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总是意味着孱弱了。自从它建立那天起就一直强敌环绕,常吃败仗,无论是金、辽还是西夏,都能把它收拾得服服帖帖。宋朝的皇帝们也是软骨头,称臣纳贡换和平。
大宋王朝自从建立之日起就一直面临着内忧外患的局面,宋朝建国伊始,宋太祖赵匡胤便开始了统一全国的斗争。北宋于公元964年、965年、970年先后消灭了荆湘、后蜀、南汉三地,又于974年击败了势力较为强大的南唐。此后,吴越与福建漳、泉等地的地方势力纷纷“纳土”于宋王朝,纷乱的时局得以结束。
但这只是中原的腹地归于统一,在五代十国时期,后晋曾把北方的燕云十六州割与契丹族所建立的辽国。为了收复燕云十六州,北宋与辽进行了长期的战争。自宋太宗赵光义起,北宋曾多次与辽交战,但一直未能收复失地。直至公元1004年,北宋真宗与辽国在澶州定下了停战和议,约定宋辽为兄弟之邦,北宋每年向辽交纳“岁币”,双方互不侵犯,宋、辽的这次结盟被后世称之为“澶渊之盟”。如果打开中国历代疆土图,就会发现宋朝的地盘实在小得可怜。
除了北方的辽国,西北方的西夏、西南方的吐蕃等强国也都在虎视眈眈的望着大宋。外患严重,内忧更是危机四伏,由于北宋实行“不抑兼并”的政策,地主可以肆无忌惮地兼并土地,却享有不交纳赋税的特权,一方面土地高度集中;另一方面,国家财政收入不断减少。太宗时,土地的集中已十分严重,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至英宗时全国土地总数中的三分之二已经集中在官户、富户以及僧侣、地主的手中,大批农民失去田产,沦为佃户。至仁宗庆历之初,农民阶级的反抗斗争已经是此起彼伏,“一年多似一年,一伙强如一伙”,极大震动了宋朝的统治。
最大的问题出现在北宋的体制上,“冗官”、“冗兵”、“冗费”,这“三冗”构成了北宋中叶最严重的统治危机。北宋官僚机构臃肿庞大,官员众多,许多官员只享受俸禄,而无实际职事,此外,还有人数众多的等待差遣的官僚预备队。官员数量不仅严重超出了需要,并且文武官员的俸禄还十分优厚,造成了沉重的财政压力。
以北宋的军队为例:太祖时仅有禁军193万人,到他弟弟宋太宗的时候就已经增加到358万人,然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真宗时增加432人,到宋仁宗时更是翻了一番,禁军增加到826万人。如果算上地方的厢军,当时的大宋已经有1259万人了,占用了国家大量的粮草啊!史书记载当时天下“六分之财,兵占其五”。
虽说兵多,但是战斗力却并不强。更要命的是北宋军队可以说是“银枪杆子蜡枪头”,属于中看不中用的。因为宋朝的江山是从别人手中抢过来的,所以皇帝们非常忌讳掌有兵权的将领,于是就弄了一批文官当司令,文人一不懂战略,二不懂操练,军队得不到很好的训练,战斗力因此大大削弱。
为了维持王朝那硕大无比的官僚机构和百万大军的衣食住行,朝廷已是苦不堪言。又加上“澶渊之盟”之后,宋廷每年都要想辽和西夏缴纳大量“岁币”,朝廷的财政负担日益沉重,真宗末年的时候,朝廷财政收支还略有结余;到了仁宗皇帝时候收支已经基本相抵,没有盈余了;等到了英宗的时候财政赤字竟然高达1570余万之巨了。
简而言之,大宋不仅存在着严重的财政危机,而且文不能治平安邦,武不能征战定国,这个时候,必须要有人站出来了。
一份奏折,两张笑颜
神宗皇帝继位了,这时的他才二十岁,是个比较有作为的青年。他看到国家的不景气情况,有心改革一番,曾经广泛征求大臣们的意见,希望能够找到富国强兵的道路。遗憾的是,他听到的那些劝告,特别是那些元老重臣们的劝告,经常令他感到失望和沮丧。比如,他向德高望重的富弼征询有关边防的事宜,这位当年曾经支持过范仲淹实行“庆历新政”的老宰相忠告他说:“陛下如果能够二十七年口不言兵,亦不重赏边功,则国家幸甚,天下幸甚。”之所以请陛下二十七年口不言兵,是因为老宰相与皇帝对话时,恰好距离庆历新政过去了二十七年。
这和皇帝的期望实在相去太远。年轻的皇帝怎么也无法理解,何以泱泱大国却要如此卑躬屈膝地面对契丹与党项人。特别是党项人的西夏小国,既小又穷,似乎根本没有资格成为一个国家,居然也能够让大宋帝国颜面扫地,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宋神宗想,要改革现状,一定得找个得力的助手。神宗皇帝想到,在他继位前,身边有个叫韩维的官员,常常在神宗面前谈一些很好的见解。神宗称赞他,他说:“这些意见都是我朋友王安石说的。”宋神宗虽然没见过王安石,但是对王安石已经有了一个好印象。现在他想找助手,自然想到了王安石,就下了一道命令,把正在江宁做官的王安石调到京城来。如果王安石有日记传世,想必他会发一番感慨。因为,这已经是他第二次进京面试了。
王安石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和政治家,抚川临川(今江西抚州西)人。他年轻时候,文章写得十分出色,得到欧阳修的赞赏。王安石二十岁中进士,就做了几任地方官。他在鄞县当县官的时候,正逢到那里灾情严重,百姓生活十分困难。王安石兴修水利,改善交通,治理得井井有条。每逢青黄不接的季节,穷人的口粮接不上,他就打开官仓,把粮食借给农民,到秋收以后,要他们加上官定的利息偿还。这样做,农民可以不再受大地主豪强的重利盘剥,日子比较好过一些。
就这样,王安石在地方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年,名声越来越大。后来,宋仁宗调他到京城当财政部副部长,他一到京城,就向仁宗上了一份约一万字的奏章,提出他对改革财政的主张。那个时候,宋仁宗刚刚废除范仲淹的新政,一听到要改革就头疼,把王安石的奏章搁在一边。王安石的万丈豪情被浇了一头冷水,他看出来朝廷没有改革的决心,同时自己的性格又跟一些大臣合不来,干脆趁母亲去世的时候,挂印辞职不干了,对朝政的关心也大大减弱。
但是这一回不一样了,他接到的可是宋神宗亲自召见的命令,又听说神宗正在物色人才,于是高高兴兴应召上京。
王安石一到京城,宋神宗马上就派人把他叫到御书房单独谈话。
这边内侍刚刚通报完,神宗就迫不及待地将王安石叫到跟前,上来就问:“国家已经成这个样子了,你看要重新打理,应该从哪儿开始呢?”
王安石并不慌张,而是胸有成竹地回答说:“要想改变国家的现状,就要先从改革旧的法度,建立新的制度开始。”
宋神宗听了点点头说:“好,那你回去写个详细的改革意见吧。”
王安石回家以后,一夜没睡,专心致志地起草了一份改革意见书。
第二天天刚亮,王安石就进宫把意见书送给了神宗。宋神宗越看越高兴,越加信任王安石。
公元1069年,宋神宗下诏提升王安石为副宰相,让他筹办变法事宜。王安石知道,要推行改革就必须有一个自己的班子,于是他跟宋神宗商量了一下,任用了一批年轻的官员,并且设立了一个专门制定新法的机构,把变法主导权牢牢控制在手中。这样一来,王安石就无了后顾之忧,可以放手干他想干的事情了。
公元1069年即宋神宗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官拜参知政事也就是副宰相,“熙宁变法”开始了,这场变法直到公元1085年神宗皇帝去世为止,前后历经了十七年。
损有余而补不足
“损有余而补不足”本来是老子所著《道德经》上的一句话,意思就是天道行常,总是会考虑到一个平衡的问题,把多余的部分加到不足上,达到阴阳调和的目的。拿贫富问题来说,如果富人为富不仁,让穷人越来越多,那么穷人的反抗只是时间问题。所以聪明的富人就应该经常拿出一些钱,给社会做些贡献,一来改善自己的形象,让穷人不要仇富;二来改善穷人们的处境,大家富才是真的富。王安石也是这个意思,因为当时贫富差距太大,如果不加以改变,后果不堪设想。
要达到贫富均衡,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土地的事情弄好。王安石实行方田均税清丈土地。“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丈量土地,按肥瘠定为五等,登记在账籍中。“均税”就是以“方田”的结果为依据均定税数。凡有诡名挟田、隐漏田税者,都要改正。这个法令是针对豪强隐漏田税,为增加政府的田赋收入而发布的。
当时的老百姓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日子特别难过,因为大户会“及时”地借给他们粮食,但却是以高利贷的形式。这样,老百姓就背上了很重的负担。宋仁宗的时候,陕西遭了旱灾,老百姓正在饿肚子。那里的地方长官李参就想了一个办法,就是让老百姓自己估算一下当年自己田里能出多少谷子与麦子。然后规定农民可以先向官府借钱,等庄稼成熟之后,换成钱再还给国家,就是所谓的“青苗钱”。王安石、吕惠卿知道了这个事情,觉得挺不错。于是他们就据此为经验,制定青苗法,把山西的这种做法推广到全国。宋朝有为备荒而设的常平仓、广惠仓,王安石就将这两个仓里面的钱谷作为本钱,每年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加息,随夏秋两税纳官。这样一来,农民在青黄不接时免受兼并势力的高利贷盘剥,并使官府获得一大笔“青苗息钱”的收入。
为了更好地发展农业,王安石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建立堤坊,修筑圩埠,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如果工程浩大,受利农户财力不足,可向官府借贷“青苗钱”,按借青苗钱的办法分两次或三次纳官,同时对修水利有成绩的官吏,按功绩大小给予升官奖励。凡能提出有益于水利建设的人,不论社会地位高低,均按功劳大小酬奖。此法是王安石主张“治水土”以发展农业,增加社会财富的重要措施。
上述规定让老百姓先填饱了肚子,让大户不能再发灾年财。然后王安石又想办法免除人民的苦役,而让富人们也出工出力。免役法规定: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衙前等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上三等户分八等交纳役钱,随夏秋两税交纳,称免役钱。原不负担差役的官户、女户、寺观,要按同等户的半数交纳钱,称助役钱。此法的用意是要使原来轮充职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王安石不但在农业上抑强扬若,在商业上也是如此。他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处理完首都的事情,王安石又把改革的触角伸到了地方。他规定给朝廷采购东西的时候,必须清楚东南六路的生产情况和北宋宫廷的需求情况,依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必须在路程较近的生产地采购,节省货款和转运费。另外,王安石还赋予发运使一定的权力,使他们能够斟酌某时某地的具体情况适当地采取一些权宜措施。这就减轻了纳税户的额外负担,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盘剥,便利了市民生活。
让大宋腰杆子硬起来
农民的腰包鼓起来了,大宋就有了说话的底气。毕竟,皇帝不但要看到民富,还要看到国强,这些年实在是受够了西夏和辽人的气,所以王安石开始将改革的触角伸到军队。
大宋连年征战,连年失败。归根结底就是军队战斗力太差。如果大宋的腰杆子挺不起来,皇帝是绝对不会满意的。为了维护大宋的安全和稳定,免除内忧外患,王安石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令以保证大宋的强大。
王安石也是个干才,他敏锐地察觉到,军队战斗力不是孤立的,而应从一个人未当兵时就开始培养。他在熙宁三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其主要内容是乡村住户,不论主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以住户中最有财力和才能的人担任保长、大保长和都保长,同保人户互相监察。农闲时集中训练武艺,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王安石推行保甲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范和镇压农民的反抗,以及节省军费。
解决了民兵问题,是时候对正规军做些调整了。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各路陆续分设100多将,每将置正副将各1人,选派有武艺又有战斗经验的军官担任,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凡实行将兵法的地方,州县不得干预军政。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素质。
王安石的周详之处还在于他并不是就兵改兵,而且考虑到了配套措施,比如后勤供应。他规定百姓可自愿申请养马,每户一匹,富户两匹,由政府拨给官马或给钱自购。养马户可减免部分赋税,马病死则要赔偿,这就是保马法了。另外,由政府下令设置军器监,监督制造兵器,严格管理,提高武器质量。从此,武器生产量增加,质量也有所改善。
王安石在进行政治、经济和军事体制改革的同时,也非常关注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从而为变法造舆论,主要有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重视对中下级官员的提拔和任用这三个具体措施。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改革科举制度,废除以空洞的华而不实的诗赋辞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三传明经取士,即要求考生联系当前实际采取参加经义策论的考试。这就把科举的立足点放在选拔具有经纶济世之志和真才实学的天平上,从而扩大了考选名额,使一大批新进之士取代反对改革的旧官。
同年秋,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从此,王安石变法,使我国在九百年前就已有了从实际出发的科举、学校制度。
同是爱国心,却要朝堂辩
没有人反对的变法称不了“变”,对王安石变法反对最强烈的就是当时的名臣司马光。司马光秉性刚直,但在政治上是一名保守派,就竭诚为国来说,他和王安石是一致的,但在具体措施上,他们的主张却各有偏向。
王安石主要是围绕着当时财政、军事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大刀阔斧的经济、军事改革措施来解决燃眉之急。司马光则认为在守成时期,应偏重于通过伦理纲常的整顿,来把人们的思想束缚在原有制度之内,即使改革,也定要稳妥,因为“重建房子,非得有良匠优材,而今二者都没有,要拆旧屋建新房的话,恐怕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了”。
事实上,早在公元1068年前后王安石准备变法开始之前,俩人就有过一次激烈的争论。
王安石认为国家财政状况不好,是因为没有善于理财的人。司马光完全不同意王安石的观点,他认为所谓善于理财者,不过是巧立名目,在百姓头上增加捐税而已。王安石对司马光的论点也不以为然。他认为善于理财的人,可以在不增加捐税的前提下使国库更加充盈。
这次争论针锋相对,就已经将双方的基本分歧大体表达得很清楚,从此,朝廷内便形成了支持新法和反对新法的两大集团——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新党)和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旧党)。二者的分歧主要在如何解决北宋长期以来的“三冗”和“两积”的局面。在开源和节流这两种手段上,新党主张以解决“两积”入手,即在不改变“三冗”状况下,以开源为先;而旧党则相反,主张以解决“三冗”入手,即在不改变“两积”状况下,以节流为先。因此,新党主张“生财”,而旧党主张“治吏”。
简单说,针对财政和武力,王安石的主张是“开源而不节流”,并不认为兵多官滥、支出太多是造成国家财匮的根本原因,他觉得兵多总比兵少要好,因此提出“兵省非所先”。他在“万言书”中明确反对节用,说:“臣虽愚,固知增吏禄不足以伤经费也。”事实上,在变法过程中,不仅没有裁汰冗官,反而新添了制置三司条例司等新的机构。这可能有其为改革减少阻力的考虑,但可以肯定的是,新党走的是由从解决“两积”入手而最终清除“三冗”的道路。
而以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则是主张节流为先。庆历新政就是以整顿吏治为核心的,其先韩、范等人统兵于外,尝试过军事改革,以解决“冗兵”的问题。韩琦曾“逐贪残不职吏,汰冗役数百,活饥民百九十万”。苏轼反对扩大税收,主张“安万民,厚货财,较役赋,有费用,均户口”,裁汰冗官冗兵,“广取以治用,不如节用以廉取之为易”。可见其入手于汰冗节流。司马光在熙宁元年坚决要求改革惩弊,并指出:“改革依法,是百姓干取生机计,则家给户足,庶可望矣。”司马光没有反对过方田均税法,苏轼在元祐年间仍主张恢复免役法,可见其并非顽固不化的,只是与新党对于改革的入手点有分歧。
大宋换新颜
在宋神宗和王安石的坚持下,变法先后持续了将近二十年,在富国强兵方面收到了比较显著的成效,扭转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
首先是财政收入得到了增加,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熙宁、元丰之间,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朝廷府库中储有“常平、坊场,免役积剩钱共五千余万贯”,“谷、帛复有两千八百万石、匹等”。据当时官员估计,这些财富以为经费,可以支二十年之用,这初步缓解了长期以来存在的财政危机。
其次,新政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兼并势力。“青苗法”使年息百分之四十的“青苗钱”取代了“倍称之息”的高利贷,“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品官形势之家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尤其是“免役法”的推行,使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官户、形势户和寺观户也必须依法“助役”纳钱。中等以下民户的赋税负担逐渐趋向合理,特别是对贫弱下户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很大提高,社会生产得到了极大发展。
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也要归功于新政的农田水利法。由于大力兴修农田水利工程,使大片农田受到灌溉之利,增强了抵御居然灾害的能力,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耕地面积由此也得到了扩大,如京西路的唐、邓、襄、汝诸州,在变法以前,“地多山林,人少耕殖,自熙宁中,四方之民,辐辏开垦,环数千里,并为良田”。而到了元丰六年,登记于版籍的垦田数字则达到了四百六十一万六千五百五十六顷,不仅高出仁宗、英宗时的垦田数字,而且仅次于北宋全盛时期真宗时的垦田数字。变法以后的物价普遍下降,如米从仁宗时的每斗七十至二百文,降到神宗时的每斗五十至八十文;麦从仁宗时的每斗五、六十文,降到神宗时的每斗三、四十文;绢从仁宗时每匹一千二百文,降到神宗时的每匹一千文。
最后,军事力量增强。通过“强兵”诸法,提高了北宋军队的军事素质,初步改变了“将不知兵,兵不知将”的情况,军队战斗力有所增强,特别是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掌握了宋、夏战争的主动权。熙宁五年八月,秦凤路沿边安抚使王韶打败臣属于西夏的吐蕃部落,设置熙州,次年占领河、洮、岷、宕、亹诸州,拓地千余里,获得宋夏交战以来的第一次胜利。
在神宗熙宁、元丰年间,由于新法的推行,社会生产发展,社会环境相对安定,下层劳动人民的处境有所改善。这一时期很少发生农民起义和士兵哗变,北宋中期以来日益加剧的阶级矛盾得到明显缓和。王安石变法提供了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具有进步的社会意义。
政策与对策的博弈
俗话说:经是好经,就是让歪嘴和尚给念歪了,新法也逃脱不了这个规律。在司马光的内心深处一直有这样的担心:官吏们借变法之机,会像虎狼出笼一般糟蹋百姓。也由于此,他成为坚定的反对派领袖,不幸的是,随着王安石变法的渐次展开,他的担心变成了现实,而且这个现实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青苗法为例,这个办法本来源自山西,当地地方官推行的时,确实取得了不错的成果。王安石在做地方官的时候,也曾经大力推行过,也同样收到了百姓们的欢迎。人们总是有这种归纳和演绎的能力,当王安石向全国推行青苗法后,他期待着天下丰收的景象。谁知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青苗法的推行很快在全国形成了大面积的灾难性后果,很多农民甚至被弄得倾家荡产。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农民的确需要青苗法。特别是古代农业完全靠天吃饭,谁也无法预料老天爷今年会不会不开眼。特别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青苗法更能显示其救济与援助的功效。但是,所贷青苗钱必须以田里的青苗为信用担保或者抵押,而在荒年没有人能保证自己田里还能产多少东西。这样一来,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发放贷款的官府怕贷款收不上来,贷款的农民怕自己还不上官府的债,双方都十分害怕。
自古官府就处于强势地位,他们为了减轻青苗法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责任,只有抢农民一途。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根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变卖家产,归还贷款本息。严重者需要卖房卖地,甚至卖儿卖女。
但是,农民无力或者不敢贷款,这要是让上边知道了,会影响自己的政绩的。所以,官员们在自己的圈子中形成了一个心照不宣的规矩:根据当地农民的实际经济状况,将农民分成若干等级,按照这个等级来限定农民的贷款。然后,用行政命令当地稍微富裕一点的农家与比较贫穷的农户之间结成对子,由这些富裕的家庭为贫困家庭提供担保或者抵押。
这样一来,一旦出现了饥荒,无论是贫农还是富农,所有的人家全部会被一下拖下水,根本无处可逃,唯一的赢家就是官府,无论旱涝他们都能高枕无忧。于是,一件本来是救民于水火的好政策,却在下面那些黑心官员的运作下,成了地地道道的害人之法。
除了下面的人精于对策外,王安石来说还面临着一个更严重的考验:就在他全面铺开变法的摊子不久,老天爷好像诚心跟他作对似的,让全国各地不停地经历各种天灾,包括旱、涝、蝗灾等,连续好几年都不断。在灾害面前,前面说到的青苗法的弊端立刻显现出来了。全国的地方官员立即变成虎豹豺狼,他们步步紧逼,受灾的农户为了还钱倾家荡产,甚至卖儿女卖媳妇的事都层出不穷。贫农日子不好过,那些稍微有钱的农户更是难熬,官府知道他们手中有些闲钱,更是变本加厉地迫害他们,富农们纷纷破产逃跑。
不光是青苗法被歪嘴的和尚给念歪了,均输法的情形也好不到哪里去。在官员们上下其手的运作下,这项原本立足于平抑物价、抑制大商人重利盘剥的新政策蜕变成贪官们垄断市场的工具,甚至批发与零售也被政府官员所操纵。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想做芝麻绿豆点大的生意,也要先打点好政府官员。商人是市场的主体,现在却是国家给商人们设置了一道道难以逾越的关卡,大中小商人步履维艰,其后果当然不难想象,就是城市工商业开始凋零。
皇帝的棘手问题:女人和彗星
上面说到的那些新政的弊端在暗中慢慢积攒着,它在等待着一个合适的时机来一个总爆发。到公元1074年的时候,终于,机会来了。
这一年,河北发生了一次特别大的大旱灾,将近一年没下雨,那里的农民为了活命不得不到处逃荒。第二年农历四月的一天,刚刚下朝的神宗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旁边的内侍就来禀报说一个叫郑侠的人画了一幅画要秘密进呈皇帝。皇帝这下来了兴致,就让内侍把画呈上来。打开一看,画的标题叫《流民图》。待仔细一看,神宗皇帝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画上无数流民奔走呼号,有的将儿女插上草标正在叫卖;有的衣衫褴褛,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有的人正在拆自己的房子,旁边的差役怒目相向。
“啪!”神宗皇帝怒不可遏地拍了一下桌子。这是怎么回事!朕变新法是为了老百姓能过上好日子,怎么会弄到现在这个地步!据史书记载:神宗皇帝接下了这份《流民图》后,反复看了好几遍,每看一遍都面色凝重。
就在这个时候,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亲高太后也在神宗面前哭哭啼啼,说天下被王安石搞乱了,逼神宗停止新法。在这种情况下,王安石上书皇帝,自责工作不力,请求辞职。
终于,这年的四月初六,神宗皇帝在度过一个辗转不眠之夜后,作出了自己的决定。他诏令暂停青苗、免役、方田、保甲等八项新法。说来也奇怪,这道圣旨刚刚发下,天上突然乌云密布,继而就是倾盆大雨,河北的旱情解除了。让人不得不说这是天意。
第二年,宋神宗又把王安石召回京城当宰相。刚过了几个月,天空上出现了彗星。在当时却被认为是不吉利的预兆。一些保守派又趁机攻击新法。王安石再一次辞去宰相职位。
元丰八年春,宋哲宗即位,其祖母宣仁太后执政。宣仁太后是宫廷中反对变法的后台,掌权后遂将司马光、文彦博等保守派到政府中,各种反变法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司马光打着以母改子的旗号,反对新法。他把变法的责任都推给王安石,接着新法大部废除,许多旧法一一恢复。通过变法而积聚起来的钱财,也在反变法派执政的几年当中耗散殆尽。与此同时,他们还不遗余力地打击变法派。变法派官员,全被贬黜。对西夏,则继承了熙宁以前的妥协政策,把已收复的安疆、葭芦、浮图、米脂四寨割让给西夏,以偷安一时。司马光及其朋党无视小皇帝,因而激起宋哲宗的不满。宣仁太后一死,复辟旧制的反变法派随之垮台,并受到沉重的打击。
咀嚼历史的青橄榄
历史就像一枚腌制的青橄榄,留给后人的永远是无尽的咀嚼、回味和反思。“王安石变法”虽然距今已有千年之久,但遍翻史籍,重温这一段以失败而告终的历史,却仍能给我们以诸多新的思考。
熙宁二年是“变法”的第一年,而“富国之法”的几大条款中竟有三分之二出台于这一年,那些雪片似的改革法令犹如暴风骤雨中的雷霆,弄得习惯于安稳日子的吏民一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因而谏官刘挚进言说:“二三年间,开辟动摇,举地之内,无一民一物得安其所者,……十百事交举并作,欲以岁月变化天。”这种言论实是代表着相当一部分反变法者的心声的。苏轼的见解更为深刻。他对神宗说:“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入太锐,愿下安静以待物之来,然后应之。”以往们总以变法的反对者来看待苏轼,其实,苏轼并非不主张变革,他只是希望不“求治太急”罢了,因为他的依据是“法因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
改革既要有朝廷大员的倡导,要有下层民众的拥护,也要有地方官的支持和参与。否则,失去中间环节的支撑,改革势必会产生“结石”和“梗阻”,法行之不远,其行也会变声走调。
综观整个大宋王朝的历史,“重文礼”一直是其历代君王奉行的政策,宋太祖立下的“不欲以言罪人”、“不杀士大夫”和“优待文士”的誓规看来是被其子孙很好地记在了心上。这种相对宽松的政治氛围,一方面造就了宋代文化的繁盛,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宋代官场言路开明的气氛,这不能不说是反对“王安石变法”声音特别嘈杂的一个重要原因。但面对这些百般诋毁“新法”的大臣,宋神宗如何处置他们呢?杀头坐牢他不会干,把他们贬到地方为官便成了他惩罚这些反对者的最好办法。
有证据表明,变法施行的第一年,翰林学士郑獬因反对均输法、青苗法被贬知杭州,宣徽北院使王拱辰、谏官刘挚、杨绘因反对免役法分别被罢判应天府、知邓州、监衡州盐仓。后来,知制诰钱公辅因反对市易法被贬知江宁府,右谏议大夫吕诲因弹劾王安石十大罪状而被贬知均州,如此事例,不胜枚举。
简单来看,把他们送到远离汴京的僻地,听不到他们在耳根边的聒噪,似乎就可以静下心来开展变法活动了,其实不然,这些对“新法”想不通,甚至鄙夷敌视的人一旦放任地方,把持基层权力,更可以借势阻挠“新法”。他们有时以地方父母官的身份,现身说法,攻击“新法”的弊端,有时慑于皇权之威不得不执行“新法”,却也是阳奉阴违,以对策应政策。“新法”本身就有许多不足,加上这些走样的“执行”,岂不是漏洞更大,招来的反对声更多?
“变法”是新事物,起用新人无可非议,即使超常规地使用新人也无不可,重要的是这些新人是否真正赞同“变法”,是否能当好“护法善神”。曾布是大文学家曾巩的弟弟,因上奏讲“为政之本”而为王安石所器重。于是在王安石的推荐下,宋神宗三天之内封了他五次官职,将他从开封府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吏擢升为变法核心机关——制置三司条例司的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吕惠卿本是集贤殿里的一名校勘官,人微位卑,但他因才学得到王安石的赏识,很快在一夜之间就被提拔为制置三司条例司的检详文字——负责起草、制定新法的条令。可令人摇头的是曾布后来在吕嘉问“掊克抑商”一案中走向了王安石的对立面,而吕惠卿则在王安石第一次去相后大树私党,排斥异己,擅改新法,成了朝中人人喊打的角色。这不能不说是王安石在用人问题上的一大失误。
变法集团人员的良莠不齐给变法带来了非常大的危害。他们或者以权谋私鱼肉百姓,引起民怨沸腾,而百姓把怨恨的目光直接投向了王安石和王安石主持的变法;他们或者争权夺利互相倾轧,导致变法集团内部出现了分裂,防线从内部瓦解,面对守旧派的咄咄逼人他们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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