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人生-奋斗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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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她从弗吉尼亚来

    我拥有的一切,以及渴望得到的一切,全都归功于她——我的母亲。

    在遥远的哈诺德斯堡,住着一个叫安·麦克金蒂的女人。据史书记载,她和她的丈夫是首个把家猪、鸭子和纺车带到肯塔基州的人。在同一本书中还记载着,她还成为这块血腥蛮荒之地第一位制造奶油的妇女。但这些都不算什么,真正令人惊叹的是她带动纺织工业的发展,为当地缔造了一项经济奇迹。在神秘的印第安乡间,棉花既无法种植也无处购买;就算养上一群绵羊,照样会受到狼群的大肆屠戮,这些难题使当地的原材料来源基本断绝。但令人庆幸的是,具有智慧头脑的安·麦克金蒂利用当地特产荨麻纤维和野牛毛纺在一起的纺线工艺,发明创造出“麦克金蒂纺布”。

    这个使人兴奋的消息迅速传遍当地,方圆一百五十英里的主妇们纷纷不辞劳苦地拥向她的小木屋,学习这个了不起的新发现。有女人扎堆的地方,自然会有各种秘密被传出,这里也不例外。妇女们边纺织边聊天,话题从荨麻纤维和野牛毛一直聊到各种闲言碎语。很快,安·麦克金蒂的小木屋就成为大家公认的丑闻交换所了。

    追溯到那个年代,乱伦通奸是一种可被起诉的罪行,而有私生子更是被视为犯罪。对于想有成就感的安来说,揭发失足少女的隐私,并把这些诉诸公堂,对她那日渐萎缩的心灵的确是一剂良好的安慰剂。自此后,哈诺德斯堡的地方法庭案件记录中,时常出现某少女乱伦通奸的字眼,而这些有大部分来自麦克金蒂的丑闻交换所。1783年春季,17起起诉案中有8起都是通奸案。

    1789年11月24日,大陪审团对一份指控进行审判,在终审时裁决:

    露西·汉克斯通奸。

    露西已不是初次犯错,在弗吉尼亚她早已失足。因时隔多年,案件记录已不完整,只剩下残缺不全的寥寥几句记录。不过就算依靠这为数很少的记录,我们也能勾勒出故事的轮廓:

    露西·汉克斯的家位于弗吉尼亚州拉帕汉诺克河与波多马克河之间的狭长地带。与汉克斯家族这样的接近于文盲的家庭一起居住的竟然是许多体面的家族,他们包括:华盛顿家族、李家族、卡特家族、冯特洛伊家族等豪门贵胄。不过无论是汉克斯家族还是那些体面的家族一样都要去教堂做礼拜。

    1781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日,露西·汉克斯刚一迈进教堂,就发现今天拉法叶将军作为贵宾被华盛顿将军请到教堂。一个月前,拉法叶将军刚刚在约克镇协助华盛顿将军俘虏了康华里侯爵大人的军队。他的到来使民众非常兴奋,大家纷纷伸长脖子想一睹这位著名法国军官的风采。

    上午,当唱诗和圣体赐福仪式完毕后,人们纷纷排队上前与两位有赫赫战功的英雄握手。

    除了军事和国事之外,拉法叶将军还有一项特殊爱好,那就是他对漂亮的姑娘很感兴趣,他的习惯是每逢接见有吸引力的异性之时,总会献上一吻以表示对其的赞赏。在这个特殊的上午,他在基督教堂门前一共吻了七位少女,这一举动远远超过了唱诗的影响力。而露西·汉克斯恰好就在这七位少女之中。这一吻带来的影响力不仅高过拉法叶替美国打的所有战役,甚至都能改变美国的历史。

    与此同时,在当天的听众中有一个是种植园主的单身汉。他隐隐约约地记得汉克斯一家应该是个很贫穷,家里人几乎都是文盲的底层家庭。但是这天上午——可能是他发挥了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他感觉拉法叶亲吻露西·汉克斯的时候,所付出的热情要比吻其他女孩子时多那么一点点。

    种植园主望着拉法叶将军的背影,既羡慕他的军事天才,又羡慕他的独具慧眼。因此,这个种植园主开始了对露西·汉克斯的朝思暮想。因为他知道,很多世界闻名的美女也是出身贫寒,甚至有的都不如她:比如汉密尔顿夫人只是一个穷裁缝的私生女;而杜巴瑞夫人以前几乎就是个文盲,但后来却成了路易十五的情妇,在背后统治着法国。想到这些令人欣慰的历史,他刚刚萌生的想法获得平衡,同时也受到那些事件的鼓舞。

    星期一,他整天在考虑;星期二早上,他骑马赶到汉克斯家住的小屋,表示愿意雇露西·汉克斯在他的种植园里做女佣。实际上,他已经有足够的奴仆,根本不用添加人手。但他还是雇用了露西,只让她做些轻松工作,同时不允许她与其他仆人有什么来往。

    当时弗吉尼亚州有许多贵族家庭都把儿子送到英国读书,露西的雇主毫无例外地也在牛津大学深造过。为显示自己的博学,他带回一些珍爱的书充斥书房。一天,他走进书房,只见露西一手拿着抹布,另一手端着书正在看里面的插图。

    在当时,这是超过用人本分的事情。不过他并未加以责备,反而轻轻掩上门,指点露西这些插图的意思,并仔细讲解。出乎意料的是,她不仅认真听完,而且竟然要求读书、写字。

    1781年的弗吉尼亚州,根本没有供露西学习的免费学校。即使是农场主也有近一半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如果做土地转移时他们就直接画记号为凭。

    现在,居然有个女佣想学读书写字。在整个弗吉尼亚,就算是最好的大善人能认为这件事不是造反,那也是一件非常荒诞的事情。为了不声张,露西的雇主同意由自己来教她。从那天起,每当吃过晚饭他就在书房教她认识字母。接着,又开始手把手教她写字,这持续了很长时间。说句公道话,他很会教,而且教得很不错。直到现在,博物馆里还保存着露西·汉克斯的笔迹,从这些花体字笔迹上能分析出,她充满自信和胆量。她写字很有个性和特色,就算是“批准”这样复杂的单词,她也拼写得非常正确。要知道,当年就算是华盛顿本人的拼写都会出错,她能达到这个水平已经很不错了。

    晚上,当一天的学习结束后,露西在老师的怀中酣睡,月亮轻轻地从森林边升起,只有炉火还在噼噼啪啪地乱响……露西爱上了他,也很信赖他。就是因为这份至真至诚的信赖,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她都寝食难安,每天都陷入极度的忧愁之中,但这一天终究会到来。在她无法隐瞒的时刻,她向他坦白自己怀孕的事情。他曾经考虑过娶她进门,但各方面,包括家庭、朋友、社会舆论的反对都让他有心无力……他感觉的确不可能,何况他也已经对露西感到厌烦。因此,他用一笔钱打发露西离开了事。

    时间慢慢过去,所有人都对露西指指点点,连以前的朋友也不愿与她交往。又是一个礼拜日,露西偷偷把孩子带到教堂,但随即便引起一场不大不小的骚动。正在做礼拜的妇女们纷纷要求“把那个娼妇赶走”,以净化教堂。

    经过这些事后,露西的父亲考虑只有搬走才能让女儿不再受到侮辱。经过简单的收拾,一家人坐着篷车,从荒野路一直走到康伯兰山谷,最后定居在肯塔基州的哈诺德斯堡,因为这个地方根本没人认识他们一家。

    就算是到了这里,露西的美貌仍旧很出众,不久她便成为男人们争相追逐的对象。露西也不自觉地再次陷入情网,因此再度失足。俗话说: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这种事情很快就传到麦克金蒂的丑闻交换所,当妇女们把这个作为谈资时,起诉书已经被麦克金蒂递到了法官面前。正如前面所述,大陪审团以通奸的罪名要求逮捕露西。可是去传讯露西的警长却把传票往兜里一放,自顾自地打野鹿去了。

    次年3月,也就是1790年3月,另一位妇女出庭控告露西,强烈而愤慨地要求法官对露西治罪,让那个轻佻的女人为她所犯下的过错负责到底。法庭再一次传讯露西到庭,可勇敢的露西却当着送件人的面把传票撕碎,以表示自己的对抗。两个月后,为露西的事法庭第三次开庭。如果这次要不是有个年轻人愿意出面和解,也许露西就会被警察送进法庭。

    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是亨利·斯帕洛。他深深地爱着露西,他对露西表白:“露西,外面有什么流言我都不会在乎。我愿意娶你为妻,我爱你。”

    聪明的露西不愿让斯帕洛背上被迫结婚的包袱,和她一起被镇上的人指责,便对他说:“亨利,我希望我们能再等一年,我希望我能用实际行动证明我是能过普通人的生活的。如果到那时你还深爱着我,你就过来,我会等你来娶我。”

    4月26日,亨利·斯帕洛对持传票的警长出示了他们的结婚许可证,事情便从此了结了。一年后,他们在幸福中结了婚。

    安·麦克金蒂和她的女伴们根本就不相信露西能做到,她们断言两人的婚姻不会长久。亨利·斯帕洛也害怕再出事,提议举家西迁。但是露西却坚决不同意,她声称自己不是坏人,逃走就代表她问心有愧,因此一定要做出个样子让别人看看。

    她也确实做到了。在哈诺德斯堡,两人养育了八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儿子成为牧师,还有一个外孙——她的私生女之子——做了美国总统,他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以上这些叙述,只是为让大家对林肯的祖先和身世有个概括的了解,因为林肯本人对他受过良好教育的弗吉尼亚外公很敬重。

    林肯在当上美国总统前曾与一位名叫威廉·H.亨顿的人合开了21年的事务所,该人为了纪念两人的友谊,于1888年出版了三卷本的《林肯传》,这本书第一卷第三页至第四页有这样的内容:

    对于林肯先生的祖先和身世,他只在1850年时对我提过一次。那时,我们正要去处理一个关于遗传特性问题的诉状,在乘着马车到伊利诺伊州梅纳德郡法庭的路上,我们聊起他的母亲。他直言不讳地说自己是露西·汉克斯与一位弗吉尼亚先生的私生女的儿子。他感觉自己分析和思考问题缜密是来自于外公的遗传,而绝不是汉克斯家族的遗传。他利用各种例子辩倒我,让我相信私生子往往从内在和外在方面都强于婚生子。颠簸不平的道路让我们谈了很多,最后他凄然地说:“愿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我现在所拥有和希望的一切都来源于她的赐予。”后面的路我们没再发一言。因为我清楚地看到他那专注而悲痛的眼神诉说着他的前尘往事。在他身边正垒起一道无人能翻越的藩篱,我只能在远处观望而已。总之,我总是想起他那天说的话和忧郁的眼神,经常挥之不去。

    2.林肯灰色的童年

    林肯的家中,到处是跳蚤与害虫,他们没有刀叉,只能用手直接取食物……

    林肯的母亲——南茜·汉克斯从小被舅舅和舅母抚养长大。她很可能从没上过学,因为签署文件时她只能用画圈来代替签字。

    她的家在密林深处,平常很少有朋友来往。22岁的时候,家里人把她嫁给一个叫汤姆斯·林肯的人,这个人被人称做整个肯塔基州最没教养的人。该人既无聊又无知,光凭一把力气去打零工。住在附近的人一般都叫他“连觥”(就是林肯的谐音)。

    汤姆斯·林肯被人们称做流浪汉、漂泊者。他不懂得积累,一事无成。总是当喝光花光一切才想起去做一些工作。他做过的工作有筑路工人、伐木工人、捕熊手、垦地农民、玉米播种者、筑屋木匠等等。据称,他曾三次被雇用去拿猎枪看守犯人。甚至在1805年,他还在肯塔基州的哈丁郡以每小时六美分的酬劳去鞭打顽抗的奴隶。

    正如前面所说,汤姆斯·林肯根本不懂得如何攒钱改善生活。尽管他们在印第安纳州的农场住了14年,但令人可悲的是居然没钱来支付每年10美元的土地使用费用。最穷的时候他的太太甚至只能用野荆棘来为他缝制衣服,可不懂珍惜的他却赊账在肯塔基州伊丽莎白城的服装店里买下一条丝质背带裤,仅仅几天后,他甚至花3美元在拍卖会上买了一把毫无价值的宝剑。这时我们不禁脑中出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一贫如洗的人穿着背带裤,又光着脚,手中还拿着一把宝剑在散步。

    两人婚后不久,汤姆(汤姆斯的简称)便搬到城里,他认为该自己撑起整个家了,所以想找个稳定的木匠活儿为生。虽然他找到一个建磨坊的差事,但因为技术不过关,雇主坚决不同意付给他工资,而且就因为这件事还打了三次官司。从森林出来的汤姆立刻意识到自己不能适应城市生活,只有森林才是自己的家,就又带着妻子回到森林,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村庄或到城市中谋生。

    在伊丽莎白城郊,有一块从来无人问津的蛮荒之地,人们都习惯称之为“不毛之地”。本来这块土地属于印第安人,他们在这块土地上使用古老的方法烧毁森林,使野草丛生,以牧养更多美洲野牛的方式经营这块土地。

    1808年12月,在激烈的讨价还价后,汤姆以每英亩66.6美分的价格买下“不毛之地”的一块土地,准备作为农田耕作。在这片广袤的农场中,有一座被一片野山楂树环绕的猎人小屋供他们居住。从农场往南的路上春天会开满山茱萸花,而诺林溪的支流就在这些花的掩映下潺潺不息。夏天青草丛生,悠然的田园景色随着微风波荡起伏,远处的老鹰正在天空翱翔,它用坚毅的双眼俯瞰大地的一切。但冬天这里就不再那么惬意,狂风怒吼、白雪皑皑,荒凉的土地上只有狼的叫声,人们都不愿在冬季来到这块沉寂的土地上,尽管它在其他时候都美不胜收。

    亚伯拉罕·林肯于1809年年初出生在这片荒地边缘的那间猎人小屋中。那一天是星期日,厚重的白雪像一层棉被盖满整块土地。2月的寒风正在展示最后的疯狂,它从木屋的原木缝隙向木屋里蔓延,在日光的掩映下于屋子上空形成一道奇特的风景。在正下方的熊皮上,南茜正把小林肯放到木床上,这美妙的时刻是林肯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但好景不长,林肯9岁时,他的母亲南茜因为拓荒生活的艰苦,积劳成疾,永远离开了人世,那年南茜才35岁。南茜的一生充满苦难与悲痛,私生女的名分让她背负了一生的重担,无论走到何处,人们都对她指指点点。如果她有力量能活到亚伯拉罕·林肯长大,看到人们在他的出生地为他建造的感恩大理石圣堂,不知她会作何感想?

    在林肯出生的时代,那片蛮荒土地上还照样是物物交换,根本不承认硬通货,各种肉类、威士忌、兽皮、农产品等等都成为可以交换的东西,甚至连教堂的牧师做礼拜都只收威士忌。1816年亚伯拉罕7岁的秋天,他们举家迁往印第安纳州的荒凉原野鹿角山谷。原因是他的父亲用400加仑的威士忌卖掉了整个农场,全家无处安身,只能迁走远居。在这块新土地上,他们的邻居是位捕熊的猎手。他们与猎手一家居住在这片荆棘丛生,满是灌木、葡萄藤的地方,每天出门必须砍树才能整理出一个通道,他们都习惯地把这个通道戏称为“丛林礼赞”。可是我们可怜的亚伯拉罕·林肯却要在这个连将来他解放的黑奴的住所都不如的穷困地方度过14个春秋。

    当林肯一家人到达这里的时候,恰好赶上这年冬季的第一场大雪。为了御寒,汤姆斯·林肯匆匆忙忙建造了一间没门没窗,而只有三面墙的棚屋,也可以叫“三面帐篷”。这间棚屋有一面是完全敞开的,雨雪风霜可以随意吹进。就在这么简陋的地方,一家人居然度过了整个冬季,这绝对是林肯一家人最难熬的一个严冬。在这间现代农民只用来堆放杂物的棚子中,南茜怀抱着自己的儿女,每日只能蜷缩在屋角的树叶和熊皮堆中。

    现在的他们连能得到食物都是很奢侈的事情,每日汤姆打猎带回的食物根本无法供应他们自身需要的卡路里。汤姆曾经尝试养猪,可仅仅几天就被饥饿的熊所叼走。

    在这块毫无人迹的地带,医生——特别是牙医更是稀缺的资源,最近的医生也住在35英里之外。因此,当那一天南茜牙痛时,汤姆只能依照其他拓荒者的土办法:用一根胡桃木钉顶住病灶部位的牙根,然后用石块猛砸木钉,其中的痛苦可想而知,但南茜还是硬撑过这个冬季。

    不过,这个困难刚刚解除,新的困难又来了。1818年秋季,死神携带着自己的三叉戟来到印第安纳州的鹿角山谷。当地的各种牲畜突然染上了一种名叫“牛乳症”的怪病,只要得了这种病,几日内必死,后来甚至扩大到人的范围,一时恐慌连连,人们谈虎色变。不久,他们的邻居——离他们只有半英里的捕熊猎手彼得·布雷纳的妻子也染上了该病。南茜在协助照料的时候,发现自己也染上了该病。不久,布雷纳太太死了,而南茜也开始呕吐,同时伴有身体不适、头晕等症状。汤姆把她背回家,安置在熊皮床上。南茜的四肢冰凉如冰块,可内脏却燃烧似火炉,为减轻疼痛,南茜不断喝水,喝了又喝。

    实际上这种病现在已经知道确切的成因:是因为一种白蛇草在作怪。动物不注意吃下这种草就会丧命,而人则是通过喝患病的动物的奶被传染。今天的伊利诺伊州为了根除这种病症,已经下令农夫和猎户必须随时注意,否则就会受到生命威胁。

    可当时的人并不知道,他们宁可相信神迹,也不肯相信科学,汤姆更是这样一个人。在妻子患病的第二天夜里,他听到一头野狼一直在屋外悲鸣,认为这是天神对他的预示,告诉他南茜已经死定了,一切希望都已溜走。

    第三天,南茜也自知自己的时日不多,便有气无力地把亚伯拉罕姐弟叫到床前,让他们聆听最后的嘱托。她要求他们相亲相爱,每日敬畏上帝的恩赐。当说完最后的遗言,她又昏睡过去。她在生病的第七日,也就是1818年10月5日,与世长辞。

    悲伤的汤姆依照风俗在她的双眼上放上硬币,以求得升上天堂,接着他又用树木做成一口并不美观的小棺材,把南茜的尸体装殓在里面。几年前,是他用雪橇带她来到鹿角山谷,而现在他又用同样的这个雪橇把她送到了密林山峰,在那里简单地安葬了他的爱妻。

    他的妻子南茜没有留下任何遗迹,我们甚至不知道她长得如何,又是如何在密林里度过那些难熬的日子的。很少有人仔细地端详过她,即使是认识的人也对她的印象模糊。直到林肯死后,才有一位传记作家去深入研究过这件事情:他询问了所有见过她并且还在世的人,发现人们早已忘记了她,就像褪去的灰色记忆。有人记得她是一个结实而矮胖的农家妇女,另有人却记得她是一个苗条纤细的美女;有人记得她的眼睛是黑色的,还有人记得她的眼睛是褐色的,甚至竟有人说她的眼睛是绿色的。就算是和她一起生活了15年的表弟丹尼斯·汉克斯也已经淡忘了他的姐姐,开始说她有一头浅色头发,可不久后又改口说她的头发是黑色的。她的埋葬地其实是在她舅舅和舅母埋葬地旁边,但因为没有墓碑,人们根本不知道她的坟墓是哪一个。

    也就是在南茜死后不久,他们的家已经变成一间有四面墙的新木屋,但是唯一的问题是没有窗户。门口只挂了一块熊皮,屋子里昏暗且空气污浊。每天汤姆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打猎度过,家里只留下姐弟俩自行看家。莎拉主要管理做饭,亚伯拉罕则帮助照看炉火,他们烧的水要到一英里以外才能取到。两人没有刀叉,所以只能用手直接抓着吃饭;同时他们也没有肥皂,所以手总是洗不干净。南茜在世时估计自制过一些肥皂,但很快就用完了。汤姆不愿意做,小孩子又不会做,于是他们的生活环境更加肮脏且贫困。

    整个冬天,他们既没洗澡也没洗脏衣服,满屋的臭气让人无法喘气。因小屋里没有窗户,所以唯一的光亮只有火炉和油灯。从别人关于垦荒者艰苦生活的文章中我们可以想象他们的生活——臭味弥漫,跳蚤和害虫横行。

    熬过这个难熬的冬天后,汤姆决定再娶一个妻子帮忙照料家务,否则家里就真的不能住人了。

    他想起13年前他曾经向一个名叫莎拉·布希的女人求婚,但被拒绝了。后来那个女人嫁给了一个哈丁郡的狱卒。前些时候那个狱卒也死了,只留下三个孩子和一些债务。汤姆寻思如果这时向她求婚,应该有很大的成功把握,便认真地洗了澡,把自己的双手和面孔重新修饰。他挎着自己心爱的宝剑,又到伊丽莎白城买了一条丝质背带裤,吹着口哨去了。

    这就是他们的1819年。他们并不知道,这个世界正在改变:刚刚有一艘轮船完成了横渡大西洋的壮举,而所有的人也都在谈论着各种进步的思想和话题。

    3.这块无价的珍宝

    林肯在当选国会议员时填写的自传表中,教育程度栏内是“不全”两个字。但后来的他却在不断地学习的过程中养成了求学若渴的习惯。

    15岁林肯才开始上学认字,尽管开始很吃力,但他还是努力增强自己写作和阅读的能力。1824年,在他们居住的地方来了一位从鸽子溪上游来的老师,这位老师在他们居住的不远处设了一个私塾。林肯姐弟每天为了求学必须要走四英里的路,然后才能到老师亚瑟·多西的私塾。多西老师有个特殊的习惯,那就是在他眼里只有能大声朗读的学生才是好学生。如果哪个学生要是声音太小,他就会走过去用教鞭抽打一下。所以整个私塾的孩子每天都声嘶力竭地大声读书,他们的读书声甚至能传到1/4英里以外。

    林肯上学时的装束是一顶松鼠皮帽子和一条鹿皮马裤。不过马裤有些短,穿着的时候总会露出一小段发青的胫骨,任凭风吹雨淋。

    他们上课的教室是个低矮而又简陋的小屋,教室四周的窗户是用省去的一根原木罩上油纸做成的。地板和座位则是用原木劈开制成。一般大人在屋里都没法站直身子,老师也不例外,所以经常弯着腰站着。

    他们的教材也很简陋,其实只是从《圣经》中选取章节而已,写字的模板采用华盛顿和杰弗逊的字体。林肯认真练习,没想到很快他的字体居然和两位总统很像。众人对他的字体议论纷纷,但大多来自于敬佩感,不久就有些不识字的居民专门远道而来请亚伯拉罕·林肯为他们写信。

    这些无形和有形的鼓励让林肯对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每天他都会很认真地做作业。那个时代纸张又少又贵,因此他只能使用炭棒在木板上书写。对知识的强烈渴求使他每天都感觉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家里建房的圆木成了他天然的写字板,他在家里的木墙上到处都写满了字母和算术题,等没有地方写的时候就用小刀刮去一层。

    家里的贫困使他也买不起一本算术书,所以他就向别人借了一本回家抄写。在纸片上抄下后,亚伯拉罕又用麻线缝好,自制成一本教科书。当他去世以后,他的继母那里仍旧保存着他上学时自制的书。

    在上学期间,他还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灵性。这种灵性是从他在学校写第一篇习作开始的。有一次他和朋友们一起去河边抓甲鱼,孩子们在抓着甲鱼后,就把燃烧的煤放在甲鱼身上并以此为乐。林肯不愿看到这种残害动物的行为,便一脚把煤炭踢开。之后,出于负罪感和对动物的爱惜,他写了一篇为动物请命的文章。

    自从这以后便一发不可收。他先写自己的想法,之后甚至开始作诗。他经常拿着自己的诗和散文去找邻居威廉·伍德请教,他还喜欢在众人面前背诵诗句。但令他大放异彩的则是他的文章。据一位律师口述,他曾对亚伯拉罕·林肯的文章大加赞扬,特别是议论国政的文章印象极深。后来他帮助亚伯拉罕·林肯找到机会在俄亥俄州的一份报纸上刊登出了一篇关于“克己”的文章。

    这以后的五年,林肯在另一所学校用不定时上课的方式学了各种课程。据亚伯拉罕·林肯自己说,他是“一点一点慢慢学的”。实际上,他所受的正规教育自始至终只有12个月左右。

    1847年,他当选国会议员时要填写的表格中关于教育程度的那一栏,填写的是“不全”两个字。

    当提名林肯为总统候选人时,林肯曾语重心长地说:“即使我已经有了相当年纪,其实知道的也并不多。但是我当时却已经掌握了读、写、算术这几项利器,就算是后来我没有再进学堂,但我仍旧在如饥似渴地学习。后来我取得的那些小成果,完全都是在自己需要的条件下,依靠自学而学习来的。”

    曾经做过林肯老师的人,有一大部分都是死教条而不信科学的人,他们因为自己知识的贫乏才会流浪到林肯居住的地区。但是令人欣喜的是,林肯在时有时无的求学路途中,得到了人类最宝贵的特质,就算读大学的目的也仅仅如此——对知识的热爱和对学问的渴望。

    在阅读的过程中,林肯见识到一个他过去从不知道的世界——一个连梦中都未曾有过的神奇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他的视野无限扩大,并且梦想也随之从心底飞出。因此在后来的二十几年间,阅读成为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情。在他需要学习的时候,他的继母为他们带来了五册藏书:《圣经》《伊索寓言》《鲁滨孙漂流记》《天路历程》和《辛巴达航海记》。那时的小林肯把这些书都当做无价的珍宝,每天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细细品读。以至于后来他的文风和说话办事方式都受到《圣经》和《伊索寓言》的深刻影响。

    当一个人知道得更多以后,他就会渴求更多。亚伯拉罕·林肯在多次细读这些书后,发觉自己知道的太少,只有每时每刻地阅读才能让他心底的疑惑慢慢减少。可是由于家庭条件所限,他们家根本无力购置新的印刷品。因此他经常到处找人去借阅书、报、杂志以及各类印刷品,也就在此时他产生了对法律的兴趣。一次,他为了学习法律居然沿着俄亥俄河走了很久,向一位律师借了一本修订版的《印第安纳法典》,当读完后,他又开始试着阅读《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当然他也遇到过艰难,有一次他向一个经常请他帮忙挖掘树桩、种植玉米的农夫借阅了几本传记,其中有一本就是著名的威姆斯牧师写的《华盛顿传》。这是一本令林肯非常着迷的书,他每天捧着这本书尽量在有阳光的时候多读几页。临睡前,他把书塞到原木缝隙中。第二天只要阳光再次照进小屋,他就拿出书继续阅读。可是有一夜下了暴雨,藏在圆木缝隙中的书被浸湿了。还回去时,农夫很不高兴,林肯只得用割捆三天草料来作为赔偿。

    纵观他当时所借阅的书,令他感触最深的莫过于《斯科特教本》。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世界上所有演说者的发言稿。在这本书中,他认识和学习了希腊的狄摩西尼、罗马的西塞罗以及莎士比亚戏剧中的精彩演说。

    他经常手中捧着《斯科特教本》,学着书中名人的样子在树下走来走去,复述着书中人物所做的演讲词。每当读到最精彩的段落,他总是喜欢抄写下来。如果身边没有纸张,则会用粉笔写在木板上。发展到后来,他自己制作了一个册子,专门记载那些他心爱的句子,每日随身携带,天天仔细阅读,就这样背会了大量的诗词和演讲词。

    即使是在田间干活的时候,他也会把书本带在身旁。当休息的时候,马儿在谷堆的一边,而他则会在围栏上坐着读书。中午他也会抓紧一切时间,一手拿着书一手拿着玉米饼,废寝忘食。

    喜爱法律使林肯认为法官就是自己的偶像。所以每次法庭开庭时,他宁可徒步走上15英里的路程,去镇子里听律师辩论。即使是下地干活的时候,他也会偶尔放下锄头,爬到高处去复述在法庭上听来的话。除此以外,他还喜欢模仿顽固的浸信派牧师,每周日牧师在小鸽溪教堂的演讲都让林肯感受颇深。

    林肯还喜欢在田间工作的时候朗诵《奎恩笑话集》,当他在原木上带着特殊语调朗诵时,大家总是被他逗得前仰后合。可是,田间的工作却被荒废了,杂草开始丛生,小麦也开始由绿变黄。

    雇主发了脾气,林肯也承认自己确实不够尽力。他说:“父亲只让我干活儿,并没有让我去喜欢它。”

    终于有一天,老汤姆当着众人的面打了林肯一巴掌。因为此前林肯的父亲下了禁令,要求他停止这种愚蠢行为。但这种禁令根本没发挥任何作用,林肯还是一如既往地演讲。因为这一记耳光,父子间产生了隔阂,直到汤姆死去也没有改变。林肯在父亲晚年时曾经资助过他,但当其父在1851年病逝之前也没有去看一眼。人们对他深表遗憾,但林肯说:“如果我去看他,恐怕我并不能起到安慰的作用,反而会让他更加痛苦。”

    1830年冬季,“牛乳症”再次来到印第安纳州的鹿角山谷,死亡的阴影又一次笼罩在人们心中。

    老汤姆对于这个消息既感到害怕又感到灰心,他认为只有迅速把家迁走才是万全之策。他一方面处置了猪和谷物,另一方面把长满树的田地以80美元的价格出售,造出一辆笨重的篷车——这也是他所拥有的第一辆车——他将家人和家具都搬上车。然后又吩咐林肯拿起皮鞭,对着公牛吆喝几声,便起身赶往伊利诺伊州。在伊利诺伊州有一处著名的山谷,当地的印第安人称这座山谷为“山嘉蒙”,也就是“粮食丰富的土地”。

    公牛慢慢前进,笨重的篷车吱吱嘎嘎地翻越印第安纳州的山丘。他们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穿越过山林,横渡过无人居住的荒凉的伊利诺伊草原。在夏季似火骄阳的炙烤之下,来到长满六尺高枯萎荒草的荒原上。

    抵达文生尼斯,时年21岁的林肯第一次见到印刷厂。

    一家人到达狄卡特后,就在法院广场上搭营。26年以后,当林肯再次来到这里,曾经指着当年停放篷车的地点说:“那时候我真想不到自己会有当律师的智慧。”

    亨顿的《林肯传》中记述着这样的句子:

    林肯先生曾经向我描述过那次远行的经过。他说,那时路面上的冬霜白天融化,晚上继续冻结,走起来又慢又累人,再加上与牛同行,一步踩破一块薄冰,行程愈加艰难。河流上找不到桥梁,除非冒险涉水,否则想过去只能绕道。有一次,一直在车后摇摆的小狗掉队了,直到大家都已经过河,它还在河对岸慌乱地又叫又跳。它眼瞧着湍急的河水冲破浮冰,但却根本不敢过河。这时的大家一心只想赶路,根本没时间去管它,便决心抛弃它,继续前行。林肯回忆当时的情形:“那时的我根本不愿抛弃小狗,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脱鞋脱袜,涉水过去营救。营救到后我终于得意扬扬地夹着这个畜生赶上队伍。虽然我吃尽了苦头,但是小狗的快乐和种种感恩的表现使我感到很值得。”

    就在公牛拖着林肯一家穿过草原的同时,国会里正在激烈地辩论关于州政府有没有权利退出联邦政府的议案。当时,丹尼尔·韦伯斯特从参议员席起立,他用嘹亮而又低沉的声音发表了一篇将来会被林肯视为“美国最堂皇的演说范本”,那次演说名叫《韦伯斯特答海涅书》。后来,林肯将他的结尾奉为政治信仰:“自由和团结永远是一体而不可分割的!”

    谁也想不到,美国的分裂问题要到三十几年后才能得到彻底解决。但它不是由伟大的韦伯斯特、才华横溢的克雷或者著名的卡尔霍恩所达成的。而是由一个笨手笨脚、不名一文,当时正赶牛前往伊利诺伊州的小伙子林肯实现的。而他当时正头戴松鼠皮帽,身穿鹿皮裤子,起劲地歌唱:

    万岁!哥伦比亚,快乐的园地!

    你若不肯开怀畅饮,那我可真是罪过。

    4.有自信就能成功

    尽管林肯是个文盲的儿子,但他却在学习中激起了野心。他想自己能做高尚的工作,而不必一辈子卖杂货。而且,他心中愤恨地说:“若有机会,我一定会狠狠地打击这玩意儿。”

    林肯一家人已经定居在伊利诺伊州狄卡特附近的一片林地上,由林地四周的断崖恰恰可以俯视整个山嘉蒙河。

    林肯帮忙砍树、建屋、割除灌木、清理土地,并带着两头牛开垦出15英亩的草坪,之后便是播种、劈柴、筑篱……

    到了第二年,他经常帮助附近的农夫们做零工,包括:犁田、耙草、用楔子和大锤劈砍木条、杀猪等等。

    林肯迁徙到伊利诺伊州的第一年就遭遇到该州有史以来最严酷的冬季。草原上的积雪足有15英尺深,牛群、野鹿和火鸡几乎全部死亡,甚至还有部分人被冻死。

    这年冬天,林肯决定劈1000根木条,来换取一件用白胡桃树皮漂染成棕色的牛仔裤。他每天都必须徒步走3英里路去做工。有一次,在他横越山嘉蒙河的时候,独木舟居然翻了,他跌到了冰冷的河水中。当他还未走进最近的一户人家——瓦尼克少校家,他的两只脚早已冻僵。造成此后一个月他都没法走路,整天躺在瓦尼克少校家的火炉前讲故事,甚至还读完了一册《伊利诺伊州法规》。

    林肯曾经追求过少校的女儿,但少校根本不乐意。谁都知道,他的女儿身为瓦尼克家族的一员,岂能嫁给一个又笨又没受过多少教育的砍柴工人呢?一个没有土地,没有钞票,更没有前途的庄稼汉想娶他的女儿?别做梦了!

    的确,林肯没有土地,而且他也根本不想要土地。他在农村度过了22个年头,受够了各种拓荒耕种的滋味。他讨厌那些磨人的苦差事,以及寂寞单调的农耕生活。他渴望着出人头地,也想和社会各阶层的人接触。他想谋求一份有机会抛头露面,吸引人们听他讲故事,并且捧腹大笑的工作。

    过去林肯在印第安纳州居住的时候,就曾经帮人将平底船顺流漂到新奥尔良去。他认为这份工作很有趣,既新奇,又刺激,更冒险。在一天晚上,一群黑人带着刀棍等各种武器爬上系在杜奇斯尼夫人农场岸边的船,他们想杀死船员,再把尸体扔到河里,接着把船偷回他们在新奥尔良的匪窝中。

    船员们奋起反抗,林肯就势抓起一根木棒,挥动强壮的双臂,把三名抢劫犯打落水中,另几名也被他赶到岸上。在打斗之时,一名匪徒用刀砍中林肯的额头,在他左眼上方留下一道疤痕,直到他死时这道疤痕还在他的头上。

    即使是老汤姆也无法让儿子死守着拓荒者的农田。

    林肯在河边找到一份工作。他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以及远方表亲一起砍伐树木,他们劈开原木,把木材顺着水流送到锯木厂,制作成80英尺长的平底船。然后在船上装满咸肉、玉米和猪,送到密西西比河下游。这份工作的酬劳是每天50美分,外加红利。

    林肯在船上为大家煮饭、驾船、讲故事、打扑克时计点,并大声歌唱。

    他曾这样唱道:

    戴头巾的土耳其佬目中无人,

    他对自己弯曲的胡子扬扬自得,

    其实,除了他自己,谁也不欣赏。

    这一段河上随波逐流的生活给林肯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亨顿写道:

    在新奥尔良,林肯首次亲眼目睹奴隶制度的恐怖真相。他看到“系铁链的黑奴遭到毒打”。心中的强烈正义感使他极力反对这种不人道的行为,他耳闻目睹的一切情景唤醒了他内心的意志与良知。他的同伴曾说过:“奴隶制度从此在他脑海中留下深深的烙印。”有一天早晨,林肯和两个朋友在市区闲逛,他们经过一个奴隶拍卖市场。当时正有一个精力充沛、面容姣好的混血姑娘出售。出价人正在全面检查她,他们掐她的肉,让她像马儿一样小跑,以便让买主看清楚他们买的商品有没有瑕疵。这种情形实在令人作呕,林肯心中满是“难以克制的憎恨”,连忙离开那里。事后,他对同伴说:“上帝啊,我们得赶快离开。如果以后我有机会,一定要狠狠地打击这玩意儿(奴隶制度)。”

    林肯的雇主丹顿·奥福特先生对他颇有好感,他十分喜欢听林肯讲笑话和故事,还赞赏他那诚实的作风。他让林肯回到伊利诺伊州的新沙勒镇,用圆木建了一间杂货店。这个小镇位于山嘉蒙河上游高地的多风地带,总共只有15至20间小木屋。林肯在杂货店做店员,同时兼管一家面粉厂和锯木厂。他在这里一住就是6年,这6年对他的前途产生了莫大影响。

    这个镇子中有一伙粗野、好勇斗狠的地痞流氓,人称“克拉瑞丛林帮”。他们吹嘘,全伊利诺伊州没有别的帮派比他们在喝威士忌、说脏话、摔跤和打架方面更胜一筹。不过他们的心眼并不坏,本性忠厚、坦诚而慷慨,而且富有同情心,只不过喜欢出风头罢了。因此,当多嘴的丹顿·奥福特先生在他们当中夸奖他雇用的林肯体力过人时,“克拉瑞丛林帮”就计划给那小子一点教训。

    比赛的结果是,年轻的“小巨人”林肯赢了赛跑和跳远两项。如果充分发挥林肯长手臂的用处,那么比赛投掷大锤或扔炮弹,一定更合适。何况林肯还会说各种滑稽的森林奇谈怪论,逗得人们大笑几个小时。

    这一天,全镇居民都在镇中唯一的白橡树下聚集,准备观看一场林肯和“克拉瑞丛林帮”首领杰克·阿姆斯的摔跤,仅仅几分钟,阿姆斯就败下阵来,林肯得到至高无上的荣誉。从此以后,“克拉瑞丛林帮”对林肯佩服有加,他们还请他当赛马和斗鸡的裁判。在林肯无家可归的时候,他们为林肯提供住宿。也正因为如此,林肯在新沙勒镇的名声达到了最高点。

    他在这儿找到了自己寻求多年的机会——克服内心的恐惧,公开讲话。在印第安纳州的穷乡僻壤,他只能跟田间的农夫讲话;而在新沙勒镇有一个“文学会”。每周六晚上,“文学会”的成员都要在鲁勒吉酒店的餐厅里聚会。林肯参加“文学会”后,立刻成为会里的灵魂人物。他给大家讲故事,念自己写的诗,即席评论山嘉蒙河的航运等等,并且还能滔滔不绝地评论各类时事问题。

    这种千金难买的活动,不仅扩大了林肯的眼光,也激发了他的雄心。他发现自己凭演说来影响他人的能力高人一筹,这份自知给他带来了空前的勇气和自信。

    在当地教师曼塔·格拉罕的协助下,林肯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苦苦思考他的第一篇公开演说词,宣布准备竞选州议员。他的话题主要集中在推动内政进步、山嘉蒙航运、改良教育、司法等方面。

    在这篇演讲词的结尾处,林肯说:“我出生在最贫贱的社会阶层,长大以后也没有有权有势的亲友推举我。不过,如果各位觉得我不宜出头,反正我对失望也已经习惯了,不会因为这一次挫折而烦恼的。”

    几天后,一位骑士冲进新沙勒镇,并给大家带来一则震惊人心的消息:印第安萨克族大酋长“黑鹰”带着他的勇士们,一路烧杀劫掠,正沿着洛克河播撒灾难。

    消息一经传开,到处人心惶惶,雷诺州长立即征召志愿军。当时正处于“失业而又一文不名的公职候选人”林肯,也投军30天,还被选为队长,训练“克拉瑞丛林帮”的成员。这些人对于林肯的发号施令,往往是大喊一声:“滚你的!”

    亨顿说,林肯始终认为自己参加“黑鹰”之战,只不过是“一种假日活动和投机性的冒险”。实际情况大概也差不多吧。当林肯后来在国会演说时,宣称他从未攻击过印第安人,只“打过洋葱头”;也没见过印第安人,但是“却跟蚊子血淋淋地大战过许多次”。

    战役结束后,林肯“队长”又忙着搞竞选。他挨家挨户与别人握手、讲故事,同意每一个人的观点,只要是见到人群聚集的地方就趁机演讲一番。

    选举的日子到了,虽然新沙勒镇的208张选票,除了三张以外,几乎全部投给林肯,但是他却未能当选。

    两年之后,林肯再次竞选,并终于如愿以偿。他立即借钱买了一套新衣服兴冲冲地去议会上任。

    接下来的1836年、1838年、1840年他三次当选州议员连任。

    当时,新沙勒镇有一个名叫杰克·基尔索的人。他可以说是一事无成,他的太太为了谋生,不得不收些房客搭伙,挣点活命钱;而他自己则整天钓鱼、拉小提琴、朗诵诗歌。镇子里大多数居民都认为杰克是个失败者,可是林肯却很喜欢与他交往,两人交往甚密,而且林肯深受他的影响。

    在没认识基尔索之前,对林肯而言,莎士比亚和伯恩斯只是一个人名罢了。可是,现在林肯听杰克·基尔索读《汉姆雷特》、背诵《麦克佩斯》时,第一次体会到英语的美妙和丰富。它们可以变化出那么华丽的文采,可以蕴藏那么深远的智慧和澎湃的情感!

    如果说莎士比亚让林肯感到敬畏的话,那么罗伯特·伯恩斯令林肯得到的就是热爱和共鸣,他甚至认为自己与罗伯特·伯恩斯可能有血缘关系。伯恩斯过去曾像林肯一样贫穷,他出生在一幢小木屋中,生活环境也和亚伯拉罕·林肯差不多。伯恩斯也曾是一个庄稼汉,当他耕地之时,就算挖到一个田鼠窝,也会很不忍心,要为这出小悲剧写一首诗。在伯恩斯和莎士比亚的诗篇之中,林肯找到了一个全新的、有意义的、有感情的、可爱的世界。

    更令林肯吃惊的是,莎士比亚和伯恩斯居然都没上过大学,他们所受的正规教育并不比他本人多多少。

    这些实情使得年轻的林肯开始梦想:没有受过太多教育的他——文盲汤姆斯·林肯的儿子,也可以从事较高尚的事业和工作,而不必一辈子去卖杂货或者当一个铁匠。

    此后伯恩斯和莎士比亚成了林肯最钟爱的作家。他阅读莎士比亚的作品所花的时间,比阅读其他作家作品所花的时间总和还要多,除《圣经》和《伊索寓言》外,这是对他日后的文风有影响的第三部作品。当林肯入主白宫之后,为美国的内战而忧虑操心,脸上布满皱纹时,他仍会留下许多时间来阅读莎士比亚的作品。虽然他日理万机,仍要经常跟莎士比亚专家讨论莎士比亚的剧本,专门就其中一些段落写信向人请教。即使是他被枪杀的那个星期,林肯还曾对一些朋友朗诵《麦克佩斯》。

    因此,我们不妨这样说:新沙勒镇的无名小卒——渔夫杰克·基尔索的影响力深入白宫内部。

    新沙勒镇的创立者兼酒店老板是来自南方的詹姆斯·鲁勒吉,他有一个名叫安妮的漂亮女儿。安妮19岁那年,有着一双蓝眼珠和一头褐发的她出落得美丽大方。不久,她就和镇上最富有的商人订了婚,而林肯此时却也爱上了她。

    安妮答应嫁给约翰·麦克奈尔,可是必须等她读完两年专科学校后才能结婚。

    怪事也在此时发生:麦克奈尔卖掉自己的商店,去纽约州接家人来伊利诺伊州。他与安妮挥别,保证会常常写信给她,和她保持联络。

    当时林肯正担任该村的邮递员。邮件每周用公共马车送来两次,邮资则视路途远近而定,从6.25美分到25美分不等,因为并不便宜,所以邮件也不多。林肯每次都把邮件放在帽子里,碰到有人打听是否有信件时,他就摘下帽子翻看。

    安妮每周都要向林肯打听两次。三个月以后,她才收到第一封信。麦克奈尔在信中向她解释说,他横越俄亥俄州的时候生病发烧,昏迷不醒,卧床三个星期,所以未能早一点给她写信。

    又是三个月以后,麦克奈尔的下一封信才抵达。信中的语气非常冷淡,内容不详,只说他的父亲生病,他又被债主们纠缠不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赶回来。

    接下来的几个月,安妮一直都没再收到麦克奈尔的信,她心里开始怀疑麦克奈尔是否真的爱过她?

    林肯看到她伤心的样子,声称愿帮她去寻找麦克奈尔。但是安妮说:“不!他知道我在这里等他。如果连信都不肯写给我,那我也绝对不会去找他。”

    接着,安妮说出了麦克奈尔临行前的一番话。麦克奈尔坦称,他的真名不是人人皆知的“麦克奈尔”,而是“麦克纳玛”,他是用化名在此隐居的。由于他父亲在纽约州经商失败,债台高筑,于是身为长子的他只身来到西部经商挣钱。他不得不隐瞒真实姓名,一面家人知道他的下落会追踪至此,他担心那时养家的重担会压得他透不过气来。而他现在发了财,要带家人来伊利诺伊州享福。

    这些话在村子里传开后,造成很大轰动。大家都猜测那些只是骗人的谎言,只有上帝才知道麦克奈尔是个什么样的人。还有人猜测麦克奈尔也许曾经结过婚;也许他已经有两三个妻子;也许他抢劫过银行;也许他杀过人;也许……总之,他抛弃了安妮·鲁勒吉,但这真是谢天谢地!

    这只是当地人的看法,林肯没说什么,但是却心念电转。

    他的机会终于来了。

    5.那是最后一片叶

    安妮的死使林肯失魂落魄,他走路的样子,就像是忧郁立刻从他身上淌下来一样。

    鲁勒吉酒店是一栋饱经风霜的粗糙房子,它与林立在边疆的千百栋木屋没有什么区别,一般人也肯定不会去多看它一眼。然而,林肯却整天盯着它,心思也围着它打转。对他而言,这栋房子屹立于地面,异常高耸,他每次跨过门槛,心跳总要加快几分。

    林肯向杰克·基尔索借了一本莎士比亚名剧,躺在杂货店的木柜台上,反复诵读以下几行字:

    柔柔的!

    是什么光从那边的窗户透进来?

    那是东方,

    朱丽叶就是太阳。

    他合上书,静静地躺着,回想起安妮昨天晚上对他所说的每一句话。

    当时这个地区很流行缝被聚会,安妮每次都去参加。她那纤纤玉指做起针线活,又快又精巧,绝对没得说。林肯早上常骑马把她送到聚会的地方,傍晚再把她接回家去。有一次,他壮着胆子走进内室——这种场合男人很少走进的,并且坐在她身边。他心跳很厉害,安妮脸上也泛出红晕,手中的针脚开始不稳,那张棉被在多年之后仍展示出当年安妮的心神慌乱。

    仲夏夜里,林肯和安妮并肩在山嘉蒙河畔散步,树上的鹞鹰不停低鸣,萤火虫在夜空中编织出一道道金丝线。

    到深秋之时,橡树像热情的烈火一样红艳,山胡桃纷纷掉落到地面,林肯和安妮则在树林里闲逛。

    隆冬时节,雪后的天空异常晴朗。他们携手穿过银装素裹的森林,脚印留在银白世界之上。此时此刻,一株株橡树、梣树和胡桃树都披上连伯爵也穿不起的貂皮大衣,就算是榆树上枝叶最贫乏的地方也缀满了晶莹闪亮的珍珠。

    在这对恋人眼中,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多彩而美丽,人生也充满神圣的意义。每当林肯的目光凝视安妮的淡蓝色眸子时,她的芳心犹如一只快乐的鸟儿在婉转地歌唱。而每当安妮那双玉手轻触林肯,他就兴奋得几乎窒息,仿佛得到了世界上最大的幸福。

    就在这之前不久,林肯和一个牧师的儿子,也被人称做酒鬼的贝利合伙做生意。他们在小小的新沙勒镇买下了三间残破的小屋,经过他们的重新整理,合并在一起,开了一家杂货店。

    有一天,一位驾着篷车准备前往爱达荷州的过路人在“林肯和贝利杂货店”前面停下来。由于路面稀软难行,拉车的马疲惫不堪,为了减轻负担,他打算把一个木桶卖给林肯。尽管林肯觉得那些废铜烂铁对自己没有一点用处,但是林肯还是对马儿生了恻隐之心,于是便给对方50美分,看也没看就收下木桶,并把它滚到店里的一个角落中。

    两个星期以后,林肯突然想知道自己上次究竟用50美分买了些什么,于是他把木桶里的东西全都倒在地板上,竟然在一堆废物底下发现了四本一套的布莱克·斯通著《法律评注全集》。当时正好是农忙季节,杂货店里的顾客很少,林肯就利用空闲时间读这本书,并且越读越感兴趣,一口气把四册书全部读完了。

    这本书最终令林肯立下做一名律师的志向,而且他想让安妮以他为荣。安妮十分赞许他的计划,并且约好等他读完法律课程正式执业时,两人即可结婚。

    林肯穿过草原,来到20英里外的斯普林菲尔德镇(或叫春田镇),向一位律师借阅其他法律方面的书籍。他在回家的路上,经常捧着书边走边读。遇到理解困难的段落,他就放慢脚步,有时干脆停下来专心研究,直到完全弄懂为止。就这样,林肯又看了二三十页,直到最后,天已经完全黑了,星星升起来,他觉得肚子也饿了,这才加快脚步赶路回家。

    林肯不断地钻研书本,心无旁骛。他白天仰卧在小杂货店旁边的榆树下看书,一双光脚丫子搭在树干上。到了晚上,他在制桶店里看书,利用堆放在四周的废料点灯照明。他时而大声朗诵,时而合上书本默写,直到完全弄懂书中的意思为止。

    无论是在田野工作、林间徘徊、河边散步……无论何时何地,林肯腋下总是夹着一本契蒂或者布莱克·斯通的著作。

    某一天下午,雇他砍柴的农夫发现林肯正坐在谷仓角落的柴堆上研读法律。于是这位农夫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当地的教师曼塔·格拉罕。格拉罕找到林肯对他说:“如果想在政界和法律界出人头地,那么第一步必须懂得文法。”

    感到醍醐灌顶的林肯立刻追问:“哪里可以借到文法书?”

    格拉罕指教林肯,离这里六英里的地方有一位名叫约翰·凡斯的农夫,他有一本《科克汗文法》。林肯立刻起身,戴上帽子就往格拉罕所指的方向前进。

    林肯依靠自己的积累,很快就通读了科克汗文法规则,他读书的速度和质量令格拉罕大为惊奇。30年后,格拉罕回忆说:“我曾经教过5000多名学生,而林肯是这些学生之中追求知识和研究学问最勤奋、最用功、也最爽快的小伙子。”他又说:“我还知道,他曾经花了数小时,反复比较三种表达方法中最好的一种。”

    在熟读《科克汗文法》后,林肯又接着读了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洛林的《古代史》,一册美国军人传记,杰弗逊、克雷和韦伯斯特的传记以及托马斯·潘恩的《理性时代》。

    已故的阿尔伯特·贝弗里奇是著名的林肯研究专家,他在林肯的传记中曾说:

    这位与众不同的年轻人身穿蓝棉布做成的外套,脚上是粗重的皮鞋和一件浅蓝色的斜纹条绒裤——他全身的衣着都不协调,而且裤脚悬空,离鞋子还有一两英寸远。他在新沙勒镇上到处闲逛,看书、朗诵、做梦、讲故事,人缘非常好,所到之处,必定会结交一群朋友。

    林肯不仅凭借自己的机智、善良和学问吸引了人们,他那古怪的装束和少见的笨拙姿态也成了他的特有标志,尽管裤子短得令人发笑,但是没过多久“亚伯拉罕·林肯”就成了人们经常挂在口头上的名字了。

    “林肯和贝利杂货店”最终还是破产了。由于林肯一心啃读书本,而贝利这个酒鬼整天喝得烂醉如泥,所以破产是难免的。林肯没钱付餐费和住宿费,只能像他父亲过去一样,做些粗活挣钱:他替别人砍灌木、耙甘草、修围墙、剥玉米粒,在锯木厂打零工,甚至还做过铁匠。

    但这样的生活很快就结束了,曼塔·格拉罕协助林肯学习了三角和对数,让林肯先去做一名土地测量员。林肯赊账买下一匹马和一副罗盘,然后又砍下一条葡萄藤当测量的绳索,来为镇上的人们测量土地。每测量一块土地,林肯就可以得到37.5美分的报酬。

    这时,鲁勒吉酒店也倒闭了,安妮也只能给一位农场主家当烧饭女工。林肯很快就在同一处农场找到了一份耕地的工作。晚上,他在厨房帮安妮洗盘子。林肯觉得,只要能在她的身边,就感到快乐无穷,而他后来却再也没有感受到那种狂喜和满足感。甚至于在他去世前不久,林肯还曾向一位朋友说,他在伊利诺伊州当赤脚农场工人,要比在白宫快乐得多。

    悲痛总是在最欢乐的时候出现。1835年8月,安妮生病了。她先是感到非常疲倦,但仍旧照常工作。但有一天早上,她突然无法下床了。安妮开始高烧不退,从新沙勒镇来的艾伦医生为她诊断后,说她得了斑疹伤寒。她的内脏像火一样燃烧,四肢却像冰一样寒冷,因此只能用烧热的石头取暖,她每天总是叫嚷着要水喝。现代医学早已证明,斑疹伤寒应该用冰袋退烧,而且必须多喝水,但令人惋惜的是当时的艾伦医生却不知道这些。

    可怕的几周在缓慢地度过。最后,安妮病得连放在床上的小手都举不起来。艾伦医生要求她完全休息,不准接待来访的客人,林肯也同样被阻隔在屋子外面。可是在接下来的两三天,安妮一直不停地念叨着林肯的名字,频频地呼唤他,于是她的家人特意把林肯请来。林肯走进屋之后,关好房门,走到安妮床边,和安妮默默对视。谁都没想到这一次见面将是他们今生今世的最后一次见面。

    第二天,安妮失去了知觉,开始昏迷不醒,最终走向死亡。

    安妮死后数周是林肯一生中最悲伤的时刻。他茶饭不思,每日失眠,一个人孤零零地远离人群,见了人也不说一句话,目光凝视着远方,仿佛他的灵魂早已随着安妮而去,只剩下一副空躯壳苟存人世。朋友们担心林肯会做出疯狂的举动,不但拿走了他的小刀,还时时有人注意他是否会跳河。

    安妮被安葬在五英里以外的“协和公墓”,每天早晨林肯都会步行去墓地看望她。在那里倾吐他的真言,有时候他一个人待得太久,朋友们不得不架着他回来。如果遇到暴风雨来袭,林肯就会满面泪痕地说,他不能让安妮的坟墓被狂风暴雨侵袭……

    有人曾看到林肯也经常在山嘉蒙河附近的森林中东倒西歪地乱转,而且嘴里不时发出含糊不清的词句。大家担心林肯精神失常,于是请艾伦医生为他诊治。艾伦医生认为必须给林肯找些活儿干,这样才能转移他对安妮的思念。

    林肯有个很要好的朋友叫伯林·格瑞,他住在城北一英里的地方,并愿意负担照料林肯的任务。那是一个很幽静的地方,午后山崖林立,一直向西延伸;屋前是一片洼地,一直通向绿荫环绕的山嘉蒙河畔。格瑞的夫人南茜请林肯帮她干活,不停地砍柴、挖土豆、摘苹果、挤牛奶,甚至在她纺纱的时候,也让林肯帮助扯线,故意让林肯忙得团团转,没有多余时间胡思乱想。

    时光飞逝,1837年,也就是安妮去世两年后。林肯还对州议会的一位同僚说:“别人以为我已经大致恢复,可以重新享受人生。其实,我私底下仍旧心情沮丧,甚至到了不敢携带小刀的地步。”

    安妮之死使林肯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成了全伊利诺伊州最忧郁的人。日后与林肯合伙的亨顿律师说:“20年间,林肯没有过上一天快乐的日子……他走路的样子,像是忧郁就要从他身上淌下来一样。”

    从那时开始,林肯对于描写悲伤和死亡诗篇的偏爱几乎到了发狂的程度。他经常默默无语地静坐几个小时,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冥想出神,然后又突然念出《最后一片叶子》中的诗句:

    长满青苔的大理石,

    盖在被他吻过的,

    红润的嘴唇上;

    他心爱的名字,

    多年前早已刻在,

    墓碑上。

    在安妮死后不久,《噢,人类何必骄傲》这首死亡诗成了林肯最心爱的诗篇。每当四周无人的时候,林肯就念给自己听,他还曾在伊利诺伊州的乡村旅馆里念给别人听,在公开演讲时引述它,或对白宫的客人复述它,并抄下来送给好友。他还说:“我愿意拿出我所有的财产,甚至不惜欠债,只求能写出这样的好诗来。”他最喜欢这首诗的最后几句:

    啊!希望和灰心,欢乐和痛苦,

    交织在阳光和雨水中;

    笑声与泪水,甜歌与挽歌,

    仍相继而来,后浪推前浪。

    健康的红晕变成死亡的惨白,

    金色的沙龙变成棺木和尸衣,

    这些只在一眨眼,一吐纳之间。

    噢,人类何必骄傲?

    安妮·鲁勒吉安葬的“协和公墓”是一块安详静谧的土地,坐落在一个三面被包围,另一面是牛羊觅食的绿草农场。现在,这块墓碑上已经长满了灌木和藤蔓,很少有人前来参观。春天,鹌鹑会来这里筑巢,偶尔出现的羊鸣鸽啼突然打破一片寂静。

    安妮·鲁勒吉在这里安息了55年之后的1890年,当地一位殡葬业者在四英里外的彼得堡建了一个新公墓,由于当时彼得堡已经有了一处美丽而又宽敞的“玫瑰山公墓”,所以新公墓没人购置。这个殡葬业者为了打开销路,竟然打起安妮的主意,想把安妮的墓搬到新公墓。

    于是,1890年5月15日左右,他掘开了坟墓。

    有一位住在彼得堡的老太太,她是安妮·鲁勒吉的堂兄麦克格拉迪·鲁勒吉的女儿。麦克格拉迪·鲁勒吉经常和林肯一起下田干活,帮助林肯测量土地,并和林肯同吃同睡,因此他们非常清楚林肯对安妮的感情。在某个宁静的夏日黄昏,麦克格拉迪·鲁勒吉的女儿,即那位老太太坐在门廊的摇椅上,告诉卡耐基说:“我常听爸爸说,安妮死后,林肯经常走五英里的路到安妮坟前,久久不归。爸爸担心他会出事,就去接他回来……是的,安妮的坟墓被挖开时,爸爸和那个殡葬业者都在现场,他说安妮已经尸骨无存,他们只发现从她衣服上掉下来的四颗珍珠纽扣。”

    于是这位殡葬业者把挖出来的四颗纽扣和一些泥土带走,放在彼得堡的新公墓中,并对外宣传说安妮·鲁勒吉就葬在那儿。现在,每到夏天时,数以千计的香客都会赶到该地凭吊安妮的芳冢,卡耐基就亲眼看到他们对着她的墓碑低头垂泪。那四颗珍珠纽扣摆放在一个盒子里,纽扣上方有一座美丽的花岗岩纪念碑,上面镌刻着埃德加·李·马斯特斯的一首诗:

    微不足道而且默默无闻的我,

    演奏出不朽的音乐旋律——

    不存丝毫歹念,与人广施慈怀。

    恕道在芸芸众生之间流传,

    闪耀着正义和真理的光芒。

    安妮·鲁勒吉埋骨于荒草之下,

    生前蒙受亚伯拉罕·林肯的热爱,

    生虽不能同衾,

    死别却灵魂永远结合。

    噢,我亲爱的祖国,愿你永远繁荣,

    从我胸前的大地上绽放出遍野鲜花!

    安妮的遗骸仍然留在“协和公墓”,那位贪财的殡葬业者并没有带走她的遗芳。北美鸽娇啼,玫瑰花盛开,亚伯拉罕·林肯的泪水润泽着那块土地,亚伯拉罕·林肯的心也同她一起埋在那块土地中,安妮·鲁勒吉长眠在那块土地之下。

    6.获得玛丽之芳心

    玛丽与生俱来有一种高傲的气质,她相信自己会嫁给将来的美国总统。为了嫁给她喜欢的人,故意和林肯暧昧。但是……

    1837年3月,也就是安妮·鲁勒吉去世后的第三年,林肯离开了新沙勒镇。他骑着一匹借来的马,走进春田镇,并在那里开始他的“实习律师”生涯。

    他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装在马鞍袋里。而所谓“所有的财产”也不过是几本法律书、几件衬衣和几条内裤而已。他还带了一只蓝色的旧袜子,里面塞着在新沙勒镇新邮局开张前他所收的不到20美分的硬币邮资。在春田镇的头一年,林肯手头十分拮据,他本来可以先挪用这笔钱的,以后再补足即可,但他感觉如此做不诚实。所以,当邮局查账员终于来找他结账时,林肯不仅如数交出了那笔钱,而且交出来的硬币也恰好就是他担任邮递员时收到的那几枚。

    林肯骑马到春田镇的那一天,不仅身上没有一分钱,而且还有1100美元的债务:就是杂货店破产时,合伙人贝利酗酒致死所留下来的债务。

    林肯本来可以声明,由于生意失败请求法院判定分摊任务,或者随便钻一个法律漏洞来躲过这笔债务。但林肯没这样做,反而自动找到所有债主,答应他们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就保证连本带利偿还他们。除彼得·冯博金之外,大家都同意了。在法院的裁决中彼得·冯博金得到林肯的马匹和测量工具,其他人则一直等待。14年后的1848年,林肯当上国会议员,仍旧把他的部分薪水寄回去,完成借款尾款缴纳。

    林肯抵达春田镇的那个早晨,把马拴在公共广场西北的约书亚·F.斯皮德日用商店门前,以下是斯皮德的口述:

    他骑着一匹借来的马进城,准备向村中唯一的家具匠定做一个床架。他走进我的店里,把马鞍袋放在柜台上,打听床架材料和价钱。我拿出石板和铅笔给他计算,全部材料总共需17美元。他说:“还算便宜吧!不过,无论多么便宜,我都没这笔钱付款。你若可以让我赊账,等到圣诞节时我的律师业务做成功了,我就可以还你这笔钱;如果我失败了,我可能一辈子都还不起。”他的语气十分忧郁,我的同情心油然而生。我抬头看了看他,心中暗想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像他那么阴沉而忧郁的面孔——直到现在我仍这么认为。我就对他说:“我有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有一张大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欢迎你来和我分享。”他问我:“你的房间在哪儿?”我说:“在楼上。”并指指店铺后面通往卧室的楼梯。他一言不发地把马鞍袋抱上楼,放在地板上后,再走下来,满面笑容地对我说:“太好了,斯皮德,我非常感激你。”

    在这以后的五年半时间里,林肯和斯皮德一起住在这个店铺的楼上,同睡一张床,而且未付分文租金。

    另一位朋友威廉·波特勒则不仅给林肯提供了五年的伙食,还给他买了很多衣服。

    当林肯有能力支付之时,他可能会向波特勒付一些钱,但双方没有讲明收费多少。这一切纯粹是朋友之间的友情,大家互相帮助而已。

    林肯十分感谢上帝把这两个好朋友赐给他,如果没有波特勒和斯皮德的帮忙,他的律师事业绝不可能成功。

    林肯和另一位律师史都华合伙。史都华把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投入到政治上,事务所的事全部托付给林肯。但是事情并不多,办公室内的陈设也并不那么好,包括一张脏兮兮的小床,一件野牛皮毯子、一张椅子和一条长凳,另外还有一个书架,上面摆了几本法律书籍。

    根据事务所办公室的记录,他们开业的头6个月只挣到了5笔律师费,一笔2.5美元、两笔5美元、另有一笔10美元,最后一笔他们收了一件大衣抵做部分酬劳。

    有一天,心灰意冷的林肯在春田镇的佩吉·伊顿木匠店前停下脚步,他想放弃法律工作,改行当木匠。就在几年前,林肯在新沙勒镇研读法律之时,也曾考虑抛下书本,改行当铁匠。

    林肯在春田镇的第一年,他只认识偶尔晚上到斯皮德商店里侃政治的男人,星期日更不会去教堂。他自称,在春田镇那优美的教堂中,他不知该怎么办。

    在这第一年,只有一个女人和他说过话。从他写给欧文斯小姐的信中,我们可以知道“若非必要,她是不会开口的”。

    到1839年,不但有个女人和他说了话,而且还转而追求他,希望能嫁给他。她就是玛丽·陶德。

    曾有人问林肯,“陶德”这个姓为什么是那样拼,他就调侃答道:“想必是‘上帝’(God)只用一个字母‘d’就够了,而‘陶德’(Todd)家的人却需要两个吧。”

    陶德家族经常自夸他们的家谱可以追溯到6世纪。玛丽·陶德的曾祖父辈、祖父辈和叔伯舅公辈等都有人当过将军和州长,其中还有一位当过海军大臣。玛丽在肯塔基州莱辛顿的一家法国学校读过书,这个学校是维多利亚·夏洛蒂·里克瑞·曼特尔夫人和他的丈夫开办的。他们夫妇俩是法国贵族,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从巴黎逃了出来,躲过了被送上断头台的厄运。他们教会玛丽说一口纯正巴黎口音的法语,还教会她跳法国贵族只在凡尔赛宫跳的八人舞和加西亚圆圈舞。

    玛丽与生俱来的一种高贵气质,自以为比别人更优秀,而且始终认为她会嫁给一个日后做美国总统的人,说起来也的确不可思议。然而,她不但深信这一点,还经常对别人说。大家对她百般嘲笑,却始终无法动摇她的信念。玛丽的亲姐姐谈到她时,也说她“喜欢光彩、炫耀、虚饰和权力”,是“我所认识的最有野心的女人”。

    然而,玛丽的脾气却出奇的坏,经常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1839年的某一天,她和继母吵架以后,“砰”的一声关上大门,气冲冲地走出家门,跑到出嫁到春田镇的姐姐家。

    她若决心嫁给未来的美国总统,那她真是找对了地方,世界上没有哪个地方能比伊利诺伊州的春田镇更容易实现她的愿望了。当时,这里只不过是一个脏兮兮的边疆小镇,位于没有树木的草原上。既没有石板车道,也没有电灯和人行道,更别提排水沟了。牛儿随意在镇上乱逛,猪儿在大街的泥沼里翻滚,一堆堆腐化的粪便使到处都臭气熏天。当时镇上所有人口只有1500人,可是1860年的两名美国总统候选人——史蒂芬·阿诺德·道格拉斯和亚伯拉罕·林肯,1839年都住在春田镇。

    他们两个都认识玛丽·陶德,所以都追求过她。两人都曾拥抱过她,并且玛丽承认两人都向她求过婚。

    但当别人问她想嫁给哪一个时,玛丽总是回答:“我要嫁给最有希望当上美国总统的人。”

    她这句话很明白地指向道格拉斯,因为道格拉斯政治前途看起来已经比林肯要光明上百倍。此时的道格拉斯年仅26岁,已经拥有了“小巨人”的称号,而且他还当上了国务卿。而林肯只是一个正在奋斗的律师,至今还寄住在斯皮德杂货店楼上,有时连伙食费都付不起。

    当亚伯拉罕·林肯默默无闻之时,道格拉斯早已经是美国政坛上举足轻重的人物。事实上,就在林肯当选总统两年前,一般的美国人也对林肯毫无印象,他们只知道他曾经和有财有势的史蒂芬·阿诺德·道格拉斯辩论过。

    亲戚们都以为玛丽更喜欢道格拉斯,而不喜欢林肯,事实上也可能的确如此,因为道格拉斯是个善于向女性献殷勤的男人;而且他的外表也更有吸引力,政治前途更加光明,社会地位也比林肯要高。

    此外,道格拉斯还有一副低沉的好嗓子,他留着波浪状的发型,华尔兹更是跳得棒极了,另外他还经常向玛丽·陶德献殷勤。

    因此,可以说他是玛丽心目中的完美男人;有时候她会对着镜子自言自语:“玛丽·陶德·道格拉斯。”这样既顺口又好听,幻想自己有朝一日和道格拉斯在白宫翩翩起舞……

    当道格拉斯正努力追求玛丽之时,有一次他在春田镇公共广场和一位新闻记者打了一架——那是玛丽闺密的丈夫。也许玛丽曾为这件事和他发生过争执;也可能玛丽曾批评过他在公开宴会上喝醉酒,然后跳到桌子上大跳华尔兹,并把酒杯、火鸡、威士忌和汤盘踢到地上的行为。

    在他们交往期间,玛丽每次知道他带了其他女孩子去跳舞,她就会和他大闹一场,总是搞得两人很不愉快。总之,他们的交往最后并没有什么结果。对此,贝弗里奇参议员说:“虽然时常有人说,道格拉斯曾向玛丽求婚而遭到她的拒绝,其实这只是玛丽为了保住面子而编造的谎言,精明、机智、见多识广的道格拉斯可从未要求玛丽·陶德嫁给他。”

    这时的玛丽已经失望到了极点,从此把重心放到了与道格拉斯竞争的林肯身上。她对他大献殷勤,希望能利用这一点让道格拉斯产生嫉妒。可是,她的方法根本就没奏效,她并没有挽回道格拉斯的爱情,反而却俘获了林肯。

    玛丽·陶德的姐姐爱德华夫人描述他们的交往经过时说:“他们在屋里坐着的时候,我碰巧好几次都在场。他们每次谈论的话题总是先由玛丽开始,林肯先生就一直在旁边听。他很少说话,只是看着她,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吸引。他为她的聪明机智而倾倒,为她的高贵漂亮而着迷。可是他无法和玛丽这种千金小姐做长时间的交谈。”

    那年7月,人们议论了数月之久的共和党大会在春田镇召开。这次大会把整个小镇搞得天翻地覆,人们从几百里以外拥进这里,旗帜飘扬,乐队一路演奏着音乐。芝加哥代表队还拖着一艘双桅帆船前来,船上乐声飘扬,少女们在上面跳舞,大炮喷出的火焰直冲云霄。

    民主党批评共和党候选人威廉·亨利·哈里逊像个住在木屋里喝苹果酒的老太婆。于是自由党员就故意在一辆车上装了一个小木屋,由30对公牛做引导,拉着它在春田镇的街道上游行。小木屋的旁边还有一棵胡桃树在摇摆不定,松鼠在上面玩耍,木屋门口则放着一桶苹果酒。

    晚上,林肯在摇曳的火炬光下发表政治演说。

    在一次宴会时,民主党曾指责林肯所属的共和党是贵族党,说他穿着高雅的衣服,却要求平民投票给他不合理。林肯为此辩解说:“我初来伊利诺伊州的时候,一贫如洗,什么人都不认识。因为我没读过什么书,所以曾先在一艘平底船上打工,月薪只有八美元。我的身上只有一条马裤,而且还是鹿皮制的廉价品。每次鹿皮裤被打湿后,再被太阳晒后便会缩水。从而我的裤子越来越短,且越来越紧。结果最后甚至在裤子下面与袜子上面之间都露出好几英寸的小腿肉来。当我逐渐长高以后,裤子也变得更短更紧了,最后居然在我的小腿上箍下一圈蓝纹,直到今天这圈纹还在。如果你们认为这就是衣着考究的贵族,那我也无话可说了。”

    人们听了他的解释后大吹口哨,大喊大叫,以表示对林肯的赞许和支持。

    林肯和玛丽一起去了爱德华家。玛丽告诉林肯,说她为他感到骄傲,还说他是一个大演说家,有朝一日必将登上美国总统的宝座。

    月光下,林肯俯视站在自己身旁的玛丽。这时玛丽的态度已经向他表明了一切,于是他伸手抱住她,轻柔地亲吻她……

    他们决定在1841年的元旦结婚。

    此刻离婚期只剩下短短的六个月,但不幸的是此时又生出不少枝节来。

    7.婚礼上面的风波

    林肯慢悠悠地说:“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只好遵守诺言。”

    玛丽·陶德和亚伯拉罕·林肯刚刚订婚,玛丽就想对林肯进行改造:她不喜欢他的衣着,总是拿他跟她的父亲相比。长期以来,玛丽每天早上看着他父亲罗勒·陶德走在莱辛顿的街头上,手里拿着一根龙头拐杖,身上穿着上等的蓝色外套和白亚麻长裤,将裤管扎在皮靴里面。可是林肯在大热天根本就不穿什么外套,有时候甚至不戴硬领。更让玛丽觉得糟糕的是,他通常只用一条吊带吊住长裤,如果扣子掉了,干脆就削一根木钉来对付一下。

    林肯这种粗犷而随便的作风,使玛丽觉得脸上无光。她毫不掩饰地说出内心的感觉,而且她所用的言辞十分直白,毫不留情,根本就没有考虑到会不会令林肯难堪。

    玛丽在莱辛顿时,在维多利亚·夏洛蒂·里克瑞·曼特尔夫人的学校读书,虽然她学会了高贵的巴黎八人舞,却没学会待人处世的技巧。她的喋喋不休、挑剔、骄傲和自以为是的态度,使林肯如坐针毡,一心只想离她远点。现在,他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每周和她约会两三次,有时候他甚至十几天都不去她家,他们之间的爱情全被玛丽给毁了,她却写信责备林肯冷落了她。

    不久,身材高大、端庄美丽的迷人金发碧眼女孩马蒂坦·爱德华来到这个小镇。她是玛丽·陶德的姐夫尼尼安·W.爱德华的堂妹,也住在宽敞的爱德华公寓。林肯去拜访玛丽的时候,偶然见到了令人眼睛一亮的马蒂坦。虽然她不会巴黎口音的法语,也不会跳加西亚圆圈舞,可是她很懂得待人之道。因此林肯非常喜欢她,以至于有时竟会看得入神,竟会听不到玛丽·陶德的话语,因此也令玛丽愤慨不已。

    有一次,林肯带玛丽去参加舞会。但是他并不想和她跳舞,而是任别的男人来邀请玛丽,自己则坐在一旁与马蒂坦聊天。

    玛丽指责林肯爱上了马蒂坦,林肯也不否认。于是玛丽痛哭失声,逼着他以后连看都不能看一眼马蒂坦。

    原本是一桩甜蜜幸福的婚事,现在却变成了吹毛求疵、争吵不断的憾事。

    林肯看出了他与玛丽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巨大差异,包括:教育程度、家庭背景、脾气性格、嗜好和对事情的见解方面都完全不同。他们经常惹对方生气,林肯认为除非解除婚约,否则他们的婚姻将会很悲惨。

    玛丽的姐姐和姐夫也有相同的看法。他们劝阻玛丽断了和林肯结婚的念头,并一再说他们两个不合适,结婚后是不会有幸福的。

    但是玛丽对这些话却当做耳旁风。

    林肯想告诉她,决定和她分手,他内心思想斗争好几个星期。有一天晚上,他走进斯皮德的店里,来到火炉旁,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给斯皮德看。

    后来斯皮德回忆说:“他的信是写给玛丽·陶德的,信里面明确地说出了其感情。说他已经仔细地想过这件事情,他觉得不够爱她,因此不能要求女方嫁给他。他请我转交这封信,不过我还是拒绝了他。他说自己会委托其他人。我说:‘私下里谈话可以被人遗忘或者加以否认,可是一旦写下来,就成了对你不利的永恒证据。’说完,我就把那封信扔进了火炉里。”

    参议员贝弗里奇说:“我们不能确知林肯对玛丽说了什么。可是从他给欧文斯小姐写的绝情书中,我们不难猜测出他写给玛丽·陶德那封信的内容。”

    现在我们简单叙述一下林肯和欧文斯小姐的事情。那是发生在四年前的事情。林肯在新沙勒镇认识了本奈特·阿贝尔太太,欧文斯小姐就是阿贝尔太太的妹妹。1836年秋,阿贝尔太太要回肯塔基州探望亲人,她说林肯如果愿意娶她妹妹,她就把妹妹带到伊利诺伊州来。

    林肯曾在三年前见过欧文斯小姐,并对她有很好的印象。她很快就和阿贝尔太太一起来了。她长得很美,文文静静的,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又有钱。可是林肯却不愿娶她,他认为“她未免太主动了一些”。何况她的年龄比他大一些,身材又矮胖——按照林肯自己的说法,“跟莎士比亚剧中的吹牛胖子福斯塔夫正好是天生的一对”。

    林肯对人说:“我没有任何喜欢她的地方,可这是没办法的事啊!”

    尽管阿贝尔太太一心希望林肯与她的妹妹结婚,但是林肯不愿意。他说自己“后悔因一时冲动”而对阿贝尔太太许下诺言,并说害怕娶她,就像“爱尔兰人怕绞绳”一样。

    于是林肯给欧文斯小姐写了一封信坦白却不失委婉地向她表明了自己的意思,希望能解除和她的婚约。

    由这封1837年5月7日写的信中,我们可以猜出林肯写给玛丽·陶德的那封信的内容。这封信是这样写的:

    我亲爱的欧文斯:

    我刚才写了两封信,本来都是打算寄给你的。但是我觉得第一封信的措辞不够庄重,第二封又太严肃了,因此我都撕掉了。所以这一封信我无论如何都要寄给你。

    春田镇的生活是相当沉闷乏味的——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我此生住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会感到寂寞。自从我来到此地以后,只有一个女人和我说过话,而且若非必要,她说绝对不会开口的。我以前没有去过教堂,而且短期内我也不打算去。我之所以不去教堂,是因为在优美的教堂中,我不知道该如何自处。我们讨论过你要来春田镇居住的事情。我仔细地想了想,你是注定不能分享这种生活的,而只能做个旁观者。你会连掩饰的余地都没有。你自信自己能忍受这一切吗?如果有哪个女孩子愿意将终身托付给我,我一定会尽一切能力使她快乐和满足,而最让我感到难过的,莫过于一切努力都以失败告终。我知道如果我能跟你在一起,我一定会比现在更加快乐——假如你没有表示不满的话。

    以前,也许是你在开玩笑,也许是我误会了。如果是这样,让我们忘了它吧;否则,我希望你认真思考之后再作决定。我的决心已定,假如你希望我遵守诺言,我当然愿意这样做。但是我认为,这对你太不公平了。你不习惯吃苦,而跟我在一起的日子说不定会苦得叫你难以想象!我知道你有足够的判断能力,只要你能够冷静思考,我愿意依你的决定行事。

    收到这封信以后,请你一定写一封回信给我。你或许会觉得没有回信的必要,不过,在这个忙碌的蛮荒之地,写信也可以做个伴。请转告你姐姐,我不想再听到卖掉资产搬家的话了,这是最让我忧心的事。

    林肯敬上

    林肯和欧文斯小姐的韵事就到此为止没有下文了。我们再回过头来说他跟玛丽·陶德的婚事。

    斯皮德把林肯写给陶德小姐的信扔进了火炉,对他说:“喏,你若有男子汉的勇气,就亲自去找玛丽吧。如果你不爱她,就坦白地告诉她,说你不愿意娶她,不过要当心!话别说得太多,趁早告辞为妙。”

    斯皮德说,他听从了我的劝告,扣好大衣,表情坚定地走了出去。

    亨顿在《林肯传》中介绍:

    那天晚上,斯皮德没跟我们一起上楼睡觉。他用自己想看书作为借口,留在楼下的店铺里等林肯回来。10点过去了,林肯和陶德小姐的会谈还没结束。直到11点多,林肯才蹑手蹑脚地走进店来。斯皮德看林肯留了这么久,就知道林肯并未照他的话去做。

    斯皮德开口就说:“老兄,你有没有按照我吩咐你的去做?”

    林肯若有所思地说:“当然,我照办了。我告诉玛丽我不爱她以后,她痛哭流涕,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她交叉着双手,看起来似乎很难受,自言自语说,骗人者反而被骗了。”

    斯皮德追问林肯:“你还说了什么?”

    林肯说:“说实话,斯皮德,她这一套我真的招架不住。我泪流满面地把她揽进怀里,并且吻她。”

    斯皮德嘲笑他说:“这就是你解除婚约的方法?你不但做了一次傻瓜,而且等于是和她再次订婚。现在,你已经毫无退路了。”

    林肯慢条斯理地说:“算了,我认了。事情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我只好遵守诺言。”

    日子一天天过去,举行婚礼的日期快要到了。裁缝忙着为玛丽·陶德缝制嫁衣。爱德华公寓也请人来重新装饰粉刷,起居室布置一新,地毯也换了新的,家具擦亮并重新摆放了位置。

    此时,林肯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真是难以形容,可以说他已经超出了普通的悲哀,到了可能危及身心的地步。他的身体一天比一天衰弱,精神也几近失常。这几周以来的痛苦,可能也影响了他后来的心理。

    尽管他应允了与玛丽·陶德的这桩婚事,但是他的内心却在激烈地交战,想要寻求逃避的方法。他常常在店铺楼上的房间里呆坐着,不去办公室工作,也不参加州议会的会议。有时候,他会在半夜3点起床,下楼去升起壁炉的火,对着火光独自坐到天亮。他吃得更少,身体日渐消瘦。他还变得暴躁易怒,也不肯和任何人说话。

    婚期将至,林肯的恐惧和退缩也更甚了——他似乎掉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在里面不断旋转,差一点失去理智。他写了一份很长的信给辛辛那提的丹尼尔·德雷克医生——他是西部最有名的医生,也是辛辛那提大学医学系主任——在信中林肯描述了自己的情况,并请教治疗的方法。但是德雷克医生回信说,不亲自检查,他无法提供任何帮助。

    他们的婚期定在1841年元旦。那天天气晴朗,春田镇的上层人士乘着雪橇来来往往,进行新春访友活动。从马鼻子里呼出阵阵湿气,小铃铛的声音接连不断。

    爱德华公寓此时一片忙乱,送货的小孩子匆匆拿着最后一分钟才定的货物到后门来。玛丽家还特意请了一位大厨师,喜宴不用旧的铁质烤炉放在火上烹煮,而采用新发明的烹饪炉来做。

    元旦的傍晚终于来临了。烛火照射出一片柔光,冬青树花环挂在窗上。玛丽的家人鸦雀无声地期待着,兴奋地微微颤抖。

    六点半,贺客陆陆续续到来。不久,牧师也夹着教堂的行礼用具来了。房间里摆满了各种植物。愉快和友善的交谈声传遍了整个屋子。

    时钟敲了七下……七点半。然而林肯还没来……他迟到了。

    时间一分分地过去……挂在门厅的老爷钟滴滴答答地走着,缓慢又肯定地报出15分钟……半个钟头……但是还没有新郎的影子。爱德华太太紧张地走下车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林肯会不会……不!难以想象!绝对不可能!

    人们开始不安起来,交头接耳,低声议论着。

    头戴新娘纱、身穿丝袍的玛丽·陶德坐在房间,一直在等待……等待……紧张地玩弄着头发上的花。她多次走到窗边,向街上张望。她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时钟,手掌渐渐湿了,汗水聚在眉毛上。又过了一个钟头。他答应过她的……真的……

    九点半,客人们一一告退,动作轻轻地。他们在惊讶之余也带了一点尴尬的表情。

    当最后一个客人离开之后,准新娘玛丽扯掉了头上的白纱,抓掉头发上的花朵,哭着冲上楼梯,一头扑倒在床上——她伤心欲绝。噢,上帝啊!大家会说她些什么?她将会被人耻笑、怜悯、指指点点,她将颜面尽失,不敢走上街去。

    伤心和羞耻感涌遍她全身。此时她多么希望林肯能来拥抱她;同时,她又恨不得把他立刻杀掉,报复他对她的伤害与羞辱。

    林肯到底在什么地方?难道遭到了暗杀?抑或发生不幸的意外?他逃走了?他自杀了?这一切根本没人知道。

    半夜里,男人们带着灯笼,组成一支搜索队。有人去寻访镇上林肯常去的地方,还有人在乡间小道上搜索……

    8.与玛丽正式结婚

    林肯说:“我总觉得婚姻是一种非常奇特的事情。”

    人们分头找了一个晚上,直到天亮前才发现林肯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嘴里正喃喃地说着什么。朋友们担心他神志不清,玛丽·陶德的亲戚则说他已经疯了——这是他们对他没有参加婚礼的最好的解释。

    林肯对人们说他要自杀,人们立即找来亨利医生,并让斯皮德和波特勒随时注意他。大家还拿走了他的刀子,一切就像安妮·鲁勒吉去世时的情形一样。

    亨利医生希望林肯找点什么事情做做,他建议林肯去参加州议会的会议。林肯作为议会领袖,应该经常参加各种会议。可是根据州议会记录,他三个星期以来只出席过四次,而且每次只去一两个小时。1月19日,约翰·J.哈丁正式向议会宣布林肯生病了。

    林肯逃婚三个星期后,给他的合伙律师写了他一生中最悲惨的一封信:

    我现在是这个世界上最悲哀的人了。如果将我的这种悲哀平分给全人类,世上就没有一张愉悦的面容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好转,但也不能总是这样继续下去。如果我不能好转,就只有死了。

    已故的威廉·E.巴顿在他写的《林肯传》中说,“这封信表示亚伯拉罕·林肯已经精神错乱……他深信自己会发疯”。

    林肯这段时间经常想到死亡,也渴望死亡,他还写过一首以自杀为题材的诗,发表在《山嘉蒙期刊》上。

    斯皮德怕林肯自杀,就带林肯到路易斯维尔附近斯皮德母亲的家里,并给了他一本《圣经》,让他住进一间面向小溪的安静小屋。小溪弯弯曲曲地流进一英里以外的森林。每天早上,会有一个黑奴把咖啡端到床上送给林肯喝。

    玛丽的姐姐爱德华太太说,玛丽“为了澄清他人对她的误解,也为了使林肯先生安心,曾给林肯写信,表示愿意和他解除婚约”。她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解除他的心理负担,另一方面是“如果林肯愿意,仍有权利恢复婚约”。

    恢复婚约当然是林肯最不愿意的,因为他不想再见到玛丽。即使在逃婚一年以后,林肯的好友詹姆斯·马森尼还认为“林肯有自杀的可能”,由此可见,林肯对这桩婚姻的惧怕有多么深刻。

    从1841年那“致命的元旦”算起,林肯几乎有两年的时间没有和玛丽·陶德交往过,他希望她能把他忘掉,看中别的男人。但是这事关她的骄傲和她宝贵的自尊,她决心向自己和那些轻视她、怜悯她的人证明,她可以嫁给亚伯拉罕·林肯,而且她嫁定了亚伯拉罕·林肯。

    而林肯却决心不娶她,所以不满一年她就改向别的女孩子求婚。当时他32岁,那个女孩子的年龄只有他的一半。她叫萨拉·理查德,是四年来一直为林肯提供伙食的波特勒太太的小妹妹。林肯向她说明了自己的情况,他说自己名叫亚伯拉罕,而她名叫萨拉,显然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但是林肯的求婚却被女方拒绝了。后来,萨拉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吐露道:

    我当时年纪还小,还不到16岁,根本没有想到结婚的问题。我并不讨厌他做我的朋友。不过你也知道,他那古怪的外表和态度很难让一个芳心初动的少女看上眼……他和我姐姐很熟悉,我总是把他当做大哥来看待。

    由于林肯经常为当地的《春田日报》撰写社论,因而与该报社总编西蒙·佛朗西斯结为好友。不幸的是,佛朗西斯夫人非常爱管闲事。她虽然已经年过四十,但还没有小孩,自称为“春田镇的媒婆”。

    1842年10月初,佛朗西斯夫人写信给林肯,请他于次日下午到她家去一趟。这个邀请很古怪,虽然林肯想不通是什么用意,但他还是应邀前往。他一到就被迎入会客室。意外的是,玛丽·陶德就坐在他面前。

    当时林肯和玛丽·陶德说了什么话,他们的预期和表情如何,他们做了些什么……历史上并无记载。不过,可怜而又心软的壮汉这次完全没有逃脱的余地。只要她一哭——她最擅长这一招——他马上就向她投降了,低声下气地为自己的逃婚向她道歉。

    后来,他们每次见面时,总是偷偷摸摸地在佛朗西斯家里进行。起初,玛丽甚至不让她姐姐知道她又与林肯来往。当姐姐发现他们的行踪后,责问玛丽:“为什么你要瞒着别人?”

    玛丽说:“既然已经发生过那些事情,我认为彼此交往最好能避人耳目。万一再出了问题,也不会被别人知道。”

    说得明白点,她已经接受过一次教训,这次她决心保密,直到林肯愿意娶她为止。

    这一次,陶德小姐又要使出什么小伎俩呢?

    詹姆斯·马森尼说,林肯常常告诉他说“他是被迫结婚的,陶德小姐说林肯在道义上非娶她不可”。

    对此,亨顿应该比谁都清楚,他曾说:

    “我总是认为林肯娶玛丽·陶德是出于道义,他曾经很彻底地自我分析过,他很清楚自己不爱玛丽,但是他又确实答应过娶她。面对道义与幸福的冲突,他选择了前者……就像一场噩梦一般,多年的折磨和纠缠,使他永远失去了家庭的幸福与安宁。”

    在下定决心以前,林肯又一次寄信给斯皮德,问他是否曾在婚姻中找到了幸福。林肯催促他:“请赶快回信,我急着要知道你的答案。”

    斯皮德回信说:“他所获得的幸福要远远超过期望中幸福。”

    于是,第二天的下午——1842年11月4日,星期五——林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勉强向玛丽·陶德求婚。

    玛丽坚决要求当天晚上就举行结婚典礼,林肯受宠若惊,他没想到事情居然会进展得这么快。他知道玛丽十分迷信,就说当天恰好是星期五不吉利。可是玛丽有过上次的教训了,所以她连24小时都不愿再等,何况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她24岁的生日——于是他们匆匆来到夏特敦珠宝店,买了一枚结婚钻戒,刻了“爱之永恒”。

    那天下午,林肯请詹姆斯·马森尼当他的男傧相,并说:“吉姆,我非娶那个女孩不可。”

    傍晚,林肯在波特勒家穿上了他最好的一套衣服,擦亮了皮鞋,波特勒的小儿子问他要去什么地方,林肯答道:“我猜想是要下地狱吧。”

    玛丽上次为婚礼赶制的嫁衣已经被她绝望地扔掉了。现在,她只好穿一件简单的白色衣服出嫁。

    一切安排都那么仓促。爱德华太太说她直到婚礼前两个小时才接到通知,只好匆忙烤好结婚蛋糕。蛋糕端上桌的时候,上面的糖稀还热热的,不是很好切。

    查尔斯·德雷斯牧师为他们宣读了圣公会礼拜诗,但是林肯似乎一点也不高兴。男傧相说他“就像要上屠宰场似的”。

    对于这桩婚姻,林肯只讲过一句话。这句话是在他婚后一个星期左右写给山姆·马歇尔的业务信函中的一则“附启”。这封信现在归“芝加哥历史协会”所有。

    林肯在信中说:“除了我结婚以外,这边没有什么新鲜事。我觉得婚姻真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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