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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师与门徒》

    教育的本性是爱欲

    在不同类型的老师中,最为人神往甚至崇拜的就是所谓的“大师”。如今我们讲到大师,想到的大抵是一个有学术成就和地位的人,而最传统、最经典的大师指的则是孔子那样万世师表的人,或是耶稣那样改变人类社会的传扬者。他们作为老师,跟门徒之间的关系,无论在哲学、历史、文学范畴都是值得探讨的重要题目。如何融会贯通地将音乐到建筑,再到哲学等各门类里的大师与门徒一一理清呢?给大家介绍一本很特别的书《大师与门徒》。

    《大师与门徒》这本书也可译作《大师的教育》或《大师的课堂》,作者乔治·史坦纳是当今世上最博学的三个人文学者之一。其他两个分别是意大利波隆那大学有名的大作家艾克和美国的哈罗德·布鲁姆,三人都是学贯五经的大作家。

    这本书虽然是乔治·史坦纳的演讲集,但绝对不是一本容易看懂的书。它沿袭了乔治·史坦纳过去几年写作和演讲的风格:做大量的引述,提大量的人名,在大量历史文献典籍中简单地带过几笔并看出中间的关联。他写的东西虽然不深,但是预设了读者的知识背景,对西方文化史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才看得懂他写的东西。但只要看得懂就会发现他写得非常好玩。比如书里提到一个在中国号召力很强的人,德国的海德格尔,他讲了海德格尔当年跟胡塞尔的关系。胡塞尔是现象学之父,当年曾经指导过海德格尔,海德格尔亦步亦趋跟随了他十几年,但是后来慢慢出现了叛逃之心。他表面上对师傅毕恭毕敬,但私底下在跟别人通信时却嘲讽自己的老师。

    书里谈到这个师生关系时提到了亚里士多德拒绝柏拉图某些学术所引来的著名说法,即“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老师常常希望自己的东西能有人继承,未完成的事业能有人接续,可这种问题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严肃的教育学问题,甚至不是教育哲学所探讨的问题,却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文化课题。这本书里谈了很多诸如此类的课题,比如提到了“师生恋”。史坦纳花了很多篇幅去谈的师生恋不是一般的师生恋,而是掺杂有欲望的师生恋。

    柏拉图的老师是苏格拉底,而在史坦纳看来,这个导师跟性欲是有关系的。在师生恋这个部分,英文原版中提到一个概念,说苏格拉底是一个“重欲者”,一个“情欲主义者”。在他的教育里面,无论是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教育,还是最高级、最抽象的教育,爱欲都充满其中,因为教育的本质就是爱欲。

    为什么教育的本质就是爱欲呢?在“想念篇”里有一个片段。苏格拉底曾经有一个学生,很崇拜他。苏格拉底长得是出了名的丑,又是一个老头,但是这个学生太爱他的智慧,自愿留下来陪苏格拉底睡觉。当时的希腊人谈恋爱大多指的是同性恋。在这样的情况下,苏格拉底逐步引导他的学生,先以最大的自治力节制自己对学生的欲望,然后逐步引导他往更高的境界走。这个更高的境界跟欲望和爱欲无关。可是史坦纳讲,这难道不是一种最深刻的爱欲表达形式吗?所有的教育都牵涉到说服。教育像强奸一个学生,牵涉到一个学生作为门徒对大师的屈服、对他的奉献,打开自己,让他进入。所有这些描述,这种比喻和说法都可以形容为一种关乎肉欲的隐喻。所以史坦纳认为即便再灵性的教育都逃不过爱欲的一面。因为教育本质上就是一个灵与肉的结合。

    我们常常以为教育是灵性的。在舞蹈和音乐教育里面,师生之间的身体接触是用不着讲的,而这个接触是你在锻炼学生的身体,使他去适应某种操作身体的方法。

    同样的,在一个看起来很抽象的精神哲学讨论上面,学生同时也是处于不断屈服的过程,当然有时候可能是老师被屈服,因为老师是被学生引诱着层层深入,越讲越深,为了要进入这个学生的灵魂。

    以前我曾经认为师生恋没有更深层面的问题可言,如果学生因为一个人的智慧,因为一个人很博学而去爱他,是很无聊的事情。如果你真的是为了这个原因去爱一个人的话,为什么不干脆自己好好读书呢?那样自己不也可以变成一个很博学的人吗?后来我才了解,原来知识不是中性的,同样的书,同样的知识,由不同的人体现、构想甚至描述出来的时候是不同的,那些知识无法离开人和人的身体独立存在。

    作者小传

    乔治·史坦纳(GeorgeSteiner),当代备受尊崇但也极具争议的文学批评及翻译理论大师,同时以研究犹太大屠杀和西方文化之关系闻名。史坦纳著作等身,代表作有:《悲剧之死》、《巴别塔之后:语言翻译面面观》、《马丁·海德格尔》、《蓝胡子城堡:对文化再定义之讨论》、《造物文法书》等等,其中《巴别塔之后:语言翻译面面观》已成为翻译理论经典,影响甚巨。目前居住于英国剑桥。

    The Companion Species Manifesto

    对动物的溺爱折射了对人类世界的失望

    可能迟早有一天我会吃素,因为我发现自己对动物的感情好像越来越深也越来越广泛了。已经到达一个什么地步呢?比如夏天我家里面有很多蚊子进来,明明咬得我满身都是包,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舍不得打它们。有时候吃东西,不小心弄了些碎屑留在餐桌上,看到一群蚂蚁来搬,我也不会把它们赶走,就静静地在那儿看着它们,直到它们把要搬的东西全部拿光为止。

    我们对动物的这种感情,甚至溺爱,是不是反过来说明了我们对人类世界的失望呢?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是否表示我们对动物的感情其实只是一种投射,与这些动物本身无关?不止如此,甚至我们对动物的这种单方面的感情投射以及沉溺,更能够说明我们仍然活在一个以我为本、以人类为中心的世界里面。关于这一点,大家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TheCompanionSpeciesManifesto这本书,作者是DonnaHaraway(堂娜·哈拉维)。

    哈拉维这个人说起来很特别,她是美国非常有名的女性主义学者,而且是很极端很激进的后现代女性主义者,她的专业是做科学研究的。这个科学研究不是说她从事任何的科学研究工作,而是研究科学这门学问。这是在最近十几年相当红的一门新学科,研究的是各种自然科学的基本假设,有点儿介乎科学史跟科学哲学的一个交汇。但同时,她也挑战很多我们人关于自然世界的种种假想跟看法,这本书就是一个典型。

    书名TheCompanionSpeciesManifesto的意思是伙伴种类、伙伴物种宣言。请注意这个TheCompanion,它不叫宠物宣言,而是物种,什么叫“伙伴物种宣言”?她要写一本小册子出来,宣告发起一个运动,让大家正视我们人类生活、人类历史上有这么一些东西是跟我们共生共存,一直繁衍到今天的,就叫做“伙伴物种”。这个伙伴物种宣言已经不是哈拉维的第一本宣言了。她曾经有过一篇非常有名的文章《人工智能机器人》,后来被收录入她的一本很经典的论文集。今天我们很多人谈人机混合的概念其实都是来自这篇文章。什么是“人机混合”?想想未来的人类身上有很多非碳水化合物的东西,可能是一种晶片生命,比如人工大脑、人工手臂、人工眼,然而当各种人造机件跟人组合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还算是人吗?她在先前那篇文章里讲的就是我们谈净化,不能只是看生物,机件也在净化,人跟机件已经合并起来共同进化,成为一种崭新的物种。

    在这本TheCompanionSpeciesManifesto里,她谈的是另一个大问题。我们过去有一种想法,觉得动物是早已经存在于自然界的,而人跟它的关系是先有了动物,然后双方建立起关系。但是哈拉维这个激进的学者有一个非常不同的理解,她认为任何物种、任何动物都不是先于人类跟它的关系而存在的,而是先有了这个关系,人类和物种才彼此确认、彼此存在的。听起来很复杂,我用一个很粗暴的讲法就是“是因为有了人才有了狗,同时,也是因为有了狗才有了人类”,这个说法是不是很夸张?但现在已经有很多科学史指出,人之所以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甚至人能够说话都是拜狗所赐。不是跟狗学的,而是人类开始养了狗之后,狗使人晚上睡觉的时候少了很多警戒,于是人就比较有机会去发展人体其他机能,因此别的方面的器官得以演化,包括我们的语言系统。所以你可以说人是养了狗之后才有现在这么发达的语言能力的。

    同样的,我们看看各种各样不同的狗,包括各类名犬,它们都不是天生这样,也是被人养出来的。所以以狗为例,从自然史的角度看,狗跟人是彼此形成的这样一种伙伴物种关系。而这个关系里面又不止一种关系,还有很多种关系。比如以前美国军队用狗去越南进行残酷的战争;当年的欧洲人在美洲大陆用狗去猎捕印第安人。狗可以是人的凶器,可以是人的食物,当然,狗也可以是人的宠物、人的伙伴。

    在人与动物的种种关系里面,哪一种关系才是最重要的呢?哈拉维认为这是不能够决定的。不同的关系决定了我们怎么看待动物。当人把狗看成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开始溺爱它的时候,这个关系就变成主人跟宠物的关系。久而久之,这个关系甚至垄断了我们人类对于狗的一切想象,觉得人除了把狗当宠物养之外任何别的关系都是不应该存在的。让它当警犬还勉强可以,当军犬或许也可以,但要吃则是万万不行的,即便是拿来当军犬,现在也有很多动物保护团体认为这是很不人道的。

    哈拉维提出人跟狗的关系应该是更开放的,不能够只被一种关系所垄断。我们常常有这样一种想法,以为把狗好好地养起来,照顾好,对狗而言就是最好的状态了,其实这也只是一种人类自我中心的投射和想法而已。就拿城市的流浪犬为例,我们看到流浪犬就觉得不对劲,要赶尽杀绝,因为我们已经有了假设:狗首先是“宠物”,狗不应该“流浪”,所以才有“流浪犬”这个说法。但是我们有没有放开点儿想想,狗跟人是共同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这个城市所在的地理空间是各种动物分享的,凭什么我们把所有不是被人圈养的、不是围在围栏里的动物都叫做“流浪动物”呢?

    作者小传

    堂娜·哈拉维(DonnaHaraway),当代西方著名的跨学科学者,她在生物学、灵长类动物学、科学史学、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科幻文学等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她的思想激进且前卫,提出“宁愿成为赛博格(cyborg,半机械人)而不是女神”的女性主义理论;几乎所有时髦的“主义”都可以贴在她的身上:赛博女性主义、社会建构主义、女性主义、后现代主义等。

    《嘘嘘嗯嗯屁屁》

    “嘘嘘”也有大学问

    平日里我常去凤凰卫视《锵锵三人行》任嘉宾,回想过去十年,有一幕至今令我印象深刻。有一回主持人窦文涛描述他小时候的经历,他说小时候对着路上的沙土撒尿,撒完尿之后,干燥的沙土由于吸收了尿液就成了泥状,然后他就会把这些沙土拿起来搓成一块泥,用这块泥再塑造出各种各样可爱的人物和动物造型。当时我和另一位嘉宾许子东坐在他旁边听完都吓傻了,瞪着他看:“什么?!”他也大惑不解地问我们:“这是尿泥啊!难道你们都没玩过尿泥吗?”我们俩一个上海人,一个香港人,还真没玩过尿泥。

    尿,很重要的一种人类排泄物。除了粪便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尿,甚至可以说尿更重要,因为尿拉得多。给大家介绍一本叫做《嘘嘘嗯嗯屁屁》的书,它翻译自一本图文并茂的法文书,而“嘘嘘嗯嗯屁屁”则是小便、拉屎和放屁。顾名思义,本书谈的正是这三个主题。

    这本书的作者尚·菲萨斯(JeanFeixas)是法国的一位作家,在当作家之前是警察局局长。当局长的时候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收集各种各样奇风异俗的材料。这里面他感到最有趣的就是关于人类排泄方面的材料,收集了许久,最后写成了一本书。真是图文并茂的好书,可惜现在只有繁体字版,希望赶快出个简体字版。

    我们主要谈谈书里关于尿的部分,这部分他描述得相当详细有趣。关于尿,首先要注意它不只是一个无用的排泄物,在中西医学里面,尿都是一种药物,即便不是药,它也是一个能够观察身体健康状况的媒介。记得我有一个长辈,是一个很神奇的中医,他自己有一套医病的方法,非常有效,医过不少人。但有一点儿我觉得很不解,他要求病人把早上起床后的第一泡尿尿到塑料瓶子里收集起来拿给他看。他会通过观察尿液来了解病人的病情。

    后来我看了这本书才知道原来古代希腊的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那时候已经有这种法门了。一直到中世纪时期,西方的医生都还很强调从尿液观察一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18世纪的时候,有一个作者曾说,那些光看尿液就可以铁口直断的医生,自夸仅仅隔着玻璃观察便可以断言这是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小孩的尿液,就好像面对的是魔镜,可以看到每个人的性格那般神奇。他们自信可以判断各种气燥、上火或是郁气闷结的症状,更有甚者,还自称能够借这个尿液想象出病人在撒这泡尿时身处的那个卧室,包括病人的床和窗帘是什么颜色等等。据说某天,有一个贵妇人派她的女仆带着她的尿液去找一个专门看尿的术士,可怜的女仆不小心在路上打翻了尿液,于是临时收集了一些马尿当做女主人的拿去给看尿的大夫。结果大夫一看尿就知道不对,说:“哎呀,快告诉你的夫人,她吃太多菜根了!”由此看来真是相当地神准。

    在很多中世纪时期留下来的画上面,我们常能看到医生拿着一个瓶子跟病人说话,那瓶子就是尿瓶了,那是当时医生的主要诊断工具。这个尿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甚至是西医的标准配备,成为他们的一个象征,更是他们诊断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尿除了能够看出你的身体状况外还能够医病,书里就说到了童子尿。原来除了我们中国人之外,欧洲人也相信童子尿,而且是从希腊人开始讲起的。一个有名的罗马史学家叫普林尼,他特别提到说童子尿对女人的生育是极有助益的。在1696年的时候,有一个德国的医学界权威叫克里斯蒂昂·弗朗斯宝里尼写了一本书,叫《排泄物药典》。里面说尿液的功效很多,诸如可以医治肺灼、水肿、停经、各种发烧症状、尿失禁、结石、眼拙、糖尿病、足痛风、发炎、忧郁症、躁郁症、晕眩、痢疾,乃至于瘟疫,你看,尿基本上成了万灵丹。

    那个时候,很多人鼓吹每个人早上起来喝点尿,而且最好是喝自己的尿。有记载说19世纪有个贵族夫人,写信给她的女儿,说自己每天早上起来喝八滴自己的尿,结果医好了自己的头疼。而且她发现喝完了自己的八滴尿后,每天生活都很有精神,乃至产生了失眠的症状。我以前也有一个朋友,是个女孩子,她学习了一些新时代治疗法,诸如自然疗法一类的东西。有一段日子她也常喝尿,每天早上喝自己的尿,并强烈推荐我去喝尿,但是我没有这个兴趣,推辞了她的好意。后来我眼看着她的脸色越来越不对,愈加充满了菜色,我就觉得当时没跟她学着喝尿的决定是正确的。

    这本书还提到一点很有意思,有些人除了喜欢观察尿、喝尿之外,好像对屎也充满了兴趣,我们通常称其为“嗜粪癖”或者“嗜尿癖”,这背后的心理因素很复杂。我们举一个书里提到的很有名的例子给大家看,这人就是莫扎特。

    音乐神童莫扎特曾经写信给他最亲爱的小表妹,他说:“是的,我真的保证,我会尿在你的鼻子上,一直流到你的下巴。我祝你有个好梦,祝你上床放个响屁,祝你一夜安眠。明天我理智点再跟你说,我会亲口告诉你屁股犹如火烧,这意味着什么?哎呀,也许有大便快要出来了。我又想起了你的大便,我晓得,我看过的,我的老天啊,太美妙了。”对,以上就是音乐神童莫扎特写的,我再强调一次。

    作者小传

    尚·菲萨斯(JeanFeixas),作家,奇珍古玩收藏家,对社会风俗尤其感兴趣。之前担任过警察局长。他和作家兼记者,同时也是龚古尔新闻奖的得主罗米(Romi)合著《关你屁事》曾赢得1991年拉伯雷奖(PrixRabel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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