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是一种神奇的符号,从古至今,不但每个字的字型都经历了漫长的演化过程,而且字义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作用。因此,有学者说,弄清楚了一个字的含义演变,就等于研究了一部中国文化史。
这其实只说对了一半。汉字字义的演变,不但是凝固着的文化史,更是被尘封的政治史。当腥风血雨、刀光剑影在时光的侵蚀中渐渐淡去,留下的只是简单的几个字,让后人细细品味。
在我看来,“权”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极有代表性的一个字,它不但道出了古代政治的精髓,更是将中国的政治哲学一言蔽之。
“权”字在政治领域的含义大概可分两类:一是权力,二是权变。权力这一含义,大抵是从“秤锤”这一含义引申而来的,表示举足轻重的力量和关键性因素,这恰恰是政治活动的核心,即实力与地位;权变这一含义,基本可以等同于权谋,即以谋略为指导而进行的策略调整。
权力与权变,就像兵法中所讲的“奇”与“正”,相辅相成,构成了政治活动的主体。对政治而言,更有意义的一点是,如果只有权力而无权变,就会出现赤裸裸的专制和暴力;如果只有权变而无权力,则只能是巧言令色而无实际行动。这个道理,被先秦时代最后一位法家大师韩非子归纳出来,就是三个字:法、术、势。
按照今天的理解,权力就是势,而权变则是术,将二者糅合在一起,使权力与权变都在可控的范围内发挥作用的,则是法。由此可见,“权”在政治领域中的含义,正是法家思想的核心。
如果将视野放得更广阔一些,我们就会发现,“权”的这两重政治含义不但与古代政治密切相关,更和现代博弈论有对接的可能。博弈论的研究重点,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理性人”应对各类问题时的对策制定与选择。乍看上去,似乎博弈论研究的只是“权变”,但对策选择实际上与实力、地位息息相关,因此,博弈论在很多时候能够对以“权”为中心的古代政治作出精细的分析。
不是谁都能选择背叛
博弈论有很多分类方法,按照博弈双方的关系,可以分为合作性博弈与非合作性博弈。在中国古代的政治中,非合作性博弈以压倒性优势占据了主要地位。为什么会这样?中国的传统文化不是经常强调“和”与“不争”吗,怎么到了实践阶段,却又剑拔弩张、你死我活了?
从利益的角度去看,如果“争”所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和”,如何取舍就不言自明了;而如果“争”与“和”所获得的利益几乎相近,那么道德因素才会起到作用。
用道德来规范政治、规范政治家的策略选择,一直是古代思想家们的追求,但由于他们在实践层面缺少论证,因此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在经典中,我们读到的是一片祥和、天下为公,而在史书中,我们看到的是尔虞我诈、翻云覆雨。
因而,我们在史书中经常看到的,是背叛、出卖和陷害。当然,这并不是说古人道德沦丧,而是在更有诱惑力的利益面前,他们无法坚守自己的道德理想。
背叛的实力
中国古代的政治博弈,基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故事来概括,这个故事里包含了博弈论最基本的道理:
两个朋友一起去深山里面游玩,结果遇到了一只熊,他们都十分害怕。其中的一个人弯下腰把鞋带系好,作好逃跑的准备,另一个人对他说:“你这样是没有用的,你不可能跑得比熊快。”那个准备跑的人回答说:“我不需要跑得比熊快,我只要跑得比你快就好了。”
这个故事里面包含了“囚徒定律”的基本精神:背叛。
无论对方作出什么样的策略选择,背叛对方都能够让自己获得收益,那么必然要选择背叛这一道路。在这个“朋友和熊”的故事里面,那个准备逃跑的人面临的选择有以下几个:
第一种情况:不逃跑,被熊吃掉。
第二种情况:逃跑,比同伴跑得慢,被熊追上后吃掉。
第三种情况:逃跑,比同伴跑得快,熊吃掉同伴,自己得以生还。
当然,除了这几种现实中存在的可能性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根本不可能发生的情况,比如:不逃跑,也不抵抗,熊不吃他们;不逃跑,抵抗,二人合力打败了熊;逃跑,被熊追上,但熊不吃他,而是超越他之后去追前面跑得快的同伴……但是,这些是在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情况,只能用来锻炼一下思维,而对博弈论来说,研究的只是在具有现实可能性的情况下的策略选择。
在上述的这些可能性里面,如果选择逃跑,会有生还的机会,而他的朋友也有同样的几个选择。对于选择逃跑的人来说,只要他选择了逃跑,就会有生还的机会,而他的朋友选择不逃跑,生还的机会自然属于他。朋友选择逃跑,就需要一个附加的条件——他跑得比自己的朋友快,这样才会生还。所以,在这一博弈过程中,无论他的朋友作出什么选择,只要他自己拼命去跑,就会有机会生还,这是一个标准的“囚徒困境”模式。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是这种思考并且作出选择的模式则十分常见,并且不断出现。
这个故事里面就有一个摆脱“囚徒困境”的策略——淘汰最差者的原则。处于“囚徒困境”的时候,没有什么十全十美的好办法能让自己又从困境中逃脱,又能获得利益,只能尽量做到自己不受侵害,正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
当然,如果“朋友和熊”的故事中,有一个人腿脚不便,那么无论他作出什么选择,最后的结果都是他被熊吃掉。这种基本素质的缺陷,是策略选择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选择背叛也要有基本的实力。
背叛者的尴尬
翻开《左传》,第一篇就为我们讲了“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
郑庄公的母亲武姜生了两个儿子,一个是庄公,另一个是他的弟弟共叔段。因为生庄公的时候不太顺利,因此武姜夫人一直不大喜欢郑庄公,而偏爱小儿子。在庄公的父亲郑武公在世的时候,武姜就想让段做继承人,但武公没有应允。
到了庄公即位之后,武姜想要为共叔段争取一个富庶而又能自立的封邑。经过双方的拉锯战,最终决定把京封给共叔段,因此,共叔段得了一个称号——“京城太叔”。
为了共叔段的封邑问题,庄公与大臣们还有一次秘密的会谈。祭仲劝庄公不要把共叔段封到京去,因为那样会造成国家的分裂或内乱。
庄公的回答很巧妙,他说,这是姜夫人想要的结果,他把自己撇清了。事实上,没有他的允许,他的母亲姜夫人又怎么能给共叔段争取到京这座封邑呢?但是祭仲并不明白其中深意,还忧心忡忡地提醒郑庄公,要小心共叔段在姜氏的支持下作乱。庄公大而化之地说了一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们等着瞧吧。”
后来,共叔段果然密谋反叛,想要取代郑庄公的位置。郑庄公依然不紧不慢地等着,直到共叔段明火执仗地准备出兵攻打都城时才下令进行讨伐,并且一举击溃了共叔段的军队。
以往我们都是从郑庄公“引蛇出洞”、让共叔段的野心暴露出来再予以痛击这个过程去看历史,并且是站在郑庄公的角度去看这段历史,从而佩服郑庄公的过人才智与谋略。黄朴民教授对郑庄公的政治智慧归纳为三点:其一为遇事能忍,气度不凡;其二为从隐忍不发到及时出击;其三为善后能稳。这个评价十分全面,可以说,在“郑伯克段于鄢”的全过程中,郑庄公在行事为人方面确实体现了这三个过人之处。而问题是,郑庄公与共叔段之间的这场兄弟之争、权力之争,到底谁是第一责任人,谁是应该承担罪责的首犯?
以前有一个说法,说郑庄公与共叔段都不应该承担罪责,真正应该承担责任的,是他们生活的那个礼崩乐坏、天下失道的春秋时代。这个说法很宽容,但是毫无意义,原因就在于没有讲清楚为什么郑庄公和共叔段双方会选择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
从矛盾的双方而言,一方是郑庄公,另一方是他的弟弟共叔段,这是一场权力核心的内斗;而从他们的支持力量而言,郑庄公所代表的,是周代以来的嫡长子继承制传统,是礼法制度;共叔段所代表的,则是非长子对继承权的要求,正代表了春秋时代的精神,那就是“礼崩乐坏”,不按照周代的制度办事。从这一点来讲,共叔段可以被称为春秋年间向嫡长子继承制挑战的第一人——至少按照史书的记载,可以这么说。
春秋时代,不按照嫡长子继承制而继承王位的著名国君不在少数,著名的霸主齐桓公和晋文公都不是嫡长子。当然,共叔段也不是,可是共叔段失败了,齐桓公和晋文公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是因为他遇到了强大的对手郑庄公吗?
显然不能这么说。共叔段的失败,可以从各个方面来考察,而有一个角度是历来被忽视的,那就是共叔段作为“背叛者”的被动与郑庄公作为“被背叛者”的主动。
共叔段是背叛者,因为他以非嫡长子的身份挑战国君(郑庄公)的权威,想要取而代之,他背叛了周礼,背叛了全社会本应遵守的嫡长子继承制。从礼法上来讲,共叔段是落在下风的,他拿不出任何理论来支持自己的作乱行为,因此郑庄公发兵讨伐他的时候,连他的封邑京的官兵也迅速投诚,不再支持他。
作为礼法制度的背叛者,共叔段如果真的要取代郑庄公,除非有突发事件,郑庄公要么暴毙,要么被其他国家捉去成了俘虏,他才能够以嫡次子的身份即位。在这些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他就开始招兵买马,和郑庄公硬碰硬地决战,可见其愚蠢。
双向背叛的博弈
共叔段因为愚蠢而暴露了自己的野心,而且让舆论都站在了自己的对立面。那么,假如他不这么鲁莽,而是按照前文所说的条件,在郑庄公暴毙的情况下继承王位,是不是就会天下太平呢?
当然,共叔段可以找一名刺客,到国都去刺杀郑庄公,或者和母亲武姜联系,用毒药毒死郑庄公,然后自己名正言顺地即位——可是他为什么不这样做呢?是不是因为他“很傻很天真”?
事实是,就算他这样做了,郑庄公也不会死。
因为郑庄公也是背叛者。他背叛的是什么?是兄弟之义,也就是“悌”。
在古代的传说中,舜就是一个严守兄弟之义的人。他的遭遇和郑庄公有点相似,父亲讨厌他而疼爱他的兄弟象,甚至想要杀掉他。可是他并没有怪父亲,也没有因此而怨恨象,在他成为尧的继承人、国家的首领之后,还给了象一块封地,极尽兄弟之义。
那么郑庄公为什么不能尽到兄弟之义呢?而且,他为什么对共叔段的行为不加规劝,而是要让其“多行不义必自毙”呢?
因为共叔段是他潜在的威胁,是王位的竞争者。而这种威胁、竞争,都来自于他们的母亲——武姜。如果武姜不是对两个儿子爱憎相差特别大,如果武姜不是一再站在共叔段一方而打压郑庄公,可能这威胁与竞争还不会表现得那么明显。
武姜先是在郑武公在世时试图为共叔段谋取继承权,后是在郑庄公即位后为共叔段争取好的封邑,她的行为,前后都破坏了礼法制度,为非嫡长子谋夺不应得的权益。
武姜所代表的是什么呢?显然不是家长的权威,这个权威是在郑武公身上。她所代表的,是与周礼中嫡长子继承制相对抗的一种力量——父母对子女的偏爱在继承制中的反应。换言之,如果说共叔段代表的是非长子对继承权的要求,郑庄公代表的是嫡长子继承制的传统,那么武姜代表的,就是与“礼”相对抗的“情”。
在这里,我们看到,武姜和共叔段形成了一股合力,那就是对嫡长子继承制的挑战与对抗。在这样的情况下,郑庄公应该如何选择?
郑庄公可以作出的选择如下:
第一种情况:严守礼法,以兄弟之义对待共叔段,以母子之情对待武姜,感化二人。
第二种情况:严守礼法,以兄弟之义对待共叔段,以母子之情对待武姜,被二人推翻。
第三种情况:背叛礼法,不守孝悌之道,积极准备对付二人,取得成功。
第四种情况:背叛礼法,不守孝悌之道,积极准备对付二人,被二人推翻。
在四种情况中,郑庄公显然不愿意看到自己被推翻的结局,因此他能够选择的,只有第一种和第三种策略,但第一种情况基本等于痴人说梦,在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道德收益时,共叔段和武姜又怎么会被道德所感化呢?
因此,郑庄公只能选择第三种情况,自己也做一个背叛者,背叛孝悌之道,对母亲不孝,对共叔段不尽兄弟之义。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我们才会看到郑庄公和祭仲对话时,将所有的责任都轻描淡写地推到武姜和共叔段身上的那一幕。可以说,从即位开始,郑庄公背叛礼法、不孝不悌的行为就表现了出来。此前他有没有打算,史书中没有写,但可能也有——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讲,那简直是一定的。
就这样,作为礼法背叛者的郑庄公,既有舆论的支持——他是被母亲和兄弟逼迫而自卫,又有王位这一名义上的正统地位,还有传统礼法下臣子对他的效忠,如此一来,武姜也好,共叔段也罢,哪里是他的对手?
可见,在非合作性博弈中,虽然背叛会给自己带来利益,但如果双方都选择了背叛,最终的决定力量,就不再是“权变”的策略,而是“权力”的硬实力。
权变的罪与罚
博弈既然是权力在特殊局势下的权变选择,那么如果权力——或者说实力不够强大,又应该如何选择呢?
有一个成语,叫做“朝秦暮楚”,指的就是那些以功利原则为行事标准、随着强权者眼色行事的人或国家。那么,是不是对于弱小者而言,要么就在沉默中灭亡,要么就在无耻中猖狂?
其实不是的。对弱小的国家而言,在古代,特别是以军事实力说话的时代,他们全都逃不过灭亡的命运。因此,他们的选择,就只能是战术性的延缓灭亡,而不是战略性的保存实力、壮大自己、伺机而动。
发生在春秋时期的著名战例——“假途灭虢”之战,就是一个处于被欺凌、被威胁困境的小国作出权变选择、最终依然没能逃脱灭亡命运的典型案例。
这个故事经常被人们看做是小国的君主目光短浅、缺乏长远的眼光,最终导致自己国家覆亡的例子,但实际上,经过分析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经过理性的思考后作出的策略选择。
强国的困境
自从西周灭亡、周天子东迁之后,便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段的诸侯并立、战争频发的乱局。这是一种政治、军事无序化的表现,也是大国均衡局势出现前的霸主争雄时期。这个时期,就是历史上的“春秋”时期。我们以前熟知的“春秋五霸”,正是这一时期军事、外交上的佼佼者。
在春秋争霸过程中,晋国是一个慢热的国家。春秋初年,通过内部的激烈斗争,晋国的政权进行了重组,由旁系小宗取代了大宗,此后,晋国的国力才显现出来。
政权重组形成的向心力、地理位置所具有的军事优势,使晋国在春秋时期弱肉强食、角力争胜的环境中能够迅速崛起,实力不断扩张。晋献公在位期间,又把其南面的两个小国——虢国和虞国作为自己的囊中之物,准备进行军事征服。
然而,晋国要顺利对这两个国家进行军事征服,也不是轻而易举就能成功的。虽然晋国的实力远胜于这两个国家,在土地、人口上都占有绝对性优势,但虢、虞两国联合的力量依然不容忽视。
这两个国家同祖同宗,自来就是兄弟之邦。按照周代的礼法,兄弟之邦要互相扶助,在发生战争时也要相互支援。除了这种道义关系之外,他们还有实际上的优势:他们的国土连成一片,边境有如犬牙交错,共同拥有很长的一段国界线。这样一来,无论晋国先攻打哪个国家,都势必造成两国同时与晋国作战的结果。
对军事作战而言,最忌讳的就是分兵两地,或是腹背受敌。现在,晋国要与虢、虞中的一国开战,就会产生多线作战、遭遇对方联军抵抗的后果。所以,在筹划出兵的阶段,晋国君臣就面临一个困局,在这一局中,存在以下的几种可能性:
第一种情况:出兵,虞国与虢国联合抵抗,晋国失败。
第二种情况:出兵,虞国与虢国联合抵抗,晋国胜利,但元气大伤。
第三种情况:出兵,虞国与虢国未联合抵抗,经过战斗,晋国胜利,实力未受到战争的削弱,反而因此实力大增。
第四种情况:出兵,虞国与虢国未联合抵抗,晋国元气大伤或失败。
第五种情况:不出兵,晋国势力的发展缓慢。
在这五种情况中,最后一种肯定是晋献公君臣不予考虑的,因为他们要实现的目标就是扩张国力、压服诸侯。剩下的四种情况里,按照前面的分析,第四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因为要同时满足虞、虢不互助和晋国单线作战失败两大条件,十分艰难;第三种情况的发生几率同样也是很小的,而且和第四种情况需要同样的条件,那就是虞国和虢国之间产生了裂痕,因此不会互助。第一种情况,是晋国君臣不愿意看到的,第二种情况,是晋国贸然出兵最可能出现的结果。
既然有几种可能性都指向对晋国不利的结果,那么晋献公君臣应当如何选择?他们是要赌运气,还是要知难而退?显然,这两种选择都是不理性、不合适的,而晋献公君臣将关注点集中在一处,那就是第三种情况:虞、虢两国产生裂痕,不再互相依存、互相帮助,晋国就可以逐个击破。
因此,摆在晋国面前的大问题,就是如何让这两个同盟国之间的盟约自动瓦解。晋国首先要做的,应该是动用各种力量、使用各种手段,拆散虢、虞两国的同盟关系,使自己避免陷于两线作战的境地。而战争,只不过是外交手段成功之后的军事占领而已,完全成为外交的从属行为了。
伐谋与伐交:晋献公的选择
晋国的最终解决方案看起来很老套,但是很实用,就是以小利为诱饵,离间虢、虞两国的关系,并且以利诱为名,以威逼为实,彻底瓦解两国的内在同盟。
晋国大夫荀息是这一计策的设计师,他提出,以晋献公拥有的良马、美玉作为礼物,贿赂虞公,并且要求虞国借道给晋国,让晋国通过虞国的领土去攻打虢国。一旦虞公同意,那么虞、虢两国的同盟就会自然瓦解,这样一来,虢国根本无法抵挡晋国的进攻,晋国必然取得军事胜利。而一旦虢国被击败,虞国也就孤立无援,自然会成为晋国的囊中之物。
针对荀息的建议,晋献公的选择和可能出现的结果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情况:采纳荀息的建议,以良马和美玉作为礼物贿赂虞公,无效。
第二种情况:采纳荀息的建议,以良马和美玉作为礼物贿赂虞公,有效。
第三种情况:部分采纳荀息的建议,但不以晋献公心爱的宝物作为贿赂,有效。
第四种情况:部分采纳荀息的建议,但不以晋献公心爱的宝物作为贿赂,无效。
第五种情况:不采纳荀息的建议,寻找其他的解决办法,结果未知。
第六种情况:不采纳荀息的建议,直接出兵。
在这六种情况中,第六种情况已经被前面的分析证明是风险极大的,也是晋献公君臣不考虑的,因此自然被排除。第五种情况容易贻误时机,晋国也无利益可图,只能看成是没有选择下的最后选择。因此,晋献公实际上只能围绕着前四种情况进行判断和选择。
晋献公自然觉得荀息的计策很好,认为通过外交手段分化虢国与虞国的同盟,让晋国有可乘之机,从原则上对晋国绝对有利。但是他心头还是有些非理性的因素在起作用,也考虑到了可能影响计策实行的因素:以良马和美玉作为礼物,那是自己最珍爱的宝贝,心里有些舍不得;另外,虞国有著名的大臣宫之奇在,他肯定会对虞公进行劝谏,这样一来,晋国的计策岂不落空?
晋献公的非理性心理,主要是对良马和美玉的不舍,这种心理的影响不会很大,只要晓之以理,他自然会改变看法。真正让他疑虑的,就是虞国大臣宫之奇会不会对这一外交贿赂进行破坏。
将晋献公的疑虑与前四种情况进行对照,我们就会发现,真正影响到晋献公决策的,就是外交贿赂政策的效用问题。如果有效,就会是第二种情况,如果无效,就是第一种情况。而第三、第四种情况中的预设前提“不以晋献公心爱的宝物作为贿赂”,根本不称其为问题。
那么,荀息的计策到底是有效还是无效呢?
针对晋献公提出的疑问,荀息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说明:
针对晋献公舍不得良马和美玉的情感,荀息认为,将这些宝物作为礼物“馈赠”给虞公,“就好像放在外库里一样”;而宫之奇虽然会抵制晋国的外交贿赂,只可惜宫之奇的为人,懦弱而不能坚决进谏,而且从小就和虞君在宫里一起长大,虞君对他亲昵,虽然进谏,虞君不会听从。
荀息通过简单的分析,解决了晋献公心中的疑虑。良马、美玉固然是晋献公心头所爱,但荀息认为,送给虞公,这些宝物不会就此失去,而是暂时交给虞国保管而已,迟早还是会物归原主,因此有什么舍不得的呢?至于宫之奇,荀息的看法更为直接,他认为虞公把宫之奇当弄臣,在大事来临时不会听他的,宫之奇本人也不是一个坚持原则进行死谏的人。
通过荀息的一番答疑解惑,外交贿赂的效用问题得到了确定,晋献公君臣所预期的结果和可能出现的结果完全重合,那就是第二种情况。
最了解这个计划的人,自然是献计的荀息。因此,晋献公派荀息以良马和美玉等珍宝作为礼物,出使虞国进行游说。荀息面见虞公之后,献上了珍宝,并对虞公进行了劝导。荀息先列举了之前晋国曾经帮助虞国、讨伐冀国的“功劳”,以说明晋国与虞国交好的诚意,而后,以虢国侵犯晋国边境为理由,逼虞公表明立场——到底你站在虢国一边,还是站在我们晋国一边?作为表明立场的表现,荀息要求虞公允许晋国军队从虞国国土经过,去讨伐虢国。
虞公在当时应该如何选择?一边是作为兄弟之邦的虢国,另一边是曾经对本国“有恩”且实力胜过自己的晋国。得罪了哪一方,都会带来祸患。最终的结果,自然是虞公同意了荀息的请求,“借道”给晋国,并且主动充当急先锋去攻打虢国。但虞公为什么作出这个决定,却很少有人关注。
以往的说法认为,虞公是个见利忘义的人,他见到晋国的良马、美玉,便乐滋滋地同意了荀息的请求,历史因而出现了“假途灭虢”的一幕丑剧。但这个说法明显是带有偏见的:试想,如果虞公要是这么贪便宜,晋献公君臣为什么还要紧张兮兮地讨论贿赂方案的可行性?只要多给金钱、宝物就能够解决了。另外,贪小便宜的人一般都不愿意负责任,不愿意打头阵,那虞公又为什么突然一马当先地与老朋友虢国开战,让自己的军队充当晋国的先锋呢?真是极难理解。
出卖友邦:无奈的“最佳选择”
虞公个人的品德和经过怎样的思想斗争,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但是我们可以对虞公所面对的问题进行分析:虞公当时如果不接受晋国的请求,结果会怎么样?
当时摆在虞国君臣面前的选择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情况:接受晋国的建议,背叛自己的盟友,保持自己的国家不受战争侵扰。
第二种情况:接受晋国的建议,背叛自己的盟友,但自己也被晋国消灭。
第三种情况:不接受晋国的建议,直接被晋国攻击,国家灭亡。
第四种情况:不接受晋国的建议,晋国不进行报复,国家能够保持独立。
首先应该明确的一点,就是包括虞公在内的各诸侯国国君,都不是坚守道义、甘愿为理想和信念而死的人。因此,虞公在这四种情况中如何选择,道义信条不会起到决定性作用,他只能从实际利益出发。
而这四种情况中,第二种与第四种属于一类情况,即有可能发生但发生几率不大,并且决定权完全不在自己手中。而第一种和第三种情况则是截然对立、非此即彼的选择。
对一个国君而言,无论是对自己荣华富贵的维持,还是对国家的维护,保全国家都是首要的选择,所以虞公只能在第一和第四种情况中作一个选择。但第四种又是带有不确定性的情况,很难作出判断,不过第三种情况是和第一种直接相反的,因此,如果不想出现第三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选择第一种。
当然,如果单就可能性而言,还有其他的比较荒诞的情况,就是不接受晋国的请求,两国开战,打败晋国——按照当时的军事力量对比,这是不现实的,因此不必考虑。
虞国如何看待晋国的这个请求,也会影响到对晋国建议的选择。他们可以认为这是晋国真实的想法——想要消灭虢国;也可以认为这是晋国的外交试探,来试探虞国对晋国的友好程度;也可以认为是晋国要攻打自己国家的一种掩饰。
显然,虞国的国君是认为这是晋国真实的想法,他的选择也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当然,他作出的选择,也适用于晋国对虞国进行外交试探的情况。理性地去考虑,虞国作出的选择,是要利于自己的,不能为了一个盟约而损害自己的利益,让不可预知的灾难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当时的情况是,如果虞国同意晋国的请求,晋国不一定会真的灭掉虞国,但是如果不同意的话,晋国就一定会发兵攻打虞国,在军事力量、经济实力等方面,虞国都是没有办法和晋国抗衡的。所以,无论谁是虞国的国君,最后作出的决定,都只能是同意晋国的请求。因为晋国的力量远远超过自己,在那个用实力说话的时代,不可能会有第二种选择。
人们往往是从后来的结果去回溯当初的选择,从而判断这个选择是远见还是短视,却没有考虑到当时的具体情况,这样的评论,只是隔靴搔痒而已。
虞国后来确实是被晋国灭亡了,这个国家灭亡的原因是什么呢?
并不是因为虞国选错了策略,而是因为虞国已经失去了选择的机会。
在荀息贿赂虞公成功后,虞公自告奋勇,要求作为晋国的盟友和先头部队去攻打虢国。对虞公的这个行为,《春秋》是不大赞同的,而且带有讽刺意味地把虞国这次军事行动中的位置放在首位,好像是虞公领导着晋国军队去攻打虢国一样。虞公为什么要这样做?显然,他接受了晋国的贿赂,就相当于背叛了作为盟友的虢国,但这样也会让晋国觉得他是为了贿赂的缘故才如此做的,因此,为了自保,虞公必须有更大的动作来表示自己在虢国与晋国之间作出的选择。他的动作,就是主动出兵攻打虢国。
这个做法是否妥当?显然是不妥的。假如虞公只是默许晋国军队从自己国家的土地上经过,那么最多算是“利令智昏”、“一时糊涂”,如果日后深刻反省,也许还能够和虢国重修旧好,遇到大的危机时还能互相援助。但是,现在虞公下令出兵入侵虢国,则是用实际行动撕毁了和虢国的盟约,日后哪还有机会恢复邦交呢?
那么,虞公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让自己没有后路的策略呢?正是因为虞国的实力很弱,不足以自保,在作出了与晋国合作、出卖虢国的决定之后,虞公考虑的下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在虢国被击败甚至是灭亡之后保住自己的国家了。
对虞公而言,如果不同意晋国借道的要求,国家会速亡,而同意了晋国的请求,虞国又失去了虢国这个唇齿相依的外援,也会非常危险,那么应该怎么办呢?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成为晋国的盟友,甚至是唯晋国的马首是瞻,让晋国成为虞国的新靠山。正是出于这种考虑,虞公才会如此积极地加入到晋国进攻虢国的行动之中。
晋国会不会接受虞国的这种投靠行为呢?就这一次攻打虢国而言,虞公的这种行为是晋国所欢迎的,但对晋国的长久发展而言,这却是没有必要接受的。首先,晋国要强大,就要将虞、虢两国纳入自己的统治范围,因此不允许虞国有独立的政权;其次,虞公这种过于积极的表现,也会让晋国有些不安——今天他会为了保住自己的国家而如此报效晋国,明天他会不会为了保住自己的国家而出卖晋国、投靠另一个强国呢?
虞公的失误,就在于他采取的一直是战术性策略,而缺乏战略性的眼光。为什么他没有战略性眼光?因为国力弱小,没有战略性发展的可能。
不能长久的“权变”
虞公出兵后,晋国的大夫里克和荀息率领晋国的军队,经过虞国境内的捷径,前去攻打虢国。这一年夏天,晋国的军队与虞公派出的军队顺利会师,而后对虢国发动猛烈的进攻,一举攻克了虢国的战略要地下阳。
下阳在今天的山西境内,对晋国来说是一个军事要地,而对虢国和虞国来说,也是他们两国之间的重要战略区域。晋国拿下了下阳,不但让自己控制了兵家必争之地,而且还在虢国、虞国之间打进了一个楔子。对晋国来说,控制了下阳,就相当于在虢国和虞国之间安放了一枚定时炸弹,以后随时可以再次出兵,将这两个小国一举消灭。
在荀息向虞公借道攻打虢国的三年之后,晋献公又一次向虞国提出了借道伐虢的要求。这一次,晋国可是真的要将虞国和虢国全都消灭了。
在这样生死攸关的当口,虞国大夫宫之奇再次向虞公进谏,他认为,虞国和虢国在地理上紧邻,虢国可以说是虞国的外在屏障,虢、虞两国“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虢国如果灭亡,虞国必然也不能独立坚持下去,一定不能再次借道给晋国了。
虞公对宫之奇的说法不以为然,他认为晋国和自己是同宗,不会做出如此不道德的事情。宫之奇又慷慨陈词,说如果论到亲疏关系,虢国和我们的关系比晋国和我们的关系要亲近得多,而且上天可不会管什么亲疏远近,只会帮助那些有德之人,我们可不能再让晋国得逞了!
宫之奇的说法对不对?对,但是说得晚了。如果在三年之前,这一番话向虞公说出来,可能还会有转机,因为三年前虞国好歹还有虢国作为外援可以抵挡晋国一阵,而现在两国已经决裂,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虞公又怎么会选择独立抵挡晋国的大军呢?而且,宫之奇所说的道理,虞公在三年之前未尝没有考虑过,他拿不出新的说法来说服虞公,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虞公再次不采纳宫之奇的建议。
事实上,虞公这时已经没有退路了,答应借道也是灭亡,不答应借道也是灭亡。历史不再给虞国任何的选择机会,只留下一个标准答案:亡国。
在无奈之下,虞公只能再次答应晋国借道的要求。宫之奇见到自己的建议不被采纳,而且虞国的灭亡已经指日可待,为了保全自己的家族,他便率领着族人逃离虞国,到他乡去避祸了——他的选择,其实和虞公有什么区别?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战术而已。
这一次,晋献公亲自统率大军,经过虞国的国土,前去攻打虢国,无论是规模上还是声势上都比前一次更大。进入虢国后,晋军推进的速度十分迅速,很快就兵临虢国都城上阳(今河南陕县附近)城下,几个月后便灭亡了虢国,虢公丑也仓皇逃走。
晋国大获全胜,凯旋回师,看上去并没有对虞国进行攻击的迹象。而在回师的过程中,再次经过虞国时,晋国军队在当地驻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动了进攻,结果一举成功,生擒了虞公,虞国也步了虢国的后尘,没有逃脱亡国的命运。
为什么虞公作出了种种努力,最终还是没有摆脱国家灭亡的命运?用博弈论来分析,虞公的选择基本没有错误(最后一次他相当于没有选择,所以不算),但结果却是失败的,这正说明了在权变的策略选择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东西左右着权变的成败,那就是实力。
“权”字在历史中的魅力就在这里,权力与权变永远不能分离,但在历史的事实中,它们往往难以统一,因此当事人只能艰难地选择,而后来者只能做一些事后诸葛亮式的评说。
霸主的难题
在两个强者发生冲突的时候,他们首先考虑的是什么?是击败对手,还是让自己先立于不败之地?
答案自然是后者。因为双方都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战胜对手,他们之间的冲突,往往是因为一时的冒进或是偶发的原因所引起的。因此,在保全自己的基础上再图胜利,是强者之间进行争斗的一般原则。
如何想办法让自己不受损失?从传统的政治或军事学说来解释,不外乎是论证“势”、“道”支持的是哪一方,而自己应该如何让这种“势”与“道”成为己方的保护伞。然而,“势”也好,“道”也好,都是无法进行量化统计、具体分析的笼统因素,因而在可行性方面就差一些。如果运用博弈论来进行解析,可能结果就会清晰得多。
“风马牛”能否相斗
当两个强者因为某种利益冲突而剑拔弩张的时候,如何选择最利于自己的策略,在博弈论看来,就属于“斗鸡理论”的应用范畴。
一旦出现两个强者互相对抗的局面,用俗语来讲,恐怕就会出现“二虎相争,必有一伤”的结果。但显然双方都不愿意自己是“伤”的那一个。因此,在博弈论中,就给出了一个最适合当事人的策略选择:一方选择前进,一方选择后退。前进的一方可以获得最大的收益值,而后退的一方也不会损失太大,因为失去面子总比伤痕累累要好得多。看起来,中国的古人虽然不知道几千年后会出现博弈论,但“斗鸡理论”在我国古代历史上早已经得到过很好地应用了。
春秋时期,齐国和楚国这东、南两方的霸主之间,就曾经出现过一场争斗,而最后,恰恰是用“斗鸡理论”的模式来解决的。
当时齐桓公以“尊王攘夷”作为自己争霸天下、指挥诸侯的旗号。他首先帮助燕国打败了屡次进犯的山戎,而后又帮助受到狄人侵扰的邢国击败侵犯者,并且协助邢国重筑了城墙以抵御狄人的再次入侵。后来,卫国也受到了狄人的进犯,齐桓公又帮助卫国在黄河南岸重建国都。
因为积极地讨伐“夷狄”,保卫同属于周文化辐射的中原诸国,齐桓公在各国中的威望大大提高,他想成为中原霸主的政治理想也更加坚定了。在这时,只有南方的楚国不但不服,还常常和齐国对立。
齐桓公如果要建立自己在中原的霸主地位,就必须收服楚国,但楚国肯定不会听从齐桓公的号令。这样,齐楚之间就形成了斗鸡的局面。
楚国地处南方,向来不和中原诸侯有过于密切的来往。那时候,中原诸侯把楚国也当成“蛮夷”来看待。但是,楚国人开垦南方的土地,逐步收服了附近的一些部落,慢慢地变成了大国。后来,楚国国君干脆自称楚王,超越了周代“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位体制和周天子的名号(王)等同,明显是要和中原分庭抗礼,更没有把齐国放在眼里,这就成了齐国称霸中原的最大阻碍。
齐楚两国本来相隔很远,发生战争是比较困难的,但由于上述原因,空间上的距离就被利益上的交错拉近了,更何况齐桓公是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来实现他的霸主地位的,楚国对周天子的不敬,就是对他的不敬,更是对他的一种挑衅。对楚国这一战是必须要打的,至于如何收场,那就要视情况而定了,于是齐国就发动了对楚国的进攻。
公元前656年,齐桓公约会了宋、鲁、陈、卫、郑、曹、许七国军队,先攻打蔡国,蔡国一败涂地,而齐桓公意犹未尽,乘胜与七国诸侯继续南进,联合进攻楚国。楚成王得知消息,也集合了人马准备抵抗。但他分析了双方的实力,觉得与齐国直接交战,对楚国并没有好处,甚至不利于楚国的发展,他在心里是极希望齐国退兵的。但如果真要打起来的话,那就只能是两败俱伤了,谁也得不到好处,因此他一边积极备战,一边又派了使者去见齐桓公。
楚国的使者对齐桓公说:“我们大王叫我来见齐侯,请教一个问题:你们齐国在北面,我们楚国在南面,两国毫不相干,而且素无往来,真的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为什么你们的兵马要跑到我们这儿来呢?”
楚国使者说的本来是事实,但他却忘了:国与国之间的距离不是以空间距离来划分的,而是以利益值来进行衡量的。风马牛是不相及,但风马牛的主人却可以相连,发生利害关系的。
“斗鸡”的虚与实
听了楚国使者这一番话后,管仲立刻反击说:“我们两国虽然相隔很远,但都是周天子的封地。当初齐国太公姜尚受封的时候,曾经接受了一道命令:谁要是不服从周天子,齐国就有权去征讨它。你们楚国本来每年向天子进贡包茅(用来滤酒的一种青茅),为什么现在不进贡了呢?所以,我国国君前来讨伐你们。而且,当年周天子昭王南征到了楚地,却一去不返,所以我们国君前来询问你们。”
管仲话里的潜台词是:不是我们齐国要来攻打你们楚国,而是周天子派我们来征讨你们楚国的,所以我们是正义之师,师出有名的。
齐国真是师出有名吗?不进贡能够成为攻打楚国的理由吗?其实当时诸侯国不向周天子进贡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更何况不向周天子进贡的不止是一个楚国,中原的一些诸侯国也是如此,那么齐国为什么单单来进攻楚国而不去攻打他们呢?而且,周昭王南征一去不返,并不是楚国的责任,而是他被人暗算了,这笔账又怎么能算到楚国的头上呢?
可见,管仲所提出的攻打楚国的理由,其实并不成立,但管仲又不能直接说出齐桓公攻打楚国的真正动机,所以只能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楚国的使者能够抓住管仲言语中的漏洞进行反驳,又会如何?
显然,直接戳穿管仲的谎言,证明这个理由不成立,会赢得当场的面子,但是这样也会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让齐国恼羞成怒。一旦管仲或齐桓公发怒,下令进攻,结果可能就是玉石俱焚,楚国会损失惨重。楚王之所以派使者前来联系,为的就是平息可能出现的战事,因而使者的任务不是逞口舌之利,而是要息事宁人。因此,使者说:“没进贡包茅,这是我们的不是,以后一定进贡。至于周昭王的事情,我看您还是去水边寻访一下吧。”
楚国使者口头上承认了错误,但齐国汇集的诸侯联军不能就这样撤退,如果仅凭使者的一句话就撤退,那这场战争的收益值显然没有达到预期,并且过于没面子。最主要的是,在这场争斗中,齐国还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而事态也还没有到楚国不能忍受的状况。就这样,齐国自然会选择继续前进,这虽然有两败俱伤的可能,但如果不前进的话,也就不能完全使楚国屈服,所以要获得最理想的未来收益值,也就只有冒风险了。
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则和策略,在楚国使者走后,齐国和诸侯联军又拔营前进,一直到达陉。此时,楚国的安全受到了很大的威胁,再也不能退了。至此,楚国如何选择应对策略,就变成了影响全局的关键点。
此时,楚成王派出了第二个使者进行谈判,这一次他派的是出自楚国公族大姓屈氏的屈完。
进退之“道”与攻守之“权”
齐桓公为了显示自己的军威,请屈完一起乘车观看诸侯联军的队伍。屈完一看,诸侯联军果然名不虚传,队列整齐、训练有素。齐桓公炫耀过了他的联军,便对屈完说:“我们起兵,难道是为了我区区一人吗?先君建立的友好关系应该继续,我们维持旧交如何?”
屈完马上截住齐桓公的话头:“君侯亲临敝国祈福,承蒙您抚慰我们大王,两国维持旧交,正是我们大王的心愿啊!”
齐桓公还有一半的话没有说完,此刻又继续讲道:“你看到以我国为首的诸侯联军了,用这样的军队去作战,谁能够抵挡得住?用这样的军队去攻城,有什么拿不下的险关?”(此处齐桓公与屈完之间的对话,采用沈玉成先生《左传译文》中的翻译,略有修改。)
齐桓公想通过炫耀武力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获得最大的收益值,但他考虑到楚国已经退无可退,因此也向屈完透露了一个信息:我们诸侯联军也并不想和楚国开战,但你们的行为太不尊重我了,必须要让我赚足面子,获得实际的利益,我才能收兵。
按照斗鸡理论,齐桓公的做法,正是实力稍强、占据先机的一方主动前进以试探对方反应的行为。如果楚国决心破釜沉舟,结果可能是僵持或开战,也可能是齐国适当让步;如果楚国让步,那么自然正中齐桓公的下怀。
此时楚国(临时决策者为屈完)有这样几种选择:
第一种情况:态度强硬,激化矛盾,双方开战。
第二种情况:态度强硬,双方僵持不下,互不相让,但都惧怕对方的实力,形成“冷战”。
第三种情况:态度强硬,令齐桓公和诸侯联军恐惧,对方让步。
第四种情况:主动让步,让齐国获得利益而退兵,保全领土,但后患无穷。
第五种情况:伪装主动让步的姿态,麻痹诸侯联军,然后主动出击,将其消灭。
第六种情况:刚柔并用,有礼有节,与诸侯联军进行和谈,双方面子、利益都不受损。
大体而言,楚国能够作出的选择及各种选择引发的结果就是这六种类型。其中,第一、第二、第四种情况显然是不明智的,因为屈完的任务就是化解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更不是出卖楚国利益。
第五种情况,属于诡诈的手段。虽然春秋时期“兵不厌诈”的情况越来越多,使用诡道、诈术的政治家、军事家也比比皆是,但他们往往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获得一时的利益而失去天下诸侯与舆论的支持。楚国本来就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如果再采取这样的手段,可能会受到更强烈的排斥。
那么就只剩下了第三种和第六种情况两个选择。严格来说,第六种是将第三种情况进行改造,强调立场、原则并显示己方实力,同时又不像第三种情况那样气势汹汹、破釜沉舟。
在斗鸡理论中,解决这个困局的关键,就是双方的理性与情感所能接受的限度在哪里。所有的选择,必须控制在这个限度之内。
齐桓公的底线是“面子”与“利益”,要么得让楚成王承认他的霸主地位,要么就要从楚国捞到点好处;楚成王的底线是“尊严”与“利益”,不能被齐桓公这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北国君主欺凌,也不能让楚国的利益受损。
屈完就如在跷跷板中寻找平衡点一样,只能有一个正确的选择,否则就会导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相比较而言,齐桓公更希望得到形式上的尊重,而楚成王更需要实质上的尊严。因此,屈完的选择也就呼之欲出了,那就是:刚柔并用,有礼有节,与诸侯联军进行和谈,双方面子、利益都不受损。
事实上,屈完正是按照这个思路去与齐桓公交涉的。齐桓公显示出自己的军事实力后,知道他不过是想用武力求尊重,求得楚王对自己霸主地位的认可。齐桓公会不会对楚国开战呢?只要不损害他的面子,就不会。
屈完正是看穿了齐桓公这一点,说:“君侯若是协助天子、扶助弱小、讲究道义,那样人家才会真心真意地佩服你。要是光凭借武力使人屈服的话,即使我们楚国国力没有你们强,但却可以用方城(楚国所筑的长城,在今河南方城北至泌阳东北)作为城墙,用汉水作为战壕,与您对抗。您就是再多带些人马来,也未必能派得上用场。” 屈完的潜台词是:面子是要靠互相尊重才能维护的,如果要和谈,我们接受(屈完之前已经表示过了),如果要打仗,我们也奉陪到底。
当然,屈完能够这样抢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楚国确实有实力与齐国对抗。试想,如果是齐桓公在进犯蔡国的时候,蔡国的使者这样说,齐桓公还不马上宣布进攻?而屈完这样说却可以,因为齐国也不敢贸然与楚国在战场上决一胜负。
为什么屈完的口气、态度与之前的使者截然不同?除去个人的性格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之前的使者与诸侯联军谈判时,联军还没有任何动作,只是逼近楚国边境,因此想办法化解可能发生的战争是他的任务。而屈完出使时诸侯联军已经大兵压境了,因此遏制住齐桓公的势头并让局势转向和谈才是最关键的。
按照《左传》的记载,屈完说了这番话之后,齐桓公是什么表情,不知道;齐桓公是什么心情,不知道;管仲这样的名相有什么反应,也不知道。只有一个结果:屈完代表楚国与诸侯订立了盟约。
一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就这样消弭了,原因就在于屈完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看清了楚国与齐国这一对斗鸡的底线,促成了和谈。结果是,楚国表面上承认了齐国的霸主地位,齐桓公争得了面子,而楚国也没有丧失尊严,双方都满意而归。
为什么齐楚两国能够和谈?并不是因为国君热爱和平,而是“权”的作用——他们的实力、地位相差不大,双方彼此忌惮对方的实力,在这样的基础上,表面的和平才容易实现;而管仲偷换话题、强调齐国侵楚的合法性在前,屈完有礼有节、消除双方的摩擦在后,在实力相当的情况下用权变之法争得面子、保全实力,自然就没有必要开战了。
德与法的盲区
汉宣帝那句名言“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可以看成是西汉一段时期内的治国大方略。“霸王道杂之”的本质,就是将法家的“法、术、势”三元素与儒家的仁政、德教结合起来,以法、德互相弥补。
那么,这种既讲求“权”,又重视“礼”的治国政策,是否就天衣无缝了呢?
当然不是。
从“德”与“法”相分离的春秋时代,看它们各自的盲区,就可以窥见其中的破绽。
利用誓言行凶
“德”的原则,就是讲求礼法,要求言必信、行必果,用道德律条约束自己,也约束他人。那么,“德”的约束力究竟有多大?
从社会约束力的角度来看,“德”主要是从正面强调遵守一种社会规范的重要性,并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一旦它和舆论指向、法律惩戒结合起来,才能产生较强的影响力。
因此,对“德”的遵守,只要做到“不违背”,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让人抓不到把柄。因此,“德”的盲区,不在于不遵守,而在于表面上的不违背。
春秋时代著名的霸主晋文公,就是一个形式上不违背“德”,而借此大获其利的人。
在晋文公的父亲晋献公的晚年,因为宠幸骊姬,导致继承人问题出现了混乱,世子申生也因此被杀。公子重耳出逃,先后在齐、楚、秦等诸侯国流亡,一直受到礼遇。国内局势稳定之后,重耳归国即位,就是后来的晋文公。
晋文公即位以后,实施富国强兵的战略,对内政进行改革,注重经济生产,很快就将晋国治理得井井有条。
在晋国的国力逐渐上升的时候,恰好遇到一个迅速提高国家声望的机会——当时的天子周襄王派人到晋国讨救兵。此时周襄王寄居在郑国,身边只有几十个随从陪同,都城洛邑已经陷落,被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太叔带联合狄人攻占。
有这样一个“尊王攘夷”的机会,晋文公自然不会放过。于是,他马上决定派兵攻击狄人,让太叔带失去外援,接下来又杀掉了太叔带及其拥护者,将周襄王护送回洛邑。经过此事,晋国的声望再次提高,甚至超过了内乱之前。
不久之后,因为楚国大将成得臣率领大军进攻宋国,宋国支持不住,便向晋国求援。晋文公手下的大臣先轸说:“我们帮助宋国,不但是报恩、救难,而且能够提高威信、建立霸业。所以,这次我们一定要出兵。”
当年四处流亡、周游列国时,晋文公就已看出,要建立霸业,必须要战胜南方的强国楚国和西部的劲敌秦国。现在宋国有难,恰恰给了他一个与楚国交战的借口,于是他接受了先轸的建议,亲率大军救援宋国。晋国军队采取断敌外援的战术,先将归附楚国的两个小国——曹国和卫国击败,把两国国君都俘虏了。
楚成王并不想同晋文公交战,他深知晋文公在外流亡多年,不但磨砺了性格,更增加了统治经验,此人必定会有大成就。因此,听到晋国出兵,他立刻派人下令,叫前线总指挥令尹子玉退兵。可是子玉以为宋国迟早可以拿下来,不肯半途而废。楚成王闻讯大怒,只派了少量兵力归他指挥。
子玉知道曹、卫两国被晋国击败,便派人进行交涉,以从宋国退兵为交换条件,要求释放卫、曹两国国君。晋文公却暗地通知这两国国君,答应恢复他们的君位,但是要他们先跟楚国断交。曹、卫两国真的按晋文公的意思办了。子玉得知此事后大怒,便准备与晋国决战。
楚军一进军,晋文公立刻命令往后撤。晋国的将士们对此十分不理解,他们说:“我国国君亲自率兵出征,对方则只不过是令尹指挥军队,哪有国君避让臣子的道理?而且楚国军队已经没什么进取的势头了,我们干吗要避让他们?”
跟随晋文公多年的大臣子犯解释说:“行军作战,最重要的是要有理,有理就有气势,理直才能气壮。当初我们的国君在外流亡,曾经得到过楚王的恩惠。为了报答楚王,我们的主公曾经答应他,如果日后两国交战,晋国情愿退避三舍。今天后撤,就是为了实现这个诺言。如果我们对楚国失信,那么我们就理亏了。我们退了兵,如果他们还不肯罢休,步步进逼,那就是他们理亏,到了那时我们再跟他们正式开战也不迟。”
于是,晋军一口气后撤了九十里(按照当时的计量单位,三舍刚好是九十里),到了城濮(今山东鄄城西南)才停下来,布置好了阵势。
晋文公君臣这一手“退避三舍”的棋走得十分高明。首先,晋文公兑现了自己当初对楚王的承诺,而且是严格遵守——当年他就允诺说,两国交兵,必将退避三舍,以示报恩;其次,这种表面上的退避、报恩,更让晋、楚两国的将士感觉到晋文公的大度、仁义;此时楚国反倒进退两难了——如果进兵,那么显得咄咄逼人,如果不进兵或者退兵,就会无功而返。
通过“退避三舍”,晋文公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我是有道德的人,是遵守诺言的人,楚国如果再要和这样一支仁义之师交战,就是非正义战争。
在这样的情况下,楚国无论如何选择,结果都是十分不利的。晋文公表面上信守誓言,换来的却是更大的回旋余地。
楚国将士见到晋军后撤,都想停止进攻。可是子玉却不答应,一直追到城濮,双方拉开了阵势,准备决战。
决战开始之后,晋国士气高涨,将楚国军队打得落花流水,一战而扬名天下。
借着战胜楚国的余威,晋文公与中原诸侯会盟,并要求周天子出席。这次会盟,奠定了晋文公的霸主地位。
乱法者亦用法
“法”的原则,就是令行禁止,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做一切事情都要依靠符合法律的“凭证”(如出入证、虎符、户籍证明等),否则就是不守法。
作为“守法”的典型,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可以说将法律贯彻到了极致。在支持商鞅进行变法的秦孝公去世后,秦国贵族打算除掉商鞅,商鞅便微服出逃,在某地投栈,结果被拒绝。客栈的主人说,商君(即商鞅)定下了法律,没有出行证明而在外地投栈的人,不但自己要被处罚,收留者也要被连坐。商鞅心中且喜且悲,喜的是自己的法律被贯彻得如此彻底,悲的是自己终于尝到了“作法自毙”的滋味。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高度重视律法的国度,“乱法”的事情却不断发生。就拿高层统治者来说,先是吕不韦用“奇货可居”的眼光发现了公子异人,并顺利扶植异人成为秦国的王位继承人,同时也让自己的权力与之一同上升;秦始皇的生母与假宦官嫪毐在后宫厮混,还生下了孩子;秦始皇死后,赵高与李斯一起伪造了遗诏,扶植公子胡亥即位。此类丑闻接连不断地发生,这是为什么?
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那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乱法者手中掌握着大权,他们乱法,但没有人能够惩治他们,只能由他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了。对此类现象,庄子早就进行过总结,那就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秦国这个重法治国的国家所做的乱法之事,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赵高与李斯合谋矫诏,最后又将李斯出卖的事情。
秦始皇有很多的子女,其中他最欣赏也最信赖的,是长子扶苏。秦始皇一生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也经常使用铁腕手段推行自己的政令,因此往往有暴政出台。而扶苏是一个宽厚仁爱的人,全国上下都觉得,如果到了扶苏即位之后,秦始皇时代的残暴政治会有所改变。
事实上,秦始皇本人也是这么计划的。他知道自己灭掉东方六国之后,六国的残余势力并不会善罢甘休,时时想着复辟,而新统一的大秦王朝也需要一番整肃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秩序,所以自己需要用铁腕政策来制伏天下人。等到自己建立起了全国的统治秩序,清除了六国的残余势力,再让长子扶苏继承自己的帝位,推行仁政,使国家走上平稳发展的轨道。
但是,秦始皇的安排令许多大臣心中怀有顾虑。他们为什么会有顾虑呢?因为他们是秦始皇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和强烈拥护者,在严格执行秦始皇法令的同时,他们制裁了很多人、迫害了很多人,无论是政坛还是民间,对他们的评论都不好。
一旦扶苏即位,会出现什么情况?自然是拨乱反正。而拨乱反正,就是要停止秦始皇时代的严苛政策,并对受迫害者给予补偿。可是,谁知道扶苏会不会牺牲一批始皇帝时代的大臣,惩处他们,来换取天下的支持呢?
那么,究竟应该是现在就金盆洗手,准备在扶苏即位后获得一个自新的机会,还是顽抗到底,博一下未来的运气呢?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因为现在金盆洗手,不用等到扶苏即位,凭秦始皇的个性,觉得你不合作,马上就会找理由处理你。顽抗到底的话,未来的运气不用想都知道,就算不被秋后算账,也会因为与扶苏的执政风格不同而断送了政治前途。
所有人都对此忧心忡忡,但是真正动手来改变自己命运的却只有一个人,他就是在秦始皇晚年十分受宠的大臣赵高。
赵高做过多少坏事?现在已经看不到他的履历了,也看不出他在秦始皇时期具体的迫害记录了。虽然他之后搞过“指鹿为马”的闹剧,也杀过很多人,但我们不能从他后来的表现推测他之前的行为。
赵高可能并不是因为自己的政治表现而想要除掉扶苏的,他有着更为复杂也更为隐秘的目的——控制新皇帝,从而使自己成为真正掌握实权的人。而他恰恰利用了很多官员担心扶苏即位后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化和人事变动这一心理,顺利地拿下了扶苏。
赵高是一个成熟的政客,他的这些表现,在他的目的真正实现之前,都没有表露出来。我们今天读史书的时候,因为心中已经知道了后面的结果,所以往往会当事后诸葛亮,认为自己能够洞察先机。其实不然,如果我们在历史的当场,可能和赵高一交手就会败下阵来。
问题在于,赵高有这样的计划,但在秦始皇的面前,他是绝对不敢耍手段的。秦始皇不但暴戾,而且十分聪明,赵高的想法绝对瞒不过秦始皇。对赵高来说,只有一个机会,而且是稍纵即逝的机会,那就是秦始皇驾崩、遗诏尚未发出的空当。
对赵高有利的情况是,秦始皇将扶苏派到上郡去,和蒙恬一起镇守边关,不用赵高挑拨离间,扶苏就和秦始皇分离了。在那个时代,消息传达不是很便利,所以扶苏一旦到了边关,朝中的事情就要若干天才能传达到那里,那样赵高在即位的问题上做手脚便有了可乘之机。
接下来,赵高就要在秦始皇的儿子中物色自己要扶持的人选。不久他就找到了合适的目标:秦始皇的少子胡亥。
胡亥本人和赵高的关系还算好,而且作为小儿子,秦始皇对胡亥有些偏爱——这是秦始皇作为父亲的情感,而非作为帝王的器重。虽然秦始皇没有打算把江山交给胡亥,但是父子之间的亲情还是非常深厚的。
赵高就打算利用这一点完成自己的下一步计划。等到秦始皇病重的时候,他极力为胡亥制造机会,让胡亥不离秦始皇的左右,连出游也要胡亥跟随。秦始皇最后死在出游的途中,当时随他一起出行的,除了胡亥和赵高,还有丞相李斯。李斯跟随秦始皇多年,从廷尉做到丞相,受秦始皇的栽培多年,对秦始皇也是忠心耿耿。而且,作为丞相,他是秦始皇之外最有权力和地位的人,他的话一言九鼎,仅次于秦始皇的诏书。
秦始皇临死之前就已经写好遗诏,命长子扶苏回首都咸阳继承皇位。遗诏写好之后便密封起来由李斯保管。所以赵高要篡改遗诏再发布假的命令,必须要通过李斯。
等到秦始皇驾崩后,赵高便急忙邀请李斯商议大事,他对李斯软硬兼施,陈说利害。大体说法是,现在皇帝的遗诏只有我们几个人知道,而且规定了立扶苏为新皇帝,扶苏是个宽厚的人,所以他肯定会更改始皇的法令,其中就包括您(李斯)帮助秦始皇制定的严刑酷法。这样一来,因为政治主张的不同,您可能会失去原有的权力和地位。
这番分析,建立在赵高对秦始皇时期大臣普遍心态的了解之上。他知道很多大臣怕的就是扶苏即位改变政策、替换大臣,李斯虽然位高权重,但也不例外。当然,李斯由于有过“童年阴影”,一直想方设法要过好生活,而不愿在贫困中终老,所以赵高的这番话,正是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此外,赵高还离间李斯和扶苏之间的关系。他对李斯说:“扶苏平素和蒙恬大将军的关系最好,而且蒙恬多年来为大秦立下无数的战功,蒙恬的家族也是秦朝显赫的大家族,拥有极大的政治势力,所以蒙恬将成为新的宰相将是不可更改的事实。而您和扶苏之间没有任何的感情,也没有恩情,所以他即位之后,您被冷落将是迟早的事情了。何况,您本来不是秦国人,您知道我们秦国有一个规矩,就是外来的臣子最多只能得到一个皇帝的恩宠,等到新皇帝即位,秦国的旧势力就会想办法把外来的大臣害死。商鞅、张仪,不都是活生生的榜样吗?请您好好想想吧!”
李斯听了赵高的话,思量再三,觉得不无道理。但李斯一时也想不到对策,便问赵高应该怎么办。赵高见李斯动心,便将自己的想法抛出,要求篡改遗诏,立胡亥为新君。
此时的赵高已经完全控制了局面,因为他知道李斯除了赞同自己的意见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选择了。而李斯虽然觉得这么做是背叛秦始皇的遗命,但为了自己的前途,也只能如此了。他和赵高取出了秦始皇的遗诏,私自篡改之后,将内容变成了传位给胡亥。
这个计划只有胡亥、李斯和赵高几个人知道,于是他们一面护送秦始皇的灵柩回咸阳,一面宣布了秦始皇的“遗诏”,胡亥成了名正言顺的皇帝,称为“秦二世”。至此,赵高的计划已经基本成功。
反观赵高“乱法”的过程,几乎是天衣无缝:秦始皇生前没有确立继承人,所以他有可乘之机;秦始皇的遗诏在李斯手中,他争取到了李斯的支持,而且他的一番说辞,令李斯不得不支持他;由于大臣们普遍惧怕扶苏即位,赵高替他们解决了这个问题,因此统治集团内部没有发生地震;胡亥取代扶苏成为继承人,是通过“遗诏”确立并公告天下的,因此丝毫不触犯秦国的法律体系。
由此看来,我们不得不佩服赵高的精明与大胆,他谋立胡亥的过程,所遵循的,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一个词:程序正义。
赵高的每一步,都非常合乎“程序正义”。秦始皇没有确立继承人,因此他谋立胡亥不算违法;遗诏没有被公布,因此还未生效,所以他和李斯篡改遗诏,是对未公布的命令进行修改,也不会触动外界的神经;遗诏的公布完全合乎程序,遗诏的内容也让官员们皆大欢喜——这需要怎样的谋划,才能让自己所冒的风险最低,而获得的收益最大!
接下来,赵高让胡亥下令赐死扶苏和蒙恬,除掉了隐患;他又因为拥立之功,成为胡亥政权的头号人物。此时,李斯的利用价值便终结了,于是,他罗织了李斯的罪名,将其灭门了。
为什么赵高做的是“乱法”的事,但做得还如此符合“程序正义”?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也许,就因为秦朝的法律制度虽然很讲究程序,但其缺乏一种内在的、实质性的正义基础,所以,才会被野心家利用。乱法者也用法,并且通过用法来实现自己的野心,这不但是法律的悲哀,更是一个所有国人都应该反省的问题:如何才能让“程序正义”具有一个合理的内核,又应该如何来抵制那些程序上合理但实质上不合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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