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族?”听到了这个分析,大家再次将目光投向了潘庆。史书中关于轩辕族的记载有很多,算得上很是大众的知识了,在场只要是读过书的人,都会知晓一二。
对比着他那穷酸又迂腐的形象,再加上他脸颊两侧褪不去的暗红,教人怎么也无法将他同上古最为骁勇的轩辕族相比。
那男子顿了顿,又换上了十分惋惜的神情“可惜,轩辕一族后来被仇家屠戮殆尽,仅余下些个旁枝末节登不上台面了!”
听了他的话,大家不觉开始赞同,似乎潘庆的形象更为适合用旁枝末节来形容。
他们说的这些话,苏紫陌全部听到了,她也不自觉的将眼光集中在了潘庆身上。
这个人确实如大家所见,看起来确实就是个不太能上得了台面的。
但是,不论再怎么隐藏,他那偶尔因为苦思冥想而微微发亮的眸子可不会说谎。
苦苦隐藏自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那人本身就低调,二是怕被人发现。
苏紫陌更倾向于后者,至于为什么怕被人发现,原因就很考究了。
在这个时代,礼义廉耻是国与国也是家与家之间交往所必须的。
家族倾覆而苟活于世的,基本都是为了复仇。
能将轩辕灭族的,看来潘明的复仇之路还很漫长。
其他人可没有苏紫陌想得那么多,有了四周的窃窃私语,参赛的几个人不约而同的往潘庆身边找过去。
这些似乎都没影响到他,他紧皱着眉头,一直在厅堂西北角的地方画着圈。
其余的几个人也都跑到了西北角,在四周摸索着。
应其他人的要求,一个侍女拿着干净的手帕走了过来。
而潘庆在见到侍女之时,眼睛一亮。
他快步走向侍女,不由分说的一把就拉起侍女的手,将她带到了苏紫陌面前。
这一个举动是众人始料未及的。
要知道,男女授受不亲,而潘庆竟然直接拉住了侍女的手。
看客只当是穷酸的潘庆见那侍女颇有些姿色而动心了。
“第三件东西,在这个侍女身上!”潘庆指了指侍女。
那侍女忽然被潘庆拉到了众目睽睽之下,感觉脸色有些微微发烫。
台下的人有的开始起哄了,“潘庆,莫不是你看中侍女的肚兜兜了吧!”
“想讨要侍女,没必要在这么多人面前吧!”
这大部分的人,都以为潘庆是看中了侍女,想要以这种低能的手段向苏紫陌讨要罢了。
毕竟在平盛乃至三国,客人到主人家做客,看中了主人家的侍女,这也并非什么稀奇的事情。
一般情况来说,客人出声讨要,主人皆不会拒绝,更别提这么众目睽睽之下了。
被四周这么一起哄,潘庆颇有种恼羞成怒的感觉。“苏郡主要藏起来的第三样东西,是个线头,现在就在这女子身上了。”
“那你倒是说说在什么地方啊?”说话那人露出了一个迷之微笑。
见潘庆那有些扭捏的表情,大家就能看出,那线头所在的位置定是有些难以言喻的。
若说是因为潘庆迂腐,也不尽然。就像是刚刚情急之下,他直接拉起了女子的手,而现在答案呼之欲出,他却没有动手,显而易见,线头定然是在女子的贴身之处了。
看着台下人起哄的声音四起,那女子羞的简直要钻进地缝里了。
若非是因着考虑到苏郡主的超级英雄选拔赛,恐怕她早就跑走了。
即使是这样,她还是忍不住开口了。“你,你胡说,苏郡主从来都未曾在我身上藏过东西!”
她说的笃定,台下之人再看向潘庆的眼神越发的暧昧了。
“线头不是苏郡主刻意藏在你身上的,最初,苏郡主将那个线头随意扔在了厅堂里,也就是三号桌王员外的脚下那个位置。”潘庆指向了三号桌,被提到的王员外不自觉的抬起了自己的脚,却发现脚下早已空无一物。
紧接着,潘庆再次侃侃而谈。“刚刚,三号的陆小姐经过王员外眼前时,他偷偷的伸出手准备揩油,被陆小姐发现了,回手甩了一个巴掌。陆小姐的掌风太过灵力,那线头随之飞到了五号桌的桌子下方。”
听了他的话,众人开始不动声色的打量起人群中的陆小姐。那陆小姐按照报名表上来看,今年三十有二,只不过她保养的非常好,皮肤白皙水润,看起来也不过二十来岁的模样。
陆小姐在女人眼中可能看起来微胖,但在男人眼中,绝对是丰腴美艳的。
她人长得十分娇媚,白白的皮肤上,一双桃花眼无时不刻的不勾人心弦,再加上她那火辣的身材,感觉快要将衣服挣破了,呼之欲出,任哪个男子看了,恐怕都会心动。
而王员外,在京城这附近名气也不小。
要说京城这个地方,鱼龙混杂,皇子大官居多,他这一个员外,也就相当于湖海当中的一个虾米一样。
他真正出名的地方,就是这好色了。
王员外是做丝绸生意的,家中的财产在京城也只能算作中上游。
不同的是,别人家赚来银钱,大多会寄存在钱庄,或者再投入买卖。
可是这个王员外呢,每到了年底,总会花费重金招亲,经过这些年的积累,他的后院环肥燕瘦,跟皇帝的后宫也相差无几了。
他也因此而出名。
此刻,他那双贼眼还一直盯在陆小姐身上拔不出来呢!
“又说五号桌的主人,随同的是隔壁风月楼的头牌月容姑娘。月容姑娘喜好甜品,为了博得月容姑娘芳心,他一口气点了十余种饮品。也正因为此,不得不在中途起身去茅房,那线头,在他起身之时,随即被风吹到了高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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