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觉得自己不是正常的女孩,直到一个男人的出现,她才知道,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为了逃避一段不堪的记忆。
那个傍晚雨很大,我跑到一棵合欢树下避雨。
是九月,香草的气息,很茂盛。
而我,就消魂荡魄地爱上了旁边的男子。
他就站在我的边上,穿白色的衬衣,清风秀骨,俊秀挺拔。
爱一个人不痛苦,爱的人不爱自己才最痛苦
是知道他的名字的,李恩南。大四,管理系。这是他给沈露的信里写的,他说会在小树林等她来,一直等。
沈露收到这样的信很多,她美,象个妖蛾子。但凡美女都是矜持的,沈露断然不会贸然地负约,她会让我先去打探,是帅哥了她才会出马。我已经帮她“相”过无数的求爱者,但都没有李恩南帅,即使有,也不会有他那样的气质,天生带着一种王者的风范。
是一眼,就陷了进去。
他没有看我,他的目光一直放在前面。可我知道,沈露没有我的回报是不会来的,我有些迟疑地对他说,沈露病了,让我来告诉你一声。
他哦一声,那我去看看她。
等不及我再说什么,他就踏步着往前走了。
沈露在,正对着镜子描眉,笑得很媚。看见我进来,连声地问,怎样?
然后她的目光就落在我身后,直直地怔住了。
李恩南已经了然这样的状况,他镇静自若地说,有两张电影票,要去看吗?
没有等到沈露回答,他转过身来,对我说,走。
我的手就被他握住了。他一直没有说话,脸色有些阴郁,我想,是自尊受伤了吧。也许他从来没有被女孩戏弄过,他在雨中等了她许久,她却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明知道是要抗拒的,但我却磁石一样不管不顾地迎了上去,带着哀哀的忧伤。
我可以忽略前因,不管怎样的开始。现在,我就是李恩南的女朋友。
因为准备雅思考试,李恩南在学校外租了房子。我常去,帮他洗衣,擦地板,熬大骨头烫。我学会了很多技能,完整地剥一粒核桃,榨出最新鲜的豆浆,一手极出色的川菜……
我想我这样贤惠能干,李恩南会感动的。即使,他不爱我。
早已经明白,爱上他不是最痛苦的,知道他不爱自己才是最痛苦。
但,我能够清醒地知道,却无法清醒做到。
这就是我的卑微。
住不到他心里,就住到他家里
沈露的身边也有了男伴,她招摇着她的幸福,很欢喜。
偶尔我们会在路上遇上,李恩南会轻轻地握着我的手,而我的手心都是一片的凉,透彻的寒。
只有放不下时,才会故作姿态来刺激对方。
我把自己当做了瞎子,我看不见沈露,我只要看着李恩南就好了。
我搬去和李恩南住,我傻傻地想,进不到他的心里,那就进到他的家里吧。
我把他的客厅霸占了,睡沙发。
他亦没有过问,由了我。
好在,他没有赶我走。他不赶我走,我就不走。我的自尊已经薄如尘土了。
我总是买小雏菊回来,我想沈露是妖娆的玫瑰,那我就是清淡的雏菊。李恩南总有一天会发现雏菊也有它的芬芳。
李恩南不知道,他不在家的时候,我会从客厅挪到他的卧室。我把自己脱光,钻进他的被褥里,嗅着他的气息的时候,会以为自己在他的怀里。
他从来不曾亲吻我,他只是握我的手,带着一些疏离的距离。
有一天他中途突然地回来,他讶然地看着缩在他被褥里的我,然后抱住了我。
我们在雏菊的芬芳里缠绵。
我想,真好,不是吗?我们的皮肤终于触碰到了一起,我能够这么清晰地听到他的心跳,闻到他的气息。
我的眼泪,就着空气,汩汩地涌出。
我们不过都是一场爱情里的道具
李恩南拿到英国斯旺西大学入学通知的时候,也拿了表格给我。他说,我先帮你办手续,一年后你就可以申请过来陪读。
我没有等到去陪读,因为沈露有一天拦到了我们的面前。她幽幽地说,李恩南,我爱你,我不能没有你。
我从来没有见过沈露这样哀怨的一面。骄傲如她,从来都是在情场上肆意纵横,不可一世,现在她这样的娇弱,脸上布满了泪。
我握住李恩南的手,可他的手,颓然地松开了我。
我看着他们拥抱,看着她扑倒在他怀里痛哭失声,看着他们的身体没有一丝的缝隙。
早知道了,沈露在第一次见到李恩南的时候,也如我一样地爱上了。可是她太骄傲,她一直硬撑着自己,交男友,再交男友,不过是为了忘记李恩南。终于有一天,她不再强撑着自尊了,而他,就胜利了。
他们一直在较着劲。
而我,以及沈露之前的男友们,我们都不过是这一场爱情里的道具。
我知道,我应该放李恩南走,可我这样的不舍。
我求他,苦苦地哀求,我匍在他的脚边,抱住他的腿,我说,李恩南,我不介意你和沈露在一起。
他拽我起来,他看着我哀伤的眼睛,他说,沈露会介意。
我歇斯底里,癫狂流离。
我不知道,我身上有这么多的能力。可以一次一次地被消耗。
我依然住在他的房间里,不肯搬离。我为他洗衣,做饭,收拾,为他榨新鲜的豆浆,剥很多的核桃……
我努力地笑,按照沈露的习好打扮,但李恩南不再回来。
有天夜里,我在手臂上,一刀一刀地刻下李恩南的名字,那么多的血,触目惊心,却没有了疼。
我知道,我真的留不住他。
先遇到了谁,谁先被谁遇到
这都是过往了。
曾经以为,我无法失去李恩南,他离开我,我会活不下去。可是时光过去四年后,就明白了,我已经能够忍受这样的失去了。
是宿命,如掌上的纹路样,一早就定了案。
沈露和李恩南去了英国。
我留在这里,开了一家书吧,生长成一个有些静默的女子。有男子追我,他们送来玫瑰,或者在书页里夹上纸条。他们约我见面,也会说:夏心洁,我等你,一直等你来。
我去,我会走到他们面前,跟他们说,我的心里现在还住着一个人,所以,很抱歉。
我会想起如若当年沈露没有让我去,自己去了,那还会有我这样的一段吗?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希望我先遇上他,还是她先遇到他。
可又有什么分别了,李恩南先遇到的人,是沈露。
书吧的生意很清淡,我不急。这样闲散的生活,能够过得去也就够了,太急的步子不适合我。
只是没有人知道,我对玫瑰花过敏。看见它的时候,我会不停地打喷嚏,很伤感。
李恩南是在一个雨天来的。
我正在整理书架,转过身时,阳光从门口扑了进来,我的眼泪就在心里渗了出来。
我们已经多久没有见着了?是四年零三个月。
李恩南去英国后,我有在校友录上看到沈露贴他们的照片,是天作之和的一对。时光过去,他依然的俊朗,多的,是成熟和内敛。
是我,我把书吧地址放到校友录上去,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再等,等这一天,和李恩南再重逢。
太不自爱,连自己也不耻了
他坐在我的面前,我就明白了,几年间,我对他的爱不仅没有消亡过,还开出了更翻腾的花来。
他对着我浅笑,他说,夏心洁,这次回来我不打算再走了。
我不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但这分明有着暗示。他走与不走,和我有关系吗?
他开始常常地来,坐在很安静的角落里,看一本书。我不招呼他,只是偶尔去给他添一些茶水,这样现世安好的时光,让我很恍惚。
我想起那些喧嚣而刚烈的日子里。
当他离开后,一切都被抽离了。
然后接到了沈露的电话,她说她还在英国。
她说,心洁,对不起,我曾经伤害了你。
她说,有一天早上起来她看见李恩南坐在窗口发呆,他的神色很低迷,他困惑地告诉她,也许他错了,他发现他醒来时想念的是另一个人,另一个不再睡在他身边的人。
她说,心洁,其实是你赢了。你爱他,超过了爱自己。而我和他,都是爱自己超过爱对方,我们都太自我,太骄傲了,所以这几年我们过得并不如意,争吵,指责,怨恨……也许,你才是最适合他的人。
我在她的话语里,潸然泪下。
李恩南回来了,他终于懂得了雏菊的芬芳,但,是已经太迟了。
即使我依然爱他,但我还是决定要放弃。我在过往的岁月里崩塌了所有的自尊,我好不容易把自己一点一点地拼凑了起来,没有人知道,那是怎样艰难而辛酸的一段日子,现在,我不想再放弃自己了。
太不自爱,连自己也不耻了。
我拨了电话,让送了我三年玫瑰花的男人来书吧接我。他是书吧开业后我的第一个客人,后来就常常地来,他长相普通,但他的笑容,很暖。我喜欢这样温暖的眼睛,因为被他注视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可爱的女子。
重要的是,他没有遇到别人,我是第一个被遇上的。
他来的时候,捧着玫瑰花,我对着他说,其实我喜欢雏菊。
他点头,很欢喜。
待我再转身的时候,李恩南的位置已经空掉了。
我知道,我们之间,结束了,这一次,是真的,结束了。
我又开始对着玫瑰打喷嚏了。
然后落下许多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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