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原为罗马帝国下层平民所信奉的宗教,在统治阶级的扶植下,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领土上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罗马帝国横跨欧亚大陆,包容了众多民族。随着 统治地区的不断扩展,整个帝国的统治结构也逐渐分化成东西2个部分。东罗马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西罗马继续以罗马为中心。相应地,基督教教会也分成了2个部分。西部教会受拉丁文化的影响较大,东部 教会则受希腊文化的影响较大。由于文化背景上的差异,使东、西方教会对基督教神学的一些主要问题产生了不同的见解,致使矛盾日见加深。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亡于蛮族入侵,但基督教并没有因此而受挫,反而使他们获得了一个扩大发展的机会。此后,西部教会加紧了对蛮族的传教活动,势力逐渐扩展到不列颠、法兰克和德意志。由于当时西欧分裂成许许多多封建国家,他们彼此之间不断进行兼并战争,国家内部又有封建领主相互倾轧,因此他们需要得到教皇的支持,作为权力的保证。公元752 年,法兰克人丕平当上了国王,他邀请教皇斯蒂芬二世到巴黎为他举行加冕礼。这不仅意味着基督教成为法兰克国家的精神支柱,而且意味着教皇获得了废立皇帝的权力,为西欧教权与王权之争埋下了种子。
但是在东罗马帝国,教会的地位则要相对低下,一直依附王权而存在。东罗马皇帝可以用《谕令》的形式直接出面干预宗教理论纠纷,裁定不同流派的理论是非。东罗马帝国芝诺皇帝的《赫诺肯提谕》,强行判定基督神人一体,取消“神人”二性说,从而导致东、西部教会不可弥补的分裂以及聂斯托利派的独立。以后,东罗马皇帝又频繁干涉教会活动,使东部教会牢牢地置于王权的控制下。
公元1054年,东西部教会为争夺最高统治权,正式分裂成罗马公教和东正教。中世纪的罗马教皇尼古拉二世经过与王权的几次较量,通过了教皇选举法,规定教皇只能由枢机主教选举产生,消除了封建君主废立教皇 的可能,终于赢得了关键性的胜利。教皇格列高里七世经过与德意志皇帝亨利四世的反复斗争,终于使他低头称臣。
到了12世纪,教廷在西欧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力,英诺森三世(160—1216年)使教皇的权力达到顶点,宣称“教皇是世界之父”,他们有力量决定帝国皇帝谁有继承权,能使英王自认是教皇附庸;他们以上帝代言人的身分出面,主持宗教裁判所,审判宗教异端,凡是反抗封建统治、坚持科学真理,或是对《圣经》有不同见解的人,都被当做异端分子受到残酷迫害。
为掠夺东方国家的财宝,在11 世纪至13 世 纪之间,教会发动了8次十字军东征,各国皇帝都要听从教皇的调遣。教会发展出庞大的经济实力,成为欧洲最大的封建统治力量。虽然中世纪教会建立了修会制度,提倡禁欲苦行,但在权力的腐蚀下,教会中的上层分子逐渐腐化和堕落。
13 世纪末,随着法国的日渐强盛,法王腓力普四世与教皇展开了一轮新的较量。教廷被迫迁回意大利,甚至出现了两个教皇的局面。1417 年教廷虽然重新统一,但教皇的威信大大下降,教会对欧洲一统的局面被打破了,基督教势力开始走下坡路。而在东方,拜占廷帝国不断受到新崛起的伊斯兰教的攻击,使东正教的势力一直不很强大,最后其中心转移到了俄罗斯。
为了论证上帝信仰的合理性,基督教发展了复杂而又高深的经院哲学。在中世纪前期,教会内占主流的是奥古斯丁的教父哲学,主要是用古希腊柏拉图主义论证基督教经典。以后发生了唯名论和唯实论之争, 唯名论者罗瑟林和阿伯拉尔,与唯实论者安瑟尔谟,就名词、概念是否真实存在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辩。12 世纪,随着东西方交流的增加,在阿拉伯地区保留的亚里斯多德哲学传入欧洲。托马斯·阿奎那运用亚里斯多德的哲学思想,建构了正统神学体系,成为教会一致肯定的对神学争论的权威解释。14世纪,随着市民阶级的兴起,教会内被视为异端的唯名论再度发达,邓斯·司各特和威廉·奥卡姆对正统神学的批判,已经孕育着教会统治势力的瓦解和宗教改革的先声。
欧洲人的生活,与宗教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各阶层的人,无论是国王还是领主,无论是骑士还是普通百姓,只能在宗教的框架内思想与生活,绝对不能够超越。12世纪基督教规定了宗教仪式有7种:洗礼、坚振礼、忏悔礼、圣餐礼、终敷礼、婚礼、授职礼。除最后一项外,都是普通百姓直至王公大臣必须施行的。可以说,人生的一切重大事件都被基督教会的宗教仪式所包容,从出生到婚配,一直到死都有专门的宗教仪式。人的一生都在宗教的制约之下。各种习俗都打上深刻的宗教烙印,几乎所有习俗都带着浓厚的宗教色彩。许多节日都与宗教有关,如仲夏节是为纪念施洗者约翰、冬至日是为纪念圣女露西亚、圣诞节是为纪念耶稣诞生,万圣节是为纪念所有死去的圣徒、情人节是为纪念圣瓦伦丁神父等等。人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与教会和宗教相关,即使是演剧也都演《圣经》中的故事。
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与西欧不同,它较好地保存了古代文化,一直延续着罗马庄严的礼仪和专制政治制度,其皇权高于教权,其教会也不受制于罗马。然而,与西方的教会一样,欧洲东方的基督教在精神方面影响和感化了整个斯拉夫世界,使他们的全部生活也在基督教的规范之内。其节日习俗、生活习俗也与教会密切相关。
总之,整个中世纪西欧文化,包括文艺复兴初期在内,都是以基督教为题材、以基督教思想为背景的。可以说,西欧中世纪文化的主体,就是基督教文化。近代西方文化的基础,已经牢固地树立起来了
中世纪西欧形成基督教文化的原因,或者说,基督教会对文化教育的垄断,原因很简单。中世纪初期,日耳曼人上自国王,下至平民,都是文盲。他们文化上的这种原始状态,使其不可能一下子消受古希腊罗马文化的各项成果。较高文化在蛮族中的普及与提高,需要一个过程。而当时有文化的人只有基督教士,这就造成基督教会在中世纪的文化垄断地位。应该注意的是,西欧文化自公元3世纪以来已经衰落,基督教文化的形成,是其衰落的结果,而不是其衰落的原因。
在中世纪最初的几百年间,基督教士是西欧古典文化的唯一继承者。在修道院的高墙内,在昏暗的灯光下,只有基督教士还在钻研着古典文化的各项成果。毕达哥拉斯的数学著作,欧几里德的几何学,阿基米德的物理学,都有赖于他们而得以保存。可以说,正是他们“保存了学问的灯光长明不熄”。这时的历史著作《哥特史》、《法兰克人史》、《伦巴德人史》,都为基督教士所作。日耳曼人登上了历史舞台,可是记载他们历史的,却是基督教士。
进入中世纪,西方进入了基督教广泛传播的时代,当时,基督教的史学思想影响广泛。它打破了从前以世界作为背景和以地理上的文明中心为中心的世界史格局,开始致力于构筑所有人所有民族都包罗的在上帝目的下规划的世界通史。在此基础上,圣·奥古斯丁(公元354-430年,罗马帝国基督教思想家、哲学家)创立了他的世界史理论。在其所著《上帝之城》中,奥古斯丁认为天下地下具有上帝之城和地上之城,这两座城原为一体,因为人类有罪,才分开成为两种城,人类历史终极目标就是到达上帝之城。在这种观念支配下,历史的过程不再是人类的目的,而是上帝的目的的实践。在奥古斯丁看来,人类是一个整体,整个为类朝着上帝规定的目标行进,所有民族无一例外地都加入这一行进过程。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世界历史已不再是世界背景的记述,而是历史探索的中心所在。中世纪的基督教编年史家致力于把奥古斯丁的两城学说付诸构筑世界历史的实践。奥古斯丁的弟子奥罗修斯(约公元380-420年)所著的《反世俗的历史》,记述了自创世迄于公元410年的世界历史。在世界史编纂史上,基督教史家创造一种统一的纪年法——基督教纪年方法。另外,中世纪编年史家在具体叙述世界历史时,普遍采用亚述-波斯-希腊-罗马4大帝国的分期法,以后的神对罗马帝国被视为罗马帝国的继续。
中世纪的史学被基督教思想体系和价值观牢牢控制着。史学家几乎全都是受过教育的又有时间来实现其雄心勃勃的虔诚的僧侣。他们总是将自己关在修道院的小屋里以置身度外的冷眼用编年体的形式记述着世俗世界发生的各个大的政治事件,却有如此的热情来揭示上帝对人类历史的主宰和支配力量,仿佛在讥笑世人竟然如此看不穿神的安排。在这充满着神秘主义、经院哲学、僧侣理想的基督教神学史观的指导下,中世纪的史学充满了神迹、轻信和荒谬。但这也为后世留下了不少珍贵的历史资料。代表作品:主教格里哥利(约公元538-594年)的《法兰克人史》、意大利僧侣保罗(约公元730-800年)的《伦巴第人史》、西班牙主教伊斯多尔(约公元560-636年)的《西哥特、汪达尔、苏维汇诸王的历史》、英国僧侣比德的《英国教会史》以及德意志本尼狄克僧侣兰伯特(?-约1088年)的编年史。
为什么各个日耳曼人国家的统治者纷纷接受正统的天主教派,使天主教在中世纪的西欧获得广泛传播?这是由当时的社会条件和天主教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古代罗马帝国的文明在西欧随着帝国的瓦解,日耳曼人的入侵而消亡,惟一保存下来的仅是基督教和一些失掉了文明的城市。西欧封建主义是从粗野、落后、愚昧的原始状态发展而来的。入侵的日耳曼人的文明水平比罗马人低得多,他们建立的国家初期社会混乱无序。
日耳曼人国王企图恢复罗马式的中央权力,恢复帝国的行政管理,但是帝国的政治体制太复杂了,他们没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所以都失败了。
面对有较高文明水准的原罗马辖区的居民,要在西欧站稳脚跟,巩固政权,使社会从无序走向有序,只有依靠基督教。作为古代罗马帝国国教的基督教,是罗马帝国的影子,它不仅是一个成熟的教派,而且积累了治理社会的经验。中世纪初期,天主教会的教士又是西欧惟一受过教育的阶层,他们能写会算,懂拉丁文和法律,这些都是日耳曼人建立统治不可缺少的条件,客观上造成了日耳曼人政权对天主教会的依赖。
从“原罪”的观念出发,古代教会神学家把奴役制度看做是上帝对人类犯罪施行的惩罚;把人分为被上帝选中和未被选中两类;即主张把人世间的不平等看做上帝的安排,天经地义。“灵魂救赎”的教义又把人的思想引向神秘的虚无境界,脱离现实,让人人鄙视自己,忍受奴役。基督教还笼统地、不加区分地提倡人间互爱,对压迫逆来顺受。显而易见,这样一些思想主张,不但适用于奴隶主,同样也适用于封建主,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封建贵族阶级从古代基督教中继承的,最重要的就是这样一些思想因素。因此,从古代进入中世纪以后,就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来说,无需经过多少加工改造,就符合封建贵族阶级的要求,使基督教成为为其统治服务的工具。正是因为这样,在罗马帝国崩溃后,陆续建立起来的日耳曼人国家,西哥特、法兰克、盎格罗一萨克逊、伦巴德等,先后皈依了西部正统的天主教派。
基督教在古代的传播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这时传教又得到世俗政府的大力支持,西欧居民信仰天主教有其广泛性绝非偶然。天主教经过几个世纪的传播,实现了西欧的基督教化。
教会权力的出现和教会的独立,不仅对基督教后来的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整个中世纪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可以说,基督教哲学就是教会的哲学,基督教的社会思想亦可称为教会这一社会组织的思想。把原始基督教义发展为一个完整的阐释体系的是奥古斯丁。
基督教宣传来世的教义,将主要兴趣从尘世转向天国,从现世幸福转向在超感世界中寻求灵魂得救和解脱。这类观点从本源上说来自希腊,但这在希腊只是少数哲人的信念,大多数公民是在日常生活上发现喜乐和美并纵情享用的。
到希腊化—罗马时期,更多的心智敏感的人发现了命运的不定、世界的不幸和人生的无奈,一改希腊人的向外进取而转向内在精神的持守和提升,但这也不是大多数罗马人的心态,罗马人尚武,视荣誉重于生命,这种精神激荡他们在尘世建立伟业。
到罗马衰亡的后期,厌世不幸感才真正成为一种社会的心理。普遍的绝望和厌恶增强了人们对宗教的感情,产生了一种深沉的、强烈的、解放灵魂的要求,一种超越凡尘仰望来世的饥渴。正是在这样一种社会心理氛围中,基督教的来世说和救世福音能如此深深扣动千百万人的心弦。
基督教的救世论的基础,是原罪论的人性论。基督教抛弃了古典理性主义的人性观,认为人性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人类行动的盲目性,它不是出于个人缺乏洞见的那种偶然盲目性,而是人性中固有的永恒的因素。
这就是奥古斯丁所强调的原罪。他把这一原罪,与自然欲望的力量联系在一起,即,每个人将败坏的本性随身带进这个尘世,此本性靠自己的力量或意志是不可能变好的。一切善来自上帝,因此整个人类都需要救赎。但人无力自救,需依靠神恩、天启(创世的天启、摩西律法及先知预言的天启、最后基督的道成肉身和末世审判)。救世史被认为是衡量一切有限事物的标尺,人与社会的关系的问题被人与上帝的关系的问题所代替。
奥古斯丁救世论的中心概念是教会,即“教会中心论”,认为教会是上帝所指派的拯救人类的工具,一个人若不成为教会的一员则绝对不能得救,教会是上帝与信徒个人之间的媒介。
教会以坚定不移的努力逐步发展成为一种统一的组织,趁政治生活崩溃之机,以坚强的和自信的唯一权威出现;在罗马衰亡时期的普遍混乱中,教会代表着秩序;在蛮族入侵造成的文化的普遍衰退中,教会又成为古典文化的传承者与卫护者,代表了当时最文明的力量。
从社会的脉络来分析,教会是一个建立在一种教义上的社会组织,是一种全新的、完全依人们共有的价值而建立的信念的共同体。在基督徒的眼里,一共同体的成员,其优于他人的地位是取决于他的宗教信念和生活方式。
然而问题是,一个基督徒还生活在尘世中,是否还应承担其对尘世社会的责任?即信念共同体与世俗共同体各自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问题。
公元4世纪初开始的禁欲运动和修道院制度,代表了对上述问题的一种激进的回答,认为肉体乃灵魂的敌人,一切肉体的欲望和感情都应当无情地予以摧毁,最可靠的解救方法是隐居或在寺院生活,借以摆脱尘世及其种种诱惑,摒弃一切社会交际和社会责任。
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以一种广阔的历史哲学和社会哲学的观点处理这一圣俗两种社会的关系问题。在该书中,奥古斯丁阐述了两种价值共同体(天上之城与地上之城)、两种忠诚(服从尘世的法律与热爱天国)、教会高于世俗国家等观点。
奥古斯丁把这场争斗置于历史的脉络中,坚信天国终将取代地上之国。这样,他就抛弃了古典思想的循环变迁观,以及人类事务的永恒轮回观。在他看来,历史是受天命指引的,有终极的意义和目标,必定是上升的、直线的、前进的发展过程,因而成为近代流行的历史发展观和进步观的先驱之一。
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神学家和哲学家),著有《神学大全》等,他将亚里士多德的方法应用于基督神学,其学说被教会定为天主教的官方教义,被公认是中古基督教思想最伟大的代表人物、经院哲学的杰出代表。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
在阿奎那时代(其社会背景一是封建制的建立、二是教会支配地位的确定),曾经长期被忽视的亚里士多德的一些著作又开始为学者所接触,理智的热情开始在西欧境内蔓延开来。阿奎那着手调和理性与天启,使基督教教义与渐趋活跃的古典思想及异端哲学有所折衷,将亚里士多德主义与奥古斯丁思想及《圣经》信条相配合做成综合体系。这一时期被称为经院哲学的古典时期。天国与尘世的对立缓和了,神学开始与政治学和解,理想开始与现实调和。虽然社会仍然是一个神性的实体,但同时也是一个功利的实体,因为天国的等级关系与尘世封建制是同构的。
阿奎那理论的基本点是,天恩不会夺走人性,而只会使人性完善。人类活动和思想的整个范围,给人生的每一方面都留有地位,但同时又把它们分派在一个有秩序的体系中,一个包括神法、自然法与人法,使天恩与人性皆得到体现的宇宙秩序体系。
但阿奎那强调的不是权利而是义务,不是个人幸福而是公共利益,如果法律缺乏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它就没有责成人们担负义务的力量。故其结论是,不法的命令没有拘束力,必须反抗昏君(世俗的君主)。其本质为:政治隶属于伦理,并为最高伦理价值辩护。
阿奎那和亚里士多德一样,强调人天生是政治的和社会的动物。他认为从本性讲不能自足的个人,不仅必须生活在家庭、地方社团和国家之中,而且还生活在某种契约团体(教会)中。
因而,中世纪的政治既是高度约束的,又是十分分散和多元的,其社会制度既有垂直的臣属依附关联,又广泛存在水平的契约关系。
公元13世纪是中古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同时也是中古欧洲开始向近代欧洲转变的时期:
一方面,教会的地位已趋极盛,基督教无论在精神事务方面,还是在世俗事务方面都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世界帝国和全教会(基督教世界)的理想还在欧洲人的心头活跃;另一方面,近代民族正在逐渐形成,近代主权国家的观念也正从法国和意大利南部出发,走上其遍及欧洲的道路。
阿奎那正是站在这一历史十字路口上,恢复了政治学的价值,把理性提高到了基督教会从不曾许可的地位。但是,根据基督教的教义,人的最终目的,即无上的福祉,只有在来世才能达到,并完全得自于沉思。因此,其体系的压顶石仍是天启。另外,阿奎那的社会有机体论,主要目的在于使现存的社会秩序合法化、永久化。这一切表明,他终究是按基督教的立场来阐述和改造亚里士多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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