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俗知识全知道-千奇百怪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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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民俗事项。对自然的崇拜以及原始宗教的产生,则是产生种种禁忌的原因。一般而言,禁忌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对受尊敬的神物不许随便使用,因为这种神物是神圣的、圣洁的,随便使用是一种裹读行为,违反这种禁忌,会招致不幸,遵循这一禁忌,会带来幸福。二是对受鄙视的贱物、不洁、危险之物,不许随便接触,若违反,则会招致不幸。

    民间的天象禁忌。

    天象禁忌中,关于星的禁忌最多。许多星宿在汉族民间都有另外一个民俗化的名字,如摩羯又叫克星;彗星又叫妖星,或扫帚星;流星又叫亡星等。伴随这些民俗化的名字,产生了大量的星禁忌。

    古代汉族忌见流星、彗星,以为它一出现,人间就有灾祸。民间以为天上的星星是和地上的人丁相对应的,所谓“天上一颗星,地上一口丁”。天上有一颗星星陨落,地上便有一个人死亡。若陨落的是颗亮星,就以为将有大将、名人死亡,甚至兆示皇帝驾崩、国家有难,等等。浙江一带看见天上流星,忌用手指点,说这是“星宿逃难”,要朝天吐一口唾沫,再念声“阿弥陀佛”,才不会有祸。豫东一带也有以吐唾液来禳除不祥的说法。占星的迷信形成后,人们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都与星相联系起来,吉星高照,自然万事可行,若凶星临头,则必须设法忌避祸害。《占经》云:“彗星东出,有寇兵、旱。”《淮南子》云:“虹霓、彗星者,天之也。”民间盛传彗星出现是战乱、灾荒之兆。

    另外还有月蚀、晦日的禁忌。《白虎通义》上说,每当月蚀,诸侯、大夫、士人的妻子要敲击镜子、棍棒。更有甚者,号啕大哭,凄惨一片。现在汉民族民间仍保持着月蚀敲盆救月赶天狗的习俗。因晦日每月发生一次,因而晦日的禁忌很多。如《左传·成公十六年》载:“……郑阵而不整,蛮军而不阵,阵不违晦……以犯天忌,我必克之。”又如《齐东野语》载:“凡妇人阴道、晦明是其所忌。故古之君人者,不以月晦及望御于内。晦者阴天,望者争明,故人君尤甚之。”晦日非但不可用兵,夫妇同房也是禁忌的。现在汉族民间有些地方仍忌于此日婚嫁和举行娱乐活动。北方山民在晦日停止出猎和捕鱼。

    雷电在自然界中具有不可思议的巨大威力。自古以来,人们就对雷电存在着不解和恐惧心理。尤其在不该有雷电时期,有雷鸣电闪,人们更以为是将有灾祸的预兆。河南方城一带,有俗语云:“正月打雷土谷堆,二月打雷粪谷堆,三月打雷麦谷堆。”土谷堆,即为疫病将临、坟头激增之意。十月已进初冬,也不该再响雷了,故而民间亦有忌十月响雷的俗语。如河北一带云“十月雷,阎王不得闲”,“十月雷,人死用耙推”。意指十月有雷电,来年有灾疫。江苏一带,也有“十月雷,人尸堆”的说法,其意相同。

    浙江一带忌行路时遇到旋风,俗叫“鬼头风”,有鬼来侵害,要吐口水,或解小便,使鬼不敢近身。

    对天象的禁忌,往往是人类受客观环境制约后,所作出的旨在维持心理平衡的反应。

    各地年龄禁忌何其多

    年龄表示生命的长短,因此计算年龄的数目也就与生命有了瓜葛。有的数目因各种原因,被历史赋予了凶祸的含义,民间在叙说年龄时都避免使用它们,以防危及生命。

    忌十八。苗族地区男女忌18岁结婚,认为此时结婚,将受“十八”难。

    忌二十。江浙一带忌“二十”,碰到这个数字就读作“念”,据说是因为春秋战国时吴王有个女儿“尔释”是被鱼骨鲠死的,而“尔释”和“二十”谐音,故忌之。

    忌三十六。湖北长阳一带忌“三十六”,据说是因为周瑜死于36岁。人们说三十六是个“大节巴”(危险关头),因此,忌轮到三十六。在人家送礼记财时,写到第三十五人时,就把第三十六空着,接着写三十七。

    忌四十五。山东男人忌说自己41岁,四十一妨妻,要跳过去多说一岁。扬州人做寿,有所谓男不做“三”,女不做“四”之说,指年龄的“三十”和“四十”,一层意思是“三十”和“四十”年岁不大,不应该做寿;另一层意思是“三”和“散”、“四”和“死”谐音,认为不吉利。据李家瑞《北平风俗类征·语言》引《闭纪》云:“燕人讳言四十五岁,人或问之,不曰‘去年四十四岁’,则曰‘明年四十六岁’,不知何所谓也。”又据《汴梁琐记》载:“汴地民间流传:老包(拯)奉命往陈州放粮,中途遇盗,乔装王八(江湖中下九流妓女的鳖脚),逃出险地,幸免于难。其时正值45岁,民间认定45这一岁,必属厄运,因而忌言45岁,多改称44岁或46岁以避之。”可见忌言四45岁,实际上是与遇险、当王八等凶祸不吉之事相关的。

    忌六十六。民间以为66岁是老年人的一个“坎”,俗谚云:“年纪六十六,阎王要吃肉。”东北一带老人66岁生日时,要由后辈给他包66个饺子(一般都尽量做得小些),如果能一次吃完,就预示这个“坎”能够平平安安地过去。河南一带,老人66岁生日时,闺女要送一块肉来,大概是为还上阎王的债。客观上却解了老人的馋,还了儿女的愿。有的地方,还要把肉切成66块,让老人吃下去,据说如此一来,就能顺利度过这一关了。

    忌七十三、八十四。据说与孔孟二圣的终年有关。传说孔子(丘)卒年73岁,孟子卒年84岁,因此人们以为这两个岁数是人生的一大关口,谓之“损头年”。现在中原一带仍有以七十二或七十四避七十三者;同样84岁这一关.亦以此法避之,期望长寿,上文已述。

    忌言百岁。百岁常常用来指寿限之极,如“百年好合”、“百年之计”、“百年之后”等都是暗指寿限之极的。所以若要问某人的岁数时,是忌讳说百岁的。真正是100岁整,也要说成99岁,否则不吉利。山东泰安一带说100岁是个驴,山东临清、滨州一带说100岁是个老刺猬。

    忌讳岁数逢九。浙江湖州凡年老寿终,恰遇81岁,不能说出这一数字。俗日九九八十一,财数算尽。后代有穷败之意。台湾忌讳岁数逢九,以为9岁、19岁、29……99岁等为厄关,恐有病灾伤亡祸事发生。这是因为,在古人的观念里,一三五七九为阳,二四六八为阴;九为阳数之极.物极必反,故是代表由盈而亏、由盛转衰的不吉数字。所以汉族民间忌讳岁数逢九。

    民间数字禁忌。

    数字是人们在日常生活的言语交际中经常使用到的。各民族在对数字的运用过程中,认为数字是神秘莫测的,因而也就把数字神秘化,赋予神圣的性质。于是在人们观念里,数字也就有了善恶之别、吉凶之分。吉祥的数字令人高兴,乐于使用,罪恶的数字使人倒霉。所以,民间认为罪恶的数字是对人们有危险的,而凡是危险的数字也就是人们禁忌的数字。

    民间认为,“四”谐音“死”,用在人身上,表示“死亡”,用在事物身上,表示没有前途,没有希望。在台湾,医院里没有四号楼、四号病房,没有四路公共汽车,机车牌照尾数没有“94”,因为“94”与“就死”谐音。温州俗谚说,“在世不祝四十,死了不祭四七”。因为“四十”谐音“死日”,所以民间有忌讳四十岁过生日的习惯。但也有男子做寿做四十的,说做了“四”就破了法,该死的就不会死了。有些商品名称不避“四”,如有一种杀虫剂,就叫“四八”,谐音“死吧”,取“苍蝇蚊子一扫光”之意,仍然取其不吉利意。

    香港人对“死”字也很害怕,故凡数字“四”都在忌讳之列,门牌号常常没有“四”号,汽车牌号如果碰上“四”字头,那算万分倒霉,怎么也不肯要。还有什么“七零八六”、“五三五四”都是人们十分避讳的。相反,“三”字很吃香。原因是香港“三”与“升”谐音,表示很吉利。

    吉祥的数一般是双数,常说“好事成双”,“六六大顺”,“要得发,不离八”,说的都是双数。所以婚期都是逢双逢六。扬州人的婚嫁之期,特别爱选在带六的日子里,如初六、十六、二十六。因为扬州人的口语有“六六大顺”,意思是逢六的日子办什么事都很顺利,能如愿以偿。天津人结婚必选双日,现在则选阳历、阴历都是双月双日为最好。1987年10月18日(农历是八月二十六日),又是星期日。这天天津市区结婚的甚多,一条巷子里就有数家。过去的商人远行.一般选在逢八的日子出门.依据的正是“要得发,不离八”的吉言。在香港最时髦的吉利数字也是“八”和“六”。因为“六”与“禄”同音,以祈吉祥。香港市民买了新汽车,要立车牌,就想尽办法找带“八”字、“六”字的号码。1969年香港一富商以三十三万零六千元港币的巨款买到一个带“6”字的车牌。

    忌讳的数字是因为人们认为它对人有危险,不是孤独、离散,就是临终死亡,都是十分不吉利的。

    民间婚丧礼仪中的属相禁忌。

    民间婚礼当天有忌属相的习俗。结婚一定要先请算命先生“择日子”选定一个吉日举行婚礼,然后还要把婚礼许多项目和细节都写在一张单子上按照规矩进行。哪一天安床,哪一天铺床,摆新床的方向以及新夫妇拜天地的时辰,哪几个属相的人不能在场,都要写清,到时候这几种属相的人一定要回避,俗名叫做“忌属相”。

    办丧事大殓时候也要忌属相。人初气绝,家人先为他沐浴更衣.并停放在灵床上,这是所谓的“小殓”。等到棺木来了,才举行“大殓”。“大殓”时候禁忌很多,有一项禁忌就是某种属相的人必须回避,这些都由阴阳先生算出写在“殃书”上。正和婚礼择日单子一样,丧礼的许多细节也要写在“殃书”上,然后照单行事。“殃书”的性质和现代医院开的“死亡证明书”差不多。从前如果死者不是善终,阴阳先生可以拒绝开“殃书”,死者没有“殃书”就不能人殓安葬。《水浒传》和《金瓶梅》都讲武大郎被潘金莲害死。西门庆向何九叔行贿,请他“凡事遮掩则个”,就是为此。

    不吉利的话绕着说。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字眼儿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应当禁忌:

    忌“离”。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当作供品。中秋月圆时,俗谓“七月核桃八月梨”,正值梨大量上市的时候,祭月的瓜果里边,也不能有梨。在吃梨时,忌讳把一个梨分成两块或几块吃.正与“分离”相谐音,不吉利。

    忌“霉”。煤,谐音“没”,又谐音“霉”,不吉利。故称煤为“炭”、“砟子”,煤油叫“火油”、“灯油”、“洋油”,煤炉子叫“炭炉子”、“火炉子”,添煤叫“添炭”、“添火”。袁世凯称帝时,曾下令把北京煤铺墙上写的“元煤”全部涂抹掉.因为与“袁没”谐音。眉毛忌说“倒”,眉与“霉”谐音,“倒了霉”不吉利。广东姑娘爱吃草莓。但因莓与“霉”谐音,故把草莓叫做“士多啤梨”。外地人听到这稀奇古怪的名字,会被弄得晕头转向。

    忌“穷”。湖南“芹”与“穷”谐音,故芹菜被改为“富菜”;穷,湖南邵阳一带读做“重”,故“重阳节”改为“富阳节”。

    忌“凶”。广东话“空”与“凶”谐音,出租房子广告从不写“空屋出租”,而写“吉屋出租”;“空手”、“空身”也一律说成“吉手”、“吉身”。

    忌“散”。民间因忌“散”,故与“散”谐音的字一律禁忌,“伞”首当其冲,称为“竖笠”、“雨遮”、“雨撑”、“阳遮”;但不忌说“布伞”,因其谐音“不散”。有些地方还借“不散”之音及其伞的圆形,寄寓永远团圆,永不分离,而用在婚娶聘礼中。又忌“三”与“十三”,因其谐音“散”与“失散”,兆买卖不成或家人离别。

    忌“孤”。旧时上海新娘上门不吃瓜,因为“瓜”与“寡”谐音,不吉利。婚礼上还禁止大姑、小姑参加.也是因为忌“孤”。

    忌“糟糕”。有些地方因枣糕谐音糟糕,节日不准用枣做糕,或称枣糕为“枣饽饽”。河南确山县,“确”,方言中为“砸锅”、“糟糕”之义.做生意的人忌讳之,称为“顺山”。

    忌“失财”。有些地方年夜饭忌上菠菜,因其与“泼财”谐音;必备黄豆芽菜,意为发得快,长得快。

    放鞭炮忌说“砰砰砰”。豫、鲁一带,放鞭炮忌说“砰砰砰”,因“砰”与“崩”谐音,崩有“砸锅”、“事情办糟了”、“枪崩”的含义,不吉利,而说“叭叭叭”,“叭”谐音“发”,有“发财”、“发家”的含义;也说成“响亮”,叫“响亮响亮,人才两旺”,或直接说成是“发”,如“发爆竹”、“发天地”。

    说到底,禁忌语是人们对自己所幻化出的超自然力量的一种消极的回避。同时,与人们在实践中片面归纳的“说狼狼到,说鬼鬼来”的语言心理有关系。

    犯忌讳的话委婉着说。

    委婉语不仅仅是出于禁忌心理,它形成于避讳,但有许多是和人们的审美情趣有关的,它体现了人们避凶就吉、避恶就善、避俗就雅、避卑树尊等丰富而复杂的社会文化心理,大大提高了交际效果。

    比如说“醋”,在北方许多地方要说成“忌讳”,而不能直接说“醋”。因为醋是一种酸味液体调味品,被民间用来比喻嫉妒,而嫉妒是民间低劣的人品,人所不齿。所以“醋”成为忌讳语。民间用“醋娘子”、“醋葫芦”、“醋罐子”、“醋坛子”比喻在男女关系方面妒心很重的女人,成了詈语。于是,民间遂用“忌讳”委婉称“醋”。当然还有其他委婉语,如山西人喜醋,而婉言“食总管”;海宁人则称之为“错”、“人仙”。

    像这种语言现象,在语言学中被称为“委婉语”。如将怀孕说成“有喜”、“有了”,将厕所说成“茅房”、“栏”、“1号”、“洗手间”,将妓女说成“猫”、“百脚”、“尖嘴”、“叮咚”、“螳螂”、“鸡”,将呆子说成“弱智人”、“大阿福”等。那么,民间一般是用哪些方法将禁忌的内容委婉表达出来的呢?

    利用文字手段构成委婉语。

    利用汉字形体、意义方面的离合特点,把一个字拆成与原字意义相关联的几个字,转为固定的隐语。《金瓶梅》中潘金莲常骂人为“女又十撇”。是“奴才”的拆字;西周生《醒世姻缘传》中写吕祥“一骑红尘厨子笑,无人知是贝戎来”,“贝戎”是“贼”的拆字。东北人把离婚说成是“打八刀”,“八刀”是“分”的拆字,如二人转表演艺术家韩子平和李晓的《神调大观》:“抠啊搜地挣了俩破钱儿,哆嗦地天天陪着小姐玩,让小姐勾上瘾变了心,逼着老婆子打八刀。”广东人称“粪”为“米田共”,称“生”为“牛一”。解放以前,人们称国民党兵为“丘八”,也是将“兵”拆开说的。也可借字形,描摹事物的形状、性质,又增加了生动性。如把人走路难看说成“Jk子脚”,亲吻说成是“做吕字”。还可用字形构成歇后语,委婉表达。如王奶奶和玉奶奶(差不多少)、王奶奶和汪奶奶(差得远)、能底下多上四个点(熊,即无能)。

    利用语音手段构成委婉语。

    民间禁忌离散破碎、死别孤弃、破财招灾之类的不吉利语音,如把梨说成“圆果”,伞说成“聚笠”、“撑子”、“撑花”,缎子说成“绸子”。韭菜说成“快菜”,丝瓜说成“胜瓜”(丝,粤语读如“输”),失火说成“走水”,破说成“挣”;“卖”。北方对bi(女阴俗称)和diao(男阴俗称)两音尤为避讳,便将这两个音及其同音改变说法,如蓖麻说成“编麻子”,毕业说成“结业”、“下学”,介词“比”说成“被”,“躲避”、“避风”的“避”说成蹦;男阴俗称“鸭子”,便讳称鸭子为“扁嘴”、“老歪”。崇明一带“棉”与“眠花宿柳”的“眠”同音,读作为避开这个音,以示区别,改“棉”为mi;南通“史”与“死”同音,故史姓读做“喜”;四川“皱”、“绉”与“咒”同音,记做为避“咒”,“皱”、“绉”改读为zong。也可利用谐音构成委婉语。如“美丽动(冻)人”、“五指山(五指扇)”、“气管炎(妻管严)”、“床头柜(跪)”、“乱(恋)爱”。

    利用语法手段构成委婉语。

    可用缩略,缩去避讳字。如北京话中“扯(扯蛋)”、“吹(吹牛皮)”、“蜜(小蜜)”、“黑(黑心)”、“帽儿(傻帽儿)”、“废(打残废)”、“顺(顺手牵,羊)”、“现(丢人现眼)”。也可变词为短语,如死,见阎王、女阴,子孙窑、裸体,一根丝也没穿。

    利用词汇手段构成委婉语。

    可以借词,借用外来语或同义、反义词委婉表达。如“波”借自英语,“成人(黄色)”、“炒鱿鱼”、“8(发)”吸收了港粤词汇;有些外来词语在使用上稍有变化,如“拜拜”,民间用以婉指“分手”(离婚)。“猪肝”说成“猪润”、“通书”(黄历)说成“通胜”,是用的反义构词;“胖”说成“丰满”、“发福”,是借用同义词。有些是借用历史词汇或隐语黑话.如“侃爷”、“款爷”、“父母官(县领导)”、“掌柜的(丈夫)”、“老板(一把手)”、“回炉(性交)”、“佛爷(小偷)”。有些是借用动物行为指代人的,如“爬(性交)”、“鸟飞(人死)”、“牛气(倔犟)”。借词的结果,是增加了原词的婉指义项。如“便宜”,委婉义项就有“价钱低”、“性骚扰”;“办”增加了“逮捕”、“惩治”、“抢劫”、“强奸”几个义项;“拜拜”,增加了“离婚”、“算了吧”、“拉倒吧”的义项。“对火”,本指吸烟者二人以烟相接吸取火,北方又以此婉指男女亲吻;“大姨妈”,本为一种称谓,现在一般指月经。

    利用修辞方法构成委婉语

    有的以行为状态指本事,如大便,蹲坑、上厕所;亲吻,啃、做嘴;怀孕,身子不方便;离婚,掰盖(将铺盖分开)、分手;种猪,跑猪;死,啃黄泥、翘辫子。有的以颜色代本事,如猪血,猪红;见血,见红;丧事,白事;婚嫁,红事;色情影视,黄片;受伤,挂花。有的以方式代本事,如自杀,服毒、抹脖子;枪毙,吃花生米;死,吃生米。

    可以运用模糊词语委婉表达,如:相貌平平,一般、平常;事故,意外、不顺、麻烦。

    可以用否定形式说出。如:笨拙,不聪明,狭窄,不宽敞;穷,不富裕;病,不壮实。

    可以用典故。在四川,用刘全向阎罗进瓜的故事,婉指傻;在沂蒙山区,用穷困潦倒的王窑(也叫王二哥),形容极其贫穷;用旧时捐官250两典故,讳称无能力者为“二百五”;《金瓶梅》中,潘金莲则用“王鸾儿”婉指男阴。

    可用象征,一般用谐音方式。港粤开业,摆一缸锦鲤于门口,象征进利;全国各地用鸡、鱼象征吉庆有余。

    可用虚指,用指示代词、方位名词。或加上表示性质的词,靠语境明确指代对象。这样,就把事物说得笼统些、抽象些,避免了刺激。如民间对性文化词语的指代说法:那个、那里、这种事、这营生、那东西、下截、里边、裤裆里、被窝里、床上、想好事、有欢喜、夜盆儿、骑马、角先生、三寸命根子、女儿身、黄花闺女。

    可用比喻,如笨,榆木疙瘩;老流氓,老枪;乳房,波;妓女,鸡;淫妇,破鞋;长年患病者,药篓子;猪舌,门枪;性病,花柳病;一知半解者,半瓶醋。

    可用反语。如山东人将办糟了事说成“不赖”、“玩得高”、“办得漂亮”、“高级”,称破财为“买寿”、“消灾”,称喝光一杯酒为“满上”;发生火灾,则说成‘‘走水”、“遗漏”。棺材本为装死人的,却说成“长生板”。

    可用戏谑。谑语婉称事物,富有情趣,如山东称耳光为“脖儿拐”,称器物毁坏为“报销”,称坏的结局为“明白了”。

    怕谶语应验要说吉利话

    中国人说话讲究吉利,特别是有风险的事情更为讲究。相信谶语成真。如清末民初,关里人闯关东刨人参,伙伴中如有一人说了晦气话。其他人就会把他赶回去,怕应验了他的晦气话。

    最讲究的是买卖人,尤其是商人。比如煮饺子,破了不能说“破”,让你说“赚了”。过大年放鞭炮,二踢脚飞得高,声音很大,小孩儿都说“好炮”,但老人们有更吉利的说法是“响亮高升”;炮仗潮湿光燃不爆,只有火花和烟,小孩儿叫“出锅子”或“出了”,老年人叫“通通顺顺”;纯粹不响的,小孩儿一般说“瞎了”成“死了”,大人们不许这样说,让说“平平安安”。

    说吉利话已经成为一种民俗,人总得随俗。不过近年来民俗也在变味。放炮本来是迎喜接福的,烘托喜庆的气氛,表达高兴的心情,比如村里一个恶人死了,除了一大害,村民们放鞭炮来庆祝。自己的老爸死了,放鞭炮就不太合情理。如果是年岁太高疾病缠身,不能对社会作贡献了,死了可减轻儿女的负担,俗称“老喜丧”,放鞭炮鼓庆贺一下,从新陈代谢的宇宙规律来说也未尝不可。但如果是家里的顶梁柱去世,也来放炮,那就匪夷所思了,因为噼里啪啦的响声同悲伤肃穆的心情实在难以协调。

    说吉利话还必须有人配合。古时考试,榜上有名叫“及第”,榜上无名叫“落第”。笑话说秀才赶考,书袋掉在地上,书童说:“哎呀不好,落地了。”秀才恼火,嘱咐他:“以后要说及地,别说落地。”书童把书袋捆扎得严严实实,对秀才说:“这样就是走到天边,再也不会及地了。”再如过年贴对联,有人把“福”字倒着贴,邻居或朋友来了要说:“你家的‘福’到了。”主人一定高兴地回答:“你看见了。是到了。”万一对方不配合,说“头朝下了”“贴反了”就起不到效果了。

    有笑话讲,炒股的朋友们有个讲究,对父亲不能叫“爹”(跌),“被套”也是不许说的。商场售货员问:“您要被套吗?”如果顾客是个股民,就觉得很晦气。

    水上行船的禁忌

    船家禁忌很多,在戏剧《秋江》里,艄公问乘船的陈妙常姓什么,陈妙常说姓“陈”,艄公忙说:“说不得,说不得。”并告诉陈妙常,他们船家把陈叫做“耳东”或“老淹”,也叫“老烟”。也就是说,船家忌说“沉”以及与“沉”谐音的字。

    民间还有一个传说,说一个年轻媳妇抱一小孩儿坐船,孩子哭,她烦恼道:“再哭就把你扔到海里喂鱼。”不一会儿,乌云遮天,风起浪涌,船颠簸将覆。船上人说她的话招来了鱼怪,一致要求她扔小孩人海。无可奈何,她抛子人海,刹那间,风平浪静,船又继续航行了。这些传说。更加深了船家对一些忌讳字的避讳心理。

    此外,女人不准站在船尾,因为船尾舱内供有妈祖神位,恐玷污神灵。船上忌运载七男一女,恐犯了“八仙过海”(七男一女),龙王见了要责怪。

    如恰有两对新郎新娘同时过渡,新娘要各自打开雨伞,伞柄上要拴一串猪肉,意为“癖邪”,互不冲犯。上岸时,双方要互赠手帕,表示互相祝贺,大吉大利。

    行船时如遇蛇过江面,要尽力加快速度,争取在蛇的前面驶过。据说舟是龙,如果龙斗不过蛇,当天行船就要倒霉。

    江面行船,如有鱼跳上来,应马上放回水中,不可食用。传说鱼虾是海龙王的亲戚,跳上船是来讨食的,行船靠的是龙王保佑才能平安顺利,如果连龙王的亲戚到来都不尊重那就对不起龙王,要是食了跳上来的鱼,就要遭到龙王责怪,要起灾祸。

    船上有孕妇生育,是件喜事,要立即煮甜面、鸡蛋款待产妇。忌男女在船上交欢,否则会不吉利,水神要责怪。用桑树木作船板造船,因桑与“丧”字谐音,不吉利。忌把筷子横放在碗上,因为碗好比船,筷子好比桅,桅杆横于船上不吉利。

    船上还忌载死人,遇船上有人重病,终前就要把他丢下海去,如果至断气还在船上,这时就用黑狗血清洗船板。行船途中,如遇到“水货”(死尸)要把尸体打捞上来运到岸边埋掉,这样,以后行船才会顺利,否则必遭祸患。

    在四川,船工称猪为“老拱”,以避“住”,“翻”为“打掉”,“碗”为“莲花”以避“晚”,“翻了”为“张面”,“倒了”为“倾了”,“搁浅”为“放起”.“烂了”为“皮了”,“洗脸”为“抹面子”以避“死”,“雾”为“罩子”以避“误”。

    安徽一带船家不许搭客称自己为“老板”,因与“捞板”谐音,且“老板”有陈旧的木板的意思,陈旧的木板容易散架、翻船;许多船民为忌“翻”将“帆布”说成“抹布”、“帆”说成“篷”,为忌“沉”而把“陈”说成“耳东”。“盛饭”说成“加饭”、“添饭”,为忌“住”与“蛀”将“箸”叫做“筷子”、“双桥”、“篙”、“撑篙”;船家忌“倒”,故忌讳直言锅盖,而称其为“捂气”。因为锅盖是倒扣在锅上的,倒扣又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船翻的情景;出于同样的原因,摘下帽子,不能口朝下放置,而要口朝上放置;连有翻动的动作都忌讳,如煎饼忌翻面,只煎一面,忌翻卷被脚,忌把盆碗等器具翻过来放;又忌“烧”,故在船上严禁性交、亲吻等“骚事”,严禁在船头小便。

    孕妇忌食兔肉、生姜

    在我国各地民间,关于孕妇的禁忌颇多,其中孕妇的食忌之俗尤多,这大都属传统的养胎习俗,最为典型的是孕妇忌食兔子肉与生姜的禁忌。

    民间习俗认为,妇女在怀孕期间不能吃兔肉,否则将导致腹内胎儿发育不全,口唇残缺,俗谓豁嘴或三瓣嘴。如果孕妇吃了生姜,则会导致小儿长成六指。在古代,新生儿长六指或出现豁嘴,均为不吉利之兆,认为有妖魔作祟。所以,被人忌之。为了避灾,主人家会把生下来的婴孩溺死,其父母也要被逐。

    关于这样的事件,史籍中有很多记载。据查,出现最早的文字记录是东汉王充的《论衡》一书。该书在《命义篇》中说:“妊妇食兔,子生缺唇。”但是书中没有进行解释。而此习之盛,尤在唐宋两代。唐朝大医学家孙思邈在《千金要方·卷二》中说:“妊妇食兔肉犬肉,令子无音声并缺唇。”同书还列举了一大串孕妇忌食的食品,如鳖肉、鸡肉、驴肉、马骡肉、羊肝、羊肉等,至于原因,也没有说。据明朝李时珍《本草纲目》云,南朝齐梁时的陶弘景也说:“兔肉为羹,益人。妊娠不可食,令子缺唇。”

    孕妇忌食姜的历史也非常久远,多本史书均有记载。如《金匮要略》就记载说“妊妇食姜令子馀指”。究竟是什么原因,也没有作解释。生姜的外形如人之指掌,且枝丫丛生,而姜的新芽总是旁生,极不整齐。于是人们就把这种现象与婴儿生六指(也是旁生)的现象联系起来。就像婴儿豁嘴一样,也是没有一点儿科学依据的。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禁忌,显然与人们求平安的心理意识有关。人们希望后代健康强壮,无生理缺陷。一旦出现缺陷就非常恐惧,于是就把一些古老的迷信、信仰内容,甚至是顶礼膜拜的形式与之联系起来,从而诞生了类似“吃兔肉生子缺唇”、“食生姜令子生六指”一类的禁忌。由于这些禁忌往往打着保护胎儿、婴儿的旗号,人们自然信而有加。不敢违背,并且能世代相传。

    日常行为中的禁忌与破忌

    行为禁忌,汉族民间通常管它叫“妈妈经”,老北京人称之为“妈妈论儿”。往昔妈妈们目不识丁,胸无点墨,然而她们却自有一套奉行唯谨的禁忌。

    如扫地是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就有禁忌。忌将两把扫帚放在一起,恐败家。忌打扫时将两张椅子对着摞在一起,因丧俗中常将椅脚翻上。忌用竹扫把扫客厅,一般只用来扫庭院,也因丧家才用竹扫把在客厅中“除秽”。

    旧时忌拔白发,认为拔一根会长出许多根,而白发与老有联系,青年人特别忌反常地出现许多白头发。还忌拔脚毛,认为“一根脚毛管三个鬼”,腿上无毛则管不住鬼。

    对大小便也有禁忌,忌向火中、木柴或烧过的炭灰小便。因火中有火种,认为犯忌会使生殖器和膀胱感染肿疼。忌小便后不洗手,否则会指甲会裂开。忌在坟地大小便,否则被鬼作弄病死。俗说坟地为乱葬岗子,是鬼魂栖息之地,若在此大小便,会冒犯鬼魂。小便又忌冲灶口,或者尿在烧锅的柴火上,也恐怕会亵渎灶神。忌大便后用有字的纸擦屁股,否则会招致眼瞎。浙江一带忌看别人解小便,看了有晦气。这类“排泄”时的禁忌目的在于教育人们讲究卫生,不要污染环境。

    每人每天都要睡眠休息.其间也有不少规矩。在室内禁忌燃着火大睡,俗说“房里无人莫烘火,烘火犹恐埋头睡”。俗又忌睡觉时头朝窗户,忌讳头枕窗台、门槛。《淮南子·汜论训》云:“枕户楼而卧者,鬼神跖其首。”吉林一带,旧时睡卧忌头近窗、足向人。据《中华全国风俗志·吉林》云:“凡卧,头临炕边脚抵窗,无论男女尊卑皆并头。如足向人,则谓之不敬。惟妾则横卧其主脚后,否则贱如奴隶亦忌之。”这些禁忌虽有神鬼之语。但却源于对伤风感冒等病的预防,当然也是一种生活经验。

    日常行为禁忌作为高悬在家族及家庭之上的严肃手段,与信仰者的命运紧紧相连,人们一旦获得禁忌信息,便会以严肃的态度积极参与禁忌传承。不过,由于日常行为禁忌太多太烦琐,人们不可能一一恪守;而有些又是人不愿恪守的,于是,人们往往在获取了禁忌信息的同时,也设计了一套避忌与破忌的办法。

    “灯下不讲鬼,灯下不谈贼。”这是旧时北京的禁忌,理由是说鬼招鬼,说邪招邪,可是人们偏偏好鬼故事,于是人们又发明了辟邪之方,说鬼时把《时宪书》放在桌上,就可以畅所欲言了。至于灯下说贼也有破忌之术,说的时候把茶杯倒扣在桌上,这样也可以使梁上君子不敢光临。

    山西新绛一带,禁忌外甥在舅家剃头。非要剃头,把外甥引到大门外边的官道上,就不算在舅父家了,这就谓之破忌。

    再如小孩儿的扣子掉了,就得脱下来缝。如果穿在身上缝扣子,小孩儿就会变成哑巴。为了破忌,可以让小孩儿嘴里咬一根线头,这样虽然穿衣服缝,也不会变成哑巴了。

    小儿夜啼,迷信的人认为为是不祥之兆。不请医生看,也不找原因,不使人知,讳莫如深,自己写一张帖子,贴在大路边的墙头(不署名):“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行路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

    日常行为方面的禁忌事项,不胜枚举。这些禁忌无一不与生活紧密相连,带有强烈的生活属性,甚至可以说本身就是生活的一种形式,一种民俗化的生活准则,一种民众祈吉避凶心态的行为外化。因此,我们将它们纳入民族的整体民俗文化之中来加以考察研究。

    民间出行的禁忌

    出门远行,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遇到的。旧时交通不便,在外困难诸多,最怕碰上不可预测的麻烦。因此,民间素来有慎出行的习惯。

    出行时第一件重要的事情是选择一个吉日。据《无何集》云:“《阴阳书》言,鹤神日游,五日正东,六日正南;五日正南,六日西南。西北仿此。元旦出行。忌向此方……或曰,鹤为噩之讹。”所以,民间以为有噩神在四方云游,出行时要避忌之,尤其元旦出行,忌之更甚。

    出行日要注意的是,逢“七”的日子不可起程,宁可延期;逢“八”的日子不可到家,宁可在旅途中多逗留一两天,俗谓“七不出门,八不归家”。十三日忌出远门,因为“十三”与“失散”谐音。忌黑道日出门,每月的初五、十五、二十五都不能出远门,更不能在外住宿。

    正月十三与以后的每月递减二日为杨公忌或杨忌,百事禁忌,迷信的人不出门。即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和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一月二十一、十二月十九。这些日子都是禁忌出门离家的。

    旧时还有出行忌月的。俗谚云:“六月、腊月出门,神仙也遭难。”大概指六月、腊月大暑大寒,气候恶劣,出门困难而言的;“六月、腊月也不宜出兵作战。《风俗通义》中有“俗云五月到官,只免不迁”的说法。《清稗类钞》也说:“官吏上任及人民移家,每忌正、五、九月。”

    如果是去看望病人,河南林县一带忌讳在初五、十四、二十三出门。山东则忌讳下午出门去看望病人。据说下午属阴,恐使病人的病情加重。

    古时又有出门占卜方向的习俗。以为出门方向是有吉凶兆示的,因而也有所宜忌。民间有俗谚云:“老不上北,少不上南”、“老不入川,少不游广”、“老勿走新疆,少勿走苏杭”,也是出门的禁忌。

    出门还要忌方向,有“三六九,向东走,二四七,向正西”的说法。出门要敬神。过去,在出远门时,要作好一切准备。俗话说:“在家不敬月,出门遭风雪。”所以出门前要敬路神、天神、日月神,祈祷神灵的保佑。出门前忌与家人争吵。否则,出远门心神不宁。民间出行前常有一种占卜行旅吉凶的心理要求,如果吃饭时噎住了。或者折断了筷子、打碎了碗等,便认为是不吉利的预兆,一般会不外出。

    出门上路,最好有人结伴而行。俗话说“一人不上路,二人不看井”,就是担心一个人出远门遇上难处,无人照应,也不能捎个信儿回来。这当然是在旧时交通不便的情况下的思想。

    旅途中通常有什么禁忌?

    中国人素来有慎出行的习惯。孔子《论语·里仁》篇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是从孝道出发对晚辈的规劝。意思是不要因“出远门”耽误了侍奉父母。其中也包含着“出远门会有一定的危险性,或者虽有心也未必还能尽孝道的意思”。假如真要出远门,也要有一定的去处,可以让家人放心,或者便于前去寻找。

    出行,最好在白天赶路,忌走夜路。因为“爱走黑路,总要撞鬼”。不是受鬼祟的惊吓,就是受强贼的掠夺,总是不安全的。若总是在白天赶路,就好多了。万一非走夜路不可时,听见有人叫喊,切忌轻易应声。如果找不到人,就是有妖怪在作祟了。可连吐三口唾沫禳之。

    在旅途中,要舍得花钱,忌讳吝啬,俗称“穷家富路”。因为路途劳累,不比平常在家,“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如果舍不得花钱,损伤了身体,就不划算了。但是,出门要防贼,忌讳财物外露。俗话说“出门不露白,露白会失财”,一定要“财不露白,货不离身”。

    行途中不与女人为伍,这是过去一种比较普遍的禁忌。女人是世界的一半,没有女人就没有人类。然而中国古代由于男尊女卑的社会风气盛行。妇人往往被视为不洁之人,被看成是灾祸的象征,避女人成为辟邪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古代也有“军中不可有女,不可与女人同坐车船”的俗语。《左传》载,郑国伐陈,陈国君主出逃。碰到大臣贾获的妻子和母亲,国君让她们上了车,但贾获却把她们都赶了下去,对陈国君主说:“与女子同坐一车是不吉利的。”

    出门在外吃饭,有许多禁忌,如不要先喝汤,不要端着碗喝汤,要用匙,不要泼了汤。不要掉了筷子,不要打破了碗。又“出门在外,不吃枸杞”,枸杞为补肾壮阳药,这条禁忌谚语含蓄地告诫:男子出门要注意控制自己,忌拈花惹草、寻花问柳。“落店”睡觉时,不要铺着茳织的席子睡觉,不然,会沉睡不醒。不要起床的时候站在床上,而且无论什么时候,不要站在或坐在人家的门槛上,主人家不高兴这样。

    行旅途中,男子绝对不可以在女子的胯下通过,即使是女子晾着的裤衩,也要尽量避开。若男子住楼下,妇人不得楼上,如果一定要住楼上,必须示意对方避开,否则对男人是很不吉利的。

    行路时,还忌讳遇上殡葬,俗以为不吉利。如果遇上,可将衣帽脱了,拍打数次,以为破解,谓之“散晦气”。不过也有的人不忌遇见殡葬之事,如经常在外边跑东跑西的艺人,就说这是件好事,因见着棺材为遇财(材)。棺材里边抬着死人更好,谓之“财(材)不宰”。跑生意的人行途中忌讳碰见兔子,说见了兔子停不了脚,还得跑,主生意无成。普米族人出门途中忌讳遇上背空筐者,以为不祥。若遇见挑水、担柴者,则以为吉祥。

    在山路上行走时,若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不能答应,也不能回头看,俗以为这可能是鬼魅在试探。人名为人体的一部分,若答应了,灵魂便为鬼魅所逮,人将遭不测。在山里,行者最忌遇见瘴气。远看着山头有烟似的、雾似的东西蒸蒸而上,这是瘴气发生了。抽叶子烟是一个避瘴气的方法,还有其他有强烈气味的东西,也可避瘴气。

    不同行业的行为禁忌

    忌往店外扫垃圾。往店外扫垃圾,被认为是把财扫出门,生意会亏本,故忌之。

    忌店铺中看书。商人最忌讳的是输、亏,所以凡能联想到输、亏的东西都忌讳.因此有些地方不许店员在店铺中看书,因为“书”与“输”同音,怕赔了本,故忌之。

    忌面朝里坐。旧时店铺禁忌。规定店中不论有没有顾客,伙计都不得面朝里坐。背对店门则意味生意不顺,因此为店家大忌。今店员背对店门,则被视为是对顾客不礼貌的行为,此种禁忌在汉族地区均有流行。

    忌坐柜台上。旧时店铺禁忌。柜台是店铺贮钱之器,坐在上面则被认为生意不顺。店中伙计有犯此禁者,必遭店家呵斥。

    木工禁忌。木工忌讳别人摸他的斧、墨斗、曲尺。砍树时忌讳树墩上留有竖立的木片,认为那是“灵牌树”,不吉利。俗话说,几样东西不许摸,木匠的斧子,大姑娘的腰,独身人的包。

    屠夫禁忌。屠夫忌讳亥日杀猪;杀猪时忌杀两刀。

    矿工禁忌。矿工忌说“垮”、“塌”、“砸”之类的话,忌讳别人敲他的帽子,忌讳在井口烧纸.忌讳打死矿井中的小动物。

    读书人禁忌。读书人认为字很珍贵,最忌讳的是烧掉写了字的纸,也忌讳用有字的纸擦屁股,认为这是侮辱圣人。

    另外,有的地方忌讳学龄前儿童用手随意拨算盘,认为那样会算不清账。

    当然人们只是通过这些禁忌,希望给生活增添更多的幸福,但真正的幸福生活需要我们自己的努力工作来争取。

    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禁忌

    古代农业生产力低下力低下,人们主要是“靠天吃饭”,顺从自然,一方面得不误农时;另一方面要定期祭祀,以求助神灵的保佑。祭祀期间,不得从事农事活动,否则,神灵以为祭祀者不专心和缺少虔诚。春节是祭祀拜神活动最频繁的时期,因而其问许多民族都有禁忌生产劳动的惯例。

    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为“过年”,忌耕作,以为耕作会冲犯神灵,一年百事不顺。汉族及一些以农耕为主的民族,都敬奉雷神,有闻雷辍耕的习俗。忌雷期间,不能犁田、耕地、播种,如果违犯,以为雨水不宜,庄稼歉收。

    在南方人们普遍种植水稻,因此就有很多禁忌。比如十分重视开秧门和关秧门。每年开秧门时,必备荤腥酒菜、纸钱、香烛,在田边祭烧,并燃放鞭炮,祈求田公田婆消灾保佑丰收。浙江嘉兴地区十分重视拔秧开秧门,过去开秧门时有多种禁忌,插第一行田时忌开口,认为开了口以后手要伤筋,而且讲究扎秧把时秧合拢处忌不留缺口,也谓之“秧门”,若扎秧把无秧门,则被认为不吉利。开化县农村在开始拔秧时,要先左脚下田,拔两三株秧苗.以其根须擦洗手指,否则会发“秧风”,或手指屈伸不灵,或手指发痒。湖州农村开秧门那天,挑第一担秧苗下大田前,必先喊一声“老田公”。意请保佑。长兴一带开秧门插的第一株秧,必先倒插,接着拔起,再顺插,俗谓这样可以避免秧痂病。

    嘉兴一带在插秧时,人与人之间禁忌随便传递秧把,俗谓这样做会使两个人成为冤家,必须把秧丢在水田中再捡起。潮州一带在“打秧”甩秧时,忌甩在种田人身上,若被甩中,俗称“中秧”,即为遭殃。解忌的办法是,中秧者不开口,打秧者高喊讨彩话,同田干活儿的人也跟着说些吉利话。

    农事中除了以停止生产的方式防止灾祸发生以外,在生产过程中也需忌某些言行。例如,在浙江西南广大乡村,收谷时,忌女人坐在稻桶上休息,说是亵渎五谷神,来年要歉收;忌用镰刀敲稻桶,说是惊动五谷神,罚你收谷时割破手指。田间劳动喝生水,忌立即人口.要先吐一口唾沫在水中,见唾沫未化开的,表示鬼未投过毒,此水可以喝;如唾沫在水中化开,说明鬼已在水中放了毒,喝了会肚疼、生病。去山间田里劳动,忌路上唱山歌,忌吹口哨,忌呼同伴姓名,说是被鬼听到,会有祸事。粮食收到场上,忌讳别人打听亩产多少斤,忌讳别人估计总产量是多少,也不能说“粮食快收完了吧”之类的话。

    一些民族中还有在农时节令、节日期间禁忌生产的习俗。

    门巴族的藏历四月十五日和六月四日是忌耕日。这天,戒杀生,禁下地耕作,以为有冲犯天神,招致冰雹等危险。湘西苗族在阴历每月初一、十五忌挑粪,逢“戊日”不动土、不下田。土家族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日忌下田。逢“五”而耕作谓之破五,破则不吉,是以为忌。黎族人家有人去世,其亲属在三年内逢忌日均不得下田耕作,忌日即死者去世之日。黎族以十二属相纪日、月。因此每十二天即有一个忌日,这对农业生产极为不利。随着迷信观念的逐步破除,这种风俗现已基本消失。贵州布依族于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和每月的初四、十四日不许耕种。

    畲族、白族等在春分、清明、大暑、小暑、立秋等日忌下田耕作。据说是恐挖着地脉龙神,庄稼长不好。彝族、白族、畲族等还忌二月初八、三月三、火把节(农历六月二十四、二十五日)、分龙日(农历五月二十日)期间下地劳动。仫佬族八月十五日要举行集体祭神仪式,停止生产,会众聚餐。

    还有一些民族或地区。在某些特殊的日子里禁忌生产劳动。壮族春节期间的属猪日,是忌日。这一天无论在家或出外,只能闲着休息,一律禁忌干活,否则,要受众人的责罚。哈尼族中也有忌羊日、猪日、鼠日生产劳动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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