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传-第一百一十四章 不骗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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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经理继续念那保险合同。

    “本保险合同是全家福型保险合同,其投保对象范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家庭成员:

    一、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

    二、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的父母;

    三、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的子女;

    四、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的孙子女;

    五、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

    六、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的其他直系亲属或近亲属;

    七、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的法律拟制的上述亲属;

    八、其他投保人视为家庭成员的人。”

    “咦,陈经理,如果照上述保险条款,是不是我爸妈也可以纳入我家里一起购买这全家福险呢?”妈妈发现了新大陆。

    “当然可以了!其实你的兄弟姐妹们也可以一并投保呢。反正按照尾项,你想投什么人就投什么人。”陈经理解释。

    “唉,我原来还想着单独给我爸妈各买一份疾病意外全保险呢!这么想,直接把我爸妈纳入我们家全家福险就行了。阿公,你觉得怎么样?”妈妈问。

    “当然好了。我心里,亲家公亲家母,本来同我们就是一家人嘛。买保险一起买,想到都开心。”爷爷说。

    “阿公,你真好!”妈妈听了,非常开心。

    “我在这里温馨提示,这全家福险的保费规则是这样的:每份保险合同投保金额起点是1元,若家庭成员少于或等于5人的,均按1元收,但若家庭成员大于5人的,每增加1人,多收2角钱。”陈经理说。

    “我觉得这保险费用规则还是挺公平的,人多当然保险费用相对大些。

    阿公,我们家一共四口人,我、你、阿蕊和小心心。还有一个名额才五人呢。若加上我爸妈,才六个人,只须比原来多交二角钱就可以了!

    这比以前考虑单独给我爸妈买各买一份疾病意外全保险划算多了,听说,那一份就要五角钱呢!一下子省了八角,真开心!”

    妈妈心算了一下,无比高兴的说。

    那陈经理两个人听说,却显得有些痛苦神色。

    不过那陈经理随即说:“既然这么合算,要不要你们两边的兄弟姐妹们也一起买了呢?”

    “我丈夫是独子,无兄弟姐妹。我娘家倒是兄弟姐妹们多,不过太多了,还是让他们自买自己的吧。”妈妈说。

    陈大福无奈,只有继续读那保险合同。

    “本保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险种,具体适用何种险种,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共同约定为准:

    一、被保险人的疾病险;

    二、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险;

    三、被保险人的身故险;

    四、被保险人的成长险;

    五、被保险人的其他特别约定险。”

    “什么意思?要共同约定才算保了?”妈妈问。

    “这容易,只须在前四条打个勾就行了。陈经理轻描淡写的说。

    “那第五条,其他特别约定险又是什么意思?”妈妈问。

    “哦,这个险是要另外交钱的。”

    “什么?另外交钱?”

    “是的。这特别约定险种,另外交费,是个常规。

    比如在险种约定,若是被保险人失业了,如何赔付?可以在保险里约定,一旦发生失业事由即可赔付。不过这要另外交费,五角钱。”陈经理解释说。

    妈妈突然间想到爸爸民师转正考试的事。

    “陈经理,请问这考试成功失败也可以约定为保险事由吗?”妈妈小心翼翼的问。

    “当然可以了。比如高考险就是如此呀!考上大学了自然开心,考不上大学,也有保险理赔,赚一笔。多好的事情!”陈经理侃侃而谈。

    “那民师转正考试可以上保险吗?”妈妈问。

    “这个虽然是个小险种,但也确实可以约定。你想买吗?”陈经理问。

    “我实在想了解一下。”妈妈说。

    爷爷显然也很好奇。

    “你们家有人想民师转正吗?”那陈经理反问。

    “我爱人是民办教师,正准备参加转正考试呢。”妈妈说。

    “那买份特别约定险好啊!只须出1角钱,考上了就好,考不上,有1元钱赔呢!”陈经理道。

    “阿公,我们要不要给阿蕊投保一份呢?”妈妈征求问。

    “这考试上不上,靠个人实力,买保险有什么用?我看还是算了。”爷爷说。

    “老人家,这话可不能这么说。虽然这保险对考试沒有帮助,但对名落孙山之人,好歹有份安慰。不至于太过失落。”陈经理说。

    “阿公,我觉得陈经理说的有道理。反正钱不多,不如我们就为阿蕊买一份吧。”

    “家嫂既然这样说了,就由你吧。”爷爷松口了。

    那陈经理一听,机灵啊,一下子全勾了这几项,又一下子翻到附则条款,将民师转正约定险种写下。

    写好这特别约定险种,妈妈催那陈大福继续往下读。

    不料,那下面的条款,几乎全是保险公司的免责免赔条款。

    “被保险人发生疾病,应当积极及时治疗,治疗费用按照正规医院医疗费用票据,实报实销,但有下列情况除外:

    一、医疗费用在1角钱以下的;

    二、国家医疗保险及其他保险已可报销的;

    三、被保险人不积极治疗,经医生要求治疗仍不治疗,而导致病情恶化的医疗支出;

    四、被保险人在非正规医疗机构导致的医药费支出;

    五、其他不合理的治疗支出。”

    “1角钱以下的医药费,不能报销吗?”妈妈问。

    “是的,1角钱太少了,难办手续。”陈经理说。

    “这理赔手续很难办吗?”妈妈接着问。

    陈经理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忙说:“我们公司的理赔手续也不难办。就是1角钱太少了,费事大家走来走去。”

    “可是,平时的医药费不都是几分钱的吗?1角钱以下不赔,不就是意味着自己看病,还是要自己掏钱吗?”妈妈反问。

    “不是还有国家农村合作医疗吗?那也能报80%呢?”陈经理说。

    “可是那里是国家报销。同你们又有什么关系呢?”妈妈说。

    “再说,根据第二款,国家报销了,你们又不报销了。这不是意味着,你们保险公司根本就不用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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