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辈子都是个积极的投票者,从来没有在任何一场选举中为共和党事务所拉过选票。我在大学时曾为斯蒂文森[37]拉过票,可是因为在一九五二年和一九五六年艾森豪威尔[38]两度击败了他,我的青春理想就此支离破碎;我无法相信像尼克松这样一个无情、变态、说谎成性、恶毒残忍的家伙,居然会在一九六八年击败了汉弗莱[39];随后到了八十年代,一位盲目自信的呆瓜——此人极度空虚,还有那老套的多愁善感,对复杂的历史可谓一无所知——却成为了全民崇拜的对象,人们还尊称他为“伟大的沟通者”,因此,该人以绝对优势连任了两届总统[40]。我们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像戈尔[41]对小布什这样的竞选吗?这场竞选以极端狡诈的方式收场,一切都经过了精心的策划,结果是守法公民那一息尚存的天真与羞耻感就此彻底破产。当年,我从未对狼烟四起的党派政治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可如今,在经历了近四分之三个世纪的美国生活的蛊惑后,我决心放弃那每四年都要发作一次的孩子般的热度——孩子的狂热,成人的痛苦。至少当我蛰伏在我的小木屋时不要这样,只要我住在那里,虽说还在美国,但美国式的生活却再也不会来滋扰我。除了写作和翻翻旧书——那是我一生最后的总结,是对我早年拜读过的伟大作家们的致敬——以外,其他我曾认为是重要的一切如今都不再重要,我终于放弃了我大半辈子(也许还要多)以来对政治的忠诚与追求。九·一一之后,我对这一事件三缄其口。要不然,我对自己说,你可真要成为一个典型的喜欢给报社写投诉的疯子,一个满腹牢骚的乡巴佬,一个如热锅上的蚂蚁般的躁狂症患者:白天你边看报边咆哮呐喊,晚上你义愤填膺地在电话里向朋友倾诉,说什么一个弱智的国王为了邪恶的利益正准备大力开发一个受伤民族的不折不扣的爱国热忱,说什么在一个自由的共和国里有一个国王在满口标榜着自由,而美国的孩子们正是在这样的宣传中成长起来的[42]。在乔治·W.布什[43]的王国里,对敌人毫不留情、绝不宽恕的态度是做一个有良心的公民的基本要求,而这样的要求对一个与世无争、一心只想过上安宁日子的人来说是不合适的——因此,我开始消灭我对新闻的持久的爱好。我取消了预订的杂志,也不再看《纽约时报》,甚至在偶尔经过杂货店时也不再买《波士顿环球报》。我现在经常看的唯一一份报纸是《伯克希尔山鹰报》,那是当地的一份周报。我在电视上看看棒球比赛,在收音机里听听音乐,我的生活就这么简单。
奇怪的是,只用了几个礼拜的工夫我那想当然的态度就被打破了。这种态度曾使我形成了许多非专业的想法,曾使我对新闻事件一无所知却照样活得潇洒自如。我抛弃了我的国家,抛弃了想要同女性建立起色情联系的念头,放弃了在爱的世界里再做疲惫不堪的斗争。我已得到了教训。我游离在生活与时代之外。也或许,我的生命只剩下最后一点可怜的残渣。我那建在马萨诸塞州一条高达一千二百英尺的山路上的小屋,宛如一叶在公海上漂流的破舟,虽说往东不到三小时的车程就可抵达波士顿,往南去纽约也差不多是同样距离。
我到达的时候电视上正在播着竞选的情况,比利向我保证这次大选民主党稳操胜券——他有一个朋友在民主党总部工作,他说民意调查的结果显示克里[44]赢得了他所需要的每一个州的支持。比利风度翩翩地收下了葡萄酒,告诉我杰米出去买吃的了,不一会就回来。比利的举止还是那么讨人喜欢,他的个性还是那么愉快又温柔,就好像他还没能成为,或许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一个能够操纵他人的权威人物。我想着,他究竟是一个老古董呢,还是现在依然有这样的人存在。他是一个中产阶级的犹太小伙子,身上依然有着传统的家庭观念的烙印,虽说这种观念如摇篮般满足了一个人的情感需要,但面对凶恶的他人或残酷的现实他是否有了足够的准备呢?尤其是在曼哈顿这么个文学环境里,我想他那充满柔情的褐色眼睛和天使般的脸庞是完全不合时宜的,它只能使人对他加深这么一种印象:他还是个需要别人保护的小孩子,或者是个慷慨大度的青年人,他根本无法去伤害别人或蔑视嘲笑别人,对于一个再小的责任他都无法推卸。我猜像他那么温柔无私,每句话每个举动里无不透露出优雅的人,想要对付杰米是很有点难度的。天真的轻信,温和的性格,富于同情心的理解力——这一切对于一个只需看一眼就能把他老婆偷走的恶棍来说是多么合适呀,他无法想象他老婆总有一天会对他不忠的。
比利正准备打开一瓶葡萄酒时,电话铃响了起来。他把酒瓶递给我让我开瓶,自己则抓起电话说:“现在怎么样了?”过了会儿他抬起头告诉我说:“新罕布什尔拿下了。华盛顿特区?”比利接着问那个打来电话的朋友。过会儿他又对我说道:“在特区,克里的成绩是八比一。关键是——黑人们全都支持他。好啊,太棒了,”比利对着电话说。挂掉电话后,他开心地对我说:“我们毕竟还是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里。”为了庆祝这个惊险的高潮,他为我们俩都倒了一大杯酒。“如果让这些家伙赢得连任,”他说,“他们会把这个国家搅得天翻地覆的。过去也曾有过糟糕的总统,可我们还是挺过来了,但这一位简直是糟糕透顶。认知力严重欠缺。教条主义。一个半瓶子醋的滥竽充数之人,竭力想要破坏我们伟大的祖国。《麦克白》[45]中有一句台词用在他身上再合适没有。杰米和我,我们常常在一起大声朗读剧本。我们喜欢读悲剧。这句话出现在第三幕里,就是赫卡蒂和巫婆出场的那一幕。‘一个任性的凡夫俗子,’赫卡蒂说,‘心中只有仇恨。’乔治·布什就代表了这句话。简直糟糕透了。如果你为了你的孩子和上帝而战,那么你就是共和党——换句话说,被他欺骗得最厉害的正是那些支持他的人。他能够赢得一次选举就已经是奇迹了。如果让他连任,他那一帮子人会干出些什么连想想都觉得可怕。他们是恶棍,是魔鬼。不过,他们的傲慢与谎言最终还是葬送了他们自己。”
我的脑袋里还塞满了我自己的各种想法,所以我让他就这么发泄下去。直等到第一轮竞选结果揭晓,我才问道:“你是怎么碰到杰米的?”
“那是个奇迹。”
“你们当时是同学。”
他莞尔一笑,极其动人,而我的想法是,他就是立即拔出匕首把邓肯[46]干掉也比他此时的微笑要来得好。“那丝毫也没有影响到我们相遇的神秘性,”他说。
我以为此时根本没有必要畏缩不前,不用害怕他会发现真相。很显然,比利做梦也不会想到我这把年纪的人还会对他年轻的老婆垂涎三尺,不会想到此刻我的脑子里只有他的老婆。是我的年龄误导了他,再加上我的社会地位。他怎么可能相信一位他在高中时就读到过他写的文章的名作家也会动歪脑筋?他遇见我,简直就像遇见了亨利·瓦兹沃思·朗费罗[47]。《海华沙之歌》的作者怎么可能对杰米心存邪念呢?
为了安全起见,我先询问了他的情况。
“跟我说说你的出身吧,”我说。
“噢,我是我们家唯一一个读书人,不过那也没什么;他们都是好人。我已经是我们家居住在费城的第四代人。我的曾祖父开创了家族事业。他来自敖德萨[48],名字叫山姆。他的顾客都管他叫修伞的山姆叔叔。他是做伞的,也修伞。我的祖父把这份事业扩展到箱包这一行。在一九一〇和一九二〇年代,坐火车旅行正方兴未艾,于是,突然之间,人人都需要有个行李箱。当时,人们还坐轮船去海外旅行,坐越洋轮。那是衣柜式样的行李箱的时代——你知道的,就是那种人们做长途旅行时用的巨大、沉重的行李箱,这种箱子是垂直打开的,里面还有衣架和抽屉。”
“我知道得很清楚,”我说。“还有另外一种,黑颜色的小型行李箱,它是水平打开的,就像海盗的宝盒。我上大学时用的就是那种箱子。当时几乎人人如此。这种箱子是木质的,四周有金属的包角,花哨一点的箱子上还绕着压花的金属条,锁是黄铜的,牢靠得就是地震也破坏不了。你可以通过铁路快递把它托运掉。你把它拎到火车站,交给铁路快递的办事员。我记得当时纽瓦克[49]的潘恩车站里的办事员还戴着绿颜色的护目镜,耳朵后面夹着根铅笔。他会把你的行李箱称一下,你按重量付完运费后,你的短裤和袜子就上路了。”
“是的,大大小小的每座城市都有一家箱包店,百货商店里也都有箱包柜台。是航空公司的空姐们,”比利告诉我说,“革新了五十年代的美国人对箱包的认识——人们意识到,箱包也可以做得轻巧而时尚。那正是我父亲接手家族事业的时候,他把箱包店装潢得现代感十足,而且把店名改为‘大卫多夫时尚箱包’。此前,大家只知道它原先的名字——‘塞缪尔·大卫多夫父子商店’。大约就从那时候开始,出现了带脚轮的箱包——那就是,箱包行业的发展简史。要想了解得更详细,那就得写一本一千多页的大书了。”
“你正在写一本关于家族事业的书,对吗?”
他点点头、耸耸肩,又叹了口气。“还有我的家族史。总之,我想把它写出来。我或多或少可说是在商店里长大的。我从祖父那里听到过无数故事。我每次去见他,都会把满满一本笔记本填满。这么多故事,足够我写上一辈子了。可问题是如何写,对吗?我的意思是,你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讲述这些故事。”
“那么杰米呢,她的出身又如何呢?”
于是他开始讲述,毫不吝啬口才地对我大讲特讲起她的成就:关于金凯德,那是休斯顿的一所贵族私立学校,她在那里毕业并代表全班致了告别辞[50];关于她在哈佛时如明星般的大学生涯,毕业时的成绩又是全班最优秀的;关于里弗奥克斯,那是休斯顿知名的高档住宅区,她家就住在那里;关于休斯顿乡村俱乐部,她不情愿地在那里参加了她首次的社交舞会,后来她常在那里打网球、游泳;关于她母亲,她是个传统保守的人,她总是想方设法去迎合她母亲;关于她父亲,他是个脾气古怪的人,她从来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取悦他;关于他们第一次一起去休斯顿过圣诞节时她带他看过的著名景点;关于她儿时在那里玩耍的地方,他要她带他去看,他想看丑陋的休斯顿峡湾在黎明时展现出的凶险之美,她曾满不在乎地和她那个狂浪的姐姐一起在那儿的浑水里游泳,她的这个姐姐,他告诉我,就像老一代的休斯顿人那般把“峡湾”一词发音为“瞎玩”。
我不过是让他介绍一下她,他却给了我一篇洋洋洒洒的演说辞,就像是在某幢大楼的落成典礼上的发言。他会来这么一场饱含感情的表演一点都不奇怪——在一个超级情人的眼里,他心爱的姑娘在那里长大的水牛城[51]就是一个世外桃源——然而,他对杰米及她在得克萨斯[52]度过的少女时代所表现出来的热情也实在太赤裸裸了,就好像他是在向我讲述他关在监狱里还朝思暮想的心上人。也可以说是我在监狱里朝思暮想的心上人。那简直就是一曲伟大的男性情爱之歌:他对妻子的崇拜构成了他生活中最为强劲的纽带。
在他接着向我讲述他们一起漫步去拜访她的家人时,他的语气渐渐转为哀伤。
“里弗奥克斯,也就是她家住的地方,在休斯顿属于一个特别的地方。那是个古老的街区,有许多古老的建筑,尽管有些很漂亮的老建筑已经被拆除改建为麦宅[53]。杰米家是仍对休斯顿的往昔存有依依不舍之情的少数家庭之一。华美的豪宅,高大的橡树,芬芳的木兰,零星的松柏。精心修剪的大花园。成群结队的园丁。都是墨西哥人。每到礼拜四和礼拜五,大街上就会排满载着园丁和工匠们的皮卡。他们是来整理花坛、平整草坪、栽培苗木的,这些工作都是为了周末将要举行的聚会派对而准备的。我们漫步在里弗奥克斯的老城区,这里是靠石油发家的家族居住的地区,他们已在这里繁盛了两到三代人。我们漫步走过古老的住宅区,沿着一条有些繁忙的街道走去。接着我们就来到了峡湾,这条峡湾由里弗奥克斯起直流到下游的一座公园,你沿着公园再走上好几英里,就能到达闹市区。或者,我们也可以沿着峡湾走过去再走回来。天刚蒙蒙亮,天气凉爽,舒适宜人。里弗奥克斯的这个地区极其宁静朴素——这里的人们不会大肆挥霍地消费,也不会在麦宅前停满各色梅赛德斯[54]——是个非常美丽的地方。我们尤其喜爱这里的一座玫瑰园,它是这个社区的公共场所,由社区居民共同维护保养。我喜欢在早晨和杰米一起慢跑着穿过这个玫瑰园。玫瑰园后面往峡湾去的地方有几幢古老的家宅,要想看见峡湾并沿着它慢跑,就必须离开里弗奥克斯地区。接下来经过的就是休斯顿的其他地区。里弗奥克斯地区是休斯顿的内岛,是一个和谐繁荣的港口,在这里居住着古老的大家族和新近的暴发户,他们属于休斯顿的上流阶层,而这座城市的其余地区则大多炎热、潮湿、平坦、丑陋——写字楼旁边居然会有文身馆,摇摇晃晃的危楼里有运动鞋商店,总之,一切都乱糟糟地混杂在一起。对我而言,这座城市最美的地方是那座古老的墓园,墓园里栽有历史悠久的栎树,杰米家有几位逝者就被埋葬在这里。墓园位于峡湾的下游,就在靠近闹市的地方。”
“杰米家是属于古老的大家族呢,还是新近的暴发户?”我问比利。
“是古老的大家族。古老的大家族靠的是石油,而新近的暴发户靠的是技术。”
“古老的大家族究竟有多古老呢?”
“呃,也不能算很古老,因为休斯顿本身就是一座比较年轻的城市。不过,只要提到像杰米的祖父那样的石油大亨,就会产生一种历史感。”
“那么,这个休斯顿的古老家族是怎么看你这个犹太小子的呢?”我问。
“她的父母并没有大惊小怪。只是,她的母亲哭了。要说她父亲的表现,那才叫登峰造极。在杰米回到家里告诉他我们订婚了之后,他就双手抱住头,随后,只要一提到我的名字,他就会摆出这个姿势。她在东部曾给他发过电子邮件,而他故意连着三四个礼拜不理她。她每隔一小时就会看一下收件箱,可他就是不回邮件。这个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粗鲁的暴君。一个滑稽的父亲。自私、鲁莽、脾气暴躁。毫无理智。盛气凌人。恶劣透顶。总之,在他身上我找不到任何优点,他简直是个彻头彻尾的呆瓜、混蛋。你想想:为了叫他的亲生女儿伤心,他故意不回她的邮件,他这是在处心积虑地利用女儿的孝心,好让她觉得自己这样行事是不对的。他想要把她压扁了。当然啰,他也想把我给压扁了。我从来也没见过他,他也没有见过我,可他就是想伤害我。以前有谁想故意伤害我吗?在我的记忆中,祖克曼先生,一个也没有。可是,这个畜生觉得他完全有权利去伤害一个他女儿爱着的人!你看,杰米是个好女儿,一个非常好的女儿——她想尽办法要去爱这个一意孤行的人,她确实努力了,尽管她厌恶这个欺负她母亲的人,也厌恶他的政治观点及他那帮傲慢的右翼朋友。在连着三个礼拜的沉默之后,他终于给她发了一句话的邮件:‘我爱你,甜心,可我不能接受这个小伙子。’可是,杰米·洛根是个勇敢的人,又自尊又勇敢,尽管这个老头执掌着经济大权,尽管他在露骨地暗示,如果她非要嫁给这个犹太人,他就要和她断绝父女关系,她依然毫不动摇。她坚持了下来,以至于这个偏执的狗杂种不得不做出选择,要么收回他的敌意接受我,要么失去他这个优秀的亲生女儿。如果她的年纪不到二十五岁,如果她缺乏勇气,如果她不是那么独立,她就会屈服于她父亲的意志。可杰米是个无与伦比之人。杰米不是一个桀骜不驯之人,也不会装腔作势,也不缺乏荣誉感,也绝不会屈服于任何她反对的事物。杰米是天底下最好的姑娘。她对我说,‘我爱你,我要你,我不会因我父亲的钱而做他的奴隶。’她几乎对他说了拿上他的臭钱滚蛋的意思,所以,最终还是她把他给压扁了。哦,祖克曼先生,看着杰米挺身而出反抗父权,真是太让人佩服了。尽管你也许会想,早在她和我好上之前,她父亲就应该已经习惯了这档子事。这是个杰米和犹太人的时代。如今连乡村俱乐部也让犹太人加入了。在她祖父的时代,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就是近在十五年前,在她父母那一代,那也是无法想象的。这一切都是最近才有的事。就像犹太人和黑人也可以在金凯德上学。那也可算是新鲜事物。犹太少女是杰米在学校时的学友。你可以想象这个暴躁的急性子有多么喜欢这种事。不过,犹太人都很聪明,也很有才干,他们不会为了要讨人喜欢而尽力隐藏起自己对书本的热爱。杰米的一个犹太女友的哥哥——纳尔逊·斯派尔曼,他进了休斯顿的另一所知名的预备学校,圣约翰学校——做了她两年的男朋友,直到她在金凯德毕业的前一年,他去了普林斯顿大学。杰米在这个极其保守的地方为人处事小心谨慎,在这里得到社交界的认可意味着一切。这是个橄榄球校队队员会投票评选返校节[55]皇后的学校,这里的姑娘可不能被人看见和公立学校的小子们混在一起,她们只能和金凯德或圣约翰的男生在一起玩。金凯德的男生都喜欢骑彪马车[56]、打猎、看球赛,每个人都想上得州大学。在这里,男生们喝酒是很普遍的行为,而大多数家长都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你对她的学校了解得真多。对她的城市也了解得很多。”
“我被她迷住了,”他笑着说。“真的。关于她的一切,我都很想知道。”
“在她之前,从没有一个女朋友让你有过这种感觉吗?”
“从没有。”
“好吧,”我说,“这也许是你娶她的一个好理由。”
“哦,”他开玩笑地说,“还有些别的理由呢。”
“我猜得出来,”我说。
“她总让我为她感到骄傲。你知道四年前她做了什么吗?当时她姐姐杰西,就是那个狂浪的姑娘,已处在卢·盖里格氏症[57]末期。她打点行李上了飞机,回到休斯顿后一直守在她姐姐的病榻旁照料她,直到她去世。她日日夜夜守护在那里,度过了伤心绝望的五个月,而当时我人在纽约。那是种噩梦一般的疾病。一般来说,人家在五十多岁才会得上这种病,可杰西不过三十岁呀,在突然之间她的手和脚都失去了力气,很快医生就诊断出她得了这种病。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的运动神经元都衰竭了下去,可是因为只有大脑的功能依然健全,所以她能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已成为了一具活尸。到最后,她浑身唯一能动的部位只剩下了眼睑。那就是她与杰米交流的唯一方式——眨眼睛。一连五个月,杰米没有离开她半步。晚上,她就睡在杰西房间里的一张小床上。与此同时,她们的母亲老早就已经崩溃了,对女儿全无帮助。而她们的父亲,自始至终,都表现出了彻底的自私——就好像这个因得了致命的疾病而给他带来诸多不便的女儿跟他毫无关系似的。他从不会去照顾她,到了后来甚至连她的房间也不进了,他没有讲过一句身为人父的关怀的话语来叫女儿宽心,更别说会去搂抱她或亲吻她了。他还是继续赚他的钱,就好像家里一切如故,而与此同时,他二十六岁的小女儿一直在照顾着处在死亡边缘的三十四岁的姐姐。可就在终局降临的前夜,就在杰西卡[58]撒手人寰的前夜,他当时和杰米在厨房里,女佣正在为他们准备吃的,他突如其来地精神崩溃了。在厨房里,他终于垮了下来,像个孩子般号啕大哭起来。他靠在杰米身上,你猜他怎么跟她说的?‘如果我能代替她就好了。’你猜杰米如何回答他的?‘我也这么认为。’这就是我爱的姑娘,这就是我娶的姑娘。这就是杰米。”
杰米进门来了,手里提着一包包的食品。她说:“街上有人告诉我俄亥俄的情况不太妙。”
“我刚和尼克通过电话,”比利说。“克里会赢得俄亥俄的。”
她转向我说:“我不知道如果小布什再度执政我会做出什么事。那将是我所有政治热情的末日。人们对共和党社会的执着简直令我忍无可忍。那意味着共和党的价值观仍将大行其道。那样就实在太惨了,要那样叫我怎么还能活得下去呀。”
在她飞快地讲话时,比利从她的手里接过食品袋,拿到厨房里去装盘子。
“我们从人类的老祖宗那里继承了随机应变的能力,”我对她说。“我们能够承受折磨的能力是超乎想象的。”
我想要安慰她的努力在她看来简直是一种夸夸其谈,于是她立即对我那实际并不存在的冒犯开火了。“你以前碰到过一次像这样的大选吗?像这次这么险恶的?”
“也有过,但我不了解这次的情况。”
“真的吗?”
“我上次告诉过你的——我对这种事不再感兴趣。”
“这么说,任谁当选你都不在乎啰。”她严厉地看了我一眼,好像是在责备我有意的漠不关心。
“我可没那么说。”
“这些人真可怕、可恶,”她对我说,似乎是在和她的丈夫一唱一和。“我了解这些人。他们是和我同时代的人。如果他们得胜,那将不光是丢脸的事——那将注定是一场悲剧。如果这个国家转向右翼,那么我们的政治制度将被道德观取代——他们的道德观。性与上帝。排外主义。一种叫人完全无法忍受的文化……”
她被她生活在其中的恶毒世界所激怒,她无法停止宣泄愤怒——而且,不论出于什么理由,她对我的态度却始终彬彬有礼——所以我静静地听她倾诉,不再尝试为了吸引她的注意而去做个寻找圣杯的愚蠢骑士。苗条的身材、丰满的双乳、如幕的乌发,这一切如上次晚上我来看房时一样使我心动。她购物回来时穿了件酒红色的、非常紧身的灯芯绒运动服,在比利接过食品袋后她脱掉了这身衣服——还一并脱掉了她那双低跟的深棕色皮靴。在运动服里面,她穿了件细棱条的黑色高翻领毛衣,同样是紧身的,那条深色的粗布牛仔裤也一样,只是在裤脚那里微微向外张开,可能是为了和皮靴相配。她换了双平底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那鞋看上去就像轻便的芭蕾舞鞋。尽管这样穿着的用意很微妙,可她看上去并不是想通过这样的穿着来传达她是一清二白、坚贞无瑕的,也不代表她在吸引男性的注意力上缺乏自信。如果我和其他人一样对她的美貌啧啧赞叹,她究竟会不会在乎呢?如果不会,那她干吗要穿戴得那么楚楚动人呢?不过是去买些零食在电视上看看大选罢了。尽管,也许只要有生人来做客,她都会选择穿得迷人一点。不过,她衣着的诱惑力及不上她那性感的声音、快速的语调,即使在沮丧的时候她的嗓音也依然温暖而悦耳,其中还掺和着许多得克萨斯的乡音,或者说她生活的那部分得克萨斯,元音的发音舒缓柔和,尤其是在发那个温柔的“我”时,随后她就会懒懒地吐出一个个单词,直至组成一个句子。不是那种会令耳朵觉得不舒服的厚重的土音——不是乔治·W.布什说的那种粗鄙的得克萨斯西部土音,而是南部有教养的人士大多会使用的那种得州乡音,他那位北佬的父亲[59]也选择这种发音。这种发音里有优雅的成分,在杰米·洛根说话时你能很明显地感觉到。也许那正是里弗奥克斯和金凯德学校的精华所在。
有她陪伴在左右,我就会像比利一样高兴。哪怕她的穿着与我的来访毫无关系,也不会影响到我的好心情。在她故意对我表现出的冷漠中,我感到一种异样的兴奋。那并不是叫我无法产生迷恋的冷漠啊。看着她,我会产生一种视觉的癫狂——我看着她的目光宛如街头艺人吞下了一把宝剑。
比利像在哄一个生病的孩子那样说道:“你是不会被打败的,你一定可以在大街上翩翩起舞。[60]”
“不对,”她答道,“不对,这个国家是无知者的避风港。我知道的,因为我来自它的源头。布什打动了这些无知者的内心。这是个非常落后的国家,这里的人民极易哄骗,而布什的话就像是个卖狗皮膏药[61]的……”她一定已经愤怒地思考了好几个月了,所以,就在此刻,她好像要发作起来。我在心里怀疑,她是个看什么问题都严肃认真的人,而且她把竞选结果看得高于一切。我简直无法想象没有遭受痛苦折磨的杰米会是怎么个样子,这是不是就是她对这个伟大世界的全部反应,既痛苦又紧张。
比利在咖啡桌上摆好了盘子、刀叉和亚麻的餐巾。我们落座后在盛着食物的浅盘里各取所需,一边慢慢地喝光了我买的两瓶酒,一边看着屏幕上出现的一个州接一个州竞选结果的图表。十点刚过,尼克从民主党总部打来了不容乐观的电话,到了十点三刻,他的电话已变得闷闷不乐。“民意调查的结果,”比利挂掉电话对我们说,“看来不准确。俄亥俄的情况不太好,而且他也赢不了衣阿华和新墨西哥。佛罗里达已经失守了。”
这些消息我们大都已经在电视上看到了,可是杰米不相信电视上出现的图表,因此尼克的电话让她吼了起来,再加上她有点喝醉了:“从今天晚上开始,一切只会越来越糟!我已经没有任何想法了!”我想,到了一定时候,她自己会投降的,但在此之前要驱除心头的幻想可并不容易。在此之前,她会饱受痛苦的折磨,她会像一只受伤的动物一般离群索居。就隐居在我家里。穿着这身衣服,或者一丝不挂。睡在我的床上,旁边躺着比利,也一丝不挂的。
“我没有任何想法了!”她再次喊道。“现在任何东西都不能阻挡他们前进了,除非是基地组织。”
“甜心,”比利温柔地说,“我们还不知道结果呢。等等再说吧。”
“哦,这个世界一片昏暗,”杰米的眼里噙着泪水感慨道。“上次还像是个意外。因为佛罗里达。因为纳德[62]。可这次我实在搞不懂了!我简直无法相信!简直难以置信!我要去做一次堕胎手术。我不管我怀孕了没有。趁现在还能做那种手术,就快点去做!”
在她开这个苦涩的玩笑时她看着我,此时她的眼里没有厌恶——她看着我,就好像她是一个从失火的大楼或车祸现场被救出的人,就好像我是一个也许可以向她解释这场改变一切的灾难是怎么发生的旁观者。我想要告诉她的一切,很可能会像黑话一般令她再次遭受打击。我想到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我们能够承受折磨的能力是超乎想象的。我想到这么说,如果在美国你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相同的话,那你十有八九会失败的。我想到这么说,这样的结果太糟了,但总比一觉醒来听到珍珠港被炸要来得好。这样的结果太糟了,但总比一觉醒来听到肯尼迪被刺要来得好。这样的结果太糟了,但总比一觉醒来听到马丁·路德·金被刺要来得好。这样的结果太糟了,但总比一觉醒来听到肯特州立大学的学生被枪杀[63]要来得好。我想说,这一切我们都经历过。可我什么也没说。她需要的不是安慰的话语。她需要的是暗杀的行动。她想要一觉醒来听到乔治·布什被刺的消息。
比利打破了沉默,说道:“亲爱的,总有叫他们完蛋的东西。恐怖主义就是叫他们完蛋的东西。”
“唉,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呢?”杰米问。她的失望是如此之深,她的忍耐已达到极限,于是她不由得啜泣起来。
此时,他们俩的手机同时响了起来——是那些遭到严重打击的伤心的朋友们打来的,他们中也有许多人流了泪。第一次失败,就像杰米说的,看起来像是一场意外,可这次是他们的理想主义再度遭受惊人的重创,逼迫他们不得不认清严酷的现实,他们无力将这个国家重新拉回到在他们出生的四十多年前的那个罗斯福政府。尽管他们有敏锐的观察力、雄辩的口才、灵活的处世之道,尽管杰米对富足的共和党与无知的得克萨斯乡下人了解得一清二楚,他们对是谁代表了美国大众还是一无所知,如果不是这件事,他们根本不会清醒地认识到决定美国命运的不是那些有教养的文化人,就像他们自己,而是那些与他们不同、也对他们不了解的成万上亿的人,正是这些人给了布什第二次机会,用比利的话来说,“好让他去摧毁一个伟大的国家”。
我坐在那里——那个即将成为我的家的地方,我每天早上都会在那里起床——听着他们俩的倾诉,而他们俩很快也会每天早上都在我家起床,如果你愿意,这个地方可以抚平你所有的愤怒,不论现实给你带来多少难以想象的打击,不论你对这个国家的堕落腐败有多么深切的悲伤,如果你还年轻,还充满希望,还在自我的世界里忙碌,如果你的热情依然将你左右,你可以在这个地方学会放下对二〇〇四年的美国的担心,学会该如何去生活,学会不管这个国家有多愚蠢多腐败你也不会感觉如鲠在喉,你可以在你的书本里,在你的音乐里,在你的爱情里,在你的花园里找到你充实的人生。看着他们两个,我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和他们年龄相仿、成就相似的一些人会想要逃离这个国家,因为这个国家在他们的眼中是个只会制造痛苦的情人。
“恐怖主义?”杰米在电话里大喊大叫。“可遭到恐怖袭击的所有的州,发生过恐怖袭击的地方,有遇难者产生的地方——他们全都投了克里的票!纽约、新泽西、华盛顿、马里兰、宾夕法尼亚——这些地方没有一个支持布什。看看地图上密西西比河的东面。这就是联邦政府对抗南部邦联[64]。与当时同样的情形。而布什举着的是古老的南部邦联的旗帜!”
“你想知道下一场该死的战争吗?”比利和某个人说着。“他们需要一场胜利。一场完全的胜利,而不是一场混乱的占领。呃,这场战争就将发生在佛罗里达海岸以南九十英里的地方。他们会硬把卡斯特罗和基地组织挂上钩,从而与古巴交战。迈阿密已经成立了一个临时政府。新的疆界图已经草拟出来。等着瞧。在他们反对异教徒的战争中,古巴将是下一个目标。有谁会出来阻止他们呢?他们甚至不需要基地组织的借口。他们需要更辣手的暴力手段,邪恶的古巴本身已给了他们足够的理由。这群把他捧上台的选民们会很乐意地看到这样的事。把最后一个共产党扔进大海。”
我尽量拖延时间,为了听一听他们在电话里和他们的熟人讲些什么。此时他们已是精疲力竭了,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希望他们有一双可以对之尽情宣泄的父母,那样他们的挫折感才能得到救赎。他们俩都是有孝心的孩子,所以到了时间他们就会孝顺地给父母打电话,可杰米的父母和老乔治·布什是同一个乡村俱乐部的会员,那是我在比利关于杰米的休斯顿生活的讲述中知道的——因此,杰米在电话里也只能是徒劳地提醒自己是一个已婚的女子,住在离小时候被灌输特权观念的地方的千里之外,这样的观念是以她父亲为代表的极端保守的得州人所共有的,她非常蔑视这个狼心狗肺的父亲,因为他对她那个生命垂危的姐姐不闻不问,她干脆强硬地与他干仗,勇敢地嫁给了一个犹太人,毫不在乎他要剥夺她的继承权的威胁。
如今的她已成为一个内心丰富之人,而不仅仅是我眼中的美丽花瓶。从她的声音里你能听出她受了多大的罪,不仅因为她父母正是她那自由主义的良心所不能容忍的那类人这一事实,还因为她依然是他们的女儿,而且很显然,在遇到麻烦时她依然需要他们的支持。你可以同时听出这种牢不可破的血缘之网和内心想要挣脱这张网的剧烈挣扎。你也可以听出所有这一切迫使她成为一个崭新的人,并带给她无尽的益处。
比利在费城的父母绝不是那种冷漠、敌视、势利之人,对自己的儿子也非常亲切;然而他挂上电话后还是摇了摇头,而且只有先喝光剩下的半杯酒,他才能再次开口讲话。他那温柔的脸庞无法掩饰住他的失望和他感到的耻辱,而他那颗永远尊重别人感情的温柔的心也不会允许他把内心的厌恶拿出来曝光,虽说这样做也许能帮助他减轻痛苦。此时此刻,有一颗温柔的心是于事无补的,比利陷入了一片茫然。“我父亲投了布什的票,”他诧异地说,就好像他听到的是他父亲抢了一家银行的消息。“是我母亲告诉我的。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为了以色列’。她知道他本来都已经准备好要投克里的,可他走出投票站对她说:‘为了以色列,我投了布什。’‘我真该宰了他,’我母亲说。‘他依然相信他们能在那里找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回到宾馆后,我写下了下面这个短小的一幕:
他:你没告诉我我们以前见过面。
她:我觉得那不值一提。我想你肯定不记得的。
他:我还以为也许你忘记了。
她:没有,我记得的。
他:你还记得我们是在哪里见面的吗?
她:在王玺社。
他:对的。那天的情形你都记得吗?
她:我记得非常清楚。我是王玺社的成员,但我不经常去那里吃午饭的。我的一个朋友打电话告诉我她邀请你第二天去那里吃午饭了,然而她不确定你是否会去,可是你说你会去的,所以她说我也应该去。于是我就去了。我把理查德也带去了,我很幸运地和你坐在同桌,而不是坐在另一个房间里。我坐了一会,你走了进来,在我们的桌子前坐下。用餐时我一直瞧着你。
他:你没有说话,但你一直盯着我看。
她:(抱歉地笑起来)我很抱歉,如果我的表现冒犯了你。
他:我也回应了你的目光。不仅仅为了自卫。你记得吗?
她:我还以为那也许是我的想象呢。我不相信我会得到反馈的目光。我不相信你会在意我。我把你列在无缘靠近的名人名单里。你真的记得当时你坐在我的对面吗?
他:不过是十年前的事。
她:要记住一个你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的人,十年也够长的了。当时我给你的印象如何呢?
他:我不知道你是害羞还是生性不爱说话。
她:都有。
他:你去参加了前一天晚上的朗读会了吗?
她:去了。我记得午饭后我们坐在大厅里的皮沙发上。我们中有一半人左右留了下来。我想这种事对那个人来说一定很尴尬。我们大家把他团团包围,等待他发表什么名人名言,好让我们回去后把他的话记在日记本里。
他:你回去后把我的话记在日记里了吗?
她:那我得去看一下我的日记本。我可以那么做,你知道,如果你要我那么做的话。我保留着所有的日记本。你那天是怎么想的?
他:我不记得我怎么想的了。受人之邀做那么一件事,于我是很平常的。通常来说,人家会邀请我去上一堂课。上完了就走人。可为什么那天我们重逢时你没有提起这件往事呢?
她:有什么必要提起在一次午饭时我傻傻地盯着你看呢?我不知道,我也并不是想保守秘密。我们是在谈交换住房的事。我觉得没有任何理由去提及我曾坐在大学里的一个报告厅的观众席上一个劲地瞅着你。你为什么会同意去和一帮子大学生共进午餐呢?
他:我当时肯定是想那也许很有趣。前一天晚上,我刚刚把我的作品读了一个小时,还回答了一些提问。除了邀请我的人以外,我没有遇到其他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你。
她:(大笑)你是在和我调情吗?
他:是的。
她:你不会吧,简直难以置信。
他:那又怎么啦。也不是那么难以置信吧。
在睡觉前我躺在床上把这一幕重新读了一遍,我想到:如果这世界上还剩下最后一件不应该做的事情,那一定就是这件了。如今,你已经彻底被她迷倒了。
第二天的纽约着实惨不忍睹。大街上走着无数满脸怒色的人,一个个看上去都死气沉沉、满腹狐疑。离大都会博物馆不远的中央公园里一片沉寂,街上的车流也不多,几乎听不到什么噪音,我约了克里曼在那里的一张长凳处见面。当我午夜时分从西七十一街回宾馆后,在我的语音信箱里收到了一份他的消息。我可以干脆不去理它,我想这么做,然而,在一阵冲动的蛊惑下——我期待着和艾米·贝莱特再见上一面,我也许可以从他那里打听到她的地址——第二天早上我按克里曼留下来的号码给他打了电话,尽管我在前天曾两次挂断了他的电话。
“卡利古拉[65]得胜了,”他接起电话就这么说。他显然是在等别人的电话,我停了一下说道:“看来是的,不过我是祖克曼。”“这是黑色的一天,祖克曼先生。我一早上都在咀嚼耻辱。我无法相信会发生这种事。大家是在为道德观投票吗?那算什么样的道德观呢?就是欺骗我们去打仗吗?都是些白痴,脑残!还有最高法院。伦奎斯特[66]也许明天就要死了。布什会让克拉伦斯·托马斯[67]做首席大法官的,那样他就可以连任两届、三届,甚至也许能连任四届——太可怕了!”
“你昨晚给我留了消息,说你想跟我见面。”
“是吗?”他问。“我昨晚没睡觉。我认识的人也都没睡觉。我有个朋友在四十二街图书馆工作,他打电话告诉我说有人坐在图书馆的台阶上号啕大哭。”
我很清楚恐怖的政治可以激起多么戏剧性的激情。从一九六五年和平主义的候选人林顿·约翰逊[68]转变为支持越战的鹰派人物,到一九七四年理查德·尼克松遭到弹劾被迫辞职,这些事情已确确实实成为我们大家记忆里的保留节目。你为了政治伤心绝望,甚至有点歇斯底里,也或许你会欢欣鼓舞,十年来你第一次为了政治的清白辩护,可你得到的唯一安慰不过是一场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闹剧。如今的我只是一个政局的旁观者,一个局外人。我与全民参与的这场戏无涉;这场戏亦与我无涉。
“信仰!”克里曼喊道。“作为了解真相的一种手段,他们为什么不能透过水晶球来预测一下未来呢?也许进化论最终将被证实是一派胡言,也许达尔文根本就是一个疯子。他会变得和《创世记》里描写的造人运动一般疯狂吗?这些人是不相信知识的。他们不相信知识,正和我不相信信仰一样。我真想走出去,”克里曼对我说,“发表一篇洋洋洒洒的演说。”
“那没有用的,”我对他说。
“你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你告诉我怎么做才有用呢?”
“还是那个古老的药方:忘掉它。”
“你还没有老到那种程度,”克里曼说。
“可我忘记了。”
“所有的一切吗?”他问,他也许感觉到了他想通过尽力探询来建立起我们之间的某种联系的可能性:一个年轻人在征求一个老年人的贤明的建议。
“一切,”我由衷地答道——就好像我已经中了他的计。
当我赶到我们约好的中央公园里的那张长凳时,克里曼正沿着椭圆形的大草坪慢跑过来,他朝着我挥了挥手。我等着他,想着我犯下了一个多么独特的错误——来到纽约做胶原质治疗——想着此后发生的一切都在迂回地返回到一个我始料未及的原点,而我对于返回生活的原点根本毫无兴趣。到了七十一岁这个年龄,难道我还要去扰乱本已安稳的生活吗,难道还要去改变已成形的生活方式吗?有什么比我这样的冒险更容易迷失方向、更容易遭受挫折,甚至可能导致崩溃的呢?
克里曼说:“我必须把这堆狗屎清除出我的脑袋。我以为跑一场步可以达到目的。可我想错了。”
他可不是那个和蔼可亲的、胖嘟嘟的比利,不过他的体重也有两百多磅[69],身高足有六英尺三[70]。他是一个高大、威武、机警的小伙子,满头黑发,一双浅灰色的眼睛,在人的身上能长出这种浅灰的眼睛实在是个奇迹。他是一个漂亮的后卫,身材天生就是打桩的料[71]。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不太可靠)是他是个迷失在广义的困惑中的人——他只有二十八岁,却要屈服于一个勉强的世界,没有任何异议地服从于自己的力量与美貌以及紧迫的个人需要。这一切都写在了他的脸上:对于无法预见的、彻底荒诞的抗拒所表现出的愤怒的认同。他和杰米嫁的那个年轻人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比利有圆滑柔顺的性格,如一个亲切的大哥,而克里曼却保留着许多学童的任性。他上次打电话到我宾馆来时,我对他就有了这种印象:克制自我不是他的口号。可很快,事实证明它也同样不是我的。
他穿着短裤、跑鞋和一条湿嗒嗒的运动衫,神色沮丧地坐在我旁边,手肘搁在膝盖上,手抱着头。满头大汗的——他就是这么去见一个对他刚起步的重大事业至关重要的人物的,这个他一心想要攻克的人物。看来,他是个天才,我想,无论他是什么,即便他是个投机主义者,他也不是在我们第一次通话后我以为的那种圆滑、自恋的投机主义者。
他还没有讲完自己对大选的意见。“一个无比贪婪的右翼政府在一个享有特权的白痴的领导下,依靠要命的谎言来满足了美国人幼稚的道德观——我们怎么能活在这么荒诞的一个世界上?我们该如何将自己与这种漫无边际的愚蠢隔离开来?”
我想,他们是些才离开大学六到八年之人,因此克里输给布什这个令人震惊的历史事件——这事件在精神上也影响着他们的美国同胞,正如越南战争清晰地勾勒出他们父母那一代人,大萧条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就是我的父母及他们的好友所能期待的时代一样——在他们的心中占据了一个重要的位置。仅仅通过一些阴险的计谋,布什在二〇〇〇年当上了总统;二〇〇一年发生了恐怖袭击,那些从着火的大楼上的高窗里往下跳的如木偶般的人们至今不肯淡出人们的记忆;如今又是这样,这个被他们无比蔑视的“滥竽充数之人”居然获得了第二次胜利,这个大脑发育不良,整天做着核武器神话的迷梦的人。这样的结局更加深了他们共同的体验,使得他们与自己的小弟弟小妹妹们产生了代沟,就像和我这样的人一样。在他们眼里,小布什根本就不是什么政府首脑,而是代表了一个通过法律手段掌权的统治阶级。他们注定要在二〇〇四年再次声张他们的权利,可他们依旧输得一败涂地,从昨晚十一点左右开始,他们不仅反复咀嚼了他们的失落,而且以各种方式来再次体会了被骗的感觉。
“你想要告诉我洛诺夫的那个不可宽恕的秘密,”我说。
“我可没说过‘不可宽恕’。”
“可你确实这么暗示了。”
“你了解他的童年吗?”他问我。“你对他的青春时代又知道多少?你能保证不把我告诉你的讲给别人听吗?”
我往后靠在椅背上,发出我回到纽约后的第一声冷笑。“你自己恨不得把这个极度注重隐私的人小心保护着的、显然会使他倍感羞辱的‘大秘密’用高音喇叭去昭告天下,却来要求我守口如瓶?你正打算写一本书来摧毁他竭力保护的尊严——对他来说,尊严就意味着一切,而且他也有权拥有自己的尊严——却来要求我做出保证吗?”
“你的态度和电话里一模一样。你怎么能对一个你根本不了解的人态度这么恶劣呢?”
我想,我是了解你的。你年纪轻,长得俊,只有足够的狡猾才会让你安心。你对狡猾情有独钟。只要你想,你就有权伤害别人。严格说来,你并不是要伤害人家——只是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你放弃这样的权利,那你就是个傻瓜。我了解你:你是想要获得你在心底里打算愚弄一番的那个家伙的赞同。这其中既有一种狡猾的乐趣,也有安全感。
椭圆的大草坪周围有一些人流,推着婴儿车的妇女,坐在黑色轮椅上的老头,远处有两个人在慢跑,我起初还以为是比利和杰米呢。
我就像个坐在长椅上的十五岁的小孩,脑子里一个劲地想着开学第一天坐在我旁边的那个新来的小姑娘。
“洛诺夫拒绝了美国文学艺术院授予他的院士资格,”克里曼告诉我说。“也没有给《当代作家》[72]寄去过自传。洛诺夫在有生之年从没有接受过采访,也从没有在公开场合亮过相。他煞费苦心地在一个与世隔绝的荒原上过着隐居的生活。为了什么呢?”
“因为他最喜欢静思冥想的生活。洛诺夫在那里写作,在那里教书。晚上还看看书。他有一个妻子和三个孩子,周围是美丽的、未被玷污的乡村景色,还有一座使人心情愉悦的十八世纪的农庄,里面有许多壁炉。他的收入虽说菲薄,却也能自给自足。秩序、平和、安稳,都有了。他还需要什么呢?”
“需要隐瞒。要不他干吗一辈子都低着头做人呢?他永远都保持着高度的警觉——一辈子都如此,他的书里弥漫着这种感觉。他坚持不懈地约束自我,因为他活在秘密被揭露出来的恐惧之中。”
“所以你打算把它揭露出来,让他结束恐惧,”我说。
这是恼怒的一瞬,他极力克制着想要给我一个嘴巴子的冲动,因为他的雄辩未能奏效。我对这样的瞬间依然记忆犹新,作为一个文艺青年,我在他这个岁数初到纽约,从此就饱受了这样的折磨。那些四五十岁的作家和评论家简直把我当个屁也不懂的小孩,除了在性方面也许有那么一点点可怜的知识,而他们认为这方面的知识简直就是愚昧,尽管他们自己当然也在性欲中无尽地翻滚。可是讲到社会、政治、历史、文化,也就是他们所谓的‘思想’——“我跟你说你不懂,你甚至不明白我的意思,”他们中有一位曾这么对我说,一边还对着我的脸指手画脚。我的名人们就是这个样子的:他们都是饱读诗书、出类拔萃的美国之子——来自移民的犹太家庭,他们的父辈或是油漆工,或是屠夫,或是制衣工,他们当时正值壮年,执掌着《党派评论》,为《时评》、《新领袖》和《异议》等杂志[73]撰稿,互相激烈地竞争,常常争得面红耳赤,由于出身于半文盲的说意第绪语[74]家庭而背负着沉重的思想负担,移民身份的局限性与贫瘠的文化导致了他们性格中同时具备了暴躁与温柔的两个极端。如若我胆敢开口说话,这些老长辈们一定会轻蔑地让我住嘴,他们确信我很无知,因为我的年龄和我的‘有利条件’——这个有利条件完全是他们想象出来的,他们的求知欲与好奇心从来也不会伸向比他们年轻的人,除非这个人确实比他们年轻得多,而且非常漂亮,还得是个女人。到了他们的晚年,艰难的婚姻只给他们留下了累累伤痕(在财政上也是大伤元气),种种老年病以及自私自利的儿孙们要了他们的命,其中有些人软化下来和我交上了朋友,再也不会一味地反驳,使我不得不一再重复我说过的话。
“你瞧——我十分固执地想要告诉你,”克里曼最后说。“可我问你是否能为我告诉你的一些事保密时,你却朝我发火。你认为我为什么要这样要求呢?”
“克里曼,不论你发现了什么,你为什么不能把它忘掉呢?现在根本就没人知道洛诺夫这么个人。你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
“有意义的。他应该进入美国书院[75]。辛格[76]就出了三卷本的小说集。为什么E.I.洛诺夫不行呢?”
“所以,你是想通过毁掉一个人的声誉来挽救此人的文学地位。想用天才的秘密来取代天才的才能。想通过往天才的脸上抹黑,来恢复天才的名望。”
在又一阵愤怒的停顿之后,他接着说了下去,口气好像是在对付一个无论怎么解释都不明白的小孩子。“不会毁掉他的声誉的,”他解释说,“只要这本书按我的思路去写。”
“这与你怎么写无关。丑闻是自己长脚行遍天下的。你不是在挽救他的地位——而是在剥夺他的地位。你到底想说什么事呀?有某个人记住了五十年前的洛诺夫做下了一桩‘不体面的事’吗?是对又一个可鄙的白人男子所做的恶劣的揭露吗?”
“你为什么一个劲地想把我的工作平庸化呢?对于你一点也不了解的事情,你又何必急着去贬低呢?”
“因为你所谓的研究其实就是在烂泥里胡乱地捣腾,而从事这种工作的正是想靠文学混饭吃的队伍中最差劲的一类人。”
“那在荒野里胡乱捣腾就是你所谓的小说啰?”
“你是在刻画我的性格吗?”
“我是在刻画文学的性格。它也是好奇心所需要的一种养料。它揭示了在大庭广众下的生活并不是真正的生活。它揭示了超越在你刻画的形象之外的某种事物——可以称之为真实的自我。我的工作和你的并没有什么区别。任何有思想的人所做的都大体相同。生活为好奇心提供了养料。”
我们同时站了起来。毫无疑问,我必须快点离开这对浅灰色的眼睛,我们之间的反感已被怪异地点燃了。而且,我肯定在我弹力内裤里贴着的棉垫已经吸足了尿液而变得鼓鼓囊囊了,所以我应该马上赶回宾馆去洗一下、换一张新的尿垫。毫无疑问,我应该就此打住了。我离群索居了十一年,不就是为了不想和别人多啰嗦吗?我可以和我的书本对话,难道还不够吗?我不看报纸,不听新闻,也不看电视,不就是为了不再听见那些叫我忍无可忍而我又无力去改变的事吗?我选择了这样的生活,它不会再把我拖进那悲观失望的境地里去。可是,我又情不自禁地回来了,我想要寻欢作乐,没有什么比我此刻的冒险更让我觉得刺激的了,不仅因为克里曼比我年轻四十三岁,是个穿着运动服的体格魁梧、肌肉发达的家伙,而且因为他遭到了无法容忍的抵抗而恼羞成怒。
“我会竭尽所能去妨碍你的,”我对他说。“我会竭尽所能不让你写的关于洛诺夫的书在任何地方出版。没有书,没有文章,什么也没有。出现一个字也不行,克里曼。我不知道你究竟挖掘出了什么样的大秘密,但我决不允许它大白于天下。我会阻止你出书,无论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无论要付出怎样的努力,我都会去做的。”
回到了闹剧中,回到了现实中,回到了沸腾的生活!我知道自己的嗓门响了起来,可我没有去控制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是痛苦的,但你也必须坚强。我最后一次起劲地与人交锋是在什么时候呢?把我的力量释放出来!把我的敌意释放出来!复活了的斗争精神再度将我诱入原先的那个角色,是克里曼和杰米联手激发出了我内心的勇气,我的头脑、灵魂、欲望和力量都充满了勇气,我想要再度和人交往,再度和人干仗,再度拥有女人,再度感受到拥有力量的快乐。所有的一切都回来了——雄心勃勃的男子汉重新回到了生活中!只是没有了性能力,只剩下短命的期待。我要这么做的话,我心想,要去与年轻人一争高下,这把年纪还要和年轻人如此地纠缠在一处,也不怕会招来各种危险,我的结局就只能是遍体鳞伤,因为不懂得年轻人,因为健康状况早已荒芜,因为日积月累而浑身毛刺,从而成为众人眼里的一大笑柄。“我警告你,克里曼,别再打听洛诺夫的事。”
沿着草坪散步的人们在经过我们身边时会朝我们望望。有些人会慢慢停下来,担心这个老头子和这个小伙子是否准备互相开火:肯定是为了大选的事发生了争执,一场厮杀即将开场。
“你个臭家伙,”他朝着我吼,“你个臭虫!快点爬回你那个臭洞里去等死吧!”他如运动员一般笃笃悠悠、不紧不慢、摇摇晃晃地跑开了,一边还回过头来朝我大骂,“你要死快了,臭老头,你马上就要翘辫子了!你身上有股腐烂的味道!你像尸体一般臭不可闻!”
然而,像克里曼这么意气风发的人对死尸的味道会有多少了解呢?我只能闻到一股尿骚臭。
我来到纽约仅仅因为治疗的效果吸引了我。我来到纽约是为了改善生活质量。然而,因为屈服于想要重新找回失落之物的欲望——我在很久以前就试图镇压这种欲望——我彻底放弃了怀疑,全心全意地相信我可以再次恢复到以前的那个我。很显然,只有一条出路了:就在我回宾馆去的路上——去脱衣服、洗澡、换上干净衣服——我决定放弃换房这个主意,立马打道回府。
杰米接了我打过去的电话。我说我必须和她及比利谈一谈,她回答说:“可比利不在这儿。他大约在两小时前出去了,是去看你的房子的。他应该就快到帮你看房子的人那里去拿钥匙了。他一到就会给我来电话的。”
可我不记得我安排过让比利去看房、让罗布给他钥匙好让他进去。这样的计划是在什么时候决定的呢?不可能是昨天晚上。一定是我们碰到的那天晚上。然而我一点也想不起来我做过这样的安排了。
我一个人待在宾馆房间里,虽然没有杰米在我的面前瞅着我,可我还是觉得自己气得涨红了脸,尽管实际上,最近这几年对任何零星的小事我确实有健忘的毛病。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我开始养成了做记录的习惯,不仅记在我的日历上,而且还记在一本学生用的划好线的作文簿上——是那种有黑白石纹封面的簿子,在簿子的后面还有各种形式的表格——我可以把每天的任务记录在里面,而且可以更简略地记录下我收到的来电及来电内容,以及我发掉和收到的信件。没有一本备忘录,我就会轻而易举地忘记掉(就像我刚刚证实的那样)哪怕是昨天我刚和别人说过的事情,或者是明天人家要为我做的事情。我是在三年多前开始记备忘录的,当时我首度认识到我那值得信赖的完美的记忆力正在走向衰退。我当时觉得,脑子里出现一片空白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障碍,我还没有意识到我的健忘正在不断地加剧,如果它按照最初几年里的那种速度不断恶化下去的话,我的写作能力将严重受损。如果某天早晨我拿起前一天写好的手稿,却不记得自己写过这种东西,那我该如何是好?如果我和自己的手稿之间失去了联系,如果我既不能写作也不能看书,那我成了什么啦?没有了我的工作,我还能剩下些什么呢?
我没有告诉杰米我一点也没听懂她在说些什么,没有告诉她我已生活在一片空白的世界里,我的头脑——从我像个外星人似的撞到了纽约的那一刻起,对大家共同生活着的这个世界我是多么的陌生——在痴迷与健忘之间反复摇摆着。我想,那就好像有一个电闸被拉起来,就好像他们在把一个个开关依次关掉,直到切断所有的回路。“如果有任何问题,”我说,“叫他给我来电。罗布比我更了解那个地方,所以比利能得到很好的说明。”
我怀疑自己不过是在重复我以前对他们说过的话,如果我确实为比利安排过去看房的话。
现在就说我改变主意了还不是时候。必须要等到比利回来后再说。也许到那时候,他自己先觉得我那个小房子不适宜居住,那样的话一切就容易解决了。
“我还以为你会和他一起去看房呢。尤其是因为你现在正处在心境不佳的时候。”
“有个故事我正写到一半,”她说,但我不相信她是为了写作留下来的。克里曼才是她留下来的原因。想搬到马萨诸塞去住的是她;难道她不应该去看一下我的房子吗?她留下来是为了和克里曼幽会。
“今天是连任的第一天,”她问我,“此时你觉得你的美国如何呢?”
“痛苦会消失的,”我说。
“可布什不会消失。切尼[77]也不会。拉姆斯菲尔德[78]不会。沃尔福威茨[79]也不会。那个叫赖斯[80]的女人也不会。战争不会消失。这帮人的傲气也不会。这场一无是处、愚蠢的战争!而且,他们很快又会发动起另一场一无是处、愚蠢的战争。他们会没完没了地发动一场又一场战争,直到地球上的每个人都想把我们美国人炸上天去。”
“呃,你住到我那个地方去的话,被炸上天去的可能性就不大了,”我说,可我刚才打电话过去的目的是为了告诉她我想取消那个为她提供避风港的计划。不过我也不想就这么结束通话。她无须对我说任何诱惑或挑逗的话。她只要对着我的耳朵轻声诉说,我就仿佛听见了多年未闻的仙乐。
“我遇见了你的朋友,”我说。
“你把我的朋友彻底搞糊涂了。”
“你怎么知道的?我才刚刚离开他呀。”
“他从中央公园给我打来了电话。”
“我小时候曾在海滩上碰见过一个不怕死的游泳者,他游到很远的海面,结果淹死了,”我告诉她。“没人注意到他,等到发现已经太迟了。如果他有部手机,那么在海浪把他推离海岸时,他就可以拨电话求救,就像克里曼那样。”
“你为什么非要反对他呢?你为什么这么瞧不起他呢?你对他到底有多少了解呢?”杰米问。“要知道,他可是很敬佩你的,祖克曼先生。”
“说心里话,我觉得他对我的感觉和你说的正好相反。”
“能和你会面于他可是一件极其重要的大事,”她说。“这段时间在他的生活中除了洛诺夫就没别的内容。他想要重塑一位他认为非常伟大而其作品又大多散失了的作家。”
“关键是看他要怎样来重塑这位作家。”
“理查德是个很顶真的人。”
“你为什么要充当他的辩护人?”
“我要‘充当他的辩护人’,因为我了解他。”
我宁愿别去把她为什么要为这个顶真的人辩护的问题想得太深刻,他是她大学里的男友,在她嫁给忠诚的比利之后他们俩也依然保持着性关系(我要想象这一切实在是太简单了)……再说了,比利此时不在呀;他在离纽约一百英里以北的地方,而他的妻子则独自一人待在教堂对面的公寓里,承受着小布什连任带来的打击。
在比利回来之前我应该想法去与杰米见个面,对叫我荒唐地回到这里来的那个理由来说——来了之后我更是打算要在这里待上一整年——没有比那样做更加圆满的了。
“那么,你是知道那个丑闻的啰,”我说。
“什么丑闻?”
“洛诺夫的丑闻。克里曼没对你说吗?”
“当然没有。”
“可他一定——尤其是对你——吹嘘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秘密,而且会告诉你他发现的这个秘密会有多大的用处。”
这一回她没有费劲地否认。
“你肯定知道整个秘密,”我说。
“如果你不想从理查德嘴里听到整个故事,那你又为什么想从我这儿打听呢?”
“我能来看你吗?”
“什么时候?”
“现在。”
她轻轻地说了声“随你的便”,就此把我打入迷宫。
我开始打点行李准备离开纽约。我尽量聚精会神地考虑下周我在家里必须要做的事情,考虑回到固定的生活模式、放弃掉进一步的治疗会给我带来多大的安慰。在我决定下一步该如何走之时,我再也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因为贪恋获得补偿而在事后留下锥心的悔恨。接着我就出发去了西七十一街,随即又坠入了这份坚韧不拔、不顾死活的迷恋之中,这份迷恋对一个两腿间有一个萎萎缩缩、漏水的龙头的人——他也曾经拥有过完美无缺的性功能和膀胱括约肌的控制力,也拥有过一副强壮的成年男子的身体——来说是保证有害无益的。曾经刚强的生殖器官如今像是在某片田野里冒出来的一截废弃的水管子,不时会喷出水来的一截毫无用处的管子,并且一旦喷起来就会没完没了,直到有一天某个人想起来该把阀门转动一下,就此关掉了该死的水闸。
她正在仔细地阅读着《纽约时报》上关于大选的每一条新闻。报纸的页面上四处点缀着如柔软的波斯地毯一般的金黄色的细密花纹,她的表情里透露出不折不扣的伤感。
“比利今天不在这里真是太糟糕了,”我说。“你一个人待在这里,沉浸在无比的失望之中是没有好处的。”
她无奈地耸了耸肩。“我们原以为可以开个庆祝宴会呢。”
在我到达之前,她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咖啡。我们在窗边的两把黑色埃姆斯皮椅[81]上面对面地坐着,静静地呷着杯中的咖啡。沉默的气氛传递出了我们的不安。在沉默中等待着吉凶难料的未来。在沉默中掩饰着我们的困惑。我上次拜访时没有注意到屋子里还有两只橙黄色的猫,其中一只轻巧地跳上了她的膝头,我看着杰米抚摩它,继续保持着沉默。另一只猫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跨坐在她的光脚上,看着这一幕我心中产生出愉快的幻想,它选择了她的玉足而不是它自己的来叫春。一只毛长一只毛短,它们的模样让我惊愕。拉里·霍利斯以前送给我的那两只小猫长大了一定就是这副模样,如果我不是才把它们养了三天的话。
尽管她穿着一件褪色的蓝T恤,一条肥大的灰色健身裤,她的美依然叫我瞠目结舌。此刻,屋里没有别人,再说,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个能够引起别人仰慕的名流,她的魔力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不值一提的无名小辈,自从她被克里的惨败及随之而来的惊恐不安折磨得疲惫不堪以来,我的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我在纽约的行为已经够摇摆不定的了,如今我又在琢磨着人家要写一部洛诺夫的传记究竟与我何干。我在一九五六年去拜访过他家,之后就再也没去过,后来我也给他写过一封信,但他没有回,于是我那渴望得到大师指点的学徒之梦就此破碎。不管是就传记还是传记作者而言,我对E.I.洛诺夫及他的后人都不负有任何责任。正是因为这么多年后我又遇见了艾米·贝莱特——尤其是看见她已老态龙钟、形容委琐,曾经美丽的肉体已被流放在外——之后我去买了他的书,在宾馆里把它们重新读了一遍,我才会在克里曼含沙射影地向我暗示他知道一个关于邪恶的洛诺夫的“秘密”时做出如此激烈的反应。如果我是在家里突然收到一封克里曼或别人的来信,其目的也差不多是为了从我的口中套出些话来,那我肯定会置之不理的,更不会去威胁他如果他敢进一步越雷池我就对他不客气。单靠克里曼那点才能,我看他的宏伟计划是不太可能成功的;也许到目前为止,他得到过的最大鼓舞不是来自于文艺代理人或出版社,而是来自于我那强硬的反对。现在我和杰米在一起,我终于打破沉默问道:“我究竟是在和谁打交道?你能告诉我吗?这个小伙子究竟是哪路神仙?”
她怀疑地问:“你想知道些什么?”
“他凭什么觉得自己有资格完成这项任务?你认识他很久了吗?”
“我认识他时他才十八岁,刚刚进大学。我认识他已经有十年了。”
“他是哪里人?”
“洛杉矶人。他父亲是个律师,娱乐行业的律师,是个恶名昭彰、咄咄逼人的家伙。他母亲是和他父亲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她是UCLA[82]的教授,好像是教埃及学[83]的。她每天早上要冥想好几个小时。她声称运气好的时候在她沉思结束后会看见一个绿色的光球在她面前漂浮。”
“你怎么会认识她的?”
“当然是通过他啰。不论他们什么时候进城,他们总要叫上他的朋友一起到外面去吃顿晚饭。就像我的父母进城时,他也是我的朋友,也会叫上他一起出去吃饭。”
“那么,他是出生在一个专业人士的家庭啰。”
“呃,他有一个刚愎自用、咄咄逼人的父亲,一个沉默寡言、高级知识分子的母亲。他很聪明。非常非常聪明。他也很敏锐。是的,他也同样的咄咄逼人,肯定是这一点让你觉得讨厌。但他不是笨蛋。没有理由认为他不能写出一本像样的书来——如果他不能,那别人同样也不能。”
“为什么不能?”
“因为写作是很棘手的。”
她故意含糊其词,存心不提出自己的看法,只是回答我的提问,是想用她的冷静来打动我。她非常不愿意因年龄和地位上的差异而向我示弱。尽管她显然对自己驾驭男人的本领自信满满,可她似乎到现在还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旗开得胜了,软弱的是我。
“他待你如何?”我问。
“你指什么时候?”
“你们是朋友的时候。”
“我们在一起过得很开心。我们都有一个榆木脑袋的、难弄的父亲,所以我们有许多斗争经验可以交流。因此,我们俩一拍即合——我们的父亲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既恐怖又有趣的故事。理查德体格强壮、精力充沛,对新鲜事物总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他是个无所畏惧的人。他做事情向来不留余地。他喜欢冒险,他勇往直前,他自由自在。”
“你是不是太夸张一点啦?”
“我的回答非常精确。”
“我想问,他对什么无所畏惧呢?”
“对别人的蔑视。对别人的反对。他没有别人那种局限性,那种想要融入到一个使他们感觉如鱼得水的团体里去的欲望。他做事情从不优柔寡断。他决断起来如快刀斩乱麻。”
“他和他那个恶名昭彰、咄咄逼人的父亲相处得如何呢?”
“哦,我想他们常常会干仗。他们俩都是好斗之人,所以在一起肯定要斗的。不过,我想他们之间的争执也不会太严重,就像我和我母亲之间的口角。他们会在电话上吵个不亦乐乎,可第二天晚上他们又会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在电话里聊天。他们就是这个样子的。”
“再多说点。”
“你还想知道些什么?”
“只要是你还没有告诉我的,我都想知道。”当然啰,我只是想知道她的事情。“你去洛杉矶看过他吗?”
“去过的。”
“说下去呀。”
“他住在贝弗利山庄的一幢大房子里。在我的小说里,我把它描绘得丑陋无比。房子很大,花里胡哨的,一点都谈不上温馨。他母亲爱收藏,我猜你会把她的藏品称为古代艺术品——雕塑什么的,一些小物件。他家里有展示柜,放在墙壁上的壁龛里。和藏品比较起来,那展示柜实在是大得离谱——他家的一切都大得离谱。他家里一点也没有温暖感。太多柱子。太多大理石。后院里有个巨大的游泳池。一切都经过精心的设计。保养也做得周到。可那里不是他的天地。他去东北部上了大学。后来又来到纽约。他选择在这里定居,从事文艺工作。他不要做个超级富翁,住在洛杉矶的大理石宫殿里,整天对着别人吆五喝六。他对别人发号施令的本事可说有专业水平——那是从他父亲那里学来的——可他不想那样。”
“他的父母还待在一起吗?”
“是的,够奇怪的吧。我不懂他们俩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她喜欢沉思,然后整天都在上班。他一刻不停地工作。我想,他们不过是住在同一屋檐下罢了。我从没看见他们俩相互交流过什么。”
“他和他们还保持联系吗?”
“我想有的吧。他从不提起他们。”
“在大选之夜,他也不会给他们打电话。”
“我想是的。尽管我能肯定在大选夜和他的父母通话一定比和我的父母通话来得愉快。他们是善良的洛杉矶自由派人士。”
“他在纽约的朋友呢?”
听到这句她叹了口气,第一次表现出无奈与烦躁。在这之前她一直保持着不慌不忙、高高在上的态度。“他与在健身房遇到的一群人打得火热。他们是些年轻的职业运动员,岁数大致在二十五到四十之间。他们都喜欢打篮球,他经常和他们一起玩。还有律师。媒体人员。有些是大学时代里我们共同的朋友,他们从事杂志编辑或出版工作。他还有个开了一家电子游戏公司的好友。”
“我认为他该去他朋友的那家公司。我认为他该去做电子游戏。那才是他那大无畏精神的用武之地。因为他以为人生就是一场游戏。他以为‘洛诺夫’是一场游戏的名字。”
“你错了,”她说,随即用莞尔一笑来缓解这个露骨的指责。“他给你的印象像他那个暴君的父亲,但其实他更像他的母亲。他是知识分子。他有头脑。是的,他身上确实有股子干劲。他精力充沛、生龙活虎,有时容易激动,容易钻牛角尖,有时还叫人害怕。可他不是一个没有脑子、庸俗的投机者。”
“而我认为他正是那样一个人。”
“有哪个投机者愿意为一个如今已默默无闻的作家写一本文学传记呢?如果他是个投机者,他就一定会走他父亲的老路。他就不会去写一个五十岁朝下的人都没有听说过的作家的传记。”
“你是在为他鼓吹。你把他理想化了。”
“完全不是的。我比你更了解他,我想要纠正你的误解。你需要这种纠正。”
“他不是个严肃的人。他不懂得节制。他只是个大胆妄为、桀骜不驯、寻欢作乐之人。他不知道做人要庄重一些。”
“也许在他身上没有别人的克制或手段,但他不是个轻薄的人。”
“那么真诚呢,他身上有丝毫的诚意吗?我觉得搞阴谋诡计是他的专长。难道是他把诚意隐藏起来了吗?”
“你对他的评价是不公正的,祖克曼先生——你只是在嘲讽他。是的,他有时候表现确实很差劲。可他是有原则的。你瞧,并不只有理查德一个人是这样的——他活在一个野心家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如果你不是野心家,你就会觉得自己是个失败者。这个世界只在乎一个人的名气。你是个回到这个世界上来的老人,你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回事。你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人,而他是二十一世纪的。你是内森·祖克曼。也许你已经很久没有和一个在事业上尚未取得成功的人打交道了。你不知道在一个把名声视为一切的世界里做一个默默无闻之人是什么滋味。可如果在这个野心家的乐园里你不是个禅宗大师,而是个积极参与者,你也想要靠努力奋斗来出名的话,那么根据这样的事实[84],就可以说你是个邪恶之人啰?诚然,理查德也许不是我认识的思想最为深邃的一个人,但是没有理由说,在他经验的世界里,他勇往直前地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就是对他人的冒犯。”
“如果说到一个人的深度,我会说他连你丈夫的一半都及不上。而且,你丈夫的野心还不到克里曼的十分之一,但他并没有为此而觉得自己失败呀。”
“他也没觉得自己成功。不过,你说的基本上是对的。”
“幸运的姑娘。”
“非常幸运。我非常爱我的丈夫。”
还不到十分钟,她那完美无瑕的自信与矜持就完成了使命。我的欲望愈发强烈,她成为了我生命里最遥不可及的大问题。一见钟情般的痴迷令我无法自拔,我也不想自拔——我只想满足贪婪的欲望。
“当然,你至少会同意,克里曼可说是个很难相处的人。”
“我不同意,”她答道。
“那个秘密呢?他探究的那个秘密呢?那个洛诺夫的大秘密?”
“是乱伦,”她答道,一边还在舒缓地抚摩着她的猫咪。
“克里曼是怎么知道的呢?”
“他有证明文件,还与一些相关人员联系过。至于别的,我就一无所知了。”
“可我非常了解洛诺夫,我也见过洛诺夫本人,我读过他的全集,还不止一遍。这根本没法相信的。”
她高傲地低语道:“真相永远都是难以置信的。”
“一派胡言,”我坚持道。“他与谁乱伦了?”
“和他同父异母的姐姐,”杰米说。
“就像拜伦爵士[85]和奥古斯塔[86]。”
“那完全是两码事,”她回答——这次她非常敏锐地想要展现出她(或者克里曼)在这个问题上的博学。“拜伦和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在小时候并不熟稔。他们长大成人后才产生了感情,她还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唯一的相同点是洛诺夫的那位也是他同父异母的姐姐。她是洛诺夫的父亲第一次婚姻的产物。她小时候就死了母亲,父亲不久就再婚了,后来就生下了洛诺夫。她比他大三岁。他们俩从小生活在一起,是青梅竹马的姐弟俩。”
“大三岁。也就是说她出生于一八九八年。她一定已辞世多年了。”
“她有子女。最小的一个儿子还健在。他肯定有八十多岁了。住在以色列。在他们的恋情曝光后,她就离开了美国去巴勒斯坦生活。是他们的父母把她带去的,为了避开丑闻。洛诺夫留了下来,开始了他的新生活。他当时才十七岁。”
我了解的洛诺夫的出身和这个故事只在某种程度上一致。他的父母是从俄罗斯的犹太区移民到波士顿的,可随即发现美国社会既拜金又排外,于是在洛诺夫十七岁的时候,他们举家迁往了托管前的巴勒斯坦[87]。洛诺夫也确实留在了美国,但那并不是因为他是个离经叛道的恶棍而遭到父母的遗弃;而是因为他完全是个在美国环境中成长起来的美国小伙子,所以他宁愿做个讲美国话的美国人,也不要做讲希伯来语的巴勒斯坦犹太人。我从没听说过他有这么一个姐姐,也从没听说过他有任何兄弟姐妹,不过因为他竭力防止他的小说被人误以为是他真实生活的注解,所以洛诺夫除了最基本的事实外从不向外人透露他的生活情况,除非是对他的妻子霍普或者艾米,他或许会透露一些。
“这段恋情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问。
“在他十四岁的时候。”
“是谁告诉克里曼的呢——在以色列的那个小儿子吗?”
“如果你让他说,理查德会告诉你是谁告诉他的,”她说。“他本人会把这一切都告诉你的。对你的每一个问题,他都会提供一份答案的。”
“除了你我,他已经告诉过多少人了呢?”
“他喜欢告诉谁就告诉谁,我不觉得那是天大的罪过。你希望由我来告诉你,所以你打完电话过来了。那我是不是也有了罪过呢?我很抱歉,乱伦的洛诺夫叫你烦恼了。我很难相信一个写出了你那样的书的人也会把他神圣化的。”
“鲁莽的指控与神圣化之间实在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克里曼不可能证明得了他所宣称的发生在几乎是一百年前的那场偷情。”
“理查德并不鲁莽。我告诉过你:他爱冒险。他热衷于大胆的冒险。这有什么不可以呢?”
大胆的冒险。我经历过的还少吗?
我说:“克里曼和那个在以色列的小儿子,也就是洛诺夫的侄儿,通过电话没有?”
“有几次。”
“他确证了故事的真实性。他给了他一份性爱记录。小洛诺夫记日志吗?”
“那个儿子自然否认了一切。在他和理查德的最后一次通话中,他威胁说如果理查德胆敢公开任何捏造出来的关于他母亲的事情,他就要来美国和他打官司。”
“而克里曼坚持认为他要么是在撒谎,其理由不言而喻,要么是他确实不知道——有哪个母亲会把这样的秘密吐露给自己的儿子呢?你看,他能掌握的证据太少了,根本无法证实乱伦的真实性。否认揭示出了真相——那是虚构类小说的手法;否认并不代表真相——那是克里曼的观点。”
杰米推掉了膝头的那只猫,把脚边的那只也踢跑了,迅即站了起来:“我觉得这场对话在朝着不利的方向发展。我不该牵扯进来的。我不该把你请到这儿来为理查德说情的。我一直恭敬地坐在这里回答你的问题。在你陈述你的证言时,我也没有表示过任何反对。我诚实地回答你的问题,对你也是满怀敬意,如果不能直截了当地说成是卑躬屈膝。如果我说的话或者我说话的方式有冒犯你的地方,我向你道歉。可我并不是故意的,希望你能理解。”
我也站了起来——离她仅几步之遥——说道:“是我冒犯了你。从我一开始慷慨陈词起。”现在正是告诉她我想取消协议的时机。可我的脑子里尽胡思乱想着,只有交易继续进行下去,只有我们交换了住房,她才会在我的生活中具有现实意义。那样她的生活就会围绕在属于我的东西之间,而我的生活则围绕在属于她的东西之间。要维持住一份我竭力想要取消掉的、在一时冲动间定下的协议,还有比这更荒唐的动机吗?我很难不去意识到我想要改变现实生活的理由的脆弱性,然而不该发生的一切还是发生了,不管我意识到没有,也不管我的身体状况如何。
电话铃响起来。是比利打来的。她一直听他说话,过了许久才把我正巧也在这里的消息告诉了他。他一定问她我为什么来了,因为她答复道:“他想要再看一下我们的公寓。我正带着他四处转悠呢。”
是的,克里曼就是她的情人。她对比利撒谎都撒得习惯成自然了——以前是为了掩盖她和克里曼的关系——现在她又为了我向他撒谎。就像此前她在电话里为了克里曼向我撒谎一样。也许是因为这个谎言,也许是因为我被她的美貌迷得失去了方向,我的脑子里现在只容得下一件事情,一件我多年来连想都不敢再想的事情。她对年轻的丈夫撒谎难道不是因为谎言要比说明真相(真相就是我在这儿,而他在远方)容易得多吗?
杰米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能引起我不恰当的反应,包括她在电话里和比利随意的闲聊。我一直都很紧张。我不得安宁。我也许是第一次看见了一个年轻女子,也或许是最后一次。随便哪一种都是死路一条。
我连碰都不敢碰她一下就离开了。我不敢吻她的脸,虽说在我向她陈述所谓的证言时她的脸一直在我唾手可得的地方晃悠。我不敢抚弄她那长长的秀发,虽说它也是近在咫尺。我不敢用手搂住她的腰。我不敢对她说我们以前见过一次面。我不敢对她说心里话,像我这样一个病魔缠身的老男人无论对一个比他年轻四十岁的姿色诱人的女人说什么,其结果都只能是使自己觉得丢人现眼,因为他无法抵制想要寻欢作乐的诱惑,虽然他明知自己已经无力消受这份快乐,这份快乐在于他其实早已不存在了。我已陷入太深,虽然我们之间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除了龃龉不断的闲言碎语,关于克里曼、洛诺夫以及臆测出来的乱伦。
我到了七十一岁才明白过来什么叫疯狂。这证明了了解自我的旅程是没有尽头的。证明了通常只与正开始全面投入生活的小青年——就如《阴影线》里那位坚忍不拔的新任船长一般的小青年——相关的戏剧也可以震动并战胜老年人(包括那些对所有的戏剧都全副武装竭力抵制的老年人),甚至在万事俱备只等着他们告别人世的时候。
也许,最最猛烈的自我发现被保留到了最后。
背景:那个甜蜜的、亲切的、深爱着她的小丈夫出门去了。时间是二〇〇四年的十一月份。她被总统大选、基地组织、与整天缠着她依然爱着她的大学时代的男友之间的偷情、和家人断绝关系的“大胆冒险的”婚姻等等搅得惊恐万状、心力交瘁。她穿了件柔软的羊绒毛衣,是麦色或驼色的,反正要比棕色更淡雅更柔和一些。手腕上垂着宽松的袖口,肥大的长袖一直垂到毛衣的底部。这种剪裁令人联想到和服,或者更确切一点来说,像是十九世纪晚期男人穿的吸烟衫[88]。一条宽棱的厚边围绕在颈部,一直到毛衣的底边都有这样的棱线,让人觉得这件衣服是有领子的,但实际并没有:毛衣穿在她身上甚是宽松。一条相同式样的腰带在低腰处打了半个漫不经心的蝴蝶结。从颈部到腰部,这件毛衣几乎是完全敞开的,这样就可以细细长长地瞅一眼她那大部分都被遮挡起来的身体。因为毛衣非常宽松,所以她的体型都被隐藏住了。可他能够判断出她是个苗条的女人——只有骨感的女人才能穿出这种迷人的宽松风格。这件毛衣让他想到极短的浴袍,因此,虽说他只能看见她身体的一小部分,他却觉得自己仿佛是置身在她的卧室里,马上就能看到更多内容了。穿这种衣服的女人一定非常有钱(买得起这么贵的服装),而且一定把肉体的愉悦放在很高的位置上(因为她舍得把钱花在这种只能在家里穿着晃悠的东西上)。
表演时应注意恰当的停顿,在回答对方的问题前有时要停下来思考一番。
音乐:施特劳斯的《最后的四首歌》。之所以选择它,是因为这首乐曲通过简洁与明晰而并非复杂来达到了它所要表达的深度,因为它纯粹地表现出了人们对死亡、离别与失落的感悟,因为蜿蜒悠长的乐音和那不断高扬的女性的歌声,因为女高音传达出的沉静、从容、优雅与激越的美,因为聆听这首曲子你会不由自主地陷入一种伤心综合征。八十二岁高龄的作曲家除去了生命里所有的虚饰,赤裸裸地站立在你面前,而你则融化在了他的音乐里。
她:我明白你为何要回到纽约来,但你当初为什么要离开?
他:因为我收到了一系列对我发出死亡威胁的邮件。都是些一面写着恐吓的语言,另一面印有教皇照片的明信片。我报告了FBI,FBI教我该如何对付。
她:他们最终找到罪犯了吗?
他:没有,他们从来也找不到真凶。而我就在我的隐居地一直待了下去。
她:噢——是些专门针对作家的神经病干的。在MFA[89]的写作班上,可没人提醒我们会发生这种事。
他:呃,我可不是第一个受害者,即使在现在,这种事也时有发生。其中最有名的要属萨尔曼·拉什迪[90]的例子了。
她:是啊,当然。
他:我不是在把他的情况和我的做比较。可即使抛开拉什迪的情况不说,我也不认为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从来也没有发生在别人身上过。你不得不怀疑是否是作家写作的内容刺激出这种威胁,还是存在着一些仅仅因为某些名字就会气不打一处来的人,这种愤怒的冲动对我们其他的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他们也许会仅仅因为报纸上的一张照片而变得愤怒无比。你想象一下如果这种人哪天打开你的书读下去会发生什么事。他们会认为你的文字恶劣透顶,仿佛是强加在他们头上叫他们无法承受的诅咒。我们知道,即使是一个文明人,有时也会因为一本书不合脾胃而将它扔出窗外。而对那些不知道自我约束的人来说,将子弹推上膛也只不过是小小的一步。也或许他们真的非常憎恨你这个人,他们觉得你就是他们憎恨的对象——就像我们知道的世贸双塔恐怖袭击的动机一样。愤怒是无处不在的。
她:是啊,愤怒无处不在,它无法遏制,它疯狂透顶。
他:而且它莫名其妙地叫你害怕。
她:是的。我心里一直乱糟糟的。整天觉得提心吊胆——还为自己这么胆怯觉得不好意思。在家里,我变得沉默寡言、孤芳自赏,整天担心我自己的安全,我的写作也是一筹莫展。
他:你总是害怕愤怒吗?
她:不是,最近才变得那样的。我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信心。如今,你要面对的已不光是你的敌人。那些本应该保护你的人,也变成了你的敌人。那些本应该照顾你的人,也变成了你的敌人。令我害怕的不是基地组织——而是我们自己的政府。
他:你不害怕基地组织?你不害怕恐怖袭击吗?
她:怕的。可我更害怕那些原本应该站在我这一边的人。外面的世界里总会有敌人,可是……就像你寻求FBI的保护一样,如果从某种角度来说你开始担心FBI并不会保护你免遭死亡威胁,反而觉得FBI会使你陷入更为危险的境地,那么你对恐怖的认识就会达到一个全新的深度,那就是我此刻的感受。
他:你认为住到我那里去就不会有这种恐惧了吗?
她:我认为住在那里可以免除人身危险,那样我的更为合理的焦虑就可以缓解一些,我认为这样我就可以得到些安宁。我不认为那能驱除我自己的愤怒——对政府的愤怒——可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我感觉自己老是神经兮兮的。因为我连自己该着手做点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我必须离开此地。我可以问你些问题吗?(她礼貌地笑了一下,好像是为接下来放肆的提问事先打个招呼)
他:当然可以。
她:如果你当时没有受到死亡威胁,你还会考虑离开吗?你认为从某种角度来说你还是会选择离开吗?
他:老实说,我不知道。我一个人。我自由自在。我的工作在哪里都能进行下去。我已经到了不想再与时事有任何瓜葛的那种年龄。
她:你离开纽约的时候多大岁数?
他:六十。对你来说也够老的了吧。
她:是啊,确实够老的。
他:你的父母多大?
她:我母亲六十五,父亲六十八。
他:我离开的时候就比你母亲年轻一点点。
她:你离开的动机和我们的不一样。比利对这整个安排是不太乐意的。或者说对我的想法不乐意。
他:呃,他到那里也能写作的。
她:我认为那对我们双方都好,我想到时候他就会明白的。他是个很能适应新环境的人。
他:你有什么不愿意割舍的东西吗?你会对什么念念不忘吗?
她:我会想念一些朋友。可是和他们分开一段时间也有好处。
他:你有情人吗?
她:为什么这么问?
他:因为你说你会想念一些朋友。
她:没有。有的。
他:你有情人。你们结婚多久了?
她:五年了。当时我们都很年轻。
他:比利知道你有情人吗?
她:不,不知道。
他:他认识你那个情人吗?
她:认识。
他:你的情人对你的离开怎么想呢?他知道你要离开吗?他生气了没有?
她:他还不知道。
他:你没有告诉他?
她:没有。
他:你说的是实话吗?
她:是的。
他:你为什么要对我说实话呢?
她:你似乎值得信任。我看过你的书。你不是一个轻信道德的人。从我看过的你的书来说,我想你是个充满好奇心的人,而不是一个肤浅的说教者。我想一个有好奇心的人对你充满兴趣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
他:你是想让我嫉妒吗?
她:(大笑)不是。你嫉妒吗?
他:是的。
她:(有点吃惊)真的吗,嫉妒我的情人?
他:是的。
她:怎么可能?
他:你觉得那么不可能吗?
她:我觉得非常奇怪。
他:真的?
她:真的。
他:你对自己的魅力还不清楚。
她:你为什么今天要来?
他:为了和你单独聚一聚。
她:明白了。
他:是的,就为了和你单独聚一聚。
她:你为什么想和我单独聚一聚呢?
他:我可以说实话吗?
她:我对你说的都是实话。
他:因为和你单独相聚这个主意让我觉得兴奋。
她:好的。我想和你单独相聚也让我觉得兴奋。也许理由不同。反正我们都能获得一些小小的刺激。
他:你的情人没让你觉得刺激吗?
她:他早就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了,但成为我的情人是最近的事情。已经没有任何新鲜感了。
他:他是你大学时代的情人。
她:但后来我们的关系断了好多年。现在又恢复到了过去的状态。我们之间的吸引力早就不存在了。现在是在开倒车。
他:如此说来,你的情人不让你觉得刺激,你的婚姻也没有了刺激感。你希望婚姻充满刺激感吗?
她:(大笑)是的。
他:你真这么希望?
她:是的。
他:哈佛大学啥也没教会你吗?
她:(再次莞尔一笑)我们结婚时都沉醉在浓浓的爱情里,对未来充满了期待,觉得可以拥有未来,觉得一切都万分美好。结婚似乎是世上最大的冒险。没有比结婚更具新鲜感的事了。那是迈出去的伟大的一步。(沉静地)你对自己的离开满意吗?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满意吗?
他:如果是几个礼拜前,我的回答就可能会不同。几个小时前,我的回答也可能不同。
她:是什么使你改变了答案呢?
他:遇见了你这样的年轻女人。
她:我有什么地方让你对我这么感兴趣呢?
他:你的年轻和美丽。我们交流时的那种畅快的感觉。你用语言制造出的那种性感的氛围。
她:纽约到处都有年轻美丽的女人。
他:我一直在过着没有女人陪伴的日子,这种状态到目前为止已持续了好多年。这是个令人惊奇的转折点,而且对我的利益来说也是没有必要的。某个人曾这么写道——我忘记是谁了——“在晚年降临的伟大爱情是与所有的一切为敌的。”
她:伟大的爱情?劳驾,你能把话说得清楚点吗?
他:那是一种病。是一种热度。近乎催眠状态。我唯一能说的是我就是想和你单独待在一间房间里。我想要迷倒在你的魅力中。
她:呃,我很高兴。我高兴你得到了你想望的东西。那很好。
他:那很伤心。
她:为何?
他:你以为呢?你是个作家。你想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你认为一个七十一岁的老头为什么会觉得这种事情很伤心呢?
她:(微妙地)因为往日所有的感觉又重新回来了,而你却无法再往前迈出一步。
他:说对了。
她:可从中你也能感觉到快乐,不是吗?
他:建立在伤心的基础上的快乐。
她:(若有所思地)嗯——(长长的停顿之后,如演戏一般地)那么,该怎么办呢?
他: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她:没有。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要离开,正是因为我对一切都失去了想法。
他:我觉得你老是有种就要哭出来了的感觉。
她:(笑)呃,那对我没有好处,我告诉你。
他:(也笑了笑,但依旧保持沉默。这样的调情如身陷地狱,他的内心在被烈火炙烤。)
她:你今天出门了吗?整座城市都像要哭出来了。是的,是的,我快要哭出来了。对我来说,这是个危机时刻,你可以想象的。你能想象我们昨晚的心情吗,当我们……
他:当时我在的。我都看见了。你那时意识到我在场吗?
她:你当然意识到了我的在场。尽管在你遇见我之前,你已经被什么东西迷惑住了。那不是我。你不过是决定来看一下我们的公寓。你被什么东西迷惑了——那是什么呢?你知道,在我看来,死亡威胁并不能说明你为什么要过那么极端的一种生活。无论你怎么向我解释,说你是一个作家,说有人要威胁你的生命,你这样离开纽约去过离群索居的生活都是一种极其极端的行为。我不得不思考,真实的故事究竟是怎样的?当然啰,那些恐吓的明信片确实存在,但那又怎么样呢?这些明信片不过是个借口。如果仅仅因为明信片,那你顶多会离开一年,你在这里有男男女女的好友,等到明信片销声匿迹了你就会回来。可是像你这样过上了隐居的生活,像你这样把自己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完全割断,那需要一个更大的理由。人们不会因为像死亡威胁那样的外部环境的原因就彻底地放弃生活。
他:那个更大的理由会是什么呢?
她:为了摆脱痛苦。
他:什么痛苦?
她:存在的痛苦。
他:你不是在说你自己吧?
她:也许。那是存在于当下的痛苦。是的,那也可以很好地说明我现在的极端行为。可是对你,那就不仅仅是当下的问题了。那是存在本身的问题。那是面对一切的存在而感受到的存在的痛苦。
他:你读过一篇叫《阴影线》的短篇小说吗?
她:是康拉德的吗?没有。我记得我的一个男友曾跟我提起过这篇小说,可我从没有读过。
他:开篇头一句就是,“只有年轻人才会有那样的时刻。”康拉德把那样的时刻称之为“莽撞”。在开头的几页里他就将所有的问题都提了出来。“莽撞的时刻”——这么五个字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句子。他接着写道,“我是指年轻人易于采取莽撞行动的那种时刻,比如在仓促间就结婚了,或者是毫无理由地扔掉一份工作。”就像这种情形。可这种莽撞的时刻并不只发生在年轻人身上。我昨晚来这儿就是一个莽撞的时刻。冒险回到这儿是另一个。老年人也会有这种莽撞的时刻啊。我的第一次莽撞是离开,第二次莽撞是返回。
她:比利认为他为了我陷入了一个莽撞的时刻,因为如果他不那样的话,我就会被失望与恐惧淹没。可他依然认为那是个莽撞的决定。我从没想过我是一个孤注一掷的人。想到自己要做出不顾一切的行为,我就觉得讨厌。
他:我认为你会喜欢上那里的。我会想你的。
她:呃,那里是你的家,你随时都能回去。你也许会忘掉什么东西,所以要回去取。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吃顿午饭。
他:你也可能会忘掉什么东西,所以要回来取。
她:那是自然。
他:OK。你的表现不像昨晚那么唐突了。我没能识破小布什的谎言并不代表我就是你的敌人。
她:我的表现很过分吗?
他:我觉得你不太在乎我。或者是我让你觉得害怕了。
她:当然啰。我在大学里就读了你出版过的所有的书,后来又读了许多。你也许并不在意,你把自己封闭在伯克希尔山,可对许多像我这样的人来说,他们有的和我年龄相仿,有的比我年轻,有的比我年长(笑),对我们这些人来说你是个重要的人物。我们崇拜你。
他:呃,我已经多年未在公众场合露面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
她:现在你知道啦。
他:我还是不知道。不过听你说你崇拜我感觉还是很好,因为我早就崇拜你了。
她:(吃惊地)你早就崇拜我?为什么?
他:我讨厌这么和你说,但我只能说“终有一天你会明白的”。(她笑了起来)
他:你们这些后现代主义者都很喜欢笑。
她:我笑是因为我觉得有趣。
他:你是在嘲笑我吗?
她:我是在嘲笑这个场景。你说话的腔调就像你是我的父亲。终有一天我会明白的。让你觉得开心的是行为的过程还是仅仅是结果?我的意思是指写作。我在改变话题。
他:是过程。完成后的喜悦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手里拿着厚厚的一沓纸张会让我觉得开心,第一次校样送到我的手上会让我觉得开心。我会成百上千次地将它们拿起又放下。我吃饭时把它们放在饭桌边。睡觉时也会把它们放在枕边。
她:我知道那种感觉的。我的文章在《纽约客》上发表的时候,我就把那本杂志放在枕头底下睡觉。
他:你是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年轻女人。
她:谢谢,谢谢。
他:这就是为什么我选择住在乡下。
她:我明白。
他:对我来说,回到纽约来总有点心烦意乱,现在我也觉得有点心烦意乱。我想我最好还是走吧。
她:OK。也许我们还会单独见面的,到时可以再聊聊。
他:我很乐意,我的朋友。
她:我愿意做你的朋友。
他:为何?
她:因为你很特别。
他:你不了解我。
她:是的。我从不会像这样与人互动的。
他:你一定要用那种语言吗?你是个作家呀——别说什么“互动”。
她:(大笑)我从不会像这样与人谈心的。我的生活里从没发生过这种情形。
他:我不是故意来纠正你的。这不关我的事。对不起。
她:我懂。如果你想再见面谈一谈,我的电话号码就是你的。你随时都可以给我电话。
他:我好像不是回复了一则租赁广告,而是一则交友广告。“风姿绰约、教育良好的已婚白人女性,可以常常进行亲密的交流……”我收获的不只是一间公寓,对吗?
她:也许还有一个朋友。
他:可我无法拥有这样的友谊。
她:那你可以拥有什么呢?
他:似乎不多。被剥夺的宝物造就了一种永恒的困厄,这种困厄是无法通过忘我的工作来克服的,诸如此类。你懂我的意思吗?
她:不太懂。你仅仅指上了年纪呢,还是特有所指?
他:(笑)我想,我指的就是上了年纪。
她:那我就明白了。
他:这让我很为难,我还是走吧。我不想服从本能与你接吻。
她:OK。
他:那样是没有出路的。
她:你是对的。不过,我还是很高兴你这个下午能过来。我觉得很荣幸。
他:你是个风流女子吗?
她:不,不,绝对不是。
他:你有丈夫,你有情人,现在你又想把我作为朋友。你喜欢收集男人吧?还是男人喜欢收集你?
她:(大笑)我想我是对那些对我感兴趣的男人感兴趣。
他:你才三十岁。你已经有过很多男人了吗?
她:我不知道多少才算多。(她又笑了起来)
他:我指自从你离开大学,从毕业典礼到今天下午,你用你的诱惑力将我俘虏是其终点……可你现在表现得很孩子气,好像你并不拥有那种力量。没人曾经告诉过你你的力量吗?
她:有人说过的。我笑是因为如果你把自己也算作是我拥有过的男人,那我就不知道该如何来计算我曾经拥有过的男人数量了。
他:你已经拥有了我。
她:然而,你不会再给我电话了。你也不会吻我。我们甚至可能再也不会见面,除了和我丈夫一起,在我们交换钥匙的时候。因此我搞不懂我怎么能说是拥有了你。
他:因为这样的会面对我这样的男人来说是一种打击。
她:我当然不想打击你。我很抱歉如果我打击了你。
他:我很抱歉我不能打击你。
她:你给我带来快乐。
他:我说过了,这很为难,所以我必须要走了。
她:谢谢你来看我。
大街上,他步行走回宾馆去,一边思索着刚才上演的那一幕——如果他觉得自己是个演员,刚排演完尚未出版的一个剧本里的一幕,那是因为他觉得她看上去实在太像是在演戏了,她像个直觉敏锐、有学问的青年女演员,她全神贯注地聆听,平静地回答问题——这让他联想起《玩偶之家》[91]里的一幕,那个垂死的、世故的、害着相思病的阮克医生被召唤来陪伴一会托伐·海尔茂的美丽的妻子,也就是那个被宠坏的、爱戏弄人的、轻浮的小娜拉。灯光暗淡下去,房间显得更为狭窄,偶尔有一或两辆马车在街道上驶过,城市模糊不清,围绕他们的一切都显得又近又暗。他们两个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倾听着彼此的诉说。如此性感,又如此伤感。他们都深深地沉浸在自己的过去中,尽管他们并不了解彼此的过去。舒缓的节奏,宁静的氛围,又似乎有什么深意。他们都很绝望,但各自的理由不同。对他而言,这就是最绝望的一幕,与一位聪慧的、有天赋的、在作家的道路上缓缓前行的女演员在一起,他很肯定这就叫绝望。这一幕以他和她的出场开始,这是一出关于欲望、诱惑、调情与愤怒(永远都充满愤怒)的戏剧,是一部信笔涂鸦的作品,最好放弃掉,就让它夭折了吧。契诃夫有一部短篇小说就叫《他和她》。除了这个名字,他不记得这篇小说的任何内容(也许根本就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小说),不过在契诃夫年轻时候写的一封信中提到过写这种故事的诀窍,他至今依然记得其中关键的一句。他在二十多岁时读到的这位令他无比推崇的作家写的一封信至今具有鲜活的生命力,然而他昨天的约会时间与地点却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引力的中心,”契诃夫在一八八六年写道,“本该存在于他们俩之间:他和她。”是啊,它确实存在过,可它再也不会存在了。
我的包还待在原地,在宾馆的梳妆台上半开着,我刚才匆匆地奔向西七十一街,随手就把它丢在那里了。电话上有灯光闪烁,表示我收到了一条信息。可我还是不知道是谁发过来的,因为我一回到房间里就在窗台前的那张小桌子前坐了下来,俯视着窗下的五十三街上的繁忙的车流。接着,我再次用宾馆里的纸笔匆匆记录下我和杰米之间那场实际并不存在的对话。我的记事本记录下我确实做过的事情和我计划要做的事情,以此来弥补我的健忘症;这场不存在的对话记录下来的是不存在的事情,这么做没有任何帮助,也丝毫不能缓和我的健忘,没有任何意义,然而,就像大选之夜,似乎我一进门就必须迫不及待地将它写下来,在她和我之间的这场虚幻的对话比实际的更为感人,这个假想的“她”在对话中表现出无比鲜明生动的性格,然而现实里的那个“她”却永远也不会是那样的。
可是,一个人的痛商[92]非得经过艺术的夸张,非得在虚无有时甚至疲软的生命里注入强烈的感情,否则就不够瘆人吗?对某些人来说,是的。对非常非常有限的一小部分人来说,只有艺术夸张,只有从虚无中创造出暧昧,才能使他们重建自信。在纸张上印刷出来的虚构与幻想,对他们这些人而言,却揭示出了生命的最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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