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温州,致李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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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全集02:书信-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温州,致李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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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章居士慧览:
顷诵三日所发手书,具悉一一。小印前已挂号付邮寄上,如未收到者,希以示知,再为镌刻寄奉也。挂号证已遗失,不能稽查。时事未宁,邮物往往不达。前月汇金致南京请经,金与函悉遗落,未可追究,无如之何也。率复。
昙防答
十一月十二日
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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