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瞳孔放大,恐惧的向前望着,手里紧紧握着罗盘,他的身上早已经缠满了根须,那些根须刺入他的肉里,不断吸食着血和内脏……不知道这样的状况已经持续了多久,孙路遥的眼珠凸出眼眶,骨头外似乎已经只剩下了一层薄薄的皮。
现场的诡异状况,吓得许多人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强做镇定,用力将根须扒开,当检查到他的胸部时,有个东西从孙路遥的衣服上掉了下来。
我捡起来看了一样,顿时难以置信的呆住了,这个东西我在某个人手里见到过,那么……不对!他为什么要杀孙路遥?没有理由的!难道事情里还有些不为人知的蹊跷?
安静地拖着沈科三人走出门,我谨慎地打量了一下四周,小声问:“十年前,关于沈茵茵的母亲沈翠亲手掐死自己的骨肉,然后自杀的事情,究竟是谁处理的?”
“记不清了,大概经手的是老祖宗还有其他几个人吧,对了,当时上一代的堪舆也在。”沈科挠着头答道。
“那就快去查!”我着急的吼道。
“我记得,其中有二伯和四伯。”沈雪苦苦回忆了一下,好奇的问:“小夜,你问这个干嘛?”
“我当然有自己的理由。”我沉下脸,丝毫没有因为猜到了凶手是谁而兴奋,反倒在心里暗暗责骂自己笨。
上帝!千万不要让那个人手里再添杀孽了!
长长吐出一口气,望向万里无云的碧蓝天空:“恐怕凶手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你们的二伯和四伯。”
“什么!”三个人惊讶的叫声,顿时交缠在一起,回荡开去。
一个偏僻的院子里,面对面站着两个人。
先来的那个背对着刚来的那个,沉默不语,刚好是我正找的焦头烂额的沈易和沈缪。
不知就这样相对沉默了多久,沈缪终于忍不住了,先问道:“二哥,你叫我来干嘛?”
沈易转过头来,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说道:“老四,老实说,老头子是不是你杀的?”
“开什么玩笑!”沈缪的脸顿时变成了猪肝色,气愤的吼道:“这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我沈缪怎么可能做的出来。”
沈易哼了一声:“三天前,我亲眼看到你从那两个开发商手里接过一小袋东西,你我都很清楚,老头子的身体一向都很硬朗,怎么可能在你前一天晚上刚说想他脑溢血暴毙,第二天他就真的因为脑溢血死了?”
“不是我干的,我从开发商那里拿的只是些感冒药,信不信由你。”沈缪越说越气:“别忘了,那天我可是整晚都和你在一起,怎么可能分身跑去杀老头子。”
“难说。”沈易依然盯着他看,似乎想要从他脸上看出什么端倪:“我曾经进过老六的房子里,说不定你就是趁那段时间跑去的。”
“二哥,如果你硬要诬赖我,我也没话好讲。”沈缪回瞪着他,直着脖子说:“哼,别以为你一直都是那副孝子模样就可以骗过我,我明白得很,其实一直最需要钱,最想老头子死掉的就是你!说起来,你杀人的动机比我更大。”
沈易原本不愠不火的态度似乎也被泼上了油,猛烈燃烧起来:“老四,你说瞎话也不怕咬到舌头,我想老头子死掉,哼,证据呢?”
就在这两位亲兄弟忙着狗咬狗的时候,一个黑影正慢慢地向他们靠近,越靠越近,就在距离五米远的时候,黑影突然全身一颤,猛地停住了。
回过头,我苦涩的笑脸,和沈雪沈科三人惊讶的目光,顿时映入了他的眼睛。
沈易和沈缪发现我们就在不远的地方,两人都是脸色一变,尴尬的不知道是不是该离开。
“果然是你!沈叔叔。”在沈玉峰慌忙的目光里,我黯然问道:“你在这里干什么?”
“闲逛罢了。”他强笑起来。
“闲逛需要带刀吗?”我低头看着他手里的匕首。
“最近实在不安全,老是死人。”
我对他突然变灿烂的笑视而不见,依然半死不活的问:“你就是用这把刀杀死孙路遥的吧?还有老祖宗,沈琴和沈轩,都是死在你的手上!”
沈雪和沈科脸色变得煞白,同时退了一步。
“等等,小夜,你是怀疑老舅杀人?”沈科看着我,又望着沈玉峰,满脸的不信:“别开玩笑了,我的老舅怎么可能杀人!你一定是搞错了!”
“那好。”我冲着沈玉峰摊开手:“沈叔叔,把你的手机借我看一下。”
见他愣愣地没有回应,我从衣兜里掏出了一个东西:“这是我从孙路遥的衣服上发现的。他被夹在褶皱里,然后被树根层层包围了起来,这就意味着,那玩意儿不是后来放上去的东西,应该是凶手留下的。
“这是什么东西,大家应该都清楚吧!”我感觉嗓子在发涩,在变哑,我不想将那番话说出来,不想指控这个平易近人、满脸都开满令人心情舒畅的笑容的叔叔,但世事,往往无法预料,也没有办法摆脱强加在你身上的束缚。
“这个是手机的按键,在沈家,这种型号的手机就只有沈叔叔有。”
沈科还是难以置信的喊着,他用力的摇沈玉峰的手臂,大声道:“老舅,把你的手机给那个多疑的王八蛋看!你没有杀过人对吧,你没有!告诉我,你没有!”
“小科。”沈玉峰仿佛顿时老了几岁似的,满脸疲惫的将他推开:“谢谢你相信我,不过,就像夜不语说的那样,所有人都是我杀的!”
“为什么?舅舅,你为什么要杀了老祖宗?”一直都沉默着的沈雪用力抓住我的手,她的眼泪不争气的又流了出来。
“为什么?哼!”沈玉峰脸色一变,突然歇斯底里的叫道:“他们该死,统统都该死!”
“是因为沈霜孀的亲生父母吧,那个叫沈翠的女人?”我强压住内心的痛苦,淡然道。
“不错,她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沈玉峰从痴癫状态变得深情起来,声音也开始温柔,缓缓回忆道:“有人说,从青梅竹马能一直顺利地走到花前月下,简直就是奇迹。但我和她不同,不但是青梅竹马,还一直深深地爱着对方,一直到十八年前,准备谈及婚嫁的时候。
“那可恶的老头子不同意,他认为本家的人,绝对不能下贱的去娶一个下贱、毫无身分地位的旁系女人,他甚至向阿翠的父母施压,最后阿翠的家人只好草草地把她嫁给了一个粗鲁的男人。
“我万念俱灰下,便和老头子吵了一架,独自离开了沈家。但没想到十年前居然从本家里传出了她的死讯。
“我立刻回到沈宅调查原因,但所有人都众口一词,说她是因为杀了自己的丈夫的事情曝光后,羞愧难当,只好掐死自己的两个亲骨肉,自己也上吊自杀了。
“由于没有任何线索,我也不好滞留。就在要离开的那天晚上,有个八岁的女孩突然出现在我的房门前。虽然从没有见过她,当就在我看到她的那一刻,莫名其妙的知道了她的身分。
“她是沈茵茵,是我最爱的女人留下来的血肉。
“我不能把她带走,因为是本家的人都知道,不是所有的沈家人都能离开沈宅,沈茵茵也不能,我只好无奈的将她换了个名字,寄养在沈轩家里。
“没想到这么多年,还是被那老王八蛋给知道了,哼!他居然敢威胁我,要我把老头子给干掉!没关系,老头子我当然会干掉,不过,在此之前,我要先杀了他,杀了他老婆,烧了他全家!”
沈玉峰的脸又变得狰狞起来,他语气凶狠的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自己行凶的全过程,似乎完全沉浸在那个疯狂的世界里。
“但是你为什么要杀孙路遥?他和你无冤无仇才对?老祖宗逼沈翠结婚的时候,他不过才一岁!”
我打断了他的回忆。
“小夜,你知道阿翠是怎么死的吗?”沈玉峰缓缓地向我望来,他的眼睛阴沉,看得直让人毛骨悚然。
“她不是自杀?”我迟疑的说。
“当然不是,自杀,哼,自杀!真是个好听的借口。”他神经质地用双手狠狠扯着自己的头发:“她是被活活饿死的!”
“什么!”我们四人同时震惊的叫了出来。
“不祥。院子在申位,尸体被埋在假山里,这附近的风水全都受到影响了。”九岁的孙路遥在上一代堪舆的的陪同下,把沈翠的家里里外外看了个遍。
老祖宗小心的陪笑道:“有劳孙堪舆找个福位把尸体葬了,应该不会再有问题吧?”
“不成。”孙路遥小小的脑袋摇的就像个博浪鼓,“满院子都是怨气,不把怨气平息下来,恐怕风水早晚会败掉!”
“那该怎么办?”老祖宗急了起来。
“沈家后宅最中央的地方有口古井。”孙路遥看了看自己的师父,掐指一算:“要把那个杀死男人的女人,还有所有在这个宅子里住的人,全部扔到那口井里。”
“老头子瞒着所有人,让老二和老四把阿翠和她的两个孩子偷偷地扔进了后宅的井里,只是不知道沈茵茵是怎么逃出来的。
“阿翠,那个我最爱的女人,她哭闹,绝望,直到三天后才痛苦的死去,可笑的是,我直到二天前才知道真相。”沈玉峰直直的望着自己的双手,突然笑了,“不过我总算替她报了仇,还有两个人,还要把那两个王八蛋杀掉!”
他从兜里掏出匕首,猛地朝早已被我们之间的对话,吓得全身僵硬的沈易和沈缪冲去! 我反应也不慢,在他行动的一刹那,急忙跳过去抱住了他的双腿。
我俩双双摔倒在地上,沈玉峰气急败坏的吼道:“放开我,总之我也杀了不少人了,不会在乎多杀你这一个。”
“沈叔叔,我知道你有多爱沈翠,我清楚你失去她的痛苦。”我大声说道:“她也一样。你知道自己有一个女儿吗?你和她之间的亲生骨肉。难道你希望她在天之灵,看到自己的父亲是被万人唾弃的杀人犯?”
“我!阿翠生了我的骨肉?”沈玉峰顿时呆住了,他坐起身,猛地抓住我的肩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怎么可能有我的骨肉?!”
我喘着粗气:“沈翠在嫁给她的丈夫时,已经有身孕了。”
“是茵茵?”
“对,就是沈茵茵。”我有些黯然,“那个两天前死在你怀里的可怜女孩。”
沈玉峰仰着头大吼了一声,我听不出他想要发泄的所有意思,只是见到他拿着匕首的那只手缓缓地垂落了下来。眼泪,无法仰制的流着,流的让人嗓子痒痒的,也想跟着他大哭一场。
就在我以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沈玉峰用力推开我,飞快的跑出了院子。
“阿夜!”沈雪一边哭,一边紧张的喊出声来:“他跑了,他跑了……”接着喃喃的,再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叹了口气,淡淡地说:“让他走吧!他在杀第一个人的时候,已经没想过要活着离开沈家大宅了。”
“不行,我要去救他!”沈科转身就要追过去,却被我一把抓住了。
“你干什么?”他恼怒地冲我吼着。
我笑,脸上拼命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然后狠狠给了他一拳:“做为男人,难道你还感觉不到你的舅舅想去干什么吗?他是去那口古井,去见他最爱的女人,还有他到死也不知道的女儿最后一面,就算这样,你还想拦着他吗?”
见他一声不哼地坐倒在地上,我沉声道:“再说,现在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沈家大宅的气氛越来越诡异了,我怕今天就会有什么大的异变,现在大家就收拾好行李,我们要趁早走人!”
突然耳中听到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我迷惑的走出了院子,和沈科三人到了大宅的出口处,刚看了一眼,内心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
我的上帝!玉皇大帝!管他是谁保佑,没想到在这个关键时刻,该死的警局总算派了车队过来了!
尾声“你带回来的那只青蛙怎么样了?”
“算了!别提了,实在是丢脸,回家后打开背包一看,那个玻璃盒里只剩下一堆烂泥!哪还有那只怪蛙的影子。”
从沈家回来了半个月后,当所有人都恢复了百分之八十的悠闲心情,以及百分之七十五的安逸兴致。
我又无聊的坐在Red Mud 里,一边慢悠悠的甩腿,一边啜着卡布基诺。和沈科和徐露两个同样无聊的人有气无力的闲聊。
“沈家大宅呢?最后卖给了谁?”
“你猜。”
沈科冲我眨了眨眼睛,然后黯淡着脸说:“小夜,舅舅的尸体找到了。”
我坐直,叹了口气问:“让我猜猜。是不是在后宅正中央的那口古井里?”
“你怎么知道!”
沈科满脸的不可思议。
我冲他挥了挥手:“这是男人的直觉,说了你也不会明白。”
“切,有什么好跩的!”
他哼了一声,突地低下声音,故作神秘地说:“后边的事情,小夜,任你再怎么聪明也绝对不可能猜到。”
“不会是在沈家大宅底下发现了一个陵墓吧?”
我不动声色的喝了口咖啡。
沈科顿时张口结舌的瞪着我,仿佛是在看怪物一般,嘴里的咖啡也忘了吞下去,就这样任它们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他好半天才回过神,瞥了一眼徐露,立刻又摇头,迟疑地问道:“你怎么可能知道,谁告诉你的?
不要说又是靠什么该死的男人的直觉!“
“宾果。你答对了,我就是靠男人的直觉。”
我在脸上堆砌着笑意,坏坏地说。
“算了,你这种怪物的大脑,我们平凡人是不可能揣测的。”
沈科做作地抹抹嘴,继续道:“在将古井里的尸体吊上来的过程中,有人发现井底有块地方不一样,于是好奇的将它敲开了,没想到居然找到了一条通道。那个只能容下一个人进出的通道一直向下边延伸,不断延伸,最后来到一个十分庞大的地下洞穴里。”
他舔了舔嘴唇,本想吊我们的胃口,见没人理会他,只好讪讪的继续讲起来:“那个偌大的空间里,正中央的地方只有一口贴满符咒的棺材。棺材板盖上用篆体刻着一个大大的‘陈’字……”
还没等他说完,我已经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你说什么?那上边真的刻有一个‘陈’字?用的真的是篆体?”
我凶神恶煞的表情把那小子吓了一大跳,他慌张的连忙道:“我发誓!”
“发你的大头鬼,快说,棺材里到底有什么?”我喝道,声音大的就连附近的人也忍不住回头望过来。
沈科冷汗直流。
“是一只右脚。那么大的棺材里只装了一只右脚,你说奇怪不奇怪?”
陈家墓穴!又是陈家墓穴!
原来一直隐藏在沈家中的秘密,就是这个!
所有的疑惑就在这刹那全部解开了,国中时关于陈家墓穴的事情,全都一点一滴地回忆了起来。(详见《碟仙》)
恐怕整个沈家大宅,就是为了用来镇压陈老爷子的那只右腿……
为什么沈家的祖宗,会斥资在那偏僻的古云山上建造宅子?
为什么一百多年来,沈家那么在乎风水?
那个用来许愿的古井直接通到坟墓里,也就意味着神秘的力量有了宣泄口,它在那个坟墓的作用下,影响许愿人的思维,也就不算古怪了。
那么,那面屏风镜呢?难道它是陈老爷子家的摆设?不过,那些受害者梦里不断出现的红衣女人又是谁?他老婆?
头痛,看来不完全解开陈家墓穴这个谜团,还是没法对沈家遇到的事情,做出完整的解释。
唉,陈老爷子尸体的其他部分,究竟还散落了多少个地方?
是谁会那么恨他,在他死后还要将他分尸?究竟他有什么古怪?
“小夜,你怎么了?”徐露关心的推了推我。
我立刻笑起来:“我没事。对了,小科,沈叔叔不是说本家的所有人都知道,不是所有的沈家人都能离开沈宅,那是什么原因?你知道对吧?”
“我当然知道,不过,嘿嘿。”
沈科笑的就像奸商一般,“我记得你给我讲过一个广告商上天堂的故事,你还说那里边蕴藏着你讨厌风水师的原因,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我都说那是个寓言,要你这个白痴开动你的猪脑袋认真想的,你怎么那么浪费我的苦心。”
“告诉我嘛!我们不是一家人吗?”沈科嘻皮笑脸的靠在我的肩膀上:“走的时候沈雪还叫我帮她照顾你呢,嘻嘻,还说你们之间没什么关系。”
我肉麻的一脚踢在了他的脸上。在沈科的叫痛中以及徐露别有深意的笑容下,我忙中偷闲的望向了窗外。
天空行蓝,万里如云,一贫如洗,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记得有个诗人说过,时间是一条河流。
我们就像站在岸上的人,看着那些曾经遇到的人,慢慢地远去,慢慢地,慢慢地消失在眼前。
或许,正如同那个诗人说过的那样,沉淀在心里最深处的一种幸福,就是每一个人都会永远保留着的那些东西吧……
夜不语诡秘档案—— 第八部 茶圣(上)
《夜不语诡秘档案Ⅰ08 茶圣(上)》夜不语
文案:
石棺重见天日,是天意?还是为了结束千年前的遗憾?再造生命螺旋,是创举?还是重生看不见的悔恨怨念……
深埋千年的“茶圣”再见天日,但尸身却停留在死亡的那一刻,内脏甚至没有腐烂的迹象……最诡异的是,它竟然就在夜不语的眼前,消失不见了!
这一考古学上的重大发现,还牵扯上分不清现实与梦境、即将脑死的销售员,与因为研究生命再生、而被神秘组织捉走的男人……
离奇的事件,再度上演,夜不语能再次找出事情的真相吗?
他隐约看到所有的队员都凌乱的呆站在原地,视线无一例外地望著南方。他顺著他们的眼神望去,只看了一眼,顿时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他紧紧的抓住栏杆的扶手,大脑一阵晕眩。
坑底尽头,一个不大的空间露了出来。仔细看,甚至能看到静静摆放在正中央的黑褐色棺木。夜轩教授闭上眼睛,强忍著不让眼泪流下来。
陆羽,我终于抓住你了……
……
随着一声“天鹏元帅到”,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19个金币。
随着一声『天鹏元帅到』,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19个金币。
引子一
诗云:小盏吹醅尝冷酒,深炉敲火炙新茶。诗又云:酒壶早是容情了。容情了。肯来清坐,吃茶须好。裙腰草。年年青翠,几曾枯槁。渔歌一曲随颠倒。
美人、江山、荣华与富贵,这些我统统都不爱。我爱的只有茶!
我曾被皇上请入宫中,与他讲了三日三夜的茶经,也曾为茶放弃了高官厚禄,故此名声大振,所以世人为我取了一个名字叫做“茶圣”。
为茶,我从没有后悔过。
诗僧皎然曾经打趣的问我:“如果有一天,当你过身后走上奈何桥,孟婆问你今生有没有什么遗憾的地方?你会怎么回答?”
我久久不能言语。
或许,那时我也只能用双手撑住身体,望向脚下云烟雾绕的三涂川吧。
但是我又真的可以放下吗?放下她?
我叫陆羽,是个弃儿,自幼当然无父母养育了。于是六岁的我,便习惯了在竟陵郡这个无聊的小地方,过著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直到那日,我照例在街上小偷小摸外加乞讨时,积公大师发现了我。
在我的记忆里,那天的竟陵郡难得的热闹。
我把目标锁定在了一个面相很慈善的老和尚身上。
玄宗皇帝好佛是众所周知的,有哪家庙里的和尚,不是敲了个肥头大耳,佛主不是常说众生皆平等吗?像这么穷的我,捞一些油水,佛主也应该体谅才对吧。
我想当然的一边思忖着,一边快步跟着他,终于找到了个下手的绝好机会。
我不失时机的施展自己的妙手空空,将手伸进了和尚的怀里,但是刹那间,我的脸却变得雪白。
我没有摸到想像中的涨鼓鼓的钱包,却碰到了一只粗壮的大手。
根据我的经验,看来免不了又要受一顿毒打了,于是很老练的说:“要动手就快点,我很忙的。对了,记住不要打脸,等一下还要去跟我的兄弟吃宵夜!”
老和尚愣了一愣,哈哈大笑起来,接着他从怀里掏出了三个馒头递给我:“银子我没有。不过这三个馒头倒是老僧刚化来的。吃吧,别饿着了。”
我接过馒头,却感到嗓子里有些东西堵着,堵得我喉咙痒痒的。于是我委屈的扑入了老和尚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他便是积公大师了。
第二天,我跟着他去了龙盖寺。以后我才知道积公大师是当代的名僧,唐代宗时曾召他入宫,给予
过特殊的礼遇。
积公是个饱学之士,他深明佛理,但最好的却是茶。
现在想来,或许我便是受了他的薰陶,才会有以后数十载如一日的编写出《茶经》吧……
积公常常对我讲,茶有三德。
一是坐禅通夜不眠;二是满腹时能帮助消化,清神气;三是“不发”,能抑制性欲。
茶叶中的各种丰富的营养成分,有提神生津的药理功能,是僧侣们最理想的平和饮料。所以我才会在《茶经》的上篇写道:“茶味至寒,最宜精行俭德之人。若热渴、凝闷、脑疼、目涩、四肢烦、百节不舒,聊四五啜,与醍醐、甘露抗衡也。”
这些字语为后世人津津而乐道,但又有谁知它大多是出自积公之口?
不过对一个孩子来说,晨钟暮鼓的日子,实在太过于枯燥了。
积公大师虽然常感叹我大有佛性,可以对佛经论集过目不忘,但也看得出我志不在佛,便从小就传授我艺茶之术和孔孟之道,望我在这些方面有所成就。
转眼间,在龙盖寺我不知渡过了几多寒暑。直到又一个人的到来,我的一生彻底改变了。
那日我在龙盖寺门前捉蚱蜢,一个面色红润、身材高大的老僧,走到我面前问道:“阿弥陀佛。积公大师可在?”
“阁下是谁?”我一直都受儒家教育,所以张口就说出了和身上的僧衣很不协调的话。
果然那个老僧皱了皱眉头道:“你不是小僧吗?为什么口吐世言俗语!”
我见他吓走了我的蚱蜢,没有好气的反问道:“难道我告诉过你,我是小僧吗?”
老僧突然全身一震,呆呆的看着我,一动也不动了。
我有些害怕的望着他,心想这个人恐怕是得了失心疯,是不是应该先通知寺里的人把他抬进去?
不料,这老僧却又突然大笑起来,向我鞠礼道:“哈哈,贫僧总算明白了……施主,请告诉积公大师,我从谂输了。”说完,便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以后我才知道,他是那时与我师父同名的唐代高僧从谂禅师。
就在从谂禅师转身准备离去时,突然从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又严肃又苍老的声音:“问,如何是和尚家风?”
禅师转过身,毫不犹豫的答道:“饭后三碗茶。”
我师父积公点点头,鞠了个礼道:“那就请大师进小寺喝茶。”
从谂禅师愣了一愣,面露喜色道:“那贫僧就叨扰了。”
我不懂龙盖寺的粗茶有什么值得从谂禅师那么高兴的,听我身旁的小沙弥说,禅师曾来龙盖寺五次,而每次都要求积公喝茶,但积公却总是不许。
我觉得那个小沙弥一定是在说谎。
师父是个很大方的人,他可以毫不犹豫的把全身的家当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又怎么会吝惜那一些不值钱的茶叶呢?
师父把从谂禅师请进大厅里,寺院中所有人几乎都到齐呢,连平日总是待在厨房里很难见到的那些小头陀,也毫不例外的匆匆赶了过来。
所有人都静静的坐在大厅外的空地上,屏住呼吸,生怕发出任何响动,而打扰到了什么。
而师父和从谂禅师对坐着,身前只有一张旧桌,两盏冒着热气的绿茶。
“新近曾到此间么?”师父先问道。
“曾到。”从谂禅师答曰。
“好。喝茶。”师父笑了笑。过了一会儿,师父又问:“新近曾到此间么?”
从谂禅师思忖了半晌,摇摇头说:“不曾到。”
“好。喝茶。”师父笑意更浓了。
站在他们之间的我,忍不住好奇,插嘴道:“好奇怪啊,师父!为甚么曾到也说喝茶,不曾到也说喝茶?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喝茶啊?”
此话一出,师父和从谂禅师猛然转头望着我,全身不断的因激动而颤抖。
“对啊,什么是喝茶,为什么要喝茶呢?”从谂禅师喃喃的说道。
而师父那双浑浊的眼睛,少有的精光大盛,他用颤抖的双手,紧紧的握住从谂禅师的手道:“我明白了,哈哈,我明白了!吃茶去!吃茶去!”
“吃茶去。”从谂禅师脸上仅有的一丝疑惑,顿时烟消云散,他大笑道:“对,吃茶去!哈哈,明白了!我也明白了!”
两双颤抖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积公与从谂,这两个唐朝有名的高僧,就此在彼此的大笑声中得道仙去……
那时我还小,并不理解有道的高僧,往往通过这些平常的语言,就能达到“悟道”的目的,从而飞仙而去,但当时的那一幕,却永永远远铭刻在了我幼小的心灵里,对我的一生都有很大的影响。
而自此以后,“吃茶去”三字,便成了禅林的著名法语。
积公仙去的那一晚,我离开了龙盖寺这个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地方。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过来。
看来又作古怪的梦了,为什么最近老是这样?
摸了摸发痛的脑袋看向闹钟,不好!已经八点一刻了,天哪,如果今天再迟到,自己一定会被那个老不死给宰掉!
飞快的翻身起床,一边刷牙漱口一边穿上衣裤,然后他以即使是奥林匹克的短跑冠军也难以比拟的速度,窜上了汽车,冲研究所飞驰而去。
引子二
湖州杼山。
一向冷清的陆羽墓、三癸亭、青塘别业等古绩,最近热闹了起来。
一个多月前,来了一队考古团,待在陆羽墓附近扎起帐篷,大肆挖掘。
这个自从唐贞元二十二年以来,就一直是中外茶人中心的圣地,传出的喧闹声,引来了许多附近居民的好奇。
年过五十的夜轩教授,站在越来越深的挖掘坑前,面无表情的向下望着。
已经三十多天了,陆羽的棺木还是没找到,这根本就是没道理的。
自己带来的光谱分析仪等等设备,明明清晰的指出陆羽墓地下十六米处,有一个不大的正方形空间。
而在那个空间的正中央,有个直径二米、长三米的长方形物体,那应该就是那个传奇人物的棺材。
可是挖到仪器标识的地方,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不光如此,他不死心的决定再向下多挖了十米,可是依然什么都没发现。
整个考古团队都因为这样呆滞的状况,变得不稳定起来,许多人都产生了不满的情绪,有人甚至对他有了猜疑。
但是不管怎样,这个行动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赞助商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什么都好,至少要让自己尽快找出些可以证明陆羽存在的东西。
就在他考虑是不是需要继续挖深的时候,坑下的队员突然惊呼起来。
由于上边挖掘机的不当操作,土层突然开始塌陷,大块的泥土蜂拥的往下边滚落。
“该死!”夜轩大叫一声,急忙向下跑去,边跑边焦急的吼道:“刘峰,你这家伙到底在搞什么?
把人全都给我带到安全的地方去!“
无线电的另外一头,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慌乱惊叫,只有一阵阵粗重的呼吸。
夜轩又大声骂了几句,耳机里才传出了刘峰干涩、激动、颤抖的回答:“教授,你最好下来看看。”
“发生了什么事?”夜轩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飞快的跑上起降机,心脏不停地“怦怦”狂跳。
刘峰似乎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住了,耳机里传出的又只是呼吸,沉重急促的呼吸。
夜轩教授缓缓地靠近坑底,夕阳的余晖,黯淡的照亮着这个硕大的地方。
他隐约看到所有的队员都淩乱的呆站在原地,视线无一例外地望着南方。
他顺着他们的眼神望去,只看了一眼,顿时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他紧紧的抓住栏杆的扶手,大脑一阵晕眩。
坑底视线的尽头,一个不大的空间露了出来。仔细看,甚至能看到静静摆放在正中央的黑褐色棺木。
夜轩教授闭上眼睛,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
陆羽,我终于抓住你了……
引子三
当夕阳的最后一丝惨红,淡淡的染在格陵兰那一望无际的冰原时,杨俊飞正舒适的坐在雪人酒吧宽大温暖的毛毡椅上,打着桥牌。
这个酒吧处在离号称最北极的城市——采金者市,约六十公里的地方,而距加拿大最北方的小镇伐特霍布,也有二百多公里。
虽然说它是丹属地,但是因为这里实在太过贫瘠荒凉了,再加上前一阵子采金者市周边的金矿已经所剩无几,移民也开始大量的流散了。
当然,相对的,这里的人气更加日渐清淡起来。
雪人酒吧是在采金热潮时开业的,平时还兼营食宿业务,而女主人则是个微胖的丹麦人。
杨俊飞三天前来时,就喜欢上了这里安逸恬静的气氛。
自己可以独个儿一边手拿着高脚杯喝着杜松子酒,一边望着厚厚的玻璃窗外晶莹的纯洁大地,没有人再在自己的耳旁指手画脚,要求自己调查这个、监视那个。
嘿,也可以抽空伸个懒腰了!
“达克,你的牌!”他用手磕了磕楠木桌子,提醒身旁那个正用眼睛死死盯着玻璃窗上厚厚冰层的西方人。
“天!”那个叫达克的西方人,夸张的用手捂着头叫道:“零下三十度!今天又回不了家了。”
杨俊飞笑了笑道:“也不错嘛,你就勉为其难的陪我喝个通宵好了。”
达克眼睛一亮,却满脸为难的样子,苦恼的说:“我妻子一向不喜欢我喝酒,而且我还参加了戒酒联谊会……”
“没关系,贵夫人现在应该还留在家里平安的准备晚餐吧。况且大雪都把伐特霍布的街道封住了,相信戒酒联谊会这几天也会放假。
“嘿,放着这么大好的机会,不痛快的喝上几杯的话,太对不起自己了!而且你不说我不说,又会有谁知道呢?”
听着杨俊飞的诡辩,这个达克竟然像拣到宝一般边忠厚的笑,边不住的点头,最后终于忍不住说出了大实话。
“可是……我还患有胃病!”
“嗯、嘿,胃病算什么……”眼看就要找到酒伴了,杨俊飞当然不会让到嘴的肥羊溜掉,“我跟你说啊,胃病这种东西……”
他卖力的替身旁的西方人,做进一步的洗脑工作。他的眼睛依旧犀利有韵,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可恨神情,可是却丝毫没有教唆某位患有胃病的老实人喝酒的惭愧。
酒,是他的最爱,但总是一个人喝时,的确会让人寂寞的。于是碰巧在他感到寂寞的时候,遇到他的倒楣鬼就产生了。
就在他手脚并用、大张旗鼓、口若悬河的从法国大革命,再次讲到酒对胃的好处时,达克明显动摇了。
现在的他,几乎完全相信了酒这种东西——特别是珍藏了一百年以上的烈性科尼藩酒,是治疗胃病的唯一良药。
也就在他正犹豫着是不是先来一杯潘趣鸡尾酒的时候,酒吧的门突然被打开了。
杨俊飞不悦的转过头,看了一眼那个发出很大的噪音、打断自己伟大演讲的人。
没想到的是,那个刚进门的人,也正打量着自己。
来人也是个东方人,是女人。
虽然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显得有些臃肿,不过还是遮盖不住高瘦的身材。
取下帽子,瀑布般的乌黑头发,顿时洒了下来。
由于开门时那声突然的巨响,酒吧里所有人的视线不由都聚集在了她身上,当她拉下头巾露出自己的脸时,整个喧闹的房间顿时安静了下来。
惊艳!这是所有人的第一个感觉。
这个东方女人大约只有二十多岁,却带着让人窒息的美。
也许是看惯了男人们脸上的惊讶,她微微的冲所有人笑了笑,迳自走到杨俊飞对面的椅子上,和他面对面坐了下来,一边用黑白分明的美目注视着他,一边在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我认识你吗?美丽的小姐。”
虽然杨俊飞有一丝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礼貌的用商业语气问道。
谁知道这句话,竟然惹得这位美女眼圈红起来,她以一种不可思议和悲痛欲绝相糅合的语气叫起来:“天哪!你!你竟然忘记了我!”
“难道……我们在某个地方见过?”杨俊飞很镇定的挠挠脑袋,然后又很有把握的说道:“不可能,像你这样的大美人,我怎么可能见了还会忘掉……”
这个美人用双眼吃惊的盯着他,许久,突然的用手捂着脸哭起来,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打击。
她一边抽泣着,一边说:“你忘了吗?我……我是你的未婚妻紫雪啊!”
“什么?”这种戏剧化的发展,让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镜。
杨俊飞愣了愣,喃喃道:“我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未婚妻了!我,我怎么不知道?”
这个自称是他的未婚妻的紫雪,哭的更厉害了,那种楚楚可怜的样子,说有多动人就有多动人,惹得几个喝了些烈酒的克朗代克年轻人热血沸腾、义愤填膺的走过来,想轻微的体罚一下这位糊涂的未婚夫。
本来还想继续装糊涂下去的杨俊飞,自愧不如的看着这位纯演技派的美女,明白再这样下去,自己宝贵的假期又会泡汤掉,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将她拉到了房里。
“杨俊飞。男,三十一岁。二十岁时,开始就读于美国麻萨诸塞州的麻省理工大学物理系,并连续两年得到最高奖学金。
“可是这样优秀的他,却在大三时因为某件事突然申请退学。嘻嘻,这件事至今仍在麻省理工学院里流传甚广,被引以为学院的十大不可思议之一……”
紫雪有趣的看着杨俊飞阴晴不定的脸,一边扳着手指,一边如数家珍的说着某人的历史。
正想盘问她来历的杨俊飞,被她一阵抢白下,不怒反笑的坐到床沿上问:“你还知道什么?”
紫雪用手撑住头,可爱的冲他吐了吐舌头:“二十三岁时,这个男人在纽约开了一家名叫‘念冰’的侦探社。
“虽然这家侦探社的名字有些类似于酒吧,但是它的社长却不是像嬉皮那样含糊的人……他成功的解决了许多都市里的疑难杂症,赢得了‘侦探杀手’的美名,当然也让自己的钱包狠狠的鼓了起来!”
“很好!”杨俊飞拍起手来,他喝了一口这个酒吧里出名的藩趣酒,面带微笑的问:“然后呢?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讲述那个突然出现在这个男人身前、打乱他休假大计的妙龄女郎身上了吧。”
虽然在笑,但是他的眼神中却透着一丝刺骨的寒气。
“嗯,剧本的设定的确是这样!”紫雪认真的点点头,嘴角却挂上了一点点的狡讦。
“这个妙龄少女叫紫雪,是某位有茶道偏好的教授的学生兼助手,几天前,正当这个少女二十二岁生日的那个晚上,教授得到了一个消息。”
她用眼睛注视着对面这个英俊的男人,看到他依旧漠不关心的喝着酒,轻轻的笑了一声,丝毫不气馁的,继续用自己富有诱惑力的甜美声音讲述道:“据说中国湖州有个考古专案。又据说那个考古项目有了些小小的进展。教授很想知道具体的情况。
“然后在偶然中,女孩的好朋友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资讯,说大名鼎鼎的侦探杨俊飞,正在离这里不远的某个小酒吧里喝闷酒,还无聊的准备怂恿某些患有胃病的加拿大笨蛋,喝通宵的科尼藩酒。
“于是可怜的紫雪,就不辞辛劳和危险,开了两天的雪橇车过来,请求他的援助了!这个无聊的大侦探总之无聊着也是无聊,想来应该会答应这个可怜的女孩的小小请求吧。”
嘿!这哪里像是一个无助可怜的女孩的请求了,明显就是不带脏字的挖苦自己嘛!杨俊飞依旧把微笑保持在脸上,毫不在乎的说道:“真是个好故事。不过碰巧我也听说过有关这位大侦探的某些事情。
“据说,他每年只有少得可怜的七天假期,可也许是他有些小名气吧!就算是只有这七天,也很难安稳放松的渡过。
“每一次休假,都会有些讨厌的人找上门来,冲他指手画脚的要求他做这做那,于是非常需要休假的侦探学聪明了,一开始放假他就到处躲。
“先是到柏林待了一段时间,然后又跑到了北京。最后希望到西雅图去做一趟计画已久的旅游时,竟然在途经某个石油大国的领空时,被两辆歼敌机逼下了飞机。
“而进入宫殿后,那王八蛋酋长,竟然趾高气扬的命令大侦探,帮他找到自己第N个情妇偶然丢失掉的耳环!
“嘿,当时他几乎忍不住想痛骂……哦,不!应该是问候那个可恶的酋长家族中某位女性的冲动!”
看到紫雪痴痴的捂嘴大笑着的样子,杨俊飞晃动了高脚杯,继续讲道:“更有甚者的是两年前的休假!
“当时他坐上东京到名古屋的新干线列车,准备去品尝一下老牌寿司和鱼蛋。可惜这个并不奢侈的旅行,也变成了自己的奢望。
“某个国家的警部很干脆的将一整具尸体,塞进了他所乘坐的商务舱里。
“哼,于是今年的他,只好躲到了这个冰天雪地的格陵兰来。
“本以为应该没有人可以找到自己了,可谁知一个可恨的小妮子还是找到了他!竟然还装成这个大侦探的未婚妻。嘿,这个小妮子的朋友还真神通广大,竟然可以知道他到了这么偏僻的地方!”
面对杨俊飞措辞有些刻薄的话,紫雪呵呵笑着,不动声色的道:“我那个朋友啊,碰巧他是个蹩脚的骇客,而且很不凑巧的是他有一个怪癖,便是爱乱进某些喜欢自称自己是大侦探的家伙的私人电脑。”
杨俊飞略有吃惊的看着她,高智商的脑袋飞快的转动起来。
自己的私人电脑对外来侵略的保护,虽然说不上是国家级的,但是有胆敢闯进去而又不怕自己报复的,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屈指可数的寥寥数人!
微一思索,已经有两个人的名字划过脑海。但是,那家伙应该不会这么无聊吧,那就只剩下……
“哼!原来你认识血舞那个家伙!”
杨俊飞有趣的看着紫雪惊讶的脸,心情舒畅的躺在椅子上,又喝了一口酒。
嘿!自从刚才一遇到那个小妮子,自己就一直在言辞上落下风,现在总算扳回一局了。
趁热打铁,还没有欣赏够她晴转阴的表情的他,接着说道:“下次你再见到他的时候,请顺便帮我告诉那个臭小子,他两年前借着瑞士银行的漏洞,购进了一百瓶二百年酿血腥玛丽的档案,我不打算再帮他保存了。”
紫雪脸上全阴的天气开始雨加雪了。
她猛然站起来道:“杨俊飞,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这个人很尖酸很刻薄很讨厌很小气呢?”
“经常有人这么说,不过我就是这种性格。如果你不喜欢的话请自便。”杨俊飞不紧不慢的说着,眼中带着看戏的神色。
紫雪一脸想将他吞下去的表情,突然抢过他手中的酒,狠狠的朝嘴里灌了一口,咳嗽几声后,声音又异常温柔的道:“翻底牌,人家不演了哪!我的大侦探,你到底接不接这个委托?”
杨俊飞耸了耸肩膀道:“对不起,我不太感兴趣。”
“哼!我才不相信呢。”紫雪摇着头喃喃道:“你以为我花了这么多力气来找你,就丝毫没有准备吗?哼!固执的家伙……幸好我还有最后一招。”
在杨俊飞不解的眼神中,她走到饮水机旁接了杯热水喝下去,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非礼啊……啊……啊……呜!”
十秒钟后,那个尖叫已经被打断,然后只剩下轻轻的呜呜声。
“呼!受不了!”
杨俊飞目瞪口呆的用手捂住紫雪的嘴,为怕她用力挣扎,顺便把她动人柔软的身体搂在了怀里。
唉,这个小妮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自己似乎在她身上,看到了一丝熟悉的影子呢。
那,是错觉吧!
不觉中一丝笑意已然浮现在了嘴角,但只是一瞬间,随后便被刺骨的冷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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