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全集02:书信-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二日,泉州,致刘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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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平居士:

    惠书承悉。仁者乞尽孝道,为慰。开吊之日,宜用素斋,万不可杀生,致为亡人增其罪戾也。乞与令兄商之。《心经》及签,写就附邮奉,不宣。

    演音启

    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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