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心事:卢作孚传-独木难支叶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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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作孚在回到大陆后的一年时间中,生活从表面看尚属平静。但其内心世界如何,则很难探究。他似乎并未与新的环境格格不入,而是与绝大多数人一样,努力在思想上跟上潮流。

    1950年9月,卢国仪在上海第一次领到了工资,买了两斤毛线,作为馈赠父母亲的礼物寄至重庆,同时写信讲述了她在上海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卢作孚收到毛线和信后,于10月10日复信如下:

    孩送父母亲的礼物,应该感谢孩太好的意思。今后购物,仍盼先问明家中需要,周围穷困需要接济的人太多,故家中生活需要一切崇俭。节约生产为国家整个运动,盼孩亦从此一方面研究办法。此更为父母亲所感谢,意义比物质更重要也。[1]

    此信中体现出的观念,既有卢作孚一贯的节俭思想,也有当时主流意识形态的折射,今日阅之,别有意味。卢作孚在“旧社会”里,作风就一贯清廉节俭,因此他的行为方式很容易与“新社会”融为一体。回到重庆后,他每天很早就步行去公司上班,公司总务部门原拟派车接送,却被他拒绝。

    据卢作孚三子卢国纶回忆,卢作孚每晚回到家中,仍是不停地往公司打电话、草拟信函,忙碌程度一如往时。有时会抽出一些时间,教新调来的通讯员关怀学习文化知识。卢作孚特别喜欢孙辈,偶尔会逗一逗家中的孙子、孙女,显得十分开心。

    尽管民生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仍然压力很大,但毕竟那些风雨如晦的年代已经过去了,卢作孚在精神上轻松了不少。周末也不用再赶往北碚,他终于可以享受二十多年都没享受过的周末闲暇了。一到星期天,在重庆大学读书的卢国纶会回家来,卢作孚有时间就和他一起学习毛泽东的《矛盾论》、《实践论》。[2]据李肇基回忆,卢作孚即使在出差途中,也要抓紧时间学习政治经济学,阅读当时国家干部必读的13种书之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1950年秋,卢作孚在公司人事室副主任周吾达的陪同下赴合川检查业务,因为是回老家,故蒙淑仪也随行。瑞山小学组织了几百名小学生在岸边欢迎。当卢作孚与其他乘客一起走下船时,学生们向卢作孚齐声高呼:“董事长,辛苦了,我们向您问声好!”卢作孚却向领队者耳语几句,便返回船上,吩咐将船开到对岸停下,避开了欢迎的人群——时代不同了,他做得很谨慎。

    此次回合川,黑龙池老屋已转给他人居住,一行人便下榻在原民生公司总事务所(总神庙电水厂)。地方上时有抓捕旧政权人员之事,卢作孚晚上出去访客,回来晚了,蒙淑仪便会担心。

    从合川回到重庆,第一天上班,卢作孚习惯性地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自己扫地、擦桌子。却见办公室墙上贴着两张标语,内容是:“欢迎卢总经理老实交代”、“欢迎童副总经理领导业务”,后面署名是“公司工会”。卢作孚后来说:“当时见了标语,心里不是滋味。心想,这个工会是代表多数人呢还是代表少数人?所以思想上做了两种打算,不要我干,我就让贤;但政府总得给我一个指示。”

    不知什么原因,这两张标语,到下午就不见了。[3]

    风起于青萍之末。这个刚刚出现的工会组织,在日后将要掀起滔天巨浪,这是当时与民生有关的绝大多数人都未曾预料到的。

    1951年1月1日,民生公司根据公私合营的规定,开始对各单位财产进行统一清点复盘工作。不久,卢作孚在组织安排下到川南参加土改运动,3月初返回重庆。与此同时,卢国仪也在组织安排下赴川南泸县、宜宾李庄参加土改。从卢作孚写给子女的信函来看,他对土改运动的意义还是很认同的,认为是“当前国家最伟大的革命”[4]。

    卢国纶在此时给父亲发了一封电报,说铁路局正在招考员工,他想中止在重庆大学的学业,报考西南铁路工程局会计统计人员训练班。

    卢作孚立即回电表示同意,接着又写了一封内容较长的信,对卢国纶辍学参加工作进行勉励。信中说:

    只要你工作之余同时读书,所得比学校还亲切。读书不一定在学校里,你的父亲就是一个例子。[5]

    这一年,卢作孚经常应邀到北京开会,他与中央人民政府之间没有出现任何有裂隙的迹象。他与整个时代表面来看也没有脱节,譬如“为人民服务”这一新的术语,就在他的讲话、信函中多次出现。

    卢作孚居住的民国路上,黄桷树浓荫密布,两侧多为两三层的小楼,环境静谧。新居隔壁的21号以前是文化生活出版社,社长是作家巴金。从1944年起,巴金的家就在这里,他在此处创作了著名的长篇小说《寒夜》。民国路的北口,有一座规模甚大的古刹罗汉寺。从此处转弯,沿新华路转向民族路,至棉花街附近,路边就是民生公司大楼,从卢作孚的住处步行至此只需10分钟。

    卢作孚的办公室在大楼左侧三楼,与郑东琴办公室相毗邻。自抗战前夕起,卢作孚大多时间都忙于省建设厅、交通部与全国粮食局之公务,抗战后重心又放在上海、香港,并不常来此办公。现在,倒是可以每天都来办公了。据称,此楼2002年尚在,但如今已被改建成了住宅小区。

    据当年卢作孚的司机石元禄回忆:“1950年,解放后,他回到重庆期间,每周一三五我送他到西南军政委员会开会,一三五早上8点送去开会。”[6]据何郝炬回忆,他曾见卢作孚定期去西南军政委员会出席例会,并为借款周转之事常去邓小平那里求助。由此可见,卢作孚与中共西南局、西南军政委员会的关系还是相当紧密的。

    彼时民生公司滞港船只已全部回到大陆,长江航运已完全恢复正常,由上海至华北、东北的海上航线也已恢复,还开辟了一些新航线,如广州至海口航线。一向令人不安的财务困难问题也在解决之中。虽有政治运动冲击业务的现象,虽然对民生高层的人事清理来势凶猛,但从总体上说,跨入“新社会”的民生公司有中央人民政府明确的支持态度,前景看似相当明朗。

    其实,那时的政治空气已是山雨欲来了。卢作孚重返民生公司时,虽然以他为首的业务管理体系仍在运转,但情况已较为复杂,远不像过去那样平顺。

    1950年10月至1952年2月,民生公司内部的管理权究竟发生了何种演变?各种专著对此多一笔带过,不甚详尽。学者赵晓玲所撰《卢作孚的选择》[7]一书,与学者袁森近年所撰《民生公司是如何成为“公私合营企业的一个范例”的》[8]一文,钩沉辑佚,讲得相当清楚,笔者在下面略做综述。

    1949年底,西南军政委员会交通部针对川江航运,成立了一个具体管理部门,即川江航务局,后改称长江区航务管理局重庆分局,归长航局和西南交通部双重领导。何郝炬就是航务局重庆分局的局长。据何郝炬回忆,那时招商局已经收归国营,直属中央交通部,重庆航务局鞭长莫及。民生公司又因为卢作孚迟迟未归,不能正常运营。何郝炬等几个年轻人等不及,就想用航务局的名义来扶植一个小公司,使其逐渐壮大,成为“自己的有实力的公司”。他们料想中央交通部不会干预,如果该公司发展起来,“将来可以是西南地方的航运公司”。[9]可是,何郝炬回忆道,他们物色到的人选冉庆之[10]名声极不佳,且在社会上就此事大事张扬,“以炫耀自己”。消息传出后,众轮船公司一片哗然,国营招商局首先就表示强烈反对。何郝炬只得知难而退,耐心等待卢作孚回来。可怜那位冉庆之,与何郝炬合作未成,在后来的“镇反”中竟因历史问题被枪毙了。何郝炬后来之所以要违背中央政策,与卢作孚屡起冲突,根源就在于他的另起炉灶之念。

    1950年9月,公股代表何郝炬、张祥麟、欧阳平三人组成公股组,在重庆进驻民生公司,被安排于公司大楼四楼一层办公与住宿。其后,卢作孚于10月4日重返总公司,双方开始“联合执政”。

    9月17日,政务院中财委下发了一个关于公股代表参加民生董事会的《决定》,其中一条就是民生公司成立党小组,于眉、何郝炬为正副小组长,服从西南财委党组领导。这个党小组,实际上就成了决定公司走向的关键因素。因为于眉也未实际进驻,何郝炬就成了公股代表中的决定性人物。[11]中财委的《决定》还在原则上强调了“团结”和“不可轻率表态”,规定“有关重要问题须请示中央批准决定后执行”。看来,中央对于民生公司的态度是相当谨慎的。

    10月23日,民生公司据双方协定的《过渡办法》,召开了第24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卢作孚、童少生等人作为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是民生公司末期的重大转折,共有七名公股代表进入本届董事会,取代了原国民党系统的官、私资本代表。在此次会议中,根据《过渡办法》成立了常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常董会的成员中,钱新之、晏阳初、胡筠庄在美国,何北衡、戴自牧在异地,张平之并未实际进驻公司。如此,仅有何郝炬、郑东琴、宋师度三人在重庆行使常董权力,而郑东琴、宋师度仅具备象征性的话语权,何郝炬的权力无人能够制约。

    1951年1月中旬,由公股代表主导的资产清理工作完毕,查明公股股权比重为26.36%,为中央交通部、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家掌握。这三家公股,已成为民生公司的最大股东。

    据何郝炬回忆,起初他与卢作孚的关系尚可称融洽。他亲眼目睹卢作孚勇于犯险涉难,随船出航,亲自指导解决航运难题,感到非常佩服。卢作孚又主动带他去北碚考察了四天,使他对民生公司的企业概况有了深入了解。在清查公司股权时,何郝炬发现,民生公司的股东竟然二十多年没有实际分红,把分红都折成了股本,这才使公司不断壮大。在股东花名册上,他找不到卢作孚的名字,感到奇怪,后来童少生向他解释说:卢作孚已将股份转赠给了兼善中学。何郝炬颇受震动。[12]

    然而,二人的“蜜月期”为时并不久,卢作孚这样“一位和蔼的老人”(何郝炬语)并没有真正使何郝炬感动。在当时潮流的影响下,以王宏远为首的民生公司海员工会几位“积极分子”,屡次向公司骨干人员发难,借种种“罪名”要求罢免公司高层。何郝炬对这种不识大体的行为,实际上是容忍并赞同的。何郝炬在回忆录《故人故事》中披露,王宏远原系地下党员,后组织关系转入民生公司党小组,在党内归何郝炬领导。他屡次向何郝炬提出,要清除民生高层的“腐败”和“资产阶级”,认为卢作孚也难辞其咎。[13]何氏在回忆录中也称:“他们说的许多事和卢作孚自然有关联。”[14]当然,何郝炬非常清楚中央和西南局对民生公司的政策,重大问题“一定要经过卢作孚同意”[15]这一条原则不能逾越,且卢本人的品德也无可挑剔。

    实际上,当时公股组除了对卢作孚和几位骨干人员暂时不敢动之外,对其他人员已经开始下手清洗了。有档案资料表明,公股组每次都是通过重庆市总工会指示民生公司海员工会以“群众要求”的方式实施清洗。[16]为此,市总工会还专门派出了海员工会临时工作委员会常驻民生公司,予以指导。[17]何郝炬后来也承认,当年公股代表进驻,的确负有“清查民生公司内敌特参与力量”的任务。在进驻之始,即与公司海员工会联合开展了镇反运动。在这种“联动作用”之下,公司原有的和谐气氛荡然无存,上下充满了“斗争”的火药味。

    研究者袁森查阅了中央交通部的旧档,看到民生公司公股组上报的文件记载:在公股代表进驻之后,就对原有职工进行了第一轮清洗。公股组与政府、工会相互配合,共计“调训”总公司各级职工150人参加学习(离职审查),其中逮捕、“管训”(拘押)了34人;加之社会上镇反运动的影响,全公司(含各分支机构)共逮捕了100人,其中枪毙10余人;并拟继续清洗41人、降职40人。[18]另外,赵晓玲的著作中也列有总公司范围内的相关数字。

    即便如此,公股组仍觉势力单薄,遂呈文交通部,称:“我们干部少,目前不到30人,多系知识青年和抗战后期农村干部……呈请抽调适当干部,加强对民生工作领导。”[19]如是,1951年5月,中央政府又选派28名干部进驻民生,以加强力量。6月,董事会决定,将民生重庆总公司改组为总管理处与重庆分公司两个部分,何郝炬成为公股首席代表,并任公司副总经理。这样,总公司原有的领导力量再次被拆分削弱,公股代表就此直接介入了公司管理,拥有了更大的权力。

    以上所述,为民生公司在1950年至1951年间的第一轮人事更替。

    公股代表介入管理之后,由于政治运动冲击与管理失序等多种因素,公司经营情况并未好转。据袁森文章披露,1951年11月24日,中财委曾就此情况下发了一份《通知》,将问题归结为“由于该公司封建官僚制度根深蒂固,加以公股代表人数太少,以致形成该公司每月仍入不敷出,而目前负债已达750亿,到年底将达1000亿元”。此外,《通知》还责怪“卢作孚等经理”态度消极、袖手旁观。[20]

    但是,民生公司能够团结员工渡过抗战难关,在政权更替之际又能发动员工积极保产,何以进入和平时代反而经营不振?这种巨大的逻辑矛盾,在当时语境下是无法给出正确解释的。因此接下来的事便不难想象。

    《通知》要求“彻底进行民主改革,清洗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把头,改革旧制度,反贪污反浪费,精简机构(目前估计多余1000人)”。对于“民主改革”,《通知》给出了具体办法:增派干部至公司行政和工会工作,在所在地党委领导下开展运动,在彻底实行民主改革之前不予民生公司贷款。至于如何对待卢作孚,也有具体指示:“对卢作孚采取帮助态度,在改革工作中和他研究取得一致意见,推动他并由他出面,进行改革工作。”[21]

    然而在此山雨欲来之时,卢作孚并未无原则忍让,对于公私合营应如何正确理解,他与公股代表发生了严重冲突。据刘惠农回忆:

    最初,卢先生提出的公私合营和党的公私合营思想并不是同一概念。卢先生是希望政府作为公股,投资民生公司以使之渡过难关。公股代表只是参加董事会,并不直接参加公司的行政工作。我们党同意公私合营的目的,就是要将民生公司这艘资本主义的轮船引入社会主义航道。因此公方代表不仅参加董事会,而且要起领导作用,彻底改革民生公司。在多次协商中,我们本着团结精神,在原则上不迁就,同时也照顾资方的利益,采纳他们的合理意见和要求,使他们十分愉快地与我们合作,并接受领导。[22]

    透过这一段将棱角完全磨平了的话不难想象双方冲突不断的真实情况。卢作孚与意图领导、改革民生公司的公方代表的合作不可能“十分愉快”,民生公司的前景出现了令卢作孚原本极不愿意看到的阴影。即使如此,设若没有外部大环境的影响,民生的公私合营或能在卢作孚与公股代表的不断角力中,勉强地进行下去。有“率船回归”而产生的巨大影响,有毛泽东、周恩来公开的支持,无论基层怎样清洗,也不会波及卢作孚本人。然而政治风云的突变,却使得形势急转直下。

    1951年9月4日,卢作孚又去北京开会,便借此机会与中央交通部最后商定了民生公司公私合营的有关事宜。10月是民生公司向加拿大银行第一期还本付息的最后期限,民生公司营运尚未恢复正常,无力还本及全部付息,于是从年初起就提出了多个变通的偿还方案,均遭加拿大政府拒绝,最终谈判破裂。加拿大政府遂委托港英当局对民生在港的轮船实施扣押,而民生香港公司此时已将七艘“门”字号轮船全部驶回大陆,港英当局无船可扣,也只好不了了之。

    10月23日,全国政协第一届第三次会议开幕,卢作孚、梁漱溟、税西恒[23]等21人作为特邀人士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卢作孚与班禅、阿沛阿旺晋美、熊克武、刘文辉、卢汉、周素园、包尔汉、陶峙岳、邓华、梁漱溟等16人,以第一次会议的保留名额,补选为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

    在北京,周恩来总理再次转达了中央的意见,希望卢作孚担任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领导职务,并希望他就此留在北京,不要再回重庆,甚至连卢在北京的长期住处,周恩来也物色好了。[24]今日看来,周恩来的这一次邀请,应是出于保护目的。卢作孚似也有所体会,接受了周恩来的建议,但提出请求:准备再返回重庆一趟,将民生公司的遗留工作处理完毕。周总理同意了他的计划,约定不久之后在北京见。卢作孚于12月20日回到了重庆。

    就是这一念之差,铸成了无法挽回之错。没有任何人能想到,卢作孚在人世间的日子竟然仅剩一个多月了。

    20世纪80年代,恢复卢作孚名誉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国内有文章、著作或辞典提及卢作孚之死,多语焉不详,或称“病逝”,或曰“不幸逝世”。1984年6月,卢作孚的挚友梁漱溟在四川《龙门阵》杂志1984年第3辑发表了《旅蜀往事杂忆》一文,第一次讲出了卢作孚系被检举,“竟服大量安眠药自杀了”的真相。梁先生这篇石破天惊的短文,所述虽然不尽精确,但基本事实无误,令很多原来不知内情的人唏嘘不已。其后,李豫川亦在《龙门阵》杂志发表短文《卢作孚之死》,简略叙述了事情经过,然多有失实之处。

    之后,又有一篇李豫川发表在《人民政协报》上的短文,及两位作家所撰长篇文学传记《中国船王》提及此事;另有卢作孚传记《铁梗镶荷》一书全文引用《龙门阵》李豫川原文。诸家对事件中真实因果关系的叙述均有误。

    2001年11月,学者谢泳在《天涯》杂志第6期发表了《1949-1976年间中国知识分子及其他阶层的自杀问题》,在文末的“自杀者名单”附表中,列有卢作孚的名字。

    然而,在此之后,叙事方式竟然出现了奇怪的倒退。

    在2002年4月出版的《卢作孚年谱》中,对这一情节表述为:“2月8日,卢作孚在重庆家中突然逝世。”[25]

    2003年,又有一部长篇传记《紫雾——卢作孚评传》出版,系作者在详细采访了卢作孚的部分亲属后,经一年的考察和写作而完成的。书中以诗意的语言,将最关键之处做了模糊处理:“1952年2月8日,卢作孚先生在自己的家中安详地涉过湍急的生命之河,到达了另一个永恒的、宁静的彼岸。”[26]

    时至21世纪,老舍、傅雷之死已成知识界的老生常谈,而卢作孚的死因反倒成了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

    直至2005年初,卢国纶写了一篇回忆文章《卢作孚之死》,讲述他所亲历的卢作孚逝世的前后经过。文章经相关亲属协助投稿,于2005年4月21日发表在《南方周末》上。事实的真相才首次被详尽地公之于世——卢作孚确是死于自杀。

    当年,这一突然变故,曾令熟悉卢作孚的友人们极度震惊。

    在他自京返渝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原定的公私合营进程究竟起了什么变化?数十年后,当历史的尘埃被研究者逐一拂去,真相被大致还原时,人们只能掩卷长叹世事之无常了。

    卢作孚之死,原因错综复杂,具体背景至今尚不能查实,但卢国纶在《卢作孚之死》中所做的分析,可谓透辟之极:

    正当父亲满怀壮志,准备为国家作出更大贡献时,国家形势发生了变化。民生公司内部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层层累积以至于集中爆发,最终导致父亲无法承受而遽然离世。[27]

    就在卢作孚这次返渝前不久,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此即“三反”运动的先声。三天之后,作为响应,重庆《新华日报》刊出长文《民生实业公司民主改革工作极不彻底》,文中措辞严厉,对民生公司的现状多有批评。12月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三反”作为一场群众运动,已经吹响前奏曲。民生公司的“民主改革”也就不可避免地与“三反”运动纠缠在一起,明显带有了群众运动的性质。

    在此背景下,12月20日卢作孚从北京开会归来,所遇到的便不是在北京时受到的尊重与礼遇,而是一场始料不及的惊涛骇浪。

    12月28日,公股代表、上级部门代表和私方代表,即彭光伟、李海涛、何郝炬、张祥麟、欧阳平、康心如、卢作孚、童少生等八人,组成了民生公司民主改革研究委员会,以卢作孚为主任委员。这一安排看似对卢特别优容,实际上却是将其绑上了战车,以卢作孚本人的名义进行第二轮人事清洗。

    次日,重庆《新华日报》披露:“民生实业公司在民主改革中查处贪污犯76人。”这一批“贪污犯”中,包括李肇基、邓华益、李若兰、何乃仁四人。[28]此四人均是民生公司的骨干管理人员,追随卢作孚多年。而查明这些“贪污犯”的机构,据该报道称,竟然是一日前才成立的公司民主改革研究委员会。其行事之荒唐,可见一斑。可以想象,卢作孚面临如此局面,该是何等心情。民生公司的命运将走向何方,他已完全无力把控了。

    卢作孚从北京回渝后的第10天,即1951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刊登了“河北省委揭发和处理刘青山、张子善巨大贪污案”的报道,震动全国。1952年元旦,毛泽东在怀仁堂新年团拜会上发表祝词,号召要“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将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洗干净”。1月3日,祝词在《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一场公开的群众运动遂告开始。此即著名的“三反”运动,运动的对象虽然限于有腐败行为的党员、干部,但与“资本家阶级”大有关系。

    为加强对运动的领导,中共中央建立了中央增产节约检查委员会,由薄一波任主任。1月9日,薄一波做了“三反”动员报告,明确了“三反”运动的宗旨:“这是一场严重的阶级斗争,在本质上是反对资产阶级腐化堕落,也就是对资产阶级三年来向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猖狂进攻,来一个坚决反攻。”这等于宣告:官员的腐败问题,责任在资本家身上。

    半个月之后,另一场更加猛烈的运动又宣告开始。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全国工商界立即开展了打击资本家“五毒活动”,即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这两个运动互相交叉,后合称“三反五反”运动。其具体程序基本上是土改的运作模式——派工作队,发动群众,开斗争会,审查,勒令交代,退赔,对触犯法律者判刑。

    “三反五反”运动事出有因,在某些领域也收到了一些成效,但基层经办人员受“宁左勿右”的思维影响,普遍做出了极端行为,在审查中采用了罗织罪名、体罚、刑讯逼供、侮辱人格等不当方式,致使各地都有一些资本家含冤自杀。

    卢作孚自杀事件,即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从1950年起,在接连而来的运动中,民生公司的部分董事、高中层管理人员受到猛烈冲击,卢作孚对此一直感到不解和愤懑。早在1950年初,卢作孚滞港尚未回归时,民生总公司主任秘书、公司的元老级人物郑璧成就被拘押三个月。当时童少生向公司高层介绍的情况是:“郑主任秘书因不得已之原因,保存战犯杨森衣物,致遭拘押。我初抵渝时曾作营救,但人民政府新作风不说人情,当时知彼将有较长之学习时间,据闻现在只要彼登报悔过,或可了结。”[29]

    而实际上,此事与四川工商界人士受中共川东特委之托有关。川东特委在重庆解放前夕,秘密动员工商界知名人士,以各种优惠条件换取重庆当局在赴台前不破坏工厂、市政设施的承诺。彼时,杨森任重庆市市长兼西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负有撤退时破坏重庆之责。在工商界众人劝说下,他答应不破坏重庆,但从工商业者那里拿走了为数可观的金条。

    卢作孚也曾多次劝阻杨森放弃炸毁厂矿、码头的计划,作为交换条件,卢指示郑璧成为杨森保存了一批衣箱。[30]然而时过境迁,此事竟然成了郑璧成的致命“污点”,使他被迫赋闲。

    1951年初,“镇反”运动陡起高潮,各行业工会被动员起来参加“反特”活动,民生机器厂甚至停工两月进行教育活动。

    3月23日,公司的运动进入“摆历史”亦即“反特”阶段,由市总工会海员分会驻公司临时工作委员会直接插手,选派职工“积极分子”组成清查小组,对21条船上的495名船员进行清查。仅用18天时间,就清查出参加反动党团组织和反动会道门人员269名,占总人数的一半以上。其反动组织名称五花八门,有“中统”、“军统”、“反共救国军”、“励志社”、“青年党”、“侦缉队”、“稽查队”、“光复会”、“友爱互助社”、“汉流”以及一贯道、青红帮等。[31]其“成绩”的可信程度,不问可知。

    民生公司副经理及大船船长以上骨干,均被送去西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实际是进行历史审查,邓华益、陶建中都在其中。学习结束,邓华益无事,但时任民生机器厂厂长的陶建中,却因1949年参与协调处理民生机器厂工潮事件在全市“3.13”大逮捕中被当作“反革命分子”拘捕。1951年5月18日,在青草坝厂区群众大会上,陶建中被当场枪决。该厂被枪毙的职工,还有办事员盛传经、沈复初,副课长周敦御,技术员周思沛,铆工黄炳炎等五人。许多员工对陶厂长的死深感悲痛,好几天吃不下饭。

    陶建中早年毕业于合川县中,原在县教育界任职,受卢作孚感召加盟民生公司,资历甚深,与卢作孚交谊甚厚。他是公司第一条船“民生”轮的首任经理,后又数度担任民生机器厂厂长,后于1950年3月下旬调至总公司任副经理,在秘书室负责供应工作。他被冤杀,对卢作孚的刺激极大。当时,公司上下多因恐惧而噤口,唯卢作孚曾愤怒地质问何郝炬:“为什么要杀陶建中?”[32]

    对于此事,何郝炬在晚年著文辩称:“人抓走了很快就杀了,我事先并不知道抓人,人抓走了我才知道。”当时童少生问过他这一问题,他做了相应的解释:“我觉得这是市委决定的,不能推给市委,亦不好表态说不对,就只能说是应该如此处理。”[33]

    陶建中被冤杀,对卢作孚的命运影响极大,何郝炬作为当事人,自然深知这一点。在晚年的两篇回忆文章中,他都重点讲到了陶建中事件,并将此事件同自己做了切割。尤其在《故人故事》中,他称自己当时正在广州、上海视察民生分公司,回到重庆后,发现公司气氛极其紧张,职员人人提心吊胆。张祥麟也对他说,卢作孚因陶案精神紧张、面色不好。张祥麟还担心公司因此会出什么事情,但卢作孚本人并未对他谈起过陶建中的事。[34]

    卢作孚受儒家道德影响至深,看到昔日穿草鞋共同创业的友人竟如此悲惨地死去,内心当有无法排遣的负疚感。后来,公股组在给西南局的报告中密报了卢作孚对人事清理的态度,可印证这一点:“(卢作孚)很不满意地讲:‘旧有人员搞完了,公司就垮了。’”[35]

    近年笔者陆续从有关人士那里得到一些信息,证明卢作孚面对运动的日趋非理性化,精神受到了极大震撼,做了最坏的思想准备。旅法华裔作家郑碧贤女士披露了一个有关细节。郑女士的父亲郑献征,系卢作孚所创兼善中学的第一任校长,后历任重庆大学代理校长、四川省三台县县长、四川省水利厅厅长等职,为政清廉,颇有口碑。郑碧贤女士在为其父所作的传记中写道:

    1949年,卢作孚先生与父亲在重庆最后一次见面,那是一次悲壮的诀别。卢作孚先生送给父亲一瓶安眠药,自己留下一瓶。这两瓶药是重庆左力梁[36]大夫给他开的。左大夫是他们共同的朋友,也是位心高气傲的人。在那个非常时期,大家心里都很坦荡,人的尊严比生命更重要。[37]

    1951年春,就在陶建中被捕前后,民生公司元老、卢作孚的亲家李佐臣亦在合川被捕,罪名不详,后在狱中瘐死。

    如此,翁德壎、陶建中、李佐臣,还有卢很赏识的杨亚仙等一干人的倒下,便成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卢作孚彼时对自身前景的担忧并非毫无缘由。

    何郝炬以长江航务局重庆分局局长的身份,出任民生公司首席公股代表,地位举足轻重。当1951年春“镇反”运动开始后,他终于等到了机会,放手剪除卢作孚的左右手。

    1951年2月13日,有人给刘伯承、曹荻秋写匿名信,状告“卢参加了政学系集团”,妄言“青年党人始终是大肆活动,在民生公司发展组织”,还点了郑璧成、何乃仁、周雁翔、李肇基、朱树屏等19个人的名字。写信者似在民生公司工作多年,对公司情况极为熟悉。[38]

    这是什么人在内部发动?如要立功,何不实名举报?

    何郝炬在“镇反”的大背景下,在陶建中被捕的同时,终于开始触动公司管理层的核心。他根据“群众呼声”,要求撤换邓华益、李若兰、李肇基、何乃仁四位经理。

    何郝炬提出,工会反映这四人情况已有数月,意见强烈,尤其是对邓华益和李若兰。何据此建议:可在转入公私合营之前,不再提议他们担任职务,而转为退休。其中李肇基因有“统战背景”,可请统战部门另行安排工作。

    他可能原本以为,当下严峻的形势会迫使卢作孚屈服。不料,卢作孚是一介骨鲠之士,对想不通的事情绝不接受。卢作孚认为,被清洗的人已经太多,若再撤下四位骨干,就相当于逼迫公司停车,因此马上表态,不同意撤换高层。

    卢作孚听后,脸绷得较紧,随即冷静下来,表示有些为难。他说,D(邓华益)和L(李若兰)在公司多年,虽然有这么多反映,是否一定要这样处理,可以再考虑一下。李某(李肇基)是公司老人,在公司不好处理,能在武汉统战方面安排,自然很好,但离开“民生”,统战安排又有什么基础?何某(何乃仁)确实未在“民生”工作过,但这段时间一直在为“民生”与各方面联系奔走,也不好给他公开名义或私人代表身份。从统战方面给他安排很好,但“民生”突然把他甩下,我心里过不去呀![39]

    何郝炬见卢作孚如此强硬,只好暂时退让,并对卢作孚继续施加压力。他表示:

    刚才提到的几个人属于合营前公司要采取的举措,还有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否这样做,还得卢先生确定。卢先生的想法可以再考虑。[40]

    据李肇基之子李邦彦说,当年民生公司某些部门负责人在1949年前确有腐败问题,比如有人在出差美加时用公款招妓,利用归来的新船装运私货等。[41]卢作孚早已注意到这一问题,采取了各种办法予以解决。但是,工会却凭白诬陷这四个人“营私舞弊”。在这种高调之下,王宏远当然另有目的。

    何郝炬在晚年回忆中,居然将王宏远当年的诬陷作为事实来陈述,这已经引起了民生高层人士后代的愤怒。近年有李邦彦著文,对何郝炬的文章予以驳斥:在邓华益、李肇基、李若兰的任何档案中,都绝无营私舞弊的问题,海员工会的所谓“反映”,完全是无中生有。至于何乃仁,则是因另外的事情与海员工会某些人结怨。

    何乃仁先生与周恩来总理同期在法国勤工俭学,与许涤新等领导熟悉,到民生公司后曾任人事室经理,精明能干。由于在公司处理职工解聘和聘用工作中得罪了一些人。1950年,因重庆民生总公司高层出现重大事件(笔者注,指郑璧成被拘),卢作孚在香港急电汉、申两公司负责人李肇基、童少生和何乃仁赶赴重庆处理重庆民生总公司事务,他们乘船到重庆港码头时,公司职工已打出横幅“打倒何乃仁”来“欢迎”他。他早己与工会人士结下了怨恨,并非营私舞弊问题。[42]

    最重要的是,海员工会的“诉求”背后,有两个问题必须注意:一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二是他们实质上要干什么?

    卢作孚心里清楚这个“诉求”的动因,所以坚持现有的管理框架不能动。他此时的想法应该是:人,不能再被清洗了;保证公司当前的正常运作,方为重振公司的大计。

    此事僵持到1951年3月末,即公司“反特”活动开展之后的一星期内,卢作孚独木难支,何郝炬提出的四个人,有三个人终于被强力清洗掉了。其中较为典型的是邓华益。

    邓华益,祖籍湖北麻城,生于重庆,出身贫苦,早年曾任英商白理洋行买办。1927年,在全国反帝高潮中,他买下白理洋行两艘轮船,自己创立了九江轮船公司,成为重庆航业界的翘楚。1931年民生公司计划联合川江上所有的华轮公司共同对抗强势的外资轮船公司,因各华轮公司猜忌心重而难以联合,其中实力最强的九江轮船公司率先加盟民生公司,为“统一川江”运动立下大功。邓华益不仅把全部家产投入民生,他本人亦担任了民生公司航业部经理。这样一位民生公司的有功之臣、重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才,在1951年3月28日,居然在公司人事清理中以“年老体弱”为由被“资遣”[43],并被公股组和海员工会勒令搬出民生新村。

    卢作孚对邓华益一向极为敬重,对此决定万难接受,向公股组据理力争:“临江门那片宿舍的地产,原本是华益的呵!”最终为邓华益保留了住房,邓家才不至于流离失所。[44]

    在民生公司的旧档案里,迄今仍保存有当年开除郑璧成、资遣邓华益的文件,上面均无总经理卢作孚的签名,这说明他一直在顽强抵制。

    近年来,何郝炬在《我与卢作孚先生》一文中也承认:“现在回头来看,我对民生上述四个人的去留问题的表态,处理得有些不妥当,毛病主要出在对李肇基的民主人士身份尊重不够,对群众意见与工作大局协调不够好,未能更多地在群众中解释,过分地偏向支持工会方面的意见。”[45]在回忆录《故人故事》中,他更进一步承认,当年打击李肇基、何乃仁是不对的,因为此二人是“民主人士”。[46]其实,数十年之后迟来的这一“道歉”,也充满了功利色彩,并不诚恳。当年对邓华益、李若兰的错误处理,他至今仍是回避不谈。

    邓华益之子邓安澜对何郝炬的说法持有异议,认为何郝炬未能将当年“老民生人员不断有被开除、资遣、被捕、判刑、镇压”的内幕如实写出来。他说:“最近何郝炬出版的回忆录中,没有提到在民生公司这一段重要历史回忆。可是邓华益是‘台湾潜伏下来的大特务’,这个可笑案件就是何郝炬主持民生公司工作时发生的。”[47]

    何郝炬于1937年投奔延安,当时还是个少年。此时的他也不过才29岁,年轻气盛,又仗着资格老,打天下有功,颐指气使,实在不是首席公股代表的合适人选。

    邓安澜还曾谈及一个细节:何郝炬曾对邓华益拍桌子,话不投机就掏出带皮套的手枪,“啪”地扔在桌上相威胁,其粗暴可见一斑。[48]根据此中所透露出的信息,可以想象到卢作孚当年所承受的巨大压力。

    其实,何郝炬完全错判了形势,他不顾中央与西南局给定的政策界限,不考虑如何更好地协助卢作孚为公司解困,反而利用王宏远等人发难之机,将争夺民生公司的管理权当成了要务。

    面对何郝炬的粗暴干扰,卢作孚与尚存的公司主干人员终于忍无可忍。

    1951年3月至6月,卢作孚数度赴北京开会,商讨事情。《梁漱溟日记》中5月12日载:“卢作孚、何北衡来。”[49]当指其中的一次。

    六天以后,即5月18日,陶建中被冤杀。从何郝炬的回忆看,似乎卢作孚当时在重庆。

    1951年5月中旬,卢作孚与李肇基等人进京,与中央交通部商谈公私合营事宜,可能是受陶建中事件刺激,卢作孚、李肇基都不愿意再忍让了,向交通部领导汇报了公股组与公司高层的矛盾。两人汇报时,除交通部领导外,西南工业部部长段君毅、中央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亦在场。[50]赵晓玲女士在其著作中称此事为“卢作孚、李肇基状告何郝炬”。[51]

    告状的内容,不单是“摔枪拍桌子”和陶建中案,还有何郝炬准备另起炉灶的事。何私底下联系时任重庆分公司副经理的袁子修,拟另外成立公司,造六艘新船,“以对抗民生”。袁子修遵何郝炬之嘱,拿出民生的“民锋”、“民泰”两船的图纸,私下交给了何。这个“大造新船”计划,已经上报到西南工业部,部长段君毅是知道的。

    李肇基在武汉跟段君毅打过交道,彼此很熟。这次中央交通部请段君毅也来听汇报,是为表示尊重。卢、李二人当场提出反对何郝炬造新船,说:民生公司已经开始进入公私合营,迟早都是国家的,有必要另搞一个机构来对抗吗?对抗,就要削弱民营,那岂不是违背了公私兼顾的原则吗?多费这些人力、财力和物力有何意义?[52]

    段君毅听了汇报,当场拍板:“他们建造六艘新船一案,决定不提了。”卢作孚也表态说:“如果公家物资交民生运输,可协商降价的办法,作为特约。”几方面经过沟通,达成了一致意见。何长工亦说:“这样很好。”

    交通部听完汇报后,还未及拿出处理方案来,中央统战部就下发了一个内部通报,估计是根据从川渝各方面得到的反映,点名批评何郝炬“盛气凌人、专横粗暴”[53],文件中列举了一些工作态度上的事实,与卢作孚、李肇基所言基本一致。

    中央交通部立刻陷于被动,即于6月初,紧急召何郝炬、张祥麟与欧阳平进京开会。在内部小会上,何郝炬受到交通部党组领导严厉批评。何郝炬回忆说,部办主任张文昂的态度相当严厉:

    “你们怎么搞的,捅出这么大的娄子?”张文昂一见就显得很焦急,目光严厉地盯着我,此时我仍未意识到问题有多么严重,不就是几个人的去留问题吗?卢作孚表示有点为难,我们也说再考虑嘛!

    张文昂一再指责我:中央确定的第一个“公私合营”大事,叫你给搞砸了,交通部也很被动,到现在还不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你是怎么想的嘛?[54]

    何郝炬不服,当场与张文昂“顶牛”,被撂在招待所里冷处理(另两人家都在北京)。在其后的小会上,张文昂摆出了问题,何郝炬这才意识到上级为什么说“捅了大娄子”、“搞砸了”:

    张文昂提出陶某一事,问我为何那么武断地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开始我有点诧异,随后才认识到此事是我“重中之重”的错误了,这件事从逮捕到最后处理都是重庆市和公安部门一手办的,我毫不知情。我认为“镇反”是党领导开展的重大运动,我相信重庆市办的事不会有错,我不能将责任推向重庆市委,我强调重庆市处理这件事没有错,虽然我不知道此事,但思想上是同意的。

    张文昂后来抓住我这句话,再次严厉斥责我,他认为事先不可能不征求我的意见,在抓捕后我没有反映此事,所以认定我应负主要责任。为此我极力争辩,保持沉默的张祥麟和欧阳平也被张文昂指责,认为他们对我的错误不批评,现在又不发言,不提意见。他们也站起来说话了,张祥麟的基调是,这些事情都是郝炬自己了解,自己做主去干的,他们插不上手。欧阳平是民主党派成员,遇见此类事少有发言,只能跟着说他觉得有些不妥,但没有向我直接提出来……[55]

    这是何郝炬在五十余年之后的回忆。当天,张文昂是否就只谈了一个“陶案”,“陶案”是否就是最关键问题,不得而知。

    后交通部副部长李运昌又与何郝炬做了长时间谈话,听取了他的意见,告诉他回重庆去听候交通部的处理意见,并叮嘱他:回去后要向西南财委汇报交通部的态度,“要坚守自己的岗位,尤其注意不要影响与‘民生’和卢作孚的关系”。[56]

    直到晚年写回忆录时,何郝炬仍对中央统战部的通报文件耿耿于怀,认为是背离了事实。对此,李邦彦文章曾有批驳:

    据当时与郝炬同志共事的人讲,郝炬在处理民生总公司事务时,遇有不同意见,动辄摔枪拍桌,极其粗鲁。在众多向中央部委反映情况的文件中,肯定有这方面的记录。中央统战部不会无中生有。[57]

    何郝炬回到重庆后,没敢去见邓小平,由段君毅代他汇报,邓小平对何郝炬的问题也提出了严厉批评。

    其实,在交通部小会上的“张文昂之问”已点出了问题的关键:一是逮捕陶建中之前怎能不征求意见;二是逮捕之后为何不及时去说明;三是中央财委的明文规定“对民生公司原有董事,应该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团结”,为何在何郝炬这里失去效力。这一切,又怎能以不知情、不属于职责范围、没看出不妥等理由来搪塞?恐怕只有四个字可以解释这尖锐的“张文昂之问”——乐见其败。

    何郝炬当时虽年轻,但资历甚老,22岁就在山东冀鲁边区担任地委组织部长、地委书记,坚持在敌后,殊为不易。关于开辟冀鲁边区的一段抗战史,笔者恰于近年做过深入研究,很敬佩那一代人的事迹。但是,人之做事,有三个不能欺瞒:历史不能欺瞒,公论不能欺瞒,良心不能欺瞒。对于何郝炬的问题,当时的交通部党组就已经看得很清楚了,越过数十年再回头去看,只能更加清楚。

    1951年10月底,中央交通部经过研究,认为何郝炬已不适宜继续担任航务局重庆分局局长,经与西南方面商议,对何郝炬做了人事调动,免去他航务局重庆分局局长的职务,调去西南财委筹建西南建工局任副局长。这一处理虽属“平调”,不算处分,但也是较为严厉的处理。他的原职务后由分局副局长陶琦接任。

    卢作孚不熟悉党内处理干部的惯例,闻讯后感到十分诧异,匆忙找到何郝炬,说万万没想到会把何调走,表示要去交通部要求收回成命。对此,何郝炬只能说:要服从组织分配。就这样,何郝炬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然后离开了航运界,可能尚有许多设想来不及实现。

    据何郝炬回忆,此后他在上清寺租房居住,距离西南军政委员会不远。卢作孚每次去军政委员会开例会,都要顺便来聊上一阵,并没有心存芥蒂。[58]

    何郝炬走后,民生公司驻汉公股代表、长航局副局长张文琦来到重庆,代理了数日首席公股代表,旋即给交通部打报告,称“水土不服、身体不适”,请求调回,未等批复下来就走了。中央交通部一时派不出人来接替,公股组只得由张祥麟暂时主持。[59]

    张祥麟能力不强,处理问题较为迟缓,又是部委下派干部,在重庆全无根基,实难担当此任。如此一个尴尬局面,使得民生公司的公私合营进程完全陷于停顿,只能在“运动”的惊涛中载沉载浮。

    当时,除了困扰之外,卢作孚还承受着公司经营上的巨大压力。

    新政权建政之初,战火方熄,社会经济处于凋敝状态,恢复需要时日。由于业务量不足,民生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好,长期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特别是1952年初,财务再次陷入严重困境,员工的工资发不出来,员工情绪出现波动,局面非常不稳定,卢作孚为此忧虑重重,深感难以撑持。

    1951年9月间,卢作孚曾见到过曙光。据刘惠农回忆:“国家从经济上扶助民生公司,使之减轻包袱,渡过难关。例如,经西南财委批准,国家贷款1000万元(旧币1000亿元)。”一开始,这只是一个贷款额度,尚需具体手续方能到账。就此事,张祥麟后来回忆道:

    那次向中央借款一千亿,是我经手办的,为了借这一笔款,我和西南财委主任刘岱锋曾两次去北京。第一次是1951年九、十月间,我走进交通部,章伯钧部长见到我,第一句话就问我:“卢作孚加入国民党的问题交代了没有?”在我们谈了进京的来意后,就被介绍去中央财委。中央财委接待我和刘岱锋的是副主任薄一波。当时,中央已觉察到资产阶级的问题,正在准备搞“五反”,对私营企业已停止借款。薄一波听了我们汇报民生的财务状况后说:“你们回去搞增产节约运动吧!”第一次借款没成功。[60]

    这笔贷款为数甚巨,如果民生公司得到它,无疑可立即偿清债务,轻装起步。惜乎在卢作孚生前,始终未办下来。这件事,也是卢作孚生前最感焦虑的一件事。

    综合各方面资料表明,国家已经同意的1000万贷款,在民生公司最急需的时候却迟迟到不了位。原因是中央对资产阶级的政策有变化,正准备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对私营企业的贷款原则上一律停止。

    卢作孚在1952年1月28日曾急飞北京,与有关部门“商讨要务”,30日返回重庆。28日这天是大年初二,可以推测,卢作孚如此急迫地前往北京,显然是去中央交通部,为落实1000万元国家贷款而做努力。仅三天后就返回,大概是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实际上,就在卢作孚为此奔波的同时,事情已经有了转机。

    据卢国纶《卢作孚之死》一文称:约在1952年1月下旬,中央决定对民生公司特殊对待,在暂停对私营企业贷款的情况下破例给民生公司贷款1000万元,并指示西南军政委员会将此情况转告民生公司。

    西南军政委员会立即邀请民生公司副总经理童少生谈话,转达了中央的这一指示,并嘱他待卢作孚1月底从北京回来后马上转告,请卢作孚放心。遗憾的是童少生却没有将这一情况告诉卢作孚。

    在卢作孚去世的前两天(即2月6日),北京又发电报来确认为民生公司贷款一事,仍然是童少生先得到这份电报,且没有交给卢作孚。卢作孚去世后,童少生解释说,他忘了告诉卢作孚,并忘记把电报交给卢作孚。

    事情至此,便具有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一方面,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民生公司的难关本来可以安然渡过;而另一方面,卢作孚却根本不知道中央有这个决定,仍在为财务危机空前严重、可能引发公司更大的危机而忧心。

    上述说法广为流行。对于这个说法,目前尚存争议,有人完全否定有中央贷款1000万元一事。不过,当事人刘惠农、张祥麟皆言之凿凿——1000万元中央贷款确有其事。

    在卢作孚逝世后,这1000万元终于发放,但名义已有所不同。1952年6月10日,中财委向政务院提出,建议投资1000亿元(旧币)到民生公司。[61]此建议后获得批准。

    张祥麟则对此回忆说,此款由中央财委秘书长薛暮桥批准发放,全部用于民生公司归还以往在京、沪银行的借贷款。

    第二次是在1952年三、四月间,仍然是我和刘岱锋去的,中央财委接待我们的是秘书长薛暮桥。薛暮桥批准借贷一千亿元。在具体办借贷时,我们总公司和分公司就在北京把这一千亿都分了。而且,当即就办理了还贷手续。把过去贷的款还了。没有拿到一分钱现款。[62]

    张的回忆中,时间细节可能不确,但他所提到的“1000亿元贷款”当就是中财委所说的“1000亿元投资”,它们不可能是两笔钱。

    另外,刘惠农的回忆文章中,也是将这1000万元(旧币1000亿元)贷款作为已发生的事实来陈述的。[63]

    刘惠农的文章还提到,1952年9月5日,民生公司在重庆召开公私合营庆祝大会,民生公司董事长周善培发言说:“公私合营使民生公司获得新生,人民政府若不投资1000万元来帮助公司偿还债款,公司就有可能关门破产。”[64]

    由此看来,这笔款起初叫作中央贷款,运筹甚早,中途受阻,直至卢作孚去世以后才重新启动,以投资形式给予民生公司。无论是以怎样的名义,这笔钱的来龙去脉是很清楚的,有诸多当事人的亲历亲闻交叉互证,欲完全否认“1000万元中央贷款”的存在,未免过于武断。

    至于1952年2月的最初几天,中央是否已决定马上放贷?童少生是否“忘了转告”?如无清晰有力的佐证,便不能证实,只能视为传闻。

    由于政治运动过于频繁,冲击了民生公司正常的业务秩序,导致管理松弛,安全事故频发。据《民生公司史》统计,1950年至1952年8月,发生海损事故502件,死亡232人。[65]这一数字比战争时期的损失还要大,后来甚至隔一天就发生一次海损事故,颇令人惊心。重庆的《新华日报》将每次海损事故的原因一律归结为“特务破坏”。

    面对这一切,卢作孚深知其弊,却无力纠正。

    1952年2月5日,民生公司的川江主力船之一“民铎”轮在丰都附近猪牙子航道发生事故,触礁沉没,船长殉职。当时内外盛传,这个事故是公司里的潜伏特务搞破坏,以致公司里人心惶惶,气氛紧张。

    对于卢作孚当时的处境来说,这一事故无异于雪上加霜。据蒙淑仪后来回忆,那几天卢作孚守着电话疲惫不堪,通宵睁着眼睛无法入眠,不时喊着公司某几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字,情绪极为紧张、焦躁。

    这件事,显然对卢作孚刺激较深。这是十几天内,民生的船第二次在丰都一带发生海损事故了。

    关于“特务破坏”的谣言,还不止“民铎”轮一事。在第一次人事清理之后,民生公司海损事故的次数急剧上升,若按照当时流行的观点则无法解释,于是就有“卢作孚身边潜伏着十几个特务组织”的谣言传出来。这也使卢作孚心情更为抑郁——他被谣言、怀疑、敌意包围了。

    注释:

    [1]见卢国仪《卢作孚最后的四封家书》,未刊稿。

    [2]见卢国纶《卢作孚之死》,载于《南方周末》,2005年4月21日。

    [3]魏继新:《铁梗镶荷》,重庆出版社,1995年,第194页。

    [4][5]见卢国仪《卢作孚最后的四封家书》,未刊稿。

    [6]《老民生人士及相关人士访谈》,载《卢作孚研究》2013年第2期,总第34期。

    [7]赵晓玲女士曾任《红岩》文学杂志副主编,其专著《卢作孚的选择》一书,钩沉卢作孚1949年至1952年的经历,史料极详,由广东人民出版社于2010年7月出版。

    [8]袁森:《民生公司是如何成为“公私合营企业的一个范例”的》,载于《卢作孚研究》2011年第1期,总第25期。

    [9]何郝炬:《故人故事》,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82页。

    [10]冉庆之(1894-1951),庆华轮船公司协理,原民生公司员工,后在“镇反”中被枪毙。

    [11]后民生公司党小组升格为党组,张祥麟曾任书记。

    [12]何郝炬:《故人故事》,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10-315页。

    [13]同上,第318-320页。

    [14]同上,第319页。

    [15]同上,第323页。

    [16]交通部民生公司党组:《民生公司情况及今后方针任务报告》,转引自赵晓玲《卢作孚的选择》,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85页。

    [17]赵晓玲:《卢作孚的选择》,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51页。

    [18][19][20]袁森:《民生公司是如何成为“公私合营企业的一个范例”的》,载于《卢作孚研究》2011年第1期,总第25期。

    [21]中财委:《关于民生公司问题的通知》(1951年11月24日),《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交通通讯卷),第855页。

    [22]刘惠农:《回忆民生轮船公司的公私合营》,周永林、凌耀伦主编:《卢作孚追思录》,重庆出版社,2001年,第325-326页。

    [23]税西恒(1889-1980),名绍圣,四川泸州人。九三学社创始人之一。早年就读于上海中国公学。1911年加入同盟会,参与谋杀摄政王的活动,次年公费赴德留学。1921年任永宁道尹公署建设科长。1929年起,历任重庆自来水公司总工程师,重庆大学工学院院长兼电机系主任、川康经济技术室主任。抗战胜利前夕,任蜀都中学校长,此校为中共地下组织联络据点。1946年任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委员会理事。1949年后,历任九三学社六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西南军政委员会文教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等职。1954年任赴朝慰问团副团长。

    [24]卢国纪:《我的父亲卢作孚》,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3月新版,第437页。

    [25]张守广:《卢作孚年谱》,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83页。

    [26]雨时、如月:《紫雾——卢作孚评传》,作家出版社,2003年,第452页。

    [27]卢国纶:《卢作孚之死》,载于《南方周末》,2005年4月21日。

    [28]袁森:《民生公司是如何成为“公私合营企业的一个范例”的》,载于《卢作孚研究》2011年第1期,总第25期。另参见凌耀伦等编《民生公司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90年,第413页。

    [29]《民生实业公司董事会第24届第1次董监座谈会记录》,重庆档案馆藏。

    [30]赵晓玲:《卢作孚的选择》,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65页。

    [31]同上,第177页。

    [32]同上,第65页。

    [33]何郝炬口述、黄友良录音整理:《我与卢作孚先生》,当代口述史丛书编委会:《当代四川要事实录》第1卷,四川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1页。

    [34]何郝炬:《故人故事》,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29页。

    [35]《关于卢作孚自杀的报告》草稿,长航档案中心藏,民17,永久,第62卷。

    [36]左力梁,放射科专家,原为北碚地方医院院长,抗战后赴美深造,归国后在重庆仁济医院放射科任职。

    [37][法]郑碧贤:《郑泽堰:民国县长郑献征传奇》,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第58页。

    [38]赵晓玲:《卢作孚的选择》,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65页。

    [39]何郝炬:《故人故事》,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30-331页。

    [40]同上,第331页。

    [41]李邦彦:《对〈我与卢作孚先生〉一文的回应》,未刊稿。

    [42]李邦彦:《对〈我与卢作孚先生〉一文的回应》,未刊稿。

    [43]资遣,即给资遣散。单位撤并时,未能安置的人员按其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职级,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并终结劳动关系。

    [44]邓安澜:《回忆民生公司往事》,载《卢作孚研究》2009年第2期,总第18期。

    [45]何郝炬口述、黄友良录音整理:《我与卢作孚先生》,当代口述史丛书编委会:《当代四川要事实录》第1卷,四川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1页。

    [46]何郝炬:《故人故事》,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30页。

    [47]邓安澜:《回忆民生公司往事》,载《卢作孚研究》2009年第2期,总第18期。

    [48]据邓安澜口述。见赵晓玲《卢作孚的选择》,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90页。

    [49]中国文化书院学术委员会编:《梁漱溟全集》第8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52页。

    [50]李肇基:《李肇基回忆录》,未刊稿。

    [51]赵晓玲:《卢作孚的选择》,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88页。

    [52]“大造新船”之事,见《李肇基回忆录》,未刊稿。

    [53]何郝炬:《故人故事》,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36页。

    [54]同上,第332页。

    [55][56]何郝炬:《故人故事》,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53页。

    [57]李邦彦:《对〈我与卢作孚先生〉一文的回应》,未刊稿。

    [58]何郝炬:《故人故事》,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36页。

    [59]同上,第335页。

    [60]黄振亚:《童少生与卢作孚自杀无关》,原载财经网。

    [61]张守广:《卢作孚年谱长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1237页。

    [62]黄振亚:《童少生与卢作孚自杀无关》,原载财经网。

    [63]刘惠农:《回忆民生轮船公司的公私合营》,周永林、凌耀伦主编:《卢作孚追思录》,重庆出版社,2001年,第326页。

    [64]同上,第327页。

    [65]凌耀伦等编:《民生公司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90年,第4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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