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导论:以实践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认识即人在意识中观念地反映、理解和再现客观对象的活动过程及其结果,是人以思想观念的方式对世界的一种基本的把握方式,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有能力和功能。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哲学理论。认识论按其性质来说,是一门反思的科学。反思即对认识的认识,对思想的思考。认识论以不断发生、发展着的认识活动及其结果为对象,对其进行哲学研究和认识,具有明显的反思的性质。在认识论中最根本的问题是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关系问题。正是对这些问题的持续探索和争论,产生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与消极的直观的反映论之间的重大对立和冲突。马克思主义哲学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对唯心主义先验论、不可知论、旧唯物主义的直观反映论进行了严肃的反思与批判,建立了真正科学的认识论,即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革命的唯物主义反映论。

    一、认识论发展史及其革命变革

    在辞源学上,认识论一词的英文是Epistemology,它由希腊字Episteme,即知识转化而来,指关于知识的学说。西方有人把认识论称作知识论,认为它主要研究知识的本质和起源、知识的构造和界限、知识的确实性和必然性,以及知识与信仰的区别等。

    人类自从诞生以来,就不断地认识外部世界,也认识着人类自身。人类永远是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生存、发展、变革与创新的。所以,认识论问题是伴随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不断产生和发展的。

    早在古希腊哲学时期,认识论问题就引起了思想家们的关注。巴门尼德提出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并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认为思维能够反映存在。苏格拉底也提出了“美德即知识”的著名命题,强调了美德对于人类生活的重要性。那么美德怎样才能够获得呢?他认为要通过学习来获得,而学习便是一种认识活动,在认识活动当中,人类实现了对于世界以及人类自身的把握。柏拉图也提出了关于认识论问题的“洞穴隐喻”,认为洞穴里的人通过洞穴之口透过的阳光看见人的影子实现对人的认识,而这种认识是人的先天心灵当中就存在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将这种认识能力发掘出来,柏拉图的这种以理念论为前提、以影像论为表征的认识论,奠定了理性主义认识论的基石。当然,在古代和中世纪,从总体上看,认识论还是居于对本体论的附属和服务地位的。

    近代以来,认识论不仅分化出来和独立起来,并且取代本体论的中心地位而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问题或至少是主要问题之一。黑格尔认为:“真正说来,〔力求掌握〕真理本身的哲学,是在十六、十七世纪才重新出现的。”[1]美国哲学家M.K.穆尼茨则明确指出:“从笛卡儿开始的近代哲学,其中心任务是研究认识论(知识理论)问题。”[2]我国著名西方哲学史专家陈修斋先生等则更明确地谈到西方哲学由本体论中心向认识论中心的转移问题。他们认为:“总的说来,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哲学的中心问题可以说是本体论的问题。也就是说,古代哲学家们的注意力主要地是放在本体论方面,而不是放在认识论方面;在他们那里,对于认识论的研究,通常是作为论证本体的一种方式而隶属于本体论的。只是到了近代,这种状况才有了根本改变,认识论问题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地位,变成了日益突出的问题,一跃而成为哲学的主要问题,至少是主要问题之一。”[3]对本体论问题的深度阐释需要认识论的支持,对于社会变革的解释和引领需要认识论的发展,尤其是自然科学的相对独立化发展,既表征着也促进了人类认识的发展。自然科学在方法论方面的成果,则为认识论的研究提供了比较专门的、坚实的对象性基础,从而既为从哲学角度总结概括自然科学发现的认识论机理提出了紧迫的要求,也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于是,认识问题成为近代哲学的轴心,认识论成为近代哲学的主要构成部分,认识论思维方式则成为人类哲学思维在近代哲学中的主导形式和主要发展阶段。

    近代哲学认识论具有广泛的研究视域,美国哲学家穆尼茨曾经指出,从笛卡儿开始的近代哲学,其中心任务是研究认识论(知识理论)问题。它们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些问题:心灵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的能力是什么?心灵的能力在多大程度上能洞察实在的结构?心灵的观念对于表现和揭示世界的本质有多恰当?心灵这种获得真理的能力的限度是什么?[4]这些问题,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包含着认识对象、认识主体、正确认识的起源和途径、认识方法、认识的真理性和真理的普遍必然性问题等。对于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将近代认识论分为大陆理性派、英国经验派等。

    从总体上看,认识论中最根本的问题是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关系问题。正是对这些问题的持续探索和争论,产生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与消极的直观的反映论之间的重大对立和冲突。

    唯心主义先验论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本体论前提出发,把物质世界看作主观或“客观精神”的产物,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路线,从感觉、思想中引出物质世界,把思想、认识看作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思想、认识是主观自生的或先天固有的,人们认识自己的感觉也就是认识了“存在”。客观唯心主义认为,知识来自某种“客观精神”或神灵的启示,人的认识就是对这些神秘精神的认识,或者说是这些神秘精神通过人的认识而达到的自我认识。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尽管具体观点有所不同,但都颠倒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把认识封闭在主观精神的范围内,片面夸大了意识的能动作用,否认了认识的客观来源,无法科学地说明认识的产生、进化和发展。

    不可知论怀疑以至否定认识的可能性。古代便有早期的怀疑论者,其近代的典型代表是休谟和康德。休谟回避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还是意识的问题,认为人的一切知识都来源于并且仅限于感觉,从根本上取消了感觉之外是否存在客观世界和感觉能否反映客观世界的问题。康德虽然承认意识之外存在着客观世界,并能引起人的感觉,但他将客观世界分为现象世界和“自在之物”的世界,并将二者截然对立起来。认为人的有限认识能力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不能认识其本质,“自在之物”本身是永远无法认识的。不可知论的共同特点是怀疑人类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否认人类能够认识或能够充分认识客观世界,其目的在于调和科学与宗教的矛盾,贬损知识的作用,为宗教信仰留下地盘。尽管并非所有不可知论者都直接主张唯心主义,但他们的基本倾向却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

    旧唯物主义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前提出发,认为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反映客观存在的意识应当与被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相符合,人的思想和观念来源于客观对象,人的认识可以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图景,等等。他们还从反映论的基本立场,对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不可知论进行过多方面的批判。费尔巴哈就曾指出,“人恰恰具有从世界的总体性、整体性来感知世界所必需的感官”,因此,“世界正被人类所认识,世界必然被人类所认识”。旧唯物主义和自然科学唯物主义的这些批判在原则上是正确的。但由于缺乏科学的实践观,他们离开人的社会性,忽视了主体能动性在认识中的作用,否认人的认识同动物的反映活动之间的本质区别,把认识过程简单地看作主体消极、被动地接受客体信息的刺激的过程。这不仅是不深刻、不彻底的,还最终陷入了消极、直观的反映论。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部理论的最本质基础,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实现认识论以至整个哲学史上伟大革命变革的最关键、最根本之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此,必须“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5]。实践是一种感性的现实的人类活动,是人与外部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的最基本方式。实践又是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的,是人的理智、情感、意志等内在本质力量的对象性表现,也是人的自觉性和自由精神运动的最现实表现。实践是借助于一定的工具而展开的中介性活动,它集中体现着人类理性的机巧,实现着由客体的自发运动形式向人的自觉活动形式的转换,也实现着人的内在尺度和事物的外在尺度的统一。实践又是一种革命批判的活动,是人批判地处理自己同外部世界的关系,参加自然界的辩证运动过程,能动地创造自己的社会存在和社会生活,建构自己所追求的理想世界的最根本的、最现实的途径,因而是人的创造性本质的具体表现形式、实现形式和确证形式。总之,实践是世界物质运动的最高形式和自觉形式,是同自然物质运动过程既相联系又有本质区别的自觉的辩证的社会历史过程。实践具有普遍性和直接现实性的双重品格,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性表现,也是人与世界关系的活化状态。它为人们研究人、人的世界和人与世界关系既提供了对象性基础,也创造着中介性条件,还培养着主体性根据。因此,只有从实践出发才能真正理解世界和人与世界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对唯心主义先验论、不可知论、旧唯物主义的直观反映论进行了严肃的反思与批判,实现了认识论史上的伟大革命变革,建立了真正科学的认识论,即能动的革命的唯物主义反映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既坚持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又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局限,真正科学地揭露和批判了唯心主义先验论,并批判地吸取了某些唯心主义认识论所含有的主体能动性思想。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物质实践作为主观和客观、认识与对象相统一的基础,从认识内容和认识形式两个方面揭示认识的经验来源,不仅科学地说明了世界的可知性,说明了主体能动性得以形成并发生作用的条件和途径,而且赋予能动性以现实的具体的社会历史内容,从而在哲学史上第一次科学地使能动性与唯物主义内在地协调和统一起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

    首先,马克思主义把人类的社会实践作为认识论的基础,认为“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6],进而立足于科学的实践观来说明认识的形成、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从而找到了被唯心主义抽象化了的认识能动性的物质根源,也克服了旧唯物主义把人的认识生物化、自然化的根本缺陷,找到了发展认识论的正确方向。

    其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反映论的原则贯彻于社会历史领域,对社会的意识现象作了唯物主义的科学解释,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不彻底性,也为人类认识的更新与演进找到了坚实可靠的社会文化背景。

    最后,马克思主义把辩证法贯穿于反映论,将认识的实践性、社会性与辩证性内在地结合起来,科学地阐明了人类认识的辩证过程,为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从历史的角度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在哲学史上实现的哲学变革的实质是确立科学的实践概念、严整的实践观和实践论的思维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建构起自己的哲学观念和哲学体系,建立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建立在科学的实践观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形成过程,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科学实践观的探索和建构过程,也是他们愈益自觉地从实践的角度来理解和界说认识及其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认识论按其性质来说,是一门反思的科学。反思即对认识的认识,对思想的思考。认识论以不断发生、发展着的认识活动及其结果为对象,对其进行哲学研究和认识,具有明显的反思的性质。认识论不仅要研究作为认识成果的知识,而且也要研究认识的活动、过程、原则与方法。认识论以认识本身作为思考的内容和研究的对象,对人的认识活动及其结果进行哲学认识,揭示人类认识的本质与来源、前提与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性标准及其检验和实现的途径等,其目的在于提高人类认识的自觉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不仅表现在从物质实践出发解释世界和人与世界的关系,还在于它强调自身的实践功能。马克思认为,过去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因此,“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8]。为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来源于实践,而且要回到实践,付诸实践,指导实践,服务于实践,在实践中掌握群众,动员群众,转化为亿万群众改造世界的巨大精神力量,并在实践中表现、实现、检验和发展自身。

    ***

    [1][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2][美]M.K.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4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

    [3]陈修斋主编:《欧洲哲学史上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4]参见[美]M.K.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4-5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列宁全集》第18卷,1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同上书,75页。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形成过程

    综观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形成过程,不难看出,有几个方面的因素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的思想进程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其一,对于人类的前途命运及其自由解放道路的深切关注和自觉探索;其二,对于人类思想文化成果尤其是哲学思维成就的自觉学习和吸取;其三,对当时尚存的思想理论问题尤其是各种错误思潮的自觉反省、批判与清算;其四,对自身的思想意识的不断反思、批判与超越;其五,立足于当时人类文明全部成果的自觉建构与创造。

    我们知道,马克思本人对哲学的兴趣是建立在他对人类命运的自觉关注的基础之上的。从青年时代起,他便认为,“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达到完美”,因此,“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1]把自身的完美建立在为他人以至人类幸福而工作的基点之上,这就使得马克思不仅在其精神境界上具有崇高性和超越性,而且在其实践理念上具有现实性和人类性。应该说,正是为人类幸福而工作这样的崇高理想与现实社会关系的制约性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激发着马克思不断地从事着思想的探索与实践的创造。

    青年马克思是通过黑格尔主义和费尔巴哈主义而“走向历史(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正是在对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理论的阐发和发挥中,马克思以一种唯心主义的方式提出了认识与实践的问题、哲学与世界的关系问题。自我意识是与实体相对立的概念,对自我意识与实体关系的探讨是古希腊哲学的主题。黑格尔力图用自我意识来统摄人类精神的发生和发展史。马克思虽然也强调和重视自我意识,赞成用自我意识来说明自然的实在性,但他既不把自己限制在自我意识之中,也不把自我意识看作一种无对象、无基础的纯粹主观精神,而是主张从自我意识与现实的联系中来把握自我意识。在他看来,自我意识作为一种意志力量必然要在与外部世界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变为实践的力量:“一个本身自由的理论精神变成实践的力量,并且作为一种意志走出阿门塞斯的阴影王国,转而面向那存在于理论精神之外的世俗的现实。”[2]这样,马克思就从理论实现的角度提出了实践的问题,并将其引入到自己关于自我意识的理论中。不仅自我意识应当面向世俗现实,哲学也不能离开和脱离现实。马克思说:“哲学已经不再是为了认识而注视着外部世界;它作为一个登上了舞台的人物,可以说与世界的阴谋发生了瓜葛,从透明的阿门塞斯王国走出来,投入那尘世的茜林丝的怀抱。”[3]在当时的马克思看来,“哲学的实践本身是理论的”,但正是在与现实生活的相互作用之中,哲学不断地世界化,世界也不断地哲学化,而“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在这里,尽管青年马克思对实践与自我意识、哲学与世界之间关系的理解还没有超出唯心主义的阈限,但他将实践概念引入自己的哲学,并将其作为考察自我意识与现实世界、哲学与对象世界之间关系的钥匙,对他后来建立以科学实践观为基础的哲学观却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莱茵报》工作期间,马克思不可避免地遇到并处理了大量十分复杂而又敏感的现实社会、经济、政治问题。正是在对现实生活的关注、体验和研究中,马克思极大地深化和发展了自己的哲学思想,提升了自己的哲学观。他更加自觉地把哲学与其世界联系起来,并开始从这种角度来反思德国哲学。他说:“哲学,尤其是德国哲学,爱好宁静孤寂,追求体系的完满,喜欢冷静的自我审视;所有这些,一开始就使哲学同报纸那种反应敏捷、纵论时事、仅仅热衷于新闻报道的性质形成鲜明对照。哲学,从其体系的发展来看,不是通俗易懂的;它在自身内部进行的隐秘活动在普通人看来是一种超出常规的、不切实际的行为;就像一个巫师,煞有介事地念着咒语,谁也不懂得他在念叨什么。”[4]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马克思写下了他那脍炙人口的哲学之论:“哲学家并不像蘑菇那样是从地里冒出来的,他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的最美好、最珍贵、最隐蔽的精髓都汇集在哲学思想里。正是那种用工人的双手建筑铁路的精神,在哲学家的头脑中建立哲学体系。哲学不是在世界之外,就如同人脑虽然不在胃里,但也不在人体之外一样。当然,哲学在用双脚立地以前,先是用头脑立于世界的;而人类的其他许多领域在想到究竟是‘头脑’也属于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是头脑的世界以前,早就用双脚扎根大地,并用双手采摘世界的果实了。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因此,必然会出现这样的时代:那时哲学不仅在内部通过自己的内容,而且在外部通过自己的表现,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那时,哲学不再是同其他各特定体系相对的特定体系,而变成面对世界的一般哲学,变成当代世界的哲学。各种外部表现证明,哲学正获得这样的意义,哲学正变成文化的活的灵魂,哲学正在世界化,而世界正在哲学化,——这样的外部表现在一切时代里曾经是相同的。”[5]在这里,马克思自觉地把哲学与时代、与实践以至经济发展联系起来,把真正的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要求哲学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表现上与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不仅要造就世界的哲学,也要造就哲学的世界,强调发挥哲学在改造世界中的作用。这种思想,尽管还带有黑格尔思辨唯心主义的色彩,但无疑为他后来冲破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观念,建立起自己的以实践论为基础的哲学观奠定了重要基础。

    费尔巴哈对于马克思超越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观和建构唯物主义实践观产生过极为重要的作用。正是在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哲学的深刻影响下,马克思开始自觉地批判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并建构自己的唯物主义哲学。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马克思从黑格尔的法哲学入手,批判黑格尔学说与实际生活的脱节和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颠倒,主张深入于社会的物质生活,立足于市民社会来理解国家关系。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之所以在实践中颠倒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与他在哲学中颠倒现实事物与理念、概念之间的关系是分不开的,正是思辨的思维颠倒了二者的关系。“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因此,要真正摆正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必须首先摆正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在《德法年鉴》工作期间,马克思已作为一个革命家而进行活动,主张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尤其是武器的批判。他把宗教解放与政治解放、阶级解放与人类解放结合起来,并为此而诉诸群众、诉诸无产阶级,力图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和建设新世界。马克思在这一时期的革命批判与革命实践为他的科学实践观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从研究经济现象和各种经济学理论出发,提出并运用异化劳动的理论与方法,对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劳动异化现象及其本质作了相当深入的剖析和批判;在批判各种形式的空想共产主义和假社会主义的基础上,阐述自己对于共产主义的理解;在与动物等非人存在物的比较中考察人的本质,认为人的本质即自由自觉的活动;强调劳动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特殊地位,提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等等。我们认为,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和认识论的形成,《手稿》的内容有两个方面尤须关注。

    第一,对于实践及其与理论和哲学关系的论述。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的本质特征之一:“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6]正是人的实践,构成了关于人的科学的基础,也是解决理论难题的重要条件。马克思说,“真正的实践……是现实的和实证的理论的条件”[7],“关于人的科学本身是人在实践上的自我实现的产物”[8],而“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9]。马克思的这些思想为他后来明确提出哲学的实践功能提供了前提。

    第二,自觉地从唯物主义立场上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否定性辩证法进行批判与改造。马克思揭露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唯心主义实质,但并没有根本抛弃它,而是同时也充分肯定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的合理因素。马克思指出,《精神现象学》的最后的成果是它的“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10],而这种辩证法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11]人在自觉地能动地改造外部世界的活动中,把自己的内在本质外化、对象化、实在化,使外部世界发生合目的性的变化,而人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表现、实现,得到自我发展和确证。而这个过程正是人的劳动实践过程。所以马克思又说,“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12]。应该说,黑格尔对于劳动在人的自我产生与发展中具有特殊作用的思想,给了马克思以很大的影响,正是从这样的特殊视角来研究和批判黑格尔哲学,尤其是批判性地吸收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因素,使马克思后来在实践论的基础上把唯物论与辩证法结合起来,并将其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加以扩展,创立自己的新唯物主义成为可能。

    马克思对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超越与他和恩格斯对于物质生产实践的特别关注有密切联系。在马克思与恩格斯合著的第一部著作《神圣家族》一书中他们批判和清算青年黑格尔派的思辨唯心主义,以唯物主义的方式论证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并努力克服费尔巴哈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历史唯心主义局限,开始建立唯物主义的哲学史观,从而为以唯物主义方式彻底解决哲学基本问题、建立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观奠定了理论基础。他们提出并论证物质资料的生产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强调只有从物质生产实践出发才能正确地认识、理解和解释历史。他们尖锐地批判鲍威尔等脱离人的自觉能动活动来谈论自我意识的发展,深刻地指出:“难道批判的批判以为,只要它从历史运动中排除掉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排除掉自然科学和工业,它就能达到即使是才开始的对历史现实的认识吗?难道批判的批判以为,它不去认识(比如说)某一历史时期的工业和生活本身的直接的生产方式,它就能真正地认识这个历史时期吗?……正像批判的批判把思维和感觉、灵魂和肉体、自身和世界分开一样,它也把历史同自然科学和工业分开,认为历史的发源地不在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中,而是在天上的云雾中。”[13]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看作历史的发源地,必然高度重视从事物质生产的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特殊作用:“‘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4]正是人的自觉能动活动,构成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因此,“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5]。恩格斯后来回忆说:“对抽象的人的崇拜,即费尔巴哈的新宗教的核心,必定会由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来代替。这个超出费尔巴哈而进一步发展费尔巴哈观点的工作,是由马克思于1845年在《神圣家族》中开始的。”[16]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实际上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观的形成,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形成的重要标志。在《提纲》中,马克思立足于对实践的科学理解,来理解人及其本质,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的唯物主义,阐发自己的新唯物主义。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此,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只有从实践的角度,才能真正理解人,而这正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根本缺陷和失足之点。马克思认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内,其主要缺点,就是只从客观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事物、现实和感性,而不是从主观方面,即从人的感性活动方面,从人的实践方面去理解。因此他们最多也只能做到对于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马克思高度强调革命的实践批判活动的意义;强调在实践中证明思维的真理性,消除各种形式的神秘主义。他尤其明确地把自己的新唯物主义奠基于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的坚实基地之上,明确提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7]这就为他后来进一步将自己的哲学规定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作了准备。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立足于自己的科学实践观,将唯物论、辩证法、实践论与人道性内在结合起来,阐释自己的社会历史观,对人类社会历史作了全面深入准确科学的唯物主义诠释,创立了自己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共产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一方面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考察人类的发展,强调从人类史与自然史的分化及其相互作用中来考察历史;另一方面立足于有生命的现实的个人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来考察人的生存、活动与发展,把现实的活动着的个人作为全部社会历史的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决定作用与反作用及其辩证关系作了全面系统的阐发,立足于共产主义和人类解放的高度,对阶级、国家与革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全面的论述。正是在这一系列的论述和阐发过程中,马克思的实践观与其哲学观内在地契合起来,融为一体,并得到了提升,跃迁到“实践的唯物主义”的高度。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强调以彻底的唯物主义的方式理论地解释世界,而且认为应当以彻底的唯物主义方式实践地改变世界,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自己的哲学叫作“实践的唯物主义”,并将其与共产主义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自己的理论任务和实践任务,认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18]

    ***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4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2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同上书,135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2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2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4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8]同上书,150页。

    [9]同上书,127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1]同上书,163页。

    [12]同上书,163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14]同上书,118-119页。

    [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28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4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三、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思维方式

    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实践确立为自己哲学的核心概念,把实践观提升到哲学观高度,实践论思维方式相应地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思维方式。马克思在哲学史上实现的伟大革命变革,从根本上说,是哲学观和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就其理论指向和方法论构架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思维方式具有如下基本点。

    第一,以唯物主义的能动性方式科学地理解和解释实践,这是实践论思维方式的首要前提。

    从实践出发探讨其他一切哲学问题,必须以对实践的科学合理理解作为出发点。我们知道,实践并不是一个新范畴,历史上不少哲学家都对实践有过论述。马克思正是在批判地继承历史上已有思想资源的基础上,一方面密切关注当时的人类实践,另一方面在唯物性与辩证性、社会性与历史性、个体性与人类性、自在性与自为性的结合点上加深对于实践的理解,确立了科学的实践概念和实践观。

    首先,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作为一种感性的现实的人类活动,实践是人与外部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的最基本方式,是人的生命和生产活动的直接存在形式。生产劳动实践是人的多种实践活动中最为根本和基础性的实践形式,是人类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基础。正是通过感性的现实的实践活动,人的感性生命存在才成为可能。在这种意义上,实践具有直接的现实性和广泛的普遍性。

    其次,实践又是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的,是人的理智、情感、意志等内在本质力量的对象性展示,也是人的自觉性和自由精神运动的最现实表现,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正是借助于实践,人的主观方面可以见之于客观,作用于客观对象,并在对象的合目的性改变中得到表现、实现和确证,实现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双向对象化,实现主体对于限定的挑战与超越,逼近自由。在这种意义上,实践具有意识性、目的性和自觉性。

    再次,实践是借助于一定的工具而展开的中介性活动。正是借助于各种形式的工具和中介,主体通过实践集中地体现着人类理性的机巧,实现着由客体的自发运动形式向人的自觉活动形式的转换,实现人的内在尺度和外在事物的尺度的统一。在这种意义上,实践具有工具性和中介性。

    最后,实践是一种革命的批判的活动,是人以一种主体性方式来批判性地处理自己同外部世界的关系,参加自然界的辩证运动过程,能动地创造自己的社会历史存在和社会生活,建构自己所追求的理想世界的最根本最现实的途径,因而是人作为主体的创造性本质的具体表现形式、实现形式和确证形式。在这种意义上,实践具有革命性、批判性和创造性。

    因此,实践是世界物质运动的最高形式和自觉形式,是同物质自然过程既相联系又有本质区别的人的自觉活动和创造过程,是一种辩证的社会历史过程,它集中表现和实现着人的本质力量和人道主义追求,是人与世界关系得以不断展开、进化和发展的最革命和最积极力量。

    第二,从实践的高度来理解哲学的性质、特点和功能,这是实践论思维方式的哲学依托。

    将实践提升到哲学世界观的核心地位,使其不仅具有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论的意义,而且成为一种普遍的哲学思维方式,这也是对于哲学的一种全新理解,表明了一种新的哲学观。实践论思维方式正是对于这种哲学观的一种自觉运用。

    哲学是什么?古往今来,哲学家们见仁见智,歧见颇多。马克思从总体上指出,过去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里马克思当然不是说哲学家不应当解释世界,而是说哲学家不能停留于解释世界,还应当以自己的方式参与对于世界的改造。应该说,由仅仅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到在合理地解释世界的基础上自觉能动地改造世界,和在有效地改造世界的目标指导下自觉能动地认识和解释世界,这正是马克思主义者对于哲学和哲学家及其使命的一种全新理解,是对于一种新的哲学观念的自觉建构。让哲学不仅具有认知和解释功能,更有实践和改造功能,这就从根本上使哲学和哲学家的社会功能和地位得以提升和跃迁,从而必然引起整个哲学观念和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

    第三,从实践的高度来理解人、人的世界和人与世界的关系及其时代特点。这是实践论思维方式的基本要求。

    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视野中,人是哲学的永恒主题,也是人与世界关系的中心。这是从实践论思维方式来看待哲学对象,看待人和人与世界关系的必然结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哲学不是某种非人的存在,而是指向人、为了人、服务于人的高层次精神活动,是人通过对世界的关照而展开的自我意识,其目的和价值正在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此,哲学应当以人和人与世界关系为对象,成为人与世界关系及其时代特点的自觉理论表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强调关注人和人与世界关系,而且强调要从实践的高度关注人和人与世界关系,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思维方式所具有的特殊视角和思路。

    首先,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求从实践的角度来理解人,把人看作实践的存在。马克思在创立自己的哲学时,一方面批判了离开感性活动、离开实践去理解人、理解主体,又离开主体、离开人的感性活动、离开实践去理解现实、事物、客体的直观唯物主义;另一方面则批判了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活动本身而只是抽象地发展了主体的能动方面的唯心主义。马克思强调从实践方面来理解人的内在本性和人的价值,认为对现存世界的理论批判和实践批判,对未来理想世界的观念建构和实际建构,是人的最本质的功能特征,也是人的社会价值之所在。人的本质在于从事自由自觉的活动。正是通过人的创造性实践,人才能不断地实现自己的本质。

    其次,马克思主义哲学也要求从实践的高度来看待人与世界关系及其演变发展。人的实践性决定了人与世界关系的实践性。人正是通过自己的批判性和创造性实践,参与并影响着现存感性世界及其发展方向,促成了它向着人的世界的生成运动。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外部自然界对于人的优先性和基础地位,承认“天择”对于人的活动的前提意义,同时强调人在实践中的选择、创造对于感性世界的影响和作用,强调在“人择”中表现出来的人的本质和人的特性。在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承认社会对于人的生存、活动与发展的积极的和促进的作用,也承认其同时必然具有的消极的和制约的方面,主张通过实践而达成人与社会的良性健康互动。在人与自身的关系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视人在实践中和通过实践而达成的自我认识与自我改造,认为正是通过这种真正的人的自我意识与自我改造,人才能自觉地进行选择与创造,才能理论地和实践地处理自身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才能现实地和实际地依赖和掌握外部世界,促成人属世界向属人世界的持续转换。

    第四,自觉地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从事双向批判与双向建构,这是实践论思维方式的双重指向。

    马克思主义者同时又是共产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要以哲学的方式指导人们对人与世界关系进行科学解释,尤其要教人善于以唯物主义方式处理和驾驭这种关系,为此,它必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自觉地发挥双向批判和双重建构的功能。

    所谓双重批判,即不仅要强调对现实的理论批判,也要强调对现实的实践批判。而为了使这种理论批判和实践批判是真正科学的和合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还强调对理论的非科学性和实践的不合理性进行批判,以便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彻底地坚持辩证的、历史的、人道的和实践的唯物主义。一方面立足于合理的实践来批判非科学的理论,另一方面借助于科学的理论来批判不合理的实践。不仅要对不合理的实践进行观念的批判,也要对其进行实际的“武器的”批判。既要批判理论,也要批判实践;既要从事理论批判,也要从事实践批判;既要从事对象批判和前提批判,也要从事自我批判和自我建构。马克思认为应当在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一致中合理地了解革命的实践和实践批判的意义。

    所谓双重建构,即不仅要重视对观念的理论建构,也要重视对于实际的实践建构。批判是重要的,但批判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批判的目的在于建设。建设与创造是人类实践的基本目标和根本功能,也是实践论思维方式的重要指向。一方面要立足于合理的实践来建构科学的理论,加速其科学化进程;一方面要立足于科学的理论来促进实践的发展,加速其合理化进程,自觉促进科学的理论与合理的实践之间的良性健康互动与持续协调发展。在对旧世界与旧理论的批判中发现和建设新理论与新世界,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双重批判性与双重建构性的积极表现。

    四、人类社会的自我认识

    人类的认识具有全方位性,不仅指向自然,也指向社会和人自身。过去的认识论研究不太区分不同的对象,研究对于一般对象的认识。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对于社会的认识得以系统化、科学化和专业化,而对社会和人自身的认识则相对滞后。随着社会实践的高度化和自觉化发展,对社会和人生的认识也走向了系统化、科学化和专业化,这就要求哲学认识论的研究也要深化到对于社会的认识,这就催生了社会认识论这个认识论的新兴分支学科。

    对“社会认识论”进行专题研究,实际上隐含着我们的如下理解:与一般认识论相比较,社会认识论具有特殊的研究对象和性质,或者说,社会认识论视域内的认识对象与自然认识论等传统理解的认识对象是有所不同的,由此也决定了社会认识论具有不同于一般认识论、自然认识论的特殊性质。我们认为,社会认识论是关于人们怎样认识社会的学说,它以人们认识社会的认识活动为对象,考察人们认识人文社会现象的特殊活动结构、进化过程和特殊规律。从另一角度看,人们认识社会,又是人类社会总体对自身的自我认识,因此,社会认识论又是对于人类自我认识之谜的哲学探索。社会认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新兴的分支学科,有别于历史唯物论,在认识论体系中有其独特的规定和地位。为了推进社会认识论研究,我们有必要对社会认识论的产生、发展、基本规定和结构体系等作一些专门的探讨。

    1.问题提出:社会认识论的时代生成

    据研究,我们发现,国内外关于社会认识论的研究一开始是在不同社会文化和学术背景中相对独立地展开,因此各有不同的角度和思路。苏联学者从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反映论的原则,批判资产阶级哲学尤其是反对新康德主义入手,并从社会事件的可知性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的角度提出问题和展开思路。他们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入手,辨析社会认识与社会意识的异同,把社会认识作为社会管理的必要准备,从加强社会管理与控制的角度提出开展社会认识管理的必要准备,从加强社会管理与控制的角度提出开展社会认识问题研究的必要性。[1]相比之下,英国学者则更多受到大陆经验哲学传统的影响。安东尼·夫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版的《关于社会认识的思考》[2]一书实际上是他《关于认识的思考》一书的继续。他力图在自然与社会、自然事实与社会事实、自然试验与社会试验、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等的对比分析中,在对人的理性、人的行为、人的价值等的探讨中揭示社会认识的特点。他上承培根、休谟,中接康德、孔德、马克思,直面以波普尔为代表的现代思想家,力图对现代人类认识中的一些难题作出自己的回答。大概与其社会的科学与文化背景相关联,美国学者斯蒂夫·富勒[3]对社会认识论的研究富于实证的色彩。他的《社会认识论》[4]一书从认识论的现代发展入手,在社会认识论与社会本体论的对比中立论,以西方社会中发达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现实为背景,在对现代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尤其是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生态学等的具体考察中揭示人类认识的特点,对知识生产的社会组织和哲学在知识生产中的特殊作用作了全面具体的分析,在美国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笔者曾与他就社会认识论问题长期进行探讨,其成果编译成《关于社会认识论的对话》(上、下)分别发表在《哲学动态》1992年第4、5期。[5]从这些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于社会认识论的基本看法。

    社会认识论这个概念在西方最早是由美国的图书馆学专家谢拉提出来的。“社会认识论是社会中对知识的研究……这门学科的关注点应该集中于所有社会构造中各种交流形式的生产、流动、集合以及消费。”[6]可见,他的主要兴趣在于把知识看作是社会中由多种方式来生产、分类和积累的商品来研究。通常认为,知识并不是那种很容易在财政预算表上以概念方式加以标识的东西。但当图书管理员进行图书采购和分类时,他被迫使之概念化。奥地利非经典经济学家弗里茨·马克鲁普(Fritz Machlup)在他的《美国的知识生产与分类》等书中,系统地沿着这种思路开展了研究。20世纪80年代,富勒将社会认识论这个概念由图书馆学和经济学引入了哲学和社会学。1978年10月出版的美国《综合》哲学杂志组织专辑就此进行了讨论。但是直到今天,许多哲学家发现社会认识论是一个与传统哲学概念相悖的概念。过去,作为哲学分支的认识论通常被看作是研究单独的个体如何得到关于世界的知识,至少从笛卡儿以来便是如此。而今天,社会认识论者对认识论的理解已经有了相当的变化。至少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种:

    (1)知识生产,尤其是科学知识的生产,需要一种与生产普通商品既相区别又相协调的劳动。因此,知识就是一种产品(商品,Commodity)。

    (2)尽管一个孤独的个体也可能有“信仰”或“意见”,但在相应的团体使之合法化之前,它们不会真正变成“知识”。所以,知识就是确认(Certification)。

    (3)我们并非先天地或自在地具有关于作为个体的知识;相反,我们必须向别人学习如何认识作为个体的自己。因此,知识是一种建构。

    (4)尽管一个团体的成员在许多问题的个人意见方面会有所不同,但他们在态度和信念方面仍然享有某些共同的确定的内核,以证明他们确属同一共同体的成员。

    因此,知识就是一致(Consensus)。以上几种理解并非完全一致,因为它们各自源于对知识的不同方面的理解,但它们都是社会认识论的合理含义。

    在非常广泛的意义上,社会认识论起源于对知识与权力之间关系的哲学思考,在西方文化传统中,这种思考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培养哲学王的特殊关注。此后两千多年来,知识与权力分离倾向日益增多,以致今日形成了两类相对独立的学科:一是认识论和科学哲学;一是伦理学和政治理论。前者专门研究知识,后者专门研究权力。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哲学运动在近代的兴起,可以看作这种分离的一个例证。在奥古斯丁·孔德和琼·斯图尔特·米尔这两位最早的实证主义者看来,有必要开展对知识的社会生产目的的专门研究。后来,鲁道夫·卡尔纳普等逻辑实证主义者重申为知识研究奠定中性的政治基础。结果,今天的社会认识论者不得不反复向他们的学术界同仁证明关于知识和权力的进程是彼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据我们已经接触到的材料看来,各国学者对社会认识问题进行专门研究都是在尝试回答19世纪80年代英语世界哲学萧条状态的探索过程中开始的。尽管自从尼奇以来,人们不断地宣告着哲学的死亡,但在理查德·罗蒂1979年发表《哲学与自然之镜》之前,它并未实际地影响到美国的职业哲学家们。罗蒂宣称,哲学的所有传统任务都已被各种具体科学所接管,哲学家们的唯一任务在于继续沟通各种学科进行一种“人类的对话”。他的观点集中在“我们应当做什么”这类问题上,对任何志趣于登上古典规范的哲学之船的人来说,这都是一种悲观的信号。但是罗蒂是对的,理论的哲学已经理智地完成了它的使命,在重要的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大多数是无用的经院哲学。不幸的是,今天的情况依然如此。而且,面对日益复杂的知识产业和它们在国际事务中日趋重要的作用,系统的思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而这种思考正是一种哲学思考。因此,社会认识论不是局限于我们自己的领域,而是一种综合性的运动。

    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社会认识论正是在以下几个重要领域的哲学流派的综合:德国的历史决定论、英美的分析哲学、法国的结构主义社会学。但社会认识论的未来不会局限于历史学、哲学和社会学等传统学科,而是一个新的综合领域,可以把它叫作“科学与技术学”。这种研究在美国还刚兴起,但在西欧和澳大利亚却已经流行了二十多年。这种研究不仅关注学术和政策,而且注意培养广大观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科学家的公众意识。

    我国学者对社会认识问题的关注尽管各有侧重,但把它作为哲学理论研究深化和深入当代人类实践的一个重要结合点,却是普遍认同的。从理论方面看,它意味着打破过去认识论研究与社会历史观研究相互隔离的状态,使之在新的层面上真正有机、合理融洽地内在结合起来。一方面,历史观的研究要关注人,关注人的活动和人的自我意识,在“自然历史过程”、“自主创造过程”和“自我意识过程”这三者的具体历史统一中理解人类社会的存在、活动和发展,真正揭示人类社会作为意识、能创造和善于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自组织系统所特有的生机、活力与进化机制;另一方面,认识论的研究不仅要积极深入到个体认识活动的内在生理—心理机制,而且应当拓展到既是其对象又是其宏观背景的人类社会历史文化层面,从而向着“对社会的认识何以成为可能和如何达到科学”的层次上有所前进、有所深化。从社会实践方面看,它意味着从科学地认识和合理地决策的角度重新审视当代人类所面临的“全球问题”与“个性问题”,沿着从认识和自我认识的非科学化导致决策的非科学化引出大量不合理实践这条思路去发掘和揭示当代活动造成大量反主体性效应的深层原因,寻根治本,少犯错误,少走弯路,提高效率,增强效益,自觉促进人类文明的加速度发展,快速高效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这种意义上,开展和深化社会认识论研究,既有其深刻、充分的理论根据,又有其现实、紧迫的实践根据。

    2.社会认识论的学科定位

    (1)社会认识实质上是社会总体的自我认识

    人们认识社会,实质上又是人类社会总体进行自我认识的实现形式,因此,社会认识论作为人类如何认识社会的学说,同时又是对于人类社会自我认识之谜的哲学探索。它把人们认识社会的活动上升到社会总体自我意识高度来加以分析和理解,揭示其特殊的社会功能,同时又在无数个体关于社会的对象性意识(社会学说、观点等)通过一定的社会评价和转换机制而向社会意识的转化中,揭示社会总体的自我意识机制及其实现途径。

    那么,人类社会作为人的一种总体性存在方式怎样认识自我?我们知道,人类社会运动既是一种基于生产力和经济运动之上的客观的、有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又是人们追求和实现自己目的的自觉的能动的活动过程。客观性、规律性与目的性、自觉性的有机统一和内在结合,恰恰是人类社会作为高级的物质运动形式区别于其他运动形式的最本质规定。而这两个方面的实际统一和转换,在现实生活中是通过人类社会的意识和自我意识机制来实现的:生活在既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人们不断地认识自己周围的自然、社会和自身,努力预测社会发展趋向和未来前景,探索历史运动的内在脉搏和基本规律,依据它们在观念中不断地建构起关于未来世界发展理想前景的诱人蓝图,并在实现它的多种可能途径中反复比较研究,力图依据主观需要与客观可能这内外两种尺度的内在统一,对自身行为作出合理的科学抉择和决策,然后据此去积极地发起一定的活动,并自觉地对这种活动进行有效的监测、调节和控制,使得活动始终沿着合理化的目标前进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并争取最佳的效益……社会总体的客观运动过程,是在人们的自觉活动过程中得以展开和实现的。而人们的认识和自我认识则贯穿在这整个过程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并作为社会运动中的信息方面和调节机制,实现着客体的自发运动形式向人们的自觉活动模式的转换,促使个体行为向社会的总体运动规律靠拢与接近。正是由于这种意识和自我意识,人类社会才成为一种自我监测、自我调节、自我评价、自我定向、自我激励和自我完善的自组织系统,社会有机体才能以它所独有的以社会意识为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的自觉意识而区别于其他任何非社会有机体。

    那么,社会总体的自我意识是怎样实现的呢?这只有借助于无数个体对社会的认识才是可能的。人类社会作为无数个体有序结合的总体性和关系性存在,除了其中存在的个体人的感知—思维器官系统(及相关的工具和语言符号系统)外,并没有任何其他的超人类的认识器官,因此,社会作为有机整体要认识自身,也不可能采取任何超人类的方式和手段,只能借助于构成自身的那无数具有意识和自我意识功能的个人来进行。社会总体的自我意识,是社会总体借助于自身内部的无数个体(及相应的集团)对社会的认识及其成果(关于社会的学说、观念)而实现的一种自我反思。

    但是,现实中的个体认识社会,总是从特定方面和角度来进行的,因而总是认识社会的一定侧面或一定层次,不可避免地有其局限性。因此,个体关于社会的对象性意识并非直接地等于社会的自我意识。只有当个体认识社会的观念成果(一定的社会学说、观点、主张等)以某种方式为社会所承认,成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时,个体关于社会的对象性意识才能转化为社会的自我意识。这种转化能否实现,取决于它们能否通过社会的某种真理性判断和价值性评价与转换机制。这里的情况非常复杂,常常是在不同的层面和水平上进行的。一般说来,当一种个人意见经过一定的社会信息传播手段而为社会其他成员所了解并发生影响时,它便开始向社会意识转化。真正地和最终检验社会学说的是社会实践,一种社会学说、经验等都须以某种方式通过某种途径(如政策、法令、作为规范等)进入人们的实际活动,并得以实现和验证,才能真正证明其科学性和社会价值。由于社会现象的复杂性、人类活动的选择性和历史过程的不可逆性等,社会知识的检验无疑要比自然知识的检验复杂得多。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社会科学的检验、评价与转换机制,是社会认识不断进步的重要条件,也是社会认识研究的重要课题。[7]

    (2)社会认识论的性质是反思性、理解性与规范性的统一

    在我们关于社会认识论研究对象的规定中,实际上已经包含和贯穿着我们对社会认识论性质的理解——社会认识是一门关于人的自我意识、自我反思的学问,其目的和宗旨在于促进人的自我理解、自我评价与自我规范。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社会认识论具有如下性质和特点。

    第一,反思性。

    作为人类社会自我认识之谜的哲学探索,社会认识论实质上是一门反思的科学。黑格尔曾指出:“哲学不似别的科学可以假定表象所直接接受的为其对象,或者可以假定在认识的开端和进程里有一种现成的认识方法。”哲学作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思考”,具有反思的性质。“反思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其为思想。”[8]我们认为,黑格尔关于哲学的反思性的规定原则上适用于社会认识论。认识是主体以思想、观念方式接近和掌握客体的自觉活动。认识论的研究以认识着对象的认识、或思考着客体的思想为对象。因此,“认识论按其性质来说,是一门反思的科学”[9]。社会认识论作为认识论的一个分支,当然也不例外,而且作为一门反思的科学的性质更加明显和突出。认识社会,本身便包含着对人们的思想和一定思想支配下的行为与活动的认识,是一种社会总体的自我认识,从而也是一种反思性认识。而且社会认识论作为对于这种自我认识的认识,其本质是对反思的认识,或者也可以叫作对于反思的反思。因此,社会认识论可以看作更深程度或更高层次上的关于反思的科学。它以人类的进行着的自我认识为对象,是对认识着社会的认识的哲学认识,或对思考着社会问题的思想的哲学反思。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内,社会认识论的这种反思性具有不同于旧哲学的反思的新的特点,它竭力对原有认识和实践分别进行反身思考和反复思考,并强调联系人的生存发展价值进一步反省既有认识、价值观念和实践的理性根据及合理发展。它是后思,即对“思”的“思”,同时又隐含一定的理性预测;它重视反思对象的自在规定,却更强调反思对象的价值意义。因此,这种反思是后思性与前瞻性、反省性与为我性的统一,它是人们有可能正确地把握人文社会现象的意义、本质、发展规律及主体的认识能力和价值需求。

    第二,理解性。

    人类如何实现自我认识?在近代以来的人学史上一直存在着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的争论。科学主义者主张对人文社会现象的科学研究应当采用研究自然现象一样的方式来研究人,“使人类科学具有实证性质,把它建立在观察基础上,并用物理学的其他部门采用的方法来进行研究”。他们认为应当在关于人的科学和社会科学中寻求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客观性、实证性、可度量性,使人文科学像自然科学那样成为可以用经验和可检验的形式加以阐述的命题,成为自然科学那样的硬科学。人本主义者则突出强调人文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根本区别,断然拒绝自然科学方法在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应用,强调人的科学指向人自身,而人的思想、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本身具有个别性、非确定性和非量性,不可能以自然科学的方式而被客观地加以描述和解释,因而只能通过理解才能把握。因此,理解是人文社会科学的最基本的方法论基础。在我们看来,由于人类位于宇宙生命进化的阶梯的最高台级,其生命活动奠基于包含了物质世界、生命世界的各种运动形式,服从于各个层次的运动规律和发展规律,因此,对人及人类自我认识的科学研究,有必要通过各方面各层次的思路和方法来加以把握。因此,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用纯粹的实证主义的、客观主义的方法来研究人文科学。正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不是截然对立、彼此隔绝的一样,自然科学方法与人文科学方法也不是相互排斥、水火不容的,而是相容的、互补的。它们各自有助于说明人类社会认识活动的不同方面,可以同时在社会认识论中得到运用,并帮助人们达到对于人类行为的全面完整的理解。不过这里尤需注意的是,从社会认识论研究的目的在于促进和提升人的自我理解出发,理解方法在社会认识论研究中占有尤其重要的地位。在社会认识论研究中存在着一个非常典型的“怪圈”,或者说悖论性难题,即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自我相关,或社会认识研究者与其所研究的对象之间的内在相关性,因而他们有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兴趣、爱好、情感和价值取向转化为一种强烈的认知定势和理解模式而渗透到对于客体的观察、理解和解释之中,并进而对他们的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发生双向影响。一方面,如果他们的内在认知定势和理解模式不符合对象的本性和规律,而他们对此又缺乏足够的自觉和自律,则可能导致偏见、歧解以致谬误;另一方面,如果他们的认知定势和理解模式与对象的本性和规律相一致,又得到了适当、适度和适时的应用,则有助于对人的正确理解和真实把握。应当看到,人在活动中所特有的自觉性、价值性、个体性、情意性等特征,决定了理解方法在社会认识论研究中的特殊必要性,而且这种理解除借助于外部自然界来理解人以外,还需要借助于群体和类来理解个人,借助于类和个体来理解群体,等等。这种理解本质上是人的自我理解。正是个人、群体与类之间的相互沟通、内在交感和互为对照,使人的自我理解成为可能。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理解是社会认识论的又一重要特征。

    第三,规范性。

    社会认识论对于社会认识的特殊活动结构、活动方式、活动方法、进化过程和特殊规律等的反思,揭示出社会认识“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这使它对于各种具体的社会认识活动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从而使自己具有规范性。社会认识论研究能够促进人们达到深刻的自我理解,为人们提供关于人的全面理解图景,并对人的历史与现象、本质与表象、活动与技能、存在与发展等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在更高的层次上,它不仅说明人的历史的现状是如何,还要揭示人的现状和未来应如何,给出关于人的发展未来前景的理解图画,从而给人以目标、信念、理想,给现实生活以希望。更进一步则是要指出达到思想境界的道路和途径,解决人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合理有效途径,为人们应当如何合理地行动提供借鉴、提供规范,这正是社会认识论研究的最高社会功能。社会认识论研究为人们处理和驾驭自己同外部世界的关系的现实活动建构起合理的社会历史观前提、社会认识方法论前提和价值观前提,并不断地对这些前提进行自我审视和批判,实现对这些前提的重构,从而对人们的社会认识活动和社会改造活动起着不可或缺的规范作用,促进着人们的社会认识和社会实践的合理化。[10]

    第四,社会认识论与一般认识论的关系。

    就社会认识论的归属而言,社会认识论属于哲学认识论,是其中的一个分支。但它又不同于一般所说的认识的社会性。认识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现象。一般认识论在最普遍的意义上研究人类的认识活动,而社会认识论则在相对具体的层次上研究人们对一种特殊客体——社会历史——的认识活动。任何人类认识都是一定的社会人为了一定的社会目的,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借助于特定的社会性工具和语言符号系统,对于与社会发生一定关系的客体的认识。因此,社会性是人类认识的一种普遍性本质和特征。社会认识作为人类社会的自我认识,当然也有社会性,而且更强烈、更集中。但使社会认识论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的,是它所特有的对象,这就是人们以社会为对象的认识活动。如果说,通常意义上的认识论立足于一般意义上的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之间通过中介的交互作用,以揭示人类认识的最普遍规律,社会认识论则立足于社会认识主体和社会认识客体通过一定中介的交互作用去揭示人们认识社会的特殊规律,揭示人类社会自我意识的特殊机制。

    因此,社会认识论与认识论的关系,是特殊与普遍的关系,其差别是两个理论层次之间的差别。正是由于社会认识论以人们认识社会的活动为对象,因此它又与社会历史观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社会历史客体的特点要求人们对它的观念掌握要有自己的特殊方式、方法、活动过程和规律。因此,社会历史观对于人类社会存在特性的揭示当然构成了社会认识论研究所必不可少的本体论前提和对象性根据。而另外,社会历史观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以人类社会本身的存在和发展为对象,是社会历史运动及其规律的观念再现,而社会认识论则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的认识论,以认识社会的活动及方法为对象,揭示社会认识活动的特殊方式、方法和规律。二者之间无论在研究的具体对象、思路、方法还是结果上都有所不同。当然,认识社会和社会的自我认识总归是人类认识的一部分,它是受制和服从于人类认识的一般原则和普遍规律的。因此,一般意义上的认识论原理也概括和包含了社会认识活动的普遍属性与一般规定,并对揭示人类社会自我认识的特殊规律有重要的方法论指导作用。另外,认识的一般规律和普遍原则又概括和提炼于各种特殊的认识规律,而对各种具体的特殊规律揭示得越充分、越深刻,一般规律越具有普遍性和科学性。因此,开展社会认识论研究,本身便意味着认识论研究的拓广、深化,它对于认识论的丰富和发展,无疑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同等层次上,以社会客体为对象的认识是相对于以自然客体为对象的认识而言的。这二者之间,无论在主体、客体,还是活动方式与结果方面的区别都是相当明显的。在客体方面,自然客体主要是先在和外在于人的物质自然界,它们有其独立的存在形式和运动方式,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社会客体则是社会人的存在形式、活动方式及其产物,它不仅将社会认识主体包含于自身之内,而且受其所生产的社会观念的影响,是社会的本体性存在和精神性存在交互作用中的统一运动过程。在主体方面,自然认识主体是相对独立和外在于自然客体的人,在通过认识活动以观念方式掌握客体的同时,主体往往是作为某种异构的存在物而实际地对待于自然客体的,社会认识主体则实际地内在于自己所要认识的社会历史客体及其活动之中,他不仅与他们同构,而且只有自觉地深入到社会历史运动中才能真正理解和认识社会。在活动方面,认识自然客体,本质上是人们对一种外部对象的认识。作为一种对象意识,人们可以比较客观地根据客体本来的面目去描绘和理解它,而尽量排除自己的主观因素;认识社会的活动,直观地说是一种对象意识,本质上又是一种自我意识。人既要尽量排除内在主观性和个体片面性而以一定社会角色的姿态去客观地理解和认识社会,又要借助各种外部参照系来确认和肯定自我在社会体系中的位置以便更好地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既要确认自我,又要超越自我。个体关于社会的对象意识与社会总体的自我意识的统一正是社会认识活动的特点,也是其难点所在。在结果方面,认识自然是在不改变客体现实存在状态的情况下以观念的方式掌握它,使客体的内容以信息的方式进入人们的头脑,成为思想和意识的内容。自然科学知识可以借助于严格的实验条件加以检验,具有严格的精确性和确定性,社会认识的成果是在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过程中获得的,具体的社会认识主体的特殊的社会地位、知识背景和心理结构也作为一种认知定势而影响和渗入到认识的结果中,并且不断地参与到人们创造世界历史的活动之中。由于社会过程发展的不可逆性和社会认识主体所不可摆脱的历史制约性等,社会科学知识很难获得自然科学知识那样的精确性和唯一性。

    在下一层次上,社会认识论直接面向各方面、各类型、各层次、各向度的社会认识活动,是对其中相对普遍、集中、共通和相似的那些认识方式、方法的概括、提炼和总结。“社会”不是一个抽象空洞内容贫乏的僵死概念,而是极为具体丰富生动活跃的有机生命体。就其内容而言,它包含着经济、政治、道德、宗教、法律等各个方面;就其内容而言,它包含着物质的、精神的、实践的、决策的、评价的、审美的等各种类型;就其层次而言,它包含着日常的、理论的、规划的、操作的各个层次;就其向度而言,它不仅有沸腾的现实,还有消逝中的过去和急速奔来的未来等各个向度,等等,它们都是社会认识的对象。社会认识的活动正是向着这些各方面、各层次、各向度的具体社会现象而以各种具体方式实际地展开的,并由此而使人类社会从总体到局部均显现出自觉性、目的性和方向性。相应地,社会认识论也正是在对这种种社会活动的全面系统的观念把握中获得自己的坚实基础和丰富内容。[11]

    ***

    [1]参见[苏]波波夫等:《社会认识和社会管理》,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

    [2]Antony Flew,Thinking about Social Thinking,Oxford:Blackwell Press,1985.

    [3]斯蒂夫·富勒(Steve Fuller),美国匹兹堡大学哲学博士,美国弗吉尼亚州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为英国沃威客(Warwick)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英、美、澳、加、法等国联合编辑,英国Taylor和Francis出版的《社会认识论——关于知识、文化和政策的杂志》执行主编,著有《社会认识论》(1989)、《科学哲学及其缺憾》(1990)、《科学》(1997)等书。

    [4]Steve Fuller,Social Epistemology,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8.

    [5]以下内容参见欧阳康、[美]斯蒂夫·富勒:《关于社会认识论的对话》(上、下),载《哲学动态》,1992(4、5)。

    [6]谢灼华:《中国图书和图书馆史》,148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

    [7]参见欧阳康:《社会认识论刍议》,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8(4)。

    [8][德]黑格尔:《小逻辑》,37-3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9]夏甄陶:《认识论引论》,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10]参见欧阳康:《社会认识论》,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

    [11]参见欧阳康:《社会认识论刍议》,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8(4)。

    五、从实践出发阐释认识论问题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只有借助于科学的实践观才能对认识的发生和本质、基础和条件、目的和动力、评价和检验等一系列问题作出客观的、科学的、合理的说明。

    1.实践促成了人类认识的系统发生

    认识是人类独有的特性和功能,认识的发生与人类的起源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侧面。认识是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中介而结成的对象性关系及所展开的活动状态和结果,认识的发生也就是主体与客体的最初分化与原始统一。以生产劳动为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的原始人类实践既造成了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分化,也推动着它们不断统一。实践对认识的发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首先,劳动实践活动的发生和发展,为人类认识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人的实践是自觉的能动的物质性活动,它要求观念的作用和目的的制导,进而要求人具备关于对象的本质和规律与人自身的需要和能力的知识,在此基础上确定实践活动的对象、目的、方案,这就提出了以观念方式把握对象和自身的客观需要。与此同时,以工具操作为基本特征的实践促使了主体和客体的分化,使认识的发生成为必然和可能。

    其次,劳动实践促进了人脑的发展,产生了人所特有的认识结构和程序,形成了人所特有的认识能力。在社会实践中,人类祖先日益广泛深入地接触到复杂纷繁的对象世界,处理着日益复杂多样的信息,并促成了自身大脑在质量、数量、结构和功能方面的变化,形成了以大脑神经系统为中心、以感官系统为门户的统一的脑—神经生理基础。人脑的形成和功能发挥,也离不开人所特有的社会性认识结构。

    最后,劳动实践促进了人的社会交往及语言符号系统的产生和运用,使人类认识在生物遗传之外又获得了独特的社会性文化遗传方式。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成为人类活动的重要特征。人通过物质性工具和语言符号系统而交流、传递和保存已有的认识成果,并且不断进行新的认识活动和文化创造,促进着人类文明的发展。

    2.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动力

    首先,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人生活在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之中,并非外部的所有事物都同时成为认识的对象。哪些事物在哪些方面和层次上进入认识领域,成为认识客体,是由实践的需要来确定的。科学研究总是围绕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而形成,并依据实践需要的演变而发展。近代科学和现代科学尽管有较大的相对独立性,出现了一些表面看来远离实践的“纯理论项目”研究,但实际上人们最终关注的仍然是这些研究成果可能产生的实际意义。而人们所关心的多数项目主要还是由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等实践的需要所决定的。这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其次,实践为认识的发展提供手段和条件。实践不仅产生了认识的需要,而且不断地为认识的发展提供条件,包括提供经验资料、实验仪器和工具等。它们作为人的感知—思维器官的延长,大大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促进了认识的发展。

    最后,实践作为沟通主体和客体的桥梁,使认识发展的可能性不断转化为现实。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观念把握。这只有当主体通过感知系统去实际地接触客体时才能展开,实践则是主体和客体直接相互作用的实际桥梁。虽然它也包括运用工具的中介,但相比之下,中间环节最少,因而可以作为主观和客观的交汇点,使主体获得关于客体信息的最真实、最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使主体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客体成为可能。而且,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单靠感性直观是无法把握的,只有通过实践活动实际地变革客观事物,才能真正实现。

    3.实践是认识发展的目的和归宿

    人类认识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取真理,而最终目的则是为了指导实践。毛泽东说:“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1]实践之所以产生出认识的需要,正在于实践需要理论的指导。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实践。没有正确理论的指导,实践就将是盲目的、无效的甚至是破坏性的。认识运动的相对独立性不仅表现在有自己特殊的形式、过程和规律,还在于以一定的方式反作用于实践,影响实践的发展。正是在对于实践的制约、定向和制导作用方面,认识发挥出自己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特殊作用和功能。相应地,认识从根本上说也正是以实践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和基本目的。整个认识活动就是一个向着实践目的的运动,在这个运动过程中,认识层次的深化和认识形式的演变,都服从于实践发展的需要,而认识成果的正确性及其水平,则在实践活动中得到检测和验证,因此,实践也是认识发展的最终归宿。

    ***

    [1]《毛泽东选集》第1卷,2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