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获奖者佳作-复刻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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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长之医

    荧幕上光鲜亮丽的丑角卓别林在获得奥斯卡奖以后,却向外界袒露私底下的自己,患有严重的抑郁症。他说自己的微笑是肉体和精神在哭泣,荧幕上和生活里的强烈反差会在精神虚假释放后短暂地压抑,像打开了一个水电站的闸口一样,疲惫和孤单倾泻而出,一种撕裂面具的痛苦和绞痛。

    他不愿承认生活或生命是场表演,因为它有声有色,因为它博得的不单单是欢笑。

    从小玩到大的少年温峦抑或是恰到好处的例子。

    每个男生的玩伴在伴随自己长大的过程中都被赋予“兄弟”这样一类如钢铁般硬朗的词语,而我眼里,从出生那一刻就在同一个产房,然后同一所幼稚园,同一所小学,同一所高中,再到同一所大学,甚至连宿舍从来都是上下铺的温峦却不是这副样子。

    他是一盏灯,发出平铺直叙的光芒,他身子单薄,薄得似蝉翼如宣纸。

    从男孩成长为男人,他这张纸被涂抹了数不清多少种的颜色,他经年岁过后,羽翼丰满,但依旧是老样子,只是我在他的温软背后看到了很久才沉淀下来的酸楚。

    这是一种病,我把他归结为少男病。

    我和温峦的家境并非天上地下,但他总比我会过活很多。他会收集同学们用完了的草稿纸然后一一捆绑装进书包里带回家,我买了新的自行车,他会羡慕,但却从未向父母提出过也要一辆的要求,那些年开始流行随身听,他没有更新设备,我好心借给他,但他却从来都是委婉拒绝。

    而我又是这般地黏着他,我在他的眼睛里看不到谄媚,看不到聒噪。

    这周他回家奔丧,床空荡荡的,我在他的上铺,看着他整齐的豆腐状的被子心里却冒出些惨白的念头。

    这些年,他的年华在我的角度来看,就是这般惨淡,没有激情但却也不索然无味地流淌着。

    我脑子里常记得是他从小到大那股不服输的劲,比如,小学有个什么诗歌朗诵比赛,他总是会把朗诵稿倒背如流,每天训练也总是最大声最出情,但他的嗓子有个毛病,就是高度紧张的情况下不能喝热水,这点我是怎么知道的,正式比赛的前一晚他喝了开水,第二天嗓子就干哑得冒不出声来,他惋惜后悔,我只好给他听我刚换代的随身听聊以安慰。

    成绩优秀仿佛自然属于这样努力不服输的少年,我不愿意拿他和任何人做比较,但他却自己暗地里和一切人较劲。

    一次简单的体育立定跳远测试,试跳的机会已经用完,他也要拉着老师重新跳,一定要自己是男生中跳得最远的;考试永远是第一名,从来和第二名有着悬殊的差距,但却不爱显露;给别人讲题,一定要搞得人家对这一类问题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才肯打住;学生会竞选,被揉搓得像旧床单的演讲稿被他修改了不下一百遍。

    这种韧劲似乎自始至终跟着他到所存在的任何地方,他喜欢徐志摩,喜欢那首《再别康桥》,于是他每谈一次恋爱,就一定要给女朋友动情地朗诵遍这首诗。

    这种韧劲在他的骨子里安营扎寨,不能说是倔强因为他也懂得变通,但也不能叫作灵活因为他固执起来让人无奈。

    他很想冲但又有那么多的东西束缚着他。

    比如家境,比如世俗,比如我。

    我从未去过他家,也从未知道我所说的我俩的家境并非差别悬殊原来仅仅是指我俩住在同一个社区,拥有同样型号的一间屋子,但他的家与其说有一个还算精致的外壳,其实很难想象这样的外壳究竟包裹了一个怎么样的世界。听别人说,他的家里没有电视,只有一个简陋的冰箱,夏天靠一个老旧风扇驱走燥热,每天只吃青菜,没有细粮。但一个沉稳的少年也如是堆砌了起来,于是我也不愿意提这些拮据困扰住了他些什么。

    我们所在的土地,靠着地底下埋藏的石油富裕了一代又一代人,但人们的思想观念并未因此而前卫多少,官仕子弟子承父业,商人子弟不谋其他,普通人家一辈子与石油打交道,做一辈子石油工人便是岁月安好。而这些所谓世俗观念则与他的梦想劈开了巨大的口子,他不想做一辈子守护磕头机的凡夫俗子,但那文艺梦确确实实又与现实太遥远。

    我一直不想说为什么说我成为了捆绑他的枷锁,因为这个老旧故事每天都会在我的梦里逼迫着我重温。

    我厌恶我憎恨,但无论如何,我跨过了他的梦想。

    我们都是郁郁葱葱的少年,都被一种叫作男性激素的东西滋养着,于是我们都曾患过同样一种的少男病。

    你要问我这病的内涵是什么,我也答不上来,我们的骨头被岁月打磨得平滑但却脆弱,我们的血管被人生的欢笑苦悲拓宽,但我们却还是我们,该轻薄的轻薄,该厚实的厚实。

    温峦的父亲因为暴力进了监狱,于是从小学二年级开始温峦和母亲相依为命,后来母亲下岗开始干个体,拮据的生活勾勒出他坚硬不摧的人生信条,母亲终日的叹息刻画出他少言少笑的性子,我忘记了我是以怎样的方式融入了他冰凉的生活,我们的父母曾是同一个厂子的工人,大概是私交甚好,便遗传了彼此父母之间的那种亲切感。

    他从不在人面前露怯,从不因为自己的贫苦而埋怨,他总是给我一种与生活默默博弈的形象,我与他每日共同上学放学,行走的平常在我们之间衍生出一种叫作默契的东西。就比如每天经过他母亲的包子铺,阿姨会给我俩递上同样的早餐包子豆浆。就比如每天放学,我会陪着他一起去邻近的菜市场,看着他娴熟地砍价挑选,然后买好他与母亲这几日的吃食。

    我不看低他,相反是由衷地欣赏。我的父母常邀请他去家中做客,他客套言行得体,对于我家的一切事物从未表现出艳羡或是嫉妒,他像是一个修行者,默默地品观世间百态。

    我愿意把他比作竹子,清朗如濯濯甘泉,吸引着我跟行。

    再后来,他的信仰变成了我的信仰,他的梦想变成了我的梦想,我愿意学他说话做事,学他学习乐理知识,学习他淡定的处世之道,学习他不因物喜不因己悲的豁达。

    他说他想去学音乐,我说我陪你。

    他流露出的是惊喜和满足,因为从未有一个人如此支持他。

    高中很巧妙的又是同班,我们同在镇上一所中流学校,他一如既往的优秀,我卡着他的步子也慢慢成熟。

    我与他冒出了兀青的胡须,声音变得粗粝,骨节渐渐突出挺拔,仿佛经过青春期的这场大雨,一夜之间都变成了真正的男人。成人礼,我带着他去了一家KTV庆祝,他第一次喝啤酒,我灌得他想吐,就我俩在黑暗的房间里,他始终演唱同一首曲子,后来他说这首歌他练习了一个星期,就是如此微不足道的仪式他也要用心排练。

    生长在体内的病原体随着年龄渐渐扩散,它们游走在我们身体的每一处,它们时而温和时而粗暴,但我们却又像宿主那般的容忍,我们任其肆意地摇曳,这种战栗的感觉让我们酥麻,让我们难过。

    这就是少男病的临床征兆,我们无法捕捉无法拿到显微镜底下仔细观察的表演。

    就像这岁月的水晶球,在我和温峦的毛孔里一个一个地肿胀、丰满、爆裂。

    唯一一个可以进市里艺术院校进修的名额给了我们学校,这时候我和温峦的梦头一次被我们从尘封的抽屉里托出。

    全校的艺术生都在竞争这一个异常珍贵的名额,我们也不例外,通过了理论考试后都在紧张地准备专业考试。

    因为共同迷恋快速乐队,我俩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乐队的一首吉他弹唱。

    排练的时候我俩会在一起,去学校破旧的舞蹈房,我俩抱着吉他对着空旷的天花板一起唱,那个时候觉得我俩是如此的相像,虽非孪生但也有不得不值得惊诧的默契。

    但我清楚地明白,他肯定比我要强。

    我说过了,我的梦想紧紧跟随着温峦,他的方向始终带领着我,我从没有觉得自己是个缺少主见的人,因为我觉得我所跟随的,是光明的未来。

    温峦和我是理论考试的前两名,名额给我俩中的一个。

    知道成绩后的他每天疯狂训练,我偶尔偷懒借口忘拿了琴谱一个人在教室睡大觉。

    “登堂入室”用来形容温峦这个无师自通的家伙再好不过,天赋异禀,我常常这样赞美他。可事实上,我活生生地毁灭了他的未来,或者说是我自己的未来,那个有光的未来。

    临考的前一天晚上,我发疯了一般的紧张,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因为我给下午训练完的温峦送去了我母亲煲的热汤,对着舞蹈房满头大汗的温峦,我执意要他喝掉我母亲煲的热汤,他没有拒绝,一饮而尽。

    如我所想,他第二天专业考试的时候嗓子垮了,我看着他从考场里失落地走出来,给了他一瓶水加一个拥抱,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拍了拍我的后背。

    这个名额属于我了。

    我患上了少男病,我的病态毁灭了我的少年。

    但也是他,尝试着治愈我。

    临行的前一个星期,我撕了志愿书,选择和温峦去另外一所学校。

    我只是告诉他我想弥补他,他没有骂我傻,只是安静地点头。

    他说,这样我们大概就是要做一辈子的工人了,一辈子与石油为活了。

    之后的喜悦,竟是我们默契地分到了同一间宿舍而且是上下铺。

    再后来的后来,他的母亲患上了乳腺癌,我管我父母借了些钱塞给了温峦。

    而如今,就在昨天傍晚,他突然接到电话,他的母亲离开了这个世界。

    第二日我伴着梦醒来,梦里是那次放学,我和他去菜市场,他第一次买了一条鱼,他说要给他母亲庆祝一下,自己拿到了奖学金。

    醒来的时候,他的床已空,带走了些换洗衣服和日用品,可能真的要走一些时日。

    我凝视着他米白的床单就这样注视了一个上午,现在的我觉得自己像是个病人,日久成痨的病人。

    其实,大多的时间,我都在肯定,我患上了这种难以治愈的疾病,自私、乏味、疲惫、贪婪、盲目,都只是形容这场灾难的几个形容词。

    它们像是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五味杂陈,它们在体内渐渐发酵,没有停息的游荡,带来有苦涩有滚烫的哀伤。

    而我把温峦当作唯一可以治愈我的人,因为一种特殊的默契和相伴,我把这种跟从内化成了一种含糊不清的共生共存。

    可笑的是,他非医者,何来医愈。

    最后想到的是快速乐队的一首歌——《痊愈》:

    我们并未受伤但我们却那么空荡黑漆漆的毒药填饱我们的渴望可笑的贪婪的徒然的迷惘我们痛在骨里但我们却假装笑得健康冷重重的伪装涂满我们的狂妄肆意的钝重的惨淡的虚无可是我们还有时光快乐鸟极乐鸟都有这片沃土去热忱就像我们在灰色中踮脚成长。

    小镇

    关于小镇,大脑里几乎一片空白。我努力回想出的也只是一些片段,像是一块吸了水的棉布衬衫,总是想着挤干,尽管有着棉布的舒适,可是黏在身上的感觉沉沉的并不舒服。那些片段黏在后背我够不着的地方,在每一个春风细吹的日子,向下延伸,勾勒出小镇的概貌,甚至到后来拓展成一片图腾。可惜我看不到,我只能用敏感的神经末梢捕捉它带来的每一个痛点。因为我知道,也许某一天,我会沿着这些痛点,乘着记忆中的旧式公交,在困意无限的颠簸中,到达我的小镇。头顶,万丈青阳。

    小镇处于这座城市的边陲地带,四周有着广袤的土地以及镶嵌在其中的一座座村庄和一条条带状的河流。我不知道我的小镇属于南方还是北方,因为它就处在地理学上的南北分界线上。后来,我去了周庄,那个典型的南方水乡,有着连绵的烟雨,悠长的小巷,长着苔藓的青石板,青灰的瓦墙,我想起了我的小镇,想起了流经小镇的那条河,每天晨光熹微的时候,有收鱼笼的老人被阳光一点点包裹,河的两边是一排排青砖砌成的房子,每年夏天连绵的降水,使得河水上涨,漫到离墙角还有一米高的地方,然后随着日光的迁徙,慢慢地退去,留下一摊水印,在青砖的表面渐渐隐去。可在每个暴雨侵袭的夜晚过后,砖的表面附着一层薄薄的青苔。

    也许,自砖迎来了它的第一场雨过后,雨的记忆就未曾消失,它只是静静地安放在每一处纹理中,然后等待下一场雨或者下一个夏天的到来,让记忆全部抽芽,把生命长成一片墨绿。

    我没有去过北方,但从电视上看到北方有着广袤的原野,一望无际的农田,雨很少河流也很少。因此我固执地认为小镇是属于南方的,可是有一天我在地理课上听到老师讲家乡地理时,清晰地听到她说,我们这一带是属于北方的。我想到了小镇,心中的南方小镇被划为了北方,我的落寞被日光拉长。

    那一天,我回到了小镇,坐在屋前,对着门前流经的小河发呆。我用力地丢弃着手中的石子,夕阳碎了,接着慢慢地恢复原状,最终沉入了河流的深处,天空掠过一两只鸟儿,啼叫着小镇在暮色中的安眠。等到暮色散尽,河的两岸亮起橘黄色的灯时,我突然明白,小镇不属于南方和北方,它是属于我的,它是我的小镇。 如同在暮色中沉睡,成长的孩子,我的小镇有着最柔软的怀抱与最轻软的气息。

    小镇中的绝大多数人是农民,他们对土地有着天生的热爱。每天清晨,踩着晨光,扛着锄头,向着自家的田埂上走去,破旧的草帽挂在锄头的另一端,晃荡着日光的倾泻,每一丝皱纹舒展成最惬意的弧度,然后等着太阳东升西落,收获一天的富足。也有少部分不是农民,多是在外打工,下海发了家的,每天等着太阳升起,从被窝里钻出来,散着头发,穿着睡衣,趿拉着拖鞋,在河边涮着昨晚未打理的碗筷。

    太阳好的时候,小镇中的老人会从自家挪出一张小凳,坐在墙根,半眯着眼,兴致好的话会将过去的往事拿出来晒一晒,看着村前那棵古树,一季一季地掉大把叶子,然后眯上眼,吸一口烟,数着自己所剩的日子,咧开嘴笑笑,露出一口黄牙,端坐在晨光袅绕的烟雾里。

    村前的那棵古树是一棵有着几百年的白果树,我不清楚它到底有几百岁了,也没有人能够清楚。外婆告诉我,在她小的时候树就差不多这么高了,几十年过去了,还是老样子。我看着那棵古树在风中孤独地伫立,叶子是枯萎的草黄,几只白头翁在枝干上打理着羽毛,然后离去,阳光斜射过来,抖碎了一地光影。

    我和我的外婆住在小镇上,临水的一间房,周围是外婆小小的菜园,房间内墙上挂着一本日历和外公的一张黑照片,外婆每次吃饭都会摆出三双碗筷,我知道,那是我和外婆以及外公的。外公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在一个暴雨的晚上冒雨撑船想赶回家和我们一起吃饭,但是不小心掉到河里,随着他的船,一起漂向了远方。

    外婆哭了三天,从此再也没哭过,只是每天傍晚,暮色四合时,她就会坐在屋前,望着不远处那条波光粼粼的小河出神。风把门前的小草吹得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只是外婆的头发却被吹得一年比一年白,一年比一年乱。等家家户户生着炊烟,小镇的农人归家时,外婆就会冲着远处和小朋友玩耍的我,叫我回家,我跟在外婆后面,看着她日渐佝偻的背影,不禁加快脚步,牵着外婆的手,走向暮色深处。

    我在小镇读完了小学,在外地打工的父母要我到城里上初中,外婆没有说什么,只是把一片巴掌大的白果树叶子,放在我的手里,叫我有空回来看看她和外公,看看小镇。

    我离开了,小镇在视野的后退中凝聚成一个模糊的点,我看不清也回不去,我感觉到小镇沉重的呼吸,我的小镇,已经在时间的洪荒中,慢慢地衰老,慢慢地远去。

    城市的生活远不如想象中的美好,城市快节奏的生活像是在人们的大脑深处安放了一个闹钟,只有暂停,没有结束。我们以为习惯了就好,可是我们根本不知道,大脑深处埋藏的运转的机器,究竟是一个闹钟,还是一个定时的炸弹。

    我以为已经渐渐把小镇遗忘,我想象不出小镇的每一个细节,那些在脑海中掠过的面孔都模糊一片,只有那条河,时常流淌入我的梦乡。外婆坐在门前望着河出神,我醒来,望着窗户外边的霓虹灯,隔着无法触摸的温暖。

    我跟爸妈说我想回小镇,他们拍拍我的肩,说我现在学习很忙,不能回去。

    然后转身去处理新进的一批货,我只好继续投入这单调的生活,等着秒数的倒数。

    小镇越来越模糊了。直到有一天,我翻出了以前的课本,一片白果树叶掉在了地上。拾起端详,每一根叶脉清晰而透明。流淌着透明的血液,发出汩汩的声音。

    长期的岁月的尘封,不仅磨灭了它的青春,也消耗了它生命所有的养分。

    我开始为我空白的小镇不安起来,像是丢了自己糖果的小孩一般。我总会在黑夜深处蓦地醒来,捂住胸口那疼痛的心跳,看着远方迷离的灯火,听见风在窗外低吟浅唱,似离歌。

    几天后的晚上,妈妈找到正在上晚自习的我,哽咽着说外婆下午走了。年纪太大,在河边摔了一跤,便再也爬不起来了。

    路灯在眼前一排排向后退去,我和爸妈向着小镇赶去,我想起了我离开的那一天,而我此刻是如此想念我的小镇,我听到了一声声沉重的呼吸和哀痛的呼唤。

    到达小镇已经是第二天上午,我站在小镇的路口,却迟迟未敢进去。头顶清澈的阳光被建在路两边的别墅的一隅所挡住。我被投在一块巨大的阴影里不知所措。

    一座座别墅的高墙横亘在我和小镇之间。我脑海中空白的小镇呈现明亮的灰色,可是轮廓却渐渐清晰。

    几日的哭声耗尽了所有人的精力。安魂曲苍凉而悲壮。我来到河边,望着河流,仿佛看到了外婆佝偻的背影与出神的双眼。春风吹过,落叶飘零,我来到了古树旁,看着它光秃的枝干,它和我的外婆,和我的小镇一样,已经老去。墙根下没有了眯眼的老人,偶尔有一只黑猫困在那里,打一个盹,梦一个小镇。

    春风细吹,我背后的那些黏湿的片段开始重新向下延伸,蛰伏了一个冬季的漫长,我发现它们已经植入了我的血液,我的小镇开始渗透微红。我看见了清晨下微笑着扛着锄头的农人,在墙角下眯着眼晒太阳的老人,我看见外婆坐在屋前望着小河,白果树开始掉落一季一季的叶子,我看见我的小镇安详地熟睡。

    我开始细细回味每一个痛点,在痛点的深处蜿蜒生长出绵远的根系,潜伏成一片无风的森林。我坐在旧式的公交车中,从车窗上看见我的小镇,它有着最柔软的怀抱与最柔软的气息。

    而我,终于在无限的困意的颠簸中,抵达我的小镇。

    复刻时光

    清和在深水巷经营着父辈留下来的相片冲洗店,那是一条古老的巷子,像清和的相片店一样,透着一股长年积尘的气息。

    其实清和不是很喜欢这份工作,然而他没有念过大学,只好留在这里帮父亲管理这家小店。他认识这条巷子里的所有人,很多人都来他的相片店冲洗相片,他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工作,配置药水、显影、水洗、干燥。这是一种需要耐心的工作,若不是清和有着温和的性格,也许父亲留下来的相片店可能就要交给别人了。

    叮铃,每天清晨,巷子深处的由美婆婆会过来给清和送早点。

    说不清原因,也许因为上一代的关系,清和总是隐隐觉得她和父亲有些许过去。

    “早。”但他一如既往地朝她微笑,由美婆婆驼着背放下她自己编织的草篮子,从里面拿出一份面包、一壶新泡好的早茶。在这样清冷的早晨,一壶暖暖的茶,一个香喷喷的面包,清和很快拿出相机,拍摄下有关由美婆婆的第265张相片。

    于是在他房间的墙上,又多了一个定格的瞬间。

    没错,清和喜欢摄影,他觉得把人生中有意义的时刻定格下来,真是太美了。

    那阳光,那熟悉的场景,谁的笑,谁温暖的手心,都变成了相片,永远留在清和的相片墙上。

    “婆婆,你忘了你的篮子。”他追出去,将草篮子塞给她。

    “哎哟,真是老了,连这个都忘记了,看我这脑袋。”她拍了拍脑袋。

    婆婆老得有些不符合她的年龄,也许是因为疾病的缘故,她的背已经直不起来了,声音都变得沙哑,吃东西需要人看着。清和很感谢她每天早晨来送早餐,他很想问她,你知道有关我父亲的事吗?可是他始终没有勇气,害怕让别人回忆过去,害怕伤害他们,这也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清和。然而他一个人留在这个小镇,距离父母生活的城市有着千里,这也是需要很大勇气的吧。

    日子也就这样不咸不淡地过了下去,有人过来冲洗游玩的照片,有人过来冲洗全家福,也有人过来冲洗一些很恶搞的自拍照。每每在暗房里面,清和都动作轻柔地往显影罐里面注入药水,然后不停地搅动药水。一开始,清和根本就掌握不了显影的时间,因为如果过长的话,底片的密度和反差提高,显影时间太短,底片又会显影不足。但后来,慢慢地,他就掌握了这个度。看着一张张或微笑或搞怪或美丽的相片,清和总是在想,拍摄者拍下这幅画面的一刻不知会是怎样的。

    一定是想留住美好才想拍下来的。

    相片这种东西,就是为了记录生活啊。清和自己不也拍了很多他认为很美的图片吗?父亲也一定会是一样的心情,希望能够传递给人们美好的回忆,所以留下了这间相片店。

    接下来的时光比较闲散,把水洗之后的相片放到一个通风无尘的空间内,清和就没有事做了。这时,他就会坐在店内,享受一下阳光,或者翻开自己的作品。

    到吃饭时间,他一个人吃完之后,会把店门挂上“暂时离开”的牌子,然后去由美婆婆那里照看她吃完饭。婆婆的手握不稳筷子,只能拿勺子一勺一勺舀,有时候勺子都会抖落出不少食物。清和总是说,没关系,他会收拾。

    婆婆吃得很慢,清和闲暇之余环顾四周。他觉得由美婆婆的家真是一间充满老物件的屋子,老照片、藤椅、电视机、吱呀吱呀响的电风扇,连光线都是昏暗的旧时光。若是这房间里突然多出一只猫咪这样的活物,大概也能够让清和吓一跳吧。

    好几次,她都从抽屉里拿出一些清和小时候经常吃的、现在却买不到的小零食,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找到的。由美婆婆总有本事发现一些旧时的东西:上次是西瓜泡泡糖,再上次好像是拉丝糖……反正都是些现在就算跑到乡下的小卖部也买不到的零食。

    不过清和还是最喜欢宝塔糖了,小饼干上面浇上一朵硬奶油,五颜六色的奶油形成了不一样的“宝塔”。

    这回,在他要离开的时候,由美婆婆又塞给了他一袋宝塔糖。那天下午,阳光微微,气温刚好,清和回到店里的时候,程漾已经来了。她来取前天要冲洗的相片。她不是深水巷的人。

    “久等了吧。”清和捧着一袋宝塔糖,微笑着说。

    “没有,刚到而已。”

    他们走入店内,清和泡了一壶茶,将宝塔糖倒出来放在一个小瓷碗里。程漾顿时觉得这些可爱的小零食突然生出了一种精致的味道。她坐到门口的小圆桌前,看着清和上楼下楼,寻找她的相片。不知怎的,她竟觉得,这个午后真好。来到深水巷第一次觉得,某个时刻真好,真惬意。她捋了捋长发,黑亮的头发让清和的动作慢了下来。他会被这样的头发吸引,大概是因为妈妈年轻时也有着一头黑亮的长发。

    “你的相片。”他终于找到了二楼通风处的相片,他不应该忘记的。只是这相片被他看了很多遍,以至于最后一遍的时候,他竟忘记或者混淆了存放的位置。

    “真的很抱歉,让你久等了。”清和挠挠头,很不好意思地说。

    “没关系,我本来就没什么着急的事。”程漾接过相片,看了一眼清和,“我可以在你店里坐一会儿吗?我很喜欢这些宝塔糖。”

    “当然,你可以随时来,不是冲洗相片也可以。就,就当来这里坐坐也好。

    小舞也很喜欢你。”不得不承认的是,清和有些紧张了。但是在这紧张中,也有些许兴奋和期待吧。

    程漾没有回答,只是微微一笑。她翻开那些相片,一张一张缓慢地看起来,仿佛每一张都有着无限的回忆一样。不是仿佛,应该就是吧,当清和翻开那些相片的时候,他也在猜测,这里面应该有着无限的故事。记忆中的故事被安稳妥帖地留在一道曲折蜿蜒的巷子里,所有的曾经,都不适合太汹涌的想念。所以,安安静静地这样翻看相片吧,若是悲伤或者快乐,也这样能够表面安静、宠辱不惊的话就更好了。

    清和在柜台里,擦拭着他的相机。他看着程漾,长发、连衣裙、草帽、盛夏的草编包。他觉得她是这样美,不是人们口中的那种漂亮,而是内敛、秀气、白皙、很好的一个女孩。他想起他们认识的那个早晨。

    清和以为这又是一个和平时一样的早晨。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一天,他的相片店来了一位长发女孩——她不是深水巷的人。让清和更加疑惑的是,她给人一种仿佛来自深海的孤独感觉。

    她是谁?

    她就站在清和的店门口,看着清和,然后向他走来。

    她说:“你好。”

    她说:“你是这家店的人吗?”

    她说:“我想冲洗一些相片。”

    ……她说了什么,清和现在已经有些记不住了。他只记得,自己打开了店门,收下了胶卷,然后说,请你后天再来。

    他有些迫不及待地走进暗房,想看看这个女孩的故事,有关她的定格,她的画面。一个不属于深水巷的女孩,能够拥有怎样的故事呢?

    清和忙碌了整个晚上。不知为何,他就是很好奇她的故事。

    她来这里做什么?

    她的相片又有什么含义?

    她为什么要来这里洗相片?

    躺在床上的清和不断思索着这些问题。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他的脸竟有些发烫。不应该这样啊,他强迫自己数着绵羊入睡了。

    深水巷的早晨不像大城市里被公交车叫醒,而是慢慢地,在一群鸟的尖叫声里醒来。清和相片店的阁楼里,天窗外的天空也慢慢泛白了。清和醒了,脑袋有些昏沉。二楼的窗户开着,为了晾干相片。他发现,他父亲的房子已经被一堆相片、冲洗工具给填得满满的了。窗帘随着风浮动,他把它拉开,以便于看清楚那个女孩的相片。

    哦,是这样。

    嗯,这个更好看。

    原来他们这样幸福。

    清和俯下身,他有些高,需要弯着腰才能够看到绳子上夹着的相片。他看到很多张笑脸,来自那个女孩,来自另一个陌生的男孩。他取下这些照片,挠了挠头,觉得还是有些晕。

    由美婆婆一如既往地前来送早餐,她今天好像心情不怎么好。可能是因为外面的天气吧,阴阴的,像要下雨似的。清和也不太喜欢这样的天气,他还是喜欢阳光明媚的日子。他本身就是一个不太爱表露自己、比较内向的孩子,需要阳光需要温暖,有时候他常常想要拥有一个拥抱,不带任何含义的,只是互相取暖。

    清和走上楼梯,回眸的一瞬按下了快门,他还是希望程漾能够留在他的回忆里。

    他说不清也道不明这种感觉,也许好奇,也许期待,也许产生了一些好感吧。

    “清和。”她叫住他,她看起来有些悲伤,“我听说这里可以看到海,能带我去吗?”

    是啊,这是个沿海的小镇,有股海洋般的民风,淳朴厚实。因而她也会觉得清和给了她一种大海般的感觉吧。至少坐在他的身边,她的心境就会变得很平和,不知是因为他还是为眼前这片辽阔的海洋。

    “清和哥哥!”甜甜的声音从脑后传来,随即感觉到一股小女孩温热的体温透过后背传递至全身。

    “小舞,你好。”程漾摸摸她的头。

    “程漾姐姐!跟清和哥哥一起来海边玩吗?”

    “应该算不上玩吧。”程漾笑了笑,看着清和。

    “哎呀,小舞,我带你去那边玩。”清和不太懂这个女孩,却能够分明感觉到她身上的故事,是悲伤的、是想要被尘封起来的。

    所以一个人在这里吹吹海风,也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至少清和是这样觉得的,每次他不开心或者很开心的时候都会来这里,海洋给他一种非常宁静平和的感觉。

    他不希望自己的内心太过摇摆不定,或者风起云涌。

    “清和哥哥,快来帮我摇。”她甜甜地叫他。

    清和走到她身后去,摇了摇秋千,看着小舞开心的样子,他也多么希望程漾能够这样开心。

    待小舞玩累了,他蹲下来,在她的耳朵旁边悄悄说了句:“小舞,等一下你去求程漾姐姐一起来荡秋千好不好?”

    “好呀好呀。”小舞立刻跳下秋千,拉着清和的手,奔跑起来。

    时光啊,就是这样不经意间让人恍惚,回忆起曾经的曾经。

    那些让人难忘、让人尘封的记忆。都是靠相片留下来的吧。程漾不知道,清和偷偷复制了一份她的相片。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而她现在一个人踢着裙摆,站在堤坝上,她不知道自己的出现是否打乱了清和原本平静的生活。她只是来到这个小镇,来看一看,她没想过会在这里认识什么人,或者跟什么人结下缘分。她抬起头,看着那片温柔的海洋,这也是那个已经算过去式的人从小长大的地方呢。她竟这样站在他曾经站过的地方,看着同一片海洋。

    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了?身边是否有着另一个女孩陪伴?

    “程漾姐姐!”小舞和清和从远处走来,打乱了她的思绪。时光好像一下子被打碎了一样,重新拼凑成现在的画面。

    “小舞,回去?”她问。

    “不要,我还没玩够呢,姐姐,我们去那里玩,那里有秋千。”她转向清和,“清和哥哥会推秋千,可高可高了,我们快走嘛。”小舞拉着程漾的衣角,雪纺的成分很容易就被拉扯。秋千哪,感觉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应该也是在自己很小的时候,担心害怕会掉下来,可是身后站着自己信赖的爸爸,所以就什么都不怕了。听到小舞的提议之后,她竟有些怀念起从前。

    小舞在秋千上笑得花枝乱颤。而她自己也不由自主坐上了带着童年记忆的秋千,她被清和推得很高,比小舞的还要高。可是不知为何,现在的程漾,心情也一如那时一般什么都不怕了,可她身后站着的却是清和。难道是清和给了她安全感吗?

    不得不承认的是,程漾确实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女孩,在和那个人恋爱的时候也是一样,所以才会分手吧。害怕他会离开,所以攒得更紧,最终导致他离开得更快。

    现在,在秋千上,飞得高高的,程漾竟也什么都不想了。

    程漾觉得,清和给她一种父亲一样的安全和宁静。总是在那里,不管你走到哪里,他都在那里。仿佛等待着你的到来,他不怕你离开,他会一直在那里,不管你离去还是到来,他都在那里。

    等待着你,想要治愈你。可是治愈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发生的比较好吧。她会分不清她是移情还是真的喜欢上了清和。

    “明天还会来吗?我们可以玩一个交换书的游戏。”

    夜幕降临,小舞安全回家了,深水巷只剩下清和跟她自己。清和对程漾这样说。

    “你想看书?”

    “嗯。”

    “那我明天过来。”

    喵——那是一种怎样的声音,柔柔弱弱的,带着不安全感,焦灼、不安。程漾抱起街角的小箱子,看着里面那只小奶猫,随即看了看街边那些仓促行路的人。

    她没有勇气继续放下箱子,放下那只小猫。她咬了咬牙,带着去了清和的相片店。

    她今天把头发束了起来,牛仔背心,长裙,帆布鞋。让清和眼前一亮,他没想到,程漾也会变得这样潇洒。

    “怎么办呢?好像是被丢弃了。”程漾从箱子里抱出小猫,很是怜惜地看着它。

    “不管怎样,先给它洗个澡吧。”

    清和手忙脚乱地拿脸盆,打水,取毛巾。正当他们要将嗷嗷叫的小猫放到水里的时候,由美婆婆来了。

    “不可以!”她几乎是用了全身的力气来喊。她放下草篮子,小跑过来抱过小猫:“它还不足六个月,不可以洗澡,容易得病。”

    “由美婆婆。”清和跟程漾都有些愣住了,他们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喊了一声由美婆婆。

    “只要擦一擦就好了,给我吧。我可以照顾它。”

    她开始小心翼翼地安抚小奶猫的不安,她用最温柔的但是依然沙哑的声音安慰它没事了不要害怕了。她用毛巾沾上一些水,轻轻地擦拭着小猫的身体,她甚至开始给它取名字,清和发现,她特别喜欢叫它由美。

    这么说来,由美婆婆决定驯养由美了?

    “需不需要吹风机之类的?”程漾问。

    “当然,最好快一些,我快擦完了。”

    清和拿来了吹风机,程漾接过,示意他这里有两个女人就够了。于是,清和只好怏怏地走到柜台里,继续擦拭着他的相机。

    由美婆婆好像真的很喜欢由美,她轻轻地为她吹着毛发,一切动作都小心翼翼,仿佛生怕它会受到附加的伤害。

    “清和,去买牛奶!”

    “清和,再带根注射器回来。”

    “啊,清和,不对,应该是买奶粉才对,婴儿的那种。”

    “清和,可以再拿块毛巾吗?”

    那个上午好像十分忙碌一样,总之清和只记得他一趟趟出门,然后一趟趟回来。

    只为了两个女人那泛滥的母爱。而他也只好挠挠头尴尬地笑一笑。

    感觉忙得都要忘了那个交换书的游戏了。

    而清和看着程漾如此开心地和猫咪玩耍,他也觉得无所谓了,只要程漾开心,他怎么都好。若要问他喜欢是什么,别人可能有千万种回答,而他只有一个,那就是忘我地希望他喜欢的人能够过得开心美好。

    “由美婆婆今后打算照顾由美了吗?”程漾拿来一些蔬菜沙拉,清和拌的,不知不觉已经到中午了。她们坐在院子里,一老一少,由美躺在草篮子里晒太阳睡着了。而她们看着由美,也不觉会心一笑。

    “很久以前,我也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她没有回答,而是说起了自己的故事,也许面对程漾这个陌生人,总有一天会离开深水巷的人,由美婆婆更容易袒露心扉吧。

    “也跟一个人一起养了一只猫咪,可是那个人哦,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程漾看着她,婆婆好老,老得让人都怀疑她的年龄,是否真的只是五十岁。她肩膀不好,所以在夏天也还是要披着一块纱巾。那个人哦,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了。这句话好伤感,好能够勾起程漾的回忆。

    她的那个人哦,也是一样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她很想他,想到晚上不敢一个人睡,想到很早就会醒来,想到梦里都是他,梦醒之后又会灼伤自己。她来到他从小生长的城市,也许也带着恨吧,她想看看,是否可以一转角就遇到。

    “婆婆,一个人会不会很累?”

    程漾呢喃着,看到她晒着太阳,眯起了眼睛,很惬意的样子。当人老了,就能够看明白很多事情吧,心也足够平静简单,一杯清茶一个早晨,整个夏天就这样安静地得过且过。

    下午,婆婆把由美带走了。整个相片店,仿佛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程漾,这个给你。”清和拿着一本书。

    “对了,我也差点把这个忘了,我也有书要给你。”

    他们开始了,交换书的游戏。

    “可以在你的书上动手动脚吗?我发现我看书喜欢写写画画。”程漾说。

    “当然可以啊。只是我的字不好看,所以……”

    “没关系,你也可以在我的书上动手动脚。”她转过身,“我反倒更希望你留下些什么。”这样我就还能够在我老了的时候记起曾经有一个夏天,我来到一座城市,遇到过这样一个你。我们一起去看了海,一起救了一只猫咪,一起玩了一个游戏。

    “我看完了就会来找你。再见。”程漾摆摆手,她的马尾留给了清和一股再也不见的感觉。他看了看手里的书,书名叫作《初见即别离》。

    然后接下来的日子里,清和真的很久都没有看到程漾。由美婆婆因为有了由美,也很少来他那里了。早点哪,以后要自己解决了。清和发现,习惯真的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当有一天,它再也不出现了,而你依然习惯着有它,习惯着它的存在,那该有多么受伤。

    在感情里挣扎的男孩女孩们,是不是也因为这种习惯,而迟迟不肯分手?就这样两个人纠缠着,挣扎着。

    程漾去了哪里呢?她还在这个滨海小镇吗?

    她为什么要给他那本书呢?

    每当夜晚,清和躺在床上,他就会想起她。想起那些短暂的相见,想起现在仿佛失去联系一般的生活。真是蠢到连个手机号都没要。清和呀,他就是太温和了。

    在这十几年间,他仿佛被一个由各种东西编织起来的巨大保护网保护着一样。那是一个温度适中的安全网,有海,有整个小镇,有由美婆婆,有小舞,还有住在远方的父母。所有的一切,在那个时候都静悄悄地把他保护起来,让他总是那么快乐幸福。虽然偶尔也有悲伤和孤独的时候,但回忆起那时,最先浮现在脑海里的,就是由美婆婆和小舞在堤坝上一起散步的情景。让人温暖的人和事,给了清和一股让人温暖的力量。他就是不知不觉散发着这股力量,让程漾渐渐深陷其中,让她发觉,她快要承受不住。

    其实程漾想要的很简单,只是希望往后的人生更加宁静平淡。不然那些年少旧时光,那些横刀立马仗剑走天涯的心愿,该如何沉淀呢?

    程漾和清和呀。

    究竟是谁出现打乱了谁的生活,是谁温暖了谁,是谁的决定让谁痛苦不堪?

    好像,程漾跟清和,互相打乱了彼此的生活。

    那么,还是要结束比较好吧。

    正当清和这样想的时候,他在由美婆婆那里,见到了久未见到的程漾。

    “你好。”当陌生感袭来的时候,清和只能说出这样两个字。

    “快点坐下吹吹风,天气怪热的。”由美婆婆说。

    程漾看了看清和,她也有些尴尬,所以干脆不说话。

    “这段时间……”清和刚想问,婆婆就打断了他的话。

    “这段时间她一直来我这里照顾由美,由美还小,我一个人照顾不过来。你个坏小子,我不来送早点你就不来看我吃饭了,幸好有丫头。”婆婆作势要打清和,但谁都明白她是开玩笑的。

    “好好,婆婆,以后我也常来看你。”他笑着躲避追打。

    “臭小子,快走,送丫头回去,大热天的,我这里也没有空调。”

    “婆婆。”几乎又是同时,程漾和清和喊了出来。

    婆婆,为什么总要把我们联系到一起,是因为你年轻的时候错过的那个人吗?

    可是哦,程漾始终不是这里的人,她总有一天要走的。

    “清和,有打过电玩吗?”

    “有啊。”

    “那可以带我去吗?我从来没打过电玩。”程漾,你想跟他留下一些类似第一次的回忆吧。

    第一次去海边,第一次打电玩,第一次玩交换书的游戏。

    走出由美婆婆的家,清和带程漾去了电玩城,他们玩了很多游戏。熊猫人打鱼、双头鲨之深海炸弹、太鼓达人、湾岸赛车、化解危机、拍拍乐、点唱机……一整个下午,几乎都在电玩城度过。程漾和清和之间的尴尬渐渐消散,他们可以很开心地玩在一起,甚至动作都开始亲密起来。这个下午,让两个人都有种错觉,仿佛他们可以很长时间都在一起,可以一直这样开心下去。

    清和,谢谢你的陪伴。程漾一直都这样想。她要走了,这里的生活让她很开心,不管是认识清和还是偶然遇到的由美,都让她充满回忆。她觉得,这会是一段老了之后非常美好的回忆。人生还有太多的事要做,所以一定要好好地过。也希望清和能够被这世界温柔以待。因为被伤害总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程漾体会过,也经历过,不止一次。她不知道清和是否这样过,但她还是希望他能够温暖明朗,一如初见时那样。其实程漾给清和那本书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初见即别离”这五个字用在他们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总有一天会来临的离别。后来清和读到顾城的一句诗:

    “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是的,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若无法未来,何必要经历相爱。程漾呀,你跟清和始终是无法在一起的吗?

    然而,他们自从遇见就已经开始了。既然开始就一定会有离别,只是清和没想到,会来得这样迅速这样快。

    夜晚,一个暧昧的时刻。

    他们走在巷子里,有好些时候都不说话。清和仿佛明白了离别的到来,他很想问她,他有很多很多的问题,但他害怕,他似乎已经看出来了,程漾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为了一个人,为了看看他的过去,他生长的地方。

    那相片里的人,就是她以前深爱的人吧。她是个让他不太懂的女孩,一如接下来的动作一样,让人不明朗,猜不透。

    “清和,”她叫住他,“我可以抱抱你吗?”一个人真的很累。

    他有些愣住,他想不明白,但是他还是张开双手,他们拥抱在一起。在昏暗的灯光下,潮湿的地面上,他们什么都不是,他们只是陌路人,他们互相慰藉,互相取暖。

    清和身上的味道,跟他的相片店一样,温暖古朴,还混合了一些雨后的松香木味道。

    程漾身上的味道,清清淡淡的,跟她这个人一样,安静清新。

    他们抱了很久,不知怎的,清和居然伸上手,轻轻抚摸程漾的头。顺着她的长发,他抚摸着她的头发,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想保护她,想给她温暖,想让她再也不受伤害。

    可是——“我要走了,清和。”

    她松开手,他没有话语,她拿出那本书,想要还给他。却被清和推了回去:“送给你吧,就当有个回忆。”

    他不得不承认,他有些难过。

    就算是拥抱,也不可能什么都不代表吧。

    他曾经轻轻在书页边写下:“想跟你一起看这个由书改编的电影。”

    然而这句话,在很久很久之后,才被程漾看到。

    时光真的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东西,如果时光记得更多,事情会不会变得很不一样。在经年之后,清和会记得程漾,程漾还会记得清和吗?

    你呢?你是否也在记忆里存在着这样一个人,没有在一起,却会十分怀念。

    清和依然在这个滨海小镇里生活着,继续他相片店一如既往的生活。程漾回到她原本的城市,过着她原本繁复、波澜不惊的生活。她一直都很感谢清和,让她忘记那个人,让她能够走出那个人给的伤害。却也让她陷入另一种温柔的伤害。

    也许,他们再也不联系是最正确的选择。也许,他们之间最后的那个拥抱是最美好的回忆。

    清和不知道程漾回到了哪里,他也没有问程漾要她的地址,他只是留下了她的相片。看着里面的女孩,每天晚上都想念。清和一直都在这里,等待着她。或许不能够等太长时间,但至少到现在,他都还一直等待着。堤坝、电玩城、深水巷,他常常一个人去那里,看着熟悉的风景,回忆和程漾在一起的日子。由美婆婆看着他这样,总是能够想起她和清和的父亲,那个人哦,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留下婆婆一个人在这里等待,一等就是一生。

    所以当清和回到这个小镇的时候,她是这样惊喜,深爱之人的孩子,在她看来仿佛自己的孩子一般。

    那天搬家,妈妈整理着箱子,哗啦一下,一不小心里面的书全都倒了出来。

    “哎呀,妈妈小心。”程漾跑过来,帮她整理地面上散落的书。一本又一本,当她看到那本书的时候,心突然被扯动了一下。

    “这里交给我吧,你去理餐具吧。”她这样对妈妈说,这时候她很想要一个人待一会儿。

    说实话,从清和手里接过书之后,程漾根本就没看。她没有勇气,也明白清和的意思。为了避免结束,她宁愿选择避免一切开始。已经多久了,她都快要将清和忘记。可是有些时候哦,陌生人的一个小动作,或者一样小东西就能够勾起一个人的回忆。程漾翻开书,坐在地面上,开始一页一页翻看。

    一个类似《情书》一样的故事,全书未曾提到一个爱字,但却很能够让人明白其中情愫。好像他们的故事啊。

    不知道清和怎么样了?是不是还在那里?

    而与此同时,这边的清和也在想念着程漾。

    自从程漾走后,他的生活确实回到了从前,平静却也枯燥。每天开店、每天冲洗相片、每天去由美婆婆那里,偶尔小舞来了,店里可以多一些生气。

    来冲洗相片的人,也大多从洗胶片变成了冲印数码照片。时代快得清和有些惊讶,现在只要买一台机器,也无须暗房,就可以冲印数码照片。这倒是给了清和一个很大的方便,只是若要他选择,他更喜欢原始的暗房原始的通风晾置。他还是每天擦拭着相机。由美一天天长大,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最美好的年纪。她若是人,大概就应该在少女最灿烂的20岁吧。

    不知道程漾20岁的时候发生了什么?

    他还是会想念她。

    没由来的。

    而她也在这个地球的某一处,怀念起那个夏天,那片海,那个人。

    于是在一个同样的早晨,一如当初的早晨。

    当清和打开店门的一瞬,他仿佛看到了某种珍稀动物一般,竟愣在那里。

    那天阳光很好,那天气温也刚好,那天真的,那天……他想不起更多的事,只记得——“我回来了,清和。”

    纪念

    婷时间药水里,有忘却的成分。时光里渐行渐远的我们,期待与幸福在某个转角不期而遇。然而岁月剥落,墙体斑驳。苍白的行走中,遗落了某些东西,微尘里有陈旧发酵的气体。谨以此文,纪念漏掉的光年。

    【旋木】

    旧了的旋转木马,因为不像新的那样吸引人的缘故,被拆卸,堆在这间储藏室里。还有很多坏了的秋千,掉漆的碰碰车。偌大的旋转木马占据了很大的空间。

    在它还年轻的时候,它是游乐场的标志。拥有华丽的外表和绚烂的灯光,很漂亮地坐落在游园中心,载着一个个幻想飞翔的孩子,在原地奔跑,不能停下,也不能拒绝,可是却从未感到过疲倦。而现在,二十一年后,旋转木马停止了旋转,将有一个新的旋木代替它。同样是无法拒绝的,但终于停下。黑暗中,没有灯光映衬的寂寞,像枝蔓一样生长。现在旧旧的、难看的旋转木马,在这样一个没有温暖的地方,第一次感到害怕。它开始怀念,怀念过去的旧时光、怀念各色闪烁明耀的记忆。忽然,它全身熠熠发亮。是光,是一米阳光。暖色的光线轻轻地流泻,涂抹着一层金色。

    “妈妈,好漂亮的旋转木马!”一个小男孩路过小屋的窗口,蓦地被吸引。

    是的,漂亮的旋转木马。

    【信笺】

    一捆没有邮票,没有地址,也没有收信人的信笺。精心挑选的信封,印着花香的信纸,工整的字迹。哦,还夹着一枝干绿的草木。你相信吗,这些竟然是永远也不会寄出的信。有写给那个他,有写给家人,也有写给未来或过去的自己。踌躇了很久也没有勇气投入绿色的邮筒,于是找了一个木箱保留下来。这么久,居然也没有被蛀损,还是安静地堆叠在箱底。渐渐地,有了不同颜色、不同心情的信:粉色的是写给那个他;蓝色的是忧郁的倾诉;绿色的是写给未来;咖啡色代表过去;纯白色是写给老同学的问候……色彩多了起来,也很快挤满了箱子。于是在一个没有太阳的晴天里,去邮局寄走。依然没有贴邮票,没有地址,也没有收信人。混杂的色彩一份份掉进绿色的邮筒里。透过缝隙看了半天,很满意。于是轻松起来,抱着一个空箱子,慢慢踱回了家。

    信笺永远也不会寄到,也永远不会退回。因为,信封上也没有寄信人。

    【怀表】

    不太清楚它到底存在多久了。

    也许一两天,也许一个月,抑或是更久。金色略微剥落的外壳,有细小的划痕和积攒的尘埃。很久以前,它的主人一定很珍惜它,所以即使年代久远也依然擦拭明亮,只让岁月覆上一层灰。打开表,昔日有规律的节奏停驻在某刻。没有粗糙的杂音,铁色的齿轮还未完全锈红。只是一小块的,像海心的孤岛。指针是镂空的铁尖,让时间通过镂空的花纹,一点一点流失,沉淀,然后死去。主人的丢弃,或仅是不小心的遗失,让怀表,这时光的沙漏隐在一堆同样被遗忘的物品中间,等待被改变命运。它默存于一个被忽略的角落,有点伤感,有点无奈,又有点宿命。

    一只垃圾桶里的金色怀表,它忘在了这里。

    有一首歌,叫《如果我变成了回忆》。如果,如果有一天,身边的事物都像这些被时间销蚀淡忘的物件一样,被打磨成回忆。那么,那些陈念旧想是否会遗憾没有去珍惜?我们总是在不断地遇见与错过、拥有与失去中和时间撞怀。珍惜,似乎永远只是隐秘而美好的词。因为这世间,除了时光,没有永恒存在的东西。就算是回忆,也会像茧一样被缠绕密密,呼吸不到现实的阳光。如果一个人选择活在回忆里,是不会永恒的。我们所认为理所应当拥有的,包括所给予的,随时可能幻化成虚沫。只有不断地付出,才不会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回忆,搁浅在时光的码头。

    不要让别人成为你的回忆,也不要成为别人的回忆。

    请珍惜。

    交错的菊花

    那天上完补习班去外婆家。进了小区后看到了长在路边的一小片菊花,恍惚间,我的脑海里回忆起童年的那片菊花。

    【忆童年,思绪如柳絮漫天飞舞】

    我人生中最宝贵的童年时光是在外婆家周围的那片老房子中度过的。我把那片老房子以及很多种满黄色菊花的花圃,一个大大的球场总结成一个大大的小区。

    小时候的我不是个听话的小孩子。爱哭爱闹不爱吃饭。爸爸妈妈工作忙,就让我在外婆家周边的幼儿园上学,一天中大多数时光除了在幼儿园就是外婆在照顾我。

    我依稀记得幼儿园的老师是个非常和蔼的人,我刚刚去幼儿园的时候哭了很长时间。老师带我去超市玩,带我去小区逛,中午饭由老师喂我,再哄着我睡午觉。

    老师总是说我眼睛非常有灵气。我只是呆呆地听着,也没有多大反应,后来才知道那是在夸我。

    外婆和舅舅住在一个小区。所以从幼儿园接我回家的任务就交给四个人了。

    舅舅舅妈下班到幼儿园看看我有没有被外婆接走,没有的话会把我直接接到他们家,顺便晚饭就在他们家解决了。后来舅舅舅妈下班晚了,表哥放学后会到幼儿园来看看,如果我没有回家便会接走我。然后带我去小区后面的那个大大的球场,他打篮球,我看他打球,虽然我看不懂。

    外婆是个很和善很有耐心的女人。外公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去世了,我除了爸爸妈妈完全是外婆一个人带大的。儿时的我不爱吃饭。外婆就把装饭的小瓷缸包上毛巾带我去小区玩,边玩边吃。她带我去那个大球场带我去托儿所,带我去医务室玩。饭就这样一勺一勺被我吃完,这中间饭被热了几遍恐怕外婆也记不清了吧。

    小区里有两个水泵,是两个圆柱形的大铁桶,被固定在地上,中间有个铁把。

    小朋友们喜欢在铁把上系根很粗的绳子,然后充当秋千。小朋友有不少,一个人只能荡很少一会儿。但我还是笑眯眯地排队“荡秋千”。

    我清楚地记得有位住在一楼的黑皮老爷爷,他总喜欢和我开玩笑,但我很讨厌和他开玩笑。他和我斗嘴,斗着斗着他就爱拧我的胳膊。有的时候不疼,有的时候很疼。最后一次和他斗嘴我忘记是什么内容了,也忘记我说了什么话,但是我记得他拿扫把追着我打,我拔腿就跑。后来我没有让他追上我,他自然没有打到我。

    只是后来我们再没有讲过话。

    那位黑皮老爷爷有时也会打理花圃里的菊花。

    【望今朝,现实如碎片散落天涯】

    如今的菊花茂盛地开在路边,也没有多少人会去过多地看它。经过那个幼儿园,幼儿园被扩大了很多,还是当年的老师。老师看到我还认识我,只是看到我鼻梁上的眼镜感觉有些可惜。我笑了笑,如今又有几个人不戴眼镜?

    大概在我小学的时候,厂子倒了。小区里大部分的人都在那个厂里上班,这个小区也归那个厂管。厂子倒了之后小区的花花草草便再没有人修剪。还有那个大大的球场我也进不去了,它和那个厂一起被收购了,通向球场的铁门永远是锁着的。

    我多想进去看看,看看那个承载着我童年记忆的球场。托儿所搬走了,医务室也关门了。小区里一些人因为下岗去别的地方打工,便搬出了小区。仿佛一夜之间,这136个小区荒凉了。

    还有那两个水泵,现在不用它了,它们废弃在那里,生满了锈,也没有人愿意去“荡秋千”了。

    听说那个黑皮老爷爷的女儿在美国安了家,他也经常去美国帮女儿带孩子。

    难怪我有很长时间没有见到那个黑皮老爷爷了。

    而菊花周围生满杂草,这次可以见到,我不禁有些吃惊,也很高兴。

    【展未来,回忆如白绫暗淡无色】

    这片老房子的周围盖起了一座座新房子,外婆说再过些年这片老房子也要拆了。毕竟在一片繁华中的这点灰白色,显得有点突兀了。我看到外婆的脸上挂着笑容,是的,不久后外婆就可以住新房子了。

    可是这里是我童年所有的记忆啊。托儿所、医务室、球场都没有了,这片老房子终究还是要离开我吗?那么以后我还能找到关于童年的快乐时光吗?我害怕我自己都会忘了。忘记那个大大的球场,忘记那两个水泵,忘记那些很美的菊花。

    多年以后,再见菊花,还会像现在这样交错光阴,忆起这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吗?

    再遇见

    有些事会在时过境迁后,在我们的生命里变得模糊,如同往南方迁徙的候鸟被北方的冬季遗忘,如同春日长出的新叶被秋夜遗忘,如同雨后的虹光被时间遗忘。

    如同我们遇见一个人,然后忘记一个人。

    人生由无数个截面组成,里面包含了无数次的遇见以及无数次遇见之后的空白。

    距离上次见到某个人是什么时候,什么心情,你还记得吗?

    楠楠打来电话的时候,学校里的悬铃木叶子沙沙响着,她说自己在回寝室的路上又遇见了前男友。

    “下次再看见那个人,我一定要上去抽他几个耳光。”每次和我说起这些时,她都会握紧拳头,咬牙切齿,但当她下一次再碰见前男友时也只是擦肩而过,低头走路,谁也不看谁,比陌生人还沉默,比北方的冷空气还冰冷。

    两个月前他们所发生的一切并不如此,那时我看见她和男友在图书馆并不明媚的角落里拥抱、接吻,旋转的世界仿佛把他们排除在外,他们享受着爱情给予彼此的一切。

    我曾经天真地认为,一些人会一直好下去,一直走下去,一直到最后老去并死去,不带一丝痛苦,还报以人世微笑。比如,汤姆和杰瑞,小智和比卡丘,哆啦A梦和大雄,袁湘怡和江直树,王菲和李亚鹏。

    但是时间,无形而透明的时间可以摧毁感知与认识,可以冲淡味蕾与记忆,可以弱化视网膜与听觉。

    终有一天,我们会忘记一座城市、一个人、一封情书、一场梦,即便曾经的自己是那么地爱他们,也会被入秋的凉风吹散,被寒冬的白雪掩盖,最后剩下什么,谁都不愿去想。

    真挚的情感是世间难以找到的金属物质,永不生锈,历久弥新。

    从小便喜欢安静,一个人坐在花园里常常会念起聂鲁达的诗。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你从远处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好像你的双眼已经飞离远去,如同一个吻,封缄了你的嘴。”

    竹篱上滑落下水滴,蜻蜓从上个季节飞走,世界好像装在一个玻璃瓶里,有片小小的森林,是雕印于瓶上的风景。那森林开满了不同颜色的花,缀满了枝丫。

    我在树下奔跑,抓着童年的尾巴不放。有人在远处,用唇语说明天。然后天黑了,那个人消失了,我红了眼睛,不舍的泪水在挥别的手臂上透明。这是我做过的梦,梦里的一切也是这么安静。

    那天到学校附近的金刚碑村落游玩,秋天的山道,落叶堆积成一个童话。一路是丛丛盛开的山花,似一团团静默的火焰,那火五彩斑斓,竟与梦中的风景相像。

    顿时惊讶不已,仿佛自己又置身于梦里,看繁花坠落,听野兽酣眠,世界寂静得仿佛未曾醒过。

    暮色散去,不远处的嘉陵江涛声依旧,一些渔船复现于黑暗之中,星火若红色的星辰垂落于江上,潮涨潮落间,世事变得琐屑而微小,仿佛风能吹走一切。

    但注定的遇见一直都在等你,纵有大风吹来,也吹不出一丝波澜。

    敏敏也是我在梦里遇见的人。

    在我还不知道世界上有她存在的时候,我在梦中就碰见了她。

    她坐在树梢上,白衣罗裙,摘了一片叶子含在唇齿间,翠绿色的气流一瞬间透过嫩叶发出阵阵清亮的声响,如同琴瑟和弦悠扬响着。

    黑暗是一面镜子,光明透过它看见了自己的脸。我透过它,看见了敏敏的脸。

    她停下乐曲,笑了起来。

    相互凝视中,宇宙在流动,在我和她的瞳孔之间。

    记得离开家去学校的时候,敏敏在空间状态里说:“我家亲爱的今天要坐上去往重庆的火车了,希望他一切顺利,照顾好自己。我爱他。”

    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情书。

    所有漫长、无助、灰暗的时光,会因为与梦中人于现实中的相遇、相爱而变得温暖起来。未来生活即便困顿不堪,泪水也会因此没有了去处,停在眼眶里,幸福的,掉也掉不下。

    暑假时去海边看外婆,回来的车上遇见初中同学。

    她拉直了长发,脸上打了粉,戴着美瞳和假睫毛,坐在我身后。她轻轻点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转过头,第一时间没认出她来。

    我对她的印象还停在初一那会儿,那个脸上长满痘痘,说话有些口吃,胖胖的,总喜欢坐在角落里,学习不太好,经常被班上男同学欺负的女生。

    她还记得我名字,问我过得怎样,还在继续读书吗?我点点头,想喊出她名字,却已经忘了她叫什么。于是对话的时候我只用“你”开头,没有出现她的名字。

    我快下车的时候,她突然问我为什么那时没像其他男生那样嘲笑她。我笑了笑,回答:“那时的我和你一样,脸上也长了好多痘痘。”她这下也笑了,然后向我挥了挥手。

    下了车,我站在原地看着巴士在海边的公路上奔驰,越来越远,最后成为远处的一个点,消失了。

    发现身边的好多人真的长大了,少年时对这世界有过的爱恨、埋怨、难过与伤心都在成人后藏到昨日的世界里,只是偶然遇见熟悉的面孔时,那些影子又重新被抖落在了明晃晃的阳光下。

    从过去的岁月里我们能够看见自己,虽然有忘不了的黑暗、忘不了的慌,但它仍是我们从前活过的证明。

    未来怎样,你都要往前走,勇敢、快乐、从容地成为你自己。

    “时间过了几年,我想我们都忘了彼此的脸,难道这叫有缘,我没想过我们会再遇见,故事已经翻了几页。”

    《再遇见》的MV里,苏打绿中的每个人都在一条布满夜色的道路上大步走着,蜕变着。阑珊的都市灯火里岁月风平,每个人都在与往事告别,与所有背叛、算计、伤害过自己的世界说着谢谢。

    落花拍肩,日月蹉跎。

    时间一直存在于我们的身体之内,它有两个端点。

    我们站在中心点上目送两个端点朝着彼此相反的方向无限延伸,走往过去和明天。

    留给我们的,都只是背影。

    再遇见,所有记忆青丝成雪。

    我们一切都好,过往的云烟都已抛在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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