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妆·张爱玲-拟古式齐膝夹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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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小说在上海广受欢迎,很多人想把其中的小说改编成电影,谈了几次,却没有成功。后来柯灵来找我,又是谈这件事,我都没有太大兴趣,知道难以成功。但是柯灵对我说:“我们这次不一样,这一次是有人找我约你谈,而且我们暂时不拍电影,只是想将《倾城之恋》改编成舞台剧。”我一下子来了兴趣,并且认为这个成功把握很大,我答应了柯灵,并全权委托他帮我联系。

    初夏来了,有点热,柯灵先是到我家里来,跑得满身大汗,青布衫上因为汗水竟然渗出一层细细的盐花,这让我很过意不去。他坐下来看着我笑,然后看着我又笑。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汗味,就把姑姑自制的放在冰箱里的冰水拿出来给他喝。他说:“快成了,老板想见你。你也别介意,我是十分喜欢《倾城之恋》,还有《红玫瑰与白玫瑰》,还有《金锁记》,看着它们让更多的人看到,我是快活的,根本不觉得累。”他这样一说,我更加满心欢喜。几天后,他就带我去见老板周剑云,他好像急于带我去见周老板,把我当宝一样展览给别人看,他也感到兴奋,我知道男人的心思。那次我穿的是自己设计的一件拟古式齐膝夹袄,超级的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卷的云头—也许是如意。长袍短套,罩在旗袍外面。周剑云是当时明星影片公司三巨头之一,交际场上见多识广,那天我明显感到他有些拘谨,大概是被我的衣着与外表吓住了,或者是我给他留下太深刻的印象,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那天我牢牢控制住整个气场,我十分高兴。

    没过多久,《倾城之恋》签下合同,我编成了剧本,已经在兰心大戏院排演了,男女主角都是当时上海滩上数得着的大明星,白流苏由罗兰扮演,范柳原由舒适扮演,他们的表演我都非常喜欢。罗兰还是我点名的,她怯怯的身材,红削的脸颊,眉梢高吊,眼睛细眯起来天生有点幽怨,都是特别好。最特别的还是她的声音,微风振箫的样子,这样则完全是白流苏的,这让我非常吃惊,她天生的就是一个白流苏。听说命运也有几分像,我对她很期待,几乎天天来看彩排。来了也不说话,悄悄坐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好几次我带着炎樱来,当然也带着姑姑来。我不告诉她是来看我的舞台剧彩排,只说来霞飞路逛街。霞飞路离兰心大戏院很近,那里的电影院、咖啡馆无一不是我熟悉的。姑姑也是很熟悉,我母亲和她就在兰心对面的华懋饭店住过很多次。我们逛着逛着,我突然将她带到漆黑一片也不营业的兰心大戏院。她似乎吃了一惊,慌手慌脚地坐了片刻,适应了里面的黑暗,才发现舞台上表演的正是《倾城之恋》。我和她说过这件事,她突然明白了过来,笑得不可收拾。不过还是很高兴,我们拿出蛋糕来吃,静静地看着舞台上罗兰和舒适的表演。

    《倾城之恋》可以说轰动上海,连演了六十多场,还到苏州、杭州、南京等地演出过,也像在上海一样极受欢迎。从前小说《倾城之恋》也有很多人喜欢,但是小说毕竟是小说,根本不如舞台剧影响大。《倾城之恋》在舞台上一上演,更多的人知道了我张爱玲,连小说集《传奇》也跟着畅销。这样的事总让我很开心,比发表小说还让我开心。胡兰成也看了这部剧,出戏院后我们在霞飞路上走,我看他非常高兴,他说:“演得好,演得真,很有味道,应该感谢柯灵。”我和他说过的,这次多亏了柯灵多方奔走。我说:“我想表达一下对柯灵的感谢,他完全是以朋友的身份帮忙,完全只是喜欢我的小说,希望让更多的人看到,我一定得感谢他。”胡兰成点点头,我说:“我买了一块布料,在虹口买的,宝蓝色绸袍料子,我最喜欢的颜色,宝蓝色本来就是赤刮刺新的末,又是绸袍料子,那种蓝色真是漂亮,炎樱说比夏威夷蓝天还要蓝的那种蓝,我爱死了,我相信柯灵一定很喜欢。”胡兰成被我说动,也神往起来:“他必定喜欢,我也喜欢。”我趁机说:“我也可以给你买,那是两样的情况,我想要你陪我一道送给他,你去看望他,他肯定高兴得很,比我一人去看要好得多。”其实让胡兰成陪着,我有我的女人的想法。他马上接口说:“好,我愿意,哪天去?”我说:“就明天吧!”

    第二天一早胡兰成就来了,我就穿着一身宝蓝色的绸衣,戴了嫩黄边框的眼镜,在等他。刚才照镜子我看到了,宝蓝色绸衣把我的脸衬得像月光那样柔和—房间里家具虽然陈设简单,但很整洁,一种新鲜明亮几乎是带刺激性的色彩,非常华贵,这就是宝蓝色的感觉,这种贵族品位竟然使见惯豪华场面的胡兰成有点惊诧。我说:“炎樱刚帮我拍了一张照片。”我把照片拿给他看,我站在公寓外宽大无比的阳台上,一身宝蓝色的衣裳,头微微上仰,注视着斜上方那片蓝蓝的天空。胡兰成看着照片上的我,说:“真好。”

    我们就下了楼,叫了辆黄包车去了柯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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