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机上的缪斯-甘蓝菜与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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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年6月

    1

    并非每个人最终都能如愿以偿。许多改写人生轨迹的瞬间,都闪着幸运的光芒,比如与陌生人在船上的一席谈话。这世上是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给你一封信件或一份信任的。她是这么告诉我的:运气降临前,你要做好准备,你要全力以赴。

    那一天到来时,天气酷热,我穿着鞋店的员工衬衫,胳肢窝的地方被汗水浸湿成两团深色。“我不在乎尺码。”那个女人一边说,一边用方巾擦着汗。我的两肩酸痛,指尖正在发炎。我注视着她,汗水正将她前额的银发凝结成一只湿漉漉的小老鼠。伦敦之暑热,无处可逃。我没听懂她的意思,不过她将是我在这间鞋店服务的最后一位顾客了。

    “您说什么?”

    “我说,”女人叹了口气,“什么尺码都行。”

    临近打烊,又到了不得不清理地毯上的脚皮屑的时候,我们管这个叫“足垢阻塞”。辛兹常说,把这些皮屑放进模子里,足够做成一只兀自起舞的大脚怪了。她很喜欢多尔西斯鞋店的这份工作,还替我也找了一份同样的工作——但在我们交班的这一个小时里,我满脑子都是自己那清凉的小屋,以及在狭窄床头静静等着我的廉价记事本和钢笔。“姑娘,打起精神来,”要是辛兹在,一定会跟我咬耳朵,“又不是在隔壁的殡仪馆工作。”

    我转身退向储藏间,我小小的庇护所,我早已习惯那儿浓郁的橡胶味。我想我可能会走进去,然后对着一墙的鞋盒无声地号叫。

    “等等!喂,等等。”女人在身后叫我。看到我停下脚步,她迅速弯下身子脱掉了脚上磨坏的鞋,露出了没有脚趾的脚掌。一个脚趾也没有。光溜溜的脚掌,那团肉无辜地横在褪色的地毯上。

    “看,”她一面低声道,一面脱去了另一只鞋子,露出相同的脚掌,“我就……用纸填在前面,所以你拿什么尺码都无所谓。”

    这一幕,我无法忘记,这个英国女人给我看她那没有脚趾的脚。那一刻,我应该是崩溃的。都说年轻人不懂得面对丑恶,也不会掩饰惊讶。我其实没那么年轻,我都二十六岁了。那时候我已经记不清自己的反应了。从克拉彭广场走回合租公寓的路上,我对辛兹讲了这件事,她对无趾脚发出了夸张的惊呼声:“残疾人麦吉!”她喊道,“她‘走进来’买鞋,黛莉[2]!”接着又带着乐观实用主义的口吻道,“至少她可以随心所欲地穿鞋。”

    那个女人也许是位女巫,专程前来预告我的世界即将发生剧变。而我不愿相信,但她的出现似乎给我那个阶段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可怕的句号。我和她是不是同病相怜?我和她是不是只能用纸张填补空缺,才能在这个世界占有一席之地?我无法确定,或者,她真的只是想买双新鞋而已。但我还是常常将她视作神话故事里的一个人物,毕竟,从那天开始,一切都改变了。

    我从特多[3]西班牙港乘船来到英国,过去的五年里,我一直在申请别的工作,始终音信全无。火车自南安普顿缓缓驶入伦敦滑铁卢站时,辛兹错把立着烟囱的民居当成了工厂,以为这里遍地都是工作。这确实是个难以实现的理想。我一直幻想着自己能够离开多尔西斯,有一次我甚至写信给国营报纸应征做茶点女孩。换作在家乡,我的学历和自尊都不可能让我屈膝给任何人端茶递水,但辛兹说:“就算是一份独眼跛足耳聋的青蛙都能做的工作,他们也不会给你做的,奥黛尔。”

    辛兹跟我念同一所学校,而后又一同旅居英国,她痴迷于鞋子和她的未婚夫塞缪尔。她是在克拉彭大街附近的地方教堂遇到他的。(塞缪尔可算是那地方的特等奖,毕竟那里通常只有一群絮叨光辉往事的糟老头儿。)也因为同塞缪尔相遇,辛兹不像我那样急于摆脱当下,这多少成为我们之间关系紧张的原因。我总是高呼没法再忍受这一切了,而且我没办法像她一样。然后辛兹总是回答说:“哦,是因为我傻里傻气而你聪明绝顶吗?”

    按照招聘广告上的号码,我给那些不要求工作经验的机构打过无数通电话,对方总是很客气,我感觉好运就要来了。这时候,奇迹发生了,真的是奇迹!每份工作都找到了合适的人。说我愚蠢也好,天性执拗也好,总之,我继续投递简历。最近,我应征的一份工作——也是我最理想的工作——是斯凯尔顿艺术学院的打字员职位,斯凯尔顿可是个由廊柱和门廊构筑的地方。我曾在一个周六的月休日专程前去参观。我花了一整天游荡在那些房间里,从庚斯博罗开始,途经威廉·布莱克的蚀刻版画,再到夏加尔。在回克拉彭的列车上,一个小女孩像盯着一幅画那样紧盯着我。然后,她伸出小小的手指一边扯我的耳垂,一边问她的妈妈:“它会掉下来吗?”她的妈妈并没有制止她:看上去她很希望耳垂能自己给出答案。

    在西印度大学读书的时候,我和男孩们抢破头,才荣获英语文学一等学位,还在车厢内白白忍受小女孩的掐痛,这一切可不能白费。回到家,英国领事馆寄来了奖品,我的诗歌《加勒比海的蜘蛛莉莉》荣获了首个英联邦学生奖。抱歉,辛兹,但我不想把这辈子浪费在为汗津津的灰姑娘们穿鞋上。我哭过,当然,大部分泪水都被凹陷的枕头吸干了。壮志难酬的压力在我心中郁结。我感到羞愧,但它又使我清醒。我想做点儿更有意义的事情,为此,我已经等了五年。与此同时,我写了很多关于英国天气的报复诗作,还跟妈妈撒谎说,伦敦真是个天堂。

    我和辛兹到家的时候,那封信正躺在门垫上。我脱了鞋,然后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廊处。邮戳上写着伦敦W.1,世界的中心。脚下是冷冰冰的维多利亚时代的瓷砖,棕色与蓝色的花纹上蜷曲着我的脚趾。我用一根手指滑动到信封下面,把它当作一片破损的树叶般小心地举起来。信头印着斯凯尔顿学院的字样。

    “那是?”辛兹说。

    我没有回答,吃惊地读完了信,一个手指甲已经掐进了房东的浮雕花纹墙纸中。

    斯凯尔顿学院

    斯凯尔顿广场

    伦敦 W.1

    1967年6月16日

    亲爱的巴斯琴小姐:

    感谢您寄来的求职信和简历。

    无论生命赋予人何种环境,每个人都期待成长。您显然是一位有能力、有准备的年轻女士。因此,我在此荣幸地邀请您担任打字员,试用期一周。

    这份工作无疑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其中最重要的肯定是学习独处。如果对此没有异议,请回信告知您是否愿意接受此项安排,方便我们开展日后的工作。您的起薪是每周10英镑。

    致以温暖的祝福

    玛乔丽·奎克

    每周10英镑。在多尔西斯工作一个星期只有6英镑,多4英镑,生活会大不一样,何况那根本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我又朝文化、历史、艺术——这些我自小被教导为重要议题的事情更近了。粗黑的签名墨迹里,夸张的字母M和Q[4]透着意大利式的恢宏气派。信纸散发着一股奇特的幽香,边角微微卷起,仿佛这位玛乔丽·奎克女士将它在手袋里放了一阵,才下定决心寄出来。

    再见了,鞋店;再见了,我的苦差事。“我被录用了。”我对好友轻声道,“他们要我去上班。我终于被录用了。”

    辛兹尖叫着伸出双臂拥抱我:“太好了!”

    我哽咽了一声。“你做到了!你做到了!”她继续道,她脖颈后的空气闻起来好似雷雨后的西班牙港。她接过信看,然后说道:“玛乔丽·奎克,好奇怪的名字!”

    我早已高兴得说不出话来。让指甲尽情地掐进墙纸深处吧,奥黛尔·巴斯琴;把墙纸上的花朵摘下来吧。但,如果早知道此后会遇到的麻烦事,你还会选择这份工作吗?你还会在1967年7月3日的星期一早晨,理理你的新帽子,整整你的多尔西斯皮鞋,在早上八点二十五分的斯凯尔顿出现,为这个叫玛乔丽·奎克的女人工作吗?

    会的,我想。因为我就是奥黛尔,而奎克就是奎克。只有傻瓜才会相信这世上真的有后悔药。

    2

    想象中,我应该是在一个宽敞的中庭里工作,身边是其他打字员此起彼伏的啪啪嗒嗒声,然而这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猜其他同事都去法国那种充满异国风情的地方休年假去了。斯凯尔顿的门框上装饰着金色的拉丁语“艺术征服一切”,我每天沿着石阶而上,手指掠过“征服”和“一切”,然后推开大门。门里面的世界闻起来有着旧皮革和木头打蜡的味道,进门右边是前台那张长长的桌子,背后竖立着一面墙的文件柜,里面早已塞满了晨间邮件。

    从我工作的办公室望出去,视野糟糕透顶——一面被煤灰熏黑的砖墙,探头出去可以看到这道熏黑的污迹一直延伸到底下。楼下是一条小巷,隔壁楼的门房和秘书们成排站着抽烟。他们的对话我从来听不清楚,只能看到一串肢体语言构成的仪式:拍拍口袋,掏出香烟,点燃打火机,情人接吻般交头接耳,一条腿风情万种地抵着墙壁。好个隐蔽的地方。

    斯凯尔顿广场紧邻着皮卡迪利广场靠河的一段。自乔治三世时就伫立在那儿了,又从伦敦大轰炸中幸存下来。巴士引擎、汽车喇叭、男孩们刺耳的牛奶叫卖声,皮卡迪利广场的嘈杂声越过屋顶飘进来。这样一个地方竟然位于伦敦西区中心地带,一种不真实的安全感油然而生。

    第一个礼拜的大部分时间里,我只跟一个叫帕梅拉·拉奇的女孩说过话。帕梅拉是接待员,在楼里的大人物们出现之前,她总是在柜台前吹着泡泡糖,手支着桌面读她的《每日快报》。她会像对待一片精巧的蕾丝一样把报纸折起来,带着一丝痛苦,仿佛被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打断了,然后才抬头看着我。“早上好,奥黛尔。”她会说。她今年二十一岁,顶着纹丝不动的蜂窝头和媲美五位法老的粗黑眼线,俨然是伦敦东区家族的后起之秀。

    拉奇时髦过人,性感有余。我羡慕她的薄荷绿迷你裙和焦糖橘蝴蝶结衬衫,但我不敢那么穿。我只敢把我的时髦锁在想象里。她的口红和腮红我也想要,但我的脸一碰英国散粉就会变得很鬼畜。在阿丁霍布斯百货公司的化妆品区,我只找到了“酪乳裸”“玉米金”“杏花红”“柳叶百合”诸如此类的粗劣脸妆诗句。

    我断定帕梅拉就是那种会在莱斯特广场埋头大啖腊肠欢度良宵的人。她很可能把所有的工资都花在了发蜡和根本就读不懂的低俗小说上。也许这些想法已经不自觉地流露出来了——因为帕梅拉每次看到我,都会双眼圆睁露出惊讶的表情,好像在奇怪我怎么还好意思每天回来上班,或者干脆百无聊赖地看着我的脸。有时候我抬起她右边的柜台木板进门,再小心翼翼地放下来,她甚至看都不看我一眼。

    辛兹有一次说我的侧面看起来比较美,我说听起来好像我是枚硬币。但现在我想到了自己的两副面孔,我给帕梅拉的傲慢印象,以及还不为人所知的另一面。实际上,我在拉奇这样的女孩面前会变得很拘谨。

    第一周的星期四,她告诉我她一个黑人也不认识,我说来这里上班以前我也不认识姓“布莱克[5]”的人,她似乎完全没明白我的笑点。

    但除了同帕梅拉之间迂回的社交舞步外,我对这份工作满意极了。斯凯尔顿对我来说就是伊甸园,是圣地麦加,是我的彭勃利庄园,是我成真的美梦。一间屋子、一张桌子、一个打字员,还有清晨从查令十字街走到帕尔街的路,一条金光闪闪的街道。

    我的工作之一是为学者们誊写调研笔记,我同他们素昧平生,唯一的交集就是那些关于青铜雕塑或油毡浮雕版画的缭乱字迹。我很喜欢这些工作,但我主要的职责是打完桌上满满一托盘信件然后交给楼下的帕梅拉。这些信大部分都很无聊,但偶尔也有例外,比如一封写给已步入人生最后一程的阔绰老翁或老妪的请求信。“亲爱的彼得爵士,1957年我们有幸在您的阁楼中鉴定了那幅伦勃朗的杰作,不知您是否考虑将其他绝世收藏也委托给斯凯尔顿编目?”诸如此类。还有一些寄给金融巨头或影业大亨的信,通知他们这里有一幅马蒂斯的画正在待价而沽,或者询问他们想不想在斯凯尔顿拥有一间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新房间,只要他们愿意将自己的收藏陈列其中。

    这些信基本上都出自斯凯尔顿的院长埃德蒙·里德之手。帕梅拉告诉我里德今年六十岁出头,脾气很暴躁,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负责找回那些被纳粹没收的艺术品。此外,她就对他一无所知了。对我而言,埃德蒙·里德这个名字就意味着一位令人生畏的典型英国佬,白厅俱乐部里西装革履的精英们,吃牛排、猎狐狸的上层社会。身着挺括的三件套,精致的油头,手戴亨利叔伯们馈赠的金表。我有时会在走廊上碰到他,每一回他都看起来很吃惊,好像我正一丝不挂地在街上闲逛似的。在学校的时候我们研究过这样的男性——养尊处优的绅士、家境优渥的绅士、白人绅士,他们书写世界,供其他人阅读欣赏。

    斯凯尔顿有点像那个世界,那个我一直被教导去跻身的世界——誊打信件已令我觉得离它更近了一步,仿佛我在这里的工作举足轻重,而选中我也是事出有因。最棒的一点在于,我手脚麻利。一旦完成了他们的信件,我就时不时地利用空闲时间创作我自己的作品——一遍又一遍地起头,把纸揉成一团团,确保它们全部丢进了我的手包,而不是成为留在废纸篓里的罪证。有些时候,跟我回家的手提包里尽是纸团。

    我告诉辛兹,我已经忘了多尔西斯鞋店储物间的味道了。“这里的一个星期好像能抵消那里的五年。”我说,带着对这次转行的义无反顾和欣喜若狂。我跟她说了帕梅拉,调侃了她死板的蜂窝头。辛兹停下来皱了皱眉,她正在我们狭小的公寓里帮我煎鸡蛋,我们的灶台有点不稳。“真替你高兴,黛莉,”她道,“很高兴一切都很顺利。”

    第一周的星期五,里德的信件都打完了,我跟一首酝酿中的诗歌静静地共度了半个小时。辛兹说她的结婚礼物只想要“一段文字——也只有你能送给我了”。我受宠若惊但随即又焦虑起来,我盯着斯凯尔顿的打字机,想着塞缪尔和辛兹是多么和谐的一对。我也想到了自己的空白,双脚自然是有的,但水晶鞋还无处可寻。我还意识到自己已经跟写作斗争了好几个月了。我讨厌我写出来的每个字,我没法让它们鲜活起来。

    句子的灵感刚到嘴边,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哈啰,巴斯琴小姐,”她说,灵感随即消逝,“还顺利吗?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玛乔丽·奎克。”

    我站起来,匆忙间撞到了打字机,她笑了:“你知道,这里不是部队,坐吧。”我飞快瞟了一眼打字机上的诗,想到她可能会走过来看到,我的肠胃已经翻腾起来。

    玛乔丽·奎克朝我走过来,伸出手臂,眼睛扫视着打字机。我接住她的双手,请她在桌子对面坐下。她照做了,我注意到她身上的烟味,混合着一股麝香调的男用香水味,她寄来的录用信闻起来就是这个味道。后来我才知道这个香水的名字是“旷野”。

    玛乔丽·奎克身材娇小,身子笔挺,较之她的穿着,帕梅拉的种种努力顿时黯然失色。她穿着宽大的黑裤子,走路的时候看起来像个英气逼人的海员。淡粉色的真丝衬衫搭配灰色的缎子领结,泛着银色的短发,还有她那宛如蜜色木雕般的脸颊,似乎她刚从好莱坞过来。我猜她应该有五十岁出头,但又不像我见过的任何一个五十多岁的人。她的下颌锋利,整个人光芒四射。

    “你好。”我说。我忍不住盯着她看。

    “有空吗?”奎克似乎也一样,用她深邃的眼眸望着我,等我回答。我看到她的双颊泛红,额头渗出一颗汗珠。

    “有空?”我重复了一遍。

    “好的,现在几点了?”钟就在她的背后,但她没有回头。

    “快到中午十二点半了。”

    “一起吃午饭吧。”

    3

    她门口的金属板上刻着她的名字。在1967年的伦敦,我不知道有多少职场女性可以拥有自己的办公室。工人阶级的妇女都做着卑微的工作,不是在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里做护士,就是在工厂商店里打工,或者像我一样做个打字员,几十年来始终如此。但也有例外,尽管在那些工薪妇女和拥有专属名牌的工作之间,有一条几乎无法逾越的鸿沟。也许玛乔丽·奎克是斯凯尔顿家族的后裔吧,在这儿得到个挂名职位。

    她打开门带我进去,阳光自窗而入,照得那枚铭牌闪闪发光。她的房间洁白明快,透过巨大的窗玻璃可以将广场上的风景一览无余。墙上没有挂画,让我觉得有点奇怪,这在此地并不多见。书架占据了三面墙,据我观察主要是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早期的小说,其中意外夹杂着几本霍普金斯和庞德的诗文以及一些罗马史书。书都是精装本,因此无从判断书脊有没有压弯。

    奎克从她的大办公桌上取了一盒烟。我看着她抽出一支,犹豫了一下,然后优雅地递入嘴唇。我不久就适应了她这种在疾速中忽然缓慢下来的习惯,仿佛她是在自我检查。她名如其人,但我不确定这种习惯到底是出自她天性里的慵懒还是急躁。

    “你抽一支吗?”她问。

    “不了,谢谢。”

    “那我就不客气了。”

    她的打火机是那种有质地的可以反复充填的打火机,比起随意放在口袋里,这一枚显然更适合安放在桌上。它像是那种乡村庄园里的标配,介于手榴弹和佳士得拍品之间的某种存在。斯凯尔顿有很多钱吧,我猜,奎克就是佐证。不言而喻,无处不在,她那粉色丝绸衬衫的剪裁,她前卫的裤子,她的烟具,她本身就说明了一切。我很好奇她在这里究竟是做什么的。

    “喝点杜松子酒吗?”她道。

    我犹豫着。我很少痛饮,也不爱烈酒。那股味道总是让我想起西班牙港俱乐部里的男人——他们的血液里总是沸腾着朗姆酒,镇上的任何一条路上都能听到他们或痛苦或癫狂的肮脏的号叫。但奎克从角落里的桌上取来了杜松子酒,旋开盖子倒了两杯。她把钳子伸进冰桶里,放了两块冰块到我的酒杯里,洒上汤力水,加了一片柠檬,然后递给我。

    她沉入椅背,仿佛一个站了二十天的人,奎克边喝着她的杜松子酒,边拿起电话听筒拨了一串号码。她点燃了打火机,冒出一团橘色的火焰。烟的尾端发出咝咝声,烟叶蜷曲着,化作一缕缕蓝色的烟雾。

    “你好,哈里斯吗?没错,今天的午市套餐,但是要两份。再要一瓶桑塞尔葡萄酒,两个杯子。要多久?好的。”我分辨着她的语调,嗓音清晰而沙哑,似乎不是十分地道的英语,虽然听得出她读过冷冰冰的寄宿制学校。

    她把听筒放回去,把烟灰抖在了一只巨大的大理石烟灰缸里。“隔壁的餐厅,”她说,“我从来没在里面找到过空位。”

    我捧着酒杯坐在她对面,想到辛兹给我准备的三明治,被我微微发烫的办公桌抽屉烘得面包边已经有点卷了。

    “那么,”她说,“一份新工作。”

    “是的,女士。”

    奎克把酒杯放回桌上。“首先,巴斯琴小姐,不要叫我‘女士’或者‘小姐’,叫我奎克。”她笑着,带着一丝惆怅,“你的名字是法文名?”

    “嗯,应该是。”

    “你讲法语?”

    “不。”

    “我总是搞不清法语的动词。我以为特多人是说法语的。”

    我犹豫了一下。“只有一些帮佣的祖辈会说法国话。”我说。

    她睁大了眼睛——是觉得有趣还是气恼?我不知道。我担心我讲了太多无聊的历史,也担心我的试用期会告吹。“自然,”她说,“真有趣。”她又喝了一口杜松子酒,“这里目前没有多少事情可做,”她继续道,“但我相信里德先生那些没完没了的信件往来也够你忙的了。我担心你会觉得无聊。”

    “噢,我很确定我不会无聊。”我想到了多尔西斯,辛兹和我总是被压榨,男人们总是趁老婆试鞋的时候打量我们的臀部。“来这儿工作我真是太高兴了。”

    “在多尔西斯鞋店一天里见识到的生活百态,应该比在这里一个星期见的还要多吧?你喜欢那份工作吗?”她问,“可以摸那么多女人的脚?”

    这个问题有点吓人,犀利的性暗示在我一个处女听来相当刺耳。但我不会就此吓到。“坦白说,”我答道,“一天试三十双鞋很反胃。”

    她仰头大笑:“就跟法国奶酪一个味道。”

    她的笑声很有感染力,我也跟着笑了。说来奇怪,但我确实不那么紧张了。“有些人不在乎。”我说着,想到了辛兹,我竟只能贬低她来回话,完成这个我连规则都不清楚的诡异游戏。“那需要点技巧。”

    “可不是,那么多莫名的脚指头。”她颤抖了一下,“斯凯尔顿有所有美丽的画像,但这里其实只有些蠢笨的手臂,咕噜响的肠子和热热的肝脏罢了。”她严肃地看着我,又吸了一口烟,“我是个过来人,巴斯琴小姐。我的经验是,脚趾啊,胳膊啊,只要没坏就是万幸了,珍惜这种日子吧。”

    “我会试试看。”我说,再次感到一阵不安。她似乎很焦虑,似乎在为我进行一场表演,而原因无从得知。

    敲门声响起。奎克请他们进来,一位矮小年迈的门房推着我们的午餐车进来。一篮面包卷,两条比目鱼,一份看起来很有活力的沙拉,一瓶冰在冰桶里的葡萄酒,还有一盘盖着不锈钢圆罩的食物。

    门房瞥了我一眼,像只受惊的兔子。他浑浊的眼睛又回望奎克。

    “没事了,哈里斯,谢谢你。”奎克说。

    “我们一个星期都没见到您,小姐。”他答道。

    “啊——我休年假了。”

    “去了什么好玩的地方?”

    “没有。”奎克看起来有点心不在焉,“在家休息。”

    门房把注意力转向我。“跟上一位不太一样,”他转过头说,“里德先生知道你招了个外国佬吗?”

    “你可以出去了,哈里斯。”奎克道,声音犀利。他给她一个不快的眼神,留下了餐车,然后一边盯着我一边退出了房间。

    “哈里斯,”奎克在他走后说道,好像他的名字可以解释一切似的,“他在帕森达勒战役里失去了一条胳膊。他坚决不想退休,我们也不忍心劝退他。”门房刚才的话仍旧飘浮在空中。奎克站起身来递给我餐车上的盘子。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在办公桌上吃吧。”她说着,拿了一个盘子放在她面前的办公桌上。她的背部娇小玲珑,肩胛骨像一双鱼鳍从衬衫里微微探出来。葡萄酒瓶的软木塞已经取出,她为我俩各倒了一杯。

    “这酒很不错。比我们给参观者提供的好多了。”咕嘟咕嘟的酒声清亮、醇厚、悠远,仿佛她在光天化日给我倒了一杯琼浆玉露。“干杯,”奎克轻快地说,举起了酒杯,“希望你爱吃檬鲽。”

    “爱吃。”我答道。这是我第一次吃。

    “那么,你告诉父母在这儿工作的时候他们说了什么吗?”

    “我父母?”

    “他们为你骄傲吗?”

    我伸了伸鞋里的脚趾:“我爸爸去世了。”

    “噢。”

    “我妈妈还在西班牙港。我是独生女,她应该还没收到我的信。”

    “啊,你们想必不太好过。”

    我想到了妈妈——她对英国的向往,但她有生之年应该不会有机会来这里了;我又想到了爸爸,他加入了英国皇家空军,在德国上空的一团火光中坠机了。我十五岁的时候,特多首相宣布这个国家孩子的前途取决于他们的书包。我妈妈怕我遭遇她和爸爸相同的命运,因此极力督促我上进——但又有什么用,独立后的国土都卖给了外国公司,他们拿走了所有利润回去建设自己的国家。而我们这些年轻人又能做些什么?等我们打开书包的时候,发现那里除了被课本压出的裂缝以外空无一物。我们只能离开。

    “你还好吗,巴斯琴小姐?”奎克问。

    “我是跟朋友一起来这儿的,她叫辛兹。”我说,不想再继续西班牙港的话题,那儿的死亡公告牌上刻着爸爸的名字,拉彼鲁兹墓地里有他空无一物的坟墓,妈妈没有往里面放任何东西,还有在我悲伤的童年里被天主教修女所教导的那些事。“辛兹订婚了,”我说,“她很快要完婚了。”

    “啊。”奎克拿着刀正叉起一小片鱼肉,我有一种说了很多话,但一无是处的诡异感。“什么时候?”

    “两星期后,我是伴娘。”

    “然后呢?”

    “然后什么?”

    “然后,就你一个人了,不是吗?她会跟丈夫一起住。”

    奎克对自己的事情总是闭口不谈,别人的事却瞒不过她分毫。关于斯凯尔顿她只字未提,只是专心探究我这个人,并迅速直击我内心深处的恐惧。事实上,辛兹即将搬离我们的小公寓这件事,就像一个无声的问号一样横在我和我的老朋友之间,我有种不祥的沉重感。我们都很清楚她会离开去跟塞缪尔一起住,而我无法想象独居的日子,对此,我们二人心照不宣。我吹嘘着我的新工作而她操心着婚礼嘉宾,并帮我做我并不喜欢吃的三明治。唯一庆幸的是,我在斯凯尔顿的薪水足以弥补她那部分房租。

    “我喜欢独处,”我说着,用力咽下口水,“有点私人空间很好啊。”

    奎克想再取一支烟,但好像又打消了念头。假如只有她一个人的话,我思忖着,她大概早已抽了不下三支烟了。她的视线在我脸上短暂停留,同时掀起餐车上的不锈钢圆罩,里面是一个柠檬馅饼。“吃一点儿吧,巴斯琴小姐,”她说,“这么多食物。”

    我吃了一个柠檬馅饼,她却一口没碰。她仿佛生来就习惯这一切:抽烟、电话订餐、离题的观察。我想象着她二十岁出头的模样,在吵嚷的伦敦闪亮登场,如猫般矫捷地避过了伦敦大轰炸。我用作家南希·米德福德和伊夫林·沃笔下的人物拼凑出她的样子,再加上新近阅读的缪丽尔·斯帕克。或许是学校灌输给我的虚荣心作祟——我所接受的教育跟那些教授拉丁文和希腊语,充斥着板球男孩的英国学校并无二致——我渴望遇见离经叛道而理直气壮的人为生活增色。这些只会在小说里出现的人,我觉得自己遇之无愧。奎克直来直去,我甘之如饴。过去的生活是如此暗淡,我开始为自己调配一杯当下的梦幻之酒。

    “我对你的求职信很有兴趣。”她说,“你写得很好,非常好。你在大学里似乎也是尖子生,我认为你当秘书太浪费了。”

    恐惧掠过心头。我是不是没有通过试用期?这是不是要我走的意思?“我很高兴在这里工作,”我说,“这里是个很棒的地方。”

    她对我的奉承话做了个鬼脸,我猜不透她的心思。我拿了一个面包卷放在手心,它的大小和重量跟一个有袋动物差不多,令人想轻轻地抚摸一番。我察觉到了奎克的目光,转而把手指戳入了面包皮。

    “你打算写点什么?”

    我想起了我办公间打字机里的纸张:“主要是诗,我希望有一天可以写小说。我还在等一个好故事。”

    她笑了。“别等太久。”她的反应让我松了一口气,通常我告诉别人我想写作,他们都会把自己的故事毛遂自荐为一个完美题材。“我是认真的,”奎克说,“千万不要耽搁。因为你永远无法预知未来,什么事会突然发生。”

    “我不会的。”我说,很高兴她这么坚持。

    她靠回椅背:“你让我想到一个以前认识的人。”

    “是吗?”我有点受宠若惊,等着她说下去。但她脸色一变,熄灭了烟灰缸边上的那支烟。

    “你觉得伦敦怎么样?”她问,“你是1962年来的。你喜欢住在这儿吗?”

    我愣了一下。她探过身来。“巴斯琴小姐,这不是一个测验,只是我的好奇。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对别人说,我发誓。”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也许是酒精作祟,也许是她直率的脸,或者是因为她没有嘲笑我的写作梦。仗着年轻,又或是想起了刚才的那位门房哈里斯,总之我脱口而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煤烟。”我说。

    她笑了:“这里脏透了。”

    “在特多,大人总是告诉我们伦敦是片神奇的土地。”

    “我也是。”

    “您不是本地人?”

    她耸耸肩:“我来这儿太久了,以前的事都记不得了。”

    “你会觉得伦敦是个秩序井然的地方,富足、真诚,有大片绿地。让你觉得距离被缩短了。”

    “什么距离,巴斯琴小姐?”

    “我是说,女王管辖着伦敦也管辖着你的国度,所以感觉伦敦也是你的一部分。”

    “明白了。”

    我不认为奎克能真的明白,于是继续说下去:“你觉得这儿的人能理解你,因为他们也读狄更斯、勃朗特和莎士比亚。但我还没遇到过一个可以说出三部莎翁剧作的人。在学校里,他们给我们看那些讲英国生活的电影——白墙上投映着圆顶礼帽和巴士——但户外传来的只有树蛙的声音。为什么会有人给我们看这些?”我的音量越来越高,“我觉得英国的每个人都是贵族——”我住了口,担心说得太多。

    “继续说下去。”她道。

    “我以为伦敦就是繁华和温暖。一个文艺复兴式的地方,充满光荣与成就。我以为到伦敦来就跟走出家门去街上那么简单,只是这条街更冷些,我以为一个有头脑的非洲人就可以跟伊丽莎白女王做邻居。”

    奎克微笑:“看来你一直在思考这件事。”

    “有时候你简直没法考虑其他的事情。寒冷、潮湿、房租、贫瘠。但——我真的在努力生活。”

    我觉得我不该再说下去,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说了这么多。膝盖上的面包卷已被我撕成一片片,奎克看上去则是一脸轻松。她靠回椅背,眼神明亮。“奥黛尔,”她说,“不用担心,你会过得很好的。”

    4

    辛兹和塞缪尔在旺兹沃思登记处结婚了,小小的房间里有深绿色的壁纸和扶手椅,充满了官僚气息与廉价香水味。鞋店的两个女孩——雪莉和海伦盛装而来。伴郎是塞缪尔在巴士公司的同事帕特里克·米纳莫尔,他带来了女朋友芭芭拉——一个口若悬河的新人演员。

    登记官打量着我们这群人,男人们个个西装革履,帕特里克的领带尤其显眼——较之周围单调的环境,每个人都看起来聪明伶俐。辛兹很美——我是说,她无论如何都很美,就算没有周身遍布爱情的光泽。但此刻她穿着白色迷你裙,戴着一顶白色圆礼帽,还穿着一双鞋店经理考妮送的白皮鞋,十分明媚动人。她戴着一条蓝色陶瓷花卉项链,耳边一对小巧的珍珠,看起来是如此完美、如此圆润,仿佛这是牡蛎们特地为她定制的。

    帕特里克还是一位很热心的摄影师,负责给我们所有人照相。我还保留着那些照片。喷泉般的米粒撒到半空的时刻,站在台阶上的塞缪尔和辛兹笑着,手牵手置身于白色的谷物瀑布雨之中。至少在结婚这件事上,辛兹是个赢家。对我们来说,找到出路绝非易事。否则那么优秀的辛兹现在早就该坐拥自己的鞋业王国了。作为一个特多女孩,想要在1967年的克拉彭大街上卖鞋可不容易。相比之下,为特多的花朵们写首诗然后寄给英国领事馆拿个奖可能还容易些。但至少她有了塞缪尔,他们简直是天生一对——他严肃而害羞,她聪明而果敢——他在登记处签下自己的名字时,是多么为她痴狂。

    我们搭黑色计程车回塞缪尔和帕特里克的公寓,告诉司机们我们的朋友刚刚结婚。司机们摇下车窗,放起同一个电台的布鲁斯音乐会,震耳的音乐一度让我们担心会因扰乱秩序被逮捕。回到公寓后,我们开心地掀开三明治上的茶巾,找到了开瓶器和拔塞器,放上一张唱片,然后看着二人切开那只辛兹加了朗姆酒制作的白色圆球形蛋糕。

    过了两个小时,其他人陆续出现了——朋友的朋友们。芭芭拉召集了一伙嬉皮士模样的人,女孩们一律长发短裙,男孩们则穿着开领衫,一副很久没有刮过胡子的邋遢相。我只瞥了他们一眼,知道自己和这些人根本不会扯上什么关系。背上的汗水湿答答的,天花板似乎比一小时前更低矮了。芭芭拉的一对朋友躺倒在桌上,一盏红色的流苏台灯倒落在地。虽然没抽过大麻,但我在这里能闻出那个味道。

    房间逐渐人满为患,气氛热烈,辛兹已经喝多了,三杯杜本内酒加柠檬汁下肚,她抬起唱片机的指针宣布道:“我的朋友黛莉是一个诗人,她写了一首关于爱的诗歌。”掌声响起,“她现在就要为我们朗读了。”

    “辛兹·莫尔莉,不。”我厉声道,“你不能当了新娘就随便指挥我。”

    “怎么啦,黛莉?”塞缪尔道,“干吗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

    “来吧,黛莉,为了我。”辛兹道。我惊恐地看着她从手袋里拿出那首诗,偏偏闷热的房间里此时又响起一阵稀疏的掌声。一周前我把诗拿给她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个小学生一样走过长长的走廊才到达班主任的桌子前。她静静地读完,然后紧紧地拥抱我,耳语道:“天啊,黛莉,你真是个天才。”

    “诗真的很棒,黛莉,”她把诗塞到我手里说,“来吧,让大家见识见识。”

    我只好念了。杜本内酒让我有点摇摇晃晃,我看了一眼大家的脸庞,宛如小小的月亮般在为我驻留。我对着纸念了诗,虽然诗的内容早已牢记在心。我的声音让人群安静下来。当我念完时,房间更加安静了,我等着辛兹开口,但她也没能说出话来。

    念诗的时候我没注意到他的脸,也没有感受到他的目光,虽然他后来告诉我他几乎没法从我身上移开视线。我不觉得房间有什么改变,只有我的声音孤独地回荡着。直到掌声响起,我觉得有点滥情,也有点得意。

    他来找我是在半小时后,我正在狭小杂乱的厨房里把空铝箔盘叠整齐,努力在塞缪尔和帕特里克的单身公寓里理出一点儿头绪。“你好,”他说,“所以你就是那位诗人了。我叫劳里·斯考特。”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检查手指上有没有残余的鸡蛋三明治碎屑。“我不是诗人,我只是写诗。”我看着自己的双手说。

    “有区别吗?”

    “我觉得有。”

    他斜靠着橱柜,笔直的长腿,双手交叉,像个侦探。“你的真名就叫黛莉吗?”他问。

    “我叫奥黛尔。”感谢神女洗碗液和百洁布,说话的时候我不至于无事可做。

    “奥黛尔。”他的视线穿过没有门板的拱门,回头注视着客厅,失控的派对已坠入一片烟蒂、尖叫声、易拉罐拉环、丢弃的耳环中,地上还有一团皱巴巴的西装外套。塞缪尔和辛兹很快就要离开这里——去我们的公寓,我答应了夜里把屋子腾给他们。今晚,我只能窝在这里了。这个劳里看起来有点神志不清,也许有点大麻上头了,我看到他的眼睛下面有疲惫的紫色眼圈。

    “你跟这对快乐的新人是怎么认识的?”我问。

    “我不认识。我是芭芭拉的朋友,她说这里有个派对,我并不知道是个新婚派对。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你知道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并不知道,所以什么都没说。“你呢?”他追问。

    “我是辛兹的同学。她——之前——是我的室友。”

    “认识很久了吗?”

    “很久了。”

    “你的诗真的很棒。”他道。

    “谢谢你。”

    “我无法想象结婚是什么样子。”

    “我不觉得会有很大的区别。”我答道,戴上一副黄色橡胶手套。

    他转向我:“你真的这么认为吗?所以你才写了一首关于爱而不是关于婚姻的诗吗?”

    我没有关水龙头,水槽里的泡沫小山正在逐渐升高。他好像是真的有兴趣,我有点开心。“是的,”我说,“但是别告诉辛兹。”

    他笑了,我喜欢他的笑声。“我妈妈说过婚姻会历久弥新,”他说,“但是她试过两回了。”

    “我的天啊!”我笑了。我的异议大概听起来十分明显。离婚在当年还是带着些放荡的意思。

    “她两个星期前去世了。”他说。

    我愣住了,手中的百洁布停在水槽上方,我看着他想确认一下有没有听错。“我的继父说我应该出来走走,”劳里盯着地板继续道,“他觉得我在家碍手碍脚的。可我去哪儿不好,偏偏来了一个婚礼派对。”

    他又笑了,接着又静下来,他穿着一件时髦的皮夹克,双手紧抱胸前。我从未在英国跟陌生人有过如此私密的谈话。我不能给他什么建议,他看起来也不太需要。他好像也不打算哭出来。我觉得他穿那件外套应该很热,但他好像也不准备脱下来。他应该不打算在此久留。我感到自己对这件事有点在意。

    “我有五年没有见过妈妈了。”我边说,边把一个脏蛋糕盘浸到热水里。

    “她还没去世吧。”

    “没有,没有,她没有去世。”

    “我一直想再见她一面,总觉得我回家的时候她肯定会在。但我只见到了该死的格里。”

    “格里是你的继父吗?”

    他的脸色一沉。“是的,不好意思。而且我妈妈把所有东西都留给了他。”

    我试着推测劳里的年纪。他应该是三十岁左右,但看他急于倾诉的模样,也许还不到三十岁。“有点残忍,”我说,“她为什么那么做?”

    “说来话长。其实她给我留了一样东西,格里一直很讨厌它,他根本就是一个笨蛋。”

    “你能得到它很好啊。是什么东西?”

    劳里再次叹气,双臂松开,自然垂在两侧。“一幅画,它唯一的作用就是让我想起她。”他泛起悔恨的苦笑,半边嘴角上扬到脸颊。“爱是盲目,爱是束缚。我也可以作诗。”他把头转向冰箱问,“有牛奶吗?”

    “应该有。你知道吗?与其试图遗忘,不如好好怀念。我爸爸去世了,他的东西我一件也没有。只有我的姓氏。”

    劳里愣住了,他的手搭在冰箱门上:“啊,我很抱歉。看我都说了什么,然后呢?”

    “没什么。没事,真的。”现在我有点尴尬了,盼着他拿到牛奶赶快出去。我很少说起父母,但眼下又只得继续说下去。“他在战争中死了。他的飞机被击落了。”

    劳里看着有些兴奋。“我爸爸也死在了战场上,但不是飞机里。”他顿了一下,他好像要说什么,又咽了回去,“我根本不认识他。”他补充道。

    我们之间的巧合令我有点尴尬,好像是我故意制造出来的。“我那时候两岁,”我匆匆道,“我不记得他的事情了。大家都叫他奥德,没有‘尔’。他死的时候,我妈妈给我改了名字。”

    “你说她什么?那你之前叫什么?”

    “我也不知道。”

    这事听起来荒诞又好笑——至少那一刻是这样的——也许是四周弥漫的大麻烟雾所致——我们都笑了。事实上,我们足足笑了有一分钟,笑到胃都痛了——一个人被妈妈改了名字,另一个人的妈妈忽然死了,而我还戴着黄色橡胶手套站在大英博物馆附近的一间厨房里。

    劳里拿着牛奶瓶,整个人转向我。冷静下来以后,我看着它,担心他拿得太歪,牛奶会从盖子里漏出来。

    “听我说,”他说,“黛莉。”

    “奥黛尔。”

    “你想不想出去?”

    “从哪里出去?”

    “就从这里,你这个疯女孩。”

    “谁疯了?”

    “我们可以去苏荷区。我有个朋友可以带我们进火烈鸟俱乐部,但你得脱掉这些橡胶手套。它不是那种俱乐部。”

    这时我还不知道该怎么看待劳里。我觉得他悲伤受挫,但他心里的悲痛没有真正发泄出来。也许他还在震惊之中——毕竟事情才过去两个星期。他还在生某人的气,带着一点儿失落,对自己既确定又逃避——这大概就是劳里。他语调清晰,以一种厌世的老练口吻说起格里,说起家里,还有他那去世的离异妈妈,我分不清楚他是想逃离她,还是思念她。

    “我……我有点累了,”我说,“我不能离开这里。”我拔掉水池的塞子。伴随着嘈杂的水声,我有点好奇他的妈妈是怎么去世的。

    “火烈鸟俱乐部哦,奥黛尔。”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但我不打算跟他承认这一点。“我不能离开辛兹。”

    他抬起了一边的眉毛:“我不觉得她今晚会需要你。”我红了脸,盯着水池里消失的泡沫。“你看,”他说,“我的车就在外面。我们把画一起放到我朋友的公寓,然后一起去跳舞怎么样?不一定要去火烈鸟。你喜欢跳舞吗?”

    “你把画随身带着?”我说。

    “我懂了。”他一只手捋着头发,“你不是派对女孩,是文艺青年对吧?”

    “都不是。但我确实在一家画廊工作。”我补充道。我想让他意外,让他知道我不是那种只想在厨房打杂而不愿在地毯上打滚的清教徒。

    劳里的眼睛一亮。“你想看看它吗?”他说,“就在我的后备箱里。”劳里并没有试图在厨房里碰我。半是因为他的手压根儿没有靠近过我,半是因为期待他待会儿可能会这么做——我答应了跟他去看画。我跟着他,离开了盘子堆积如山的水池。

    他或许觉得自己的名爵车会吓我一跳。但我见到后备箱里的画作之后,便对车无动于衷了。画作不大,也没有裱框。这幅画图像简单,但意味深远——画的一边是一个女孩手捧着另一个女孩的头颅,另一边是一只蹲踞的狮子正在蓄势待发。整幅画有一股神话色彩。

    尽管画作在头顶上的橘色街灯下有点微微扭曲,画作底部的背景色还是让我想起了文艺复兴时期的宫廷画——田野上层层叠叠的黄与绿,还有类似白色小城堡的建筑。顶部的天空更暗也更阴郁,瘀青般的紫色宛若噩梦。我马上感受到了画中对峙的张力——女孩们和狮子面对面僵持着在绝境中。但这幅画自有一种美丽的色调和恰如其分的精致——它因晦涩而充满了诱惑力。

    “你觉得怎么样?”劳里问。离开了厨房刺眼的灯光,他的脸看起来更加柔和了。

    “我?我只是个打字员。”我说。

    “噢,拜托,我听过那首诗了。你给这幅画也作首诗吧。”

    “这样可作不了诗——”我开口道。然后立即意识到他只是在调侃我。我很尴尬,于是背过身去看画:“这画绝不是寻常之作,我想。这颜色,这主题。它是什么时候的画?可能是上星期,也可能是上个世纪。”

    “或者更早些。”他忙道。

    我又看了看背景里旧式的田野和人物:“我不觉得。女孩的裙子和毛衣——不是古老的款式。”

    “你觉得那是金箔吗?”劳里俯身指着狮子闪闪发亮的飘逸毛发问道。他的头靠得很近,我能闻到他的须后水的味道,我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奥黛尔?”他说。

    “这幅画不一般。”我很快回答,好像我知道一般的画是什么样似的。我直起身来问道:“斯考特先生,你打算怎么处理这幅画?”

    他转过身对我微笑。橘色的灯光照出他脸上的线条并将他包裹在一片阴影之中。“我喜欢你叫我斯考特先生的样子。”

    “这样的话,我就叫你劳里好了。”

    他笑了,我的下巴颤抖,忍不住露出微笑。“我不觉得这是外行的手笔。”我说,“你妈妈知道它的来历吗?”

    “不清楚。我只知道她一直随身带着它,一直都放在她的卧室里。她不喜欢把它放在客厅里。”

    我指着画上右下角的缩写字母:“I.R.是谁?”

    劳里耸耸肩:“猜谜我一点儿也不拿手。”

    我好奇他拿手的是什么,我会不会有机会见识到,甚至我为什么会对他的事好奇——是否因为这背后的原因现在的我才无所适从?

    我不想让他看出我的心思,再次低头去看画中的女孩。她穿着淡蓝色裙子和深色羊毛衫——几乎能看清衣服上的纹路。她手中的头颅留着黑色长辫,以一种令人不安的方式从女孩的怀抱中蜿蜒而去,伸向红色的大地。诡异的是,尽管那个头颅没有身体,却好像并没有死。她似乎在邀请我进入画中,但眼神中又带着一丝戒备。两人都没有露出欢迎的微笑。她们仿佛都没有留意到一旁的狮子随时可能大开杀戒。

    “我得走了。”我说,把画推回惊讶的劳里手中。劳里、派对、诗歌、杜本内酒、辛兹的婚礼、这幅画,我忽然想一个人待着。

    劳里接过画,关上后备箱。他低头看着我,头再次歪向一边:“你还好吗?我陪你一起走回去好吗?”

    “好,”我说,“我是说,不用了。我很好,谢谢你,不好意思。认识你很高兴,祝你好运。”我转身往公寓入口走去,他叫住了我。

    “嘿,奥黛尔。”我回过头,只见他双手插在皮夹克口袋里,两肩再度耸起,“我——你知道——那首诗真的很棒。”

    “掌声总是慢一拍啊,斯考特先生。”我说。他笑了,我也笑了,完全放松下来。躲开街灯的照耀着实让我轻松不少。

    5

    小时候,妈妈和我总在星期天和辛兹一家共进午餐。下午四点,灶台上炖着一个大锅,每个人进进出出自己拿食物——一吃完饭,大家就围坐在晚上七点半的收音机旁,听BBC的《加勒比之声》,如果你想当作家,这会是你最感兴趣的广播节目。

    疯狂的是,来自巴巴多斯、特里尼、牙买加、安提瓜——任何一个英属加勒比地区的诗人——都会大老远把自己的故事寄到伦敦奥德维奇的布什大厦,好有机会从千里之外大西洋彼岸的家中再次听到这些故事。我们当地似乎没有机构可以处理这些故事,我很小的时候就相信,要成为一名作家,得获得祖国的认可,我需要不列颠帝国的广播来证明自己的作品是掷地有声的。

    大部分作品都是男人写的,但我也为女作家的文字和嗓音着迷。乌娜·马森、格拉迪斯·林朵、康斯坦斯·荷拉——而辛兹则会朗声道:“以后一定会念到你的作品的,黛莉。”她那发光的笑脸、她的辫子,总是让当时的我信以为真。那一年我们七岁,她是唯一一个鼓励过我的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那个节目停播了,两年后我来到了英国,对自己的文学前途茫然若迷。鞋店占据了我的生活,我只在业余时间写作,而辛兹一定见过我藏在房间里的成堆笔记本,也就不在我耳边唠叨个没完了。

    她和塞缪尔在女王公园附近租了间公寓,调去了伦敦北区的多尔西斯分店工作。在那以前,我都还没有体验过孤独。我总有书籍和辛兹相伴。在这间小小的公寓里,我的心声忽然变得很响亮,因为没有人倾听它们,也没有人替它们操心,没有人哄逗我或支持我,也没有人张开双臂拥抱我。辛兹的离开成了一个巨大的空洞。如果不与人接触,你的身体还会继续存在吗?我猜你会说是,但我有时候觉得不是。我成了一团飘荡在房间里的思绪。房间里的回声和钥匙在锁孔里的金属声,总是让我猝不及防。她煎锅的嗞嗞声荡然无存,我的牙刷孤立无援。她曾经哼唱的心爱曲子,现在成了一片无边的静寂。

    如果你每天都见到某个人——某个你喜欢的人,某个鼓励你的人——你很容易就会觉得自己是最棒的。而现在,我觉得自己相当乏味,也不那么聪明了。除了辛兹没有人会听我念诗,没有人会像她那样在乎或认同我的家乡。如果没有辛兹的鼓励,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做自己。辛兹为我付出了那么多,而现在只是因为她走了,我就开始埋怨她了。

    因为工作关系,我和辛兹只能两周见一次面,约在斯凯尔顿附近的克雷文大街的莱昂餐厅。几乎每次都是辛兹张罗着会面,但我从没感激过她。

    柜台上的服务生没有拿稳我们的杯子,饮料洒到了盘子上,我点的面包被压成了一个薄片。我要求换个盘子,服务生直接忽略了我。付钱的时候,她没有把找回的零钱放到我手上,而是放在柜台上推过来,看都不看我一眼。我转身看看辛兹,她还是那个熟悉的表情。我们找了一个离柜台很远的空桌坐下来。

    “工作怎么样?”她问,“你还是那位玛乔丽·奎克的小跟班吗?”

    “她是我老板,辛兹。”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啰。”

    我这才意识到,这几周奎克对我的影响已经这么明显。我试着向帕梅拉打听奎克的事,她只告诉我奎克提到过她小时候住在肯特郡。她从少女时期到如今五十岁左右的人生还是个谜。也许等待她的本是精致的肯特郡上流生活,嫁给地方法官之类的权贵,但她另辟蹊径,跑来战后伦敦的瓦砾堆里碰运气。德布雷特英国贵族年鉴找不到她的名字:她并不是斯尔凯顿家族的人,我一开始的猜想是错的。她无可挑剔的穿衣品位流露出权威感,她的打扮只为取悦自己而不是其他人。她每件完美的衬衫,每条无瑕的长裤,都是一场先声夺人的自我宣言。奎克的衣服根本就是丝绸做的盔甲。

    我知道她没有结婚,住在温布尔登,就在公园旁边。她抽很多烟,跟里德很亲近,两人的关系就像流水和被流水数十年打磨过的石头一样。帕梅拉说奎克跟里德来这儿工作的时间一样久,里德从1947年开始接管斯凯尔顿,已经二十年了。她跟里德是怎么认识的?她为什么选择在这里工作?这些也都是谜。不知道她经历了多少恶战才坐到现在这个位子的?她读那些罗马史书是为了战略需要吗?

    “她跟我以前见过的人都不一样,”我对辛兹道,“一分钟前还笑脸迎人、阳光灿烂。下一秒又像猪鬃一样刺人——她发脾气的时候,站在她旁边都觉得难受。”

    辛兹叹了口气:“我们买了个G plan放在公寓里。”

    “G什么?”

    “噢,黛莉。塞缪尔工作太累了,我就说,我们给自己买个漂亮的G plan沙发吧,这样一天下来他可以把脚搁在上面休息一下。”

    “嗯,那你的脚呢?”

    她又叹了口气,用小匙搅动着温热的茶水。“告诉你件事。我们新来的邮递员把信件弄混了,邻居就拿着信来我家敲门了。”辛兹清了清嗓子,换上一种装腔作势的伦敦口音模仿道:“‘噢,您好。是啊,这想必是您的吧。我们看到上面有一枚黑色的邮票。’那封信是拉各斯寄来的,黛莉。上面根本没有我的名字,我也没有尼日利亚朋友,况且还是黑色的邮票。”

    她的笑容消失了。以前我们吐槽完这些不快的事情后,心里就会好受些,但碰到刚才那个服务员后,我们就没力气继续说下去了。

    “跟我说说婚礼上跟你聊天的那个家伙吧。”她说,看起来很狡猾。

    “哪个家伙?”

    她转动着眼珠:“劳里·斯考特。白皮肤,瘦瘦帅帅的那个。他是派特里克的女朋友芭芭拉带来的朋友。我可没喝那么多杜本内——我看到你们在厨房聊天来着。”

    “噢,是他。他有点古板。”

    “嗯,”她说,她的眼睛里闪着秘密的光线,我知道自己已经暴露了,“有点奇怪啊。”

    “为什么?”

    “派特里克跟塞缪尔说他一直问起你。”我紧闭双唇,而辛兹咧嘴笑了,“你还在写作吧?”

    “你走了才想起来问我。”

    “我没走,我只是搬到地铁线路图另一头而已。”

    “你担心我没事可做吧?放心,我还在写。”我说,但这是在扯谎,最近我完全停笔了,我开始觉得自己想当一流作家根本就是个笑话。

    “好的,很高兴你还在写,”辛兹坚定地说,“你知道吗?当代艺术中心有个诗歌之夜,”她继续道,“塞缪尔的一个朋友去那里朗诵了,跟你相比他是个真正的老古董。他的诗让我直打瞌睡。”

    “我可不要去什么聚会上念诗,辛兹。”我说,皱起鼻子,“绝对不行。”

    她叹气道:“我知道。我只是觉得你比他好多了,奥黛尔。你很棒,而且你也清楚这一点,但你就是什么都不做。”

    “喂,”我说,“我很忙的,我要上班。你好好享受你的G plan,不要再出这些歪点子了。难道说,因为我没有老公的脚需要操心,就得出门念自己的诗吗?”

    辛兹看起来大为光火:“黛莉,你为什么这么生气?我只想帮忙而已。”

    “我没有生气。”我喝完杯子里的茶,“你一切顺利很好,”我说,“但不要指点我的生活。”

    辛兹沉默了。我应该当场道歉的,但我没有。她很快就走了,阴沉的脸上挂着泪,我觉得自己好像一只从海里爬出来抓她腿的大怪兽。

    那之后一周我们没有见面,再一周也没有见面,她也没有打电话来。我也没有打给她,太尴尬了,我根本就是一个白痴——一个真正的老古董,辛兹那晚一定跟塞缪尔吐槽我了。她沉默得越久,我也就越没有勇气打电话了。

    我只想跟她说,我怀念我们住在一起的日子。那时候,至少在某人眼里,我是个写作的好手呢。

    6

    劳里找我的那天是八月十五日。那天早上七点,我正要去值柜台早班。商店都还没有开门,查令十字街上的公交车还很稀少。长长的林荫大道,白天总是水泄不通,此刻空荡荡地布满绿光。一个星期都在下雨,黎明时又下了一场倾盆大雨,石板路还是湿的,树木宛如水草般在微风中摇曳。

    我遇到过比这更糟糕的雨天,因此还可以忍受。我一边把替帕梅拉买的《每日邮报》塞进手袋里以防溅湿,一边穿过卡尔顿花园和斯凯尔顿广场中间的圆环地带。广场的中心是一座政治家雕像,那是一个眼神茫然的家伙,外套已经被鸽子们弄得乌七八糟了。换作以前,我一定会看看他是谁——但五年的伦敦生活让我对维多利亚时代的老男人兴趣全无。雕塑们无尽的凝视让我更加筋疲力尽了。

    我往斯凯尔顿的方向看去。一个年轻人站在门口,瘦瘦高高,穿着一件有点破旧的皮夹克。他的脸庞很窄,一头深棕色的头发。走近时,我知道是他来了。我能感觉到喉咙发紧,心脏翻腾了一下,仿佛胸前受到一记重拳。我走上台阶,从手袋里取出斯凯尔顿的大门钥匙。劳里这次戴着眼镜,一双镜片闪烁着神秘的光。他臂下夹着一个包裹,外面是肉贩们包肉用的那种棕色包装纸。

    他冲我咧嘴笑。“你好。”他说。

    看到劳里的笑容是什么感觉呢?我试着形容一下:就像治疗师把双手放在我的胸前。我的膝盖发软,下巴麻麻的,连咽口水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想张开双臂拥抱他然后说:“是你,你来了。”

    “你好,”但我只是这么说,“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

    他的笑容僵住了:“你不记得了?我们在婚礼上见过面,我是芭芭拉的朋友。你念了一首诗,而且不肯跟我去跳舞。”

    我皱起眉:“哦,是的,你好吗?”

    “我好吗?难道你不应该问我为什么在这里吗?”

    “现在是早上七点,您是?”

    “斯考特,”他说,脸上的愉快一扫而空,“劳里·斯考特。”

    我走过他身边,手忙脚乱地把钥匙插进锁孔里。我是怎么回事?虽然我对事情的进展想象过很多种可能,但到了眼前,我又跟以前一样故步自封了。我推门而入,他跟在我后面。“你是来找人的吗?”我说。

    他给了我一个严厉的眼神。“奥黛尔,我逛遍了这座该死的城市的每一家画廊、博物馆,就为了找你。”

    “找我?”

    “是的。”

    “五个星期你都没能找到我?问帕特里克·米纳莫尔不就知道了吗?”

    他笑了:“所以你在数日子。”我涨红了脸,移开了视线,开始忙着整理信件。他举起棕色纸包说:“我带来了狮子女孩们。”

    我掩饰不住声音里的狐疑:“谁?”

    他大笑:“我妈妈的那幅画,我接受你的建议,你觉得这里有谁能帮我看看这幅画吗?”

    “肯定有。”

    “我查了你指出的那个缩写I.R.,没有任何发现。这幅画很可能一文不值。”

    “你想卖了它?”我问,我走到木头柜台的另一边,脑袋依旧晕晕的,心脏跳动得很不舒服。我从来没有那么近距离地跟一个男孩相处过。

    “也许吧,看看有什么结果。”

    “但那不是你妈妈的最爱吗?”

    “我才是妈妈的最爱。”他说。他把包裹放在柜台上,露出冷冷的微笑。“开个玩笑,但如果它很值钱,你知道的,可以让我开始新生活。格里那个浑蛋——请原谅我的粗鲁——随时会把我赶出去的。”

    “你不干活吗?”

    “干活?”

    “你没有工作吗?”

    “我以前工作过。”

    “很久以前?”

    他扮了个鬼脸:“你有意见啊。”

    事实上,我没法欣赏没有工作的人。我来到伦敦后认识的每一个人——辛兹、鞋店的女孩们、塞缪尔、帕特里克、帕梅拉——我们都有工作。工作就是我们存在在这里的意义。在我的家乡,父辈们都在田野里讨生活,拥有一份自己的工作是逃离这漫漫长夜的唯一办法。那是你的出路。一个人很难改变自己的生长环境,它们早在你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劳里盯着棕色纸包往里看。“说来话长,”他说,察觉到了我的抗拒,“我大学辍学了。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妈妈不是——噢,算了。但我真的想要重新开始。”

    “明白了。”

    他有点尴尬,双手插进他的皮夹克口袋里:“听着,奥黛尔。我不是……游手好闲的人,我真的想做些事的。希望你了解。我——”

    “你想喝茶吗?”我问。

    他忽然住口。“茶?好的,老天,现在有点早吧。”他笑了。

    “你会站在这里等我泡好茶回来吗?”

    “是的。”他说。

    “你是个疯狂的男孩。”

    “谁疯狂了?”他说,然后我们相视而笑。我看着他苍白的脸说:“就算没有工作,我妈妈也会觉得你很棒。”

    “为什么她会这么想?”他问。

    我叹了口气。大清早的,真不是解释的时候。

    我们坐在前门上锁的接待大厅里,一起待了一个小时。我一边忙着整理邮件,一边煮着茶和咖啡,帕梅拉和我得全天供应这两种饮料。劳里看起来很喜欢他那杯茶,好像他从来没见过热饮料似的。

    他跟我讲他妈妈的葬礼:“糟糕透了。格里念了一首关于凋谢的玫瑰的诗。”我伸手遮住嘴笑了。“不,你应该笑的,”他说,“我妈妈也会觉得好笑的。她不可能喜欢那首诗,她根本就不喜欢玫瑰花。格里的嗓音根本就不适合朗诵。我从来没听到过那么难听的声音。他好像屁股上装了个活塞一样。神父是个老糊涂。只有五个人到场。糟糕透顶了,她的葬礼是这副模样,我好心痛。”

    “我很遗憾。”我说。

    他叹了口气,伸直了双腿。“跟你没关系,奥黛尔。不管怎么样总算结束了。安息吧。就这样了。”他揉揉脸,像是要抹去一段记忆,“你呢?室友搬走了你还习惯吗?”

    他还记着这事,我有点感动。“还好,”我说,“有点安静。”

    “我以为你喜欢安静。”

    “你怎么知道?”

    “你不愿意去火烈鸟俱乐部。”

    “不是那种安静。”我说。

    两人都沉默下来。我坐在柜台后面,他坐在对面,我们中间是那只独自等待的棕色纸袋。那是一段美妙的沉默,温暖而充实,我喜欢他坐在那里谦和的样子——而我的眼睛仍然能感受到我们初遇时他身上那种熠熠生辉的光泽。

    我觉得他很美,我拿出给帕梅拉的《每日邮报》,装模作样地整理着桌子,希望帕梅拉可以迟来一会儿。在家的时候,我曾有过一两段我妈妈称之为“儿戏”的恋情:在漆黑的电影院里牵手,在讲座结束后一起吃热狗,在王子大楼的音乐会里尴尬地接吻,在球场跑道上吃深夜晚餐,以及一起看萤火虫微弱的蓝光。但我从来没有……谈过一场完整的恋爱。

    我小心翼翼地,避免引起男生的注意,觉得追求的过程很折腾。我们西班牙港的院校女孩不流行“自由恋爱”。学校里的天主教教育仍承袭了维多利亚时期的遗风,不时谴责那些自甘堕落的失足女人或女孩。在我们所受到的教育里,肉体的交流根本不值一提。

    我对性始终怀着一种傲慢的恐惧,但又觉得困惑,毕竟已有女孩试过了,莉斯特拉·威尔森和多米妮克·曼德斯那样的女孩们都有比自己年长的男朋友,她们眼里闪烁着神秘感,似乎很享受自己度过的时光。至于她们是如何找到自己的男朋友的,我一无所知——但其实肯定包含着某种不守规矩:夜里偷偷爬出寝室窗户,到弗雷德里克大街和海军广场上的夜店里去之类的。在我的记忆里,莉斯特拉和多米妮克,那些大胆的女孩似乎生来就是女人,她们就像来自大海的人鱼一般住在我们中间,富有女人味且充满力量。难怪我们这些胆小鬼只能猫进书堆里。我们看不起性,正是因为它高高在上。

    斯凯尔顿的前门还锁着。我想留住这段时光——里屋的水壶叫声提示着茶水已经烧好,他不时伸直或弯曲自己的双腿,问我看过哪些电影,某一部我怎么能没看过,喜不喜欢听蓝调和民谣,在这儿工作多久了,喜不喜欢克拉彭。劳里总是让你觉得自己很重要。

    “一起去电影院吗?”他说,“我们可以去看《007之雷霆谷》或者《小丑》。”

    “《小丑》?听起来很适合你。”

    “主演是奥利弗·里德——他棒极了,”劳里说,“不过犯罪电影对你来说是不是太轻浮了?”

    “轻浮?为什么?”

    “因为你很聪明。如果我带你去看一群蠢货蹦来跳去寻找皇室宝藏,你肯定会觉得受到了某种侮辱。”

    我笑了,开心地发现劳里对这些事也很紧张,而他的坦诚也让我很感动。“还是你想看一部法国片,”他说,“就是那些人们在房间里走进走出,互相凝望的电影?”

    “我们去看邦德吧。”

    “好的,棒,太棒了!我很爱看那部《金手指》——那顶圆礼帽!”我又笑起来,他走近柜台,靠过来握起我的手。我看着手呆住了。“奥黛尔,”他说,“我觉得——我是说,你——”

    “什么?”

    “你很……”他仍旧握着我的手。有生以来第一次,我不想让一个男人松开他的手。

    外面又开始下雨。雨水急急地打落在灰色的人行道上,我转头去看,劳里凑过来亲了我的脸颊。我回头时,他再度吻了我,那感觉很美妙,于是我们就站在柜台边吻了好几分钟。

    我停下来:“你会害我被开除的。”

    “好吧,那可不行。”

    他回到他的座位上,笑得像个白痴。屋外的雨势更猛烈了,但这毕竟是英国的雨,不是特多的雨。在家乡,暴雨总是如瀑布打破天空疾落而下,热带的倾盆大雨会一连下上好几个星期,雨水为森林披上近乎发黑的绿色。霓虹灯罢工了,陡坡成了一团泥浆,火炬姜花红得好似染了人血——而我们所有人,不是站在雨棚下就是躲在屋子里,直到能再次安全地走上湿亮的柏油路为止。我们经常把“下雨”当作迟到的借口,所有人都会体谅你。

    “什么?”劳里说,“你为什么在笑?”

    “没事,”我说,“没事。”

    敲门声响了。奎克从一把宽大的黑伞边缘下探出头,从玻璃窗外向里张望。“噢!”我喊道,“她早到了。”

    我跑到门边开锁,谢天谢地她没有看到我们接吻。奎克走进来,她的脸看起来更消瘦了。她脱掉外套,抖落雨伞上的水珠。“八月天。”她咕哝道。

    她抬头看到劳里。“你是谁?”她说,机警得像一只猫。

    “这位是——斯考特先生,”我说,对她的粗鲁有点吃惊,“他想找这里的人谈谈他的画。斯考特先生,这位是奎克小姐。”

    “斯考特先生?”她重复道,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你好,”劳里说着,赶紧站起来,“我想知道我得到的是一件传家宝还是垃圾。”他伸出手,奎克也伸手相握,只是动作宛如对抗一个巨型磁铁。我看到她退缩了一下,但劳里完全没注意到。

    她淡淡地笑了:“我希望对你而言是前者,斯考特先生。”

    “我也是。”

    “我可以看看吗?”

    劳里走到柜台,拆开包装纸。奎克原地站在门边,手指紧抓着雨伞顶端。她一直盯着他看。雨水浸湿了她的外套,但她没有脱下来。劳里把画作转过来靠在自己身上,让奎克和我看。“就是这幅。”他说。

    奎克立了四五秒钟,凝神看着金色的狮子、女孩们和她们身后的原野。雨伞从她的手中滑落,跌到地板上。“奎克?”我说,“你还好吗?”

    她看着我,忽然快步走出前门。“没那么糟吧?”劳里从画作上方望出去说。

    奎克正低头匆忙走过广场,完全不顾滂沱大雨。我正要穿上自己的外套追出去时,埃德蒙·里德出现了,他脱下了自己湿漉漉的呢帽子。

    他低头看着我:“巴斯东小姐,是你吗?”

    “巴斯琴。”

    “你这是要跑去哪里?”

    “去找奎克小姐,她——忘了带伞。”

    “我们今早还约了开会。”他转向劳里的方向,劳里又坐了下来,画搁在他的膝盖上,他匆忙地裹上了棕色包装纸。“这是谁?”

    “斯考特先生带来了一幅画。”我说。

    “我看到了。现在是早上八点十五分,才一大早就乱成一团了?拉奇小姐人在哪里?”

    “今天我值早班,里德先生。斯考特先生今天来是想请人看看他的画。那是他母亲的——她的最爱……”我没心思说下去了,焦急地寻找奎克的去向,不知道她是否安好。

    里德慢条斯理地脱下湿漉漉的大衣,好像我把全世界的负担都压在了他肩上。他身材高大,穿着考究,一头浓密的银发,身上散发出木调的须后水味。“你有预约吗?”他问劳里,一双蓝色的小眼睛透着不耐烦。

    “没有,先生。”

    “我们不是随到随看的机构,你知道的,不是这样的流程。”

    劳里立刻怔住了,棕色的包装纸在画作周围发出窸窣声:“我知道。”

    “好吧,你大概还不知道。让巴斯琴小姐帮你登记一个下周的时间,我今天没空。”他转头看着奎克消失的方向。“玛乔丽这么着急跑出去到底是为什么?”他说。我从没见过里德焦虑的样子。他又转回身来,劳里站了起来,半张棕色包装纸掉到了地板上。里德定住身子,眼睛盯着露出的半幅画,那只金色的狮子。

    “这幅画是你的?”他问劳里。

    劳里垂下双眼,拾起包装纸。“是的,”他戒备地说,“是——我妈妈的。现在是我的了。”里德走过去,但劳里往后退去,用手挡着画。“等等,你刚才说你没有时间,你说要下周,虽然那个时候,”他补充道,“我应该已经把它给别人看了。”

    “啊!”里德道,他举起双手,“我只想靠近看看,拜托。”他继续道,说这些话似乎费了他很大的力气。

    “为什么?一分钟前你还看不上眼。”

    里德故作轻松地笑了:“听着,老兄,我为自己的无礼道歉。太多人拿着自己亲戚的传家宝或从红砖巷小贩那儿买来的三先令小玩意儿到我们这儿来了,不胜其烦。但你这幅画看着很有趣。如果你能让我仔细看看,我也许能告诉你原因。”

    劳里犹豫着,把画作放回了柜台上,拿掉了剩余的包装纸。里德走近,仔细端详画作,他的手指在画上徘徊,第二个女孩漂浮的头颅,蜿蜒的长辫,狮子沉默的凝视。“我的天啊,”他吸了口气,“你妈妈从哪里得到它的?”

    “我不知道。”

    “你能不能问问她?”

    劳里匆匆看了我一眼:“她死了。”

    “啊?”里德踟蹰着,“那么——你能想到她是从哪里得到它的吗?”

    “她的大部分东西都是在二手商店和跳蚤市场买的,有时候也去拍卖会,但这幅画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在了。不管搬到哪里,她都把它挂在她房间的墙上。”

    “它最近一次是挂在哪里?”

    “在她萨里的家里。”

    “她从来没有跟你说起过这幅画?”

    “她为什么要跟我说呢?”

    里德轻轻地举起画翻看背面。“没有画框,只有一个钩子,”他喃喃道,“好吧,”他对劳里说,“如果她一直把它挂在房间里,那么它对她来说一定有着特别的意义。”

    “我觉得她只是认为它很漂亮。”劳里说。

    “我可不会用漂亮来形容它。”

    “您会怎么形容呢,先生?”

    里德没有理会劳里的语气。“第一印象,我会说它很‘大胆’。斯考特先生,如果你想出售或展览这幅画,弄明白出处至关重要。我猜这就是你来这儿的原因。”

    “所以它值钱吗?”

    几秒钟的沉默。里德深吸一口气,眼睛盯着画作:“斯考特先生,能否同我去办公室让我仔细看看这幅画?”

    “好吧。”

    “巴斯琴小姐,请准备咖啡。”

    里德拿起画,示意劳里跟着他走。我看着他们走上螺旋楼梯,劳里回头对我竖了一个大拇指,眼神很兴奋。

    屋外,雨势已成洪流。我在广场上寻找奎克的身影,但无疑,现在她已不见踪影。我沿着广场左边一直跑到皮卡迪利广场,摸索着,希望能看到她。我又往右走,不知不觉地往地铁站走去,然后就看到了她,在我前面一个街区。周围满是尖锐嘈杂的汽车喇叭声,只有附近的爱神雕像耸立不动。

    “奎克!”我喊道,“你的伞!”路人纷纷回头注视,但我完全不在意。奎克仍旧疾步向前,于是我跑得更快了,伸出手去拍她的胳膊。她闪电般地弹开又转过身来。她遥望着喧嚣马路上的某处,被煤烟熏黑的高楼、五彩的招牌,以及在水洼间绝望跳跃的行人。然后她看到是我,仿佛松了一口气。她已浑身湿透,那湿漉漉的脸上,分不清是雨还是泪。

    “我忘了件东西,”她说,“在家里——我忘了——我得回去拿。”

    “拿着,”我说,“你的伞。我帮你叫辆出租车吧。”

    她低头看看雨伞,又抬头看着我:“你湿透了,奥黛尔。你跑出来干什么?”

    “因为——好吧,因为你跑出来了。你看看你。”我把手放在她湿漉漉的袖子上,她凝视了片刻。想不到她的胳膊摸起来这么纤细。

    “过来。”她从我手里拿过伞,在我们头顶上方撑开。我们在黑色的雨伞布下对视了一会儿,暴雨咆哮着打落在脆弱的伞骨上,四周的行人纷纷寻找躲雨的角落。她的卷发贴在额头上,粉底被雨水洗刷殆尽,我能看到她本来的皮肤——奇怪的是,她那张没有化妆的脸反而更像一张面具。她似乎想说什么,但又忍住了。“老天,”她喃喃道,闭上了双眼,“这该死的雨季。”

    “我帮你叫辆车吧?”

    “我去坐地铁。你身上没带烟吧?”

    “没有。”我不安地说,这下她知道我不抽烟了。

    “那个男人——他怎么会来斯凯尔顿的?”她问,“你认识他吗?看起来你们好像认识。”

    我低着头,我们的脚边尽是大摊的积水。我想起来本该要煮的咖啡,不知道被开除以前还能在外面逗留多久。“我只见过他一次——在辛兹的婚礼上。他今天又找到了我。”

    “找到你?还真是有毅力啊。他没——骚扰你吧?”

    “完全没有,他很好。”我说,带着些辩解。奎克为什么要用那种口气说劳里呢,她的行为才让人不解吧?

    “好吧。”她冷静下来,“听着,奥黛尔——我得走了。告诉他别再拿那幅画来烦你。”

    “里德先生看了那幅画。”

    “什么?”

    “他在你后面不久就来了,说你们今天有个早会要开。他看了一眼那画就把它带回办公室了。”

    她的视线穿过我的肩膀,望向斯凯尔顿:“里德先生看画的时候说什么了?”

    “他看起来……很兴奋。”

    奎克垂下眼帘,面无表情。那一刻,她显得很苍老。她抓住我的手紧握了一下:“谢谢你,奥黛尔——给我送伞。你是个好人,真的。但还是你拿着伞吧,我要进地铁了。你回办公室去吧。”

    “奎克,等等——”

    她把伞塞进我手里,转身下了地铁站的台阶。我还没来得及再次出声,奎克已经消失了。

    1936年1月

    Ⅰ

    萨拉失去了意识,脸歪向一边,一头精细的卷发已被枕头压乱,裸露大腿的伤口处涂了灼伤止痛剂。嘴里弥漫着夜里最后一杯酒的酸味。床头桌上的烟灰缸塞满了烟头,旁边是一叠侦探小说和边角卷曲的Vogue杂志。满是灰尘的地板上散落着她的衣服,这里一条宛如蜕皮后的蛇一般的长袜,那里一件逃脱中被压扁的衬衫。她的口红在罐子里融化了。房间角落,一只蜥蜴溜过瓷砖,如同眼睛眨落灰尘般轻巧。

    奥利芙站在门口,手里紧攥着斯莱德艺术学院的来信。信是两周前才寄来的,但已皱如手帕,历经无数次折叠后,折痕处已油光发亮。她走到母亲的床边,在床尾坐下,又读了一遍信,尽管内容她已烂熟于心。

    很荣幸邀请您参加我们的艺术学位课程……老师们对您印象深刻……饱含想象力和创意……延续学院严谨却又积极革新的传统……期待您在两周内回复我们。如有变动,敬请告知。

    如果她大声读出来,萨拉也许能从房间的闷热空气中听到,那么一切也就顺理成章了。奥利芙就会如自己所说,一走了之。这种重磅消息,在安眠药失效前宣布大概是最合适的。奥利芙是在伦敦的时候收到了这封信的。她简直想跑去天空尽头大喊自己该何去何从。她的父母对此一无所知——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女儿还在画画,更别说她申请了艺术学校的事。但令奥利芙困扰的是,她已经习惯了把画画当成一个秘密,这既让她觉得轻松,亦是她的创作动力。这是她的迷信,一个不愿打破的习惯,于是她回来了,回到这个西班牙南部的小村庄。

    她注视着母亲的睡姿,想起有一次,她在学校的美术课上画了一张萨拉的画像,然后拿给父亲看。“哦,利芙[6],”他说话的时候她的心怦怦直跳,脊梁上涌起一股期待感,“把它当礼物送给你妈妈吧。”

    他只说了这句。给你妈妈的礼物。

    她父亲总是说,女人当然可以拿起画笔作画,但实际上她们成不了杰出的艺术家。而奥利芙从来没弄清两者的区别。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在他的画廊角落里玩耍,偷听哈罗德和客户讨论这个话题,男女客户都有——女客户们一般也同意他的意见,愿意把钱投资在年轻男人而不是女性同胞身上。艺术家的男性设定已成共识,连奥利芙不时也这么想。十九岁的她自然处于下风,大家只当她是个顽强勇敢的小摆设。但眼下的巴黎,阿丽塔·雪·吉、梅拉·奥本海姆、加布里埃尔·蒙特都在从事创作——奥利芙也亲眼见过。难道她们不算艺术家?难道普通画家和艺术家的区别仅仅存在于他人的眼光和高倍投资金额里吗?

    她没法跟父母解释申请斯莱德的原因,解释她的作品集,以及那篇关于贝利尼画作中出现的背景人物的论文。她知道女性在艺术界的种种弱势,还是一头扎了进去。她不明白,这股冲动到底从何而来。而尽管独立新生活唾手可得,此刻,她还是坐到了母亲的床尾。

    她再次转向萨拉,想着要不要去拿粉彩笔。很久以前,母亲会拿自己的皮草或珍珠耳环打扮奥利芙,带她去康诺特省吃松饼,去维也纳金色大厅看小提琴家演奏或英俊的诗人朗诵表演——这些人都是萨拉的朋友,等奥利芙长大后,她才意识到他们都是母亲的情人。近来,萨拉的举止已变得无法预料。她拒绝就医,吃药也没什么用。奥利芙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只是母亲留下的残渣。她只能悄悄地把她画下来,如果萨拉看到那些画,大概永远不会原谅她。

    长长的窗户半开着,窗帘随着一阵微风起舞。黎明的风从阿拉佐罗远处的山脉吹起一片不可思议的云海,在鸭蛋灰的天空中绘出几道金与粉的纹路。奥利芙仍攥着信,她蹑手蹑脚走到阳台,望着空旷的田野延伸到远处崎岖的山谷中,灌木丛和野雏菊摇曳其中,风筝在上空盘旋,蚱蜢在空荡荡的瓜田里拉锯般地鸣叫,公牛正在耕犁播种前的土地。

    无忧无虑的兔子们蹦跃着穿过果园,远处的山坡上放牧的山羊成群结队,脖子上的铃铛即兴地响起,这浑然天成的奏鸣曲听来相当抚慰人心。忽地一声猎人枪响,惊起的鸟雀搅乱了这个巴洛克式的安达卢西亚清晨。枪声没有吵醒萨拉,但兔子们当即四散开去,这些逃生专家离开蠢蠢欲动的地表生活不见了踪影。奥利芙关上窗,窗帘随之垂落。她的母亲也许期待能在这里找到梦寐以求的宁静生活——但此地修道院的钟声里却透着一股不羁,山谷里似乎还有野狼。谷仓里徒劳的狗吠声随时会刺穿每个平静的片刻。但自从她们来到这里之后,奥利芙自己倒从本地风景和房屋中获得了意外的能量。她从果园深处的小屋里找到了一块老木板,像搬赃物一样搬到了阁楼上。她把它处理了一下打算用作画板,不过上面目前还是一片空白。

    她父亲迈步走进房间,他的大脚踩到床边的Vogue杂志滑了一下。奥利芙把信塞进睡衣口袋,转身回头看他。“喝了多少?”他指着熟睡的妻子问道。

    “不清楚,”奥利芙说,“但我觉得比平时多。”

    “Sheiße.”哈罗德只有在压力很大或很快活的时候才会用德语飙脏话。他俯身凑近萨拉,轻轻地挪开她脸上的一缕头发。这是老掉牙的动作了,奥利芙觉得恶心。

    “你买到香烟了吗?”她问他。

    “嗯?”

    “你的烟。”昨晚,他提到过要去马拉加买烟并拜访一位艺术家的工作室——想发掘另一位毕加索,他笑说,好像闪电真的会劈中同一个地方两次似的。她父亲总会在这种日子里溜之大吉——他很容易厌倦,但重新出现的时候又十分需要一个听众。他们来这里不过才两天,他又故伎重施了。

    “噢,”他说,“是的,在车里。”

    离开房间前,哈罗德给爱妻倒了一杯水放在她的床头,在她刚好够不着的地方。

    楼下的百叶窗还半开着,阴影中立着极简的家具。空气中带着点樟脑与旧雪茄的味道。这房子应该很多年没有人住过了,奥利芙猜。它就像地面上的一座庞大坟墓,每一间房都以沉默迎接她的到来,殖民地风格的长长走廊,暗色硬木柜里没有一件家居用品。仿佛所有的东西都维持着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模样,只有他们是过时的角色,被一堆废弃道具包围在一部客厅喜剧里。

    空气中淡淡的水汽开始蒸发,奥利芙打开百叶窗,阳光顿时漂白了房间,暴晒但并不暖和的一天。窗外是一片尚未开垦的山坡,延伸到下面高高的铸铁栅栏,再往前是村庄道路的起点。她望向外面,参差不齐的灌木和空空如也的花坛,还有三棵没有果实的橘子树。她的父亲说过,这些宅邸总是建在村庄之外灌溉良好的肥沃土地上。他声称,夏天来的时候,他们就能享受橄榄树与樱桃花的环抱,满园夜香草与蓝花楹,以及喷泉流水。他们会非常惬意,非常快乐。

    奥利芙还穿着冬天的睡衣、长袜和麻花毛衣。石地板凉透了,光滑的大方格上仿佛刚淋过雨。去做吧,她想。告诉他你被录取了,打算离开这里。好像光凭想象,就能实现这一切似的。好像知道了最好的解决办法,做起来就会毫不吃力似的。

    她在食品储藏室里找到一罐咖啡豆和一台老式但还能用的磨豆机。早餐就只能这么对付了,她和父亲决定去房子后面的露台上喝咖啡。哈罗德走到有电话的房间里。他选了这里唯一通上了发电机的房子,电话对他们来说是个惊喜,哈罗德很满足。

    他用德语低声交谈,也许是跟他的某位维也纳朋友。他的语气坚决,但她没法听清楚详细对话。他们在伦敦的时候,每每得到些家乡的消息——街头斗殴、被挟持的祷告会——他就会陷入深深的沉默之中。磨豆子的时候,奥利芙想起了她在维也纳的童年,想起旧时代与新时代,想起犹太人与基督徒,想起知识分子和异类,想起身体和灵魂。哈罗德说他们现在回去不安全,奥利芙有点不能接受。在他们迁居的地方,暴力是那么遥远。

    他讲完了电话,坐在阳台上一张绿色旧沙发上等她。他皱着眉浏览信件,外套上围了萨拉给他织的一条细细长长的围巾。无论他们在哪里落脚,他总有办法让信件提早寄达。

    奥利芙弯腰坐到一张废弃的摇椅上,她动作很慢,担心胶水被湿气侵蚀或椅关节被蛀木虫蛀空了。她父亲点了一根烟,把银烟盒放在斑驳的阳台地板上。他吸着烟叶,奥利芙听着他呼吸间烟叶加速燃烧的噼啪声。

    “你觉得我们还要在这里待多久?”她问,尽量让自己的语气随意些。

    他抬起头不再看信。一丝细烟从香烟末梢笔直升起,这儿没有微风改变它的路线。烟灰逐渐增多,慢慢往下弯,掉落在剥落的地板上。“别告诉我你已经想离开了。”他抬起深色的眉毛,“你是不是——”他小心琢磨着用词——“惦记谁?我们是不是把谁遗漏在伦敦了?”

    奥利芙茫然地盯着一月里稀疏的果园,真希望确有那么一位平庸的杰弗里,在南肯辛顿有一栋白灰泥的房子,有一份外交部副秘书的差事。但根本就没有,从来没有过。她闭上眼睛,几乎能看到想象中袖口表面反射的暗淡金属光线。“没有,只是——我们现在在这个不毛之地。”

    他放下信件注视着她:“利芙,你希望我做什么?我不能把你一个人留在那里。你妈妈——”

    “我可以一个人留在那里,或者跟朋友一起。”

    “你一直告诉我你没有朋友。”

    “我有——我想做的事情。”

    “比如说?”

    她摸摸睡衣口袋:“没事,没什么重要的事。”

    “你向来不把伦敦当回事。”

    奥利芙没有回答,她被站在果园里的两个人吸引住了,他们站在喷泉旁边等人,四周是绕着屋子生长的草坪。那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两人毫不掩饰。女人身上背着一个包,站在花园里十分协调,干涸的土地上眼下只有些藤条。有人照料的年月,这里应该也长过西红柿、茄子和莴苣。

    男人双手插在口袋里,耸着两肩,下巴低垂,而女人正盯着喷泉中央的雕像,那位肌肉发达的森林之神萨堤尔正捧着一只空水罐。她闭上眼睛,呼吸着空气。奥利芙也跟着呼吸,炭火和鼠尾草田,空虚与荒凉,在空气中微弱地飘荡着。

    二人开始靠近房子,迈着跟山羊一样沉着的步子,避开兔子洞和小石头。这股坚定前行的意志震撼了奥利芙,她和父亲看着他们走近,地上的欧洲蕨随着两人的脚步一路发出噼啪声。

    女人比奥利芙以为的要年轻一些。她的眼睛很黑,那只鼓鼓囊囊的包十分惹眼。她长着小巧的鼻子和嘴巴,皮肤光滑得好似坚果。她穿一条朴素的黑裙,长袖在手腕处扣好,一头浓密的深色头发辫成了一个长辫。但她转身看哈罗德的时候,辫子在清晨的阳光中闪着红色。

    男人的头发近乎黑色,年龄更大一些,二十五岁左右。奥利芙好奇他们是不是夫妇。她没法不盯着他看。他有着托斯坎贵族的脸形,健美的身材可媲美羽量级拳手。他穿着笔挺的蓝色长裤和开领衬衫,这身打扮奥利芙也看到其他田里的男人穿过,不过他们穿得很破烂而他却很整洁。他的脸庞很精致,似乎能说会道。他深棕色的眼睛如一小股电流般掠过奥利芙的身体。这两人是一对吗?奥利芙的眼神直勾勾的,但她没法移开自己的视线。

    “我们带了面包来。”男人的英语略带口音,他的同伴在包里翻找,然后举起一条面包。

    哈罗德高兴地拍起手来。“感谢老天!”他说,“我饿坏了,快拿来。”

    那对男女朝阳台走来。虽然奥利芙跟女孩差不多高,但她觉得自己比那两人都要庞大,很不自在——她的手太长了,头太大了,四肢不协调,这些缺点一览无余。为什么她还像个小学生一样穿着睡衣?

    女孩把一只手放到胸口。“我叫特雷莎·罗布尔斯。”她用西班牙口音说着,她是罗布尔斯。

    “我叫艾萨克·罗布尔斯。”男人道。

    “我叫奥利芙·施洛斯。”

    她肯定是他的妻子了,奥利芙想,不然他怎么会这么早就跟她待在一起呢?他们大笑起来,她升起一股怒火。奥利芙在西班牙语里也是“橄榄”的意思,他们肯定觉得很好笑,但毕竟也没有“凤尾鱼”和“杏果”那么夸张吧。奥利芙的名字从小就饱受嘲笑:先是被说成大力水手的女朋友,青春期的时候又被说成鸡尾酒配料。现在,总算自由在望,她又被嘲笑是西班牙树枝上的果实。“哈罗德·施洛斯。”她父亲跟两人握手,特雷莎把面包递给他。他笑容满面,好像那是一块金条,而特雷莎则是东方三贤士中的一位。“我是她爸爸。”他补充道,奥利芙觉得完全没必要。特雷莎蹲下来,动作如魔术师般随性而精准,她从包里又拿出气味浓郁的混合着迷迭香的山羊奶酪、一条腊肉香肠、三颗小榅桲和几颗硕大的柠檬。她用花哨的手法将它们一一摆放到斑驳的木地板上,它们就像一颗颗小行星般闪烁着,构成一个以她为中心的太阳系。

    “野餐也不叫我吗?”

    萨拉穿着丝绸睡衣出现在厨房门口,尽管套着哈罗德的飞行夹克和他最厚的一双打猎袜,她仍在瑟瑟发抖。她没有睡好,还喝下了不少他们在巴黎买的香槟,人有点憔悴,但看上去仍有电影明星收工后的风采。

    奥利芙又看到了似曾相识的反应,特雷莎眨着眼睛,为那头闪亮的金发炫目,无论在哪里,萨拉的身上总是闪耀着光芒。艾萨克跪下来,把手伸进包里。包的底部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然后包就自己动了起来。

    “天啊!”奥利芙大喊。

    “别那么大惊小怪。”萨拉道。

    特雷莎和奥利芙对视了一眼,然后笑了,这公然的羞辱令奥利芙大为光火。艾萨克拿出一只活鸡来,散落的羽毛飘落地面,带着鳞纹的鸡爪在他手中滑稽地挣扎着。那只鸡转动着爬虫般的眼睛,恐惧地扭动脚趾,两爪紧绷。艾萨克用左手将鸡按在地上。鸡发出沉闷的咕咕声,挣扎着想回到女主人凉快的包里去。艾萨克的右手慢慢放到鸡头上,轻声安慰它,然后忽然用力。他右手坚定地一扭,折断了鸡脖子。

    那只鸡瘫软在艾萨克的手掌上,如同一只鼓鼓囊囊的袜子,他把它放在阳台上,然后拿开了手。奥利芙低头俯视着那只鸡的眼珠时,她确信艾萨克看到了。

    “你们今天会吃饭的。”特雷莎直接对奥利芙说。奥利芙不知道这算是邀请还是命令。

    “我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到这种场面。”萨拉说。她向两位新来的客人露出一个明亮的笑容,“我是萨拉·施洛斯。那么你们二位是?”

    “只是死鸡罢了。”奥利芙厉声道,艾萨克·罗布尔斯又大笑起来,她又一次心烦意乱。

    Ⅱ

    特雷莎看着一群人走进室内,从阳台上拿起她带来的食物。她原本不想来的。在她眼里,他们的来意显而易见且毫无新意。又一个有钱佬带着妻女来了,艾萨克这么说。你该看看他们的汽车和行李箱。车顶还有一个留声机。“他是谁?”她问哥哥,但他和村里人都不知道。只知道一个星期前,女公爵的老宅终于来了新房客。

    在西班牙南部的这个角落里,有钱的老外并非稀客,他们带着做生意挣的钱和对都市生活的不满来到这里。事实上,特雷莎已经为两个这样的家庭工作过。他们来自巴黎或图卢兹,马德里或巴塞罗那,满载成箱的画作和小说而来——还有打字机,用来创作自己的小说——还有刻着姓名缩写的行李箱,有时候行李箱会掉在路上,因为他们没法驾驭本地的骡子。他们是些波希米亚风的富豪,或者,更常见的是波希米亚风的富豪继承人,从得克萨斯州、柏林或伦敦,想来这里挥毫泼墨,然后像一格他们不常用的水彩颜料一样融化在这片山色里。他们来了这里,小住一阵,大多数人会再度离开。

    特雷莎的余光看到奥利芙没有走进去。她脚趾上的羊毛袜缝得很不专业,特雷莎觉得很可惜。这种人应该穿得体面一些。奥利芙走到她身边,跪坐下来。“我帮你吧。”她用蹩脚的西班牙语说,特雷莎有点吃惊。女孩的指甲里留有新绿色的新月形颜料。她的波波头要修一下了——乱蓬蓬的,像一个巨大的蘑菇盖在她头上。奥利芙笑起来的样子让特雷莎震惊,她的脸简直是萨拉的复制品,只是其中似乎漏了一拍,带着刺耳的回音。“我还穿着睡衣。”奥利芙道,特雷莎不知道怎么回答。那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吗?她捡起瘫软的鸡放回包里。

    “这里很美,”奥利芙继续道,她拿了一只柠檬在手里掂量着,“我记得我的旅游指南上说:南非离这里不远。信仰天主教的国王从摩尔人的阿拉伯帝国里夺走了这片土地。夏季酷热逼人,冬季冰冷刺骨,一整年都能看到辽阔的夜空。”

    她看起来有点神经质。萨拉叫她胆小鬼的时候,特雷莎正看着她。她好像准备好了反击的词,但又一一锁入了头骨之中。奥利芙举手投足间有种迫切感,她让特雷莎想到一头困兽,因为有人接近牢笼栅栏便会躁动不安。

    “那么,”奥利芙再次用英语问道,“你们结婚多久了?”

    特雷莎盯着她:“结婚?”

    奥利芙皱起眉:“Casados——西班牙语是这样说吗?”

    特雷莎笑了。“艾萨克是我哥。”她用英语说。她看到奥利芙脸上浮起红晕,手上拉着一根松开的毛衣线头。

    “噢,”奥利芙道,“我以为——”

    “不,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妹——母亲都过世了。”

    “啊,”奥利芙似乎想让自己镇定下来,“你的英文说得很不错。”

    特雷莎轻轻地从奥利芙手中拿过了柠檬,奥利芙吃惊地望着那个水果,好像不记得自己拿起过它。

    “埃斯基纳斯有个美国来的女士,我替她工作过。”特雷莎说。她决定不提自己工作过的另一个德国家庭,他们几个月前刚回柏林,教过她一些基础的德语。生活已教会她最好不要一下子亮出所有底牌。“她叫巴内蒂小姐,她不会讲西班牙语。”

    奥利芙似乎清醒过来:“你们今天来也是为了这个吗——想来我们家工作?你哥哥是做什么的?”

    特雷莎穿过阳台,凝视着果园中光秃秃的树木:“我们的父亲叫唐·阿方索。他替这片土地和这所房子的女主人工作。”

    “这里的女主人真的是一位女公爵吗?”

    “是的,她的家族很古老。”

    “她应该很久没有来过了。这里的灰!哦——我没有责怪你们的意思——”

    “杜克莎夫人从没来过,”特雷莎说,“她住在巴塞罗那、巴黎和纽约。她在这里无事可做。”

    “我不信。”奥利芙答。

    “你是英国人还是美国人?”

    “一半英国人。我父亲是维也纳人,他娶了我母亲,我母亲是英国人,但总认为她出生在日落大道上。我们最近几年都住在伦敦。”

    “日落大道?”

    “不重要……那么——你是阿拉佐罗人?”

    “你们会住很久吗?”特雷莎问。

    “那得看我父亲了。”

    “你多大了?”

    “十九岁。”奥利芙答道,她看到特雷莎眉头紧锁,继续道,“我知道,说来话长,但我妈妈的身体不好。”

    “她看起来气色不错。”

    “只是表象。”

    特雷莎被奥利芙尖锐的语调激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想知道这个穿着宽松夹克衫的美丽而易怒的女人到底是怎么了。“你在这儿会需要帮手的,小姐。”她说,“这里不是伦敦。你会煮饭吗?”

    “不会。”

    “打扫呢?”

    “不会。”

    “你骑马吗?”

    “不会骑!”

    “我会帮你的。”

    “好吧,你多大了?”

    “十八岁。”特雷莎说了谎,实际上她才十六岁。她知道老外们对年纪常抱着天真烂漫的态度,希望自己的孩子永远是孩童模样。眼前这个女孩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特雷莎自己可没有这种运气,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如同矿石一样古老。“我哥哥——”她开口,又停下。她不想谈艾萨克的不必要的事。她从口袋里拿出三个信封。“Tomate,perejil,cebolla.”她用西班牙语说。

    “土豆、香菜、洋葱?”奥利芙说。

    特雷莎点头。她本来没打算把它们当礼物送出去。实际上她是想把它们带来悄悄种到女公爵肥沃的土地里,最终为她自己收获果实的。“给你的。”她对女孩说。十六年来,特雷莎还从没给别人送过礼物。

    奥利芙的视线越过她的肩膀往屋子里看去。房间深处传来萨拉的笑声和男人们低沉的说话声。“我们一起种吧。”她说。

    “现在?”

    “现在。”

    奥利芙从果园尽头的小屋里找到两把生锈的耙子,递给特雷莎一把。特雷莎惊讶于眼前这个欣然留下来的女孩,她们一起翻松坚硬的泥土,一起除草。她不想为此过于高兴,但又没法控制自己。奥利芙这样的女孩选择留在外面而不是跟大家进屋去,肯定不多见吧。她劝奥利芙在袜子外面套上一双长靴,奥利芙低头惊讶地看着自己的脚。“哦,没关系,”她说,动动脚趾上的补丁,“我喜欢踩在土地上的感觉。”

    特雷莎认为,只有那种拥有无数袜子的富家女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巴内蒂小姐,同样为乡村生活而来,她呆呆的,像是会说出这种话来。但奥利芙不同,她不假思索的果断和她全心全意的接纳,令特雷莎不仅原谅了她的突发奇想,还对她毫不介意的穿鞋态度刮目相看。

    奥利芙卷起自己的袖管,到园子尽头的水井里用洒水器打来两罐春日雨水,特雷莎喜欢她小臂上的肌肉和微弱的耐力,而且她没让一滴水洒出来。她们拿着洒水器沿着翻新的泥土来回浇水,特雷莎看到水珠中浮现着一道小小的彩虹。就算有坚硬的泥石刺痛脚跟,奥利芙也毫无怨言。

    Ⅲ

    哈罗德请特雷莎从打扫一楼的房间开始做起,并清扫悬挂在角落里的蜘蛛网。她从一件男式衬衫上撕下布条,把它们浸在一碗醋里,还加了些她的柠檬汁,接着用力洗擦起窗户上的层层污垢。她从花园里摘了些迷迭香和鼠尾草,点燃放在石板路上。艾萨克在储藏室的壁橱里找到了两台电暖炉,把它们放到前面朝东的客厅里,待太阳光从那些粉白色的墙面上挪开时取暖用。他答应他们会再带些柴火来。

    特雷莎用那只鸡给施洛斯一家做了午餐,但拒绝了一起吃饭的邀请,尽管艾萨克接受了提议。那只鸡端出烤箱的时候,奥利芙知道他们有了一位新仆人。但艾萨克呢——他们是怎么说服他留下来的呢?

    大厅里的钟摆敲了四下。“天啊!”萨拉坐在餐厅的饭桌上说。她很雀跃,这一天的生活有了很大起色,但并非万无一失。“今天怎么过得这么快?好冷——我还以为西班牙南部很热呢。”她换了一件米色长袖家居外套和一条崭新的红色羊毛裤,她的衬衫上也有与之搭配的猩红圆点。不知何时,她还涂了脚指甲油,奥利芙看到了陶土地板上有十个红色小方块。

    “会热起来的。”

    厨房里传来像是短兵相接的声音,特雷莎正把锡盘陆续放到碗架上。

    “好吧,我得把泳衣找出来,”萨拉说,“你去过伦敦吗,罗布尔斯先生?”她问,转向坐在左边的他,往他白色的小杯子里倒咖啡。“你抽烟吗?吃杏仁吗?”

    “是的,我抽烟。啊,不——谢谢。”

    “请吧,抽支烟。哈罗德从马拉加弄来的。他只抽德国烟,所以我们只有这个。”萨拉摆弄着桌上的烟盒,抽出一支烟,她的手腕上满是叮叮当当的镯子。艾萨克接过她指尖的烟,给自己点上。

    “我没去过伦敦。”他用近似敬畏的语气提到伦敦。伦敦的手写体、亨利八世、伦敦塔、中殿律师学院。奥利芙印象中的伦敦是另一番模样——孤独地穿过圣詹姆斯公园、沿林荫大道走去国家肖像馆,去那里看她最爱的荷尔拜因,之后在克雷文街的莱昂小店花一便士买小圆面包,或在安本克门特公园内散步。那些才是她怀念的——才不是别的伦敦景象,无聊得令人窒息的鸡尾酒会,女人们夸张的玫红腮红,老男人身上的特兰佩理发店剃须膏的刺鼻柠檬味,言之无物的牛津男孩脸上的红色青春痘。

    “我觉得伦敦还可以。”奥利芙说,她尽力带着诙谐调侃道,“那儿的人有时很恐怖。”她妈妈瞟了她一眼。

    “我去过好几次巴塞罗那,”艾萨克说,“还有马德里。”

    奥利芙想起了他们楼上的行李箱,木质手柄因经手诸多门房而光泽熠熠,贴满巴黎、布宜诺斯艾利斯、马赛、纽约的旅游标签,宛如施洛斯家族的层层蜕皮。她几乎记不起任何一场旅行来,十九岁于她好似九十岁。

    “但你一直住在阿拉佐罗吗?”哈罗德问他。

    “是的,我在马加拉教书。”

    “你教什么科目?”萨拉问。

    “平版印刷术,”他说,“在圣特莫尔艺术学校。”奥利芙用力地瞪着自己的盘子。

    “哈罗德是艺术经纪人,”萨拉继续说,“科柯施卡、柯克纳克、克林姆特、克利——都是他代理的。我发誓他只代理K姓艺术家。”

    “我喜欢科柯施卡。”艾萨克说,奥利芙看到她父亲的眼神变得警觉起来。

    “科柯施卡先生在奥利芙维也纳的婴儿房里画了许多蓝色的枞树。”萨拉说,“罗布尔斯先生,你英文说得好极了。”

    “谢谢,夫人。我自学的,”他说,“我在马拉加有英国朋友,也会跟特雷莎练习。”

    “你画画吗,还是只做印刷?”哈罗德问。

    罗布尔斯犹豫了一下:“我画了一些,先生。”

    “你应该带些作品来给我看看。”

    一般情况下,哈罗德对自称画画的人都很反感。一旦那些踌躇满志的年轻艺术家得知哈罗德是经纪人,他们总是会错意。有时候他们挑衅他,仿佛哈罗德妨碍了他们的正当权利——或者佯装客气,但演技却骗不过任何人。但就是这样的哈罗德先生,现在却主动询问这位年轻人的画作。奥利芙早已习惯哈罗德来了兴致的模样——阿谀奉承、甜言蜜语、亦父亦友——无论付出多少代价,他只希望自己成为发现来年新星的伯乐。她为这样的父亲痛心。

    “您不会对我的画感兴趣的,先生。”艾萨克微笑着说。

    哈罗德倾斜水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让我自己判断吧。”

    艾萨克看起来很严肃:“有空的话,我会给您看的。”

    “有空?”哈罗德说。奥利芙的皮肤有刺痛之感。

    “除了在圣特莫尔教书,业余时间我都在马拉加的工人联合会里。我教他们读书写字。”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儿。“你父亲知道你是赤色分子吗?”萨拉问。

    艾萨克再次微笑:“我已经二十六岁了,夫人。我做我必须做的事。我支持工人罢工,我还去阿斯图里亚斯声援过矿工,但我不是赤色分子。”

    “可惜,不然会很刺激的。”

    奥利芙两手压在大腿下坐着,盯着她的母亲。萨拉的家族以经营调味料闻名,她的整个人生都建筑在温顺的工人之上。她将自己视作一个自由的灵魂,但那都归功于她的祖父——他以一桶柑橘在考文特花园里起家,成为在上议院拥有一席之地的实业家——正是那些钱支付了他们的旅行,他们在可胜街的公寓、萨塞克斯的小别墅、环城大道上的房子、夏帕瑞丽的时装。哈罗德的生意当然也很成功,但根本不能跟萨拉的遗产相提并论。

    “你有今天的生活全靠那些你不愿结交的人。”哈罗德有一次这么冲萨拉喊,那次她一夜未归,他只能报了警。其实她醉倒在了派对主人家的躺椅上,整晚都叫不醒。而萨拉也大喊说他可没有说话的立场,毕竟他自己就是这种家族柑橘生意的既得利益者,他最好闭上嘴,除非他能给自己谋到个多金的差事和一所位于卡姆登区的公寓。

    “我和父亲经常有矛盾。”艾萨克说,“他为女公爵工作。这里所有的土地都是她的。她已经八十五岁了,可不会随便死掉。”

    “我也打算效仿她。”萨拉说,所有人都笑了。

    “这些在她的土地上工作的人——用英语怎么说?——tienen un gran hambre——”

    “他们正在挨饿。”奥利芙道。

    艾萨克惊讶地看着她,又一股电流穿过奥利芙,他的目光让她激动。“是的,”他说,“好几千人。整个地区。”

    “太可怕了。”萨拉说。

    奥利芙希望艾萨克的眼神能再次落到自己身上,但他倾身对她的母亲继续说话。“如果你答应给杜克萨夫人的家族投票,让她维持自己的势力,她的人会给你工作机会。穷人们为她工作,却几乎捞不到任何好处,就只有卖命而已。假如他们的妻子去世了,母亲生病了,或他们自己得了病,她根本不会记得他们。只有在选举的时候她才会露面。”

    特雷莎出现在餐厅门口,双臂交叉着。她的头发被厨房的蒸汽熏得乱蓬蓬的,围裙上还沾着血渍。艾萨克抬头,似乎犹豫着。奥利芙看到特雷莎轻微摇了下头,但艾萨克眨眼示意无碍,继续说了下去。

    “我父亲找到了她的手下,希望为他工作,”他说,“但他只挑年轻男人,强壮的男人,不要有家室的老男人。挨饿的人就更多了。而即使得到了工作也没有任何工资标准,杜克萨夫人几乎一毛不拔。我们想在上届选举里改变这个状况,但局势又变了。而你如果胆敢抱怨自己的收入——或你家的条件太恶劣——杜克萨夫人和她的手下会马上知道。你就会丢掉饭碗。”

    “不过教会会接济这些人吧?”哈罗德说。

    “我该告诉你一个秘密吗?他们说我们的洛伦佐神父在埃斯基纳斯有个情人。”

    萨拉笑了:“神父总是这种做派。”

    艾萨克耸耸肩:“他们说洛伦佐神父想把教堂和他情人家之间的土地据为己有,这样他去偷情的时候就不会有人发现了。”

    “开玩笑吧?”萨拉说。

    “谁知道呢,夫人?神父洛伦佐是女公爵的表亲,他对领土地图的兴趣可要比祈祷书大多了。”他叹了口气,把烟灰弹到烟灰缸里,“我们有个计划。土地、教堂、军队、教育、劳力——一切都要改变。而我们——用你们的话怎么说来着?Cogidos?”

    “遇到瓶颈。”奥利芙说,艾萨克又看了她一眼。她红了脸。“你们遇到了瓶颈?”她转过身,不敢再直视他的眼睛。

    “罗布尔斯先生可没有遇到瓶颈。”萨拉说,“他会讲英语,还去过马德里。”

    艾萨克猛吸了几口烟:“只有采取行动,夫人。我们必须除去暴政。”

    “暴政?”萨拉说,“什么暴政?”

    “大多数的本地人只想安稳地种他们的卷心菜然后吃掉,”艾萨克道,“但阿拉佐罗的很多孩子都没法上学,因为他们必须在田里干活。他们应该知道是谁收割了那些羊。”

    “羊毛。”哈罗德道。他之前几乎没有开口,于是他们齐齐望向了他,他在口袋找打火机,低头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你想说的词是羊毛。”他是维也纳人,发音并不标准。

    “你在筹划一场革命吗,罗布尔斯先生?”萨拉问,“也许我们该称呼你列宁。”

    他投降般地举起双手,笑着看了一眼奥利芙。她几乎没法控制自己,他主动看着她,她觉得自己的脑袋可能已经着火了。他是她见过的最美的男人。“你们会明白的,先生。”艾萨克说,“你们虽然没来多久,但你们会明白的。”

    “你是共产主义者吗?”哈罗德问。

    “不是,我参加了共和联盟党。本地有多么贫穷一看便知,这绝不是我的想象。泥屋里动不动就住着十几个孩子,男人们只能睡在田里。”

    “艾萨克——”特雷莎说,但他打断了她。

    “不只是穷人的事——那些小农户,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为地主的田地增值——生产力提高后,他们的房租又被涨到根本无法负担的地步。他们的劳动力一文不值——”

    “你讨论‘暴政’的时候最好谨慎一点儿,罗布尔斯先生。”哈罗德道,“如果你要坚持当革命家,也许会让有能力支持你的人成为法西斯的羽翼。”

    艾萨克垂下眼睛:“但有能力支持我们的人根本不会支持我们。我相信一定有办法达成集体幸福。”

    “财产强制再分配?”哈罗德道,他一脸不快。

    “对,那是个办法。人们——”

    “没有什么比强制更能破坏一个国家的平衡关系了,罗布尔斯先生。但是你看,”他微笑着,“我们正在破坏你妹妹做的午餐。”

    特雷莎看着她的哥哥。奥利芙想起了来这里的路上看到的瘦弱身影,他们停下手中的活计看着驶来的汽车,仿佛它来自仙境。“罗布尔斯先生的话没错,”她说,“我看到了。”

    “哦,你就不要掺和了,利芙,”哈罗德说,“我们给你花了多少学费啊。”

    奥利芙朝艾萨克看去,他笑了。

    那一夜晚些时候,艾萨克和特雷莎走了,他们答应过几天会把柴火带来。奥利芙回到她阁楼上的卧室,锁上门。联盟和洋葱——这对兄妹带着说辞和种子而来,奥利芙从没见过这样的人。是她和她父母让他们进来的,还是他们察觉到此地有机可乘就来了?梅菲尔和维也纳根本找不到这样的人,你会留下名片而不是死鸡;你会同情而非愤怒地谈论贫穷;你不会自己耕种土地。

    艾萨克的目光令奥利芙热血沸腾,头晕目眩,她抓起画架,撑开三个脚架放稳。她找出从小屋里拿来的那块木板,放到了画架上。她开窗邀请月光,点亮油灯,然后打开了床边的电灯。她跪在行李箱前,宛如祭坛下的朝圣者,指尖掠过棉布下的颜料管。将它们取出来的时候,奥利芙感觉到了熟悉的牵绊,她的心仿佛回到了正轨,又能呼吸了。她的颜料没有一支在旅途中爆裂,各色水粉完好如初,蜡笔也没有断裂。所有事情都分崩瓦解时,只有它们一如既往地忠诚于她。

    她工作的时候,飞蛾们相继扑向电灯,但她毫不在意。这么久以来,还是第一次,一种纯粹的使命感压过了一切,图像逐渐浮现在旧木板上。那是从果园底端望出去的景色,用色夸张,果园后面是小屋,小屋的每扇窗上都有斑驳的红漆。小屋扎根在土地里,而头上盘旋着浩瀚天空,一抹天使般的银灰色夹杂其间。小屋在画面上看起来更小了,前景中的树木结着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累累硕果。

    这大概是一种隐喻,但肯定不是写实。这是奥利芙从未试过的一种超现实形式。田野里的色彩都很接地气——赭色和蚱蜢绿、犁沟的红褐色和接近芥末般的棕色都温柔得宛如一曲民谣——景色中还有某种非现实的东西。天空满布一份恩赐的承诺。田野遍布谷物、苹果、橄榄和柑橘的宝藏。果园丰盛得如同热带雨林,干涸的喷泉中注入了流动的泉水,森林之神萨堤尔的水罐如今也满满的。果园尽头的小屋如一栋热情的宫殿般伫立着,她父亲的房子生出了许多房间,全都敞着巨大的窗户迎接她的注视。画笔即兴游走着,着重色彩多于技巧的精准。

    奥利芙睡下的时候已快凌晨四点。第二天太阳初升时,她已再次站在了画前。她从不知道自己能画出这样的画。她头一次创作出了如此生动、如此出格、如此茂盛的作品,她几乎震惊了。它是一份执著的理想、一座人间的天堂,讽刺的是,这一切的源头都是因为被父母拖来了西班牙的这片荒郊。

    奥利芙僵硬地挪到藏有艺术学院来信的行李箱前。她把信拉出来念了一遍,理好,整齐叠好,亲吻了一下,然后放回行李箱底部最深的地方,不让人看见。

    Ⅳ

    “去年,”艾萨克用英语道,“我在巴塞罗那火车站遇到了一个跟我等同班车的男人——一个记者。我们聊了一会儿。他告诉我:‘快了,以前发生的事,很快就会卷土重来。’”

    “发生过的什么事?”奥利芙问。她跟艾萨克一同站在果园里,帮忙收集他用斧头劈成两半的柴火。她回头向房子看了一眼,母亲房间的蕾丝窗帘后面似有影子闪过。管她呢,这是奥利芙跟他共度的时间。萨拉总想成为大家的焦点,也精于此道,但奥利芙喜欢只有艾萨克独自陪伴的时光。

    她用余光看着他的衬衫扬起,掠过他深棕色的皮肤,一束头发随之甩动。当他把劈好的木头递给她的时候,她开心得仿佛收到一束鲜花。她贪婪地阅读过小说十多年了,她知道好看的男人有多么致命。他们的故事已上演了好几个世纪,男人皆毫发无损,受责骂的是女孩们,迷失的是女孩们,因贞洁被嘉奖的是女孩们,女孩们只能像雕塑一般一声不吭。这些小说的主题多半是“保持警惕,珍惜你的贞操”,作者大部分都是男性。奥利芙知道这一切,但她不介意,她根本不在乎。

    他不像特雷莎来的频次那么多,部分是因为他在马拉加有工作,另外也因为他没有那么多由头来这里。当奥利芙看到他们家的柴火是几英里内堆得最高的时候,她简直高兴坏了。如果他想要跟她说他的祖国,她会洗耳恭听。

    他没有注意到她的新发型。她涂了很多母亲的润发油,想让头发顺滑些。这个严肃的男人应该不会关注到这些事,奥利芙猜。尤其他的国家还处在动荡之中,而他正在忧国忧民。她决定让自己更有政治觉悟,尽情享受这段共处时光。

    “以前发生过什么?教堂的坟墓被挖开,修女们横尸遍野,”艾萨克道,“像这样的房子都被抢了。”他们同时回头看看屋子,窗帘后的人影迅速闪避,“他们说有个神父从圣器室里被拖出去,吊在一棵树上,第二天发现他的嘴里塞着他的睾丸。”

    “艾萨克!”奥利芙不安起来。“睾丸”一词令她紧张起来,她觉得自己很幼稚。

    “报纸写得比这还要可怕——但他们从来没有问过这些抢劫背后的原因。所以,这个记者……”

    “嗯?”

    “他开始告诉我一个北极熊的故事。”

    “北极熊?”

    “是的,他说他曾在一位公爵家里采访过他。”艾萨克一边说,一边把木头递到她手上。奥利芙看到自己的指尖满是红颜料。遇到他之后她开始不停地作画。她作小幅的画,笔记本上满是速写。她的身体似乎接通了某种电源——源头是什么,她自己也不十分清楚——虽然她担心这喷涌而出的灵感终会结束,但她觉得只要艾萨克在身边,她就时刻为他准备着,她的创作仍将不断持续下去。她知道自己待在楼下是在逃避自我矛盾——这儿不用面对父亲,不用坦白艺术学院的事。而她也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他说公爵的客厅里有一只北极熊,”艾萨克继续道,“Lo Habia Cazado?”

    “他打回来的。”

    “对,用一把枪。”

    奥利芙弯着手指做扣动扳机状,期待他能看到她指尖的颜料,这样她就能回答说:哦,我也画点画,你想看看吗?他会来看画并点评说:画太棒了,你太棒了。我怎么现在才发现?然后他们会接吻,他会捧起她的脸,低头把嘴唇刷在她的嘴唇上,为她的优秀而震惊。她多么渴望他能发现自己的好。

    但艾萨克并没有注意到她的手指,于是奥利芙转而想到那只古怪的北极熊,来自冰山之上,与西班牙的酷热格格不入。如果在豪宅中摆着这样一个东西,她联想到其中的残暴与花费。“你为什么告诉我那个神父的事?”她试着自信地问,“你是想吓我吗?”

    “不是,我想让你知道这里正在发生的事情。你回家以后,可以告诉其他人。”

    “我不要回家,艾萨克。”

    她等着他的赞许,但他没有。“艾萨克,你知道我跟我父母不是同类人吧?”她说。

    “什么意思?”

    “他们瞻前顾后,我不是。”

    奥利芙想说的是,无论艾萨克觉得她父母是怎样的人,她都是他们的对立面。她不会像他们一样,把世界看作非黑即白。她跟他们完全不一样,他必须知道这一点,这对她很重要。

    “山那边有个吉卜赛营地。”他说,仿佛没有听到她的话,“他们那里失踪了一个男孩。不是失踪。”他纠正自己道,“他们没有弄丢他,他是被一群男人打死了。他才十二岁。”

    “太可怕了。”

    艾萨克放下斧头,走到果园尽头的一片斜坡上。“Ven Aqui.”他说,过来。他们便一起在那里望着眼前的土地。天空中,一对秃鹰盘旋着搜寻地面上的猎物。天空如此浩瀚,山峦如此坚毅,假如这里会发生暴力事件,看起来只能是来自大自然的暴力。

    “会没事的。”奥利芙低声说。她想象自己的手滑入他的手中,他们两人长久地伫立在这里。

    他的神情严肃。“这儿的人从骨子里热爱这片土地。所以地主们害怕他们。”他顿了一下,“我很担心我的妹妹。”

    奥利芙吃了一惊:“特雷莎?她没问题的。”

    一开始,特雷莎两天来一次,打扫房间,为一家人下厨。现在她每天都会来。房间里还是有阴暗的角落和空荡荡的气氛,而她安静又机警的存在着实为这里增色不少。她从来不多话,只是在房间里忙她自己的活,从哈罗德手里接过信封里的周薪时也只是默默点头。

    “特雷莎没有嫁人,”艾萨克,“她没有家世,没有任何背景。”

    “你想说什么?”

    “她是吉卜赛人的女儿。”

    “吉卜赛人?好浪漫。”

    他抬了抬眉毛:“还是一个共产主义者的妹妹。我都不知道哪个更糟了。”

    “为什么?”

    “警察、市长、族长、我的亲生父亲,他们都不喜欢我。我参与斗争。而她跟我又那么亲——”

    “艾萨克,别担心,”奥利芙试着用一种成熟又令人安心的语调说道,“我们会照顾她的。”

    艾萨克笑了:“在你们离开之前。”

    “告诉你,我不会离开这里。”

    “小姐,这里的生活能给你什么?”

    “我——我不确定,但我知道我想待在这儿。”

    艾萨克似乎想说什么,她整个人都渴望他为此高兴——但他被落叶的碎裂声打断了。特雷莎出现在斜坡下,身上系着包,眼神空洞。“La senora te necesita.”她对艾萨克说。

    “什么?”奥利芙说,“为什么我母亲要见他?”

    特雷莎和她哥哥互相盯着对方,艾萨克投降了,叹着气走下斜坡,没再说一个字。

    看着艾萨克穿过树林,特雷莎想象着她和奥利芙在一起狩猎,看着她们的猎物然后决定放走它,她们宁愿一同肩并肩伫立在冷风里。她们想要的并非杀戮的快感,而是怀着共同目标的那种同甘共苦。

    艾萨克总爱说特雷莎是那种被逼急了连外祖母都会卖掉的人,虽然她根本没有外祖母可供出售。最糟的是,特雷莎有时候的确对周围的人漠不关心,他们也从未帮助过她,他们觉得她不值得。看着她跟奥利芙一起用钉耙挖出的犁沟,种子仍埋在深深的土里,数月后才能发出绿芽。特雷莎庆幸自己把种子送给了奥利芙,不知为什么,奥利芙令她觉得自己仍拥有感受快乐的能力。

    “我们去阳台上抽烟吧,”奥利芙道,“我从爸爸那里偷了三根烟。”

    只有奥利芙在抽烟。楼上的房间传来“砰”的关门声。“你坐。”她对特雷莎道。特雷莎等着哈罗德的汽车朝斜坡底下生锈的大门疾驶而去后,才听话地坐下。“爸爸又出去了。”奥利芙说。

    “你妈妈会看到我们吗?我得干活。”

    “你不用一刻不停地干活,特雷[7]。他们不会因为你歇五分钟就辞退你的。再说了,”奥利芙点了烟,动作生硬地吸了一口,“她正在跟你哥哥说话。”特雷莎见过萨拉房间里的空药瓶,小小的棕色瓶身上尽是天书般的词语。有一次她听到萨拉在抽泣,还试着用枕头遮住自己的哭声,还瞥见过她大腿上交错的银白色疤痕。从奥利芙偷的香烟来看,特雷莎估计她今天比上次提到这事的时候更加肆无忌惮了,便开口问道:“你妈妈病得很严重吗?”

    “她有抑郁症。”奥利芙靠到摇椅背上,吐出一缕蓝烟。

    “抑郁症?”

    “人前笑,人后哭。病,在她的脑子里。”奥利芙指了指她的太阳穴,“还有这儿。”她又摸了摸她的心脏,“时好时坏,还会恶化。”

    “那太痛苦了。”特雷莎说,她为对方的坦诚而惊讶。

    奥利芙转过去看着她:“你是真的这么想,还是只是说说的?”

    “不,小姐。我真这么想。”特雷莎确实这么想,她的出发点是希望奥利芙百分之百地信赖自己,她愿意为此说任何话。在特雷莎看来,奥利芙对自己晒黑的肤色毫无反感。她特立独行而男孩子气的穿着,甚至她那头桀骜不驯的头发都在她身上浑然天成。来到阿拉佐罗的她似乎已然凸显了自己。

    “很痛苦,”奥利芙说,“爸爸有时管它们叫‘暴风雨’,但那只是粉饰她拖累我们的一种好听的说法罢了。医生说她的情绪就像个马蜂窝,里面堆叠着无数小房间,坏了,重建。你知道吗?她能看到痛苦的颜色。钢青色、瘀青的黄色、德国麻疹的红色。”奥利芙阴郁地笑了,特雷莎则努力消化着这些话。“这是她的家族遗传病。我有个曾祖母因为发病而没能体面地下葬,一个阿姨——大家都闭口不提——关在精神病院里。还有一个表亲,约翰尼,他痛恨寄宿学校,差点儿在乌斯河自杀。真的很可怜。而我自私得只顾得上我自己,担心自己就是下一个。”

    特雷莎能听到奥利芙的呼吸卡在喉咙里的声音,她深吸了一口父亲的烟。“有时候我能从骨子里感觉到——我很容易被她传染。”奥利芙转身看着她,“你觉得你会染上吗,特雷?”

    忧虑笼罩了奥利芙的脸,她鼻尖的雀斑、她深棕色的眼睛和微张的嘴巴。“我觉得你一定不会发疯。”特雷莎说。奥利芙笑了,轻推了她一下,两人肩膀相触,令特雷莎震惊。

    “好吧,就这样吧。如果你觉得我不会疯,我就不疯。只是我妈,”奥利芙顿了一下,“你觉得她美吗?”

    “美。”

    “当然。我觉得她是个性欲躁狂者。”奥利芙笑了,但笑声很快消失,因为她用的字眼儿更像是医学术语,而冲淡了她本想表达的玩笑气氛。两个女孩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看着远处的天空中盘旋的风筝。特雷莎希望时间能够凝固在这片景色和这种奇异而真诚的静谧之中,永远延续下去。有这样一个朋友,仿佛拥有了整个世界。

    “我这个年龄应该订婚了。”奥利芙说道。

    “你有男朋友了?”

    “噢,没有,我没有。只是——我在伦敦认识的大部分女孩——我不会管她们叫‘朋友’——已经有结婚对象了。每次看到她们的订婚戒指,我都很难过。她们那么想脱离家庭,改写自己的姓氏,她们是如此相似,只想和大家一样。”

    奥利芙似乎开始聊到自己了,她的话宛如来自一个拔了塞子的瓶子,其中的词语迫不及待地往外倒下来,特雷莎根本来不及接住。

    “还有那些未婚夫!”奥利芙道,她的吼声很粗暴,“他们太肤浅了。你知道肤浅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

    “徒有其表,无足轻重。他们的名字都是鸡肋,菲利普、欧内斯特、大卫。全都长着索然无味的脸,没有棱角。我说我不会结婚的时候,其中一个女孩对我说:‘你不会明白的,奥利芙。你去过巴黎——我只到过朴茨茅斯。’你能想象她们有多白痴吗?竟然拿结婚跟旅行相提并论!”

    “也许真的有可比性呢?”

    奥利芙注视着她:“好吧,巴黎多的是悲惨的主妇。有些是我父母的朋友,还有一个是我妈。”

    “是吗?”

    “婚姻就是一个生存游戏。”奥利芙说,听上去这句话好像是她从别的地方听来然后转述出来的。

    “你父母是怎么认识的?”

    “一个派对,在巴黎。母亲那时候十七岁。‘一棵英国荨麻’——用她自己的话说。爸爸二十一岁。她要跟这个维也纳犹太人订婚,大家都震惊了。她的家族一开始不能接受,但后来他们都很爱他。”

    特雷莎点点头,觉得这种说法有点笼统。她觉得哈罗德可不是一个容易讨人喜欢的人。他让她想起了寓居在石灰木屋的墙壁深处的甲壳虫。他坚硬的翅膀必须保持锃亮,触角得用软布擦得闪亮,身体也要光鲜,还要吃饱喝足,他才不会咬人。

    “他在战争中被拘留过,”奥利芙说,“后来他们把他放出来,他开始为英国政府工作。他绝口不提那些事。我觉得,他的生活好像是妈妈的反面。她太容易厌倦了,喜欢找麻烦。调味料家族继承人,可卡因不良少女,跟野蛮佬结婚的叛逆者。太夸张了。”她补充道,虽然特雷莎听不懂她的形容,但她能听出其中的醋意。

    “真是难以置信,”奥利芙继续道,“她那么轻易就让别人相信她心智健全,但内心却是分崩离析,就像碎掉的茶壶。我有时候在想我们有没有可能过上正常的生活——爸爸明天去外交部上班——他戴着圆顶礼帽,去圣詹姆斯街上的俱乐部,而妈妈在家做刺绣。我很怀疑,你也这么想吧?”

    特雷莎不知道应该对这个气势汹汹的女孩说什么,她的脸上交织着哀伤和率真。施洛斯一家人交集甚少,他们的家庭生活因此毫无深度可言。他们俨然穿着戏服的演员,房子就是他们的戏台,特雷莎是他们唯一的观众。她很想看看这家人脱掉戏服回到自己房间的样子,记忆在那些阴暗的角落中浮现。奥利芙如今掀开了窗帘一角,她得以窥见其中的轮廓。特雷莎担心自己万一说错话,那窗帘又会紧闭起来,打破两人之间的亲密咒语。

    “你觉得自己会结婚吗?”奥利芙对着沉默的女孩说。

    “不会。”特雷莎说,她没撒谎。

    “如果我结婚,一定是为了爱,我不会像我妈那样只为跟父母怄气。你觉得艾萨克会结婚吗?”

    “我不知道。”

    奥利芙咧嘴一笑:“如果他结婚了,小屋里就剩你一个人了。你得搬过来跟我和我丈夫生活在一起,我不想让你一个人孤零零的。”

    “你丈夫?”

    “我们叫他……鲍里斯吧。鲍里斯,我的挚爱。”奥利芙笑起来,似乎压抑了很久,“噢,鲍里斯,”她张开双臂朝天空大喊,“来吧,跟我结婚吧!”她喘着气转头看特雷莎,微笑起来,“我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什么感觉?”特雷莎问。

    “快乐。”

    特雷莎为这个穿着麻花毛衣和棕色旧鞋的女孩深深着迷,也不愿让她一个人。奥利芙有一个痴想的情人叫鲍里斯,却在这个西班牙的犄角旮旯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接着,特雷莎忽然发现了奥利芙指甲里的血渍,她想到了斧头,想到刚才奥利芙和她哥哥在外面,立即慌了。她一把抓过奥利芙的手。

    “怎么啦?”奥利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停下摇椅。

    “你的手指?”

    奥利芙低头看见她赤褐色的指甲正被特雷莎小小的手抓着。“我没事。”

    “这是血,是不是他?”

    “他什么?这不是血,特雷莎。”奥利芙犹豫着,“这是颜料。”

    “你有炎症?”

    “不是炎症,颜料。我没洗干净。”

    “我不明白。”

    奥利芙考虑了一会儿:“特雷莎,如果我告诉你一件事,你会保密吗?”

    这是个危险的问题,一个未知的谜,但如果拒绝的话就会被奥利芙疏远,这是特雷莎不愿意的。“当然。”她说。

    奥利芙伸出小指:“我们拉钩吧,你发誓吗?”

    特雷莎伸手钩住了她的小指,感觉到奥利芙认真的目光。“Lo juro,”她轻声道,“我发誓。”

    奥利芙伸手在特雷莎胸前画了一个十字。特雷莎仿佛身中咒语一般,也在奥利芙胸前画了一个十字,她感受到从奥利芙的毛衣中透过来的温度。

    “好的。”奥利芙说,她站起来,把特雷莎也拉起来。屋子里传出萨拉的笑声。“来,跟我来。”

    Ⅴ

    艾萨克和萨拉坐在东边的客厅里,艾萨克的视线飘向了天花板。他们头顶上的那间房间,正是他十一年前失去童贞的地方。他爸爸那时才当上女公爵的地产管理员不久,这间屋子还没有人住。艾萨克从他爸爸的办公室里偷来了钥匙,和几个同学一起溜了进来。午夜的时候又来了些村里的年轻人,他平生第一次醉倒了——爸爸的两瓶丹魄葡萄酒被他一饮而尽。

    第二天早上,他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的盖被里,一个女人——她叫利蒂希娅——在他身边熟睡。等她醒来,他们开始接吻,在第一次宿醉后的迷茫和蒙昧的模糊中,他和利蒂希娅发生了关系。利蒂希娅,艾萨克现在想起来,她那时二十七岁,他十五岁。楼下一只花瓶被打碎了,他爸爸手拿碎片出现在他们床边,他把利蒂希娅赶出房间,然后回来把儿子打了一顿。不是因为男女关系——只是因为花瓶。我还以为你不喜欢女孩,他爸爸说。谢天谢地。

    艾萨克想知道利蒂希娅现在在什么地方。她现在应该是三十八岁,跟正在往玻璃杯里倒柠檬汁的萨拉差不多年纪。他从窗户看出去,沿着山坡下去便是通往村子的小路。他始终无法把握阿拉佐罗的维度,它似乎千变万化,但又看起来始终如一。这里映照着人们的内心,时而与世隔绝,时而热情洋溢。他不时便想要离开它,尽管他自己也不清楚原因。阿拉佐罗已经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马德里是月亮,毕尔巴鄂是外太空,巴黎是《圣经》里的天堂——但没有一个地方给人的烙印会像阿拉佐罗一样深刻。

    “罗布尔斯先生?”萨拉·施洛斯正在跟他说话,他微笑听着。他能听到妹妹和奥利芙走上二楼再爬上阁楼的嘎吱声。就算萨拉也听到了,她也没说什么。她又点了一支烟,她总是在抽烟,在绿色沙发上盘腿而坐。“那么,你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她说。

    所以,他怎么觉得呢?他知道其中有不妥之处,他理应拒绝,却说不出口。“你肯定很忙,”面对他的沉默,她继续道,“我好多年没有做过这个了,我丈夫一定会很惊喜的。”

    “他喜欢惊喜吗,夫人?”

    “其实,”她说,“他经常给我惊喜。”

    艾萨克琢磨着她的提议。他知道自己是个很棒的画家,甚至将来可能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他和特雷从小生活在阴影中,作为阿方索的私生子女,父亲以前时常接济他们,他认为艾萨克长大以后会把左翼思想和艺术家梦抛之脑后。得知艾萨克如今仍与联盟领袖、无政府主义者和离婚妇女厮混后,阿方索曾跟他当面对质过,但艾萨克不愿意放弃圣特尔莫学院的工作,于是阿方索便不再资助他。这件事他还没有告诉特雷莎。

    学院的收入十分微薄,随着政府补助金的收缩,学院的课程数量和薪金都大打折扣。艾萨克知道几个月之后他自己会非常贫困。但他永远不会向他的父亲,这位塞维利亚第一伪君子妥协。

    “报酬很丰厚,”萨拉道,“随便你要多少。”

    艾萨克觉得她在收买他,有点儿生气,但想到能为萨拉·施洛斯这样的脸庞作画,心情变得愉悦起来:“谢谢您,夫人。我接受,但请允许我将它作为礼物送给您。”

    她愉快地闭了一会儿眼睛,仿佛知道他肯定会答应。尽管艾萨克十分不情愿,却也忍不住欣赏她的自负。艾萨克无意再恭维她的美,她对于自己的美貌再清楚不过。

    萨拉笑了:“噢,那可不行,必须公平交易。你需要我当几次模特?”

    “六次到八次,夫人。”

    “我们是在这里画,还是去你家?”

    “看您方便。”

    萨拉俯身去拿托盘上的柠檬汁然后递给他。“这是你妹妹的配方,”她说,“比我在别处喝过的都要好喝。你觉得她的秘诀是什么?”

    “我觉得还是不要泄露她的秘密吧,夫人。”

    萨拉微笑:“好吧,我觉得就应该这样——这样的话每个人都会更快乐。我来找你吧。哈罗德这段时间很忙,而且我不想让他怀疑。”

    “他的生日是什么时候,夫人?”

    “他的生日?”

    “这不是他的生日礼物?”

    “噢,不是,”她说,“只是一个惊喜。”她举起玻璃杯,“干杯,敬我的画像。”

    奥利芙站在卧室外面,她的手停在生锈的旧把手上,脸转向特雷莎。“记着,”她说,“要保密哦。”

    特雷莎点点头。她能听到哥哥和萨拉在楼下的说话声。奥利芙拉下门把手,请她进去。

    两人走进了一个出人意料闪着金光的大天井,天井至少有一间屋子大,年久开裂的横梁裸露在外,到处都是剥落的石灰。特雷莎眨眨眼,让自己适应这里的光线。奥利芙经过之处,灰尘在蜂蜜色的日光中打着旋儿。艾萨克以前来过这栋屋子,像个小疯子一样乱跑,但那时特雷莎还太年轻,她不知道这里还有这么一个房间。

    她拘谨地站在门边,暗中环视四周,想看看奥利芙到底在这里藏了什么。她没有闻到动物的味道,也没有听到任何呜咽声,她只看到几个行李箱,一张凌乱的床,椅子上堆的衣服,成堆的书。这是她梦想中的房间。

    “关门,傻子。”奥利芙说。

    “傻子?”

    奥利芙大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我不想让他们听见。”

    特雷莎有点不安。原本奥利芙应该是那条紧张的出水之鱼,焦虑地踩着袜子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而此刻,她站在房间另一头的窗户边,看起来判若两人。她挺直脊背走入阳光里,充满自信,胳膊优雅地靠在窗台上,思绪飘到了特雷莎不可触及之处。

    “特雷莎,”奥利芙道,“把门关上,来这边。我想给你看样东西。”

    特雷莎照做了,奥利芙从床底下拉出一块大而宽的木板。她把木板举起来,翻了个面,这时特雷莎的呼吸仿佛卡在了喉咙里。“我的天哪。”她说,然后笑了。

    “你笑什么?”

    “这是你画的吗?”

    奥利芙犹豫了一下:“我画的,这幅画的名字叫《果园》,你觉得怎么样?”

    这是特雷莎见过的最了不起的东西之一。艾萨克有些画也很好,但这一幅,这一幅,立在她面前的仿佛就是一个……人。它不是一件思考的产物,它关乎感觉,她感受到空前的力量。

    她的视线在画上快速游走,觉得很满足。谁能画出这样的画,这个穿着学校睡衣的十九岁女孩?谁能知晓这样的色彩,谁能初来乍到就为土地画出新的生机?比照耀着房间的太阳还要温暖、高远、明亮。特雷莎能认出画中的屋子和果园,只是以丰富的色彩和舞动的轮廓重构后,发生了质的变化。

    艾萨克有时会聊起艺术,聊到那些著名画家和他们的过人之处。他总是说,创新带来差异。事实上,他们确实与众不同。你可以成为一个高超的绘图师,他说,但如果你看待世界的时候没有自己的角度,那就无济于事。特雷莎几乎感到一阵痛楚穿过全身。这不单单是种创新,还有别的什么东西,无法用语言说明,这里面包含着一股令她难以捉摸的力量。她不知道自己是否相信神明,但她确信这个女孩是受上天护佑的。

    “你不喜欢它,”奥利芙说,她的嘴嘟成了一条线,“我知道我应该在这些果树上多花点工夫的,而且上面应该结点果子——”

    两人沉默地站了一会儿。“我喜欢,”特雷莎开口道,“这就是——你要做的事吗,小姐?”

    奥利芙一边思索着这个问题,一边小心翼翼地把画平放到床上,仿佛那是她的恋人。“我考上了艺术学院,”她说,“我寄了画过去,然后他们录取我了。”

    特雷莎睁大了眼睛:“那你为什么在这里?”

    “没错,我在这里。”

    “但你非常有才华。”

    “我不确定。”

    “如果我有钱,我肯定会买你的画。”

    “真的吗?”

    “我会自豪地把你的画挂在我家墙上。你为什么没去学校?”

    奥利芙的目光移向别处:“我不知道,有趣的是,在我们来西班牙之前,我买了这支绿颜料,鲜艳的蚱蜢绿——还有一支猩红色,一支名叫夜色蓝的油彩,一支梅子红,一支银灰色——这些颜色我以前都没有用过。但好像我知道它们会在这里派上用场大显身手,知道它们能描绘出我的恐惧和梦想似的。”

    特雷莎无法掩饰自己的困惑:“你看,特雷莎,这很难解释。我的父母、伦敦的女孩们……这里有什么东西触动了我。这幅画似乎已经在我脑中徘徊许久,现在终于得见天日。我从没如此接近过事物的本质。”

    “明白了。”

    “但现在它已经完成了……离我而去了,我却忍不住构思那些还没能成形的画作。这一切仿佛都是自发画成的,只是借我之手而已。”

    “不,不是的。是你画了它们。如果我来画,就不会诞生什么好作品。但你画的话,就不一样了。”

    奥利芙笑了:“谢谢你的夸奖。”

    “你还有别的画吗?”

    “这儿没有了,但我有这些。”奥利芙走到一个行李箱前,拉出一大本速写本,递给特雷莎。

    特雷莎翻开本子,看到里面有很多小小的素描:手和脚,眼睛和瓶子,猫,树,花。雕刻般的写实主义,与那幅画截然不同。后一页上,她看到一张萨拉的肖像画,写着“母亲,伦敦”,还有一幅萨拉与哈罗德在一起的画,一张用蜡笔画的柠檬写生,柠檬就是第一天特雷莎带来的那些。

    她指着柠檬:“我当时问你柠檬在哪里?你说不知道。”

    奥利芙脸一红:“不好意思。”

    “是你偷的?”

    “你这么理解也没错。”

    “难道这是秘密?”

    “不是秘密,我只是——不想告诉任何人,除了你。”

    特雷莎满面红光,她用速写本遮住了脸上的欣喜之色。这些画棒极了,仿佛随时会从纸上跳出来。她继续翻阅,被两张她哥哥的画吸引住了,《艾萨克砍柴》和《艾萨克和咖啡杯》。

    特雷莎心头涌起一阵痛楚,奥利芙从她手中抢过速写本。“随手涂鸦的。”她说。楼下传来萨拉银铃般的笑声。

    “这幅画你打算怎么办?”特雷莎问。

    “好现实的问题,”奥利芙道,“不是每件事都要有目的和终点的。”

    特雷莎脸红了,因为她就是这么思考的,她信奉实用主义,就像一条寻找肉骨头的豺狼。但她仍从奥利芙的回答中听出了令人疑惑的防备。如果她有奥利芙那样的才华,她早就去巴塞罗那了,远远离开阿拉佐罗。“你打算把它一直放在床底下,不让人看吗?”她说。

    “当然不会。”

    “那你现在为什么不拿出来呢?你可以挂在墙上。”

    奥利芙僵住了,挨着《果园》坐到床上,旧床垫顿时凹陷下去。特雷莎忽然意识到那张床有多可怕,忍受这一切的奥利芙是多么愚蠢,她明明可以过更好的生活。她们甚至可以去马拉加的卡勒拉里奥斯买一张新床垫——她可以提议带奥利芙去,让她试用一张又一张床垫,直到选出最满意的那一张。但特雷莎没有说话,她哥哥的铅笔画轮廓又一次浮现在她的脑海中。

    “我不想挂到墙上。”奥利芙道。

    特雷莎皱了皱眉。这是直接的拒绝。她走到床边,双手放在臀部。“你可以在马拉加卖掉它,小姐,”她说,“你可以赚到钱。”

    奥利芙抬起眼睛:“钱?我们的钱多得可以从耳朵里冒出来。”

    特雷莎涨红了脸:“你可以离开这里。”

    “可我喜欢这里。”

    “巴黎、伦敦、纽约——”

    “特雷,我不想让人知道,你懂吗?”

    “如果那是我画的,我会让全世界都看到。”

    奥利芙低头看着画:“你给全世界看了,他们却不一定喜欢。想想看,你要忍受那么多个小时,那么多个日子,那么多个月——甚至那么多年——”

    “但我自己喜欢,其余就不重要了。”

    “那么一开始又为什么想要取悦全世界呢?而且,我向你保证,如果这画是你自己画的,你不会真的喜欢它的。”

    “那你为什么要画它呢?”

    奥利芙站起来,点上一支烟看着窗外。“我不知道。我一点儿也不知道。只是画了。”她回头看特雷莎,“好吧,我知道这么说很抽象。只是——我的脑中似乎有那么一个地方,一座完美的金色城堡。但只要在画布和速写本上工作,我就会一寸一寸地接近它,我的画就能投射出一个不一样的我。然后,我就能自在翱翔了。”

    她搓了搓前额,躺回床上:“为什么我们被困在时间里动弹不得?为什么我们不能生活在别处?”

    她声音哽咽,特雷莎伸手放在她的手臂上。“抱歉,特雷,”奥利芙说,“我可能发疯了,但我一直都这样,我只想给人看看。很高兴你喜欢它。”

    “我爱它,我爱死它了。”

    “给。”奥利芙又活跃起来,她跳下床,烟还在手上。“拿着这些。你可能会爱看的。”她拿了一本文艺复兴画册和一本旧Vogue杂志,一起递给了特雷莎,“杂志是我母亲的,但她不会介意的。”

    特雷莎翻看着那本文艺复兴的画册,彩绘中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他们的皮肤如水煮蛋般吹弹可破,眼珠圆鼓鼓的,纤细的手上戴着戒指,肩披层层锦缎。圣母玛利亚看上去不可思议地修长,一群金色的报喜天使同她一起熠熠生辉。还有神话中的野兽出没的噩梦般的画面。五条腿的男人。女人变成石榴的画面。她静静地看着这些名字:贝利尼、博斯、克拉纳赫。这是另一门语言,不经学习和消化是无法当作武器挥舞的。

    那本Vogue已经过期很久了,但特雷莎并不在乎。那是她的了。她很高兴这是一年前的杂志。萨拉经常看也不看就把它们丢到卧室地板上,它们的色彩和魅力宛如塞壬的歌声,特雷莎无法理解她的女主人为何能毫不在乎。她不想让奥利芙惹上麻烦。

    “你确定你母亲不会介意吗?”她说。

    “她根本不会知道。我觉得艾萨克还在这里,”奥利芙说,她把速写本收好,把《果园》放回床底下,“我们应该去看看我母亲想叫他干什么。”

    提到艾萨克,特雷莎压抑着胸中腾起的乌云,合上文艺复兴画册,随奥利芙走出房间。

    艾萨克端起第二杯柠檬汁,与萨拉的杯子轻碰一下。女人在他面前总是一副娇媚、轻佻的样子,有时还带点放荡,他早就习以为常了。他从不回应这些举动,而这只会让她们更加露骨。有时甚至很滑稽——但他已学会不要轻易对女人的意图做出判断。有时看起来是一回事,其实又是另一回事。

    他想到奥利芙同她妈妈迥然不同。她那么天真,像一个溺水的女孩一样抓住他,比她以为的还要明显得多,不过她还是以一种有别于施洛斯夫人的方式引起了他的兴趣。萨拉令人一见钟情,而奥利芙尽管举止笨拙,却自有一种柔软和风趣。她没有被父母的婚姻击垮。他不知道如果奥利芙一直跟他们待在一起,会不会受到伤害。

    他听到了脚步声,奥利芙出现在门口,来回看着他和她母亲,仿佛正在解一道复杂的算术题。特雷莎从奥利芙的身后往里窥看,脸上带着一种诡异的胜利表情,艾萨克不禁警觉起来。

    “利芙,”萨拉道,“你猜怎么了?”

    “一定要猜吗?”

    “罗布尔斯先生要帮我画一张画。”

    “什么?”

    “作为给爸爸的一个惊喜,”萨拉继续道,“我委托罗布尔斯先生的。”

    “但他讨厌惊喜。”

    “好吧,我也是,奥利芙。但不管喜不喜欢,他都会收到这幅画。”

    奥利芙走上前,在沙发左边一张虫蛀过的扶手椅上坐下。“你有时间画这个吗,罗布尔斯先生?”她问,“你还有那么多工作。”

    “我很荣幸。”他说。奥利芙看着没有点火的壁炉,里面堆满了艾萨克劈的柴火。特雷莎仍站在门口。她朝着他微微冷笑,他有点恼火。她一直生活在梦幻之中,根本不知道这些年他一直在守护她。

    “我也应该出现在画里。”奥利芙表示。

    “利芙,”她母亲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理了理裤腿上的褶皱,“这是我的惊喜。”

    “我觉得我们两个一起入画爸爸会喜欢的。我们好几年前坐着画过一张,应该再画一张。”

    “我们画过吗?”

    “你忘了?是的,我们画过。罗布尔斯先生,你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吗?”

    女人们的注意力令艾萨克感到一股有形的压力。“你们得自己决定,”他说,“他是你的父亲,你的丈夫。”

    萨拉抓起一个小绒球:“罗布尔斯先生,如果我跟我女儿坐在一起,你就一定会把我们画在一起吗?”

    “不一定,夫人。”

    “好吧,”她叹了口气,“我们会商量好的,对吧,奥利芙?”

    奥利芙转向萨拉。“是的,母亲。”她说,“我们会的。”

    Ⅵ

    前三次,奥利芙和萨拉会坐在一起让他画,当艾萨克不用去马拉加上课的时候。特雷莎负责把风。“跟哈罗德说我们在埃斯基纳斯的市场。”萨拉教她这么说,“或者说我们去见一个当地的医生。你总会想到理由的,特雷莎。你这么聪明。”

    第二次,艾萨克是在他那间昏暗的村舍厨房里画的。奥利芙觉察到了不对劲。萨拉则穿着一件半透明的薰衣草衬衫和棕色丝裙,微微弓着背,一只手搭在艾萨克的厨房椅上。她专注于在艺术家面前呈现最美的一面,但奥利芙能看出艾萨克眼下有多么阴郁和憔悴。

    她以为他会高兴,他的政党刚刚赢得了国家选举。无线电和父亲从马拉加带回来的报纸头版都这么说。左翼势力当政,他理应为胜利开怀。

    “怎么了?”萨拉出去休息的时候,奥利芙问。

    他在画板前抬起头,表情惊讶。“又有一个男孩被杀了,”他说,“算是我认识的人。”

    “被杀了?”

    “昨晚,一个叫艾德里安的男孩,无政府主义党派的成员,他在马拉加的一间工厂里工作。一开始他只是给驴子和自行车绑红丝带,后来他把老板的地产证给烧了。他有点口无遮拦,但他毕竟还是个孩子。一群浑蛋枪杀了他,然后绑在了一辆卡车后面拖行。”

    “噢,艾萨克,太可怕了。”

    “他们还说这是情杀,真是笑话,他根本就没有时间谈恋爱。”

    “他们逮捕嫌犯了吗?”

    艾萨克的表情更阴郁了:“没有目击者,他自然是自己把自己绑到卡车上的啰。等他们折磨完他,他已经没有脚了。”

    “老天啊,是什么样的人干了这种事?”

    “任何人都有可能,所以说谁都不会承认。公民警卫队归罪于共产组织,把他错当成富家子弟了。其他人在责怪吉卜赛人。无政府主义者、共产主义者、长枪党党员或社会主义者、寡头执政者、吉卜赛人,还有谁?也许就是他爸爸干的。”艾萨克吐了口唾沫。

    奥利芙想安慰他,但她知道她母亲随时会回来。这只是个案,她告诉自己,恐怖却不是常态。这个男孩的死不能代表任何事,只是一个不幸早夭的人。但她记得艾萨克跟她说过的事——北极熊,被人吊死在树上的神父,人们血液里流淌着对土地的热情。她想起了《果园》,在她的阁楼里等着她,她完美灿烂的天堂,她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惭愧,那不过是她那充满异域风情的幻想罢了。

    隔天夜里,特雷莎坐在村舍的餐桌旁,艾萨克正在给打来的兔子剥皮打算炖汤。她面前是奥利芙给她的Vogue杂志,她小心翼翼地拿起来,仿佛那是某本初版珍本书籍。杂志封面上的女郎报以同样优雅的目光。她一头金发,穿着长长的奶油色披肩,露出一双黑白条纹沙滩鞋。她斜倚在一部敞篷车旁,手遮阳光,但仍直视上方某处。她的身后是一片深蓝的天空。假日——旅行——度假时尚:图片下面写有这样一行干净、漂亮的字。

    “你今天有点沉默,”艾萨克道,“你在担心我会做出什么事来吗?”她继续沉默,他又道:“上帝,特雷莎。你该担心的是我,而不是我在做的事。”

    “冷静一点儿,艾萨克。不管你做什么都不能挽回那个名叫艾德里安的男孩了。从女公爵的蜂巢里偷点蜂蜜是一回事,以身犯险就是另一回事了——”

    “这话应该是我对你说。”他用手里的刀指指杂志,“你也要留神。”

    “但我才没有危险。”

    “你确定吗?记得上次的事吧,特雷莎。我不会保释你第二次了。”

    “我没有偷拿东西,这是奥利芙给我的。”

    特雷莎记得跟巴内蒂小姐待在一起的时候,那种寂寞和辛苦。那女人有那么多东西,根本不会留意到它们不见了。它们太诱人了,也太容易得手了。一开始是小东西,一枚戒指、一枚银制火柴盒,然后是空的香水瓶,最后是绿宝石项链。这些有钱人总是忽略的东西,被特雷莎视作对她灰暗生活的一种合理补偿。她把这些小玩意儿藏在井边的一个锡罐子里,她不时拿出来把玩,但不会真的戴在自己身上,只是拿着绿宝石对着太阳,看着它们闪烁出绿色的光芒。她是如此热爱它们,一点儿也不觉得内疚。

    是那个德国家庭抓到了她,然后解雇她的。艾萨克去和他们交涉,解释说她有精神问题——虽是谎话,但总比那一家人把她交给公民警卫队好。他把所有东西都归还给了他们家,不过她没有告诉他藏在他们花园里的巴内蒂小罐子,以及里面的绿宝石项链。那是她的一方小天地。

    “特雷。”艾萨克柔声说,她的思绪又回到房间,听见刀子在兔子内脏上滑动的声音。“奥利芙不会是你的朋友,你知道的。”

    “这话你应该跟自己说。”

    “我知道我在马拉加教书的时候你一定很寂寞。但她只是个听话的富二代,很可能你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就已经要走了。我不想看到你——”

    “我不寂寞,我也不是小孩了,你没必要那么居高临下,我也不想做她的朋友。”

    “很好。”他开始拆兔腿,“来帮忙,”她跳下桌子走到他身旁,“你也不能指挥我,特雷。”他说。

    “我可以试试看。”

    他笑了,她也笑了。“我还不够照顾你吗?”他问。

    “没错,艾萨[8],但我从来没要你这么做。”

    哈罗德似乎没有发现他妻子和女儿有时不在家。他坐在书房中央的桌前,地上是从马拉加一位地毯商人那里买来的摩洛哥挂毯,他看起来心不在焉,手肘戳进磨损的皮革桌面,几乎没有意识到在他身旁打扫的特雷莎,也没有注意到她端来的雪利酒。他看起来好似一艘沉船的船长,正死命地抓住身旁的一截浮木。

    那天,女人们完成了最后一次画像模特工作,特雷莎正在屋子里准备炖汤,电话响了。她等着有人接听,但是不见哈罗德的身影。“先生?”她喊道。房子里静悄悄的,只有电话铃声一遍一遍地响起。她蹑手蹑脚地穿过走廊走向书房,听房内没有声音,她就走上了挂毯。她把木听筒放到耳边,知道自己已犯了错。

    “哈罗德,是你吗?”一个女人的声音。特雷莎没有说话,听着对方的动静,女人尖声吸气然后挂断了电话。她一抬头,见哈罗德穿着大衣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狩猎的来复枪。

    “你在做什么?”他道,“特雷莎,你在搞什么鬼?”

    特雷莎愣愣地看着听筒,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来过这栋房子,也没在这里工作过。施洛斯一家的表面生活并不能令她满足——她想凑得更近,看清他们的伤疤、他们的不堪和血淋淋的热心脏。但现在,她想起了偷窥隐私的危险。

    她猛地放下听筒,哈罗德朝她走过来。他的手按在她手上,竟然很温暖。“特雷莎,”他微笑着说,按住的手掌并不用力,“你想给谁打电话?”

    她困惑地看着他,接着明白了,她露出惭愧的表情,耳边似乎仍回荡着女人期待的嗓音,以及当她意识到哈罗德并不在电话那头后仓促的呼吸声。

    “对不起,先生,”她说,“我想给马德里的阿姨打电话。”

    他们对视了一下,哈罗德放开了她的手。他走进来坐到自己的椅子上,给来复枪上膛。“你提前问我一声就好了,特雷莎。”

    “对不起,先生,”她重复道,“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了。”

    “好的,没事了,你可以走了。”

    她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又开口问道:“我妻子去哪儿了?”特雷莎转过身看着他,恐惧在她的胸中翻腾。

    “她去市场了,先生。”

    “晚上六点?”哈罗德装好来复枪,拉开椅子站起身来。

    “是的,去完市场她还要去教堂。”

    “教堂?”

    “是的,圣露菲娜教堂。”

    他笑了:“你知道施洛斯身体不太好,特雷莎。如果她经常这样东跑西逛,你一定要告诉我。多留心她。”

    “留心?”

    “多照看她。你在这儿等她回来吧,她回来的时候你告诉她,我去马拉加工作了。她会明白的。”

    “好的,先生。”

    “奥利芙跟她在一起是吗?”

    “是的。”

    “我很高兴她们结伴出门。”他把来复枪放在桌上,“特雷莎,我需要你的建议。”

    “什么事,先生?”

    “你觉得如果我们举办一个派对,村民们会愿意来玩吗?”

    特雷莎想象着施洛斯家的宴会定然会是村中前所未有的盛事——而她身为组织者则会成为这场盛事的焦点。从此没有人会再嘲笑她了——不会再有吉卜赛杂种之类的恶语了。哈罗德和萨拉·施洛斯的耀眼光辉会投射在她身上。“我认为那会很棒,先生。”她说。

    她飞快地回到厨房照看炖汤,听到哈罗德在卧室里踱步,不时传来他停在衣橱前试外套的脚步声。他最终选了一件漂亮的小麦色西装走出来,里面配一件蓝色衬衫,同他的黑发相得益彰,看起来考究极了。

    他走的时候摩托车轰隆作响,特雷莎又心里一沉,那句“哈罗德,是你吗?”已成为他托她保守的沉甸甸的秘密。哈罗德留下了一缕古龙水的味道,让人联想到深色的皮革椅和幽暗的角落。

    她回到村舍的时候,艾萨克正在卧室里收拾画具。厨房的那幅画上盖了布,在画作完成以前,他不许任何人偷看。萨拉已经走了,但奥利芙还在桌旁逗留。她看起来很累,特雷莎用余光瞥见她动来动去的双手。她简直没法把眼前这个多动的顽童和阁楼里那个高贵自信的艺术家联系到一起。她想知道奥利芙有没有画新的画,会不会给她看。

    “你父亲问你在哪里,”特雷莎说,“我告诉他,你跟你母亲去圣露菲娜教堂了。”

    “那个教堂在哪里?”

    “在村里的广场上。”

    “我妈妈还不知道这件事。”奥利芙站起身来,“我得在她碰到爸爸之前告诉她。”

    “他出去了。”特雷莎说。

    奥利芙的脸塌下来。“他当然出去了。”她又坐了下来。

    “你喜欢模特工作吗?”特雷莎问。

    “我不觉得自己是个好模特。我妈妈自然是高手。”

    “你父亲看了画一定会很高兴。”

    “也许吧,假如画得好的话,艾萨克都没给我看。”

    “你父亲——他说你们要办一个派对。”

    奥利芙吼了一声:“他真的这么说吗?”

    “你不想要派对吗,小姐?”

    “你没有参加过我父母的派对。我想我宁愿去参观教堂。”

    她心浮气躁,特雷莎真想知道她和她母亲一起做模特时到底是有多不快。她唯一知道的就是,萨拉天生就是明星,而奥利芙更像是一个观众。

    她走到灶台前,拿起洋葱用小刀切了起来。“你知道圣露菲娜的故事吗?”她问,想帮奥利芙摆脱烦恼。

    奥利芙专心看着走廊深处,艾萨克正在那里忙活:“不知道。”

    “这是关于两姐妹的故事。她们都是基督徒,住在塞维利亚,在……la epoca romana?”

    “罗马时代。”奥利芙道。

    “是的,她们自己做壶和碗。罗马人想让她们为一个派对制壶。一个异教徒派对。但姐妹二人说:‘不,我们不做。我们的壶只做给自己。’于是她们就打碎了维纳斯女神的面具。”

    “我的天啊。”

    “后来她们被捕了。他们把贾丝塔扔到水井里,然后让露菲娜跟一只狮子决斗。”

    特雷莎高兴地发现奥利芙在认真听她的故事,影子在墙上舞动,锅里的洋葱已渗出汁液。

    “一头大狮子,”她继续道,“一头饥饿的狮子。在露天剧场,所有人都在看。但狮子不想决斗,它坐着,没有动。它不想碰她。”

    “然后呢?”奥利芙轻声问。

    “他们砍了她的头。”

    “不。”

    “然后把头扔到水井里跟她的姐姐聚首。”

    奥利芙打了个冷战:“太可怕了。”

    特雷莎耸耸肩。“我喜欢那头狮子。”她注意到艾萨克站在了门口,“它知道和平的意义,也知道自己的位置。”

    “也许它只是不喜欢瘦小姑娘的口感。”艾萨克说。奥利芙转头看他。他双手交叉,瞪了特雷莎一眼:“又在讲故事了,特雷?”

    “她的故事讲得很好,”奥利芙说,“试想你在黑暗的井里,而你的姐姐正在面对一头狮子。你手捧她的脑袋,她身体的其他部分都消失了。贾斯塔后来怎么样了?”

    “她吓死了。”特雷莎说。

    “我也会吓死。”奥利芙说。

    “不一定,小姐,”艾萨克道,“你也许很勇敢呢。”

    “噢,不会的。我肯定会昏过去。”奥利芙似乎在思索,“你知道吗?我也许会去参观那座教堂。”

    “小姐?”

    “为什么不去?”奥利芙道,“也许我们撒过的其中一个谎,就成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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