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九流全知道-丫鬟——委身权贵富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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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丫鬟是古代大户人家不可少的侍女,身份虽然低微,但不可小看。她们可能身怀绝技,像杨府烧火丫头杨排风,随穆桂英出征建下奇功,被皇上封为火帅。红娘,热心为主子牵线成就一桩良缘。慕容府丫鬟阿朱,易容术可是一绝。宫女出身的卫子夫,最终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就连武功高强的邀月宫主一不留神,也被宫女花月奴撬了墙角。

    ■ 婢女——失却人身不自由 ■

    丫鬟,是指古代至近代初年的婢女或女仆。在中国古代,婢女与长工分别并不明显,因此无论是卖身为婢,还是长期受雇帮佣的女子,都称为丫鬟。“丫鬟”原本是指中国古代妇女的一种发型——“双环髻”,多为年轻女仆或婢女采用,后逐渐变为她们的代名词。

    婢女,旧时有钱人家买卖役使的女孩子,她们没有人身自由,是主人的私产,主人可以任意买卖或典押,也有权决定其婚嫁。换言之,主人对于婢女具有终身约束的权力。婢女一般要负担家庭的大部分家务,其来源主要有以下五个。

    一是父母犯罪,子女受牵累,被官府发配为奴婢,其中男子为奴,女子为婢;有些女子犯有小罪,也发配为婢。

    二是抢来的。据说,唐代岭南一带常有掠人为奴婢的,当地官府禁而不止。抢女做婢之事,不但民间有歹人以此为业,王侯贵戚也有无法无天的,如东汉梁孝王就随意捉人,抓住妇女均做奴婢,多至几千,叫做自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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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婢女放免的“镜中花”

    婢女也有免放之日。史书载:“保定五年诏,江陵人年六十五以上为官奴婢者已令放免,其公私奴婢有年至七十以外者,所在官司官赎为庶人。”可是,大多数婢女都活不到七十岁,即使挺到了七十岁,重获自由,其晚年生活无人照管,只会更惨。

    三是穷人不能谋生,自卖为婢的。东汉时,民不聊生,许多贫苦之人,为了全家性命,出卖自身或妻女做婢女,当时街上有木栏,像牲口一样,放在栏里买卖,普通奴婢价值钱一万五千文。也有些穷人,是被豪强劫掠或强迫出卖做婢女的。

    四是市场上卖出的,或由大户人家将家婢卖出,也有官府卖出官婢的。这些婢女的来源除了上述几类以外,还有的就是奴婢所生女子也为婢女。也有一些是拐骗来的女子,也当做婢女卖掉。

    五是俘虏来的女子或敌国之女。《魏书·邢峦传》说:“岁余之后,颇因百姓去就,诛灭齐民籍为奴婢者二百余口,兼商贩聚敛,清论鄙之。”有些被抓来的奴婢,其额上还常常被烫印,以防逃跑。

    事实上,很多婢女都会受到主人的虐待或被主人卖掉,但其中有些也会被男主人看中而成为宠婢、纳为妾侍甚至娶为妻子。也有些婢女受到主人的厚待,与主人感情深厚。总之,婢女的命运,有时会因主人对她们态度的不同而天差地别。

    ■ 女仆——粉面油头青布衫 ■

    同为丫鬟的女仆,与婢女有着本质的区别。她们是有人身自由的,来去不受主家的干涉。女仆的地位虽然也很低下,但他们是以劳动换取报酬的,不像婢女一样完全是主人的私产,主人想卖就卖。从这一点来看,女仆的日子应该比婢女好过得多。

    其实不然,古代大户人家的女仆与婢女,除了在身份、名称上不同之外,其他方面没有太大的差别。而且,女仆所干的,一般都是些较重的脏活、粗活。有些女仆也寄宿在主人家,由东家供应饭食。不过每到逢年过节,她们便能领到一份工钱。

    女仆分为很多种,清代的女仆,有上炕老妈、梳头妈、门槛里、搭脚娘姨、大姐等。

    在清代,一些旅居京城的鳏夫,常以少量的钱雇用一种“上炕老妈”,一般在十余金之内,相互间订立契约,日间操作,夜则侍寝,期满即归,绝无依恋。名为“上炕老妈”,其实多为20岁左右的年轻女仆。有词为证:“粉面油头青布衫,女奴多半是京南。老妈称谓何曾老,弱齿无非廿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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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婆

    从前,绍兴一带有一种名为喜婆的女仆,从女主人婚嫁那一天服侍其梳妆拜谒,侍立房内如婢女,直到新娘始寝才出去。宁波人称之为送娘子,她们衣裙为黑色,出行都带伞,不问晴雨,以为标志。

    广州有一种来自乡下的女仆,名为“梳头妈”。她们以为人梳头为业,年龄一般在二三十岁。他们虽来自田间,但常在大户人家走动,大都面目白皙,体态轻盈,赤足拖鞋,身着薯莨衣裤,且能烹善语,引人注目。她们出门在外,常手撑阳伞,以防烈日、暴雨。有些富贵人家专雇一人,负责给家中的妇女梳头,因系贴身伺候,也叫近身。梳头妈的工作一般为每日一次,或间日一次、五日一次,月终结账。

    南京有种大足女仆,被称为“门槛里”,也称“大脚仙”。这类女仆不裹小脚,但肤色洁白,面目姣好,尤善梳头,大户人家房中多置此辈。有些年老丧偶不便续娶的富翁,多招用这些女仆,白天服役,收拾房间,烧饭缝纫,晚上则陪床侍寝。大脚仙的佣金亦不贵,即使年少貌美的,每月也就三千钱左右。

    有种名为“搭脚娘姨”的女仆,也是天足。她们善于打扮,楚楚有致。苏州一带有民谚说“娘姨弗搭脚,落里有绉纱马甲”。“落里”为吴方言,意谓何处,“绉纱马甲”为湖绉坎肩。这句话意为,若女佣不与主人有私“搭一脚”,哪里会有坎肩呢?

    大姐,也是女仆的一种。苏州人一般称未嫁的乡下女佣为“大姐”,称年龄在十岁左右的乡下女佣为“小大姐”。大姐所从事的,多是轻便的差事。

    由上述各类女仆所从事的活动可以看出,她们的生活境遇实际上比婢女好不了多少。有些女仆为了生存,不仅要出卖自己的劳力,甚至还出卖自己的肉体,生活同样是极为悲惨,令人同情的。

    ■ 生活——衣食堪忧常受辱 ■

    丫鬟中的婢女,因为完全没有人身自由,社会地位极低。春秋时楚国的申无宇说人有十等,王、公、大夫、士、皂、舆、隶、僚、仆、台,婢女排在十等之外。她们不仅缺衣少食,要从事辛苦的体力劳动,还要忍受主人的肆意打骂,没有一点人格尊严。

    首先,婢女要从事辛苦的体力劳动。婢女在主人家什么事都干,其中主要是织布。如《宋书》中说:“理国譬如理家,耕当问奴,织当问婢。”其次是烧饭,常常早起晚睡,洗菜烧火,样样都干;其他像服侍主人、打扫房间、洗衣服等,也都由她们来做。

    其次,婢女缺衣少食,还常遭主人打骂。婢女衣食堪忧,常吃不饱穿不暖。韩愈《寄卢全》诗云:“玉川先生洛城里,破屋数间而已矣。一奴长须不裹头,一婢赤脚老无齿。”婢女做事,稍不称主人心意就要挨打;即使没犯错,也常被主人拿来撒气。

    再次,婢女常遭主人奸淫,完全没有人格尊严。例如,一名官婢遭到主人的奸淫,她的哥哥气愤地说:“官婢仅给使令,不得污辱!”但又有谁听他的呢?即使圣明如唐太宗,也曾下令说:“自今以后,奴告主者皆不须受,尽令斩绝。由是贱不得干贵,下不得凌上,教化之本既正,悖乱之渐不生。”他这话一讲,天下多少奴婢有冤难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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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蓄婢牟利

    清代,广东蓄婢的人极多,主人视其可造就而面目又姣好者,多加意调教之,让她们学会烹饪、刺绣、治家等细务,且教之识字,虽然文理不甚通顺,只要能缮录账目即可。这等婢女为上乘,长大后常被出售给人做小妾,价高的可值千金。

    次等婢女能烹饪、缝纫,身价二百金至五百金不等。下等婢女只能做清扫杂活,干苦力,身价一二百金。有些人家家道中落,又无其他生财之道,就多蓄婢,一旦长大,就将她们卖掉,以此牟利。由此可见,婢女在旧社会是没有任何地位的。

    因而,不堪忍受非人待遇的婢女,常会选择以死来解脱。清康熙年间,八旗仆婢中每年都有两千余人饮恨自尽。一位大臣认为,这是因主人平日教不谨而养不备,饥寒切于中,鞭扑加于外而造成的。他请敕刑部岁终备造一年自尽的人数,将其主人的资料详细注册呈览,以警示他们,减少奴婢的自杀行为。康熙帝同意了这个建议,下谕照此办理。但整个封建制度带来的恶果,却决非皇帝的一道圣谕就能解决的!

    婢女常被主人任意买卖。汉代一个婢女约一万文钱左右,唐代一般在五万文以上。如唐人曹郎仁曾任松江华亭县令,官期将满之时,在苏州买了一个婢女,其价八万文。据《太平广记》所载:“今有一婢曰金红,有姿首。最其所惜者,今贫不得已,将欲货之。”有人出价十五万文将她买去为婢。

    《金瓶梅》中也有多处写到婢女买卖。例如,潘金莲15岁时,就被潘妈妈以三十两银子的价钱卖给了张大户,身价在当时已算很高的。潘金莲嫁给西门庆之后,西门庆给她买了个名叫秋菊的上灶丫头,才花了六两银子。西门庆给吴月娘买的侍女更便宜,仅用了五两银子。他还给王六儿买了个13岁的小婢,五两银子都不到。

    总之,在那些富贵者眼中,婢女可以是一个劳动机器,可以是一件供自己随意使用的私产,一头可随意买卖的牲畜,就是不能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尊严的“人”。

    ■ 婚姻——人生大事难自主 ■

    婢女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其婚配也全凭主人做主。不过,婢女又分为宫婢、官婢、私婢三种。宫婢在皇宫中为皇帝、皇后、贵妃、皇子们服务,是不能婚配的。即使婢女在进宫前有过婚姻,进宫后也再不能见自己的丈夫。

    官婢和私婢则是可以婚配的。她们婚配有三种方式,以《金瓶梅》一书为例,略加说明。一是被主人收用,做小妾,如西门庆曾将陪嫁来的婢女孙雪娥收为第四妾。二是被主人配给家奴或赠给其他任何人的。如张大户曾经收用了潘金莲,后因夫人反对,索性将潘金莲白白送给武大为妻,没要他一文钱。三是卖给别人做妻的,如春梅被吴月娘卖给周守备做小妾,原价十二两银子,后周守备见春梅漂亮,给了五十两,媒婆整整贪了三十八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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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印夫人

    清朝光绪年间,江人镜出任汉黄德道。一夜,官署不慎起火,众人从睡梦中惊醒,来不及穿好衣服就争相逃命。混乱之中,幕僚问江人镜是否将官印抢救出来了。江某只顾自家性命,哪还顾得上官印!这时,一个婢女从慌乱的人群中婷婷走出,捧出官印,江某转惧为喜,不久升为两淮盐运使,便把这位护印的婢女立为夫人。

    清代大诗人袁枚家中,有一个名叫招姐的婢女。招姐年少貌美,做事勤快。凡袁枚不时之需,招姐先已预备,以满足主人需要,正是“听于无声,视于无形”!招姐不仅比一般裁缝女红做得好,烹饪更是一绝,很多名厨也比不上她。如袁家有不速之客到来,招姐仅凭几种家常蔬菜、池塘所养之鱼,顷刻间开出一桌酒席,客人吃了往往赞不绝口。后来,袁枚将她嫁给朋友刘霞裳做妾。

    有些婢女和主人有感情瓜葛,对主人忠心耿耿。清代江东有个大户,主人因祸去世,其宠妾都挟金珠、卷珍异逃离而去,只有一个叫葛裙的婢女坚守在家中。她说主人曾经厚待过她,发誓要报答。后来,地方上的豪强要霸占其主人的房屋,葛裙坚守主人的卧室,因气力不支,未能挡住豪强,最后竟绝食而死。

    清代,广西某大户人家有一婢女,特别聪慧。有一天,她的主人与客人谈天,偶然谈及植物的叶子,问什么植物的叶子最大。客人一下子没能答上来,这个婢女正好走来倒茶,随口说道:“蕉叶最大。”一语中的!再出其他题目考她,没想到竟然也难她不倒。广西人又将婢女称为“蕉叶”,其典故正是出于这里。

    ■ 更名——丫鬟新名蕴深意 ■

    丫鬟进入主人家后,常舍弃本名不用,一般由主人再起新名。如《红楼梦》中,贾宝玉的丫鬟袭人,本名花珍珠。偏是宝玉“淘气”,依据一句古诗“花气袭人知骤暖”,给她改名“袭人”。

    在给丫鬟取名方面,《红楼梦》是十分讲究的,既要美,又要富有情趣。如贾府四位小姐的丫鬟,名字就很别致。元春的丫鬟叫抱琴,迎春的叫司棋,探春的叫侍书,惜春的叫入画,正好凑齐“琴棋书画”,颇有雅趣。特别是四个动词用得极妙,琴用抱,丫鬟的姿势必优美;棋用司,丫鬟的神态必从容;书用侍,丫鬟的动作必潇洒;画用入,丫鬟的站姿必姣好。读其名,相其人,品其性,顿感雅趣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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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贵贾母

    贾母则出身于富贵之家,后又做了贾府的老太太,一直享受着穷奢极侈的生活,见识过无数的奇珍异宝,因此她的丫鬟便以珍珠、翡翠、琥珀等贵重宝物为名,可以陪衬、炫耀她的尊贵身份和特殊地位。

    此外,《红楼梦》中丫鬟们的名字,还同其主子的特点十分相符。贾府的四位小姐都通文墨,有修养,她们的丫鬟才用那些新鲜雅致的名字。凤姐尽管聪明能干,但毕竟没有读过书,她的丫鬟就只好叫平儿、半儿了。薛姨妈没有多少文化,又长期生活在商人家庭,她的丫鬟就以同喜、同贵为名,很俗很吉利,和薛姨妈的身份、喜好相当合拍。

    在《红楼梦》里,丫鬟的名字还对主人的性格、命运有着暗示。例如,林黛玉的丫鬟名紫鹃、雪雁,细细品味起来,很有一股凄冷清绝的味道。紫鹃与杜鹃相关,古代文人常以杜鹃啼血来表现极端深沉痛苦的忧思。林黛玉以泪还债,泪尽而亡的一生,不正像一只泣血的杜鹃吗?雪雁即雪中的大雁。大雁本是冬去春来,追暖避寒的候鸟。雪中的大雁自然是失群之雁,其孤独凄惶的模样是可以想见的,而父母双亡、远离故乡、病魔缠身的林黛玉与那悲楚的孤雁又何其相似。

    《红楼梦》中丫鬟的名字,还常与她们的命运形成反衬。如晴雯,意为晴天有花纹的云彩,给人以美丽、光鲜、前程似锦的感觉,但偏偏寿夭多因诽谤生,生命被摧折于如歌的花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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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鸳鸯女誓绝鸳鸯偶

    贾母的大丫头鸳鸯的人生也是悲剧的。鸳鸯是一种美丽的水鸟,常成双成对地在一起嬉戏,被人们视为夫妻恩爱的象征。但是,丫鬟鸳鸯却不幸被比她大几十岁的老色鬼贾赦看中,百般威逼,要娶她做小老婆,鸳鸯不得不以永不嫁人的誓言相抗争。

    取名是一门学问,《红楼梦》更是将给丫鬟取名演绎成了一门艺术。《红楼梦》中丫鬟们的名字娇艳美丽,如一串串珍珠,颇有意趣。袭人、媚人、晴雯、麝月、彩云、彩霞、绣鸾、绣凤,这些美丽的名字,不禁让人们对她们的容貌和风姿产生美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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