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事-番外之余砚×沉远行:别让上帝知道你们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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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我身上最痛的那根神经,我此生最安逸即是在无知的婴儿时期以及和他在一起。

    1

    在巴黎,我们的公寓靠近市中心。自从隔壁间太太送来一本圣经,闻馨就迷上了天主教和上帝,每当隔壁太太有空的时候就一起相约去圣母院——其实我知道她是喜欢上了圣母院的建筑,她的父亲是一个房地产商人,但她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古建筑爱好者。

    与闻馨相识是在海南,那时候我刚刚在海南一家文化公司谋到职位,很小的一家文化公司,连老板都需要每天出去陪酒跑业务。某次在客户的叫好声里灌下一整瓶白酒吐到昏天黑地的时候,我才发觉到在学校里学到的东西全他妈的是书生意气。

    蹲在外面的垃圾桶前翻江倒海地吐,五脏六腑都清了个干干净净,像是一具无法思考和行动的空虚铁皮人,我坐在垃圾桶前,呆愣愣地看着车流不息的大马路,那一刻突然想起远行来。

    为找工作焦头烂额的时候他对我说过一句话,我可以让小叔叔帮你。

    而我只是简略清晰地回答了一个字,不。

    远行的小叔叔,那个在财经杂志和收藏类杂志都占有一席之地的显贵沈藏青,诚然他有能力,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帮我谋到一个好职位,但是我和他是什么关系呢?我凭什么去倚仗他的势力?

    是的,我嫉妒远行,他有一副天生的好牌,可以凭着心意肆意妄为,可以清高而任性地推掉南方诸大文化公司的聘书而前往北方小镇,他永远有一条坦荡宽阔的后路;而我不然,我出身贫寒,在这个世界上拥有的除了一身的债务,别无其他,我的一切需要自己披荆斩棘亲手搏来,需要舍弃的东西太多,幸福和圆满也在厮杀中打折,最后得到的成功也不那么痛快——那时我还不知远行在我一生的痛觉里占有怎样的位置和比例。

    我和闻馨相逢在海滩上,她是富商千金,修长曼妙身材裹在淡色碎花长裙里,悠闲地坐着和朋友闲聊。我则不然,那时我在死皮赖脸地跟着一个客户,希望他可以赏脸签下我手头的这个单子——老板已经下了死命令,如果搞不定这个单子,请我自动打包滚。

    那天海风很大,一阵风刮过来,我手里的文件一不留神被风掀了去,我狼狈地去追在沙滩上滚着的文件,那份文件最终在一个高挑纤细的姑娘脚边停住,她弯腰替我捡起文件,抬头莞尔一笑:“给你。”

    看到她的笑容,我的神情一怔,那样的笑容……那样的眉眼,她的眉角有一颗痣,同远行笑的时候是那样相似。

    后来我得知她叫闻馨,是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板的独生女,也是我正在死盯的那个客户正狂热追求的姑娘,再后来她帮我搞定了那个单子,我们恋爱,订婚,结婚……婚后第二年,闻馨怀孕,我们来到法国巴黎度假。

    闻馨曾经问我为什么要追求她,我半是开玩笑地回答说,因为你爸爸有钱有势啊。她徉怒地拧一下我的胳膊,并未用力,她不知道这句话至少有百分之六十是真的,就像她不知道剩下的百分之四十是因为她毫无戒备笑起来的样子像极了远行,女人有时是需要去哄去骗的,而我所能做的,也只能是用一生的时间编织谎言,去给她建筑一个虚构的圆满。

    就像是我对她说,去法国旅行好吗?巴黎?你一定很喜欢圣母院和西堤岛是吗?

    没有告诉她,巴黎是我此生唯一爱过的人生活过的地方,我的爱人曾经呼吸过巴黎的空气和阳光,走过新索邦大学的每一条小径,我希望有一日能走进他曾经进过的小店,坐在他坐过的位置,想想那时刻他思念我的心情。

    2

    我这一生最美好的场景,就是遇见你。

    用这句话来形容与远行的相识实在是再合适不过。那是大一那年的社团联第一次会议上,那天是妹妹的忌日。我坐在靠门的位置,心情沉重意识茫然地发着呆,周围的嘈杂都与我不相干,我想到的全是故乡刚刚租赁出去给人做仓库的祖屋和妹妹已似平地的坟墓。

    有人推门进来,我习惯性地抬起头,遇见了这一生最浩大的一场冷风。那年江南的十一月反常地冷,人像是被扔进冷水里浸泡着,关节冷得发疼,但我知道那不仅仅是因为冷。

    再没有比他更出色的男孩子了,我恍恍惚惚地想。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做工细致考究的长风衣,削瘦而优雅,我看看自己洗到发白的蓝牛仔外套便觉得自惭形秽无地可容,他在我的身边站下来,彬彬有礼问我:“我可以坐在这儿吗?”

    我僵硬地点了点头,他在我的身边坐下来,没有再说话,而是翻开了手里的一本书,是关于媒介研究的一本大部头,书的侧面写着主人的名字:播音主持一班,沈远行。

    原来他就是沈远行,我早听说过他,别人说他出身文化世家,说他以面试第一的身份考进学校,没有半点仰仗祖先福荫,说他对人礼貌有加风度翩翩。这些词汇累叠起来,在我的心目中沈远行一直是一个沉默寡言少年老成的形象,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这样一个漂亮少年。

    他就在我隔壁的班,但我却从未像别人那样怀着好奇心去见他一面,甚至在宿舍里的人提起他的时候心里翻腾起五味杂陈的情绪,我只知道里面有一味叫妒忌,其他的却连自己也说不清楚。

    或许在没有见面之前我就在潜意识里知道那是怎样一种危险和负累?厌恶着、躲避着,但最终还是相见了,命运给什么我们就只能接受什么,反正剧本是他写,你反抗也无效。

    他就坐在我的身边静静地翻着书,一直到社团联联长来到,他终于合上了手里的书,我敏锐地觉察到他是夹了一枚书签在里面,而不是像其他人那样粗暴地把书页折角,他的一言一行都显示着极好的家教,这一点让我自卑到尘土里去。

    那次会议的内容无非是汇报各社团下学期的活动计划,先发言的是沈远行,他谈吐清晰落落大方,他制定的活动计划书逻辑清晰,连细枝末节都安排的稳妥有致。而我只是一个无所谓的小社团里一个无所谓的小喽啰,被学长们推到这个尴尬的会场里来,手里两页薄薄的纸被捏得皱皱巴巴浸透冷汗,上面潦草地写着几行连我自己都未必认得清的字。

    他就坐在我身边,所以之后理所应当的是我发言,我惊慌失措地站起来,磕磕巴巴错漏百出地发完言,之前沈远行的优秀衬的我越发蹩脚,那时候我在心里是有些怨他恨他的。

    在此后的时间里,这种自卑感和嫉妒心时时刻刻折磨着我,有什么比嫉妒自己爱的人更可笑的事情吗?但我偏偏遇上了,且无法遏制——无法遏制嫉妒他,更无法遏制爱他。

    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和他之间的距离,我唯一比他优越的地方就在于——我的爱人比他的爱人要优秀。

    听着像不像一个冷笑话?

    3

    在这个耽美大行其道的年代,闻馨也不能免俗,她曾经念一句小说里的话给我听:我不是同性恋,只不过爱上的那个人正好是同性。

    这句话不知道赚去了多少女孩子的眼泪。但我知道我自己不属于这类,因为我知道自己其实天生喜欢同性。初中和高中时候男孩子们抛下学业,把追女生和网游作为事业,但我竟然发现自己即使是对着学校里最优秀漂亮的女生也是无动于衷,同桌的男生神秘兮兮同我谈论昨天他春梦的女主角就是前桌的漂亮女孩儿,我却只能紧攥着拳头报以苍白的一笑,要我怎样回答他?告诉他在我少有的春梦里,肢体交缠耳鬓厮磨的是一个始终背向我看不清脸的同性?

    进入大学后,闲暇的时间里我偷偷找来很多相关的书:酷儿理论,欧洲同性恋史,甚至还有那本清朝的禁书《品花宝鉴》。弗洛伊德的书中说同性恋可以遗传,我只能绝望地承认,自己确实是一个天生的同性恋,我从父亲那里继承来了这种世人眼中畸形变态的性取向。

    我的家乡在西南一个闭塞的小镇,那里的人保守而顽固,从不拥有大志向,只想过最平凡的生活。所以当奶奶在发现父亲和一个男人过从甚密后,几乎是以死威胁地逼迫父亲立刻结婚,我和妹妹就是这场绑架婚姻的产物。本来以为娶了妻子有了子女父亲就可以死了心回归正常人的生活,但是他继承了小镇人的顽固,他还是和那个人逃离了小镇,此后他的下落无人知晓,他带走了一个家庭在小镇生存下去的尊严,以及妹妹的生命。

    那一年我七岁,妹妹三岁,父亲的逃亡震惊了整个小镇,我记得那天晚上整个镇子的喧闹和刺眼灯光,妹妹不知吃了什么东西突然发起高烧来,家里一个大人都没有,左邻右舍也被奶奶喊着去追捕父亲这个“大逆不道有违伦常”的孽子。

    结果当然是孽子没有追到,妹妹最终也赔上了性命。

    父亲的这件事儿在此后好多年被当地人当丑闻掩盖起来,大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在公共场合回避一切与父亲有关的话题,但我知道他们其实在私底下津津乐道,有人用恶心这样恶毒的词汇形容父亲,有人报以同情,更多的人只是轻轻的一声叹息。

    追求自己的爱情有错吗?但是他连累了一个无辜的女人和两个无辜的孩子,纵然是被奶奶强迫。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因此备受困扰,很小的时候我就能敏锐地辨识别人投来的目光里是鄙夷还是同情——不管是哪种,都让我觉得羞耻。

    荷兰是同性恋人的天堂,美国有多个州承认同性婚姻……但这些并不能给我带来丝毫希望,我们的世界没有那么大,我们的世界只是由我们前后左右的几个人构成,他们的一个不字,可以淹没不相干的芸芸众生的声援,我记得母亲呆滞的眼神,奶奶严厉的呵斥——我就当这个儿子死了!

    她宁可要一个死去的亡魂也不愿他身边站着的是一个同性,同性恋还是异性恋有那么重要吗?是的,很重要。在某个论坛发起的投票里,我犹豫了半天还是选了有所谓,下面无数热血的年轻人反驳怒斥我的陈旧和不近人情,我统统没有回应。

    一个旁观者将永远不知道一个身临其境的人的痛楚和挣扎。

    远行走后我曾经思考,我是一个天生的同性恋,如果没有远行,会不会有别的人?

    思来想去,得到的结论是不会的,就像是并非每个异性恋都会遇见让自己怦然心动的那个人,爱情并不平等地光顾每个人。

    如果没有沈远行,我的爱情或许就是一个空洞。

    4

    真正和沈远行有接触是在光棍节的社团联谊上。

    那是一个化妆舞会,由沈远行所在的社团负责组织,我在的那个社团抱大腿性质地参与了部分筹备。沈远行为舞会争取到了体育馆二楼的活动大厅,我被社团大佬们推到会场去参与筹备,说是筹备,其实无非是挂彩带吹气球这样的体力活儿。

    到大厅的时候,里面静悄悄的,只有一个削瘦修长的背影就地靠舞台坐着,地上散乱地扔着气球和充气机这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那人正在和一只粉红色的气球较劲儿,从我的方向只能看得到他的侧脸,他或许是气短,脸憋得通红,鼻尖都沁出汗来,但气球仍然非常不给面子,只有成人的两个拳头大小。我推门的声音惊动了他,他转过头来,一个不留神没抓住手里的气球,噗嗤一声,气球里少得可怜的气泄了个干干净净。

    我抱歉地笑笑,走向他:“我是来帮你忙的。”

    他还记得我:“二班的余砚?上次社团联会议我就坐在你身边,你还记得我吗?”

    我脸上颇为抱歉地一笑,随即摇摇头,他眼睛里的熠熠神采黯淡下去,我的心里生出一种莫名的快感来,让他知道并不是每个见过他的人都会永生难忘,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打击吧?他记得我我却不记得他,听上去多有面子多美妙。但是我知道自己是在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我记得他,记得他那天说过的每一句话,记得他不赞同的时候会拿笔轻轻敲打书桌,我甚至记得那本媒介研究他那天看到了第129页。

    记得太清楚,所以以后也痛得太清醒。

    他是个最磊落干净的人,表情从来都写在脸上,我很高兴在他脸上看到因为我而沮丧的表情。

    “那么我再自我介绍一下好了,我叫沈远行,就在你隔壁的播音主持一班,运动会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你跑得很快,姿势很漂亮。”

    运动会?原来他真的早知道我!努力按捺住心里的狂喜,嘴上轻描淡写:“一身蛮力而已。为什么不用充气机?”

    他懊恼地拍拍充气机:“拿来的时候就是坏的,只能等他们找新的来,或者就全部用人力吹。”

    开玩笑吗?看着那一大袋气球我无语了:“还是等他们拿好机器来吧,我们不如先挂彩带?”

    大厅的角落里有一架梯子,沈远行执意要亲自去挂,我拧不过他,只能帮他扶着梯子,心提到嗓子眼里仰头看着他,挂彩带的时候没出差池,却在下梯子的时候一个踩空跌落了下来,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接他,最后却是两个人一起栽到了地上,我的后背磕在舞台角上,钻心地疼,沈远行的手心蹭破了一层皮,往外渗着鲜红的血。

    理所当然地,晚上那个舞会我们两个伤员只能做旁观者,我和沈远行坐在入口处帮到场的光棍儿们系红绳,他的面前排了长长的一条女子军队伍,叽叽喳喳兴奋地等待沈远行帮她们系绳子,而我的面前只是零星站着几个男生,男生们粗鲁地拽过红绳自己随意在手腕上一缠就大声喧闹着走进会场去,因此相比之下我显得分外清闲。

    我偷偷去看沈远行抿着嘴的侧脸,他有纤长浓密得让女孩子们都嫉妒的睫毛和挺拔的鼻梁,每系完一个就抬起头对着人家微笑,人人都以为他多情,但我知道他只是出于礼貌。

    他对人其实有着天然的戒备,比如白天里我拦腰接住他的时候,明显能感觉到他片刻的僵硬——要到相识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和我一样的。

    到最后所有人都入场,红绳还剩下两根,他拎起一根红绳:“你是单身吗?”

    他帮我把那根红绳系在我的手腕上,他正面与我相对,低着头抿着嘴,我可以看见他眼睫毛投在眼窝上的那片小小阴影,绳子短了,打结的时候有些困难,他下意识地凑近了我的手腕,我手腕上的皮肤感受到他的鼻息,鸡皮疙瘩以燎原之势迅速蔓延到全身,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像是要挣脱出胸膛。

    5

    那之后很久我没有再见到他,是我刻意躲避他。

    原因太羞于启齿,化妆舞会结束后的那个晚上我梦见了他,梦里我们好像已经认识了好多年,我们分别居住在两个城市,大雨滂沱的夜晚他跋山涉水来找我,我在睡梦里被敲门声惊醒,打开门他就站在外面抿着嘴看着我,手里拎着一把黑色的伞,滴滴答答地淌着水,外面的雨下得大极了,他穿着夏天的白色T恤,浑身都被雨水浇透了,我忙不迭地把他拉进来,把风雨声关在门外,问他:“你找了很久了?”

    他抿着嘴微微笑,笑得很漂亮:“是啊,你也等了很久了吧?”

    我握着他的手,他冰冷得像一具石头雕塑,我拉着他坐到床上,用还带着温度的棉被裹住他,他不挣扎也不反抗地任我摆布,睁大眼睛只是看着我,我的手扶住他的双肩,有些迟疑地嗫嚅着说:“你的衣服湿了,换下来吧。”

    他还是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举高了双臂,我轻轻拽住他的T恤下摆……我的手背擦过他的背和肩,他十八岁,男孩子最好的年纪,如同古希腊典籍里描述的美好少年……

    我从梦里惊醒,摸索起身边的手机看,凌晨三点,距离天明还有很久,可是我无法再安睡,梦里的情景历历在目,他漂亮的眼睛和紧抿的唇,一颗小小的尖锐的虎牙,胸膛贴近时候心中的悸动……

    那天晚上南方大降温,我的床靠着墙,墙上有一个通风口,冷空气从那儿灌进来,我的鼻尖冻得冰冷通红,但浑身却是难以压抑和缓解的燥热,心里同时觉得羞耻,心理学家说梦里的世界是现实欲求的映照,我在干什么?我竟然对一个只见过几面的堪称陌生人的同性产生爱和情欲?

    我无法不让自己回想起父亲出逃那天的狼狈,可是……那根红绳还系在我的手腕上,系得太紧了,已经勒出了痕迹。

    我一直记得那个梦,记得那种惊险与刺激,于是当我们终于在一起之后,他的二十岁生日,我送给他的礼物是一件白色的T恤,老天爷眷顾,那天真的下了一场大雨……一切如梦里一般美妙刺激,不,或者应该说更美妙更刺激。任何细微的动作与亲吻都让他如同离水的鱼一般激烈挣扎,但是我知道这并不意味着不甘愿,就像是我们决绝地离开彼此,不意味着不相爱不想念。

    我用手心紧紧贴着他汗湿的鬓角,问他,你后悔吗?

    他没有回答,他精疲力尽地沉入了睡梦里,我把自己的额头贴近他的,在心里反反复复问着自己我后悔吗?我现在后悔了吗?我以后会后悔吗?

    心里的答案在一次次质问中渐渐明晰,我知道自己会后悔的,可是还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朝一条注定伤害彼此的路上走,我知道自己会后悔的,所以如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般,近乎绝望地贪婪地把握着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

    我们十八岁相识,二十岁在一起,二十二岁各奔东西,我们是怎样相爱?我们有多相爱?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一生中最好的年华都是与他相关的,全都是。

    我一生的好运气都拿来搏一场与他的相识,无奈有幸相识却无运相守,正应了那句歌词——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6

    远行和珞岚的绯闻在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时,我和远行的关系已经开始变得僵冷。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如果找借口掩饰的话,应该是那次学生会宣传部长选举,我和他都是候选人,他自动放弃了竞争的权力,部长的职位理所应当地落到了我的身上,他的解释是,这会丰富你的简历。

    是的,这会丰富我的简历,但是我不需要别人施舍来的职位,有的话他顾及我的自尊没有说,但我知道他背后的意思,我是白丁一个,没有背景没有关系,如果没有一份有质量的简历,以后找到好工作简直是难于上青天,所以他把这份自己并不需要的资历让给我——家世显赫如他,哪里需要这种东西充门面?

    他是完全出于好意,却让我更加绝望地意识到我们之间横亘的那条鸿沟,即使我们的恋爱是正常的,我又能给他什么?他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需要别人给予。

    直到他走之后我才明白我能给的他想要的其实都不过是一份天长地久矢志不渝的感情,但是晚了啊,他的生命,我的生机,全都完了,随着那架飞机变成残骸灰烬,坠落在大西洋底。

    但是那时候我还是个冲动的混蛋,我和他大吵一架,搬到了我们租住的那间房子对面的小旅馆,在学校里也是对他视而不见,我尽力说服自己是因为他伤害了我的自尊,但我自己是知道的,是我的自尊本身残破敏感,我自卑,我嫉妒,我的爱人比我优秀太多;我焦虑,我惶恐,我怕重蹈父亲的覆辙。

    请务必原谅凡人的自私和懦弱啊,仁慈的诸神。

    就在我打算约他见面讲和的时候,学校里发生了一件大事,影视艺术学院某男生被查出被一男性富商包养,外界舆论恶劣,学校给予了开除学籍的处分。

    心惊胆战,从北到南,全国的艺术类学校有多少被富人包养的学生?世人皆知,学校的领导也不会不知道,真正的原因不过是,他们是同性。

    我木然地看着学校BBS上热切的讨论,心里翻江倒海一般,想吐却什么都吐不出来,一摸脸已经是满手的泪,我必须要在前途与沈远行之间做出抉择,我的人生贫瘠,由不得自己肆意挥霍,我必须得谨小慎微,去谋取那些身外之物,舍得舍得,舍去什么又得到什么,要得到就必须先割舍,这些我从小就知道。

    我决意割舍的是他,人在年轻的时候可不就是那么傻?

    可是没想到是他先说分手。

    我们在租屋里见面,绿色的墙纸,床头柜上的糖罐儿,架子上的盆景,我和他一起生活了两年的地方,这个家被我们一点点完善,然后将在一瞬间分崩离析,他小腿紧贴床沿坐着,低着头姿态沉默安静,他还穿着那件我送他的白色T恤,这两年他又有长高,肩膀也比初见时候长开些,T恤有些嫌小了,但在腰间却是空荡荡的,他瘦了很多,我知道他这些天一直和珞岚在一起,两个不顺遂的人聚在一起借酒消愁,他的脸惨白一片没有血色。他有很严重的低血糖,我下意识地去打开糖罐儿,却发现里面早已空空如也,“糖没有了我去帮你买,你要水果糖还是奶糖……”

    我的话被他打断,他抬起头看着我:“余砚,我们分手吧。”

    我愣在原地,像是被人用大铁锤狠狠撞击后脑,懵的缓不过劲儿来,这是我预备好的台词,我在心里想了千万遍,再熟悉不过。可是听这个人说出来却还是觉得无比陌生,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从未想过他会对我说这句话,他是真的爱我,这一点我还是有把握的。

    心里忍不住泛起苦涩,嘲笑自己,你自己说你要放开,但心底里却不希望他放开,你说你自私不自私?

    他又垂下头去看着自己的手指:“这些天那件事你是知道的……我们没有必要因为彼此而冒那么大的险,这样小心翼翼的不能见光的日子我受够了,你也是,不是吗?我们都22岁了,马上要毕业去找工作,所以还是现实些,年少的时候可以任性,长大了就该走正常的路,找个女朋友,找个好工作,娶妻生子,老了之后享受天伦之乐……你明白吗?”

    我简直怀疑他是不是进到了我的梦里剽窃了我的台词,我只能木然地点头:“还有事吗?没事我就先走了,我还要去参加下午的招聘会。”

    说完这些话我转身就走,推门的时候却被人从后面紧紧抱住,我能感受到他柔软的头发在我颈项间的刺痒和他眼泪落在我肩上的冰冷,我们就这样静静站了一会儿,直到他的吻落在我的脖子上……

    他的脸埋在枕头里,两手紧握住枕头,比冬天更冷,比死更绝望,我愿意陪他去死,但是我们还活着,活着就要承受绝望。

    那就是最后了,我离开小屋的时候他还在睡,或许是装睡?谁知道呢,我洗了把脸然后去招聘会,我知道他已经接到了一家北方电视台的聘书,所以我找到了那家人丁稀落的海南文化公司的摊位把简历递了上去……再后来我去了海南他去了北方,天南海北说的大约就是这样。

    一段路分两头,两人各自背向而行。

    7

    再见到远行已是四年后,真可怕,我们都26岁了,距离初见已经有八年时光,我有了闻馨,变成了南方鼎鼎大名的房地产商的准女婿,不再是那个穿洗到落色发白牛仔外套的贫苦少年,而远行呢?

    沈远行呢?

    四年之内我们没有再联系,除了初到海南收到的那封信,那封信里写:我们对人许诺一生一世的时候,这辈子才刚开了个头,谁知道未来会怎样?立誓的时候是真心,毁诺的时候也未必是假意,于是誓言不可信,男人不可信,女人不可信,同性恋不可信,异性恋不可信。想信的时候就去信,不能再信的时候也就别再信。

    我想他是对的。

    可是无法让自己不想他,我生命里所有的爱人的能量却在他身上耗尽,就像是被胡兰成辜负成疾的张爱玲,此后遇到赖雅,他包容她扶持她,她却再无法付出同等的心力去爱,爱是极炫目美好的,因此也是不能持久的,曾经那样蓬勃热烈的爱都在前一个人的身上燃尽了烧光了,燎原之后只剩余烬。

    我无法说服自己爱闻馨,好在她无所察觉,因为我在仪式上做得无可挑剔,辅助他父亲的事业,尽量抽出空来陪她,情人节送玫瑰生日送礼物,任何人都觉得我无可指摘。

    《断背山》获得奥斯卡奖的那年,我和闻馨正在美国犹他州度假,犹他州对同性恋一向怀有敌视态度,这部电影甚至没能在犹他州上映,我和闻馨是特地到怀俄明州观影。看完电影,闻馨问我:“如果不是在断背山这样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这个故事会怎样?如果将他们放在人山人海中,他们会不会相爱?”

    会不会?可是没有如果,他们毕竟是去了断背山,毕竟是相遇了,毕竟是相爱了。

    这世界上有两件事情无法阻止——流逝的时间,以及爱一个人的欲望。

    我没有想到顾锌白会来找我,世界真是小,闻馨父亲正在竞标的那块地就在X城,顾锌白的父亲就是那里的国土局长,但我知道他来找我不是为这些,他只是为了一个人。

    三年的军队生活让他看上去比原来稳重了很多,但伪装得再好,一旦遇到夏珞岚也变得不堪一击,就像是远行之于我。

    餐厅前偶遇远行,他和珞岚以及他的小叔叔在一起,草草的一句“真巧”结束了短暂的相逢,还有什么话可以说呢?思念不该当着众人的面说,既然决意分手,思念都不该再对着那当事人说,该让它沤烂在心底,随着躯体一起死去。

    再之后的婚礼上,不知怎的一起走到偏僻的角落里去,他告诉我他要去法国了,他收到了新索邦大学传播学系的Offer,我想起了很多年前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曾并肩站在学校的留学生公示榜前,他那突如其来的一句“我们一起去法国吧”,以及在我“啊”一声之后那句轻描淡写的“没什么”。

    如鲠在喉,却只能送他一块水果糖,从别人婚宴上偷来的水果糖:“恭喜你。”

    没有想到那就是永别了,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去送他,因为我要结婚了。

    然后我听到了那个坏消息,他死了,坠入大西洋底,尸骨无存,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在试衣间里换礼服,衣服脱下来搭在架子上,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逃出来一看是一条群发消息:本校00届播音主持一班沈远行同学于三日前飞机失事,现已确认死亡,追悼会于一星期后举行……

    我呆呆地望着那条短信很久,然后踉跄几步蹲在地上哭了。

    我原本以为他是春天的一件外衣,可有可无,穿上不觉热,脱去也不觉冷,但是竟不曾察觉他是我身上最痛的那根神经,我此生最安逸即是在无知的婴儿时期以及和他在一起。

    8

    偶尔我也会去教堂里,但是圣母院的森严让我觉得恐惧,我只肯驾车去乡间的小教堂,那里让我觉得自在与放松。

    每天都有人去那里忏悔,上帝给他的子民太多约束,因此有太多事情值得悔过,而我呢?我曾经深爱过一个同性,并将在我生命尚在的岁月里继续爱他,即使他已死去。

    上帝说若有男子跟男子有性关系,他们是做可厌恶的事,两人都会受到惩罚,他们罪有应得……我庆幸我不是上帝的子民,我不信奉他,因此不触犯他,但我的爱人终究还是离我而去,是我一手推开他,完全是我的过错,就算是分手两个字是由他说出口,他不过是善解人意地替我而说,他不愿看我痛苦挣扎,所以替我们做决断,我始终记得他曾经写在日记本扉页上的那句话:你不逃避,我便追随。

    你不逃避,我便追随,对于爱情他有最蓬勃的热情与最坚定的信念,但是他所遇非人。

    我愧对他。

    撞破那间乡间小教堂神父的恋情实属偶然,但却足够让我吃惊,因为他的恋人竟然也是一个男人,他的上帝训诫他同性之爱应该被唾弃被惩罚,但这无法阻止他爱上一个男人。

    “有什么办法呢?我是上帝的子女也是上帝的臣民,生下来受洗,从此一生受他引导和辖制,但最强大的宗教信仰也无法和与生俱来的爱的本能抗衡。如果上帝说这是错的,我接受惩罚,我愿意死后下地狱,但在我生前我不能和他分离。相爱的人最愚蠢就是在别人出手阻止之前自动放弃,我可以承认有罪,可以在上帝的圣像下忏悔,但我的生前,我希望生病时我们在彼此身边,患难时能互相扶持,到死的那一天也紧握着双手一起坦然地走进地狱里去。”

    他的表情平淡,眼神里却带着笑意,我是懦夫与失败者,我无可辩驳,我只能看着他温柔地替躺在轮椅上表情呆滞的人擦去嘴角的涎水。

    “我这一生最愧疚的就是在上帝的惩罚来临时没有在他身边,你们东方人相信灵魂有轮回,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但我宁愿相信有,如果有来世存在,我还是会找到这个人并爱上他,以我最大的勇气和力量捍卫他保护他。”

    “并且我希望,我可以是一个最大的谎言家,最好能骗的过上帝,别让他知道我们相爱,这样我们便可免于受惩罚,安然相爱。记住,如果你来生爱上一个同性,最要紧的是,别让上帝知道你们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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