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自己少年时代的梦想,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写小说,更不用说是小小说。最大的希望似乎是做个地理学家或是探险家,或者像罗伯特·凯金一样身背旅行包,手握相机,行走在天地之间,领略大自然那说不清道不尽的韵致。然而,由于命运所迫,我不得不放弃少年时代的梦想,回到家乡一个非常闭塞的小山村里做了一名代课教师。
因为生活的单调,我渐渐热爱上了读书,常常被书里虚构的故事感动得泪眼迷离。就这样读得多了,心里就有许多的话需要倾诉,也想把自己对生活的向往、爱情的渴望记录下来,讲述给别人,如毕淑敏所说:“因为我要说,所以我要写。”可我迟迟不敢动笔。直到1991年初夏,我听说了一个美丽爱情故事宣告结束的时候,我终于写出了我的第一篇小小说《女人》,把她寄给了《百花园》,金秋9月《百花园》杂志刊发了她。自此我踏上文学之路,与小小说结下了不解之缘。《女人》的发表,使我觉得自己很聪明,立马又写了许多自以为是的小小说的东西四处投寄,结局可想而知。这时候我感觉得到文学之路是何其难,小小说是多么难以经营。正当我感到十分渺茫和失望之际,1992年第9期《百花园》又刊发了我的第二篇小小说《揭不开的红盖头》,我犹如濒临死亡的心脏病患者又被打了一针强心剂,对小小说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我又写下《永远的隔壁》《放牛的三爷》等一些小小说,相继发表或被《小小说选刊》转载。随着这些小小说的发表和转载,我的生活境遇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由一个乡村小学的代课教师成了乡(镇)文化站干部,继而成为县文化馆的文学干部,继而被人称之为作家。这是我当初写小小说时没有预料到的,也是许多人没料想到的,这在许多人的眼里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但这对于一个农民的儿子,也仍然是一个农民的我来说,我深感十分的荣幸和自豪。因此,也常常想用自己的秃笔写出更多更好的小小说,以回报带给我好运的小小说。
无疑,我是一个懒散的人,我把有限的时间浪费在一些无谓的娱乐和交往之中,我的小小说写得很少,但我总想把自己的小小说写得很美。我喜欢作品中那种对美的追求、对爱的执著、对善良的礼赞。生活中固然充满了真的、善的、美的事物,但我们经见更多的记忆最深刻的多半是假的、丑的、恶的东西。作家固然要去揭露那些假丑恶净化社会,作家也更需要营造一个真善美的世界陶冶人的性情。鲁迅无疑是伟大的,可我更喜欢沈从文。现实生活中经见了太多的战乱、屠杀、眼泪、绝望,但我们的精神生活更需要湘西那方没有血腥又充满温情的净土。于是,我在自己的小小说创作中总是坚持其纯文学性,有意无意地描写人们对美、对爱、对善良的追求,或悲或喜,它们终究是我们生活永远追求也永远需要的东西。虽然这种坚持和追求有时非常艰难,但我依然选择坚守。
我知道自己写得很少,而且还很不好,但我相信将来会写得比现在好,也许会更好,因为我和小小说已经结下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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