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全集02:书信-一九三一年七月九日,上虞法界寺,致刘质平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质平居士丈室:

    前复一函,计达慧览。承施修理房合之资,当以奉本寺主,彼谦让不受。今斟酌变通,以是中十金奉呈寺主,充佛像装金之需(今年本寺全佛像装金),即以此功德为仁者消除灾障,增长善根。其余十金,以为朽人请经及其他之用。谨此详复,并致谢意。

    弘一疏

    七月九日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