大不伟岸,但父亲英俊潇洒能说会道,在当地也算是数一数二的优秀人才了。

    1962年冬天,瑞雪飘飘,骄梅独绽,19岁的父亲穿着白衬衣同20岁的秋芳举行了简单的婚礼。爱情是理想的美妙的,婚姻是现实的残酷的。结婚一年后,秋芳(该改称母亲了)生下大姐才两个月,一家三口就被爷爷奶奶分了出来。爷爷奶奶重男轻女,说母亲生了个女儿,只分给父亲两间破草房三十斤谷子和二十斤玉米。五十斤粮食哪里够一家三口人吃一年,母亲眼泪汪汪的抱起大姐要回外公家住,父亲好说歹说才劝住了母亲。为了母亲和大姐有口饱饭吃,身高不到1、65米的父亲咬牙跟一群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出去下苦力担石头。那件白衬衣被压在箱子底下,好多年没有人去理睬和过问。

    1968年秋天,秋雨绵绵,落叶萧萧,母亲生二姐时难产差一点死掉。为了增加母女俩的营养,父亲悄悄用白衬衣跟邻村的人换了一只母鸡和三十只鸡蛋。母亲做完月子出来,知道了非常生气,同父亲大吵了一架,然后用自己一件七层新的灯芯绒衣服换回了白衬衣。父亲接过白衬衣什么话也没有说,只伸出双手,紧紧搂住了母亲。

    1978年夏天,夏树苍翠,夏水汤汤,父亲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在家里的时间就相对少了。母亲当时是村里的幼儿教师,白天忙工作忙庄稼,晚上忙家务忙娃儿,一个人累得团团转。母亲为此常常冲父亲发火,骂父亲顾村里不顾家里,把几千村民看得比自己的四个子女还重要。父亲一般不同母亲吵架,母亲骂得过分的时候,父亲才会反驳,提高嗓门跟母亲吵上几句。母亲吵不过父亲,就气得关上门掉眼泪。

    父亲和母亲无论吵得多凶,第二天天一亮,都会同时起床。一个烧火一个煮饭,有说有笑和好如初。

    有一回,母亲带着大姐和弟弟到城里看老外婆,留下父亲二姐和我在家。晚上我和二姐两个睡着了后,父亲独自起床到厨房里煮猪食,一个同村的女人跑来勾引父亲。女人是父亲远房长辈的妻子,父亲平时称她伯娘,父亲不好骂女人,只婉言谢绝了她把她劝了出去。女人为此恼羞成怒,居然到处造谣说父亲和她有过一夜情。

    母亲从城里回来,轻信了女人的话,哭了个天昏地暗,又同父亲吵了个天昏地暗,还说要跟父亲离婚。最后,父亲从箱子底层找出白衬衣穿上,一边拍着胸膛一边对母亲说:我是一个合格的村干部,我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我有一件1960年的白衬衣。母亲才破涕为笑,原谅,不,是相信了父亲。

    从那以后,父亲在夏季天天都穿白衬衣。白衬衣变旧发黄后,母亲又去为父亲买了几件白衬衣。虽然现在穿白衬衣的男人越来越少,但是父亲不喜欢穿其它颜色的衬衣。白衬衣穿起好看却不好洗,风风火火的母亲长年为父亲洗白衬衣,居然从来没有抱怨过。白衬衣成了我们家我们村的一道特殊风景线,也成了父亲母亲恩爱和谐的象征。

    2000初春的一个中午,北风鹤唳,天悲地恸,未满57岁的父亲患肝癌不幸与世长辞,母亲倒在地上哭得死去活来。草草安葬了父亲,我们姐弟四个都表示要接母亲到自己身边去久住。母亲说什么也不同意,母亲说不忍心把父亲一个人孤孤单单留在故乡。后来经不住我们姐弟四个眼泪加下跪的苦苦哀求,母亲心软了,母亲终于同意回生她养她的小县城跟二姐一起生活。

    离开故乡的时候,母亲把父亲1960年春天买的白衬衣装进了行李箱。母亲说看到那件白衬衣,就好像看到了父亲,就仿佛回到了年轻时代,就好像还在爱着和被爱着一样幸福。

    我知道,父亲和白衬衣在母亲心中是连成一体的,是母亲一生中的珍宝和至爱。虽然母亲和父亲只做了三十八年的夫妻,但父亲的爱就像1960年的白衬衣,将永远伴随母亲,至到母亲生命的尽头……

    【1.45米的佐罗】

    朱成玉

    男孩崇拜佐罗,喜欢看一切和佐罗有关的电影和画报,买佐罗的面具,像佐罗一样击剑,他想长大以后能像佐罗一样行侠仗义,抱打不平。男孩总嘲笑他那个矮得有些离谱,还略微有些踮脚,像得了侏儒症的父亲。从上幼儿园开始,他就不喜欢父亲送他上学,总是让妈妈送。偶尔父亲送他上学,也是刚到了校门口便远远地躲开。有时候被眼尖的同学看见,问他那个矮子是谁,他就有些脸红,支吾着说是他家的远房亲戚。

    连邻居家的狗也是欺人的,见到别人不咬,偏偏见到他的父亲便格外叫得凶,仿佛要把他撕碎似的。每次,父亲都会很狼狈地躲着那条狗。父亲的懦弱让男孩对他更加瞧不起了。

    男孩渐渐长成天不怕地不怕的楞小子,刚进中学就开始打架斗殴,替班级里的女生出头,和那些来学校闹事的社会上的小混混们打架,经常是鼻青脸肿的回来,女生们却欢呼雀跃,他是女生心目中的英雄。

    父亲的奇特造型,被一个来他们这里拍电影的人相中了,说要请父亲去当群众演员,并给父亲一定的报酬。父亲喜出望外,他正为孩子的学费发愁呢,没想到天上掉了个大馅饼。

    父亲在这部戏里只有一个镜头:从五层楼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这是个很危险的动作,虽然下面铺了厚厚的海绵垫子,但对于一向晕高的父亲来说,这不啻为一次极限的挑战。

    父亲试了好几次都不敢跳,导演急了,开口骂了起来。父亲闭上眼睛,一咬牙,一个跟头跳了下去,像个球一样落到地面上。好半天,还不敢睁开眼睛,在那里一个劲地瑟瑟发抖,引得周围的人一阵哈哈大笑。男孩再也受不了他的懦弱,他想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会嫁给他呢?

    终于,在他和父亲的一次争吵后,他大声地质问母亲,怎么找了这样一个窝囊男人?没想到,母亲竟然含泪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他是一个遗腹子。他的亲生父亲在他没有出世的时候就得了重病撒手人寰,怀孕的母亲落了难,生活一下子没了着落,是他,这个在他看来矮人一头的家伙常常暗地里接济母亲,时间久了,母亲遂对他生出了感激之情,就这样搬到一起住了。他像拣了元宝一样乐不可支,每天幸福地憨笑着,对她和孩子疼爱有加,自己却拼了命地挣钱养家,一直到现在。

    男孩的心受到了震动,躲进自己的房间里放声大哭起来。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这有点不像他,因为从小到大,他就是个宁肯流血也不流泪的孩子。

    虽然掉了眼泪,却不能阻挡男孩崇拜佐罗的那颗勇敢的心。有一天傍晚,男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听到一个女人在喊救命,他顺着喊声跑了过去,他等来了生命中让他热血澎湃的时刻:一个女人遇到了劫匪,而那个劫匪手里还拿着一把刀。他下意识地从路边拿起一根棍子,挡住那个劫匪的去路,让那个劫匪交出女人的皮包。劫匪打量着他,看他不过是个初出茅庐的孩子,不禁怒不可遏地吼道,滚开,不然老子捅了你。他的心里第一次有了惧怕,但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劫匪从自己的眼皮底下溜之大吉,那样他的一生都会留下阴影,因为他是行侠仗义的“佐罗”!他咬了咬牙,战战兢兢地不肯让路。劫匪被惹急了,拿着刀子冲了过来。让他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一个黑影以闪电般的速度冲了过来,把那个劫匪撞翻在地,劫匪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刀子已经被夺了下来,并架到了自己的脖子上。呆愣在那里的男孩忽然听到那人喊:儿子,快过来帮忙。并让那个女人马上报警。这时他才看清,这个英勇无比的人,竟然是他的父亲。原来,父亲看他回家晚了,有些担心,就顺着这条路来迎他,没想到来的及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警察们有些不敢相信地看了看我们,想不明白眼前这个1.45米的人是怎么制服这个彪形大汉的。父亲说,不管那么多了,我怕他拿着刀子伤到我的孩子,所以就拼了命。

    劫匪被警察带走了,父亲却一屁股坐到地上,早已吓出了一身冷汗。却不忘冲着他打着胜利的手势,憨憨地笑着。他看到父亲嘴角流出很多血,他扑了过去,跪在那里帮他擦干,他第一次那么心疼他,也是第一次感受到父亲的勇敢。

    “他的表现太神勇了!”男孩在心底默默地想,“即使佐罗看了也会望尘莫及,甘拜下风吧。”

    当孩子受到危险的时候,每个做父亲的都会挺身而出。因为爱,每个父亲都会是佐罗。

    男孩从此不再打架斗殴了,因为他知道,那并不是真正的勇敢。真正的勇敢里,包藏着深深的爱。就像父亲,那矮矮的单薄的身体里,却深藏着宽阔的海洋。

    他开始敬仰和爱戴他的父亲,这个只有1.45米的佐罗。

    【假山石磨的故事】

    马浩

    在我家的小院里,有一座很别致的假山。

    说到假山,人们通常会联想到那些七洞八孔、奇形怪状的太湖石,非也,或许你做梦都不会想到,俺那点睛小院的假山,乃一件老古董而为。那件老“古董”,是一件新石器时代的遗物——石磨。

    前些年,翻盖老屋时,一直盘踞院中的石磨有些碍事,就把它搬到一边去了,好像它也没有什么异议。小楼落成,整修庭院时,简直就没有它的立锥之地了,我要把它丢弃了,老父不舍,他老人家说,它可是立家之宝。是啊,石磨喂养了我们几辈人,给我留下了太多太多的记忆,细瞧,便觉得它可亲可爱了,可它占地过大,又十分笨重,怎么也不好安置,苦思冥想之时,忽而动了灵机,一如多年之前,它的职能就此发生了转变。

    有它装点的小院,确实就非同一般了。进入大门,它便是焦点,三块青石支起磨盘,磨盘里两片磨成十字状链起、环立,巍巍乎,犹如异峰突起,山前一簇菊,山后一丛竹……这一切都是赋闲父亲的心血,一院的花花草草,五颜六色,氤氲着农家生活的情调与滋味。

    一日,老父带着女儿在小院里浇花,女儿似乎突然对石磨感了兴趣,便好奇地问父亲:“这是什么?”

    “石磨”。父亲浇着花漫不经心地回答。

    “石磨是什么?”……

    在屋里,我听着祖孙俩的对话,若有所思,勾起了我对石磨的无限记忆。若干年以前,我曾以《石磨》为题,写了一首小诗,其中有这么几句:推磨/俗称赶磨山集/这集不赶已有多年/煎饼依旧喷香。短短的二十余年的光阴,石磨已寄存在我辈的记忆里,而对于下一辈,便成了遥不可及的故事。

    我的家乡地处黄淮平原,主要的农作物是小麦,玉米,山芋,大豆,以煎饼为主食。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这些五谷杂粮正是煎饼的天然原料。

    做煎饼,工具很简单,一磨一鏊而已,极不起眼的物件,却大有来头,清·蒲松龄的《煎饼赋》:“煎饼之制,何代斯兴?磨如胶饧,扒须两歧之势,鏊为鼎足之形。”石磨据说是春秋战国时期鲁班发明的,三足鼎立的鏊子为何人研制,不得而知,寻常之物总会有不寻常之处,煎饼的滋味悠远绵长,可煎饼好吃,磨难推。小的时候,我曾有个伟大的理想,那就是不要推磨。

    那时,农村还是大集体,白天,大人们要在田地里耗时光,挣工分,赚口粮,就像我们家,兄弟姐妹五人,都张着嘴等着吃呢,就指望着父母多挣工分了,我是家中的老大,在家里,自然要分担父母的一些家务,诸如刷锅洗碗、照顾好弟妹之类,尤其是需推磨的日子,人口多,推磨特勤,记忆中,似乎天天放晚学之后,我都要把头天泡在大缸里的山芋干捞上来,放在扁竹筐里,垫好砧板,斩成碎粒。说到山芋干,在此插上两句。那时候,山芋是主粮,秋后,家家分得成堆的山芋,一时半会吃不完,山芋易腐烂,不好存放,人们就把它刨成片,摆放在田野里晾晒,秋高气爽,不几日就晒干了,白花花的山芋干存放在家里,农人的心就踏实了。民以食为天。

    鸡叫三遍时,我常被父亲从梦乡里拉起来,抱着一根磨棍,走着无穷无尽的磨道。其实,父母也不忍心,可是没有办法,俗话说放屁也能添风。有时,我在磨道上走着走着就梦起了周公,磨棍就戳了糊子,此时,父亲就会一声怒喝,一个激灵,睡意暂消,过一会,故伎又重演。更多的时候,父亲会讲故事为我驱困,有些故事至今不忘。过去,父亲经常挨饿,夏日,他常到田野里铲竹麦草当口粮,把草铲回家,洗净、斩碎、掺着少许粮食上磨推,磨出来的草糊糊碧绿,烙出来的煎饼,又厚又绿,就如一张张厚厚的草皮,吃到肚子里,为了撑胃,没什么营养,也不抗饿,不过,有的吃就不错了。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家中没吃的了,就吃刺槐树的花与叶,有人吃不服,吃后,浑身浮肿。父亲在讲这些故事时,我能明显地感觉到石磨轻了许多,我须加快步伐,才不至于掉磨棍。磨声,在父亲听来,简直比音乐还动听,而我,在呼呼的磨声中梦想着,何时不在推这该死的石磨。

    始料未及的是,这令我无比厌恶的石磨,竟给我了发家致富的灵感。此事说来话长,在此,不妨长话短说。

    上世纪八十年代,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分田到户之后,劳动力似乎空前地被解放了,农闲之余,有做小买卖的,有耍手艺的,有外出打工的……时间就是金钱,人们仿佛一下子醒悟过来了,与其费时耗力在推磨上,不如出去多挣钱,但肚子又不能亏空,如此,我便从万恶的石磨上发现了商机,毅然地购买了一台钢磨(俗称打糊机),搞起了家庭作坊,如此一来,就把全村的男劳力就解放了出来,女人们把粮食淘洗之后,挑过来加工,供需两求,皆大欢喜。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进入了新世纪,随着农村小城镇化建设的深入,在外做买卖的,耍手艺的一些人完成了资本的积累,纷纷回乡办厂,加之,土地种植,从普通的农作物转向高收入的经济作物,农村已从过去的自给自足,半自给自足,真真地步入了商品化的时代,大量的妇女涌进了工厂,此时,我的钢磨加工小作坊华丽转身升级成了煎饼制作厂,不仅供应给四邻八乡,还远销上海、南京等大城市。自此,家中的石磨就成了昨日黄花,凋落在历史的行程之畔。可以这么说,石磨见证了,我们家的成长,同时也见证了新农村的成长。

    所以,这才有文章开头的故事。当然,有一点还要交代一下,女儿出生时,我老婆才做煎饼厂的老板娘不久。

    而今,石磨静静地闲置在院中,它似乎还梦想着重出江湖吧,可它做梦都不曾想到,我会把它制作成了装饰品,点缀着我们的生活。女儿现已不知石磨为何物,我想她有必要知晓,在五彩缤纷的生活中,回忆能使人清醒,令人脚踏实地。有时候,决定前进方向的,不是缀满鲜花的前途,而是遗落身后的那些艰涩的屐痕。

    【碗依旧是碗】

    薛俊美

    有个初涉世的年轻人,职场路上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情,遭遇了难以忍受的痛苦,一度觉得自己到了活不下去的地步。她困顿、郁结,痛不欲生。收拾好行囊,准备完成自己有生以来最后一个梦想——行走山水间,就付身极乐世界驾鹤西游,再也不要理睬这些俗世里的羁绊和烦扰了。

    行走在路上,山青青,水碧碧,但是无论身处何地,她都会无来由地一声绝望窒息的叹息,全然没有同龄年轻人应有的朝气和活力,一副行将就木的颓废和渗入骨子里的绝望。

    干裂外翻的嘴唇,起了一层层的皮,如一只搁浅沙滩的鱼,喘息的每一口空气都带有死亡的气息;呆滞的眼神,如同淤泥中的枯枝烂叶,让人不忍卒读第二眼;皱巴巴的衣服裹在僵硬的身躯上,衣襟上沾着几朵油花。

    世上,各人有各人的苦和乐,没有多少人有时间和心情真正关注和关心他人的疾苦与哀愁。面对她的绝望和烦躁,同座的几人,有的视而不见,有的嗤之以鼻,有的干脆塞上耳机,闭上眼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国人的习惯。不过,就算有人关心,这个寻死觅活的女人也不见得接受和领情,一个杏眼倒竖一句“挂你屁事”,还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为上上策。

    下了车,她已是身心俱碎,人啊为什么要活着?看着滚滚逝去的河水,她真想一个倒栽葱,做一条一天到晚游泳的鱼,据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那样就不会有一丝丝儿的烦恼和不顺心了。

    可是,连接几日的舟车劳顿,她已经脱水了,口干舌燥,就算死,也得痛痛快快喝点水吃点饭,不能在黄泉路上做一个渴死鬼饿死鬼啊!这样想着,她拖着疲惫乏力的身躯,一瘸一拐地来到了一户农家饭馆。已过了吃饭的点,她心想:人倒霉了喝凉水也塞牙缝。算了,还是做一个渴死鬼吧。

    她刚要转身,一个上年纪的老人肩头上搭着毛巾,两手滴滴答答的水,忙着在围裙上擦一把。“闺女,想吃点儿啥?”

    “额,有水吗?”

    老人慈爱地笑着:“有有有——我去给你拿。”

    不大工夫,老人手托一个托盘,里面放着几个杯子。“看,闺女,有白开水,红糖水,绿豆水,菊花茶和槐铃铛茶,你随便喝吧。”说完,将这几个杯子一一摆放在她的面前,在桌子的对面坐下,点一管旱烟袋,吧嗒吧嗒吸几口:“我家姑娘和你一般大,也是自己在外闯社会,女孩子,不易啊!”

    这几句简单的话,让缺失父爱的她的眼泪,吧嗒吧嗒落下来。

    有多久没有听到这样暖心窝的话了?有多久没有喝过暖暖的大碗茶了?有多久不曾享受到家一样的温暖和呵护了?眼泪,一滴一滴滴落到茶水里,扑打扑打作响,有小小的涟漪荡开,有小小的水花四溅,有小小的热气氤氲了脸颊。

    房间里只有她小小的抽抽搭搭的声音,老人不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抽着旱烟,升腾起一股浓浓的烟雾。

    等她擦干眼泪,老人已经端上了饭菜:一碗葱花煎蛋,一碗油菜虾米,一碗白菜猪肉粉条子,一摞黄灿灿的煎饼,还有一碟自家腌制的咸菜。

    饭菜的香味勾魂一般,让她不管不顾女子的矜持,大口大口吞咽,痉挛的胃已经等不及了。香香的味道,暖暖的汤水,在胃里、肚中熨熨帖帖。此时,给个神仙也不换啊!

    看她吃得香甜,老大爷又端上一碗黏黏稠稠热热乎乎的粥,用一个有一点儿缺口的粗瓷大碗盛着。

    “闺女,人的一辈子啊,哪有永远顺风顺水的啊?说不上什么时候就会有个变数呢!你看咱家这大碗,用着用着就有了豁口子,那就是大碗的变数啊!那又有什么打紧?这碗还能盛粥盛饭盛菜,管那个豁口子干啥?心里常念想着,碗还是碗,还能盛放日月江河,朗朗乾坤。这日子啊,就得一天天乐呵呵地过!”

    也许是老人的饭菜好吃,也许是休息安睡一晚来了精神,望着晨曦里暖暖的阳光,听着穿过竹林的鸟儿的啁啾,她心里安静了许多,也安宁了许多,更安稳了许多。也许,事情并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吧?自己还年轻,有知识,有干劲,有能力,何愁春天唤不回?想到这里,她竟然笑出了声。

    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小孩,时常温和,偶尔暴躁,间或神经质。在坚硬的岁月里,摸索着修炼一颗柔软的心。别说这不是你的实际情形,黑暗中躺在床上的你,才是揭下面具,真实的你。

    你相信吗?俗世本是佛堂。心怀圣洁和悲悯的人,一言一语都是梵唱,一念一想皆为心经,一草一木全是菩提。正所谓,心安,则神定。

    有位得道高僧,曾这样宣告众生普渡苦海:摆动的树梢不落鸟雀,滚烫的锅沿儿,即使涂满蜂蜜,也不会有蚂蚁爬上去。心静,自然心经现;急躁,心经就会逃离。我读了这段话,心有戚戚然。道理是懂,但有时候实施起来力不从心。可是无论如何,总要去尝试、面对和进步,对不?

    辞别之际,老人送她那个粗瓷大碗,古朴的样式,好看的缠枝莲,青花瓷的温暖,沉甸甸在她的背包里。背上爱上路,就算再崎岖、再前路未卜的征程,她也无所畏惧。碗。依旧是碗。她要做的,就是满怀信心,去寻找自己的日月山河、朗朗乾坤。有了念想的行走,就算永远一个人,也不会孤苦无依。

    【捷径往往是条死胡同】

    马浩

    老土,丁老师的绰号。

    丁老师在未做我们班主任之前,这个外号已粘在他身上了,也不知何时何地何人动了灵机,给他起的如此传神的绰号,有戏谑,有调侃,有喜爱,有敬重……每每想到这个绰号,丁老师的形象便会在我脑中呈现,当然,还有关于他过往的点点滴滴。

    上学时,盼假期,放假了,又盼开学。初秋的晚风轻轻一吹,敏感的神经便察觉出了异样,暑期要进入尾声了,板着指头数着开学的日子,欣喜莫名。新学期,新班级,新同学,新老师,一切都是新鲜的,陌生的,令人向往。

    那年,初三,新班主任就是丁老师,代语文,老土的绰号早有耳闻,可谓大名鼎鼎,不过,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丁老师就像谜一般,让我对他充满了无限的好奇,老是想着如何去揭开这个谜底。

    上课的铃声响起,丁老师前脚一踏进教室,同学们似乎是下意识地起立,齐刷刷的,有些不可思议,他九十度地深深一躬,说一声:请坐。教室里顿时响起下坐时,衣服所发出的悉悉索索声,还有屁股接触板凳的声响。

    丁老师站在讲台上,半转身在黑板上写个“丁”字,粉笔与黑板摩擦,吱吱有声,接着自我介绍道:“我姓丁,甲乙丙丁的丁。”有嘻嘻声在教室的一角发出,他环视一下大家,也跟着微微一笑,冰结般沉寂的课堂,微风徐来,吹皱一池春水,“别看我是丁老师,我要把你们都带成甲等的学生。”此时,课堂大笑声,咳嗽声,还有脚落地的噪杂声,交织弥漫在教室里。

    这堂课,他没有给我们上正式课,只是立了几条规矩,用他的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未立规矩之前,他先讲了个小故事,也就是此时,出于对他的好奇,私底下,我开始偷偷地观察他,说偷偷的,是指我当时的心态,其实,我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盯着他看的,他高居讲台之上,是学生们的焦点,不过,我心里有个小九九——想破解他绰号的密码,目光不自觉就有了些飘忽,但见他上身着藏青色的中山装,领口的颜色已变淡,隐约着一道白痕,风纪扣紧扣着,脚上登着一双青灰色的简口布鞋……从他的穿戴上,我心底似乎有了答案,不过,我得声明一下,那是我目光飘忽之下所得出的。

    我正在瞎捉摸呢,就听他讲起了故事,话说有一条胡同,又窄又长,七拧八弯,胡同的隔街是个菜市场,过往行人,为了抄近道,都会走这条胡同,兴冲冲地往里钻,一脸无奈的退出来,原来这是条死胡同,本想走捷径,省时间,其结果反而绕得更远,更费时。

    这条死胡同,不知让多少想走捷径的人,撞了墙,碰了钉子。有一天,一位着长衫的老先生夹着小布包走进了胡同,半天,折回头来,在胡同口停下了脚步,不急不恼,蹲身取下布包,掏出毛笔,纸墨,写了四个大字,此路不通,贴在胡同口,纸白字黑,柳体,有筋有骨,方方正正。

    故事讲完了,规矩也跟着出来了,丁老师慢悠悠地说,学习要刻苦,要循序渐进,不要企图走捷径,捷径往往是条死胡同;俗话说,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老师就像故事中那位老先生,引导同学们学习,不但要学习知识,更要学会做人,做个有益社会的人。

    那堂课,我听道是听了,好像没有怎么入耳,老想寻觅他绰号的蛛丝马迹,以至于后来,他给我上了一堂更生动的课,才使我对他的“胡同故事”进行反与回味。

    一天下午,上语文课,丁老师进班,班长喊起立,那时,我坐在后排,自作聪明地以为他看不到,就躲在起立的同学身后,没起立,以为赚大了,还跟旁边起立的同学扮鬼脸,照例,丁老师九十度的一躬,请坐,话音未落,我立马挺胸坐直了。

    课前,丁老师问我们(我觉得应该是问我)个问题,因何要起立?他说,老师一进课堂,同学起来,意思是说,老师,您讲课辛苦,请坐着讲,我们站着听,老师鞠躬示意同学们坐下,表示感谢同学们心意,还是老师站着讲,你们坐着听吧,这是师生之间的礼节,事虽小,关乎做人的道理,某某同学,你说我讲的对吗?这某某同学就是在下,当时,我的脸刷的红到耳根。

    时光荏苒,丁老师现已古稀之龄了,有时,我行走在胡同,或路过校园时,会莫名的想到他,想到他的绰号,对于那个绰号似乎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了,走起路来,便不觉地挺胸昂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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