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爱教会我们成长-有些时光就像手心里的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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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给活在过去的你

    人的大脑是神奇的,总是能装下很多过去的东西。可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常常会感到痛苦,因为那些过去深刻的回忆,大部分都是不好的。心理学家说,人的大脑更倾向于记住那些痛苦的事情,所以,大脑里装下了太多痛苦的回忆。我想这应该也是许多人不快乐的原因。可是,当你回头想想,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无论过去是美好还是痛苦,回不去的旧时光,终究只属于记忆。

    【我喜欢了那个人五年】

    你现在的老公是你的初恋吗?

    经常会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每当我听到的时候,嘴上会立即回答,是呀。可心里往往会停顿一拍,他的确是我的初恋,可还有一个人占据了我青春里大部分的时光,甚至比我现任的老公还要长,因为我喜欢了那个人五年,我们暂且叫他MR.Z吧。

    那是一个爱情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局的年华。这段暗恋,横跨我的整个高中时代,我的高中时代有五年,第一年因为身体原因休学了,最后一年是高考复读。

    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是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在学校高大的梧桐树下,我隐约觉得有人在看我,回过头便看到了他那双冰冷的眼睛,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有些东西,说是缘分,总觉得有些牵强,可我们确实再次遇到了。当时学校进行尖子生的重新分班,我们被分到了一个班,而且还是前后桌。写到这里,不禁会笑,那个时候的故事似乎总是发生在前后桌之间。

    距离的拉近,也拉近了感情,我们从陌生开始熟悉起来,我也渐渐了解他冰冷目光的背后实际上是一个单亲家庭的悲哀。我们一起谈天说地,聊韩寒最新的小说,评价NBA的球员,还会一起听音乐,讲笑话。爱情总是会在不知不觉中发芽,发现我喜欢他,是听到别人说我们在谈恋爱的消息,嘴上想要反驳,心里却乐开了花。

    我偏执地以为,他也是喜欢我的。MR.Z是班里的纪律委员,他的眼神冰冷而犀利,自习课上,谁不老实,他绝对不会手下留情,一一记录下名字,呈交给班主任。我当时和他并不熟,而我却是班里最闹的,经常在自习课的时候聊天说笑,可我的好朋友却告诉我,MR.Z呈交给班主任的纸条上把我周围所有同学的名字都写了,唯独没有我这个主角。而他在操场上给我加油,在计算机课上解救我的尴尬,都让我的偏执被无限放大。

    而我的偏执,也让这段感情提前变成了单相思。

    我的好朋友问我,都喜欢了那么久,如果不捅破这层窗户纸,真的不担心有遗憾吗?于是,我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竟然真的约他了。那个时候,我们在学校住宿。晚自习的时候,我偷偷塞给他一张纸条,约他熄灯以后去学校的操场。当时,我一直很忐忑,他会来吗?

    我一直没有睡好觉,直到熄灯,大家都睡了,我才穿好衣服,带上手电筒出门。当时,我的好朋友陪着我,我们绕了一圈发现没有人,顿时感觉心灰意冷。好朋友在我耳边说:“这下死心吧。”就在我点头的一刹那,我听到了操场角落里的声音,直觉告诉我,那个人就是他!我让好朋友回去了,走了过去,我猜得没错,就是他。他穿戴整齐,还戴了一顶帽子,一块夜光手表。我给他的纸条实际上是一首藏头诗,当我把藏头诗的秘密告诉他的时候,他不禁笑了。没错,我表白了,可失望的是,他并没有接受我的表白。不过,他能赴约,能够来见我,让我的偏执再次放大。

    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在那以后,我们似乎变得很陌生,他不理我,而我多次鼓起勇气和他说话,他也只是把眼神躲开。我知道班上有关于我们的各种传闻,不知道他是不是因为这些传闻的影响才冷落了我。

    总之,在那之后,我们几乎没有说过话了。

    当时的学校有这样的制度,尖子班实行流动制,学期末考试,没有达到尖子班考试成绩要求的学生就会被分配到普通班,而普通班里达到尖子班成绩要求的学生可以进入尖子班。造化弄人,高中第一年的我,像是失去牢笼的小鸟,只顾自由自在地飞,却忘了还要学习,我被分到了普通班,而他仍在尖子班。当时,我还在因为我的偏执埋怨他,他不够勇敢,不够坦白,明明就是喜欢,却踏不出那一步。

    我到新的班级后和他有过几次交集,他冷漠的眼神让我无法接受,新环境也让我无法适应,后来,身体也出了问题,我便休学了一年。一年后,重新回到学校,我有了新的生活,慢慢进入状态,可我发现我还是喜欢他,那么固执地喜欢着他。可我们的生活再也没有交集了,我会在球场看他打球,偷偷记录下他进球的次数,也会时常拉着好友,走他会走的那条路,期待能够和他遇上。

    人总是会慢慢长大的,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可笑,这样懵懂的感情,并非我以为的爱情。那一年,圣诞节的时候,我托人送给了他一个苹果,对于他来说,是平安快乐,对于我来说,是平静的句号。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MR.Z,只是在接下来的时光里,我也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高中剩下的时光,以及上了大学以后,我不是没有人追求,也不是没有遇到优秀的男生,可我就喜欢不起来了,没有缘由。我经常会向别人提起MR.Z,有人说可惜,有人说我傻,还有人说我是心急没吃上热豆腐,无论别人说什么,我都会傻笑,然后回忆和MR.Z的故事。当时的我,一再标榜自己是一个单身主义者,其实,只不过是因为心底小小的伤,无法接纳新的人罢了。

    我就这样揣着那五年时光,走了整整两年。在一次过生日的时候,我的室友们想送我生日礼物,不知道要送什么,她们戏谑道,我是一个缺爱的人,应该送我一个男朋友。当时,笑了笑就过去了,可我想真的应该谈恋爱了。阴差阳错,我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一场恋爱谈了四年,上个月结婚了。回老家,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看望当年的班主任,班主任提到了MR.Z,说他上个月结婚了,我再一次想起了他。

    回家和老公提起MR.Z,老公死活不相信像我这样的女孩子,竟然喜欢一个男生喜欢了五年!为了证明我说的是真的,我跑进自己的房间里,东翻西找,希望能找到一张照片,抑或是属于过去的某样和MR.Z相关的东西,可我把家里翻了一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任何和MR.Z相关的东西,我坐在地上便笑了,笑自己当年痴傻,时光除了记忆,都没有留给我关于MR.Z的任何东西,我又何必耿耿于怀,抱着那五年时光不撒手呢?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倒觉得以前的事情很有意思。如果让我回到从前,让我真的和MR.Z做情侣,我或许真的会拒绝,一段感情藏在心里,或许是一件挺美的事儿,可一旦曝光在阳光底下,就像是泡沫,终究会飘散,消失得无影无踪。

    记忆,填满了时光,也缠绕到了很多人。我相信很多人像当初的我一样,抱着那五年的旧时光过了许久许久,可记忆终究只能是记忆,正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只有丢掉那些旧时光,你才能重新拥抱新生活。

    一个人的心,空间总是有限的,装进了这个,就装不进那个。如果总是把过去那些回忆装进心里,又怎么能把新的生活和情感装进来呢?

    最近又接到了同学结婚的好消息,我看见他在朋友圈里发的幸福照片,捂着嘴竟偷笑半天,这位同学,追了我五年。我们都是幸福的人,因为我们知道有些时光回不去了,就是回不去了。

    【那段美丽的暗恋时光】

    几年前,你若问我,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我会告诉你,喜欢一个人就是总在不经意间便会想到他,哪怕散步,哪怕旅行。

    我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定义,是因为曾经陪伴我的好友度过了一段美丽的暗恋时光。

    溦溦是我的好友,一个天真可爱的女孩子,老实说,她有一点儿矮胖,相貌也不是很出众,但是,她唱歌很好听。溦溦是在大一的迎新晚会上喜欢小Y的,小Y的嗓音很独特,唱歌的样子很迷人,系里的人都说小Y的声音很像陈奕迅,而相貌却甩了陈奕迅几条街。就是一个晚会,让小Y成为了全系的红人,系里很多人都是他的粉丝,每次KTV都喊他,因为听他唱歌怎么听都听不腻。

    有一次我过生日,大家一起去KTV里唱歌,便借这个机会约了小Y,本以为是给溦溦创造一些机会,可没想到溦溦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出来,而小Y始终安安静静地做一个美男子,只有大家邀请他唱歌的时候,他才会唱。事后,我们都说溦溦没出息,溦溦一脸天真地说:“我不是没出息,我是太紧张了,听到他唱歌,我人都酥了。”

    小Y当然知道很多人喜欢他唱歌,可他却唯独不知道,他有一个狂热的粉丝,每次都默默看着他,为他加油,为他呐喊,那个狂热的粉丝就是溦溦。溦溦就这样不能自拔地喜欢上了小Y,她说,无论是在散步、读书、上课还是在逛街,她的脑子里都是他的样子,总是在不经意间,脑海中便浮现出他的脸。这一点在旅行中最为深刻。

    大学里,每次和溦溦出去旅行,溦溦都会买各种各样的礼物,北戴河的海星,泰山的平安符,大明湖的奇异石头,孔子庙的纪念章……每次旅行归来,我都会怂恿溦溦,把礼物送给小Y,可溦溦始终没有勇气。溦溦曾经想匿名寄给小Y,可后来又怕被小Y发现,所以礼物迟迟没有送出去,便被溦溦锁进了抽屉里。

    有一次我想要溦溦那块孔子庙的纪念章,溦溦几乎是脱口而出,没有一秒钟的反应时间,说:“那是小Y的。”说完之后,我看见溦溦微红的脸,如同清晨的玫瑰。我故意打趣:“那怎么在这里?”她红着脸说:“我替他保存不可以呀!”

    溦溦的歌声也很动听,她最大的心愿就是可以在某一场晚会上,和小Y合唱一首歌。溦溦曾经是文艺部的干事,之前组织文艺晚会的时候,曾经找机会向小Y提出,下一次晚会他们合唱,小Y同意了。为此,溦溦经常拉着我们宿舍的姐妹,一起去KTV唱歌,然后练习所有的合唱曲目。她害怕哪天真的和小Y对唱,小Y选的歌,她不会唱,所以,她要做足所有的准备。

    可是,或许是爱慕小Y的女生太多,也或许只是当初小Y的玩笑,小Y早就忘记了答应溦溦的事情。直到毕业晚会,溦溦的心愿也没能达成。

    一场暗恋历经四年,说到底也有那么一点儿惨烈。溦溦的机会就在大四这一年悄悄到来,同学们要组织毕业旅行,溦溦第一个就报了名。因为时间有限,大家将目的地锁定在了北戴河,溦溦自告奋勇说自己去过,可以提供各种攻略。在我的印象中,大学四年,溦溦第一次这么勇敢。或许,溦溦比我还要明白,这可能是她最后的机会了。

    晚上溦溦偷偷钻进我的被窝,和我说她的计划,她要找一个机会,把所有的礼物送给小Y,还要在海边牵着小Y的手,告诉他:“我喜欢你,四年了。”或许他们可以马上谈恋爱了。计划毕业旅行的溦溦,几乎整晚整晚地失眠,她每天早上顶着黑眼圈告诉我,她满脑子都是小Y,好像他们下一秒就要谈恋爱了一样。

    我满心期待溦溦的计划,只是始终不敢问溦溦,即便是小Y知道了,又能怎样?马上就要毕业,毕业之后,大家各奔东西,他们还有可能吗?

    可是,溦溦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个计划还没开始,就已结束。

    因为就业压力逐年增大,同学们都还没有找到工作,想要毕业旅行的人太少,于是便取消了。

    溦溦的梦,碎了。虽然,她很努力地去争取,可响应的人实在太少,关键是小Y早早就退出了毕业旅行的队伍。而我知道,溦溦做好的攻略几乎可以出版成一本书了。

    溦溦嘴上说没事,可我分明听到晚上她抽泣的声音。

    照毕业照的时候,溦溦鼓起勇气和小Y拍了一张合影。然后大家各奔东西。在大城市工作屡屡碰壁之后,溦溦回了老家,找了一份工作,便开始了各种相亲。有一次,溦溦给我打电话,和我说:“你知道吗?我们整个县城的未婚男子,我几乎都相了一遍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难道老天爷让我打一辈子女光棍?”我安慰了她许久,挂电话的那一刻,我听见她说:“我还是忘不掉小Y。”

    去年“五一”的时候,溦溦结婚了,相遍了全县城未婚男子的她,终于找到了一条“漏网之鱼”。她把照片给我发过来,两个人还真的很有夫妻相。参加溦溦婚礼的时候,她有些微醺,告诉我说,她把小Y的照片和那些礼物放进了一个箱子里,缠上了厚厚的胶带,直到有一天,她早上起床,不知道哪里来的精神,把那个箱子拆开,一股发霉的味道传来,里面长满了毛,当真恶心,她毫不犹豫地扔掉了。

    溦溦说,她留下了和小Y的合影,因为那是她的青春。而那一箱子的礼物,是发了霉的青春附属品,不要也罢。

    世上就是有那么多人,能够遇上,却没能够继续。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有缘无分吧。

    如今的溦溦已经生下了小溦溦,在一个小县城里,小日子过得甜甜蜜蜜。偶尔提起小Y,溦溦还会说,等我闺女长大了,我还要给她讲讲她妈那段伟大的历史。

    我曾经读过一本书,叫做《我喜欢你,你知道吗?》。很多人说,看了这本书会流眼泪,因为读到了自己内心的苦涩,青春里,谁没有喜欢过人,谁没有一段暗恋的岁月呢?而我,却读到了幸福,我觉得写这些故事的人现在都很幸福,因为在他们最好的年华,能够遇到一段美丽的暗恋时光,拥有一段怦然心动的记忆,那应该是最幸福的事情。

    有时候喜欢真的不仅仅是一个动词,那是一种刻骨铭心,也是一种轰轰烈烈。喜欢他,就把他刻在了心里,好像他真的属于自己一样。

    如果你现在问我,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我会说,喜欢一个人,就是在低头一的瞬间,那一抹纯真的微笑。给回忆最好的回应,一个微笑足矣。

    【有些事,就好像手里的沙】

    我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橡皮擦,可以擦掉你脑海中的某段记忆,你希望是哪一段呢?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大脑里的小雷达开始启动,不断地搜索,哪一段记忆可以不要呢?可想了很久,也没能想到。到最后,竟然开始反问自己,为什么非要擦掉一段记忆呢?这段要擦除的记忆肯定是自己内心深处最痛苦的记忆,为什么最痛苦?难道不是因为它被深深地记在了心里,挥之不去吗?

    这是我闺蜜给我讲的故事,她给我讲这个故事,已经是三四年前了,可我到现在仍然记得清清楚楚。故事的主角叫辉,大学的时候便谈了一个女朋友。

    辉是个吊儿郎当的男生,看上去有点儿不正经,但是他对自己的女朋友却疼爱有加,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他爱她。

    两个人是老乡,大学里有很多老乡会,从入学的时候开始,大家最先找的就是这些老乡会。辉和自己的女朋友就是在老乡会里认识的。两个人一聊才知道,他们竟然来自同一所高中,只可惜两个人对彼此一点儿印象都没有,这种特殊的缘分让他们总觉得对方很亲切。入学两个来月,两个人便牵手恋爱了。

    辉的成绩不太好,但是人长得高大帅气,总喜欢穿一件白衬衫,而且打的一手好篮球,在学校里的一场篮球比赛让他,几乎成了学校里的万人迷。而他的女朋友却很一般,用全校女生的话来说:辉的眼睛是不是瞎了?可他的女朋友很爱学习,从不逃课,认真记笔记,上课积极提问,只是不知道是因为恋爱分散了太多精力,还是原本她就不聪明,她的学习成绩也总是不好。

    四年,从大一到大四,他们整整好了四年。就在所有人都认为临近毕业,两个人会按部就班地工作、结婚的时候,他们就突然传来分手的消息。所有人都震惊了,他们可是在全校人的注视下走过四年的小情侣啊,当时辉在学校很有名,还被评为了校草,所以他们谈恋爱一直都很引人注意。

    那是快要毕业的一个晚上,辉的女朋友在众目睽睽之下抱过来一个大箱子,那是四年来,辉送给她的所有礼物。所有人都抬头看着这两个人,辉拉着女朋友说:“就这么绝情吗?”女朋友没有说话,把辉的手甩开了。然后,震惊的一幕发生了,辉拿起桌子上的钢笔,狠狠地刺向了自己的手背。

    过去的恋爱,就好像是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在辉的心里始终占有不可动摇的地位。毕业之后的几年,他总记得在自己最懵懂的年纪,有那么一个女孩子深深地伤害了自己,伤得很深很深。

    后来,辉回了老家,在老家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那个女孩去了北京,一边工作,一边在考研究生。两个人从此再也没有交集了,据说辉曾经找过那个女孩,试图挽回这段感情,可女孩甚至没有让辉进门,辉在北京待了几天,便回来了,自此再也没有找过那女孩。

    当年分手时,钢笔扎进肉里的伤已经好了,可是蓝色的钢笔墨水浸到了肉里,却再也没办法弄出来。辉的爱情,就好像那块蓝色的印记,永远地刻在了他的心里,每当他想起那段感情,就觉得心痛无比,因为那是他第一次用心去呵护一个女孩子,整整四年。

    辉每一次谈恋爱的时候,都很想忘记自己的过去,忘记当年呵护过的女孩,可是每当他看向自己的手背,他就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就好像被下了诅咒一样。

    后来的故事,我就不知道了。

    想起辉,我给闺密发了微信,问她还记不记得辉。

    她说:“当然记得了,他结婚了,孩子上个月过的满月。”

    “那他手背上还有那块钢笔水的印吗?”

    “有啊,我上次去他们家,故意提起他的手背,他和我说,这件事他老婆也知道,他本想去医院做个手术,把那个印记去掉,可他老婆说:‘一块胎记,何必耿耿于怀,不去管它就好了。’那个时候,他老婆还只是他的女朋友,也正是因为这句话,他才下定决心娶她的。”

    一句“一块胎记,何必耿耿于怀,不去管它就好了”包含了太多的感情。

    谁还没有点儿过去呢?

    有些事就好像是握在手里的沙子,握得越紧,流失得越快,越是想要忘记,记忆反而越深刻了。

    何必对过去的事情耿耿于怀呢?它终究是属于过去的东西,和现在,和未来,都无半点关系。

    【不是不爱,只是曾爱过】

    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全世界都在恋爱,而有的人却嚷嚷着不相信爱情。

    为什么会不相信爱情呢?没有爱情又怎么会有自己呢?这么简单的道理,可有许多人仍旧陷入“不相信爱情”的魔咒里,无法自拔。

    其实,何止是爱情,这个世界的尔虞我诈,不都是因为不相信爱吗?因为不相信爱,才会有欺骗吧。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不是不相信爱,而是曾经被爱伤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我们家养不了活物,尤其是养狗。这是很多亲戚、朋友给我们家下的定义。

    的确是这个样子的,我很小的时候,家里养猪。别人家的猪都老老实实待在猪圈里能吃能睡,我们家的猪却擅长“越狱”。隔三岔五,爸妈就会叫上左邻右舍帮我们家抓猪,我们家的猪似乎特别喜欢这种追赶游戏,它一边嗷嗷叫着,一边左窜右跳,累了便回猪圈了,下次再玩。那个时候家里农活多,谁还有心思天天抓猪玩呢,后来,家里索性便不养了。

    养的最多的活物就属狗了。从我记事开始,也不知道家里养过多少只狗,有养几天就死掉的,有养了小半年丢了的。大多数狗都养不到成年,丢的丢,死的死,好不容易养到成年的狗,还没怎么看家护院便咬伤了人,只好匆匆送人。那个时候,我大姨家也养狗,他们家养一只狗的时间,我们家已经养过三只狗了。

    养过多少只狗,我们全家人都不记得了,只是大家都记得一只叫大黄的狗。大黄和小黑是一起来到我们家的,那个时候恰好是我们家养狗最频繁的时候,养一只死一只。我爸不甘心,跑了很远去亲戚家抱了两只过来,他说最起码两只能活一只吧。或许是因为经过了太多的相聚和别离,大家对大黄和小黑并没有抱什么希望,可偏偏它们都活了下来,且活得生龙活虎。

    大黄是公狗,小黑是母狗。大黄很聪明,小黑很傻,大黄通体金黄,是村里唯一一只金黄色的狗,而小黑全身黑漆漆的,和普通的土狗没有区别。所以,无论从性格还是外貌来讲,我们全家人都喜欢大黄。

    所有人都觉得大黄是通灵性的。它很有伦理,按理说和小黑一起长大,发情的时候必定会欺负小黑,可是它没有。小黑怀孕的时候,它甚至躲在玉米地里捉麻雀,大黄身手敏捷,几乎没有失败过,捉到麻雀之后,它便叼给小黑,给小黑补充营养。小黑生产之后,天生的母性让它变得暴躁不堪,甚至不会让大黄接近自己的崽,大黄便守在几米开外的地方,找来吃的也会给小黑送过来。

    都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我家的大黄就是这么一个多管闲事的主儿。秋天收上来的玉米都是放在院子里,来年春天才会脱粒然后被卖掉。整个冬天是耗子最猖狂的时候,每年冬天,它们都会糟蹋很多玉米,而我家大黄最喜欢冬天,因为它可以肆无忌惮地捉耗子,一晚上不睡觉,捉上七八只耗子玩,白天却经常打瞌睡。

    成年的大黄成为全村的王者,虽然它身子并不是最高大的,可没有狗敢欺负它。它喜欢游泳,喜欢在水里捉青蛙吃,也喜欢去田野里捉麻雀和野鸽子。去游泳,去田野里,总是有几只狗跟在它的屁股后面,似乎全村子的狗都知道跟着大黄肯定有好吃的。小黑也喜欢跟着大黄,只是大黄每次都把小黑赶回来,因为外面的狗会欺负它,所以大黄不允许它跟着。

    只是大黄的一生好像是一位尿急作者写出的烂尾故事,绚烂开始,却草草结束。

    两岁多的大黄正值盛年,按理说应当是最好的年纪了。那段时间,听说村子里总是有抓狗的人来回转悠,我大爹家的狗就被抓走了,而且被抓走的那天,还是大黄带它出去的,为此大爹家对我家好一阵埋怨。村子里陆陆续续丢了好几只狗,我妈便不再允许大黄出去玩。大黄每天晚上都要出去玩,被关在家里,我妈实在有些不忍心,吼了它一句“早点儿回来”,便放它出去了。第一天,大黄十点钟之前准时回家,一连几天都是如此,我妈便也放心地让它出门了。

    那个时候,我在县城里上高中,每个月回家一次,到了冬天,下了公交车天都黑了。几乎每次回家,大黄都会在村口等着我,看见我,便和我一起回家。我问我妈:“大黄怎么会知道我回来?”我妈说:“大黄是畜生,怎么会知道你回来呢?它每天都差不多那个时间去村口转一圈,也不知道是不是等你。”我当然相信大黄是在等我,我也相信即便是畜生,也是有爱的。

    我爸在外地打工,家里只有我妈和我弟。有一次,大黄一晚上都没有回来,把我妈吓坏了,可结果第二天早上它回来了,身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我妈和我弟心疼地给它上药,它也老老实实在家待了几天。可是,伤好之后,它便又开始外出。还有一次,它一连两天都没回来,最后还是奇迹般地回来了。

    事不过三,第三次,它便再也没有回来。

    我妈以为大黄还是会像以前那样,在外面玩疯了、玩腻了就会回来了,可谁知它真的没有回来。两天,三天,一星期,一个月,都没有回来。我放寒假回家得知大黄失踪的消息,也觉得很诧异,它那么聪明,怎么会丢呢?

    我的心一沉,再也不会有谁,在村口等我回家了。

    有一天早上,我还在被窝里,我妈火急火燎地喊我,我慌忙穿上衣服,跑出门就喊:“大黄回来啦?”我看到我妈脸上的笑容黯淡下来,她摇了摇头,没说话。

    大黄没有回来,谁也不知道它是死了,还是被新主人圈养起来了,如果可以选择,我更愿意是有人看到了大黄,实在太喜欢它,便把它圈养起来。我不停地麻醉自己,大黄的结局就是如此,它有了新的主人、新的家庭,过着新的无忧无虑的生活。

    大黄失踪以后,每次看到小黑,我都会想起大黄,大家都不愿意沉浸在失去大黄的痛苦里,便把小黑送走了。

    这一回,差不多有十年了,我们家再也没有养过狗。

    不是没有养狗的机会,而是真的不想养了。亲戚、朋友家的狗生了小狗没处安放,总会想到我们家,可不管是我妈还是我爸,都会一一拒绝。我妈总是念叨着:“不养了,不养了,没了太难受了……”

    我知道不是不想养狗,而是曾经养过一只令人心碎的狗,便再也不想让心再碎一次了。养狗如此,爱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不是不爱了,而是曾爱过,不想让自己的心再碎一次罢了。

    后来我在天津上大学,然后定居在天津,总觉得家里太冷清,便养了一只金毛犬。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妈给我发来了短信:“你养的狗叫什么名字?”

    我微微一笑,不觉湿了眼眶。

    哪怕有无数次的“曾爱过”,也抵不过“正爱着”啊。

    【记住,爱过就不是朋友】

    朋友分手了,给我发来微信:“我分手了。”

    老实说,我最不会应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分手,不知道如何安慰当事人。总是会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写好的话又删掉,删了又写,写了又删……

    我还没发出我的话,他的消息又来了:“我特别舍不得她,都不知道明天看不见她,会有多不习惯。”

    于是,我说:“分手了还可以做朋友啊,又不是见不到了。”

    他直接回复我:“我那么爱她,要是看见她和别的男的在一起,不得拎着刀上去砍人!”

    是啊,谁会大度到那种地步呢?分手以后做朋友,看着对方恋爱,给对方最好的祝福。如果真有这种人的话,不是没有真正爱过,就是装傻。

    仔细想想,朋友说的没错,“分手还可以做朋友”真的是一句空话。真正相爱过的人,一旦分手,彼此都成为对方心里的伤口,谁愿意每天自己给自己伤口上撒盐呢?除非他是一个受虐狂。

    我的闺密一米八,一米八是我给她取的名字,也是她的真实身高。正因为身材高挑,才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她的择偶标准第一条便是身高,从一米八五降到一米八三,从一米八三降到一米八,再降到一米七八,择偶仍旧困难。有一次,经人介绍,找到一个运动员,一米八五的个头,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感觉还不错,后来便开始恋爱了。

    我总是严重怀疑,一米八从小到大的营养都用来长身体了,以至于脑子不够用。她属于那种情商低到无限大的女孩子,二十好几的人了,谈恋爱还像是十五六岁的少女一样,一谈恋爱就陷进去,一陷进去就出不来。一米八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运动员,两个人也越来越投机,就这样恋爱了。

    一米八每天和我分享她与运动员的恋爱,第一次拍合影,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还总是听她说,运动员喜欢秀恩爱,总是在朋友圈里分享他们的恩爱瞬间,一米八说到这些的时候,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和运动员见过几次,也一起吃过饭,运动员人还算老实。我心想,这回有谱,总算要把她嫁出去了。

    可谁能知道,没过几天,一米八告诉我,他们分手了。一米八嘴上不说,可我太了解她了,必定是暗地里哭得稀里哗啦。一米八告诉我说,分手是运动员提出来的,原因是运动员觉得留在天津的话不容易。于是,两个人说好了,分手以后还可以做朋友。

    分手第二天,一米八还是习惯性地嘘寒问暖,吃饭了没有啊?在忙些什么啊?多喝水,不要上火了……运动员在忍受了几天之后,说:“你别这样,我们已经分手了。”一米八天真地回复:“是啊,我只是出于朋友的立场关心你一下而已,我对我的朋友都是这样啊。”

    一米八还是照常关心“朋友”,直到运动员的一条朋友圈状态出现,那条状态是这样写的:“我的心就这么大,都给了你。”然后贴出了另外一个女孩子的照片。一米八拿着手机,指着这条状态大骂:“这才和我分手几天啊!说不定早就跟人家好上了!亏我当初那么喜欢他,想不到是个人渣!”

    分手之后还扬言说做好朋友的人,不是敷衍了事不走心的人渣,就是还对前任抱有幻想的傻瓜。这在恋爱界绝对是个真理。

    运动员说分手后做朋友,根本是在敷衍了事,想要早早摆脱一米八,无论两个女孩谁是备胎,运动员只是做出了一个选择而已;而一米八就是那个对前任还抱有幻想的傻瓜。我想她大概在想:“说不定离开我,他会知道我的好,然后和我重归于好的。”

    两个相爱的人啊,要么走到永远,要么再也不见。

    我的大学室友在谈一段异地恋的时候,我听见她在电话里对自己的男朋友说:“我们要么好一辈子,要么再也不见面了。”

    我当时还在笑她,至于吗?有那么严重吗?她义正词严地告诉我:“有!”

    后来,我恋爱了。有一次和男朋友吵架,吵到要分手的地步,他问我以后还可以见面吗,我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分手以后的情景。

    如果还做朋友,那么无论他是痛苦还是幸福,我都不会好到哪里去的。他痛苦,我看着他,我会更痛苦;而他幸福,可给他幸福的那个人不是我,我会更加难过。所以,我很坚定地告诉他:“分手以后再也不见了,我受不了。”

    虽然最后我们分手也没有分成,可这件事却告诉我,分手以后,连见一面都不能见,还怎么做朋友呢?

    在我曾经的校园里,曾经流传着这样一个凄美的故事。不过,在我眼里,这个凄美的女主角,还真的有一点儿傻。

    有两个人曾经很相爱,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分手了。男主角很喜欢打网球,他每天晚上都会在固定的场地打网球,以前都是女主角陪着他,给他递水拿毛巾,分手后,他就一个人去。

    女主角深深爱着男主角,她知道每天男主角都会去打网球,便每天买一瓶运动饮料提前放在那个场地的角落里,那个角落是女主角陪男主角打球时坐的地方,那瓶运动饮料也是男主角唯一认定的牌子。女主角以朋友的名义,日复一日地把运动饮料放在网球场。有人劝她,不要那么傻,可她总是笑笑说:“朋友之间,一瓶水而已,这没有什么吧。”

    全学校的人都知道女主角的心思,包括男主角。其实,男主角知道女主角送水之后,便更换了场地,他不希望女主角活在自己的阴影里。可女主角不知道,仍旧每日送运动饮料,每当女主角看到运动饮料的空瓶子扔在那里的时候,就会暗喜,他喝了,是不是代表什么呢?其实,那只不过是打网球的其他人喝掉了而已。

    所有人都期待女主角的痴情能够感动男主角,可生活并不是电视剧,男主角爱上了别人,女主角仍旧傻傻地送水。女主角资质不差,不乏男生追求,可她全都没有放在心上。

    她并不是没有重新开始生活的机会,只是她不愿意走出过去的阴影罢了。

    其实,我们都一样。虽然不能从婴儿时代重新走一遍人生,可想要新的开始,有的是机会,有些人始终没能重新开始,不是没有机会,而是活在过去的阴影里,走不出来。

    记住,爱过就不是朋友,走了就不要回头。

    一米八又去相亲了,她说了,一个运动员倒下了,还有千千万万个运动员站起来!

    嗯,加油,一米八!

    【记性好,并不一定是好事】

    “你记性真好。”

    每当被别人这样夸奖的时候,许多人都会美滋滋地笑,包括我之前也是如此。总觉得记性这东西,和大脑、智商等多少有点儿挂钩,被人夸记性好,自然会觉得挺美。

    可是,最近,我越发觉得这不一定是夸奖的话。

    和同学A聊天,提起了另外一个同学B,当B的名字刚一出现,同学A便发给我满屏的牢骚,透过电脑屏幕,我甚至可以看到她正在抱怨的那张脸。

    她说:“你可不要和他来往,这个人做事不地道。”

    我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回复我一些这位同学“缺德、缺心眼儿”之类的话,我能想到她应该用了她知道的所有的坏话来形容B。可我仍旧不知道B到底做了什么事情让A用尽所有坏话来形容他。

    在我的印象中,同学A和同学B好像并没有什么交集,他们也就是普通同学的关系,要说有的话,应该也是过去的一些小摩擦,可是大家离开高中都五六年了,谁还会记得当年的小摩擦呢?所以,我猜应该是发生过什么大事。

    后来,我遇到了同学B,便追问B:“你到底做了什么对不起A的事情,这么多年过去了,A还那么恨你?”

    B被我的同学搞晕了,他反而问我:“我做了什么事啊?毕业之后根本没联系过啊。”

    我让B好好想想,可想了半天,B给我的答案仍旧是不知道,他还说:“你帮我问下吧,如果真是伤害了人家,我给人家道歉。”

    我当时觉得很奇怪,能够让一个人记恨另一个人好多年,那肯定是惊天地的大事啊。我转过头来问A,在我的追问下,A总算是告诉了我,她说高中的时候,B曾经传言她和男同学谈恋爱,制造了一起绯闻。

    我当时恨不得一口血吐在屏幕上,这也叫事吗?这可是当年高中时大家最爱玩的游戏,那个谁喜欢那个谁,那个谁和那个谁谈恋爱,那个时候大家就是喜欢开这种玩笑,谁和谁走得近一点儿,都会有绯闻传出来的。

    我说:“这点小事,你竟然记了这么久?”

    A发来一个白眼的表情:“难道不可以吗?他毁坏了我的名声!”

    我说:“都过去了。”然后再也没说话。

    我上大学的时候,也有过类似的事发生。那是一个暑假,每次暑假放假,我总是会约上几个好朋友,大家出来小聚一下。

    高中我们有一个三人帮,我们三人帮每逢假期都要聚会的。在一家冷饮店喝着冷饮,好友忽然转过头来问我:“你当初得罪C的事,现在把我连累了。”

    我的大脑在飞速运转,第一,C是谁,第二,我什么事得罪了C。想了好半天才想起C这个人,我得罪他?我还真是想不起什么事情把他给得罪了。

    然后,好友帮我回忆起高中时候的一幕幕,我真是惊叹于我竟然也有记忆力超群的好友,在她的帮助下,我总算是回忆起一些零碎的片段。

    又回到刚才的问题,好友问:“你说你当年得罪了人家,人家现在把气都撒到我头上了。”

    我这才知道,原来我的好友和C在同一所学校,只是不在同一个校区,是最近搬了校区才联系上的。一个学校走出去的同学,又一起到了另一所学校里,按理说应该是挺开心的事情,可C把我的好友当成了空气,只因为那段不知道怎么得罪了他的片段。

    其实,我和C并没有什么交集,依稀记得有一段时间,大家是前后桌,偶尔问问题什么的,至于怎么会把人家得罪到的,我还真就是想不起来了。

    我们三人帮的另一位说:“C啊,我都不记得长什么样了。”

    我开始打听C过得好不好,好友说,C过得并不好,他在学校里独来独往,好像和很多人都不合群,据说他刚一开始的舍友,联盟起来把他赶出宿舍,说他这个人人品不好,很多习惯让舍友忍受不了,他只好换了宿舍,和大四的人住在一起,因为大四的人多半不在学校住,大多数时候,宿舍只有他一个人。

    再来说A吧,其实,A过得也不好,她真的是一个负能量爆棚的人。每次和她聊天说话,她总是会透过电脑屏幕给我满满的负能量,想分手啊,想辞职啊,赚钱太少啊,老板不好,同事不好,房东不好……好像生活从来没有让她满意的地方。我不想让自己成为一个负能量垃圾桶,也就渐渐减少了和A聊天的次数。

    记性好,真的不是一件好事。

    这么多年,把每一件小事都记得,就好像把每一个小小的垃圾搁在了心里一样,每天都在自己的心里放垃圾,时间久了,心里就如同一个垃圾场,满满的都是负能量。

    如果你说,一个事件里,总会有伤害者和被伤害者,被伤害者当然会记得清楚。那好,我再给你讲一个故事。

    上高中的时候,我和我的后桌关系很好,他是一个小男生,很调皮,也很单纯。那个时候,刚刚摆脱中考,上了高中感觉终于可以轻松了。我和他都是这种感觉,所以,刚开学那会儿,我们只知道玩。

    第一次月考,我们考得都很差劲。其实,这也没什么,当时只是觉得下次好好考就行了。谁知道这对于我们而言,都是一场噩梦。我妈的同学恰好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她一直紧盯着我,看到我的成绩就开始调查我,然后以她教师的敏感,说我和小男生早恋。

    我妈的同学便联合我们的班主任开始了一系列行动,他们先是把我们的位置调换,然后,又分别给我们做思想工作。毕竟我妈的同学和我们班主任是同事关系,会多照顾我一些,而对于小男生,他们绝不心慈手软。我看见他被叫去办公室好多次,后来我们碰面,他甚至都不敢抬头看我。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和小男生再也没有了交集,后来,重新分班,我们甚至都没有见过面,偶尔在学校里碰到,他也假装不认识我。

    从朋友那里知道,我妈那位同学和班主任狠狠地批评了小男生,甚至还找来了小男生的家长。这次事件对他的影响很大,他无心学习,一度成为班级的后几名。再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上了大学,我被同学拉进了班级群里,在群里找到了他的联系方式,这才再一次联系上他。我鼓足了勇气,在QQ上向他道歉。

    他第一时间给我发过来一个问号,我报上我的名字。

    他才说:“哦,是你呀。”

    我说:“当年的事实在抱歉。”

    他发过来一个微笑的表情:“你还记得呀,我都忘了,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作为一个伤害者,我一直记得这件事,一直想要找到他,向他道歉,而他这个被伤害者却早已忘记了。

    我们聊了很多,包括当年的事情,他说觉得那个时候太傻了,要是可以早点儿忘怀之前的事情,说不定现在会过得更好。

    他后来考上了一所专科院校,毕业的时候有对口的公司来招聘,他便直接工作了。现在,他已经结婚了,而且有一个可爱的女儿,现在的生活很幸福。

    我翻看了他的空间,看到了他们一家三口的合影,还真是幸福的一家子。

    突然的一天,他给我发消息说:“以前的事情不要总记得那么多,好的记住,坏的就丢了吧,记得那么多有什么意义呢?”

    是啊,记得那么多有什么意义呢?他这个被伤害者都已经忘怀,我又何必庸人自扰,耿耿于怀呢?

    所以,我会说,记性太好,真的不见得是一件好事。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会住着一个恶魔和一个天使,正能量多的时候,天使才会出现,而负能量爆棚只能让恶魔出来作恶,恶魔又会引来更多的负能量,如此周而复始,不断循环。

    何必呢?

    终究只是庸人自扰而已。忘掉那些不快乐的事情,收藏一些快乐的事情,可能离我们想要的幸福就更近了吧。

    【回不去了,就是回不去了】

    我的黑王子死了。

    黑王子是我养的多肉植物。小师妹自称花房姑娘,经常在朋友圈里晒她的多肉植物,我看了心痒痒的,便从她那里入手了一小盆,黑王子是我一眼就看中的。它被种在小小的白瓷茶缸里,小巧玲珑,富有文艺气息。小师妹说,那个白瓷茶缸并不是花盆,而是她自己很喜欢的茶缸,在下面抠了一个洞,用来搭配黑王子再合适不过。

    我接手的时候正是夏天,是多肉植物休眠的时间,一般不会长,黑王子一直半死不活,我总担心它会死掉。秋天到来的时候,黑王子忽然告别休眠期,突飞猛长起来,让我颇感意外。

    黑王子的叶子呈现出一朵花的模样,红里透黑的叶子,搭配上那个白瓷茶缸,真是好看得不得了。我一直想给黑王子拍几张照片,展示一下我的劳动成果,可想起来的时候,总觉得光线不好,光线好的时候,我又多半在忙,想不起这回事。

    直到有一天我给黑王子浇水的时候,发现它掉了一片叶子。这种类型的多肉植物就是这样,花的形状,哪怕掉一片叶子都会很难看。我开始想好好照料一下它,等它好起来一定要拍照。我并不是一个会养花的人,连仙人球都能被我养死,而黑王子养得这么好,已经是我的心头最爱。可是,黑王子并没有因为我的悉心照料好起来,反而叶子一片接着一片地掉。

    我赶快咨询我的小师妹,她说应该是黑王子长得太大,把整个白瓷茶缸的盆口遮盖起来,接触不到阳光,积累了太多的水。小师妹让我赶快换一个大一些的花盆,我赶快照做,可仍旧没阻止黑王子死去,它掉光了所有的叶子,枝干也烂掉了。

    心疼,难过,更多的是后悔,我为什么没有在它最漂亮的时候,给它拍一张照片呢?这样最起码可以留住它最漂亮的样子。

    我想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一定会给黑王子拍几张最漂亮的照片,然后细心点儿照顾它,或许之后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可是,时光怎么会给我们再一次重来的机会呢?当初的时光,回不去了,就是回不去了。

    我是在2014年的4月份忽然发现自己的脖子肿了一大圈的,当时,自己摸着中间还有一个肿大的疙瘩,吓坏了左先生,也吓坏了我的同事们。一开始以为是肿瘤,去肿瘤医院几次都挂不上号,我立即买了回家的车票,去老家市里的大医院看病,因为有认识的医生,所以看病会方便一些。

    验了血,做了颈部B超,慢慢等待检查结果的到来,我看着验血的结果,感觉不太妙,因为有一项指标已经超出正常范围十倍还要多。医生看着我的检查结果不断吸冷气,问我:“姑娘,没觉得身体不舒服吗?”

    那段时间我是有感觉的,一直厌食,而且频繁感冒,总觉得可能是因为身体太弱了。可没想到却是和甲状腺有关。医生的检查结果是甲状腺机能减退伴随桥本氏病,还开了一大堆的药给我。

    看完病,我就回了天津。我追问了医生导致这种病的原因,医生说目前并没有确切的发病原因,只是告诉我,得这个病的人都会有情绪不稳定,爱生气,工作压力太大等情况,而且这个病的潜伏期很长,到有明显的症状出现,可能已经有一两年或是两三年了。医生说这个病可以治好,只是需要很长的时间。

    得知原因的我,几近崩溃。在所有人的眼里,我一直是一个努力上进的好姑娘,我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我自己靠兼职打工和稿费偿还了自己在大学期间的贷款,也承担了自己的大部分生活费。大学四年一直很拼,本以为毕业找到工作之后,可以放松一些,可命运却和我开了玩笑。

    我找工作还算顺利,进入了之前一直做兼职的一家公司,顶头上司是我的一位学姐。之前做兼职的时候,感觉这家公司还可以,可正式成为全职员工,我才发现一切和我想的都不一样。学姐说这里是一个“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牲口用”的公司。这句话一点儿都不假。工作很忙,且压力很大,每天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刁蛮难缠的人。所以,实习期过后,我就打算辞职了。

    可是,当时的左先生也刚刚入职了一家新的公司,初来乍到,薪水也不高。我们的新房子也马上就要交房装修,一边偿还贷款,一边租房子,压力可想而知。我如果辞职,面临的将会是再一次实习三个月,这三个月没办法写稿子赚稿费,而且只能拿到很低廉的实习工资。当时实习期正好是公司的旺季,非常忙,转正之后正好是进入淡季,会比较轻松一些,工资也会高出一截。

    仔细思虑之下,我选择了坚持。我一边写稿子赚稿费,一边努力工作希望可以升职拿到更高的薪水。我的确不适合这份工作,我原本就是个急脾气,遇到难缠的人,更是把自己气得够呛,常常一个人偷偷抹眼泪、生闷气。可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我必须要坚持下去,因为房子装修需要一大笔钱,更何况还有每个月的房租和贷款。

    就在生病之前,我们刚刚拿到新房的钥匙,我和左先生也刚刚预定了婚纱照。这个病来得太突然了,它就像一颗炸弹,一瞬间把我所有的梦想炸得粉碎。

    我哭了好久好久,总觉得命运对我不公平,我那么努力上进,为什么还要这样对我?我不是个好姑娘吗?如果不是,我相信这是命运的惩罚,我认了。可我是啊,从大学开始,我没让家里操一点儿心,一直自力更生不求人,我努力奋斗,从不奢侈,这到底是为什么?

    如果我现在四五十岁,每天吃药没有问题,因为我不需要为了生计四处奔走,我大可以安安心心在家养病。如果我三十几岁,生活安稳,我可以把工作上的事情暂时放一放,把病养好再说。可我现在才二十几岁啊,往最好的方向去想,一年,一年的时间我每天要吃药要养病,没办法在职场打拼。毕业的头三年是一个人职场生涯最关键的一段时间,错过了可能就耽误一辈子啊。在一个最需要打拼,最需要卖力气的年纪,让我养病,我不敢想下去。

    那段时间我感觉糟糕透了,经常会哭,左先生回家看到我,时常都是眼睛肿肿的。人如果钻了牛角尖,真的不好走出来,我一度悲观绝望,把自己关在家里,不敢出门,不敢见人。

    我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在想,希望一觉醒来,让我回到之前,回到刚刚上大学的那会儿,我不会这么努力,这么拼命了,即便是回不到大学,也可以让我回到刚刚选择工作的时候,最差劲也让我选择实习期的时候吧,我肯定会毅然决然地辞职,绝不后悔。可是,时光怎么会倒流呢?

    我用了那么长时间积极向上,老天爷却用了一瞬间便让我陨落,老天和我开了一个玩笑,让我想哭。

    我用很久很久积极向上,老天用一瞬间让我陨落,然后,我又需要很久很久,让自己重新活过来。

    到第三次复查的时候,脖子上的肿块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状况也好了许多。复查回来,我走进房间里,发现这些天我竟然在一个猪窝里生活,家里乱得不成样子了。我这才意识到,糟糕的并不是我生病了,而是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走,我却一直停留在过去不肯醒过来。

    辞职之后,我在家里一边养病,一边全职写稿。我开始庆幸老天让我生了这次病,因为如果不生病,我还是会继续拼命,到时候就不知道会得什么病了。我开始珍惜身边的一切,也不再在乎过去回不去的时光,因为回不去,就是回不去了。

    春天到来,我发现种黑王子的白瓷茶缸里多了几个嫩芽,当时小师妹告诉我,多肉植物可以依靠扦插孕育新生命。黑王子死的时候,还有几片叶子,我把它们扔进了白瓷茶缸里,没想到它们竟然都发芽了。

    这个世界,旧时光是回不去的,而美好的时光还在路上。我相信你已经知道如何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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